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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合同管理范文

时间:2023-05-15 17:09:52

序论:在您撰写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时,参考他人的优秀作品可以开阔视野,小编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这些建议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热情,引导您走向新的创作高度。

工程施工合同管理

第1篇

关键词:公路工程 施工 合同 管理

对于施工企业来说,通常情况下需要依据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开展相应的工作,实际上对工程项目进行施工管理的过程就是履行合同条款的过程。作为承发包双方的利益与义务关系的协议,公路工程施工合同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我国公路行业的合同管理存在着很多问题,急需得到改进。

1 在工程项目管理中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在整个项目管理过程中,主要从三个方面体现出合同管理的重要性:首先合同管理是项目管理的核心,有效的合同管理是规范建筑市场秩序,防止建设领域“两个拖欠”的重要措施,进而在一定程度上促进工程建设各方面认真履行合同义务,确保建设目标的实现。其次合同管理对项目承包的经济效益有重大影响。合同作为调节发包人和承包人经济关系的法律依据,在建筑市场机制的健全和完善过程中将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第三方面是合同确定了双方的项目实施目标。严格规范合同履约行为,能从根本上预防和治理各项违约行为,有效地约束合同当事人的行为,保证项目建设质量和投资效益。

2 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2.1 没有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未建立合同管理体系。在我国,对于专门的项目合同管理机构,在许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及施工单位等都没有成立。对于合同实施过程中的监督管理工作,通常情况下,建设行政主部门都是委托监理部门或其他机构进行相应的负责,进而在一定程度上使得合同纠纷容易在工程中标后及施工过程中发生。对于合同管理工作施工单位的重视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进一步导致合同管理工作不能顺利地展开。对于施工企业来说,通常情况下,只注重工程项目的前期投标工作,工程中标后,对施工合同缺乏必要的管理。制定的规章制度根本没有发挥作用,同时缺乏系统的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并且部门之间没有厘清权力、分清职责。健全的合同管理体系和有效的机制没有形成;对于合同管理,缺少必要的审查,以及有效的监督,进而在一定程度上使得合同管理流于形式。

2.2 执行合同的力度不够。在起草、签署、管理合同的过程中,很多施工单位通过经营部门进行负责,一旦工程项目中标,签订施工合同后,通常情况下,将施工合同通过文件形式转交给项目经理部,在一定程度上没有详细地对合同情况进行交底,由于项目负责人自身缺乏合同方面的学习,在施工过程中容易发生违背合同条款的行为,进而在一定程度容易引发纠纷,造成经济损失。

2.3 合同价款引发纠纷。在我国,由于公路建设市场依然比较混乱,缺乏规范化管理,在一定程度上使得业主与施工企业之间,在地位方面出现不平等,导致违法或违规的行为出现在部分工程承包中,合同内容过于简单,在合同条款中,没有明确工程变更、索赔等方面的内容,进一步损害了施工方的切身利益,另一方面施工企业缺乏合同法律意识,在经营管理范畴内,事前基本上没有纳入合同管理,在一定程度上,虽然合同条款比较齐全,但是缺乏具体性和明确性,对于内容通常情况下只有原则性的约定,对违约责任缺乏具体的约定,进而产生合同纠纷时,在一定程度导致施工企业得不到有效的补偿。

2.4 施工索赔难。通常情况下,公路工程的施工条件、工程量、物价等在一定程度上会给施工单位造成额外的损失,并且正常的施工利润往往受到政治、经济、合同等方面的影响和制约,通常情况下,这些可以依法向发包方进行索赔。但是,由于我国市场经济体制不健全,进而在一定程度上对合同和证据难以进行规范化管理,在实际施工过程中,由于情面的影响,没有向建设单位提出索赔,进而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承包商合同索赔的难度。

3 加强合同管理的措施

3.1 对工程投标阶段加强管理。对于施工企业来说,需要对工程投标加强管理,首先对招标文件、图纸,以及有关的规范等进行熟悉,争取做到量力而行,需要对自己的技术实力进行综合考虑,进而在一定程度满足业主的需要,以及确保施工成本符合招标文件的需要,详细考察工程现场,并且在一定程度上熟悉现场的地理环境、气候条件、现场的施工条件,以及当地居民的消费情况和机械台班的价格、市场的供应量情况等,要对这些因素进行深入的研究分析,同时进行细致的分析和计算,进而在一定程度上确保判断的正确性;在编制技术投标书的过程中,对公司的技术实力进行充分的利用,进而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优化,并且对先进的施工、管理技术进行利用,进而一定程度达到科学、高效的要求。

3.2 对工程施工合同做好分析。通常情况下,合同分析是指从执行合同的角度,对合同的具体内容和要求进行分析、补充和解释,在合同实施的具体问题和具体时间方面,全面贯彻落实合同目标和合同规定等,进而一定程度为工作提供具体的指导,进一步使合同符合工程管理的需要,确保工程按照合同要求进行实施,进而为执行、控制合同提供参考依据。对于合同管理部门以及合同的管理人员来说,通常情况下需要做好合同分析工作。由于受各种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工程项目的承包人和业主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其内容主要包括:合同双方的责任,合同条文使用的法律用语,如果用语不够直观明了,容易增加理解的难度。

3.3 做好施工合同交底工作。企业合同管理部门在对合同进行分析之后,需要进行相应的“合同交底”。即通过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合同条文。通常情况下,通过技术交底对工程项目和任务进行分解,明确施工质量和技术要求,以及施工过程中涉及到的关键工序和工作等,进而在一定程度上细化分解安全、成本等目标,同时将责任落实到具体的职能部门和个人。通过开展合同交底在一定程度上使大家树立全局意识,进而对合同中涉及的内容、规定、管理程序等进行熟悉,并且在一定程度上熟悉了解合同双方的合同责任和范围,以及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等,在一定程度上使各项工作保持一致,避免在施工过程中发生违约行为、出现违约现象。

3.4 对施工合同索赔加强管理。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在工程索赔方面,我国工程项目承包双方缺乏必要的认识,同时缺乏推行工程索赔方面的意识和动力。在工程索赔方面,施工合同作为索赔的参考依据,而索赔则往往是对合同管理的一种延续。因此,当前急需树立索赔意识。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对于各种不利因素,需要合同承包商进行全面的考虑,对合同变更和索赔存在的可能性进行研究和分析,进而在一定程度上采取有效的合同管理策略,以及索赔策略。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研究分析法律法规,进而在一定程度上合理履行合同条款,一方面便于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便于企业适应国际工程建设规范,提高核心竞争力。

3.5 做好工程变更、索赔管理。所有的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都有可能会产生变更,产生工程变更的因素非常的多,所以变更支付就会变得相当复杂。各方在实际工作中对单价的合理性通常无法达到一致,尤其是对变更费用的争议很大,在各方都没有达成一致的时候,需要进行暂付。而且支付的方法对不同情况下的变更也各不相同。

3.6 保留金。保留金是业主为了使施工单位履行合同而对施工单位应得款项的一种扣留。是施工单位履约义务的担保,监理人需要从第一个付款周期开始,按项目合同条款数据表的规定来扣留,直到扣留保证金总数达到规定额度为止。业主按合同规定的退还比例在一项工程完工并交工验收通过之后签发支付证书,颁发全部工程的交工证书,若颁发的是部分工程交工的证书,那么就按照该部分工程占整个工程的百分比计退。所以,作为施工单位,为了能保证保留金按期返还必须在合同工期内尽可能地完成所有工程,就可以加快企业资金的运转。

4 结束语

施工合同是公路工程管理的重要部分,可以约束合同人的行为,调控整个工程的进度和质量。业主和承包商在执行合同条款的过程中应该秉持诚信理念,使合同条款在整个施工过程中贯彻执行。但是,目前的公路工程施工过程中,业主和承包商由于没有规范进行合同管理,导致出现工程问题时,纠纷不断。为了确保后期施工顺利进行,避免施工过程中的种种问题,在施工前和过程中都应该进行科学的合同管理,实现合同目标,为企业取得应得的利益。

参考文献:

[1]胡春伟,金元德.公路施工招投标存在的问题及相应对策[J].山西建筑,2007(14).

第2篇

所谓的港口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就是在工程开始之前,和施工单位签订的合同,合同的具体内容包括施工计划,施工时间预期,以及工程完工后的结算等,在对港口工程施工合同进行管理时,需要对在施工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进行分析和探究,并且在合同中能够去正确的进行管理,这样一来,就可以很好的让港口工程进行开展,对于港口工程的质量也有一定的保障,要知道,在港口工程开展前,施工合同管理的好坏,之间和港口工程的质量挂钩,如果合同管理的好,一些问题点能够明确的写出来,就能够让港口工程正常的开展,这样的情况是很有利于港口工程的。由此可以看出,港口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对于港口工程是非常重要的。

2港口工程施工合同中常见的问题

2.1对合同内容不够重视

在港口工程中,对于施工合同很多企业是不够重视的,认为合同对于港口工程的开展来说是没有任何作用的,只是一张写明工期结束够需要拿钱的合同而已,这样的想法是完全错误的,因为,施工合同中,不仅包括项目结束后的金钱问题,还跟在施工过程中所可能遇到的问题有这密切的联系,只有对这些问题进行了分析和研究,才能够保证在港口工程中能够很好的去完成工作,保证港口工程的质量,特别是在施工过程中的一些风险,合同里都会记载,如果施工方没有很重视施工合同,不仅导致港口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容易出现问题,还加大了成本,导致施工的经济受到影响。

2.2合同中的分工不明确

在港口工程中,施工合同还会去记载分工问题,这关系到某项工作的具体工作是谁做的问题,在现阶段,很多施工合同中都没有明确的对分工进行记载,这样的情况不仅会导致在施工过程中互相推卸责任,还有可能导致由于某项工作没有做而影响了项目的进行等问题,这样的情况是很容易导致港口工程出现问题的,在出现问题后,由于合同中没有明确记载,也就导致工程的延期,甚至会影响港口工程的质量,其影响是非常大的。

2.3没有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

在港口工程的施工合同管理中,由于没有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也就导致无法根据施工合同中所标明的管理工作去进行跟踪,虽然合同中对一些工作的具体流程进行了记在,但是,由于没有实现监督等制度,也就很容易导致在对工程进行施工时,容易出现问题,从而导致工程并没有按照预期的工作方式去完成,对港口工程是有很大的影响的。

2.4没有将工作记录成文件报告

在港口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中,很有可能没有将工作记录成文件报告,这样的情况也是会影响工作的,由于没有文件报告,就无法得知在工作中的具体流程是什么,这就导致了后期很难去对港口工程进行维护,也无法将一些工作进行改正,很不利于港口工程的发展。

3合同管理的解决措施

3.1完善合同的管理制度

在现阶段的港口工程之中,并没有很完善的施工合同管理:制度,这也就导致了在工作中很容易出现混乱,一些工作没有按照合同中的要求去完成,这对于港口工程来说是十分致命的,由此可以看出,在港口工程中施工合同的管理制度的不完善对整个工程有很大的影响,因此,就需要去完善合同的管理制度,这样一来,不仅能够避免很多在工程中的风险,还能够让港口工程工作按照预计的工作方式完成。

3.2提高工作人员的素质

工作人员的素质不高也是导致港口工程施工合同管理遇到问题的主要原因,由于工作人员的素质不高,工作人员就很有可能在工作中出现一些失误,这也就会导致港口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出现问题,对于港口工作有一定的影响,因此,就需要去提高工作人员的素质,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让其了解具体的工作流程,掌握施工合同管理工作的一些关键问题点,这样一来就能够让港口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得到很好的提高。除此之外,还应该工作人员进行定期考核,让工作人员能够对工作有一定重视程度,对工作更加认真,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工作正常开展。

3.3在合同中进行明确的分工

在港口工程施工合同中,没有对工作进行明确的分工的问题也是导致港口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重要因素之一,在合同中由于没有记载明确的分工,这也就会让施工方无法做好自己该做的工作,导致一些工作没有做对甚至是没做,这样的情况是很常见的,都是因为合同中并没有进行明确的分工,正是由于这样的情况,才需要在港口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中去明确的记录应该干的工作,只有分工明确了,才能够将港口工程项目做的更好,都有助于港口工程的发展和我国经济的稳定。

3.4重视合同中的内容

港口工程的合同内容也是非常重要的,在很多港口工程中的施工合同管理过程中,都不够重视合同中的内容,这就很容易导致港口工程中的很多工作方式是不正确的,甚至是对于经济的管理这一方面也有不正确的认识,从而导致经济纠纷等情况,这是很不利于港口工程的发展的,因此,就需要去对重视港口工程施工合同中的内容,只有了解了工作内容,才能够保证在管理工作中做好管理,让港口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工作的质量得到提高,并且能够让工程的质量得到保障,对我国的发展是十分重要的。

4结束语

综上所述,可以了解到港口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概述,港口工程施工合同中常见的问题,合同管理的解决措施。由此可以看出,港口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是非常重要的,如果没有很好的管理制度,就会导致港口工程出现很严重的问题,是很不利于我国的港口工程的发展的,也会导致我国的经济受到影响,因此,去加强对港口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就是非常重要的了。只有港口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质量提高了,才能够让港口工程更加的稳定。

第3篇

一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内容

根据有关工程建设施工的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工程建设施工的实际情况,并借鉴了国际上广泛使用的土木工程施工合同,国家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于1999年12月24日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师范文本)》,它是以各类公用建筑、民用住宅、工业厂房、交通设施及线路管道施工合同和设备安装合同的样本。

(1)《施工合同文本》的组成

《施工合同文本》由《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三部分组成,并附有三个附件:附件一是《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二是《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附件三是《工程质量保证书》。

(2)施工合同文件的组成及解释顺序

组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文件包括:施工协议合同书;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及附件;施工合同专用条款;施工合同通用条款;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二 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的特殊性和必要性

施工合同的显著特点是时间长,涉及面广,一份施工合同的履行有效期可能长达数年或数十年,所涉及的范围包括法律法规、工程技术、艺术设计、人文等多个范畴。施工项目全部的生产经营活动,都必须根据工程施工项目合同来进行。没有工程施工合同,就无法实施与监管后续的生产活动,而合同一经签订,企业所有的生产计划和各项经济技术指标都随之纳入承包合同的范畴之内。施工企业实行的总包、分包、内部承包等,也正是按照其与建设方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所承担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来确定划分的,其内、外合同的关系不但一脉相承而且标的、权责也高度一致。也就是说,所有内部承包的具体内容,就是企业对外承包合同所含各项指标的分解与落实。这就使施工企业的合同管理从形式、内容和管理范围都不同于其他企业,而是一个格局完整的、自成系统的管理方式。

三 施工项目合同的履行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方法

(1)对合同认识及重视不够

现阶段,各施工企业基本上都是按合同管理的要求,认真进行合同的标前及标后的评审,对合同的履约进行检查,力求通过严格的组织程序、严密的合同评审,把自己能否按期履约、业主的能力及不稳定等因素全面思考分析。但在工程施工时如何有效地把合同贯彻执行下去,有的单位执行的不够。另外,有些企业领导对合同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没有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机构。企业领导对合同风险缺乏防范意识,没有认识到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和经费等方面支持不够。要想从根本上重视合同管理工作,必须加强项目经理的个人教育,培养责任心,加强对法律、法规的认知度,了解施工项目合同的核心内涵,抓重点控过程。建立项目经理部,设专职人员管理档案管理工作,负责部门的所有合同报批、保管和归档工作;参与选择分包商工作,在项目经理授权后负责分包合同起草、洽谈,制订分包的工程程序,以及总合同变更合同的洽谈,资料的收集,定期检查合同的履行工作。

(2)合同执行力度不够

合同作为维系双方当事人的纽带,任何一方均须按合同办事。但由于双方均没有按合同办事,且又不进行及时、必要的经济技术签证,造成双方均违约。工期不能按期交工,工程款不能按时拨付,致使合同管理流于形式。

双方在履行合同期间必须遵守各项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行使权力、履行义务时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和坚持全面履行的原则。遵守合同对约定不明条款、价格发生变化的履行规则,以及合同履行担保规则和抗辩权、代位权、撤销权的规则。

(3)招标监督机构和合同管理机构缺乏权威性

招标监督机构在审核、编制招标文件的过程中,明明知道有的条款是不平等的,甚至是不合法的,但实际上还是按照建设单位的意图办理。例如在招标时降低工程的取费类别、施工单位优惠条件的承诺、工程质量标准的提高、工期的缩短等不合理条款,他们都无意进行修改。当然也有受投资者、权力者和周围环境的干扰而改变中标结果的。合同管理机构不仅应有监督职能、仲裁职能,而且对不合理的条款应有纠正职能。

(4)合同管理制度不健全,权责不分明

有些企业没有规定严谨统一的合同管理制度。由于缺乏统一的依据,各部门权责不分明,意见很难统一,造成权力大家争、责任大家推的局面。这是企业管理之大忌,最终将给企业带来重大的隐患。

(5)合同管理人员素质不高

一部分企业合同管理人员思想品德不过硬,文化水平不高,业务不精通,没有受过正规的法律教育,缺乏系统的法律知识,无法对合同涉及的各项法律问题作出正确判断,无法对合同进行有效的管理。

四 有效地实施施工过程中的合同管理

为了有效地实施施工过程中的合同管理,必须建立合同实施的保证体系,及时做好合同跟踪,并且根据合同分析结果,实施有效的合同监督,谨慎订立合同,有效防范工程合同违约行为。

五 施工索赔

索赔是在经济活动中,合同当事人一方因对方违约,或其他过错,或防止的外因而受到损失时,要求对方给予赔偿或补偿的活动。

施工索赔是承包商由于非自身原因,发生合同规定之外的额外工作或损失时,向业主提出费用或时间补偿要求的活动。

(1)施工索赔分类

1.按索赔目的分:工期延长索赔;费用损失索赔。

2.索赔的原因分:延期索赔;工程变更索赔;施工加速索赔;不利现场条件索赔。

3.索赔合同依据分:合同内索赔;合同外索赔;额外索赔。

4.索赔处理方式分:单项索赔;总索赔。

(2)施工索赔的程序

意向通知,提出索赔申请,提交索赔报告,索赔处理。

(3)索赔报告

索赔报告由承包商编写,应简明扼要,符合实际,责任清晰,证据可靠,计算方式正确,结果无误。索赔报告编制得好坏,是索赔成败的关键。

第4篇

0前 言

 

合同管理是否严格,直接关系到整个工程相关企业的竞争力和生存力。工程施工合同对承包方开始实施工程建设,发包方要通过各种各途径来支付工程的造价款项,共同来控制整个工程的质量,保持工程合理的进度,控制整个工程的造价,保证整个工程活动建设高效优质进行的法律文件,对整个工程的建造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做好工程的合同管理,是企业生存发展,控制工程造价的重要举措。

 

一、建筑施工合同管理存在问题

 

1.合同文本缺乏规范化操作,法律意识淡薄

 

工程施工合同涉及的合同条款多,内容冗杂,但是很多当事人对合同不够重视,合同的签订往往草率进行,导致合同签订的条款不完善、不严谨,甚至是内容上产生很大的歧义,导致合同履行过程中工程量的计量、进度款支付以及工程结算时缺少依据,产生合同纠份。而且在工程施工中,合同不规范也会反映在承包商得不到业务而迁就业主,按照业主的意愿签订合同,使得合同中内容产生不平衡的问题,工程施工起来,一旦是牵涉到经济权利,终将导致经济纠纷的产生。

 

2.施工合同不严谨,重要条款缺失

 

施工合同的签订过程中,招投标文件和招标书的使用是一项重要的参考。但在实际签订合同中,甲乙双方往往会过多考虑自己的利益,肆意避开招投标文件中没有设定的内容和指标,例如:所依据的定额之外的计价问题没有明确规定;合同条款用词不准或模棱两可;承发包双方职责划分不清;缺少工程变更、合同变更等处理程序,对索赔的处理、合同纠纷的协调等问题缺少规定等。这在一定程度上,就增加了包干的风险系数,导致施工合同与政策文件内容的背道而驰,极易发生经济纠纷。

 

3.忽视合同严肃性,等价索赔工作难

 

建设工程合同履行中,违约现象普遍存在,很多都是集中在工程建设中建设方不按合同支付工程进度款;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方不及时审核竣工结算,有意拖欠工程款,履行过程中的问题,导致合同的信用度、合同的严肃性、合同的权威性受到极大的威胁,严重影响了我国建筑市场秩序,导致建设市场工程款拖欠的顽症。在最近十年间有关全国拖欠工程款的情况来看,随着工程项目的不断增加,拖欠工程款的数量呈上升趋势,导致这一趋势的原因是法律制度尚处在完善和适应阶段。

 

4.合同管理意识薄弱,缺乏专职的合同管理人才

 

大多数项目管理机构都未设立合同管理部门,缺乏行之有效的合同管理体系和具体的操作流程,对工程没有及时进行跟踪和动态的合同管理。目前建筑企业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人员,大多数是非合同管理专业人才,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综合业务能力参差不齐,大部分是工程施工、工程管理部门的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兼职或中途转用,管理人才匮乏,严重的影响了合同的管理。

 

二、加强建筑工程项目中的合同管理措施

 

1.施工合同管理关系

 

工程造价实现量价分离后,工程量清单将由投资商或业主委托设计单位依据设计图纸直接计算给出,可减少图纸理解错误,并大大减少工程量计算的重复劳动,施工单位在投标中只负责审核,并根据自身的管理水平及采购能力等报出适合自己企业的工程单项报价,在以后的施工中得以严格贯彻执行,这样就真正实现了招、投标管理与施工合同管理的内在联系,并保证了管理实施的一致性,从而理顺了两者依存的内在关系。

 

2.重视建筑工程项目合同文本的拟定与分析

 

在合同文本的形式上,应该尽量采用合同示范文本。在实际工作中,因为使用不同格式的合同而产生经济纠纷的例子并不鲜见。因此,应该尽量使用合同样本,比如各类公用建筑、民用住宅、工业厂房、交通设施及线路管理的施工、设备安装的合同样本。非特殊情况,不要使用发包、承包双方自行拟设的合同文本格式,这样可以有效防止所拟定的合同出现缺项、漏项及不平等条款。同时,也有利于行政管理机关对合同实施进行监督,有助于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及时裁判纠纷,维护双方的合法利益。

 

3.建立健全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制度并善加利用。合同管理环节繁多,包括合同的洽谈、草拟、评审、签订、下达、交底、学习、责任分解、履行跟踪、变更、中止、解除、终止等,建筑单位要规范本单位的合同管理,就应该首先就合同管理全过程的每一个环节建立和健全一系列可操作的合同管理制度,使其合同管理有章可循。合同交底制度、责任分解制度、每日工作报送制度及进度款审查批准制度是每一个建筑单位都应该建立的合同管理制度。合同签订后,合同管理人员应做好合同交底工作。

 

4.对建筑工程项目合同进行动态管理

 

4.1 重视现场签证。在按照合同条款履行时应该防止过早、过量签证,特别是合同变更补充协议的签认须格外谨慎,签证必须依据相关合同条款衡量,起到相互制约的作用。尤其要重视设计变更与施工图错误,此类签证只需签变更或修正的项目,原图纸不变的勿重复签证,已经下料和购料的,务必签写清楚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详细情况。

 

4.2 及时记录、收集和整理工程所涉及的各种文件(如图纸、计划、技术说明、规范、变更指令等),对合同变更部分进行审核与分析。在实际工作中,合同变更应该与提出索赔同步进行,须业主与承包商双方达成一致看法后再进行合同变更。

 

4.3 及时处理停工损失(包括由非承包商责任造成的停工损失),双方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以书面形式,按合法程序签认停工的相关具体内容。

 

4.4 严格执行定额规定,对于未对定额进行规定的情况,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或者参考相同类定额及有关的规定做出补偿。

 

5.明确合同管理分工,权责分明

 

在工程合同签订完毕之后,要加强对合同的贯彻执行,加强对合同的执行情况加强监督管理。在此过程中,要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规范,遵守现代企业的管理方式,加强对合同的管理,对合同管理的权责进行明确的划分,实施项目经理的负责人制度,并代表施工企业全面管理合同,加强合同职能的执行,在此过程中,并设立专门的合同监督管理机构,对合同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发现合同中存在问题,及时有效地进行反馈,并采取有效的处理措施。

 

三、结束语

 

总之,建筑施工合同管理是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工作,只有增强法律意识,加强合同管理,搞好施工合同的事前、事中事后管理和控制,才能在项目管理上不断创新,从而不断提高我国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水平。在现代工程中,没有合同意识则项目整体目标不明;没有合同管理,则项目管理难以形成系统,难以有高效率,不可能实现项目的目标。为使企业能够实现高效可持续发展并更加牢固地立足市场,必须加强企业合同管理,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要维护企业自身的合法权益,提升企业的经济效益。

第5篇

关键词:工程;施工;管理;合同

Abstract: the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contract is the construction unit and construction unit, inspect manage unit only bond. Generally speaking, the construction contract composed mainly of tender documents, tender, as well as in the bidding process for both sides accepted correspondence etc.. Contract management is the main content for engineering changes, additional design, project delay, cost, project subcontracting assignment, both parties breach, disputes and arbitration, insurance and guarantee and management.

Key words: project; construction contract; 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 K826.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2104(2012)

一般而言,合同支付内容包括:开工预付款、工程变更、索赔、价格调整、延迟付款利息、拖期违约金,保留金和提前竣工奖金等。合同管理目的是为了更有效的进行投资控制,因此,对于上述项目的计量与支付,监理工程师要求必须有详细的证明材料及施工原始资料并按符合规定的程序逐级上报,这就要求施工单位要有详细准确的施工原始记录并妥善保存。

开工预付款,是业主提供给承包人用于开工费用的无息贷款,国际上一般规定范围是0%~20%。监理工程师在确认承包人已经完成合同协议的签署,并提供了履约担保或银行保函后,向业主签发按合同规定金额的付款证明,业主应在该支付书收到后14天内核批,并支付开工预付款的70%的价款,在投标文件载明的主要设备进场后再支付预付款的30%。开工预付款在中期支付证书的累积金额达到合同价值30%之后,开始按工程进度以固定比例分期从各月的中期支付证书中扣回,全部金额在中期支付证书的累计金额达到合同价格的80%时扣完。扣回比例各工程项目可能有所不同。

保留金就是业主为了使承包人履行合同而对承包人应得款项的一种扣留,直至完全履行合同后再发给承包人。保留金的金额以合同价值的5%为限,每次扣除额应是中期支付证书已完工程价值的10%。如果承包人按期完成全部工程并通过验收,业主分两次将保留金退还给承包人,一半在交接证书(竣工证书)签发后退还,另一半则须签发了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后退还。如果签发的交接证书仅是工程项目某部分的交接证书,则退还的保留金仅是竣工部分的保留金,并且也是一半。如果签发缺陷责任终止书时,承包人仍有未完工程,业主有权扣留余下的保留金,直至遗留工程完成。因此作为承包人应在合同工期内尽可能地完成全部工程,这样就能保证保留金按期返还,加快企业资金周转和企业发展。

任何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都会遇到变更问题,导致变更的原因很广且很复杂,因此对其支付也就很复杂,对不同情况下的变更,其支付有不同特点并有相应的办法。由于实际工作中对变更费用的争议很大,尤其是对单价的合理性常常无法达到一致(监理、业主、承包人三方一致),因此,FIDIC条款也制定了相应办法,当没有达到一致时,可进行暂付。

暂定金额是指包括在合同之内,并在工程量清单中以“暂定金额”名称表明的一项金额,就是为了实施本工程中尚未以图纸最后确定其具体细节或某一工程部分,或在施工过程中可能增加的工程细目,如桥梁荷载试验、钻取混凝土芯样等,而这些细目及附属、零星工程在招标时尚未能确定下来,可列为暂定金额;为了专项工程施工或供货、供材、供设备而由指定分包人或供货人提供专业服务;或留作不可预见费;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暂定金额应有监理工程师按业主批准指令全部或部分地使用,或者根本不予动用。

对于业主批准的每一笔暂定金额,监理工程师有权向承包人发出为实施工程或提供货物、材料或服务的指令。监理工程师提出要求时承包人应出示有关暂定金额支出的所有报价单、发票、凭证和帐单,但如果该工作是根据投标文件列明的单价或总额价而作价的,则不需出示。

另外还有索赔费用、价格调整、违约罚金、提前竣工奖金等项目,在工程建设不断发展的同时会逐步得到完善。

以上这些合同支付项目均在招标文件及其技术规范中会有明确规定,但是这些资料均在招标过程中形成,等到施工时这些资料有时没有转交给施工单位,造成施工单位相当被动的局面,所以招标文件的任何组成部分在施工中都是不可缺少的,这就要求我们在重视招标工作的同时更应重视在投标过程中所形成的各种资料:其一可以为该项工程的施工提供便利;其二可以积累资料,为以后的投标工作提供数据。

我国施工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施工企业合同管理意识淡薄,“阴阳合同”充斥市场,业主行为不规范,索赔难度大,监理职责不到位,合同法律环境不完善等。要改变或者完善这些问题,搞好合同管理,除了上面讲到的,除了平时注意收集好有力的证明材料、证据外,还要搞好以下工作:提高合同管理意识,做好合同选择工作;控制施工合同的签订;加强合同履约工作;合同索赔风险管理;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相关人员搞好正常的人家关系,及时做好现场签证工作;国家加快完善立法工作等。

第6篇

关键词:公路施工 合同 管理

企业在对外开展各类业务活动的基本载体就是合同,有位法学家曾经说过:“财富的一半是合同”,这形象地说明了合同在企业中的重要性。工程施工合同作为一种典型合同,具有它自身的特殊性和复杂性,标的物特殊、履行周期长,条款内容多、涉及面广,如何对其进行有效管理是摆在我们面前的课题。

一、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的特殊性和必要性

施工企业全部的生产经营活动,都必须根据工程承包合同来进行。没有工程施工合同,就无法实施与监管后续的生产活动,而合同一经签订,企业所有的生产计划和各项经济技术指标都随之纳入承包合同的规范之中。施工企业实行的总包、分包、内部承包等,也正是按照其与建设方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所承担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来确定划分的,其内、外合同的关系不但一脉相承而且标的、权责也高度一致。也就是说,所有内部承包的具体内容,就是企业对外承包合同所含各项指标的分解与落实。这就使施工企业的合同管理从形式、内容和管理范围都不同于其他企业,而是一个格局完整的、自成系统的管理方式。

二、当前合同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1.对合同认识及重视不够

现阶段,各施工企业基本上都是按合同管理的要求认真进行合同的标前及标后的评审,对合同的履约进行检查,力求通过严格的组织程序、严密的合同评审,把自己能否按期履约、业主的能力及不稳定状态消灭在萌芽状态。但在工程施工时如何有效地把合同贯彻执行下去,有的单位执行的不够。另外,有些企业领导对合同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没有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机构。企业领导对合同风险缺乏防范意识,没有认识到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和经费等方面支持不够。

2.合同执行力度不够

合同作为维系双方当事人的纽带,任何一方均须按合同办事。但由于双方均没有按合同办事,且又不进行及时、必要的经济技术签证,造成双方均违约。工期不能按期交工,工程款不能按时拨付,致使合同管理流于形式。

3.招标监督机构和合同管理机构缺乏权威性

招标监督机构在审核、编制招标文件的过程中,明明知道有的条款是不平等的,甚至是不合法的,但实际上还是按照建设单位的意图办理。例如在招标时降低工程的取费类别、施工单位优惠条件的承诺、工程质量标准的提高、工期的缩短等不合理条款,他们都无意进行修改。当然也有受投资者、权力者和周围环境的干扰而改变中标结果的。合同管理机构不仅应有监督职能、仲裁职能,而且对不合理的条款应有纠正职能。

4.合同管理制度不健全,权责不分明

有些企业没有规定严谨统一的合同管理制度。由于缺乏统一的依据,各部门权责不分明,意见很难统一,造成权力大家争、责任大家推的局面。这是企业管理之大忌,最终将给企业带来重大的隐患。

5.合同管理人员素质不高

一部分企业合同管理人员思想品德不过硬,文化水平不高,业务不精通,没有受过正规的法律教育,缺乏系统的法律知识,无法对合同涉及的各项法律问题作出正确判断,无法对合同进行有效的管理。

三、有效地实施施工过程中的合同管理

1.建立合同实施的保证体系

(1)建立合同管理体系,配备高素质的人才。

(2)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培养全面合同管理理念。大力贯彻全面合同管理观念。

(3)组织项目小组成员和各工程小组负责人学习合同文件和合同分析文件,对合同的主要内容做出解释和说明,使大家对合同概况、主要精神、合同总目标有较为深刻的理解,树立全局观念,避免施工中的违法行为。

(4)将合同事件责任分解落实到人,并做出问题的说明完不成责任的影响和法律后果。

(5)建立有效方便的文档系统,使合同的监督、跟踪和诊断工作正常进行,有利于及时正确地决策,而且在发生纠纷时能及时地提供有力的证据。

(6)建立报告和行文制度,工程中合同有关各方的沟通都应以书面形式作为最终的依据并形成制度,这样才能保证各工程活动有根有据。

(7)充分发挥专业管理和综合管理的作用。

2.及时做好合同跟踪

(1)对合同文件和各种工程文件资料进行分析整理,或通过对施工现场的直接了解得到反应工程实施状况的信息。(2)分析工程实施状况与合同、合同分析文件等的差异和差异程度。如未完成合同责任、工期拖延、成本超支、质量不合要求等。(3)分析工程中存在的问题,评价合同履行情况,提出分析报告。

3.根据合同分析结果,实施有效的合同监督

(1)现场中对各工程小组、项目小组或分包单位工作的监督,给它们以合同方面的帮助,如落实计划、提供工作保证、协调他们之间的关系,对出现的问题进行合同方面的解释。

(2)对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进行合同监督,协调与他们的关系,如督促他们完成合同职责,检查对方合同责任情况,追究其违约责任,进行合同索赔与反索赔,处理合同纠纷。

(3)参与各种检查验收,并提出相应的报告。

(4)对各种来往信件、请示、签字指令、会议纪要、索赔文件、合同变更文件等做合同方面的审查和控制,并记录在案,及时预防行为的法律后果,弥补自己工作中的漏洞,而且有利于寻找对方工作中的漏洞,及时提出索赔要求。

(5)经常性地解释合同,对工程中出现的特殊问题进行合同扩展分析。

(6)收集、整理、保存各种工程资料。

4.防范工程合同违约行为

(1)谨慎订立合同、减少瑕疵合同以减少违约的发生。

(2)业主、承包商在合作中存在目标分歧的情形下,应借助各种制度安排来协调合作中的目标分歧以实现合作的潜在利益:包括工程监理制度,质量保修制,质量事故处罚制度等。

(3)要让监理发挥良好作用,抑制承包商的风险。

(4)加快信用制度建立,提高故意违约成本。

(5)可重新定位工程合同主体的关系。

第7篇

[关键词]公路施工 合同 管理

企业在对外开展各类业务活动的基本载体就是合同,有位法学家曾经说过:“财富的一半是合同”,这形象地说明了合同在企业中的重要性。工程施工合同作为一种典型合同,具有它自身的特殊性和复杂性,标的物特殊、履行周期长,条款内容多、涉及面广,如何对其进行有效管理是摆在我们面前的课题。

一、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的特殊性和必要性

施工企业全部的生产经营活动,都必须根据工程承包合同来进行。没有工程施工合同,就无法实施与监管后续的生产活动,而合同一经签订,企业所有的生产计划和各项经济技术指标都随之纳入承包合同的规范之中。施工企业实行的总包、分包、内部承包等,也正是按照其与建设方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所承担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来确定划分的,其内、外合同的关系不但一脉相承而且标的、权责也高度一致。也就是说,所有内部承包的具体内容,就是企业对外承包合同所含各项指标的分解与落实。这就使施工企业的合同管理从形式、内容和管理范围都不同于其他企业,而是一个格局完整的、自成系统的管理方式。

二、当前合同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1.对合同认识及重视不够

现阶段,各施工企业基本上都是按合同管理的要求认真进行合同的标前及标后的评审,对合同的履约进行检查,力求通过严格的组织程序、严密的合同评审,把自己能否按期履约、业主的能力及不稳定状态消灭在萌芽状态。但在工程施工时如何有效地把合同贯彻执行下去,有的单位执行的不够。另外,有些企业领导对合同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没有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机构。企业领导对合同风险缺乏防范意识,没有认识到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和经费等方面支持不够。

2.合同执行力度不够

合同作为维系双方当事人的纽带,任何一方均须按合同办事。但由于双方均没有按合同办事,且又不进行及时、必要的经济技术签证,造成双方均违约。工期不能按期交工,工程款不能按时拨付,致使合同管理流于形式。

3.招标监督机构和合同管理机构缺乏权威性

招标监督机构在审核、编制招标文件的过程中,明明知道有的条款是不平等的,甚至是不合法的,但实际上还是按照建设单位的意图办理。例如在招标时降低工程的取费类别、施工单位优惠条件的承诺、工程质量标准的提高、工期的缩短等不合理条款,他们都无意进行修改。当然也有受投资者、权力者和周围环境的干扰而改变中标结果的。合同管理机构不仅应有监督职能、仲裁职能,而且对不合理的条款应有纠正职能。

4.合同管理制度不健全,权责不分明

有些企业没有规定严谨统一的合同管理制度。由于缺乏统一的依据,各部门权责不分明,意见很难统一,造成权力大家争、责任大家推的局面。这是企业管理之大忌,最终将给企业带来重大的隐患。

5.合同管理人员素质不高

一部分企业合同管理人员思想品德不过硬,文化水平不高,业务不精通,没有受过正规的法律教育,缺乏系统的法律知识,无法对合同涉及的各项法律问题作出正确判断,无法对合同进行有效的管理。

三、有效地实施施工过程中的合同管理

1.建立合同实施的保证体系

(1)建立合同管理体系,配备高素质的人才。

(2)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培养全面合同管理理念。大力贯彻全面合同管理观念。

(3)组织项目小组成员和各工程小组负责人学习合同文件和合同分析文件,对合同的主要内容做出解释和说明,使大家对合同概况、主要精神、合同总目标有较为深刻的理解,树立全局观念,避免施工中的违法行为。

(4)将合同事件责任分解落实到人,并做出问题的说明完不成责任的影响和法律后果。

(5)建立有效方便的文档系统,使合同的监督、跟踪和诊断工作正常进行,有利于及时正确地决策,而且在发生纠纷时能及时地提供有力的证据。

(6)建立报告和行文制度,工程中合同有关各方的沟通都应以书面形式作为最终的依据并形成制度,这样才能保证各工程活动有根有据。

(7)充分发挥专业管理和综合管理的作用。

2.及时做好合同跟踪

(1)对合同文件和各种工程文件资料进行分析整理,或通过对施工现场的直接了解得到反应工程实施状况的信息。(2)分析工程实施状况与合同、合同分析文件等的差异和差异程度。如未完成合同责任、工期拖延、成本超支、质量不合要求等。(3)分析工程中存在的问题,评价合同履行情况,提出分析报告。

3.根据合同分析结果,实施有效的合同监督

(1)现场中对各工程小组、项目小组或分包单位工作的监督,给它们以合同方面的帮助,如落实计划、提供工作保证、协调他们之间的关系,对出现的问题进行合同方面的解释。

(2)对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进行合同监督,协调与他们的关系,如督促他们完成合同职责,检查对方合同责任情况,追究其违约责任,进行合同索赔与反索赔,处理合同纠纷。

(3)参与各种检查验收,并提出相应的报告。

(4)对各种来往信件、请示、签字指令、会议纪要、索赔文件、合同变更文件等做合同方面的审查和控制,并记录在案,及时预防行为的法律后果,弥补自己工作中的漏洞,而且有利于寻找对方工作中的漏洞,及时提出索赔要求。

(5)经常性地解释合同,对工程中出现的特殊问题进行合同扩展分析。

(6)收集、整理、保存各种工程资料。

4.防范工程合同违约行为

(1)谨慎订立合同、减少瑕疵合同以减少违约的发生。

(2)业主、承包商在合作中存在目标分歧的情形下,应借助各种制度安排来协调合作中的目标分歧以实现合作的潜在利益:包括工程监理制度,质量保修制,质量事故处罚制度等。

(3)要让监理发挥良好作用,抑制承包商的风险。

(4)加快信用制度建立,提高故意违约成本。

(5)可重新定位工程合同主体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