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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借势而为,精心策划,增强文化体育活动的影响力
生命在于运动,组织在于活动。职工文化体育活动必须贴紧企业安全生产,经营发展、企业文化的重点,结合现场和文体骨干实际,精心策划,注重实效,才能赢得党政的支持,才能吸引职工的广泛参与,才能体现活动的影响力。年度总体规划。年初,客运段工会结合上级工会和地区文体馆要求,对全年文体活动规划进行广泛征询意见,在此基础上,以贴近生产、贴近职工为方向,以培养共同的价值取向,推动企业文化建设为宗旨,制定全年文体活动计划。阶段细做安排。结合客运段阶段工作实际,突出针对性设计活动方案。例如,春运前夕,举办“迎新年,安全文化送一线”和“送福传递温暖,迎新备战春运”的职工书画笔会活动,营造积极向上的安全文化氛围,增添了浓浓的节日气氛。春运期间,开展的“我的春运我闪亮”征文活动,记录难忘瞬间,激发工作干劲;围绕阶段安全重点,开展了“中国梦•铁路梦•我的梦——安全一封家书”活动,举办以“安全”为主题的演讲比赛,并把演讲录像刻制成盘发放给车队和职工,使更多的职工受到教育。重点精心策划。2014年,客运段工会抓住青奥会在南京举办的契机,精心策划了“服务青奥盛会,展现高铁魅力”主题宣传“快闪”活动,分别在上海虹桥、南京南站以及各次高铁列车进行展演,许多旅客纷纷观看并拍照进行手机“微直播”,现场掌声和喝彩声此起彼伏。中央电视台、新华社、人民网等30多家媒体全程进行了跟踪报道,既宣传了“和谐之旅、瞬间感动”服务品牌,也展示了客运段良好的企业形象。
二、乘势而上,注重实效,增强文化体育活动的聚合力
一年来,客运段工会始终坚持职工文化建设的正确方向,始终牢记职工文化依靠谁、为了谁,使文化体育活动成为激发干劲的抓手、凝心聚力的载体、文化融合的手段。突出思想性打造精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铁路精神以及客运段“执行、奉献、卓越”的企业精神融入到文艺创作之中,体现“客运人”舍小家为大家的小品《一篮红鸡蛋》荣获铁总比赛二等奖;由客运段职工作词作曲的歌曲《美丽的动车姑娘》、《多彩的祖国》去年分别被上海市总工会和徐州市委宣传部评为“劳动美、中国梦”职工歌曲创作一等奖和“徐州市五个一工程奖”。注重群众性激发干劲。2014年,客运段工会在运输生产十分繁忙、人员组织十分困难的情况下,分徐州、南京两地举办了职工大众体育比赛,吸引了近千名职工的参与,取得了较好反响。同时,元旦、五一、暑期举办的职工健步走、登山和游泳比赛等固定活动项目的开展,不仅最广泛地吸引了职工的积极参与,也强化了职工强身健体意识,引导职工以强健的体魄投入紧张的乘务工作之中。体现时代性力求创新。针对职工业余文化生活呈多元化的特点,把握信息时代特点,与时俱进地采取职工乐于接受的方式,用丰富多彩、富有时代气息的职工文化活动,使职工文化活动更好地发挥育人功能。段春运期间通过微信平台,开展了别样旅途过新年春运微秀比赛,在客运段上下乃至路外都产生了积极影响。职工自编自导自演的微电影《父亲的嘱托》、《三个出行》参加了中华铁路总工会举办的安全生产影视作品大赛。此外,职工的书画摄影创作也紧扣时代脉搏,在上海铁路局双迎双庆职工书画、摄影大赛中,南京客运段职工分别摘得书画、摄影一等奖。上海铁路局职工“声乐、器乐、舞蹈、曲艺”新人新作大赛总决赛中,客运段选送的舞蹈《边寨欢歌》荣获一等奖,并荣获优秀组织奖。回顾一年客运段文体活动开展情况,有四点体会:领导支持是前提。在客运段这样一个高度流动分散,运输生产任务十分繁忙,结构性缺员矛盾十分突出的单位,离开了党政领导支持,要想开展好任何一项文体活动都是不可能的。为此,客运段工会本着“有为才有位”的信念,积极协调各方关系,最大程度争取党政支持。每年的传统节目“元旦长跑”、“五一登山”等活动,客运段主要领导不仅积极参加,而且经费上给予大力支持。准确定位是重点。职工文化体育活动是企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和重要基础。要把职工文化体育工作放到推动企业文化发展繁荣的大局中来考量和推进,工会围绕客运段“做大高铁、做强客运、做优品牌”以及二次创业转型发展的目标任务,坚持职工为本,准确定位、把握方向,不断推动客运段职工文化建设取得新进展。增强活力是关键。开展文化体育活动,骨干作用发挥尤为关键。一年来,客运段文体活动之所以受到职工欢迎,开展的有声有色,得益于有一支训练有素的文体骨干队伍。2014年以来,客运段工会在建立完善文体人才档案库的同时,成立的书画摄影、声乐舞蹈、文学创作、球类等协会,较好地发挥了作用。通过定期组织协会活动,策划组织客运段活动,参加地区、路局工会组织的文体活动等,锻炼了队伍,提振了信心,增强了组织的活力。同时,客运段工会还加大了活动设备设施及活动经费的投入,确保文体队伍“关键时叫得响”。资源整合是保证。职工文化体育工作的健康发展,需要方方面面的理解支持,必须齐抓共管、资源共享、形成合力。一年来,南京客运段工会借势借力借脑,打破条条框框,上下协同,通过加大文体骨干队伍和活动阵地设施建设力度,进一步推进资源整合共享,形成全段上下协力推进职工文化繁荣发展的工作格局,使职工共享文化建设成果,增强了职工对企业的认同感。
单位:上海铁路局南京客运段工会
首先,企业应该要着重于加强企业员工的三观教育,加强企业员工的价值观的教育,指引企业干部员工以认真的姿态来追求自己的理想,不断鼓励他们,坚守自己的岗位职责,鼓励他们为企业的发展献出自己微薄的力量。
其次,企业也要加强关注员工的思想道德,重视企业职工的各方面的道德的建设,努力宣传企业职工的三德教育,让企业职工在企业里严守职业道德,在社会上发挥社会公德,在家里传播家庭美德,有助于企业职工家庭的温馨,确保了社会的稳定,有助于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最后,还要结合企业的实际发展状况,支持企业员工的集体主义思想,有助于增强企业的竞争力,推进企业的和谐健康发展。加强企业职工的思想道德素质是非常有必要的,因为这是约束企业发展的重要因素。此外,企业员工的道德教育也是对法律法规的一些补充。一个企业如果想要可持续发展,与职工的道德建设是分不开的,而市场经济的发展也在要求加强企业职工的思想道德建设。因为企业的制度建设本身会存在一些缺陷,而且企业职工对于法律法规与市场经济会有错误的理解,那么员工的职业道德可能会存在偏差,如果出现了类似问题就会破坏企业塑造的良好文化形象,那么会约束企业的经济发展,这就看出了道德体系对于企业发展的重要影响。
二、有效结合企业的日常管理和道德建设,促进企业思想道德的建设
首先,要把企业职工道德的建设和企业的日常管理有机结合,认真地实施起来,让企业的思想道德穿插在企业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实现企业的思想道德的有效落实。众所周知,企业的目的就是发展生产与运营产品,进而可以提升企业的经济收益,能够促使企业的经济收益最大化。发展生产、运营产品实际上而言,就是加强企业员工的管理。企业加强企业员工管理的主要动力,就是加强企业职工的思想道德建设。
其次,是要联系企业自身的现实发展与国家的法律法规,制定出适合企业发展方向的职工道德要求,严格落实企业职工的思想道德的建设与发展。
最后,企业要经常展开将加强职工的思想道德素质为中心的活动,努力让员工树立起正确的道德意识与法律意识,教育他们要守法懂法,让他们树立起依法运营的道德意识,通过这样,才有助于企业的经济发展。思想道德的建设和法律法规之间是互相促进,互相调节的,从法律的属性考虑而言,法律是具有一种强制性的特征,而这个思想道德的建设体系恰好需要依赖这种强制性,来促使企业的思想道德的建设。思想道德体系的建设是企业经济发展必要的要求,当然这也能显示出企业的软实力,需要企业职工的自我约束与规范,才有助于企业的道德建设的实施。企业员工的思想道德建设不但要发挥思想道德的指引与感染功能,而且还要发挥法律法规的约束作用,使其互相配合,互相促进。
三、有机结合企业思想道德的教育和企业文化,提升企业的感染力
企业文化又能够说成是组织文化,是一个企业或者是组织的观点等都构成的独特文化象征,是企业自己创造的具有企业特征的各种文化的相加。企业文化的中心任务就是加强企业自身的吸引力,能够让企业呈现出一种和谐的发展氛围。在广义上而言,企业的思想道德建设是企业文化发展的重要构成部分。增强企业职工的思想道德建设,才有助于促使企业的文化建设的有效落实,企业文化的健全也会促使企业职工的思想道德建设的更好开展。因此,企业的思想道德建设可以利用企业文化的吸引力,将企业当作职工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平台,创建企业职工思想道德建设的和谐环境。要把企业的良好思想品质和自身的思想文化建设有效融合起来,促进企业严格要求自己的员工,打造自身的良好品质,塑造企业较好的文化形象。企业文化于企业有着诸多巨大的功能与作用,其作用主要有导向、凝聚、激励、协调、约束、美化和品牌等,正是因为其诸多的作用,才使企业文化得到企业管理的重视和持续建设。
四、建立健全企业的思想道德建设体系
首先要建立健全企业的道德建设的检查要求。要在企业员工的思想道德的宣传指引、执行方式等角度来建立健全严格的检查要求,而且在一定时间内依据规定再次实施检查。
其次是要建立奖惩体系,可以结合行政、教育等各种可行措施,来促进考核和奖惩体系的有效落实,而且定期展开考核的检查。在企业职工的职业考核中,要将思想道德的考察带入职工岗位的考察之中。
一、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离不开
良好的法治环境
在目前老工业基地改造的进程中,人们普遍重视产业结构的调整,资金和项目的引进,经济指标的提高,却往往忽略和轻视人文环境,法治环境,人的观念、意识等软环境的建设。而这些要素既能反映老工业基地振兴的成果,又对老工业基地振兴产生不可忽视的作用。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是各种要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尽管各种要素的作用程度可能有所不同,但是我们不能忽视任何一种要素的作用。这是社会全面、和谐发展的要求。从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来看,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是实现全国和谐发展的要求;在老工业基地振兴的过程中,实现经济、科技、人文、法治等的全面和谐发展,同样是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目前存在的一种倾向是,片面地认为振兴老工业基地就是振兴老工业基地的经济,片面追求经济指标,这是不可取的。
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中央政府的支持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老工业基地要加快市场化进程,而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有赖于完备的法律、制度、政策体系,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法律、制度、政策的作用几乎无所不在。
首先,国有企业改革涉及诸多法律问题。老工业基地的振兴与国有企业的市场化改造关系密切。实践表明,构造多元投资主体,改变国有企业股权结构,建立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内部化的财务预算硬约束机制,是使企业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的重要途径。建立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是当前国企改革的核心。这场伟大的制度创新,需要充分发挥法律的规范、引导、调节和保障功能。在加快国有企业改革,实行区域经济民营化的同时,需要运用法律规范来调节政企关系。在国有资产运营、国有企业产权交易等方面,要尽快建立明确的法律制度,用法律手段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规范国有企业特别是小型国有企业的改制重组,制止化公为私、逃避银行债务等现象出现,切实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其次,政府职能的转变需要法律的制约。政府职能转变是东北老工业基地改造和振兴中的关键一环,这个问题不解决,再好的方案也不可能取得好的效果。为此要切实解决政企不分,政府对经济事务干预过多、过深,而公共服务又严重不足的状况,把政府经济工作的着力点转到制定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制度和法规、规章等方面上来,全面提高政府工作效率,给投资者、创业者以稳定预期。政府应该维护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为优势企业的发展提供最大的空间。应进一步加快政府职能的转变,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贯彻落实好《行政许可法》,完善重大问题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决策程序,增强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提高办事效率,减少对微观经济的干预,切实放开搞活企业,把政府的经济管理职能切实转到为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来。各级政府制定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其中有的不仅不能促进经济发展,甚至妨碍经济发展,妨碍振兴,应及时加以改进。
第三,大力引进民营资本涉及诸多法律与制度问题。近年来,老工业基地各级党委和政府不断改善经济发展软环境,民营经济发展很快,出现了总量和效益同步增长的可喜势头。但是与发达省份相比,老工业基地的民营经济总量小、规模小、效益不高。事实表明,振兴老工业基地商机无限,老工业基地的民营经济发展空间很大;同时表明老工业基地的国企改革、经济结构调整需要域外民营企业资本的参与。事实上,国家作出振兴老工业基地的决策后,许多南方民营企业跃跃欲试,到东北考察咨询,洽谈投资,政府应予鼓励、支持和引导,并制定和完善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政策。在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同时,随着经济形势的变化和市场竞争的激烈,民营经济进一步发展也面临着一系列问题。大型民营企业没有形成较强的核心竞争力,经营管理水平普遍较低,企业融资困难,缺少复合型人才等等,制约着民营企业进一步发展。而一些民营企业偷税漏税,产品质量不高,缺乏诚信,不正当竞争,劳资关系不协调等问题时有发生。这些问题的解决需要政府认真引导和规范民营企业的行为,运用相关的法律、法规,使民营企业步入良性发展的轨道。还应做到严格执法,遏止侵害民营企业权益的行为。
第四,健全就业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需法律制度的完善。老工业基地的就业问题不同于工业化过程中普遍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问题,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因而需要特殊的制度与政策扶持。为解决就业再就业问题,国家已经制定出台了许多切实可行的政策。一方面要用好普惠性政策,确保税费减免、小额担保贴息贷款、就业援助、社会保险补贴等优惠政策落到实处。同时,针对老工业基地的实际情况,落实好特殊政策。在研究制定政策时,要切实把着重点放在促进人的发展方面,放在就业和有利于人们安居乐业上,强化对就业再就业工作和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支持,把国家和地方的政策衔接配套起来,形成具有合力的政策制度体系。从促进社会发展、增加就业、提高居民生活水平和质量、增强消费动力出发,推动老工业基地改造。
第五,促进社会信用制度的建设需要法律与制度的完善。实行市场经济以来,老工业基地在经济发展过程中遇到了一系列困难,诚信的缺失就是目前所面临的困难之一。某些领域出现的比较严重的诚信缺失已经成为市场经济发展中迫切需要解决的现实问题,重新构建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诚信伦理是振兴老工业基地的当务之急。重新构建诚信伦理,就必须建立市场经济的诚信机制,完善失信的惩治机制,加大对失信行为的处罚力度,在全社会形成维护诚信的有效奖励机制。为此,应构建全国性的信用管理体系;制定专门的信用管理的法律和法规。
综上所述,振兴老工业基地有不可缺少的各种要素和条件,加强法治,实现法律规范对社会关系的有效调整,依法振兴,是加快实现老工业基地振兴的基本条件之一。只有具备良好的法治环境,才能有效保障老工业基地的顺利振兴。法治环境对老工业基地振兴的作用主要表现为以下三个方面。第一,保证稳定的经济运行、经济发展秩序。老工业基地振兴中的经济发展,可能有各种直接的影响因素,如经济犯罪和其他各种形式的犯罪影响振兴;违背市场规则和法律,侵害市场主体的各种民事权益影响振兴;行政机关违法行政,以作为或不作为的形式侵害管理相对人的利益影响振兴。解决这类问题有教育和管理的问题,但更重要的是法治,从某种意义上讲,只有充分运用体现国家强制力的法律,才能排除影响老工业基地振兴的各种违法犯罪因素的干扰。第二,维护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市场经济是竞争的经济,也是法治的经济。市场的竞争,应是市场主体在公平、公正环境下的竞争,只有公平和公正,才能使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地发展下去。假如没有公平和公正,情况将会如何?坑蒙拐骗,欺行霸市,市场何以存在和发展?若要实现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必须加强法治。第三,创新有效运行的机制和科学进步的制度。一方面,机制和制度的建设包括了法律运行机制和法律制度的建设;另一方面,一般意义上的机制和制度的建立和运行,离不开法治的规范和保障。
二、现实状况要求加快法治
环境建设
如何评价老工业基地的法治环境?笔者认为应当重点考察老工业基地的法治程度和水平是否与全国法治进步的程度相一致,是否与老工业基地振兴的要求相适应,主要表现为以下六个方面:①地方性法规、规章的完善程度;②行政机关是否在行政管理活动中严格执法,在行使行政权力时遵守法律、法规、规章,服务群众;③司法机关是否能准确、合法、及时、公正地适用法律,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化解矛盾,解决纠纷;④各级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公职人员是否能带头遵守法律,抑制特权,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⑤广大人民群众是否能学法、知法、懂法、用法,既能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又能进行法律监督,勇于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⑥通过法律对社会关系的实际调整,使社会主体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违法犯罪行为受到应有惩治,社会关系和谐,经济发展,政治稳定,文化繁荣。
为此,笔者专门调查了东北某市老工业基地改造中的上述相关问题,本文仅就其中的行政执法和司法状况进行简要评析,这可以从一个侧面提示我们,在老工业基地振兴的过程中加强法治环境建设,是我们必须重视和加强的。
1行政执法的现状分析
(1)近年来该市行政执法的改进和取得的成绩
在老工业基地改造过程中,该市各级行政执法部门正努力提高行政执法质量,消除和减少各种“低级执法”现象。近年来,在为“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提供优质服务,创造良好执法环境的形势下,各级行政部门在行政执法体制的改革和创新方面,进行了大胆探索和有益尝试,并且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其中“同类权限”集中管辖的改革思路,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所谓“同类权限”集中管辖,是指将原来的两个以上行政部门对某一行政事务均可行使管辖权的管理,归口为一个部门管辖。其特点是:集中行使的处罚权范围广、项目多,执法重心下移;量化执法指标,执法行为程序化;机构精简,执法效率提高。长期以来,我国行政执法领域存在执法机构多、处罚重复、职能交叉、多层多头执法、执法随意性大等弊端。从“同类权限”的集中管辖的特点可以看出,它能解决一些执法中的“顽疾”。
(2)行政执法的问题和不足
由于历史、人们思想观念等多方面原因,一些行政机关和部门在行使执法权力和职能的过程中,出现各式各样的偏差、漏洞甚至违规违法行为。它不但背离法治的主旨和精神,损害当事人的利益,引发执法纠纷,而且还影响法律的权威和尊严,伤害民众对政府和法律的信任。主要表现为以下两个方面。第一,执法程序“随意化”。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行政执法均有规范的程序,但长期以来,一些基层机关的执法人员违反法定程序、胡乱执法、口头执法、以言代法的行为和随意处罚的情形比较常见。当前行政执法纠纷的另一个热点是,超越法律授权行使所谓的执法权,或者无限扩大法定的权限,严重偏离法治精神。第二,执法行为“利益化”。尽管行政执法机关财政基本实现收支两条线,极大地遏制了以法谋“钱”的行为,然而由于其中大部分单位实行按比例返还或超过基数返还的办法,即上缴的越多返还的也越多,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收入仍然与个人奖金息息相关,因此仍存在过度执法、乱执法、乱罚款等现象。还表现出在一些公共服务性、没有经济利益领域的“不作为”方面的问题。2司法现状的分析
(1)近年来该市司法改革取得的成绩
在老工业基地改造的过程中,该市的各级司法部门正积极努力工作,围绕“振兴”的主题,把工作重点放在促进发展和振兴上,努力为完善市场经济体制、振兴老工业基地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司法改革已取得实质性进展,具体表现为:执行程序中的改革取得突破;审判监督中的责任体系形成;基层法院的基础工作出现新局面。
(2)司法实践的不足和问题
一是审判质量和效率仍有较大差距,审判作风上的问题尤为突出。有的法院积案仍然较多,裁判错误、人为拖延、隐性超审限、消极不作为的问题仍明显存在。出庭不准时,接待不守时,庭审不规范,精力不集中,对当事人语言粗鲁,态度蛮横,办关系案、人情案的仍大有人在。
二是审判管理监督机制仍不完善,完整科学的工作质量考评体系还没有真正形成。一些部门落实审判监督责任的规定不自觉、不认真、不敢负责任。监督体系不健全,导致质量评价参数不完整,有漏洞。
三是以人为本、优胜劣汰的竞争激励机制仍需完善创新,加大力度,持之以恒。一些法院不注重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不注重对优秀人才的培养和使用,对部门和单位的消极落后现象乃至违法违纪人员不敢管。
四是基础工作仍是影响法院整体水平和形象的主要问题。虽然多数基层法院的工作有了明显的变化,但对有的法院,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仍然意见较多。其主要原因不是物质装备条件差,而是领导班子的自身作用和管理水平比较低,审判的质量和队伍的廉洁文明程度比较低,在率先垂范、求真务实、真抓实干方面有一定差距。
三、加强法治环境建设应重视和
着力解决的几个问题
法治环境的改善,是一项社会性的系统工程。不仅相关国家机关、职能部门要负起责任,全社会都应积极介入。在法治环境建设中要解决的问题,有的可直接服务于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有的虽直观看来没有直接作用,但间接作用仍不可忽视。
1努力做好地方立法工作
(1)对于国家制定的法律法规,如果原则性较强,需要制定相应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才具备可操作性的,地方人大和政府应及时制定相配套的法规、规章。此项工作做得好,既有利于国家法律制度的完善,也有利于地方的法律适用。要全面准确地理解和把握国家法律法规的原则和精神;要结合地方实际制定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要及时出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2)对于老工业基地改造振兴中出现的特别的法律关系需地方立法调整的,应及时制定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如果国家法律已有原则性规定,应以已有规定为基础,适应老工业基地改造的特殊要求,制定具体的法规和规章;如果尚无国家的相关法律规定,则应以宪法和其他法律精神为指导,制定出符合宪法精神和其他法律精神的地方性法规、规章。
(3)对于国家目前尚未立法,现实又迫切需要强制性规范来调整的,深化改革过程中所出现的新的法律关系,应加以研究,适时制定出新的法规、规章。这种做法不仅有利于及时调整新的法律关系,解决矛盾和冲突,做到有章可循,还有利于为国家的立法进行有益的探索,为制定全国性的法律奠定基础。当然,此类地方性法规、规章的制定具有一定的探索性,应避免盲目性,既要探索,又要稳妥;要符合宪法精神和其他法律精神;要紧密结合地方实际,具有实际操作的可行性。
2努力建立执法、司法机关的良性工作机制
如前所述,行政机关的执法与司法机关的司法适应改革的要求,特别是为适应振兴老工业基地的要求,曾做出很大努力,也取得了相应的成绩,同时仍存在不容忽视的问题,应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使这些问题得到切实的解决。当前,在建立良性工作机制上,应重视解决如下问题。
(1)关于行政执法“随意化”、执法行为“利益化”的解决机制。目前行政执法领域存在的问题属“低级执法”行为,完全脱离了现代行政管理的要求,其状态的形成既有客观环境的因素,也有执法者自身利益的因素,是一定社会历史阶段的特殊现象。如何解决此类问题?笔者认为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
第一,要准确限定行政机关在执法过程中的自由裁量权。自由裁量空间过小,将限制行政执法行为,自由裁量空间偏大,将为随意执法创造条件,适度的自由裁量空间的规范,应是努力追求的目标。当前的自由裁量权偏大仍是主要问题,其原因主要是法规规章自身的冲突、因利益驱使所作的利己解释、长期形成的习惯影响等。
第二,要努力破除特权思想。执法机关运用权力、行使权力,较易形成特权思想,传统观念的影响也较易为特权思想寻找到根据。因此经常能看到,一些行政人员对已实施的法规、规章不严格落实,一些行政官员在不准公众抽烟的场合随意抽烟等。如果行政人员将自己作为法律的化身,那么在行政执法程序上的“随意化”也就不足为怪了。
第三,要切实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当前针对行政行为常设的监督机构有审计部门、监察部门和各级政府法制办。由于职责分工和隶属关系等原因,目前其监督作用仍很有限。因此应进一步加强这些监督机构的作用;还应加强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的监督,以及人民法院的司法监督,从法定程序上,要充分重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作用。
(2)关于执法、司法机关的独立行使职权问题。法律赋予了执法、司法机关对行使职权的独立性,任何其他机关、团体和个人都不得干预。执法、司法机关独立行使职权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标志,也是法治建设的基本要求。只有执法、司法机关独立行使职权,才能使法律对社会关系的调整功能得到公平的实现,才能使行政、司法人员的执法、司法水平受到客观的评价。但目前干扰因素较多,如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的干预,同级其他机关的干预,某一机关内部领导的干预、部门之间的干预、同志之间的干预等,都影响司法的独立性。应当建立一种良性机制,排除干扰和不良影响。
(3)关于对司法工作人员的责任追究问题。司法工作人员在办案过程中出现的办错案的情况可能是由于各种原因,如主观恶意的枉法裁判,因业务能力较低导致的对事实认定的错误和对法律理解、适用的错误等。无论何种原因,出现错误均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只是视具体情况承担的程度有所不同罢了。只有这样,才能避免和减少错案的发生,提高办案的质量,增强社会公众对司法公正的信心。目前尽管有责任追究的制度,但作用有限,效果有限,对错案的抑制程度有限。应当建立更为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产生足够的威慑力,使司法人员谨慎从事,使他们认识到,如果出现错误,就将面对不利的后果,而不仅仅是扣发奖金了事。笔者认为,应当建立司法人员的流动机制,多渠道选拔司法人员,不称职的、出错较多的,应及时调离,转到其他岗位。
(4)关于节省诉讼成本、提高办案效率问题。目前人们对超期羁押、超审限办案的情况意见颇多。一方面,司法人员抱怨工作量大,无法按期办案;另一方面,司法人员在工作时间进行各种应酬,不在岗位的现象大量存在。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如何节省诉讼成本、提高办案效率,是必须重视和解决的问题。而解决此类问题,重要的仍然是制度和机制的建设,解决的方式也很多。其中,解决法官超审限、提高审判效率问题的方法之一是建立法官当庭裁决的机制。即改变目前的开庭、休庭、择期判决的状况,由合议庭将多数案件庭审后当庭判决。其意义主要表现为:①当庭裁决明确了主审法官的责任,有利于建立过错责任追究制度;②当庭裁决方式有利于防止人为干扰,增强裁决的公正性;③当庭裁决有利于提高审判效率,节省诉讼资源。
(5)关于加大执行力度问题。人民法院对判决的执行难,是目前的一个普遍性问题。而如果判决得不到执行,将形成恶性循环,影响法院的威信,影响法律的尊严。虽然人民法院也采取了相应的措施,如在媒体上曝光、对当事人拘留等,但效果仍不明显。解决执行难的问题,仍需加强制度和机制的建设。
3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公众的法律意识
法治宣传教育是一项长期任务,尽管近年来各级国家机关为此做了大量的工作,但还不能满足于已有成就,面对现代化建设的要求和老工业基地改造振兴的实际,法治教育仍需加强。首先,在对教育对象的法律认知程度的评估上,应坚持客观和实事求是的态度。从总体上评价,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逐年增强,对法律的本质、功能和作用的理解逐渐深化,对法律的应用趋于理性。同时,不同主体的法律意识是不同的,法治教育应因人施教,突出重点。其次,在教育内容上,既要对有些法律进行重复性教育,又要注意对新颁布的法律的宣传教育。曾经进行过的教育,如宪法、刑法、民法、婚姻法等,虽然曾是法治教育的重点,但由于教育对象的不同,教育时间较久而导致有效性弱化等,对于有些教育对象,仍有继续教育的必要。对于新颁布的法律,或者修改后重新颁布的法律,应当有重点地选择与教育对象和现实社会生活关系密切的法律作为宣传教育的重点。
关键词:公安教育公安改革职业化建设
公安教育是公安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公安工作尤其是公安队伍建设中具有基础性、先导性的战略地位和作用。为了更好的发挥这种特殊作用,为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服务,近年来公安教育不断加大改革调整的力度,取得了一些进展。然而,由于受客观存在的制度性因素和公安教育应然性使命具体指向不明等因素的影响,公安教育在改革和发展上还存在诸多问题。其中一个虽被引起广泛重视但远未解决的重大问题是:公安教育与公安工作的游离现象还普遍存在;公安教育为“队伍建设服务”的具体目标是什么还未达成共识,因而公安教育改革看似纷呈叠出,实则缺乏理性支撑,给人以“跟着感觉走”和“头痛医头,脚痛医脚”之映象。究其原因,重要的一条是对公安教育如何适应新形势下的警察职业化①建设问题没有给予必要的关注和思考,因而也还没有完全找到一种较为科学的适合职业化建设发展要求的教育模式。造成这一结果的原因复杂多样,既有历史因素也有现实因素;既有存在于教育之外的因素,更有内部探索教育目标、功能不够的因素。认真分析这些问题对公安教育的改革和发展,进而对推进警察职业化建设极有裨益。
一、对我国公安教育与公安职业化建设问题的宏观检讨
(一)公安教育与公安职业化建设关系的历史与现状及折射出的问题应该说公安教育与公安职业化建设之间存在着一种天然联系,然而这种联系在不同时期的表现却大相径庭。回顾我国公安教育的历程可以粗略地将它分为几个阶段即:初步形成阶段(自1964年——1960年);停滞阶段(自1966年——1976年);恢复和发展阶段(自1976年——1985年);形成体系和调整改革阶段(1986——当前)②。各阶段公安教育的特点比较明显:早期的公安教育针对当时的政治形势和公安民警政治、业务素质较低的实际,在教育内容上以学习政治为主,同时兼顾公安业务基础知识;教育形式以轮训骨干为主;而且新建和扩建的公安院校分工也非常明确。在十年“”结束以后的恢复和发展时期,公安教育规模发展异常迅速,类型、层次众多(如学校层次有中专、大专、本科;学生有来自工作单位的在职公安民警、也有社会招考的;有学历教育、也有在职培训;成人学员有函授的、自考的、还有夜大、专业证书班等);教学以理论灌输为主,内容上尽量追求大而全。而在最近20年以来公安教育的地位不断上升、院校的数量不断增加、专业分工更趋细致、培训力度不断加大、教学改革不断深入、公安教育研究逐步受到重视。
在回顾公安教育的历史时,可以看到各个时期的公安教育虽然特点不尽相同,但总体上呈现着优点和缺陷交织,成绩和问题共存的特征。值得一提的是其中有两个问题应该引起注意:一是早期的公安教育尽管层次低、规模小、不成体系、问题众多,但却适应了当时特定的社会形势和公安职业发展的需要,起到了积极而巨大的作用。二是此后的公安教育尽管自身系统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但与职业需要之间始终处于一种“游离”状态。近20多年来,尽管公安教育的主管部门和公安院校都在想方设法改变这一状况,但其效果却并不如人意。这种反差给我们提出的问题是:在公安教育事业发展、壮大的情形下它与职业化的要求之间为什么反而拉大了距离?在当前和今后公安民警的职业化建设可能、已经或必将日益受到重视的情势下,公安教育如何调整才能适应形势的要求、谋求更大的发展空间、真正发挥出为公安队伍建设既公安职业化建设服务的作用?
(二)公安教育与公安职业“游离”现象的原因探究公安教育与公安职业之间出现“游离”现象的原因众多,主要是:
1、从宏观上看,公安职业在入口处与公安教育之间存在着制度设计上的距离。在我国,长期以来什么人可以从事公安职业并不是一个规定十分明确的问题。在1995年之前,工人转干代干、干部调动、地方招干、部队转业等等都是合法的入警途径。1995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对担任人民警察的条件规定了六项许可性规定和二项禁止性规定,其中并未提及必须要“公安院校学习合格”。这种状况近年来在一些地方以另一种形式表现的更为突出。如一些地方公安院校毕业的学生工作得不到落实,而其它人员乃在不停地进入公安队伍担当人民警察;有些地方借口无编制从而将警察院校的学生拒之公安队伍之外,而在扩张的地方性编制中又不安排公安专业毕业生。造成“需要的进不来,进来的不能用”的局面。这种制度设计及运行带来的后果简单的说:一是警察职业客观上对社会开放,没有建立起类似国外的“经过警察教育后才能从事警察职业”模式,公安人士的非专业化倾向突出。二是教育成果和产品浪费积压严重;三是延缓了公安职业化进程,降低了公安职业化水平。四是从源头上削弱了公安教育的地位,威胁着公安教育事业的后继发展。
2、从历史发展上讲,公安教育受“左”倾思想影响较重;院校教育“经院式”特征明显;公安教育发达程度不够,因而产品质量与职业化要求之间有较大距离。
首先,长期以来军队、警察、监狱在我国被称为国家机器和工具,强调的是其“刀把子”作用,公安工作和警察职能在凸显性、工具化倾向的同时,我们减弱甚至在主观上烟埋了其社会性职能的一面,公安教育也因此深深地被打上了“工具”的烙印,其独立性、基础性、先导性、科学性作用被异化,最终使公安教育的发达程度受到影响。同时,公安教育事业在经费、智力的投入上严重不足,加上依形势、依政策而非依职业发展要求办教育的情形仍大量存在,因而即使是在当前具备了相当数量的公安教育机构的情况下,教育质量仍然不高。
其次,公安教育(包括院校学历教育和岗位培训教育)中“经院式”教学盛行,公安教育应有的特征没有得到彰显。我国的公安教育长期以来以院校教育为主体,而在院校教育中受前苏联警察教育的影响较重。其结果:一是将学生和学员局限在狭小的既缺少科学知识积累又缺乏实践支撑的空间内,科学精神的培养、辨证思维和实践技能的训练严重不足,造成学无所获或收获不够、发展后劲不足。二是院校教育中弥散着的空泛性、僵化性、过时性的经验总结和说教过多,存在着用夹杂有公安学术语言的意识形态套话或用意识形态去解释公安工作的格式化教学模式并用它来训练学生或学员。公安工作需要的特殊思维、技能、语言、知识、心理、身体、训练比较缺乏,“三不”(说不过、打不过、跑不过)现象大量存在。三是公安教育工作者也会因此受到制时,其创新思维、娴熟技能、学术素养提高速度不够快,与写事学家、法学家、经济学家相比,在公安决策、咨询、改革中远远没有发挥出应有的功能和作用,公安教育工作者自己先为“显师”继而再造大师在很大程度上还只能是努力的方向而远非现实。公安教育既然缺乏名师,因而也就难有名门之后,公安学科因此也就难以一时成为“显学”。
3、从中观层面上讲,目前对公安教育属性的认识还远未统一,公安教育还没有形成和实现标准化教育的要求。
成熟的教育应该是标准化式的教育,即对教育的目标、内容、模式、结果等有一个相对统一的公认的范式。公安教育目前还远远没有达到这一要求。究其原因,主要是对公安教育的属性认识还远未统一。近些年来对公安教育应该是育还是分类教育?是学历教育还是培训教育的理论争论和实践探索从未停止。从理论上讲,科学的发展需要不断地争鸣,但长期争鸣又无统一结论则对科学的发展会起到延误作用。事实上,正是由于这种争论长久不衰,加之各地在公安教育发展方向上拥有较强的自治权和自,因而出现了公安教育改革表面上不断推陈出新而实际上方向欠明、随意性强的特点。例如在专业设置上有的以教育部颁发的专业目录设置专业,而有的自主设置专业;有的按学科建设要求设置专业,而有的按公安机关的工作部门或警种为标准设置专业;还有的出于各种动机和目的强行将公安与非公安专业名称揉合后进行专业“创新”;在课程设置上随意扩张,不注意课程体系建设和课程内部的层次性,逻辑关联性等等。在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上随意地划定数字比例,并以此设置教学模式(如3+1模式;1+1模式等等)。
教育理论与实践都已经表明现代社会中的教育(包括行业、专业教育)都必须而且应该是育而不是分类教育。这是因为:现代教育不仅仅是要给受教育者传授一点知识、技能,更重要的是要培养其从事特定职业的独立性、自主性精神和能力,学校的使命是要引导学生形成宽阔的知识结构,训练学生学会将专业(职业)问题放在开放的社会环境和多元化的知识背景中去思考、去解决的办法、途径,并在此过程中培养其独立人格、科学精神。分类教育是无法或难以完成这一使命的。因为分类教育过早地将学生推入到了一个狭小的知识领域,封闭了其广阔的视野,妨碍了其融会贯通的路径。同时分类教育会限制其择业范围,如若其从事的工作与所学专业关系不大就会对教育自身和个人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反观我国的公安教育,事实上更多的都是在实施分类教育。而当前培养人与使用人之间的不统一性往往导致用非所学的现象常常发生。即使在公安机关内部,在受过公安教育的专业人员身上也存在着公安教育与公安职业的游离事实。
4.从微观上看,公安教育中在教材、教法上的问题较多,不利于教育与职业之间的耦合。
首先,公安类教材上存在的问题较多,主要的:一是程序化现象严重。表现在一律从概念入手;结构雷同;结论单一;从而使学生没有质疑余地,加上应试教育的影响,学生成了被动的接受者。二是老化现象突出。新知识、新观点、新信息难以及时入书,使学生面对历史多、面对现实少。三是对公安职业教育有重大、积极作用的案例不入书,不利于发散思维训练,容易形成死读书,读死书。
其次,在教学方法上,教师占据主导地位,以填鸭灌输为主,诊所式(或案例式)方法,模拟方法,质疑方法等的应用相对缺乏。学生只能在抽象背景下依靠教师的解释去了解理论,观点直至接受答案。而事实上,公安工作更多的是一种在对抗状态下寻求平衡支点的社会工作。因此,课堂教学从内容到方法都应该是为学生提供对话、交流、沟通、质疑的场景园地并在此园地内进行知识与思维训练,而这既需要教师与学生的积极互动,更需要符合职业建设要求的新教材和教法的共同支撑。
5.给学历的公安成人教育从另一方面影响着公安教育对公安职业化进程的推进。
长期以来,公安队伍的素质总体上低于同期其它司法机关和国家公务员。加之公安教育(尤其是公安院校)经费短缺,因而一段时期内,公安教育中成人教育尤其是成人学历教育迅速发展,它带来的直接后果表面上一是民警的学历水平大幅度提高。二是院校有了一定的经济收益。此种状况目前仍然存在。与初期相比其差异有二:一是学历教育的层次越来越高;二是院校的收费越来越高。客观的讲,过去及当前的成人学历教育水分极大。不论自学考试还是函授教育其学习的时间都极其有限;学习的氛围与院校氛围及在此氛围中对求学者思维、意识、价值观念的潜在影响和熏陶都无法相提并论。成人教育的大行其道使正规化的学历教育相形见拙,在有限的时间内它不可能造就出合乎职业化要求的警察。从长远看,这种质量的成人教育它只能增加警察职业化建设的难度,影响具有专业知识人员的就业,最终在整体上延缓职业化进程的速度。在这里,我们并不反对进行公安成人教育,甚至认为它十分紧迫和必要,我们反对的仅仅是在学历教育中掩盖或代替能力、水平的形式主义做法。
二、以造就职业化阶层,推进公安职业化进程为目标积极推进公安教育改革。
公安职业应该是以通晓公安专业基本知识并能对之进行灵活应用为基础的职业。这种职业的从业人数众多,他们共同构成一个特殊的阶层即公安职业阶层。这个阶层应该以职业的相对自治性为特征,通过职业活动、职业权利、职业训练、执掌和运用职业规则、维护特定的职业秩序来共同承继和发展职业所具有的社会使命。由此可见,只有造就这样一个职业阶层并使之达到职业化程度,公安队伍才能真正成为“政治可靠、训练有素、业务精通、执法公正”的威武之师、文明之师,成为革命化、现代化、专业化、知识化、正规化的让党和政府放心、让人民满意的队伍。这应该是今后公安教育改革的目标和方向。在此前提下,推进公安教育改革工作在宏观上要注意:
(一)必须时刻关注公安教育立足和生存的正当性。
公安教育存在和发展的正当性在于社会上存在着对公安职业化阶层的合理需求。公安教育只有承担起并致力于完成造就这一阶层的使命才有生存和发展的合理性。这是推进公安教育改革的必然前提。以此为基点和标准,今后的公安教育改革必须始终围绕着公安职业化发展的需要来进行,必须摈弃自毁根基式的商业性创收行为,杜绝滥办班,滥发学历文凭的自杀,纠正违反学科建设原则乱设滥设专业的做法。公安教育改革工作从宏观到微观必须围绕如何强化职业意识、提高职业技能、塑造职业道德、养成职业习惯等重大问题来展开。
(二)公安教育必须走育之路公安民警警种不同,任务不同,但无论从事何种工作,做为警察群体及其成员都必须遵循一种独特的、共同的、基本的游戏规则。公安教育只有走育之路,才能达到这一目标,进而为职业化建设奠定基础。因为只有在共同的教育背景下,在统一的教育标准和规划下,才能使他们形成彼此相知、相通的思维方式、话语方式,形成共同认可的价值观念、判断标准③。而这是任何一个群体内部保持动态性平衡和协调的必要条件。同时也只有走育之路,才能克服分类教育带来的诸多弊端。实施育,当前首要的是应该统一课程(起码是主干课程)设置、学内容、统一训练标准,条件许可后应统一进行考核。需要说明的是“统一”不是“统死”,而是在此前提下或基础上各地可根据区情自主开设有益于学员心智发展、有利于知识结构优化的补充性课程。因此,统一是原则,是一般规则、而灵活性、自立性是补充。育反对或限制的仅仅是自立性、灵活性的无限扩张,不是将其一棍打死。
(三)围绕职业化建设中涉及到的教育问题的内容即职业意识、职业技能、职业道德、职业素养等进行教育改革,着力培养人才的规则意识、公正观念、服务意识和水平、能力,将教育改革、人才培养与社会期望和需求结合起来。
当前,社会、民众、政府对公安民警的要求、期望日趋增多增高。公安队伍面对高发的犯罪态势和严峻的治安形势,面对公众日益增长的公正期望和安全服务要求,只有苦炼内功、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殚精竭虑、如履薄冰、尽职尽责、无私奉献方能不辱使命。所有这些既需要自身努力,更需公安教育功能的发挥。在当今社会形势下,能力、水平、素质的提高已远不是单单通过“自我修炼”即可实现的。人民警察只有具备了职业化素质,具备了规则意识,公正观念,服务能力和意识,并身体力行之才能获取公众的信赖和尊重,也才能满足公众的安全和公正需求。公安教育只有按职业化要求进行改革,才能塑造出优秀的公安职业人士。而只有在竞争中证明自己是有能力的优秀人才,才能担当起历史赋予公安工作的重任。公安工作的特殊性决定了未受过公安教育熏陶,不具备公安专业知识的人从事这一专业时其危险性远远大于相同情形下的医生的客观现实。在国家对公安职业尚未进行统一资格考试的情形下,公安教育在此方面任重道远,具有更为重要的作用。
(四)克服和纠正牺牲质量,急于求成的短期思想和行为。
公安教育改革之所以出现左右为难、进退两难的情形,与以数量代替质量,不明确方向,不打牢基础而急于求成冒进是密切相关的④。今后公安教育改革必须反对大干快上,小马拉大车等浮躁急进现象;反对无视常规常理的标新立异。教育是不允许失败的,因此应该以科学、理性为基础,以需要、可能为原则,通过有效的整合有限的资源,合理地界定不同层次的教育部门的职能,才能形成分工合理、层级明确的教育结构,进而从不同层面为职业化建设提供服务。
(五)强化院校内部教学改革,突出职业化内容,反映职业化要求。
关于院校的教学改革,已有较多文章进行过专门论述。这里需要强调的问题是:第一,院校教学改革应该以学科建设及改革为主线或骨干来推进。不能再在课程、课时、实践、教学比例的增、删、改上动大脑筋。学科建设和改革是伴随着科学教育和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必然结果。关系着人才培养的规模、质量;关系着学术骨干和学术梯队的培育;关系着科研工作的水平。而其中的诸多领域和问题与职业化建设密不可分。因此千万不能熟视无睹,否则只会跟着感觉走,极易误入歧途。第二,教材改革在内容上既要注重基础性、科学性、理论性,同时必须兼顾前瞻性、学术性。在形式上要注意多样性,要创设更多的具有新、鲜、活意义的专题型活页式教材,典型案例要尽快入书。第三,教法上要强调模拟法、诊所法,力求给学生营造身临其境的氛围,将问题放在开放的社会环境和多元的知识背景中去让学生思考,以此训练其职业思维,这是现代教育的正途也是公安教育改革的重要攻击点。
(六)国家应适时推行统一资格教育考试制度。这既是确保公安教育与公安职业化建设统一性的制度性保障措施,也是推进公安教育与公安职业化耦合的重要措施。其作用从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对法学教育改革的影响中可以看出,在此不复赘述。
注释及参考文献:
1、标准适用范围
GB4287-2012只适用于“纺织染整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也就是说不适用于“接纳纺织染整工业企业废水的集中式工业污水处理厂(站)”。
2、术语和定义的增加
相对GB4287-92,新标准GB4287-2012主要增加了对“标准品、排水量、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的定义,其中必须注意的是,排水量是“指生产设施或企业向企业法定边界以外排放的废水量,包括与生产有直接或间接关系的各种外排废水(含厂区生活污水、冷却废水、厂区锅炉和电站排水等)”,而GB4287-92中的排水量“不包括冷却水及生产区非生产用水”。
3、水污染物控制指标的调整和提高
相对GB4287-92,GB4287-2012不仅大大提高了对“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色度、氨氮、硫化物、苯胺类、六价铬”等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的控制要求,而且增加了“总磷(防止地表水富营养化)、总氮(防止地表水富营养化)、可吸附有机卤素”等控制指标,同时取消了对“铜”(目前纺织染整企业已不再使用含有铜化合物)的控制指标;为了广泛适应于全部行业并与其他行业接轨,将“最高允许排水量(m3/百米布)”控制指标调整为“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m3/t标准品)”。
4、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的解读
4.1、GB4287-2012定义了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是“指用于核定水污染物排放浓度而规定的生产单位印染产品的废水排放量上限值”,并制定了“棉、麻、化纤及混纺机织物,真丝绸机织物(含练白),纱线、针织物,精梳毛织物,粗梳毛织物”的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当实际生产产品不同时,需要根据FZ/T01002-2010《印染企业综合能耗计算办法及基本定额》进行换算。
4.2、GB4287-2012中的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只适用于单位产品实际排水量不高于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的情况。如单位产品实际排水量超过了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必须将实测水污染物浓度换算为水污染物基准排水量排放浓度,并以水污染物基准排水量排放浓度作为判定排放是否达标的依据,具体换算公式可查询GB4287-2012。
4.3、在企业的生产设施同时生产两种以上产品、可使用不同排放控制要求或不同行业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且生产设施产生的污水混合处理排放的情况下,应执行排放标准中规定的最严格的浓度限值,具体水污染物基准排水量排放浓度换算公式可查询GB4287-2012。
5、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监测时水污染物的确定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的主要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和“各级环境保护管理部门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批复”,如果以上文件没有明确说明,不建议监测以下水污染物指标:①六价铬:主要来源于不绣钢滚筒印花(属于淘汰工艺,已基本不采用)和毛印染工艺中可能采用的重铬酸钾助剂。②硫化物:主要来源于硫化染料,因为有毒属于淘汰染料(部分企业还在使用)。③二氧化氯:主要来源于漂白中的亚漂(用亚氯酸钠在酸性条件下产生二氧化氯漂白),同时GB4287-2012中采用的《水质二氧化氯的测定碘量法(暂行)》(HJ551-2009)”测定方法,也“适用于亚漂设备及含有大量亚氯酸盐的废水”;二氧化氯极其不稳定,一般的实验室也不具备HJ551-2009的实验室计量认证能力。
6、废水处理后回用水水质要求
纺织染整工业项目要求低浓度印染废水经处理回用于生产,回用水水质要求可参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批复”,并可参考“纺织染整工业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471-2009)”中“7废水回用工艺设计”,该技术规范中明确了回用水用途和水质要求。
7、其他(印染定型机废气中油烟废气的监测与评价)
(1)北京大山子地区798工厂在中国LOFT空间正在迅速发展中,我们北京的798艺术中心是比较典型的,这里聚集了一批文化创意产业的人,艺术家把艺术品直接放置在LOFT里面。LOFT的空间提供了一个很随意,休闲,最大限度地激发想象的空间,所以最好的空间实际上是文化创意产业从业人员的创意能够迅速激发出来,最快的诞生。廉的租金,把一些厂房租下作为工作室或展示空间。在“798”艺术家们就像滚雪球一样越聚越多。典型的现代主义包豪斯风格的工厂,整个区域规划有序,建筑风格独特,许多艺术家前来工作和生活,慢慢今天的798艺术区就形成了。出版社、艺术画廊、雕塑家、当代艺术家纷纷进入北京大山子地区798工厂,出现出版、设计、演出、艺术家工作室、展示等文化行业,同时时装、精品家居、餐饮、酒吧等服务性行业也聚集于此。在不知不觉中,中国顶尖的当代艺术与文化正凝聚于北京大山子地区“798”空间。工厂,画廊,工业生产,艺术创作,秩序规范,率性随意———这就是今天的798。
(2)昆明“创库”昆明创库又称上河车间,原来为昆明机模厂生产车间,坐落于云南省昆明市西坝路101号,空置后建立了20多个艺术家的工作室和展览、休闲、餐饮空间,成了非常有特色的昆明艺术家标志性的建筑。昆明创库是由空置厂房改建的艺术主题社区,在社区内广告人、艺术家、商人、策展人、学生、工人、艺术爱好者……各取所需。在这里不仅可以购买大众艺术品,还有更附传统性的艺术品、民间技艺和实验性当代艺术、戏剧、电影、舞蹈、音乐、演讲等演示和交流。展示当代实验艺术在这个由艺术家开辟的上河车间已经成为越来越重要的一项活动。西方文化与传统文化的交织融汇、现代艺术与传统艺术的冲突与交融、时尚休闲的消费空间与简洁实用的创作空间交织汇聚,相互影响,形成了这一地区既有活力又富特色的社区。创库内的各种画廊、设计室、酒吧、文化传播公司等机构或企业,都因其各自不同的展运作模式和定位而互为补充。艺术家自觉地把自己变成公众艺术中心和公共生活的一部分,与当代城市生活的关系越来越紧密,还促使市民和企业开始关注艺术,激发当代艺术的活力,以提高其形象和完整性力度。
(3)重庆“坦克库”“坦克库•重庆当代艺术中心”,由四川美术学院购买一个废弃的军事仓库改建而成。这是一个公益性的艺术机构,既保留了城市发展的历史印记又对城市的未来发展提出了有益的可行性的探索,体现了文化与艺术、经济的发展关系。该艺术中心通过举办一系列学术论坛、艺术展览和交流项目吸纳艺术基金会的资助。艺术中心为创意专业人士、艺术家和艺术团体提供了一种新的理想的栖息地,对促进中国当代艺术的发展提供了一个新的模式,拓宽了公众对当代艺术的了解和沟通渠道,扩大了社会对当代艺术的理解,丰富了相关机构和私人收藏家的中国当代艺术资源,提供了非常多的信息和良好建议,促进艺术和文化的健康发展。
我们过去的对空置工业建筑的改造往往是大修大补,甚至直接被“夷为平地”或局限于纯粹的外观建筑的改造。拆除和重建都浪费很多资源,而且破坏了历史和文化底蕴。空置空间可以通过室内设计艺术的方法“变废为宝”,原来的自由空间只需要些微的调整来适应新的功能需要的同时,又能保持原来的历史和文化。通过对比国内外空置工业建筑再利用的系统的理论和成功经验的实践差异找到目前我国在这一领域的距离和不足以及值得我们借鉴和注意事项。分析空置工业建筑改造和再利用的发展与我国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阶层等各方面之间的相互作用,试图找到一些适合中国国情,探索可持续发展空置工业建筑的可能性和有效性的应用和发展的过程。空置工业建筑使用价值、历史价值和景观价值其研究有着重要的意义。此外,尽管国外许多空置工业建筑改造的成功案例,可以成为我国空置工业建筑改造和再利用的参考,但毕竟国内外人文环境、时代背景和所有的细节都不同。研究的方向不仅要考虑建筑具有历史意义还要注意到它正在形成于一个新的文化环境中,城市文化发展也是有重要意义的文化产业。
【摘要】目前,一些大型化工企业,生产过程采用计算机控制,实现了生产过程的自动化,但是往往忽视了企业的自动化管理。本文所介绍的个人计算机网络管理(PCNM)系统,既可以方便地与过程控制计算机相互交换信息,又可以同企业内部原有的计算机网络连接,形成计算机一体化的生产系统,实现了工厂的计算机控制与信息管理一体化。
【关键词】计算机应用工业过程控制网络系统
一、概述
纯碱是基本化学工业中产量最大的产品,是用途十分广泛的工业原料,在国民经济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飞速发展,对纯碱的需求量不断增大,为了满足市场需求,除了扩大生产规模外,还必须进一步发掘生产潜力。
山东潍坊纯碱厂是一个新建厂,设备先进,但纯碱生产大部分还是人工操作,落后的操作方法已不能适应生产发展的需要。为了解决先进设备与落后操作的矛盾,稳定生产,提高原料利用率,降低能耗,增加产量,碱厂从美国霍尼韦尔公司引进具有先进水平的TDC-3000集散型控制系统,并用于制碱生产的心脏工序——重碱碳化工段,以实现工业生产的全局控制。
工业生产的全局控制包含着两层意义,一是指生产过程的自动化,二是指企业管理的自动化。生产过程的自动化指的是生产过程采用计算机控制,用计算机自动调节各生产要素,做到产品的高产、优质与低耗。企业自动化管理指的是调度、经营与决策的自动化,就是把当前生产的全部信息汇总起来,使管理决策者能够对全厂的生产、经营进行整体安排与调度,以期取得全厂各部门生产活动的协调进行,达到整体效益的最佳工业过程。全局控制系统可分为以下4级:
1.直接控制级过程控制计算机直接与现场各类装置(如变送器、执行器、记录仪表等)相连,对所连接的装置实施监测、控制,同时它还向上与第二级的计算机相连,接收上层的过程管理信息,并向上传送装置的特性数据和采集的实时数据;
2.过程管理级过程管理计算机(主要有监控计算机、操作站、工程师站等)综合监视过程各站的所有信息,集中显示操作,控制回路组态和参数修改,优化过程处理等;
3.生产管理级管理计算机根据生产过程的特点与需要,协调各单元级的参数设定,是生产过程的总体协调员和控制器;
4.经营管理级与办公室自动化连接起来,担负起全厂的总体协调管理,包括各类经营活动、人事管理等。
上位机系统在整个控制系统中属于第三级(生产管理级),它既可以方便地与过程管理计算机相互交换信息,又可以同厂内现有的计算机网络连接,形成计算机一体化生产系统,实现工厂的信息管理一体化。
二、系统目标
由于纯碱生产是人工操作,生产数据全部由手工记录,数据错综复杂,误差较大,给管理人员协调各部门生产、优化控制过程造成很大困难。为了使碱厂在运行工况、设备状态、故障处理等方面都处在合理、优化的状态,合理的生产运行和经营管理已越来越显得重要,而现有的管理水平离一个现代化企业所要求的目标还相差很远。针对这种状况,确定了本系统的目标为:
1.利用TDC-3000系统提供的计算机网络接口(CG),上位机可以通过网络服务器实时采集现场数据;也可以读取存贮在TDC-3000系统历史模件上的历史数据。上位机将采集到的数据进行加工、处理、分类后,再把它们存放到上位机的碳化塔生产历史数据库中。此数据库可以保存一年以上的生产数据。管理人员可以通过上位机提供的查询手段,调出所需要的历史数据。上位机自动生成碳化塔生产的班报表、日报表等,避免因手工记录出现的数据误差较大的现象,大大提高碳化塔生产的科学管理水平。
2.本系统局域网采用的是五用户以太网,即系统可以同时连接5台上位机,而每台上位机都可以对历史数据库中的数据进行操作,实现数据共享。另一方面本网络系统可以与厂内现有管理信息系统相连,从而将全厂的科学化管理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三、PCNM网络系统
PCNM是一个将LCN网(局部控制网)和相关过程信息送到用户的个人计算机的软硬件系统。PCNM使用了最新的LAN(局域网)操作系统、关系数据库技术和图形用户界面,使用户可以在自己的计算机上很容易地得到所需的数据(见图1)。图中虚线内为本系统配置。图1PCNM结构图AM——应用模件US——万能工作站PCNM系统由TDC-3000的计算机接口(CG)和PCNM服务器组成。通过HDLCLAPB高速数据通讯板,LCN网的数据可以从CG传送到PCNM服务器,这些数据包括实时瞬时值或存贮在历史模件(HM)上的历史数据。
PCNM服务器是一台基于网络和数据库服务器的高性能计算机。它使用了最新的MSLANManager网络操作系统,可以广泛地连接多种类型计算机和LAN网络服务器,其中包括DOS和OS/2个人计算机工作站。
SQL服务器是一个工业标准数据库工具,用于存贮PCNM服务器的实时数据和系统配置数据,SQL服务器为共享LCN网和子系统的数据提供了一个既灵活又安全的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