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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论:在您撰写马克思论文时,参考他人的优秀作品可以开阔视野,小编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这些建议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热情,引导您走向新的创作高度。
一、“现实的人”是一切历史的起点与前提的思想
1.马克思深刻地批判黑格尔、费尔巴哈的“抽象的人”,提出了“现实的人”的概念
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为了批判青年黑格尔学派空洞抽象的人和费尔巴哈的“一般的人”,马克思提出了“现实的人”的概念。他指出:“费尔巴哈设定的是‘一般的人’,而不是现实的历史的人。”在马克思看来,费尔巴哈、青年黑格尔学派,从这种一般的、抽象的、空洞的人的角度来说明人、人的本质、人的解放,是远远不够的。这仅仅是这些聪明的哲学家的呓语。由此马克思尖锐地指出:“这里所说的个人不是他们自己或别人想象中的那种个人,而是现实中的个人,也就是说,这些个人是从事活动的,进行物质生产的,因而是在一定的物质的,不受他们任意支配的界限,前提和条件下能动地表现自己的。”这里的个人“不是处在某种幻想与世隔绝、离群索居状态的人,而是处于一定条件下进行的现实的可以通过经验观察到的发展过程中的个人”。
2.“现实的人”是一切历史及历史活动的基点与前提
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论及历史与世界历史问题时,明确提出了一个十分重要的观点:即人类历史的前提是有生命的个人存在。他说:“任何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无疑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因此,第一个需要确定的具体事实就是这些个人的肉体组织,以及受肉体组织制约的他们与自然界的关系。”分析这段话我们可以看出包含着这样的思想:首先,研究历史这里指任何历史的第一个前提就是活生生的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即每一个现实存在着的、单个的社会存在物,这种单个的个人的存在必须具备其现实可能性,即肉体组织的存在,按今天的话说就是一种自然物。因此,这些有生命的个体的存在就由肉体与精神的存在构成一个统一体,如果没有其肉体存在,其精神的存在是不可想象的。其次,是“单个的个体存在”而不是“群体的整体存在”。在这里,马克思考察人类社会历史不是从某一社会整体层面来考察,而是从个体的存在出发的,因为社会中每一个个体都有其自身存在的特殊性,每个人都是不同的,正因为每个人的个性的存在,社会才有其意义。再次,正因为每个个体现实存在的现实需要,人们才产生了人与人、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因为每个个体的肉体存在的需要,使人们开始结成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开始形成人与自然的关系。换句话说,人们正是为了活着或者说“能够活着”,人们要进行衣、食、住、行的物质生产活动。最后,人们正是在“能够活着”的过程中开始了劳动,劳动构成人与动物的根本区别。人们为了活着,首先需要满足必需的衣、食、住、行及其他生活资料,而要获得这些物质生活资料,人就必须进行劳动。“当人们开始生产他们所必需的生活资料的时候,他们就开始把自己和动物区别开来。”马克思在这里十分明确地指出,人和动物区别的过程,就是在劳动过程中,人与自然界相分化的过程,人一旦成为活生生的有生命的个体存在,他在劳动过程中就形成了能动性、创造性、目的性,而不同于动物,高于动物,不是被动地适应自然界,而是能动地去改造世界,以满足自身存在的需要。二、关于人的解放与人的自由个性全面发展
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全面论述了人的解放的本质内涵、历史过程与人的自由个性全面发展。
1.关于人的解放的本质内涵:现实的人的解放
人的解放的本质内涵是什么,这是关于人的解放的问题的先决问题。马克思正是从现实的人的解放出发来揭示其人的解放的本质内涵、历史过程及解放程度的。那么,现实的人在哪些方面需要解放呢?这就是现实的人的劳动能力,包括征服自然的能力和改造社会的能力;现实的人所依赖的自然关系和社会关系;现实的人的个性及和个性相关联的综合素质,包括精神、心理等因素的解放。根据我们上面的分析,正因为“现实的人”是存在于一定的社会条件中的人,这里的社会条件主要是社会经济条件,即既定的生产力与生产关系。马克思指出:“个人怎样表现生活,他们自己也就怎样。因此,他们是什么样的,这同他们生产是一致的——既和他们生产什么一致,又和他们怎样生产一致,因此,个人是怎么样的,取决于他们进行生产的物质条件。”因此,人的解放的内在本质,就是如何解放人的劳动能力,如何使人摆脱自然关系和社会关系的奴役与压迫,如何促进其自我个性的自由全面发展。
2.关于人的解放的历史过程:个人解放程度是与历史转向世界历史的程度一致的
人的解放的历史过程,就是人的劳动能力解放,也就是人们摆脱自然与社会压迫与奴役的历史过程,人的自由个性的全面发展过程。马克思在世界历史理论中深刻地阐述了人的解放的历史过程。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指出:解放是一种历史活动,而不是思想活动,“解放”是由历史关系,是由工业状况、商业状况、农业状况、交往关系的状况所促成的。人的解放是同他们所处的社会经济条件相关联的,而社会经济形态有三个历史阶段:即自然经济、商品经济和时间经济三个阶段,人的解放或人的发展依次由低级走向高级。第一阶段是自然经济时代,处于前资本主义社会,包括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三个形态。在这个阶段中,个人没有独立性,直接依附于一定的社会共同体,即人依附人,人们在孤立的地点和狭窄的范围内联系。
在世界历史理论中最终实现人学理论的深刻变革
三在马克思的“实践唯物主义”哲学诞生之前,许许多多的哲学家都从不同的历史条件出发,不同的研究视野、不同的问题域中对人的问题进行过长期的思考与研究,然而,正如本文开头所说,包括形而上学哲学的终结者黑格尔也是对人作了纯精神的抽象,将人的本质等同于某种绝对精神的外化、表征;而近代唯物主义哲学最后一位代表人物费尔巴哈,更没有把人看成是现实的人,而是“一般的人”,是一种纯客体性的抽象,都没有从根本上科学地回答人的本质,从而没有真正地建立人学理论。
关于马克思艺术生产理论的论文:马克思在哲学、政治经济学两层 意义上看待生产,他的艺术生产理论也是在两层意义上提出的,但还带有浪漫主义和资本主义批判的背景,由此形成马克思艺术生产理论的三重内涵,即:物质生产 制约下的精神生产;资本主义商品生产条件下的一种生产;自由的精神生产。
马克思的艺术生产理论的两层意义在本雅明、布莱希特、阿尔都塞、马歇雷、伊格尔顿 等人那里得到了发展,但又受到鲍德里亚等人的挑战。因此,恰当地厘定马克思说法的多重内涵与语境,有助于认识艺术生产理论的当代价值。
(来源:文章屋网 )
恩格斯在批判英国曼彻斯特的艾尔克河时又指出:“在这里的一个大院中,正好在入口的地方,即在有顶的过道的尽头,就是一个没有门的厕所,非常脏,住户们出入都只有跨过一片满是大小便的臭气熏天的死水洼才行。”艾尔克河“下面紧靠河的地方有几个制革厂,四周充满了动物腐烂的臭气”。“桥底下流着,或者更确切地说,停滞着艾尔克河,这是一条狭窄的、黝黑的、发臭的小河……桥以上是制革厂,再上去是染坊、骨粉厂和瓦斯厂,这些工厂的脏水和废弃物通通汇集在艾尔克河里。”从恩格斯对艾尔克河的批判中看出,曼彻斯特的工人生活的环境特别肮脏。艾尔克河附近有多个工厂,特别是制革厂四周弥漫着动物尸体腐烂的臭气味。人们的排泄物、工厂的废弃物以及废水都直接排到艾尔克河里,使得艾尔克河发黑、发臭,严重地污染着曼彻斯特城市的环境,这些污染主要来自于工业生产。这还只是曼彻斯特旧城占地不到十分之一的艾尔克河附近的一些地方,而且这远远不是环境污染最严重的地方。恩格斯还对英国曼彻斯特的杜西桥以上的朗密尔特街空气进行了这样的批判:“成群的猪在街上到处乱跑,用嘴在垃圾堆里乱拱,或者在大杂院内的小棚子里关着……结果猪是养肥了,而这些四周都有建筑物堵住的大杂院里本来就不新鲜的空气却由于动植物体的腐烂而完全变坏了。”恩格斯认为,只有工业才使这些牲畜的主人有可能为了自己发财致富,而把大杂院当作住宅以高价租给工人,剥削贫穷的工人,制造废弃物污染空气、破坏生态,造成生态危机,毁坏成千上万人的健康。恩格斯明确地指出“:所有这些都是工业造成的。”
二、对资本主义农业污染的现实批判
人类从石器时代过渡到铜器时代和铁器时代起,农业就在逐步发展。在前资本主义社会,农业生产与生态保护基本处于平衡状态,人与自然界相处较为和谐,整个生态系统没有受到根本性的破坏。恩格斯在《英国工人阶级状况》一文中指出“:在使用机器之前,纺纱织布都是在工人家里进行的。妻子和女儿纺纱,作为一家之主的父亲把纱织成布,如果他自己不加工,就把纱卖掉。”但是产业革命使这种“田园诗”般的生活成为历史,工人们不得不舍弃这种基本处于自给自足的美好田园生活,被卷进了资本主义这架加速运转的庞大机器。马克思通过考察发现,“资本主义农业的任何进步,都不仅是掠夺劳动者的技巧的进步,而且是掠夺土地的技巧的进步。因此,资本主义生产发展了社会生产过程的技术和结合,只是由于它同时破坏了一切财富的源泉———土地和工人。”大工业技术的发展使得农业机器的技术不断更新,农业机器的技术不断的发展更新就会生产出更多的产品,破坏更多的土地,出现更多新陈代谢断裂,最终造成了生态危机的发生。恩格斯指出:“所有已经或者正在经历这种过程的国家,或多或少都有这样的情况。地力耗损,如在美国;森林消失,如在英国和法国,目前在德国和美国也是如此;气候改变、江河淤浅在俄国大概比其他任何地方都厉害。”恩格斯认为,无论是大工业已形成的资本主义国家还是正在发展工业的资本主义国家,都对环境造成了不同程度的破坏,使得传统农业、家庭手工业遭到破坏,牧场及森林逐渐消失,自然经济向货币经济演变。自然界的新陈代谢本是良性循环的,人与自然界的新陈代谢也应该是良性循环的。人们所产生的排泄物以及工业循环产生的废弃物,应该也是自然界完整的新陈代谢循环的一部分,应当回归自然界,回归土壤,投入新一轮的代谢,使得土壤永续保持良性循环。马克思、恩格斯通过对资本主义农业的考察发现了新陈代谢的断裂,原本在农业生产过程中,农产品产出后,农场主把一部分剩余的秸秆返回土地,进入土地的自我循环,加上牲畜粪便等农家肥,维持土地肥力。但是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土地“再生产条件”被破坏了,土地的养分在年复一年的轮作中被带走了,这种新陈代谢断裂削弱了土地肥力,最终导致土壤危机发生。马克思认为:“资本主义生产使它汇集在各大中心城市的人口越来越占优势,这样一来,它一方面聚集着社会的历史动力,另一方面又破坏着人和土地之间的物质变换……这样它同时就破坏城市工人的身体健康和农村工人的精神生活。”资本主义制度使人口大量汇集在城市的初始目的是凝聚社会劳动力,创造更多的财富。但是人口过度集中却严重破坏了人和土地之间的物质变换,导致资本主义农业出现新陈代谢断裂。同时,马克思在批判资本主义对农业造成的危害时还指出:“文明和产业的整个发展,对森林的破坏从来就起很大的作用,对比之下,对森林的护养和生产简直不起作用。”“对耕作的最初影响是有益的,但是,由于砍伐树木等,最后会使土地荒芜。”从马克思的批判中可以看出,资本主义社会文明和产业的发展,使得大量自然生态环境被破坏,树木被砍伐,植被遭到破坏,最后造成土地荒芜、水土流失,生态不断恶化,形成生态危机。
三、对资本主义生活环境污染的现实批判
能这样选择是人比其他生物远为优越的地方,但是这同时也是可能毁灭人的一生、破坏他的一切计划并使他陷于不幸的行为。因此,认真地考虑这种选择——这无疑是开始走上生活道路而又不愿拿自己最重要的事业去碰运气的青年的首要责任。
每个人眼前都有一个目标,这个目标至少他本人看来是伟大的,而且如果最深刻的信念,即内心深处的声音,认为这个目标是伟大的,那它实际上也是伟大的,因为神决不会使世人完全没有引导的人;神总是轻声而坚定地作启示。
但是,这声音很容易被淹没;我们认为是灵感的东西可能须臾而生,同样可能须臾而逝。也许,我们的幻想没油然而生,我们的感情激动起来,我们的眼前浮想联翩,我们狂热地追求我们以为是神本身给我们指出的目标;但是,我们梦寐以求的东西很快就使我们厌恶——于是我们的整个存在也就毁灭了。
因此,我们应当认真考虑,所选择的职业是不是真正使我们受到鼓舞?我们的内心是不是同意?我们常受到的鼓舞是不是一种迷误?我们认为是神的召唤的东西是不是一种自欺?但是,不找出鼓舞的来源本身,我们怎么能认清这些呢?
伟大的东西是光辉的,光辉则引起虚荣心,而虚荣心容易经人以鼓舞或者一种我们觉得是鼓舞的东西;但是,被名利弄得鬼迷心窍的人,理智已经无法支配他,于是他一头栽进那不可抗拒的欲念驱使他去的地方;他已经不再自己选择他在社会上的地位,而听任偶然机会和幻想去决定它。
我们的使命决不是求得一个最足以炫耀的职业,因为它不是那种使我们长期从事而始终不会感到大厌倦、始终不会松劲、始终不会情绪低落的职业,相反,我们很快就会觉得,我们的愿望没有得到满足,我们的理想没有实现,我们就将怨天尤人。
但是,不只是虚荣心能免引起对这种或那种职业突然的热情。也许,我们自己也会用幻想把这种职业美化,把它美化成人生所能提供的至高无上的东西。我们没有仔细分析它,没有衡量它的全部份量,即它让我们承担的重大责任;我们只是从远处观察它,而从远处观察是靠不住的。
在这里,我们自己的理智不能给我们充当顾问,因为它既不是依靠经验,也不是依靠深入的观察,而是被感情欺骗,受幻想蒙蔽。然而,我们的目光应该投向哪里呢?在我们丧失理智的地方,谁来支持我们呢?
是我们的父母,他们走过了漫长的生活道路,饱尝了人世辛酸。——我们的心这样提醒我们。
如果我们通过冷静的研究,认清所选择的职业的全部份量,了解它的困难以后,我们仍然对它充满热情,我们仍然爱它,觉得自己适合它,那时我们就应该选择它,那时我们既不会受热情的欺骗,也不会仓促从事。
但是,我们并不总是能免选择我们自认为适合的职业;我们在社会上的关系,还在我们有能力对它们起决定性影响以前就已经在某种程度上开始确立了。
我们的体质常常威胁我们,可是任何人也不敢藐视它的权利。
诚然,我们能够超越体质的限制,但这么一来,我们也就垮得更快;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就是冒险把大厦建筑在松软的废墟上,我们的一生也就变成一场精神原则和肉体原则之间的不幸的斗争。但是,一个不能克服自身相互斗争的因素的人,又怎能抗拒生活的猛烈冲击,怎能安静地从事活动呢?然而只有从安静中才能产生出伟大壮丽的事业,安静是唯一生长出成熟果实的土壤。
尽管我们由于体质不适合我们的职业,不能持久地工作,而且工作起来也很少乐趣,但是,为了克尽职守而牺牲自己幸福的思想激励着我们不顾体弱去努力工作。如果我们选择了力不胜任的职业,那么我们决不能把它做好,我们很快就会自愧无能,并对自己说,我们是无用的人,是不能完成自己使命的社会成员。由此产生的必然结果就是妄自菲薄。还有比这更痛苦的感情吗?还有比这更难于靠外界的赐予来补尝的感情吗?妄自菲薄是一条毒蛇,它永远啮噬着我们的心灵,吮吸着其中滋润生命的血液,注入厌世和绝望的毒液。
如果我们错误地估计了自己的能力,以为能够胜任经过周密考虑而选定的职业,那么这种错误将使我们受到惩罚。即使不受到外界指责,我们也会感到比外界指责更为可怕的痛苦。
如果我们把这一切都考虑过了,如果我们生活的条件容许我们选择任何一种职业,那么我们就可以选择一种使我们最有尊严的职业;选择一种建立在我们深信其正确的思想上的职业;选择一种能给我们提供广阔场所来为人类进行活动、接近共同目标(对于这个目标来说,一切职业只不过是手段)即完美境地的职业。
尊严就是最能使人高尚起来、使他的活动和他的一切努力具有崇高品质的东西,就是使他无可非议、受到众人钦佩并高出于众人之上的东西。
但是,能给人以尊严的只有这样的职业,在从事这种职业时我们不是作为奴隶般的工具,而是在自己的领域内独立地进行创造;这种职业不需要有不体面的行动(哪怕只是表面上不体面的行动),甚至最优秀的人物也会怀着崇高的自豪感去从事它。最合乎这些要求的职业,并不一定是最高的职业,但总是最可取的职业。
但是,正如有失尊严的职业会贬低我们一样,那种建立在我们后来认为是错误的思想上的职业也一定使我们感到压抑。
这里,我们除了自我欺骗,别无解救办法,而以自我欺骗来解救又是多么糟糕!
那些主要不是干预生活本身,而是从事抽象真理的研究的职业,对于还没有坚定的原则和牢固、不可动摇的信念的青年是最危险的。同时,如果这些职业在我们心里深深地扎下了根,如果我们能够为它们的支配思想牺牲生命、竭尽全力,这些职业看来似乎还是最高尚的。
这些职业能够使才能适合的人幸福,但也必定使那些不经考虑、凭一时冲动就仓促从事的人毁灭。
相反,重视作为我们职业的基础的思想,会使我们在社会上占有较高的地位,提高我们本身的尊严,使我们的行为不可动摇。
一个选择了自己所珍视的职业的人,一想到他可能不称职时就会战战兢兢——这种人单是因为他在社会上所居地位是高尚的,他也就会使自己的行为保待高尚。
在选择职业时,我们应该遵循的主要指针是人类的幸福和我们自身的完美。不应认为,这两种利益是敌对的,互相冲突的,一种利益必须消灭另一种的;人类的天性本来就是这样的:人们只有为同时代人的完美、为他们的幸福而工作,才能使自己也达到完美。
【摘要题】经济理论研究
【关键词】马克思/按生产要素分配/按劳分配
【正文】
中图分类号:F24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2-2848(2004)01-0054-06
按生产要素分配,是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实践发展的合乎逻辑的必然要求;而按劳分配,又是多年来公认的社会主义分配原则。这样,按生产要素分配与按劳分配的关系,就成为现阶段社会主义分配理论中一个基本问题。周为民、陆宁二位在《按劳分配与按要素分配从马克思的逻辑来看》(载《中国社会科学》2002年第4期,《新华文摘》2002年第11期全文转载,以下简称“周文”),对此问题进行了有益的探索,但其最终结论“按劳分配与按要素分配的关系是本质与现象、内容与形式的关系,按劳分配因市场关系而转化为按要素分配”的基本观点,是颇值得研究的。
一、马克思按生产要素分配的基本观点
我们要讨论按生产要素分配问题,首先就要明确什么是生产要素、什么是分配、什么是按生产要素分配。既然周文是“从马克思的逻辑来看”的,相关讨论也都是从马克思经济学“范式”展开的,我们就从马克思的有关基本观点入手展开分析。
(一)马克思对分配概念给予的科学说明。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进行了系统、深入的剖析,并在此基础上对作为社会再生产四环节之一的“分配”给出了严密而明快的定义:“由每年新追加的劳动新加进的价值,……分成三部分,它们采取三种不同的收入形式,这些形式表明,这个价值的一部分属于或归于劳动力的所有者,另一部分属于或归于资本的所有者,第三部分属于或归于土地所有权的占有者。因此,这就是分配的关系和形式,因为它们表示出新生产的总价值在不同生产要素的所有者中间进行分配的关系。”(注:马克思,资本论(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7。)这个定义告诉我们,分配的客体,是产品中新生产的总价值;参与分配的主体,是各种生产要素的所有者,既包括劳动力的所有者,也包括资本的所有者和土地的所有者。
(二)马克思所揭示的产品分配与生产条件(要素)分配之间的内在联系。马克思在对社会经济肌体的深刻解剖中,科学地揭示出了生产对分配的决定作用。他指出,生产条件(要素)的分配关系,“赋予生产条件本身及其代表以特别的社会性质。它们决定着生产的全部性质和全部运动。”(注:马克思,资本论(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7。)所谓“生产决定分配”,其实质就是生产条件(要素)的分配关系,决定产品的分配关系。生产条件(要素)的所有权,就是分配产品的索取权。任何一种产品分配,都是由生产条件(要素)的一定分配(占有)状况决定的。这就科学地论证了按生产条件(要素)分配的客观必然性。
(三)马克思所指出的按生产条件(要素)分配规律的普遍适用性。马克思经过多年的研究,对社会经济肌体的内在构造有了更为深入的了解。在他的晚年曾毫不犹豫地指出:“消费资料的任何一种分配,都不过是生产条件本身分配的结果。”(注: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M],人民出版社,1966。)这就是说,任何一种产品分配,都是由生产条件(要素)的分配所决定的。生产条件(要素)的分配决定产品的分配,从而按生产条件(要素)分配产品,适用于“任何一种分配”,适用于一切社会形态。把这一规律局限于某个特定条件之下,既不符合历史事实,也不符合这一规律发现者的原意。
因此,虽然马克思没有明确提出“按生产条件(要素)分配规律”这样一个概念,但他是这一规律的真正发现者和论述者。我们要“从马克思的逻辑来看”按生产要素分配,来讨论按生产要素分配与按劳分配的关系,就不能不对马克思的上述思想作一说明,这应该是我们展开讨论的共同的理论基础。
二、按生产要素分配的科学含义
按生产要素分配的讨论,学者们虽然发表了很多的见解,但是,什么叫“按生产要素分配”?对于这样一个讨论中最基本的问题,却未见较为科学而完整的说明,更未形成共识。有的学者认为,按生产要素分配,就是按生产要素的数量和质量进行分配。也有的学者提出,按生产要素分配,就是按生产要素的“贡献”分配。(注:余陶生,评物化劳动创造价值和按生产要素分配[J],武汉大学学报,1997(2)。)讲清楚“按生产要素分配”的准确含义,是一个讨论中首先要明确的问题。
我认为,要确定“按生产要素分配”的本来含义,与确定其他所有的事情一样,都要从质和量两个方面来研究。
从“质”的方面来讲,分配关系总是人与人的关系。是生产要素所有者之间的关系。之所以要“按生产要素分配”,是由于进入生产过程的生产要素,是分属不同的所有者的。生产要素所有者为生产过程提供了生产要素,在生产过程结束时,就要求从生产过程的结果中分得与自己所提供的生产要素相适应的一部分生产成果。他之所以有权提出这样的要求,是因为他具有对自己所提供的那部分生产要素的所有权,如果进入生产过程的是无主土地、自然森林、空气、阳光或海水等生产要素,也就不存在按这些生产要素分配的问题了。可见,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权利,直接来自于生产要素的所有权。生产要素所有权,是对生产成果索取的权利依据。所以,从性质来说,所谓“按生产要素分配”,准确地说,是“按生产要素的所有权分配”,即按土地所有权、资本所有权,劳动力所有权、专利技术所有权等进行分配。这是“按生产要素分配”的最本质的规定。是“按生产要素分配”的最基本的含义。如果离开了这一点,必然会导致对“按生产要素分配”的误解。
从“量”的方面来看,每一种生产要素参与分配时,究竟是按照它的数量和质量进行分配,还是按照它对生产过程的贡献进行分配?对此,我认为,既不能简单地认定就是前者,也不能武断地判定就是后者,更不能绝对地把两者分割开来。
其一,在一般情况下,按生产要素的贡献分配,与按生产要素的质量和数量分配,是统一的。例如,土地这种生产要素,它的数量越多,对生产过程的贡献当然也就越大;它的质量越高,即土壤越肥沃,位置越优越,对生产过程的贡献当然也就越大。所以,在这里,按生产要素的数量和质量分配,与按生产要素的贡献分配,并不矛盾。我们不能简单地把按生产要素的贡献分配,与按生产要素的数量和质量分配割裂开来,更不能把两者对立起来。
其二,在许多情况下,按生产要素的数量和质量分配,与按生产要素的贡献分配,又会出现不一致。例如,劳动力这种要素,有的人,体力、智力和技能可能都很高,但是工作态度不好,贡献并不大。这就形成了二者的脱节。在这种情况下,作为分配依据的,应该是生产要素的贡献,而不是生产要素的数量和质量。因为,进入生产过程的每一种生产要素,正是因为它对生产过程有用,对生产结果的形成作出了贡献,它才有权取得生产成果的一部分。所以,当按生产要素的贡献分配与按生产要素的数量和质量分配一致时,坚持按生产要素的贡献分配是科学的;当按生产要素的贡献分配与按生产要素的数量和质量分配不一致时,坚持按生产要素的贡献分配,仍然是科学的。在按生产要素的贡献分配中,已经包含着按生产要素的数量和质量分配的理由。但是,在复杂的经济生活中,每一种生产要素对生产过程以及生产成果的贡献,往往是很难估算的。
其三,由于一种生产要素对生产过程的贡献及生产成果的贡献很难准确地判断,所以,在实际经济生活中,按生产要素的贡献分配,与按生产要素的数量和质量分配,往往是同时并存的。例如,土地所有者出租土地而得到地租,资本所有者出借资本而得到利息,这时的土地和资本等生产要素,都是按其数量和质量参与分配的。只要双方达成了出租土地或借贷资本的协议,不管这些生产要素在生产过程中的实际贡献如何,生产要素所有者都要按已经达成的协议参与分配。而劳者的计件工资、销售人员按销售额提取个人收入等等,则是按生产要素的贡献参与分配的典型形式。有些生产要素,是既可以按数量和质量参与分配,也可以按贡献分配。如技术专利,既可以按其数量和质量进行买断性转让或一般性转让;也可以按采用这一专利技术后企业利润增加额的一定比例提成。前者是按数量和质量分配;后者是按贡献分配。这两种参与分配的形式,在实践中都是存在的。
在这里,按生产要素的数量和质量分配形式的存在,并不是对按生产要素的贡献分配原则的否定。生产要素的数量多,质量高,对生产过程和生产成果的贡献,自然就大。只是在生产要素对生产过程和生产成果的贡献无法准确计量的情况下,不得不按生产要素的数量和质量来参与分配。而这种分配数额的确定,也是基于生产要素对生产过程和生产成果的贡献,依据经验和概率来加以确定的。其表现形式是按生产要素的数量和质量分配,但其基础是按生产要素的贡献分配。
所以,按生产要素分配的准确含义,从质的规定性上,是按生产要素的所有权分配;从量的规定性上,是按生产要素的贡献分配,同时也可以按生产要素的数量和质量分配。
三、按生产要素分配的存在条件
“周文”得出其“按劳分配与按要素分配的关系是本质与现象、内容与形式的关系”的基本结论的主要论据是,他们认为“按要素分配如等价交换一样是一种市场现象,是与市场配置资源的过程相联系、相统一的具体分配方式”。这也就是说,按生产要素分配的存在条件是市场经济。持这种观点的,在我国还是大有人在。我所特别尊敬的一位经济学家也认为:“按生产要素分配是由市场配置资源这种特定的经济运行方式所决定的”,“是市场经济所共有的分配方式”。(注:汤在新,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分配方式[J].经济学家,1997,(2).)说按生产要素分配不只限于资本主义,不为资本主义所独有,无疑是正确的。但是,认为按生产要素分配存在的条件是“由市场配置资源这种特定的经济运行方式所决定的”,显然还有进一步探讨的必要。
我们先来看市场经济之前的封建社会。在封建社会中,土地是基本的生产要素。谁占有了土地,谁就具有了凭借土地所有权占有土地产品的权利。谁要租用土地所有者的土地,不管你是将土地用于何种用途,都必须按租用的期限支付地租。劳动力,是封建社会的另一基本的生产要素。封建社会劳动者已经不再是奴隶社会的奴隶,虽然还存在着不同程度的人身依附关系,但劳动者已经具有了基本独立的人格,对自身的劳动力,劳动者具有了基本的所有权。土地所有者要雇佣劳动者来投入他的生产过程,就必须让被雇佣的劳动者参与这个生产过程生产成果的分配——为劳动者支付工钱,也就是使用劳动力这一生产要素的报酬。在劳动者租用土地所有者土地的情况下,劳动者也可以采用劳役地租的形式,以劳动力这一生产要素的使用权来交换土地这一生产要素的使用权。在这里,按生产要素分配——既按土地这一生产要素的所有权分配、也按劳动力这一生产要素的所有权分配,都是明明白白、实实在在的存在着的。
我们再来看奴隶社会。在奴隶社会中,劳动者没有独立的人格,只是“会说话的工具”。奴隶主既占有物质的生产资料,又占有劳动者(当然就占有劳动者身上的劳动力)。全部生产资料的所有权都属于奴隶主所有,在整个奴隶社会,只有奴隶主这一种生产要素的所有者,因而能够作为分配主体的,只有奴隶主这一个阶级。奴隶只是“会说话的工具”,与牲畜和其他生产资料一样,没有生产要素的所有权,因而没有参与分配的权利。在整个社会当中,哪个奴隶主占有的土地和奴隶等生产要素数量多、质量好,哪个奴隶主就会得到更多的生产成果;那个奴隶主占有的土地和奴隶等生产要素数量少、质量差,那个奴隶主得到的生产成果就会少一些。整个社会的生产成果在生产要素所有者之间的分配,依然遵循着按生产要素分配的规律。
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都是以土地等生产要素的私有制为突出特征的社会。如果对此来一个反向思维,一个十分简单的道理就更为明确了:假如这两个社会不存在按生产要素分配规律,那么,生产要素的私有制,对社会经济过程还有什么经济学的意义呢?
显然,按生产要素分配规律,在封建社会明明白白、实实在在的存在着,在奴隶社会也明明白白、实实在在地存在着。这足以说明,按生产要素分配绝不只是市场经济所特有的现象,它另有其存在的条件。按生产要素分配存在的条件是什么呢?
生产要素,也称生产条件,过去讲生产要素,包括土地、劳动、资本三个方面。现在讲生产要素,除了土地、劳动、资本之外,还有技术专利,企业家才能等。生产要素或生产条件,是进行生产活动、创造物质财富所必不可少的。威廉·配第说,劳动是财富之父,土地是财富之母。没有财富之父母,也就没有财富。生产要素是财富的源泉,它对于人类的生存,其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
生产要素是重要的,又是稀缺的。生产要素的极端重要性,决定了财富的创造非用它不可;生产要素的普遍稀缺性,又决定了它不可能无限地随意得到。两方面的结合导致了人们迫切地占有生产要素的强烈欲望。因为,把极为重要而又极为稀缺的生产要素据为己有,也就掌握了生产的主导权,占有了获得生产成果的权利。于是,便产生了生产要素的所有制。社会对这种所有制关系的确认、调整和保护,便形成了所有权。
生产要素成为人们的所有物之后,再把这些生产要素用于生产过程,必须通过生产要素所有者的允许并把生产成果的一部分分配给这个生产要素的所有者。否则,生产要素的所有者宁可让生产要素闲置起来,也不让你使用。一般说来,任何一种生产过程,都需要各种生产要素的有机结合,缺一不可。但各种各样的生产要素,往往不为同一个所有者占有。这样,生产的进行,要求不同生产要素的所有者把他们各自占有的生产要素投入一个共同的生产过程。这个生产过程的结果,便归这些生产要素所有者共同占有,并按照各自投入生产要素的多少或各自投入生产要素的贡献的大小,在他们之间分配。这种按照生产要素所有者为生产提供的生产要素的质和量及其贡献来相应地分配产品的客观必然性,就是按生产要素分配的规律。
从上述分析中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生产要素的重要性和稀缺性,就是按生产要素分配规律存在的客观基础或条件。这一客观基础或条件,是与迄今为止的人类社会共存的,因而,按生产要素分配产品的规律,是迄今一切社会经济形态共有的经济规律。
四、按生产要素分配与按劳分配的关系
由于按生产要素分配规律是在迄今为止的一切社会经济形态中都存在的,是为各种社会经济形态所共有的经济规律,它不随人类社会发展阶段的演进而变化,也不随社会经济形态的更替而转移。因而,它是本质层次极高的经济规律。在封建社会,土地所有者凭借土地所有权而取得地租;在资本主义社会,资本家凭借资本所有权而占有剩余价值;在社会主义社会,劳动者凭借自己付出劳动的贡献而获得报酬,尽管这都是反映其社会最具本质经济关系的经济规律,是对决定各自社会性质具有决定性意义的经济规律,是本质层次很高的经济规律,但是,对于按生产要素分配规律而言,它们都不过是按生产要素分配规律在这几个社会的具体表现形式。
“周文”未加任何证明,就简单地断定“按要素分配如等价交换一样是一种市场现象,是与市场配置资源的过程相联系、相统一的具体分配方式”,不仅是不正确的,也显得有些武断。“周文”又以这样一个未加任何证明的、不正确的论点为主要依据,简单地得出了该文关键性的结论:按劳分配是本质,按要素分配是现象,“按劳分配与按要素分配的关系是本质与现象、内容与形式的关系,是按劳分配因市场关系而转化为、表现为按要素分配”。这个结论的错误在于,它恰恰是把按生产要素分配与按劳分配的关系搞颠倒了:把本质层次更高的按生产要素分配规律说成了现象和形式,而把作为按生产要素分配规律具体表现形式的按劳分配说成了本质和内容。
在明确了上述几点之后,我们再来分析我国现阶段按生产要素分配与按劳分配的关系。
诚如“周文”所指出的,马克思的按劳分配,是以全社会共同占有全部生产资料为前提、为条件的。在这样的条件下,每个社会成员都不能再以资本的、土地的等生产资料所有者的身份、依据生产资料的所有权来参与生产成果的分配,每一个人都只是平等的自身劳动力的所有者,除了自己的劳动,谁也不能向社会提供其他任何东西。在不同的社会成员中,只有劳动力这一种生产要素的所有者;出现在个人分配中的,只有劳动力这一种生产要素的所有权。所以,生产的成果,在社会进行了必要的扣除之后,按照每个人所付出的劳动贡献来进行分配。在这里,按生产要素分配规律依然是存在的。只是在全部生产要素当中,除了劳动力之外,已经没有其他的要素可以成为个人的所有物,能够为个人所占有的,只有自身的劳动力,这时,按生产要素分配,便直接地表现为马克思的按劳分配。
但是,这种按劳分配的“马克思条件”,在全世界的所有国家中都从来没有实现过,在我国更是从来没有实现过。实行这种按劳分配的条件不具备,这种按劳分配当然也就根本不可能实行。我们现在所实行的按劳分配,只能是存在于我国现有经济条件当中的、不同于马克思的按劳分配的另外一种按劳分配。
我国现在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阶段的社会经济条件与“马克思条件”的主要差别,在于远远没有实现全部生产资料的全社会共同占有,资本、土地、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都还存在着各种不同的所有者,这些不同的生产要素的所有权,都要在分配中得到承认,得以实现。这样,在劳动力这一生产要素的所有者周围,还有不同的资本所有者、土地所有者、技术专利权的所有者,等等,这些不同的参与生产成果分配的平等权利,只能按照市场经济的原则平等地全部参与生产成果的分配。在这里,劳动力这一生产要素的所有权,与其他的生产要素所有权相比,并没有什么不同之处。劳动力,是诸多的生产要素之一,劳动力的所有权,是诸多的生产要素所有权之一。这种社会经济条件中的按劳分配,也同样只是按生产要素分配的内容之一,它构成了现阶段按生产要素分配的一个方面,一项内容。也就是说,我国现阶段的按劳分配,是包括在现阶段的按生产要素分配当中的。二者的关系,首先是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是种概念与属概念的关系,这是两者之间最基本的关系。
“周文”在其关键性的错误结论的基础上还得出了这样的推论:“不能因此而误以为按要素分配包括按劳分配,除了按劳分配以外还按资本等其他要素分配”,这真实不可思议的混乱!如果说,“生产要素”中包括劳动力,而按“生产要素”分配却不包括按劳分配,这在逻辑上怎么能讲得通呢?按生产要素分配为什么就不能包括按劳分配呢?得出这一结论的依据又是什么呢?党的“十六大”报告明明指出:“确立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怎么能说“除了按劳分配以外”就不能再“按资本等其他生产要素分配”了呢?党的“十六大”报告把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并列,并要按劳动的贡献分配、按资本的贡献分配、按技术的贡献分配、按管理的贡献分配,等等,这就构成了统一、完整的按生产要素分配整体。按生产要素分配中包括着按劳动的贡献分配,这是显而易见的。按劳分配只是按生产要素分配中的一个方面、一个部分,除了按劳动的贡献分配之外,还一定有按资本的贡献分配、按技术的贡献分配、按管理的贡献分配等等,如果除了按劳分配以外根本就不再按资本等其他生产要素分配,那只要讲按劳分配就完全可以了,还一定要再提出一个“按生产要素分配”做什么呢?
问题的实质恰恰在于,以往的社会主义分配理论只讲按劳分配(虽然在实践中按劳分配也没有搞好)而排斥了按资本等其他生产要素分配,所以,正如“周文”所说:“随着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一改革目标的确立,特别是随着所有制结构的调整变化,’按生产要素分配的要求已经合乎逻辑地被提了出来”。既然“周文”已经意识到了我国经济改革发展的实践这棵“常青之树”提出了要按劳动以外的其他生产要素分配的要求,为什么又在自己文章的结论中轻易地把它否定掉呢?这岂不是自相矛盾吗?同时,“周文”的说法也明显地混淆了劳动收入与非劳动收入的区别。
在关于按生产要素分配与按劳分配关系的讨论中,有的学者为了解释“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命题,认为“按生产要素分配”中的“生产要素”,只是指资本和技术等劳动力以外的生产资料,不包括劳动力在内,所以才有了按(非劳动力的)生产要素分配与按劳分配相结合。这种解释显然是过于牵强附会了,无论是从马克思对生产要素的定义来看,还是从经济学界的使用习惯来看,生产要素从来就是既包括物质的生产资料,也包括劳动力,谁都不会否认劳动力是生产要素之一,讲按“生产要素”分配,却又把劳动力排除在“生产要素”之外,是不可思议的,对“生产要素”范畴的这样一种解释,既不符合马克思的原意,也不符合经济学界的共识,因而是难以成立的。
在明确了按生产要素分配包括按劳分配这样一种两者之间的基本关系之后,接下来的问题还有两个:一个是如何认识“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问题;另一个是怎样理解“按劳分配为主体”的问题。
既然按劳分配是包括在按生产要素分配当中的,这就不存在一个所谓“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问题。党的“十五大”报告虽然使用了“把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的说法,但在党的“十六大”报告中已经不再使用这种说法。如果承认按劳分配包括在按生产要素分配当中是对二者客观内在联系的科学揭示,再纠缠这个问题就没有什么意义了。
党的“十五大”报告和“十六大”报告,都坚持了“按劳分配为主体”的提法。但经济学界对这个问题却缺乏应有的、深入的研究。劳动的贡献、资本的贡献、技术的贡献、管理的贡献等,都是作为生产成果分配的依据,是处在同一层次上的并列的关系,可以有一个以谁为主的问题。“周文”认为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不是在同一层面上并列或‘主辅结合’的关系”,从而否定了这一问题的存在,是不应该的。那么,究竟应该如何来理解“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具体含义呢?
生产要素的重要性和稀缺性,不仅决定按生产要素分配规律的存在,而且还决定各种生产要素在分配中的地位和作用的大小。同一种生产要素,可以相互比较其数量的多少和质量的优劣,容易决定其各自所占的比重或份额。不同的生产要素投入同一生产过程,在分配所生产的产品时,不同生产要素的所有权相互比较,孰轻孰重?这就要看哪一种生产要素对生产更重要、更稀缺。例如,在奴隶社会,劳动力是最基本的生产要素,而工具还很简陋,在生产中的作用不是很重要,最初的土地也还很多。这时,对奴隶这一生产要素的所有权就很重要。封侯,要以分封的户数(实际上也就是劳动力的数量)为标志。到封建社会,土地成为最重要的生产要素,土地所有权成为权力的象征。产业革命之后,资本成为生产最必不可少的要素,资本所有权成为支配一切的东西,成为“普照之光”。这时土地所有权和劳动力所有权虽然都独立存在,但都要受资本所有权的制约。到社会主义社会,关系国计民生的基本生产资料实现了公有,在社会成员个人参与生产成果分配的权利依据中,属于个人的生产资料所有权的范围和比重都明显地下降,在个人收入分配中的重要性大大降低,而劳动力这一生产要素在个人收入分配中的重要性明显地提高。在这一基础上,按劳分配在按生产要素分配中的主体地位得以确立。特别是随着知识经济的兴起,作为科学技术的创造者和科学技术知识主要载体的劳动者,对社会生产过程的重要性日益增强,“按劳分配为主体”得到了更为坚实的生产力基础的支撑。
无论如何,坚持并强调“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初衷,是要保持劳动收入在个人收入总额中的主体地位,而不能让非劳动收入无限制地扩张。“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实现程度,取决于生产资料公有制实现的范围和程度,生产资料公有制的范围越大,公有化的程度越高,“按劳分配为主体”就体现得越充分。但是,国内外经济发展的实践反复告诫我们:生产资料公有制范围的大小、公有化程度的高低,并不取决于人们的主观愿望,而是由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水平所决定的。“按劳分配为主体”能够在多大程度上实现,不是由人们的主观意志和愿望所决定,而是由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水平所决定的。如果脱离了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现实状况,一味去追求按劳分配的主体地位,那将要受到客观经济规律的惩罚。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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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杨欢进,刘树.按生产条件分配产品规律及其数量分析[J].求是学刊,1988,(1).
关键词 自由 偶然性 个体性 现实的自由 自由的实现
中图分类号:A811 文献标识码:A
Freedom Thought in Marx "Doctoral Thesis"
LIU Jianjiang
(Wuhan University School of Philosophy, Wuhan, Hubei 430072)
Abstract In Marx's Doctoral Thesis, Marx explained his freethinking by comparing the difference between the Democritean and Epicurean philosophy of nature. The significance of contingency category indicated the possibility of human freedom; the deflection movement, the inner structure and the contradictory of atomic indicated the individual of human freedom; Marx have a different view of freedom from Epicurus, Marx seeked for a real freedom, the realistic road to the reality of freedom is making the world philosophical and philosophy international.
Key words freedom; chance; individual; the reality of freedom; the realization of freedom
1 偶然性与自由之维
虽然德谟克利特与伊壁鸠鲁同为原子论哲学家,都承认原子和虚空,但是,无论涉及到原子论这门科学的“真理性、可靠性及其应用,还是涉及思想和现实的一般关系,他们都是截然相反的”。①在《博士论文》的第一部分,马克思从三个方面比较了德谟克利特和伊壁鸠鲁原子论的一般差别。第一,在关于人类知识的真理性和可靠性的问题上。德谟克利特采取怀疑主义的态度,认为感性世界是一种主观的假象;伊壁鸠鲁采取独断主义的态度,认为感性世界是一种客观的存在。第二,在关于科学的可靠性和科学对象的真实性的问题上。德谟克利特力求在充满假象的感性世界中寻找某种必然性;伊壁鸠鲁重视内心的宁静与满足,主张“要得到真正的自由,你就必须为哲学服务”,②因为哲学本身就代表了自由。第三,在思想与现实的关系上。德谟克利特把一切都归于必然性,努力在世间寻求一种必然的因果关系;伊壁鸠鲁主张偶然性与任意性,认为世间的一切事物都是偶然的与可能的,没有什么规律可循。正是偶然性范畴的提出,使马克思在伊壁鸠鲁哲学中看到了人的自由的可能性。
与必然性的确定性、抽象性和稳定性不同,偶然性意味着可能性、现实性和不稳定性。在对伊壁鸠鲁的偶然性范畴进行研究时,马克思转换了近代以来对偶然性范畴的认识论考察视角,注重偶然性范畴的本体论意义。③正是对偶然性范畴本体论意义的考察,彰显了人的自由精神。具体来说,马克思通过对偶然性范畴的两个特性的分析,深入地思考了人的自由问题。
其一,抽象的可能性。人是一种可能性的存在,人的自由精神也是可能的。在《博士论文》中,马克思区分了两种可能性,即实在的可能性和抽象的可能性,并指出:“偶然是一种只具有可能性价值的现实性,而抽象的可能性则正是实在可能性的反面。实在的可能性就像知性那样被限制在严格的限度里;而抽象的可能性却像幻想那样是没有限制的。”④与实在的可能性把人看作被规定的限制性存在不同,抽象的可能性把人看作无限制的创造性存在,因为它涉及的“不是被说明的客体,而是作出说明的主体”,⑤强调的是处于某种生命活动中的人。抽象的可能性既表明人是不受外在必然性和命运束缚的可能性存在,又彰显了作为主体的人突破客体的限制进行自由创造活动的可能。
其二,时间性。时间具有感性、明显性和普遍性等特征,意味着变化和过程。在伊壁鸠鲁看来,感性世界是一种客观现象,它是能够被人的感官直接所感知的,而时间作为一切事物变化的原因,是“现象的绝对形式”。偶然性范畴的时间特性,意在表明“时间在现象世界中的地位,正如原子概念在本质世界中的地位一样”,⑥它表达了人的自身存在的主动形式,表明了人的自由的主体性和独立性。而作为变化和过程的时间,同时也表明了人的自由的历史性。
2 原子与个体性自由
通过德谟克利特和伊壁鸠鲁原子论一般差别的比较,马克思阐释了人的自由的可能性问题。在《博士论文》第二部分,马克思着重从原子的运动方式和原子的内在结构两个方面,阐释了人的自由的个体性问题。
第一,在关于原子的运动方式问题上。马克思十分推崇伊壁鸠鲁主张的原子的偏斜运动,认为原子的这一偏斜运动,正是人的个体性存在以及个体性自由的彰显。原子的直线下落运动相当于原子的定在,与原子自身的存在相对立,是原子丧失自身独立性和个别性的存在,是应当予以否定的存在。而与这一运动直接相否定的就是另一种运动,即原子脱离直线的偏斜运动,这一运动“表述了原子的真实的灵魂即抽象个别性的概念”。⑦这样一来,伊壁鸠鲁以两种直接对立的直线运动和脱离直线的偏斜运动,实现了对原子的物质规定和形式规定。作为原子物质规定性的原子的直线下落运动是自由的定在,作为原子形式规定的原子的偏斜运动是自由本身,是抽象个别性本身,是人的个体性自由。除上述两种运动外,原子的排斥运动很好地综合了体现在这两种直接对立的运动方式中的原子的不同规定形式。在马克思看来,排斥就是否定,是偏斜借以脱离直线的否定力量。
马克思通过对原子脱离了直线的偏斜运动的阐释,表达了人的个体性自由这一思想。其一,自由不是个体性的丧失,而是个体性的彰显。在考察原子的直线运动中,点或原子在直线下落的过程中意味着点或原子自身个别性和独立性的丧失,这是指点或原子在直线下落的过程中扬弃了自身的自为存在,丧失了自身的根据,丧失了自由。原子的偏斜运动正是个体性的彰显,正是自由的彰显。其二,自由不是一种受限制的个体性存在,而是一种自我否定的活动。自由的实现是一种不断自我扬弃,不断自我否定的过程,马克思指出:“要使作为人的人成为他自己的唯一现实的客体,他就必须在他自身中打破他的相对的定在,即欲望的力量和纯粹自然的力量。”⑧人的个体性自由的实现就是要打破自身的物质性定在,不断地进行自我否定,实现与“欲望的力量和纯粹自然的力量”的分离。
第二,在关于原子的内在结构问题上。马克思指出:“在他(伊壁鸠鲁――引者注)设定原子有某种特性并由此得出原子的物质本性的结论时,他同时也设定了一些对立的规定,这些规定又在这种特性本身的范围内把它否定了,并且反过来又肯定原子的概念。”⑨而德谟克利特从来都没有“从原子本身来考察特性,也没有把包含在这些特性中的概念和存在之间的矛盾客观化”,⑩只是考虑到原子的物质属性。在对原子的特性的具体考察上,德谟克利特认为原子只具有体积和形状这两种特性不同,与德谟克利特不同,伊壁鸠鲁还把重力当作原子的重要特性。
马克思十分认可伊壁鸠鲁对原子的概念和特性的区分,认为这一区分彰显了自由的伟大。原子的概念对于原子来说具有本质意义,正像人的内在自由精神一样,人的内在自由精神的彰显要通过突破自身的物质限制来实现。人的自由精神是一种内在的本质的规定,而不是外在的物质的特性。人本身也是一个矛盾的存在体,矛盾的存在正是人不断地否定自己,不断地超越自己,不断地追求个体自由的动力。
3 现实的自由与自由的实现
伊壁鸠鲁追求的是一种意识的自由,这种自由只是“源于经验实在的自由,而非经验实在之内的自由”。在《博士论文》中,马克思反对德谟克利特把必然性看作现实性的形式,从偶然性范畴的本体论意义出发,肯定了人的自由。同时,他也反对伊壁鸠鲁追求的意识的自由,认为这种返回内心的自由观,遮蔽了自由的现实性。马克思指出:“抽象的个别性是脱离定在的自由,而不是定在中的自由。它不能再定在之光中发亮。”现实的自由是一种定在中的自由,既承认个人的独立与自由活动,同时又不否定外部世界的合理性。
“哲学研究的首要基础是勇敢的自由的精神”,伊壁鸠鲁原子论中所体现的个体性自由精神,就是哲学的本真精神。对自由的阐释就是为了实现自由,在《博士论文》中,马克思提出了现实的自由的实现之路,也是哲学的自我救赎之路,即世界的哲学化与哲学的世界化。
世界的哲学化是指世界在哲学当中扬弃自己的缺陷,走向哲学。受专制制度的影响,德国的思想家犹如一潭死水,整个国家暮气沉沉。马克思高扬哲学的自由精神,主张要实现自由,必须让自我意识进入世界,把现实世界从思想专制的樊笼中解救出来。世界的哲学化就是要使物质世界走向哲学,走向精神的东西,在哲学之中获得自身的精神内涵。一个没有哲学的世界是不完美的世界,同样一个没有世界的哲学也只能是一个空洞的体系。
哲学的世界化是指哲学在世界之中扬弃自身缺陷,走向世界。哲学作为自由精神必须走向世界,世界本身也要从非哲学、非自由状态中解放出来。哲学作为介入现实世界的实践力量,要走向现实世界,找到现实的基础,并把自由精神变成一种感性的存在,用自由之光普照全人类。与此同时,哲学作为一种批判的力量应该从精神的王国中走出来,关注现实的世界,对现实世界进行无情的批判。“哲学不再是解释世界之所是的内容,不再是沉思根本存在的内容,而是一定意义上努力把万物变为它们应该所是的内容”,哲学应当以应然的思想否定现实的世界,通过哲学把现实世界改造为一个合理的世界,同时也使哲学的合理性获得客观现实的形式。
通过对“世界哲学化”与“哲学世界化”的阐明,马克思指出人的现实自由的实现是要在现实中获得的,并不是脱离现实的。作为现实世界的个体所直接面对的是否定人的、压迫人的、异己的客观世界,因此,人的现实的个体性自由的获得,直接就意味着对客观现实世界的反抗和斗争。
注释
①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20.
②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24.
③ 参见何萍.马克思博士论文中的本体论问题.学术月刊,2002(9).
④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27.
⑤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27-28.
⑥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52.
⑦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35.
⑧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37.
⑨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39-40.
⑩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40.
[美]维塞尔.马克思与浪漫派的反讽.陈开华,译.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182.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50.
论文摘要: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尤其是在论述“不变资本使用上的节约”问题时,曾经明确提出过与“循环经济”原则类似的思想和观点。在此基础上,本文对马克思关于循环经济的几个重要思想进行了归纳和总结。
“循环经济”一词是美国经济学家波尔丁在20世纪60年代提出的。自20世纪80—90年代起,发达国家为提高综合经济效益、避免环境污染,以生态经济理念为基础,重新规划产业发展,提出一种新型的循环经济发展思路。20世纪90年代末,循环经济理念开始引入我国。2004年9月29日,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召开全国循环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用循环经济理念指导“十一五”规划的编制。
虽说“循环经济”是一个新理念,但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尤其是在论述“不变资本使用上的节约”问题时,就曾经明确提出过与“循环经济”原则类似的思想、观点。马克思的这些见解给我们以深刻地启迪,可以说是“循环经济”理念的理论先声。马克思循环经济思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在马克思看来,应用科学技术是减少工业和生活废物的有效手段。这种思路与当今人们处理生产与生活垃圾的思路是一致的。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讨论“生产排泄物的利用”问题时明确指出:“我们所说的生产排泄物,是指工业和农业的废料;消费排泄物则部分地指人的自然的新陈代谢所产生的排泄物,部分地指消费品消费以后残留下来的东西。”那么靠什么手段来处理这些排泄物呢?当然要依靠科学技术手段,因为“科学的进步,特别是化学的进步,发现了那些废物的有用性质”。马克思特别强调,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改造过的工业,可以充分利用工业废料,变废为宝,减少工业废料对环境的污染。“化学工业提供了废物利用的最显著的例子,它不仅发现新的方法来利用本工业的废料,而且还利用其他工业的各种各样的废料,例如,把以前几乎毫无用处的煤焦油,变为苯胺染料,茜红染料(茜素),近来甚至把它变成药品。”马克思指出:“化学的每一个进步不仅增加有用物质的数量和已知物质的用途,从而随着资本的增长扩大投资领域。同时,它还教人们把生产过程和消费过程中的废料投回到再生产过程的循环中去,从而无需预先支出资本,就能创造新的资本材料。”在这里,马克思实际上已经涉及到了利用科学技术的手段建立完整的循环经济体系的问题、废物资源化问题和产业生态化问题。马克思的上述思想与我们今天大力提倡的“利用可持续的科学技术来支持和支撑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见解是一致的。
其次,马克思认为,利用科学技术改进生产工艺可以提高生产资料的使用率,减少废弃物的排放,减轻对生态环境的压力。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列举了大量的生产实例,对生产工艺的提高在充分利用工业废物,减少排泄物方面的作用给予了极大的关注。伴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人类的生产工艺水平也日益提高。工艺的进步,改变了对生产原料的利用途径和方式,使那些在原有形式上本来不能利用的、生产中的各种废料,获得了一种在新的生产工艺中可以再利用的形式,废料成为了新工艺的原料。现在,循环经济学家常说的一句话是:“垃圾是放错了位置的原料”。其实,马克思早在100多年前就明确地说过类似的话:“所谓的废料,几乎在每一个产业中都起着重要作用。”马克思用实例说明,当时由于生产工艺水平的低下,在英格兰和爱尔兰许多地方的农场主不愿种植和很少种植亚麻,一个主要理由是:在靠水力推动的小型梳麻工厂里,粗糙落后的生产工艺导致了在加工亚麻时产生了很多废料,损失高达28%到30%,工人们经常把这些废麻拿回家当柴烧,可是这些废麻是很有价值的。后来,人们采用了先进的生产工艺,用水渍法和机械梳理法对亚麻进行精细处理,使亚麻的损耗大大减少。再次,马克思还看到,科学技术的发展导致了大批新型生产工具的问世,而生产工具的革新同样可以提高工业废物的利用率,变废为宝,减少资源的浪费。马克思多次指出:“机器的改良,使那些在原有形式上本来不能利用的物质,获得一种在新的生产中可以利用的形式。”“废料的减少,部分地要取决于所使用的机器的质量。”马克思列举了意大利和法国在磨谷技术上的差异说明这个问题。在罗马,当时的磨还很不完善,因此,不仅同量谷物的面粉产量低,而且磨粉费用相当大,客观上造成了极大的浪费。而巴黎人使用的磨,是按照30年来获得显著进步的力学的原理实行改造的精致的磨,大大提高了同等谷物的面粉产量。马克思还提到,处理纺织工业产生的废丝时“人们使用经过改良的机器,能够把这种本来几乎毫无价值的材料,制成有多种用途的纺织品”。在马克思看来,“在生产过程中究竟有多大一部分原料变为废料,这要取决于所使用的机器和工具的质量。而这一点是最为重要的。”我们都知道,生产工具是“物化”了的科学技术,用科学技术手段改造我们的生产机器和工具,的确可以提高自然资源的使用率,从而节约自然资源,减少生产过程中的废物,减轻生产废物对生态环境的污染。
通过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到,马克思对循环经济思想的论述不仅具有前瞻性,而且具有深刻性。马克思的这些真知灼见提出了实现循环经济的具体手段和方式,对我们大力推进循环经济具有重要的启发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