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01 10:28:45
序论:在您撰写讨论法论文时,参考他人的优秀作品可以开阔视野,小编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这些建议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热情,引导您走向新的创作高度。
一、对讨论法的误解
最近十来年在对素质教育的探索中,一些中学历史教师在教学中积极尝试有利于学生能力提高的各种方法,讨论法就是其中之一。如,北京三中的朱尔澄老师曾就“三国鼎立”一课和“隋朝大运河的开凿”等问题进行了成功的尝试。各地中学历史教师还组织了对“落后是否必定挨打”、“评价康熙”、“美国西进运动的影响和作用”、“如何看待垄断”等问题的讨论。但我们也不得不承认,就大多数中学教师而言,在课堂教学中真正有效实施讨论法教学的十分罕见。除了历史课教学内容繁重,讨论法所需时间较多而难以采纳外,另一个重要原因在于对讨论法的误解。分析如下:
一是将简单问答当做讨论。一位有多年教龄的教师一次上课后总结说,该节课采用了讨论法。而实际上整节课他仅向学生提了几个简单的问题:十月革命爆发的原因是什么?十月革命的任务是什么?十月革命有什么意义?老师每提一个问题,就请一个学生回答,而学生仅需在书上找出相关内容念一遍,其余的时间都是老师讲述教材,这显然不是什么讨论。
知识是融汇贯通的。所以在讲授古代文学作家作品的时候,教师应该把相关文学知识串联起来讲解。比如在讲解苏轼的《念奴娇赤壁怀古》时,就可以将此词与北宋前期王安石的《桂枝香金陵怀古》进行联系比较,通过比较可以使学生了解咏史怀古题材的词在写作上有什么共同之处,而王安石和苏轼又在思想上有什么差异之处。在讲解宋词化用前人诗句这种写作手法时,可以比较的内容就更多了。比如讲解欧阳修时,既可以将他的《踏莎行候馆梅残》与李煜的《虞美人》比较,可以看出“离愁渐远渐无穷,迢迢不断如春水”很明显是从李煜的“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演化而来。而欧词《蝶恋花庭院深深深几许》与李清照的《声声慢寻寻觅觅》有异曲同工之妙,事实上李清照自己也表达过最爱欧词的“庭院深深深几许”这一句。所以在古代文学的课堂上,教师很有必要对知识进行串联比较,通过作家作品的对比,在一定程度上使学生能够不忘已学的知识,又可以让学生温故知新,学习鉴赏文学作品的方法,可以说一举两得。
二、诵读法
诵读法是学习古代文学课程的最经典的方法,在教学中可以说是占有一席之地。目前很多学生在朗读古诗词时存在很大的问题。比如朗读不流畅,甚至于连断句都不能断准确,更有甚者连诗词的情感都不能把握准确。所以我们教师在课堂中更应该拿出一定的时间来培养学生诵读法朗读诗词的习惯和能力。俗话说“书读千遍,其义自现”,那些优秀的文学作品在有声朗读中可以使学生对其产生最直接的审美体验和最丰富的想象空间。比如在讲授李白的诗歌时,可以充分调动学生的各种情绪去朗读。李白诗歌中情感非常丰沛,喜怒哀乐在不同诗歌中体现得淋漓尽致。如《将进酒》让学生在朗读中体会诗人情感的跌宕起伏:由悲伤到欢乐,再由激愤到狂放。这种情感的表达如果仅仅通过教师的讲授还不足以让学生体会深刻,只有加上学生自己的朗读才能真切地体会到李白那韶光易逝的悲伤,怀才不遇的激愤,恃才傲物的狂放,继而深刻地领悟到李白诗歌的浪漫主义色彩。所以古代诗词的情感品味通过朗读这种方法能够更好的使学生得以体会。
三、讨论法
众所周知,欲在未来的国际竞争中大展鸿图,关键在于是否拥有大批素质全面和勇于开拓创新的人才。而创造性思维是未来社会建设者必须具备的,对于开拓型人才尤其是不可缺少的基本素质。具备创造能力的青年一代就是国家发展、民族腾飞的重要前提条件之一。另外,随着社会的进步,知识的不断积累,通过有限的学校教育,不可能使受教育者掌握全部所需的知识。因此,要适应瞬息万变的社会,迎接未来的挑战,培养学生自我学习、独立思考、解决问题的能力就成为时不我待的必然要求;从中国实际来看,大多数学生不可能接受正规的高等教育,因而,培养学生能力问题在中学阶段尤为重要。在诸多学科中,中学历史教学同样肩负着全面提高年轻一代创新开拓能力的重要使命。
中学历史学科中的能力培养虽提出已久,可时至今日,教学中依然重知识传授,轻能力培养。即使在北京的某些市重点学校,学生不能也不会主动思考问题,仍只会记忆一些零散的知识。〔3〕而艾宾浩斯遗忘曲线证明:零散的材料遗忘最快,经过一段时间后几乎可以完全消退。〔4〕这种情况也是导致1989年以来高考材料解析题普遍得分不高的一个重要原因。随着高考制度的逐步改革,将日益侧重对学生能力的考查。仅从应考的角度来看,加强能力训练和培养也是必要和紧迫的。历史学科应培养什么能力?近年已有不少提法。有学者认为在诸多能力中最紧要的是历史思维能力,即依据历史材料认识、分析历史人物、事件和历史过程的能力,笔者同意这种看法。它不仅适用于考察历史,而且在观察现实、认识社会等方面同样发挥着巨大作用,是做为合格的社会成员应该具备的基本能力,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发展。
教育要培养面向未来的人才,那么它的指导思想就应走在社会发展的前头,需要有一些超前性或前瞻性。鉴于目前教学实践中存在的偏重于教学知识量的多少,没有发挥学生主动性、创造性等问题,笔者在前人研究实践的基础上,对中学历史教学改革提出一点设想:把以讲授法为主的方法逐步过渡到引导、讨论法。
二
引导、讨论法的具体步骤是:课前,教师根据教学内容设计有意义的主题或带有争论性的问题,布置给学生;要求学生阅读教科书有关部分,并到图书馆利用各种资料,如百科全书、小册子以及研究资料等,作好上课前的知识准备;然后有目的地阅读,将注意力集中于与论题有关的内容;最后准备一个提纲或报告。教师在认真钻研教学内容的基础上,也要准备一份计划;设计如何开始讨论、讨论的方法、预计学生回答问题的情况、可能提出的问题、希望学生回答到什么程度……。课上,可由教师作简短的发言,帮助学生了解讨论的性质、内容和步骤;也可由学生提出问题,其他学生发表见解,教师可随时补充。教师在讨论完毕时,从中发现疑难或者有意义的见解,阐明自己的看法,指出讨论中的优缺点。对某些仍有争议的地方,允许保留意见,而不强迫学生接受。
这种讨论式的教学方法能否适用于初中教学?回答是肯定的。初中学生年龄一般介于十一、二岁——十四、五岁之间。著名心理学家皮亚杰在大量实验研究的基础上,证明这个阶段的儿童可以处理各种可能性和假设,进行抽象的、创新型的逻辑思维,〔5〕“他们的思维水平开始接近并达到成年人的水平”。〔6〕皮亚杰的研究说明:儿童的头脑不是“白板”一块,他们是有思维能力的人,经过培养,逐步发展,接近成人。而且,由于儿童对世界充满好奇心,凡事有疑必问,常常能提出种种天真却不失哲理的问题。特别在大众传媒发达、普及的今天,儿童在接受正规学校教育的同时,通过多种信息渠道,还能获得大量的知识经验。在这种背景下,给学生大脑以足够的、合理的、丰富的、能激起他们兴趣的刺激,完全有可能把他们的创造性发挥到最大限度。上海市实验学校经十多年的实验,充分证明了儿童创造潜力是很大的。〔7〕对他们的知识水平和智力潜力,教师应充分估计并积极采取引导措施。
上述讨论法是由学生独立参与探究的学习活动,使课堂教学成为师生多向信息传递、获得创造性认识的过程,而非学生单方面接受教师提供的知识。它具有以下优点。
首先,以学生活动为主,可培养学生学习的独立性。课前准备要求学生认真阅读教科书,查阅参考书,可养成他们从小读书的习惯和查找、搜集文献资料的能力,学会如何获得知识远比教给学生知识重要,而且能使学生从被动地回答问题发展为主动提出问题。发现问题、提出问题在人的思维发展中至为关键,“思维从疑问开始”。李政道博士也认为:“学习怎样提出问题和思考问题,应在学习答案的前面。”〔8〕而独立提出问题的能力能通过这种课型慢慢培养出来。在解决问题过程中,学生因具有强烈的问题意识,思维活动会大大加快,经过思考、提炼,依逻辑关系排列、组合,使松散的知识通过学生加工成为系统并建构成自己的思维方式。总之,学生的学习主动性会大大增强,并从中品尝到学习的乐趣,不断积极探求进而推动学习进一步深入发展。这种能力不仅在学校教育阶段需要,从长远来看,对人的一生发展作用甚大。
其次,课上师生间群体性的、自由的交谈讨论,可促进学生智力和能力的发展。寻求交流,既是学生的本能,又是现代生活的必然要求。更为重要的是,通过与他人思想上交流与合作,个体思维才能合成一个连贯的整体,还可帮助学生摆脱心理的“自我中心状态”〔9〕而且从别人那里获得丰富的信息,要经常改变思维角度,能促进思维的灵活性。所以课堂的自由交流,能使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临场应变能力得到全面训练。
第三,这种方法有助于培养学生积极的个性心理特征。探究问题需要学生经过动手搜集整理和动脑冥思苦想,脑力和体力高度紧张,这就要求学生有坚强的自信心、耐心和恒心。这种积极的个性心理(非智力因素)可以通过长期训练形成。
第四,学生主动、积极地学习,能大大提高学习效果。根据学习心理学原则,学生自愿参与的学习过程,会进展迅速且学习内容保持率高。“因为学生将知识组织起来,并能随时得心应手地检索知识。”〔10〕在课前准备和讨论过程中,大脑中已有的储存信息,在定向思维不停地刺激下被激活了,沉睡多时的知识被唤醒了,而且以学生活动为主,方法灵活多变,使其大脑皮层始终处于兴奋状态,不易疲劳,学习效果好。此外,学生在非被动情况下更易于记忆学习内容。如果学生每堂课都能在理解中学习,记忆将不再是问题,也不再成为负担,反过来又为能力培养提供源泉。
第五,课堂上师生平等对话,在和谐、自由的氛围下,相互交流甚至相互影响,使教师及时了解学生的真实思想成为可能,教学更具有针对性。发现学生幼稚、可笑甚至错误的看法,正是教师帮助学生形成正确认识、价值观念和人生观,进行思想教育的良好契机,使课堂不但成为能力培养,也是切实进行德育的场所。而有时学生积累的课外知识或突发奇想也会启发教师,使教学更趋完美。
可见,讨论法不但能培养学生的思维能力,还对学生智力、思想品德、个性心理特征的培养和形成发挥很大作用。从实践角度讲,这也是可行的。
北京三级教师朱尔澄数年的教改实践充分证明了启发讨论式教学方法是卓有成效且大有可为的。朱老师于1989—1990和1990—1991学年度在三中和幸福村中学初一做了学年初和学年末的问卷调查:入学时90%以上的学生希望老师课上讲生动的历史故事;而经过一年的启发讨论教学,到学年末,两校都有70%以上的学生选择“师生讨论问题”的课型。短短时间内,学生的学习方法由被动接受灌输到主动讨论学习,发生了质的变化,学习兴趣有了较大提高。而八中超常班学生对她的教学能“启发引导积极活跃”一项的评价高达87.9%,说明对这种教学方法的高度认可〔11〕。需要指出的是,朱老师主要的教学学校三中是一所非重点学校,学生并非高智商的尖子,有些甚至是差生。但在她的启发、引导、信任和鼓励下,学生们热情参与,积极思考,历史思维水平普遍有了较大提高。
朱老师总能设计些带有一定难度的问题,放手让学生思考,鼓励其创新思维,课上常会出现令人惊喜的情况。比如在讲“隋朝开凿大运河”时,她一改过去的讲法,而是出示《中国水系图》,让学生观察出中国水系特点:东部河流多东西流向没有南北流向——需要开凿一条南北的河,然后提出“开凿大运河怎样最省力?”在学生回答“选择经过测量的大河之间的最短距离”之后,她继续启发道:“还有没有更好的法子?”在“全班学生思路不通的情况下,由一个学习较差而且是十分顽皮的借读生打开了同学的思路,认为沟通近于南北流向的天然河流,会大大节省劳力。”〔12〕再如比较“都江堰与郑国渠哪项对秦国利益可能更大?”的问题,许多学生都从水利工程的功能来考虑。这时朱老师启发学生换个角度,看战国示意图,在学生的沉默中,一个学生意识到郑国渠位于秦国都城一带,地处关中,具有重要意义,从而解决了问题〔13〕。类似的教学实例在课堂上几乎随处可见。像这样的学生,我们不能低估他的智力潜能,如果不能被教师发现并引导发展,是十分遗憾的事情。
由于朱老师引导有方,讲究教学民主,能充分调动各类学生的积极性,促进了他们思维水平的提高。《评价唐玄宗》讨论课的成功即是一例。在学生学完唐朝全部历史、具备足够知识的基础上,老师做必要的引发、讲述,学生通过综合分析,自己得出评价历史人物的标准:“看他对历史发展起的作用”,“看他的作为是否符合当时社会发展的需要,是否符合当时人民的利益”〔14〕,进而能辩证地、一分为二地认识唐玄宗在历史进程中的作用,并得出了封建王朝盛衰兴废的一些规律性认识。这节讨论课,训练了学生用历史唯物主义观点、方法去观察、分析、判断问题的能力,达到了教学目的,充分显示了学生的思维水平和潜能。她的实践也证明了“学生在认识道路上能否取得成绩,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教师是否相信每个学生的能力”这一研究结果的可信。如果教师们都能尊重每一个学生,正确估计他们的知识水平和智力潜力,多多提供他们主动学习的机会,不剥夺任何学生发表意见的权利,而且能适时、有效地引导、培养学生的思维,有难度、看似高深的问题学生也能迎刃而解,教学目标也就水到渠成。那样,学生能力的培养就真正落到了实处。
三
不可否认,这种教学观念的转变、教学方法的实行不可能一蹴而就,要经过相当一段时间的逐步实践、摸索和研究。即使在现今从幼儿园—中小学—大学—研究院都以充分发挥创造性为目的的美国也走过一个过渡阶段〔15〕。更何况目前在我国历史教学还受到相当多因素的限制,传统教学观念影响仍根深蒂固,教师能力素质亟待提高,教科书编写尚需改进等等。但培养学生能力是历史教学的要求和发展趋势,为迁就目前的客观条件和学生表现出的实际水平而放弃追求,降低标准,实乃对下一代不负责任。原苏联著名心理学家维果茨基坚信:学生的现有水平与最近发展区之间的动力状态是由教学决定的。只有走在发展前面的教学才是良好的教学。在现有条件下可考虑在一节课教学中采用讲授和讨论相结合的方法。
课前让学生预习教材,阅读教师印发的有关材料和课外读物,课上教师只需讲重点知识,但要精心设计适合学生水平、层次的问题或情境,启发、点拨、引导学生思维。在这里,教师不仅仍处于教育、教学的主导地位,还要求具备更全面的能力。一个好的教师除具备良好的业务素质外,还应“促进学生自由的、有创造性的人格发展,激励他们热情关注人生的意义以及他们自己生活的质量”〔16〕,而不是那些讲得或背得最好的老师。理论上如此,实际上学生也喜欢能引发讨论的课堂教学。学生的这一转变和需要应成为教师不断探索提高、改进教学的动力。
也许有人会提出:这种讨论课要花费师生较多的时间和精力,比起讲授法它很不经济。不错,可殊不知使相当多学生不用多动脑子就能学会一些知识的教学,会使他们的智力处于停顿状态,不仅不利于学生智力发展,而且还会压抑一部分智力发展较好的学生。如果一学期只搞一、二次讨论课,它的“费时费力”比较很明显,可经常不断地采用这种课型,学生的阅读、查阅工具书、发现问题、组织材料、撰写报告及课上表达能力会不断进步,随着各种能力运用越来越熟练,花费时间会越来越少,各项学习任务的完成会越来越好,越来越快。从长远来看,讨论法不论从时间和效果来看都是很经济的。因为它能在有限时间里培养学生思维能力、创造能力和动手实践能力。
这种方法会不会加重学生的课业负担?平心而论,学生负担重主要是因为要做太多的重复性的、枯燥的、搬运工似的作业。他们不感兴趣,心理负担就重,记忆负担也重。而且现在有不少学生把太多的时间和精力消磨在电视和游戏机上,却把读书、功课挤入有限的时间中。以上原因相互作用,导致了课业负担沉重的结果。而讨论法这种主动探索、创造性地学习,充满乐趣,能极大满足学生的求知欲、成功欲和表现欲;况且历史课每周只有两次,只要拿出一个小时用于读书,从中能获取大量有用的信息,为自己的学习打通道路,读书之乐自然而生,读书就会成为一种爱好,一种生活需要,而非强制和压力,也就不再成为负担。
如果每位历史教师从初一开始有意识地培养学生养成科学思维的习惯,打破思维惰性和定势,久而久之,随着学习内容的增加,范围的扩大,特别是接触到世界史后,视野会更广阔,学生就会提出更丰富更深刻的问题;学会正确分析、思考问题,就能够积极面对现实生活和未来社会,无论将来从事何种工作,都会对社会做出贡献。从这个角度讲,历史学科在提高全民族素质方面具有其它学科不可替代的长处,这正是历史教育重在培养能力特别是思维能力的重大意义之所在。
应该承认,这种讨论式教学法存在着一些尚待解决的问题,如何使学生在学习各阶段之间妥善衔接,推动能力不断向高层次发展,不同年级,不同层次学生思维水平究竟达到何种程度等,这些都需要进行科学的研究和测试。但无论有什么困难,采用何种方法,培养学生能力,提高思维水平是历史教学的当务之急,希望这一目标能在教学实践中切实落实。*
注:
〔1〕杨振宁博士说:泰勒几乎每天都有10个新想法,其中9个半是错的,但每天半个新想法积累起来,足以使泰勒获得巨大的成功。见《长江日报·下午版》1995年6月13日。
〔2〕《计算机世界·教育专版167》1995年5月10日。
〔3〕笔者在中学实践及听课、调查所得。
〔4〕(日)山内光哉编著《学习与教学心理学》教育科学出版社1983年版,第228页。
〔5〕(瑞士)皮亚杰著《发生认识论原理》,商务印书馆1987年版,第52页。
〔6〕俞吾金著《问题域外的问题》,上海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314页。
〔7〕见恽昭世主编《走向未来的学校》,人民教育出版社1993年版。
〔8〕李政道博士北京答记者问,《科技日报》1995年6月25日。
〔9〕〔10〕皮亚杰著《皮亚杰教育论著选》,人民教育出版社1990年版,前言第12页。
〔11〕朱尔澄《从情理交融到历史思维》,北京教育出版社1993年版,第31页,140页,143页,48页。
〔12〕同注〔11〕。
〔13〕〔14〕同注〔11〕。
众所周知,欲在未来的国际竞争中大展鸿图,关键在于是否拥有大批素质全面和勇于开拓创新的人才。而创造性思维是未来社会建设者必须具备的,对于开拓型人才尤其是不可缺少的基本素质。具备创造能力的青年一代就是国家发展、民族腾飞的重要前提条件之一。另外,随着社会的进步,知识的不断积累,通过有限的学校教育,不可能使受教育者掌握全部所需的知识。因此,要适应瞬息万变的社会,迎接未来的挑战,培养学生自我学习、独立思考、解决问题的能力就成为时不我待的必然要求;从中国实际来看,大多数学生不可能接受正规的高等教育,因而,培养学生能力问题在中学阶段尤为重要。在诸多学科中,中学历史教学同样肩负着全面提高年轻一代创新开拓能力的重要使命。
中学历史学科中的能力培养虽提出已久,可时至今日,教学中依然重知识传授,轻能力培养。即使在北京的某些市重点学校,学生不能也不会主动思考问题,仍只会记忆一些零散的知识。〔3〕而艾宾浩斯遗忘曲线证明:零散的材料遗忘最快,经过一段时间后几乎可以完全消退。〔4〕这种情况也是导致1989年以来高考材料解析题普遍得分不高的一个重要原因。随着高考制度的逐步改革,将日益侧重对学生能力的考查。仅从应考的角度来看,加强能力训练和培养也是必要和紧迫的。历史学科应培养什么能力?近年已有不少提法。有学者认为在诸多能力中最紧要的是历史思维能力,即依据历史材料认识、分析历史人物、事件和历史过程的能力,笔者同意这种看法。它不仅适用于考察历史,而且在观察现实、认识社会等方面同样发挥着巨大作用,是做为合格的社会成员应该具备的基本能力,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发展。
教育要培养面向未来的人才,那么它的指导思想就应走在社会发展的前头,需要有一些超前性或前瞻性。鉴于目前教学实践中存在的偏重于教学知识量的多少,没有发挥学生主动性、创造性等问题,笔者在前人研究实践的基础上,对中学历史教学改革提出一点设想:把以讲授法为主的方法逐步过渡到引导、讨论法。
二
引导、讨论法的具体步骤是:课前,教师根据教学内容设计有意义的主题或带有争论性的问题,布置给学生;要求学生阅读教科书有关部分,并到图书馆利用各种资料,如百科全书、小册子以及研究资料等,作好上课前的知识准备;然后有目的地阅读,将注意力集中于与论题有关的内容;最后准备一个提纲或报告。教师在认真钻研教学内容的基础上,也要准备一份计划;设计如何开始讨论、讨论的方法、预计学生回答问题的情况、可能提出的问题、希望学生回答到什么程度……。课上,可由教师作简短的发言,帮助学生了解讨论的性质、内容和步骤;也可由学生提出问题,其他学生发表见解,教师可随时补充。教师在讨论完毕时,从中发现疑难或者有意义的见解,阐明自己的看法,指出讨论中的优缺点。对某些仍有争议的地方,允许保留意见,而不强迫学生接受。
这种讨论式的教学方法能否适用于初中教学?回答是肯定的。初中学生年龄一般介于十一、二岁——十四、五岁之间。著名心理学家皮亚杰在大量实验研究的基础上,证明这个阶段的儿童可以处理各种可能性和假设,进行抽象的、创新型的逻辑思维,〔5〕“他们的思维水平开始接近并达到成年人的水平”。〔6〕皮亚杰的研究说明:儿童的头脑不是“白板”一块,他们是有思维能力的人,经过培养,逐步发展,接近成人。而且,由于儿童对世界充满好奇心,凡事有疑必问,常常能提出种种天真却不失哲理的问题。特别在大众传媒发达、普及的今天,儿童在接受正规学校教育的同时,通过多种信息渠道,还能获得大量的知识经验。在这种背景下,给学生大脑以足够的、合理的、丰富的、能激起他们兴趣的刺激,完全有可能把他们的创造性发挥到最大限度。上海市实验学校经十多年的实验,充分证明了儿童创造潜力是很大的。〔7〕对他们的知识水平和智力潜力,教师应充分估计并积极采取引导措施。
上述讨论法是由学生独立参与探究的学习活动,使课堂教学成为师生多向信息传递、获得创造性认识的过程,而非学生单方面接受教师提供的知识。它具有以下优点。
首先,以学生活动为主,可培养学生学习的独立性。课前准备要求学生认真阅读教科书,查阅参考书,可养成他们从小读书的习惯和查找、搜集文献资料的能力,学会如何获得知识远比教给学生知识重要,而且能使学生从被动地回答问题发展为主动提出问题。发现问题、提出问题在人的思维发展中至为关键,“思维从疑问开始”。李政道博士也认为:“学习怎样提出问题和思考问题,应在学习答案的前面。”〔8〕而独立提出问题的能力能通过这种课型慢慢培养出来。在解决问题过程中,学生因具有强烈的问题意识,思维活动会大大加快,经过思考、提炼,依逻辑关系排列、组合,使松散的知识通过学生加工成为系统并建构成自己的思维方式。总之,学生的学习主动性会大大增强,并从中品尝到学习的乐趣,不断积极探求进而推动学习进一步深入发展。这种能力不仅在学校教育阶段需要,从长远来看,对人的一生发展作用甚大。
其次,课上师生间群体性的、自由的交谈讨论,可促进学生智力和能力的发展。寻求交流,既是学生的本能,又是现代生活的必然要求。更为重要的是,通过与他人思想上交流与合作,个体思维才能合成一个连贯的整体,还可帮助学生摆脱心理的“自我中心状态”〔9〕而且从别人那里获得丰富的信息,要经常改变思维角度,能促进思维的灵活性。所以课堂的自由交流,能使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临场应变能力得到全面训练。
第三,这种方法有助于培养学生积极的个性心理特征。探究问题需要学生经过动手搜集整理和动脑冥思苦想,脑力和体力高度紧张,这就要求学生有坚强的自信心、耐心和恒心。这种积极的个性心理(非智力因素)可以通过长期训练形成。
第四,学生主动、积极地学习,能大大提高学习效果。根据学习心理学原则,学生自愿参与的学习过程,会进展迅速且学习内容保持率高。“因为学生将知识组织起来,并能随时得心应手地检索知识。”〔10〕在课前准备和讨论过程中,大脑中已有的储存信息,在定向思维不停地刺激下被激活了,沉睡多时的知识被唤醒了,而且以学生活动为主,方法灵活多变,使其大脑皮层始终处于兴奋状态,不易疲劳,学习效果好。此外,学生在非被动情况下更易于记忆学习内容。如果学生每堂课都能在理解中学习,记忆将不再是问题,也不再成为负担,反过来又为能力培养提供源泉。
第五,课堂上师生平等对话,在和谐、自由的氛围下,相互交流甚至相互影响,使教师及时了解学生的真实思想成为可能,教学更具有针对性。发现学生幼稚、可笑甚至错误的看法,正是教师帮助学生形成正确认识、价值观念和人生观,进行思想教育的良好契机,使课堂不但成为能力培养,也是切实进行德育的场所。而有时学生积累的课外知识或突发奇想也会启发教师,使教学更趋完美。
可见,讨论法不但能培养学生的思维能力,还对学生智力、思想品德、个性心理特征的培养和形成发挥很大作用。从实践角度讲,这也是可行的。
北京三级教师朱尔澄数年的教改实践充分证明了启发讨论式教学方法是卓有成效且大有可为的。朱老师于1989—1990和1990—1991学年度在三中和幸福村中学初一做了学年初和学年末的问卷调查:入学时90%以上的学生希望老师课上讲生动的历史故事;而经过一年的启发讨论教学,到学年末,两校都有70%以上的学生选择“师生讨论问题”的课型。短短时间内,学生的学习方法由被动接受灌输到主动讨论学习,发生了质的变化,学习兴趣有了较大提高。而八中超常班学生对她的教学能“启发引导积极活跃”一项的评价高达87.9%,说明对这种教学方法的高度认可〔11〕。需要指出的是,朱老师主要的教学学校三中是一所非重点学校,学生并非高智商的尖子,有些甚至是差生。但在她的启发、引导、信任和鼓励下,学生们热情参与,积极思考,历史思维水平普遍有了较大提高。
朱老师总能设计些带有一定难度的问题,放手让学生思考,鼓励其创新思维,课上常会出现令人惊喜的情况。比如在讲“隋朝开凿大运河”时,她一改过去的讲法,而是出示《中国水系图》,让学生观察出中国水系特点:东部河流多东西流向没有南北流向——需要开凿一条南北的河,然后提出“开凿大运河怎样最省力?”在学生回答“选择经过测量的大河之间的最短距离”之后,她继续启发道:“还有没有更好的法子?”在“全班学生思路不通的情况下,由一个学习较差而且是十分顽皮的借读生打开了同学的思路,认为沟通近于南北流向的天然河流,会大大节省劳力。”〔12〕再如比较“都江堰与郑国渠哪项对秦国利益可能更大?”的问题,许多学生都从水利工程的功能来考虑。这时朱老师启发学生换个角度,看战国示意图,在学生的沉默中,一个学生意识到郑国渠位于秦国都城一带,地处关中,具有重要意义,从而解决了问题〔13〕。类似的教学实例在课堂上几乎随处可见。像这样的学生,我们不能低估他的智力潜能,如果不能被教师发现并引导发展,是十分遗憾的事情。
由于朱老师引导有方,讲究教学民主,能充分调动各类学生的积极性,促进了他们思维水平的提高。《评价唐玄宗》讨论课的成功即是一例。在学生学完唐朝全部历史、具备足够知识的基础上,老师做必要的引发、讲述,学生通过综合分析,自己得出评价历史人物的标准:“看他对历史发展起的作用”,“看他的作为是否符合当时社会发展的需要,是否符合当时人民的利益”〔14〕,进而能辩证地、一分为二地认识唐玄宗在历史进程中的作用,并得出了封建王朝盛衰兴废的一些规律性认识。这节讨论课,训练了学生用历史唯物主义观点、方法去观察、分析、判断问题的能力,达到了教学目的,充分显示了学生的思维水平和潜能。她的实践也证明了“学生在认识道路上能否取得成绩,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教师是否相信每个学生的能力”这一研究结果的可信。如果教师们都能尊重每一个学生,正确估计他们的知识水平和智力潜力,多多提供他们主动学习的机会,不剥夺任何学生发表意见的权利,而且能适时、有效地引导、培养学生的思维,有难度、看似高深的问题学生也能迎刃而解,教学目标也就水到渠成。那样,学生能力的培养就真正落到了实处。
三
不可否认,这种教学观念的转变、教学方法的实行不可能一蹴而就,要经过相当一段时间的逐步实践、摸索和研究。即使在现今从幼儿园—中小学—大学—研究院都以充分发挥创造性为目的的美国也走过一个过渡阶段〔15〕。更何况目前在我国历史教学还受到相当多因素的限制,传统教学观念影响仍根深蒂固,教师能力素质亟待提高,教科书编写尚需改进等等。但培养学生能力是历史教学的要求和发展趋势,为迁就目前的客观条件和学生表现出的实际水平而放弃追求,降低标准,实乃对下一代不负责任。原苏联著名心理学家维果茨基坚信:学生的现有水平与最近发展区之间的动力状态是由教学决定的。只有走在发展前面的教学才是良好的教学。在现有条件下可考虑在一节课教学中采用讲授和讨论相结合的方法。
课前让学生预习教材,阅读教师印发的有关材料和课外读物,课上教师只需讲重点知识,但要精心设计适合学生水平、层次的问题或情境,启发、点拨、引导学生思维。在这里,教师不仅仍处于教育、教学的主导地位,还要求具备更全面的能力。一个好的教师除具备良好的业务素质外,还应“促进学生自由的、有创造性的人格发展,激励他们热情关注人生的意义以及他们自己生活的质量”〔16〕,而不是那些讲得或背得最好的老师。理论上如此,实际上学生也喜欢能引发讨论的课堂教学。学生的这一转变和需要应成为教师不断探索提高、改进教学的动力。
也许有人会提出:这种讨论课要花费师生较多的时间和精力,比起讲授法它很不经济。不错,可殊不知使相当多学生不用多动脑子就能学会一些知识的教学,会使他们的智力处于停顿状态,不仅不利于学生智力发展,而且还会压抑一部分智力发展较好的学生。如果一学期只搞一、二次讨论课,它的“费时费力”比较很明显,可经常不断地采用这种课型,学生的阅读、查阅工具书、发现问题、组织材料、撰写报告及课上表达能力会不断进步,随着各种能力运用越来越熟练,花费时间会越来越少,各项学习任务的完成会越来越好,越来越快。从长远来看,讨论法不论从时间和效果来看都是很经济的。因为它能在有限时间里培养学生思维能力、创造能力和动手实践能力。
这种方法会不会加重学生的课业负担?平心而论,学生负担重主要是因为要做太多的重复性的、枯燥的、搬运工似的作业。他们不感兴趣,心理负担就重,记忆负担也重。而且现在有不少学生把太多的时间和精力消磨在电视和游戏机上,却把读书、功课挤入有限的时间中。以上原因相互作用,导致了课业负担沉重的结果。而讨论法这种主动探索、创造性地学习,充满乐趣,能极大满足学生的求知欲、成功欲和表现欲;况且历史课每周只有两次,只要拿出一个小时用于读书,从中能获取大量有用的信息,为自己的学习打通道路,读书之乐自然而生,读书就会成为一种爱好,一种生活需要,而非强制和压力,也就不再成为负担。
如果每位历史教师从初一开始有意识地培养学生养成科学思维的习惯,打破思维惰性和定势,久而久之,随着学习内容的增加,范围的扩大,特别是接触到世界史后,视野会更广阔,学生就会提出更丰富更深刻的问题;学会正确分析、思考问题,就能够积极面对现实生活和未来社会,无论将来从事何种工作,都会对社会做出贡献。从这个角度讲,历史学科在提高全民族素质方面具有其它学科不可替代的长处,这正是历史教育重在培养能力特别是思维能力的重大意义之所在。
应该承认,这种讨论式教学法存在着一些尚待解决的问题,如何使学生在学习各阶段之间妥善衔接,推动能力不断向高层次发展,不同年级,不同层次学生思维水平究竟达到何种程度等,这些都需要进行科学的研究和测试。但无论有什么困难,采用何种方法,培养学生能力,提高思维水平是历史教学的当务之急,希望这一目标能在教学实践中切实落实。
注:
〔1〕杨振宁博士说:泰勒几乎每天都有10个新想法,其中9个半是错的,但每天半个新想法积累起来,足以使泰勒获得巨大的成功。见《长江日报·下午版》1995年6月13日。
〔2〕《计算机世界·教育专版167》1995年5月10日。
〔3〕笔者在中学实践及听课、调查所得。
〔4〕(日)山内光哉编著《学习与教学心理学》教育科学出版社1983年版,第228页。
〔5〕(瑞士)皮亚杰著《发生认识论原理》,商务印书馆1987年版,第52页。
〔6〕俞吾金著《问题域外的问题》,上海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314页。
〔7〕见恽昭世主编《走向未来的学校》,人民教育出版社1993年版。
〔8〕李政道博士北京答记者问,《科技日报》1995年6月25日。
〔9〕〔10〕皮亚杰著《皮亚杰教育论著选》,人民教育出版社1990年版,前言第12页。
〔11〕朱尔澄《从情理交融到历史思维》,北京教育出版社1993年版,第31页,140页,143页,48页。
〔12〕同注〔11〕。
〔13〕〔14〕同注〔11〕。
由于技工学校学生学习基础相对较薄弱,教学侧重点在于技能学习,因此,结合本课程的要求与特点,笔者以教材为纲,根据教学内容的重、难点以及特性,确定了“仓储管理与配送”课程需要完成的典型工作任务:(1)对库场进行布局;(2)仓储合同的订立;(3)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仓储设施设备;(4)能进行仓储保管作业(入库、理货、堆码等);(5)仓库货物的管理(除湿、除锈、防火、温度控制等);(6)对库存进行控制;(7)配送服务合同的订立;(8)使用JIT、ABC库存管理法管理库存货物;(9)根据实际情况对配送模式与策略进行选择;(10)配送计划的制订;(11)配送作业的执行(拣货、分货等)。
二、课前准备
(一)分组
合理的分组是小组讨论法实施的重要保证。在分组时,应坚持学生自愿结合的原则,由教师进行最后的协调,以尽量满足每个同学的要求。每个组大致4—6人,设立组长一名、主讲人一名、秘书一名,有效的分工合作有利于小组合作的开展与目标的达成。组长一般由组内“核心人物”担任,主讲人由组内表达能力较强的同学担任,秘书则由较细心、文字组织能力较强的同学担任,分组确定后原则上不允许再有变动。
(二)任务下达
教师在小组讨论任务下达时,必须有明确的任务单,不仅使学生了解应该做什么,并且在其遇到较难的知识点等关键时候,还应提示学生该如何做。任务表述应合理,既不可太难让学生失去信心,也不可太容易而使学生兴趣索然。
三、讨论过程的组织与实施
在教学过程的组织与实施中,应通过设置各种问题情境,创设具有启发性的情境,引导学生积极思维,激起学生“弄懂”、“学会”知识和技能的欲望。因此,笔者创设了十一个不同的典型工作任务,并设计了不同的技能学习实现方法。
(一)小组工作报告要求学生必须全面掌握任务点中所涉及的知识。学生通过组内分工收集资料,经充分讨论后得出一致结论,形成小组工作报告并进行汇报。这种方法有利于学生主动性的发挥,培养了其团队合作精神,但局限性在于,依据学生的现有水平难以做到全面深刻地理解知识点。因此,小组工作报告法适用于一些知识难度相对较低、在日常生活中有较常见事例的典型工作任务,如: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仓储设施,使用JIT、ABC库存管理法管理库存货物,配送计划的制订等。小组工作报告法使教师与学生的角色实现了互换,学生小组通过陈述讲解知识,教师以学生的心态聆听,最后评选出最佳工作小组。具体过程为:(1)布置小组报告的任务,并公开几个关键问题作为学生小组报告的线索与参考;(2)制定小组报告评分标准(包括内容的准确性、表达的清晰易懂、表达的连贯性、创新性),合理分配各标准的比值;(3)由各小组派代表按照评分参考标准进行实际评分,并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汇总平均分作为最终的分数评定;(4)小组报告后有组间问答环节,其他组可自由提问,组内成员可进行补充;(5)教师点评每组报告,进行最终的总结点拨,从而有利于学生掌握知识并进行巩固拓展。
(二)小组实操作业
实操性是技校课程的基本要求,在教学过程中要始终坚持“理论够用、重在实操”的理念,着重教会学生各种应用的方式与方法。“仓储管理与配送”课程中,主要技能点在于仓储作业、配送作业,因此,笔者将其中所涉及的技能进一步细化,重点定位到仓库布局设计实操、理货实操、堆码实操、配送拣货实操、配送分货实操、仓储合同订立实操、配送合同订立实操等环节。在实操课程设计时采用任务推动方式,进行以下“实操小组作业六部曲”。
1.任务布置。
此阶段为课前完成。通过设计将实操内容具体为可操作的任务明确布置给学生,此任务必须具有代表性、可操作性、可完成性的特点。如:在仓储保管作业的学习内容中,定位实操点为入库接受、理货、堆码,因此,可选择在实训室完成。若实训条件限制,则可将教室布置成仓库,讲台设置成理货区,课桌定位为仓储区,每个大组作为一个仓库分区,每个课桌作为一个货位,要求学生对笔、书本、方便面、矿泉水等物品进行收货、理货、堆码的作业。
2.自学找疑。
自学是小组讨论法实施的重要标志与环节,是学生自主学习的表现。通过实操任务的下达,小组成员必须对新课进行事前预习,对实操任务进行思考与资料收集,并对教学内容的难点、疑点做好记录,以便与组内同学进行探讨。
3.小组探讨。
这是小组讨论法的核心环节与小组成果的实现方式。组内成员自主学习发现疑点,经过小组讨论解除疑点,共同商讨完成实操任务。
4.小组实操。
通过之前的环节,小组对于完成实操任务都形成了自己的方法,此环节主要依靠组内成员的精诚合作达成目标。
5.教师点评。
不同的小组其解决问题的办法有可能不同,究竟谁的方法更好,谁的效果更好?学生争议的问题往往就是难点所在。因此,对于小组在实操环节表现的点评尤为重要,点评的方式主要为纠正错误、进一步提炼、引申拓展、解决问题等。
6.自主总结。
教师讲解后,学生对于知识点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与把握,这时,若给他们几分钟的总结时间,使他们能对知识点进行整理、感悟,将更有助于其掌握知识。
(三)小组案例分析
对于一些技能性不是很强,但是在日常仓库作业过程中经常会遇到的知识点,如仓储合同的订立、仓库货物的管理、配送模式与策略的选择、配送服务合同的订立等,适用于小组案例分析方法来解决。在小组案例分析法中,一般先由教师讲授,对新课知识进行梳理与详细的讲解;然后给出案例,让学生通过小组讨论,利用头脑风暴法激发彼此的灵感,寻找解决案例问题的最佳答案。如:在学习配送方式这个知识点时,将当当网、卓越、中国邮政、广州购书中心等书店的配送方式依次列出,让学生找出它们分别运用了哪种配送方式,并比较不同配送方式的特点。
(四)小组观察
教学内容中涉及很多实际操作性的环节,需要对一些流程、方式、工具进行观察、认识、辨别。因此,图片与视频的引入必不可少。在课程一些知识点的学习中(如对库场进行布局、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仓储设施、仓库货物的管理),笔者引入大量的图片与视频,包括:仓库实景、仓库设施设备等图片,以及各种货架的操作、门座起重机作业、AGV小车搬运、生鲜物品的流通加工、自动化立体仓库运作、配送中心运作等视频。在使用图片与视频辅助教学时,应给学生布置问题,使他们带着问题去看,通过观察总结出问题的答案。实践证明,此种方式较传统的讲授式教学更有利于学生对知识的理解与掌握,更有利于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除此之外,还涉及到小组的理解、小组的设计等辅助实现方式。每种方式都有自己的独特之处,选择的关键在于知识点的特点。而在讨论的实施过程中,教师要始终保持对课堂的引导和掌控,适时地给予学生指导,尤其要规定恰当的讨论时间,以诱发学生的紧迫感,逼发学生的思维,提高效率,深化讨论。
四、教学效果检测与反馈
课堂教学效果的好坏应该有一个检测的方式,以利于教师进行总结、反思、提高,同时,也便于学生总结、回顾、记忆课堂知识点。因此,教师应在每堂课设置大约五分钟的教学反馈与成果检测时间,让学生进行自我评价或小组间互评;也可以设置测验题让学生在课堂上独立完成,教师再进行讲解。通过此种方式,能让教师及时了解课堂教学效果,发现学生存在的问题,开发新的教学资源,实现教学相长。此外,还应设计课后作业,作业的完成时间以15分钟到20分钟为宜,内容应反映出课堂的重点。
五、课堂总结
「关键词刑法,刑罚理论,刑罚目的
一、刑罚的报应目的
报应(Retribution)是指对某一事物的报答或者反应。在刑法理论中,作为刑罚目的,报应是指刑罚作为对犯罪的一种回报、补偿的性质以及对此的追求。[1]报应是一种十分古老的观念,作为一种理论形态,它经历了从神意报应到道义报应,再到法律报应这样一个演进过程。尽管在各种报应刑论之间存在理论上的差异,[2]但贯彻始终的是报应的基本精神,即根据已然之罪确定刑罚及其惩罚程度,追求罪刑之间的对等性。因此,报应理论被称为是一种回溯性的惩罚理论。(注:德国学者指出:这种回溯性的惩罚理论是一种直觉—形式主义的观点,它力图证明惩罚是犯罪行为的直接必然的、合乎伦理—逻辑的结果。[3]法国学者指出:依据报应目的,刑罚也就不可能抛开过去不予过问。立法者或社会主要考虑的问题都是过去发生的事。已经实行的犯罪,对社会已经造成的损害,对公共秩序已经造成的扰乱,行为人在实行犯罪的具体当时的罪过(故意或过失)以及道德责任,等等,都是过去的理由。刑罚民垧制裁,报应也不可能离开其道德功能,即使为了犯罪人能够重返社会这一实用目的,报应也要考虑将来,但仍不会离开过去。[4]由此可见,报应是以已然之罪为基础的,是对过去发生的犯罪的一种回溯。)
(一)刑罚报应目的的论证
1、正义
正义是报应论的理论基础。报应作为刑罚目的,是指对犯罪人适用刑罚,是因为他犯了罪,通过惩治犯罪表达社会正义观念,恢复社会心理秩序。正义是评价某一行为或者某一社会制度的道德标准,它往往成为一种行为或一种社会制度存在的正当性根据。[5]刑罚制度同样也要合乎正义,而报应就是这种刑罚正义的体现。首先,报应要求将刑罚惩罚的对象限于犯罪人,而不能适用于没有犯罪的人,即所谓有罪必罚,无罪不罚。因而,报应限制了刑罚的适用范围,这是报应刑的质的要求。其次,报应还要求将刑罚惩罚的程度与犯罪人所犯罪行的轻重相均衡。对犯罪人的刑罚惩罚不得超过犯罪的严重性程度,即重罪重罚、轻罪轻罚。因而,报应限制了刑罚的适用程度,这是报应刑的量的要求。[6]
2、常识
常识是报应论的知识基础。报应作为一种常识,为社会所普遍认同。例如,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观念深入人心。[7]因此,只要这种常识仍然在社会通行,报应就具有其存在的合理性。
3、伦理
伦理是报应的道义基础。报应作为刑罚目的,体现了刑罚的道义性。刑罚是一种法,它具有强制性,这种强制性不仅要求具有合法性,而且要求合乎伦理性。刑罚的报应性,就体现了伦理上的必要性,使刑罚不满足于成为一种外在的强制,而具有内在的道义根据。
(二)道义报应
道义报应是指根据犯罪人的主观恶性程度实行报应。根据道义报应的观点,对犯罪人发动刑罚,应以其道德罪过为基础,使刑罚与道德充分保持一致。[8]道义报应的本质是将刑罚奠基于主观恶性,予以否定的伦理评价。道义报应揭示了刑罚的伦理意义,因而是刑罚的题中应有之义。
(三)法律报应
法律报应是指根据犯罪的客观危害程度实行报应。根据法律报应的观点,对犯罪人发动刑罚,应以其客观上对社会造成的危害为基础。[9]法律报应将刑法与道德加以区分,认为犯罪的本质并不是一种恶,尤其不能把罪过视为犯罪的本质,满足于对犯罪的否定的道德评价,而是强调犯罪是在客观上对法秩序的破坏,刑罚是对犯罪的否定。
(四)道义报应与法律报应
道义报应以道德罪过作为报应的根据,而法律报应以法律规定的客观危害作为报应的基础,两者存在明显的差别。但道义报应与法律报应都是对已然的犯罪的一种报应,对已然的犯罪人予以否定的伦理的与法律的评价,使刑罚兼具伦理上必要性与逻辑上之必要性,从而体现社会伦理与法律的尊严,因而道义报应与法律报应具有内在同一性。
二、刑罚的预防目的
预防是指对某一事物的预先防范。在刑法理论中,作为刑罚目的,预防是指通过对犯罪人适用刑罚,实现防止犯罪发生的社会功利效果。预防同样是一种古老的观念,作为一种理论形态,存在个别预防论与一般预防论之分。预防观念经历了从威吓到矫正的演进过程。尽管各种预防刑论之间存在理论上的差异,但预防刑论的内在逻辑是一致的,即根据未然之罪确定刑罚及其惩罚程度。因此,预防理论被称为是一种前瞻性理论。
(一)刑罚预防目的的论证
1、功利
如果说,报应关注的是正义,那么,预防关注的是功利。功利,英文为utility,与价值、效益属于同类范畴,主要是作为评价某一行为或者某一社会制度的价值标准而使用的。[10]根据功利原理,国家之所以设置刑罚,主要是因为它所蕴含的剥夺能够造成痛苦,使之成为犯罪的阻力,实现遏制犯罪产生的效果。其中,贝卡里亚、费尔巴哈意图通过法律的威吓而预防犯罪;而龙勃罗梭、菲利则意图通过矫正而预防犯罪。无论是威吓还是矫正,都意味着对刑罚功利效果的追求。
2、目的
预防论是一种目的论,可以说目的是预防论的知识基础。预防论认为刑罚不是一种人或者社会对犯罪的本能或机构的反映,而是具有明显的目的性,即预防犯罪。[11]离开了刑罚预防犯罪的目的,刑罚就是盲目的,缺乏存在的正当性。
3、经验
预防论是建立在经验的基础之上的,它不是对刑罚的一种纯粹的哲学思辨,更是关注刑罚在社会生活中的效果,将其建立在日常社会生活经验的基础之上。[12]因此,预防论是一种更为现实的观点,关注刑罚的实际作用。
(二)个别预防
个别预防,又称特殊预防,是指通过对犯罪人适用一定的刑罚,使之永久或在一定期间内丧失再犯能力。个别预防最初是通过对犯罪人的肉体折磨而实现的,例如亡者刖足、盗者截手、者割其势,等等,使犯罪人丧失犯罪能力,正如中国晋代思想家刘颂所说:除恶塞源,莫善于此。[13]随着人类文明的发展,人道主义的勃兴,这种残酷的刑罚受到猛烈抨击。以矫正为基础的近代个别预防论得以产生。矫正论注重消除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通过生理与心理的矫治方法,便犯罪人复归社会。
(三)一般预防
一般预防,是指通过对犯罪人适用一定的刑罚,对社会上的其他人,主要是指那些潜在的犯罪人产生的阻止其犯罪的作用。一般预防的核心是威吓,威吓是借助于刑罚的惩罚性对社会成员产生的一种威慑阻吓效应。古代社会刑罚威吓是建立在恐怖之上的,并以人的肉体为祭品,这是一种感性的威吓。以恐怖为特征的刑罚威吓是专制社会的特征。[14]当各种专制社会需要以恐怖来维持的时候,刑罚就成为制造恐怖的工具。以肉体威吓为特征的专制社会刑罚的一般预防理念的建议。其中,费尔巴哈的心理强制说最为著名。费尔巴哈提出了用法律进行威吓这句名言,认为为了防止犯罪,必须抑制行为人的感性的冲动,即科处作为恶害的刑罚,并使人们预先知道因犯罪而受刑的痛苦,大于因犯罪所能得到的快乐,才能抑制其心理上萌发犯罪的意念。[15]在费尔巴哈的心理强制说之后,又发展出追求多元的一般预防作用的多元遏制论[16]和以忠诚为内容的积极的一般预防论。[17]
(四)个别预防与一般预防
个别预防与一般预防在刑罚预防的对象上有所不同:个别预防是以已然的犯罪人为作用对象的,目的在于防止这些人再次犯罪;再一般预防则是以潜在的犯罪人、被害人和其他守法公民为作用对象的,目的在于防止社会上的其他成员犯罪。尽管在预防对象上存在差别,但无论是个别预防还是一般预防,其共同目的都在于预防犯罪,由此决定了两者本质上的共同性。不仅如此,个别预防与一般预防还具有功能上的互补性。例如,刑罚威慑功能中,个别威慑与一般威慑是辩证统一的,将两者割裂开来或者对立起来的观点都是错误的。如果只考虑个别威慑而不考虑一般威慑,个案的处理效果会对社会产生不良的影响。同样,如果脱离个别威慑,过分强调一般威慑,甚至为追求一般威慑的效果不惜加重对犯罪人的刑罚,这是有悖于公正的。
三、刑罚目的二元论
在刑罚目的问题上,长期以来存在报应主义[18]与预防主义[19]之争,前者主张以报应为目的,后者主张以预防为目的,两者均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又具有难以克服的片面性。在这种情况下,人们思考这样一个问题:报应与预防是否一定势不两立难以相容?对此思考的结果便是一体论的崛起。[20]一体论的基本立论在于:报应与功利都是刑罚赖以生存的根据。因此,刑罚既回顾已然的犯罪,也前瞻未然的犯罪。对于已然的犯罪,刑罚以报应为目的;而对于未然的犯罪,刑罚以预防为目的。在预防未然的犯罪上,刑罚的目的既包括防止犯罪人再犯罪的个别预防,也包括阻止社会上其他人犯罪的一般预防。[21]一体论主要存在以下三种形态:[22]
(一)自然犯与法定犯相区分的一体论
该论认为,刑罚具有报应与预防两方面的目的,这是从既存刑罚规范所必然得出的结论。对于自然犯的惩罚,其根据在于它们严重违背了社会道德。刑罚之于此类犯罪,目的主要是表达社会谴责,道义报应是其渊源所在。而法定犯,并未违背社会道德,即便违背道德,道德罪过的程度也相当轻。刑罚之于它们,纯系出于社会功利观念的要求,即仅仅是因为社会试图阻止其发生,才动用刑罚予以处罚。
(二)痛苦与谴责相统一的一体论
该论认为,刑罚既蕴含着痛苦,也潜藏着谴责。[23]刑罚给人以痛苦的属性产生于威吓的需要,其根据是预防犯罪,即以痛苦相威吓,使犯罪保持在可以容忍的范围内。而刑罚的谴责性则有着独立于预防犯罪之外的根据,它不是针对犯罪人将来的行为,而是针对其已经实施的犯罪本身,也就是说,无论犯罪是否具有道德罪过,它们至少是错误行为,必须予以谴责,刑罚的谴责性便由此而生。因此,刑罚的痛苦性以功利为根据,其谴责性则以报应为根据。
(三)刑事活动阶段性的一体论
该论认为,刑罚根据应视刑事活动的阶段性而定。[24]刑事活动分为立法、审判与行刑三个阶段,与此相适应,刑罚的目的也表现为三个方面。刑罚之在立法上的确定,即规定什么样的行为应受惩罚以及应受多重的惩罚,主要取决于一般预防的需要。即是说,只有社会希望遏制其发生的行为才应受刑罚惩罚。在审判阶段,刑罚的裁量则以报应为根据,即只有对犯罪的人才能适用刑罚,对具体犯罪人所处的刑罚的分量应该说与其犯罪的严重性发程度相适应。至于行刑阶段,占主导地位的是个别预防。对犯罪人是否实行执行已判处的刑罚,实际执行刑罚的方式,以及实际执行的刑罚的分量,均应以个别预防为根据,即应与教育改善犯罪人的需要相适应。[25]一体论的提出,在一定程度超越了报应刑论与预防刑论之争,试图将报应与预防兼容在刑罚目的之中。[26]我认为,一体论的思想是可取的,在此基础上,可以提出刑罚目的二元论的命题。
首先,报应与预防是否截然对立,即两者是否存在统一的基础?我认为,报应与预防虽然在蕴含上有所不同,但从根本上仍然存在相通之处。报应主义强调刑罚的正当性,反对为追求刑罚的功利目的而违反刑罚正义性。但在不违反刑罚正义性的情况下,可以兼容预防的思想。[27]同样,预防主义强调刑罚的功利性,反对为追求刑罚的报应目的而不顾刑罚功利性。这种刑罚的报应目的在不违反刑罚功利性的情况下,同样可以兼容报应的思想。[28]可以说,没有脱离预防思想的绝对报应,也没有脱离报应思想的绝对预防。从更深层次上说,报应与预防的关系是正义与功利的关系。报应体现了刑罚的正义性,正义要求某一事物的存在要有其内在的正当根据。表面在刑罚上,就是刑罚必须建立在罪有应得的基础上。报应是决定着刑罚正当性的目的,是刑法保障机能的体现。预防体现了刑罚的功利性,功利是以“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为目的,为实现这一目的,可以付出一定的代价而不失其正当性。表现在刑罚上,就是刑罚必须以预防犯罪为根据。因此,预防是决定着刑罚效益性的目的,是刑法保护机能的反映。我们追求的,应当是公正的功利。[29]
其次,报应与预防的统一,还存在一个如何统一的问题,即是以报应为主还是以预防为主?一般认为,报应与预防在刑罚目的的体系中并非并列的关系,报应是对刑罚的前提性的限制,而预防是对刑罚的价值性的追求。前者可以表述为“因为”,后者可以表述为“为了”。[30]我认为,“因为”与“为了”都是人的行为的内在根据。在刑罚中,因为一个人犯罪才惩罚它,表明刑罚的这种报应是正当的;为了本人和其他人不再犯罪而加以惩罚,表明刑罚的这种预防是合理的。当然,就报应与预防两者而言,我认为应当以报应为主、预防为辅,即以报应限制预防,在报应限度内的预防才不仅是功利的而且是正义的。超出报应限度的预防尽管具有功利性但缺乏正义性。[31]
最后,报应与预防的统一,并且以报应为主、预防为辅,指的是在刑罚总体上以报应为主要目的,预防为附属目的,从而保持刑罚的公正性与功利性。但这并非意味着在刑事活动的各个阶段,报应与预防没有轻重之分。我认为,在刑事活动中,应当同时兼顾报应和预防这两个目的,但在刑事活动的不同阶段,两者又有所侧重:(1)刑罚创制阶段,实际上是刑事立法的过程。在这一阶段,立法者考虑的是需要用多重的刑罚来遏制犯罪的发生。因此,一般预防的目的显然处于主导地位,但对一般预防的追求又不能超过报应的限度。并且,在对不同犯罪规定轻重有别的刑罚的时候,又应当兼顾刑罚的报应目的,使两者统一起来。(2)刑罚裁量阶段,司法者应当根据行为人所犯罪行的大小来决定刑罚的轻重,因而是以报应为主。在法定刑幅度内,可以兼顾一般预防和个别预防,使两者得以统一。(3)刑罚执行阶段,主要是指行刑过程。在这一阶段,行刑者应当根据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以及犯罪情节,采取有效的改造措施,消除其再犯可能。因此,个别预防成为行刑活动的主要目的。但这一目的实现同样受到报应与一般预防的限制,例如减刑与假释都受到原判刑期的限制,以免过分追求个别预防效果而有损于报应与一般预防。
「注释
[1](注:英国学者指出:在英文中,报应一词为Retribution,指对所受的损害回复、回报或补偿。有时它被视为惩罚的目的之一,如满足由受害者自然产生的报复或报仇的本能要求,但相当大的社会范围内也可以适用,可以被看作是由社会强制进行的有节制的报复。参见[英]戴维·M·沃克:《牛津法律大辞典》,邓正来等译,光明日报出版社1989年版,第772页。)
[2]例如,康德的道义报应与黑格尔的法律报应之间就存在这种差异。道义报应是以道德义务论证报应的正当性,并由此引申出等量报应的观点;而法律报应是以法律义务论证报应的正当性,并由此引申出等价报应。关于上述两种报应论的比较,参见拙著:《刑法的启蒙》,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
[3]参见[德]弗里德里希·包尔生:《伦理学体系》,何怀宏、廖申白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523页。
[4]参见[法]卡斯东·斯特法尼等:《法国刑法总论精义》,罗结珍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421页。
[5]美国学者指出: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正像真理是思想体系的首要价值一样。一种理论,无论它多么精致和简洁,只要它不真实,就必须加以拒绝或修正;同样,某种法律和制度,不管它们如何有效率和有条理,只要它们不正义,就必须加以改造或废除。参见[美]约翰·罗尔斯:《正义论》,何怀宏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1页。
[6]英国学者哈特将刑罚权与所有权相比较,指出:在刑罚的概念与所有权的概念之间有着值得考虑的相似之处。就所有权而言,我们应该把所有权的定义问题、为什么以及在什么样的情况下一种应该维护的好制度与个人通过什么样的方式才能变得有资格获得财产以及应该允许他们获得多少财产的问题区分开来。我们可以将此称之为定义问题,总的正当目的问题以及分配问题。分配问题又可细分为资格问题与分量问题。为此,哈特区分了总的正当目的的报应与分配中的报应。分配中的报应的正义性表现为两个方面:(1)责任(可以惩罚谁?);(2)分量(应受何种惩罚?)。参见[英]哈特:《惩罚与责任》,王勇等译,华夏出版社1989年版,第4页以下。
[7]荀况指出:“杀人者死,伤人者刑,此百王之所同,不知其所由来者也。”这里的不知其所由来,说明这种报应观念已经演化为人所共知的常识。)常识是一种社会的通识或者共识,它虽然不是一种理性思维的结果,但却具有强大的生命力。正是这种常识,为报应论提供了社会支持。(注:德国学者指出:在这里,直觉—形式主义理论又一次得到了常识的支持。常识也许会这样地来回答为什么要惩罚罪犯这个问题:哦,这当然是正当的,而且是因为他应当受到惩罚,这难道有什么奇怪的吗?康德和黑格尔也这样说道:“这没有什么奇怪的;惩罚是绝对命令的要求;惩罚是邪恶的逻辑的必然结果!”参见[德]弗里德里希·包尔生:《伦理学体系》,何怀宏、廖申白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524页。
[8]道义报应论为康德所主张,康德虽然承认道德与法的区别,但又肯定法律义务与道德义务具有同一性,前者是以后者为基础的。德国学者文德尔班对康德的思想曾经作过以下评论:自由是康德全部实践哲学的中心概念,他又把自由当作他的法学基础。法律的任务就是制定一些条例,用这些条例让一个人的意志按照自由的普遍规律同另外一个的意志结合起来,并通过强制执行这些条例以保证人格自由。令人感到高兴的是,我们观察到在这个思想结构中,康德的道德学原则是怎样在各处都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因此,国家刑法之建立并不基于要维护国家的权力,而是基于伦理的报应的必然。参见[德]文德尔班:《哲学史教程》(下卷),罗达仁译,商务印书馆1993年版,第765页。
[9]法律报应注重从犯罪行为中去寻找刑罚的根据。黑格尔指出:犯人行动中所包含的不仅是犯罪的概念,即犯罪自在自为的理性方面-这一方面国家应主张其有效,不问个人有没有表示同意,-而且是形式的合理性,即单个人的希求。认为刑罚即被包含着犯人自己法,所以处罚他,正是尊敬他是理性的存在。如果不从犯人行为中去寻求刑罚的概念和尺度,他就得不到这种尊重。参见[德]黑格尔:《法哲学原理》,范扬、张企泰译,商务印书馆1961年版,第103页。
[10]英国学者边沁指出:所谓功利,意指一种外物给当事者求福避的那种特性,由于这种特性,该外物就趋向于产生福泽、利益、快乐、善或幸福(所有这些,在目前情况下,都是一回事),或者防止对利益攸关之当事者的祸患、痛苦、恶或不幸(这些也都是一回事)。假如这里的当事者是泛指整个社会,那么幸福就是社会的幸福;假如是指某一个人,那么幸福是那个人的幸福。参见周辅成编:《西方伦理学名著选辑》(下卷),商务印书馆1987年版,第212页。这里功利主义哲学的创始人边沁对功利的经典性说明。边沁认为,功利是社会统治的基础,同样也是法律的基础。
[11]预防论也可以称为目的论。1882年,德国学者李斯特在马尔布赫大学所作题为“刑法的目的思想”的就职演说中提出了目的刑主义。李斯特从目的刑主义出发,阐述了刑罚从盲目的、本能的、冲动的行为,到合目的性的进化过程。参见[日]木村龟二主编:《刑法学词典》,顾肖荣等译,上海翻译出版公司1991年版,第407页。
[12]德国学者指出:令人鼓舞的是刑法学正在开始抛弃思辨哲学的纯粹形式主义观念,并正在转向目的论观点。我觉得黑格尔对悟性的即因果性观点的轻蔑态度在这个领域中的影响尤其恶劣。它导致对惩罚的效果问题的完全忽视。目的论理论一方面搞清人们注意犯罪的原因,另一方面又让人们注意惩罚的效果;人们可以指望这种理论将在对付犯罪方面表现得更为成功。参见[德]包尔生:《伦理学体系》,何怀宏、廖申白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525-526页。
[13]参见:《晋书·刑法志》。
[14]孟德斯鸠精辟地将恐怖视为专制政体的原则。因为在专制之下,君主把大权全部交给他所委托的人们。那些有强烈自尊的人们,就有可能在那里进行革命,所以就要用恐怖去压制人们的一切勇气,去窒息一切野心。一个宽和的政府可以随意放松它的权力,而不致发生危险。它是依据它的法律甚至它的力量,去维持自己的。但是在专制政体下,当君主有一瞬间没有举起他的手臂的时候,当他对那些居首要地位的人们不能要消灭就消灭的时候,而一切便都完了。因为这种政府的动力-恐怖-已不再存在,所以人民不再有保护者了。参见[法]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上册),张雁深译,商务印书馆1961年版,第26页。
[15]关于费尔巴哈的心理强制说,参见拙著:《刑法的启蒙》,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第108页。
[16]多元遏制论不再把刑罚威吓当作一般预防的唯一手段,而是追求多元的一般预防作用。例如挪威学者安德聂斯指出:刑罚的一般预防作用有三:恫吓,加强道德禁忌(道德作用),鼓励习惯性的守法行为。参见[挪]约翰尼斯·安德聂斯:《刑罚与预防犯罪》,钟大能译,法律出版社1983年版,第5页。
[17]积极的一般预防是相对于消极的一般预防而言的。德国学者雅科布斯指出:刑罚清楚地并且高度地使刑罚后果所归属的行为承受了一种可能性,一种必须普遍地把这种行为作为不值一提的行动选择来学习的可能性。这种选择的无价值性是如此理所当然,以致于它要作为不可经历的选择而被排除掉。这不是威吓意义上的一般预防,而是学会对法律的忠诚意义上的一般预防。在雅科布斯看来,这种积极的一般预防与消极的一般预防是存在区别的:在积极的一般预防这里,刑罚-与在消极的一般预防那里不同-不是指向被认为是必须能威吓的作为潜在的未来的犯罪人的生产源的群体,刑罚更多地要以忠诚于法的市民为对象。参见[德]格吕恩特·雅科布斯:《行为责任刑法-机能性描述》,冯军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105页。
[18]报应主义亦称绝对理论(Dieabsolutentheorien),是以报应思想为基础的刑罚意义与目的的理论。参见林山田:《刑罚学》,台北商务印书馆1983年第2版,第58页。
[19]预防主义亦称相对理论(Dierelativetheorien),是以预防思想的基础的刑罚意义与目的的理论。参见林山田:《刑罚学》,台北商务印书馆1983年第2版,第63页。
[20]一体论具有一定的代表性,正如学者哈特所指出:围绕刑罚制度的困惑与日俱增。对这一制度的任何在道德上讲得通的说明,都必然表现为诸种性质各异且部分冲突的原理的一种折衷。参见[英]哈特:《惩罚与责任》,王勇等译,华夏出版社1989年版,第1页。我国学者指出,当代西方学者在刑罚根据问题上基本持折衷态度,试图从对诸处刑罚根据论的扬弃、中和与整合中找到一种对刑罚的根据趋于完整的解释。由此形成了取代传统诸说而成为西方刑罚根据论之主流的所谓刑罚一体化理论。参见邱兴隆:《关于惩罚的哲学-刑罚根据论》,法律出版社2000版,第257页
[21]一体论亦称综合理论(DieVereinigungstheorien),认为刑罚之意义与目的陶在于公正地报应犯罪之外,尚在于威吓社会大众,以及教化犯罪人。惟因报应、威吓与教化等刑罚目的,在本质上存在对立矛盾之处,故必须调和此等对立现象,将各种不同刑罚目的间之矛盾,减至最低限度,而能并存互助生效。参见林山田:《刑法通论》(下册),台北1998年增订6版,第696页。
[22]我国学者指出:一体论以融报应与预防为一炉为特色,但是,不同的一体论者在为什么要与怎样将两者相结合问题上所持主张各异,从而形成了不同的一体论模式,包括:费尔巴哈模式、麦耶模式、奎顿模式、哈特模式、帕克模式、6哈格模式、曼可拉模式、赫希模式、帕多瓦尼模式。参见邱兴隆:《关于惩罚的哲学-刑罚根据论》,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第257页。
[23]我国学者将赫希的这种一体论称为该当(DesertDeservedness)论。赫希指出:刑罚有两个显著的特征-适用严厉的处理与施加谴责。施加谴责意味着国家代表其公民的利益表达对此类行为的否定。刑罚的谴责性构成适用严厉的处理之外的一种独立的证明刑罚的正当性的因素。参见邱兴隆:“刑罚报应论”,载陈兴良主编:《刑事法评论》(第6卷),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273-274页。
[24]日本学者将这一种一体论称为分配说。所谓分配说,就是与立法、审判上的适用和行刑三个阶段相适应分成报应、法的确认和教育三个概念,参见[日]福田平、大zhǒng@①仁:《日本刑法总论讲义》李乔等译,辽宁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14页。
[25]刑事活动阶段性的一体论可以说是一种通论。例如意大利学者认为,报应论,特殊预防论和一般预防论的共同缺陷在于忽略了刑罚是一种变化的事物,不是僵死不变的东西,在法律实践的三个阶段(法定刑、宣告刑、执行刑)中它具有不同的表现形式。刑罚在法定刑阶段主要发挥一般预防作用。刑罚在司法阶段,其标准应该是报应和特殊预防。刑罚在执行阶段应着重发挥特殊预防功能。参见[意]杜里奥·帕多瓦尼:《意大利刑法学原理》,林译,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第346页以下。
[26]日本学者提出了刑罚的复合性的命题,指出:刑罚作为今日的文明国家所维持的文化制度,其内容、性质决不是过去的作为学派之争的对象所议论的那种简单的东西,不是报应刑主义或者教育刑主义这种一方面的认识所以穷尽的,现实的刑罚中,有报应的要素也有教育的要素,有赎罪的要素也有社会防卫的要素,有一般预防的要素也有特别预防的要素,这种种要素已经浑然一体,鉴于刑罚的复合性质,只要这种运用作为整体能够发挥刑罚的机能,它就是适当的运用。参见[日]大zhǒng@①仁:《犯罪论的基本问题》,冯军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117页。
[27]康德是一个最大限度的报应主义者,但在报应的前提下,康德并不反对功利追求。康德指出:他们(指犯罪人—引者注)必须首先发现是有罪的和可能受到惩罚的,然后才能考虑为他本人或者为他的公民伙伴们,从他的惩罚中取得什么教训。参见[德]康德:《法的形而上学原理-权利的科学》,沈叔平译,商务印书馆1991年版,第164页。
[28]贝卡里亚是一个典型的预防主义者,明确提出刑罚的目的在于预防犯罪,包括一般预防与个别预防。但又强调刑罚的正义性,以致于美国学者戴维指出:贝卡里亚始终将功利主义和报应主义治于一炉,而且他一般更强调前者。参见[美]戴维:“切萨雷·贝卡里亚是功利主义者还是报应主义者”,载《法学译丛》1985年第5期。我国学者黄风也指出在贝卡里亚的刑罚思想中存在着相对讨论与绝对论这一难以协调的矛盾。参见黄风:《贝卡里亚及其刑法思想》,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87年版,第89页。我认为,贝卡里亚在整体上是一个预防主义者,但这种预防思想同时受报应观念的限制。
[29]关于公正与功利的统一,可以参考美国著名学者博登海默对于公正与秩序之间关系的论述。博登海默指出:一个法律制度若要恰当地完成其职有,就不仅要力求实现正义,而且还须致力于创造秩序。这一论断可能会受到质疑,因为任何人为的制度都不可能同时实现两种价值,即一仆不能同侍二主。当这二主所追求的是截然不同的目标,的是互不一致的命令,而且几乎每从事一定的行动他们就发现其目的相左时,这种质疑便可能是正确的。但是从另一方面来看,当这二主为共同的主要目标奋斗并在追求这些目标中相互合作,而只在相对较少的情形下才分道扬镳时,对这二主中任何一位的服务就显然不会排斥对另一位的服务。在一个健全的法律制度中,秩序与正义这两个价值通常不会发生冲突,相反,它们往往会在一较高的层面上紧密相联、融洽一致。一个法律制度若不能满足正义的要求,那么从长远的角度来看,它就无力为政治实体提供秩序与和平。但在另一方面,如果没有一个有序的司法执行制度来确保相同情况相同待遇,那么正义也就不可能实现。因此,秩序的维护在某种程度上是以存在着一个合理的健全的法律制度为条件的,而正义则需要秩序的帮助才能发挥它的一些基本作用。为人们所要求的这两个价值的综合体,可以用一句话加以概括,即法律旨在创设一种正义的社会秩序(justsocialorder)。参见[美]博登海默:《法理学—法哲学及其方法》,邓正来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318页。
课堂讨论是一种重要的且行之有效的教学方法。
在教师的指导下,师生们就某一问题各自发表意见,相互切磋,充分酝酿,这样能使多种意见和信息相互交流,可以达到:充分发挥民主,克服教师唱独角戏的毛病,又能提高学生听说能力及综合水平,也能大大提高学生的求知兴趣。
要真正达到卓有成效地讨论,需要有两个必要条件:一是预习,二是引导。
(一)预习:叶圣陶先生说:“预习的事项,无非调查、分析、综合、审度之类。应取什么方法认定哪些着眼点,教师自当测知他们所不及,给他们指点。”课堂讨论时,“教师犹如集合中的主席,排列讨论程序的是他,归纳讨论结果的是他,不过,他比主席还多一点责任。学生预习有错误,他得纠正,如有缺漏,他得补充;如有完全没有注意到的地方,他得指出来,加以阐发。”叶老的这段话,说明了预习的重要及老师在预习中的指导作用。
首先,预习一定要结合注释阅读课文,指定少量资料。对不同的体裁,要有不同的预习。对议论文、杂文侧重于层次、论点、论据和论证方法;说明文侧重说明方法、顺序和角度。
其次,布置预习要环绕激发思维活动来设计预习题目。要起到:造成悬念,激发求知欲,找出文章的关键所在的作用。
再次,要提供预习的具体方法。大致有这么几种方法,即:提纲法、卡片法、笔记法。
第四,要恰当安排合理的预习步骤:查、看、读、摘、想。
(二)引导:也就是说,在实施课堂讨论的过程中,教师应密切注意学生动向,防止偏激、过细、过远。结合预习提示,逐项、逐步,由浅入深地讨论,把学生引入自己所设计的问题之中。当然,对讨论中出现的超出设计范围的问题,教师更应恰当引导,给予必要的解释,以保护学生的热情,不致于打击学生的兴趣,造成良好的讨论氛围。
二.讨论法的基本类型
1.质疑问难式的讨论。
此种方法多用于课文的疑点、难点、易混点较多或文章内容比较艰涩、典故较多、作者的观点与现实不大合拍、时空距离较远的文章。可发动学生在阅的质疑问难、提出问题,通过讨论,自行解决。
质疑问难式还适用于单元教学或同体裁、同风格、同题材的文章的教学。尤其是同一单元讲后,结合单元思考和训练,让学生用一节或更多的时间,在教师的指导下,充分讨论,找出单元教学的要点,从中汲取写作方法及有关知识,这样比教师的直接总结让学生死记,效果是好得多的。
2.评论性质的讨论。
对某篇文章的写作方法,对诗词歌赋的鉴赏,对优美文段的理解适用此方法。课堂上可让学生指出哪些地方好,怎样好。写作时借鉴之处是什么。评论时,让学生互相争辩,互相补充。这种讨论,可以发挥学生的各自专长,从不同的角度、不同方面广泛地发表意见,或谈词语,或谈句式,或谈修辞,或谈逻辑,或谈结构层次,或谈写作有关特色。这样反复谈谈议议比教师讲析更全面、更精辟、更透彻,更能锻炼学生的独立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3.专题性质的讨论。
此种讨论难度大,对教师的要求也高。组织这样的讨论,要求选题恰当,难易适度,适合学生的水平,才能激发学生的兴趣,有言可发,言之有物。比如对某一作家的作品学完以后,可组织这样的讨论,让学生对这位作家的作品全面回顾,总结其写作特点、风格及该作家的艺术成就。教师在这样的讨论中应善于组织和引导,善于归纳学生的各种意见,找出其相同点和不同点,使讨论方向明确,并引导学生不断深入,加深理解。讨论一旦结束,教师要作出小结,使讨论有一个大致统一的结论,有一个较为一致的认识。
三.讨论的方式
1.同桌交换意见。同桌两个同学对某个问题的讨论,有助于扩展学生思路。
2.前后桌的讨论。前后桌之间的讨论,可使讨论更热烈,思维更活跃,思路更广泛。
3.全组讨论。可以培养学生主动精神,展示自己的才华和见解,又能增加其团队意识和集体荣誉感。
4.班级讨论。由各小组选出发言人或自由发言,可充分展示学生的能力及对某些问题的见解,培养学生听说思辨能力及综合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