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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高等职业教育;职业能力;培养模式
中图分类号:G71 文献标识码:A
改革开放30多年以来,经济社会得到了突飞猛进的发展,并且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顺应时代的要求,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得到蓬勃发展,虽然我国高职教育发展时间相对较短,但为我国现代化建设培养了一大批“高素质、高技能”的专门人才,对高等教育的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并且丰富了高等教育结构体系。职业能力的培养是高等职业教育的灵魂和核心,是企业对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的要求;也是高等院校立足和发展的根本。因此,对高等职业教育职业能力培养的研究情况进行整理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是符合时代和经济发展的需要,能为我国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趋势提供依据,也能为我国经济的发展提供更符合需要的人才,促进经济的健康、高速发展。
一、高等职业教育职业能力培养研究状况
为了适应经济发展过程中企业对人才的需要,高等职业教育对人才的培养目标也随之改变,不再仅仅培养学生单一方面的能力,而是朝着素质教育和综合能力培养方面改进,即着重培养其职业能力。然而,要想很好地实现这一目标,学校需要从教学模式、课程体系和培养方法这三方面入手。
(一)对高等职业教育职业能力培养教育模式的研究
教育模式的选定,是高等职业学校学生培养目标确定之后首先应该明确的事项之一。明确的教育模式,是课程体系设置和培养方法选择的基础,它决定着应该如何设置课程及选择培养方法,也是职业能力培养成败的关键。为了适应企业对高职生人才的要求,学校应该与企业合作,适当安排学生实习,通过一边学习,一边工作,即边学边做,边做边学的模式,将理论和实践联系起来,以提高学生的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培养出适合社会需要的高素质人才。在此过程中,应着重通过课程、教学、教材、师资四个方面的建设,构建“四化一体”的高职教育,从而实现以就业为导向的教学模式。
在现阶段,高等职业学校将“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作为最重要的教育模式来培养学生的职业能力,与此同时,以行动导向为基础展开的项目教学培养模式也不断渗透到高职教育当中,用以培养学生的综合职业能力,使高职教育随着企业人才的需要,在不断地向学生传授工作岗位必需的理论知识或经验的同时,培养学生实际操作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更重要的是培养其在转变生产方式或产业升级后快速适应新工作岗位要求的能力。
(二)对高等职业教育职业能力培养课程体系构建的研究
不同的教育模式,应设置不同的课程体系,课程体系构建的合理与否,是高职教育职业能力培养目标得以实现的重要方面。要将课程模式从“本位学科”向“能力本位”转变,构建专业“一体化模块式”课程体系,打破传统学科课程体系,构建以能力为依据的理论与实践相联系的课程体系,设置以能力为主线,关键能力和专业能力为落脚点的“一主两翼”的课程开发模式,通过加大课程建设与改革力度,提高高职教育质量,建立以职业属性为基础,转变教育理念和思维方式,不断进行教学创新的高职教育课程体系,提高学生的职业能力。
(三)对高等职业教育职业能力培养方法的研究
恰当的教育模式和合理的课程体系得以实施的基础就是要有科学的培养方法,如果没有科学的培养方法,教育模式及课程体系就不可能很好的落到实处,更别说实现教育培养目标了,因此培养方法是高职教育目标实现的重要环节。在教学目标、教学任务、教学内容等确定以后,恰当的教学方法的选用是其能否完成任务、实现预期目标的决定性因素。教学方法不仅影响学生对知识和技能的掌握,还影响学生职能和个性的发展。因此,应不断创新高职教学方法,把现今最新的社会信息技术融入到教学当中,如采用案例教学法、项目教学法、课题教学法、目标教学法,亦或是可视化教学法、魔术盒教学法、分组交流法等,从而实现在情境中构建知识、在实践中掌握技能、在改革中提升素质、在合作中改善环境等职业能力培养策略,实现学生职业能力培养目标。
二、评价及建议
(一)评价
第一,国外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虽然比较早,并且政府颁布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其进行扶持,但对其研究和论著比较少。相关文献中国外学者及相关方在高职教育的相关领域的研究相对来说是比较少的,更不用说具体方面的研究了。
第二,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发展时间相对较短,在相关方面的理论研究尚不成熟,更不用说在实践方面的研究了。因此,造成了很多高职院校的教育和普通高等教育的教育理念和教育模式混淆,以致于培养出一部分只懂理论知识而欠缺动手实践能力的学生,这不仅给学生的就业带来不便,甚至在就业浪潮中被淘汰,使其与高职教育的目标不符合,甚至相违背,给学生和学校都造成不利影响。
第三,在众多的研究文献中,虽然我国学者及相关专业人士对高职教育的研究不断深入、具体,从不同能力的培养方面展开,但绝大部分只是进行定性的研究,基本上没有将高职教育培养的毕业学生的能力与其对经济的发展作出的贡献联系起来进行定量研究。
第四,通过对相关文献的阅读,在如此多的文献中研究方法比较单一,获取资料的手段也比较单一,仅有一两篇文章的资料来源于一手资料,其他基本上来源于二手资料,即在他人研究的基础之上所获取资料。
第五,通过对高等职业教育职业能力培养相关研究文献的整理,注意到对该方面的研究大部分都是集中针对教学模式(体系)或课堂设置,还有一部文献是就职业能力的某一具体能力来进行研究的,如实践能力、学习能力、创新能力等,没有将职业能力这一综合能力进行研究,有一定的片面性,培养出来的学生就不是很符合现代企业对人才的要求。
(二)建议
在我国,高等职业教育是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丰富和完善了我国高等教育结构体系框架,而且为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为经济的现代化建设培养了一大批具有相关职业技能的实用型专门人才。但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特别是在现代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市场主体——企业,对高等职业教育人才结构提出了新的要求,不仅要求学生对职业技能熟练掌握,而且要求学生具有相应的职业素质和综合能力。
从现有文献看,虽然对高等职业教育职业能力培养的研究在数量上和内容都不断增多和加深,但对此方面的研究跟不上社会和经济的高速发展进度及企业对人才结构要求变化的速度。因此,国家应加强对高等职业教育的引导,颁布相应的政策法规及相应的优惠、奖励政策,正确引导高等职业院校的发展。对于高等院校来说,高等职业院校应越来越重视学生职业能力培养,以职业能力培养为核心,加快教学和课程体系的改革及其他能力的综合培养,使高职生越来越符合职业岗位群的需要。
参考文献
[1]阳意峰.浅谈高职教育中学生职业能力培养[J].当代职业教育,2011,(10).
高职教育的特色可以从两方面展开论述。一是与普通高校相比,其办学模式“特”在哪里。(这个问题,深圳职业技术学院俞仲文院长已有专文作了深刻、有独创见解的全面论述。详见深职院1998年第3期院报)。另一是与中等职教相比,高职教育究竟高在何处。这关系到高职教育如何与中职教育合理衔接;如何确定培养目标的智能结构、职业综合素质及其培养途径;如何确定专业设置、课程体系;如何改革招生制度,确定高职入学考试标准等一系列问题。高职人才是一种类型十分广泛的人才群体。有的属于具有较高科学文化知识的智能型应用人才,有的属于操作技能很强的高级技艺型人才,有的属于职业综合能力宽泛的复合型经营、管理人才。不同类型的高职人才,其智能、素质结构、科学文化基础的要求是各不相同的,因此要回答高职教育究竟高在何处,不能泛泛而谈。而是要对不同类型高职人才的智能、素质结构作出基本分析之后,才能进行较为深入的讨论。
一、职业(岗位)技术中科学含量是区分高职教育与中职教育的“标尺”
按学历进行界定,高职教育属高等教育范畴,教育对象必须是受完高中阶段教育或具有相当于高中程度的学力;学习年限至少2?3年;毕业时授予高等专科学历证书。一般地说,学历与文化水平的高低相关最为密切,故高职与中职最明显的差异是文化程度。但实际上文化程度并不能作为区分中职和高职的唯一标尺(或主要依据)。因为在职业教育中衡量学生业务水平的主要依据是职业技术和职业能力所掌握的程度。这种技能和能力虽也建立在一定的文化基础和专业理论的基础上,但他们自身有一个由简到繁,由浅入深,由低到高,由单项到综合的提高发展过程,必须通过职业技术教育或培训,通过反复的学习、实践、锻炼,才能从初级到中级,再达到高级。那么能否用职业技能和能力作为区分中职和高职的唯一标尺或主要依据呢?我们认为,这也是不确切的。因为中职与高职是教育层次上的区别,而不是人才规格、级别上的高低。譬如,有些手工工艺领域的高级技工,他们是靠师傅带徒弟的方式,靠自己在生产实践过程中反复琢磨、锻炼成长起来的。故无须通过高等职业教育予以培养。
笔者认为,区分中职与高职的标尺应是职业技能和职业能力中的科技文化的含量和水平。当就业岗位或岗位群需要掌握的职业技能和能力必须以大专以上的科学文化为基础时,则就需要通过高等职业教育的培养途径。技术学原理告诉我们:现代技术与科学有着不可分割的内在联系。按技术中科学知识含量的多少和水平的高低,各类专业技术大致上可划分为:技艺(手工技术)??技能??技术??科技(理论技术)??高科技(高新理论技术)五个层次。技术作为一种生产实践的方法体系,每项专业技术又可分解为生产经验、科技知识、技术实体(工具)和技术管理四个要素。不同层次的专业技术,其四个要素的比例是各不相同的。技术层次愈高,科技知识和技术管理要素的比例愈高,相应的技术实体也愈复杂。要掌握这些科技知识,操纵这些高新技术实体必须有较高的文化和专业理论基础;技术层次愈低,生产经验要素的比例愈高,相应的技术实体愈简单。生产经验需要在实践中锻炼、积累;操作较简单的技术工具靠的是精湛的手艺,需要在基本技能训练的基础上,经反复实践,才能做到熟能生巧。由于各行、各业、各工种、岗位的技术都是一个相对独立的专门化技术系统,它往往是由多项技术、多层次技术渗透、交叉、复合而成的,而且还在不断地向前发展和变化。故职业教育和培训的内容、项目要不停地更新、变化和提高。而职业教育层次的定位则要以职业岗位专业技术的类型和层次(科技含量和水平)为主要依据。
转贴于
国内外高职教育发展的简史告诉我们:高职教育一般都起步于经济高速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时期。因为这个时期,新技术革命促使传统工业的技术全面改造,再加上以高新技术为核心的新兴工业和现代管理制度的引入,使劳动生产率大大提高。劳动密集型、资金密集型的企业迅速向技术密集型,知识密集型的产业转化,大批劳动力向第三产业转移。所以迫切需要一大批有较高水平的技能型、技术型的实用人才及管理、经营、服务人才。现实还告诉我们,高职教育是与知识经济(或称高技术经济)同步向前发展的。知识经济的发展,核心是科技,关键是人才,基础是教育。它要求加快提高普及教育的层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工程。对职业学校教育而言,则要在全面素质培养的基础上,突出职业综合能力和创新能力的训练。这种职业能力不仅能满足现实职业岗位的实际需要,而且还能适应今后转岗及广泛就业的需要。不仅要加强动手能力的培养,更要注重心智能力和现代社会通用技能(外语、计算机应用、汽车驾驶等)的培养。可以预见,随着知识经济的到来,高等职业教育必将蓬勃地发展起来。
二、高职教育是专业技术知识,职业综合能力、职业素质的全面提高
高职教育的“高”是职业教育的高层次。即它的培养目标是生产、经营、服务第一线实现型人才系列中的高层次人才,既不同于普通高校培养的研究型人才和设计型人才,也不同于职业高中、中专培养的中级实现型人才。对于实现型人才而言,其实现能力是有初级、中级、高级之分的。深圳职业技术学院戴士弘先生撰文(“谈谈高等职业教育的培养目标”,《教育研究》1996年第5期)介绍,“高级实现能力”大致上有以下几个方面的要求:(1)较广的知识面和较多的现代科技知识。(2)较强的基础技能和岗位职业技能。(3)较好的智力素质。(4)较好的社会素质。
一、高等职业教育发展存在的现实问题
(一)社会认可度不高
社会对高等职业教育的认可度是影响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重要因素。在一些发达国家和地区,职业教育是民族振兴、国家兴旺发达的重要支柱,受到家长及学生的热烈追捧。在我国,高等职业教育的地位却有点儿尴尬,虽然近年来高等职业教育水平有所提高,但社会认可度却并不高。初中毕业生在面对继续接受教育选择时,如果能进入到普通高中学习,那么大多数人会选择普通高中,只有极少数家长和学生才会选择把职业教育作为继续学习的方式。对于大多数学生和家长来说,职业教育是一种无奈的选择。在他们看来,职业教育是高等教育中一种较低层次的教育,相比较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职业院校的毕业生存在升学途径狭窄、就业岗位工资低、晋升机会少等劣势。以上多种因素共同造成高等职业教育对学生的吸引力偏低。
(二)毕业生就业难
高等教育连续扩招,学生数量规模不断扩大,2014年高等院校毕业生人数达到727万,就业市场竞争压力巨大。但另一方面,经济发达地区却频频出现“用工荒”现象,多数企业表示急缺应用技术型人才。究其原因,关键在于高等职业教育所培养的人才与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不相协调。从企业方面来说,需要懂技术、会操作、适应性强、有发展后劲的技能型高素质人才。然而很多高等职业院校在设置专业时,以学校已具备的相关实验室、设备和在岗教师的专业特征为依据,教学以理论为主。在这种情况下,院校虽然能够完成所开设课程的教学,但这种专业设置和课程安排及完成情况能否培养学生的适应性和创造性,能否培养出适应岗位需求的人才,一切只能靠社会检验。当今社会需要综合素质和职业能力水平较高的人才,人们的关注点已由“能否接受高等教育”转向“高等院校能否提供高品质的教育”,这些对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三)院校发展定位不明确
我国的高等职业教育起步较晚,大多数职业院校在教育经费、教学管理、办学规模、师资队伍等方面与普通高等院校相比存在先天性的不足。职业院校大部分是由各类中等职业院校、成人院校转制或者升格而成,没有形成相对成熟的办学模式和明确的办学特色,尤其在课程体系建设和师资队伍培养方面,盲目地照搬普通高等教育的模式。例如,在培养目标方面,由于高等职业院校缺乏明确的培养目标,学校开设的专业理论课程与日后学生的就业关系不大,特别是校企合作和产学研相结合的工作并没有真正得到落实,学校培养目标较为单一。从目前发展状况来说,我国高等职业教育仅有专科层次的,本科及研究生以上层次的职业教育体系还未建立。经济多元化发展的今天,用人单位对高技能应用型人才的要求,专科层次的毕业生已经不能满足。《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指出,“探索发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原则上中等职业学校不升格为或并入高等职业院校,专科高等职业院校不升格为或并入本科高等学校,形成定位清晰、科学合理的职业教育层次结构”,这将是高等职业教育未来发展的一个趋势。
二、高等职业教育转型发展的必要性
高素质应用技能型人才的匮乏,是制约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关键所在。高等职业教育具有职业性、适应性和服务性等特征,其主要任务就是培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以提高经济效益为核心,充分促进毕业生就业,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党的十报告指出:教育是民族振兴和社会进步的基石,要坚持教育优先发展,要提高教育质量,必须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在各种教育类型中,职业教育同经济发展的关系最为密切,也最为直接,它是国民教育体系和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权威数据统计显示,截至2014年7月,全国高等职业院校共计1327所,每年招生人数达300余万人,在校生超过1000万人。高等职业教育累计为国家培养了超过1500万技能型人才,为社会提供培训超过2500万人次。一方面,高等职业教育为社会经济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另一方面,高等职业教育在数量和规模不断扩大的同时,存在着人才培养如何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人才类型相适应的问题。转型,是高等职业教育实现由数量级发展转向内涵式发展的必由之路,也是重新定位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目标的必然要求。
三、高等职业教育转型发展的探索
当前,我国的高等职业教育受到前所未有的重视,迎来了发展的重要机遇期。国家先后出台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支持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职业教育法》《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等,为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和法律保障,同时明确了高等教育的发展方向。《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中指出:按照终身教育的理念,形成服务需求、开放融合、纵向流动、双向沟通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框架和总体布局。这就要求我们努力建设中国特色职业教育体系,坚持开放合作,广泛吸纳外部各种有效经验和做法,实现从粗放规模型向有特色、有质量的内涵型发展。
(一)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目标
高等职业教育转型发展,根本目的是提高人才质量,培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人才。高等职业院校需要促进产教融合,加强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的之间的沟通与衔接,在教学过程中体现终身教育理念,以提高就业质量为办学标准。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办学根本,把促进就业作为办学导向,把提高学生能力作为办学目标,把校企合作作为办学制度,使职业教育目标由工具性向人本性方向发展。
(二)高等职业院校转型发展的新要求
在发展高等职业教育时,要树立正确的人才观,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精神。职业教育工作者要牢牢把握服务发展、促进就业的办学方向,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各层次、各类型职业教育模式,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坚持工学结合、知行合一。融合社会各方面的力量,更好地支持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
1.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受中国传统“学而优则仕”思想观念的影响,人们普遍认为高等职业教育是高等教育系统中的一种低层次教育,高等职业院校培养出来的学生只能去当工人,而普通高等院校培养出来的则是管理层人才;再加上用人单位在招聘时更加偏向选择高学历的应聘者,长此以往,造成人们对学历和文凭的重视程度不断加深,甚至过分崇拜,高学历、文凭被人们认为是好就业的必要条件,更加恶化了社会对职业教育的排斥,阻碍了大众对职业教育的认同感。事实上,高等职业教育以就业为导向,承担着为社会发展和经济转型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任务,是高等教育的有益补充。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社会越来越需要具有综合素质和职业技能型的劳动者,对具有创新性和职业技术人才的需求量不断增加,除了对学历的基本要求以外,对能力的重视程度不断加大。要引导社会逐步形成“大人才观”,改变过去“唯学历论”的观念,提高技能型人才在经济和社会等各方面的地位。教育部门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支持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协调社会中的各种有效资源,在社会中营造尊重技能型人才的氛围,消除高等职业院校毕业生与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在劳动环境、社会保障与晋升空间等方面的差距,转变社会对职业教育的偏见。
2.创新教育教学机制高等职业教育要培养的是能够适应实际工作、具有实践能力的技能型人才。从高等职业教育自身发展特点的角度来说,毕业生就业难的关键在于高等职业教育培养的人才不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要想改变毕业生就业率低下的状况,就需要把提高学生职业技能和培养学生职业精神高度融合到培养目标和教学过程中,形成专业体系和教学改革新机制,提高人才培养质量。高等职业院校要建立产业结构调整驱动专业改革机制,面向市场,办好优势专业,调整改造与需求不对接的专业。建立产业技术颈部驱动课程改革机制,形成对接紧密、特色鲜明、动态调整的职业教育课程体系。建立真实应用驱动教学改革机制,推动教学内容改革,按照产业技术和装备水平设计理论,安排技术和实训课程;推动教学流程改革,依据真实业务流程设计教学空间和课程模块;推动教学方法改革,运用真实案例、真实项目,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探究兴趣和从业兴趣,发挥企业办学的作用,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推动校企联合招生和联合培养。
3.明确高等职业院校的办学定位《关于积极发展高等职业教育原则意见》指出:“高等职业教育是属于在高中阶段基础上进行的一类专业教育,是职业教育体系中的高层次,其培养目标是在生产服务第一线工作的高层次实用型人才,这类人才的主要作用是将成熟的技术和管理规范变成现实的生产和服务,在第一线从事管理和运用工作。”高等职业教育是国家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创建学习型社会、推进高等教育大众化进程和构建终身教育体系中发挥着关键作用。高等职业教育有其自身发展的特点,是既区别于普通高等教育,又区别于中等职业教育的教育类型,有其特定的培养目标和发展方向。这就要求高等职业院校在人才培养模式上大胆创新和突破,打破原有普通高等教育固化的专业性课程体系和课程设置,建立具有开放性和多样性的职业教育体系,使职业教育真正服务于社会发展需求。
论文摘要:高等职业教育质量的提高已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要从学校内部的教育质量体系、学校、政府、社会共同组成的多元主体质量保障体系、培养和发展高职院校的“质量文化”等三个方面去构建高职教育质量体系?形成科学的高等职业教育质量观?确保高等职业教育的质量?培养大批优质高等职业教育人才。
自20世纪80年代开始?经过20多年的发展?我国的高职教育出现了突飞猛进的发展。截至2的4年年底?全国共有高职院校1以7所l][?约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的60%?高等职业教育得到了跨越式发展?占据了中国高等教育的“半壁江山”。在培养应用型人才?支撑和促进经济的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高职教育质量也日益成为高职教育理论研究的热点和重点课题。因而?需对高等职业教育的质量、高等职业教育的质量观及质量体系做出深人的思考和研究。
一、高等职业教育质盆
现代管理科学把质量定义为反映实体满足明确和隐含所需的能力的特性总和。涵盖了产品的“适应性”和符合“规定性”两方面的内容。2]1产品的“适应性”是指满足用户需要的适应性;符合“规定性”即是指一种符合规定要求的程度。西方国家在实现高等教育大众化后便引人了这种工业企业产品质量的概念?借鉴了其内涵。国内有学者分析了国内外高等教育界的见解?归纳出在教育实践中?对教育质量常见的三种看法:()1内适质量:即在知识传递过程中?学生知识准备的充分程度和为以后的“新发现”提供准备的充分程度;在知识生产过程中?表现为生产一部分知识对生产另一部分知识的意义?即学术价值。(2)外适质量:指高校所培养的学生满足国家、社会以及用人部门需要的程度。其特点是注重外部需要?并以外部需要满足的程度作为评价教育质量高低的标准。(3)人文质量:指学生个体的认识、情感、兴趣、特长、意志、品质等个性发展程度。强调学生作为人的自由与独立性、完整性、自我指导性?强调学生个体自由发展与在学校和教师帮助下?完成一定阶段的自我实现。在进一步综合高等教育的内适质量、外适质量和人文质量的含义后提出:高等教育质量是高等教育机构在遵循教育客观规律与科学发展的自身逻辑基础上?在既定的社会条件下?培养的学生、创造的知识以及提供的服务满足社会和长远需要的充分程度和学生个性发展的充分程度。
高等职业教育的价值取向应是在满足社会发展需要的前提下?充分尊重人的主体价值?促进社会价值与个体价值平衡发展。高等职业教育的培养目标是社会经济生产一线的技术、管理、维护、营销、服务的具有高等教育层次理论水平的技术应用性人才。因此?可以把高等职业教育质量概括为:高职教育的固有特性满足其顾客(用人单位)要求的程度。这种要求主要体现在高职教育的产品(高职学校毕业生)满足用人单位的程度上?就其核心内容而言?高职教育的质量是毕业生的质量满足社会及受教育者需求的程度。它具体体现为以课程为基础?以就业为导向?综合学校管理、教学过程、学生能力等多方面的教育水平高低的效果和优劣程度。
二、高等职业教育质量观的特性
高等职业教育质量观具有以下几方面特性:
1.适应性。教育是一种有目的的社会活动。高职教育的社会价值就在于满足社会经济发展需要?促进生产力的转化?推动经济的发展。高等职业教育与社会经济发展的密切相关性?必须从社会的实用性要求中找到专业、课程教学活动的针对性。从社会生产的发展变革中?提取教育发展的信息?促进系统内部专业课程的更新发展?从而进一步提高教育质量?培养出切合社会所用的人才。
2.能力性。高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等教育是两种不同类型的教育?基于这样的认识?必须转变学科本位的质量观?突出高等职业教育以培养能力为主的特征?树立能力本位的质量观。当然?这里的能力不是狭义的技能?是指学生就业的综合职业能力和素质。
3.整体性。质量是一个包括高等教育所有主要职责与活动的多层面概念。高职教育在现阶段?虽然仍以培养人才为主?但其职责范围和活动空间正在得到扩展?即要从多方面来衡量质量?而不能以单方面、单项指标来衡量质量。质量既表现在教育的结果培养学生的素质?又表现在完整的教育活动过程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如师资、投人、管理、教学、科研、服务等。只有这些因素各自具有质量并且相互配置合理有效?才能保证高职教育的整体质量。
4.发展性。高职教育的质量标准不是既定的、永恒不变的?而是随时代的发展而变化的。每个时代都有不同的质量要求?当今高职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以及国际意识的高素质技术应用性人才。
5.国际性。当今全球经济一体化?我国又加人了WTO?高职教育培养的人才实际已面临国际性的竞争。国际化的质量观?即高职教育质量国际化。主要是对发达国家高职教育的研究和质量标准的借鉴和引进。通过借鉴、引进、推论和结合本国(本校)实际的探索?建立起本国(本校)的质量标准?并使该标准具有国际先进水平?能够得到多数国家用人单位的认可。
.6特色性。所谓特色就是创新。高等职业教育只有在人才培养模式、专业建设、课程改革、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等一系列方面彻底摆脱落后于时展和不符合这类教育规律的陈旧观念及习惯的束缚?探索创造出符合这类教育发展的新路?才能使其具有特色。有特色?才有质量?才有水平?才有生命力。
三、构建高职教育质.体系
据统计?2(X科年我国高等教育毛人学率已超过巧%?按国际通行标准?我国高等教育已进人大众化阶段?可以满足更多人上大学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国民的整体素质。由于高等职业教育快速发展?无论是师资、教学管理都远远跟不上发展的需要?使得教育质量的提高?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因此在高职院校的改革中?必须把抓好教育质量放在首要位置。
1.商职教育质t体系的概念
高职教育质量体系是指参与高职教育质量的几个基本要素之间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相互制约?从而发挥高职教育质量功能的运行规则?以保证教育质量的稳定发展。
2.学校内部的教育质t体系
学校内部的教育质量体系包括专业设置与专业建设、教学计划的制定与修订、课程建设、实验实训设施建设、教学质量考核、师资队伍建设等等。
学校内部的教育质量体系中?课程开发与设置是影响高职教学质量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内在因素。课程与学科建设、专业建设及教材建设具有十分密切的联系。处理好高职院校教育教学的学科、专业、课程之间的关系也是提高高职教育质量的关键性因素。
从学科、专业及课程之间的联系看?学科建设是龙头?专业建设是依托?课程建设是基础。因为高等学校的人才培养是以专业为单位的?而专业是课程的组织形式?专业的人才培养功能是通过课程实现的?课程要为实现专业的培养目标服务。所以课程建设要以专业建设为依托。学科虽然从本原上讲?要先于专业和课程?是专业和课程的基础?但学校的首要功能是人才培养?所以学校建设?首先是进行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然后才能进行学科建设。
课程建设的任务为:首先要优化课程结构?重点是开发新课程?改造旧课程?科学建构不同课程(包括必修课与选修课、分科课与综合课、理论课与实践课、传授课与研究课)之间的比例关系;其次?要提高课程教学质量。
3.高职教育质.保障体系
我国高职教育体制改革的目标是构建政府宏观管理下高职院校自主办学的新体制。高职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应由高职院校自我保障、政府监控、社会保障三方面组成。因此?应建立由学校、政府、社会共同组成的多元主体质量保障体系。高职院校作为内部保障的主体?对自身的教育教学质量进行管理?各院校要充分发挥管理者、教师、学生三方面保障主体的积极性、主动性。根据办学规模、办学资源各方面情况?全面建立校内质量管理、质量控制和自我评价的新机制?要关注学生学习成绩的评价、课程与学科专业的评价、实习与实训的评价?教学质量与效果的评价?教学过程的监控、教师工作的考核等等。政府保障的主要任务是制定高职院校质量体系保障的有关法规和政策;建立作为评价依据的各类教育质量标准?组织并参与高职院校的评价活动?进行质量保障的宏观管理和协调等?并逐步形成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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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高等职业教育;基础权利;核心权利;程序性权利
Abstract:Theessay,undermarketeconomy,makesaelementarydiscussionabouttherightrelationinhighervocationaleducation,henceitexpatiatestherelationofthebasicrightrelation,thecorerightrelationandtheproceduralrightrelation.Theessaystatesthattherightrelationinthefieldofhighervocationaleducationisoneoftheadmixtureofpublicrightandprivateone,ofbothantinomyandunification,amongwhichprivaterightrelationisfullofrichconnotationasitisinthevaluecenterofhighervocationaleducationrelationundermarketeconomyandconstitutesacorerightrelationofhighervocationaleducation.
Keywords:highervocationaleducation;basicright;coreright;proceduralright
在高等职业教育由最初的国家福利性质向市场福利性质转变的过程中,市场力量的介入和市场机制的引入,形成了一种与计划经济体制下的高等职业教育关系不同的新型高等职业教育关系。这种新型高等职业教育关系最重要的特征是权利主体的多元化和权利内容的多样化①。认识和把握这种新型的高等职业教育关系中的权利关系,具有重要的理论与实践意义。
一、高等职业教育的基础权利关系
在高等职业教育关系中,首先存在着一种基础性权利关系。这种基础性权利关系,决定了政府、学校、企业及学生等高等职业教育关系主体各自的权力、权利及义务的基本属性和基本内容。
首先是公权利②关系。此处公权利指法律所表达的由高等职业教育过程和结果所体现的国家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政府及社会举办高等职业教育,既是为了从一个方面满足公民和企业的生存和发展的需要——此系政府责任,同时也是为了促进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此系全体社会成员义务。在高等职业教育活动中,就政府、学校而言,是通过权力的运作来实现国家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就学生及其家长作为公民来说,是以积极履行受教育义务以及其他相关义务的形式来实现国家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从这个意义上说,高等职业教育活动的所有参与者,均为义务主体,都必须为特定的公权利的实现而承担相应的义务。
此外,高等职业教育关系中的公权利还包括学生作为公民依《宪法》规定所享有的受教育权利和劳动权利(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权利得以实现的前提条件之一,是劳动者必须具备相当程度的职业素质与技能,而职业素质与技能通常需要通过接受高等职业教育获得。因此,接受高等职业教育的权利可以说是受教育权利和劳动权利的具体结合)。学生作为公民接受高等职业教育的权利,仍属于公权利。公民可以依《宪法》及《职业教育法》(第五条)向政府主张的权利,此时,公民是为该项公权利的主体,而国家负有给付义务,政府应通过行政权力运作,满足学生作为公民的该项权利要求。
但是,当高等职业教育在较大程度上由国家财政福利转变为市场福利之后,根据公共经济学的公共产品理论,至少已不完全是公共产品,而属于准公共产品甚至私人产品。近十余年来,政府主导的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实践,正是在不违背高等职业教育公共性原则的前提下,以选择性而非普遍性的资源分配取向和分担式的支付方式进行的,从而逐步形成目前有限财政拨付、个人给付、市场供应的局面。
我们认为,如果个人全额给付或者给付比例足够大(这同时意味着学校没有获得政府财政支持或财政拨付额度极为有限),则学生与接受给付的学校之间的关系,除了教育伦理上的契约关系外,还存在双方作为权利主体的以财产利益、精神利益为客体的私权利关系。
根据法律规定,企业或其他民间财团作为办学主体进入高等职业教育领域后,其经营可以是赢利性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民办学校在扣除办学成本、预留发展基金以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其他必需的费用后,出资人可以从办学结余中取得合理回报。这实际上确认了非政府的社会力量在举办高等职业教育时,享有向学生收取高于其经营成本的费用的权利。该权利主体即民间财团或学校(法人)本身,而义务主体应为接受高等职业教育的学生。在这样一种权利关系中,双方均为平等主体,双方各自享有的权利当属于私权利。
因此,高等职业教育基础权利关系,是上述公权利与私权利对立统一的混合权利关系。其中的私权利关系内涵丰富,处于市场经济条件下的高等职业教育关系的价值中枢,构成高等职业教育的核心权利关系。
二、高等职业教育的核心权利关系
高等职业教育关系中的私权利关系主要表现为学生与学校之间所缔结的高等职业教育合同中的权利关系。这是高等职业教育关系中最现实、最具体、最直接的双边权利关系,因而可视为高等职业教育的核心权利关系。
高等职业教育合同关系,因合同主体之不同而大体上有三种:一是企业与学校之间的合同关系,一是学生与企业之间的合同关系,一是学生与学校之间的合同关系。
实践中,最主要也最典型的,是学生与学校之间的合同关系。这种合同关系又分别有三种不同情况:在双方义务呈对价关系的情况下,为真正双务合同;在双方义务不构成对价关系的情况下,为非真正双务合同;在仅部分构成对价关系的情况下,则为不充分的双务合同。学生同完全以市场方式运作的职业学校之间的职业教育合同关系,双方的义务呈对价关系;学生同公益性质的职业学校(纳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管理范围的职业学校)之间的职业教育合同关系,双方义务不构成或仅部分构成对价关系[1]。
对高等职业教育合同中的对价关系作出上述区别,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因为对价关系及其充分程度,将具体决定合同当事人的合同权利。比如,在为真正双务合同的情况下,双方享有充分的合同履行抗辩权利,在为非真正双务合同的情况下,学生作为享有合同权利的一方,其履行抗辩权利就要受到严格限制。
在这种合同权利关系中,对学校一方来说,作为合同权利要素的,首先是财产利益,包括学校一方按规定所应收取的学费及其他费用。其次是学校一方基于教育服务的特殊性而产生的其他权利要求,比如要求学生遵守学校某些规章制度的权利(从这个意义上讲,遵守学校所制定的与实现特定的职业教育合同目的密切相关的规章制度,是学生一方所应承担的合同义务)。
合同权利表现在学生一方,其标的是由特定的职业教育结果所包含的精神利益与财产利益。
学生通过接受高等职业教育而获得相应的职业技能与职业资质。职业技能与职业资质尽管以人身为载体,但并非人身组成部分,因此不属于人身利益范畴。就其内在价值而言,主要还是一种财产利益,我们甚至可以按一般标准,对该财产利益的市场价值进行测定①。
①比如数控专业学生所应具备的数控技工职业技能与职业资质,其所包含的内在价值,可以目前行业平均工资3500元/月标准为基本参数来计算;空乘专业学生所应具备的空乘职业技能与职业资质,则可以目前行业平均工资5000元/月标准为基本参数来计算(/job/JobInfor588.aspx)
这种可能性使附着于人身的职业技能和职业资质,可以成为高等职业教育合同标的,并且可以形成明确的合同对价关系。
此外,符合国家、行业标准或高等职业教育合同标准的良好职业资质,不仅可以在经济意义上为个人创造良好的社会生存与发展的条件,还包含某种预期或潜在的精神利益,比如较高的社会地位,良好的职业声誉,等等。
因此,就学生一方来说,合同权利包含了上述两个方面的利益成分,一种兼括财产利益与精神利益的复合权利,并构成高等职业教育的核心权利关系。
鉴于学校一方处于强势地位而学生处于相对弱势地位,法律应向后者倾斜,当然也不能以牺牲学校一方合同利益为代价。也就是说,学生应对学校一方履行的合同义务,一般不可以打折扣。只有在双方相互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况下,才能最终实现高等职业教育合同目的,双方才能实现自己的合同权利。
实践中,在学生一方不能履行合同规定的某些义务的情况下,学生可以免除该义务,但是该义务本身不能缺省。比如,当学生无力支付学费或者不能按时足额交纳学费时,学校只能针对极少数的贫困生减免学费或允许其延缓交纳学费,并以不影响学校基本财政状况为限。而多数学生的该项义务可以在政府或社会公众的帮助下得到履行,如政府提供的奖学金,金融机构对学生的助学贷款,还有来自社会公众的对学生或学校的捐赠,等等。这些做法实际上可视为直接、间接地代学生履行给付义务。这也正是高等职业教育的公益性质的具体体现。
就学校来说,如果出现重大违约的情况,比如学校方面未尽义务而致学生在规定的学习期限内没有达到相应的职业素质与技能的培养标准,则学校所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中,除了退还学费、免费补课或“召回”外,鉴于教育的不可逆的特殊时效性,还应包括特定精神利益方面的损害赔偿(精神利益损害赔偿不同于精神损害赔偿。后者属于广义的人身伤害所引起的法律责任,限于侵权行为领域;前者则可以纳入违约责任范畴。理由是:职业技术人才的规格与价值存在一个通行的市场标准,学校对学生的培养不符合依合同可预见的市场标准而致学生精神利益如社会地位、职业声誉等损失,大体上是可以确定的,学生对学校所履行的给付义务与这种特定的精神利益同样构成对价关系,故应将其视为学生的合同利益之一,一旦学校违约致其受到损害,理应赔偿)。高等职业教育的公益性质决定了我们必须以学生权利为本位来理解高等职业教育的核心权利关系。
三、高等职业教育行政管理中的程序性权利关系
在高等职业教育关系中,还存在两种重要的权力关系。其一是政府对学校的行政管理关系,其二是学校作为法律授权组织,对学生的教育管理关系。
第一种权力关系有法可依,自无问题。第二种权力关系则较为特殊,故法律没有也不可能对学校的教育行政管理行为作出具体规定,因此,学校主要还是依传统的教育伦理规范而制定校规,并依校规对学生行使教育管理权力。
一般说来,校规除了可能存在实体意义上的不合理甚至不合法外,更容易出现的问题在于无视学生作为相对人在具体的教育管理行为过程中的程序性权利。
多年来,高校学生诉学校当局及教育行政管理行为违法的案件甚多(最早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典型案例有田永诉北京科技大学案、刘文燕诉北京大学案[2]),其中主要的问题是,学校在教育管理过程中程序违法,不尊重甚至恣意剥夺学生作为相对人的程序性权利(人民法院在审理这类案件的时候,通常的做法是:当查实被告确系程序违法,如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未允许被处罚者提出申辩意见,或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后,未直接向被处罚者宣布或送达,等等,一律判决被告败诉。至于原告在案中有否应受行政处罚的违规情节,在所不论)。
赋予并保障学生在教育行政管理过程中作为相对人的程序性权利,其意义有二:其一是程序性权利所具有的“工具”价值,能使学生的实体性权利得到更为有效的维护,进而从一个方面更好地巩固高等职业教育关系中的核心权利关系;其二,程序性权利本身还具有另一些独立的价值,这些价值包括民主参与、个人尊严、理性、公正等等。在学校教育行政管理过程中,无论实体结果如何,学生都应受到公正和富有尊严的对待。教育管理行为过程本身对学生就是一种教育,一种合法、合理的教育管理行为过程,非常有利于学生的人格培养和民主意识的培育。
因此,确认并保障学生作为相对人在教育管理过程中的程序性权利,也是教育本身的价值体现。
学生作为相对人在教育行政管理过程中的程序性权利大体上有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听证权。从一般意义上讲,听证的内涵就是在行政主体作出影响当事人权益的决定之前,必须听取当事人的意见,从而保障相对人平等有效地参与有关决定。就学校教育行政管理而言,学生作为相对人的听证权,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收费,一是行政处罚。
在收费方面,传统的做法是,基本学费标准由政府行政部门与学校共同决定,其他收费额度由学校决定。
学校既为行政主体,同时又作为高等职业教育合同的一方而为民事主体。在兼有这两种不同性质的法律关系主体身份的情况下,学校与教育部门共同或由学校单方面制定收费标准,不能绝对保证公平合理。所以有必要建立收费听证制度。
教育收费听证的内涵就是要求收费一方,主要是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在听证会上说明收费的理由。而交费的一方,主要是学生或学生家长,则应该说明反对收费的理由或者是提出自己的收费方案。听证的结果应该是各方利益的平衡,并不仅仅是学生及其家庭权益的保障,当然更不是维护教育部门利益的保护。
对于高等职业教育来说,收费听证具有更为重要的意义。高职专业门类较多,不同专业的教育成本可能存在很大的差别。通过听证,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证收费合理。
从另一个方面来说,实际上可以将收费听证过程视为高等职业教育合同双方就收费条款磋商或谈判的过程。因此,听证程序为高等职业教育合同权利关系提供了一个有效的保护机制。
在行政处罚方面,现行法律没有就学校当局对学生的行政处罚作出特别的具体规定。前不久,北京市教委出台《关于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违纪处分程序的若干规定(试行)》,该规定要求,学校拟对学生处以开除学籍处分时,应当书面告知拟被处分的学生有要求听证的权利,拟被处分的学生要求听证并且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书面申请的,学校应组织召开听证会。我们认为,除开除学籍以及勒令退学外,作出其他较重的处分决定,也应实行听证制度。
学生因为违纪违法被学校开除或受到其他较重处分,他理所应当享有提出申辩或异议、请求校方减轻或取消处分决定等权利。但以往的情形常常是,学校开除学籍的决定一旦正式作出,就没有任何回旋余地,被开除的学生即便深感委屈,也只能被动接受。在学校与学生“实力”对比如此悬殊的情况下,这个决定从程序意义上讲则可能是不公平的。建立行政处罚听证制度,一则可以弥补学校作出的处分决定在程序意义上的不足,更重要的是为拟被开除的学生提供了一条权利救济渠道,将有助于推动学校权力和学生权利之间的平衡。
需要注意的是,是否行使听证权,应当由违纪学生本人决定。学校在送达违纪学生的处分意见书中须明确告知学生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如果该违纪学生及其监护人对学校处分意见书中关于其违纪行为的事实认定和拟给予的处分并无异议,或者认为听证无必要,则可以书面申请放弃听证权。学校应当尊重其放弃听证的决定。
其次是要求学校说明理由的权利。当学校对学生作出行政处分决定时,必须向当事学生说明作出该处分决定的理由,包括事实理由与法律理由。整个程序的进行,应当是一个说理和以理服人过程。当然,也可以是当事学生不断抗辩的过程。虽然行政处分本质上是行政强权的表现,但是学校在作出处分决定的过程中的强权主义作风是非常有害的。
最后是申诉权(程序抵抗权)。学生申诉权是《教育法》赋予学生的一项法定权利。它是指学生在接受学校教育过程中,认为其受教育权以及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受到学校或教职员工的侵害,依法向教育行政机关或学校申诉理由,要求重新处理的权利。
学生申诉权作为学生的一种救济权,本身是一种抵抗权、监督权,它在权利结构体系中起着安全通道和反馈调节的作用,同时是对学校管理权的一种抑制和监督,有利于防止权力滥用,制约程序主持者操作程序时的恣意和专横,从而保护学生受教育权利与其他权利免受侵害。
[参考文献]
华东师范大学2012届博士帅良余在其学位论文中以现实中的成人学习者作为研究重点,运用个案研究、访谈等研究方法,从成人学习和成人个性发展的视角,对创建学习型组织提出了建议。
根据现有的文献资料,作者发现学习型组织理论的研究对学习主体没有充分重视,由此引发了思考和探索,并且以此作为研究的切入口,通过“回归丰富的成人生活世界,走进缤纷的成人精神家园”,来呈现成人学习和个性发展的研究意义。在呈现过程中,作者用到了文献、个案研究、访谈等研究方法,以学习型组织、成人学习、成人个性发展三个理论为基础,形成了分析框架,该“分析框架”一方面具有实用,另一方面通过个性以及个性发展理论可以评价成人的学习状况。
在构建“分析框架”的基础上,作者呈现了创建学习型机关和学习型企业的个案,分析了成人学习和个性发展等情况。同时,在个案研究的基础上,作者将成人学习的形式划分为“问题解决导向学习”、“工作管理导向学习”、“文化建设导向学习”、“技能成长导向学习”,并分析了这四种学习形式对于成人个性发展的作用。作者还以“需要”、“兴趣”、“自我认知”、“经验”、“职业角色”、“态度”等六个方面的个性理论为依据,着重分析实际案例,剖析个性对于成人学习的动机、目标、观念、方法和内容等方面的作用,并进一步明确了成人学习和成人个性发展的相互关系和相互作用。
最后,作者从成人学习和成人个性发展的视角,对创建学习型组织提出了建议:一是加强学习团队建设,主要是从目标、定位、职权、计划和人员五方面进行建设;二是加强组织学习文化建设,主要是从理念构建和制度建设两方面入手。
返乡农民工职业教育现状调查研究
——以甘肃省为例
刘养卉在《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2012年第3期中撰文,以甘肃省为例,对返乡农民工职业教育现状进行了调查研究,指出了返乡农民工的职业教育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发展返乡农民工职业教育的对策。
通过问卷调查,作者从以下几个方面了解返乡农民工的现状:一是返乡农民工的基本特征。调查结果显示甘肃省外出务工人员文化程度较低,以初中为主且青壮年居多。从行业分布来看,他们主要从事技术含量较低的体力活。二是返乡农民工的就业经历。他们主要在东部和西部地区工作,且务工稳定就业时间较差,其中缺乏技能是他们遇到的最大困难。三是返乡农民工返乡的原因。家庭因素在返乡原因中所占比重最大。四是返乡农民工对职业教育的认识程度。有一半以上的被调查者接受过职业教育,其中有89%的人认为返乡后接受职业教育有必要。据此,可看出受访农民工对农村职业教育的认知程度较高,普遍认为只有具备较多的知识和较高的技术,才能找到满意的工作。
基于此,作者分析了返乡农民工职业教育存在的问题,具体为:一是职业教育经费投入不足。调查显示65%的返乡农民工接受职业教育的经费是自筹,政府投资只占30%,民间投资占5%。二是培训质量不高。返乡农民工接受职业培训的时间短,培训内容匮乏,对务工人员提高就业能力的作用有限。三是培训内容滞后。务工人员所上过的或正在上的职业中学开设的专业极其普遍,涉及具体培养目标的专业较少,此外,也没有把实用技术技能培训以及新技术、新工艺的推广应用摆在突出位置。
针对以上问题,作者提出了发展返乡农民工职业教育的建议:1.形成培训合力。合理有序地整合教育资源;充分利用社会力量的优势,使办学、培训主体多元化。2.强化培训保障。确保资金保障,加大经费投入;完善师资保障,建设高素质师资队伍。3.创新培训方式。积极推广“订单培训”,全面实施“阳光工程”,建立完善工作协调机制。4.提高培训质量。根据返乡农民工的特点,灵活调整教育与培训内容。
高等职业教育能力本位的重构
闫宁在《现代教育管理》2012年第5期中撰文指出:随着经济技术的发展和教育本身对人本性的关注,需要对高等职业教育中单纯的技能本位观进行反思,这种反思应当从人的内在性出发,以综合职业能力重构高等职业教育能力本位体系。
职业教育的本位,就是职业教育促进或成就什么样的人来建立这个本位。对高等职业教育影响深远的是能力本位思想:英语文化圈的技能化取向的能力本位认为能力即技能,技能即操作,操作即实践,实践即为职业教育的特色;然而德语文化圈认为能力非技能,能力为整合体。国内高等职业院校的课程改革大体上可以区分为这样的两种解读模式。
技能取向能力本位的职业教育最大的功绩是职业标准及职业技能鉴定体系的建立以及DACUM职业教育课程开发的模式,这种标准、体系如今几乎遍及世界各个国家。技能化取向的能力本位职业教育的内涵就是构筑一整套的制度、课程、实训、教师体系,来确保技能的培养和训练符合企业的要求,对职业教育而言,教育就是训练,以训练来促进人的技能获得。
“技能”化能力本位的职业教育顺应了工业社会初期的社会的要求,具有积极意义,但是当今复杂的职业要求和人的职业生涯可持续发展需要深刻、深厚的根基——综合职业能力本位。综合职业能力从字面意思来解读就是将那些分割的七零八落的技能化的“能力”整合到一起,此外,综合职业能力力图将人内在的态度、价值观等一并纳入,似乎具有某种程度调和的意味。
以综合职业能力为本位的职业教育,必须要有超越一般知识和职业技能传授和考试的体系设计,那就是将基于典型工作任务的课程开发和过程性导向的教学实施以及综合能力的诊断、评价确立为专业建设以及具体课程设计的原则,将典型工作任务作为能力发展的载体,将过程性的教学实施作为彰显学习者主体的平台,将综合能力的诊断和评价作为学生学业评价的根本手段。至此,传统的知识课程、训练课程和证书课程只是典型工作任务蕴涵的一个基础性任务,是过程性导向教学过程中的一个必要的资源,是综合职业能力评价所需的一个基本证据。
关键词:职业教育;产学结合;校园文化
中图分类号:G71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3)04-0315-02
通过对张家口高等职业教育的调查分析,发现其存在的如下问题:首先,从国家层面来看,主要有两点,一是办学经费不足;二是管理体制不顺;其次,从社会层面来看,主要是职业教育得不到重视和企业对职业院校的支持积极性较低;第三,从学校自身来看,主要是办学目标定位不准、教学设计满足不了社会发展需求和经费使用不当;第四,从教师层面来看,主要是学历层次不合理、“双师型”的教师比例偏少、兼职教师比例偏少和教师实践能力不足;第五,学生自身综合素质较低[1~2]。针对这些问题,提出如下对策:
一、政府层面
政府主导和管理整个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方向和办学思路,政府的支持对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
1.政府应加强宏观把控。目前高等职业教育主要的问题是定位不准,以张家口高等职业院校为例,部分院校的培养目标定位模糊,一味地跟随或模仿其他院校的发展思路,毫无自身特色,缺乏竞争力。针对此情况,政府机关应加强宏观政策指导,特别是要建立和完善高等职业院校的评估制度,加强对学校办学监督力度,从宏观上为学校的发展指明方向,尤其是相关政策要及时颁布,使学校能更加清楚地认识到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政策和办学方向。政府尤其是当地政府机关要积极利用各种机会为高等院校联系和交流创造条件,并加强院校与企业之间的合作,使其高等院校根据国家政府及自身条件可以明确定位,把握其发展规律。
2.政府给予资金支持。高等职业学院的发展最大的瓶颈是就是缺少资金的支持。从国家到省市政府机关应对高等院校的资金给予最大支持,最低限度也要获得和普通教育发展同样的资金支持。通过对张家口高等职业学院的调查,89%的人选择,学院发展缺少资金。由于缺少资金的支持,张家口几所高等院校的实训基地和实验室建设都不能满足教学需求,甚至有部分院校教学条件都很落后,严重地影响了教学质量。因此,政府机关应根据各个院校的情况给予资金的支持,使各个院校能更新实习设备,改善教学条件,特别是加强实践基地建设和重点专业建设。同时,政府尤其是地方政府要确保学校学费全额返还高等职业学院,任何部门不得截留和挪作他用,提高高等职业教育经费的使用效益。
二、社会层面
1.吸引优秀企业来办学。优秀企业是高等职业教育办学格局的重要力量,应通过多种途径和方法来吸引优秀企业来办学,提高企业办学的积极性,改变政府办学的单一性。企业办学具有多种优势:首先,企业了解市场需求,制定教学目标符合市场需求。企业是直接参与市场竞争,对市场需求了解透彻,它们能从实际出发,制订职业教育和职工培训计划。企业从现实和发展需要出发设置专业、开设课程、确定模式、安排时间,可以获得市场的认可;其次,企业有自己的岗位培训基地,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岗位培训,可以使学生能快速熟练地掌握相关的职业技能;第三,企业利用自身优势与职业学院以及职业培训机构合作办学,共同制定职业教育发展目标;第四,政府机关以及学院应赋予企业参与管理的权利实行权责利统一,通过共同的经济利益机制吸引企业投资办学[3]。
2.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加强行业办学。通过对张家口几所高等职业院校的调查,67%学生在没有毕业时就签订了就业合同。这些学生能如此早的签订合同,主要是学校和行业办学相结合。要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加强行业办学。推动高等职业教育健康持续发展职业教育是中国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中起着重要的作用。高等职业教育的目标是要培养现代社会生产、建设与服务一线从事管理和直接操作的各种高级技能性应用人才。行业办学是高职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行业办学有利于调动企业参与的积极性,使其主动参与高职教育,实现校企联合办学,从而可以充分利用行业的资金、设备、技术、实习场所、人力、企业文化等资源,实现高职教育理论教学与生产实际紧密结合,校内实训与现场实践紧密结合,教学科研与技术开发紧密结合,有利于培养社会真正需要的高职人才。
三、学校层面
1.目标定位要准确。通过实地调研,发现张家口几所高等职业学院办学目标模糊不清,特别是远期办学目标更是迷茫。学院的办学目标不明确不仅影响教师的积极性同时也影响了学院的进一步发展,使学院自身陷入困惑之中。因此,在学院发展过程中,首先要明确办学目标,既要有近期目标,更要有远期目标。远近结合,持续发展。
2.产学结合,校企合作。产学结合,校企合作,是高等职业学院发展的必由之路。高等职业教育的目标就是要培养高素质高技能的实用性人才,符合社会企业发展需求的职业和岗位要求。产学结合,校企结合就是学院与企业、社会相结合,共同制定教学目标和培养大纲,提高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学院的发展要紧密联系社会企业的发展需求,不断更新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产学结合,校企结合办学模式改变传统的教学模式,即只注重知识传授而轻视实训训练,建立全新的培养模式,即将学校的办学与行业、企业和社会有效的结合,使学院充分了解生产企业或行业所需要的人才类型和专业技能,促进办学质量的稳步提高。同时,在办学的过程中可以聘请企业优秀的人才来参与学院的管理和教学等工作,改变学院的教学理念和专业设置,加快专业开发,深化教学改革,夯实发展基础,满足社会对专业性技能型人才的需求。这种产学结合、校企合作,以技能教育为本的模式对推动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3.优化专业设置。通过对张家口几所高等职业学院的调查,发展高等职业院校的专业设置不够科学和规范。因此,高等职业院校要根据经济结构调整、技术进步和劳动力市场的变化,及时调整专业设置,积极发展面向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的专业,增强专业适应性,突出专业设置的区域性和时效性。加强专业建设是学校内涵发展的基本要求。要瞄准市场办专业,形成具有本地优势的特色专业和时效性的就业优势的品牌专业。要以专业建设为龙头,持续加大对专业教学设施和教学软件的投入[3],创新教学环境,努力办出专业特色。
四、教师层面
1.强化“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学院领导对师资建设具有重要的作用,因此,首先要加强学院领导班子的建设,提高领导能力,加强改革创新意识,培养战略思维素养和学校管理能力,形成一支强有力的领导班子对学院师资建设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其次,要强化“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改善教师队伍结构。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需要大量优秀的“双师型”教师的加入,打破师资来源以高校毕业生为主的传统观念,全面改革吸引优秀企业或行业人才充实到教师队伍中,改善教师队伍结构。按1/3的教师来自于学校、1/3的教师来自于社会,1/3的教师来自于企业,构建合理的教师结构队伍,打造一支高素质、高技能的“双师型”教师队伍。
2.加强师资培训的力度。通过对张家口几所高等职业学院的调查,发现88%的教师没有出去参加过相关业务的培训,78%的教师没有参加过学历进修培训,90%的教师没有参加过同行举行的学术研讨会,86%的教师没有深入一线企业或行业进行学习等。其主要原因是相关学院的轻视,部分院校甚至认为高等职业学院不需要高学历人才,不需要去参加学术研讨会等,最终导致教师知识和能力的不足,从而在整体上影响了高等职业学院的发展。因此,为了高等职业学院高质量健康的发展,必须建立一支高素质、高技能等师资队伍。让学院教师参加培训是提高教师队伍教学能力和实际能力的一条捷径,从培训种类上讲,要进行理论水平、实践技能、教育技能、专业技能和学历多方面的培训,从培训时间上讲,短期培训和长期培训相结合,并建立终身培训机制,以此扩展教师的视野,形成良好的教学效果,扩大高等职业教育的影响力。
五、学生层面
1.加强学生的动手实践能力。通过对实地调研发现,74%的用人单位对高等职业学院毕业的学生的动手能力不满意。因此,在高等职业学院的教学中,首先,应加强实践课的教学活动,锻炼学生的动手实践能力,提高学生的动手技能。其次,在校园文化建设中,为学生们提供良好的文化氛围。通过开展多种有意义的实践技能大赛、科技创新大赛等方式提高学生的动手兴趣和创新能力。再次,通过和企业、行业的合作办学为学生提供实践锻炼机会。最后,鼓励学生利用各种途径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提高自己的动手能力。
2.加强对学生就业的指导。高等职业学院的学生在就业过程中面临众多问题,因此,在就业过程中学院给予相关的指导,使他们能正确认识自己认识社会,发挥优势找到适合自己的工作岗位。首先,建立就业信息网络平台,使学生能及时了解相关就业信息。其次,学院加强与相关企业的联系,了解企业的需求,积极主动与相关企业建立人才培养协议,实行订单式培养模式。第三,转变学生的就业观念,促使学生树立正确的择业观,避免出现期望过高的现象,也要避免出现急于找工作而看低自身的现象。要使学生能正确地对待就业,认准自身价值,找到适合自己的工作岗位。
参考文献:
[1] 李淑云.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未来发展趋势[J].职教论坛,200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