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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论:在您撰写金融业论文时,参考他人的优秀作品可以开阔视野,小编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这些建议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热情,引导您走向新的创作高度。
一、金融业的风险因素
1、政府干预
商业银行存在大量不良资产,各级政府对银行的日常经营干预较大,扭曲了银企关系,银行对国有企业债权约束欠缺,国有企业拖欠了大量的银行债务,而且在企业资产重组过程中,逃债、废债现象严重,这无疑加重了银行的压力。我国的金融机构在运行的过程中, 很大程度受到政府行为的影响, 这就将行政过程中的决策失误和财政政策矛盾转嫁给金融机构, 加大了我国的金融风险。银行体制改革滞后,银行的商业目标与政府干预的矛盾,政府的过度干预行为并没有退出银行的业务活动,银行仍要最大限度地体现政府的意志。同时,政府过度干预银行业务这一行为的本身在引起国有银行反感的同时,银行的生存又对政府产生极大的依赖性。
2、金融企业自身机制的不健全。
我国有些金融企业缺乏严谨的贷款风险防范、贷款质量监管制度、内部控制制度、信贷风险评价制度、信贷监督制度、信贷资金使用制度等。比如授权授信制度未严格执行对信贷资金的使用方向、范围等缺乏明确的限定,这些都不可避免会产生金融风险;产权关系不明晰。从理论上讲,银行与企业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在借款还本付息的信用准则和法制监控下是能够正常循环的。但是中国的现实却表现为企业以各种形式和理由尽其可能地逃避债务,致使银行背上了沉重的不良债权的负担,潜在金融风险是令人担忧的。
二、金融风险的管理与对应措施
1、业务管理与风险管理的阐释
业务管理,也可称为事前风险防范,业务部门负责识别、评估、承担风险,尽可能减少业务操作产生的风险,制订并严格执行计划,以减少因风险产生的不良后果。风险管理,即事中跟踪,由风险部门提供专业意见,业务部门严格按适当额度、政策、程序和措施执行,并以财务手段监督业务部门,提出建议,与风险承担者组成战略伙伴,根据市场或产品的复杂性及不稳定性指导日常工作。
2、强化内部管理和风险监督机制
加强内部管理,完善内控制度,明确各职位的任务和责任,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美国银行风险管理的经验值得借鉴,其治理实践包括计划、执行和评估,重点在于取得高于资本成本的回报。其手段是额度控制、交易产品风险及对冲策略。在内部设立风险和资本委员会,其主要职责是从全局出发,审批业务计划,并不断调整业务计划的额度;对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运营风险的资本进行调配。做法主要是通过衡量公司对风险可接受的额度和程度,及其经营能力,实行量化管理。风险管理将按照可承受能力在业务计划过程中分配资金。额度大小取决于市场风险、信用风险、运营风险所需资本总额的规模。借鉴西方金融业的经验,建立一套符合我国国情的风险管理体制十分必要。
3、培养风险管理方面的人才队伍
(一)知识产权保护程度低、评估困难导致融资困难
由于国内对于知识产权的相关立法以及监管力度还不够到位,加之动漫产业自身技术性不高等特点导致动漫产品的模仿难度较小,盗版现象严重。由于盗版产品在制作成本等方面都比正版产品花费要小,因此在市场售价较低的情况下更容易获得消费者的青睐。结果导致正版动漫产品滞销,后期的投资回报很难得到保证,为动漫产业的前期融资带来不小的困难。如国产动画片《宝莲灯》,在市场上的正版与盗版之比是1:9,这一比例说明盗版商所攫取利润高达正版经营的9倍以上,对正版作品生产商带来巨大的打击。另一方面,动漫产业知识产权评估、转让和登记制度的缺失也制约了动漫产业融资。无论在质押贷款还是在风险投资的过程中,投资者最看重的就是动漫产品的自身价值。而目前以动漫的知识产权所代表的价值进行评估的方式,与常规的实体的如房产、地产等适用的评估机制存在较大差异,动漫产品的价值难以得到公允评估,提高了动漫产业获得质押贷款的难度。
(二)多层次信贷需求未得到充分满足,融资结构不完善
由于在信贷服务中,大、中、小型动漫企业可以满足的信贷条件的能力不同,众多具有发展前景的中小型企业由于缺少担保而无法获得资金支持,许多优秀的动漫产品难以获得较大的市场份额。很多银行信贷项目只为大型动漫企业提供融资服务,无法满足动漫产业富有个性化的信贷需求。因此,亟需银行业推出更多层次不同的金融产品以满足不同规模的动漫企业的需要。近年来,政府在扶持动漫产业的发展方面做出较大努力,财政投入力度大。但同时银行信贷资金和风险投资基金介入仍然较少,而这部分资金还大多涌向已经较强大的大中型动漫企业,资金分布的不均衡导致动漫产业内部存在发展不平衡等问题。可见,市场资本对于动漫产业的担忧还没有完全被消除,目前的融资结构有待进一步完善。
(三)动漫企业的商业化运作不够顺畅,资金利用率低
我国的动漫企业中大多以创作、设计等具备文化创意的人才居多,缺少对企业的商业化运作及资金管理有经验的人,因此导致资金的利用率较低,盈利不能达到投资方的要求。长此以往投资大、回报周期长、收益率低等原因会大大削弱金融机构对动漫企业的投资意愿。另一方面,我国众多动漫企业没有形成规范的经营管理模式。甚至有些小型动漫企业长期处于松散独立的状态,经营一段时间后经营不善便宣布破产,企业极短的持续时间让市场资本对动漫产业望而却步。另一方面,动漫产业的产业链缺乏延伸意识,各中小型动漫企业多注重前期的动漫出版以及音像制品的投入,一旦前期的投入没有得到市场的回应则难以通过后期的衍生品制作等方式进行弥补。各项融资成果未在完整的产业链上得到充分利用,缺少产业链前后期的对接,使动漫产品打开市场的成功率大大降低。缺乏产业链延伸的意识也大大降低了在产业链的延伸过程中获得更多相关产业公司的风险投资的可能性。
二、金融业支持动漫产业的对策建议
(一)提高服务水平,提供更多优质业务项目
目前,我国还存在较为严重的由于企业规模小、缺乏担保而导致的融资难等问题。因此,银行业应该推出系列针对中小动漫企业的信贷产品,多渠道提供个性化金融服务,帮助此类企业走出无担保难借贷的困境。而对于融资规模较大的动漫项目,因为一旦投资失败产生的损失巨大,个别金融机构的实力难以承担如此大的风险。为了有效降低单个金融机构的信贷风险、减少损失,可以鼓励金融机构之间进行联合借贷,以多家商业银行合作的形式对大型借贷项目共同提供金融服务。而在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借贷业务时,需要不断对相关业务人员进行培训,让国家的相关优惠政策真正服务于动漫产业,不断提升金融机构的服务水平。
(二)创新动漫产业融资方式,增强动漫企业的融资自主性
股权融资作为大中型动漫企业的一种重要的融资渠道,在近年来得到了初步发展,但是由于股权融资风险大成本高等原因导致股权融资普及度还不是很高。而与之相对应的项目化融资相对于股权融资来说,以项目为中心,更加灵活机动。在推动一个项目融资的过程中,投资方与创意方完全是在自愿的基础上看好一个项目后进行合作。对动漫企业来说,不仅可以增加其选择性还可以获得更多更好的资源,而对于投资方来说一个好的项目可获得的收益也很可观,帮助双方互利共赢,有利于动漫企业更加顺畅地融资。当然除了股权融资以外,动漫企业还可以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比较稳健的证券,减少融资成本与风险。不同的动漫企业可以结合自身的特点以及目前市场上多种融资方式的优缺点,选择适合自身的融资方式,甚至可以进行组合融资,在降低风险与成本的同时获得尽可能多的资金。
(三)延伸动漫产业链,实现前后期顺畅对接
一个完整的动漫产业链应该包括原创生产、动漫平台播出、动漫出版或音像制品以及衍生产品等环节。而在这整个产业链上依附着众多市场,一是动漫出版物和音像制品市场;二是动漫作品的影视播出市场;三是动漫形象的衍生产品市场,包括游戏、玩具等周边产品。完善整个动漫产业的产业链,可以帮助动漫企业实现自身资金流的形成,如销售衍生产品所获收入可以用于其他项目的原创以及开发。这对于融资困难的中小型动漫企业来说是一个很好的解决途径。另一方面,可以通过加大动画、漫画、游戏等相关产业的合作力度来延伸动漫产业链。其中动漫和网游的合作具有较大的发展前景,动漫和网游作为两项可以互补增值的产业进行合作可以获得不小的收益。将优秀的动漫作品延展至游戏平台,实现了动漫业前期与后期的对接,对于资金的回收率有一个较大的保证。而在这一产业链的延伸过程中,动漫企业可以获得众多相关产业的风险投资,使整个动漫产业更加具有活力。
(四)鼓励动漫产业内外行业间战略合作,拓宽融资渠道
(一)税负偏高
1.流转税负担。用来分析和评价对经济增长起到明显作用的其中一个税种就是流转税。然而,企业税收负担的关键在于,无论企业有无利润,都需要交纳增值税等相关的流转税。究其原因,还是与我国采取的税收制度有密切的关系,而这种体系恰恰是以流转税作为重点税种。目前营业税是中国金融业流转税中的主体税负。尽管1994年以来我国的营业税历经数次改革,但目前金融业流转税制仍然不是很完善,很多企业,还未来得及享受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便已经消失,其主要原因如下:
(1)税负偏高。
①营业税。对于金融业来说,营业税还是其纳税的主要税种。从2001年起,经国务院批准,我国金融保险业的营业税税率从2001年起,将原有的8%的营业税税率,每年下调一个百分点,直到2003年为止下调到5%。但下调后的营业税税率还是要高于我国国内其他行业的税率,尤其是同样为经营银行业务的邮政储蓄,按“邮电通信业”税率3%征收税率。这样就导致金融银行保险业的税负要比邮政储蓄的税负高很多。
②印花税。对金融行业所拥有的资产也要收取相应的印花税。尽管我国目前的印花税税率比较低,但也会构成一定的税收负担。对于海外的一些其他国家,采取的大多都是减少营业税的收取或者是征收一些低税率的相关税种,以此来减少对其国内金融业发展所带来的负面影响。
(2)重复征税。由于我国实行的流转税制度是增值税与营业税并行的税收制度,对金融业实施营业税制,而对工商、制造等行业实行的是增值税制,因此流转税制并未统一。我国对提供劳务的企业以收取营业税为主,对销售货物企业以收取增值税为主。而对于主要从事经营活动需缴营业税的企业来说,所购进的项目已缴纳的增值税不能得到抵扣,而且增值税是按17%的税率进行征收,这就更加重了金融行业在税收方面的负担。
2.企业所得税负担
(1)我国法定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偏高。目前,我国对于居民企业的征收税率为25%。对于我国的金融企业来说也和其他类型的企业一样缴纳同税率的企业所得税,尤其是对于证券交易征税也是按照统一的普遍所得来征收。虽然我国的税率略低于一些经济发达的国家,但是仍然高于俄罗斯、新加坡等经济发展中国家或新兴工业国家。与此同时,中国对运输和邮政等企业单位推出相应的优惠政策正在逐步地实施,但实际我国的金融类企业和其他类企业相同都缴纳企业所得税。这种税率在金融业方面反映较高。
(2)企业所得税的税前扣除项目限制比较多。根据我国现在实行的所得税的相关税收制度来看,对于一些支出的项目的规定还过于严格。比如:对于银行业的坏账准备金提取的税务处理是按照规定对坏账准备资产的期末余额以百分之一的比率进行计提,对这部分计提的资金是可以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前进行减除。而对于金融企业的坏账核销来说符合规定的部分,应该先冲减已经扣除过的坏账准备金,也就是之前计提的资金。在缴纳企业所得税之前是允许其对不能被冲减掉的部分来扣除的。当前中国的金融行业还存在着较大的经营风险,而对于这部分坏账核销来说,若能及时地进行核销,才能有效地保障中国目前金融市场的抗风险的能力。必须在逾期满三年才可以计入呆滞贷款,即作为坏账来进行核销。这样的规定在操作上给企业带来了不便。如果钱款收回,而且这一部分已经冲销,就要将其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二)税制不合理
1.金融税制覆盖面窄。
(1)我国征收营业税的领域并没有将部分金融企业之间所形成的往来业务或者收益纳入到征税范围中。随着中国金融业的不断进步,金融范围内的一些业务如:银行之间相同体系内的联合性质的合作、银行与银行之间的拆借业务以及所需要资金流动的业务也在日益增多。目前,由于营业税的征收领域还未将该部分资金流动加入到其范围之内,所以金融业的相关企业就有了一定的空间来避税。
(2)对于一些金融企业中进行租赁业务的公司所实行的税收政策不够完善,应享有相应优惠政策的企业并未享受其应有的政策,比如一些进行融资租赁类的企业其具备投资性质;如果企业想要对不动产进行再次回租,也要缴纳营业税,这样的重复操作也加大了税收负担。
2.金融税制重复征税严重。严重的重复征税导致了我国金融业税制不合理。不但体现在依据全部营业额来收取营业税出现的两次收取税费所产生的税收压力,而且还体现在:
(1)再次对不动产进行回租的企业需要缴纳两次营业税;
(2)金融类企业在扣除相应的企业所得税后所获得的净利润,在股东以其他形式获得利润分配时,其个人所得税还应由其利润获得者缴纳。同时对于支付给职工的劳务报酬及薪金工资,我国个人所得税法也对个人又一次征收了个人所得税。我国的金融类的企业双重税收包袱多数由这些重复性的征税引起,与此同时,这也使我国企业的革新及发展受到了严重的阻碍。
3.税制不规范,存在不合理的差别待遇。从营业税的税制来看,在新型金融业务的税收政策上,每个国家都会对相关业务进行扶持,然而在我们国家,对该项新型业务所进行的扶持优惠政策基本属于欠缺项目。从而导致了中国在金融产业的离岸业务受到了严重的阻碍。
二、深化改革,推动金融业税制改革
(一)稳定税负
1.降低营业税税负。在我国未来的金融机构发展过程当中,还应进而降低我国金融业税率,比如营业税,用这样的方式来减轻我国金融行业所承担的税收负担,更好地体现我国金融业在国际金融业上的竞争力,使其能够达到与建筑行业、交通运输行业等税率一致的标准。可以采取逐步降低的措施。
2.对金融业之间往来业务征收营业税。这不仅有利于维护统一性的税收政策,提高银行业资金的利用效率,还有利于对偷逃税款的漏洞进行有效防治,也有利于内资与外资金融企业的税负公平。
3.调整金融租赁业营业税政策。在一些特殊行业中的税收政策应当进行相应改变和革新,例如针对回租行业的相关特点,我国税收监管部门应根据其行业的特殊情况进行改变,以使其重复性征税的局面得到改善;针对那些通过融资的方式进行租赁业务且具备投资性质的企业,要使其享受到等同于固定资产投资时所享受的有关税收优惠政策。
(二)优化税制,加强征管
1.对金融衍生品征税。我国可以在相应的税种中(比如营业税、增值税等税种),确立金融衍生品的相关涉税的税目。根据其产品的性质和特点,来确定其具体的征税对象、税率、适用税目、计征的方式,并设置相应的低税、免税等税收优惠政策。
2.对投资者买卖证券所获得的价差收益进行征税。目前,中国证券市场还处于非规范化阶段,证券市场上仍然有很多不规范的甚至是违规行为的存在,税收的征管水平还处于较低的水平,要对我国证券市场征收资本利得税时机尚不成熟。在我国证券市场不断发展的同时,现应选择适当时机对资本利得税进行收取。
3.进一步推进增值税改革,简化相关税率。2013年,我国已将部分现代服务业和交通运输业的“营改增”试点推向了全国,邮政业和铁路运输业也于2014年1月1日被正式纳入了范畴。这样看来,金融业“营改增”的步伐已渐行渐近。要适时推进我国金融业的增值税改革。可以分三个阶段进行,首先是在金融业“营改增”政策出台之前,要全面分析其对金融机构各方面的影响,做出前瞻性的预测,制定全面细化的实施方案;其次,在金融行业的“营改增”的政策出台后,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最后,对正式实施之后的跟踪工作的运行情况,进行进一步的审核。
4.加强税收征管。目前我国金融业的纳税现状是税收负担严重,如果想对这一现状进行改善,就要对税收制度进行完善,制定严格的征管制度,更好地防止税收征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可按如下方案执行:
(1)抓好分类管理的落实;
(2)加强金融类行业所得税相关税前的扣除项目的管理;
(3)加强金融类行业计税收入的管理;
一、欧元实施对我国金融业的影响
欧元的实施在使欧洲金融市场扩张与发展,对全球金融业产生较大影响的同时,也使我国的金融业面临着新的国际环境的考验和新的竞争压力,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将直接导致新型欧洲金融机构的产生,为了效益和竞争,德国的全能型银行制度将流行于欧洲市场,能够全面提供银行、保险、证券服务的金融机构将大大增强欧盟成员国金融业的国际竞争力。而欧洲又是我国金融跨国经营的中心区域,这对我国稚幼的金融业的冲击将在三层次展开:在欧盟内的经营,金融竞争日趋激烈;在欧盟外部,例如在东南亚、北美、东欧或中东,欧盟金融机构都将增强业务开拓的力度;在我国国内,必然进一步要求开放金融市场,外资金融机构将作为一个集合体,对我国金融业提出更大的挑战。二是影响我国银行业现有欧币的资产和负债业务,外汇业务面临着调整,银行的货币兑换收益受到影响,各商业银行不能再简单地依赖货币兑换来赚取可观的中间收入。三是使我国银行业额外增加一笔技术、设施更换费用,原有的欧币业务要转换为以欧元计价的对应业务。因此我国银行业必须支付因电脑程序、收付清算、会计系统的修改,统计、税务等方面的变更以及员工培训费用等。
二、我国金融业的应对策略
(一)增强我国银行业国际竞争力。
1目前针对全能型银行制度给我国金融业带来的挑战,我国应根据国家经济、金融的发展情况,在条件成熟时,放松或解除银行、保险和证券的分业经营限制。当前,出于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等方面因素的考虑,我国严格实行银行业、保险业和证券业的分业经营,并且通过设立相应的监管机构和制定相应的政策法规对上述行业实行分业管理。但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以及金融市场对外开放程度和金融预警、监管水平的日益提高,扩大银行的业务范围,适当放松或解除银行兼营证券、保险业务的限制,逐步实现银行的全能化、综合化经营是适应国际银行业竞争的需要。
在最终解除分业经营限制之前的过渡期间,可以采取混业管理,分业经营的方式,成立以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和中保集团为主体的集团控股公司,各集团控股公司以设立子公司的方式在银行、保险、证券和资产管理等业务领域,开展业务经营,并对其下属的各金融性子公司实施统一管理。
2加速推进银行业的电子化和网络化进程。银行竞争中技术因素占越来越重要的地位,银行的电子化、网络化已成为银行竞争优势的关键。目前,我国银行技术水平同国际大银行相比差距很大,因此加大银行业的技术投入,加速电子化、网络化进程显得非常迫切。
3推动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改革,重组培育国际化的大银行,在巩固和发展国内银行业务市场的同时,积极参与国际银行竞争。
1999年,我国共有7家银行进入全球1000家大银行行列,比1998年增加了一家;有2家银行进入前20名,总的排名也好于去年。其中,工商银行从第22位升至第6位,中国银行从27位升至第8位。这表明我国银行业在国际上具有一定竞争能力。但从人均资本额看,我国银行的水平远低于发达国家,美国居前4名银行的人均资本额从215690美元到331870美元,而我国银行中人均资本额最高的中国银行仅为72780美元。另外,我国银行的经营绩效堪忧,在资本收益率、人均利润率等反映经营绩效的指标排名中都属于较低水平。如工商银行的员工数是全世界银行中最多的,但人均利润率仅有740美元,农行是180美元,而英国汇丰银行为49820美元,美国花旗银行为50130美元,差距非常明显。不仅如此,由于国有企业效益下滑和经济增长率下降,银行的经营更加困难,沉重的不良贷款负担已经成为制约银行发展的严重障碍。在全球金融一体化背景下,竞争日益激烈,而我国银行在资本规模、人员、信息技术等方面的竞争劣势更为突出。
为了提高我国银行业的国际竞争力,1998年8月我国政府通过增发2700亿元的特别国债方式给国有独资银行增补资本金,使四大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有了较快增长。如工商银行一级资本充足率达到568%,中国银行达到492%。但这种快速增长是建立在以前我国银行业资本充足率很低的基点上的,我国银行业的一级资本充足率与欧美等发达国家相比,甚至与发展中国家相比也仍有一定差距。因此,目前应通过让商业银行发行债券以增加附属资本金,扩充资本实力,提高竞争力。
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在巩固国内现有市场的同时,还应以国际并购的方式扩展海外金融市场,扩大服务领域,逐步发展为以国内市场为主,具有较强国际竞争的超级国际银行。国内各银行要结合各自在欧洲地区发展的实际情况规划发展战略,突出自身特点,加强与欧洲各金融机构的内部分工与协作。
4妥善处理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目前的解决思路是把四家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剥离出来,出售给专业性资产管理公司(AMC),AMC以发行财政部担保债券、金融债券或中央银行贷款为资金来源购买这些不良资产,然后通过债权转股权、证券化、出售、置换和资产重组等方式处置这些不良资产,对已确定为无法收回的呆帐贷款,由国有商业银行自身的呆帐准备金冲销。1999年4月20日,我国第一家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成立,开始了我国利用资产管理公司处理不良资产的探索。
(二)调整我国在欧洲设立金融机构的格局。
根据欧盟的规划,1999年之后,欧盟各国中央银行的职权将移交给欧洲中央银行,稳定货币的职能将由欧洲中央银行来行使,而金融监管职能仍由各国来行使。由此可见,我国金融业若想涉足欧洲或在欧洲谋求发展,就必须研究未来欧洲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和金融监管政策,例如欧洲中央银行如何实施货币政策,采用哪些主要货币政策工具,内部决策时如何协调不同国家之间的利益和矛盾,如何与公众及市场在政策方面沟通,各国市场准入条件的宽严等,这些都与中资金融机构的利益直接相关。另外,欧洲中央银行总行设在法兰克福,这就意味着法兰克福的金融地位进一步上升,欧洲中央银行未来的公开市场操作会以法兰克福和伦敦的金融市场为双重中心,后起之秀的法兰克福证券交易所、贴现所、票据交易中心的席位将成为国际银行业必争之地。为此,我国金融业应调整自己的欧洲区位战略,改变过去仅以伦敦为中心的格局,加强在法兰克福的力量和投入,并考虑在欧元区之外的国家(如瑞士)设立机构。
(三)努力开拓新的金融业务。
欧元推出以前欧洲国家的各种货币之间存在着大量的外汇交易,欧元推出后,欧元区内货币兑换方面的业务全部消失,估计这部分业务占全球外汇交易的10%左右。兑换收入一直是我国银行业收益的重要来源之一,欧币的统一则使这项收益不复存在。不过,欧元出现后,欧元与美元、日元的交易量会大大增加,据国外银行推算,未来欧元交易会占全球日外汇成交额的55%。凡此种种业务变化都应得到商业银行的高度重视并在其经营策略上作必要的调整。随着欧元的推行,欧元区内的资本市场将会有较大变化,银行及企业间的竞争将加剧,有关的商人银行业务将增多,这样,我国银行应合理安排欧洲各分支行的零售和批发业务,并努力寻求更多的商人银行业务机会。欧元债券、欧元股票、欧元大额存单等新金融工具的相继出现,也会带来新的业务机会。在国际结算方面,欧盟8个核心成员国的对外贸易将占世界出口贸易的17%,考虑到德国出口贸易规模和马克作为贸易计价的情况,今后欧元在国际贸易结算中的地位可望达到25%左右。银行作为结算中介,必须适应结算货币的转变,开拓欧元结算业务。
(四)加强资本项目下的金融监管。
关键词:混业经营分业经营金融监管
一、美国金融业经营模式的转变历程
在20世纪30年代以前,美国的金融服务也是通过“全能银行”即混业经营来提供的。1929——1933年,资本主义世界发生了一场空前的经济危机,期间美国共有11000多家金融机构宣布破产,信用体系遭到毁灭性的破坏[1]。当时,人们普遍认为,银行、证券的“混业经营”是引发经济危机的主要原因。为了防止危机的进一步发展对金融体系造成更大范围的破坏,美国国会于1933年通过了《格拉斯——斯蒂格尔法》,将商业银行业务与投资银行业务严格分离。规定任何以吸收存款业务为主要资金来源的商业银行,不得同时经营证券投资等长期性资产业务;任何经营证券业务的银行即投资银行,不得经营吸收存款等商业银行业务。商业银行不准经营证券发行、包销、零售、经纪等业务,不得设立从事证券业务的分支机构。这一规定迫使绝大多数商业银行退出了股市。接着,美国政府又先后颁布了《1934年证券交易法》、《投资公司法》以及《1968年威廉斯法》等一系列法案,进一步加强了对银行业和证券业“分业经营”的管制。从20世纪30年代初到70年代末,是美国金融业实行严格的分业经营阶段。
20世纪80年代初到90年代初期,是美国金融业的逐步融合阶段。大型金融机构在推动混业经营上积极性最高,它们推崇“金融超级市场”、“金融百货公司”,认为这种超级复合体既能分散风险,又能增强金融竞争实力,提高市场效率,同时也能给消费者带来实惠。金融专家则认为技术革命和金融市场全球一体化促进和推动了这种金融混业趋势。至于金融监管当局迫于国际竞争压力,也不断改变对金融管制的态度,或明或暗来鼓励金融机构的多元化经营,在严格限制商业银行业务和投资银行业务的同时,已开始允许商业银行可以对美国政府及其他联邦政府机构发行的债券进行投资或买卖,也可以动用一定比例的自有资金进行股票、证券的投资和买卖,还可以为客户的证券投资进行活动。美国政府在1980年和1982年先后通过了《取消存款机构管制和货币控制法案》和《高恩——圣杰曼存款机构法案》等有关法律,放开了存款货币银行的利率上限,从法律上允许银行业和证券业的适当融合。因此,从实际情况来看,在当时的美国,金融混业经营取向已得到普遍的认同。
经过“80年代金融改革”,美国金融业“分业经营”的经济基础逐步消失,“分业经营”的制度也已经不断被现实所突破从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开始,美国金融业开始进入完全意义上的“混业经营”时期。1999年底,美国国会通过了《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至此,在西方世界,由美国创立、而后被许多国家认可并效仿的金融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时代宣告终结,而混业经营则成为共识。
二、金融业混业经营是大势所趋
金融混业经营是指商业银行及其它金融企业以科学的组织方式在货币和资本市场上进行多业务、多品种、多方式的交叉经营和服务的总称。一般有狭义和广义两种诠释:狭义的概念主要是指银行业和证券业之间的经营关系,即银行机构与证券机构可以进入对方领域进行业务交叉经营;广义的概念主要是指所有金融行业之间的经营关系,即银行、保险、证券、信托机构等金融机构都可以进入上述任一业务领域甚至非金融领域,进行业务多元化经营。一般经常使用的概念是从广义的角度来理解金融混业经营的。而金融分业经营是从机构职能方面理解的,与混业经营是相对的,指的是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信托业各自经营与自身职能相对应的金融业务。这种模式下,法律上禁止银行与证券业务的混合,一个金融机构不能同时经营两种业务。其出发点是维护货币银行休系的稳定,把存款保险及央行最终贷款者的功能限定在银行业内,手段是通过法规隔离来防止证券业的风险传递到银行体系。
金融业经营模式经历过由混业分业再混业的过程,实际上这是随着经济
的发展,金融体系结构打破传统行业分工模式,重新配置金融功能的结果。至于当代金融业经营模式向混业经营演进的动因,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两方面:
需求方面的因素:第一、全球竞争的需要。在全球竞争中,金融业规模的大小和业务范围的宽窄等都将影响到企业的竞争力和生存与发展空间。第二、分散风险的需要。金融行业的高风险性决定了其有通过多元化经营分散风险的动力。第三、追求规模经济与范围经济的需要。混业经营使金融行业的平均成本曲线比普通行业平缓,即具有更大规模经济潜力,同时,金融行业资产专用性在降低,因此也具有越来越明显的范围经济效应。
供给方面因素:第一、新一轮技术革命推动。以计算机和互联网为特征的新技术革命极大地降低了金融数据处理与金融通讯的成本,使金融
管理技术开发与金融信息传播的效率得到很大的提高,从而使金融机构业务扩张能力大为增强,可以进入原先不敢进入或无法进入的其他业务领域。第二、金融监管当局的监管理念变化及外部监控体系的改进。监管当局的监管理念从原先的安全性优先转向效率优先,加上金融监管经验日趋丰富、国际金融监管合作不断扩大,金融监管机制日益健全,从而使管理当局有能力对全能型金融机构的业务实施有效的监管。第三、金融工程技术与金融衍生品为风险控制提供了全新手段。现代金融工程技术的革命性进展,金融衍生品与对冲手段的不断丰富,也使金融机构控制多元化经营风险的能力大幅度地提高。
三、目前中国金融业分业经营中存在的问题
按照国家管理层的初衷,实行分业经营的目的是促使各类金融机构的业务更加专业化,有利于货币当局的监管,可以从总体上提高金融机构的运营质量,降低系统性金融风险。但从近几年的实践看,这种金融体系的运行管理模式存在以下问题:
1、随着全球经济金融一体化、自由化和服务多元化的发展,中国作为世贸组织的成员,被要求开放金融市场的最后期限越来越近,即将面临与西方国家的金融混业经营制度相接轨的所带的问题,这对中国金融业现行的分业经营制度来讲,将是强烈冲击。中国银行业将面临生存的威胁,国外银行传统的存贷款和间接融资业务比重越来越小,表外业务和中间业务已成为银行收入的主要来源,混业经营证券、保险、信托及衍生金融业务成为国际银行业发展的方向。中国银行业如果不能适应这种变化,及早行动,将在未来开放的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地位。
2、现行金融分业经营制度不利于金融业的规模经营、国际竞争力提高及传统金融企业向现代金融企业的转变。现行制度对银行业务、证券业务经营的严格区分和限制,抑制了市场资金供给来源,人为地割裂了资本市场和货币市场的融通渠道,不利于资金之间的相互融通。银行、证券、保险的业务品种有限而单调,使行业素质及竞争力不断下降。在当今世界金融证券化、电子化、信息化和一体化发展趋势的格局下,完全割裂资本与货币两个市场,只会严重束缚我国金融业的发展,窒息我国年轻的保险业和证券业,不利于国有企业改革的进一步深化,不利于我国市场经济的积极培育和健康发展。
3、现行金融分业经营制度限制了金融创新。在分业经营制度下,由于银行参与证券业务受到限制,一些具有转移风险及套期保值功能的金融产品和金融工具无法在市场立足,由此影响到证券机构的市场运作及策略,表现出很强的短期投机性和不稳定性。银行业和证券业都缺乏创新机制和创新能力。
四、中国现阶段实行分业经营的权宜性
虽然金融混业经营是大势所趋,但在我国,由于相关的法规不健全、金融领域的监管还缺乏力度,银行本身的风险意识不高,内部约束机制还未真正得以建立,所以我国目前实行金融业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原则是必要的。我国金融业目前尚未取得混业经营的“资质”,在一种重要的制度选择面前,现实性是重要条件。对于中国金融业而言,分业经营是权宜之计。具体来讲:
1、资本市场发展不完善。首先是市场分割,缺乏流动性。低流动性必然带来高风险性,中国最大的金融风险并不是来自银行体系,而是来自股市和债市。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实行全能银行制度,势必将资本市场上的风险转移到银行体系内,再加上银行体系自身的风险,从而使银行体系内的风险大大膨胀。其次是金融工具种类少且发展极不平衡。目前,在我国的资本市场上,国债市场的份额占到60%左右,股票市场为35%,企业债券和基金市场占不到5%[2]。
2、商业银行改革仍需深化。我国虽然于1996年就提出了国有银行商业化改革的目标,并致力于解决内部激励和约束机制问题,但时至今日,不仅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是政企不分、依靠行政约束的国有企业,而且20世纪80年代以来组建的那些股份制商业银行,虽然产权制度上有所改革,实现了多元化,但在体制和风险控制上仍趋同于国有商业银行。
3、缺少金融监管的经验。改革开放已经25年了,但自决定建立市场经济体制以来刚十年的时间,至今尚未形成完善的市场经济,新的金融监管体系的形成以中国保监会的成立为标志刚刚不过两年多的时间。而美国自建国时开始实行的就是市场经济,到现在已经有200多年的历史了。与之相比,我国监管机构的经验就显得十分缺乏了,不具备应付各种复杂的市场行为和违规行为的能力。一般来讲,金融监管是用来对付银行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的。分业制下的商业银行都有办法饶过金融监管,利用其方便快捷、错综复杂的资金往来渠道和监管当局开展“猫捉老鼠”的游戏。如在“全能制”下,商业银行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更会大行其道,这就对金管当局的监督能力和效率提出了严峻的挑战。目前,我国金融监管多以强制性措施为主,缺乏科学完善的监管手段,其经验和能力都不足以应付银行的“全能制”趋势。
五、未来中国金融业的经营模式探讨
随着我国金融结构的逐步调整和资本市场的不断深化,2002年下半年开始,管理层逐步推出一系列以市场深化和放松管制为基调的改革措施,其中一些措施已突破了有关严格分业经营的限制,原来的一些政策逐渐被打破。比如保险资金(资产总额的5%)和三类企业可以间接或直接投资股市;证券公司可以从银行同业拆借市场按净资产的一定比例拆借资金,可以进行股票质押贷款,还可以直接上市融资。前不久,中国保监会又批准新华人寿、泰康人寿、华泰财产和平安等4家保险公司入市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比例,从上一年末总资产的5%提高到10%[3]。无论是保险资金或其它形式的货币资金进入证券市场,还是券商等非银行金融机构进入货币市场,这些政策上的重大突破都预示着我国金融体制系统化市场变革即将到来,中国金融业混业经营的时代离我们已不再遥远。
但是,从以上的分析我们不难看出,中国现阶段的金融发展水平确实又使得贸然推进混业经营面临着巨大的风险,因此,在现阶段金融监管水平较薄弱、金融企业自身经营管理水平尚待提高的情况下,继续坚持分业经营、分业管理的格局,并积极探索有效的向混合经营模式过渡的渠道和方式,是具有现实意义的。
建议过渡模式一:各类金融企业按一定比例相互参股,在不改变主营业务的基础上,以股本为纽带,相互利用资源,相互进行业务渗透以实现混业经营。这种模式的好处是能较好地发挥各金融投资主体的积极性,利用各自主营业务的特长,实行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其不足之处是当相互参股的各方主营业务发生利益矛盾时,各投资主体势必根据比较经济学的原则做出取舍,从而影响合作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关键词:金融创新;金融风险;金融业影响
金融创新对金融业的正面影响,可分解为对金融机构、金融市场和金融制度的影响三个方面。
一、金融创新对金融机构的影响
金融创新提高了金融机构的竞争能力
金融组织创新使金融机构体系陆续有新军加入,造就了多元化金融机构并存的格局;金融工具创新、金融业务创新使传统的金融措施对客户的吸引力下降,带来的利润逐步递减。所有这些,都强化了金融机构的竞争。
金融创新提高了金融业的发展能力
金融创新不仅在业务拓展、机构放大、就业人数增加与素质提高等发面促进了金融业的发展,而且由于金融机构盈利能力的增强,带动了金融机构资本扩张能力和设备现代化水平的提高。也许更值得一提的是,金融创新还推动了金融业产值的快速增长,使之在一国第三产业和GDP中的比重迅速上升,为第三产业和GDP的增长做出了重要贡献。
金融创新增强了金融机构抵御经营风险的能力
金融创新对金融机构的这种影响,主要是通过金融机构对具有风险转移功能金融工具的运用体现出来。比如,浮动利率债券或浮动利率票据,这种建筑在对传统金融工具的特征进行重新组合基础上的金融创新工具,可使金融机构减少筹资利率风险。
二、金融创新对金融市场的影响
金融创新提高了金融市场的深度与广度
金融工具创新丰富了金融市场的交易品种,使金融市场容纳的金融资产种类不断增加。各种类型的债券纷纷面世。特别是金融衍生产品的序列不断延长,种类繁多且各具特色,技术性也越来越强。从衍生产品技术的组合设计看,也算得上是花样翻新,既有基础金融工具与衍生工具的嫁接,如外汇期货、债券期货、股票期货等;也有衍生工具之间的搭配,如期货期权、换期权等由两种衍生工具组合而成的“再衍生工具”。此外,还有对基础衍生工具的参数和性质进行重新设计后产生的创新衍生产品。
金融创新使国际金融市场融资证券化
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证券发行作为融资方式的重要程度大大超过了银行贷款,具体表现为银行贷款的数额下降,国际证券的发行量急剧上升。二是商业银行作为重要的微观金融主体,资产与负债日益证券化。商业银行的总资产中有相当一部分以证券资产的形式存在,商业银行成为国际证券市场上的重要投资者。此外,商业银行的贷款资产也实现了证券化。至于负债证券化,是指银行更注重通过发行浮动利率票据和中长期债券筹资,而传统的依靠吸收存款的筹资方式的地位下降。三是商业银行不仅作为国际证券市场的证券发行者,而且参与经营国际证券业务,成为新发证券及承销机构。
金融创新促进了金融市场一体化
金融创新对金融市场一体化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金融创新加速国际资本流动,促进了国际资本市场规模迅速扩大、并使其一体化程度加深。一些创新的金融工具在某一国内金融市场或国际金融市场面世之后,交易规模急剧放大并迅速向全球金融市场拓展,而这又在客观上要求这些金融工具的交易惯例、市场交易价格及投资收益率在不同的金融市场上大体趋同,从而促进了不同金融市场之间的关联度提高。二是金融衍生工具不仅为金融主体规避风险和套期保值提供了有效手段,而且由于同种货币的浮动利率与固定利率之间、不同货币的利率之间存在差异,进而为金融主体套汇套利赚取投机收益提供了可能。三是有些创新金融工具或衍生性工具的交易,本身就要以多个金融市场做依托,是一种跨市场的国际性金融交易。
三、金融创新对金融制度的影响
金融创新强烈地冲击了金融分业经营制度
金融创新使金融机构的业务经营由分离型向综合型转变。以银行业务和证券业务可否兼营作为划分标准,金融制度可以划分为分业经营、分业管理和综合经营、综合管理两种模式。美、英、日、加拿大等主要发达国家均实行分业经营模式,只有德国、瑞士等少数欧洲国家采用综合经营模式。20世纪80年代以来,在金融自由化和金融创新浪潮的推动下,金融机构之间的竞争加剧,彼此间的业务渗透和交叉越来越广泛,银行业务与证券业务之间的界限变得越来越模糊。
金融业务分工的篱笆被逐步拆除,金融业从原来分业经营逐步转向综合化经营,反映了资本追求经济利益和自我扩张的欲望,体现了金融机构摆脱经营约束,改变生存和发展环境,获取更大经营空间的内在要求。归根结底,它是西方市场经济条件下自由企业制度和竞争性市场与严厉管制型金融制度矛盾运动的结果。而金融创新在这一转变过程中发挥了其他因素不可替代的作用,甚至可以说是某种决定性的作用。当明显带有业务交叉特点或规避分业管制的金融创新措施已经成为现实的金融存在时,政府不得不承认由于宏观经济、金融环境的变化,原有金融制度已经存在明显缺陷,因而采取了一种较明智的、现实主义的态度,即对已有的金融创新予以宽容和认可,并努力通过规范化的制度安排放弃原有制度,确立新制度。
金融创新模糊了融资界限
金融创新使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资本市场与货币市场的界限变得越来越模糊,从而导致融资制度发生了深刻的结构性变化。按照一般的金融学原理,间接融资是指以银行为信用中介的资金融通行为,而直接融资则是筹资人与投资人不需借助金融中介机构直接融通资金。至于货币市场与资本市场的划分,则以融资期限作为主要的客观标准。融资期限不超过一年期的市场为货币市场,反之则为资本市场。这样来诠释与融资制度相关的四个基本概念,在各类金融文献和金融教科书中似乎已成了一致公认的金科玉律。然而,金融创新却使这些划分标准遇到顽强的挑战。
金融创新促进了国际货币制度的变革
金融创新推动了国际货币一体化的进程。欧元启动就是这方面的一个典型实例。欧元启动的货币制度创新意义主要表现在两方面:其一,欧元制度是一种不与国家政权相联系的创新的货币制度。人类历史上的货币统一,基本上都是以的统一作为前提和条件。而欧元作为超国家组织的产物,则是在国家分立情况下实现货币整合,即欧元所体现的货币统一,是超越国家制约,与国家统一相分离的。从这个意义上说,欧元启动不仅推动了货币制度的时间创新,而且对传统金融学的货币制度理论提出了挑战。其二,欧元是顺应经济、金融全球化潮流而出现的一种创新的货币形式。货币制度创新,不仅包括货币制度的深化沿革和货币形态的发展演变,而且也包括总体货币制度不变下的货币整合。
参考文献
【1】叶芳.金融创新的背景、表现及我国金融创新的现状.今日科技,2001,(3):35-36
【2】厉以宁.全球化与中国经济.世界经济与政治,2000:21-23
【3】黄景瑄.论当代金融创新发展与中国金融创新.集团经济研究,2007,(1):126-127
关键词:金融创新;金融风险;金融业影响
金融创新对金融业的正面影响,可分解为对金融机构、金融市场和金融制度的影响三个方面。
一、金融创新对金融机构的影响
金融创新提高了金融机构的竞争能力
金融组织创新使金融机构体系陆续有新军加入,造就了多元化金融机构并存的格局;金融工具创新、金融业务创新使传统的金融措施对客户的吸引力下降,带来的利润逐步递减。所有这些,都强化了金融机构的竞争。
金融创新提高了金融业的发展能力
金融创新不仅在业务拓展、机构放大、就业人数增加与素质提高等发面促进了金融业的发展,而且由于金融机构盈利能力的增强,带动了金融机构资本扩张能力和设备现代化水平的提高。也许更值得一提的是,金融创新还推动了金融业产值的快速增长,使之在一国第三产业和GDP中的比重迅速上升,为第三产业和GDP的增长做出了重要贡献。
金融创新增强了金融机构抵御经营风险的能力
金融创新对金融机构的这种影响,主要是通过金融机构对具有风险转移功能金融工具的运用体现出来。比如,浮动利率债券或浮动利率票据,这种建筑在对传统金融工具的特征进行重新组合基础上的金融创新工具,可使金融机构减少筹资利率风险。
二、金融创新对金融市场的影响
金融创新提高了金融市场的深度与广度
金融工具创新丰富了金融市场的交易品种,使金融市场容纳的金融资产种类不断增加。各种类型的债券纷纷面世。特别是金融衍生产品的序列不断延长,种类繁多且各具特色,技术性也越来越强。从衍生产品技术的组合设计看,也算得上是花样翻新,既有基础金融工具与衍生工具的嫁接,如外汇期货、债券期货、股票期货等;也有衍生工具之间的搭配,如期货期权、换期权等由两种衍生工具组合而成的“再衍生工具”。此外,还有对基础衍生工具的参数和性质进行重新设计后产生的创新衍生产品。
金融创新使国际金融市场融资证券化
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证券发行作为融资方式的重要程度大大超过了银行贷款,具体表现为银行贷款的数额下降,国际证券的发行量急剧上升。二是商业银行作为重要的微观金融主体,资产与负债日益证券化。商业银行的总资产中有相当一部分以证券资产的形式存在,商业银行成为国际证券市场上的重要投资者。此外,商业银行的贷款资产也实现了证券化。至于负债证券化,是指银行更注重通过发行浮动利率票据和中长期债券筹资,而传统的依靠吸收存款的筹资方式的地位下降。三是商业银行不仅作为国际证券市场的证券发行者,而且参与经营国际证券业务,成为新发证券及承销机构。
金融创新促进了金融市场一体化
金融创新对金融市场一体化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金融创新加速国际资本流动,促进了国际资本市场规模迅速扩大、并使其一体化程度加深。一些创新的金融工具在某一国内金融市场或国际金融市场面世之后,交易规模急剧放大并迅速向全球金融市场拓展,而这又在客观上要求这些金融工具的交易惯例、市场交易价格及投资收益率在不同的金融市场上大体趋同,从而促进了不同金融市场之间的关联度提高。二是金融衍生工具不仅为金融主体规避风险和套期保值提供了有效手段,而且由于同种货币的浮动利率与固定利率之间、不同货币的利率之间存在差异,进而为金融主体套汇套利赚取投机收益提供了可能。三是有些创新金融工具或衍生性工具的交易,本身就要以多个金融市场做依托,是一种跨市场的国际性金融交易。
三、金融创新对金融制度的影响
金融创新强烈地冲击了金融分业经营制度
金融创新使金融机构的业务经营由分离型向综合型转变。以银行业务和证券业务可否兼营作为划分标准,金融制度可以划分为分业经营、分业管理和综合经营、综合管理两种模式。美、英、日、加拿大等主要发达国家均实行分业经营模式,只有德国、瑞士等少数欧洲国家采用综合经营模式。20世纪80年代以来,在金融自由化和金融创新浪潮的推动下,金融机构之间的竞争加剧,彼此间的业务渗透和交叉越来越广泛,银行业务与证券业务之间的界限变得越来越模糊。
金融业务分工的篱笆被逐步拆除,金融业从原来分业经营逐步转向综合化经营,反映了资本追求经济利益和自我扩张的欲望,体现了金融机构摆脱经营约束,改变生存和发展环境,获取更大经营空间的内在要求。归根结底,它是西方市场经济条件下自由企业制度和竞争性市场与严厉管制型金融制度矛盾运动的结果。而金融创新在这一转变过程中发挥了其他因素不可替代的作用,甚至可以说是某种决定性的作用。当明显带有业务交叉特点或规避分业管制的金融创新措施已经成为现实的金融存在时,政府不得不承认由于宏观经济、金融环境的变化,原有金融制度已经存在明显缺陷,因而采取了一种较明智的、现实主义的态度,即对已有的金融创新予以宽容和认可,并努力通过规范化的制度安排放弃原有制度,确立新制度。
金融创新模糊了融资界限
金融创新使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资本市场与货币市场的界限变得越来越模糊,从而导致融资制度发生了深刻的结构性变化。按照一般的金融学原理,间接融资是指以银行为信用中介的资金融通行为,而直接融资则是筹资人与投资人不需借助金融中介机构直接融通资金。至于货币市场与资本市场的划分,则以融资期限作为主要的客观标准。融资期限不超过一年期的市场为货币市场,反之则为资本市场。这样来诠释与融资制度相关的四个基本概念,在各类金融文献和金融教科书中似乎已成了一致公认的金科玉律。然而,金融创新却使这些划分标准遇到顽强的挑战。:
金融创新促进了国际货币制度的变革
金融创新推动了国际货币一体化的进程。欧元启动就是这方面的一个典型实例。欧元启动的货币制度创新意义主要表现在两方面:其一,欧元制度是一种不与国家政权相联系的创新的货币制度。人类历史上的货币统一,基本上都是以的统一作为前提和条件。而欧元作为超国家组织的产物,则是在国家分立情况下实现货币整合,即欧元所体现的货币统一,是超越国家制约,与国家统一相分离的。从这个意义上说,欧元启动不仅推动了货币制度的时间创新,而且对传统金融学的货币制度理论提出了挑战。其二,欧元是顺应经济、金融全球化潮流而出现的一种创新的货币形式。货币制度创新,不仅包括货币制度的深化沿革和货币形态的发展演变,而且也包括总体货币制度不变下的货币整合。
参考文献
【1】叶芳.金融创新的背景、表现及我国金融创新的现状.今日科技,2001,(3):35-36
【2】厉以宁.全球化与中国经济.世界经济与政治,2000:21-23
【3】黄景瑄.论当代金融创新发展与中国金融创新.集团经济研究,2007,(1):126-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