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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识别、评估高架桥工程施工过程中所存在的危险因素并对其进行预防、管理、控制,这就是安全管理的职责所在。当安全管理发现危险因素时,因及时对其进行分析评估,分析其所产生的危害程度、施工的风险以及所造成的财产损失,并根据所得到的评估策划出切合实际的预防措施,及时对高架桥工程施工进行安全管理。
(二)城市轨道交通高架桥工程的解决方案
1、建立并落实安全责任制。城市轨道交通高架桥工程虽然投资风险大,工程施工期长,但却为居民做实事,促进交通的流畅性。高架桥工程的安全性能高,更能保障人民群众的人身健康和财产安全,因此,加强高架桥工程的高质量建设,建立建设安全管理责任制,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落实安全责任制,保障工程的安全进行。2、加强安全建设,做好预防工作。将每一个施工过程中所存在的危险因素都是为大隐患,及时提出解决策划,保障施工安全进行;也要勤于检查,以便于及时发现隐患并安全的解决隐患。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提高施工预防意识,做到监督到位,把住安全大关。加强全员的防范意识,施工相关的安全部门需事必躬亲,事事监督,关关了解,全程跟进,确保安全工作做到位。有些安全部门为了自身利益,往往不注重施工的安全和质量,没有严格把关,这种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也影响基层人员。使他们形成懒散的工作态度,不以高度集中的态度对待工作,对于所存在的安全隐患视而不见,终酿成大错。因此,施工单位的领导要树立起安全的责任意识,领导基层工作人员树立安全意识和预防意识,用高质量完成高质量的工作,提高自我保护意识。3、团结一致、相互协作。城市规划交通高架桥工程的建设是一项大规模的工程,不仅投资大、风险大,而且工程所需时间较长,在此期间,工程建设所需信息量较大,需依据所需的信息进行施工,为避免施工效率低下,所受干扰大,避免产生信息孤岛,就需要施工建设队各个阶段的相互协作。通过所得到的信息,对施工安全进行监控,时刻分析施工的建造设计,灵活的反应出施工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并及时解决,形成完整的检测制度体系。4、及时对危害因素进行控制。对于施工时期所造成的污染,应尽量减小,选择在下风向位置进行混合建筑材料,减少粉末污染;设置排水沟,减少对水源的污染。当在道路之上施工时,应与交通管理部门进行协商后再施工,尽量将阻碍交通的影响降至最低,并及时了解施工进度,随时跟进。针对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的影响,施工单位应制定合理的相关措施,提出应急的解决方案。
(三)总结
目前,在司法实践中各地法院对此类案件处理不一,有的判令建设单位承担民事责任;有的判令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承担连带民事责任。因此,正确认定建设工程安全事故损害相邻建筑物的责任主体是非常必要的。
一、建设工程安全事故损害相邻建筑物的民事责任适用特殊侵权的民事责任之规定。
1、建设工程安全事故损害相邻建筑物的侵权民事责任应适用《民法通则》之规定,而不应适用《建筑法》之规定。
《民法通则》调整的范围和有关相邻关系的规定及适用。《民法通则》第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加害方侵害相邻建筑物属侵害他人的财产所有权或使用权,故该侵权的民事责任属《民法通则》调整。该通则第83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建设工程安全事故损害相邻建筑物,属建设单位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后使用土地时侵害相邻方不动产所有人或使用人的财产权利,故该侵权的民事责任应适用此规定。
《建筑法》调整的范围和有关建筑安全管理规定及适用。《建筑法》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筑活动,实施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法。本法所称建筑活动,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活动”。由于从事建筑活动的主体包括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企业、监理单位,实施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的主体是管理机关,而并不包括建设工程相邻的一方,故该法调整的主体为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企业、监理单位以及管理机关,而并不涉及相邻建筑物的所有人或使用人。虽然,该法第五章有关建筑安全生产管理中规定了建设各方的法定义务,但并未规定发生安全事故损害相邻建筑物时,加害方对相邻一方的民事责任。
2、一般侵权的民事责任和特殊侵权的民事责任构成要件及区别
《民法通则》第106条第2款、第3款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第2款规定了一般侵权的民事责任,第3款规定了特殊侵权的民事责任。
一般侵权的民事责任是指行为人由于过错侵害他人的财产或者人身,依法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其构成要件为(1)行为违法,包括作为与不作为;(2)有损害事实;(3)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4)主观过错。特殊侵权的民事责任是指不要求完全具备一般侵权的民事责任的四个构成要件,而是根据法律的特别规定应当对于他人的财产、人身损害承担的民事责任。
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1)一般侵权的民事责任主观上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即有过错承担民事责任,无过错不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需承担举证责任。特殊侵权的民事责任主观上则适用严格责任原则,也称无过错责任原则,即没有过错也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或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原则,即加害人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才能不承担责任,否则就推定其有过错,并承担民事责任;或者适用公平责任原则,即对于损害的发生,加害人、受害人双方均没有过错,法院视情况分担损失的原则。(2)一般侵权的民事责任由《民法通则》第106条第2款作出了原则性的规定,特殊侵权的民事责任由法律特别规定。法律规定包括《民法通则》中的规定(第121条-127条、第133条)和民事法律规范中的有关规定。
3、建设工程安全事故损害相邻建筑物的民事责任属于特殊侵权的民事责任,建设单位应当按无过错责任原则独立地向受害人承担民事责任。
最高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03条(下称意见第103条)规定:“相邻一方在自己使用的土地上挖水沟、水池、地窖等或者种植的竹木根枝伸延,危及另一方建筑物的安全和正常使用的,应当分别情况,责令其消除影响,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笔者认为,建设工程安全事故损害相邻建筑物的民事责任应适用本条之规定。理由如下:
(1)该条为法律特别规定。该条规定虽不在《民法通则》特殊侵权的民事责任规定之列,但由于该规定属于民法中有关相邻关系的司法解释,并具备民事法律规范的构成要素,因此,该条规定为法律特别规定。
(2)该条规定主观上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而不适用过错推定或公平责任原则。该条中没有“相邻一方(加害方)有过错”之类似规定,同时该条中也没有“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及“当事人对造成损害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当事人分担民事责任”之类似规定。因此,该法律规范为特殊侵权中无过错责任原则之民事法律规范。
(3)该条在建设工程损害相邻建筑物的民事责任范围之内。该条虽未直接规定建设工程安全事故损害相邻建筑物的情形,但在该条规定的假设条件中的“等”字,理所当然地已包括建设工程安全事故损害相邻建筑物的情形。
(4)参照中国物权法研究课题组编制的《中国物权法草案建议稿》第135条之规定,建设工程安全事故损害相邻建筑物的民事责任也应适用特殊侵权中的无过错民事责任。该条规定:“土地所有人或使用人挖掘土地或进行建筑时,不得因此使邻地的地基动摇或发生危险,或使邻地的建筑物或其他工作物受其损害。前款情形,邻地所有人或使用人可以请求土地所有人或使用人停止施工、除去危险或采取其他必要措施;受有损害的,并可请求损害赔偿”。同理,该条中也无加害人有过错、举证倒置、双方均无过错之规定,因此,该条规定更证明了建设工程安全事故损害相邻建筑物的特殊侵权应适用无过错民事责任。
二、建设单位承担民事责任后的追偿权
在建设工程安全事故损害相邻建筑物纠纷中,建设单位按无过错责任原则独立地向受害人承担民事责任后,如果参与工程建设的其他主体有过错,那么建设单位有权向有过错方行使追偿权。
1、追偿权的取得。
该权利不是按连带责任之规定取得而是按约定或者法定取得。连带责任,是指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共同责任人不分份额地共同向权利人或者受害人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有权向所有连带责任人请求承担民事责任,也有权向连带责任人之一请求承担全部的民事责任。向受害人承担责任超过自己份额的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承担连带责任需要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之间约定。因参与工程建设的各方不可能与受害人约定承担连带责任;涉及建设工程安全事故的法律也没有规定参与工程建设的各方向受害人承担连带责任;相反,建设工程安全事故损害相邻建筑物,法律已规定建设单位应独立承担特殊侵权的无过错民事责任,故建设单位在承担民事责任后,不具有按连带责任规定取得追偿权。
由于建设单位与参与工程建设的他方均有合同关系,与勘察设计单位有勘察设计合同关系;与施工企业有施工合同关系;与监理单位有委托监理合同关系,因此,建设单位在向受害人承担民事责任后,可以根据上述合同关系及履约事实,向过错方追偿。
《建筑法》第五章建筑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了建设各方注意安全义务。其中,主要是:第37条规定了设计单位的注意安全义务,即建筑工程设计应当符合建筑安全规程和技术规范,保证工程的安全性能。第38条、第39条、第40条、第41条、第44条、第47条、第51条规定了施工企业的注意安全义务,即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采取维护安全、防范风险等措施,对相邻的建筑物等可能造成损害的,应当采取安全防护措施,采取措施保护地下管线,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采取措施防止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不得违章指挥或者违章作业发生事故时,应当采取紧急措施减少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第40条、第42条、第49条、50条规定了建设单位的注意安全义务,即向施工企业提供与施工现场相关的地下管线资料,按照国家规定办理申请批准手续,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施工前委托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将房屋拆除委托给具备保证安全条件的施工企业承担。如果建设工程安全事故损害相邻建筑物是由于勘察设计单位、施工企业、监理单位违反上述注意安全义务造成相邻方的损害,那么建设单位可以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向过错方主张权利。
2、追偿权的限制
1.1安全管理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
对于整个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的管理人员来说,他们的综合素质要提升,且在具体的工作中,他们想问题与办事情不从实际出发。还有许多的管理人员的思想浮躁,不能对安全管理高度的重视。在具体的管理中,不能及时的对现场进行检查与监督,对全新的安全管理讯息不能准时的了解。对安全措施的实行情况与安全的隐患有没有存在问题等,缺少一定的研究与考察。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安全事故的出现。
1.2安全管理措施实施不到位
近些年来,我国的市政工程施工企业对施工安全管理责任没有进行明确,因此造成了施工安全的管理措施不能有效的落实,从而造成安全事故的出现。发生的安全因素有一定的客观因素影响,但其最关键的问题是安全管理中的缺陷与不足。市政建设单位许多是当地的建设行政单位与通过授权委托的部门,因此,一些单位与部门自身没有健全的安全管理措施与施工制度,还有一些项目在开工后都没有签订有关的施工合同;有些部门在开工后没有质量监督手续与施工许可证等,在检查的时候才进行办理;一些政府市政工程为了取得利益的最大化对施工的工期不断缩短,因此造成施工安全与施工质量的隐患。
1.3对内在危险的警惕性低
对内在危险警惕性低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1)与市政工程施工的特征紧密相联;(2)职工的安全意识不足。一般情况下,市政工程施工的劳动强度比较大,会耗损员工许多精力,许多的安全事故发生并不是由于安全意识的匮乏,而是由于身体不适所造成的,比如:过渡劳累让警惕性下降等。
2影响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因素
2.1自然环境因素
市政工程施工绝大部分是露天的作业,自然环境因素对其中影响很大。在施工时,倘若施工单位对天气的预测不够准确,且缺少有关的应对天气的处理办法,会很容易给工程带来严重的毁坏,导致人、财、物力的损失,从而对施工的进度产生影响。
2.2原料因素
原料因素在市政工程施工中造成的影响非常严重。在目前混乱的市场经济下,一些厂家为追求跟多的经济利益,生产出不能达到国家标准的原料,施工单位如果不对此进行严格控制,购买不达标的材料,加上缺少配套的保养,就会给工程的施工造成大安全隐患,对工程的质量和效率产生影响。
2.3人员因素
市政工程的施工队伍里许多是一线的工人,没有经过专业技术的训练,他们通常是靠着经验来施工,缺乏技术,再加上安全施工的意识比较的薄弱。他们自身对不科学的施工的约束与控制差,施工现场有着很大的人员流动性的缺点,就导致了施工的不安全,很容易引发群体性的安全事故。
3加强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解决方法
3.1确保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到位
安全技术措施是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关键支持。倘若没有安全保障,会给施工人员带来很大的损失。因此,在施工中要保证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例如:在进行基坑顶边堆放弃土时,弃土堆的堆土高要小于1.5m,坡脚到基坑上边缘不能超过1.2m。在要求施工的道路四周有电缆、燃气管线与给排水埋设时,要制定合理科学的方案进行开挖施工,避免给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导致严重的危害。
3.2建立健全信息网络管理现代化的管理模式
工程项目部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的网络系统,主要包含特殊人员上岗证、安全的网络计划、安全的计划体系、安全协议书、安全人员的资料、安全教育计划、施工人员名册等。在施工中,要记录安全记录,对特别的机械与工种工人建立特定的安全资料,建立健全安全奖罚制度,做到“有法可依、违章必纠”。
3.3强化设备管理工作
市政工程施工要使用的机械种类比较多,包含了土方机械与钢筋混凝土机械等,机械设施的管理是安全管理的关键。因此,要仔细的对设备管理工作落实,避免机械设备安全隐患的出现,其具体方法法:(1)完善机械的运用和养护维修,结合施工设备的实际投入,有效、科学、合理的对机械资源进行分配。在提升设备利用率的基础之上,强化对设备的保养力,出现机械异常,要准时的进行修理,杜绝带病工作;(2)合理的制定设备运用计划,运用具体的施工,对配件购买计划进行完善,做到在设备进场后马上进行施工,可以有效的减少浪费现象的发生,减少了施工成本。
3.4设立安全管理评价标准
安全评价是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经过对设施与生产中的操作有没有适合具体的技术规范与标准来评价考核,依据考核的结论对工程的每个方面进行分析,寻求安全管理中会出现的安全隐患与会造成的后果严重性。安全管理评价指标是进行管理决策的重要依据,也为工程的安全管理措施供给全面的讯息。
3.5建立完善道路施工安全管理体系
建筑施工单位根据实际的标准的安全管理,依照事前防治、事中操控与事后改进的理念展开安全管理。强化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要保证持证上岗,且有相关的安全工具,购买适合的安全生产设施,在施工段,设置警示标志,监督部门要进行及时的检查,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中,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出现。
3.6提高安全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
从根本上提升市政工程施工质量,就要求不断的提升施工安全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具体方法主要包括:第一,定期的组织施工人员进行有关的安全教育培训以及专业的技术培训,进而不断提升施工人员的综合素质。第二,经过专业技能与安全知识的培训,使得施工人员更好的掌握安全操作技术,按照安全的施工操作流程施工,坚决避免违规作业的问题。
4结束语
1.1确定质量管理目标
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是建设工程项目的质量控制重点,无论是设计图纸、设备的采购,土建工程的施工、设备安装,都要树立起强烈的质量意识,从根本上杜绝重大质量事故。应对建设工程项目质量形成的全过程的各个阶段和各个环节影响工程的主导因素进行有效的控制。预防、消除质量缺陷,使建设工程有良好的社会效益。
1.2制定完善的质量管理的措施
(1)建设工程质量关系国民经济健康,应引起高度重视,在施工的自始至终,必须按国家规程规定的相关法律、法规、施工规范、技术标准、质量要求、设计图纸、竣工要求,将质量控制贯穿于整个项目过程,从思想上、行动上确确实实的重视工程的质量。
(2)在工程的机械使用、用工、材料、施工方法以及工程建设环境上等多种因素综合可虑,全方位控制。建立质量攻关、监督小组,采用科学的管理方法和必要的质量控制措施,确保工程质量目标的实现。
(3)严格作业程序,遵守技术标准和作业制度,保证作业质量。确实加强质量管理,实行作业标准化、程序化。要求施工人员从思想意识、业务水平、身体素质、职业素养上都要确保工程质量目标的实现。
1.3可靠的质量保证技术基础
技术管理是质量管理的基础,提高施工人员的技术素质和作业水平是搞好工程质量的根本条件,在工程开工前应组织工人熟悉施工设计图纸,明白施工图纸的技术要求、质量要求、建设材料的要求;对机械,应根据工程的施工工艺及技术要求合理的选择;对施工环境要加强管理,施工环境要卫生清洁,宽敞,不阻碍工人、机械的操作视线。也就是说施工和安装过程要进行全过程控制,对参加施工单位和人员技术素养、材料和设备、施工机械、施工方案和施工工艺、施工环境实施进行全方位控制,以期达到预定的施工质量目标。
2施工进度控制
现场施工管理控制的另一重要内容就是施工进度管理,施工进度影响现场施工管理控制的其他作业流程,关系整个建设项目的质量和成本,是业主、监理企业、承包商共同控制的目标之一。要通过制定项目控制性阶段进度计划、审查施工单位进度计划、预防并处理好工期索赔、协调参加单位之间的进度关系等计划工作,各阶段的进度计划要考虑综合因素、科学组织、合理安排、统筹兼顾,确保实际施工进度达到计划施工进度的要求。对整体工程进展与工作计划进行对比、评估,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落实到解决问题的责人,实行动态管理机制。
3工程建设的安全管理
3.1事故发生的轨迹交叉理论
导致事故的主要因素是人、物、环境和管理。事故的发生原因是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发生的时空的一致性,要避免事故的发生,就得避免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在时空上的交叉。清除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就要综合考虑人和物的各种因素,各种细节,规范人的行为,消除物的不安全状态,这也就是现场施工的细微化管理。合理的安全制度、标准的操作流程,质量良好的机械,高职业素养的工人等等组成了施工现场,只要通过科学的管理,健全的安全制度,强烈安全意识及高水平的业务操作能力才能从根本上杜绝事故的发生。
3.2安全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首先要建立、健全安全工作责任制度,制定安全规章制度,进行安全教育,对现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并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出现问题应严肃处理,设立安全监督小组,并设置专门的安全员,让安全贯穿整个工程建设工作,做到人人防范,人人监督的制度。
3.3制定通病治理的安全措施
采取必要的治理通病的措施,如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高空作业应定岗定位,设专人指挥,专人操作;起重工作及大型机械操作必须有专门负责人,并有专人看管。向所有参加工作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及时发现并纠正处理工作人员习惯违章的问题,从小事做起,以确保安全生产。
3.4建立项目安全管理组织
成立由各总工程师、各专业工程师为骨干、施工队长及全体施工人员组成的安全管理实施层。由项目经理、安全总监或安全主管、专职安全员组成安全管理监督层,使生产与安全紧密结合。
4结论
1.1关于管理体系的问题
从机电安装的当前情况看,很多企业具有了一定的风险管理意识,可是还没有形成一个良好的管理体系,导致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经常会出现事故。
1.2关于风险识别问题
对于风险管理工作来说,首要的就是对风险进行识别,因此,需要对之前类似项目风险做好总结工作,但是,从当前情况看,很多施工企业这方面的资料数量比较少,无法满足风险识别的顺利进行。
1.3关于施工人员整体素质问题
对于机电安装工程来说,施工人员一般都是技术含量比较低的人员,没有良好的安全意识,也没有接受良好安全培训,对于风险进行控制的能力低,从而对风险管理工作造成影响。
2风险识别和评价
2.1关于风险识别
对于机电安装工程来说,风险识别工作具有复杂性以及系统性。在对风险进行识别的时候,要利用风险分类这一方法,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可能会导致的风险和风险等级进行预测。比如,将施工过程中的风险分成五类:一是人员,二是技术,三是材料,四是设备,五是环境,将其作为子系统,对风险因素的相关影响和不同因素之间的具体影响还有对安全管理进行规划时的风险加以分析,对风险危害进行预测,将各项风险区分开来,采取有效措施做好风险管理工作。对于机电安装工程来说,可以通过风险分类,对其中的风险进行识别。比如,在加工区中,主要的风险因素包括:第一,关于设备,没有依据相关规范对其进行摆放,在使用完毕之后也没有归还或者是将其放在规定的位置上。第二,关于材料,在现场随便摆放材料,没有依据标准对材料进行摆放,使得材料在存储过程中存在安全问题。第三,关于人为。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没有结合相关规范制度进行操作,个人防护措施没有做好,在施工时违章操作现象普遍。第四,关于用电,在对机电进行安装时,电力是一个重要的基础保障,在加工区之中,有的设备是带电的,如果不将安全防护工作做好,就会导致风险系数增加。第五,关于动火下料。在现场没有对易燃易爆物品进行隔离。通过风险分类对施工过程中的风险进行有效识别,对风险级别以及发生率进行分析,能够提出有效的管理措施。
2.2关于风险评价
一般情况下,定性风险评价的主要方法包括:一是安全检查表的方法,二是作业条件具体危险性的相关评价方法,三是一般综合评价的方法,四是模糊综合评价的方法。在定量分析风险的时候一般采用的是概率风险评价,从而将五级风险等级确定下来。
3控制措施分析
(1)工程中的各个参与主体要提升自己的风险意识。在机电安装工程中,参与主体主要包括建设单位以及设计单位还有施工单位和建监理部门等等,都需要有良好风险管理意识,在开展项目管理过程中,将其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做,企业中的员工也要有良好风险意识,尽可能减少风险的发生;
(2)全面执行风险管理的相关措施。对机电安装工程来说,要评估风险程度,开展风险识别工作,在对项目进行施工时如果发生了安全事件,需要马上利用科学措施尽可能减少损失,及时对施工计划进行调整,防止由于风险事件对工程开展造成影响;
(3)采取回避风险的措施。在对风险进行评价后,如果风险太大,也没有有效措施对其进行控制,就要主动放弃这一项目,也可以对实施方案进行改变,从而避免风险发生。这种规避风险方法是最为简单的一种,但是需要的代价也很高;
(4)对工程中的风险加以转移。在对项目进行施工的时候,要将其中的部分风险或者是全部风险都转移到他人身上,使自己的风险降低。对于机电安装工程来说,在对其进行施工的过程中,对风险进行转移的主要方法包括两种:一种是非财务性的,也就是说要把财务性风险以外的各种风险进行转移,比如,出售以及分包还有利用合同。另外一种就是财务性的,也就是说施工单位要签订相关合同,将保险费交给保险公司,将风险转移到保险公司身上;
(5)做好预防工作。主要就是在对机电进行安装的过程中,利用防控措施避免风险,这种方法比较常用,主要包括有形的预防手段以及无形的预防手段。前者就是避免风险因素,并减少当前存在的各种风险。在施工开始之前,要利用有效措施使得机电安装股构成中的各种风险因素减少。对于后者来说,就是要从空间上利用一定措施加以隔离;
(6)对风险要减轻并接受。从风险发生率以及发生以后造成的损失等方面看,需要减轻施工中的风险。在对机电进行安装的过程中,需要利用有效管理制度对其加以控制,减少风险发生率,同时还要减少风险出现之后造成的损失。在风险出现以后,自己需要承担相关后果,这就是接受风险,即风险自留。对于机电安装工程来说,在施工过程中存在很多风险是无法回避以及避免的,而对于企业来说,工程的开展能够获得的经济效益比较高,这个时候就要风险自留;
(7)对风险进行储备以及监控。对于机电安装工程来说,需要提早结合施工过程只用的安全风险具体特点以及规律,将有效应急方案制定出来,在实际开展施工工作之时,若是施工与计划之间存在的偏差比较大,就要通过这一方案加以调整,从而确保工程施工质量以及安全,这也就是风险的储备。
4结语
关键词:市政工程施工管理体系
引言
市政工程多数在城市内施工,战线长、露天作业、交叉施工、交通和环境影响大多是市政工程不同于其他建设类工程的一个显著特征,这也使得市政工程的安全管理有着显著的不同。
一、市政工程的特点
要做好市政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首先要对市政工程的特点有所了解,然后才能有针对性的采取相应的对策。市政工程的特点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点。
1.1作业场所多变,作业环境复杂
市政工程施工既有城市立交等高空作业,也有地铁等地下空间施工;既有跨河流的大桥施工,也有穿越山体的隧道工程;既有一次性作业,也有改造、整治等维护内容;既有主体工程,也有管线配套施工;既有郊区空旷的作业场面,也有市区交通拥堵地段的作业环境。因此,市政工程的作业环境有着相当程度的复杂性,这给安全管理提出了较高的要求。
1.2高处作业难度大,影响面广
城市市政高架、桥梁项目施工,不仅存在高空作业,而且往往下方两侧道路作为车辆、行人的交通通道,通行不断,对脚手架安全、高空吊装等都产生较大影响。安全事故一旦发生,往往可能伤及过往车辆及行人,影响面大,给社会带来一定损害。
1.3施工作业方法多样性
由于地理条件、地质情况等的不同,即使是同一种作业项目,其施工作业方法也可能不同,这也导致了安全技术及安全管理上可能存在很大的不同。
1.4作业环境差
市政工程由于露天作业情况较多,受天气、温度影响较大,气候的变化往往会严重影响到施工和生产安全。此外,受交通的影响,不少市区工程本身存在着较大的交通安全隐患。
1.5人员安保知识贫乏
目前,市政一线工人大量从农村中农民转化而来,缺乏市政工程施工经验,自身安全保护知识缺乏,对不良行为自控能力较差,人员流动性大,缺乏一系列的安保知识教育和安保制度的约束,容易造成这类群体中安全事故的发生。
1.6分包管理漏洞较多
市政工程存在不少分包情况,公司往往仅派几个技术人员到现场配合管理。人员配备本身不足,分管安全的专业人员更是少之又少,使得分包情况难以在施工期间建立和落实企业责任制,对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产生了较大影响。
二、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
为了确保施工安全,需要依据市政工程的作业环境、作业方法、作业人员等生产特点建立严格而有效的施工安全管理体系,来避免或减少一般安全意外事故和轻伤事故,最大限度地确保施工中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2.1思想保证
做好安全管理工作,首先要处理好安全与思想的关系。常言道:思想是人体的灵魂,思想决定行为。人们做事,也总是离不开思想的指导。我国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作为安全生产的总指导方针,也正是要求我们从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采取各种可能的措施,将可能发生的意外事件或安全事故扼杀在萌芽状态,以最大可能地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损失。
要通过经常性的安全教育,从思想源头上提高职工安全作业意识,提高职工安全技术水平和知识。安全教育首先要提高职工对安全生产重要意义的认识,以增强关心人、保护人的责任感;其次职工必须熟悉施工工艺、方法,施工生产危险区域及其安全防护的基本知识和注意事项;再次就是结合自身工种特点,加强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技术知识包括特殊作业安全防护的培训教育。
2.2技术保证
市政工程的特点决定了施工生产中的安全技术涉及面广泛,需要解决的问题多样。技术保证就是要在对施工要求与安排、施工环境、技术设计、监控管理的要求以及相关事故研究的基础上,针对可能存在的事故要素(不安全状态、不安全行为、起因物、致害物和伤害方式等),通过整理、分析、评价,建立起适应安全生产管理要求的、科学的技术保证措施,以控制或消除施工生产过程中的意外情况发生,杜绝重大安全意外事故和伤亡事故,避免或减少一般安全意外事故和轻伤事故,最大限度地确保建筑施工中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在贯彻实施安全技术措施时,要认真进行安全技术措施的交底;安全设施、防护装置实施应列入施工任务单,责任落实到班组个人,并实行验收制度;加强对安全技术措施实施情况的检查,并建立与之匹配的奖惩制度。对于大型体或大面积、结构复杂的重点工程,除在施工组织总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总体措施外,还应编制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详细制定有关安全方面的防护要求。
2.3组织保证
企业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工作全面负责。企业负责人应在企业内部设置安全组织机构,机构的设置要体现高效精干,有较强的责任心,有丰富的现场实际经验,便于统一指挥、步调一致。机构负责监督、检查、指导企业的安全生产执行情况,确保安全指令的顺利下达,安全措施落实以及安全防护设施的到位。同时负责查处企业安全生产中违章、违规行为,负责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及相应处理。:
一般来讲,安全组织机构的具体设置视企业的规模而定。大中型企业要有独立、专业的安全管理机构,小型企业则根据具体情况,可只设置兼职工作人员。对于工程队比较集中、工种不多、作业简单的项目,安全管理机构可只设到队一级,下面设一名专职安全员。对于大规模、复杂的项目,则相应组成相当规模的管理组织,配备足够的工作人员,要保证组织机构行之有效。
2.4制度保证
安全规章制度是安全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制度保证就是要在企业的经营活动中实现制度化安全生产管理。安全制度的制定依据要符合安全法律和行业规定,制度的内容齐全、针对性强。企业的安全生产制度,应体现实效性和可操作性,反映企业性质;应明确界定各级部门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责、权、利;应面向生产一线贴近职工生活,让职工体会并理解透彻。
一部合理、完善、具有可操作性的管理制度,有利于企业领导的正确决策,有利于规范企业和企业职工行为,有利于指导企业生产一线安全生产的实施,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加强企业的安全管理,最终实现杜绝或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为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生存与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1.1能够促进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提高
在市场竞争过程中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发挥着重要作用,直接关系着企业的整体发展。而电力企业在发展过程中能否安全文明的完成电力工程建设就是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只有加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力度才能进一步提高电力企业核心竞争力,促进电力企业发展。
1.2市场竞争环境改变的客观要求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的改变,电力工程施工企业也要不断转变其经营方式,满足客户对电力企业提出的全新要求,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追求投资效益最大化。
在电力企业工程建设过程中客户追求的是投资效益的最大化,因此,电力企业必须要进一步加强工程安全文明建设的管理力度,尽可能降低工程事故数量,维护工程施工安全,这样才能进一步保障电力工程的顺利进行,为客户提供更多高质量的产品和服务。因此,重视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是客户投资效益最大化的客观要求。
(2)有效提高工程管理和控制力度。
通过提高施工安全文明建设水平可以进一步加强工程管理力度,保障工程顺利完成。在安全施工管理过程中所有施工人员需要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施工,这样才能满足安全考核需要,从而有效提高整个电力工程施工质量,实现工程管理目标。
1.3法律法规的健全
近几年我国对于电力工程施工的安全文明问题越来越重视,针对这一问题颁布了一系列相关的法律和法规,并且针对实际施工问题不断修改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以适应当前社会经济建设对电力工程建设提出的要求。为了满足这一发展需要,电力工程在建设过程中必须要重视安全文明施工建设的管理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施工和管理,确保施工在安全文明的范围内进行。
2.提高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的具体方式
在电力工程建设过程中只有不断提高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才能进一步保障整个工程建设的质量,促进工程建设顺利进行。这是电力企业自身建设发展的内部要求,也是市场经济建设提出的客观需要。所以,在电力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过程中必须要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2.1进一步提高客户服务水平
通过提高电力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水平可以有效促进电力企业经济效益最大化的实现,从而提高客户投资效益。所以,电力企业要重视安全文明施工在电力工程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不断提高自身管理水平,进一步满足客户对电力工程建设提出的要求,提高客户服务水平。目前我国各电力企业所实行的施工安全文明规定是在结合我国实际施工状况的前提下参照国际条款制定的,这项规定明确要求了在电力工程施工过程中所要遵循的相关安全文明要求,一旦施工双方签订合约,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严格按照合同中的相关要求进行施工。所以,施工单位在进行电力工程建设时必须要按照客户所提出的要求进行,不断提高施工安全文明建设管理水平,确保客户服务水平,这样才能更好地完成电力工程建设,促进电力行业的进一步发展。
2.2进一步提高电力工程施工技术水平
要想进一步保障电力工程施工的安全性和文明性,就要重视施工技术水平的提高。只有保障施工技术才能进一步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实现安全文明施工的目标。这就需要相关工作人员在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按照相关的施工技术标准进行,不断改善工程施工技术水平,引进先进的施工技术,提高工程质量。
2.3合理规范安全文明施工的具体过程
在电力工程建设过程中必须要严格按照相关的规范进行,这样才能及时判断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风险,控制安全事故的发生,提高工程安全文明管理水平。所以,电力企业要结合自身情况制定完善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范,并且要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文明意识培养,提高安全意识。
3.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方式
在电力企业工程建设过程中安全文明施工的文化内涵对整个工程建设都有重要影响,这也是实现安全文明施工的重要保障。电力企业在施工过程中要注重这一文化的传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创建良好的工作环境。
3.1注重施工人员安全文明意识的培养
在施工过程中工作人员的安全文明意识有着重要影响。所谓的安全具体值得就是环境与人之间所坚持的互动关系。要想促进电力工程安全施工目标的实现,就要严格控制和管理相关的施工人员。这是因为施工者是工程建设的主要操作人员,直接影响了工程质量。所以,电力企业必须要采取适当的措施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文明意识,加强安全文明教育,尽可能降低安全施工的产生。
3.2合理分析周围的施工环境
施工环境对电力工程建设有极大影响,在建设过程中需要对周围的环境进行全面分析,并且尽可能结合施工环境分析在施工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制定相应的解决方案。比如高空作业、野外作业等,这些都会受到环境的影响。所以,要想进一步确保安全文明建设目标的实现,电力企业就要对周围施工环境分析起到足够的重视。
3.3提高施工技术水平
电力工程的建设施工,要保证安全文明的施工,不仅要规范施工人员的安全文明操作,还要提高施工技术水平,利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更加科学、合理的进行施工,保证安全文明施工的进行,促进电力工程建设的发展。
3.4加强对施工的监督
在电力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的现场过程中,应该加强对施工过程的监督,控制施工进度,保证施工安全文明的进行。只有强化电力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才能杜绝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的漏洞。在施工过程中,对完成的每个施工分项和工序进行安全检查。例如深基坑、脚手架、高处作业、安全维护和机械性能等容易出现违规操作或者安全隐患的因素,要加强对这些因素的安全检查,保证电力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的进行。
4.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