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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文化建设论文范文

时间:2023-04-12 17:49:52

序论:在您撰写公共文化建设论文时,参考他人的优秀作品可以开阔视野,小编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这些建议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热情,引导您走向新的创作高度。

公共文化建设论文

第1篇

丰富多彩的文化生活,能使广大人民群众身心感到愉悦,陶冶情操,从而使人民的文化生活更加充实,更有品位,提高人民的生活质量。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的的物质生活得到不断改善,人们就开始追求精神生活的提高,文化活动已经成为人们中无法缺少的内容了。人们参与文化活动,能从中学到很多的知识,得到精神层次的提高,有利于人民身心健康的发展。由此可见,群众文化生活对人民群众自我的发展完善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群众文化是我国先进文化的中的重要部分,是公益性的文化事业,在建设现代社会公共文化事业起着重要的作用。

二、群众文化和现代公共文化建设的发展困境

现代公共文化建设在发展过程中,目前还存在一定困境,首先在群众文化建设中,其文化系统机构相对比较少,不能够满足当前群众文化和现代公共文化建设所需。另外在群众文化建设中,无论是建设政策和经费投入目前均存在一定的不足。群众文化事业经费具有技术小、增长慢以及投入总量少的特点,虽然说目前其经费投入呈逐渐上升趋势,但是在国家财政总支出和文教科学卫生事业费支出中,所占有的比重依然比较小,对其建设发展产生了一定的制约。最后现代文化建设工作人员综合素质相对偏低,文化骨干不稳定,同时在加上人员流失比较严重,因此导致群众文化站多出现人员不足、无转业干部等问题,严重阻碍了现代文化事业的发展。

三、群众文化在现代公共文化建设中的发展

无论是图书馆,文化馆还是纪念馆,这些公共文化都是为了丰富人民的文化生活,提高人民的文化水平服务的,公共文化要真正转变思路,面对大众要突出“服务”,事业单位性质不变,工作思路必须改变。我们要从过去的人民群众上门转变到文化工作到农村、社区,到最基层服务,坚持将服务面向群众,走入基层,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背景之中广泛开展各种文化活动。我们要坚持以人为本,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生活质量为出发点,大力发展城乡文化和校园文化以及军营文化等等,为提高市民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为目标来服务广大社会。例如妇女家务劳动繁重,没有时间也没有经费去发展自己的爱好,则可以适当的依照当地的实际情况组织妇女进行一些文化活动,以丰富她们的生活;少年儿童在进行学习的同时,也应该积极鼓励其去参加各种体育活动、阅读不同书籍,以增强自身兴趣爱好等等。我国拥有多个民族,文化底蕴十分丰富。由于民族种类繁多,使我们的群众文化也各种各样丰富多彩,各种文化的发展也是参差不齐。为了加快群众文化与公共文化共通过发展的步伐,就要进行全面的改革规划,建设富有特色的群众文化和公共文化体系。要想实现这一宏伟目标首先要做的就是要进入基层,建设富有发展特色的模范村。比如相关的文化政府部门可以定期的组织当地文化宣传活动,加大文化宣传力度,引起人们对群众文化和公共文化的重视程度,鼓励建设新文化模范村的快速发展,促进城乡文化一体化,带动群众文化和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全面建设发展。其次要充分利用好群众广场文化活动,让其带动更多的文化发展,促进民族文化的交流融合,形成一个繁荣发展的和谐局面。想要更好的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文化需求,资源共享就是一条合理而且经济的途径,比如说由资源共享理念推动的公共图书馆联盟。公共图书馆是公共文化体系中一个重要的部分,随着科学技术不断发展,信息文化日益增长,仅仅一个图书馆已经无法满足人民的文化需求,使图书馆联盟,实现资源的共享已是一个必然的发展趋势。建立公共图书馆联盟是为了实现资源共享,实现互惠互利,把若干个图书馆的相关信息资源系统联合起来,以便能够更好的为人民服务。另外还可以在各区县大力推广“社区影视厅”项目,将公益电影引入到社区文化中心、村居委活动室,丰富中老年人文化生活,起到了良好的效果。创建示范区(项目)正发挥着“积累经验、探索示范”的领头羊作用。构建公共文化体系是社会主义文化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广大人民群众的文化素质以及文明程度的保障。公共文化体系的建立是为了确保人民群众都能够平等的享受到文化的基本权利,不仅仅是城市公民,还要包括基层甚至偏远地区的农村群众。

四、结语

第2篇

文化馆(站)为构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持

农村文化有其自身的特点,地域特色,风土人情,不掺杂商业化的品质,更具原生态的滋味,但规模小,人员匮乏,档次也相对较低,内容相对单一,这对发展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都起到制约作用。文化馆(站)主动承担此项任务,因地制宜,在整体的高度指导下,集结成强有力的群众队伍,集思广益,取长补短,研究探索乡村农民文化需求新动态。文化馆(站)在技术上给予支持,开展科普教育、职业培训、艺术辅导、文艺创作、文艺演出,为各级政府构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奠定基础与平台。

文化馆(站)为构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供丰富多彩的文化内容文化馆(站)

在构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上不断转变思路、转变模式,转变机制,为构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供丰富多彩的文化内容,打破以往的单一化、形式化,从多方位、多角度增加文化内容。一是开展送书下乡活动。除了文化演出、文化娱乐活动,书籍下乡是不可或缺的。广大农民可以从书中获取知识,了解社会、了解新事物,了解政府的新动向,以及时尚信息,多元文化,从思想根源提升个人的文化修养,丰富了知识储备,增加新点子,新想法,有利于更多文化活动的开展。二是文化馆(站)在发展中寻求创新,在创新中寻求突破、在突破中寻求与农民朋友生活的融合。大力支持并组织开展农村文化展演和少数民族歌手大赛等一系列可以展现农民精神面貌的活动,用先进文化占领农村文化阵地,既激活了农村文化,又开辟一个展示农民多彩生活的平台。三是研究乡土文化,让农民在传承中融入时代精神理念。文化馆、文化站正一步一步地全面推进农村文化建设。长期以来,由于农村经济的落后,对农村文化建设不够,特别忽略了农民群众自主的作用,使他们成为文化建设的被动旁观者。而另方面,在许多农村,由农民自发组织的游神赛会等民俗文化活动,他们则表现出极高的热情。要扭转这一局面文化工作者及时地深入农村,了解倾听农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学习他们自主自发的能力和精神,并积极组织开展一些具有乡土气息,适应节季时令,符合农民口味的文化艺术类活动,使之成为农民依托的精神乐园。创办文化大院这个平台,更多的农民朋友自编、自排、自演,在家门口唱起了大戏、扭起了秧歌,形式更多样、内容更丰富、节目更精彩。许多民谣、民谚、民间传说、民间故事等等,也传递着为人、警世、爱国治家的良言。这些都是乡村最具特色的文化语境。文化工作者深入挖掘整理,将传统文化融入时代精神理论,使之发扬光大。并且积级引导和鼓励农村民办文化健康发展,农村文化队伍不断壮大。

文化馆(站)为构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供多元化的服务手段

随着农民对科技文化信息需求的不断增加,原有的文化服务手段已不能使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得到更好的发挥和利用。开拓多元化的服务手段是文化馆(站)近几年攻坚的课题。一是开展的文化“共享工程”建设,利用方便、快捷的网络渠道传播最新,最快的文化信息,使广大农民足不出户就能更新知识,进行文化交流,使农村文化服务体系步入了崭新的轨道。文化科技信息不断向农村广大地区延伸。高级新款的文化服务手段将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二是组织农村文艺业务骨干进修学习。到外边去,学习别人成功的经验拿来我用,将业余培养成专业,将单一的转化成多元的,将传统的升级为创新的人才,能更好地组织和开展农村的公共文化活动,文化馆(站)真正起一个传、帮、带的作用。

文化馆(站)为构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开创重要经济支持

第3篇

1.1直接授权

直接授权是指使用者直接获得著作权人的许可授权,又可分为一对一授权、授权要约和创作共用。①一对一授权是指使用者根据著作权自愿许可原则,一对一地同著作权人订立许可使用合同,获得著作权人的许可授权。②授权要约是指作者根据自己的版权授权意愿,在其出版的图书中刊登一页权利人授权声明,明确该书的著作权授权范围、授权费用、支付方式、使用方式以及保留权利等内容,该模式指引使用者依据授权声明合法使用作品,有助于免除一对一洽谈的巨大交易成本[1]。③创作共用(Cre-ativeCommons)协议作为一种相对宽松的授权协议,即除特殊说明以外,任何人可以免费拷贝、分发、讲授、表演某个站点的任何作品,但要注明出处或作者,只能用于非商业用途,不能为某种利益而擅自更改或删除作者名发表在任何商业媒体上,而且如果基于原作品内容进行再创作,应按照与当前协议完全相同的协议分发最终作品[2]。

1.2间接授权

间接授权也称授权,是指著作权人将权利授权给著作权机构,使用者向著作权机构交纳相应著作权使用费,著作权机构再将这部分报酬转交作者。间接授权又分为集体管理、由出版商授权、专业版权公司授权、技术平台服务商代收代授模式等4种方式。①著作权集体管理,是指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经权利人授权,集中行使权利人的有关权利并以自己名义进行相应活动,如与使用者订立许可使用合同、向使用者收取使用费、向权利人转付使用费以及处理相关诉讼、仲裁等。②由出版商、专业版权公司、技术服务平台商授权,是指作者将作品使用授权交由出版商、版权公司或技术服务平台商代为管理,使用者与出版商、公司或运营商洽谈授权事宜。

1.3合理使用

合理使用是指特定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据法律规定,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无偿使用他人已发表的作品的制度。合理使用制度体现了社会公共利益对私人权利的法定限制,在不损害著作权人根本利益的前提下给社会公众保留获取信息、学习知识的自由空间[3]。作为公共数字文化建设的重要推动机构,图书馆依法享有两项著作权合理使用情形(也叫图书馆例外):①图书馆复制权例外。《著作权法》第22条第8项规定,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等为陈列或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并不向其支付报酬。②图书馆信息网络传播权例外。《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7条规定,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等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通过信息网络向本馆馆舍内服务对象提供本馆收藏的合法出版的数字作品和依法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以数字化形式复制的作品,不向其支付报酬,但不得直接或者间接获得经济利益。同时,依据《条例》第6条第6项规定,建设开通的“中国盲人数字图书馆”(2008年开通)和“中国残疾人数字图书馆”(2011年开通)等公共数字文化建设有相应的作品合理使用权;依据《著作权法》第22条第11项、《条例》第6条第5项规定,在新疆、等少数民族自治区,公共数字文化建设适用于少数民族文字通行地区的翻译类合理使用。

1.4法定许可

法定许可是指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据法律规定,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而使用其作品但须依法支付报酬的制度。法定许可的本质是将著作权人的专有权降格为报酬请求权。《著作权法》第23、33、40、43、44条分别规定了5种法定许可情形(即教材编写许可、报刊转载许可、录音许可、广播电台和电视台播放已发表作品许可、广播电台和电视台播放已出版录音作品许可),《条例》第8、9条则分别规定了两种法定许可情形(即作品网络传播的远程教育许可和扶助贫困许可)。公共数字文化建设和相关公益性数据库的开发利用都离不开对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如根据扶助贫困法定许可规定,目前设在我国各级公共图书馆的“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基层点,依照法定许可规定,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著作权人没有异议的,可以通过信息网络向农村地区的公众传播扶助贫困和适用基本文化需求的数字化作品,并按照公告的标准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

2公共数字文化建设著作权利用的困惑

2.1直接授权成本过高

虽然直接授权包括了一对一授权、授权要约和创作共用等多种方式,但授权要约模式由于可操作性不强和单靠市场机制推行难度大[4],创作共用模式则由于协议较为复杂,作者正确理解协议有一定难度,并且协议普及力度不够,绝大多数作品并未加入协议,因此这两种模式目前还未得到广泛应用,无法成为公共数字文化建设的主要授权方式。由此可知,一对一授权模式自然就成为直接授权的主要方式。同时尽管人类社会经过了数千年的科技创新和文化发展,产生了无法计量的信息资源,但是对当前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文化传播最具影响力和推动力的信息资源,大多数还处于著作权保护期内,因此公共数字文化建设机构如果不事先获得作品的著作权使用许可,就无法对大多还处于著作权保护期内的作品进行数字化和网络传播,这就不可避免地把公共数字文化建设工作置于一种“海量许可”困境[5],导致直接授权交易成本过高,使公共数字文化建设遇到困扰。

2.2间接授权机制不畅

间接授权包括集体管理、由出版商授权、专业版权公司授权、技术平台服务商代收代授模式等4种方式。由专业版权公司授权的作品数量很少,同时也必须解决海量授权问题;由出版商授权,出版商往往凭借出版发行上的优势地位对著作权人提出许多不合理要求,如要求无偿获得作品网络传播权,因此大多数作者并不愿意一揽子将作品授权给出版商;由技术平台服务商代收代授模式主要适用于网络环境中的数字作品,技术平台并不能很好解决纸质作品的授权和收费问题。因此以上3种方式应用范围均有很大局限性,并不适用于大规模的公共数字文化建设。相对而言,集体管理是公共数字文化建设获取作品的重要间接授权渠道。然而由于我国《著作权法》第8条、《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第19条都明确规定作品著作权人享有自由加入集体管理组织的权利,这决定了我国各类集体管理组织不能强制著作权人加入,因此其所代表的会员数量非常有限,目前还根本无法完全满足公共数字文化建设海量的著作权许可要求。同时目前集体管理模式表现出一定的缺陷,如缺乏先进的技术平台,授权效率不高;滥用其垄断地位,侵害权利人和使用者的权益;存在较为严重的不积极维权的问题,这导致很多作者对集体管理组织产生信任危机,影响了更多会员加入。因此对公共数字文化建设者来说,间接授权机制运行似乎并不顺畅。

2.3合理使用情形过严

我国《著作权法》第22条第8项以及《条例》第7条均规定了合理使用条款,然而必须指出,为充分保证著作权人的权利,法律对其有较为严格的适用限制:一是使用地点限制,即图书馆等只能在本馆馆舍内(馆域网)内向读者提供数字化作品;二是作品范围限制,即限定为本馆收藏时就是以数字形式合法出版的作品和图书馆为了陈列和保存版本的需要而制作的数字化复制件;三是使用目的限制,即对馆藏文献进行数字化应被用于个人研究、保存版本以及教学科研的需要,并且不允许直接或间接获得经济利益;四是使用方式限制,即提供作品时应采用技术性措施,只允许用户在线阅读,不能下载全文。基于上述限制,绝大部分图书馆收藏的合法的数字化作品无法向广大读者提供,极大妨碍了公共数字文化建设所需特色资源的收集以及后期推广利用。同时,还必须指出的是,根据《条例》第10条规定,除第6条第1项至第6项、第7条规定的情形外,不得提供作者事先声明不许提供的作品,目的是防止作者通过事先声明的方式规避《条例》规定的上述限制和例外。然而由于该法条仅仅是规定“作者的事先声明无效”,并未明确当事人的合同约定能否排除上述限制和例外,因此《条例》并不能禁止双方以合同协议方式排除上述合理使用的行为。在实践中,正是由于上述法律缺陷的存在,资源提供方或著作权所有人往往凭借其强有力的卖方市场地位,隐性逼迫图书馆等用户单位签订“凌驾于法定的可适用于图书馆的著作权例外之上”[6]的资源许可协议,不断挤压社会公众利益空间,由此导致图书馆在公共数字文化建设中,可能因符合法律所规定的合理使用范畴但不符合双方签订的并非真实意愿表达的资源许可协议约定的行为而产生侵权风险。

2.4法定许可方式过少

前已述及,法定许可的本质是将著作权中的一些绝对专有权降格成为一种合理报酬请求权,从而在作者的排他性权利和公众的合理使用之间构建一种中间制度。作为一种具有较高效率的著作权授权方式,法定许可应该有更大的应用范围。然而出于对法定许可会过多损害著作权人利益的担心,目前我国著作权法并没有明确规定纸质文献数字化、已购数字资源下载转化以及网络资源下载链接的法定许可制度,《条例》第8条、第9条也只是就网络传播方面规定了实施远程教育和扶助贫困的法定许可,并未明确规定图书馆等公共文化机构在馆舍外信息网络传播的法定许可。很显然,法定许可方式的过少也影响了公共数字文化建设所需特色资源的合法收集和有效利用。同时,还必须指出的是,我国的大多数法定许可规定了一个前提条件———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不得使用,这与其他国家的法定许可制度有很大不同,准确地说应该是准法定许可制度,即同意著作权人以声明的形式排除法定许可的使用,这无疑极大削弱了法定许可的效力。

2.5技术措施保护过度

技术措施保护是法律界为解决网络环境下著作权人作品保护难题而提出的解决方案,意在制裁为侵犯他人著作权而破坏有效控制作品的技术措施,以及有意为牟利而提供破坏技术措施的设备和服务的行为。为兼顾著作权所有人和社会公众的利益平衡,各国法律同时规定了若干规避技术措施行为的例外情形。然而我国《条例》第12条仅仅规定了4种例外情形即为教学或科研目的、非营利为盲人服务、国家机关依法执行公务以及进行系统或网络安全性能测试等,例外情形范围过于狭窄,与国外相比有较大差距。依此规定,图书馆进行公共数字文化建设时,对存储格式已经过时并在市场上无法购买的作品不得合理规避其技术措施,因为不符合法定的4种例外情形。此外,对于图书馆履行自身职能、充分发挥自身在人类文化遗产保存方面的价值的至关重要的活动———数字文化资源长期保存,我国现行法律也并未明确规定允许图书馆享有规避数字资源技术措施的例外[7]。我国法律对作品技术措施的过度保护严重影响了我国公共数字文化建设的进程。

3公共数字文化建设著作权许可的出路

资源授权无法突破现有法律与授权资源无法满足读者需求是目前公共数字文化建设所面临的最大两难困境。虽然公共数字文化建设机构最好现实应对措施是研究熟悉现行法律,并在法律给予的合法空间内开展工作,但这仅是权宜之计,非长久之计,根本出路是积极推动现行著作权法律的修订完善,争取法律给予图书馆等公共文化机构和社会公众更大的法律活动空间,促进著作权法设计上的再平衡。目前国家版权局于2012年3月公布《著作权法(修改草案)》(以下简称草案一稿),公开征求意见后,又于同年7月公布《著作权法(修改草案第二稿)》(以下简称草案二稿),最后于同年10月向国务院法制办提交《著作权法(修改草案第三稿)》(以下简称草案三稿)。下面笔者结合著作权法修订草案情况来分析公共数字文化建设著作权许可难题的化解程度。

3.1坚持利益平衡原则

利益平衡是人类社会不断前进和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法治社会立法的方向。现代立法实质是一个利益识别、利益选择、利益整合及利益表达的交涉过程,在这一过程中立法者旨在追求利益平衡[8]。法律是相关利益方相互谈判和协商、相互让步和妥协达成一致并使相互权利义务制度化、规范化的结果,是利益平衡的产物。著作权法就是一部关于著作权利益平衡的法律,其调节利益平衡的机制是通过设定著作权人和公众的权利和义务来实现的。随着高新技术发展,传统图书馆版权利益平衡机制无可奈何地在数字空间下被打破,因为数字技术彻底改变了作品创作、传播和利用的本来面貌,促使信息创造者、信息传播者和信息利用者之间权利义务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由于网络的迅捷性、互动性、超时空性和整合性,数字化作品下载和复制成本非常低,不仅传播速度更快,而且传播范围更广,社会公众超出合理使用范围非法利用作品的情形大规模增加,于是为更好保护著作权人利益,著作权法规不断扩张,以弥补新技术带给版权人的实质性利益损失,如新设信息网络传播权等,却没有完善的权利限制措施,以致图书馆和社会公众的权益无法得到有效保障,由此导致著作权利益冲突或失衡[9]。2012年启动的《著作权法》第三次修订工作就是为了重塑著作权利益平衡,在增加著作权保护条款的同时,相应拓展著作权法的权利限制条款,以适应数字技术和网络技术广泛应用背景下著作权利益分享与协调的新要求和本土文化事业与产业迅猛发展对著作权利用新保障机制的新呼唤[10]。

3.2完善集体管理组织

著作权集体管理模式可分为自愿性集体管理、延伸性集体管理和强制性集体管理。我国现行的著作权集体管理模式就属于自愿性集体管理,是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经权利人授权,集中行使权利人的有关权利并以自己名义进行的管理活动。延伸性集体管理最早于20世纪60年代起被北欧国家所采用,是指当一个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代表足够数量的权利人,并与之就利用作品达成协议代为行使著作权时,这种管理行为可以延伸至该领域内的其他非会员权利人,但是每个权利人可以以书面禁令的方式来阻止其作品遭到延伸性管理而产生的复制行为[11]。强制性集体管理是指著作权人无论是会员或者非会员,只能通过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来行使相关权利,如果权利人不接受集体管理,视为放弃该权利。该模式以德、法为代表。显然,完善集体管理组织是一种解决我国公共数字文化建设所面临的资源著作权海量授权问题的核心方式,学术界对此主要提出了3点建议:①借鉴国外经验,完善我国集体管理制度,改自愿性管理为延伸性管理或强制性管理。②建立统一著作权权利信息查询平台,开发版权管理信息系统,实现我国版权集体管理的数字化。③破除集体管理组织的垄断性,引入市场竞争者,提高授权效率。草案一稿第60条、70条制定了有关延伸性集体管理规定,但由于社会反响强烈,该条款被指责为“被代表”、“被另行规定”[12],甚至有学者建议本次修改应暂缓设置延伸性集体管理制度,等将来我国著作权集体管理运行机制相对完善后再作考虑[13]。到草案二稿,第60、70条虽然依旧规定了延伸性集体管理制度,不过相比一稿明确了适用范围,即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和自助点歌。再到草案三稿,则只规定了自助点播这一种著作权集体管理延伸范围。这充分说明目前我国社会公众由于对原来著作权集体管理的垄断性、授权效率的低下以及报酬获取的不公正的认识,极大影响了延伸性集体管理制度在我国的推动。因此,我们应顺应网络时代著作权利用的去中间化趋势,重构集体管理制度的角色即从交易参与者变为市场服务者[14],确立集体管理组织竞争性的市场主体地位,鼓励更多的私人机构参与竞争,以打破集体管理组织的垄断性,推动建立跨类型作品服务平台,以提高集体管理组织的授权效率。只有这样我国才有社会基础,才有可能在新修订的著作权法中借鉴丹麦等国著作权法有关延伸性集体许可适用于图书馆、博物馆和档案馆以及文化遗产的数字化等领域规定,以更好推动公共数字文化建设。

3.3优化合理使用制度

作为著作权相关权利人的利益平衡器,合理使用制度已成为各国著作权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合理使用适用范围的界定始终与传播技术的发展相纠结。全球基于合理使用制度的立法模式各不相同,主要有3种:①因素主义模式。以美国为代表,提出了四要素,即使用的目的和性质、作品的性质、部分使用的数量和实质性、使用对作品的潜在市场或价值的影响,该模式具有灵活性和概括性的优点,但也有易造成司法实践混乱的不足。②规则主义模式。以英国、德国、法国、中国为代表,如德国著作权法以列举的形式详细规定了如临时复制、政府部门为公务而进行的复制等11种著作权合理使用行为,该模式具有稳定性和规范性,但易造成立法的滞后。③综合模式。以国际公约如《伯尔尼公约》和《TRIPs协议》等为代表的抽象概括加具体列举综合模式。我国现行著作权法采取的是规则主义模式,属于封闭性立法,缺少对合理性作统一判断的原则性标准,严格限制了其适用范围,同时法律规定的具体合理使用情形又过于严格,这自然非常不利于公共数字文化的建设。因此图书馆等公共文化机构专家们建议,一方面我国应主动吸收因素主义模式所具有的优点,以利益平衡为总体原则,采用原则、要素、规则三者相结合的立法模式;另一方面要完善具体的合理使用条款,解决公益性机构收集、保存、使用、传播受著作权保护作品的合理使用豁免等问题[15]。我国《著作权法》第三次修订借鉴了国际条约的综合模式,将三步检验法加入合理使用条款之中作为判定要件,同时明确规定了计算机程序的合理使用情形。不过草案一稿和二稿有关三步检验法立法技术略有不同。草案一稿以单独条款的形式在第39条规定了三步检验法,合理使用的客体是已经发表的作品,这就与第40条所规定的合理使用客体既有已经发表的作品又有作品相冲突,因此草案二稿、三稿修改为:第42条第1款列举了合理使用的12种类型,并增加第13项合理使用的开放式规定或兜底条款———其他情形,在第2款则规定了三步检验法———以前款规定的方式使用作品,不得影响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得不合理地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利益。著名知识产权法学者吴汉东对此修改评价到:“草案在列举式立法的基础上,加入了抽象的判断要件,使司法上对著作权法所列举的行为能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10]同时,从合理使用具体列举条款的修订情形来看,图书馆界等公共文化机构学者所提的大部分提议并未被采纳,如馆藏复制与网络传播豁免、馆际互借与文献传递豁免、网络资源链接豁免等[15],这些豁免权与公共数字文化建设有着极其密切的关系。因此我们一方面在公共数字文化建设和服务过程中,应采取适当的服务模式、合理的用户控制和谨慎的资源控制,结合三步检验法来判定自身行为是否是合理使用,从而扩展合理使用的范围空间;另一方面继续关注后续的修订进程,积极反映图书馆界的诉求,即便在著作权法层面图书馆等公共文化机构取得合理使用范围突破难度很大,但如果能在未来关于其他情形司法解释中,能够包括适用于图书馆的新的合理使用类型,那么对社会公众来说是一件幸事[16]。

3.4扩充法定许可内涵

法定许可是在法定范围内自由利用作品,但必须支付法定费用的制度,其目的在于通过弱化权利排他性的方式降低作品利用的交易成本[17],以鼓励和促进对作品的利用和传播,平衡协调著作权个人利益与社会公众利益的关系。前已述及,虽然我国相关法规规定了七种法定许可情形,但类型还是过少,因此很多学者指出图书馆等公益性机构所享有的法定许可权利范围过于狭窄,社会公众基本利益无法得到有效保障,为此建议:一是变“准法定许可”为“法定许可”,取消著作权人排除法定许可适用的权利,即去掉现有规定中“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不得使用”的前提条件;二是进一步扩大法定许可适用范围,赋予公益性数字图书馆建设(包含公共数字文化建设)法定许可权,即建设公益性数字图书馆使用著作权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如果收到著作权人对其作品通过数字图书馆上网使用的异议,则应立即停止该作品网上的传播[18]。然而在《著作权法》第三次修订过程中,一些专家建议取消法定许可制度,因为根据著作权法定许可制度20多年的实践来看,权利人的报酬权并不能得到有效保证,法律规定形同虚设。不过立法者认为,该制度符合我国国情,其失败的原因在于付酬机制和法律救济机制的缺失,因此,一方面,草案一稿着重从这两方面进行了调整和完善,增加了关于法定许可必须事先备案、及时通过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付酬和指明来源等义务的规定,如使用者不及时履行上述义务,著作权行政管理机关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课以行政处罚;另一方面,草案一稿取消了法定许可制度中声明不得使用的例外(报刊专有声明除外),教科书法定许可增加了图形作品,报刊转载法定许可增加了专有出版声明,录音法定许可调整为合法录音制品出版后3个月,将广电播放录音制品法定许可并入广电播放作品法定许可制度[19]。很显然,法定许可类型并未扩张,公益性数字图书馆建设法定许可权并未纳入修订条款,即便是这样,上述修改草案一稿的意在完善法定许可制度的第46条和48条还是引起了音乐界的广泛质疑[20]。这一方面是由于法定许可制度虽然具有授权效率高、交易成本低的优势,但也有定价效率低、法定交易条件僵化、不利于作品价值最大发挥的固有弊端],著作权人利益无法得到有效保证;另一方面更是由于音乐产业因网络盗版已遭受重大打击,而长期存在的法定许可制度并未给权利人带来实质性收益,由此带来的是音乐产业对著作权法定许可制度的极其不信任和激烈反对。后来在草案二稿、三稿中,删除了录音法定许可。由上可知,目前社会环境下,从著作权法律层面上设立公益性数字图书馆法定许可权的可能性几乎不存在,对于公共数字文化建设机构来说,一方面是继续呼吁社会对社会公众利益的重视和关注,另一方面是认真探讨研究法定许可制度的完善,为今后著作权法律的再次修订提供理论和实践基础。

3.5限制技术保护措施

第4篇

我国,虽然政府是公共艺术的主要决策者,但在大部分城市,并没有公共艺术的专业管理机构,负责城市公共艺术的指导、协调、审定等工作。公共艺术建设职能往往挂靠其他部门,市城市雕塑建设指导委员会、市文化局、市委宣传部等相关部门,都在自顾自的进行市公共艺术建设,决策者身份非专业化、职能不明晰,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我国的公共艺术建设质量不高的现状。

二、公共艺术介入城市文化建设的对策

1、突出公共艺术的文化主题

一般来说,城市通过艺术创造来对城市的性格和精神文化进行诠释。对于每一个城市来说,都有着自身独特的历史和传统。因此,要合理地对城市公共艺术的文化主题规划,这是因为文化规划则在非物质层面影响着市民的日常生活感受、精神文化以及价值观念。对城市公共空间文化主题的规划首先要符合城市整体的文化艺术规划、景观规划的要求,在整体中求变化,同时避免文化建设的混乱,以统一有序的面貌加强城市的整体视觉形象。

2、对公共艺术进行系统化规划

在公共艺术建设之前,需要明确公共艺术的规划目标,对其中需要重点进行解决的问题进行明确,考虑周全,对空间公共艺术建设的方向、主题、艺术品数量、建设规模、要解决的问题、执行方式、预期要达到的效果等做出全面的考虑和要求,避免泛泛而谈和不切实际。比如,对于某城市的雕塑设计上,可以将规划目标设定为在城市总体目标的规划下,对城市的雕塑系统进行完善,构造一定数量的高质量公共雕塑,以树立鲜活的城市形象。在设计过程中还要广泛征求群众的意见,以便为后期的设计和建设提供参考。具体来说,在进行规划时,要坚持:不破坏原有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突出城市特色和地域文化特点;尊重公众的文化权利;布局合理,数量适当等等。

3、对公共艺术进行政策和制度的保障

对我国很多城市来说,公共艺术属于发展阶段,管理者和市民的意识还没有跟上时代的发展,并没有健全的公共艺术管理体系,更加缺乏相应的政策法规,从而使当地的公共艺术建设处于比较混乱的状态,和整体经济发展的脚步不一致。因此,笔者认为,各地应该出台相应的公共艺术的政策和制度,为公共艺术的建设提供保障。比如,可以规定在一些大型的广场、绿地或者其他公共建筑附近要提取一定比例的建设经费用于城市公共艺术建设。只有国家和地方从政策制度程度给公共艺术一些积极的政策制度保障,才会对公共艺术的建设产生较大的推动作用。

三、结语

第5篇

(1)坚持与时俱进的原则。应顺应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把握规律性,体现时代性,富于创造性,用改革创新精神推动公共图书馆单位文化建设和发展,使单位文化建设充满生机与活力。

(2)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应着眼于全面提高图书馆人素质,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体现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着力营造关心人、尊重人、理解人、培养人的文化氛围,在和谐的环境中完成对人的思想、理念、精神的再塑造。

(3)坚持全面系统的原则。应全面反映工作宗旨与行业精神、工作与学习、管理与服务、思想与行为等各个方面和层次的价值理念与行为准则,集中全体人员的思想和智慧,并在实践中不断改进和完善,形成有特色的单位文化体系。

(4)坚持全员参与的原则。应发动全体图书馆人共同参与,树立人人是文化建设主人、人人是单位形象代表的观念,激发干部职工参与文化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单位文化建设做贡献。

(5)坚持常抓不懈的原则。单位文化建设应与本单位的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不搞形式主义,单位文化的形成必须依靠单位干部职工长期孜孜不倦的探索和实践,要做到目标明确,锲而不舍,坚持不懈,确保单位文化建设取得预期成效。

2公共图书馆单位文化建设的构成

公共图书馆单位文化不仅具有文化现象的内容,还具有管理手段的内涵。其构成系统从结构层面而言包括:

(1)物态文化层。即见之有形、闻之有声、触之有觉的表层文化。主要是单位直观形象如单位的环境、标识、单位人员的风貌等。它们虽然以物质形态存在,但能反映单位的观念、精神,表层文化更多从感官视觉上给人以强烈感受。

(2)制度文化层。制度是组织管理的基本规范,具有长期性、稳定性、全局性特点。制度文化包括学习制度、工作制度、责任制度、奖惩制度、廉政制度等。

(3)行为文化层。行为文化是单位干部职工在实践活动中形成的职业道德准则和职业行为规范的总和。它表现在业务工作、事务管理、待人接物、仪表举止、廉洁自律等各个方面,是单位理念文化的具体体现,是单位形象的直接展示。

(4)理念文化层。理念文化是单位的核心价值观、单位精神、单位共同愿景的高度浓缩和概括。

3宁波市图书馆单位文化建设的具体实践

近年来,宁波市图书馆在抓好业务建设的同时,注重单位文化建设。围绕着“公益、平等、开放、创新”的单位精神,充分利用本馆丰富资源,为职工提供各种提升素养、展示自我和拓展创新平台,积极营造积极和谐,健康向上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氛围,从“学习、和谐、民主、规范”四个方面来打造“馆员之家”,形成宁波市图书馆特有的单位文化。

3.1利用特色资源,打造学习之家

培养和造就一支高素质适应时代需求的图书馆馆员队伍,是图书馆公共文化服务的基础。在开展文化建设过程中,把职工的道德素质修养的提升放在首位,作为单位文化建设的重点工作来抓,利用本馆丰富资源,为职工提供优质的学习平台,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打造学习之家。

(1)利用讲座资源。当前,图书馆讲座已经成为图书馆业务领域拓展的一大亮点,并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如宁波市图书馆,从2006年4月开始,天一讲堂经多年打造已成为宁波市的文化品牌项目,每周都有不同的名家走进讲堂以不同角度、不同内容、不同形式来讲述博大精深的中华文化。馆领导带头聆听,在馆领导的带领和教导下,职工形成一种自觉的学习聆听意识,不断提升自我。

(2)利用图书资源。图书馆最大的资源便是图书,馆现有纸质藏书300余万册,还有丰富的电子资源,我馆鼓励职工多读书,读好书,并适时组织职工参与到读者的阅读沙龙活动中。

(3)充分利用中心馆资源。宁波市图书馆是宁波地区的中心馆、龙头馆,每年根据事业发展需要,组织举办各类培训班,开展各类业务培训,培训期间我馆均安排相关业务人员参与,形成馆内馆外互相交流,相互探讨,共同发展良好氛围。

(4)充分利用图书馆系统资源。随着图书馆事业的不断发展推进,图书馆系统和馆际之间的交流随之加强。每年,我馆多次派员参加国家级、省级等图书馆系统举办的各类培训、研讨会,开展馆际互动交流,整体提升图书馆员的业务水平,提高社会文化服务综合能力和服务水平,使专业业务人员更加明确发展方向,准确定位,安于图书馆工作。

3.2丰富文化生活,打造和谐之家

职工文化活动是促进单位和谐、增强单位团队精神和凝聚力的有效载体,“馆员之家”的打造是我馆单位文化建设的特色。

(1)读者活动共参。每年我馆都面向市民开展丰富多彩的阅读推广活动,在2014年举办的文化惠民活动中如“风雅鼓楼,诗琴永丰”端午雅集、“天心月圆诗画甬图”中秋诗会,我馆职工不顾节假日积极参加,与读者互动,增进了解。

(2)单位活动凝力。首先,为丰富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建立职工活动室,开展系列健身活动,如乒乓球、台球、棋类等。2014年,结合文卫工会健康年活动,组织职工开展诸如健康歌表演秀、幽默创意比赛等活动。开展健康知识讲座、引导职工积极参加体育锻炼,科学健身,合理饮食,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提高体质健康水平,以良好的形象、健康的体质,为社会公众服务。其次,为引领树立员工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打造图书馆员的团队协作精神和职工凝聚力和向心力,先后组织开展职工拓展训练、中秋职工才艺展示活动,举办“最美甬图人”微演讲等等活动,在职工形成相互理解、包容、协作、欣赏良好的工作氛围和工作团队。

(3)共建活动互进。宁波市图书馆馆外流动图书馆170余家,本着“共建促发展”的原则,积极与流动馆开展共建互进活动。先后与局机关联合举行了“六一”职工亲子趣味活动,与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举办了趣味运动会,走进象山某驻军开展交流联欢,通过活动不仅增进相互间的交流,同时从他们身上学到坚守无悔这一朴实的人生观。

3.3发挥员工力量,打造民主之家

充分发挥职工的民主意识和监督作用,让职工参与管理,主动关心单位建设发展,积极为单位发展出谋划策。

(1)强化意识。贯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采取个人自学、集中学习、观看警示教育片等方式,坚持每月开展职工教育,不断增强职工民主意识,强化党员干部为民服务意识和自省意识。每年“七一”期间,组织党员干部到文明结对村慈溪胜山镇胜山村,为特殊群众送“微心愿”,到余姚梁弄实地进行革命传统教育。

(2)推进民主建设。充分发挥职工的民益,确立职工在“馆员之家”中的主人翁精神,在领导班子中形成了调研、分析、讨论、决策的工作作风;从开放时间的调整、职工食堂的提升,到图书馆新馆建设,新管理制度或实施办法的出台,发动职工献计献策,参与讨论,听取员工的意见建议。发挥工会职代会作用,让职工履行民主决策的权利,重大决策如《职工岗位职责和岗位系数方案》提交职代会讨论通过。此外,为保障女职工权益,行政领导还与工会签订了《女职工权益保障协议》。为提升图书馆管理和服务水平,设立意见箱、网上邮箱,开展网上或书面调研。

(3)加强监督。党支部专门设立了纪检委员,对工程建设、设备采购等等进行监督;部门主任和工程项目负责人与馆部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以加强廉政建设,杜绝不正之风。

3.4健全管理制度,打造规范之家

“馆员之家”重视营造温馨、规范的工作学习环境,提升单位内外形象。

(1)提升形象。重塑单位环境,注重单位内外整体形象。我馆本着“以读者为本”,从方便读者的角度出发,对一楼原图书外借室和三楼原图书阅览室的图书排架布局做了调整,打破“借”、“阅”界限实现一体化服务,提升图书馆对外服务功能。对本馆的VI系统进行提升,尤其在图书馆对外形象宣传中常用的如log、色彩、字体进行规范,统一基调、统一规格,规范设计制作摆放。重新设计制作了公告栏、宣传栏、宣传资和各开放部门借阅制度;开设了微信平台,还对本馆外立面环境进行整体提升。在公共场所安放自动饮水机、在服务台增置常用药、老花镜、雨伞满足读者的需求。

(2)严格制度。为加强单位作风建设,提高工作效能,先后建立或完善考勤制度、车辆管理制度、出差审批制度、财务管理细则、合同管理制度等等,对外借借阅制度也作了重新的梳理,明确了操作流程和办法,确保各项工作有据可依、有章可循,有律可查。

(3)加强检查。坚持每天小巡查,每月月底对安全、卫生等情况大检查,不定期对上下班和工作秩序进行抽查,发现问题根据实际情况按期处理。

第6篇

论文摘要: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是由文化部、对政部共同组织实施的一项社会宾义文化建设标志性工程。是断形势下构建会共文化服务体系,息及千家万户的一项重要文化基拙工程。通过文化信息资源共李工程在基层的建设实践,提出在实践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并提出部分解决思路。

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是在信息化不断发展的历史条件下,提升公共文化服务能力的创新工程。也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推动文化基础工程建设,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大繁荣、大发,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让人民群众共享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成果的民/心工程。近年来,随着工程建设在基层的实施,文化信息资源服务体系已基本建立,那么,其服务功能到底如何呢?笔者结合工作实践作如下探讨:

1共享工程建设在甚层的实践

澄城县作为全省第一批建成县级支中心的县市之一,图书馆作为工程实施单位,深感责任之重大。2008年10月,在陕西省确定了澄城县为第一批6个县级支中心之一的建设县后,在时间紧、任务重、资金缺乏的情况下,澄城县图书馆克难攻关,创造条件,以确保项目建设顺利实施。一是抓好基础实施建设。面对千疮百孔、年久失修的图书馆大楼,多方筹资12万元,对整个大楼实施维修改造工程,更换安装铝合金门窗269平方米,防盗网160平方米,处理危漏屋面240平方米,内外粉刷2300平方米。二是根据共享工程支中心对电力线路的负荷要求,投资6000元,对原有10千瓦负荷的线路进行了更新,使电力线路负荷能力达到了6o千瓦,确保了动力先行。三是投资4000元,配备了防火、防盗等安防设施。四是投资8000元采购8套办公桌椅,2套公文柜,一套数码打印及扫描设备,使图书馆的基础设施达到实施共享工程的基本要求。

2008年11月上旬工程设备到位后,在陕西省中心工程技术人员的帮助下,通过20多天的紧张施工、安装、调试,一座投资70余方元,拥有37台计算机的电子阅览系统、书目检索系统、全省联机编目系统、影视播放系统正式为读者提供现代化条件下的信息服务,并于12月28日通过了文化部的验收。

2共享工程的服务在基层的探索

面对现代化的设备,崭新的机房,全体职工的兴奋溢于言表,兴奋之余也感到压力之巨大。面对一项全新的工作任务,一支与现代化服务不相适应的专业技术队伍,一个相对薄弱的经费保障环境,如何使共享工程在地域经济建设、改善和丰富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中发挥积极的促进作用,以体现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的真实意义和内在价值。为此,我们在认真研究的基础上,把拓展共享工程服务领域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并在工作实践中作了有益的探索。

2.1共享工程的影响力关健在宣传

为了扩大共享工程的影响力,拓展工程的服务领域,2009年3月,澄城县图书馆结合“全县科技之春宣传服务月活动卜,使文化共享工程走出“闺房”走上街头,深人乡村,先后印发宣传资料10000余份,悬挂横幅8条,喷绘宣传板面6块。并与澄城县政府网站、澄城县电视台通力合作,推出消息和介绍共享工程的文章6篇,并结合“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力,把宣传工作的纵深推向农村。在4月23日“世界读书日”和5月份的图书馆宣传服务周期间,澄城县图书馆把共享工程的宣传再次推向。6月份,澄城县政府督办室在主管县长的带领下,就2008年为民所办十件大事之一的共享工程县级支中心及基层服务点建设进展情况进行了督导和检查,现场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部分政协委员来到县支中心视察;7月份,澄城县人大常委会把文化共享工程的建设作为专题进行调研,组织部分常委、教科文卫委员,先后来到县支中心和雷家洼柏门村、里庄村等工程覆盖的乡村,就工程建设的进展、设备运行、服务效能等情况进行现场调研。在肯定了工作成绩的同时,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和需要加强的环节,并就县级支中心日常运转经费的落实问题向县政府提出建议。

作为一项创新工程,通过宣传,共享工程受到广大群众特别是农民群众的普遍欢迎,也同时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高度观注,无疑对工程在全县范围内的实施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2.2共享工程生命力的关健在服务

共享工程实施的根本宗旨是服务老百姓,这是澄城县图书馆开展一切工作的一条主线。群众普遍欢迎,老百姓感到满意,是我们工作应该追求的境界。县支中心建成投运半年来,我们在专业技术力量、日常运行经费紧缺的情况下,结合澄城县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全县产业发展大局开展服务。

一是将澄城县委、县政府确定的百万头生猪大县建设及苹果产业发展两大目标作为服务的切人点,在基层服务网络、设备配备不足的情况下,根据两大产业发展所需要的特色资源,把省中心下传的《猪病的防治技术》、《怎样办好一个养猪场》、《高致病性猪耳病的防治》、《高产母猪与仔猪的饲养技术》、《奶牛饲养技术》等下载到移动储存设备,再配送到全县10个文化示范村,其他村以光盘刻录形式配送,配以投影巡回播放等方式进行技术支援,并从中、省中心下载了苹果栽培、大棚疏菜等科教片配送到产业发展的重点村组,为提高这些文化信息在全县的覆盖面,为两大产业发展作好技术支撑,有力地促进了两大产业的发展。截止6月底,以移动储存、光盘等形式为基层配送科教片讲座16部(集),电影38部,电视剧4部,戏曲6部,资源总量达到276GB。

二是以电子阅览室为阵地,为群众提供全方位的公益文化服务。图书馆电子阅鉴室作为共享工程为群众提供文化服务的重要场所,以其免费开放、公益服务的开放制度受到了广大群众特别是中小学生的欢迎。自开放以来,几乎天天人员爆满,到了周末经常出现排队现象。因为是免费开放,就连以前从未接触过计算机和网络的六七十岁的老人、打工族、农民阶层也成了电子阅览室的常客。这些人群因为初次使用现代信息设备,往往打不开机子,找不到自己想浏览的界面,工作人员就向他们介绍如何使用文化共享工程系列网站,如何查看电子书籍和电子期刊,如何利用共享工程设备欣赏影视戏曲,如何利用共享工程的文化资源学习更多的知识,手把手的教他们使用设备。6月份高、中考来临,我们又开辟服务专区,腾出8台计算机为萃萃学子提供高考志愿填报、成绩查询、录取结果查询等服务。一些家长深有感触的说:“往年查成绩,拿钱在街上排队,往往需要半天,现在共享工程不但提供了快捷方便的途径,而且免费,政府真的为群众办了一件大实事”。截目六月底,电子阅览室共免费接纳读者共计7000余人次。

三是开展广场文化服务,满足各阶层的文化需求。过去城市流动人口、打工族的文化生活往往是被人们遗忘的,他们不是没有精神文化需求,而是没有满足他们需求的场所。现今共享工程开展的广场文化服务,不但为他们提供了最基本的文化权益保障,而且为盛夏中的城里人提供了户外活动的好去处。半年来,澄城县图书馆利用移动储存设备和投影设备先后开展广场文化服务活动32场次,播放电影、电视剧60多部(集),受益的人口超过6000人次。

2.3共享工程的服务能力关健在队伍

文化共享工程是一项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提升公共文化服务能力的创新工程。建立一支与共享工程建设相适应的人才队伍,是文化共享工程成败的关键。一个支中心、一个基层服务点的设备使用率如何,资源建设如何,服务功能如何,都要靠人才,在工作实践中我们深深地体会到了这一点。在开展活动之前,常常有较好的想法和策划,但有时却因对设备性能不了解,不掌握操作方法,缺少技术而半途而废。这一问题在基层服务点表现得尤为突出,在有些地方,一些工程设备仅仅成为村部的摆设,发挥不了原有的效率,归根结底,这是人才的问题。县支中心的技术人员虽然参加了几次省上的技术培训和远程培训,又对基层服务点的管理人员做了好几次培训,但也只是缓解了一些矛盾,问题尚未得到彻底解决,直接影响到了各级服务点的服务能力。

2.4共享工程的魅力在特色资源的开发和利用上

文化共享工程虽然讲的是全国范围的共建共享,但各地的文化传统有所不同,欣赏的角度和需求也有所不同,要做到当地群众喜闻乐见,才能体现工程的价值。所谓喜闻乐见,也就是你的服务的的确确为老百姓解决了生活、生产、工作、学习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他们才会欢迎。这就要求我们结合当地的实际,在特色资源的开发利用上下功夫。根据不同的人群、不同的阶层提供相适应的资源服务。特别是在保障农业生产的技术服务上,要根据各地不同的种植、养殖传统和产业发展的实际需求,开发和配送信息资源,使符合当地特色的文化信息资源更好地为老百姓服务。

共享工程实施的根本目地在于服务于基层,因此,在资源建设上要充分体现“三贴近”的原则,把着力点、着眼点放在面向农村、面向基层、面向普通百姓上。要深人基层,调查研究,了解基层群众需要什么,急需什么。在这一点上,县(市)中心首当其冲。因为他们是最接近基层群众的服务中心,要在科学的、客观的调查基础上,为国家中心和省中心起好参谋作用。目前要加强农业科技知识、农村生产生活等方面的资源建设,因为它是能给农民群众带来实实在在东西的,帮助他们生产生活的,也是他们喜闻乐见的资源。要根据全省农村产业发展的实际,重点支持各地的支柱产业。要增强大众性和实用性。使我们的文化共享工程切实体现出民心工程的内涵。

3文化共享工程在基层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文化共享工程作为新时期文化建设的一项基础工程在各地不同程度的取得了进展。特别是试点县、乡、村的群众得到了实惠。但从西部地区看,工程建设尚处于起步阶段。由于各地重视程度不同,进展不同,效果各异,在工程建设、管理和服务方面还存着不少困难。

3.1一些地方对工程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未将工程建设列人重要议事日程,有效机制尚未形式。由于受地方经济状况的影响,对工程建设缺乏必要的信心。特别是在基层服务点建设中提出的与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与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与有线或数字电视普及工作,与农村广播:电视村村通、电话村村通,与农村信息等方面的结合尚处在纸上谈兵的阶段,没有形成统一协调的机制,基层中心处于有所为而不能为的尴尬境地。

3.2经费投入严重不足

许多支中心、基层服务点运行维护经费缺乏保障,直接影响了服务工作的正常开展。在工作的实践中,我们深深的认识到文化共享工程为广大人民群众可作的事很多,但都因地方财政状况等因素,得不到正常的经费保障而搁置。就县级支中心的运行经费,省上曾经在工程实施时与有关县市签订了责任书,但至今不少县市的运行经费还是没有着落,致使支中心的运行到了面临停机关门的境地。

3.3人员编制与专业技术队伍的现状堪忧

共享工程支中心一般依托县市公共图书馆而建,而各县市公共图书馆的人员编制不尽相同,但有一点是相应似的,那就是大家过去常讲的“图书馆是姨老姨少的避风港,轻松领取工资的后花园”。社会普遍认为图书馆的工作就是借书还书,没有多少技术含量。因此,达官贵人们就想方设法把子女硬是塞了进去。以澄城图书馆为例,1987年建馆时,下达事业编制4人,现在实有人员13人,而其中仅有本科学历的1人,大专学历(后取)2人,中专学历1人,高中学历1人,其余全为初中学历。这样的人才结构在原来意义上的图书馆工作尚能凑合,但在现代信息技术条件下从事服务工作,无疑远远不够。在现有人员中,学过计算机专业的人数为0,虽然通过继续教育途径取得计算机一级证书的不少,但基本都是“二把刀”,通过培训,基本能适应支中心开机、关机、资源下载、配送等工作,但网络维护、资源建设与开发的人才就无从谈起了。县支中心担负着基层服务网点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任务,自身都是“半桶水”,如何培养基层人员呢?所以,县级支中心专业技术队伍的建设是一项任重而道远的工作,是关系到文化共享工程建设成败的一项紧迫任务。

在此,建议建立全省统一的专业技术人才编制使用制度。

第7篇

    论文关键词:公路文化;内涵;作用;主要途径 

    公路行业多数单位是事业编制,然而事业单位无论是称谓还是机构性质在西方国家都是没有的,事业单位是计划经济下的产物,作为机关的附属物存在。随着市场化进程的不段加快和事业单位改革的日益深入,事业单位市场化运作势在必行,而公路文化建设作为市场经济条件下生存发展必不可少的要素也将日益凸显。 

    与国外文化的迅猛发展相比,中国的公路文化研究显得滞后而薄弱,而对即将面临市场化改制的公路行业来讲,事业文化将是以个新的课题。公路行业文化,亦可称之为公路文化,是指行业内为维护生产,生活,学习持续而共同遵守的非制度化的行为规范和工作生活中表现出来的忠于职守的价值观念。 

    一、公路企业文化的内涵 

    (一)流动性文化 

    公路文化是流动性文化由公路所具有的连接四通八达的地域空间和公路的发展史所决定。近年来公路的大量新建,特别是2009年以来国家应对金融危机扩内需,公路迎来了大建设大发展的黄金期,增强了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和科技流的流动性,充分发挥了公路传播动态文化的作用。 

    (二)环境文化 

    环境性是由公路沿线景观设计、生态状况决定的。现阶段的公路建设,在提供高质量的公路实物和服务质量的同时,在公路的建、管、养中要有强烈的环境意识;在创造一道风景线的同时,要尽量做到不对周边自然环境造成损坏。 

    (三)服务文化 

    公路行业目前正处在向“以人为本,打造和谐交通”的服务型时代转变,保证行人和车辆的“安全”和“畅通”是公路行业向服务型转变的首要任务。公路行业要在建、管、养、执法等每个环节都建立起安全服务的意识,以向社会提供“安全、畅通”的公路服务为宗旨,建立“以人为本”的特色文化。 

    (四)社会公益文化 

    社会公益性是由公路的社会公共产品属性决定的。公路作为交通基础设施之一,理应由政府无偿提供。虽然目前国家财力不足,公路建设实行贷款修路,收费还贷的政策,但公路从本质上讲属于公共产品或准公共产品的属性不变。 

    二、公路文化的作用 

    公路事业作为我国的事业单位组成部分,公路文化同样在公路发展方面发挥着巨大的作用,在激发公路员工的凝聚力和创造力,提升公路事业的竞争力方面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与其他单位文化不同,公路不仅要追求经济利益的最大化,而且还担负着实现社会效益的使命。因此,在构建公路文化时,必须根据公路的特点,塑造富有时代特征、凸显公路特色,能为员工理解和接受、能容纳全体员工利益和要求的全新价值观。 

    三、建设公路文化的主要途径 

    (一)积极宣传营造氛围 

    文化的推广,通过宣传被人们所认知和接受。公路文化的建立在初始阶段必须加大宣传力度,同时更要讲究宣传、教育的方式,使之生动活泼、富有情趣,达到使员工乐于接受的目的。使公路文化从实践中来,推广应用于实践中,营造出良好的文化氛围。 

    (二)领导作则全员参与 

    单位领导者在真正深刻理解公路文化的功能和意义的基础上,还必须有坚决施行和培育文化的决心和手段,必须身体力行,做一名名副其实的事业文化建设带头人。在文化建设中,必须发挥每位员工的力量,形成联系群众、深入群众、团结群众、全员参与、全员进取的良好局面,使员工全身心投入工作,为实现单位的目标竭尽全力。

    (三)树立榜样典型引导 

    榜样人物使公路文化的价值观“人格化”,使舆论引导具体化,使广大干部、职工的行为规范化。榜样的行为被员工仿效的过程中,在过程中就形成了“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气。在选树过程中,只有将真正先进人物、具有群众威信的人物选出来作为榜样,选树榜样工作才能与公路文化建设、员工思想观念的转变结合起来,才能达到选树榜样的目的是要学习榜样。 

    (四)完善机制制度引导 

    公路制度文化所包括的法规、经营制度、管理制度等是不同员工实现共同目标的行为操守。制度的落实过程,也就是文化建设的过程。在文化建设过程中按照文化的精神,建立、健全、完善必要的规章制度,促使不同文化朝着个陛化的方向发展,使员工既有价值观的导向,又有制度化的规范。 

    四、建设科学合理的公路新文化 

    (一)建设“人文”的公路文化 

    文化的宗旨就是为社会服务,为员工创造和谐的生活、工作和发展的环境和条件。在建设公路文化时应按照“人文”思想,尊重人、关心人,做到以人为本,营造有利于出精品、出人才出效益的环境。一方面,公路单位要对自己的员工做到以人为本;另一方面,公路单位要对自己的产品和服务做到以人为本。 

    (二)建设具有“独特个性”的公路文化 

    文化虽然都体现着以人为本的核心,但它在各个单位所采取的形式是多种多样的。不同的单位从创立、生存到发展的道路各不相同,采用的推动经营与管理的手段和方法也不同。所以,在建设公路文化时,都必须以自身的特点为立足点,充分利用自己已有的条件,发挥自身优势,培育富有时代特征、凸显公路特色、具有鲜明个性的公路文化。有选择地学习有益的理论、方法和经验,避免盲目追赶或照搬,积极探索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文化思潮的有效途径,主动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尊重差异,包容多样,建立和发展具有本单位特色的企业文化。 

    (三)建设体现“公路人”特点的文化 

    事业单位精神是单位价值观的核心,是在生产和经营活动中形成的,用以指导实践的各种行为规范、群体意识和价值观念,是生存和发展的思想成果和精神力量。因此,公路要注意培养和提炼具有时代特色又符合实际的“公路人”精神。一方面,要有坚定不移的信念追求,上下一致的共同目标;另一方面,要有人人自律的行为规范,同甘共苦的和谐氛围。 

    (四)建设鲜明的公路“服务”文化 

    公路行业的产品就是服务,由于是替政府实施管理与收费,单位一直把自己定位为交通行业或服务行业。而事实上,单位所从事的工作是向过往车户提供可以顺利通过的公路设施、通行条件及相关服务,并以收取一定的服务费用。因此,公路完成收费任务是责任,提高服务水平是根本。在构筑公路服务文化时要着重体现优质、文明、高效的原则,不断增强员工的服务意识,时刻以“服务人民、奉献社会”和“便民、利民、为民”为宗旨,将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做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相统一,把文明服务真正融人到一言一行中,力争使优质服务体现在公路运营管理的方方面面,为广大司乘人员提供文明、优质、高效、全程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