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优发表网

购物车(0)

期刊大全 杂志订阅 SCI期刊 期刊投稿 出版社 公文范文 精品范文

乡村金融论文范文

时间:2023-03-27 16:46:23

序论:在您撰写乡村金融论文时,参考他人的优秀作品可以开阔视野,小编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这些建议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热情,引导您走向新的创作高度。

乡村金融论文

第1篇

乡村旅游在金融危机中所面临的发展契机并非偶然。黄洁根据心理学家荣格(CarlGustavJung)的情结理论,认为乡土情结是引发乡村旅游的根本动机。2在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日益加速的今天,城市居民其实承受着生理和心理的双重压力,在他们的内心深处,蕴藏着贴近自然、贴近泥土的渴望。在金融危机的大背景下,经济发展的速度慢下来了,人们的工作节奏和生活节奏也随之慢下来了,人的心态在经过一段时间的怀疑、犹豫之后会变得从容、淡定。在这种时候人们开始有时间回过头来观察、反思过去的生活,重新思索生活的意义。乡村区域优美的自然景观、清新洁净的自然环境、淳朴的乡风民俗、独特的农家情调都在吸引着城市居民疲惫的身心。

尽管乡村旅游面临前所未有的发展契机,但返观我国乡村旅游的发展现状,对乡村旅游能否抓住机遇,我们尚无法作出肯定的答复。从总体上来看,我国目前乡村旅游点大多处于初级阶段。在金融危机下如何发展我国乡村旅游?本文认为,乡村旅游地大多环绕城市、与中心城市交通联系便捷,具有观光、度假、娱乐、康体、运动、教育等不同功能,是特别适合“短期休闲度假模式”的游憩空间。在金融危机下,政府方面应加强规划,加大对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的投入,经营者方面应不断创新乡村旅游经营模式,提高服务质量,这是目前发展我国乡村旅游的根本途径。具体说来,应处理好以下几个相互矛盾、相互关联的问题:

一、乡土性与现代性

毫无疑问,乡土性是乡村旅游的根本属性。,保持乡土性应防止标准化、商业化和城市化等现代性对乡土性的侵蚀。但是我们也注意到,过度强调乡土性、强调乡村生活的原汁原味并不符合游客的审美心理。虽然城市居民是为了体验乡村的乡土味而来,但是作为本身已经高度现代化的人,对乡村生活本身必不可免的落后方面无法容忍。城市居民心中的乡村是诗意的乡村,与我国现阶段真实的乡村距离遥远。乡村旅游点如何在真实性和理想性之间定好位,是关系到其未来发展的根本问题。为此,政府要加强管理和引导,在建筑风格改造、公共厕所、停车场、垃圾处理、清洁能源等方面提供支持,把以上公共设施设计成与农村的乡村性和谐的形式,如麦秸垛式的停车场、豆栅瓜架下的餐厅、拱顶绿坡式的垃圾场等等。

二、物质性与精神性

目前,我们注意到,全国各地、市相继推出了旅游消费券,这些消费券可以到某些指定的乡村旅游点使用。南京、江西的某些地、市还特地推出了专门的乡村旅游消费券。消费券一般和现金套用,在给游客以实惠的同时,也确实推动了地方经济的发展。各地现在正在蓬勃开展的自助摘草莓活动就是最好的例证。但是,我们还应该注意到,文化灌注才是乡村旅游发展的关键。如果乡村旅游点仅仅以物美价廉的农贸市场样态存在,那么是不会长远的。乡村旅游本身应该是一种大规模的文化交流,乡村旅游的内在价值及附加值都经由文化表现出来。精神资源永远是用之不竭的,源源流传的各种神话、传说、诗歌、故事、谚语、谜语、歇后语等民间文化为乡村旅游增添了无穷的乐趣和传奇色彩。文化是乡村旅游的灵魂,是乡村旅游可持续发展的动力。当然,这里的文化概念非常宽泛,不仅包括音乐、舞蹈、雕塑等狭义的文化范畴,也包括手工艺品、方言、饮食、历史遗迹、建筑、宗教、服饰等都可被视为文化范畴。纵观国内外乡村旅游胜地,无不以文化特色作为乡村旅游发展的基石。

处理好乡村旅游物质性与精神性的关系,是提升旅游品位的关键环节。在提升乡村旅游的文化品位方面,有以下几种类型的资源可以挖掘:一、节事活动;二、饮食文化。乡村旅游节事活动的主题是否具有特色,是能否产生吸引力的关键所在。饮食是旅游重要的六要素之一。乡村饮食文化资源的挖掘主要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1、古代菜谱;2、文人诗词;3、地道祖传。

三、功利性与非功利性

要处理好乡村旅游的功利性与非功利性的关系,本项目组认为应强调乡村旅游的休闲审美功能。其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转变乡村旅游的经营理念与模式,实现乡村旅游由观光游览型向休闲度假型转变。目前中国的乡村旅游大多还停留在以“吃农家饭、住农家屋、干农家活”为主要内容的农家乐水平上。实现乡村旅游由观光游览型向休闲度假型转变,本项目组认为当前应抓住金融危机契机。

第2篇

[论文摘要]内蒙古作为西部欠发达地区,通过对其金融业支持农牧区建设情况进行研究,发现内蒙古农牧区金融机构虽然采取多种措施,取得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实际困难或问题。本文在深入分析了内蒙古农村牧区金融市场存在的问题后,提出完善内蒙古农村牧区金融市场的若干建议。

内蒙古是农牧业大区,全区除盟(市)所在市区以外共有80个旗(县、市),占自治区全部旗(县、市)的80%。其中国家级贫困县31个,自治区级贫困县29个,占比为75%。人口1700万,占自治区总人口的73.91%。农村牧区发展状况是衡量全区经济发展总体水平的重要标尺,其发展离不开金融机构的支持。

一、内蒙古农村牧区金融市场发展现状

近几年,国家先后提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放宽农村金融机构准入门槛等政策,内蒙古作为试点地区已取得一定进展。

1.农村信用社改革初见成效。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不但是农村信用社自身发展的需要,对于内蒙古来讲更是事关1800万农牧民和农牧业、农牧区及整个国民经济全局的大问题。为提高农村金融体系效能,改善农牧区金融服务,2007年以来,内蒙古推进农村信用社制度改革,目前实行统一法人的77家联社中,有76家向银监部门提交了筹建申请,已提交开业申请的有51家联社。经内蒙古银监局批准开业的35家,其中29家已经挂牌。

2.新型农村金融体系建设实现突破。2006年底,政府开始通过各种途径给农村金融市场造血。中国银监会《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的若干意见》,对所有资本和金融机构开放农村市场,首批试点选择在四川、青海、甘肃、内蒙古、吉林、湖北等六省区的农村地区开展。2007年3月16日,由包头市商业银行独家发起设立的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包商惠农贷款有限责任公司挂牌开业。此后,内蒙古首家农村资金互助社、内蒙古首家农村股份制商业银行先后挂牌营业,这标志着内蒙古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第一批试点的三类四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已经全部稳定运营,说明内蒙古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试点工作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3.内蒙古邮政储蓄银行已挂牌成立。历经数年“纸上谈兵”和半年多的紧张筹备,邮政储蓄银行于今年3月20日正式挂牌,并在今年上半年启动分支机构,在东、中、西部进行试点,适时向全国推广。而就在邮政储蓄银行挂牌的不久前,邮政储蓄也终止了恢复储蓄业务二十多年来只存不贷的历史,存单小额质押贷款业务在全区四盟市于今年3月1日开始试点运行。

内蒙古在农村金融方面所进行的改革虽然已取得一定成绩,但未能从开创一个多样化的有序竞争的金融市场着眼,未能与农村经济的改革有机的结合起来,仍然存在许多现实的问题。

二、内蒙古农村牧区金融市场存在的问题

1.农村信用社“一农”难支“三农”。内蒙古农村信用社始建于1951年,农村信用社在农村金融市场一直处于垄断地位。近几年,随着金融体制改革不断深入,内蒙古国有商业银行以追求利益最大化为目的,陆续实行扁平化管理,从1998年开始到2006年逐步从县域收缩机构,全区县域国有商业银行及营业网点,由1995年的4745家到2006年减至2917家。农业发展银行只从事粮棉油政策性收购业务,与绝大多数农户没有业务联系,邮政储蓄只在农村牧区吸收存款,因此农村信用社“一家独大”,存在供给不足、农民贷款难的问题。虽然从2007年内蒙古推进农村信用社制度改革,但由于历史原因,农信社在改革前形成了大量不良贷款和亏损挂账,资金规模难以支撑农村牧区经济发展。

2.金融服务网点呈现“断层现象”。作为农字号的农业银行,近年来,在内部机构改革不断深入的过程中,考虑自身的生存及利益,机构进行了较大幅度的整合,并纷纷退出农村金融市场。与此同时,农村信用社自身也在进行内部改革,在利益的促动下,由于成本高,吸收存、贷业务量小,没有经济效益,且不能养活机构员工等因素,所以也对偏远或较小乡镇的金融网点进行了整合。使当地农牧民办理存、贷业务要走数十里路程,农民存款难、办贷难的问题比较突出。

3.资金外流现象严重。目前,以国有资本为基础的农业银行急于从农村脱身进行股份制改造,开始从县域经济中实行战略性撤退,贷款规模逐渐减少。与此同时,农业银行凭借支付结算优势广为吸收存款,这部分存款通过上存的方式大量外流。邮政储蓄利用网点多、结算通畅、深入农村的特点,大量吸收农村储蓄并转存人民银行,对外不办理贷款业务,邮政储蓄的疯狂“抽血”,加剧了农村资金的“体外循环”。

三、完善内蒙古农村牧区金融市场的措施

1.充分发挥农村信用社农村金融主力军作用。目前,内蒙古共有农村信用社独立法人机构1279个、职工18500多人,机构网点和从业人员均居全区金融机构之首。2006年末,全区农村信用社存、贷款余额分别占全区金融机构存、贷款余额总量的12%和9%,但农牧业贷款占全区金融机构该项贷款的85%。可以说,农村信用社已经发展成为内蒙古农村牧区最为重要的金融力量。今后农村信用社改革应立足“三农”,坚持以农为本。信用社在继续保持“背包银行”“马背银行”优良传统的同时,还应积极运用现代科技工具进行电话预约,开办“汽车银行”等,进一步加强对农牧民和农村牧区规模以下企业的金融服务,在巩固小额信用贷款的基础上,加快推广联保贷款业务,着力解决农牧民和农村牧区规模以下企业贷款难的问题。

2.商业银行应创新经营制度。作为涉农金融机构中商业性最强、实力雄厚的农业银行应改进服务手段,丰富服务工具和扩大服务范围。立足于农村、农业、农民,重点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上规模的技术型、创新型和外向型的优质农业企业,并积极参与农户贷款的市场竞争,补充农信社的资金不足。各国有商业银行要通过调整和优化信贷结构,重点支持农牧业产业化项目,扶持龙头企业发展。要简化贷款手续,开辟绿色通道,满足伊利、蒙牛、鄂尔多斯、草原兴发等龙头企业合理资金需求。要积极引导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签发使用商业承兑汇票。对于龙头企业签发的商业承兑汇票,商业银行应给予贴现支持,人民银行优先给予办理再贴现。切实做好农资资金供应和相关配套金融服务,通过不动产质押、仓单质押等多种金融产品创新方式,支持农村经济发展。

3.注重发挥政策性金融的作用。解决农业和农村经济主体的融资难问题,必须把金融的市场调节和政府的政策扶持有机地结合起来,拓宽农业发展银行的业务范围。虽然农业发展银行分行至2007年1~7月份累计发放粮油贷款53.7亿元,同比增加12.7亿元,共审批各类商业性信贷业务400笔,审批额度80亿元,支持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粮油加工企业和农业综合开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科技等贷款项目200多个。但农业发展银行更要探索经营商业性金融,延伸对粮棉油产业链条的信贷支持,在粮食流通领域的基础上,延伸服务对象和拓展服务内容,由目前的仅支持粮食收购向产前、产中延伸。如巴彦淖尔市发展畜牧林果业具有很大优势,也是农民增收、地区经济提质提效的突破口,农发行应给予信贷倾斜政策支持,真正发挥政策性金融的应有作用。超级秘书网

4.稳步推进金融机构多元化。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出现,有效地激活了内蒙古试点地区农村金融市场,带来新的竞争、新的商机、新的活力,对改进试点地区的农村金融服务产生了积极而重要的影响,但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在我国尚属新生事物,组建成立只是迈出的第一步,要实现健康发展,今后还有很长的路要走。首先,要强化审慎监管,严格防范风险,切实将主要精力转到监管上来,始终把防范金融风险放在第一位,积极探索新的监管方式,科学合理配置监管资源,增强监管能力,提高监管有效性,防止重蹈农村合作基金会的覆辙。其次,规范试点运作,稳步推进试点,为下一步扩大试点起好步、带好路。第三,引导携手发展,促进共同壮大,使现有农村金融机构特别是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直面竞争,及时更新经营理念,积极迎接挑战,通过相互竞争达到革新体制机制的目的,加快建立分工合理、功能完善、竞争适度、相互合作、共谋发展的农村金融体系。

参考文献:

1.赵志华:“2002—2006年我区金融工作回顾与今后工作建议”,载《内蒙古金融研究》2007年第1期。

2.荆国栋:“内蒙古邮政储蓄银行于3月20日正式挂牌成立”,载《内蒙古晨报》2007年3月22日。

第3篇

在国际上对于农村金融对于农村经济的发展的影响有着不同的看法,有的观点认为它们之间没有必然关系(罗宾逊、卢卡斯),有的观点认为农村经济的发展推动了农村金融发展(单俏颖),还有的观点认为农村金融的发展对农村经济的发展有消极作用(戴蒙德、库格曼),等等不一而足。在中国特殊的农村经济发展形势下,农村金融对于农村经济的发展有着较大的影响,而农村经济的发展也对农村金融的发展有所助益。根据利用协整检验、误差修正模型和因果关系检验方法对我国农村金融和农村经济发展之间关系的探讨,在我国,农村金融主要通过储蓄银行的存款量对农村经济的发展产生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金融规模特别是存款规模的扩大

是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资源,对于农村经济的发展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二)农村地区的存贷结构比例失调使得用于发展农村经济的可用资本相对减少

农村投资的产出效率也不高,从而在一定程度上也降低了农村金融对农村经济的发展促进作用。

(三)农村投资效率一直不高

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发展,这种现象的出现是由于农村金融市场的资金外流导致的,资金外流致使农村的整体投资额增长缓慢,用于农村经济发展建设的资金肯定也会减少。

二、农村金融发展的建议与对策

农村金融要更好地对农村经济的发展产生影响,就必须对当前的农村金融体系进行一定的调整,而农村经济的发展也应该为农村金融体系的完善提供一定的助益。

(一)明确农村金融的角色定位

以前,农村金融的定位通常是为城市经济输送农村的剩余资源和资本,在农村经济高度发展,城乡差距进一步扩大的今天,农村金融的作用更多地是为农村经济的发展提供资金方面的保障,还要吸引城市资金参与到农村经济的发展当中去。所以要大力发展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以及民间小额信贷公司等创新农村金融机构,使农村金融市场更加有活力,市场竞争更加激烈,从而促进农村金融和农村经济发展的结合。

(二)选择正确的农村金融发展政策

农村金融目前的发展重点不在量的扩大,而是质的提升,目前农村金融中的资本利用效率底下,对农村经济的发展颇有不利,为了提升农村金融的资本利用效率,应该使用较为合理的手段与政策提高农村市场上金融机构的贷存比率,从而有效防止农村金融机构造成的资金外流,从而使资金流向实现正确的导向,提升农村金融机构对于农村产业发展的促进发展效率,有效吸引和巩固农村的可用资本。

(三)加强政策和法规的建设

针对三农问题,要通过政策和财税的扶持增强农村的技术设施建设,引入更多的法律法规来保障农村金融机构在农村金融市场的合法权益,使其在法律法规上有一定依据,从而在农村市场站稳脚跟,更好地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三、结语

第4篇

关键词:金融创新;存款准备金制度;货币政策体系

金融创新在改进金融服务、鼓励直接融资和减轻间接融资压力的同时,又削弱了存款准备金的功效,降低了货币供应量与GDP的相关度,货币供应量作为中介目标的地位受到置疑。适应我国金融创新发展的需要,建立货币政策体系自身的创新机制和动态的自我调整机制,以减少金融创新给金融宏观调控带来的负面影响势在必行。

一、金融创新对存款准备金的影响

由于任何一个时点上的货币供给量都可以视为基础货币和货币乘数的乘积。而货币乘数可以表示为:K=1/(rhe)。其中:r是法定存款准备金率,h是现金漏损率,e是超额存款准备金率。中央银行一般通过调整存款准备金率来改变货币乘数,控制商业银行的货币创造,从而调节货币供应量。但金融创新使得货币乘数中的有关变量不断发生变化,致使中央银行通过法定存款准备金来调节货币供应量的能力减弱。

(一)金融创新缩小了法定存款准备金r的计提基数,从而降低了实际提缴的法定准备金。第一,金融创新使融资证券化趋势日益增强。大量资金从存款性金融机构流向非存款性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绕开了法定存款准备金率的约束。第二,金融创新改变了金融机构的负债结构比例,尤其是商业银行、外资金融机构、政策性金融机构,存款在其负债中所占比例逐渐下降。2004年,外资金融机构全年净拆入资金604亿元,同比增长40%,政策性银行共发行政策性金融债券4348亿元。这两个方面的结果导致整个银行体系的存款在负债中的比例下降,非存款负债比例上升,因此降低了提缴的存款准备金。2004年,全国存款类金融机构的非存款负债的比例已达22.45%。第三,商业银行通过创造出的介于活期存款、定期存款之间或逃避计提法定准备金的新型负债种类来减少实际提缴额。如近年来,人民币理财再次升温,工商银行、光大银行、招商银行、华夏银行、北京银行等都纷纷公开发售以央行票据为主要投资方向的人民币理财产品。由于法定存款准备金实际提缴额与金融机构负债总额的不对称,从而使事实准备金率低于法定存款准备金率,并且因近年来金融创新的不断变化发展,该缺口正在不断扩大,使法定存款准备金政策工具的作用力被削弱。

(二)金融创新使银行超额准备金率e的弹性增强,致使法定存款准备率的调控货币供应量的作用受到限制。金融创新使货币市场高度发展,使超额存款准备金率不断降低。一是银行通过调整超额储备的途径很多,银行保持超额准备的机会成本得以提高,从而使银行尽可能调低超额储备愿望加强,使银行超额准备金率的刚性减少而弹性加大。二是货币市场金融产品不断创新,增强了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资金流动性,各商业银行才可以尽量压缩超额存款准备金的数量,扩大贷款投放,同时又可以把大量闲置资金投放货币市场,获取高于央行存款的利率,一旦头寸吃紧可以随时通过回购业务,从市场上筹集资金。实证分析也证明了这一点。在1985年—1991年的7年间,银行超额准备金率基本稳定,保持在13.2%—12.28%之间,偏差是0.92。从1992年—1998年的7年间,银行超额准备率则大幅下降,一直保持在7.31%—9.54%之间,偏差是2.23个百分点。从1999年—2004年的6年间,银行超额准备金率进一步下降到5%左右。另外,支付结算方式的不断创新,大额支付系统、小额支付系统在全国的推广应用,转账结算的速度大幅度提高,从而可以有效降低超额准备金的占用比例。

(三)金融创新使现金漏损率h出现不断下降的变化趋势。现金漏损率h主要取决于可支配收入、持币的机会成本、公众偏好与支付习惯、金融制度的发达程度等。金融创新从促进金融制度发达方面对现金漏损率h产生变小的压力。1985年—1989年,现金漏损率h大致保持在22%左右,1990年—1994年,现金漏损率h保持在18%左右,1995年—2000年,现金漏损率h大致保持在12%左右,2001年—2004年,现金漏损率h则进一步降到10%以内。主要原因:一是POS机的普及、ATM机的推广,使得随身携带信用卡比带现金更安全、更便利,大大节约了现金使用量,提现率大幅度下降。二是金融机构开展的工资业务日益为公众所认同,2004年末,全国金融机构工资总额1.45万亿元,占当年职工工资总额的85.96%。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由于法定存款准备金率r、现金漏损比率h和银行超额准备金率e都会因金融创新而不断变化,从而导致中央银行对货币乘数的准确预测的难度加大,进而影响了中央银行对货币供应量的控制。

二、金融创新对货币供应量的影响

(一)金融创新使中央银行对货币供应量的控制难度增大了。主要体现在金融创新使货币定义及其计量难度增大。金融创新以后,各种金融资产的流动性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金融资产之间的替代空前加大,模糊了原有货币定义中的界限,界定M1、M2、M3,等层次的货币的内涵变得十分困难:

一是难以判断什么是货币,或者说货币的外延扩大。目前,不但现金、账本上的存款数字是货币,企业通过一定程序发行的公交卡、电话卡也当“货币”使用。二是难以计量货币的数量,货币创造主体出现多元化,削弱了中央银行对货币供应的控制力。一方面,由于金融创新的发展,使各种金融资产的流动性大为增强,模糊了银行业金融机构与非银行金融机构之间的业务界限,混淆了这两类金融机构在存款货币创造功能上的本质区别,使得货币供给由中央银行(提供通货)和商业银行(提供存款货币)二级主体,扩展为中央银行、商业银行和非银行机构三级主体。比如,国库券、基金、保险单等这些金融资产可以随时在金融市场上转让变现,或者进行质押贷款变为现金,其流动性已经不亚于定期存款,事实上已发挥着货币的某些功能。而现行这些流动性极高的金融资产并不在人行的货币供应量统计范围内,对人民银行的金融决策产生了不利影响。另一方面,在电子商务与网络金融业务基础上产生的电子货币,其发行正以一种类似于商品生产的方式进行,银行、信用卡公司、IT企业,甚至一些大型传统企业,都成为电子货币的发行主体,中央银行在此过程中的作用受到了极大的约束和限制。如公交部门发行的公交IC卡,电信部门发行的电话卡,等等。但是从目前的统计制度来看,公交卡、电话卡的数量,人民银行无法统计。三是金融创新部分地改变了货币政策的传导机制,削弱了中央银行对货币供应的控制能力和控制程度,货币供应的内生性增加。近年来一些金融市场方面的创新,如我国金融业的对外开放、允许企业海外上市等,使得中央银行执行货币政策的难度更大,跨国界的金融活动可以在相当程度上抵消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操作。如果我国拟实行紧缩性的货币政策,但国内金融机构和企业却可以通过境外上市等手段筹措资金,扩大信用规模,于是便在相当程度上抵消了拟实行的紧缩性货币政策的政策效应。(二)金融创新使货币供应量与经济发展的相关性降低。货币供应量作为调控宏观经济的中介目标,与经济发展的相关性是其有效性发挥的重要基础。实证分析表明其相关性有下降的趋势。比如,2003年和2004年,为适度控制金融机构信贷扩张,人民银行两次提高存款准备金率,达到7.5%。2004年,M1、M2增长率分别下降5.1和5个百分点,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率也有所下降(其幅度均不超过1)。但是2004年—2005年的GDP仍分别增长9.5%和9.9%,增长幅度仍超过往年。主要原因是企业融资渠道多元化,企业投资对银行贷款的依赖性降低,直接融资的比重相对提高。

三、政策建议

金融创新对存款准备金、货币供应量、货币的结构和内涵都产生了较大的影响和冲击,因而不可避免地影响到货币政策最终目标的实现。因此,中央银行应积极采取对策,进一步增强货币政策的有效性。

(一)加强对金融创新的监控,为建立货币政策体系自身的创新机制和动态的自我调整机制提供必要的信息支持。金融创新是市场本身发展力量的自发显示,而货币政策则是政府运用货币手段对市场发展中表现出的某些方面的失灵和缺陷进行人为调整和补救。只要这方面的市场缺陷存在,货币政策便有存在的必要,两者的冲击与调整的对比较量便会持续下去。因此,必须把加强对金融创新的监控作为中央银行下一步的工作重点,中央银行要研究建立金融创新监控制度,加快建立与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监管部门的金融创新信息共享机制,对金融创新的发展情况、规模大小、对经济金融的影响程度,进行多层次、多角度的监控,以便对货币政策工具适时进行动态调整。

(二)应研究对投资理财业务征缴存款准备金的问题。从存款准备金管理来看,不能因为商业银行有关负债业务在名称上没有“存款”二字就不适用于存款准备金制度,对商业银行向公众发行的债券或其他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产品应考虑适用存款准备金制度。这样一方面有利于增强货币政策的有效性和公平性,另一方面也有利于促进金融机构规范地进行业务和产品创新,改进金融服务。

(三)适当调整存款准备金制度的作用和地位。面对存款准备金率效力减弱的现实,应提高公开市场操作这一政策工具的地位。当然,我们也不能忽视存款准备金制度的运用,但是对其作用和地位应有所调整,存款准备金制度以及存款准备金率调整变化,应更多从配合其他金融制度实施和其他货币政策工具运用的角度出发,要逐步演变为约束货币供应增长、增强公开市场操作和利率调整有效性和灵敏性的基础性制度,而不是单纯依靠调整存款准备金率进行货币政策调控。

第5篇

论文关键词:金融危机,农村信用社,对策

 

一、金融危机爆发的背景、原因及影响

(一)金融危机概述

2007年,由美国次货危机引起的支付危机愈演愈烈,美国股市暴跌,众多大银行破产倒闭,造成投资者的恐慌,直至导致美国全国性的金融危机。随后金融动荡迅速波及世界各个角落,各国经济发展陷入泥潭难以自拨,演变成全球性的金融海啸,其影响持续到现在。

目前虽有迹象表明我国正从金融危机的影响中逐渐恢复,但近年来,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各个方面产生了一定的影响。随着中国经济与世界市场的联系越来越紧密,中国经济的对外依存度也在不断地提高,国际外部环境的变化将直接导致我国靠出口与投资拉动经济增长的模式受到严重的挑战,也增加了我国当前经济发展模式转变的难度。同时对于国民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民生的进一步改善、社会的长期稳定带来了巨大的压力。

(二)金融危机形成原因分析

1. 经济的全球化、一体化实现了各种资源的无国界障碍流动,反过来又增加了各国经济联系的联系和依赖性,使全球成为了真正意义上的地球村。然而,这也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危机蔓延的可能性和广泛性。美国次贷危机后,多米诺骨牌开始倒塌,著名的雷曼兄弟等一系列的金融机构相继宣布破产或被政府接管,全球股市持续下跌,世界市场上的资金流动性严重减弱,最后演变成全球性的金融危机和经济危机,世界范围内各经济主体都难以幸免。

2. 在此次的金融危机过程中金融论文,“次贷”是被提及最多的词,次贷危机也成了此次金融危机的导火线。次贷是次级抵押贷款(Sub prime Market)的简称,作为一种新型的融资方式,旨在为购房者提供融资便利让中低收入者可以购买起住房。这些次级贷款产品大大增加了金融系统的信用风险。同时由于相关政策的改变如连续加息和房价下跌,使得大量的次级贷款者难以支付月供,造成违约增加。加上次级抵押贷款公司将风险转移给整个资本市场,和这种金融创新产品推销范围的广泛性,所以也造成了世界范围内的巨大影响。

3. [1]市场经济并不是万能的,由于自身的缺陷导致市场运行中出现许多难以依靠本身解决的问题,加上市场对利益的追求是永无止境的,这必然需要有力的监管措施。在次贷危机暴发前,信用评级机构对于高风险性的金融产品如MBS、CDO等都给予了很高的信用评级中国。由于虚假的高信用评级吸引了大量的投资者,间接造成次级抵押贷款市场的表面非理性的繁荣。在这过程中,美国政府和美联储监管的监管缺位,对金融市场的宏观调控作用难以有效发挥。当市场参与者理性不足时,监管当局责无旁贷,应积极采取措施将危机消除在萌芽阶段,否则越演越烈将一发不可收拾。

(三)金融危机对农村信用社的影响

作为传统传统农业大国,金融危机对我国的农村、农业、农民也产生了相当程度的冲击和直接的影响。农村信用合作社以“三农”为主要服务对象,是中国金融体系的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在这场全球性金融风暴的大环境下,农村信用合作更是难以置身事外,其业务经营及管理必然受到影响。

1. 客户资源流失,经营利润增长放慢

国际金融危机不断渗透和蔓延到各领域,农村、农业、农民承受的市场风险和压力逐渐增加。以农副产品为原材料的加工业由于出口需求的缩减,导致企业经营效益不理想,一方面影响相关农业企业的资本流动,另一方面导致农民收入减少,从而造成农信社客户资源的流失。受大背景环境的影响,预期收入和购买力的下降,对于农村的生产和农户的心理难免造成负面影响,也不利于农信社相关业务的开展。农信社的存款、贷款额增长率相较于之前都有一定幅度的下降。[2]对于“以贷为本”, 缺少中间业务支撑的农村信用社,盈利问题将是最大的难题。同时由于受监管政策的影响,各农信社之间的竞争相互渗透异常激烈,也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客户资源特别是优质客户资源的短缺。

2. 竞争压力加剧,市场份额面临挑战

农村信用社明确定位于三农。中国是一个发展中的农业大国,三农在我国经济发展中扮演着不可缺少的重要作用。然而随着农村金融改革的深入推进,农信社“一农支三农”的地位已受到挑战,越来越多的金融机构意识到农村市场的重要地位,也采取相应措施,加大力度对农村金融业务的支持,如农业银行“惠农卡”的推行、邮政储蓄银行小额农贷产品的面市。加上民间借贷盛行,金融危机之下农信社的市场环境复杂性和面对的不确定因素增加,农村金融市场市场竞争日趋剧烈,农信社面临着巨大的挑战。

3. 金融创新压力加大

目前农信社提供的服务几乎集中在传统的存贷款业务上,信贷种类偏少金融论文,金融创新也主要是以借鉴为主,创新性不足,同质化严重。同时由于金融危机的关系,之前的金融产品也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3]如受农户欢迎的小额农贷因市场的不景气形势,市场需求下降,导致深度推广难度增加。农村的产业结构调整虽然让如专业合作社的组建、消费类的新兴产业的资金需求增大,但由于处于初期的探索阶段和金融危机的冲击,农信社可作为之处有限。也有些农信社把部分资产投资于房地产行业,但房地产行业的不稳定性使农信社陷入困境之中。加上,农信社自身条件的限制,如金融创新观念不强、金融人才缺乏、金融工具创新能力有限等等都加剧了目前农信社金融创新的压力。

4. 农村信用社体制改革阻力增加

由于历史积累和现实问题,农信社普遍存在着经营效益不佳、服务机制不健全、人才观念落后、电子信息化程度度等问题。农村信用社体制改革目标就在于解决历史积累上所留下的问题和改善农信社在经营管理体制。但当前从整体上来说,我国农信社体制改革严重滞后,不仅与金融改革的预期目标相距还很大,同时也难以适应当下金融市场的高速发展。为了实现我国农信社的可持续发展,农信社的体制改革也在不断的深化,但金融危机的到来对于农信社的改革必然造成影响。在农信社面临各方面巨大压力的情况下,如何继续推动农信社的改革,增强实力,实现向现代化银行的转换,难度可想而知。

二、农村信用社应对金融危机对策分析

面对金融危机,农信社如何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利用各种有利因素化挑战为发展机遇,实现可持续健康发展,关键在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 解读金融危机深层问题,总结教训

由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金融海啸带来的不仅仅是巨大的灾难还有深刻的经验教训。我国农信社应深刻解读引发金融危机的深层次原因。在这场危机中,不管是对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把握、政府的金融市场监管还是对于市场机制的灵活运用,农信社有所作为的地方还很多。各国也纷纷总结应对此次金融危机的经验之谈,其中马来西亚央行行长泽提认为金融机构本身的稳定性是非常重要的中国。农信社应努力增强自身的实力,夯实基础,加强内部治理和稳定性。同时,金融危机也暴露出各金融机构在风险防范上的管理漏洞,这也对农信社提出了建立和强化风险防范机制的要求。

(二)构建农村信用社营销体系,巩固市场地位

面对竞争压力加剧、市场份额面临挑战的现状,农信社关键在于做好市场营销,提高广大农户应对金融危机的信心,扩大市场份额,巩固市场地位。农信社应充分发挥其立足于农村农业农民的先天优势,做好市场细分,明确目标市场,注重于潜在市场的发掘和培训和客户资源的有效管理。树立“以客户需求为中心的”营销观念,改进服务质量,以优质贴心服务取胜。加强营销人员队伍的建设,为市场营销提供优秀的人才保障。利用多种营销手段,形成整体的营销策略,真正起到维系客户、培育客户的忠诚度、抢占市场的作用。

(三)寻找市场突破口,实现金融创新

农信社对于原有的金融产品可根据市场需求作出适当调整后继续加大推广力度。如原本的小额农贷投放一般以男性为主金融论文,可在充分调研的基础向农村妇女推广。积极寻找市场突破口,进行产品创新,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廉”。对于富裕的农户可尝试消费型或住房类贷款的推销;对于因金融危机返乡的农民工,可鼓励支持其进行创业;[4]对于国家鼓励提倡的绿色环保型、科技实用型、区域特色型中小企业,加大支持力度着力解决所面临的贷款难问题。积极开发中间业务的创新工作,在做好原先业务,如工资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农信社根植于广大农村的优势,可逐步开展代收保险、水电费、民政补助款、等业务,急广大农民之所需以提升农信社金融服务影响力,获得良好口碑。同时可尝试电话银行、投资理财、金融咨询服务等新业务,以提供了更加优质全面的金融服务。

(四)引入现代金融理念和机制,加快体制改革

金融危机对于农信社的体制改革来讲既是挑战又是机遇。借此次金融危机的契机,农信社应挺住各方面压力,严格遵循国家和省市各级的政策要求,坚持以三农为主要服务对象,不断提升自身实力向现代金融企业迈进。引入现代国内外商业银行先进的运作管理模式和观念,树立以效益为目标,以人为本的经营理念,打破原有体制的束缚,健全法人治理的企业结构,尽快完善运行机制适应市场要求,将农信社改革往实处和深处推进,以致力于符合现代商业银行发展需要的现代企业制度的建设。

参考文献:

[1].何五星.金融可持续发展导论[M].成都: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3.

[2].漆晓霞.金融危机中农村信用社风险防范之思考[J].审计与理财, 2009,(08).

[3].王芳.金融危机对农村信用社经营管理的影响探讨[J].山东经济战略研究,2009 ,(08).

[4].谢志忠,游少萍,陈念东.论农村信用社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导向[J].中国林业经济,2007 ,(1).

第6篇

关键词:金融稳定;存款保险制度;逆向选择;道德风险

金融是经济的核心,而金融稳定则关系到政治、经济和社会的稳定。金融稳定是指金融体系处于能够有效发挥其关键功能的状态。20世纪90年代以来,墨西哥、泰国、印度尼西亚、韩国、俄罗斯、巴西和阿根廷等国家相继出现金融动荡,造成巨大经济损失,有的甚至引发政治和社会危机。各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日益重视金融风险的评估和金融体系的稳健性建设,着力构建能够抵御金融风险威胁、维护金融稳定的金融“安全网”,提高防范金融风险、抵御金融危机的能力。

一、实行存款保险制度的必要性

存款保险制度是指一个国家和地区为了保护存款人的合法利益,维护金融体系的安全与稳定而设立专门的存款保险机构,作为投保机构,各存款性金融机构向保险机构强制或自愿按照存款的一定比率缴纳保险费,当投保机构面临危机或破产时,保险机构向其提供流动性资助或代替破产机构在规定的限度内对存款者支付存款的制度。

在我国,长期以来并不存在明确的存款保险制度,但从近年来发生的金融机构破产案中可以看出,我国的存款金融机构与政府之间实际上存在着一种隐性的存款保护。隐性存款保险在保护存款者利益以及维护金融体系稳定性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然而付出的代价也是沉重的,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的发展,隐性存款保险的弊端日益显露出来。

首先,不利于公平竞争。与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相比,我国的股份制商业银行虽然服务好、不良资产率低、效率高,但由于我国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有国家信用作保障,存款者不用担心银行倒闭会给自己带来损失,这就加大了股份制银行的筹资成本,由此造成了大银行与中小银行不公平竞争的局面,抑制了新兴中小金融机构的发展,不利于提高中国银行体系的活力。

其次,不能合理处置问题银行,加大了处理的成本。由于隐性的存款保险没有明显的规定制度,缺乏市场化的机制,因而在处理中机制不够灵活。一般是在发生危机后,人民银行、地方政府等机构才实地商量解决的对策,而且因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作支持、各种专业人员的配合等原因,大大延迟了处理有问题银行的时机。

第三,与世界经济一体化和金融全球化的趋势相悖。当前我国所采用的以国家信用为保证,对个人储蓄存款实行全额保险的隐性存款保险制度一是额外加大了国家财政的负担,二是不利于形成正常的市场退出机制。随着入世保护期的结束,外资银行的纷纷涌入,中国未来的金融体系将呈现多元化的局面。如果仍采用隐性存款保险制度,就会使民营银行不能健康发展,而且会出现外资银行“搭便车”的现象等。

因此,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发展和对银行体系改革的深入,以国家信用担保的隐性存款保险制度已渐渐不能适应当前形势的需要,建立对经济主体的合理激励机制,推行公开公平、设计合理的存款保险制度对于维护金融体系稳定以及推进金融改革有着积极的作用。所以,存款保险制度的推出迫在眉睫,也恰逢其时。

二、在我国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措施建议

虽然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现行条件还不完全具备,但我国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步伐却并未减慢。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已经在积极进行改革和调整,已初步完成引进外国战略投资者,并稳步实施上市计划,大批中小银行也面临着新的发展机遇,它们迫切需要存款保险的服务来提高信誉,寻求更深层次的发展,而以国家信用为担保的隐性存款保险已经不适合当前金融发展和金融稳定的需要。因此,成立国家存款保险机构,在事前采取防范风险的管理措施,事后引入风险责任判断标准,引导商业银行向着健康的方向开展业务积极创造条件,在当前显得尤为必要。

1.深化银行改革,完善监管机制。存款保险机构主要是为了保护存款人,而不是为了保护银行不破产,为了代表存款人更好地运用专业化手段来监督银行的风险状况。因而,不能片面强调存款保险机构的风险承受能力,也不能高估其风险承担能力。我国目前的金融监管水平还不能完全适应金融业快速发展的要求,无论是监管手段还是能力,都无法满足有效监管金融机构经营风险的需要。因此,应尽快建立金融机构监督管理协调机制,对银行业实行全方位监管。央行要发挥维护金融稳定的主导作用,对商业银行开展“窗口指导”,引导信贷投向,减少道德风险。建立新的监管方法和程序,提高监管质量以及完善监管体系,加强金融监管部门的监管,积极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保障金融业的稳健运行。央行还可以通过完善征信管理,向银行和银行监管及存款保险部门提供风险预警;银行监管及存款保险部门根据央行预警限制信贷资金向高风险行业集中。在处置金融机构风险上,存款保险机构在保持相当的独立性的同时,加强与央行和银监会的协调。存款保险机构与央行、银监会以及其他政府部门的协调机制是否有效,将从很大程度上影响对问题银行的处置速度和成本。

2.为存款保险制度建设和机构设立提供政策与法律支持。我国政府应制定和出台“存款保险法”,使存款保险规范化和制度化。用法律来保证存款保险制度的贯彻实施,保障存款保险机构的独立性和存款保险业务的安全动作。中央政府应对存款保险制度提供政策支持,以提高存款保险制度的公信度。

3.实施强制投保政策。一是防止出现逆向选择问题,即只有风险较大的银行才去参保。产生逆向选择的原因之一就是实行自愿投保。如果规定所有的商业银行都必须加入存款保险体系,逆向选择的问题就可以迎刃而解。二是有利于相互监督,当所有银行都出保费,那么经营好的银行就有激励去监督经营不好的银行。三是可防止自愿投保方式下银行内部存款的大规模转移。四是有助于保险基金规模的扩大。

4.实行差别保费制度。随着银行业务的不断创新以及种类的多样化,统一的保险费率已经不能准确地反映银行资产的风险变化,因此,实行对不同风险的商业银行征收不同保费的差别费率已成为共识。美国FDIC基于CAMEL评级研究的“与风险相联系的保险费率制度”,已经收到了较好的效果。实施差别保费制度,相当于建立了一个正向激励机制。对那些经营状况较好、风险较低的商业银行来讲,由于保费相对较低,这就保持了其经营的积极性;对于那些经营较差的商业银行,为了降低保险费率,或者说为了降低经营成本,也会努力改善经营状况,加大风险防范的力度,降低自身的风险,这就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道德风险问题。我国目前尚未建立统一的银行评级标准制度,对银行的风险评估体系还不够健全,因而在实际的操作中对各银行风险的判定就十分困难。因此可按银行的资本化状况,同时参考经营管理水平、财务状况、资产风险比例等实行差别费率。资本充足率高、经营状况好的银行可缴纳较少的保费,反之亦然。而且在存款保险制度建立的初期,应确定较少的费率级别,费率的级差也应当较小,但要规定一个明确的费率调整时间表,逐步过渡到完善的差别保险费率制度。

5.实施动态的保费制度。对于商业银行来说,其风险状况随着其经营策略与经济环境的变化而变化。如果商业银行的风险发生变化,保险费用却没有调整,一方面对其他的商业银行来说有失公平,另一方面会加大存款保险机构与整个金融体系的风险。对投保的商业银行实施动态的保费制度,随时根据其风险的变化调整其保险费用,不但能保持公平,而且促使商业银行加强自身风险管理,始终把风险控制在一定的范围之内。

6.设定保险范围。一方面要设立赔偿金额范围,制定一个限额:在限额以下的存款才能得到全额赔付,超过此限额的存款只能得到部分赔偿,或者不赔偿。这种全额赔偿和部分赔偿相结合的方式,既可以充分保护广大中小储户的利益,又能避免对市场纪律的削弱,使存款人依旧要注重风险的控制。设立理赔限额不宜过高,否则会引发道德风险。世界上保险限额平均是GDP的3倍,按此标准中国的保险限额不到3万元。然而由于我国居民的高储蓄率,金融资产主要是以存款的形式持有,社会保障体系还不健全,加上我国部分中小金融机构管理水平低,抵御风险的能力较弱,若按上述比例确定保险限额显得偏低,保护面不足。为了维护广大存款者的利益,可适当调整限额,至少让90%以上的存款者得到全额赔付,将存款保险最高限额规定为10万元,对10万元以内的存款全额保险,超过10万元的采用递减比例赔偿是可行的选择。

另一方面,对存款的种类也要设限制,只对银行存款中的活期存款、定期存款、储蓄存款提供保险,而同业存款、外币存款、大额存单、境外金融中心存款等都不在保护之列。这种风险共担机制,使存款人与商业银行仍然要注重风险控制,从而避免道德风险的发生。

应逐步强化存款保险机构的监督权利和责任,加强对投保商业银行的监管力度。监管是避免逆向选择与道德风险的有效对策。强化存款保险机构的权利,检查投保机构的经营风险,随时根据其经营与风险状况调整其风险等级,进而调整其保险费用;有权取消经营不善和非法经营者的保险资格,对问题银行实施兼并、收购和救助等。

三、结束语

根据我国现实情况,本文分析了目前我国实施存款保险制度的必要性。存款保险制度的本意是通过防止挤兑使得银行体系更加安全,但如果设计不合理,结果可能会削弱银行系统的稳定性,从而加大银行倒闭的可能。可从存款保险法律建立、实施强制性存款保险、规定最高理赔限额、实行差别化费率等六个方面设计适合我国现状的有效的存款保险制度。

参考文献:

1.何光辉.存款保险制度研究.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3:65-73.

第7篇

关键词:金融改革正式金融非正式金融

农业发展在我国已经有了数千年的历史,“三农”问题在我国有着特殊的意义,在经济改革与发展的进程中,农村问题显得尤为突出和重要。

一、农村金融改革发展的历程

1979年,我国进行了经济改革,从中央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型,以及从农业为基础的经济向非农业为基础的经济转型。我国从1979年开始,对金融部门的投入产出品市场进行了改革。我国的农村金融改革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四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是1979年到1988年的改革调整阶段。1979年,中国农业银行第四次得以恢复,随着改革后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农业银行也获得了很大的发展。1982年国家否定了信用社的双重管理体制,重申信用社合作应坚持合作金融组织的性质,并先后进行了以搞活业务为中心、恢复和加强信用社“三性”(组织上的群众性、管理上的民主性、经营上的灵活性)、理顺农业银行与农村信用合作社关系为主要内容的改革。1983年以后,农业银行开始了企业化运营。1984年,国家指出必须抓紧改革信用合作社管理体制,其方向是:把信用社办成真正的集体所有的合作金融组织。1984年到1988年,通过全面推进农村信用社恢复合作金融组织的改革,信用社的存贷业务、自有资金积累快速增长。这一期间农村信用社得到了较快的发展。

第二阶段是1988年到1996年治理整顿阶段,1988年我国出现了严重的通货膨胀和经济过热,我国实行了紧缩财政和紧缩信贷的“双紧”方针,信用社进入了整顿阶段,初步改变了信用社即是集体金融又是国家银行基层机构的组织管理体制,内部经营机制逐步向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转变,初步理顺了农业银行与信用社之间的关系。但在宏观紧缩的情况下,原来对农村信用社松绑的种种改革措施重新取消(如取消指令性计划、允许多存多贷等),农村信用社的改革基本处于停滞状态。同时,信用社还要承担保值储蓄、购买金融债券的政策性亏损,再加上信用社内部管理的不规范,信贷资产的质量不高,非正常贷款比重高,贷款收息低,导致农村信用社经营亏损日益严重。除了对信用社的改革外,1994年成立了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其任务是为农产品收购、消除贫困和农业发展提供政策性贷款。在中国农业银行接管了农业银行的政策性使命后,金融体制改革明确了农业银行改革的方向是国有商业银行,以盈利最大化为其经营目标,按照盈利性、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原则从事经营管理。本着追求利润的需要,一方面由于它倾向于贷款给优质客户,另一方面由于农村设置分支机构需要的成本远大于收益,因此其网点逐步开始由农村向城市收缩。

第三个阶段是1996年到2003年深化改革的阶段。1996年,国务院《关于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正式宣布了农业银行与农村信用社脱钩,在农村金融市场上形成了农村信用社、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三足鼎立”的局面。随着1996年政策性资产组合的分离,中国农业银行就成为了国有商业银行。中央银行规定,农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必须对自己的亏损负责,国家将不再提供支持。所以他们在放款方面变得小心起来,导致农户和乡镇企业的融资渠道变窄,进一步的,受到管制和较低的利息率为农户在信用社和农业银行的储蓄提供了负面的刺激,这样就刺激了各种非银行金融机构的产生,比如农村合作基金会等。

第四个阶段是2003年至今的信用社独立发展阶段。2003年出台的《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加快了信用社管理体制和产权制度改革,把信用社逐步办成由农民、农村工商户和各类经济组织入股,为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服务的社区性地方金融机构。今年的三中全会也提出要建立现代的农村金融制度的决定。

二、改革中的不足及遗留下来的问题

农村的发展使农村产生了大量的剩余,但是由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为实行城市化工业化的赶超战略而攫取了大量的农村剩余,使城乡的差距逐步加大,造成了城乡二元化的局面。农村作为城市的“补给站”和“消化站“,如果再不加快发展缩小差距,则城乡的发展脱节,后果是十分严重的。

在农村金融改革三十年的历程中,我们发现所有问题所围绕的一个中心就是如何满足农村发展的资金需求。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所有制结构的改变,乡镇企业也得到了快速发展,这些新的经济成分在自有资金无法满足其扩展经营的需求时,就成为了市场资金的需求者。虽然国家银行和信用社能够解决部分资金需求,但无法满足其日益膨胀的需求。在农村实行后,千千万万独立生产的农户也成了资金的需求者。对大多数农户而言信用社几乎是他们谋求外部资金的唯一渠道。然而,目前的农村信用社根本不能满足广大农户的资金需求。那么,乡镇企业、农户,以及个体户和私营企业等对资金的需求因该从何而来?

在农村金融改革中,农业发展银行,农业银行和农村信用合作社都起到了不同的作用。但是仍然面临农村信贷支持不足的局面。

首先,农业发展银行作为政策性银行,无力直接延伸到最基层去顾及农户的资本金融需求,不与农户直接发生信贷业务关系。其次,农业银行经营明确向商业化方向转变,这一转变的结果是,近年来农业银行分支机构向城市收缩,设在乡镇的分支机构被大量撤并,因此难以支持农业及农业产业化的发展。再次,农村信用社在于农业银行行社“脱钩”时,被动的承担了大量的呆账,造成了我国农村信用社历史负担严重,没有能力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足够的资金支持。

在正式金融机构都难以满足农村发展的资金需求和服务时,在客观上需要有私人金融组织的出现。农村金融机构因为要承担来自经济再生产过程和自然再生产过程可能带来的双重压力,加上农村中农户居住分散,贷款规模小,国有银行一般不愿向农业企业贷款。而民间金融是由农村内部自发生成的,具有微观信息灵敏的特征,借贷双方彼此了解,促使了交易费用的降低。民间金融组织是在农村土生土长起来的,与经济主体之间具有双向的利害关系,与正规金融机构相比,他们具有信息成本优势。虽然民间金融得到了快速的发展,但由于管理的不规范以及发展过快,使得民间金融在发展过程中出现了许多问题,如私人钱庄很多,高利贷发生率高等,为农村的经济发展埋下了隐患。

三、解决农村问题的思路

中国的农村人口占全国人口的百分之七十,首先应该明确,发展农村的目标是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要发展农村的经济首先就要发展农村的金融,为发展农村的经济提供资金。农业的产业化、农村产业的多元化和农村经济的市场化是中国农村金融体制改革重建的前提。:

因此,建立现代农村金融制度是发展农村的基本条件。十七届三中全会在《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到农村金融是现代农村经济的核心。允许农村小型金融组织从金融机构融入资金,允许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可见,当务之急是为解决农村发展的资金需求,使融资的来源合法化规范化。乡村银行体系的建立应当从两个方面着手,一是对现有正规的农村金融机构进行系统性的改革,使之在运行机制和内部制度建设方面更有激励为乡镇企业融资服务,另一方面对民间金融机构进行适当的规范发展。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