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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产业链;大豆;竞争力;差异化战略
中图分类号:F307.11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09)15-0148-02
随着国家及地方对于大豆产业越来越多的重视,给予的优惠政策势必会增加,这些对于黑龙江省大豆竞争力的提高有着极大的帮助!本文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从产业链的角度出发,分析了黑龙江省大豆的竞争力问题。
一、大豆竞争力的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一)大豆竞争力的概念界定
大豆竞争力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大豆主产区(国)在追求一个或多个竞争对象的过程中所表现的力量,即从生产到销售的产业链中的各个环节表现的发展和获利的能力。这种能力体现于产量、质量、市场营销等各个方面(张金昌,2002)。
(二)依据的理论基础
本文以美国著名学者迈克尔・波特提出的竞争战略:总成本领先战略、差异化战略和集中化战略为理论基础,具体为:
1.总成本领先战略是指尽可能使自己的产品或服务的成本低于同行业的其他竞争对手。
2.差异化战略是指使自己的产品或服务区别于其他竞争对手,在市场范围内树立起独具特色的品牌,从而在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以达到提升竞争力的目的。
3.集中化战略也称为聚焦战略,是指企业或事业部门的经营活动集中于某一特定的购买者集团、产品线的某一部分或某一地域市场上的一种战略。
二、基于产业链的黑龙江省大豆竞争力的现状分析
(一)生产环节
1.地理环境竞争力分析。(1)气候条件:黑龙江省冬天气温很低并漫长,是天然的除虫灭菌的好方式,这对容易受病虫侵害的大豆起到了很好的防治作用;无霜期很短(多在100―160天),而大豆的成熟期也比较短,正适合大豆的一年一季耕作;6―8月份雨热同季,正值大豆开花结荚期。这些气候条件对大豆生长发育极为有利。(2)土壤条件。黑龙江省幅员辽阔,耕地集中连片,土质肥沃,土壤有机质含量高,农药和化肥施用量远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黑土、黑钙土、草甸土等占60%,是世界上仅有的三大黑土带之一,这样的土壤条件最适宜种植大豆。
2.产量竞争力分析。(1)国内比较。显性比较优势指数RCA被广泛用于衡量中国各省区大豆生产的比较优势,RCA值越高,从一定程度表明该地区的大豆越具有一定的优势。由于数据不完整,只能用大豆产量代替大豆贸易量进行估计。具体计算方法为:
RCA=■×■
从各省区大豆比较优势的时间序列来看:1998年,黑龙江省大豆的比较优势指数降到最低值5.00,1998年以后RCA值有所提升,于2005年达到7.16的高峰值;十年来,黑龙江省大豆的RCA值起伏不定,主要原因是由于大豆价格波动造成的。与国内其他大豆主产区相比,黑龙江省大豆产量竞争力一直居于全国首位。(2)国际比较。与世界主要大豆生产国相比较可以看出,美国是世界上大豆产量最多的国家,其次是巴西。随着阿根廷大豆产业的迅速发展,阿根廷的大豆产量于1998年超过中国,跃居世界第三。故中国成为继美国、巴西和阿根廷之后的世界第四大大豆生产国。
(二)加工环节
大豆除可直接食用外,还可加工成多种附加值较高的产品。黑龙江省大豆加工业发展比较迅速,大豆加工品种较为丰富,品种多达上百种,除豆粕、豆油外,又开发出大豆蛋白、大豆异黄酮、天然维生素等多个大豆深加工系列。目前,以黑龙江省九三油脂集团、哈高科大豆食品公司等产业化龙头企业为代表,形成了黑龙江省大豆食品加工与开发新的发展格局,这对于黑龙江省大豆竞争力的提高具有一定积极地推动意义!
但是,在加工环节仍存在很多问题需要我们正视:由于受到运输瓶颈对增加外销大豆成本的负面影响,大豆加工企业纷纷选择在沿海地区直接建厂,这样导致了黑龙江省出现主产区、销售区、加工企业由于空间上存在距离而割裂产业链的矛盾现象,以东北最大的大豆加工企业北大荒集团为代表,2004年,北大荒集团就与英国FEDLTD.B.V.L合资在大连建厂,引入进口转基因大豆进行加工,再将加工后的产品销售回黑龙江省,这种非科学、非合理的产业配置格局对黑龙江省大豆的竞争力产生了很大冲击。
(三)市场经营环节
1.价格竞争力分析。黑龙江省大豆种植的总成本在我国大豆主产区中高居第四,而纯收益则处于倒数第二,成本与效益在国内并不具有明显优势;与进口大豆成本相比(这里主要与美国和巴西比较),黑龙江大豆的直接费用虽然比美国和巴西低,但间接费用却分别是美国和巴西的900%和200%,这主要是因为黑龙江省大豆单产较低。2003年以后,国家虽然逐渐取消了农业税,但生产资料价格的提高导致直接成本增加,加之国外政府给予本国大豆的高补贴,最终使得黑龙江省大豆的成本明显高于美国和巴西。因此,黑龙江省大豆在价格这一指标上不具有竞争力。
2.质量竞争力分析。(1)现状。衡量大豆品质的主要标志是蛋白质和脂肪含量(含油率),为了提高黑龙江省大豆在市场上的竞争力,自2000年黑龙江省率先在全国实施了大豆良种工程,经过审定推广的高油品种达16个,干基脂肪含量平均为22.84%,超过了国外高油品种的脂肪含量,并且审定推广的高蛋白品种5个,干基蛋白含量平均为44.91%,良种工程中标推广的品种较1998年推广的蛋白质含量高4.55%,最高达45.69%,大大超过了国外的大豆品种。(2)问题。黑龙江省在提高大豆质量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同时我们也不能回避其仍然存在的问题:由于政策的执行与实际生产往往存在滞后性与不一致性,使得良种的推广受到了严重阻碍:一方面,农民是风险的规避者,如果目前的豆种能够带来稳定的产量,他们往往更愿意用上一年的陈豆做豆种,而不愿意去尝试那些对于他们来说意味着高成本、高未知风险的新品种;另一方面,由于缺乏科学的管理机制,黑龙江省长期的混种、混收、混储以及在实际收购中并不给予良种大豆高价的做法,严重影响了黑龙江省大豆质量竞争力的提高。
三、提高黑龙江省大豆竞争力的建议
本文依据迈克尔・波特的竞争战略,充分考虑到黑龙江省的地缘、人缘环境条件,提出了以下建议:
(一)提高单产,缩小与进口大豆的成本差距
总成本领先战略是从源头做起,以提高自身的竞争力。但是,由于近年来,种子、化肥、农药、人力资本等价格不断上涨,以及受到收购价格、大豆替代物等多种因素的影响,黑龙江省大豆的总成本很难减少,实行总成本领先战略难度较大,只能尽可能提高单产,从而间接降低大豆成本,缩小与进口大豆的成本差距。
第一,黑龙江省应运用经济手段,借助价格机制,鼓励企业与豆农签订长期、稳定的收购协议,从而确保大豆种植面积,长期稳定的确保豆农的基本收益;第二,要运用法律手段,对大豆进行价格保护,并要适当进行地方保护,保护生产者的积极性,缓解进口大豆对黑龙江大豆的冲击;第三,是在已推广种植的大豆品种中,坚决实行优胜劣汰的原则,对于高产量良种给予高价及补贴,做到重良种大豆农民增收,良种大豆种植增效,从而达到全方位提高质量和产量,进而达到间接降低成本的目的。
(二)打造绿色、有机品牌,实行差异化战略
通过农产品品牌化经营,可以在消费者中形成一定的消费偏好,增加其品牌信念,从而在提高竞争力的过程中达到稳定并扩大大豆产品销售的目的。
在面对国外低成本、低价格、高质量大豆对中国大豆市场的冲击与长驱直入,黑龙江省应在保证一定大豆产量的前题下,在积极发展优质非转基因大豆的基础上,重点突出黑龙江省无公害、绿色、有机这一特色,把与进口大豆之间的最大差异确定为黑龙江省的品牌形象,进而打造成国内品牌,甚至同行业品牌,并在此基础上做大做强。故黑龙江省应详细制定推广计划,并借助多种有效的营销手段,提高消费者对非转基因大豆的认知水平,加深对黑龙江省“绿色、有机”的认可心理。
(三)扶持大豆加工业发展,提升大豆的附加值
第一,引导和支持大豆加工企业建立自己的原料基地,实现大豆产业化经营。第二,对于远远未饱和的大豆加工市场,黑龙江省要实现大豆由初加工向深加工、粗加工向精加工、单一加工向多样化加工的转变;还应解放思想,不要把思想仅仅局限于食品加工业,还要拓展到如大豆油、大豆净化水等新的研究方向,最终在大豆加工产业升级换代的竞争中提高自己的竞争力。第三,黑龙江省必须要在政策上对大豆加工企业予以倾斜,政府应针对企业和市场情况,对交通运输、税率等给予一定的优惠,对像九三等这样的支柱型企业进行一些补贴,以减轻企业的成本压力,鼓励他们积极收购地产大豆原料,从而在黑龙江省本地重点扶持、发展一批竞争力强,能快速适应现代市场经济发展格局的龙头企业。
参考文献:
[1]顾善松.对国产大豆面临问题的思考[J].农业经济导刊,2007,(4).
[2]张金昌.国际竞争力评价的理论与方法[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2.
[3]杨文钰,雍太文,任万军,等.发展套作大豆,振兴大豆产业[J].大豆科学,2008,(1).
[4]钟金传.中国大豆产业国际竞争力研究[D].中国博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2005.
关键词:创新营销,业务
一、案例背景
1、黑龙江省土地面积45.48万平方千米,幅员6.8亿亩,耕地面积约1.7亿亩,其中粮食作物1.3亿亩。全省粮食作物以水稻、玉米、大豆、马铃薯、杂粮为主。全省叶面肥年使用量约1万吨,销售额约1亿元,叶面肥市场前景广阔。
2、喷施宝项目是中国邮政公司统一签订的项目,具有体积小、施用简单、便于操作、经营风险低的特点,适合刚进入农资市场的邮政职工宣传推广。
二、营销策略
自2005年开展农资分销业务以来,我省本着转变观念认识到位、领导重视组织到位、创新思路宣传到位、打造品牌服务到位的营销思路,采取边调研边分析、边宣传边推广、边总结边推进的工作方法,推动了喷施宝分销业务的快速发展。我们的主要营销策略是:
1、宣传策略。本着“不求人人使用、但求人人知晓”的原则,我省因地制宜,采取制作墙体广告,播放媒体广告、媒体新闻,制作商信,发放宣传单,播放宣传片,充分利用流动集市等形式全方位、多层面大力宣传喷施宝的优势、特点及效能。一是组织人员深入村屯,挨家挨户的走,直接与农户接触,边走访、边宣传、边讲课、边销售,入户率达到87%。二是利用农粮直补金的契机,制作了板式广告222500张,由农村财政所代为张贴,并随存折为每个农户赠送邮政农资分销业务的宣传折,宣传喷施宝。三是随集而动,哪里有集市,就把彩虹门支在那里,把条幅挂到那里,把产品摆到那里,把宣传单发到那里。四是利用县乡召开农村工作会、会计培训班、村长支书会议等有利时机,到现场宣传喷施宝。七是将喷施宝产品及服务“三农”的有关内容编成二人转,在各乡镇、农场演出。并将二人转刻录成光碟,发到各支局、“三农”服务站进行播放宣传。截止到目前,全省制作墙体广告13770块,条幅125199条,刻录光碟23万张,发放宣传单185万份。
2、培训策略。以会代训、自办报刊等形式对分销人员及三农服务站人员进行培训。充分利用厂家的技术力量和聘请的农技师,对三农服务站、代办人员、支局营投人员及管理人员进行分层的技术培训,深入村屯对农民进行农技知识培训。有些局还创办《服务三农资讯》,《三农之友》、《明义邮政服务“三农”信息报》等咨讯,刊登全国农业发展信息,邮政分销的农资、农药产品的性能及使用方法,科学种田小常识,以及气象预报、灾情预警等相关农业信息,设专家答疑解难专栏。通过农村支局或“三农”服务站赠阅给广大农户,帮助农民掌握科技种田常识。让农民了解国家政策,认可邮政服务。全省自办报刊发行1224期,发行邮政服务“三农”信息报达2225万份。
3、示范效果拉动策略。“说一千道一万,不如田间做实验”,各局选取大豆、水稻、玉米、蔬菜、瓜果等不同作物种类,精选位置比较醒目的道路两边、乡村地头、农家小园、邮政局所院内等不同地点广建试范田,竖立试范田标识,组织农民现场参观试范田的对比效果,让农民从心理认可喷施宝,每年全省建示范田过万块。为了让更多的农民了解使用效果,我们采集典型农户的示范效果,制作了宣传光碟,发到各支局、“三农”服务站进行宣传,有效地促进了下一年度喷施宝产品的销售。
4、技术服务策略。我们在推广喷施宝的同时,还把病虫害防治放在首位,在病虫害多发时期,我们分销人员、农技师和三农服务站人员深入到田间地头及时帮助农民治疗庄稼病虫害疾病。各局还制作了便民联系卡,解决农民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由于我省农民地多,喷施叶面肥的工作量非常大,为了解决喷施难题,各地市县局纷纷自筹资金购置喷施设备,为农民开展“代喷服务”。良好的技术服务得到农民的信任,使全省喷施宝销售突飞猛进。论文大全,业务。。
4、激励策略。为了充分调动营销人员的积极性,我省制定了喷施宝促销、攻坚活动方案,制定了透明度高,颇具吸引力的鼓励政策,设立了农资分销配送达标奖、突破奖和超常突破奖,地方政府政策支持奖,还设立了优秀三农服务站,优秀农技师,喷施宝分销骨干县,喷施宝分销状元,优秀支局长,优秀投递员等奖项,分别以现金、机动车、旅游等形式作为销售奖励,极大地调动了分销人员及“三农”服务站人员的积极性。
三、营销成果
1、2005年以来,我省共分销“喷施宝”546.86吨,每年的喷施面积占全省耕地面积的5%。
2、通过喷施宝的分销,锻炼了一支优秀的营销队伍,
建立了一批精品三农服务站。
3、 使用喷施宝,农民增产增收达到20%以上,树立了
邮政分销农资的品牌形象,为发展其他业务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论文大全,业务。。
四、营销体会
1、领导重视是业务发展的保障。我省的喷施宝分销工作,得到了省公司的领导和各地市县局的领导的高度重视,各地市县局都将喷施宝分销作为全局工作的重中之重,和业务收入的增长点,为业务的快速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内部环境。
2、服务营销是产品推广成功的关键。无论是请厂家、专家或政府联合等多种形式对农民进行农技知识培训,深入田间地头帮助农民解决病虫害,还是为农民提供代喷服务。这些增值服务都让邮政分销的产品具有着持续的竞争优势。论文大全,业务。。
3、渠道建设是业务发展的基础。凡是三农服务站建设
好的局,喷施宝销售都很好。因为三农服务站了解农村,贴近农民,掌握农民购买信息,知道农民使用习惯,并能及时将喷施宝送到农民家中。而且三农服务站在数量上远远超过自建网点数量,依靠点多面广的优势,能够扩大喷施宝的分销规模。
论文在分析加入WTO对我国农产品国际贸易影响的基拙上,探讨我国农产品国际贸易保护政策的调整,建立农业国内支持新体系、农产品国际贸易保护新体系和国家支农政策新体系。
一、加入WTO对我国农产品国际贸易的压力
1990年前后,我国粮食、棉花、油料、生猪、苹果、烤烟等国内价格普遍低于国际价格,比较优势明显。但近十年来,农产品成本年均以约10%的速度递增,致使农产品价格高于国际市场价格20--60个百分点,国际竞争力日益减弱,只有大米、生猪和苹果、烤烟仍有比较优势。
长期以来,我国对农产品的进口调控主要依赖许可证、进口配额、检疫标准、国有外贸企业垄断经营等非关税措施进行,关税措施主要用于配额数量之外的农产品,配额内税率普遍很低。根据乌拉圭(农业协议》和《中国加人世界贸易组织法律文件》,我国加人WTO对农产品国际贸易不利影响主要有:1.贸易措施关税化影响。由于谈判基期1986--1998年我国大部分农产品的价格低于国际市场价格,关税化后的关税等值为负值,这使我国不仅失去非关税措施这一传统屏障,而且因关税减让幅度过大而失去高关税保护。在这种情况下,我国只能通过和缔约国谈判上限约束关税和靠关税化的“例外条款”应对。据《中国加人世界贸易组织法律文件》,加人WTO后农产品进口的关税总水平要从2001年的2196削减到2004年的17%,美国关注的农产品削减到14. 5 %。特别是大豆,因税率降到3%,且国内外价格差距较大(加上关税进口大豆价格低于国内市场20%左右),加入WTO后受到的冲击很大,2001年,大豆进口创历史最高纪录1440万吨;2.配额扩大影响。WTO《农业协议》规定关税化后市场准人机会不低于减让基期国内消费量的3%,在减让期结束扩大到5%,这对我国粮棉油进口不利。1994 -1998年,年均进口小麦、玉米、大米合计661.5万吨,加人WTO后,初始年配额多增进口976.9万吨,2004年多增进口15541万吨。专家估计,仅小麦至2004要损失60亿元,有近300万麦农要离开麦田生产。棉花生产因最终配额与以往进口量相比增加较多,2004年配额数量相当于1998年国内产量19. 8%,因而所受影响比谷物更大。植物油情况与棉花类似,国内生产受到影响很大。据中国加入WTO农业专家组利用国际农产品贸易中心开发的“中国农业贸易政策模拟模型" ( CATP )测算,至2005年,小麦、玉米、棉花、大豆和油菜籽的比较优势将分别下降21,19 % ,16. 36%,21.36 % ,40. 83%和13.21%,使这些产品更加缺乏国际竞争力。同时,对生猪、大米、烤烟、甘蔗、苹果的国际竞争力也有一定的冲击。
二、加入WTO后我国农产品国际贸易保护政策调整
1.建立农业国内支持新体系。按WTO农业国内支持总量AMS的“微量允许标准”(发达国家为5%,发展中国家为10%,中国人世谈判为8.5%),我国可有基期(1986一1988年)农业总产值8.5%,即412亿元的农业国内支持总量(农业生产性补贴)。除去可豁免的AMS部分,近年AMS占基期农业总产值仅有2%左右,即还有约315亿元的农业国内正支持空间。这为我国扩大实施“黄箱政策”(价格支持、营销贷款、面积补贴、生产投人补贴、牲畜数量补贴、贷款补贴等),减轻粮棉油等比较弱势农产品的成本压力提供了一定的条件。我国传统的农业国内支持“黄箱政策”主要以农产品价格补贴为主,贷款补贴(贴息贷款)为辅。价格补贴大多用于降低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支农服务的收费标准,以及农产品购销环节的补贴。我国对农产品价格支持的另一途径为粮食的垄断性保护价收购。据《中国加人世界贸易组织法律文件》,加人WTO后不能实施农产品出口补贴,只是保留今后出口补贴权利。因此,我国通过保护价收购支持农产品价格在加人WTO后将被取消。加人WTO后农产品价格支持体系的构建应把重点放在加大农业生产资料补贴等生产投人补贴上,同时扩大黄色补贴范围,结合农业结构调整对营销贷款、面积补贴、牲畜数量补贴等实行补贴,以此来达到优化农产品价格支持体系结构,提高补贴效率,并借鉴国际经验,减少农民收益较少的农产品流通环节的补贴,把支持与补贴的重点转向农业生产者。
2.建立农产品国际贸易保护新体系。WTO《农业协议》中有一些条款有利于发展中国家农产品的国际贸易保护,如“特殊保障条款”、“特殊和差别待遇”、“特别处理”、“微量允许标准”等。灵活运用这些条款,能够采取恰当的调整措施减少某些农产品的过度进口,并能有效地采取反倾销、反补贴的法律措施保护。WTO《农业协议》有许多“灵活”操作空间,如关税配额管理,WTO各成员就有应用关税、拍卖、先到先得、按历史记录等多种管理办法。因时因地管理好我国的关税配额,能减轻进口农产品对同类产品生产的冲击。并尽快建立起综合协调、适时高效的农产品国际贸易保护体系。如加强农产品出口信贷支持;提高农产品出口退税比率,加大对具有比较优势农产品的出口支持;制订、完善反倾销、反补贴以及保障措施立法。这三种手段可作为抵制国外产品进口冲击的强力“武器”。
3.建立国家支农政策新体系。加强农业投入保护,增加农业保护力度。WTO农业协议“绿箱”政策的12项措施我国还有6项空白。在农业科研、市场促销服务、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粮食安全补贴、生产结构调整补贴、地区发展补贴等方面还有着较大的发挥空间,是间接增强我国农产品国际贸易保护的有力措施。应从主导、控制型的农产品国际贸易政策向管理、服务型的农产品国际贸易政策转变:
论文摘要:在分析加入WTO对我国农产品国际贸易影响的基拙上,探讨我国农产品国际贸易保护政策的调整,建立农业国内支持新体系、农产品国际贸易保护新体系和国家支农政策新体系。
一、加入WTO对我国农产品国际贸易的压力
1990年前后,我国粮食、棉花、油料、生猪、苹果、烤烟等国内价格普遍低于国际价格,比较优势明显。但近十年来,农产品成本年均以约10%的速度递增,致使农产品价格高于国际市场价格20--60个百分点,国际竞争力日益减弱,只有大米、生猪和苹果、烤烟仍有比较优势。
长期以来,我国对农产品的进口调控主要依赖许可证、进口配额、检疫标准、国有外贸企业垄断经营等非关税措施进行,关税措施主要用于配额数量之外的农产品,配额内税率普遍很低。根据乌拉圭(农业协议》和《中国加人世界贸易组织法律文件》,我国加人WTO对农产品国际贸易不利影响主要有:1.贸易措施关税化影响。由于谈判基期1986--1998年我国大部分农产品的价格低于国际市场价格,关税化后的关税等值为负值,这使我国不仅失去非关税措施这一传统屏障,而且因关税减让幅度过大而失去高关税保护。在这种情况下,我国只能通过和缔约国谈判上限约束关税和靠关税化的“例外条款”应对。据《中国加人世界贸易组织法律文件》,加人WTO后农产品进口的关税总水平要从2001年的2196削减到2004年的17%,美国关注的农产品削减到14. 5 %。特别是大豆,因税率降到3%,且国内外价格差距较大(加上关税进口大豆价格低于国内市场20%左右),加入WTO后受到的冲击很大,2001年,大豆进口创历史最高纪录1440万吨;2.配额扩大影响。WTO《农业协议》规定关税化后市场准人机会不低于减让基期国内消费量的3%,在减让期结束扩大到5%,这对我国粮棉油进口不利。1994 -1998年,年均进口小麦、玉米、大米合计661.5万吨,加人WTO后,初始年配额多增进口976.9万吨,2004年多增进口15541万吨。专家估计,仅小麦至2004要损失60亿元,有近300万麦农要离开麦田生产。棉花生产因最终配额与以往进口量相比增加较多,2004年配额数量相当于1998年国内产量19. 8%,因而所受影响比谷物更大。植物油情况与棉花类似,国内生产受到影响很大。据中国加入WTO农业专家组利用国际农产品贸易中心开发的“中国农业贸易政策模拟模型" ( CATP )测算,至2005年,小麦、玉米、棉花、大豆和油菜籽的比较优势将分别下降21,19 % ,16. 36%,21.36 % ,40. 83%和13.21%,使这些产品更加缺乏国际竞争力。同时,对生猪、大米、烤烟、甘蔗、苹果的国际竞争力也有一定的冲击。
二、加入WTO后我国农产品国际贸易保护政策调整
1.建立农业国内支持新体系。按WTO农业国内支持总量AMS的“微量允许标准”(发达国家为5%,发展中国家为10%,中国人世谈判为8.5%),我国可有基期(1986一1988年)农业总产值8.5%,即412亿元的农业国内支持总量(农业生产性补贴)。除去可豁免的AMS部分,近年AMS占基期农业总产值仅有2%左右,即还有约315亿元的农业国内正支持空间。这为我国扩大实施“黄箱政策”(价格支持、营销贷款、面积补贴、生产投人补贴、牲畜数量补贴、贷款补贴等),减轻粮棉油等比较弱势农产品的成本压力提供了一定的条件。我国传统的农业国内支持“黄箱政策”主要以农产品价格补贴为主,贷款补贴(贴息贷款)为辅。价格补贴大多用于降低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支农服务的收费标准,以及农产品购销环节的补贴。我国对农产品价格支持的另一途径为粮食的垄断性保护价收购。据《中国加人世界贸易组织法律文件》,加人WTO后不能实施农产品出口补贴,只是保留今后出口补贴权利。因此,我国通过保护价收购支持农产品价格在加人WTO后将被取消。加人WTO后农产品价格支持体系的构建应把重点放在加大农业生产资料补贴等生产投人补贴上,同时扩大黄色补贴范围,结合农业结构调整对营销贷款、面积补贴、牲畜数量补贴等实行补贴,以此来达到优化农产品价格支持体系结构,提高补贴效率,并借鉴国际经验,减少农民收益较少的农产品流通环节的补贴,把支持与补贴的重点转向农业生产者。 2.建立农产品国际贸易保护新体系。WTO《农业协议》中有一些条款有利于发展中国家农产品的国际贸易保护,如“特殊保障条款”、“特殊和差别待遇”、“特别处理”、“微量允许标准”等。灵活运用这些条款,能够采取恰当的调整措施减少某些农产品的过度进口,并能有效地采取反倾销、反补贴的法律措施保护。WTO《农业协议》有许多“灵活”操作空间,如关税配额管理,WTO各成员就有应用关税、拍卖、先到先得、按历史记录等多种管理办法。因时因地管理好我国的关税配额,能减轻进口农产品对同类产品生产的冲击。并尽快建立起综合协调、适时高效的农产品国际贸易保护体系。如加强农产品出口信贷支持;提高农产品出口退税比率,加大对具有比较优势农产品的出口支持;制订、完善反倾销、反补贴以及保障措施立法。这三种手段可作为抵制国外产品进口冲击的强力“武器”。
3.建立国家支农政策新体系。加强农业投入保护,增加农业保护力度。WTO农业协议“绿箱”政策的12项措施我国还有6项空白。在农业科研、市场促销服务、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粮食安全补贴、生产结构调整补贴、地区发展补贴等方面还有着较大的发挥空间,是间接增强我国农产品国际贸易保护的有力措施。应从主导、控制型的农产品国际贸易政策向管理、服务型的农产品国际贸易政策转变:
论文摘要:在分析加入WTO对我国农产品国际贸易影响的基拙上,探讨我国农产品国际贸易保护政策的调整,建立农业国内支持新体系、农产品国际贸易保护新体系和国家支农政策新体系。
一、加入WTO对我国农产品国际贸易的压力
1990年前后,我国粮食、棉花、油料、生猪、苹果、烤烟等国内价格普遍低于国际价格,比较优势明显。但近十年来,农产品成本年均以约10%的速度递增,致使农产品价格高于国际市场价格20--60个百分点,国际竞争力日益减弱,只有大米、生猪和苹果、烤烟仍有比较优势。
长期以来,我国对农产品的进口调控主要依赖许可证、进口配额、检疫标准、国有外贸企业垄断经营等非关税措施进行,关税措施主要用于配额数量之外的农产品,配额内税率普遍很低。根据乌拉圭(农业协议》和《中国加人世界贸易组织法律文件》,我国加人WTO对农产品国际贸易不利影响主要有:1.贸易措施关税化影响。由于谈判基期1986--1998年我国大部分农产品的价格低于国际市场价格,关税化后的关税等值为负值,这使我国不仅失去非关税措施这一传统屏障,而且因关税减让幅度过大而失去高关税保护。在这种情况下,我国只能通过和缔约国谈判上限约束关税和靠关税化的“例外条款”应对。据《中国加人世界贸易组织法律文件》,加人WTO后农产品进口的关税总水平要从2001年的2196削减到2004年的17%,美国关注的农产品削减到14.5%。特别是大豆,因税率降到3%,且国内外价格差距较大(加上关税进口大豆价格低于国内市场20%左右),加入WTO后受到的冲击很大,2001年,大豆进口创历史最高纪录1440万吨;2.配额扩大影响。WTO《农业协议》规定关税化后市场准人机会不低于减让基期国内消费量的3%,在减让期结束扩大到5%,这对我国粮棉油进口不利。1994-1998年,年均进口小麦、玉米、大米合计661.5万吨,加人WTO后,初始年配额多增进口976.9万吨,2004年多增进口15541万吨。专家估计,仅小麦至2004要损失60亿元,有近300万麦农要离开麦田生产。棉花生产因最终配额与以往进口量相比增加较多,2004年配额数量相当于1998年国内产量19.8%,因而所受影响比谷物更大。植物油情况与棉花类似,国内生产受到影响很大。据中国加入WTO农业专家组利用国际农产品贸易中心开发的“中国农业贸易政策模拟模型"(CATP)测算,至2005年,小麦、玉米、棉花、大豆和油菜籽的比较优势将分别下降21,19%,16.36%,21.36%,40.83%和13.21%,使这些产品更加缺乏国际竞争力。同时,对生猪、大米、烤烟、甘蔗、苹果的国际竞争力也有一定的冲击。
二、加入WTO后我国农产品国际贸易保护政策调整
1.建立农业国内支持新体系。按WTO农业国内支持总量AMS的“微量允许标准”(发达国家为5%,发展中国家为10%,中国人世谈判为8.5%),我国可有基期(1986一1988年)农业总产值8.5%,即412亿元的农业国内支持总量(农业生产性补贴)。除去可豁免的AMS部分,近年AMS占基期农业总产值仅有2%左右,即还有约315亿元的农业国内正支持空间。这为我国扩大实施“黄箱政策”(价格支持、营销贷款、面积补贴、生产投人补贴、牲畜数量补贴、贷款补贴等),减轻粮棉油等比较弱势农产品的成本压力提供了一定的条件。我国传统的农业国内支持“黄箱政策”主要以农产品价格补贴为主,贷款补贴(贴息贷款)为辅。价格补贴大多用于降低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支农服务的收费标准,以及农产品购销环节的补贴。我国对农产品价格支持的另一途径为粮食的垄断性保护价收购。据《中国加人世界贸易组织法律文件》,加人WTO后不能实施农产品出口补贴,只是保留今后出口补贴权利。因此,我国通过保护价收购支持农产品价格在加人WTO后将被取消。加人WTO后农产品价格支持体系的构建应把重点放在加大农业生产资料补贴等生产投人补贴上,同时扩大黄色补贴范围,结合农业结构调整对营销贷款、面积补贴、牲畜数量补贴等实行补贴,以此来达到优化农产品价格支持体系结构,提高补贴效率,并借鉴国际经验,减少农民收益较少的农产品流通环节的补贴,把支持与补贴的重点转向农业生产者。
2.建立农产品国际贸易保护新体系。WTO《农业协议》中有一些条款有利于发展中国家农产品的国际贸易保护,如“特殊保障条款”、“特殊和差别待遇”、“特别处理”、“微量允许标准”等。灵活运用这些条款,能够采取恰当的调整措施减少某些农产品的过度进口,并能有效地采取反倾销、反补贴的法律措施保护。WTO《农业协议》有许多“灵活”操作空间,如关税配额管理,WTO各成员就有应用关税、拍卖、先到先得、按历史记录等多种管理办法。因时因地管理好我国的关税配额,能减轻进口农产品对同类产品生产的冲击。并尽快建立起综合协调、适时高效的农产品国际贸易保护体系。如加强农产品出口信贷支持;提高农产品出口退税比率,加大对具有比较优势农产品的出口支持;制订、完善反倾销、反补贴以及保障措施立法。这三种手段可作为抵制国外产品进口冲击的强力“武器”。
3.建立国家支农政策新体系。加强农业投入保护,增加农业保护力度。WTO农业协议“绿箱”政策的12项措施我国还有6项空白。在农业科研、市场促销服务、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粮食安全补贴、生产结构调整补贴、地区发展补贴等方面还有着较大的发挥空间,是间接增强我国农产品国际贸易保护的有力措施。应从主导、控制型的农产品国际贸易政策向管理、服务型的农产品国际贸易政策转变:
论文摘要:在分析加入WTO对我国农产品国际贸易影响的基拙上,探讨我国农产品国际贸易保护政策的调整,建立农业国内支持新体系、农产品国际贸易保护新体系和国家支农政策新体系。
一、加入WTO对我国农产品国际贸易的压力
1990年前后,我国粮食、棉花、油料、生猪、苹果、烤烟等国内价格普遍低于国际价格,比较优势明显。但近十年来,农产品成本年均以约10%的速度递增,致使农产品价格高于国际市场价格20--60个百分点,国际竞争力日益减弱,只有大米、生猪和苹果、烤烟仍有比较优势。
长期以来,我国对农产品的进口调控主要依赖许可证、进口配额、检疫标准、国有外贸企业垄断经营等非关税措施进行,关税措施主要用于配额数量之外的农产品,配额内税率普遍很低。根据乌拉圭(农业协议》和《中国加人世界贸易组织法律文件》,我国加人WTO对农产品国际贸易不利影响主要有:1.贸易措施关税化影响。由于谈判基期1986--1998年我国大部分农产品的价格低于国际市场价格,关税化后的关税等值为负值,这使我国不仅失去非关税措施这一传统屏障,而且因关税减让幅度过大而失去高关税保护。在这种情况下,我国只能通过和缔约国谈判上限约束关税和靠关税化的“例外条款”应对。据《中国加人世界贸易组织法律文件》,加人WTO后农产品进口的关税总水平要从2001年的2196削减到2004年的17%,美国关注的农产品削减到14.5%。特别是大豆,因税率降到3%,且国内外价格差距较大(加上关税进口大豆价格低于国内市场20%左右),加入WTO后受到的冲击很大,2001年,大豆进口创历史最高纪录1440万吨;2.配额扩大影响。WTO《农业协议》规定关税化后市场准人机会不低于减让基期国内消费量的3%,在减让期结束扩大到5%,这对我国粮棉油进口不利。1994-1998年,年均进口小麦、玉米、大米合计661.5万吨,加人WTO后,初始年配额多增进口976.9万吨,2004年多增进口15541万吨。专家估计,仅小麦至2004要损失60亿元,有近300万麦农要离开麦田生产。棉花生产因最终配额与以往进口量相比增加较多,2004年配额数量相当于1998年国内产量19.8%,因而所受影响比谷物更大。植物油情况与棉花类似,国内生产受到影响很大。据中国加入WTO农业专家组利用国际农产品贸易中心开发的“中国农业贸易政策模拟模型"(CATP)测算,至2005年,小麦、玉米、棉花、大豆和油菜籽的比较优势将分别下降21,19%,16.36%,21.36%,40.83%和13.21%,使这些产品更加缺乏国际竞争力。同时,对生猪、大米、烤烟、甘蔗、苹果的国际竞争力也有一定的冲击。
二、加入WTO后我国农产品国际贸易保护政策调整
1.建立农业国内支持新体系。按WTO农业国内支持总量AMS的“微量允许标准”(发达国家为5%,发展中国家为10%,中国人世谈判为8.5%),我国可有基期(1986一1988年)农业总产值8.5%,即412亿元的农业国内支持总量(农业生产性补贴)。除去可豁免的AMS部分,近年AMS占基期农业总产值仅有2%左右,即还有约315亿元的农业国内正支持空间。这为我国扩大实施“黄箱政策”(价格支持、营销贷款、面积补贴、生产投人补贴、牲畜数量补贴、贷款补贴等),减轻粮棉油等比较弱势农产品的成本压力提供了一定的条件。我国传统的农业国内支持“黄箱政策”主要以农产品价格补贴为主,贷款补贴(贴息贷款)为辅。价格补贴大多用于降低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支农服务的收费标准,以及农产品购销环节的补贴。我国对农产品价格支持的另一途径为粮食的垄断性保护价收购。据《中国加人世界贸易组织法律文件》,加人WTO后不能实施农产品出口补贴,只是保留今后出口补贴权利。因此,我国通过保护价收购支持农产品价格在加人WTO后将被取消。加人WTO后农产品价格支持体系的构建应把重点放在加大农业生产资料补贴等生产投人补贴上,同时扩大黄色补贴范围,结合农业结构调整对营销贷款、面积补贴、牲畜数量补贴等实行补贴,以此来达到优化农产品价格支持体系结构,提高补贴效率,并借鉴国际经验,减少农民收益较少的农产品流通环节的补贴,把支持与补贴的重点转向农业生产者。
2.建立农产品国际贸易保护新体系。WTO《农业协议》中有一些条款有利于发展中国家农产品的国际贸易保护,如“特殊保障条款”、“特殊和差别待遇”、“特别处理”、“微量允许标准”等。灵活运用这些条款,能够采取恰当的调整措施减少某些农产品的过度进口,并能有效地采取反倾销、反补贴的法律措施保护。WTO《农业协议》有许多“灵活”操作空间,如关税配额管理,WTO各成员就有应用关税、拍卖、先到先得、按历史记录等多种管理办法。因时因地管理好我国的关税配额,能减轻进口农产品对同类产品生产的冲击。并尽快建立起综合协调、适时高效的农产品国际贸易保护体系。如加强农产品出口信贷支持;提高农产品出口退税比率,加大对具有比较优势农产品的出口支持;制订、完善反倾销、反补贴以及保障措施立法。这三种手段可作为抵制国外产品进口冲击的强力“武器”。
3.建立国家支农政策新体系。加强农业投入保护,增加农业保护力度。WTO农业协议“绿箱”政策的12项措施我国还有6项空白。在农业科研、市场促销服务、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粮食安全补贴、生产结构调整补贴、地区发展补贴等方面还有着较大的发挥空间,是间接增强我国农产品国际贸易保护的有力措施。应从主导、控制型的农产品国际贸易政策向管理、服务型的农产品国际贸易政策转变:
关键词:文化经济思维;谷物;创新;品牌
古中国以小农经济为主,自给自足的生产方式奠定了中国农业大国的基础。继农业与工业之后,服务业逐渐成为支撑国家经济的主要产业,服务业中涵盖大部分文化产业,以文化创造经济价值成为了一个极具优势的商业模式。如何在文化经济思维的视角下对谷物产业的发展进行探索,以更优的方式赢取利益,达到顾客与商家的双赢,创造更好的消费者体验,是本文研究的重点。
1 对文化经济思维的理解
文化经济思维,从字面意思来看是以文化创造经济的思维模式。里面包含了三个方面的内容:文化是一件商品所具有的文化内涵;经济是一种盈利方式,思维则是从与其他同类商品或前期商品不同的角度来思考的一种创意。文化经济思维三者相辅相成,共同促成了一种以文化为基点的商业模型的呈现。
例如,“花制作”服饰是一家西塘本土的品牌,结合了西塘作为古镇的文化内涵,制作出一系列改良复古的服饰,并且在同里等其他古镇也开设了自己的店铺。除此之外,“花制作”还在西塘创建了一座“花制作工艺博物馆”,在里面进行展示和销售,很多人不会去店铺里购买,但是会去博物馆里面参观进而购买,“花制作”就是一个典型的以文化为基点进行盈利的案例。在很多创意产业园区内,有许多大大小小的文创产品以新奇或温馨博人眼球。在体验经济时代,文化成了一种主流。
2 谷物产业现有的发展模式
“谷物”统称即粮食,涵盖的范围较广,包括大米、小麦、小米、大豆等及其他杂粮。谷类包括大米、小麦、小米、大豆等,主要是植物种子和果实,是许多亚洲人民的传统主食。我国自古以来就是个农业国家,直到工业的出现,才慢慢改变,直至现在仍有大部分人以耕种为生,尤其是东北地区,地广人稀的地理现象,使得粮食作物可以规模生产。[1]
现下的谷物销售中,分为整销和零售。由于整销对于价格等因素的限制,因此在本文中只讨论谷物零售。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线上营销被越来越多的商家所使用,在其他产业纷纷做出自己的特色去吸引消费者时,谷物产业仍是以传统的比价和比质策略进行销售,销售者不去宣传谷物中自古以来的农耕文化,消费者也仅仅关注是否美味。在线下营销中,商家以同样的方式去宣传,消费者机械地购买,或许只是因为谷物是日常生活中的必需品。谷物的确是餐桌上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消费它属于消费必需品,但每一粒果实都是耕种者对于消费者的献礼,这样的谷物便有了不同的含义。
3 谷物产业的创意发展策略
中国人对食物的感情多半是思乡,是怀旧,是留恋童年的味道。《舌尖上的中国》的文人关怀便吸引了无数人的注意,文化学者胡野秋这样评价《舌尖上的中国》:“其实它讲的不是美食,而是深入美食背后,讲文化传承,探讨当今社会中人类该如何善待食物、如何与大自然和谐相处。”《舌尖上的中国》的人文关怀在海报上也有体现,既是筷子与肉,优势远山近水与轻舟,美食和美食背后的人与事,无不散发着浓郁的中国韵味。[2]
3.1 谷物中所蕴含的文化
谷物对于中国人来说是一种感性的文化,作为中国人的主食已经存在了几千年,每一粒谷粒都经历过雨水、阳光和营养,都饱含着耕种者的希望和感情。谷物每天都出现在中国人的餐桌上,虽然不起眼,但是却连贯古今,成为了一种延续的方式。从谷物种植的区域来看,不同区域的谷物也有着不同的价值。例如,东北地区的稻谷一年一熟,每一粒米都吸收了一年的养分,一粒米便代表了一年。
中国人对谷物的感情就像对家乡的感情,因世代积累而流传下的感情,这就是谷物中的文化。不能忽视的事实是,古老的人类文明都发生在大河流域的两岸,因为那样的土地才能孕育人类的饮食,这就是农业的初始。所以,中国的象形文字都是从认识虫、鱼、鸟、兽,日、月、山、川开始,要与环境天长地久。农业就是自然而然的文化,是创意的源头。
3.2 谷物产业发展的品牌策略
感性的文化往往伴随着情感的消费,在经过理性消费、感性消费直至情感消费的今天,文化成了一个最大的买点。现有的谷物销售品牌大多都是从单纯的“吃”的功能来构建的,无论从品牌的核心价值、形象,抑或是推广的方式,都只是单纯表现了其功能性,没有融入更深层次的附加价值。因此,创造的价值也仅局限于功能性。
将谷物的文化融入其中,在谷物的包装方面,选取最接近谷物原生态属性的牛品纸、麻布进行包装,用尽量简洁的包装来展现谷物自身的自然气息。粮食本就是最原生态的东西,原生态也是现在社会最缺少的品质,这样的谷物在销售时不仅是销售一种食品,更是销售一种品质。
在品牌文化方面,可以更多地去宣传一种自然的理念,而不是谷物的实用质量。例如,台湾品牌掌生Y粒,自2006年建成以来,都在坚持透过最平凡平常的白米,传达想呈现的真正的价值,就是台湾人的生活风格,包括了历史的文化风霜、地理的风土条件、人文的感官飞扬,以及最重要的台湾人对待土地的友善态度。
将谷物与时节的结合也是谷物产业发展的一种创新方式。惊蛰时节,第一粒种子埋进来土地里;谷雨时节,耕种者们便开始期待;小满时节,谷物有了生命;立秋时节,即将收获一年的喜悦。将原生态的谷物与最传统的节气相结合,加以简单却别有韵味的文字解读,既普及了耕种知识,又蕴含了传统的中国风韵。
中国的文化起源于农耕,谷物本就是中国人的文化。现在将谷物产业进行创新的发展,就是在还原一种原生态精神,去进行情感的售卖,让人们在食用时想到,每一粒米都经过风和雨水,都有着耕种者的希冀。
4 结语
谷物产业是蕴含中华民族历史风韵的产业,其涵盖的文化价值远远超过实用价值。在一个民族满足了基本的生存需求后,需要向更高层次进行追求,便是精神文化。中国人对于土地的热爱,对于粮食的感情皆可通过原生态的农业展现出来,但是越来越比质、比价的竞争阻碍了国人对于农耕文化的思考。在发展经济的同时,物品所具有的文化更不能丢弃。文化经济思维是以文化创新品,也是以经济促文化,中华民族5000年的历史积淀,都为经济的发展创造了巨大的价值,农耕的文明粮食的文化,是每一个中国人应该深植于心底的信念。在高速发展的时代里,各种各样的破坏层出不穷,原生态的自然是现在最需要的环境,而这种原生态就存在于饭桌之上,口齿之间。
参考文献:
[1] 周蕙秋.东北地区梗米的品质、价格和销售比较分析[J].东北农业大学学报,2004,2(4):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