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03 09:55:52
序论:在您撰写计划生育论文时,参考他人的优秀作品可以开阔视野,小编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这些建议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热情,引导您走向新的创作高度。
1.我国农村计划生育宣传工作的现状
我国目前有13亿人口,其中有9亿人口生活在农村。庞大的农村人口数加上传统的“传宗接代”意识,使得我国农村地区的计划生育工作举步维艰。在过去,我国在农村地区开展计划生育宣传工作,其方法无外乎是贴标语、出黑板报、发放计划生育宣传资料和组织育龄女性进行计划生育学习等[1]。不过,近年来,这些传统计划生育宣传方法的弊端逐渐显露了出来。笔者在工作中发现,传统的计划生育宣传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点:①宣传方式过于简单,无法起到应有的宣传效果,甚至容易引起农民的反感。②缺乏实效性。传统的计划生育宣传工作只注重宣传,却不注重宣传的效果。使得很多计划生育宣传工作变得华而不实。③宣传时间过于固定。目前,我国很多的计划生育宣传单位只在每年的几个固定时间段到农村开展计划生育宣传工作,却完全不考虑在这些时间段内农民是否有时间、有意愿去听取计划生育宣传,从而使很多计划生育宣传工作出现了“有人宣传无人听”的情况。
2.改进农村计划生育宣传工作的方法
2.1创新农村计划生育宣传的方式
近年来,随着我国农村地区经济水平的逐渐提高,广大农民的文化水平也在不断的提高。这使得一些粗俗的计划生育宣传标语已无法得到农民的认可,甚至会引起农民的反感。此外,很多农村地区已经完成变成了现代化的住宅小区,也没有合适的位置让计划生育工作者粘贴标语和出黑板报。针对这些情况,计划生育工作者应调动主观能动性和客观资源,去抢占新的计划生育宣传“阵地”。例如,计划生育工作者可与一些农业技术网站、农产销售网站联系,利用他们网页上的空白处进行计划生育宣传。在使用网络对农民进行计划生育宣传时,计划生育工作者要向农民多宣传一些新的计划生育知识,如私自检查胎儿的性别是违法行为,去医院进行人工流产需要开具村里的证明等[2]。除了可使用网络进行计划生育宣传外,计划生育工作者还可以制作一些计划生育的短片,并使用一些村的闭路电视向农民播放这些短片。此外,计划生育工作者还可以定期开展电视讲座,请医院的妇产科医生亲自向农民讲解新的计划生育知识。这些新的计划生育宣传方法都会使农民更乐于接受,从而提高计划生育宣传的效果。
2.2提高计划生育宣传工作的实效性
在传统的计划生育宣传工作中,很多计划生育工作者都只注重宣传的方式,却忽略了宣传的效果。这使得我国农村的很多地区出现了“年年有计划生育宣传,年年完不成计划生育指标”的情况。因此,计划生育工作者在开展计划生育宣传工作的同时,要建立完善的计划生育宣传记录档案,将在某村做过计划生育宣传的次数、方法与该村的计划生育指标完成情况结合起来,以便找出一些实用性强的计划生育宣传方法,提高计划生育宣传工作的实效性。
2.3提高计划生育宣传工作的灵活性
目前,我国很多的计划生育宣传单位只在每年的几个固定时间段到农村开展计划生育宣传工作,却完全不考虑在这些时间段内农民是否有时间、有意愿去听取计划生育宣传[3]。这种做法无疑影响了计划生育宣传工作的效果。针对这一情况,计划生育工作者在开展计划生育宣传工作前,要注意调查本地区农民的生活习惯和作息时间,尽量在农民有空闲时对其进行计划生育宣传。例如,在农忙季节,计划生育工作者最好选择阴雨天对农民进行计划生育宣传,对于在外务工的农民,计划生育工作者最好选在节假日对其进行计划生育宣传,等等。总之,进行计划生育宣传是实施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手段。
选择2012、2013年社区保健所在档的2800例育龄女性,年龄在21岁至49岁之间,平均年龄35岁,对其进行普查。
2结果
对2800例育龄女性进行B超检查后发现,有1978例女性应用IUD,B超检查结果显示其在宫腔的1867例,占94.4%,31例超声未见宫内有IUD,脱环率占1.67%;IUD下移80例,占1.67%;带器妊娠6例,占IUD下移的7.5%;其中,子宫肌瘤50例,占1.8%;卵巢肿瘤22例,占0.79%。
3讨论
1医学检验工作现状
1.1检验手段落后:先进的医学检验技术是保证计划生育质量的重要保障,然而我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起步较晚,尤其是县乡的技术服务站,在科室设置、功能配置、技术管理、服务内容等方面未完全成熟。马茹君,丁宏等人指出,我国大多数县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的医学检验手段相对落后,检验项目不够健全,配套的检验设备也相对较少,缺乏科学的质量保障体系[2],这与我国计划生育工作的深入开展不适应,也与现代化的医学检验技术不协调。1.2人员配备不当:大多数基层县乡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在人员编制上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通常情况下一个服务站只有3~5位编制人员,在专业医学检验员配备上尤其欠缺,大部分的医学检验人员还兼任其他技术服务工作,部分服务站的检验人员是临时聘请的。许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的检验人员需要承担许多护士、医师的工作,工作量多、责任大,所需要承受的工作压力也比较大。黄玲,毛宗福认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人员配备不当的现状,决定了从业人员专业水平不高、工作责任心不强、流动性大等特点,也造成例医学检验工作的质量得不到保障[3]。此外,从事医学检验工作的工作人员缺乏系统的理论知识,实际操作能力较低,对检验结果的判断也不够准确,从而无法准确、系统、完整的为计划生育工作提供科学的参考依据。这种现状在县乡计划生育服务站相当普遍,不仅威胁着广大育龄群众的生育健康和身心健康,也给计划生育的临床服务造成一定困扰。1.3缺乏足够重视:计划生育作为控制我国人口增长的一项重要手段,需要为育龄群众提供有效、安全、方便、及时的节育避孕措施。然而在实际工作实施过程中,大多数县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受传统观念的影响,加上客观条件有限,在计划生育工作中需要完成结扎、上环、引产、人工流产等任务,为了保证“四术”工作的完成,往往忽略了手术前后相关的临床医学检验工作[4]。而计划生育服务对象大部分是健康或者亚健康群体,使得部分医学检验人员对检验工作不够重视,常常会凭感觉、靠经验做事。对于医学检验工作缺乏足够的重视,严重影响了计划生育工作的质量和实施效果,也引发了某些后遗症、并发症,不仅不利于节育避孕工作的落实,而且对育龄群众配合计划生育的积极性产生不利影响。
2对策与建议
2.1明确医学检验内容:在计划生育实施过程中,应严格参照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医学检验内容,正确选择节育措施及术后康复指标。秦玉明建议,在进行宫内节育器的放取、药物流产、人工流产前,需要对阴道分泌物进行检验,并在手术前做血常规检查,初步判断受检者是否存在严重贫血、炎症等病症,若检验结果呈阳性,则需要结合受试者的临床症状进行相应的治疗,待其病情好转以后再进行手术[5]。在放置皮下埋植剂前,需要进行肝肾功能、宫颈刮片、血常规检查,排除严重贫血、恶性肿瘤、肝肾功能异常、凝血障碍者。男性结扎前需进行血常规、尿常规检查,对于泌尿系统感染者,需要先治疗后手术。在妊娠引产、钳刮术、男性结扎术中,还需要进行乙肝、肝肾功能、凝血、血型等项目的检查。2.2提高医学检验质量:贾贤杰,邓睿等人指出,在计划生育实施过程中,应进行全面的医学检验质量管理,借鉴全科医学理念和方法,切实提高县乡计划生育技术的服务质量[6]。一是将核对制度落实到底,在收集标本进行检验工作时,严格核对年龄、性别、姓名、项目、检验目的、化验单、项目等是否与标本相符。二是执行报告制度,一般在送检当天生成报告,特殊情况不能及时检验的标本需要妥善保管;对于未达到要求的标本应重新采集;若检验结果可疑或与临床不符时需主动联系临床医师,必要时重新检查;对于检验项目以外出现的阳性结果需要主动报告。三是预防感染与清洁,采血时严格无菌操作,坚持每人一针一管,防止出现交叉感染;检验室应定期消毒,保持整齐清洁,摆放好各种仪器,定期校对仪器、检查试剂,以保证灵敏度和质量。四是做好后续工作,检验结束后,妥善处理标本和污物,检验中所用的容器、器材等应及时清理,经清洗、杀菌、干燥后放回原处。2.3提高认识:提高对计划生育工作的认识,从思想上明确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重要地位,破除传统思想,接受新观念。医学检验作为实施计划生育的一项重要内容,对于手术者身心健康、预防后遗症及并发症具有重要意义,也是提高节育避孕措施安全性和有效性的一项不可或缺的内容。相关文献提出,各县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应充分认识到医学检验在国家计划生育工作中的重要地位,加强对医学检验工作的重视,完善检验项目的建设和质量管理体系,充分体现和谐计生、人文计生、科技计生的现代化计划生育理念[7]。
3讨论
(一)立法方面一是立法根基存在偏差。计划生育立法普通存在一个问题是没有体现权利和义务、权力与责任的相一致的原则,大多存在重限制、轻奖励和优待,重保护行政权、轻保护群众正当权益的现象。比如,关于公民生育权的保护方面就存在立法冲突缺乏协调机制的问题。如国家现行立法和湖北省、恩施州等地方法规中,对夫妻户籍分布属不同省份,且这两个省份生育政策又不一致的情况下,生育政策如何适用的问题没有作具体规定,这就给操作带来尴尬。二是法律质量不尽如人意。如《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存在一些问题。比如关于生育调节的人群规定不明晰。《人口和计划生育法》第三章生育调节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明确规范了有合法婚姻关系的夫妻的生育行为,对现实生活中存在的没有合法婚姻关系却存在生育行为的人群没有相应的规范。对生育行为与婚姻关系的不一致的情况该如何调节其生育行为没有明确规定。生育权利作为一种基本人权是否一定要以婚姻为前提,不是很明晰。三是操作性和执行性差。如《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口和计划生育法》第十九条规定:“国家创造条件,保障公民知情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避孕节育是个极度隐私个性的人权事项,国家及其工作人员只能通过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知情避孕节育措施,非强制性监督、控制,故不能“保障”其“选择”。又如,法律、政策的不配套。在实践中常见的早婚问题,就存在婚姻法不管,计生法难管等方面的尴尬局面。
(二)执法方面一是法治观念弱,粗暴执法。在实践中主要表现为:计划生育是国策,怎么干都有理;计生工作任务重、时间紧,而计生法规条条框框太多,按照法律程序办事太繁琐、太慢,削弱了工作力度。虽然人口计生法制建设进程中,拆屋下瓦,牵猪赶牛的现象是早已杜绝,但程序违法、程序不公开也是一种粗暴。二是法治观念强,法治能力弱。违法生育必须征收社会抚养费,这是法律的规定,无可非议。但在执法实践中,执法人员固执的认为家庭作为社会基本单位,这个违法生育子女不论是与何人所生,都属于家庭成员,作为家庭主角的妻与夫都应受到处理。但此种情形,如果只处理夫妻一方,就会造成违法生育另一对象借此逃避处理。这种法治观念强而法治能力欠缺的现状违背了法律的立法本意,同时也使得法律的公信力大打折扣。三是政策随意性大对执法带来挑战。如根据《人口法》的规定: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应当增加妇女受教育和就业机会、增进妇女健康、提高妇女地位相结合。于是有很多的地方出台对农村双女户和独女户在中考、高考时给予加分录取的政策。此规定是增加妇女受教育的机会的举措,同时也体现了社会对女孩的关爱。但此政策以户籍为前提,将非农户籍的女孩排斥在外。高中阶段的教育是非义务教育,户籍并不决定孩子受教育的学校和享受教育资源的不一样,农村户籍的和非农户籍的基本上是混杂在一起上学,享受一样的教育资源。因此,以户籍为杠杆来关爱农村双女户和独女户对非农户籍的女孩极不公平,既无法体现对女孩的关爱温情,更容易造成社会矛盾的激发。
(三)司法方面一是司法不公。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过程中,由于把握不住特殊时效的规定而造成不公正判决或裁定的现象时而发生。特别是在征收社会抚养费和实施行政处罚时候,执法人员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但如果执法人员不公秉公执法,不公正的结果显而易见。有的基层法院在审查社会抚养费征收非诉行政案件申请强制执行时,裁定执行的要求在各地也不一致,有的地方干部在征收抚养费上拍脑袋给违法当事人减免,把自己的个人标准和价值凌驾于法律之上,关系案、人情案屡见不鲜,造成不良影响。二是行政案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效果不尽如人意。部分执法人员法治观念淡薄,嫌法律程序、执法文书填写麻烦,同时排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即使进入强制执行程序,由于历史遗留问题多,矛盾大,百姓不配合执法也造成法院无法顺利实施强制执行。此外,有的法院认为如征收社会抚养费是计划生育部门自己的事情,对受理的强制执行案件积极性也不高。三是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现象普遍存在。人口计生法律法规涉及基本人权,因此运用法律者应吃透法律要义,特别是在法律适用上更要理解实体法和程序法之间、法律法规之间关系而正确适用条文。但实践中,有的地方对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行政程序的理解不深不透,影响法律的真正执行。
(四)守法方面一是群众的生育观念没有得到根本转变。现阶段,群众的生育观念与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要求仍然存在很大差距,“不孝有三,无后为大”、重男轻女、男尊女卑的封建思想依然蔓延,歧视、虐待、溺弃女婴等现象屡禁不止。二是计生工作人员观念仍有待提高。当前,随着社会的进步,群众的法律意识、维权意识不断提高,计生工作人员的工作方法与新形势、新的情况不相适应。实践中出现民告官的强化与行政管理机制弱化的对比,这给计划生育管理增加了新的难度,产生了新的阻力,提出了新的挑战。
二、提高恩施州计划生育依法行政水平的对策思考
(一)完善法律法规无论是国家层面还是地方自治法规,都要做好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制度与相关法律内容上的衔接。做好计划生育地方立法与国家立法的配套工作。修改完善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堵塞法律漏洞。建立健全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相关法律法规。如《流动人口权益保障法》,依法明确流动人口的各项权利和义务,明确相关部门的管理服务职责。同时,还要完善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建立全国基本统一的管理规范,妥善解决部门立法和地方立法就同一事项作出不同规定的问题。
(二)健全执法机制一是积极探索新的执法机制。加强部门联动执法,保障非诉行政案件顺利审查和诉讼复议案件顺利审理。充分利用互联网强化计划生育执法手段。依托互联网将公民履行计划生育法律责任和法律义务的情况纳入公民个人诚信档案,明确规定任何经济社会组织与所有金融机构都有责任和义务代扣代缴社会抚养费。二是改革流动人口管理体制,理顺管理秩序。建立政府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的流动人口综合管理机制。健全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机构。将流入人口女入流入地人口总数,合理设置管理服务机构。三是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引导群众转变婚育观念。通过利益导向机制的建立和实施,消除独生子女户和双女结扎户家庭的后顾之忧,使之懂得养老不是单纯依靠儿子和女儿,还可以依靠社会的力量,逐步形成家庭抚养孩子---孩子回报社会---社会赡养老人的良性循环。
(三)强化监督体系一是积极探索新的执法机制。加强部门联动执法,保障非诉行政案件顺利审查和诉讼复议案件顺利审理。依托互联网将公民履行计划生育法律责任和法律义务的情况纳入公民个人诚信档案,明确规定任何经济社会组织与所有金融机构都有责任和义务代扣代缴社会抚养费。二是改革流动人口管理体制,理顺管理秩序。建立政府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的流动人口综合管理机制。健全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机构。将流动人口纳入当地人口总数,合理设置管理服务机构。三是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引导群众转变婚育观念。通过利益导向机制的建立和实施,消除独生子女户和双女结扎户家庭的后顾之忧,使之懂得养老不是单纯依靠儿子和女儿,还可以依靠社会的力量,逐步形成家庭抚养孩子---孩子回报社会---社会赡养老人的良性循环。
1.1各级部门对计划生育档案管理认识不到位
各级部门对档案管理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使其成为形式上的工作。往往是领导下达命令下级部门执行但是后续工作无人问津工作质量无人监察。这种问题造成计划生育档案管理的滞后无发展、无创新成为一潭死水。
1.2档案内容不真实
由于管理不严谨下级工作不认真常常造成档案丢失、错误、遗漏。为了达到档案要求标准编造数弄虚作假据使资料不真实。
1.3工作人员技术水平低
现在从事计划生育档案管理的工作人员肩很多没有接受过相应专业的培训,使档案管理成为一项人人都能干的工作。
1.4管理制度不健全
计划生育档案管理的要求并不是很高加上计划生育发展的每个阶段对档案整理的质量要求不一样使目前的管理制度缺乏规范化统一化。没有统一的档案号、目录号段有规范的案卷题名特殊案卷没有标记等等造成计划生育档案比较混乱。
1.5数据库建设水平低
已经建立的数据库纸质资料过多查找不方便,电子数据库长期不更新降低了工作效率。
2.计划生育档案管理的创新
创新是根本肩创新才能有进步。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要发展就要有创新档案事业也是如此。计划生育的档案管理工作应当不断创新,并且只有不断创新才能使档案事业适应和服务于社会跟上当今和未来世界发展的步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环境对档案工作的需要。在工作实践中不断的提高自身的适应性从而更好地为社会服务,并在今后的发展中更好地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环境。各级部门应加大对计划生育档案的管理,认识档案管理在计划生育工作中的重要性。全面提升工作人员知识素质和业务素质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学习档案管理相关专业知识确保工作质量、提高工作效率。可以对资料进行科学地采集并熟练掌握计算机收集、整理、鉴定、著录的操作。能够在工作中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肩创新的意识与观念。
3.计划生育档案管理数字化势在必行
3.1档案信息时展的要求
首先计划生育档案管理数字化、网络化是提高档案的管理效率的有效手段。档案信息网络化的利用,为计划生育档案工作提供了极大的便利。其将计生档案工作推进了一个崭新的工作环境使计生工作的开展进入了良性循环之中。其次档案数字管理化为计划生育档案工作者提供了更加方便、快捷、高效的工作方式。档案数字管理化可以将档案及时归档为使用者提供便利。
3.2计划生育档案信息数字化是计算机大量应用于计划生育管理的必然结果
计划生育工作需要查阅和建立工作地区范围内所有人员档案和户籍档案计算机网络化管理的出现使计算机从辅的工具很快发展成一种工作环境并伴随着应用的普及而演变为一种工作方式。
4.计划生育档案管理的数字化
计算机现代化的标志将计算机应用于档案管理中不仅可以提高工作效率同时还可以提高工作质量、节约成本。档案管理的数字化将成为未来计划生育档案管理的发展方向。首先建立全国统一的计算机档案管理软件整理以前积累的档案将其按照软件要求分类录入做到格式统一、规范、准确率高。这样方便数据的储存以及各部门间的数据传送。其次建立统一计算机数据管理制度根据档案的重要性、利用率以及价值进行分次著录。首先录入反映问题单一或查考价值不高的档案其次录入同一内容的档案最后录入反映问题复杂的文件或一些重要文件。
〔实例1〕某调查报告称,某村2001年出生婴儿10人,其中男婴6人,女婴4人,出生性别比高达150,严重失调。
〔实例2〕某乡给某村下达人口计划,其中一项指标是计划生育率,要求当年的计划生育率不低于95%,而该村一般每年出生不足20人。
〔实例3]某地计生委根据群众举报,查出某县一个超生5胎的情况,据此称该县超生问题严重。
〔实例4〕某县总人口不足50万人,近年来在孕妇中推广服用“福施福”。上级要求检查服用“福施福”后,人口缺陷发生率是否逐年下降。还有不少地方把孕产妇死亡率是否逐年下降当作生殖健康服务工作的考核内容。
这几个例子所出现的问题都是以个案或少量发生的情况,说明一个地方宏观的情况。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所分析的对象(人口)或事例具有群体性,这个群体是由每个个体的人或事件集合而成。每个个体是否发现这种现象是偶然的,作为表现群体规律的统计数据,只有当群体具有相当的规模后才有意义。群体的规模太小,尽管对每个个体的统计是准确的,指标的计算也是正确的,但计算结果并不能客观地反映群体的规律。
如实例1,一个村的出生人数仅为10人,计算的出生性别比要么是100(“绝对平衡”),要么就是男女比例严重失调。实例2中计划生育率受出生总数的影响,要么计生率正好100%,只要有一个计划外出生,计划生育率就低于95%。例4涉及的出生缺陷发生率或孕产妇死亡率一般统计时均以10万作为分母,对于一个县,每年出生几千人或1万多人,即使按照出生缺陷、孕产妇死亡发生的平均水平,每年也只有几例,偶然性很大,在统计数据上很难表现为逐年下降。至于例3,以一个特例说明全县的情况,更是欠妥。各种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教材上并未说明各项统计指标适用的人群至少要达到多少,但一般说来这些统计指标绝大部分不能用于分析规模在几百人到一千多人的村级情况,许多指标在县、乡级使用也不太合适。多年来各级是通过报表收集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数据。报表由上级制发,基层单位按统一的口径填报每个项目,然后逐级汇总、上报。这样以来,上、下级的报表式样相同,只是数量大小有差别,于是,上级单位计算哪些指标,下级单位“照葫芦画瓢”计算相同指标。特别是实行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后,各项工作任务和责任要逐级分解、落实,相应地,工作指标也被层层分解,上一级控制的指标(如出生率、计划生育率)也被一直套用到基层单位。在这种情况下,群体性的要求很容易被忽视。
2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
〔实例5〕1995年8月,在全国上半年人口形势分析会上,某省计生委分析本省当年上半年二孩出生数量比上一年同期减少的原因时称,由于自当年起全省广泛推行“三结合”,许多群众为了发家致富,主动退出二孩指标,于是二孩出生明显减少。笔者的同事立即对此理由提出了置疑:既然是主动退出二孩指标导致二孩出生减少,那么原来应在1995年上半年生育二孩的妇女至少在1994年上半年就应退出二孩指标,而那时候,该省并未开展计划生育“三结合”;至于1995年上半年开展“三结合”后退出的二孩指标,其二孩出生减少的效果应在1996年以后才能表现出来。群众退出二孩指标与二孩出生数量的减少在时间上出现了“矛盾”。
〔实例6〕许多文章分析妇女受教育程度越高,生育的孩子越少。
这两个例子说明分析人口出生数量的变化应考虑人口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人口首先是生物意义上的人口,具有自然属性,同时,人口生活、存在于一定的社会环境中,具有社会属性。人口现象的发生既受自然属性的影响,也受社会属性的影响。从根本上说,社会属性对人口现象的影响和制约是有条件的、间接的。而自然属性的影响和制约是无条件的、直接的。社会属性的影响和制约常常要通过自然属性来实现。在分析人口现象的时候,首先要解释人口的自然属性,然后再解释社会属性。就实例5而言,从妇女退出二孩指标到二孩出生减少,至少间隔10个月,即妇女的怀孕期,无论推行“三结合”力度多大,妇女10个月的怀孕期不能缩短。退指标的发生与出生数的减少在时间上不“同步”,至少要“滞后”一年。也就是说,1995年上半年因开展“三结合”妇女退出二孩生育指标不会影响这个时期的二孩出生数量。关于实例6,一个人的受教育程度属于社会属性,妇女受教育水平提高,的确会影响其生育行为。然而,影响生育的自然因素,直接因素是避孕节育行为,具体地说,影响生育的生物因素包括推迟结婚(不发生)、采取避孕措施和流产(终止妊娠)。妇女文化程度影响到上述生物因素发生变化(如文化程度高,能够更好地掌握避孕知识,可以提高避孕的有效性,减少怀孕的可能),并通过上述因素影响生育孩子的数量。直接讲文化程度与孩子数量的关系,未免有些牵强。
3定量与定性
〔实例7〕各地每年都要分析当年的人口形势,将当年的数据与上一年的数据进行对比。许多分析报告在列举了对比数据后得出结论:“今年的工作比上一年有明显的进步,取得了巨大的成绩,上了一个新台阶”。但如果我们仔细察看各项指标的数量,发现变化并不大,如计划生育率由88.5%上升到89%,出生率由15.4‰下降为14.9‰(这其中由于人口年龄结构的变化也能导致出生率下降),多孩出生由165人减少为149人,多孩率由2.2%下降为2%等等。根据这些数据的变化,得出的定性结论应当是:“工作稳步发展,人口增长保持平稳的态势”。人口和计划生育的统计分析主要是指对数据的分析,并由“定量”的描述引申到定性的判断。如果忽视定性的分析,那么,所谓定量分析不过是数量变化的文字描述而已。把握好定性分析的关键在于,定性分析应以定量分析为基础,即“定量”在前,“定性”在后。那种先“定性”,再计算数量变化的做法,违背了“定量”与“定性”的基本规律。这样进行的定量分析,只是给定性的结论加一些数量的点缀。
4模糊和精确
〔实例8〕某地区的一份材料称,根据20年来每年总和生育率的变化,推算本地区20年来少生了1831275人。
某县计生委利用农村赶集日人口比较集中的机会,出动服务车,设置咨询台,向群众宣传计划生育知识,提供咨询服务。县计生委的汇报材料称,“一个月来在集日上接受宣传、咨询的群众累计达到127328人次”。
乍一看,实例8和实例9中的人数和人次数的统计和计算十分认真仔细,数字如此精确,令人钦佩。但转念一想,不免生疑:实例8中利用总和生育率计算少生人口,需要以年龄别生育率与分年龄妇女人数相乘计算出生人数,一般来看,每个年龄组的计算结果都不会是整数,只好四舍五入。每一年若干个年龄组累计下来,个位数已经含糊不清了。再把20年的少生人数累计起来,怎么可能精确到个位数呢?况且20年间,该地区的人口并非处于“封闭状态”,各年龄组人数因为人口迁移而变化,也会影响到计算少生的数量。至于实例9,在一个开放的、人们频繁走动的集市上,如何判定哪个人接受了宣传,哪个人接受了咨询,并没有一个客观的标准;即使有标准,实际操作中也很难把握,因此,根本没有可能逐人统计。实例8、实例9中看似精确的数据令人感到滑稽,倒不如模糊一些,说“20年大约少生了18万人”,“一个月在集市上接受了计划生育宣传、咨询服务的人次达10余万”,或许有几分可信。从某种意义上讲,人口和计划生育所涉及的是宏观层面的事情,与此相应的统计数据所反映的是大致的状态或趋势,没有必要也没有可能做到精确。许多同志在应用统计方法时,往往注意的是方法本身的定义和计算过程,而对计算中数据的来源不了解。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属于社会经济统计范畴,很多数据是通过抽样调查获得,允许有一定的误差;即使是全面的调查(如人口普查、全局报表),在实施过程中,也会遇到这样、那样的干扰或影响,存在着调查误差,这是无法完全避免的。从某种意义上讲,数据存在一定的误差,这是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的特点之一。超级秘书网
5原因与结果
〔实例10〕最典型的例子莫过于“人口出生率每降低1个千分点,人均GDP提高多少个百分点”的说法。这种说法的依据是利用相关分析法对全国各省的人口出生率和人均GDP的数量变化进行计算,得出二者之间的函数关系式和相关系数。把人口出生率作为自变量,看自变量的单位变化影响因变量(人均GDP)变化的数量大小。
1.工作人员整体水平低当前计划生育工作中档案管理人员普遍存在着文化水平低的问题,很少有高校毕业的大学生在基层从事档案管理工作。这些专业素质不是很高的工作人员在档案信息化的处理上明显不够熟练,相关的专业知识等都不够全面和完善,不能很好的适应新时代的要求,缺乏应有的开拓精神。
2.缺少资金投入在信息化时代的今天,计划生育工作的档案信息化管理少不了一大批硬件设备的支持,然而,当前基层计生单位的资金主要来源于政府的拨款,但是在这些款项中,并没有关于档案信息化管理的专项基金,无法进行应有的硬件改革,导致档案信息化管理缺少必要的工作设备,影响计划生育中档案信息化管理工作的进行。
二、对档案信息化管理提出的建议
1.改变传统的管理模式应该把当今档案管理中存在的分散管理现象进行重新整合,进行集中的管理,这样更加有利于信息的共享和查阅。
2.提升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在传统的手工管理档案的时代,相关工作人员只要对档案进行细心的整理再加以保护就够了。而在当今时代,档案信息化要求工作人员必须提高自己的知识水平和整体素质,在新的工作要求之下努力的学习新的操作手法和共享手段,只有这样才能不断的提高和进步,促进计划生育档案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3.投入资金进行硬件改革档案信息化能否顺利的开展,得益于工作环境中硬件设施是否完善。基层计生部门应该努力向领导提出档案信息化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积极申请得到重视和解决,得到应有的硬件设施配备。只有硬件设施得到了完善,才能顺利的开展信息档案的整理工作,才能保证向大众提供更加准确的档案信息服务。
4.重视管理人员的队伍质量档案信息化管理虽然职位不大,但是作用不小。在当今这个科技爆炸的时代,掌同时握信息技术,拥有熟练计算机操作水平,和善于进行档案管理,有着良好的信息处理能力的工作人员,是在时代浪潮下最符合档案管理人员标准的人才。所以,这就要求我们将档案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重视起来,将管理上和技术上的只是通通对未来的管理人员进行教授,培养出越来越多的人才,服务于档案信息化管理的领域,为计划生育工作作出长足贡献。
三、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