时间:2023-05-16 15:31:25
序论:在您撰写设计变更和变更设计时,参考他人的优秀作品可以开阔视野,小编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这些建议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热情,引导您走向新的创作高度。
从建设工程的特征上看,由于工程项目具有建设周期长、外部环境影响因素多的特性,而绝大多数项目在建设初期就已经明确了设计方案,随着施工的不断推进,已确定的设计方案在建设过程中要进行相应修正和调整,以适应整个项目建设的目标。
在这种动态变化情况下,施工合同所约定的承包范围、设计标准、实际情况等约束条件也应随之变化,而合同中所规定的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对等关系也是以此为基础的,随着工程项目建设的持续进行,在施工承包合同履行过程中,这种静态的前提往往会因为工程发生变更而被打破,所以,有必要在新的环境之下建立新的平衡,追求新的公平与合理,就形成了所谓的工程变更。
从这个角度上看,工程变更有着广泛的内涵和外延,既包括设计工艺的变化,也包括工程量的差异;既有工程材料的替换,也涵盖工期的调整。可以说,工程变更具有最广泛意义上的变化内容,应作为设计变化的统称。一般地,又可以将工程变更分为以下两个层次:
(一)设计变更
通常理解为,按工程项目按照发包人的意图或者经发包人同意采纳,在合乎规划等专业技术规范强制性的要求下,通过设计单位对元设计所作的变更,重新设计的部分。
所以,这类变更的权利均属于建设单位的,即使由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各参建提出,其变更权利仍在建设单位,只是通过原设计单位重新设计,形成变更。
(二)设计修改
设计单位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对原设计所作的符合性修正更改的设计部分。
所以,在设计修改中,其主体的设计单位,发生的原因在于满足符合性要求的修改更正,可以是涉及规范要求的符合,也可以是发包人要求的符合,还可以使施工原因要求的符合。
(三)两者主要区别
1、行为权利人不同。设计变更不论什么原因,谁的责任引起的设计变更,最终必须由发包人同意方可实施,而设计修改则是由于符合的要求,可能是设计错误,也可以是规范要求的补正,但在行为权利人上既可以是发包方,也可以是设计方,还可以是施工方,设计修改的权利是发包人所阻挡不了的。
【关键词】设计变更;签证;规范管理
【中图分类号】TU255【文献标识码】【文章编号】1674-3954(2011)03-0434-01
工程项目成本控制主要分为决策阶段、设计阶段、招投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的成本控制,施工阶段的成本控制最重要的工作是对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签证的管理。规范、准确地做好设计变更、签证工作,能及时掌握、控制设计变更、签证的费用,动态地反映工程造价,对施工阶段的成本控制将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一、设计变更、签证的类型及内容
规范、准确地管理设计变更、签证,首先要明确设计变更、签证的分类和包括的内容,明确施工阶段哪些情况属于必须办理签证,哪些内容不用归类到签证范围内。只有清楚签证的范围和内容,就不会混淆、错乱,不至于与结算图出现重复的现象。例如按实结算的工程中属于变更增加或取消的范围,应在竣工图上进行反应。竣工图是由原来的施工图加上设计变更而形成的,是进行竣工结算的最终依据,按竣工图计算的造价再加上签证造价就形成了最终的项目结算造价。在竣工图上反应了的变更不能再计入签证,否则将造成重复计算,采用总价包干价格的工程除外。
设计变更的类型主要包括:(一)、由于设计单位的施工图错、漏、碰、缺等情况导致做法变动、材料代换或其它变更事项。(二)、由于设计部改变建设标准、结构功能、使用功能、增减工程内容而导致做法变动、材料代换或其它变更事项。(三)、由于工程管理部、监理单位、承包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或其它技术措施等而导致做法变动、材料代换或其它变更事项。(四)、由于销售部、客户服务部、业主提出变更等而导致做法变动、材料代换或其它变更事项。
签证的类型主要包括:(一)、因设计变更导致施工部位需要拆除:主要内容包括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未包括在合同中的各种技术措施处理;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条件变化、地下状况(土质、地下水、构筑物及管线等)变化等而导致做法变动、材料代换或其它变更事项;施工合同外,委托承包单位施工的零星工程。 (二)、合同规定需实测工程量的工作项目:主要包括红线外施工道路的修补。
二、设计变更、签证的办理流程
设计变更、签证的办理流程要规范、明确,审批的权责要清晰,这样可以有效地掌握设计变更、签证的动态,并且通过层层把关,更好地控制设计变更、签证的成本。
设计变更、签证的办理首先由设计、工程等立项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变更指示或变更要求,然后由成本部根据变更资料进行估算,经办部门根据费用大小报审批权限人进行审批,最后由工程部经理审核签发,工程师通知监理、施工单位施工,由监理、现场工程师确认完成情况,确认后施工单位在5日内上报变更结算书,成本部在5日内审完变更结算并核对,签字盖章存档。
值得一提的是流程中对设计变更、签证实行先估算后实行这一过程很重要,有利于对整个动态成本的管控:成本部对设计变更、签证进行估算完成后,应就累计发生的成本(合同价+已发生的累计变更、签证额+本次发生的估算金额)及后期可能发生的预估金额与目标成本进行对比分析,如发现超目标成本,应及时与设计、工程等立项部门进行沟通,由立项部门进行优化,以保证控制在目标成本范围内。如确因工程需要且无法优化而造成超标时,应及时将情况上报集团成本部,并按公司相关制度进行成本预警。这样就可以对未知的风险进行很好的控制,有些公司在进行动态成本控制时对这一过程进行了忽略,以至于对设计变更、签证成本无法控制,造成有些签证造价过大,大大地超出了动态成本的目标范围。
三、设计变更、签证的办理时效
设计变更、签证办理的时效性对设计变更、签证管理工作非常重要,不及时、合理地处理设计变更、签证,会对工程进度造成重大的影响,而且对后续工作的开展造成障碍。设计变更、签证时间拖延太久,时过境迁,原来的情况已经完成或隐蔽,熟悉情况的工程师可能调换,造成设计变更、签证论证、证据不足,给后续工作造成很大的困难。
正常的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单应在有效签字人共同签署完成,并与承包单位核定费用后,才通知承包单位开始实施,特急类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可以先实施再核定费用,如属隐蔽工程,则必须要求承包单位在隐蔽部位覆盖之前提出预算并对清工程量。对于费用未核定的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单,发包单位工程部必须督促承包单位尽快计算变更签证费用,最迟在变更签证内容全部施工完成后的5日内(自监理及甲方工地代表确认完工情况的日期开始计算),向甲方报送完整的变更签证结算书。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由成本管理部负责5日内核定工程量,确定造价。监理、现场工程师应在变更、签证内容完成的5个工作日内在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单上对完成时间和完成情况进行说明。
在施工合同中,可能都会对设计变更、签证的办理时效进行约定,但实际操作起来,都不能够按照约定的执行,以至造成设计变更、签证的管理难度和混乱,有的工程可能都竣工验收了,有些设计变更、签证还没有办理,这其中有施工单位的原因,也有发包人的原因。
对于这个问题,我个人认为可以采取以下方法处理:首先对于由施工单位的原因造成的,可以在合同附件中再签属关于设计变更、签证办理的协议,在合同或设计变更、签证协议中约定:“承包方违反设计变更、签证结算时间的违约条款,每拖延一天,则扣减上报结算总价的5%,扣完为止”等处罚等款,施工单位没有遵照执行,严格按照处罚条款执行。我认为严格按照协议条款进行处罚的话,施工单位还是会按照约定时效执行的,因为没有哪个单位会和自身经济效益过不去。产生上述情况,最主要的原因还是发包人没有严格按照合同或协议条款进行相对有力度的管理,不严格执行协议,施工单位就会找各种理由来延迟办理设计变更、签证。
其次对于由发包人的原因造成设计变更、签证时效过长,可以采取对设计变更、签证时效处理纳入到绩效考核指标,督促管理人员对设计变更、签证的办理效率,达到按时办理设计变更、签证的效果。
四、零星委托处理
在施工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一些合同范围之外的零星工程,以签证形式委托给承包单位施工,承包单位可能会以工程量少、施工难度大为由,采取报天价或者不平衡报价方式,以阻止发包人对其进行委托,造成发包人无法有效控制成本、施工进度拖延、工作时效降低。为控制工程成本和提高工作效率,我认为对于造价3万元以下的工程可采取零星委托的方式来进行处理。
零星委托一般由项目工程师进行立项,经过工程管理部审批后实施,委托给已签订零星工程委托协议的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单位必须通过招标确定,由成本部牵头,工程管理部和成本部共同参加,开展招投标工作,确定中标单位后,签订施工合同,明确工程要求及费用结算的各项条款。施工过程中,现场工程师和监理对施工质量把关,对于隐蔽工程,必须在隐蔽前完成对实际施工工程量的复核和确认,并做好有效记录,工程验收后,主办工程师在三天内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并负责对工程量的审核,填写《零星工程竣工验收单》。
零星工程委托作为独立的委托事项应单独办理结算和付款手续,可不作为主合同的增加内容办理签证后并入主合同的结算中。
关键词:高速公路变更策划实施
中图分类号:U412.36+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概述
当前,高速公路市场投标竞争越来越激烈,为了承揽工程,投标单位竞相压低单价,造成工程施工几乎无利润可言,甚至亏损。另外,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人工、材料、机械费用价格波动频繁,这无疑又加大了施工企业亏损的风险。
“利润”是施工企业从事工程施工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为了实现工程项目扭亏为盈,确保利润最大化,除了加强施工成本管控做到“节流”外,更重要的是必须通过设计变更策划和实施来增加项目盈利点,进而实现“开源”。
2.设计变更策划
工程施工中因业主优化设计、设计文件的地质描述与实际不符、地形地势变化、环境及地方要求等因素均可能导致设计变更的发生。设计变更策划工作就是要在工程施工前(甚至是投标阶段),综合考虑可能发生设计变更的各种因素,结合工程单价、施工条件、资源投入等条件拟定设计变更点,以“利润”为目的实施相应变更。设计变更策划可以重点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2.1 重视图纸会审,从设计文件中寻找变更点
随着高速公路建设的飞速发展,设计院的工程设计工作量也成倍递增,在时间、成本、人员素质等因素影响下,设计图纸中错、漏现象时有发生,这些错误在投标阶段无法进行全面详细核对。因此,在项目中标后进场施工前,必须及时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对设计图纸进行详细审核,发现图纸中工程数量、尺寸、结构等存在的问题,进而提炼设计变更点。
2.2 加强现场勘查,从施工现场与设计图纸不符的内容中提出变更
设计勘测阶段,受人员、器具、环境等各种条件限制,势必造成设计文件内容与实际情况的偏差。另外,设计勘测阶段与工程开工的时间差值较大,在这时差区段内可能存在现场地形、地势甚至地质情况因自然或人为因素而发生改变的情形。因此,在项目中标后进场施工前,必须高度重视设计图纸与施工现场的核对,从地形地势、原地面标高、结构物位置或数量、地方交通水利等方面发现设计文件与实际情况的不符或不足之处,形成现场勘查记录,提出相应设计变更。
2.3 熟悉合同文件,利用有利条款发现变更机会
承包合同是业主和施工单位都必须遵守的法律文件。在熟悉合同文件的基础上,如何利用有利条款发现变更机会,也是实现设计变更利润的关键所在。举例如下:
例1:某合同中规定“线外排水工程变更增加属计价范围”。对于山区高速公路施工时,靠山坳侧的填方段落如果没设计涵洞或其他的排水设施,容易形成积水而浸泡路基。此时便可采取利用路基弃土将山坳填平的方法,既可实现部分弃土,又可起到排水(不填就会有积水)和反压护道的作用,然后利用此条款提出变更,对弃土方填筑进行计价,既合情又合理。
例2:某合同中规定“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加时,增加的成本承包方承担20%,发包方承担80%;设计变更工程量减少时,发包方扣回减少成本的70%,承包方收入剩余的30%”。针对这一条款,应尽量实施减量变更。对于增量变更,则必须详细核算利润和增加成本之间的关系,避免越变越亏,适得其反。
因此,充分合理利用合同条款发现变更机会至关重要。
2.4 了解地方需求,创造变更机会
设计文件的内容无法面面俱到,特别是对于地方需求,这也为我们提供了很大的变更机会。工程施工中应充分调查和了解地方交通、水利、农耕,甚至是区域发展规划等方面的需求,然后结合工程单价高低创造变更机会。常见的变更有:增设机耕通道、涵洞,增加改路或连接线,增加改河、改渠工程,将临时便道变为永久性道路等。
2.5 采用发散性思维,全方位、多角度落实变更策划
除注重采用上述四种方法进行设计变更策划外,还应采用发散性思维,全方位、多角度落实变更策划,如利用国家政策导向、工程实体使用功能和外观要求、施工工艺优化、不可抗力(自然灾害等)等,提出合理、经济的变更策划。
3.设计变更的实施
在做好设计变更策划工作的基础上,必须遵循“按计划、讲策略、齐资料、勤跟踪、快签认、紧计量”的方针,逐步实现设计变更的实施目标。
3.1 实施精细化管理,做好与业主方、监理方、设计方的充分沟通
3.1.1重视设计变更的精细化管理,树立细致、严谨、规范的工作形象
设计变更实施过程中必须重视精细化管理,要做到“文字精炼、数据精确、图纸标准、资料有序、装订整洁”,严格树立细致、严谨、规范的工作形象,为设计变更的签认和批复工作打好基础。
3.1.2 设计变更的提出必须有“理”
设计变更的提出必须合情合理,有理有据,要把“理”作为设计变更签认的基础,可以在合同条款中找“理”,从设计文件中找“理”,从施工实际中找“理”,必要时召开专家论证会议树“理”,以确保变更计划的实施。
3.1.3 做好与业主方、监理方、设计方的充分沟通
一份设计变更的实施需要监理、设计、业主等多方的签认,与这些单位进行充分沟通,建立设计变更签认实施的畅通渠道至关重要。项目应在树立工作形象的基础上,以“理”为出发点,与各方建立互信。
3.2 及时、全面收集和提供变更资料
实施设计变更,资料的及时、全面收集至关重要,要重视相关资料的有效性、时效性。资料收集范围主要有:
3.2.1 施工原始记录的签认和收集
施工原始记录有:测量资料、试验资料、地质勘探资料、施工台班记录、施工日志、工程数量确认单等等。在做好相关记录的同时,及时找监理或设计方签认,以便作为设计变更资料附件,需第三方出具检测资料或数据时,及时组织第三方检测。
3.2.2 重视影像资料的收集
影像资料是设计变更资料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能直观、全面地反应现场实际情况,为更好的表达设计变更情况和意图起推动和辅证作用,因此必须高度重视变更影像资料的收集。影像资料拍摄时应注重拍摄角度、采光等拍摄质量,做到重点突出,整体和局部的全面协调。
3.2.3 相关图表
设计变更图表也是变更资料的中不可或缺的内容。项目必须提供必要的、详细的、标准的设计变更相关图表,主要有:场地布置图、地质断面图(柱状图)、地形地势图、施工结构图、工程数量表、费用计算表、单价分析表等等。为使设计变更尽快批复实施,必要时应主动为监理或设计单位承担一部分工作,如:主动绘制设计变更图后转交设计代表签发,主动配合监理进行变更费用的核算等。
3.3 及时签认和计量
设计变更意向确定,资料收集完成后,必须尽快完成相关书面资料的签认和批复工作。切忌以业主或设计方的口头承诺为依据,先行实施设计变更施工,以免为后续的变更确认和计量造成麻烦。
设计变更的签认应主动出击,必要时及时组织各方现场踏勘,完成设计变更申请的现场签认,随后尽快收集上报变更资料,施工完成后及时计量,使设计变更实施尽快转化为施工效益。
4.结论
高速公路设计变更策划和实施必须做到“有计划,有步骤,有措施,有跟踪,有总结”,以策划为龙头,以签认实施为手段,以创效为目的,增加项目盈利点,实现项目利润最大化。
参考文献
关键词:设计变更 工程签证 管理措施
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工作是工程施工管理中很重要的一项内容,因为它内容广泛,构成原因复杂,规律性较差,发生的时间长,难以确定其造价。因此,重视和搞好这项工作是建设单位正确确定工程造价、控制投资的依据。由于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而调整的工程造价占整个单位工程竣工结算的比例,多则接近20%,少则也在6%左右,尤其在技改、技措工程中所占比例更大,大都在20%以上,有时甚至达到了40%。由此可见,加强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的管理是建设单位的一项大事,应当高度重视。
一、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的含义和内容
(一)设计变更
设计变更是保证设计和施工质量,完善工程设计,纠正设计错误以及满足现场条件变化而进行的设计修改工作,包括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及其它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
业主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主要涉及到:已经批准的建设规模、基本原则、主要技术标准、主要功能体系、主要部位,对外部群体景观、主要使用功能和主要施工方案有重大影响,如建筑物整体布局,道路、管线总体走向或高程,大面积地基处理,大面积路基路面结构,群体建筑立面效果,主要材料和设备的变更等。
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应本着对工程技术、工期、投资等三大控制相结合的原则,对设计过程中的错、漏及优化问题,及时提出变更申请。对变更理由、内容及相关专业影响等,应从全局考虑并详细说明,按程序报批。
监理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主要是在施工过程中,发现现场情况与设计图纸不符合,或为了减少投资,缩短工期,确保质量和安全生产,更好地推进工程建设,根据规范合理提出变更要求。
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遇到一些原设计未预料到的具体情况需要进行处理而发生的设计变更。如地质勘探单位未勘查到的地下防空洞,需要地基处理,或是由于市场资源的原因,如材料供应或施工条件不成熟需改用其它材料代替等。
(二)工程签证
工程签证指除施工图纸所确定的工程内容以外的施工现场发生的实际工作,由监理工程师确认其工程行为的发生与数量,是否予以计量与支付,应按合同原则及项目的有关规定办理。在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了不予签证的几种情况。
1.由于工程的施工标段众多,工期紧迫,会出现许多交叉施工机会,由此所发生的费用,在招标文件中已明确规定,此项费用应在投标报价时就充分考虑,不得签证。
2.在施工过程中,可能受拆迁工作的影响干扰,承包单位在投标中就充分考虑这一因素,由此而引起的费用增加,不得签证。
3.因赶工期而需要增加的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得签证。
4.因工期紧迫,要求承包人提前进入现场,做好施工准备工作,由此产生的设备闲置费用已考虑在施工合同总价中,不得签证。
二、设计变更的签发原则及注意事项
1、设计变更的签发原则
设计变更无论由哪方提出,均应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协商,经确认后由设计部门发出相应图纸或说明,并办理签发手续,下发到有关部门付诸实施。但在审查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①确属原设计不能保证质量、设计遗漏和错误以及与现场不符无法施工非改不可的,应按设计变更程序进行。
②一般情况下,即使变更要求可能在技术经济上是合理的,也应全面考虑,将变更以后产生的效益与现场变更引起施工单位的索赔所产生的损失,加以比较,权衡轻重后再作决定。
③工程变更引起的造价增减幅度是否控制在预算范围之内,若确需变更而有可能超预算时,更要慎重。
④施工中发生的材料代用应办理材料代用单,要坚决杜绝内容不明确的、没有详图或具体使用部位,而只是纯材料用量的变更。
⑤设计变更要尽量提前,最好在开工之前就发现,为了更好地指导施工,在开工前组织图纸会审,尽量减少设计变更的发生,确需在施工中发生变更的,也要在施工之前变更,防止拆除造成的浪费,也避免索赔事件的发生。
⑥设计变更应记录详细,简要说明变更产生的原因、背景、变更产生的时间,参与人、工程部位、提出单位都应记录。
(2)设计变更的实施与费用结算
设计变更实施后,应注意以下两点:
①本变更是否已全部实施,若在设计图已实施后,才发生变更,则应注意因牵扯到按原图施工的人工、材料费及拆除费。若原设计图没有实施,则要扣除变更前部分内容的费用。
②若发生拆除,已拆除的材料、设备或已加工好但未安装的成品、半成品均由监理人员负责组织建设单位回收。
③调减或取消项目也要签署设计变更,以便在结算时扣除。
(3)分析设计变更,追究责任方的责任
①若由于设计部门的错误或缺陷造成的变更费用以及采取的补救措施,如返修、加固、拆除等费用,由造价工程师协同业主与设计单位协商是否索赔。
②若由于监理单位的失职或错误指挥造成设计变更应由监理单位承担一定费用。
③由于设备、材料供应单位供应的材料质量不合格造成的费用应由设备供应单位负责。
④由于施工单位的原因、施工不当或施工错误,此变更费用不予处理,由施工单位自负,若对工期、质量、造价造成影响的,还应进行反索赔。
三、工程签证的签发原则及注意事项
1、严格现场经费签证。凡涉及经济费用支出的停工、窝工、用工签证、机械台班签证等,由现场施工代表认真核实后签证,并注明原因、背景、时间、部位等。例如:由于业主或别的非施工单位的原因造成机械台班窝工,后者只负责租赁费或摊销费而不是机械台班费。
2、应在合同中约定的,不能以签证形式出现。例如:人工浮动工资、议价项目、材料价格,合同中没约定的,应由有关管理人员以补充协议的形式约定。现场施工代表不能以工程签证的形式取代。
3、应在施工组织方案中审批的,不能做签证处理。例如:临设的布局、塔吊台数、挖土方式、钢筋搭接方式等,应在施工组织方案中严格审查,不能随便做工程签证处理。
4、工程签证单建设单位要随时留一份,以避免添加涂改等现象。并且要求施工单位编号报审,避免重复签证。
5、材料价格的确认要注明采购价还是预算价,以避免采购保管费重复计取。
四、加强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管理的措施
1、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明确规范领导、施工技术、予结算等有关人员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只有责权利明确了,才能规范各级工程管理人员在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的管理行为,提高其履行职责的积极性。
2、建立合同交底制度。让每一个参与施工项目的人了解合同,并做好合同交底记录,必要时将合同复印件分发给有关人员,使大家对合同的内容做到全面了解、心中有数,划清甲乙双方的经济技术责任,便于实际工作中运用。
3、严格区分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根据我国的现行规定,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费用都属于预备费的范畴,但是设计变更与工程签证是有严格的区别和划分的。属于设计变更范畴的就应该设计单位下发设计变更通知单,所发生的费用按设计变更处理。属于工程签证的由现场施工人员签发,所发生费用按发生原因处理。
4、提高责任心和业务水平,严把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关。有关人员每接受一项工程时,首先要对施工图及合同等有关规定进行认真学习和了解,其次要经常深人施工现场,了解施工中的异常情况或施工工艺的变动对工程造价的影响。例如:地下室的层高2.2米,若提出变更,要慎重。因为2.2米,要计算综合脚手架,工程类别有可能提高。
【关键词】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工程造价;控制措施
由于工程建设投资大、周期长、部门协作多、施工条件复杂多变,而施工合同、设计文件不可能将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变化全面地反映出来。因此,施工过程中往往会产生大量的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单。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工作占整个单位工程竣工结算的比例,多则接近20%,少则也在6%左右。同时,又因为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发生在施工过程中,牵涉内容广,构成原因复杂,难以确定造价,而且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的控制关系到施工进度和工程质量。因此,施工阶段要管理好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
一、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的定义
(1)设计变更。是指工程施工过程中为保证设计和施工质量,完善工程设计,纠正设计错误以及满足现场条件变化而进行的设计修改工作。一般包括由原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变更通知单和由施工单位征得由原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洽商单两种。设计变更产生的原因包括原设计错误、遗漏;修改工艺技术、使用功能;使用的材料、设备品种的改变;施工条件的变化;施工错误等。(2)施工过程中的工程签证。主要是指施工企业就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所确定的工程内容以外,施工图预算或预算定额取费中未含有而施工中又实际发生费用的施工内容所办理的签证。(3)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的区别。设计变更是对原工程设计的内容不合理或错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变动或完善,从而改变了原设计。而工程现场签证则对原设计功能没有影响,或是因工程变更而衍生出来。设计变更必须由原设计人员签发确认,现场其他人员无权对原设计进行变更。现场签证无需原设计人员签发,现场监理工程师、业主代表及承包商项目经理签字认可即可生效,计入结算项目。设计变更可能增加或减少工程量,而现场签证一般是增加工程量。
二、签发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应注意的事项
(1)签发设计变更应注意的事项。一是认真地搞好图纸会审,尽量减少设计变更的发生,确需在施工中发生变更的发生得越早,越好。如果发生的变更部位已施工但没有竣工,施工单位应立即停止对该变更部位的施工,及时反映情况,根据施工情况采取最有效、最经济的施工方法,尽量在不改变已施工部位的情况下,达到设计变更的效果。二是确属原设计不能保证质量、设计遗漏和错误以及与现场不符无法施工非改不可的。三是变更工作应在技术上可行,变更后的施工工艺不宜复杂,不得降低使用标准,且对总工期不产生影响。四是对设计变更应详细记录,说明原设计情况、设计变更原因、内容及对其他专业的影响。五是设计变更应严格执行投资计划,因设计变更增减的工程造价,应严格按审批程序办理,在符合工程实际需要的前提下全面考虑变更后产生的效益,与现场变更引起施工单位索赔所产生的损失加以比较,权衡轻重后再作决定。大的必须发生的设计变更实行限额管理,要先算账后变更。(2)工程签证的签发注意事项。一是严格现场经费签证。凡涉及经济费用支出的停工、窝工、用工签证、机械台班签证等,由现场代表认真核实后签证,并注明原因、背景、时间、部位等。二是根据合同原则,严格审查各种签证的及时性、合理性和真实性,杜绝事后追认的现象。应在合同中约定的,不能以签证形式出现,例如:人工浮动工资、议价项目、材料价格;合同中没约定的,应由有关管理人员以补充协议的形式约定。三是严格按规定格式及程序办理签证。应在施工组织方案中审批的,不能做签证处理。四是变更的材料价格的确认要注明采购价还是预算价,以避免采购保管费重复计取。
三、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的管理应采取的措施
1.组织措施。(1)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制定审批单及通知单格式,现场签证必须有三方主体(业主、监理、施工)代表签字,对于签证价格较大或大宗材料单价,必须加盖公章。(2)现场签证一定要及时,不应拖延到结算时才补签,对于一些重大的现场变化,还应及时拍照或录像,以保存第一手的原始资料。(3)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的内容、数量、项目、原因、部位、日期、结算方式、结算单价等要明确,制定相应回执单。(4)签证单位应编号归档,在送审时,统一由送审单位加盖“送审资料”章,以证明此签证单由送审单位提交给审核单位的。要做好台账按月上报。(5)管理人员要经常深入施工现场,了解施工中的异常情况或施工工艺的变动对工程造价的影响。
2.合同措施。建立合同交底制度。让每一个参与施工项目的人了解合同,并做好合同交底记录,划清各方的经济技术责任。(1)按合同条款支付时,要防止过早过量签证,对合同变更补充协议签认要严慎,签证要依合同相关条款来衡量,相互制约。(2)设计变更或施工图有错误,而承包商已经开工、下料或购料。此类签证只需签变更项目或修正项目,原图纸不变的不要重复签证,己下料或购料的,要写清楚材料详细情况。(3)停工损失。在合同中明确列明各种停工情况约定各方责任,双方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签认停工的起始日期,现场实际停工工日数与工日单价,现场停工机械明细表。对于间接费定额己明确规定的,不要再另行签证。对于定额没有规定,应根据不同的工程实际情况或参考相同类定额和有关规定来作补偿。(4)合同中规定如果工程变更和现场签证累计完成量未超过合同造价的规定的比例时,按合同约定处理;超过合同造价规定的比例时,发包人应另补充合同。
3.技术措施。技术措施主要是重视抓好四个环节。(1)限额优化设计环节。对一些重大的设计或施工设计的修改要限额优化,应首先征求业主单位的同意,必要时组织论证,多方寻求节约工程费用。(2)材料采购环节。材料设备采购要“货比三家”,以质量价格比选定供应方。(3)隐蔽工程环节。隐蔽工程签证是指施工完以后将被覆盖的工程签证。此类签证资料一旦缺少将难以完成结算,因此应特别注意搞好隐蔽工程方面记录。(4)工程延误环节。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主要分部分项工程的实际施工进度,工程主要材料、设备进退场时间及业主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的签证,在建设工程结算中,同一工程在不同时期完成的工作量,其材料价格也不同,工程量的增加是否对工期产生顺延要明确。
4.经济措施。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项目要切实把握好有关定额、文件规定,尤其要严格控制签证范围和内容。对己完工程计量,支付款复核,要进行投资计划与实际值比较,造价控制分析和预测,力求使工程实际投资不超过计划投资。(1)索赔处理相关签证。对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引起的经济损失要按索赔程序原则审核索赔的成立条件,分清责任方,认定合理索赔按规定程序办理。(2)材料单价的签证是影响工程造价的重要因素之一,在办理材料单价的签证时,应注意弄清哪些材料需要办理签证以及如何办好。对于需要办签证的材料单价要作好市场调查,应注明材料单价包括的内容,避免结算时重复计算。(3)在施工过程中,经常会出现一些无法计算工程量或某些特殊的项目,双方理解直接费与计税不计费的不同,商定的具体金额来签证解决。
总之,加强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管理是一个控制过程也是一个系统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加强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管理中控制是关键,要根据合同及施工现场情况协调好各质量责任主体,做好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管理中控制工作,使工程质量有保证的情况下,节约造价。
参 考 文 献
[1]刘孔玲.基于业主角度的工程质量控制博弈分析[J].科技进步与对策.2010(19)
[2]赵丁星.建筑工程质量管理与控制分析[J].科技致富向导.2011(20)
[3]吕雪松,吴安生.浅谈高层建筑给水、采暖工程质量控制[J].科技致富向导.2011(6)
[4]潘洁,杨帆.工程项目管理中的质量控制[J].企业导报.2010(12下):98
关键词:建筑工程;现场签证;设计变更
由于建设工程本身独有的特性,不管是施工合同还是施工图的预算都不可能对整个工程项目做出完整准确的预测和约定;并且在工程全过程实施中,由于甲乙双方和监理方等任一方条件的变化都会给整个建设过程带来诸多不确定性因素,导致工程变更的产生。工程变更与工程签证涉及面广,构成因素复杂,直接关系到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只有加强对工程变更和工程签证的管理,才能有效的对建设阶段的重点作出控制,这也是影响工程造价的关键因素。
1 工程变更与现场签证的概念
工程变更的内容及其宽泛,通过对现行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FIDIC施工合同条件》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对工程变更的描述,合同所规定的允许工程变更情况主要是增减合同约定的工作量;改变工程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改变施工顺序或施工时间;增加附加工作。现场签证是指工程建设方与承建方在履行施工合同的过程中,按照合同约定或经过协商一致,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费用、经济索赔、工期顺延情况等所达成的既定补充协议,是对施工图和施工合同未包括以及工程量清单未考虑的,实际施工所发生的工作内容的及时真实的记录,是工程结算时增减工程造价的依据。
2 发生现场签证的原因
由于建设单位的原因,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材料、场地、设备、资料等造成施工企业的停、窝工损失;由于建设单位的原因决定工程中途停、缓建或由于设计错误或设计变更等造成施工企业的停、窝、返工而发生的材料倒运、人员和机具调迁等损失;在施工过程中非施工单位原因的停水、停电,造成工程不能顺利进行,且时间较长,施工企业又无法安排停下来的施工力量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对于大检修工程、零星维修项目大都没有任何正规的施工图纸,往往在检修前由施工企业提出一套检修方案,检修完毕后办理工程签证,然后依据工程签证办理工程结算,此时工程签证工作尤为重要,直接关系到检修结算工作的顺利进行和结算结果的最终确定。
3 发生设计变更的原因
设计本身出现的错误或遗漏。在建设单位组织的由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企业参加设计交底会上,经施工企业和建设单位提出,各方研究同意而改变原来施工图的做法,属于设计变更。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工程地质勘测资料不详而引起的修改,如地基加深或排水处理等。工程开工后,由于某些方面的需要,建设单位提出要求改变某些施工方法或增减某些具体工程项目等,在征得设计单位的同意后出设计变更。在施工中,由于施工方面、资源市场的原因,材料品种的改变。
4 加强建设工程现场签证和设计变更管理的措施
4.1 建立健全各种管理制度
4.1.1 明确责任、规范管理行为。明确和规范各级领导、施工技术、预结算等有关人员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只有责、权、利明确了,才能规范各级工程管理人员在建设工程现场签证和设计变更的管理行为,提高其履行职责的积极性。
4.1.2 健全现场签证制度。现场签证项目要及时全面,做到一事一签,及时处理,防止遗漏。现场签证内容要具体、明确、真实,要素齐全,便于计量。现场签证由业主、监理、施工单位三方共同签字。现场签证应附工程变更签证单、图纸及说明等相关依据。
4.1.3 加强现场施工资料的收集。施工企业在结算时要向建设单位提供依据,建设单位在结算审核时也必须以真实完整的设计变更或工程签证的资料为依据,因此施工企业的预算人员和施工技术人员都必须对施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地做好记录,写清详细情况,并取得相关资料,为建设工程现场签证的顺利进行打好基础。
4.2 加强现场签证和设计变更的预算编制工作
在工程施工中出现的工程签证、设计变更应及时发放到预算员手中,预算员应及时地编制增减预算,与当月工程量进度报表同时递交监理和建设单位,尽最大可能地实现真实效益,反映工程的真实造价。
4.2.1 加强预算员业务水平。预算员应加强自身业务水平的提高,对签证或变更要和施工图一样地重视,同时要熟悉施工图纸、施工规范、施工方案、预算定额及有关文件。变更和签证的增减预算编制及结算应与施工图预算的编制原则程序、预算定额和费用定额相一致。
4.2.2 坚持“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工作原则。在编制签证或变更的增减预算时,要实事求是,要考虑签证和变更的内容是否符合有关规定,与施工图预算、预算定额和相关费用的内容是否有重复,将那些已经包含在施工图预算或设计变更预算中已办理工程现场签证的剔除出来。以“守法、诚信、公正、科学”为工作准则,使现场工程签证准确无误,正确反应建设工程的真实造价。
4.2.3 注意手续齐全。在编制签证或变更的增减预算时,要注意手续齐全,凡是变更都应有设计单位的盖章签字才能生效,签证都应有建设单位的盖章签字,这是变更或工程签证有效的前提条件。因此在编制增减预算时,应注意签证或变更的手续是否齐全,是否为有效的依据。
4.2.4 内容是否清楚完整。在编制签证或变更的增减预算时,要注意签证或变更的内容是否清楚完整,是否满足编制预算的要求。预算员在编制增减预算前,仔细阅读设计变更,对其中含糊、遗漏或不清的地方,必须要求设计单位予以明确、补充并且另外出设计变更予以说明。
5 现场签证和设计变更实施的费用结算
由于施工不当,或施工错误造成的,正常程序相同,但监理工程师应注明原因,此变更费用不予处理,由施工单位自负。若对工期、质量、投资效益造成影响的,还应进行反索赔。
由设计部门的错误或缺陷造成的变更费用,以及采取的补救措施,如返修、加固、拆除所生的费用,由监理单位协助业主与设计部门协商是否索赔。
属变更削减的内容,也应按上述程序办理费用削减。若施工单位拖延,监理单位可督促其执行或采取措施直接发出的削减费用结算单。
6 结语
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是建设项目在施工过程中的一项经常性工作,加强签证和变更工作是工程施工生产活动中的一个非常重要组成部分,是正确核算施工成本,把好收支关不可忽视的要点,同时也是施工企业现场施工管理水平的综合体现。加强现场签证和设计变更的管理工作,还有待工程项目建设各参与单位的共同努。
参考文献
[1] 杜红琳.浅谈如何加强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的管理工作[J].中国工程咨询,2003(12).
【关键词】 设计变更;工程签证;管理
【中图分类号】 TU72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727-5123(2012)06-019-02
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工作是工程施工管理中很重要的一项内容,因为它内容广泛,构成原因复杂,规律性较差,发生的时间长短难以确定其造价,因此,重视和搞好这项工作是确定工程造价和控制投资的依据。
1 正确理解设计变更及工程签证的含义
1.1 设计变更。设计变更是指设计单位依据建设单位的要求进行调整,或对原设计内容进行修改、完善、优化。一般设计变更原因较多样化,设计部门的错误或缺陷,建设单位要求赶工期等多方面原因造成工程工序上不能够合理进行安排,而被迫更改变更的,以及施工单位由于施工不当或施工错误造成的。
1.2 工程签证。即按建设单位(甲方)及施工单位(乙方)的合同约定,由双方代表就施工过程中涉及合同价款之外的责任事件所作的签认证明,工程签证一般乙方起草,记录乙方在实际施工中发生的特殊费用,然后交予监理及甲方签字确认。工程签证的发生一般是由于施工条件的变化或无法遇见的情况所引起工程量的变化。譬如由于建设单位原因,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材料、场地、设备资料等造成施工企业的停工、窝工损失而引发的签证等。
2 设计变更的签发原则
设计变更无论由哪方提出,均应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协商,经确认后由设计部门发出相应图纸或说明,并办理签发手续,下发到有关部门付诸实施。但在审查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2.1 确属原设计不能保证质量、设计遗漏和错误以及与现场不符无法施工非改不可的,应按设计变更程序进行。
2.2 一般情况下,即使变更要求可能在技术经济上是合理的,也应全面考虑,将变更以后产生的效益与现场变更引起施工单位的索赔所产生的损失,加以比较,权衡轻重后再作决定。
2.3 工程变更引起的造价增减幅度是否控制在预算范围之内,若确需变更而有可能超预算时,更要慎重。
2.4 施工中发生的材料代用应办理材料代用单,要坚决杜绝 内容 不明确的、没有详图或具体使用部位,而只是纯材料用量的变更。
2.5 设计变更要尽量提前,最好在开工之前就发现,为了更好地指导施工,在开工前组织图纸会审,尽量减少设计变更的发生,确需在施工中发生变更的,也要在施工之前变更,防止拆除造成的浪费,也避免索赔事件的发生。
2.6 设计变更应记录详细,简要说明变更产生的原因、背景、变更产生的时间,参与人、工程部位、提出单位都应记录。
3 工程签证的签发原则及具体内容
3.1 签证的签发原则。现场施工代表要对设计经济费用支出的停工和窝工等进行严格审核后加以签证,并且要加以详细地说明;签证的内容不能超过应签证的范围,应在合同中约定的或应在施工组织方案中审批的,不能以签证形式出现,比如议价项目、材料价格等在合同中没有约定的,应由有关管理人员以补充协议的形式约定,不能以签证取代;为了避免添加修改等现象,建设单位手头上必须得留一份工程签证单,并且施工单位要编号报,以防止重复签证现象的发生;为避免签证的舞弊行为,工程签证必须两人以上签字方可实施。
3.2 工程签证的具体内容。
3.2.1 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技术措施处理;在技措技改工程中, 常遇到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工作面过于狭小、作业超过一定高度, 造成需要使用小型机具、搭设脚手方可保证工程顺利进行, 施工单位在发生时应及时将现场实际条件和施工方案通报建设单位, 在征得监理和建设单位同意后实施, 此时施工单位应办理工程签证。
3.2.2 在施工过程中, 由于施工条件变化、地下状况 ( 土质、地下水、构筑物及管线等 ) 变化, 导致工程量增减, 材料代换或其他变更事项。
3.2.3 建设单位在施工合同之外, 委托施工单位施工的零星工程; 以及由于建设单位原因, 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材料、场地、设备资料等造成施工单位的停工、窝工损失; 以及在施工过程中非施工单位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工程一周累计超过8小时, 施工单位又无法安排停工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3.2.4 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奖励和索赔问题, 例如由于建设单位原因决定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等造成施工单位的停工、窝工、返工而发生的倒运、人员和机具的调迁等损失。
4 加强设计变更及工程签证管理措施
4.1 严格区分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根据我国的现行规定,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费用都属于预备费的范畴,但是设计变更与工程签证是有严格的区别和划分的。属于设计变更范畴的就应该由设计单位下发设计变更通知单,所发生的费用按设计变更处理。属于工程签证的由现场施工人员签发,所发生的费用按发生原因处理。
4.2 加强对设计变更的审核。为了避免出现工程返工或拆除现象,必须加强对施工图的审查,争取在实施之前发现存在的问题,尽量减少设计变更的数量。对于设计变更,需要进行优化比较分析,采用最佳的设计方案。工程的造价由于设计变更所造成的增减额必须保持在工程概算的范围之内。施工过程中要采集相关的工程资料材料,这些都可以作为设计变更真实性的佐证材料。如果在先前方案实施之前就进行了变更,则原方案所需费用不得使用;如果原方案已经实施以后再进行的变更,则需要将原方案中所涉及的人、材、机以及拆除费用计算在列;在进行拆除相关材料或者设备的时候,需要考虑业主回收后这些东西所剩残值。需要特别重视施工单位所提供的设计变更单,避免工程中某些项目采取故意压价、低价中标收到,中标后蓄意进行变更,工程量发生很大变化,由此获得更高的利益。
4.3 加强对工程签证的审核。工程签证表明了对工程量的肯定和证明。也就是根据施工图纸进行施工,已经完成的那部分并且经检验合格的工程量需要进行签字证明,这其中还包括了由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原因给工程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的人工工日、机械台班以及由于建设单位原因较长的停水停电天数等。我们必须注意,在工程合同中已经约定的不要以签证形式表现的项目,譬如:人工浮动工资、议价项目费用、材料设备价格等。对于合同中没有约定的项目,需要签订一份补充的协议。签证中所涉及到某个具体数据,有可能会引起发工程出现不良反应,如工程中配筋率超出了规范设定的值,这一数据发生变化就会引起工程其他发生变化。
4.4 部门工作协调化。一个项目的实施,不是单靠哪个部门来控制管理,而是各部门之间进行了明确分工,各尽其职,相互配合,共同来完成一个目标。各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技术人员做好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的前期工作,如发现问题,及时改正,并要及时通知预算员进行测算审核。同时预算员也应该将一些从定额角度需要办理的签证及时告知相关人员进行签证的办理工作,同样,对于发生的设计变更及工程签证,施工管理人员应与各科室及处领导及时沟通,避免信息不通产生新的变更,造成投资浪费。譬如,在技措技改工程中,经常出现由于工作面过于狭小、作业超过一定高度,造成需要使用大型机具方可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乙方在发生时均会通知甲方工程部门的技术人员,此刻技术人员也应该随即通知相关部门人员包括监理及预算人员到现场,查看现场实际条件和施工方案的合理性,经审查确认后,允许乙方办理工程签证。
5 结语
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是建筑工程产品在建设过程中的一项经常性工作,加强设计变更和签证工作是建设单位控制造价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现场施工人员管理水平的综合体现。
参考文献
1 张华.论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可持续发展[J].现代商贸工业,200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