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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运动论文范文

时间:2023-04-03 09:56:12

序论:在您撰写体育运动论文时,参考他人的优秀作品可以开阔视野,小编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这些建议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热情,引导您走向新的创作高度。

体育运动论文

第1篇

1.1国际体育文件

二战后,国际人权立法迅速发展,1945年的《联合国》和1946年的《世界卫生组织章程》,都有保障人类健康和促进体育发展的相关内容。1966年第21届联合国大会通过的《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明确提出了人人享有能达到的最高的体质和心理健康的标准权、受教育权、参加文化生活的权利等内容,为体育权利的提出奠定了基础。虽然如此,体育权利的直接渊源仍来自国际体育文献,1978年的《体育运动国际》规定:“每个人具有从事体育运动的基本权利,这是为充分发展其个性所必需的。通过体育运动发展身体、心智与道德力量的自由必须从教育体制和从社会生活的其他方面加以保证。”《奥林匹克》基本原则第4条规定“从事体育运动是人的权利”。1992年的《新欧洲体育》也规定:“任何人都有参加体育活动之权利。”至此,体育权利被明确提出并被表达。

但自此之后,晚近的各项国际权利文件,包括《欧盟基本权利》、《欧盟宪法草案》等诸多最新人权法律文件均未明确提及公民体育权利,《欧盟基本权草案》中人性尊严、自由、平等、连带权、市民权、司法受益权及其他一般规定中,并未见有体育权利的直接规定,可见体育权利仍为一项新兴权利,其在国际法中仍有待进一步发展与完善并获得深度认可。

1.2《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

公约第12条规定:“一、本条约缔约各国承认人人有权享有能达到的最高的体质和心理健康的标准。二,本公约缔约各国为充分实现这一权利而采取的步骤应包括为达到下列目标所需要的步骤:(甲)减低死胎率和婴儿死亡率,和使儿童得到健康的发育;(乙)改善环境卫生和工业卫生的各个方面;(丙)预防、治疗和控制传染病、风土病、职业病以及其他的疾病;(丁)创造保证人人在患病时能得到医疗照顾的条件。”[1]24国内有学者认为(丙)款可作为体育权利的国际法渊源,实际上该条规定的是健康权。根据联合国官网,健康权被定义为:“一个有效的、综合的根据需要作出反应的卫生制度,其中包括为所有人提供卫生保健和健康的基本决定因素”。①再者关于丙款,“社会和文化权利委员会”所通过的一般性意见指出:“要求对行为方面的健康关注建立预防和教育计划,如性传播疾病,特别是艾滋病(病毒),及有害于性卫生和生育卫生的行为,改善健康的社会要素,如安全的环境、教育、经济发展和性别平等。得到治疗的机会,包括在事故、流行病和类似健康危险情况下,建立一套应急的医疗保健制度,及在紧急情况下提供救灾和人道主义援助。”[1]127不可否认,体育锻炼能够预防疾病,利用运动对某些疾病进行干预能取得一定疗效,各国对运动干预日益重视且其研究正在不断拓展和深入,但由于健康权界定极为清晰,该条中并未直接规定体育权利,但其作为体育权利的理论渊源之一,为体育权利的正式提出提供了前提与基础,因为无论是《奥林匹克》还是《体育运动国际》都强调了体育运动在增强体质、意志和精神及人的全面和谐发展方面的作用,即“在自然属性意义上为克服人类的缺陷,在社会属性意义上则是为防止人的异化。”[2]

1.3各国法律

自《体育运动国际》明确提出体育权利以来,各国国家法逐渐跟进并以不同的方式对体育权利有所体现,如《美国业余体育法》,确认了美国业余运动员的部分权利;《法国大众与竞技体育活动的组织和促进法》(1994年9月)第一条规定“每个人,不论其性别、年龄、能力或社会地位,均有权参与体育活动”;而《俄罗斯联邦体育运动立法原则》(1993年4月27日俄罗斯联邦最高苏维埃通过)第3条直接规定了公民在体育运动中的权利;《白俄罗斯共和国体育运动法》(1993年6月18日)第一章就是“公民在体育运动中的权利”,且第1至第4条明确规定了“从事体育运动的权利”、“建立体育联合会、俱乐部和协会的权利”、“从事职业体育的权利”以及“从事商业、企业经营活动和广告业的权利”;古巴则直接确认“参加体育运动是宪法赋予的权利”。这些规定有以下特点:(1)原东欧及其他社会主义国家出于传统对体育的重视,体育权利有较为明确的规定;(2)大部分国家均直接规定有关体育权利主体所享有的各项权利,而对体育权利的性质、内容、内涵未作明确界定;(3)在文字表述上多采用有权“从事”和“参加”体育运动的方式。

2体育权利的内容

2.1体育权利的概念

确定体育权利概念的困难首先来自于对“体育”界定的模糊。从国外来看,主要的相关词汇为“physicaleducation”和“sport”。《体育运动国际》规定“每个人具有从事体育运动的基本权利,这是为充分发展其个性所必需的。”②从该句可以看出,“physicaleducationandsport”是一项权利,两项具体内容,即体育教育(狭义上的体育)和体育运动。但根据《奥林匹克》(2004年9月1日生效)来看,其仅在“基本原则一章”中“sport”就出现7次,6次被译为“体育运动”,一次译为“体育”,在翻译“sport”的过程中也并未寻找到满意的中文语汇与其对应,加之我国形成的“体育”广狭多重含义,导致了对应上的困难。但国外学者一般将“physicaleducation”作为“sport”的内容之一。本文采用体育(广义“sport”)为第一层次的概念,体育教育(physicaleducation狭义体育)和体育运动(狭义“sport”)为第二层次概念,从而形成体育权利统摄体育教育权和体育运动权的架构。

2.2体育权利的定义

在廓清体育的概念层次以后,确定“权利”的构成要素就成为体育权利定义的必然要求。然而学者对“权利”各项要素的认定并不一致。如霍菲尔德认为“权利”是由特权和自由、权利要求、权力、豁免4个要素构成的[3];葛洪义总结出权利的4要素说,即个体自主地位、利益、自由和权力[3];夏勇[4]把权利的构成归纳为利益、主张、资格、力量和自由5大要素”。于善旭教授[5]认为:公民的体育权利就是公民为维护和追求与体育相关的各种利益,因社会承认为正当而受社会承认和保护的行为选择的自由和资格。陈远军

、常乃军[6]认为:体育权利就是指公民或者组织在社会生活中,可以获得身体健康和进行体育锻炼的自由以及平等和竞争的机会和资格,从而享有能达到最高体质和心理健康标准,最终实现最大自我利益和公共福利的可能性。童宪明[3]认为:体育权利由国家法律法规确认的,公民或组织在社会生活中享有的关于身体运动的权利。本文认为,无论是主张、资格还是权能,本质上均是利益或自由的一种表现,所谓体育权利就是由法律确认的人在接受体育教育和从事体育运动过程中所应享有的自由和利益。对于此定义主要强调3个方面,第一,体育权利是人生来就有的,而不是法律赋予的;第二,体育权利的核心内容为体育教育和体育运动;第三,将权利的本质归结为自由与利益,对权利的要素进行了整合。

2.3体育权利的构成

对于体育权利的构成,学界也有不同的看法,如于善旭教授[5]认为从体育权利中可以引申出体育结社权、体育劳动权、受体育教育权、体育活动权、体育创作权、体育社会保障权等多项子权利。不可否认,体育权利也是一个权利系统,由于其为新兴权利从而与其他权利存在广泛重合与交叉,笔者认为这个系统的核心由体育教育权和体育运动权构成。

1)体育教育权(physicaleducationright)。关于此项权利,学者多关注不够,盖因此项权利从属于教育权。由于现代社会的全面教育和终生教育的理念,使得教育权下的体育教育权包括两个主要的方面,即学校体育教育和社会体育教育,其中学校体育教育既包括公共的体育教育,如学校的公共体育课内容的教育,也包括以竞技为目标指向的学校体育教育(sportseducation)(在我国目前则是专业的体校系统)。

2)体育运动权(sportsright)。在《新欧洲体育》中,体育运动被定义为:“在轻松欢快的或者组织性的参加形式下,以体力的增强、精神充实感的满足、社会关系的形成以及所有层次上的对竞技成绩的追求为目的的身体活动。”其主要表现为一种行为、一种运动、一种生活方式或娱乐方式,目前主要包含两部分的内容,即大众体育(sportsforall)和竞技体育(competetivesports)。对于此项运动主要体现自由与平等,即运动自由和平等,国家、集体和个人不能加以不正当干涉,且应该创造条件予以保障。

这两项核心子权利是紧密相联的,从广义上讲体育教育一般要寓于体育运动过程中,体育运动本身也是一个教育过程,在特殊情况下二者也可合并为一个过程。因此,如果单讲体育教育权,而缺失体育运动权,则体育权利没有独立存在的意义,但如果只讲体育运动权而不讲体育教育权,则又不能保障其逻辑统一。至此,二者构成了体育权利的和谐整体。

3体育权利的性质

3.1体育权利在其他国家法上的权利归属

体育权利在国内法上的体现一般有4种形式。第一,从属于教育权,如芬兰,根据1995年宪法改革,芬兰修正后的宪法第13条规定了教育基本权利,在政府向国会所做的备忘录的说明中此权利包括个人发展自己的权利。体育活动和其他形式的体育文化是该权利的一部分。第二,从属于自由权,如冰岛,认为从事体育锻炼是人们的自由选择。第三,直接规定体育权利,如法国1987年7月1日宪法第一条,强调每位公民体育锻炼和从事身体活动的权利不受基于性别、年龄、能力和社会地位的歧视。此外匈牙利宪法70/D(2)条也规定进行有规律身体锻炼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第四,直接规定有关主体的权利,如美国《业余体育法》。由此可见,体育权利在各国宪法和体育基本法中均有所体现,但根据各国法律体系尤其是权利体系的不同,体育权利有不同的权利归属,且一如国际体育文献的规定一样,无论在名称与内涵外延方面均缺乏一致性。

3.2我国体育权利的性质

1)总体归属于社会文化权利。

内容决定性质,既然体育权利包含体育教育权和体育运动权两项主要内容,那么这两项内容也就限定了体育权利的性质。首先,体育教育权隶属于教育权的范畴,而教育权属于文化权利;其次,体育运动权则具有复杂性,其主要表现为一种行为自由、一种生活方式,一种平等要求抑或一种谋生方式,因此其可能具有跨政治、经济、社会与文化权利的因素。根据《奥林匹克》中奥林匹克主义的基本原则第1条规定:“奥林匹克主义是增强体质、意志和精神,并使之全面均衡发展的一种生活哲学。奥林匹克主义把体育运动与文化教育相融合,谋求创造一种以奋斗为乐、发挥良好榜样的教育作用并尊重基本公德原则为基础的生活方式。”再加以体育排斥政治干预的奥林匹克精神,因此体育运动权主要体现了平等与自由的精神,而这是社会权利所强调的,从而使体育权利在总体上归属于社会文化权利。

2)体育权利目前仍为推定权利。

我国宪法第21条第2款规定:“国家发展体育事业,开展群众性的体育活动,增强人民体质。”第46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学者认为这是我国宪法对体育权利的规定,实际上前者属于“总纲”中的国家政策。国家政策也称为基本国策,是国家就社会发展所确立与制定的基本方针、原则与指导思想,包含了对未来社会生活的政治期待。“总纲”中的某项原则规定与“基本权利”的宪法地位相去甚远。总纲的效力不同于宪法正文,它不具备严格意义上的法规属性。作为方针条款或者国家政策指导原则,其实施有待立法裁量,并排除司法审查。其次,一般认为,宪法46条规定的是我国公民的教育权,其虽然包含体育权利的部分(体育教育权)内容,但并未直接规定公民体育权利。

1995年颁布的《体育法》尽管囿于当时的社会发展阶段与法治环境,存在诸多缺陷与不足,但通篇仍彰显了保障公民体育权利的思想,但遗憾的是其未明确提出体育权利,也没有形成系统的体育权利概念,从而未曾按照一项权利的应有逻辑进行立法设计。

无论我国宪法还是体育法,都不曾明确规定公民的体育权利,从而使体育权利仍归于推定权利。

3)具有成为基本权利的各项属性。

何谓基本权利,我国理论界争论颇多。基本权利的范围主要有3种意见:第一,仅限于宪法基本权利文本中的权利(狭义)[7];第二,宪法文本中规定的权利(广义);第三,不限于宪法规定(最广义)。但基本权利必须是宪法权利,是我国法学界的基本学说。体育权利由体育教育和体育运动两项核心子权利构成,前者隶属于教育权,而教育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后者因其兼有平等权、自由权等诸多权利的部分特征而难以确定,但无论平等与与自由权均为基本权利之一,再者体育权利整体上属于社会文化权利,而社会文化权利是《公约》确定的基本权利,我国是《公约》签约国,《公约》对我国当然具有约束力,因此,体育权利可以作为基本权利存在。有学者认为,体育权利是“从母法中派生出来的,是公民基本权利义务在体育领域的具体化”。从而是一种基本权利[8]。但正如上述分析,体育权利在我国仍是推定权利,因此,其仅具有基本权利的属性,但尚未成为我国宪法明确规定的基本权利。

4明晰体育权利属性的现实意义

首先,作为权利立法,《体育法》修改时应按权利立法的特点进行立法设计,即围绕权利确认、权利享有、权利行使与保障和救济展开。其次,体育法修改时,在制度设计上应以保障人的体育教育和体育运动参与为依归。竞技体育虽然受社会与经济性影响更为直接,但正如《体育运动国际》第3条第3款所说:“竞技运动虽然具有可供观赏的特点,但也必须按照奥林匹克理想,始终以服务于教育性体育运动为目的。竞技运动是教育性体育运动的最高体现。它决不能受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的影响。”因此我国体育类立法应围绕着体育教育、大众体育而非以竞技体育为重点展开。再次,在国家体育资源配置上,也应该随着我国体育管理体制的逐渐转变,从重竞技体育转向于大众体育,即以全民健身事业作为自己的根本目标和价值取向。同时对竞技体育进行产业培育,提高其“造血”功能而不再主要依靠政府资金的输入。最后,为我国体育法学的研究构筑平台,为体育法学的交流与对话提供前提与基础。

论文关键词:体育权利体育法体育教育权体育运动权

论文摘要:明晰体育权利的性质、内涵和属性是体育立法、执法和司法及体育法学研究与交流的前提与基础。研究认为国际体育文件是体育权利的渊源;体育权利本质上是人在接受体育教育和参加体育运动过程中所应享有的自由与利益;体育权利由体育运动权和体育教育权两项核心子权利构成;我国体育权利总体上属于社会文化权利且目前为推定性权利;体育权利具有基本权利的各项属性。我国体育立法及《体育法》的修改应按照权利立法的要求进行相应的制度设计,实践中应以全民健身事业作为根本目标和价值取向并进行相应的资源配置。

体育权利的内涵和性质限定了体育法的调整对象和价值取向。我国《体育法》修改在即,各项体育制度的设计和体育资源配置均须明晰体育权利的内涵与外延,然而目前学者关于体育权利的渊源、内容和性质等基本问题远未达成一致,因此有研究的必要。

注释:

①/chinese/hr/issue/health.htm.

②原文为:Everyhumanbeinghasafundamentalrightofaccesstophysicaleducationandsport,whichareessentialforthefulldevelopmentofhispersonality.

参考文献:

[1]杨宇冠.联合国人权公约机构与经典要义[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5.

[2]李力研.卢梭的抗议——体育克服人类缺陷的哲学线索(下)[J].天津体育学院学报,2005,20(4):50-53.

[3]童宪明.体育权利的特点与构成要素研究[J].体育文化导刊,2007(2):46-49.

[4]夏勇.中国民权哲学[M].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4:312.

[5]于善旭.再论公民的体育权利[J].体育文史,1998(1):32-36.

[6]陈远军,常乃军.试论公民体育权利的社会实现,体育文化导刊,2006(12):16-18.

第2篇

体育运动的目的,除强身健体外,更以运动美的形式给人们展示绚丽多姿美的艺术世界,给人予美的陶醉,美的享受。关键词

体育审美、体育美学、人体美、艺术美欣赏。

近年来,在体育学术论坛中,对体育本质美的特征及表现形式,已有了不少的探索研究,这无疑是丰富体育美学的内容。进一步研究体育运动的美,对于推动现代体育发展,提高体育运动的审美能力,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此本文就体育运动美进行探索。

一、体育运动与美水融

体育运动美是借于人的自然实体来表现的。马克思曾指出“美是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法国著名艺术大师罗丹说:“自然界中没有任何东西比人体更美”,苏联的马雅可夫斯也说: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件衣衫比健康的皮肤和发达的肌肉更美。这些观点精辟地指出人体与健康美的关系。体育运动是以人体美的运动形式来表现和创造美的。如健美运动,当运动员在比赛时,根据音乐节奏把自己那强健肌肉进行充分展现。他们那隆起的肌肉群,雕塑般的身躯,匀称的线条,优美的造型无不不是体育美的展现,不能不使人陶醉在美的享受之中。几乎任何一项体育项目都能展现人体的力量、速度、灵巧、耐力和青春活力,展现人类的形态美与心灵美。因此说体育运动与美是水融。

二、体育运动与体育审美

体育运动是人们有计划地向着一定的目标前进的创造过程。一方面,体育运动的目的是为了增进人的健康,发展人的个性;另一方面,体育运动可作观赏,丰富人们的业余生活。观赏体育比赛,本质上是一种审美活动。从认识观看,它是一种感性和理性直接统一的直观认识,它不借助抽象概念,而是在活动的直观形式中演化到理性内容。从论理实践看,它本质上具有一定的理性目的的社会功利价值。中国女排和田径“马家军”取得的巨大成功,对促进我国社会发展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体育审美和艺术审美不同,体育运动美感建立在一种双重的基础上。首先是以运动者运动时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关,其次则产生于经历情感体验与竞赛过程中非常实际的感受。这是体育审美与艺术审美的显著区别之处。体育观众是直接参与体育创造和传播的。观赏者既是感受的主体,又是参与的客体。当然,并不是所有的观众都能获得体育运动的美感。首先,观赏者必须具备体育审美的意识和能力,即主体的意识能够通过感知和客体发生交流,以引起心理的振奋和激励;其次,观赏者必备一定的运动能力,即对观赏的运动项目的特点、结构、力量和幅度都有一定的体验,才能对审美客体作出一种稳定不变的情感反应。体育运动的直接目的是功利的,尤其是竞技体育,它是以比赛胜负为目的,是和团体,民族和国家利益联系在一起的。体育竞争是运动员用身心体能这一特殊的物质和心理手段去战胜对手。人类本身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必然要在运动中,在观众面前展现出来。人在运动中要拥有最大的空间,达到最高速度,显示最大力量,是对人体极限的冲击,是人的自我超越。人体始终按照平衡——不平衡——平衡这样的法则运动着。从而达到一种和谐的境界,它给人和谐愉快的感觉。体育审美是以直接参予为基本特征的。由于各个运动项目的规律、特点、力度不同,因此它给人的审美感觉是不同的。在体育运动中,人们不仅能欣赏到各种运动美,同时,体育服装、体育建筑、体育场地、体育器械,和运动会的开幕式、闭幕式等均能满足审美的需要。

三、体育美和艺术美

总的来说,体育美和艺术美没有本质的差异,但是它们在美的创造方法和表现形式上,以及人在审美关系中所处的地位是有很大差异的。

艺术美是生活美的集中体现,它充分、强烈、典型地反映出生活的美丑。艺术美的创造不仅是在生活美的基础上概据,加工、取舍提炼而成,而且溶进作者的审美意识和审美评价,塑造一些非现实性的艺术形象。而体育美却不同。体育美的创造虽然也要遵循美的规律,其中也包含了教师(教练员)对自己的行为客体的一种审美态度,它和艺术创作的不同之处在于它并不全是现实形象反映,它的主要本质在于解决美的有机构成。也就是说它必须直接接受竞技性的要求,并且现实性地尊重人体科学规律,在于研究如何花费最少的体力,使人的天赋体力,技能和运动速度发展到最高境界。体育美不仅有抽象概括,重要的是要有具体的可感形式。任何虚伪和过分夸张都构不成体育美。

人在艺术作品中和体育运动中所处的地位也是不同的,人在艺术作品中是被塑造、被表现的对象,而体育运动中人是表现的主体。前者作为间接美出现在审美关系中,成为审美对象,后者作为直接的形象进入审美关系中,成为审美对象。在体育运动中,人既是主体,又是对象,既是目的,也是手段,既是表现的内容,又是表现的形式。文学艺术美需要一种无生命的物质(文字、声音、色彩)作为艺术美的媒介,而体育美的媒介就是运动着的人体。文字艺术美侧重于人们的审美想象。体育美则更重于人们审美感知。文学艺术美通过艺术媒介固定下来,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和静止性,而体育则表现在人体运动的全过程中,有着强烈而鲜明的个性感。因此说体育美是一种流动的美,动态的美。四、体育美的欣赏

体育运动给人展现的是一个绚丽多姿美的艺术世界,它能使人们得到精神上的愉悦及美的享受。运动员在体育比赛中表现出的高超艺术,是体育运动中美的体现,它象一幅幅流动的画面,给人予美的享受。

当人们在观看艺术体操比赛时,运动员做波浪动作时所表现出的柔动连绵特色;做转体时表现出来的身体轻盈高飘;做平衡动作时表现出的稳健,优美给人予强烈美的感染。在观看竞技体操比赛中,运动员那稳健、准确、高难、优美的动作更给人以精彩、动人、魅力无穷的回味,使人进入梦幻般的境地。在观看球类比赛时,球场上那快速多变的战术,紧张激烈地争夺,熟练默契的配合,更是迭起,精彩纷呈,把人带入精湛神话般的世界。更有跳高运动员的腾空飞越横杆;帆船运动员博击惊涛骇浪;击剑运动员敏捷灵活的雄姿;花样滑冰运动员在冰上的千姿百态的舞姿;棋类运动员统帅的千军万马的气概等。这些诗情画意无不使人陶醉于体育美的享受之中,去激励人们对体育美更高、更深的追求。

五、真善是体育美的重要特征

第3篇

体育运动的目的,除强身健体外,更以运动美的形式给人们展示绚丽多姿美的艺术世界,给人予美的陶醉,美的享受。关键词

体育审美、体育美学、人体美、艺术美欣赏。

近年来,在体育学术论坛中,对体育本质美的特征及表现形式,已有了不少的探索研究,这无疑是丰富体育美学的内容。进一步研究体育运动的美,对于推动现代体育发展,提高体育运动的审美能力,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此本文就体育运动美进行探索。

一、体育运动与美水融

体育运动美是借于人的自然实体来表现的。马克思曾指出“美是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法国著名艺术大师罗丹说:“自然界中没有任何东西比人体更美”,苏联的马雅可夫斯也说: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件衣衫比健康的皮肤和发达的肌肉更美。这些观点精辟地指出人体与健康美的关系。体育运动是以人体美的运动形式来表现和创造美的。如健美运动,当运动员在比赛时,根据音乐节奏把自己那强健肌肉进行充分展现。他们那隆起的肌肉群,雕塑般的身躯,匀称的线条,优美的造型无不不是体育美的展现,不能不使人陶醉在美的享受之中。几乎任何一项体育项目都能展现人体的力量、速度、灵巧、耐力和青春活力,展现人类的形态美与心灵美。因此说体育运动与美是水融。

二、体育运动与体育审美

体育运动是人们有计划地向着一定的目标前进的创造过程。一方面,体育运动的目的是为了增进人的健康,发展人的个性;另一方面,体育运动可作观赏,丰富人们的业余生活。观赏体育比赛,本质上是一种审美活动。从认识观看,它是一种感性和理性直接统一的直观认识,它不借助抽象概念,而是在活动的直观形式中演化到理性内容。从论理实践看,它本质上具有一定的理性目的的社会功利价值。中国女排和田径“马家军”取得的巨大成功,对促进我国社会发展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体育审美和艺术审美不同,体育运动美感建立在一种双重的基础上。首先是以运动者运动时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关,其次则产生于经历情感体验与竞赛过程中非常实际的感受。这是体育审美与艺术审美的显著区别之处。体育观众是直接参与体育创造和传播的。观赏者既是感受的主体,又是参与的客体。当然,并不是所有的观众都能获得体育运动的美感。首先,观赏者必须具备体育审美的意识和能力,即主体的意识能够通过感知和客体发生交流,以引起心理的振奋和激励;其次,观赏者必备一定的运动能力,即对观赏的运动项目的特点、结构、力量和幅度都有一定的体验,才能对审美客体作出一种稳定不变的情感反应。

体育运动的直接目的是功利的,尤其是竞技体育,它是以比赛胜负为目的,是和团体,民族和国家利益联系在一起的。体育竞争是运动员用身心体能这一特殊的物质和心理手段去战胜对手。人类本身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必然要在运动中,在观众面前展现出来。人在运动中要拥有最大的空间,达到最高速度,显示最大力量,是对人体极限的冲击,是人的自我超越。人体始终按照平衡——不平衡——平衡这样的法则运动着。从而达到一种和谐的境界,它给人和谐愉快的感觉。体育审美是以直接参予为基本特征的。由于各个运动项目的规律、特点、力度不同,因此它给人的审美感觉是不同的。在体育运动中,人们不仅能欣赏到各种运动美,同时,体育服装、体育建筑、体育场地、体育器械,和运动会的开幕式、闭幕式等均能满足审美的需要。

三、体育美和艺术美

总的来说,体育美和艺术美没有本质的差异,但是它们在美的创造方法和表现形式上,以及人在审美关系中所处的地位是有很大差异的。

艺术美是生活美的集中体现,它充分、强烈、典型地反映出生活的美丑。艺术美的创造不仅是在生活美的基础上概据,加工、取舍提炼而成,而且溶进作者的审美意识和审美评价,塑造一些非现实性的艺术形象。而体育美却不同。体育美的创造虽然也要遵循美的规律,其中也包含了教师(教练员)对自己的行为客体的一种审美态度,它和艺术创作的不同之处在于它并不全是现实形象反映,它的主要本质在于解决美的有机构成。也就是说它必须直接接受竞技性的要求,并且现实性地尊重人体科学规律,在于研究如何花费最少的体力,使人的天赋体力,技能和运动速度发展到最高境界。体育美不仅有抽象概括,重要的是要有具体的可感形式。任何虚伪和过分夸张都构不成体育美。

人在艺术作品中和体育运动中所处的地位也是不同的,人在艺术作品中是被塑造、被表现的对象,而体育运动中人是表现的主体。前者作为间接美出现在审美关系中,成为审美对象,后者作为直接的形象进入审美关系中,成为审美对象。在体育运动中,人既是主体,又是对象,既是目的,也是手段,既是表现的内容,又是表现的形式。文学艺术美需要一种无生命的物质(文字、声音、色彩)作为艺术美的媒介,而体育美的媒介就是运动着的人体。文字艺术美侧重于人们的审美想象。体育美则更重于人们审美感知。文学艺术美通过艺术媒介固定下来,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和静止性,而体育则表现在人体运动的全过程中,有着强烈而鲜明的个性感。因此说体育美是一种流动的美,动态的美。

四、体育美的欣赏

体育运动给人展现的是一个绚丽多姿美的艺术世界,它能使人们得到精神上的愉悦及美的享受。运动员在体育比赛中表现出的高超艺术,是体育运动中美的体现,它象一幅幅流动的画面,给人予美的享受。

当人们在观看艺术体操比赛时,运动员做波浪动作时所表现出的柔动连绵特色;做转体时表现出来的身体轻盈高飘;做平衡动作时表现出的稳健,优美给人予强烈美的感染。在观看竞技体操比赛中,运动员那稳健、准确、高难、优美的动作更给人以精彩、动人、魅力无穷的回味,使人进入梦幻般的境地。在观看球类比赛时,球场上那快速多变的战术,紧张激烈地争夺,熟练默契的配合,更是迭起,精彩纷呈,把人带入精湛神话般的世界。更有跳高运动员的腾空飞越横杆;帆船运动员博击惊涛骇浪;击剑运动员敏捷灵活的雄姿;花样滑冰运动员在冰上的千姿百态的舞姿;棋类运动员统帅的千军万马的气概等。这些诗情画意无不使人陶醉于体育美的享受之中,去激励人们对体育美更高、更深的追求。

五、真善是体育美的重要特征

第4篇

引言

体育运动和美学艺术在很大程度上都是紧密相连、相互借鉴的。在物质与文明均高度发展的今天,社会对体育运动的美学要求也在日益增加,人们认为体育运动也应该是令人赏心悦目的。因此,在当前情况下,为了满足人们的审美需求,许多的体育运动中或多或少的融入了一定的美学艺术。

1 体育运动与美学艺术

体育运动是指人们在发展的过程中为了加强自身身体素质所逐步发展起来的各种活动。体育运动一般都是以舞蹈、走、跳、跑等多种形式展开的,我们通常都把体育运动当做身体练习的过程。而美学艺术则是一种关于人们精神文化层面的审美表现,它主要是人们对世界的美学体验和感受。

从字面上看起来,体育运动和美学艺术可以说是毫不相关的。体育运动具有教育、娱乐、经济、政治以及强身健体等多种功能,但是在体育运动漫长的发展历程中,体育运动一直都是以强身健体和娱乐为主要目的。但是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发展,体育运动逐渐拜托了其传统理念的束缚,并逐渐转演变成为了一种的社会文化现象,当代社会的体育运动还是以身体活动为基础的,但是它的目的变得更加的丰富了,现在的体育运动不仅仅在于保持健康、增强体质,还在于培养人们的各种品质以及体现民族文化等等。

随着我国社会的进步,人们的审美也有了质的改变,为了满足现代社会的需求,现代的体育运动一般都蕴含着丰富的美学艺术,并且其美学艺术的体现是多种形式的,它往往存在与体育运动的各个方面。例如体育运动中丰富多彩的竞赛环境、优美的肢体语言以及紧张的比赛节奏等都体现了体育运动中的美学艺术。也就是说体育运动不仅给人带来了精神上的舒畅感,还给人们带来了心灵上关于美的享受,可以说当前形势之下的体育运动和美学艺术是密不可分的。

2 体育运动所蕴含的美学

2.1 体育运动的刚性美和柔性美

刚性美和柔性美是体育运动中基本的美学艺术特征,体育运动是一种随着人类社会进步和发展而逐步发展起来的社会活动。可以说体育运动作为一种社会文化的基本形态,它最初是起源于人们的生产劳动的。由于人是拥有生命的活体,且人的所有特征都是在环境的长期影响下产生的,因此,人本身就具有一定的自然结构美,其结构的美主要体现在身材外形的匀称和形态的协调。而且由于男子和女子在生理结构上有很大的不同,因此男子和女子在生理结构以及体育运动中所体现的美都是各不相同的。首先,男子一般都是具有阳刚之气的,他们棱角分明、肌肉发达,在进行体育运动时往往都能体现出一种刚性美。而与男子相比较而言,女性的体态表现了柔和、秀美等阴柔之美,他们在参与体育运动时一般都体现出了一种柔性美。男子的阳性美和女性的柔性美都是美学艺术在体育运动中的具体表现。

2.2 体育运动的平衡对称美

除了刚性美和柔性没,平衡对称美也是美学艺术在体育运动中的一种具体表现。体育运动是随着人类社会的进步而进步的,虽然从一开始是起源于人们的生产劳动,但是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以及人类价值观和审美观的不断进步,人们也对体育运动进行了一些列的改进。因此,在现在的体育运动中我们不仅能有效的锻炼体质,还能在其中看到体育运动的平衡对称美。在体育运动进行的过程中,有些动作与项目只有保证平衡与对称才能顺利的进行,因而在体育运动的过程中,我们或多或少的也表现了美学艺术中的平衡对称美。

3 体育运动中的美学艺术

3.1 体育运动的节奏艺术

体育运动进行的环境实际丰富多彩的,因此在体育运动进行的过程中,我们往往可以感受到各个运动项目中所蕴含的节奏美。在体育运动中,不同的运动项目及运动员队伍都会体现出不同的节奏,且每一种节奏都是独特的。例如集体运动项目中,队形的变化、攻守的策略等都呈现出了不同的风格和基调。除此之外,个人运动项目中,每个运动员的动作、步伐以及步幅也都体现了不同的节奏。所以说,体育运动还蕴含了丰富的节奏艺术。

3.2 体育运动的造型艺术

造型艺术也是美学艺术在体育运动中的一种具体表现。在体育运动中,运动员外在造型以及身体的又要造型都是无处不在的。首先,是运动员外在造型上的艺术美,不同的运动项目运动员往往都会有不同的造型和丰富多样的色彩,这些独特的造型和色彩往往就体现了体育运动中的造型艺术。其次,是关于运动员的身体造型美,且在不同的运动项目中,其身体造型美都是各不相同的,例如田径运动中,奔跑的身体如满弓之箭是一种身体造型美,篮球运动中,投篮瞬间的千钧之力聚于一身也是一种造型美。虽然运动员的身体并没有大的动作,但是他们的体内如爆发的火山,这种内在力量与外在动作的协调,无不体现了体育运动中的造型艺术。

3.3 体育运动的艺术精神

艺术精神是美学艺术在体育运动中的最高表现,我们要想保证体育运动与美学文化的融合就必须加强艺术精神的把握。艺术精神可以说始终贯彻与整个运动项目。首先,体育运动的目的必须体现出崇高的艺术精神,我们在运动中要努力的超越自我,追求更高、更快、更强。其次,体育运动的过程也必须体现崇高的艺术精神,体育竞赛的重在参与过程,而不是竞赛结果。这一系列的精神都是艺术精神在体育运动中的具体表现。

第5篇

1.提高体育学困生对体育运动的重视

学生对体育运动的不重视是体育学困生形成的重要因素之一,如何转化学困生的思想观念,使其充分认识到体育运动的重要性,是激发其运动积极性的重要手段。通过灌输科学的知识和生动的事例打动学生,同时了解学生周围真实的例子,并列举其中一些有代表性的事例来让学生明白体育运动在现实生活中的重要性;提高学生家长对体育运动的重视程度,也可以间接激发学生的积极性,学生家长的重视主要表现为带领学生在课后及假期进行体育运动,这不但可以使学生的身体素质得到锻炼,而且学生在父母的带领下会逐渐积累对体育运动的兴趣,同时为了得到父母的赏识,学生会更具积极性。

2.激发学生对体育运动的兴趣

学困生对学习体育的兴趣是叩开学困生学习积极性大门的钥匙。教师要善于观察学困生平时的兴趣爱好,对学困生感兴趣的体育项目要积极引导,也可以将学困生生活中的兴趣爱好与体育运动结合起来,并在学困生感兴趣和擅长的体育项目中要给予其更大的展现空间,帮助那些内向或自卑的学困生在班级中展现自己,更好的进入到集体中去。同时,体育教师应该具有灵活利用体育教学的多变性,同样的运动技巧以不同的方式展现出来更能吸引学困生的注意;将枯燥的体能训练转变为有趣的体育竞技活动,能进一步提高学困生对体育运动的兴趣。小学体育教师作为青少年体育运动的启蒙者,应该更加大胆的推销自己,通过展现自身在体育运动方面的优点吸引学困生,帮助其打下热爱运动的基石。

3.适当的赏识教育和情绪激励

体育老师在教学中要充当伯乐,抓住学困生体育学习中的种种闪光点给予充分的肯定,并在学困生取得较大自我突破时给予适当通报表扬和奖励,这不但可以激励受表扬学困生的学习积极性,还可以给其他学困生树立榜样。在体育教学中对学困生的赏识能够树立其体育学习的自信心,另外对体育成绩在班级中较为优秀的学生进行表扬与奖励,能使体育学习充满竞争性,也是激发学困生上进心的一种方法。对于体型和身体素质原因所造成的学困生,要让他们认识到体育运动对其自身的好处,举出一系列成功的事例,制定运动目标来激励这类学困生进行体育锻炼,同时帮学生审视运动中自身体型的改变和身体素质的改善,来维持学生持续的运动积极性,帮这类学困生树立自信心。

二、总结

第6篇

1.1文献资料法

通过中国知网(CNKI)查阅相关校园文化、校园体育文化等方面的研究成果,为该研究提供理论依据和研究思路。

1.2问卷调查法

在具体研究过程中,选取了甘肃省体育运动学校、天水市体育运动学校、张掖市体育运动学校、酒泉市体育运动学校、嘉峪关市体育运动学校、定西市体育运动学校等6所学校作为本文特定的调查对象。本研究主要采取自编式问卷,内容涉及校园文化方面的相关内容。调查中将上述6所体校在校学生进行随机抽样。共发放问卷750份,回收问卷730份,回收率97.3%,其中有效问卷722份,有效率98.9%。问卷的回收率和效度符合该研究需要。

1.3实地访谈法

通过实地走访甘肃省6所地方体育运动学校的主管领导,并与甘肃省体育局相关处室的领导进行广泛交流,了解校园文化在甘肃省地方体育运动学校中的建设现状,为研究提供可信的第一手资料。

1.4数理统计法

对调查问卷获得的有效样本数据运用excel进行统计后,依据统计数据绘制图表,并做出必要分析。

2结果与分析

2.1甘肃省地方体育运动学校学生对校园文化内涵的理解

甘肃省地方体育运动学校的学生更多认同校园文化是文化氛围和文化潮流;其次是物质精神综合和意识形态。而研究表明:校园体育文化是一个多层次结构系统,主要包括物质文化、精神文化、制度文化和行为文化4个层面。

2.2甘肃省地方体育运动学校学生对所在学校校史的了解程度

校园精神是校园文化的核心,是学校在长期发展过程中形成自身独特的精神传统与作风。而学生对所在学校历史的了解程度在一定意义上是学生对自己学校精神优良传统继承和发扬的一种表现表现形式。同时,它也是校园文化的建设的有机组成部分。为此,笔者就甘肃省地方体育运动学校学生对所在学校校史的了解程度进行了调研。从图表2可以看出,甘肃省地方体育运动学校的学生对自身学校历史情况“不了解”的比例占半数以上。由此说明,学校忽略了对学生校史校情的教育,值得学校管理者予以深思。为进一步探究学生不了解学校历史的原因,笔者又对甘肃省地方体育运动学校新生入学教育内容进行了调研。甘肃省地方体育运动学校新生入学教育内容更多的偏向于校纪校规教育。笔者认为,一个学校的校园文化是学校历史的产物,是学校历代师生共同创造的物质文化与精神文化的历史沉淀与结晶,是学校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学生对其所在学校校情校史的认知应该纳入学生入学教育的内容中。

2.3甘肃省地方体育运动学校的物质环境调查

校园环境作为校园文化的有机构成部分,对学生的发展如同知识传授一样同等重要。校园环境中的建筑设施、绿化美化、人文景观等,都是校园文化建设的载体。而校区标志性建筑的文化设计,又是学校特色的反映。为此,笔者对甘肃省地方体育运动学校有无标志性建筑进行调研。有标志性建筑的学校占绝大多数。可见,甘肃省地方体育运动学校硬件设施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2.4甘肃省地方体育运动学校开展课外活动的状况

校园文化活动是校园文化中最活跃的动态因素,是校园文化的“发动机”,是隐形的德育课程,是课堂教学活动的补充和延伸。甘肃省地方体育运动学校校园文化活动开展最多的是体育比赛,其次是社团和社会实践活动,学术沙龙的开展则相对偏少。另外笔者就这些活动在学生中开展的满意度进行了调研,结果显示:满意的占50.8%,不满意的占44.5%,弃权的占4.7%。

2.5甘肃省地方体育运动学校学生对学校社团举办活动所持态度

学生社团是推动校园文化、学生全面成才的重要载体。同时,学生社团融入校园文化之中,会成为丰富学生课余生活并促使其向更深层次和更高质量发展。甘肃省地方体育运动学校的学生对于学校或者社团举办的活动,绝大部分学生所持的态度首先是自由参加,学校不应硬性规定;其次是学校应鼓励学生参加,且自身要有兴趣。可见,学校社团组织的各项活动只有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才能顺理成章的使学生投入到学校社团组织的活动中。

2.6甘肃省体育运动学校学术讲座的举办情况

甘肃省地方体育运动学校的学生首先希望举办的讲座是专业性的知识,其次是对社会、娱乐、学术、思想方面的学术讲座。这就从另一个侧面反映出地方体校学生和其他院校的学生对知识的追求期盼值较高。

2.7甘肃省地方体育运动学校开展体育文化活动对学生产生的心理影响

校园体育文化是校园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无论在专业性体育院校还是综合性大学,校园体育文化活动历来都是学校活动中举办各项活动中次数和频率最高的,对学生成长成才的影响也是最大的。甘肃省地方体育运动学校开展的体育文化活动在“沟通、适应、自信心”等方面对学生产生的心理影响相对较大,这也是体育专业学校在校园文化建设中的优势所在。

3结论与建议

3.1结论

对甘肃省地方体育运动学校校园文化建设进行实证研究后表明:学生对校园文化内涵理解不全面;对所在学校校情校史的了解程度不深;学校物质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学校校园文化活动开展最多的是体育比赛,其次是社团和社会实践活动,学术沙龙的开展则相对偏少,且学生对学校课外活动开展的满意度不高;学生对于学校或者社团举办的活动所持态度各异,首先是自由参加,学校不应硬性规定,其次是学校应鼓励学生参加,且自身要有兴趣;学生对学校举办的学术讲座期盼值较高;学校的体育文化活动对学生“沟通、适应、自信心”等方面产生的心理影响相对较大。

3.2建议

1.优化课程结构,合理知识结构

地方体育运动学校是以体育运动为特色的中等职业学校,面向体育,服务体育是办学的出发点和归宿。因此,在办学定位上,地方体育运动学校应始终坚持以“体”为主,把提高学生运动技术水平作为立足点。但也要适时开设哲学、文学、美学等相关课程,促使学生的知识结构日趋合理,从而改善校园文化建设氛围。

2.抓好校风校纪

实践经验证明,校园文化的建设的成败得失与学校管理层的办学理念有很大关系。办学者要办成一个什么样的学校,培养什么学生,和学校的校风、学风息息相关。学校领导的风格影响校园文化的形成,领导的主张引导校园文化的方向,领导的重视程度决定着校园文化建设的力度。所以,地方体校的管理者在校园文化建设的开展过程中,要从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的角度去决定校园文化的建设方向,从学校校风的形成和人才培养的战略和全局高度,理顺校园文化规范化管理的渠道。

3.提升学校物质文化

地方体育运动学校要将办学目的任务与学校物质设施、校园布局和校园美化等因素有机结合,才更有利于形成学校特有的文化氛围。因此,建议学校应适当投入人力、物力和财力,改善学校环境设施,美化育人环境。通过提升学校物质文化,促进校园文化建设。

4.提高地方体育运动学校生源素质和教师素质

生源素质对学校的人文环境有很大的影响。在实际办学中,地方体育运动学校历来注重学生体育竞技成绩,忽视文化成绩。为此,建议学校在招生时应提高对学生文化成绩的要求。同时,学生进入学校后除对专业高要求外,更要重视加强学生理论文化课的学习。此外,教师作为学生增长知识、提高竞技水平和思想进步的导师,对老师而言,如何促使学生实现夺标育人方面要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

5.加强图书馆建设

通过调查发现,甘肃省地方体育运动学校的图书馆建设在校园文化建设中存在图书质量不高,不能满足学生的需要;图书馆自习室有限;图书馆给学生提供的仅仅是图书、缺乏电子杂志等问题。笔者认为,地方体育运动学校要充分发挥图书馆在校园文化建设中的作用,建议购进除体育学科以外的文、史、哲以及科技等类图书。同时,尽量营造图书馆舒适安静的阅读环境,提供大量的自习室以供学生学习。

6.充分发挥体育文化优势

校园体育文化是推动校园文化发展中最具活力的催化剂,地方体育运动学校具有体育文化氛围浓郁的特点,学校应积极倡导健康向上的体育精神,促使体育精神与校风、学风建设有机结合,共同促进校园文化建设。

7.通过学生社团促进校园文化建设

建议地方体育运动学校要多组建诸如艺术团、文学社、体育协会、书画社、影视协会、科技协会、龙谊沙龙等各类学生社团,通过学生社团组织促进校园文化建设。

8.以生为本,激发学生兴趣,搞好校园文化建设

第7篇

丰富的运动安全知识是体育老师的基本要求。体育老师在体育学院已经学到体育专业需具有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体育运动安全知识的储备同样是体育老师成为一名合格教师的必要条件和要求。体育教师要同其他老师一样在课前做好充分的准备,根据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编写教案,在本节体育教学课堂内容中可能出现的运动安全因素和防范措施也应大体写出来(这也是体育教案与其他老师做上课准备不同之处);在每一堂课上课之前一定要检查运动场地、运动器械等安全事项,把安全隐患消除在上课之前;了解本次上课班级学生的基本体质状况和天气变化造成的学生身体体质变化等,以备学生发生意外。充分的课前准备是上好体育课的前提,也是防备运动安全事故的有效措施。

二、尽心上课,保证安全运动

老师在课堂上一定要全方位做好学生运动安全教育,保证高质量地完成体育课堂教学任务。体育课是一门以运动为主的特殊课程,老师需要防止和尽可能减少运动中出现受伤等意外事件。老师应当传授给学生体育运动安全知识和简单科学施救方法,并且做到易懂详尽,以防为主。首先,全面了解所教授学生的基本身体素质状况,为有针对性地开展课堂教学做好充分准备。其次,开学时的第一堂体育课就应当全面地讲解体育课中可能发生的安全隐患和简单处理方式方法,主要内容包括摔倒、扭脚、磕碰、出血、刮擦、碰撞、器械伤害及过度疲劳等意外现象。再次,严格组织课堂,检查学生穿戴特别是鞋子是否符合体育课要求等安全状况。每一堂课前要讲解在练习和训练过程中出现的由于专项运动不规范造成的不适,如篮球是许多学生的爱好,但是篮球课中运球之手臂动作有运球时五指要张开,用手指及指根以上部位与手掌的外缘触球,掌心不触球的要求,如果不规范如整个手掌都触球则易造成运球坚持时间不长且易劳累,跑步中岔气等问题。还有,在体育课中分组对抗或比赛中出现的由于身体过度接触造成的意外更需要老师及时化解和制止,否则会出现如打架等意想不到的矛盾和后果;有女生的班级更需要老师注意有特殊情况的学生,不要一概而论强制要求去练习或训练;在上课前要有充分的准备活动,让学生做到肌肉放松及心理放松;同时在练习和训练过程中老师要注意观察学生的身体状况,如是否有不适应和病痛等现象。最后,教育学生学会自我保护,具有自我保护意识。这是老师必须做好的一点,如哪些运动或动作可以独立做、可以协作运动或保护运动等。老师不仅要告诉学生知晓一些体育运动不安全事项,还要教会学生有自我保护意识、懂得简单、科学合理的救护知识,告诉学生不科学、不规范的动作和方法可能造成的不良后果,出现一些意外时理智科学处理的方法和技巧,不要人为地造成二次伤害,留下遗憾。同时及时表扬严格规范、有效防范、合理运用安全知识的同学。总之,体育课上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防不胜防,这就要求老师一定要做一个有心人,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在让学生体验到体育运动带来的快乐时,对体育运动愈加有兴趣。但这必须以保证学生的运动安全为前提。

三、及时总结,服务教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