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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危机论文范文

时间:2023-03-28 15:04:54

序论:在您撰写公共危机论文时,参考他人的优秀作品可以开阔视野,小编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这些建议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热情,引导您走向新的创作高度。

公共危机论文

第1篇

论文摘要:如何成功应对公共危机已成为各国政府必须面对的挑战。新闻媒体作为沟通政府与民众的社会公器,在公共危机管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本文主要讨论政府公共危机管理中新闻媒体如何运用,以及对如何构建政府与媒体的良性互动提出了一些建议,以期对政府公共危机管理有所帮助。

一、公共危机管理的内涵和特点

(一)公共危机管理的内涵

公共危机管理是公共管理的一种特殊形式,是公共管理中应对危机状态的一种形式。公共危机管理就是公共管理机构通过建立危机应对机制,采取一索列必要措施,防范、化解危机,恢复社会秩序,保障人们正常生产和生活的活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健康发展。公共危机管理的主体是政府及其他公共机构,政府和其他公共机构除了常规管理之外,还需要居安思危,积极应对可能出现的各种公共危机。

(二)公共危机管理的特点

1、公共危机管理的目标是为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公共危机管理以保持社会秩序、保障社会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提供公共产品为目标。

2、公共危机管理的外部环境是开放的、非竞争的。企业通常处于激烈的市场竞争的环境之中,虽然有不同企业之间的联合,但更多的时候它们是商业上的竞争对手,虽然有共赢的局面,但更多的时候是在有限的市场中甲多占一份就意味着乙少占一份。

3、公共危机管理依法行政,强制力是其管理的基础。公共危机管理以法律和行政手段为主,辅之以经济手段。公共危机管理遵循的是公共管理的原则,依法行政。公共危机管理主要依靠行使公共权力进行公共危机的管理,而“公共权力的行使,常常是刚柔并济,强制性和非强制性并行。

二、新闻媒体与政府公共危机管理

(一)新闻媒体的含义及在政府公共危机管理中的作用

作为一种公众舆论的载体,新闻媒体所要表达的不仅仅是它所代表的某个阶层或阶级的观念,还必须表达一定的公众利益,具有一定的公众立场,它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信息的流动和沟通对社会和公众的影响上。公共危机事件由于它的特殊性,必然会成为报道的焦点。

客观上来说,新闻媒体对危机事件的充分介入,能够在无形之中对政府危机管理产生很大帮助,其作用主要表现如下:1、帮助政府传递信息;2、协助政府进行危机预防、反应和恢复;3、提升政府在公众心目中的形象;4、为政府提供外脑;5、帮助政府赢得社会支持。

三、政府公共危机管理中如何运用新闻媒体

一个以公共服务为基本理念的政府,必须对公众充满信任和保持敬畏,尊重包括知情权在内的所有公众权利,把公众欲知、应知、需知的信息及时、准确、完整地告知公众。同时,政府又是新闻传播的管理者,应引导、调控新闻媒体对事实加以解释,支持媒体发挥其功能。政府公共危机管理可以分成三个部分:危机发生前,主要是政府对危机的减缓能力和预见能力;危机发生时,政府的反应能力与治理能力;危机发生后,政府的恢复能力。下面,我们将从这三方面分别探讨新闻媒体在其中的运用。

(一)危机前

危机管理的关键不在于危机发生后的治理,而在于减缓与预防危机的发生。政府设立监督与预警机制,预见危机发生的可能性,然后采取措施降低风险发生率,摊薄不善的资源管理,能够较好地缩减危机的发生及其冲击力。而提高政府预见能力的前提条件是获取充分的信息。政府虽然有收集信息的专门通道,然而由于一些主观或客观的原因,导致信息的不充分或误导,而新闻媒体正好弥补了这一缺陷。新闻媒体在守望环境中,可以及时反映可能危害社会的征兆,为决策层提供预警。同时,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对某种危险倾向存在的合理推测,向社会和决策层发出警告。我国社会的主流是稳定和平的,但社会在任何时候都可能伴随着危机的发生,社会总是在一个一个危机的解决之后向前推进,因而我国的媒体不能只报喜而不报忧,应当对政府的政策以支持为主基调,以批评作陪衬,小骂大帮忙。通过批评,可以让政府认清自身的不足,进而改进政策,消除矛盾,减少危机发生的可能。

(二)危机发生时

当危机不可避免地发生时,政府的媒体政策就是要主动寻求与作为信息传播载体的媒体的合作,通过媒体这一中介和载体进行及时、有效的信息传导,使危机信息比例合理化,避免诱发潜在危机,同时避免过度强调危机管理中的不确定性和不可回避性,加强作为危机管理主体的政府和社会公众的沟通。

1、争取舆论主动权,及时地通过媒体向公众最新消息

危机一旦发生,政府就必须及时冷静地应对各种突发性与不确定性状况,快速地采取措施控制或抑制各种不利因素的发展和扩散,掌握主动权,力求短时间内,以最小的代价扭转不利局势,促使事件向好的方向发展。

2、通过媒体权威性信息,提高信息的可信度,稳定公众心理

政府要本着诚信透明的原则,真实的信息,以避免公众由于信息的封锁而获取小道消息,从而对事件进行臆断与主观猜测,而夸大事件的危机度,降低对政府的信任感,使政府处于被动的不利地位。

3、通过媒体听取公众的意见,征求与调整治理措施

政府在危机发生后,通过媒体向公众信息,不仅可以得到公众的理解和支持,而且通过公众的讨论,集思广益,可以寻求较好的解决方法,也容易为公众所接受。

(三)危机发生后

这里讲危机发生后,是指单件的危机事件得到治理以后,非指实际意义上的结束,因为还有一个恢复力的问题。在危机治理后,政府需要重新恢复社会稳定,重新获得公众的信任。这就要媒体对危机处理的后续工作进行持续不间断的报道。正是通过对后续事件的报道才能真正体现政府的办事能力。

四、努力构建政府与新闻媒介的良性互动

在非常态的危机之中,媒体对政府进行监督和制约,政府在对媒体有所约束的情况下,又充分加以利用。这种良性的互动关系格外重要,它不但是政府和媒体成熟、理性的体现,也是整个社会成熟、理性的体现,更是妥善解决危机的剂。因此构建政府与新闻媒介的良性互动要着手做好以下几方面:

(一)转变观念,树立对新闻媒体的正确认识

首先要认清新闻媒体的功能与作用,大众传媒既不是政府的附庸,也不应当强调绝对的自由,而是在应当坚持党的领导,政府的管理之下,保障一定的新闻自由。

(二)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生产力的发展,创设良好的舆论环境

新闻媒体的发展是建立在一定的政治经济基础上的,良好的政治秩序与经济的快速增长会带来大众传媒的更加繁荣。人们素质的提高,对媒体信息鉴别能力的增强也有利于主流媒体的发展。

(三)健全法律体系,规范与保护新闻媒体

健全法律体系,通过法律保护与鼓励这种自由权利,有利于新闻媒体更好地为政府服务,实践其监督的权利。

(四)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提高透明度

信息的管理就如同治理洪水一样,宜采用“疏导”的方式,而不是“堵截”的方式。为此,政府需要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建立一种让媒体公正介入危机事件的秩序,为媒体提供充分的信息资源,利用媒体正确的舆论导向作用,反映民众的意见与呼声,才能真正体现媒体的群众观念,才有利于推进民主进程,有利于建立一整套良好的公共危机防治体系。

参考文献:

[1][美]诺曼·R·奥古斯丁.危机管理[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

[2]宋鸽.反思政府危机管理中新闻媒体的积极干预[J].行政与法,2004(6)

[3]袁勇.新闻信息传播与政府危机管理的互动关系[J].新闻爱好者,2003(10)

[4]李萍.特殊传播——防范与化解危机的使者[M].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0.1.

[5]刘光清.危机与出路[M].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4.12

[6][18]周敏.媒体在政府危机管理中的角色[J].世纪中国,2003.6.

[7]高世屹.危机管理,媒体无法缺席,博客中国,2003.06.[4]许文惠,张成福.危机状态下的政府管理[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8[8]龚维斌.公共危机管理[M].北京:新华出版社.2004

[9][澳]罗伯特·希斯危机管理[M].北京:中信出版社,2001,19.

第2篇

(一)缺乏完善的法律体系

在相关立法,我国缺乏很多跟政府危机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这就导致了我国政府采取的大部分紧急的对抗措施一般都无法律依据,容易造成合理不合法的事件形成。虽然我国已经制定了《防洪法》、《法》、《防灾减震法》、《传染病防治法》等,但这些仅有的单行的法律只能适用于一系列的非常的紧急状态,覆盖面十分狭小。另外,在政府处理公共危机过程中,和在公民权利受到侵害的防止执法监督的方面,在我国现有的法律体系中尚是空白的。在执法的方面还存在着执行不到位、执行并不科学的情况,依法行政尚待加强。

(二)我国不侧重于专业,缺乏统一的管理机构

我国公共部门能够管理公共危机的部门林立,光国务院下属的就有国家安全监督管理局等等,这些机构都可以对于公共危机进行紧急的处理,但我国却没有设立专门的、专业的管理部门,设立的几个部门又可以相互的推脱,导致了对于危机管理的真空部分,这比危机本身还可怕。

(三)对于危机管理的研究和应用研究尚有很多的不足

我国还没有形成非常系统的危机管理理论,现在对于危机管理理论的研究基本上还停留在介绍西方专著和引进理论的阶段;现有学术资源没有很及时变成政府的决策进行相关的管理。很多学者的研究与实际参与者、实践者之间的经验没有很好地进行配合,然后在一起用到实际的危机管理当中去;也有不少的文献资料只是对国内、国际的危机和危机管理进行泛泛而谈,不去做深入研究,使我国的危机与危机管理策略能够尽早的与国际水平达成共识跟上国际的标准,但这些研究缺乏对这些策略的深入分析,大都停留在“是什么”的阶段,虽然在近两年在这方面有明显增多的趋势,但还是远远不够。

二、积极应对危机的有效措施

(一)危机应对公关,信息透明化

公关是组织或者是政府,为了达到其特定目的而处理相关关系的一种手段,其对于政府的工作是否有效,评定的标准是能否改善并且增强国家的形象,危机有其舆论的关注性,在公共危机面前,政府只有做好危机公关,不断的与国内社会和国际社会建立良好的关系,对于危机的信息不遮不掩,做到诚实守信,才能在灾难中取信于民,降低危机的危害性。

(二)发展科技、加强资源整合

公共危机治理的技术资源整合就是要做到跨域公共危机应急系统、支持系统和保障系统的整合。政府要采取措施加强对公共危机治理软件系统开发与建设的技术,同时加强公共危机治理硬件设施建设的技术。只有如此才能将公共危机治理中被分布于各个区域内的技术资源充分整合起来。另外,还要加大资金投入,使公共危机应急系统、支持系统和保障系统的建设更近一步,相互之间才能更好地协同与整合。

(三)意识强化、与人为本

中国政府在所面临的公共危机上,与人为本的指导思想应该被根本确立,在确立的同时还要将其作为政府危机管理工作的根本目标,才能从根本上提高政府的公信力,这就要求政府在进行危机管理工作时,相关的工作人员必须从工作的理念以及实际行动上充分认识到公共危机强大的破坏性,谨记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尽自己最大的能力保证人民的生命安全财产,在在灾难中发挥广大群众的能动性和创造性,真正做到以人为本。

(四)充分利用我国政治优势

我国政府在处理危机时,有一种政治优势,就是以党为核心,、多党合作的权力指挥中心,它能够有效地调配使用各种、各级的资源,为政府危机公关扫清很多的障碍,在政府危机管理中,很关键的一步就是要形成一个统一指挥、协作的体系,以保证政令能够畅通的行使;我国实行、多党合作的原则,没有党派权力之争和国家立法、行政权力由于从属不同而导致的分权制约,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有利于危机管理的及时有效的行使。

三、小结

第3篇

(一)非政府组织参与公共危机治理的社会必要性

非政府组织作为介于政府与企业之间的第三部门,具有非营利性、公益性等特点。这与政府公共机构的公共价值目标相同。两者在为社会提供高质量、多样化、高水平的公共服务方面,是不冲突的。突发公共事件的管理,具有非常明显的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属于典型的公共产品。市场在提供公共产品时会出现“市场失灵”的问题,因此,公共产品主要提供者应该是政府。但是政府也存在“政府失灵”,政府在提供公共产品时可能出现低效与寻租的情况。所以,在公共危机治理的过程中,政府、市场与公民社会可以进行互动合作,实现政府危机治理能力的提高。非政府组织的生存空间正是以市场缺陷和政府失灵的存在为前提。在应对重大自然灾害和重大突发事件过程中,非政府组织能在一定程度上弥补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同时还能极大减轻社会管理的成本。

(二)非政府组织参与公共危机治理的特有优势

1.行动灵活。当出现公共危机时,政府组织往往由于严格的层级体系或某些政治原因、价值因素使得其反应缓慢。与政府体系相比,非政府组织作为一种社会自治机制,决策是分散而独立的,它可以即时作出反应,迅速渗入事件的各个环节,并根据各种既定的条件来确定自己的战略、策略和计划,灵活调整工作内容和工作方式。

2.专业性。虽然中国的非政府组织现在专业性还很不足,但是非政府组织的专业性是它的一个特点。大多数非政府组织在成立之初就将自己的目标定得非常具体明确。例如,关注某类社会问题或救助某些弱势群体,然后根据自己的目标设定标准来吸纳组织成员,最后形成了专业特色鲜明的人员组合,并长期从事社会或科研最前沿的工作。

3.民间性。政府在处置一些危机事件时,往往是从自上而下的角度作为外部角色去对待,而非政府组织是以水平的角度、平等的眼光在与群众的交融中去对待,其工作手法特别注重通过有效沟通来引导社会公众的参与,与社会成员打成一片从而为问题的解决做好铺垫。它们上接政府,下联基层群众,社会触角和成员基础十分广泛,具有很强的民间性[1]。

二、非政府组织参与公共危机治理的现实困境

(一)非政府组织官办色彩较浓

现实中,中国大多数的非政府组织是由政府的职能部门转变过来的,或者是由政府部门直接建立的,它们在组织、职能、人事、活动方式和管理体制等多方面严重依赖政府,甚至仍然作为政府的附属机构发挥作用。非政府组织对政府的过分依赖,一方面助长了政府对非政府组织的直接干预,削弱了组织的自主性,另一方面也严重束缚了非政府组织的活力,妨碍了非政府组织在公共危机治理中优势的发挥。

(二)有关非政府组织的法律体系不健全

一是有关非政府组织的法律法规不健全。目前中国还没有一部统一的、完整的有关非政府组织的法律,非政府组织在社会上的地位和作用缺乏明确法律规定。二是非政府组织参与公共危机治理的权利和途径尚未以法律的形式加以确定。据统计,中国目前已经制定涉及突发危机事件主要是针对整个国家应急管理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逐步对应急管理体系进行了完善。但是在现行的法律、法规和各级应急预案中对突发事件中非政府组织权责的规定并不明确,缺乏可操作性的配套规定。

(三)非政府组织的社会公信力不够

据统计,目前中国非政府组织中的职员主要包括三个部分:一是专职工作人员;二是兼职工作人员;三是志愿者。其中,专职工作人员的规模一般都不是很大,相当多的组织雇佣兼职人员,较少使用志愿人员。缺乏志愿者大概是中国非政府组织与发达国家非政府组织在人力资源方面的最大差异。这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中国的非政府组织缺乏广泛、深层次的社会认同,社会公信力不够。这就使得非政府组织在组织群众应对危机时,很多工作都无法顺利进行。

(四)非政府组织与政府缺乏沟通协调机制

长期以来,“全能政府”的管理理念使政府几乎包揽公共危机事件所有阶段的全部工作,表现在公共危机事件发生时主要依靠的力量还是政府部门及事业单位、部队和相关的组织工作人员,在整个应对过程中与非政府组织的沟通协调机制基本没有建立起来。一方面,在公共危机事件应对过程中,政府部门与非政府组织之间或是疏于联系,或是政府部门仅以传统行政命令的方式传达其决策,彼此之间缺乏互动沟通;另一方面,在公共危机事件治理中,政府和非政府组织分别应该承担哪些职责、具体负责哪部分工作,或是政府和非政府组织一起又应该承担哪部分工作等情况,在中国的公共危机治理体系中都没有明确的规定。

(五)非政府组织自身发展受限

一是资金不足。现阶段的非政府组织正处于一种从政府领域向公众领域的过渡时期,一方面政府提供的拨款数量大幅下降,另一方面政府也鼓励非政府组织财政上争取独立和自负盈亏。物质资源和财政资源是危机管理的基础,而目前非政府组织在资金筹措和运作能力上普遍能力不足,以至公共危机事件发生后的救助捉襟见肘。二是人才不足。这使得中国非政府组织在应对突发公共事件时所应该具备的技术和专业能力,包括应对公共危机事件中的组织架构的设定,管理机制、运行机制的确立,社会资源的整合,专业资源的挖掘,自身形象的塑造等各方面,还有在善后处理中对非政府组织自身的监督,绩效的自我评估等能力,都显得明显不足。

三、充分发挥非政府组织在公共危机治理中作用的建议

(一)从政府层次,应重视和加强非政府组织的发展

第一,政府要积极培育和发展非政府组织。不能简单地把非政府组织作为其管理和执政的助手,要充分认识到与非政府组织合作的重要性和长远意义。要将培育和促进非政府组织的发展作为中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的一项重要任务,尊重非政府组织,努力在平等的基础上同非政府组织进行沟通、协调和合作。第二,要健全对非政府组织管理的法律法规。一是根据中国社会的发展情况,适时制定《非政府组织法》,完善非政府组织管理模式,同时要在非政府组织法律框架中明确规定非政府组织的法律地位,为其活动的开展提供便利条件。二是要在有关公共危机管理法规中明确非政府组织的责任,同时对非政府组织的运营实行必要的法律规制,在法律上对非政府组织处理危机事件的行为加以保障和规范。第三,要加大对非政府组织的资金支持力度。我国非政府组织在公共危机治理中普遍资金匮乏,尽管有些非政府组织有一定的收入,但经费的来源通常是其成员交纳的会费或提供的服务性收入。针对这种情况,政府应当拨付一定的款项作为资金支持,并通过制定优惠的税收政策或是项目引导等方式创造条件,为非政府组织提供资金和物质基础。第四,构建政府与非政府组织合作互助的公共危机应对机制。首先要成立政府与非政府组织的组织协调机构,由政府部门官员和非政府组织的领导、骨干组成,工作人员以兼职方式任职,平时不在位,危机时刻则立即组合到位,具体负责统一调度指挥分散的非政府组织和其他社会力量,为危机解决提供组织保障。其次,要搭建两者之间强有力的危机沟通平台,充分利用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推进电子政务建设,通过应急平台等方式,建立二者之间实时联动的危机信息沟通渠道。再次,政府在常态管理中要加强对非政府组织危机管理工作的指导、协调,使它们的工作安排与政府的各级应急计划相互衔接,避免出现脱节漏洞或职责不清[2]。

(二)从自身角度,非政府组织应加强自身能力建设

首先要加强理念建设。对于一个非政府组织,理念或使命是其存在和发展的灵魂,代表组织的目标和方向,也是它取得社会资源的基本依据。确立非政府组织的使命,实际上就是确立它的社会理想和社会责任,为它的未来发展定位。其次,要提高专业素质。一方面要借鉴国外的经验,开展科学化、规范化的组织操作,建立“决策机构、执行机构、监督机构”三位一体的管理体制;另一方面要引进专家和学者,积极开展有关非政府组织在应对公共危机时的运行模式、发挥作用的程度、与政府的关系以及绩效评估等公共危机理论与政策的研究,从而不断提高非政府组织的专业化素质[3]。再次,要完善管理制度。包括制定危机处理的基本程序,明确相关人员的责权范围,利用各种手段来完善自身的运行机制等内容,对其微观行为进行规范。

(三)从社会层次讲,提高非政府组织的社会认同度

从社会层次上推进非政府组织在公共危机管理中作用的完善主要是加强公民文化建设,提升非政府组织参与公共危机管理的外在合法性。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第一,培养公民的参与意识。公民应具备良好的参与意识,积极行使自己的政治权利。作为公民社会的主体,公民还必须充分明了自己的权利与责任,知道如何行使自己的政治权利,积极地承担监督和参政的责任。第二,培养公民的志愿精神。非政府组织“志愿性为公”的性质,决定了人们参与其中的激励依靠是人们对社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由于应对公共危机具有一定的危险性,这种超然物外的激励与权力、金钱相比就显得较为脆弱。所以,培养社会的独立性、自主性的同时培养社会的公德心、使命感就显得格外必要。

参考文献:

[1]沈荣华.非政府组织在应急管理中的作用[J].新视野,2005,(5).

[2]石奎.危机管理中非政府组织的作用[J].桂林电子工业学院学报,2004,(2):15.

[3]赵语慧.公共危机管理中的非政府组织参与研究[D].郑州:郑州大学,2006.

第4篇

论文摘要:如何成功应对公共危机已成为各国政府必须面对的挑战。新闻媒体作为沟通政府与民众的社会公器,在公共危机管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本文主要讨论政府公共危机管理中新闻媒体如何运用,以及对如何构建政府与媒体的良性互动提出了一些建议,以期对政府公共危机管理有所帮助。

一、公共危机管理的内涵和特点

(一)公共危机管理的内涵

公共危机管理是公共管理的一种特殊形式,是公共管理中应对危机状态的一种形式。公共危机管理就是公共管理机构通过建立危机应对机制,采取一索列必要措施,防范、化解危机,恢复社会秩序,保障人们正常生产和生活的活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健康发展。公共危机管理的主体是政府及其他公共机构,政府和其他公共机构除了常规管理之外,还需要居安思危,积极应对可能出现的各种公共危机。

(二)公共危机管理的特点

1、公共危机管理的目标是为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公共危机管理以保持社会秩序、保障社会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提供公共产品为目标。

2、公共危机管理的外部环境是开放的、非竞争的。企业通常处于激烈的市场竞争的环境之中,虽然有不同企业之间的联合,但更多的时候它们是商业上的竞争对手,虽然有共赢的局面,但更多的时候是在有限的市场中甲多占一份就意味着乙少占一份。

3、公共危机管理依法行政,强制力是其管理的基础。公共危机管理以法律和行政手段为主,辅之以经济手段。公共危机管理遵循的是公共管理的原则,依法行政。公共危机管理主要依靠行使公共权力进行公共危机的管理,而“公共权力的行使,常常是刚柔并济,强制性和非强制性并行。

二、新闻媒体与政府公共危机管理

(一)新闻媒体的含义及在政府公共危机管理中的作用

作为一种公众舆论的载体,新闻媒体所要表达的不仅仅是它所代表的某个阶层或阶级的观念,还必须表达一定的公众利益,具有一定的公众立场,它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信息的流动和沟通对社会和公众的影响上。公共危机事件由于它的特殊性,必然会成为报道的焦点。

客观上来说,新闻媒体对危机事件的充分介入,能够在无形之中对政府危机管理产生很大帮助,其作用主要表现如下:1、帮助政府传递信息;2、协助政府进行危机预防、反应和恢复;3、提升政府在公众心目中的形象;4、为政府提供外脑;5、帮助政府赢得社会支持。

三、政府公共危机管理中如何运用新闻媒体

一个以公共服务为基本理念的政府,必须对公众充满信任和保持敬畏,尊重包括知情权在内的所有公众权利,把公众欲知、应知、需知的信息及时、准确、完整地告知公众。同时,政府又是新闻传播的管理者,应引导、调控新闻媒体对事实加以解释,支持媒体发挥其功能。政府公共危机管理可以分成三个部分:危机发生前,主要是政府对危机的减缓能力和预见能力;危机发生时,政府的反应能力与治理能力;危机发生后,政府的恢复能力。下面,我们将从这三方面分别探讨新闻媒体在其中的运用。

(一)危机前

危机管理的关键不在于危机发生后的治理,而在于减缓与预防危机的发生。政府设立监督与预警机制,预见危机发生的可能性,然后采取措施降低风险发生率,摊薄不善的资源管理,能够较好地缩减危机的发生及其冲击力。而提高政府预见能力的前提条件是获取充分的信息。政府虽然有收集信息的专门通道,然而由于一些主观或客观的原因,导致信息的不充分或误导,而新闻媒体正好弥补了这一缺陷。新闻媒体在守望环境中,可以及时反映可能危害社会的征兆,为决策层提供预警。同时,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对某种危险倾向存在的合理推测,向社会和决策层发出警告。我国社会的主流是稳定和平的,但社会在任何时候都可能伴随着危机的发生,社会总是在一个一个危机的解决之后向前推进,因而我国的媒体不能只报喜而不报忧,应当对政府的政策以支持为主基调,以批评作陪衬,小骂大帮忙。通过批评,可以让政府认清自身的不足,进而改进政策,消除矛盾,减少危机发生的可能。

(二)危机发生时

当危机不可避免地发生时,政府的媒体政策就是要主动寻求与作为信息传播载体的媒体的合作,通过媒体这一中介和载体进行及时、有效的信息传导,使危机信息比例合理化,避免诱发潜在危机,同时避免过度强调危机管理中的不确定性和不可回避性,加强作为危机管理主体的政府和社会公众的沟通。

1、争取舆论主动权,及时地通过媒体向公众最新消息

危机一旦发生,政府就必须及时冷静地应对各种突发性与不确定性状况,快速地采取措施控制或抑制各种不利因素的发展和扩散,掌握主动权,力求短时间内,以最小的代价扭转不利局势,促使事件向好的方向发展。

2、通过媒体权威性信息,提高信息的可信度,稳定公众心理

政府要本着诚信透明的原则,真实的信息,以避免公众由于信息的封锁而获取小道消息,从而对事件进行臆断与主观猜测,而夸大事件的危机度,降低对政府的信任感,使政府处于被动的不利地位。

3、通过媒体听取公众的意见,征求与调整治理措施

政府在危机发生后,通过媒体向公众信息,不仅可以得到公众的理解和支持,而且通过公众的讨论,集思广益,可以寻求较好的解决方法,也容易为公众所接受。

(三)危机发生后

这里讲危机发生后,是指单件的危机事件得到治理以后,非指实际意义上的结束,因为还有一个恢复力的问题。在危机治理后,政府需要重新恢复社会稳定,重新获得公众的信任。这就要媒体对危机处理的后续工作进行持续不间断的报道。正是通过对后续事件的报道才能真正体现政府的办事能力。

四、努力构建政府与新闻媒介的良性互动

在非常态的危机之中,媒体对政府进行监督和制约,政府在对媒体有所约束的情况下,又充分加以利用。这种良性的互动关系格外重要,它不但是政府和媒体成熟、理性的体现,也是整个社会成熟、理性的体现,更是妥善解决危机的剂。因此构建政府与新闻媒介的良性互动要着手做好以下几方面:

(一)转变观念,树立对新闻媒体的正确认识

首先要认清新闻媒体的功能与作用,大众传媒既不是政府的附庸,也不应当强调绝对的自由,而是在应当坚持党的领导,政府的管理之下,保障一定的新闻自由。

(二)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生产力的发展,创设良好的舆论环境

新闻媒体的发展是建立在一定的政治经济基础上的,良好的政治秩序与经济的快速增长会带来大众传媒的更加繁荣。人们素质的提高,对媒体信息鉴别能力的增强也有利于主流媒体的发展。

(三)健全法律体系,规范与保护新闻媒体

健全法律体系,通过法律保护与鼓励这种自由权利,有利于新闻媒体更好地为政府服务,实践其监督的权利。

(四)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提高透明度

信息的管理就如同治理洪水一样,宜采用“疏导”的方式,而不是“堵截”的方式。为此,政府需要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建立一种让媒体公正介入危机事件的秩序,为媒体提供充分的信息资源,利用媒体正确的舆论导向作用,反映民众的意见与呼声,才能真正体现媒体的群众观念,才有利于推进民主进程,有利于建立一整套良好的公共危机防治体系。

参考文献:

[1][美]诺曼·R·奥古斯丁.危机管理[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

[2]宋鸽.反思政府危机管理中新闻媒体的积极干预[J].行政与法,2004(6)

[3]袁勇.新闻信息传播与政府危机管理的互动关系[J].新闻爱好者,2003(10)

[4]李萍.特殊传播——防范与化解危机的使者[M].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0.1.

[5]刘光清.危机与出路[M].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4.12

[6][18]周敏.媒体在政府危机管理中的角色[J].世纪中国,2003.6.

[7]高世屹.危机管理,媒体无法缺席,博客中国,2003.06.[4]许文惠,张成福.危机状态下的政府管理[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8[8]龚维斌.公共危机管理[M].北京:新华出版社.2004

[9][澳]罗伯特·希斯危机管理[M].北京:中信出版社,2001,19.

第5篇

我国政府公共关系的管理起步较晚,随着改革的深入愈来愈面临着来自社会各个方面的压力与挑战。具体来讲有以下四个方面。

1.政府危机公关的认知误区

政府公关关系的主体是政府,目前各级政府尚未充分认识到政府危机公关的重要性。具体表现为:一是不够重视自身形象的塑造以及公众对于公共服务的满意度,缺乏回应性;二是政府缺乏公共服务的热情以及动员公众参与的意识;三是政府缺乏对于大众媒体的合理引导,抱有排斥畏惧心理,过于谨小慎微,单纯依靠政府单方收集信息。

2.公关客体的复杂化

社会公众是政府公关的客体,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社会结构日益分化呈现出多元化的特征。公众的利益诉求多样化,政府面对的社会公众是以一定利益关系为基础的利益集团,这些团体的利益既有一致性也存在差别性。随着我国公民社会的逐步发展,公众参政议政积极性的提高,社会公众对政府公共管理活动更为敏感,对政府的要求和期望进一步加强。

3.现代传媒对政府危机公关的冲击

现代信息技术、互联网以及先进移动终端塑造了一个人人皆媒体的传播环境,社会公众信息获取传播能力大大增强。新的传播媒介使得传统的政府公关手段效用逐渐减轻,传统上政府在信息上的不对称优势也进一步丧失。

4.危机公关体制机制的缺失

由于我国政府公关主体意识的缺位,各级政府鲜有将公关活动定位于持续深入构筑与社会公众平等和谐关系的一个过程。因此无论部门机构的设置还是制度设计上都没有就政府公关做出专门的安排。具有公关性质的机构分散于政府的宣传、调研、民政、等部门,由于缺乏统一的协调沟通机制。

二、公共危机下政府公共关系的重塑

1.转变管理理念培养

政府公务人员的危机公关意识与能力第一,政府工作人员应树立全员公关思想,把政府公关作为一种价值观念和管理哲学应用于政府公共管理活动中。政府公共关系的成功有赖于组织各部门和全体工作人员的协同努力。因此,政府公务人员是国家和人民之间关系维系的纽带,代表着政府和国家,其言行举止都影响到政府的形象,在日常工作中应切实做到权为民所系、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努力用自己的实际行动争取公众的理解和认同。第二,政府机关营造组织内部浓厚的公关文化。文化作为意识形态内化的最高形态,是政府公关有效进行的内在动力。公关文化作为一种内生机制能够促使政府转变管理理念,更加关注政府的外部形象和声誉,更加注重于公众的沟通和交流,从根本上增强政府危机公关能力。第三,提高政府工作人员的危机公关能力。现代政府公关作为一门管理科学,具有更强的专业性和规范性。这就特别需要推进相关培训工作,加强典型案例教学和情景模拟演练,增强每个公务人员的危机应对能力。此外应合理安排政府公关人员,根据公关人员的知识、年龄以及性别结构层次进行合理分工,提升整体公关能力。

2.公关客体的培育和组织

我国目前已经是一个高度分化的社会,人们的需求也日益多样化,不同群体、阶层的利益也呈现出差异化的特征。在一个多元化的现代社会,公民的个体意识和参与意识逐渐增强,我国的公民社会发展迅速,社会阶层结构日趋多样。民间组织在利益表达、权利维护、政治参与、协调互动等方面作用更加明显。有限政府的价值取向使得政府不再是危机治理中的唯一主体,政府需要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在决策执行过程中努力扩大公民参与。政府应该认识到民间组织是公民政治参与的重要平台。假如没有一个组织化的参与,可能形成的就是公意、公愤或等,这些很容易造成秩序的混乱。在公民社会发展、参与性日益增强的环境下,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功能作用有利于广泛调动社会资源共同应对危机带来的危害。政府危机公关主要发挥两方面的作用:一是危机过程中促使利益表达的规范化,推动公民有序政治参与;一是充分调动各类社会力量如非政府组织、企业等共同治理公共危机。政府开展危机公关一方面培养群众的政治参与知识和能力,积极进行交流沟通,引导公众有序参与,另一方面可以利用非政府组织作为切入点,通过非政府组织积极介入凝聚和提炼公众的利益诉求进而与政府进行有效的对话加快问题的解决。在危机治理过程中,由于非政府组织独特的自身定位以及专业化的职能,使其能够对危机做出快速反应,提供多样化的服务,实现对社会资源的高效整合。

3.现代政府公关媒介的运用

首先,以新闻发言制度为中心,全面整合传统的政务信息渠道,完善危机信息机制,确保信息的准确请、真实性和时效性。目前我国的新闻发言制度并没有作为一种通畅社情民意的常态化途径而存在,而且常常出现部门间口径不一的现象。文章认为应将新闻发言制度与传统信息渠道有选择的进行整合,同时加强内部协调和管理使其成为政府与社会进行信息交流反馈、政策咨询、政务公开、问计于民的常规化平台。此外还应健全新闻发言制度的监督职能和权限设置,明确其法律效力和责任以保证信息的权威性有效性,加强政府内部以及大众传媒之间的上下沟通与反馈,特别是政府内部各部门之间的协调促使各部门通力合作提高效率。其次,提升政府网络公关能力。网络高效的促进了信息资源的充分交流与整合,大量网络虚拟社区如微博、微信、博客等为公众构建了新的沟通平台。面对网络社会的冲击,政府应主动出击,积极利用网络与社会公众进行广泛沟通交流,把握信息的主动权,及时准确权威信息遏制流言的滋生和传播,增强政府活动信息的辐射力、渗透力和影响力;合理引导网络舆论导向,疏导公众情绪理解其利益诉求从而有针对性地引领公众参与决策,做到有的放矢。通过新型传媒网络,公众将有更多的机会和渠道参与政府的危机管理,因而政府应以积极的姿态,有效引导公众参与危机决策的制定和执行。网络普及使得信息的透明度、传播力大大增强,政府积极开展网络公关能够进一步了解社情民意,及时发现不稳定因素充分利用网络的先导作用进行疏导和解决。

4.加强政府危机公关的体制

第6篇

1.作为政权合法性来源的基础。民众对政府的支持与信任,是任何政权合法性来源的重要基础,当然也是任何政体顺利运作的重要保障。当政治权威的能力以及操守得到民众相当程度的信任时,民众就会相信权威当局会了解其需要,能够为其谋福利并且依法行政而无之事。

2.促进市场经济的良性运转。市场经济的道德基础最重要的就是信誉或信任(张维迎,2001)。目前中国的经济还是政府主导型的市场经济,公众对政府信任度的高低对经济的发展也就有着较大的影响。信任作为市场经济的剂,其运作效果如何,与政府的诚信直接相关。

3.降低行政过程的交易成本。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信任的经济意义在于它能够降低交易成本。合作的双方必须相互信任,否则达成合作协议及监督合作协议实施的交易成本太高,合作行动就难以发生。合作者之间是否相互信任以及相互信任程度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合作效率的高低。

二、中国政府信任问题的现状

1.社会政策缺乏稳定性与连续性。当前中国个别地区的政策制定却缺乏严肃性和连续性,导致现有的利益分配格局陷入混乱的状态,减损既得利益者现有的合法利益,也对政策的目标群体心理产生许多不良影响。

2.个别官员缺乏基本的行政道德。个别官员的这种行为不仅导致干群关系紧张,而且恶化了政府在民众心目中的威信和形象,导致民众对政府不满,加剧了政府的信任危机。

3.地方保护主义仍然存在。个别地区政府官员从本地和本人之私出发,对国家制定的宏观调控政策扭曲执行,变相处理,影响了地方经济健康发展,败坏了政府信誉。

4.人浮于事,在其位不谋其政。当前中国一些地方政府部门机构臃肿,人浮于事,而且在其位不谋其政,严重背离了公务员应有的职责。

5.法律意识淡薄,权大于法。法律法规具有普遍性、强制性和权威性,当前中国部分地区政府却无视这一准则,权大于法,目无法纪。

另外,和上访活动的增加也是公众对政府信任缺失的突出表现。往往事发突然,演变迅速。当弱势群体诉求压抑已久,在极端情况下不满情绪被引发时,由于信息不公开,促成了群众与基层政府的对抗,最终失控,产生巨大的社会危害。与增多相随的是上访的大量增加。政府危机处理机制的匮乏,以及在处理危机过程中缺乏诚信和封锁信息的行为,使公众对政府的能力产生了怀疑,进一步加深了公众对政府的不信任,对社会的和谐稳定造成了不良影响。

三、中国政府信任问题产生的原因探析

1.社会转型所引起的各种矛盾是产生政府信任问题的社会背景。中国目前处于转型的特定历史时期,由于新旧体制的摩擦冲突,社会利益分化,价值取向多元化和外来文化冲击等诸多因素的影响,特别是公民民主法制意识提高,对政府的社会管理能力和社会服务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致使政府行政能力和决策水平与社会和公众的价值期待产生了一定的差距。

2.官僚作风和行政权力缺乏制约是产生政府信任问题的根本原因。官僚制是一种纵向管理、等级森严的官本位行政体制,层级过多、机构臃肿、人浮于事、效率低下是其主要特点。在官僚体制下,根深蒂固的封建专制思想自觉不自觉的影响某些官员,最终造成在公共政策决策和执行中出现不道德行为,也直接影响了政策的有效执行,导致政府形象受损、公信力下降。

3.行政道德匮乏和行政文化缺失,是产生政府信任问题的直接原因。行政道德是指国家公务员行使公共权利、管理公共事务、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所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它不仅直接影响行政效率,还直接影响着政府形象和威信。另外,各级行政组织和行政人员在履行国家职能的过程中,还存在一个构建以政府信任为核心的行政文化氛围的问题。政府往往由于忽视了行政文化氛围的构筑,行政组织及其成员的信用观念在非信用的行政文化氛围里难以确立,无疑就成为构建政府信任的瓶颈。

4.决策能力和执政能力不强是产生政府信任问题的重要原因。在传统体制中,政府决策往往表现为“家长制”和个人专断,很少考虑公共利益和公共目标。尤其是缺乏前瞻性构想和预防能力,政府决策朝令夕改,缺乏稳定性和连续性,决策的透明度不高、暗箱操作过多。政府行政效能与社会和经济发展要求之间存在一定差距,行政机构内部约束机制不健全,外部制约机制缺乏力度,行败、行政侵权和非法行政现象普遍存在,政府的信任度下降成为必然。

5.诚信立法不足是造成政府信任危机的关键原因。守法是建立政府信用的前提。中国虽然已经建立了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体系,但有关政权机构彼此之间以及政府与公众之间确保诚信的法律制度安排,存在许多空缺,政府诚信还没有成为法律所认可和保障的道德规则。

四、重塑中国政府信任的路径

(一)明确定位政府角色

有效政府与有限政府是新世纪政府改革的基本观念与模式,这是化解政府信任危机的基本前提。因此,首先要科学界定各级政府职权,理性确立其管理幅度和层次,继续转变政府管理职能。避免直接干预,精简行政审批,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其次减少政府的交易活动特别是赢利易行为。

(二)构建信任互动关系

从公共关系的角度看,良好的政府信任关系的构建过程是一个伦理互动的过程[3]。根据正确的原则去构建政府与公民信任互动关系,对于增进政府信任有至关重要的意义。第一,利益一致性原则。就是政府在行使行政权利过程中要坚持公民利益至上,公民在参与社会事务活动时也应考虑到政府所代表的长远利益和个局利益。第二,客观求实原则。必须是建立在对事实真实把握的基础上,在组织决策时要根据客观情况的变化不断调整自身政策和价值取向。第三,公开性原则。包括行政决策活动及其过程公开;有关文件、资料、信息情报公开。第四,整体性原则。强调政府与公民之间的团结、合作、互动的良性循环,从而使两者能相互信任、共同发展。

(三)建立积极回应机制

这是有效沟通、形成政府信任的重要手段。积极的回应机制能够促进政府与公民的有效沟通、相互信任。建立政府的积极回应机制,包含有以下几个方面:

1.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立信息公开制度,从制度的角度要求政府必须定期公开有关信息,打破政府对信息资源的垄断,尽可能实现公民

与政府的信息资源对等,使公众更加充分地了解政府的运作和功能,从而在政府与公众之间形成良性的沟通。

2.扩大公民参与,完善政府决策机制。决策参与制度主要就是要参与或影响政府公共政策的制定。公共政策必须体现最优化原则,具有稳定性、长效性、连续性特点。只有通过完善参与机制,让广大公民参与其中,才能有利于公共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增强公民对政府的信心和信任。参与理论的先驱SherryR.Arnstein也认为“公民参与是一种公民权力的运用,是一种权力的再分配,使目前在政治、经济等活动中无法掌握权力的公众,其意见在未来能有机会被列入考量。”Garson和Williams则提出,“公民参与”是在方案的执行和管理方面,政府提供更多施政反馈渠道来回应民意,并使公众能以更直接的方式参与公共事务,接触服务公众的公务机关的行动。

3.建立健全政府信用监督机制。政府的权力必须受到立法和司法的监督与制约,以确保行政责任的忠实履行,具体可从四方面着手:一是党政监督。主要监督政府诚信制度的合法与合理性。二是司法监督。司法监督包括事前通过法律手段对政府失信的运行程序展开合法性监督和事后的惩罚性监督,对违法行为、尤其是造成重大后果的政府失信行为予以法律追究。三是群众监督。健全群众监督机制,保证群众的监督权力,强化政府信用。四是媒体监督。新闻媒体具有广泛、高效、经济的监督优势,实施有效的媒体监督能够取得很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充分发挥非政府组织的积极作用。非政府组织(NGO)是介于市民(公民)、市场、国家(政府)之间的社会自治组织。它主要关注的是公民、社会团体、政府三者关系,应成为公民与政府之间的传话筒,避免公民与政府的冲突,协调两者关系,培育两者互信的因素和氛围,积极构筑社会信任体系。

(四)保证政府诚信制度供给

政府信任关系的建构最终还是要依靠制度,因为,对于公众来说,所能信任的只能是制度[3]。从中国当前的现实来看,化解政府信任危机,建构和保障政府信任关系的制度安排主要包括:一是建设诚信法律责任制度。政府的权力运行应纳入法制轨道,将道德诚信变为制度诚信。弗里德曼指出,“感到程序上的合法性最终导致实质上的赞同规则和我们所谓的信任”[4]。二是完善公务员管理。公务员是政府行为实施的主体,建立公务员守信规则,有利于维护政府诚信。

参考文献:

[1]Nicholson,N.eds.,EncyclopedicDictionaryofOrganizationalBehavior.Malden:BlackwellPublishersInc.1998:584.

[2]何显明.信用政府的逻辑——转型期地方政府信用缺失现象的制度分析[M].上海:学林出版社,2007:8.

[3]张康之,李传军.行政伦理学教程[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407-414.

[4][美]弗里德曼.法律制度[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134.

第7篇

从专业角度来说,公共危机是社会生活中突然发生,对社会秩序产生严重影响,给社会造成严重损失的事件。政府与社会的常态化管理,并没有将公共危机囊括在内,针对此,需要政府与社会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应对。通常情况下,公共危机被分为两类,即自然灾害与人为因素引起的事件和人类社会生活产生的冲突和灾难。公共危机有以下几项特点:第一,突发性,在短时间内出其不意地发生;第二,危害性,直接造成人员伤亡与财产损失,严重情况下还会影响社会发展;第三,不确定性,公共危机的发生并不是常态,且处于动态发展过程;第四,紧迫性,在公共危机发生时,政府需要立即采取应对措施,如果延迟,将会造成严重损失;第五,双从性的结果,一旦发生公共危机,不仅会给社会发展带来一定影响,还会增加不安定因素。在此过程中,逐步建立相应的体制,将有利于完善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发展。在我国,普遍将公共危机信息管理看作在特定情况下,运用信息管理理论、技术、方法及手段,收集、分析、组织公共危机信息,为危机管理提供解决方案的过程。实行危机信息管理,必须在全过程获取信息的基础上,处理并利用好取得的信息,以提高危机管理效率与决策的准确性。危机信息管理系统的建立,可以为社会公共管理部门提供准确、快速、经过科学分析的信息。因此,公共危机信息管理在社会和谐发展中具有重要作用。危机信息管理要以信息管理支持危机管理为基本原则,从中可以看出,危机信息管理开始从危机管理与信息管理中分离出来,逐步发展成为相对独立的研究领域,并逐步成为危机管理核心。

2加强政府公共危机信息管理的措施

目前,政府公共危机信息管理还存在较多不足,如缺乏信息预警机制,政府信息法制建设落后等。因此,需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政府公共危机信息管理。

2.1完善信息预警机制

当前,我国各级信息机构危机信息监测、信息收集能力与预警能力相对而言较为薄弱。这主要是因为危机信息监测、预警与收集工作制度不完善,信息监测技术和方法相对落后。针对此种情况,需要采取相应解决措施。首先,要建立激励机制。激励机制的建立有利于强化政府部门服务人民的意识;其次,开发新技术和信息预警方法;最后,提高信息人员鉴别信息真伪的能力。完善信息预警机制,有利于在危机信息处理过程中,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关注危机信息源头,做好调查与访问工作。

2.2扩大政府信息公开途径

政府是危机信息管理的主体,要加强危机信息管理,应当扩大信息公开途径。首先,在应用传统形式基础上,结合现代技术手段,将两者的优势充分发挥出来。把传统公开方式与现代化技术手段,如互联网、电子邮件等相结合,保证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其次,建立健全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政府部门要逐步建立新闻发言人与相关部门和地区的责任问责制度。如果新闻发言人在发言时公布不准确的信息,或故意隐瞒真实信息,相关部门要追究其法律责任,以保障信息公开透明化。最后,充分发挥第三部门的作用。从目前发展形势来看,第三部门对政府部门与社会的影响逐步扩大。因此,在公共危机信息管理过程中,应当充分发挥第三部门的优势。

2.3建立健全国际化信息沟通与合作机制

在社会形态不断发生变化的过程中,国家化形式也发生改变。目前,任何一次大型公共危机都有可能演变为全球性灾难。在社会关系越来越紧密的过程中,各方依赖性进一步加大。因此,政府部门要以全球化眼光看待公共危机,与国际组织在危机信息管理方面进行扩展合作。在危机管理过程中,积极争取国际性与区域性组织在人员、教育与资金方面的支持,加强与国际组织间的沟通,通过协商建立合作机制。

3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