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28 15:05:18
序论:在您撰写农产品国际贸易论文时,参考他人的优秀作品可以开阔视野,小编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这些建议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热情,引导您走向新的创作高度。
(一)农业贸易政策
贸易政策有两个基本的方向,一是自由贸易政策,二是保护贸易政策。实施自由贸易政策能提高一国的经济效率和国民福利,因此贸易自由化是农产品贸易发展的方向及当前WTO农业谈判极力促成的目标。但是,当前的农产品贸易中最受关注的仍然是保护性贸易政策。当前,农业仍然被认为对一国的经济安全和政治稳定具有基础性作用,很多发达国家都对农业部门给予了积极的政策支持。农产品贸易在贸易领域里占有基础的地位,而且,由于农业生产的特殊性以及农产品价格和农民收入波动所造成的广泛影响,使得各国政府普遍倾向于对农产品生产和贸易进行直接和持续的干预。
(二)WTO争端解决机制的缺陷
相对GATT,WTO争端解决机制更加及时、自动和具有约束力。但WTO争端机制本身的缺陷实际上却可能纵容投机行为的发生。WTO争端解决机制的漫长程序和步骤使违约方有机会影响WTO的授权行为,如否决专家组的人选,降低了其他国家报复的可信性;再者,争端解决机制的最终目的是要促进有关国家就争端进行谈判和磋商。只有所有的谈判和磋商都失败之后才会授权方进行报复,这又是一个漫长的过程。程序性约束与报复的直接成本结合在一起,降低了采取报复行为的可能性。所以,争端解决机制也就难以抑制有关国家的投机行为。如果投机行为不仅不会遭到惩罚,反而可以成为与其他国家进行谈判的条件,那么,投机行为事实上是得到了鼓励。
二、提高我国优势农产品国际竞争力以及可持续竞争力的对策建议
农业是一个特殊的行业,如何提高我国优势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本人觉得,应该采取下面几项措施,才能够提高我国优势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一)立足国情,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加快农业结构调整,做好我国优势农产品区域规划
我国的农产品普遍存在品种单一、品质低下等不足,根本无法满足当前市场的需求。在当前的农业结构调整中一个重要的内容就是提高农产品的品种和品质,提高其专用性和适用性,我国农产品中的畜牧产品、林果蔬菜、水海产品既属于劳动密集型产品又具有较强的竞争力,在结构调整中可以引导农民加大对这些产品的生产力度,同时要增加产品的品种,提高产品的质量和档次,只有向市场提供名、优、特、新的产品才会提高产品的竞争力,并以较高的价格获得较高的收益。
(二)扩大出口潜力较大的农产品
主要包括苹果、柑橘、牛羊肉、水产品等。这类农产品要实施增强竞争优势,开拓多元化国际市场,积极扩大出口的发展战略,主攻产品质量安全、产后商品化处理和市场营销服务等关键环节,打造知名品牌,提高规模化生产和现代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扩大国际市场份额。
同时,确定优势农产品还要依据下面五条进行选择:
一是资源条件好。自然生态条件为该种农产品的最适宜区或适宜区,具有生产传统、生产基础和技术条件。
二是生产规模大。能够集中连片生产,农产品商品率较高,区域内商品总量在全国占有重要份额。
三是市场区位优。市场目标明确,流通渠道畅通,运销便捷,对产业发展带动力强。
四是产业化基础强。科研、生产、人才、技术、市场等方面基础条件较好,有带动能力强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具备创建农产品知名品牌的基础。
五是环境质量佳。具有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生产可持续发展的良好生态环境。
(三)加大政府对农业的支持力度,加快科技创新
农业本身是一个弱质产业,自我积累和自我发展的能力很弱,由于建国后我国采取了“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中国的农业尤其如此。农产品的竞争力虽然以品质和价格的形式表现出来,但其影响因素却很广泛,如农业资源条件、宏观经济环境、农业相关政策、基础设施状况、技术水平、管理能力等诸多因素。现阶段,完全依靠我国农业的自我积累和自我发展是不现实的,农业需要大量来自政府和非农产业的支持。政府除了提供一个良好宽松的环境外,还需要制定能够促进农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如信贷政策、补贴政策、税收政策等,并加大对农业的投资力度,加快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为提供高效优质低价农产品提供硬件支撑;同时鼓励农业科技创新,加大农业科技投入力度,加强科研院所与农业生产单位的合作,为农业生产提供技术支撑。
(四)注意发展绿色食品
实际上,我国农产品出口受阻的主要原因就是因为我们的农产品生产未按照IFOAM的标准进行生产,由于过多地使用了大量化肥和剧毒及高残留农药,使得生产出来的农产品大部分指标不合格。随着我国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对农产品的质量要求的提高,再继续延用过去办法进行生产,势必会使农产品过剩的更加严重,而国外质优安全的农产品必将大举进军我国市场。
(五)注意环境保护,注重可持续农业的发展
我国在农业现代化过程中也面临着资源和生态环境问题。我国人多地少,农业自然资源短缺,人均耕地逐年下降,近年人均占有量由0.09公顷下降到0.08公顷。农业环境污染日益严重,受污染的耕地近2000万公顷,约占耕地面积的1/5,且土地退化加重,自然灾害频繁,特别是近年来由于农产品质量问题,跟不上市场升级转型的需要,致使销售不旺、出口不畅。面对国内外双重压力,我国现阶段必须走可持续农业的道路。
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为现代企业产品的开发开辟了全新的领域并展现出无限广阔的前景。激烈的市场竞争,加快了产品更新换代的速度。消费者消费需求的变化,使得产品更加丰富多彩。因此,我国必须加大科技的投入,不断培育新的品种,利用新的技术,提高农产品的品质,注意新的农产品的加工技术,才能够提高我国的优势农产品的持续国际竞争力。
参考文献:
[1]安玉发,焦长丰.世界主要农产品贸易格局分析.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2004:324.
[2]陈富桥,祁春节.美国新农业法案对国际农产品贸易影响研究.世界经济研究,2003,(6):80-83.
[3]程国强.农业贸易政策论.中国经济出版社,1996:1321、127-140.
[4]程国强,崔卫杰.WTO新一轮农产品关税谈判研究.经济研究参考,2006,(24).
[5]董银果.SPS措施对猪肉贸易的影响及中国遵从方略研究.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2005.
(一)农业贸易政策
贸易政策有两个基本的方向,一是自由贸易政策,二是保护贸易政策。实施自由贸易政策能提高一国的经济效率和国民福利,因此贸易自由化是农产品贸易发展的方向及当前WTO农业谈判极力促成的目标。但是,当前的农产品贸易中最受关注的仍然是保护性贸易政策。当前,农业仍然被认为对一国的经济安全和政治稳定具有基础性作用,很多发达国家都对农业部门给予了积极的政策支持。农产品贸易在贸易领域里占有基础的地位,而且,由于农业生产的特殊性以及农产品价格和农民收入波动所造成的广泛影响,使得各国政府普遍倾向于对农产品生产和贸易进行直接和持续的干预。
(二)WTO争端解决机制的缺陷
相对GATT,WTO争端解决机制更加及时、自动和具有约束力。但WTO争端机制本身的缺陷实际上却可能纵容投机行为的发生。WTO争端解决机制的漫长程序和步骤使违约方有机会影响WTO的授权行为,如否决专家组的人选,降低了其他国家报复的可信性;再者,争端解决机制的最终目的是要促进有关国家就争端进行谈判和磋商。只有所有的谈判和磋商都失败之后才会授权方进行报复,这又是一个漫长的过程。程序性约束与报复的直接成本结合在一起,降低了采取报复行为的可能性。所以,争端解决机制也就难以抑制有关国家的投机行为。如果投机行为不仅不会遭到惩罚,反而可以成为与其他国家进行谈判的条件,那么,投机行为事实上是得到了鼓励。
二、提高我国优势农产品国际竞争力以及可持续竞争力的对策建议
农业是一个特殊的行业,如何提高我国优势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本人觉得,应该采取下面几项措施,才能够提高我国优势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一)立足国情,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加快农业结构调整,做好我国优势农产品区域规划
我国的农产品普遍存在品种单一、品质低下等不足,根本无法满足当前市场的需求。在当前的农业结构调整中一个重要的内容就是提高农产品的品种和品质,提高其专用性和适用性,我国农产品中的畜牧产品、林果蔬菜、水海产品既属于劳动密集型产品又具有较强的竞争力,在结构调整中可以引导农民加大对这些产品的生产力度,同时要增加产品的品种,提高产品的质量和档次,只有向市场提供名、优、特、新的产品才会提高产品的竞争力,并以较高的价格获得较高的收益。
(二)扩大出口潜力较大的农产品
主要包括苹果、柑橘、牛羊肉、水产品等。这类农产品要实施增强竞争优势,开拓多元化国际市场,积极扩大出口的发展战略,主攻产品质量安全、产后商品化处理和市场营销服务等关键环节,打造知名品牌,提高规模化生产和现代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扩大国际市场份额。
同时,确定优势农产品还要依据下面五条进行选择:
一是资源条件好。自然生态条件为该种农产品的最适宜区或适宜区,具有生产传统、生产基础和技术条件。
二是生产规模大。能够集中连片生产,农产品商品率较高,区域内商品总量在全国占有重要份额。
三是市场区位优。市场目标明确,流通渠道畅通,运销便捷,对产业发展带动力强。
四是产业化基础强。科研、生产、人才、技术、市场等方面基础条件较好,有带动能力强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具备创建农产品知名品牌的基础。
五是环境质量佳。具有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生产可持续发展的良好生态环境。
(三)加大政府对农业的支持力度,加快科技创新
农业本身是一个弱质产业,自我积累和自我发展的能力很弱,由于建国后我国采取了“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中国的农业尤其如此。农产品的竞争力虽然以品质和价格的形式表现出来,但其影响因素却很广泛,如农业资源条件、宏观经济环境、农业相关政策、基础设施状况、技术水平、管理能力等诸多因素。现阶段,完全依靠我国农业的自我积累和自我发展是不现实的,农业需要大量来自政府和非农产业的支持。政府除了提供一个良好宽松的环境外,还需要制定能够促进农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如信贷政策、补贴政策、税收政策等,并加大对农业的投资力度,加快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为提供高效优质低价农产品提供硬件支撑;同时鼓励农业科技创新,加大农业科技投入力度,加强科研院所与农业生产单位的合作,为农业生产提供技术支撑。
(四)注意发展绿色食品
实际上,我国农产品出口受阻的主要原因就是因为我们的农产品生产未按照IFOAM的标准进行生产,由于过多地使用了大量化肥和剧毒及高残留农药,使得生产出来的农产品大部分指标不合格。随着我国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对农产品的质量要求的提高,再继续延用过去办法进行生产,势必会使农产品过剩的更加严重,而国外质优安全的农产品必将大举进军我国市场。
(五)注意环境保护,注重可持续农业的发展
我国在农业现代化过程中也面临着资源和生态环境问题。我国人多地少,农业自然资源短缺,人均耕地逐年下降,近年人均占有量由0.09公顷下降到0.08公顷。农业环境污染日益严重,受污染的耕地近2000万公顷,约占耕地面积的1/5,且土地退化加重,自然灾害频繁,特别是近年来由于农产品质量问题,跟不上市场升级转型的需要,致使销售不旺、出口不畅。面对国内外双重压力,我国现阶段必须走可持续农业的道路。
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为现代企业产品的开发开辟了全新的领域并展现出无限广阔的前景。激烈的市场竞争,加快了产品更新换代的速度。消费者消费需求的变化,使得产品更加丰富多彩。因此,我国必须加大科技的投入,不断培育新的品种,利用新的技术,提高农产品的品质,注意新的农产品的加工技术,才能够提高我国的优势农产品的持续国际竞争力。
参考文献:
[1]安玉发,焦长丰.世界主要农产品贸易格局分析.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2004:324.
[2]陈富桥,祁春节.美国新农业法案对国际农产品贸易影响研究.世界经济研究,2003,(6):80-83.
[3]程国强.农业贸易政策论.中国经济出版社,1996:1321、127-140.
[4]程国强,崔卫杰.WTO新一轮农产品关税谈判研究.经济研究参考,2006,(24).
[5]董银果.SPS措施对猪肉贸易的影响及中国遵从方略研究.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2005.
论文关键词:中亚五国,农产品贸易,互补性
中亚五国与中国毗邻,地域辽阔,土地资源丰富,属于典型的大陆气候,具有得天独厚的农业生产条件,农业生产以种植业和畜牧业为主。中亚五国在以土地密集型为主的农产品生产上具有较强的比较优势,如哈萨克斯坦的小麦,乌兹别克斯坦的棉花等。然而,在以资本和技术密集型为主的农产品生产上还比较欠缺国际贸易论文,尤其是反季节水果、蔬菜以及加工农产品等。我国是农业生产大国,农业生产的优势不在于农业生产资源而在于农业生产水平高,因此,我国与中亚五国在农业合作领域,尤其是农产品贸易方面存在着十分广阔的合作前景。随着上海合作组织自由贸易区进程的不断推进,中国和中亚五国农产品贸易会得到更进一步的发展(布娲鹣·阿布拉2008)。总的来说,积极开展与中亚五国的农产品贸易,加强农业区域经济合作,对于我国农业“走出去”战略和农产品贸易市场多元化战略的实施,对于提高我国粮食安全和资源性短缺农产品的供给程度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期刊网。
一、中国与中亚五国农产品贸易现状
(一)农产品贸易总量与趋势
中国与中亚五国的经贸合作由来已久,闻名与世的古丝绸之路就是双方经济贸易与文化往来的有力见证。在经贸交往的过程中,中国与中亚五国在农产品贸易领域形成了较好的历史基础。自2000年以来,中国与中亚五国农产品贸易进入了一个快速发展的新时期。2001年上海合作组织的成立给双边农产品贸易合作搭建了一个良好的合作平台。2003年《上海合作组织多边经贸合作纲要》规定把农业等领域作为经济合作的优先方向,并制定出了相应的实施措施和计划。2006年上合组织部长级会议也再次强调,要把农产品贸易和农业合作作为重大的合作领域。在近十年中,中国与中亚五国农产品贸易得到的高速的发展。
2000年中国与中亚五国农产品贸易总额仅为10102万美元,其中出口2941万美元,进口7161万美元。到2009年国际贸易论文,双边农产品贸易总额已经上升到52386万美元,其中出口27335万美元,进口25051万美元。不考虑物价与汇率的情况下,总贸易额增加了4.2倍,年均增长17.89%,其中出口增加了8.3倍,进口增加了2.5倍。从贸易趋势来看,在过去的十年中,除2002年和2009年外,中国从中亚进口农产品要大于出口农产品,双边贸易一直呈逆差。从贸易总量来看,中国与中亚五国农产品贸易规模还较小,农产品贸易额占中国农产品贸易的比重不到1%。
表1中国与中亚五国的农产品贸易额单位:百万美元、%
年份
进出口额
哈萨克
斯坦
吉尔吉
斯斯坦
塔吉克
斯坦
土库曼
斯坦
乌兹别
克斯坦
中亚五
国合计
占中国农产品进口、出口及总额比重
2000年
出口额
13.49
2.97
0.27
2.09
10.59
29.41
0.18
进口额
47.30
7.16
3.43
3.71
10.01
71.61
0.37
进出口总额
60.79
10.13
3.70
5.80
20.60
101.02
0.28
2001年
出口额
16.55
3.50
0.51
2.47
11.68
34.71
0.21
进口额
49.22
13.10
2.12
1.12
2.99
68.56
0.03
进出口总额
65.77
16.60
2.63
3.59
14.67
103.27
0.05
2002年
出口额
29.28
5.60
1.14
2.42
11.77
50.21
0.27
进口额
17.32
3.04
0.77
0.42
24.66
46.22
0.21
进出口总额
46.60
8.64
1.91
2.84
36.43
96.43
0.24
2003年
出口额
34.81
7.90
4.12
1.49
10.17
58.48
0.26
进口额
48.05
6.74
13.60
3.50
162.84
234.72
0.77
进出口总额
82.86
14.64
17.72
4.99
173.01
293.20
0.56
2004年
出口额
30.14
7.80
2.27
1.66
15.46
57.33
0.24
进口额
51.90
13.56
3.36
9.91
339.40
418.13
0.99
进出口总额
82.04
21.36
5.63
11.57
354.86
475.46
0.72
2005年
出口额
53.83
21.90
2.38
3.07
15.38
96.57
0.35
进口额
42.90
17.74
5.49
16.90
389.98
473.00
1.05
进出口总额
96.73
39.64
7.87
19.97
405.36
569.57
0.78
2006年
出口额
54.12
60.05
3.78
1.80
15.92
135.67
0.42
进口额
61.45
28.86
7.42
9.40
512.28
619.41
1.20
进出口总额
115.57
88.91
11.20
11.20
528.20
755.08
0.90
2007年
出口额
85.19
74.79
6.68
2.59
24.81
194.07
0.50
进口额
35.22
34.17
1.45
21.48
320.15
412.47
0.63
进出口总额
120.41
108.97
8.13
24.07
344.96
606.54
0.58
2008年
出口额
123.62
90.67
9.23
6.71
39.57
269.79
0.81
进口额
26.72
42.76
3.82
24.73
291.60
389.64
0.45
进出口总额
150.34
133.43
13.05
31.44
331.17
659.43
0.55
2009年
出口额
127.16
94.01
12.12
6.31
33.75
273.35
0.67
进口额
19.19
10.50
3.28
27.65
189.88
250.51
0.33
进出口总额
146.35
104.51
15.40
33.96
223.63
论文关键词:中亚五国,农产品贸易,互补性
中亚五国与中国毗邻,地域辽阔,土地资源丰富,属于典型的大陆气候,具有得天独厚的农业生产条件,农业生产以种植业和畜牧业为主。中亚五国在以土地密集型为主的农产品生产上具有较强的比较优势,如哈萨克斯坦的小麦,乌兹别克斯坦的棉花等。然而,在以资本和技术密集型为主的农产品生产上还比较欠缺国际贸易论文,尤其是反季节水果、蔬菜以及加工农产品等。我国是农业生产大国,农业生产的优势不在于农业生产资源而在于农业生产水平高,因此,我国与中亚五国在农业合作领域,尤其是农产品贸易方面存在着十分广阔的合作前景。随着上海合作组织自由贸易区进程的不断推进,中国和中亚五国农产品贸易会得到更进一步的发展(布娲鹣·阿布拉2008)。总的来说,积极开展与中亚五国的农产品贸易,加强农业区域经济合作,对于我国农业“走出去”战略和农产品贸易市场多元化战略的实施,对于提高我国粮食安全和资源性短缺农产品的供给程度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期刊网。
一、中国与中亚五国农产品贸易现状
(一)农产品贸易总量与趋势
中国与中亚五国的经贸合作由来已久,闻名与世的古丝绸之路就是双方经济贸易与文化往来的有力见证。在经贸交往的过程中,中国与中亚五国在农产品贸易领域形成了较好的历史基础。自2000年以来,中国与中亚五国农产品贸易进入了一个快速发展的新时期。2001年上海合作组织的成立给双边农产品贸易合作搭建了一个良好的合作平台。2003年《上海合作组织多边经贸合作纲要》规定把农业等领域作为经济合作的优先方向,并制定出了相应的实施措施和计划。2006年上合组织部长级会议也再次强调,要把农产品贸易和农业合作作为重大的合作领域。在近十年中,中国与中亚五国农产品贸易得到的高速的发展。
2000年中国与中亚五国农产品贸易总额仅为10102万美元,其中出口2941万美元,进口7161万美元。到2009年国际贸易论文,双边农产品贸易总额已经上升到52386万美元,其中出口27335万美元,进口25051万美元。不考虑物价与汇率的情况下,总贸易额增加了4.2倍,年均增长17.89%,其中出口增加了8.3倍,进口增加了2.5倍。从贸易趋势来看,在过去的十年中,除2002年和2009年外,中国从中亚进口农产品要大于出口农产品,双边贸易一直呈逆差。从贸易总量来看,中国与中亚五国农产品贸易规模还较小,农产品贸易额占中国农产品贸易的比重不到1%。
表1中国与中亚五国的农产品贸易额单位:百万美元、%
年份
进出口额
哈萨克
斯坦
吉尔吉
斯斯坦
塔吉克
斯坦
土库曼
斯坦
乌兹别
克斯坦
中亚五
国合计
占中国农产品进口、出口及总额比重
2000年
出口额
13.49
2.97
0.27
2.09
10.59
29.41
0.18
进口额
47.30
7.16
3.43
3.71
10.01
71.61
0.37
进出口总额
60.79
10.13
3.70
5.80
20.60
101.02
0.28
2001年
出口额
16.55
3.50
0.51
2.47
11.68
34.71
0.21
进口额
49.22
13.10
2.12
1.12
2.99
68.56
0.03
进出口总额
65.77
16.60
2.63
3.59
14.67
103.27
0.05
2002年
出口额
29.28
5.60
1.14
2.42
11.77
50.21
0.27
进口额
17.32
3.04
0.77
0.42
24.66
46.22
0.21
进出口总额
46.60
8.64
1.91
2.84
36.43
96.43
0.24
2003年
出口额
34.81
7.90
4.12
1.49
10.17
58.48
0.26
进口额
48.05
6.74
13.60
3.50
162.84
234.72
0.77
进出口总额
82.86
14.64
17.72
4.99
173.01
293.20
0.56
2004年
出口额
30.14
7.80
2.27
1.66
15.46
57.33
0.24
进口额
51.90
13.56
3.36
9.91
33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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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9
进出口总额
82.04
21.36
5.63
1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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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5.46
0.72
2005年
出口额
53.83
21.90
2.38
3.07
15.38
9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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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额
42.90
17.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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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90
389.98
473.00
1.05
进出口总额
96.73
39.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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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
405.36
569.57
0.78
2006年
出口额
5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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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67
0.42
进口额
61.45
28.86
7.42
9.40
512.28
619.41
1.20
进出口总额
115.57
88.91
11.20
11.20
528.20
755.08
0.90
2007年
出口额
85.19
74.79
6.68
2.59
24.81
194.07
0.50
进口额
35.22
34.17
1.45
21.48
320.15
412.47
0.63
进出口总额
120.41
108.97
8.13
24.07
344.96
606.54
0.58
2008年
出口额
123.62
90.67
9.23
6.71
39.57
269.79
0.81
进口额
26.72
42.76
3.82
24.73
291.60
389.64
0.45
进出口总额
150.34
133.43
13.05
31.44
331.17
659.43
0.55
2009年
出口额
127.16
94.01
12.12
6.31
33.75
273.35
0.67
进口额
19.19
10.50
3.28
27.65
189.88
250.51
0.33
进出口总额
146.35
104.51
15.40
33.96
223.63
523.86
0.45
资料来源:根据UN Comtrade 数据库数据计算期刊网。
中国与哈萨克斯坦的农产品贸易额总体呈上升趋势,2000年为6079万美元,2009年为14635万美元,年均增长9.18%,;出口稳步增长,进口在波动中呈下降趋势国际贸易论文,2007年开始出口大于进口。中国与吉尔吉斯坦的农产品贸易额较小,2000年为1013万美元,2009年为10451万美元,但发展速度很快,年均增长率为26.29%,2005年开始出口大于进口。中国与塔吉克斯坦和土库曼斯坦的贸易额最小,2009年与两国的贸易额为4936万美元,只占中国与中亚农产品总贸易的9.4%,但年均增长率分别为15.34%和19.33%,具有很大的发展潜力。中国与乌兹别克斯坦的农产品贸易发展最快,2000年为2060万美元,2009年为22363万美元,年均增长26.93%,其中进、出口年均增长率分别为34.2%和12.3%,进口远大于出口。
图1中国与中亚国家的贸易变动趋势
(二)农产品贸易结构
1.市场分布
表2 中国在中亚五国农产品市场中的贸易比重 单位:%
年份
哈萨克斯坦
吉尔吉斯斯坦
塔吉克斯坦
土库曼斯坦
乌兹别克斯坦
2000年
60.2
10.0
3.7
5.7
20.4
2001年
63.7
16.1
2.5
3.5
14.2
2002年
48.3
9.0
2.0
3.0
37.8
2003年
28.3
5.0
6.0
1.7
59.0
2004年
17.3
4.5
1.2
2.4
74.6
2005年
17.0
7.0
1.4
3.5
71.2
2006年
15.3
11.8
1.5
1.5
70.0
2007年
19.9
18.0
1.3
4.0
56.9
2008年
22.8
20.2
2.0
4.8
50.2
2009年
27.9
20.0
2.9
6.5
42.7
资料来源:根据UN Comtrade 数据库数据计算。
中国与中亚五国农产品贸易中,中哈贸易所占的比重在缩小,由2000年的60.2%下降到2009年的27.9%,其中出口比重有所上升国际贸易论文,由2000年的45.9%上升到2009年的46.5%,进口比重大幅度下降,由2000年的66.1%下降到2009年的7.7%。中吉农产品贸易比重增大,2000年为10%,2009年为20%,其中出口比重由10.1%上升到34.4%,进口比重由10%下降到4.2%。中塔、中土农产品贸易比重很小,变化也不大。中乌农产品贸易比重从2000年的20.4%先上升到2004年的74.6%,后又下降到2009年的42.7%,其中的出口比重由2000年的23%下降到2009年的12%,进口比重由2000年的53%上升到2009年的76%。可见,中国与中亚国家的农产品贸易市场逐渐呈现多元化,哈萨克斯坦和吉尔吉斯斯坦是我国在中亚最大的出口市场,而乌兹别克斯坦是我国在中亚最大的进口市场。
2.产品结构
联合国统计委员会(SITC)将农产品分为四大类,第一大类(代码为0)为食物及活动物,第二大类(代码为1)为饮料及烟类,第三大类(代码为2)为非食用原料(燃料除外),第四大类(代码为4)为矿物燃料、油及有关原料。表3是2000—2009年中国与中亚五国各类农产品贸易额的平均值国际贸易论文,具体反映出中国与中亚的农产品贸易结构状况。
表3 中国与中亚五国四大类农产品的贸易状况单位:万美元
农产品
种类
进出口
哈萨克
斯坦
吉尔吉
斯斯坦
塔吉克
斯塔
土库曼
斯坦
乌兹别
克斯坦
中亚
五国
第一类
进口
102.1
68.4
0.0
0.2
8.0
178.8
出口
5469.3
3518.2
375.0
262.7
1778.9
11404.1
第二类
进口
1.2
0.2
0.0
0.0
0.0
1.5
出口
80.8
95.2
0.7
0.0
0.6
177.3
第三类
进口
3886.5
1707.8
447.4
1188
22430
29660
出口
105.1
39.4
19.3
43.0
107.2
314.0
第四类
进口
2.9
0.0
0.0
0.0
0.0
2.9
出口
26.8
39.0
30.1
0.4
4.3
100.5
资料来源:根据UN Comtrade 数据库数据计算期刊网。
中国对中亚国家主要出口第一大类农产品,即食物及活动物这类劳动密集型产品,占出口总额的95%,中亚国家对中国主要出口第三大类农产品即非食用原料(燃料除外),占出口总额的99.3%,其中主要是纺织纤维和未加工动植物原料等农产品;其他两类农产品贸易量较小,主要是我国对中亚的出口,而且在同一类农产品上,进、出口额差距很大。可见,中国与中亚国家的农产品贸易呈现产业间特征,总体上贸易结构较单一。
在具体农产品类别上,我国与哈萨克斯坦的农产品贸易结构比较多样化,2009年除了烟草及烟草制品、动物油脂外,在其余类农产品上均发生了贸易,主要出口奶产品和蛋类、鱼及鱼制品、谷物及谷物制品、蔬菜及水果和混合食物制品,主要进口生皮及皮革、纺织纤维和未加工动植物原料。我国与吉尔吉斯斯坦的农产品贸易中,出口类别较多,大量出口肉及肉制品、谷物及谷物制品、蔬菜及水果和混合食物制品;进口类别较少国际贸易论文,主要进口生皮及皮革和纺织纤维。中国与塔吉克斯坦和土库曼斯坦的贸易中,出口类别多于进口类别,对塔吉克斯坦主要出口谷物及谷物制品和混合食物原料,进口生皮及皮革;对土库曼斯坦主要出口咖啡、茶、可可粉及香料,进口纺织纤维和未加工动植物原料。中乌农产品贸易中,中国对乌兹别克斯坦大量出口咖啡、茶、可可粉及香料,进口只有纺织纤维和未加工动植物原料,值得注意的是,纺织纤维的进口远远大于对乌兹别克斯坦的农产品总出口,贸易结构单一,且极度不平衡。
二、研究方法及指标选择
(一)研究方法
两国间贸易的互补性可以从产品和贸易比重等角度来考察。从产品的角度看,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反映了某类产品的出口竞争力,如果两国在同类商品上的比较优势相似,则存在较强的竞争性,反之则互补性较强;产业内贸易指数反映了两国同类产品的双边贸易,通常该指数较低表明贸易呈产业间贸易特征,互补性强。从贸易比重的角度看,贸易强度指数反映了一国对另一国某类产品出口的比重与世界该类产品出口比重的比值国际贸易论文,该指数越大说明对方市场对于本国的重要性越高(凌振春2006)。
由于各个指标分别从不同角度来分析,单独用其中某个指标来衡量两国间的贸易关系可能存在片面性,因此本文综合采用这些指标来判断中国与中亚五国农产品贸易的互补性。
(二)指标选择
1.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Revealed Comparative Advantage)
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由Balassa1965 年提出,通常被用来衡量一国出口商品的竞争力。其公式为:
RCAij=
其中Xij表示国家j的i 类商品的出口值,Xtj表示国家j 的出口总值,Xiw 表示世界上i 类商品的出口总值,Xtw 表示世界出口总值。一般认为,RCA>1 表明该国在该类商品上具有比较优势,RCA>2.5表明具有极强的比较优势期刊网。用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衡量一国商品的竞争力有其局限性。首先,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所揭示的是商品流通领域的相对优势而非生产领域的相对优势。其次,它容易受产业和贸易政策的干扰;政府对本国产业的干预会引起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失真。
2.贸易强度指数(Trade Intensity Degree)
贸易强度指数反映两国间双边贸易额与他们在世界贸易中的重要性的关系。其公式为:
TIij=
其中Xij为国家i对国家j 的出口额;Xit为国家i 的出口总额;Xwj为世界对国家j 的出口额;Xwt为世界出口总额。TI 指数大于1表示i 国对j 国某商品的出口水平高于同期j 国在世界该商品进口市场中所占的份额;两国贸易关系较为紧密,反之亦然。贸易强度指数是一种反映结果的指标;通常两国间贸易互补性越强,该指数越高。
3.产业内贸易指数( Intraindustry Trade Index)
产业内贸易指数通常用来分析工业制成品贸易,笔者认为用来分析农产品产业内贸易同样可行。衡量产业内贸易的指标有多种,本文采用Grubel 和L loyd 1975 年提出的产业内贸易指数。其公式为:
IITij=1-
为i国k类别产品对j国的出口额;为i国k类别产品从j国的进口额。IIT的取值范围为[0,1],当IIT=0时,即有=0 或=0 国际贸易论文,表明该类农产品的全部贸易都为产业间贸易;IIT=1时,即有=,表明该类农产品的全部贸易都为产业内贸易。产业内贸易指数越低,反映两国的贸易特征越呈产业间贸易,互补性也就越强。
(三)数据来源及农产品统计范围
本文采用的数据主要来源于联合国商品贸易数据库(UN Comtrade)期刊网。该数据库按协调编码制度(HS) 和标准国际贸易分类(SITC)两种商品分类方法提供了160 多个国家和地区分产品和分流向的贸易统计数据。本文采用的分类方法是联合国统计委员会对外贸易商品目录的SITC Rev. 3 分类。
农产品的统计范围。世界贸易组织(WTO )、联合国贸易与发展会议(UNCTAD )、欧盟及世界各国的统计机构对农产品有不同的定义。本文采用W TO 对农产品的定义,包括SITC 分类第0、1、2、4 条中的全部商品减去第2 条中的第27、28 款商品,也就是以0、1、2、4为首代码的四大类、具体分为22个子项目的农产品。
三、农产品贸易互补性实证分析
哈萨克斯斯坦和吉尔吉斯坦是我国在中亚最大的贸易出口国,贸易种类比较齐全,与我国的农产品贸易非常具有代表性和重要性;另外,塔吉克斯坦、土库曼斯坦、乌兹别克斯坦的部分贸易数据不可得,无法计算其贸易指数,所以在实证分析中只对中国与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的农产品贸易指数进行分析,具体结果见表4。
(一)显示性比较优势RCA
从三个国家的RCA值可以看出,它们的优势农产品有很大的差异性,中国具有较强比较优势的产品有:鱼及鱼制品(3.59)、蔬菜及水果(2.54)、未加工动植物原料(2.34),在纺织纤维上也有比较优势,但相对哈萨克斯坦和吉尔吉斯斯坦来说,处于比较劣势;哈萨克斯坦具有较强比较优势的产品有:谷物及谷物制品(6.44)、纺织纤维(2.42);吉尔吉斯斯坦具有较强比较优势的产品有:奶产品和蛋类(2.48)、蔬菜及水果(3.85)、烟草及烟草制品(3.28)、生皮及皮革(1.71)、纺织纤维(5.80)。
哈萨克斯坦和吉尔吉斯斯坦在小麦、棉花等土地密集型产品上具有出口比较优势国际贸易论文,而我国在鱼及鱼制品、纺织加工品等劳动和资本密集型产品上具有出口优势。不同的出口优势是因为各国的资源禀赋存在很大差异,中亚国家具有丰富的农业资源,特别是我国稀缺的土地密集型产品如粮食、棉花等所需的土地等资源,其自然资源条件也很适宜农业生产,但缺乏农业生产所需的技术和资金;而我国一直以来就是农业生产大国,由于人口的压力不得不在农业生产与加工技术上不断地创新突破,积累了丰富的资金和技术,建立起了完备的工业体系,在劳动、技术和资本密集型农产品上也就有很强的比较优势(布娲鹣·阿布拉2008)。
表4 2009年中国与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农产品贸易指数
农产品类别(SITC Rev.3)
显示性优势指数RCA
贸易强度指数TI
产业内贸易指数IIT
中
哈
吉
中哈
哈中
中吉
吉中
中哈
中吉
00 活动物
0.76
0.02
1.76
0.00
6.50
0.00
0.00
0.00
1.00
01 肉及肉制品
0.52
0.00
0.08
0.00
31.96
46.44
0.00
0.00
0.00
02 奶产品和蛋类
0.09
0.11
2.48
1.51
0.00
0.63
0.00
0.00
0.00
03 鱼及鱼制品
3.59
0.72
0.03
0.29
0.12
0.15
0.00
0.33
0.00
04 谷物及谷物制品
0.28
6.44
0.28
2.39
0.00
5.04
0.00
0.00
0.00
05 蔬菜及水果
2.54
0.35
3.85
2.91
0.01
8.13
0.39
0.00
0.07
06 糖、糖制品及蜂蜜
0.76
0.24
0.10
0.02
0.00
0.03
0.00
0.00
0.00
07 咖啡、茶、可可粉及香料
0.79
0.13
0.37
0.15
0.16
0.60
0.00
0.02
0.00
08 动物饲料
0.92
0.45
0.00
0.12
0.00
0.00
0.00
0.00
1.00
09 混合食物制品
0.98
0.30
1.11
0.72
0.00
1.83
0.00
0.00
0.00
11 饮料
0.23
0.10
0.35
0.03
0.05
0.10
0.23
0.36
0.53
12 烟草及烟草制品
0.80
0.84
3.28
0.00
0.00
0.53
0.00
1.00
0.00
21 生皮及皮革
0.02
0.16
1.71
0.00
4.51
0.00
11.52
0.00
0.00
22 含油种子及油质水果
0.36
0.29
0.06
0.00
0.01
5.88
0.00
0.00
0.00
23 天然橡胶
0.31
0.00
0.00
2.08
0.00
95.01
0.00
0.00
0.00
24 软木及木材
0.58
0.00
0.00
0.49
0.00
0.00
0.00
0.00
1.00
25 纸浆与废纸
0.08
0.00
0.05
0.08
0.00
0.00
0.00
0.00
1.00
26 纺织纤维
1.71
2.42
5.80
0.33
0.49
0.14
0.35
0.08
0.05
29 未加工动植物原料
2.34
0.11
0.52
0.24
13.76
1.73
0.13
0.63
0.09
41 动物油脂
0.51
0.04
0.02
0.00
0.00
28.01
0.00
1.00
0.00
42 固态植物油脂
0.09
0.31
0.00
0.16
0.00
3.15
0.00
0.00
0.00
43 加工后的动植物油脂类
0.29
0.12
0.01
0.08
0.00
0.31
0.00
0.00
0.00
资料来源:根据UN Comtrade 数据库数据计算。
(二)贸易强度指数TI
在大部分农产品类别上,中哈、中吉贸易国之间的TI指数存在很大的差异,说明对方市场对本国的重要性在各类农产品上都基本不同,也就是说双方在这些产品上的贸易互补性很强。中哈贸易中,在奶产品和蛋类、谷物及谷物制品、蔬菜及水果、天然橡胶等产品上,中哈TI指数大于1,说明在这些产品上中国对哈萨克斯坦的出口水平高于同期世界对哈萨克斯坦的出口水平;而在活动物、肉及肉制品、生皮及皮革、未加工动植物原料等产品上,哈中TI指数大于1,哈萨克斯坦对中国的出口水平高于同期世界水平,两国在上述农产品上贸易关系较为紧密,具有很强的互补性。中吉贸易中国际贸易论文,在肉及肉制品、谷物及谷物制品、蔬菜及水果、含油种子及油质水果、天然橡胶、动物油脂、固态植物油脂等产品上,中国对吉尔吉斯斯坦的出口水平远大于同期世界对吉尔吉斯斯坦的出口水平;在生皮及皮革产品上,中国从吉尔吉斯斯坦的进口大于同期从世界的进口,可见,吉尔吉斯斯坦是我国农产品的重要出口市场,与我国的农产品贸易合作有很大的发展空间期刊网。
(三)产业内贸易指数IIT
从中哈、中吉的产业内贸易指数看,在很多类农产品上IIT都为0 ,属于典型的产业间贸易。需要说明的是,产业内贸易指数为1的农产品,不是因为双边贸易的进出口额相等,而是根本没有进出口额,在那些农产品上不存在贸易。中国与哈萨克斯坦的IIT指数超过0.5的只有未加工动植物原料,与吉尔吉斯斯坦的只有饮料,其他产品的IIT指数都很小,说明中国与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的农产品贸易竞争性很小,基本上属于产业间贸易。
五、结论与政策建议
根据上述分析,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第一,中国与中亚五国的农产品贸易迅速增长国际贸易论文,但整体贸易规模还很小;贸易结构单一。除中哈农产品贸易外,中国与其他国家农产品贸易结构呈现单一性,主要出口第一大类农产品食物及活动物,进口第三大类农产品非食用原料中的纺织纤维、未加工动植物原料和生皮及皮革等农产品,其他两类农产品的贸易额很小,且主要是我国的出口。
第二,中国与中亚国家在不同类的农产品上具有各自的比较优势,符合各国的资源禀赋现状。中亚在我国稀缺的土地密集型农产品上具有比较优势,而我国在劳动和资本密集型农产品上具有比较优势,不同的优势产品使双方贸易具有很强的互补优势。
第三,中国与中亚的农产品贸易属于产业间贸易,对方市场对本国具有不可忽视的重要性,双边贸易呈现很强的互补性和互利性,贸易的潜力和发展空间很大。
针对中国与中亚国家的农产品贸易情况及互补性分析,提出几点政策建议:第一,在上海合作组织的框架下,积极寻求与中亚五国在农产品贸易、投资与贸易协定方面的谈判,争取早日签订双边农业合作、贸易与投资框架协议国际贸易论文,进而建立持续长效的农业经贸合作机制。第二,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充分发挥农产品的比较优势,将潜在的互补性转化为现实的互利性,进一步扩大贸易规模;第三,鼓励企业走出去,创新营销技术和策略,积极开拓潜在市场,促进贸易结构多样化以及农产品贸易市场的多元化;第四,把开展农产品贸易与农业援助结合起来。参照中非农业合作的成功经验,对中亚国家中存在粮食安全的吉尔吉斯斯坦和塔吉克斯坦开展无偿农业援助,以“政府搭台,企业唱戏”的模式帮助这些国家开展农产品生产和加工。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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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在分析加入WTO对我国农产品国际贸易影响的基拙上,探讨我国农产品国际贸易保护政策的调整,建立农业国内支持新体系、农产品国际贸易保护新体系和国家支农政策新体系。
一、加入WTO对我国农产品国际贸易的压力
1990年前后,我国粮食、棉花、油料、生猪、苹果、烤烟等国内价格普遍低于国际价格,比较优势明显。但近十年来,农产品成本年均以约10%的速度递增,致使农产品价格高于国际市场价格20--60个百分点,国际竞争力日益减弱,只有大米、生猪和苹果、烤烟仍有比较优势。
长期以来,我国对农产品的进口调控主要依赖许可证、进口配额、检疫标准、国有外贸企业垄断经营等非关税措施进行,关税措施主要用于配额数量之外的农产品,配额内税率普遍很低。根据乌拉圭(农业协议》和《中国加人世界贸易组织法律文件》,我国加人WTO对农产品国际贸易不利影响主要有:1.贸易措施关税化影响。由于谈判基期1986--1998年我国大部分农产品的价格低于国际市场价格,关税化后的关税等值为负值,这使我国不仅失去非关税措施这一传统屏障,而且因关税减让幅度过大而失去高关税保护。在这种情况下,我国只能通过和缔约国谈判上限约束关税和靠关税化的“例外条款”应对。据《中国加人世界贸易组织法律文件》,加人WTO后农产品进口的关税总水平要从2001年的2196削减到2004年的17%,美国关注的农产品削减到14. 5 %。特别是大豆,因税率降到3%,且国内外价格差距较大(加上关税进口大豆价格低于国内市场20%左右),加入WTO后受到的冲击很大,2001年,大豆进口创历史最高纪录1440万吨;2.配额扩大影响。WTO《农业协议》规定关税化后市场准人机会不低于减让基期国内消费量的3%,在减让期结束扩大到5%,这对我国粮棉油进口不利。1994 -1998年,年均进口小麦、玉米、大米合计661.5万吨,加人WTO后,初始年配额多增进口976.9万吨,2004年多增进口15541万吨。专家估计,仅小麦至2004要损失60亿元,有近300万麦农要离开麦田生产。棉花生产因最终配额与以往进口量相比增加较多,2004年配额数量相当于1998年国内产量19. 8%,因而所受影响比谷物更大。植物油情况与棉花类似,国内生产受到影响很大。据中国加入WTO农业专家组利用国际农产品贸易中心开发的“中国农业贸易政策模拟模型" ( CATP )测算,至2005年,小麦、玉米、棉花、大豆和油菜籽的比较优势将分别下降21,19 % ,16. 36%,21.36 % ,40. 83%和13.21%,使这些产品更加缺乏国际竞争力。同时,对生猪、大米、烤烟、甘蔗、苹果的国际竞争力也有一定的冲击。
二、加入WTO后我国农产品国际贸易保护政策调整
1.建立农业国内支持新体系。按WTO农业国内支持总量AMS的“微量允许标准”(发达国家为5%,发展中国家为10%,中国人世谈判为8.5%),我国可有基期(1986一1988年)农业总产值8.5%,即412亿元的农业国内支持总量(农业生产性补贴)。除去可豁免的AMS部分,近年AMS占基期农业总产值仅有2%左右,即还有约315亿元的农业国内正支持空间。这为我国扩大实施“黄箱政策”(价格支持、营销贷款、面积补贴、生产投人补贴、牲畜数量补贴、贷款补贴等),减轻粮棉油等比较弱势农产品的成本压力提供了一定的条件。我国传统的农业国内支持“黄箱政策”主要以农产品价格补贴为主,贷款补贴(贴息贷款)为辅。价格补贴大多用于降低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支农服务的收费标准,以及农产品购销环节的补贴。我国对农产品价格支持的另一途径为粮食的垄断性保护价收购。据《中国加人世界贸易组织法律文件》,加人WTO后不能实施农产品出口补贴,只是保留今后出口补贴权利。因此,我国通过保护价收购支持农产品价格在加人WTO后将被取消。加人WTO后农产品价格支持体系的构建应把重点放在加大农业生产资料补贴等生产投人补贴上,同时扩大黄色补贴范围,结合农业结构调整对营销贷款、面积补贴、牲畜数量补贴等实行补贴,以此来达到优化农产品价格支持体系结构,提高补贴效率,并借鉴国际经验,减少农民收益较少的农产品流通环节的补贴,把支持与补贴的重点转向农业生产者。
2.建立农产品国际贸易保护新体系。WTO《农业协议》中有一些条款有利于发展中国家农产品的国际贸易保护,如“特殊保障条款”、“特殊和差别待遇”、“特别处理”、“微量允许标准”等。灵活运用这些条款,能够采取恰当的调整措施减少某些农产品的过度进口,并能有效地采取反倾销、反补贴的法律措施保护。WTO《农业协议》有许多“灵活”操作空间,如关税配额管理,WTO各成员就有应用关税、拍卖、先到先得、按历史记录等多种管理办法。因时因地管理好我国的关税配额,能减轻进口农产品对同类产品生产的冲击。并尽快建立起综合协调、适时高效的农产品国际贸易保护体系。如加强农产品出口信贷支持;提高农产品出口退税比率,加大对具有比较优势农产品的出口支持;制订、完善反倾销、反补贴以及保障措施立法。这三种手段可作为抵制国外产品进口冲击的强力“武器”。
3.建立国家支农政策新体系。加强农业投入保护,增加农业保护力度。WTO农业协议“绿箱”政策的12项措施我国还有6项空白。在农业科研、市场促销服务、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粮食安全补贴、生产结构调整补贴、地区发展补贴等方面还有着较大的发挥空间,是间接增强我国农产品国际贸易保护的有力措施。应从主导、控制型的农产品国际贸易政策向管理、服务型的农产品国际贸易政策转变:
本文首先回顾了世界农产品贸易自由化进程,总结了世界农产品贸易自由化的三种趋势;在此基础上,通过对WTO贸易规则框架下主要农产品生产国农业政策改革的比较分析,认为目前农业保护仍然广泛存在,进而阐述了阻碍世界农产品贸易自由化进程的WTO农产品贸易协调机制的局限性,并提出了相关的完善措施;最后,就中国农业如何应对世界农产品贸易自由化提出了三项政策建议。
关键词:农产品贸易自由化;农业政策;改革WTO;协调机制;政策建议
一、导论
(一)选题意义
农业和农产品生产是人类生存发展的基础,在各国经济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涉及到人民生活、社会安定、经济发展等一系列问题,因而农业历来是各国政府保护的重点。农业保护严重扭曲了农产品贸易,使各国都深受其害,于是取消贸易保护、实现农产品贸易自由化成为大多数国家的共识。经过艰苦谈判,乌拉圭回合谈判最终达成《农业协议》,奠定了农产品贸易自由化的基础。从《农业协议》开始实施至今,各国遵照《农业协议》履行承诺,农产品贸易自由化的进程不断得到推进。但同时,WTO农产品贸易协调机制又存在一定的局限性,还需要在谈判中加以完善。中国是一个拥有超过9亿农业人口的农业大国,作为一个经济全球化的积极参与者,在农产品贸易自由化过程中将同时面临来自内部与外部的双重压力。为此,深入研究世界农产品贸易自由化及WTO农产品贸易协调机制,积极参与国际规则的制定,遵照国际协议调整国内农业政策,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增强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对于中国全面促进农业发展,维护国内农业安全以取得长治久安、持续发展的牢固基础,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文献综述
许多学者对中国农业及世界农产品贸易的课题进行了研究与探索。如特丽?西库勒(TerrySicular)(1989)结合当时中国农业的衰退趋势,对中国农业的可持续增长进行了探索,提出非农业政策可以加强或破坏农业计划,建议中国建立考虑全面和注重协调的有效农业政策,并把农业放在与其他产业平等的地位上;曹苏峰(1998)以翔实的数据深入分析了世界农产品贸易的发展速度、价格变化、贸易流向分布以及商品结构变化;田维明等(1999)通过GTAP模型进行政策模拟,分析了在新的国际经济环境下我国不同的政策选择对国民经济和农业部门可能产生的影响,认为扩大贸易开放程度有利于提高我国经济的总体效率和国民福利水平;罗余才(1999)对我国农产品进出口的总量与产品结构变化进行了实证分析;张汉林(2003)则在介绍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的基础上对农产品贸易领域的争端情况进行了总体阐述,重点分析了世贸组织成立以来受理的一些农产品贸易争端案例。
综上所述,虽然许多学者从农业产业地位、农业政策选择、农产品贸易结构及农产品贸易争端等不同角度、不同层面对中国农业及世界农产品贸易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和论述,但是从总体上来看,这些研究中缺少以农业政策变化及现有农产品贸易协调机制为基础的论述。本文试图以比较不同国家农业政策的改革、分析现有WTO农产品贸易协调机制为基础进行论述。
(三)结构安排
论文的第二部分回顾了世界农产品贸易自由化的历程,并总结出世界农产品贸易自由化的三种趋势。论文的第三部分比较分析了世界主要农产品生产国农业政策的改革,认为尽管在《农业协议》的约束下,这些国家的农业政策仍然存在相当程度的农业保护倾向。在此基础上,论文的第四部分阐述了使农业保护主义得以生存、阻碍世界农产品贸易自由化进程的现有WTO农产品贸易协调机制所存在的局限性及对其进行完善的措施。论文的第五部分总结全文,并对中国农业如何应对世界农产品贸易自由化提出了政策建议。
(四)主要观点及创新之处
论文摘要:在分析加入WTO对我国农产品国际贸易影响的基拙上,探讨我国农产品国际贸易保护政策的调整,建立农业国内支持新体系、农产品国际贸易保护新体系和国家支农政策新体系。
一、加入WTO对我国农产品国际贸易的压力
1990年前后,我国粮食、棉花、油料、生猪、苹果、烤烟等国内价格普遍低于国际价格,比较优势明显。但近十年来,农产品成本年均以约10%的速度递增,致使农产品价格高于国际市场价格20--60个百分点,国际竞争力日益减弱,只有大米、生猪和苹果、烤烟仍有比较优势。
长期以来,我国对农产品的进口调控主要依赖许可证、进口配额、检疫标准、国有外贸企业垄断经营等非关税措施进行,关税措施主要用于配额数量之外的农产品,配额内税率普遍很低。根据乌拉圭(农业协议》和《中国加人世界贸易组织法律文件》,我国加人WTO对农产品国际贸易不利影响主要有:1.贸易措施关税化影响。由于谈判基期1986--1998年我国大部分农产品的价格低于国际市场价格,关税化后的关税等值为负值,这使我国不仅失去非关税措施这一传统屏障,而且因关税减让幅度过大而失去高关税保护。在这种情况下,我国只能通过和缔约国谈判上限约束关税和靠关税化的“例外条款”应对。据《中国加人世界贸易组织法律文件》,加人WTO后农产品进口的关税总水平要从2001年的2196削减到2004年的17%,美国关注的农产品削减到14. 5 %。特别是大豆,因税率降到3%,且国内外价格差距较大(加上关税进口大豆价格低于国内市场20%左右),加入WTO后受到的冲击很大,2001年,大豆进口创历史最高纪录1440万吨;2.配额扩大影响。WTO《农业协议》规定关税化后市场准人机会不低于减让基期国内消费量的3%,在减让期结束扩大到5%,这对我国粮棉油进口不利。1994 -1998年,年均进口小麦、玉米、大米合计661.5万吨,加人WTO后,初始年配额多增进口976.9万吨,2004年多增进口15541万吨。专家估计,仅小麦至2004要损失60亿元,有近300万麦农要离开麦田生产。棉花生产因最终配额与以往进口量相比增加较多,2004年配额数量相当于1998年国内产量19. 8%,因而所受影响比谷物更大。植物油情况与棉花类似,国内生产受到影响很大。据中国加入WTO农业专家组利用国际农产品贸易中心开发的“中国农业贸易政策模拟模型" ( CATP )测算,至2005年,小麦、玉米、棉花、大豆和油菜籽的比较优势将分别下降21,19 % ,16. 36%,21.36 % ,40. 83%和13.21%,使这些产品更加缺乏国际竞争力。同时,对生猪、大米、烤烟、甘蔗、苹果的国际竞争力也有一定的冲击。
二、加入WTO后我国农产品国际贸易保护政策调整
1.建立农业国内支持新体系。按WTO农业国内支持总量AMS的“微量允许标准”(发达国家为5%,发展中国家为10%,中国人世谈判为8.5%),我国可有基期(1986一1988年)农业总产值8.5%,即412亿元的农业国内支持总量(农业生产性补贴)。除去可豁免的AMS部分,近年AMS占基期农业总产值仅有2%左右,即还有约315亿元的农业国内正支持空间。这为我国扩大实施“黄箱政策”(价格支持、营销贷款、面积补贴、生产投人补贴、牲畜数量补贴、贷款补贴等),减轻粮棉油等比较弱势农产品的成本压力提供了一定的条件。我国传统的农业国内支持“黄箱政策”主要以农产品价格补贴为主,贷款补贴(贴息贷款)为辅。价格补贴大多用于降低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支农服务的收费标准,以及农产品购销环节的补贴。我国对农产品价格支持的另一途径为粮食的垄断性保护价收购。据《中国加人世界贸易组织法律文件》,加人WTO后不能实施农产品出口补贴,只是保留今后出口补贴权利。因此,我国通过保护价收购支持农产品价格在加人WTO后将被取消。加人WTO后农产品价格支持体系的构建应把重点放在加大农业生产资料补贴等生产投人补贴上,同时扩大黄色补贴范围,结合农业结构调整对营销贷款、面积补贴、牲畜数量补贴等实行补贴,以此来达到优化农产品价格支持体系结构,提高补贴效率,并借鉴国际经验,减少农民收益较少的农产品流通环节的补贴,把支持与补贴的重点转向农业生产者。 2.建立农产品国际贸易保护新体系。WTO《农业协议》中有一些条款有利于发展中国家农产品的国际贸易保护,如“特殊保障条款”、“特殊和差别待遇”、“特别处理”、“微量允许标准”等。灵活运用这些条款,能够采取恰当的调整措施减少某些农产品的过度进口,并能有效地采取反倾销、反补贴的法律措施保护。WTO《农业协议》有许多“灵活”操作空间,如关税配额管理,WTO各成员就有应用关税、拍卖、先到先得、按历史记录等多种管理办法。因时因地管理好我国的关税配额,能减轻进口农产品对同类产品生产的冲击。并尽快建立起综合协调、适时高效的农产品国际贸易保护体系。如加强农产品出口信贷支持;提高农产品出口退税比率,加大对具有比较优势农产品的出口支持;制订、完善反倾销、反补贴以及保障措施立法。这三种手段可作为抵制国外产品进口冲击的强力“武器”。
3.建立国家支农政策新体系。加强农业投入保护,增加农业保护力度。WTO农业协议“绿箱”政策的12项措施我国还有6项空白。在农业科研、市场促销服务、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粮食安全补贴、生产结构调整补贴、地区发展补贴等方面还有着较大的发挥空间,是间接增强我国农产品国际贸易保护的有力措施。应从主导、控制型的农产品国际贸易政策向管理、服务型的农产品国际贸易政策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