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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金融体制问题对策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改革伴随着中国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入,我国已形成中央银行与监管机构分家,银行、证券、保险、信托分业经营,中资机构和外资机构同台竞争的日趋完善的金融体系。而当前动荡不安的国际金融形势和不确定的国内经济走势,更增加了我们对金融市场、金融创新的危机意识。金融业是高风险行业,我们要在看到金融改革和金融创新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居安思危,防患于未然。
一、我国金融改革和创新中存在的问题
1.股份制银行发展趋向劣化和行为类同化,建立初期的政府背景,使其极难跳出国有银行的管理范式。股份制银行的发展往往跳不出这样一个规律,在刚刚开始营业时,建立了较好的规章制度,银行业绩也不错,可是慢慢发现这些银行的行为逐渐向四大国有银行靠拢,其管理模式趋同。
2.金融机构官本位观念日趋严重,过分偏重年龄和学历,干部管理趋同于政府机关,不利于人才培养和核心竞争力提升。金融企业作为经营风险的特殊行业,人事激励机制应着眼于银行的长远发展和核心人才的培育,但因权力的货币化激励,导致新人行员工,凭借年龄与学历的优势,面对“官位”公关频频,而不愿在业务技术和专业水平上下功夫。
3.国有商业银行股改深化了其市场主体地位,但公司治理机制面临挑战,尚未建立真正意义的银行银行家机制。这也是我国国有银行特有的成立背景与发展路径造成的。
4.金融价格扭曲。虽然汇率市场化改革和利率机制的灵活性增大,但仍滞后于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特别是银行的股改,导致金融业绩失真。我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金融很重要的一个作用就是促进经济发展。发展中国家最短缺的是资本,而促进资本形成就是金融的一个很重要的作用。
二、我国完善金融体制与创新途径
1.国家积极引导深化金融体制改革。为金融创新实现跳跃式前进创造基础条件。金融创新在我国现有法律、政策框架下还存在许多问题和症结,创新的外部环境仍不成熟,金融业内部经营效益不佳,创新的内动力不足,业务创新仍受到信息化程度和监管等制约完全依靠金融业自身去突破和克服这些障碍是不现实的。国家应该引导金融体制改革,为金融创新培植适宜的土壤,创造合适的环境.控制金融创新与实体经济相匹配的节奏,科学调节金融创新的步伐。
2.以技术主导型金融工具的创新为突破口,将满足需求、优化配置的原创性金融创新与实体经济相结合。由于我国市场环境与发达国家的差异,使得吸纳型创新有较大的局限性。以CD(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为例,在美国因其大额和流动性强的特性,以能成为银行大宗定期负债来源和企业各类短期流动资金停靠站而备受欢迎,而在我国,因其面额小和转让难使之成为银行一种高成本吸收居民储蓄的工具这并不是因为我国在吸纳金融创新工具时不够规范,改变TCD的两个基本特性,而是面额大,居民没有能力,企业又有控制资金的偏好,导致无市场:而面额小正好使其成为储蓄投资的一种工具,流动需求减弱,便导致了转让难。其实,这一创新的根本失败在于没有认识到市场环境的不同,没能坚持独创性。显然,如果走吸纳型创新的道路,未必符合我国的实际,且外资机构与内资机构相比具有绝对优势。因此,坚持原创性创新,才能既增强我国自身金融创新的能力,又发挥我国金融机构的本土优势,在开放的竞争环境中掌握主动权。
3.加快信息化建设进程,促进多项金融创新发展。以高科技为支撑的信息时代和网络时代的到来不容忽视,未来现代化发展趋势应当是建立在高信息化的平台上。信息化是我们面临的现实,也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迫切需要。我们应该通过消除信息不对称提高经济的整体运行效率,通过加快信息化建设来促进金融业的管理创新和制度创新,通过信息技术的开发和应用,促进金融业务创新和技术创新。
4.努力培养造就金融专业人才,发挥金融创新人才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人才是企业经营和发展的第一动力。没有高素质和专业化的人才队伍,是无法满足现代金融发展需求的。我国应当充分调动金融从业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最大限度地挖掘和发挥他们的潜能,进一步完善优胜劣汰的用人机制,逐步调整人员结构,重点培养一批金融专业人才,为金融创新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提高金融人才综合性的专业素质,特别是职业操守。我们要吸取国内外经验教训,加强培养金融专业人才的职业道德修养,加强监督,形成约束机制,尽量避免金融从业人员利用信息不对称进行违规违法操作,降低金融创新的操作风险。
5.密切监控国际资本流动态势,适当改变人民币升值预期,防范游资源源不断地流入我国资本市场。面对巨额国际游资涌入我国金融市场,要坚决保持人民币汇率的稳定,有必要时央行应该主动对外汇市场进行干预,加大投机资金的成本,彻底消除投机资本对人民币升值的预期。另外还可以通过开放市场和投资领域,用政策和市场相结合的手段进行合理疏导,使短期热钱长期化,这样有助于将热钱纳入监管者的视野。减少其对内地房地产领域和金融市场的冲击。
6.辨证认识金融创新的作用,规范金融衍生产品发展。金融衍生工具在次贷危机中的作用发人深省,这也告诫了监管者在审视金融创新时将金融稳定放在首位,并采用有效措施规范金融衍生产品的发展。首先,提高金融创新的信息透明度是保障金融安全的基本条件。只有信息充分、透明,投资者才能更多的了解金融创新产品的风险,并对风险进行定价,做出科学的投资决策。其次,完善金融创新的监管体系是保障金融安全的核心要求,在金融创新迅速发展的同时,应当努力提高监管当局的监管能力,使金融创新的发展和监管能力的提升保持动态的协调。
参考文献:
[1]陈学胜.浅析“热钱”对我国经济的负面影响及央行的应对措施[J].海南金融,2006,(12):63.
关键词:基层央行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化解
中央银行的主要职责之一,就是要“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维护国家金融稳定”。也就是说,中央银行要注重防范化解那些“整体性、行业性和全局性”的金融风险,如政策风险、货币风险、利率风险、证券风险、国际风险等等,对涉及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在内的整个金融业发展和稳定的重大问题进行监控,维护其整体稳定,促进其协调发展。
现阶段,就基层央行来说,影响区域金融安全稳定的金融风险,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信贷风险。信贷风险,亦称信用风险,主要是指当前十分普遍的企业对银行债务的逃废以及企业之间的相互拖欠,经济发展失衡,信贷结构单一,信贷投向过分集中等,导致金融机构资产质量非常低下。这也是目前最为集中、最为严重的金融风险,其严重损害着商业环境和经济秩序,打击了投资者的积极性,破坏了资源的合理配置,巨额的不良资产累积威胁着地区乃至国家的经济稳定。就目前来看,国家不可避免地会承揽这个损失,但同时不可能完全通过财政资金来补偿,而是主要通过中央银行的基础货币扩张予以平衡。在超过正常经济和金融发展所要求的货币供应增长限度之外,就会发生明显的通货膨胀,从而导致经济较大波动,并损害经济发展的速度和质量。
2.支付风险。支付风险,就是借款人不能依约偿还借款本息的风险,是指吸收存款的金融机构发生支付危机,即银行、信用社、信托投资公司等,由于经营不善、资不抵债或是流动性发生问题,在一定的地区和一定的时间内可能发生的支付困难,甚至引起挤提风潮。这是最容易由个别风险、机构风险而引发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因素,所以这类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我国现行的金融体系是以四家国有商业银行为主体,这些银行又与中央银行直接地紧密地联系在一起,虽然保留了某种“吃大锅饭”的弊病,但是可以起到存款保障的作用,可以避免支付危机。当然,这种以增加国家负担为代价来保证支付并非长久之计,下一步随着商业银行的股份制改造,势必要增强各金融机构自己的独立性和责任心,但必须把防止支付危机,建立存款保险制度作为重要前提来同时考虑。
3.经营风险。经营风险,是指由于金融机构自身经营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而形成的风险。过分追求高额利润,违反流动性和风险性的经营原则;一味追求规模扩张、造成过度负债;违规经营,逃避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高利吸储、低利放贷,形成利率倒挂;内控制度不健全、内部管理混乱、内审手段滞后;经营不善,长期亏损等等,导致金融机构风险累积,危机重重。
4.违规风险。违规风险,是指由于银行内部主管人员、职员或客户的欺诈、舞弊等违法乱纪行为,如内部盗用、侵吞、挪用、短款、外部抢劫、盗窃现钞、私设账外账等,致使银行资金和财产遭受损失的一种风险。
5.创新风险。创新风险,亦称衍生金融工具风险,这是一种制度创新带来的金融风险。证券、银行、保险等业务领域以金融业务交叉为主要内容的金融创新活动,其创新的业务品种越多,衍生金融工具越先进,风险也就越大。
众所周知,经济的发展必须建立在金融稳定这一前提和基础之上,而金融风险尤其是系统性的金融风险将会严重地打击经济发展,扰乱社会安定甚至造成社会动乱。中央银行作为承担维护金融稳定职责的部门,必须努力做好金融稳定工作,特别是要维护金融业长远和全局的稳定。为此,基层央行要从微观金融现象中超脱出来,以更宽阔的视野、更敏锐的眼光、更准确的判断来审时度势,科学决策。既要关注金融企业个体风险状况,更要关注并评估其对整个金融体系所产生的影响,有选择地采取相应措施以防范或者化解系统性风险。
1.强化风险意识。基层央行要进一步加强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维护辖区金融稳定的意识。人民银行虽不再承担金融监管职能,但维护金融稳定的职责依然存在,在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体系整体稳定方面需发挥更大的作用。基层人民银行必须意识到:在金融机构业务交叉不断增强的大趋势下,中央银行的业务范围必将拓宽,过去“抓监管、保稳定”这种狭义的维护银行业稳定的职能弱化了,但是涵盖区域经济和银行、证券、保险等现代金融业务的广义的金融稳定职能则增强了。在此基础上,基层央行还要积极开展维护金融稳定的前瞻性研究。目前我国风险机构的救助主要依靠中央银行再贷款这一单一手段,容易诱发金融机构的道德风险。基层央行应结合辖区实际,借鉴国际成功经验,对中小金融机构存款保险制度,风险分散、风险转移和风险隔离制度,风险救助基金等措施的可行性和具体操作办法进行研究,为有关部门的决策提供有价值的参考,积极推动符合国情的多层次金融安全网的构建。
2.理顺工作机制。基层央行要努力探索并逐步理顺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工作机制、政策措施,协调有关各方,群策群力,齐抓共管,共同防范、化解、处置系统性金融风险,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一是要理顺好与当地政府的关系。多年的监管实践证明,政府在维护金融稳定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这是政府责任与能力相互作用的结果。首先,金融安全是国家经济安全的核心,金融稳定是经济和社会稳定的基石,因此维护金融稳定是政府的政治责任。其次,在现行的行政管理体制下,政府在经济生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是拥有行政、司法和经济调配权的重要组织,依靠行政资源所带来的权威性和信誉,是平稳化解风险的重要力量。第三,按照目前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特别是地方金融机构风险的工作机制看,地方政府负有重要责任。在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过程中,更加明确了农村信用社的“三位一体”的管理体制,即中央部门监管、省级政府管理、农村信用社自主经营。因此基层央行的维护金融稳定工作,必须处理好与政府的关系,通过沟通协调,建立起政府重视支持和参与的维护稳定工作格局。
二是要处理好与三家监管部门的关系。我国金融监管体制改革以后,形成了“一行三会”的架构。基层央行要处理好与当地三个金融监管部门的关系,最根本的是解决好两个问题:一个是职责划分,特别是人行与银监部门的职责划分问题,职责不清,必然产生监管工作的真空或交叉重复,降低工作的效率和质量水平,进而影响金融机构的正常运营;另一个是协调合作,无论是从金融对外开放的新形势看,还是从金融混业经营的大趋势看,建立相互之间的顺畅、高效的协调合作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非常重要,这是促进辖区金融业健康稳定发展的必然要求。
三是要协调好内部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关系。为适应监管体制改革后的工作新形势、新要求,在最新出台的基层央行“三定”方案中,货币信贷管理科承担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维护辖区金融稳定的职责,其它的如调查统计、会计财务、事后监督、内审、国库、外汇管理等,虽然承担着不同的职责和工作任务,但是综合地看,这些工作与金融的稳定有着密切联系。因此人民银行内部职能部门之间要搞好协调配合,共同努力维护金融的稳定。
四是要把握好防范、化解、处置三个环节之间的关系。防范,是维护金融稳定的题中应有之义,防范工作应该具有科学性和前瞻性。当前要转变过去的思维方式,集中精力,以宽广的眼光,从全局的角度和战略的高度,全面、深入研究防范风险的重大问题。比如:如何因地制宜建立风险预警体系?如何建立符合国情的存款保险制度?如何准确识别金融混业经营趋势下银行、证券、保险三者交叉运行可能带来的问题和风险防范等等。化解,指的就是通过采取措施,使已经进入市场的金融机构继续运营,免遭退出市场的“命运”。人民银行开展风险的化解工作,不能像过去那样直接针对某一具体的金融机构,而是要找准定位,从宏观的高度,提出化解金融风险的方法策略和政策措施,最大限度地消除已经存在的风险。处置,指的是救助无望的金融机构的市场退出。由于人民银行是最后的贷款人,因此在处置金融机构的市场退出时需要进行大量的工作,比如,要协调风险处置中财政工具和货币工具的选择,实施对运用中央银行最终支付手段机构的初审复查,参与有关机构市场退出的清算,管理人民银行与金融风险处置有关的资产等。
3.建立预警体系。建立金融风险预警指标体系,密切监测金融企业的流动性变化和金融业的整体风险,做到动态情况随时把握,心中有数,是中央银行履行维护金融稳定职责的当务之急。从基层行看,关键要尽快建立高效、灵敏的金融风险预警监测系统,为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提供有力的保障。当前,要抓紧建立一套科学、严密的金融风险监测体系,通过对银行机构报送的报表、数据和政府经济主管部门反馈的信息进行系统化的分析和处理,以准确地识别和判断风险,以便及早进行预警和风险提示,把风险消除在萌芽状态。同时,通过信息反馈系统,尽快地将一些苗头性、倾向性情况向上级行报告,为上级行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提供决策参考。
4.细化防范措施。针对不同类型金融风险各自的特点,基层央行要结合辖区实际,细化防范、化解和处置措施,以达到最佳的防范效果。防范信贷风险,要以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为基础,初步建立辖区信贷风险监测与提示制度,建立房地产、钢铁、橡胶、农业及其它本地重点行业的跟踪监测分析制度,要准确审查并把握各类借款人的信用情况及贷款的担保情况,对借款人进行资信评估,并通过联席会、窗口指导等方式及时信贷预警信息,指导金融机构采取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引导金融机构分散、规避和防范信贷风险。防范支付风险,要加强对金融机构尤其是城乡信用合作社支付性风险监测,加强法人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管理,建立商业银行备付金监测机制,及时发现并提示商业银行可能发生的流动性和支付能力问题。同时,必须与当地银监部门共同设计制定严密的支付风险应急处置预案,以化解或处理可能发生的个别甚至区域性的支付风险。防范经营风险、违规风险、创新风险等,要配合有关监管部门,及时敦促辖区金融系统,不断完善内控机制,建立健全决策、执行、监督等相互制衡的内部管理体制。同时,要继续推进金融安全区创建活动的开展,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加强组织、协调与指导,完善考核验收指标体系,各方联动,优化辖区信用环境,建设金融安全区,逐步清除金融风险赖以滋生的土壤。
此外,对因受到各种行政行为、社会谣言、矛盾纠纷等“外生性”因素引发的金融风险,基层央行也要保持高度警惕,一旦发现“苗头性”问题,要立即作为重大事件,在上报上级行的同时,即时向地方政府汇报,并协助地方政府做好相关处置化解工作,将风险消灭在萌芽状态,减少波及面和不良影响。
参考文献:
加强金融监管维护区域金融安全许传华《金融与保险》
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宏观和微观对策马怀玉杨凌云李新月《济南金融》
关于防范金融风险的讨论综述《金时网》(2000-10-28)
金融风险与金融监管李晓西《江苏经济》(2002-01-01)
(一)农村金融环境特性所导致的风险
1.农业生产自身风险。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农村金融市场供需不平衡的矛盾更加显现。作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村镇银行自成立以来,以其独特的经营机制、高效率的贷款审批优势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农村地区多元化的金融需求。但囿于农副产品的生产周期长,农民的文化程度比较低,加之农业生产极易受到自然灾害的影响等农业生产的高风险性因素,以及农民对农业市场运行机制缺乏了解,跟风现象比较严重,一旦农产品价格大幅波动,则严重影响农民收入等外部因素,直接影响到农村金融贷款的归还风险较大。农民风险意识的欠缺以及农村尚处于起步阶段的金融环境,必然决定村镇银行较之城市银行体系而言要面临更高的信用风险。随着农业生产方式的转变和发展,农村金融市场的潜力无疑是巨大的,然而发展相对滞后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使得现行法律法规对农村金融债权保护不力,市场风险自然很大。
2.农村信用监管薄弱的风险。一方面,农村金融市场上存在着严重的信息不对称,农村企业财务会计制度不健全,信息披露不真实。银行和企业、个人信息不对称的现象无法避免,使得贷前调查难、贷时审查难、贷后跟踪难。这样不但增加了存在银行的运营风险且易产生贷款资金无法收回的危险为银行埋下了不良贷款风险隐患。另一方面。中国目前还没有建立起覆盖广大农村地区的征信体系。虽然中国人民银行建立了“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但覆盖范围只局限于银行、企业的金融信用信息,没有形成统一全面的覆盖众多农村企业和农户的征信体系,以致于村镇银行很难了解和掌握中小型企业及农户的资讯状况,为村镇银行有效地防范和化解风险带来了困难。
3.农村金融体系不健全的风险。目前中国农村经济发展中存在着严重的行业集中问题,村镇经济往往集中发展一、两个优势产业,而村镇银行的业务也高度集中于这些客户;中国农民多数还是以种植业为主,平均收入较低,没有城镇职工的稳定收入;同时农村融资缺乏可担保的财产,抵押客体不足。中国法律、法规规定农村土地所有权和农村土地使用权不能进行抵押,农户承包的土地和宅基地不能拥有贷款抵押。农村不动产的流通性也受到一定限制;另外在农户联保业务中,即使联保小组成员自己按时还款,也可能由于某个组员的违约而承担违约责任,联保贷款的缺陷也随之暴露出来。
(二)村镇银行自身建设中所面临的风险
从目前情况来看,各地城镇化建设还款来源主要是地方财政和土地出让收入。受到经济下行压力影响,部分地方政府财政收入增长放缓,但政府支出刚性增加,地方政府过度负债,新型城镇化建设融资过程存在的问题与风险不容忽视。
1.地方政府融资风险。由于各地城镇化建设融资的主体主要是类融资平台的政府背景公司,随着地方政府负债全面审计的深入推进,此类平台公司的表外融资行为必将受到更为严格的监管,由此而产生的监管风险应当高度重视。同时,地方政府的还款资金来源主要是土地出让收益,在当前国家调控房地产市场的宏观环境下,二三线城市的土地收益后继乏力,存在有土地无市场、抵押物变现能力不强等现实问题都可能影响还款来源。从目前情况来看,各地城镇化建设贷款主体多为县(区)级和更低层级乡镇平台,可支配的财权相对较少,财政实力和协调能力较弱。
2.银行自身建设风险。《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第2条规定“:村镇银行由境内外金融机构、境内非金融机构企业法人、境内自然人出资。”决定了村镇银行人员进入渠道较为复杂,靠人情关系进入村镇银行的较多;村镇银行为了便于开展业务,一般在当地招聘,尤其是在村镇银行刚成立时,对其工作人员的要求不高。而真正的金融专业人才较少,因此人员素质不高,合规操作意识差,业务操作流程相互制衡的规章形同虚设,极易导致操作风险发生,对村镇银行日后业务发展埋下风险隐患。
3.银行经营风险。商业银行在支持城镇化建设中,还会面临诸如流动性风险、法律风险等。城镇化基础设施建设周期长、见效慢,目前缺乏必要的风险分担机制,商业银行的资金投入面临着较大的经营风险。中国大部分农村土地为完成土地确权,即使完成确权的农村集体所有土地,土地抵押也与物权法相冲突。商业银行在开展与集体所有土地相关的业务时存在一定的法律政策风险。而地方政府在城镇化建设中,为了加大招商引资加快特色园区建设,导致在部分地区出现了重复建设问题,园区利用率不高或是园区企业盲目扩张导致产能过剩,这些都为商业银行的信贷投入带来了较大风险。
二、对村镇银行发展的几点建议
城镇化发展所带来的基础设施、居民住房、社会保障、工业产业发展和农业现代化等诸多领域的金融需求,对于村镇银行的发展而言具有无限潜力可以挖掘。村镇银行要紧紧围绕城镇化发展过程中所亟需的经济、社会和人口三大领域来对城镇化的建设提供综合型的金融服务,要坚持“分类指导、逐步推进”的原则,结合自身发展定位把握好重点支持领域,制定差异化的资源配置方案,从产品研发、渠道建设、资源配置以及服务模式创新等方面来对城镇化的发展提供系统的支持。
(一)加强政府宏观政策研究
建立配套政策支撑体系一是密切关注政府宏观政策,以此为导向调整创新村镇银行信贷政策。政府宏观政策往往关系到城镇化进程的重大发展战略,村镇银行要着力在宏观政策研究层面下功夫,结合城镇化过程中的信贷需求特点,及时调整原有信贷政策和信贷投放结构。要牢牢把握城镇化建设带来的发展机遇和市场空间,有针对性地制定支持城镇化建设的区域性信贷政策,把握好贷款投放时机。强化对城镇化建设重点领域特别是县域经济、园区经济、产业升级与转移等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二是主动跟进各区域城镇化发展规划,抢占发展先机。重点支持国家级城市群区域城镇化,适度调整对重点区域的业务授权,扩大其业务自,提升其市场竞争的主动性。三是紧紧围绕城镇化进程和各级政府城镇化规划与决策,以经济发达、产业支撑有力、绿色环保的城镇化区域为重点目标,系统分析城镇化进程中不同主体、不同环节、不同主题的金融需求及内在联系,通过产品、流程、制度和营销方式的创新,构建起全方位一揽子的金融服务体系,在更好地充当地方经济发展服务者、政策导向参谋者角色的同时,也要注意构建金融风险的防范体系。
(二)迎合地方社会经济发展方向
建立综合型的城镇化金融服务体系一是要把握城镇化经济发展方向,对各类物流园区、产业园区以及大型的商贸市场建设项目进行重点支持,全面规划消费金融、工业园区、基础设施融资等方面的金融产品,以完善城镇化建设的产业支撑。二是结合城镇化发展中的人口分布特点,从个人助业贷款方面来对进城创业的农民进行重点的支持,对网点的布局进行调整优化,要研发适合新农村建设、农业现代化等多样化融资需求的金融产品。优化对城镇的资源配置,调整区域布局,将营业机构和服务链条延伸至新型城镇化区域,并加大对新型城镇化建设的信贷投入。通过加强与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合作。如村镇银行、信托机构、股权投资基金公司等,通过不同金融机构的合作进一步渗透对城镇化建设的支持。三是结合城镇化的社会发展层次,要对普通商品房的开发、经营性基础设施项目以及新型农村集中社区的建设项目提供支持。四是充分发挥移动金融的优势。通过移动终端提供账户管理、转账结算、投资理财、代收代缴等多种金融服务,通过手机银行提供现金管理、消费金融等便捷服务。以电子渠道弥补商业银行在中小城镇网点不足的劣势,优化渠道服务能力。
(三)注重产业和区域发展定位
1.1伊斯兰教认为,唯有劳动创造出来的产品才有价值,而货币本身不能创造价值。因而,利息是一种不劳而获的收入,会鼓励人们放弃诚实劳动,过着食利的寄生生活,并导致社会贫富分化。因此,禁止利息也成为伊斯兰银行的核心经营原则。
1.2风险共担,利润共享伊斯兰银行禁止利息,但可以赚取利润。并且在伊斯兰教法看来,利润具有不确定性,代表了穆斯林的积极进取精神,是创造社会财富的结果。为了获取利润,伊斯兰银行作为资金提供者,需要与资金使用方(客户)共同参与生产经营活动,共担风险,共享利润。这与商业银行收取固定利息的经营模式截然不同。对存款业务,伊斯兰银行也不是支付固定利息,而是把自身的经营收益按照一定比例支付给存款人。
1.3以实物资产为基础,禁止投机伊斯兰银行的所有交易必须以实物资产为基础,且经营活动必须与伊斯兰教法相符,严禁向军火、烟酒、赌博等行业提供资金。如有不符合伊斯兰教法的投资利润,必须将其捐献给慈善组织或伊斯兰宗教组织。与此同时,除了与流动性管理、资产负债管理和风险管理相关的资金交易业务外,伊斯兰银行严禁从事纯粹投机性的资金交易行为。
1.4设立伊斯兰教法委员会为了让经营活动符合教法,伊斯兰银行需要成立伊斯兰教法委员会,又被称为“沙里亚委员会“(Shariah)。该委员会由3名以上精通伊斯兰教法,并有相关经济金融知识和经验的学者组成,独立性很强,职责是对伊斯兰银行的经营活动是否符合伊斯兰教法进行监督和规范。
2商业银行宏观金融风险
商业银行作为一种金融机构,根本目的在于为国家实体经济提供资金融通服务。商业银行服务实体经济的过程中,因为经营机制上的缺陷,存在着明显的宏观金融风险。体现在以下三点:
2.1商业银行制度鼓励过度消费信用是西方国家金融体系的基础。在西方国家,个人信用的使用非常普遍,住房、汽车、家电甚至旅游消费都能进行消费贷款,个人信用无处不在。商业银行基于自身利益的追求,不断进行信贷产品开发和更新换代,刺激人们进行消费信贷。甚至有些商业银行还利用消费信贷合同中的隐晦条款,误导人们的过度消费。由于人们消费行为的非理性,在经济繁荣时期,往往会对未来的收入过度乐观,从而进行大量的信用消费。当经济紧缩,失业率上升且收入显著下降时,商业银行所面临的信用风险就会大幅上升。
2.2普通商业银行的顺周期信贷加剧了经济风险普通商业银行为实体经济提供融资服务,但商业银行在追求自身利益的同时,却通过顺周期信贷加剧了经济风险,对银行和国民经济都造成了巨大冲击。具体来说,当经济景气时,企业经营状况较好,普通商业银行往往会采取比较宽松的信贷政策,从而通过增加货币和信贷推动经济的过度繁荣。但是当经济衰退时,企业经营状况面临困难,普通商业银行为了规避风险,往往会采取紧缩的信贷政策,货币和信贷的紧缩又进一步加剧了实体经济的下行风险。对于普通商业银行体系的顺周期信贷,到目前为止,尚没有有效的机制加以解决。普通商业银行对经济的顺周期影响,意味着更多非理性繁荣和更深的萧条,大大增加了银行和国民经济的运行风险。
2.3普通商业银行过度的金融创新有效的金融创新可以分散经营风险,提高稀缺资源的配置效率,从而提升商业银行的竞争力,但过度的金融创新则会适得其反。自上世纪80年代初里根政府执政以后,世界范围内的新自由主义日益盛行,也日益注重市场机制对经济的调节作用。在这种背景下,各种经济管制,包括金融管制不断放松。以美国为例,通过制定《加恩-圣杰曼储蓄机构法》、《1987年公平竞争银行法》、《1989年金融机构改革、复兴和实施方案》和1999年《金融服务现代化法》,商业银行在经营商所受到的限制不断被取消或放宽。特别是自上世纪90年代末以来,利率不断走低,资产证券化和金融衍生产品创新在普通商业银行经营中得到飞速发展。随着金融竞争日益加剧,美国华尔街的投机气氛也日益浓厚。过度的金融创新,以及金融创新复杂程度的日益加深,使得中央银行都无法清晰把握其走向并进行有效监管,最终给银行风险管理带来了极大的冲击。
3伊斯兰银行的宏观金融风险
相对普通商业银行而言,伊斯兰银行因为在经营理念和方式上存在很大不同,使得其金融风险也比较小。具体而言,体现在以下三方面:
3.1伊斯兰银行在风险方面持保守态度伊斯兰银行在经营理念和服务方式上遵守伊斯兰金融法制。伊斯兰经济思想提倡节俭、反对铺张浪费。伊斯兰银行在业务经营中也贯彻了这一原则,不鼓励客户通过大量借款过度消费。例如,伊斯兰银行不允许客户对存款账户透支,只向购买房地产的客户提供其承受能力内的贷款。如果客户用不完授信额度,伊斯兰银行还将对其进行会费减免。同时,伊斯兰银行也禁止投机行为,要求所有的银行产品和服务都以有形资产为基础。即使是进行金融创新和衍生金融工具应用时,也必须在合理的范围内进行,严禁单纯以承担风险来追求受益的行为。这样,在普通商业银行饱受游资投机之苦、面临金融市场剧烈波动风险的时候,伊斯兰银行却可以将游资与投机隔离出去。
3.2伊斯兰银行很好地解决了顺周期信贷问题伊斯兰银行强调银行与企业风险共担,用长期眼光看待商业活动,采取长期投资策略。按照伊斯兰教法,不管是工业、农业、服务业,还是在简单贸易中,伊斯兰银行和客户都必须平等地分担风险,在共担风险基础上共享利润。这要求银行与客户以合作伙伴的关系参与生产经营活动。由于实业投资期限一般较长,伊斯兰银行在资金投放时,往往不是只针对当前经济金融状况,而是从企业长远经营角度去进行风险与收益评估。这种跨较长期限的决策方式很好地解决了普通商业银行顺周期信贷问题,保证了经济和金融的正常平稳运行,也大大降低了经济和金融非理性大幅波动的风险。
3.3契约执行中的宗教约束机制伊斯兰银行在风险管理上可以借助宗教约束机制,大大降低银行资金投放的风险,这是普通商业银行难以企及的,是穆斯林必须遵守的宗教义务,其鼓励穆斯林从个人财富中拿出一部分,用来帮助别人。同时,伊斯兰教法也鼓励债权人对穷人或难以偿还的债务予以减免。因此伊斯兰国家的债权人对自身债权的维护一般都采取比较温和的方式,纠纷和诉讼很少发生。与此同时,伊斯兰教法也强调契约神圣,要求债务人必须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尽最大努力来保证合同的执行。如若有穆斯林不积极履行自己的契约义务,伊斯兰银行可以通过有身份的伊斯兰教人士,包括宗教咨询委员会委员、阿訇或教主对其进行劝诫,甚至进行宗教惩罚。因此,除非万不得已,在宗教约束机制下,穆斯林借款人一般都会尽力履行与伊斯兰银行的合约。这种温和的、有外部宗教约束机制的契约纠纷解决方式,既符合社会道德,又能让伊斯兰银行最大限度地收回资金。传统商业银行经常出现的借款人卷款潜逃等恶意逃债行为,在伊斯兰银行很少发生。
4结语
影子银行的概念由美国太平洋投资管理公司前执行董事保尔•麦卡利(PaulMcCulley)于2007年8月首次提出。由于各国金融体系和监管框架存在很大差异,影子银行目前没有形成统一定义。较常使用的是2011年4月金融稳定理事会(FSB)在《影子银行:范围的界定》的研究报告中给出的定义,即影子银行是“游离于传统银行监管体系之外的包括各类相关机构和业务活动在内的信用中介体系,其期限/流动性转换、有缺陷的信用风险转移及杠杆化等特征增加了系统性金融风险或监管套利风险”。由此定义可以看出,影子银行与金融风险甚至金融危机密不可分,风险内生于影子银行体系,而历史演进的逻辑也佐证了这个观点。美国次贷危机发端于2006年底,然后保尔•麦卡利提出了影子银行的概念,随着次贷危机的深入演化,影子银行得到了更多关注,并被认为是百年一遇国际金融风暴的关键因素。但影子银行的发展并不必然导致金融风险。影子银行业务始于20世纪70年代,远早于次贷危机,其发展是一把“双刃剑”,既增加金融供给,促进金融创新,又加剧了金融体系的脆弱性。樊晓静等、王晓枫等通过时间序列分析发现,我国影子银行与GDP、CPI之间存在正相关性,影子银行在一定规模上能够促进经济增长。闻岳春、肖敬红基于银信合作的视角,从信托公司和投资者两个角度对Gennaioli等人的影子银行模型进行拓展,结果表明在市场达到均衡时,影子银行一定程度上能够实现利率的市场化,并能有效地分配风险,有利于社会总福利的提高。刘太琳、董中印的实证分析表明,影子银行过快的规模扩张明显降低了金融体系的稳定性。要正确把握影子银行与风险之间的关系,需澄清以下四方面的认识:其一,金融机构与影子银行业务。金融机构是影子银行业务的行为主体,后者是前者行为的结果,两者有时很难绝然区分开,但并不是所有金融机构的创新业务都有风险,直接引发风险的是影子银行业务,故影子银行研究的重点是Banking,但要通过约束和规范金融机构的行为来控制影子银行的风险。其二,金融创新的双重性。金融创新推动金融产业不断适应变化中的经济金融需求,金融创新使影子银行规模不断膨胀,影子银行的系统重要性不断提升。金融创新也存在试错的成本,尤其在创新过度时,可能诱发金融风险,但不能因为会带来风险而停止金融创新的步伐。其三,金融改革与金融风险。金融改革通过推出一些新的金融机构主体和金融业务,完善了金融市场体系,推动了金融深化,由于缺乏监管能力和经验,在利益驱动下,一些新业务会演变成影子银行业务,并成为风险隐患。只要风险可控,就不应该阻碍金融改革继续推进的进程。其四,影子银行发展的阶段性。不同的经济发展背景、金融发展程度、监管框架、政治历史文化传统等各方面的差异,都会导致影子银行的发展阶段、积极作用和负面作用即风险的不同。一国的影子银行引发了风险,另一国的影子银行却可能仍在发挥积极作用。各国监管影子银行的做法和经验只能借鉴,不可照搬。可见,影子银行内涵十分丰富,其业务广泛存在于金融活动中,与各种金融机构、市场和工具的关系复杂,不确定性因素多,正负两方面的作用同时存在。如果不能理清影子银行引致风险的脉络,就不能正确理解和对待影子银行,就不能引导其发挥弥补传统银行的信用不足,优化资金配置效率的功能。
二、诱发影子银行风险的关键因素
影子银行的期限转换、流动性转换、信用扩张、规避监管等功能并非影子银行所独有,这些功能也并非只有负面作用,由此认识影子银行会模糊与其他金融机构业务的界限,会放大影子银行的风险,而影子银行特有的风险一般隐藏在各类金融活动中,不能被轻易捕捉到。如果从美国次贷危机这百年一遇的风险等级和该危机爆发当时的情景和逻辑中去考察,就比较容易认识影子银行风险的本质特征。概括地说,美国次贷危机凸显了影子银行以下三大风险因素。一是全业务链风险评估缺失。回顾美国次贷危机的全业务流程,首先是银行根据审慎原则发放次级抵押贷款(SM);为分散流动性风险,次级抵押贷款公司将SM按数量、期限、利率和风险特征等分类打包成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MBS),出售给投资银行;投行将MBS和其他债券组合成信用级别不同的抵押担保债券(CDO)及各类金融衍生产品,分别出售给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货币市场基金、养老基金、对冲基金、私募股权基金、结构性投资机构(SIVs)等。在这一系列金融创新中,由于前后业务高度的市场关联性,无意中形成了一个金融业务链条。其中每单个环节的行为都是理性的,发挥了信用强化、分散风险的功能,但从全业务链条来说,却从某种程度上积聚了风险,存在集体的非理性和集体行为的困境,因为后续的金融创新严重割裂了产品本身和基础资产之间的联系,纯粹是基于交易模型的金融工程应用,造成市场分割化和市场不透明,使市场参与者很难有效处理信息。这种市场失灵不经矫正会导致金融系统中的资本分配缺乏效率并导致系统性失灵。也就是说,各个环节风险分散的过程,也是风险积聚的过程,风险分散是显性的,而风险积聚是未受注意和未加核实的,哪种效应更大,取决于基础资产的质量和后续创新对基础资产信息掌握的程度。由于该业务链条涉及众多金融机构和金融工具,没有一个行为主体能清晰认知和评估其隐藏的风险,理性市场参与者们个人也缺乏监督风险的激励,因此,此类金融创新延伸的业务链条越长、关联度越高、产品越复杂,积聚的风险越大。二是忽视风险积聚的正反馈效应。影子银行比较传统银行受到更少监管的事实不可避免地意味着在一定程度上,监管套利促进了对影子银行的需求。证券化操作带来了影子银行财务状况健康的错觉,其风险性似乎比单笔抵押贷款的风险要小很多,而且2006年底前受低拖欠率形成的高收益诱惑,及对美国投资市场、全球经济和投资环境过去一段时期持续积极、乐观情绪,信用衍生类金融市场规模从2003年到2006年膨胀了15倍,达到50万亿美元的惊人规模。如此狂热的市场需求,刺激了金融创新业务链的循环,即刺激了业务链条的源头———次级贷款规模的迅猛扩张。
为了追求盈利,在优质客户稀缺的情况下,美国房贷机构不断放宽放贷标准,将贷款发放给更多信用等级低、收入证明缺失、负担较重的客户;在发行按揭证券化产品时,有意不向投资者披露房主按揭付款能力和零首付情况;评级市场的不透明和评级机构的利益冲突,又使得这些高风险资产顺利进入投资市场。这些有毒资产经过系列金融创新和业务链条延伸,加上杠杆率提高,风险积聚功能远远超过风险分散功能,风险被成倍放大,形成风险积聚的正反馈效应。三是银行评估交叉业务风险深度不足。影子银行主要涉及证券、基金、保险等非银行金融机构提供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但商业银行却深度参与。商业银行通过三种渠道介入:在信贷资产证券化过程中,银行通过赎回条款承接风险;在发行CDO、CDS等金融衍生品过程中,银行一方面是优先级证券化产品的买家,另一方面,给投行、基金等市场参与者融资,而且是高杠杆的融资。艾伦•格林斯潘在对比分析美国1987年经济泡沫、2000年互联网泡沫和2008年房地产泡沫之后指出,房地产泡沫破灭导致了更严重的后果,关键在于债务杠杆的重要性,使金融机构资产负债表上的资本金被深度侵蚀。表面看,非银行金融机构作为借款户的信用等级远高于次级贷款客户,实质上,由于影子银行业务的有毒性和高杠杆,贷给非银行金融机构从事该业务的风险极大,而商业银行对此却茫然无知,更没有意识到要去深度评估风险。由于商业银行多渠道参与交叉业务,打通了风险交叉感染的渠道,次货危机中美国银行业面临十分严峻的困难,2008年美国当年宣布破产银行家数达到23家,远超过之前5年的总数。上述三种风险因素中,全业务链风险评估缺失带来的风险是影子银行所特有的,是影子银行风险本质的突出表现;如果说影子银行有显著的正面作用,风险积聚的正反馈效应通过强化全业务链的风险而使其负面作用超过正面作用;由于对全业务链风险的忽视或无知,银行评估交叉业务风险深度不足,使转移出去的风险又重新蔓延回到具有系统重要性的商业银行,引致国家整体流动性紧缩,金融风险恶化为金融危机。
三、中美影子银行风险特征
比较由于次贷危机发生时我国资本项目不可兑换、人民币国际化程度低、外汇管制严格,美国影子银行业务链向我国延伸碰到了不可逾越的屏障,所以我国受次货危机的直接影响较小。既然影子银行伴生于次货危机,而我国又与次贷危机较少关联,中美影子银行就有很大的区别。郑智、刘兰香认为,美国影子银行业务是基于资产证券化、回购组合并衍生出丰富的交易工具,而我国影子银行不存在高度发达的证券化产品,充其量只能算是“银行的影子”。陈继勇、甄臻从参与主体、运用的金融工具、信用扩张机制、宏观经济背景、监管框架、风险特征等六个方面对中外影子银行进行了比较分析,认为中国影子银行系统性风险更高,应尽快明确影子银行定义、业务类型及监管要求,防范过度扩张和监管盲区。巴曙松结合影子银行在华尔街国际金融危机中的表现,指出中国影子银行仍在金融监管范围内、不具备明显的高杠杆和大规模期限错配的特征、不具备引发系统性风险的可能,应淡化影子银行的概念,从防范系统性风险角度实施差别化监管。国内学者对我国影子银行是否会产生系统性风险争议较大,从本文研究诱发影子银行风险的三个关键因素看,我国影子银行产生系统风险的可能性很小。理由是:其一,金融业务链较短。诱发影子银行风险的关键是全业务链风险,形成全业务链的桥梁是信贷资产证券化和相关金融衍生品,而这些在我国规模都较小,且主要集中在银行的表外业务中。2005年3月我国启动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受次贷危机影响暂停至2011年继续试点,到2013年底信贷资产证券化规模只有1054亿元,而且基础资产的行业分布广,通过证券化分散风险的效果好于美国高度集中于房地产的情况,加上金融业务链条短,业务链延伸中的风险积聚效应明显小于风险分散效应。因此,在我国,隐藏在银行表外业务中的全业务链风险较小。小贷公司、担保公司以及民间金融极少涉及证券化产品,此类风险更小。其二,风险积聚的正反馈效应较小。该效应依赖于金融业务链的长短。由于金融创新不足,金融市场不够发达,除银行的表外业务外,以某类基础资产为主,通过证券化、金融衍生品之后产生旺盛的终端需求,再回过来刺激原始基础资产需求,形成不断膨胀循环过程的金融事件极少发生,故我国影子银行通过正反馈效应积聚的风险较小或没有。其三,交叉业务风险可控。当下银行表外的交叉业务主要包括银信合作、银证合作、表外商业汇票等形式,其中银信合作理财已符合一定的影子银行特征。公开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底银信合作规模2.03万亿,银证合作规模1.78万亿,两项相加约3.81万亿,这些影子银行业务一定程度上加大了商业银行的违规风险。近两年来,银监会采取相应措施加强监管,比如要求银行将银信合作业务从表外转入表内,未转入表内的按照10.5%比例计算风险资本等,控制了银信合作业务的风险,银证合作等也在严格监管之下。其他两类影子银行机构几乎没有交叉业务。
五、结论与建议
1.1金融会计计算理论风险金融风险的产生除了实际风险外,还有金融会计通过计算产生的一个计算理论风险。所谓的计算理论风险的产生是金融会计通过不正确计算方法,不正规的计算程序产生的结果。这种结果在经营者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金融投资就会存在潜在的金融风险,这种风险是在经营者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的,即使是有预防的资深投资者做好了,风险预防措施,但是这种产生在基础的金融计算风险是很难防范的。因为这种情况下产生的风险很准确预示,因此要想从根本上预测就必须加强管理者的对金融会计的管理。
1.2金融会计行为风险行为风险的产生主要还是管理层和金融会计对财务信息的虚假处理,导致金融通过计算无法得出正确结果,因此这种情况得出的预算是无法正确预测出金融风险。在我国金融会计师的在金融业中扮演这两种角色,一种代表着国家的利益,一种代表着个人利益。在这种时候,如果自身利益与国家利益出现矛盾时,金融会计就会出现人为的干扰账目的真实性,进行虚假报账,这时产生的金融计算会增加一定金融风险,而且这种情况下的金融风险从某种意义上说也是很难预测的。
1.3金融会计人员风险金融会计人员风险从某种意义上说这种风险就是金融会计自己认为的干预金融计算。这种风险不同于金融会计行为风险,行为风险的发生,主要是管理者对账目进行了更改的,导致会计师的风险计算定程度发生了偏差。而会计师人员风险的产生是有些会计师不仅存在对账务的虚报,甚至在金融风险计算都进行非正规的计算,导致计算出来的结果完全无法正确的预测金融风险。对于一些正规的大型公司,虽然个别会计师的虚假报账,无法影响整个公司的金融风险计算,但是在一定程度上,还是会增加一定金融风险。这对于一些大型公司而言是不允许出现的。这种情况很容易导致一个金融机构的资金受损,这样的案例在我国有很多。
1.4其他潜在风险除了以上三种人为的金融危险外,还有存在很多其他的金融风险。不如说市场竞争带来的金融风险。投资者在进行市场投资时,如果不结合实际的市场需求进行盲目的投资,即使有一个强大的金融团队在背后支撑,在市场上也是存在很大的金融风险。会计师的责任是去计算和预测金融风险,而前提也是需要投资者,在计算风险的范围内进行恰当的资金投资,在这种情况下的投资风险还是可以计算的。而对于一些突发的市场变化,经济大势的影响,这种情况这是很难预测。
2、产生金融会计风险的原因
2.1对金融会计的管理不善金融风险产生的客观原因从理论上说有两类,一是管理者对金融会计的管理问题,二是管理者自身问题。对于第一类情况,主要是管理者对金融会计的督查不严,或者说是对金融会计的管理制度不够完善。金融会计是一个金融机构中除了管理者之外,最直接接触金融机构账目的人员,因此如果管理人员对公司的账目的管理不认真,那么很容易让那些心存邪念的会计师有机可乘。其实这种情况的出现,很大一部分可以归结为管理员的不当经营造成的。对于第二类情况,也有两种情况,一是管理员主动进行制造虚假账目,二是管理员对账目管理不善。这里的第二种情况就不说了,与前面的第一类情况类似。这里的第一种情况,主要是管理员为了自身利益,进行虚假报账,导致金融会计师在计算金融风险无法使用正确的数据进行计算,因而通过计算分析出的金融风险存在较大的误差,最终导致金融风险的预防出现不准。
2.2市场经济形成的金融会计风险市场经济形成的金融会计风险是主观因素造成的,主要是由于外界环境的影响对金融机构的某种投资造成金融风险,因此对于这种风险的预测,不仅是依靠单纯的数字计算,还要结合当前的市场形势进行综合分析,就可能将金融风险降到最低。
3、金融会计风险的预防对策
3.1提高对金融会计的监管力度对于金融会计的管理,不能只是限于规章制度上的管理。因为金融会计在一个企业中处于一个特殊的职位,他们的金融计算,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一个公司下一步的投资计划,以及投入资金的多少。从会计计算的结果,正在结合实际情况的分析,可以较为准确的预测金融风险的大小。因此对于金融会计的管理必须严格,而且对金融会计的计算数据必须进行保密。因此对于他们管理必须在每次进行某种计算前,与其签订相关的保密协议,以及做好计算数据泄密后的应急处理方案。因此对于金融会计的管理,必须要建立良好的数据保密措施,以及数据泄密后的应急处理方案,这样在很多突况出现时,可以有效的降低对企业的利益损失。
3.2完善金融核算程序加强风险预防措施在加强对金融会计的管理之后,还有进行完善必要的金融核算程序,只要完善了这种程序,在进行风险预防时,才能做好有效的风险预防措施。完善金融核算程序,有利于提高对金融风险的预测,可以为金融机构提供较好的风险预测数据,以此来做应急措施来减少金融风险带来的不利影响,还利于减少金融机构在金融风险中带来的损失。
4、结语
(一)两种金融学研究内容差异
从现代经典金融学的研究内容来看,现代金融学其主要是在不确定的环境下在资本市场中实现资源有效配置。现代经典金融学和行为金融学在资源配置上是统一的,这也就意味着研究必然以市场均衡和获得和合理的金融产品价格体系作为研究的主要内容和目标。那么现代经典金融学和行为金融学其差异主要表现点值得深入研究,曾经有学者认为现代经济学代表了研究经济行为和现象分析法和框架。现代经典金融学其主要分为参照系、视角以及分析工具等组成部分,金融研究过程中由于两者研究的问题存在着差异,经典金融学和行为金融学的视角具有差异性。当代的经典金融学主要是以继承传统经济学的假设作为研究的基础,并且建立起完善的现代金融学完整体系,但是其在研究的范式和研究的模型上仍然存在着完全理性的分析框架,而不注重微观个体的决策行为。两种金融学对于风险和无风险情况下对于人们认知的影响因素分析,其核心价值的心理物理学效应会造成人们柱塞盈利的时候出现反感风险,而且在亏损的时候会出现追求风险。心理物理学效应则成为了人们过分偏执定性可能和不可能事件的主要因素。
(二)现代经典金融学提供了自身参考系
我们以有效的市场理论和理性的人性假定作为参考系,那么在此参考系下并不是要求能够准确的描述现实,而是在金融活动中是否能够建立相应的规矩和标准。十九世纪八十年代在EMH理论基础上进行理论验证,非有效市场已经成为了行为金融学研究主题,而且传统的资产定价和组合理论均建立在预期效用理论基础上。由于在现实的研究中,总会出现对预期效用理论产生理论上的质疑,因此在此研究过程中就产生了两个新的研究方向。即,我们所看到的越来越多的学者使用预期效用理论来对技术进行替代和修正;另外还存在着一部分学者独自去寻求对预期效用理论的合理解释,并且出现了两位学者共同创建的期望值理论,而且该理论还获得了长远的认同。如此以来,以市场非有效性和期望值理论作为研究的参照对象,其研究取得了长足的发展。
(三)金融学分析工具介绍
现代经典金融学之中具有一套分析工具,其主要是由不同的数据模型和图形模型组成。其主要通过简单明了图像和数学结构来对繁杂经济行为进行深入研究,而且这些除了可以有效的帮助人们进行经济行为和现象的分析,而且还可以实现在金融学上的研究突破。由于金融学被一度看作为非实验性科学,但是其主要的理论和方法却属于经济学,而且是还是最基本的经济学假设而来,使得我们在进行金融学的研究时,更加符合和数据收集。
二、现代经典金融学困境
(一)噪声交易解释困境
为了保全一种完全的竞争状态,引入“噪声交易者”来对整个价格系统进行控制,使得价格均衡,且不会揭示私人信息。往往噪声交易者不会追求利益最大化,但是作为非理性或者流动性的交易者则会追求,因此这也会造成在整个现代经典金融理论框架下难以取得理性预期平衡。噪声交易者常常会使用外生变量来对证券的需求总量进行处理,这种处理方式在经济学家看来,仍然是理易行为。但是没有对噪声交易者和理性预期者的差异进行探讨,由于理性预期交易者对于证券供应成立随机变量,因此不能够使得其确定性的维度增加。因此整个证券价格就会由于随机变量出现,而造成私人信息不能够完全揭示。
(二)不完全竞争困难
所谓的不完全竞争,其主要是在实现均衡价格的同时还具有完全揭示直接获取私人信息的动机。在不完全竞争研究之中,决策者的行为受制于交易者的信念,交易者价值不仅存在于预期时的优势,而且还具有其他交易者对此交易获取信息的猜测。每个交易者在衡量自己是否会对均衡价格的配置产生影响,可以有效反映出具体信息,这就可以有效避免在交易中出现“搭顺风车”的情况。假设,一些股票教育者,在发生交易的过程中,若不去获取哪些隐私信息,那么自己很可能陷入被动,使得自己处于困境之中。从不完全竞争的博弈模型进行分析,要求交易者具有理性的认识,在交易过程中不仅需要保持理性的认识,而且需要有意识的决定别人存在的影响。
(三)经典金融学对金融市场研究困境
由于现代经典金融学理论存在着一些不能解释的问题,例如,经典金融学常常会假设一些异易者具备同性质的先进理念,这就使得市场有效预期理论处于平衡状态,可以使得证券持有者与交易者均会各自承担风险,使得其分担来自金融经济的风险。证券交易所产生的原因其主要由于交易者之间存在着不同的风险承担能力,这就是同种信息的先验信假设所带来的缺陷。相关经验告诉我们,人们对于证券的收益不同预期应该是证券交易的一个重要因素。同种性质的共同知识先验信念差异主要是由于私人信息的不同,当交易的唯一动机是信息优势的时候,此时属于预期均衡状态,该状态下不会存在着交易。因为理性预期交易者虽然认为愿意承担交易,而且还会利用自己的优势信息,不会使得自己处于不利地位而发生交易。现实股票市场中,交易量非常大,投资者的交易行为也会呈现出非理性的交易。现代经典金融学关于投资者在进行个体交易的时候,存在着未解之谜包含:投资股票的倾向效应。
(四)股票溢价解释困境
股权溢价与波动率之间的相关问题一直困扰着金融学家,其中股权溢价主要是由于美国股票市场总体收益率水平高出了无风险收益率,部分很难是由于消费者资产定价模型所解释。从消费者的资产定价模型进行研究,消费边际代替率和收益协方差之间绝对了股权溢价,即实际的消费增伤水平比较稳定,高股权溢价隐含了高风险厌恶水平,高风险的厌恶水平与高风险的实际效率之间存在着密切的关联性。虽然得出的这个结果与实际的利率水平之间存在和极大的不相符,而且该问题也会看作为无风险利率问题,若假设按照他投资者的期望折现率为常数,则较之价格利比和红利增长率波动应该相似。但是在相关数据整理的时候发现,价格红利比的波动远大于红利增长率的波动。
三、行为金融学的崛起
(一)基于信念行为的金融模型
基于信念行为模型的解释主要是以投资者作为解释的主体,投资者中出现过度自信则可以被看作为过度交易现象,由于过度自信使得人们始终相信自己的信息就完全可以实现对整个交易的掌控,而实际上这些信息对于是否盈利的影响并不大。但是这种信息对于投资者无疑你一种鼓励,使得其在交易过程中始终相信这些都信息就是其盈利的根本,于是就产生了过度自信交易状态,这种过度交易自信尤其是在男性投资者中更加突出。使得男性投资者交易更加频繁,投资的收益也较低,这就证明了过度自信心理倾向解释。(二)极端股票行为随着经济的发展,各种形式的股票应运而生,而且均是伴随着企业的发展而出现,于是就有许多投资者进行炒股,但是其炒股行为更多是一种极端炒股行为,常常认为这种极端方式炒股主要是因为股票在以前受到人们的广泛关注,认为利用股票可以获取更高额利润。极端股票行为主要表现在使用可利用法则驱除投资者的关注表现最好或者最好股票。
(三)波动率解释
由于一些人在进行投资的时候对私有信息极度自信,使得经典金融理论对于波动率难以作出正确合理解释。首先,如果投资者没有公开信息,那么对于未来资金增长的先验信念进行公开,然后再对收集一些极度自信信息,这样投资者就会高估私有信息对于整个波动率的影响,难以达到准确显示。如果所获取的私有信息属于正面信息,那么投资者很可能将股价推到红利相对较高价位,致使红利价格比波动率快。在对红利波动过小进行解释的时候,其始终属于认知代表,而且始终坚信平均红利增长会比实际的波动率大。投资者在购买股票的时候,如果看到红利增长,则投资者就会信任红利增长率不断提高,那么就会买入行价格,逐渐将价格推到一个与红利水平不一样的位置。当看到红利下降的时候,投资者会认为红利收入会低于平均水平,那么投资者也会出现抛售现象,将股票抛售使得价格低到与红利相宜的水平。
(四)横切面股票收益率解释
经典金融学对于横切面股票收益率的解释存在着困境,其主要因为我们在对横切面股票收益率研究的时候,主要是以信念模型作为基础,研究过程中将其分为动态和经验模型,静态模型则是根据特定的投资者心态引起心里因素偏差。有专家学者曾经构造了CAPM静态定价模型,而在此模型之中存在着两个交易者。一种交易者为极度自信投资者,一种为风险厌恶理性套利者。CAPM模型结果显示,其主要功能为对资产进行均衡,这种均衡不仅与定位偏差有关,而且与风险因子有关。定位偏差则主要是变量,属于股票市值和价值型的变量。造成这类变化的根本原因则是当股价上升,BM值下降,此时如发生投资者过度自信事件,则很可能造成过度反应。由于风险厌恶套利者可能会产生消除投资者厌恶套利者的系统因子影响,于是静态模型就会对股票溢价进行解释,那么此时虽然风险厌恶套利者可以消除一些特定的因子下被投资者过度自信,但是其对于系统因子的过度自信影响却难以消除。
(五)溢价之谜解释
溢价之谜,从行为金融学观点进行解释为投资者厌恶可以解释为股权溢价之谜,因为其他投资者不能够明确知晓股票收益分布。如若这种模型的收益部分被公布,那么人们则会做出最坏打算。从Maenhout的实验中不难看出,投资者为了弥补使用错误股票模型所带来的风险,势必会要求更加高的股权溢价。我们在对股权溢价之谜进行研究的时候,通常会采用BHS模型,该模型从直观上能够轮子损失厌恶程度发生差异,还可以观察股票价格过度中的波动,但是其损失厌恶本身就会使得投资者不愿看到股票下跌,因此投资者购买股票的时候势必会要求更高的股权溢价,这样才能够满足投资者的心理平衡。
(六)基于偏好的行为金融模型
对于股票购买者出现倾向效应,其推出了一个基于偏好的解释。如果投资者的偏好是由瘦构架组成,而且符合前景的理论描述,那么投资者在购买股票的时候,股票价格为50,则现价为55,如果前景理论的盈利和损失以买卖的差价来衡量,那么此时卖出的股票的价格为v(5),投资者选取下一期进行售出。因此,将前景理论运用到股票的一般均衡定价模型之中,而BHS假设投资者的偏好则可以细分两个部分,其一为投资者消费获得效用,其二为投资者持有风险资产的价值变化所带来的效用。曾经Johnson针对损失厌恶程度依赖、以前的收益和损失之间进行研究分析,结果认为人们在赢得一次赌博之后,通常不会参与赌博,若输掉之后则会拒绝参与赌博。
四、总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