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08 11:4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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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而言,大棚辣椒的病害发生特点体现在以下2个方面:季节性不强,危害时间长。大棚营造了一个独特的环境条件,营造了一个冬暖夏凉、适合辣椒生长的环境,促使其提前进入生长发育期,因此病害季节性不强,病原菌无需越冬,四季危害。喜湿病菌危害严重。冬春时期,大棚夜晚密闭保温,增加了棚内的湿度,相对湿度可达90%,甚至100%,辣椒处于湿度过大的环境中容易表面结露,易发生疫病、灰霉病等病害。病害发展迅速易蔓延。由于棚内湿度大,为病菌繁殖提供了较好的条件,特别是冬春季节,辣椒叶面结露后导致病原菌快速侵染,从而蔓延开来。易发严重土传病害。大棚具有较强的固定性,轮作余地小,病原集中,为土传病害病原菌的生长提供条件。
2大棚辣椒常见病害大棚辣椒常见病害包括以下几种
2.1辣椒病毒病
辣椒病毒病通常会经过蚜虫或接触传播,种子也有带毒传播的可能,一般圆椒发病重于尖椒。辣椒病毒病包括花叶型、坏死型、条斑型等3种,其中苗期、初花幼果前多发花叶型病毒病,植株顶部叶片有明显黄绿相间的花叶,或出现叶面皱缩、褐绿斑驳等症状;坏死型则表现为顶部叶片坏死,或幼花柄部变褐色、坏死等,从而导致花、叶、果等脱落;后期果实多见条斑型病毒商病,由果尖至上半部出现褐色条斑,果实变黄。
2.2根腐病
根腐病主要由根腐菌引起,染病后会对辣椒根系茎基部产生危害,通常发生于辣椒开花结果初期,如果连作发病期还会更早。植株感病后会在白天会出现蔫萎,而傍晚恢复,如此反复,数日后枯死。植株感病后茎基部会出现淡褐色,随着病情的发展会腐烂。
2.3辣椒疫病
致病原因为真菌侵染造成,疫病可发生于辣椒整个生长期。苗期染病茎基部会呈暗绿色水渍状,数日后碎倒;成株期感病会由于植株生长过于茂密而加重病情,因为辣椒疫霉菌在高湿条件下会迅速发展。
2.4辣椒青枯病
对于大棚辣椒而言,青枯病是一种毁灭性细菌性病害。苗期无明显症状,定植后由主根基部开始发病,同样表现为中午萎蔫,傍晚恢复,数日后植株保持绿色枯死。根茎表层不变死,但纵剖根茎部可见维管束变暗褐色。连年重茬栽培会增加土壤中病菌的含量,而大棚中高温、高湿的小气候为病害的发生、发展提供了便利的条件,特别是灌水、培土后更易由于通气不良而导致根部病害流行。
3大棚辣椒病害防治策略
3.1病毒病的防治策略
用100%磷酸三钠溶液浸种30min对种子进行消毒处理,洗净催芽后再行播种;前茬处理完毕后要进行全棚消毒,通常放在定植前后,用300倍5%菌毒清,加治蚜药剂混合喷洒,可起到消灭残存病菌及蚜虫的作用;苗期防治花叶病毒病可采用300倍5%菌毒清,加入500倍1.5%植病灵及500倍硫酸锌及600倍绿芬威1号。在防治药剂中适当加入奶粉及葡萄糖,也可以起到防治效果,再与磷、钾及微肥相结合,也可以提高植株的抗病能力。
3.2根腐病防治策略
要坚持科学、合理的轮作,前茬尽量种植十字花科、豆科蔬菜等,可最大程度上降低棚室土壤内病菌的积累;加强田间管理,适时通风换气,控制棚室内的湿度;根际高培土不可过早,适当增加磷、钾肥,以提高辣椒抵抗力。保持棚内土壤清洁,对辣椒生长状况进行密切观察,及时清除病株,病株要带出棚外深埋或集中烧毁;病株四周的病土也要进行彻底的消毒处理,以控制病菌蔓延。药剂防治主要采用500倍50%甲基硫菌磷可湿性粉剂,600倍50%多菌灵可湿性粉剂,600倍50%甲霜灵锰锌可湿性粉剂,1周浇灌1次,连续浇灌3~4次,药剂要交替使用,最大程度上防止辣椒产生抗药性。
3.3辣椒疫病防治策略
注意棚内及时通风、散湿,在晴朗的天气浇灌,控制水量,不可大水漫灌,控制植株密度,尽量不要连作;与瓜类、豆类轮作即可。采用乙磷铝锰锌加强苗床土壤的处理,用量为10g/m2,加10倍细干土拌匀,再将掺有药剂的干土均匀撒入苗床畦面,划锄入土,搂平后播种。大田土壤处理方法同上。定植时同样采用乙磷铝锰锌,用量为2kg/667m2,再加入30kg细干土拌匀,撒入沟内。如成株期发现病株,用500倍乙磷铝锰锌灌根,每株用量控制在0.5kg,间隔10d1次,连续2~3次。
3.4辣椒青枯病的防治
成本法是将投资企业和被投资单位视为两个彼此独立的会计主体,投资方所能获得的投资收益,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分得的利润或现金股利,因此,投资方只有在收到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时,或对利润或现金股利的要求权实现时,才确认投资收益。
成本法有简单成本法和复杂成本法之分,其区分标志在于确认投资收益时是否考虑清算股利问题。所谓清算股利,是指以资本发放的股利,其实质是投资的收回,因此,清算股利只能冲减投资成本,不能确认为投资收益。制度和准则要求,投资企业确认的投资收益仅限于所获得的被投资单位在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分配额,这正是复杂成本法下确认投资收益的基本原则。这条原则包括两层含义,其一,当被投资单位累积分派的现金股利未超过其累积实现的净利润时,投资企业确认的投资收益为累积分得的现金股利;其二,当被投资单位累积分派的现金股利超过其累积实现的净利润时,投资企业确认的投资收益只能是应享有的累积净利润,超出部分视为清算股利,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在具体应用这项原则时,由于我国目前实务中企业当期实现的净利润通常是在下一个会计期间才进行利润分配,也就是净利润与现金股利正好相隔一个会计期间,因此,持续经营的企业可能会面临清算股利转回等特殊问题,以下分投资年度和投资以后年度两种情况予以说明。
二、投资年度的会计处理
(一)被投资单位分派的现金股利来自于投资前实现的净利润
在通常情况下,投资企业投资当年分得的现金股利,是由被投资单位接受投资前实现的净利润分配而来的,因此不能确认为投资收益,而应视为清算股利,冲减投资成本。
例1:A公司2001年3月1日出资1500000元购入8公司10%股权,拟长期持有。B公司2001年4月10日宣告分派2000年现金股利100000元。
该例中,由于B公司分派的现金股利是接受A公司投资前所实现的净利润,因此A公司应将分得的现金股利10000元(100000×10%)全部视为投资成本的收回,即清算股利,冲减投资成本。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1)2001年3月1日
借:长期股权投资——B1500000
贷:银行存款1500000
(2)4月10日
借:应收股利10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B10000
(二)被投资单位分派的现金股利同时涉及投资前和投资后实现的净利润
当被投资单位在投资年度实施中期分配时,所分配的现金股利可能同时涉及接受投资前和接受投资后实现的净利润。在这种情况下,投资企业应当将按照持股比例计算的应享有的收益与所分得的现金股利进行比较,根据投资收益的确认原则,如果应享有的收益小于所分得的现金股利,只能将应享有的收益确认为投资收益,差额部分视为清算股利,冲减投资成本;如果应享有的收益大于所分得的现金股利,直接将所分得的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
例2:承例1,B公司继4月10日宣告分派2000年现金股利100000元之后,同年7月10日又宣告分派2001年上半年现金股利150000元。假定B公司2001年上半年实现净利润150000元,其中:1~2月份净利润60000元,3~6月份净利润90000元。
该例中,B公司7月10日分派的现金股利,同时涉及2001年3月1日接受A公司投资之前和接受投资后所实现的净利润。由于A公司实际分得的现金股利为15000元(150000×10%),而应享有的收益仅为9000元(900001×10%),因此,超出的6000元应作为清算股利,冲减投资成本。相关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收股利15000
贷:投资收益9000
长期股权投资——B6000
在例2中,如果A公司无法分清B公司接受投资前和投资后所实现的净利润,应根据公式计算应享有的收益和应冲减投资成本的金额。
应享有的收益=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利润×持股比例×(持有月份)/(净利润涵盖月份)
=150000×10%×4/6=10000(元)
应冲减的投资成本=被投资单位分派的现金股利×持股比例-应享有的投资收益
=150000×10%-10000=5000(元)
A公司编制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收股利15000
贷:投资收益10000
长期股权投资——B5000
例3:承例2,假定B公司2001年7月10日宣告分派2001年上半年现金股利60000元,其他条件不变。
显然,由于A公司应享有的收益为9000元(90000×10%),而实际分得的现金股利只有6000元(60000×10%),因此,只能确认投资收益6000元。A公司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收股利6000
贷:投资收益6000
三、投资以后年度的会计处理
在投资以后年度,投资企业应关注累计分得的现金股利和累计应享有的收益,所确认的投资收益仅限于被投资单位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分配额。值得注意的是,由于企业当年实现的净利润通常于下年分配现金股利,因此,计算被投资单位累积实现的净利润的会计期间应为接受投资后至上年末,而计算被投资单位累积分派的现金股利的会计期间则为接受投资后至本年末。
(一)被投资单位累积实现的净利润小于累积分派的现金股利
例4:承例2,假定B公司2001年7~12月份实现净利润250000元,即,2001年全年实现净利润400000元。2002年4月15日宣告分派2001年现金股利450000元,扣除2001年7月10日已宣告分派的150000元现金股利后,实际分派300000元现金股利。则,
被投资单位接受投资后至上年末止累积实现净利润(X)
=90000250000=340000(元)
被投资单位接受投资后至本年末止累积分派现金股利(Y)
=100000150000300000=550000(元)
由于X<Y,因此,所确认的投资收益只能以X为基础,具体可按以下公式计算应冲减的投资成本和应确认的投资收益:
应冲减的投资成本=[Y-X]×持股比例-以前年度已冲减的投资成本
=[550000-340000]×10%-(100006000)=5000(元)(注:“以前年度已冲减的投资成本”中,10000元和6000元分别为2001年4月10日和7月10日所确认的清算股利。)
应确认的投资收益=被投资单位分派的现金股利×持股比例-应冲减的投资成本
=300000×10%-5000=25000(元)
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收股利30000
贷:投资收益25000
长期股权投资——B5000
(二)被投资单位累积实现的净利润等于累积分派的现金股利
例5:承例4,假定B公司2002年实现净利润560000元,2003年4月5日宣告分派2002年现金股利350000元。则:
X=90000250000560000=900000(元)
Y=100000150000300000350000=900000(元)
由于X=Y,也就是说,B公司将接受A公司投资后所实现的净利润900000元全部予以分配,在这种情况下,A公司应将分得的现金股利全部确认为投资收益。仍将前述公式计算应冲减的投资成本和应确认的投资收益。
应冲减的投资成本=[900000-900000]×10%-(1000060005000)=-21000(元)(注:“应冲减投资成本”为负值的含义是转回以前年度的清算股利,即,以前年度所确认的清算股利被所实现的净利润所弥补。)
应确认的投资收益=350000×10%-(-21000)=56000(元)
相关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收股利35000
长期股权投资——B21000
贷:投资收益56000
(三)被投资单位累积实现的净利润大于积分派的现金股利
例6:承例5,假定B公司2002年实现净利润600000元,其他条件不变。则:
X=90000250000=940000(元)
Y=100000150000300000350000=900000(元)
由于X>Y,因此,A公司所确认的投资收益应以Y为基础,实际分得的现金股利应全部确认为投资收益。在这种情况下,不能再按前述公式计算应冲减的投资成本和应确认的投资收益,否则,会将未分配的净利润确认为投资收益。具体而言,应将当年分得的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将以前年度已确认的清算股利也转为本年的投资收益。即:
应确认的投资收益=被投资单位分派的现金股利×持股比例+以前年度已冲减的投资成本
=350000×10%+(10000+6000+5000)=56000(元)
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收股利35000
长期股权投资——B21000
一、高校教师个人教育投资需求的问题表述
(一)成本——收益分析
成本——收益分析是一种量入为出的经济理念,它要求对未来行动有预期目标,并对预期目标的几率有所把握。经济学的成本--收益分析方法是一个普遍的方法。经济学可以用它来研究各种条件下的行为与效果的关系,探究如何以最小的成本取得最大的收益,其他社会科学也可运用它来分析人的行为。“经济学的方法,简而言之,就是成本--收益分析。经济学家之所以有不同,是因为他们对什么是成本、什么是收益的看法不同。将成本和收益的概念推而广之,几乎可以无所不包。因此经济学的方法可以应用到社会科学的其他领域。”[1]
高校教师的教育投资,其本身具有自利性、经济性和计算性。在“投入”和“获得”之间进行抉择,一是物质利益上的自利性。因为在职人员教育投资具有其职称需要和待遇提高的目的,从而满足和维护自己的物质利益;二是精神上的自利性。教育投资是人们物质利益的满足,同时也是人们追求更高的自我实现的需要。因为在职人员教育投资,除了物质利益以外,满足他们获取知识的需要,在竞争激烈的社会当中寻求精神上的满足。因此,高校教师个人教育投资的选择行为的出现,正式由于自利性的,对于行为后果的“酬赏――代价”的分析和预期。
(二)高等教育历史影响及其现实社会影响下的高校教师教育投资
中国父母的教育投资可以选择上怎样的学校,但是中国父母的教育投资对于整个教育体制的运营的影响却微呼甚微。这反映在高校教师的教育投资上,也有相同的原理。因此,对于高校教师教育投资的成本收益,有必要对中国高等教育的体制弊端进行描述:
中国高等教育体制运营是一个系统协作的结果,作为系统的基础,也就是底部运营本身,主体是教师。目前高校教师的教育投资,主要是由于高校所出现的问题。
第一,现行教育的弊端,在很大的程度上讲,缘由于历史基础的薄弱,现代中国教育体制的形成,其一是在民族文化危机时刻移植而来,在一定程度上割断了旧有的自然发展的传统文化血脉;其二由于历史的原因,中国教育走向正规发展不过短短几十年而已,由于没有一个历史和经济基础的支撑,无论在合格的人才师资上,还是行政管理机制上,都尚不成熟。[2]中国高校教师正是在这样的历史遗憾中承担起中国高等教育的任务。在今天飞速发展的高等教育中,高校教师不得不应对历史上遗留下来的这样的一种制度遗憾,尤其是在年龄结构和学历结构上。
第二,中国学术规范的规范是学术圈内的硬伤,对于高校,科学严格的学术规范直接决定了研究水平的高低,制约着学术的进步和发展。高校教师是高校主要的知识产出单元,他们的认知与知识构建,对高校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通过一定的培训让他们获得符合他们自身发展的学识,杜绝学术腐败,是高校教师教育投资的结果。
体制上的弊端,影响着教师们参与到教育投资的大环境中。对一项培训和教育的选择,只从财务上的成本和收益来分析是不够的。最终影响该培训教育决策的主要是其它方面的成本和收益。培训教育的成本和收益是我们在决定从事一项事业或者决定接受一项职业培训时首先要考虑的内容,可以说是我们选择事业发展方向的主要依据。但教育培训是对人的生活的一项安排,在涉及到活生生的人的时候,就不应该只从财务的角度来分析。在分析成本和收益的时候,培训教育的收益当然要考虑该培训带来的财务收入,但还要包括进行该培训获得的其它收益:比如成就感、满足感、别人的尊重和对社会的贡献等等。至于说到成本,也不应当仅仅是培训的费用,其实直接的培训或上学的费用只是成本的一部分,而且不是最主要的部分。更大的成本是机会成本。最终影响该培训教育决策的主要是其它方面的成本和收益。
(三)环境带给高校教师的压力
国内外的研究结果都表明,适当的压力是工作的动力,但是压力太大却会给工作带来负面的影响,尤其是当出现工作倦怠(JobBurnout)与心理健康问题时就更是如此。教师职业也是如此,当压力到达一定程度的时候,教师能把压力转化为内驱力,但超出一定的强度时,压力必当造成负效应。高校作为培养人才和社会知识财富的主要产出单元,其对内部教师要求更高。因此高校教师也承受着来自社会、学校和自身发展的三重压力。有调查表明,引起高校教师心理压力和困惑主要有大学教师的社会角色冲突、大学体制结构的反向趋势、大学体制变迁及相关社会宏观环境。其中大学体制结构的反向趋势是引起心理压力和困惑的主要因素。[4]大部分教师在参与调查当中认为大学教师的职称、工资提升制度把教师的发展等级化。而职称的晋级要求当中,学历和科研成果成为重要的硬性指标。如,大部分高校评教授一定要具备博士学位。这一些都造成大学教师为了自身的利益,往往追求一种短期目标,把学历和学术当作实现个人功利化的工具。
二、高校教师个人教育投资的成本收益分析
目前,高校教师个人教育投资的主要渠道还是学历教育,虽然在其他方面,比如进修、访学、图书资料购买等方面也属于教育投资,但是学历教育对于教师而言,所获得的是直接的收益,而不是进修、访学和图书资料的购买所获得的间接收益,因此在讨论高校教师个人教育投资的成本收益,主要集中于高等教育学历文凭的投资收益分析。
(一)高校教师个人教育投资的成本分析
因为讨论的内容为教师在职学历教育,因此主要的成本集中于就读期间所付出的。就成本而言,普遍认为包括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
1.直接成本
由于高校教师接受高等教育而支付的学费、杂费书本费以及因就读所带来的额外的生活费用和交通费、住宿费、通讯费等。这部分比例容易确定并占成本的很大比例,这是从受教育的教师个体出发确定教育投资直接成本中货币性成本的主要组成部分。[3]
2.间接成本(机会成本)
因高校教师接受高等教育而丧失工作的某些收入,比如部分津贴、奖金和红利等。倘若不接受高等学历教育,他们可能会获得更多的发展机遇和获得更多的报酬,这种机会成本可能比直接成本更可观。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逐步确立,市场机制的逐步完善,高等教育投资的成本呈现出递增的确实这是因为随着教育投资者受教育年限的增加,直接成本会不断上升。对于一个小学生来说,机会成本几乎可以忽略不计,但是随着年龄的增加和学识上的不断丰富,受教育者个人在智力和体力上越来越满足于工作的需要,取得高收益工作机会在增加,机会成本会越来越大。[4]高校教师的学识和年龄都居于教育投资的机会成本的较高位置,因此教师对于机会成本的考虑甚于直接成本。
(二)高校教师个人教育投资的收益分析
高校教师高等教育投资的收益可分为货币收益和非货币收益两种。货币收益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高校教师学历教育改变了教师个人收入分配,高校内部工资的高低直接与学历挂钩,高校教师可以直接通过学历教育投资来提升自己的报酬;第二,高校教师获得学历后除了获得国家收入分配的提高,还能获得校内分配的提高;第三,高校教师职业要求教师具有相应的技术水平,如教授主要负责科研,讲师和助教主要负责教学。因此提高相应的学历,在学校内部的劳动力配置上更容易使教师处于有利地位。
(三)高校教师教育投资的状态分析
高校教师教育投资往往出于投入和产出之间的比率,假设成本高于收益,理智的教师是不会加入到高等学历教育的。因此教师往往更多的针对于产出大于投入。使之成为一种相对平衡的状态。但是这样的产出大于投入也应该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假设通过学习,最终所获得的是一本万利,将会导致教师盲目的加入到学历教育的投资中,从而扩张了高等教育的需求,这又会使高校加大学历教育的压力。因此高校教师教育投资的边际成本和边际收益要动态平衡。
三、对高校教师教育投资管理的一些建议
(一)顺应社会的发展,把教师的个人理想与职业进步紧密联系起来,志存高远,才能让教师个人成才的步伐迈得坚实而久远。高校教师的教育投资的动因多于经济利益,为了职称和报酬的居多,因此,在教师参与到教育投资的环境中,如何释放高校教师作为高校知识元的地位更显重要。对于报酬,做到尽可能的保持教师的教育投资的积极性;更重要的是,对于教师的学习获得,要尽可能通过个体的认知提高本身素养。
(二)健全高校在职攻读学位期间的资助政策。高校教师目前教育投资收益获得可谓参差不全,有的高校重视本校教师学历提升的,对教师在职获得学习成就以后对教师就读期间的直接成本给予大部分的返还;有的高校不是特别重视本校教师学历提升的,就不给予教师就读期间的费用返还。因此,目前高校教师教育投资也出现了两种态度,一种是积极参与;另一种是消极对待。所以,对于教师在职攻读期间的直接教育成本,校方要以积极的姿态面对,给予就读教师一定的、合理的报酬,制定相应的资助政策。
参考文献:
[1]盛洪.经济学精神〔M〕.广州:广东经济出版社,1999.
[2]三峡在线.细数中国高等教育的五大弊端.2007(09)
[关键词]成本法投资收益确认方法
一般来说,企业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按企业的持股比例是否大于20%可分为成本法和权益法两种,当投资企业对被投资企业无重大影响或被投资企业在严格的限制条件下经营而使投资企业的控制和影响能力受到限制时,通常采用成本法核算,成本法是指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按实际成本记帐,一般情况下不予变更,只有在被投资企业支付清算性股利的情况下,才对长期股权投资成本进行调整,企业实际收到的现金股利作为投资收益。也就是说,在成本法下,企业所确认的投资收益仅限于所获得的被投资企业在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分配额,而所获得的被投资企业宣告发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超过上述数额的部分,则作为初始投资成本的收回冲减投资成本。因此,各类会计教材甚至注册会计师考试教材均按此规定对成本法下投资收益的确认给出了具体方法。但笔者认为,这些教材给出的方法存在明显不足。本文拟对此提出一些修改意见并举例比较这两种方法所产生的差异。
一、现行的确认方法
我国最权威的注册会计师教材对成本法下投资收益的确认给出了如下方法:
1、投资年度利润或现金股利的处理:
投资企业在投资当年若能分清投资前和投资后被投资企业实现的净利润,就应分别投资前和投资后计算、确认属于投资收益和冲减投资成本的金额;如果不能分清投资前和投资后被投资企业实现的净利润,可按下列公式计算确认:
投资企业投资年度应享有的投资收益=投资当年被投资企业实现的净损益×投资企业持股比例×当年投资持有月份/12
应冲减的初始投资成本的金额=被投资企业分配的利润或现金股利×投资企业持股比例-投资企业投资当年应享有的投资收益
2、投资年度以后的利润或现金股利的处理:
投资企业在投资年度以后各年(期)确认的投资收益或冲减初始投资成本的金额,按下列公式计算确认:
应冲减的初始投资成本的金额=(投资后至本年末被投资企业累计分配的利润或现金股利-投资后至上年末止被投资企业累计实现的净损益)×投资企业持股比例-投资企业已冲减的初始投资成本
应确认的投资收益=投资企业当年获得的利润或现金股利-应冲减的初始投资成本
另外,投资企业投资后被投资企业累计实现的净利润大于被投资企业宣告分配的利润或现金股利的,应将宣告分配的数额全部确认为投资收益。
二、现行方法中存在的不足及修改意见
不难看出,上述方法对“投资当年被投资企业实现的净损益和投资后至上年
末止被投资企业累计实现的净损益”中的“净损益”的含义并没有作出明确的解释,因此,各种教材在举例时所使用的均为被投资企业本年实现的净利润和累计实现的净利润。从表面上看,“净损益”即“净利润”,用“净利润”代替公式中的“净损益”似乎无可非议,然而,公司法规定:企业净利润应当在弥补以前年度亏损之后,按一定比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和公益金,然后才能向投资者分配利润。因此,被投资企业本年实现的净利润和累计实现的净利润均是指其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净利润,相应地,投资企业在确认投资收益时就应当使用“被投资企业实现的净利润或净损益扣除被投资企业当年计提的法定盈余公积和公益金等之后的余额”而不是被投资企业净利润或净损益的总额,即上述公式中的相关部分应修改或解释为“投资当年被投资企业实现的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净利润和投资后至上年末止被投资企业累计实现的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净利润”。笔者认为,这才是企业会计制度的本意,因为,若以被投资企业的净利润或净损益总额去计算和确认投资企业的投资收益,则投资收益中必然包含被投资企业的部分法定盈余公积和公益金等,这样势必会使投资收益偏高,而且当被投资企业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超过投资企业投资后被投资企业实现的利润时,还会导致冲减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偏低,即长期股权投资的帐面价值(资产)虚增、投资收益(利润)虚增,这显然不符合会计核算的谨慎性原则和客观性原则。因此,笔者建议将上述公式修改为:
1、投资年度利润或现金股利的处理:
投资企业在投资当年若能分清投资前和投资后被投资企业实现的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净利润,就应分别投资前和投资后计算、确认属于投资收益和冲减投资成本的金额;若不能分清的,按下列公式计算确认:
投资企业投资年度应享有的投资收益=投资当年被投资企业实现的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净利润×投资企业持股比例×当年投资持有月份/12
应冲减的初始投资成本的金额=被投资企业分配的利润或现金股利×投资企业持股比例-投资企业投资当年应享有的投资收益
2、投资年度以后的利润或现金股利的处理:
应冲减的初始投资成本的金额=(投资后至本年末被投资企业累计分配的利润或现金股利-投资后至上年末止被投资企业累计实现的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净利润)×投资企业持股比例-投资企业已冲减的初始投资成本
应确认的投资收益=投资企业当年获得的利润或现金股利-应冲减的初始投资成本
三、两种方法的对比
现举一例对两种方法作一下比较:
2000年6月30日,甲企业以银行存款购入乙企业5000股股票,每股价格
为19.92元,另支付手续费等4000元,占乙企业表决权资本的10%,并准备长期持有。乙企业每年均按10%分别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和公益金,乙企业三年来实现的净利润及现金股利分配情况如下:
1、2000年全年实现净利润800000元;
2、2001年3月2日宣告分配2000年现金股利500000元,4月5日支付,当年实现净利润800000元;
3、2002年3月4日宣告分配2001年现金股利600000元,4月10日支付,当年亏损200000元;
分别依据上述两种方法进行计算后可知:
2001年3月2日乙公司宣告分配现金股利时,甲公司按现行方法所确认的投资收益为40000元,冲减的长期投资成本为10000元;而按修改后的方法所确认的投资收益为32000元,冲减的长期投资成本为18000元。
关键词:证券市场投资收益投资风险影响因素
随着我国证券市场股权分置改革工作的不断深入,绝大多数上市公司已经解决了不同股权的流通问题,实现了所有股权全流通。所有股权全流通标志着长期困扰上市公司经营发展的制度问题得到了比较彻底地解决,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结构得到了完善,上市公司的经营发展更能体现全体股东的意志。在这样的制度背景下,上市公司在证券市场上的交易价格基本上能够反映出上市公司的经营状况和发展能力,而且也反映出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的经营状况和发展能力的评价。
反映上市公司经营状况和发展能力的因素和指标有很多,这就要求投资者在选择上市公司进行证券投资的时候,需要了解并掌握这些因素和指标,并且知道这些因素和指标对上市公司经营状况和发展能力的影响程度。本文根据上海证券市场的实际数据,参照国内外学者的研究思路和方法,对影响上市公司交易价格的各种因素做了比较全面和系统的实证研究,主要是从行业的选择、会计指标和市场表现指标的角度进行研究,希望能够找到影响上市公司交易价格的主要因素以及这些因素的影响方向和影响程度。
行业的划分和影响因素的设定
(一)行业的划分
本文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分类方法对所有上市公司进行行业分类。据此,所有上市公司可以分成13个大类,其中制造业又分成10个小类。截止到2006年12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的股票有886只,它们分布在上述13个行业里,分别为:农林牧渔业24只,采掘业17只,制造业496只,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42只,建筑业22只,交通运输仓储业47只,信息技术业55只,批发和零售贸易业65只,金融保险业9只,房地产业33只,社会服务业24只,传播与文化产业8只,综合类44只。
(二)基本假设和主要研究指标
基本假设:能够引起股票价格上涨的研究指标与其股票的平均投资收益正相关,相反则负相关;能够引起股票价格波动的研究指标与其股票的投资风险正相关,相反则负相关。
公司规模。为了能够反映股票的实际市场状况,用可以流通的股数来反映公司规模,通常用流通股数的自然对数来表示公司规模。从理论上讲,规模大的公司生产经营比较稳定,市场竞争能力较强,公司抗拒市场风险的能力较强,公司的经营风险较规模小的公司来说要低;在市场表现上,公司的市盈率普遍较低,股票价格的波动较小,但公司规模的大小并不影响其股票的上涨或下跌。
资产负债率。资产负债率是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的一项指标,公司的资产负债比率越高,公司所面临的财务困境成本和破产成本越高。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越高,经营风险越大,公司股票价格的波动则越大,但对公司收益的影响关系比较复杂,不能仅凭借指标的高低进行判断,通常该指标不影响股票的上涨或下跌。
流动比率。公司流动比率越高,反映公司短期偿债能力越强,企业的财务风险越低,也就表明企业的经营风险越低,但该指标并不反映公司的盈利能力,对公司股票价格的影响较小。
总资产增长率。总资产增长率可以用来反映公司的经营能力和成长性。总资产增长率指标越高,反映公司获利能力越强,公司的经营发展状况比较良好,公司经营状况的改善能很好地抵御市场风险,通常能够引起股票价格的上涨,但由于公司的高速增长也使其所面临的经营风险较增长率低的公司要高,使其股价的波动程度也较高。
主营收入增长率。该指标是反映公司主要业务收入的变动情况,该指标越高,说明该公司主营业务发展良好,公司产品的市场需求非常高。同时,也反映出公司产品的市场定价能力比较强,公司在该产品市场的地位和竞争力比较高,因此公司主营收入的高速增长也会使其股票价格上涨,但其所面临的经营风险也随之增大,引起股票价格波动程度增大。
净利润增长率。该指标反映公司净利润的增长情况,该指标越高,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越好,公司的获利能力越强,公司的股票价格会随着净利润的增长而上涨,但相伴而生的经营风险也随之增大,导致股票价格的波动程度提高。
换手率。该指标是反映公司股票交易活跃程度的主要指标,该指标越高,反映公司股票的交易越活跃,市场关注的程度越高,从而导致公司的股票价格波动程度比较高,股票的市场风险比较高,但对股票价格的影响较小。
振幅。该指标是反映公司价格变动程度的主要指标。该指标越高,反映对公司股票价格的市场分歧越大,股票价格不确定性程度越高,股票的上下振荡导致其所面临的市场风险比较大,其对股票价格的影响在不同的市场状况下会有所不同,在牛市中则会提高平均收益,在熊市中则会降低平均收益。
(三)研究样本和数据
本文选取2006年1月1日—2006年12月31日为研究时段,并根据上述的行业划分标准对所有股票进行划分,数据来源于上海爱建证券有限公司网上行情系统。所选股票为2006年12月31日前已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全部886只股票,因为研究的是全流通情况下证券投资收益、风险和影响因素的关系,因此需要剔除在2006年1月1日前尚未完成股权分置改革的上市公司。
另外,为了便于不同行业和主要指标的比较,采用周收益率和总风险作为因变量,可以减少因不同股票未能连续交易导致数据缺失而影响数据之间的比较,最终确定的股票样本数为124家上市公司,分布在11个大行业里。由于许多公司在2006年进行过分红派息等事项,因此对股票价格进行了复权处理。
(四)研究的程序和方法
以所选的上海证券市场124家上市公司的股票价格作为研究样本,样本数据为124只股票和上证指数在样本期间内的周收益率。对所选股票按行业进行划分,计算各个行业下股票的平均周收益率、总风险、系统风险和非系统风险。通过对各个行业下的平均周收益率和总风险、系统性风险的计算和比较,来研究行业对投资收益和风险的影响。
对样本个股在样本期间内的周收益率时间序列数据和上证指数周收益率时间序列数据,根据单一指数模型作一元线性回归分析,估计出这124只股票在样本期间的系统风险系数。根据样本股票的系统风险系数估计值,就所设定的研究指标作相关系数分析,并对实证结果进行分析和解释。
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
(一)行业因素对收益和风险的影响分析
从表2中的不同行业收益和风险情况可以看出:
不同的行业表现出不同的收益水平。在所有行业中,收益最高的行业是金融保险业,平均周收益达到2.979%,收益最低的行业是食品饮料业,平均周收益为0.431%,两者相差2.545%,差距是非常明显的。平均周收益超过同期上证指数周收益的行业有4个,分别是金融保险业、木材家具业、机械设备仪表业和金属非金属业,其余行业的收益水平都低于上证指数的收益水平。不同行业平均周收益的巨大差距也反映出2006年的证券市场行情具有明显的行业特征,大多数行业的市场表现不如同期的上证指数收益。
不同行业的风险与其收益水平存在不一致的现象。通常情况,收益越高而表现出来的风险也应该越大,但实际情况却差异很大。金融保险业的风险为4.578%,食品饮料业的风险为5.001%,收益最高的行业风险比收益最低的行业风险还要低。
反映行业系统风险的β存在很大的差异。β大于1的行业有四个,分别是农林牧渔业、金属非金属业、建筑业和金融保险业,其他行业的β都小于1,β在1左右5%以内的行业没有一个,表明所有行业的市场表现都与上证指数不同步,只有4个行业的市场波动程度高于上证指数,大部分行业的市场波动程度都低于上证指数。
系统风险占总风险的比例差异也很大。大部分行业的系统风险比例占总风险的比例都超过50%,最高的是金融保险业,达到87.04%。只有三个行业的系统风险比例低于50%,其中最低的是木材家具业为34.55%。
(二)主要研究指标对收益和风险的一元线性回归分析
从表3可以看出:
在5%的显著水平下,平均周收益与总资产增长率、主营业务增长率、净利润增长率存在显著的正相关关系,由于2006年上证指数上涨了,具有很明显的牛市特征,因此振幅与平均周收益显著正相关。这四个研究指标的实证结果与最初的假设是一致的,这也说明这些指标是影响股票收益的相关因素,投资者在选择股票进行投资前,需要对上述指标进行研究和分析,才能更好地进行股票投资,提高投资收益。
在5%的显著水平下,公司规模、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和换手率与股票的平均周收益不存在显著的相关关系,这也与最初的假设是一致的,这也反映出这四个指标对股票收益没有实质性的影响。
在5%的显著水平下,公司规模、资产负债率、总资产增长率、换手率和振幅都与股票的风险存在相关关系,其中公司规模与股票的风险存在负相关,而其他指标与股票的风险存在正相关。这些指标的实证结果与最初的假设是一致的,也反映出这些指标是影响股票风险的相关因素。
在5%的显著水平下,流动比率、主营业务增长率和净利润增长率与股票的风险不存在相关关系,这与最初的假设是不一致的,这也说明在上述研究期内,这三个指标对股票价格的波动不产生影响或影响不大。
股票收益和风险影响因素的实证研究结果与理论假设大多数是一致的,这也表明证券市场的市场表现与理性预期是一致的。这些说明随着股权分置改革的不断进行,证券市场越来越成熟和规范,市场行为也越来越理性。价值投资的理念也慢慢被投资者所接受和认同,更加注重股票的业绩和成长性,更多地考虑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同时,投资者在选择股票时,不仅需要了解和掌握影响投资收益的有关因素,还要熟悉影响投资风险的相关因素,只有这样,才能在控制风险的同时提高股票的投资收益。
股票投资收益和风险的影响因素
本文通过对股票投资收益、风险和影响因素的实证研究,可以得出以下几条结论:
不同的行业具有不同的投资收益水平,证券市场行情具有明显的行业特征,市场表现良好的行业大部分是国家重点发展的行业,宏观经济环境良好,市场发展潜力巨大。
不同行业所面临的总风险与其投资收益存在不一致的现象。总风险高的行业并没有表现出较高的投资收益,行业的总风险对其投资收益的解释能力不高。
总资产增长率、主营收入增长率、净利润增长率、振幅和股票投资收益存在显著的正相关关系,是影响股票投资收益的相关因素。
资产负债率、总资产增长率、换手率和振幅与股票投资风险存在正相关关系,公司规模与股票投资风险存在负相关,这些都是影响股票投资风险的相关因素。
在股票实现全流通后,价值投资的理念也慢慢被投资者所接受和认同,投资者在进行股票投资时,更加注重对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和研究,能够抓住影响股票投资收益和风险的相关因素进行投资,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同时提高了投资收益。
参考文献:
1.戴志辉,赵守国.投资组合规模、风险和收益的关系研究[J].商业时代,2006(27)
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险的最为重要的组成部分,从比重上来看,目前养老保险基金占社会保险基金的90%以上,如1996年社会保险基金结余达610亿元,其中养老保险基金结余为578亿元。据统计,1995年全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950.06亿元,支出836.47亿元,当年结余113.59亿元,历年滚动结余429.8亿元。从基金的运用来看,银行存款251.6亿元,占58.54%;购买国家债券90。5亿元,占16.58%,动用59.4亿元,占13.83%。1996年全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171.76多亿元,支出1031.87多亿元,历年滚动结余578.56亿元。1997年全国基本养老保险收入1337.9亿元,支出1251.3亿元,当年结余86.6亿元,历年滚动结余675.25亿元。从对社会保障实行部分积累的基金模式改革以来,资金积累逐年增多,养老保险基金如今已成为一笔巨大的资金,它的投资运用状况不仅决定社会养老保险能否进行下去,而且可以影响我国的基本建设及资本市场。
1997年7月16日《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中规定:“基本养老保险实现收支两条线管理,要保证专款专用,全部用于职工养者保险,严禁挤占挪用和铺张浪费。基金结余额,除预留相当于2个月的支付费用外,应全部购买国家债券和存入专户,严格禁止投入其他金融和经营性事业。”
由以上可以看出,根据规定养老保险基金只能存入银行或购买国债以保值增值。然而,这两种方式都无力达到保值增值的目的。首先从银行存款来看,在1985—1995年的11年间,银行存款一年期定期整存整取加权利率低于当年通货膨胀率的就有7年(1985,1987,1988,1989,1993,1994,1995,详见表1),保值都谈不上,更无法增值。然后再看国债,由于国家债券品种较少,收益率虽一般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约一个百分点,但因缺乏完善的二级市场反而不如银行存款有吸引力。养老保险基金的运用现状也说明了这一点。如1994年养老与失业保险基金累计结余额为376.99亿元,其中购买国债仅81.98亿元,占结余额的21.74%;1995年我国国债年末余额3300.3亿元,而当年购买国债仅90.5亿元,仅占当年基金结余额的16.58%。国债品种偏少,收益偏低是其主要原因。而且相对通货膨胀,国债的保值能力令人怀疑。以国库券为例,在1985—1995年的11年间,国库券收益率超过当年零售商品价格指数的只有5年,其他6年(1985,1988,1989,1993,1994,1995)国库券的收益率均低于物价上涨率(详见表1),可见养老保险基金用于购买国债也难以保值增值。
资料来源:根据《中国统计年鉴》有关数据整理得出;银行存款利率数据来自(1)周忠明,戴文桂.实用利率知识.南京大学出版社,1992.(2)中国人民银行计划资金司.利率实用手册。中国金融出版社,1997.P41—42。
注:①为消除复利与单利对计算结果的影响,本文取一年期数据,而不是看上去更高的较长期限的以单利计的数据(一年期利率复利计算后实际收益率不低于相同期限的较大数据的单利的实际收益率)。
②1990年1月1日至4月15日,年利率为11.34%,4月16日至8月21日,年利率为10.08%,8月22日至12月31日,年利率为8.64%,9.99%为其加权(以天数为其权效)平均年利率,本表括号内数据均为加权平均年利率。
②一年期利率按复利计算得出,其中1979年取3.96%,1981年为5.04%,1982年为5.58%,1983,1984年均为5.76%。
总体分析,目前由于我国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用的途径所限,基金的收益率偏低,这一方面使基金呈逐渐贬值的趋势,另一方面使得目标替代率(我国目标替代率的确定以养老基金收益率等于工资增长率为假设前提)无法实现,从而动摇我国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从表1可以看出,养老保险基金的收益率远低于工资增长率,个人账户实际积累额达不到目标积累额,如不及时调整养者保险基金的投资组合,提高收益率,我国的养老保险在不久后将陷入“被迫提高缴费率——企业不堪重负,个人无力投保——养老保险制度崩溃”的危机之中。
二、调整机构:提高我国养老保险基金投资收益率的前提
1.调整机构的总体构想
从我国养老保险基金运用现状可知,其运用途径仅限于存入银行和购买国债,收益率低而且由基金所有者直接运用养老保险基金,在生产关系高度发达、生产分工日益精细的今天已经力不从心。故基金所有者委托基金运营者基金投资运营业务显得十分迫切和必要。为此我们有必要引入委托一关系来分忻提高养老保险基金收益的切实途径。
以前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的运用仅限于购买国债和存入银行,根本不需要专门的投资机构。而将委托一关系引入养老保险基金投资,首先应从调整机构入手。
鉴于我国尚不具备专门的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机构,而且资本市场合适的投资工具的数量有限,养老保险基金营运增值的渠道亦受到限制。调整机构不应是局部的修补,而应是全局性的变革(参见图1)”
首先我们对我国城镇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作一简要历史回顾。我国是从1984年国有企业推行退休费社会统筹开始的。近年来这千变革取得了三次重大进展。一是1991年6月国务院了《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明确实行养老保险社会统筹,费用由国家、企业、职工个人三方负担,基金实行部分积累。二是1995年3月国务院了《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通知》,明确基年养老保险费用由企业和个人共同负担,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并逐步形成包括基本保险、企业补充保险、个人储蓄性保险的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三是1997年7月国务院的《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有效地解决了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不统一和管理的分散化等问题,适应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适应了社会保险走向法制化相加强宏观调控的需要。
1997年的这次统一改变了养老保险群龙治水的混乱局面,有效地解决了政了多门、管理费用高等问题。新成立的劳动与社会保障部(以下简称劳社部)作为全国性的社会保险管理机构,行使着养老保险基金所有人的职能,亦即担负着基金法人主体的角色。劳社部作为社会保障的最高权力机关,肩负着养老保险的行政管理和事业管理的双重责任。前已述及,劳社部缺少投资专家和系统的投资学知识,直接投资必然要成立自己的投资机构,加大基金的管理成本。而直接利用资本市场中的专门投资机构,既能有效地转移风险,也有别于节省成本。委托专门机构投资可以增加服务的竞争性,增加管理的透明度。
这样,养老保险基金投资所面临的基本问题之一是如何选择适当的投资人。可供养老保险基金法人选择的投资机构主要是资本市场的金融中介机构,如银行,保险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证券经纪公司等。而在我国,由于金融市场尚不发达,为有效降低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风险,宜运用大的银行,保险公司等合资入股的方式组建股份制非银行金融机构——社会保障基金管理局(AdministrationBureauofSocialSecurityFunds/ABSSF)(以下简称为社基局)作为养老保险基金的专门投资者,该局可作为国务院直属的与光大、中信集团并列的单位,属于有限责任公司,完全实行企业化运作,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社基局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并可以根据各地的养老保险基金的规模,在全国经济活跃、养老保险基金结余较多的省设立分支机构,直接协调该省养老保险基金的运作。经济欠活跃、养老保险基金规模较小的西部地区,可以考虑在西安、成都等经济中心城市设立分文机构,负责几个省的基金运作,以节省不必要的设立新机构的开支。同时,在社基局内设立监事会。作为社基局的监督机构,监督资金使用状况和资金经营状况,但不干涉社基局的具体业务。当然因社基局的股东系大的银行及保险公司等,经济实力雄厚,投资经验丰富,一般不会有因营运不善而破产之虞。
此外,为确保养老保险基金投资及养老保险各项管理工作顺利进行,可以考虑成立社会保障行政监督委员会(以下简称行监会)和社会保障社会监督委员会(以下简称社监会)。行监会由政府审计、监察部门牵头,有财政、银行、劳社部等机构的人员参加,挂靠于审计部门。社监会由人大、工会牵头,吸收企业代表、职工代表、民主人士和专家参加,挂靠于各级人大常委会。两大监督机构的职责都是负责监督包括养老保险在内的社会保障政策制定、执行和基金的运营。两个监督委员会与社基局的监事会从内外监督社基局,确保养老保险基金保值增值和社会保障事业顺利进行。
养老保险基金事关全国企业职工衣食住行,国家政策理当扶植,可以考虑效仿农业发展银行的操作,成为社会保险银行(BankofSocialSecurity/BOSS)(以下简称社保行),作为支撑全国社会保障事业的专门性政策银行,并按照人民银行的机构设置在上海、广州、西安、南京、天津、成都、武汉、济南、沈阳等地设立分行。养老保险基金用于存款的部分可存入该银行,并给予养老保险基金较优惠的利率,并按复利计息,对养老保险基金存款给予保值贴补,社保行在无力支付贴补额时可由财政弥补亏损。养者保险基金收益率较高时,可从其超过当年通货膨胀率的部分中按一定比例提取养老保险投资风险准备金,该准备金存入社保行并享有优惠利率。中国人民银行对社保行运用养老保险基金存款发放贷款的利息收入,应该减免营业税,为社保行给予养老保险基金优惠利率提供实际支持。用养老保险基金购买国债,虽然其回报率一般高于银行存款,但在通货膨胀盛行的今天,至少应对这一部分国债给予保值贴补。可以考虑由社保行发行特种国债,专门由社基局用养老保险基金认购,并给予较高收益率。出现意料之外的高通货膨胀时,给予保值贴补,确保养老保险基金保值。社保行的利润可用于支持与养老保险密切相关的事业,如社基局的办公设备的添置等。
2.委托一的博弈分析
基金所面临的最大问题是如何保证这些投资机构能够按照基金所有人的投资意愿或策略行事,这里牵涉到委托一关系中的几个基本问题。一般认为,存在信息不对称的委托人和人之间要达成对双方有约束力且有效的合同,需满足以下三个基本条件:(1)人以行动效用最大化原则选择具体的操作行动,即所谓激励相容条件;(2)在具有“自然”干涉的情况下,人履行合同责任后所获收益不能低于某个预定收益额,是为参与条件;(3)在人执行这个合同后,委托人所获收益最大化,采用其他合同都不能使委托人的收益超过或等于执行该合同所取得的效用,是为收益最大化条件。
但是,在委托一合同不完善时,有四个难以克服的困难,使劳社部与社基局的委托一存在潜在的风险。一是利益不相同。社基局为了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有时会采取短期行为或过于冒险的行为。二是责任不对等。人掌握着养老保险基金的经营权,但只承担有限盈亏责任,作为委托人的劳社部失去了基金的经营权,却最终承担盈亏责任。这种责任的不对等,使得人可能不负责任地决策。第三是信息不对称。由于人的信息优势,以及获取信息的边际成本是递增的,掌握基金经营权的社基局既有动机又有可能欺骗委托人(劳社部),而且委托人还很难监督和约束人。第四是契约不完全。在不完全的合同下,人总有空子可钻。强化委托人对人的激励机制,将使人经过收益成本比较后,自觉地按照委托人的意愿行事。假设委托人的目标函数为Y=Y(x);人的目标函数为:X=X(a,W),a为人的决策变量,可代表他的努力程度。W为不受委托人、人控制的外生随机变量。这意味着人的经营好坏由其努力程度和外界不确定因素共同决定。1996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莫里斯(Mirrless)指出:如果W具有一定的边界,即W对x的影响是在一个可观测的区间里,即便信息不对称,委托人可以通过事前的警告或鼓励,使人不会选择较低的努力水平,并且使委托人、人均获得满意的收益水平。
资本市场不发达时,市场上可供选择的投资工具少,而且风险不易分散和转移,此时政府多采取严格的控制措施,对养老保险基金的运用规定途径及比例。如果资本市场是发达的,人主要将养老保险基金采取三种投资方式:一是通过某些形式的延期年金政策向保险合同支付保险费,即将养老保险基金用于购买寿险保单。二是把基金会成员的缴费转移进某种资产的组合,这叫做“分离基金”。三是与其他的基金结合投资于一个单独的资产组合,这叫作“共同基金”。事实上,成功的人会寻求以上三种投资形式的一定比例的组合。
假定社基局通过权衡比较,能够选择其中最为有利的一种投资方式,又假设养老保险基金仅存入银行和购买国馈会贬值,净收益为-10,设自然的状态有好与不好两种,由于我国宏观经济定势良好,好的状态出现的概率为0.8;设社基局在经营养老保险基金以外,无论如何努力工作所能获得的最大收益为40、而努力工作需要支付20的成本,其净收益为20。在委托一关系中,基金所有人与运营人有比例分成(为分析方便,本文暂以五五分成为例)和固定收益两种利益分配方式。其支付矩阵如图2:
比例(五五)分成
注:①运营人的收益分布是努力程度与自然的函数。为分析方便,本文忽赂了努力程度一般的情形,假设运营人只有努力和不努力两种策略,努力指运营人殚思竭虑,并总能实现最优投资组合策赂;不努力指运营人仍将基金存入银行和购买国债。两种情况下,运营人付出的劳动分别为20和5。为简化问题,设基金收益在“好,努力”的搭配下为100,“不好,不努力”时为-50,其他两种情形(好,不努力;不好,努力)时均为0。并假设所有人将养老保险基金委托给人后,不从事盈利性的活动,基金收益来自于运营人投资所得。运营人不努力时因合同约束,无暇从事其他盈利活动。
②30=50-20,20为运营人努力工作的成本。
③-15=(-10)+(-5),其中-10表示养老保险基金仅用于银行存款和购买国债时的实际收益,因本文主要研究委托的情形,故在基金不委托专门机构投资而仅用于银行存款和购买国债时,省略了“自然”好与不好的差异。5表示运用养老保险基金于以上两种方式时所进行管理等付出的劳动。
④40=60-20,经济环境好时努力工作收益为100,运营人支付给所有人40以外的60扣除努力工作的成本20即得到40。
⑤-60=0-40-20,40为运营人支付给所有人的固定额,20为运营人努力工作的成本。
可以看出,在图2中的比例分成或固定收益的利益分配方式下,无论自然出现好或不好的情形,只要运营人接受了委托一合同,运营人努力总是好于不努力,即不努力战略相对于努力而言是可剔除的严格劣战略。在固定收益方式下,所有人的收益40大于-15,故“委托,努力”是精练贝叶斯纳什均衡点。在比例分成方式下,由于运营人会选择努力工作,所有人的预期收益=0.8*50+O.2*0=40。而且50,0也都大于-15,我们可以做以下结论:无论采取何冲利益分配方式,“委托,努力”是所有人和运营人的必然选择。我们进一步研究可以发现,在以上两钟情形下,运营人的预期收益(指净收益)均为20。然而运营人从事养老保险基金运营以外的工作最多也能获得20的净收益,理性的运营人不一定会接受委托一合同。而且越是风险厌恶的运营人更可能拒绝这一合同。
明智的所有人可以将五五比例分成改为四六比例分成,以提高运营人的预期收益,而所有人仍将获得远远高于自己经营(不委托)时的收益。可以考虑将所有人的固定收益下调为35,使运营人预期收益增加为25。理论上可以进行—九比例分成或将所有人固定收益下调为5或更低,也可以五五比例分成或将所有人固定收益定为40。
到底选择何种利益分配方式,比例或固定收益的确定为多少取决于二者的博弈过程、供求状况以及人的类型。在我国现阶段,养老保险基金所有人是惟一确定的,如果引入竞争机制,产生较多的养老保险基金运营人,则最终的委托一合同的制定会有利于所有人,会形成接近五五比例分成或固定收益为40的合同。在人财务公开且具有相对独立性的情况下,比例分成是委托人与人分享剩余的最有效的制度安排。但是如果社基局(人)是风险中性的,无论劳社部(委托人)对风险的态度如何,固定收益是有效的办法。在商业银行与企业间的博弈过程中,企业也是接受了固定收益的办法,商业银行的固定收益表现为事先约定的贷款利息。通过固定收益的委托一后,基金所有人成功地转嫁了风险,人获得了剩余索取权,此时人极其努力地工作是最优的。对于委托人,尽管由于剩余索取权的分割和部分转让从静态上看使其利益受损,但这较之委托人自理基金的经营业务,仍是帕累托改进。因为,从动态上看,由于人获得了部分剩余索取权,其积极性提高了,运用其专业投资技术,可以增加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收益,使委托人获得高于自理时的收益。
当然,由于社基局在运用养者保险基金进行投资时,也需要对巨大风险进行控制和转嫁,保险市场,尤其是长期寿险市场可以满足这一要求。社基局可以通过购买再保险或购买长期寿险保单的办法向商业保险市场转嫁风险。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的基本管理结构如图3。
截至2007年6月末,我国外汇储备余额已达13326亿美元,再次创出历史新高,而且还呈继续增加的趋势,这使得持有外汇储备资产的直接成本和机会成本变得更为高昂,因而探索和拓展外汇储备使用渠道和方式显得尤为迫切。外汇储备在满足防范金融风险、稳定汇率所需要的流动性后,应该追求增值和投资收益,着眼于提升本国企业国际竞争力、优化产业结构,实现国家的战略意图。新加坡在外汇储备管理方面具有成功的经验,本文首先对新加坡利用外汇储备的模式做一简要分析,然后探讨我国外汇储备的利用模式,最后指出利用外汇储备对外投资应注意的问题。
一新加坡利用外汇储备的模式分析
(一)新加坡政府投资公司是法定的外汇储备管理机构
根据1970年颁布的《金融管理局法》,新加坡金融管理局(简称MAS,1971年依法成立)的一项重要职能就是管理官方外汇储备。1981年之前,MAS主要围绕汇率政策来管理外汇储备。其后,随着外汇储备日渐充裕,新加坡政府决定将外汇储备进行分档管理:一部分继续由金融管理局直接管理,目的在于满足汇率管理流动性的需要;另一部分则投资于长期外汇资产,目标是追求更高的收益。
为了实现两者的分离,根据《公司法》,新加坡在1981年5月设立了专门管理外汇储备投资的新加坡政府投资公司(简称GIC)。其目标,一是提高新加坡政府外汇储备的收益;二是提高外汇储备投资和运用的透明度及可监督性;三是参与国际金融市场活动,获取重要的国际金融资讯;四是培养训练金融专业人才,提升新加坡金融产业的国际竞争能力。
GIC下设三家子公司。一是新加坡政府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是GIC最大的业务部门,投资领域包括股票、固定收益证券和货币市场工具。二是新加坡政府房地产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主要职责是投资于新加坡之外的房地产以及房地产相关资产。三是新加坡政府特殊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目前管理着一个包括风险资本、私人证券基金在内的分散化全球投资组合。此外,该公司也有选择的对私人公司进行直接投资。第一家公司的经营目标主要满足盈利性目标,同时满足流动性要求,后两家公司的经营目标都是追求长期的投资回报。目前,GIC所管理的资产超过1000亿美元,大约占新加坡外汇储备总额的80%。
(二)部分外汇储备委托淡马锡海外投资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国内一直存在一种较为流行的看法,即建立淡马锡控股公司的目的是管理新加坡的外汇储备。但实际情况并非如此。淡马锡控股公司的成立早于GIC,它是1974年由新加坡财政部全资组建,接受政府的财政盈余(但不是外汇储备)进行投资的公司,它是工商业公司,而GIC是资产管理公司。淡马锡从354亿新元的初始资产,发展到1640亿新元的规模,新加坡政府并无任何追加投资。为了实现外汇储备满足国家发展目标和战略意图,20世纪90年代新加坡政府将部分外汇委托给淡马锡投资,淡马锡利用这些外汇储备和自有外汇在海外投资。
二我国利用外汇储备方式的探讨
通过上文分析可以看出,除了中央银行直接管理外汇储备以满足流动性需求之外,还有如下三种模式:一是成立专业资产管理机构实现外汇储备的投资收益,同时在一定程度上满足流动性;二是委托给具有丰富经验的专业投资公司管理;三是扶持企业对外直接投资、在发展壮大企业的同时减轻外汇储备压力。结合我国的具体情况,借鉴新加坡以及其他国家的经验,可以考虑综合利用如下模式。
(一)积极扶持外汇投资公司
尽管外汇投资公司入股黑石初战失利,但我们不可因噎废食,而应认真总结经验教训,以便今后健康发展。今后应积极培养国际化金融人才,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不断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加强制度建设,明确公司的法律地位。
(二)充分发挥现有金融机构对外投资的作用
我国一些金融机构在长期的对外合作交流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经验,并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经营网络,我们应充分发挥这一优势,加强它们“走出去”的金融业务。这些金融机构应当积极参股国外金融机构,给我国企业对外投资提供中长期贷款,从而实现国家战略意图。这种运作模式客观上需要雄厚的资本金,因而有关部门应支持其增资扩股,可以参考汇金公司注资商业银行的模式,但笔者认为在新的结汇模式下,新股东应以拥有外汇的企业和个人为主。
一些具备实力和条件的国内银行应该积极向国际大银行的方向前进。跨国并购自然是一条改变国内银行业务构成和收入来源过于单一的现状、从而进入国际金融市场的更加快捷便利的途径。但考虑到我国银行业的资金实力以及跨国经营经验不足等问题,近期比较稳妥的方案是对外资金融机构进行少量参股,以获得一个董事席位,从而学习外资金融机构的具体运作。这一做法有两个好处:一是降低了金融机构文化整合上的难度,二是可以向国外金融机构学习运作经验,并且得到股价上升的好处。
(三)对企业“走出去”给予必要的金融支持
淡马锡是作为企业“走出去”的,其运作模式可供我国企业参考。外汇投资公司以及国内金融机构应对具有实力的企业给予必要的外汇支持,对企业“走出去”发挥促进作用。事实上,发达市场经济国家在“走出去”方面都有专门的金融支持机构,美国海外私人投资公司、德国投资与开发公司和日本国际协力银行都扮演了这种角色。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我们今后也可以考虑成立支持“走出去”的专门金融机构。
(四)设立海外产业投资基金
产业投资基金是国际资本市场上的重要投资模式,为了充分利用国际市场和海外资源,我们应当考虑成立海外产业投资基金。资金可以来自于外汇投资公司、金融机构、社保机构,以及经常项目外汇收入较多的企业以及个人。由于我们缺乏海外产业投资基金运作经验,起初可以考虑以合资的方式进行。产业基金的投资方向应该体现国家发展的战略意图,满足国内产业升级的需要。
(五)扩大国外先进技术进口,近期治标、远期治本
长期以来我国执行“市场换技术”的外资政策,但二十多年的经验表明这一政策在不同行业有得有失,有些领域我们失去了市场但没有换得关键和核心技术,而且直接导致了我国贸易顺差快速增长。一方面它增加了我国的出口,如果按“属民”原则计算的话外商直接投资企业的出口不应计入我国出口;另一方面,它减少了我国的进口,外商直接投资企业对我国企业的销售按“属民”原则应算我国的进口,但按“属地”原则就算国内贸易,二者相结合导致我国贸易顺差急剧上升,外汇储备水涨船高。因而有必要通过扩大进口国外先进技术,缓解高额外汇储备压力;如果能像日本和韩国一样积极消化和吸收新技术,长期则可实现产业升级,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减轻经济增长对外资的依赖程度,从而实现标本兼治。
三利用外汇储备对外投资应注意的问题
(一)首先要测算出适度外汇储备规模,保证其基本功能韩国在亚洲金融危机的教训之一是,当时并不是由于支付能力出现问题,而是出现了流动性危机。因而一定要测算出适度储备规模,只有超过这个规模的部分才可以用于中长期投资。为此,我们需要满足进口、偿债、外商直接投资企业收益汇回、企业海外投资和QDII、外汇市场干预等用汇规模。在考虑外汇储备增值的时候,千万不能忽略了它的基本功能,而且要警惕世界经济形势逆转的可能。美国次级抵押贷款危机事件告诉我们这样一个事实,全球流动性过剩几乎可以在瞬间转化为流动性不足,危机发生后,欧美日等国的央行无不投入巨资以解决流动性不足问题。外汇储备管理同样面临类似问题。
(二)应当参与国外公司的经营管理,不做纯粹的“资本家”
外汇投资公司入股黑石被套本身无可厚非,问题在于外汇投资公司购买的是没有表决权的股份,这成了纯粹的“资本家”。我们参与国际金融市场的目的之一是学习先进金融知识、了解市场最新动态、提升国家金融竞争能力,在没有表决权的情况下我们很难实现这一目的。因而,今后我们参股国外公司至少要谋求一个董事的席位,直接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从而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同时更为直接地学习发达国家的先进企业管理经验。
(三)谨防对外投资“出口转内销”,严禁二次结汇
外汇投资公司以美元入股黑石,如果黑石再用这笔美元换成人民币收购或参股国内企业的话,这就构成了二次结汇,二次结汇的后果是不言而喻的。据报道,2007年9月10日黑石和中国化工集团共同宣布,黑石将向中国化工的全资子公司蓝星集团进行战略投资,计划注资6亿美元认购蓝星集团20%的股份。如果认购成功,二次结汇必然发生。事实上,只要我们对外投资的企业对我国直接投资,这一现象是无法避免的,只是影响程度的不同。这样的外汇投资显然不仅不能减轻央行压力,反而使其操作更加被动,流动性过剩也将愈演愈烈。针对这一新情况,有关决策部门应尽快出台相关管理办法。
(四)坚持循序渐进的原则,先参股后并购
国际投资理论和经验表明,由于对东道国市场、法律以及人文环境不熟悉,同时考虑到当地民众的抵触情绪,跨国投资首先采取购买部分股份、合资或合作经营的模式,时机成熟之后再采取控股或独资模式。目前我们跨国投资应以参股为主,不宜大规模并购。跨国并购的“七七定律”指出,70%的跨国并购没有实现预期的商业目的,其中70%的并购失败于并购后的文化整合,文化差异越大失败的可能性越大。据麦肯锡的研究,在过去20年全球大型的企业兼并案中,取得预期效果的比例低于50%,具体到中国,有67%的海外收购不成功。因而,目前我们应该采取循序渐进的方式,而不应操之过急。
(五)加强研究,提高把握投资机会的能力
目前全球石油、大宗商品以及股票处于高价位,因而我们在时机的选择上也需三思而行。目前应当加强对世界经济与金融周期的研究,以便把握好投资机会。以淡马锡为例,公司在1993~2003年间的投资回报率只有3%,基于对世界经济发展趋势的研究,淡马锡2002年调整了发展策略,该公司把自己的发展与亚洲其他高速发展地区的经济捆绑起来,从而实现了新的飞跃。由此可见,优秀的研究是投资成功的关键。
参考文献
中国社科院金融所课题组:《新加坡和韩国政府投资公司:运行模式及其启示》,《中国经贸导刊》2007年第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