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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论:在您撰写农机安全论文时,参考他人的优秀作品可以开阔视野,小编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这些建议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热情,引导您走向新的创作高度。
为确保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要尽快出台农业机械报废更新制度。第一,在实际的农业生产过程当中,不同的机械具有不同的作用与特性,可以根据其作用与特性来制定相对应的报废标准,并加以严格的执行。第二,对于已经达到报废标准的农业机械,应当执行强制性报废制度,且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发放补贴,以取得群众积极的配合。第三,要加强对报废农业机械的管理,建立对应的档案与数据库,提高管理效率。第四,对于报废的机械,要进行妥善的处理,防止其再次流入市场,如可以强制性的将其解体。第五,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群众的安全意识,使他们能够积极配合报废制度的实施。
要提高认识,将农业机械管理、农业机械安全看作是促进我国农业事业发展的主要事业来抓,树立使命感和责任感,认清在当前的形势下,必须要通过做好农业机械安全管理,来保障和实现群众的根本利益。要将《安全生产法》坚持贯彻落实到底,切实为人民群众服务,干出成绩。
3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人民群众自身的主观安全意识,是实现农业机械安全的最可靠保障,只有在他们自身愿意遵守安全规程的情况下,才可以最为有效的避免出现农业机械安全问题,所以应当加强宣传教育力度,通过各种手段,对农业机械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政策以及重要性进行宣传,提高人民群众的农业机械安全意识。
4加大安全检查力度,从源头上扼制农机事故的发生
在农业机械安全管理的过程当中,必须要加强安全检查力度,通过实质性的工作措施,来防止农业机械安全事故发生。尤其要克服侥幸心理,并且要加强部门组织之间的横向合作,质量监督部门、工商部门等,要展开配合,积极协调行动,加强监管,排查隐患,严厉打击“黑车非驾、违章载人”等违规违章现象,不断整顿和规范农机市场,切实从源头上扼制事故发生。
5加强领导,规范管理,明确职责,严格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
要严格落实《关于加强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的意见》,加强组织领导力度,规范和健全农机安全生产和监督管理制度,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严把培训考试关、注册登记入户关、年度检审验关,认真落实责任制,将安全生产责任层层分解,具体落实到人,明确到岗位,各负其责。
6建立健全农机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为了保证我国的农业机械安全管理工作能够长远有效,始终保持群众农业机械使用安全,防止出现安全事故,应当建立一套相应的长效机制,并在实践过程当中不断对其进行健全与完善。例如,农业机械安全管理专项化、经常化、现代化、网络化、制度化等;同时,还需要出台相关的应急处理预案,加强对农业机械事故的监督管理、责任追究等。此外,需要建立规范的培训制度、考核制度,在乡镇、农村建立考核培训中心,加强与农业机械公司的合作,共同营造一个良好的农业机械安全环境。
7结语
论文摘要介绍了农机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并提出了安全生产管理措施,以期为农机的安全生产提供指导。
随着农机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农机被广泛地应用于农业生产和新农村建设,在现代农业中起着主导性作用。因此,农机在数量上逐年上升,机型种类日益增多,作业范围日趋广泛;但农机事故也在不断上升。充分发挥农机的作用,最大程度地提高农机综合能效,及时消除农机事故隐患,降低农机事故率,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这是农机安全管理部门必须面对的重要课题。
1农机安全生产管理隐患
1.1道路运输的农用车辆
主要有拖拉机(手扶、小四轮及大中型拖拉机)和三轮、四轮农用运输车。农机安全管理部门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拖拉机驾驶员培训法》(以下简称《培训法》),对这部分车辆和驾驶员实施安全管理。拖拉机的转向性、制动性和稳定性较其他车辆差、噪声大、易疲劳、运输安全系数低,其在从事道路运输过程中较其他车辆更易发生事故。为此,在国家制定的交通、农机安全管理法规中,均对拖拉机载人做了禁止和限制性规定。但在我国广大农村,由于交通不便,一些群众为了一时方便,搭乘拖拉机的行为时有发生,而重特大农机事故中,大多数都与拖拉机载人有关,这样的事故案例屡见不鲜。另外,超载运输也是造成农机交通事故的一个不容忽视的原因,超载易导致方向失控、制动失灵、在爬坡时车辆易向后滑,极易发生事故。
1.2农田作业(包括农副产品加工)的农机
农田作业的农机安全管理工作往往容易被忽视。人们往往认为农田作业环境简单,会操作就行,不会发生事故,其实这种想法是不正确的。从事农田作业的机械与从事道路运输的车辆相比,虽然相对发生事故的机率较低,但前者的数量远远大于后者(前者是后者的十几倍),且作业有一定季节性,发生事故的可能性依然较大,如我县每年有近百起农机农田事故。因此,对出事农田作业的农机安全管理工作同样不能放松。
2农机安全生产管理措施
2.1培养一支驾驶操作技术过硬、法规意识强的农机驾驶、操作人员队伍
农机安全监理部门要按照《条例》和《培训法》的要求,对农机驾驶操作人员进行全面的业务知识和驾驶操作技能培训,严把考核、发证与年审关,并定期组织他们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增强他们的法制观念,把他们培养成合格的驾驶操作人员,使他们能够在农机化作业中,充分发挥自身的主导作用,为农机安全生产作出应有贡献。
2.2要大力宣传,全民动员,营造人人共同遵守《条例》的良好氛围
对农民朋友还应该加强农机安全作业常识宣传,使他们能够知道农机安全常识,了解农机安全常识,在生产中遵守安全规章,以便消除因第三者过失造成的农机事故。无论是农机交通事故还是农田作业事故,第三者的过失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特别是道路交通事故更是如此。为此,《条例》第四条明确规定:“凡在道路上通行的车辆、行人、乘车人及在道路上进行与交通活动有关的人员,都必须遵守本条例。”从上述规定可知,《条例》既要求机动车驾驶员遵守,也要求每个公民遵守。对于农机从事农田作业,凡是参于作业人员和周围其他人员,都必须遵守农机安全作业规章,确保安全生产。
2.3督促机主按时参加农机年检,并进行定期检查与保养,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对可能存在事故隐患的零部件及时进行更换,保证农机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要求驾驶操作人员养成作业前检查农机技术状况,特别是对影响作业安全的零部件检查的良好习惯,从而在农机本身的技术状况方面保证作业安全,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2.4充分发挥农机安全管理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大对农机违章作业的监督检查力度
监督检查是农机安全监理部门的重要职责之一,也是加强农具安全管理的主要手段之一,是落实农机驾驶操作人员遵守《条例》和安全操作规程的有力保障。农机安全监理部门应经常定期和不定期地对农机交通安全进行检查,特别是对乡村道路农机交通安全的检查。目前,乡村道路的交通安全是一个盲区,交通管理职能部门把监管和整治的主要精力放在交通流量大的国道、省道、县道及城镇街道等交通要道上,无暇顾及乡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加之有些农用机动车主的法制观念淡薄,交通安全意识差,他们趁有关部门疏于管理之机从事违章运输,甚至非法从事客运,从中牟利。于是无证行驶、违章载客、超载、人货混装等违章现象泛滥;加之乡村道路的路况环境使农机使运输存在着诸多安全隐患。另外,农机安全管理部门还应在农忙季节,集中精力对农机农田作业进行监管,全方位保证农机安全生产。
制动器摩擦力减少,如气压自动装置中的气压调整过低、漏气;液压制动装置中液压油量过少,制动系统内有空气;踏板自由行程过大;制动蹄片磨损等,制动器作用时间延长,如制动鼓与制动蹄片的间隙过大;制动鼓失圆;制动蹄片油污等。轮胎花纹磨损。制动跑偏。是指制动时总是向一边自动偏斜,也成制动单边。主要原因是左右轮制动力不相等。具体表现为:两轮制动鼓与制动蹄片间隙大小不一致;个别自动蹄片上有油污、硬化、铆钉外露;各轮摩擦片材料不一致或新旧摩擦片分布不均;各轮制动蹄片回位弹簧拉力差太大;个别制动鼓失圆;气压制动器个别气管裂纹、接头松动漏气;液压制动器个别分泵有空气、活塞活动不良分泵尺寸大小不一、油管堵塞等。制动侧滑。是指制动时,某一轴的两个车轮或前后轴所有车轮发生横向滑动的现象。制动侧滑分两种情况:一是前轴侧滑,是指制动过程中只有前轮抱死或前轮先抱死拖滑,这时农业机械按直线行驶(减速停车),处于稳定状态,但是前轮失去控制转向的作用。二是后轴侧滑,是指制动过程中后轮比前轮提前一定时间先行抱死拖滑,而且车速超过某一数值时,农业机械在较小的侧向力作用下就会发生侧滑。路面愈滑制动距离和制动时间愈长,后轴侧滑愈剧烈,极易发生事故。制动时如出现侧滑,应立即停止制动,把转向盘朝向侧滑的方向转动,当侧滑停止后,立即把转向盘转到正常位置。制动装置的调整制动踏板自由行程的调整;制动鼓与制动蹄片间隙的调整;制动液的加注或制动气室气压的调整;主车及挂车制动器的调整。
轮胎的技术状态与作业安全
花纹变得平而光滑,其附着性能大为下降,行驶时可能引发车轮打滑,甚至发生侧滑现象,使稳定性破坏,制动距离延长。2.轮胎爆裂。行驶时轮胎爆裂,特别是前轮爆裂,将产生急剧的偏行,其车速越高,危险性越大,甚至会导致翻车事故。轮胎爆裂是因为轮胎过度变形、磨损、发热以及锋利物体划伤所致。因此,轮胎的气压不能过高、过低,不能超载,以避免轮胎过度变形。炎热夏天不能长时间高速行驶,频繁使用紧急制动,否则会加剧轮胎磨损、发热、引发爆胎。3.行驶中车轮自动脱离。由于轮毂轴承锁紧或锁止螺母的松脱,轮毂螺柱的折断,转向节轴或转向节主销孔处折断都会引发农业机械在行驶中车轮制动脱离,其后果十分严重。因而在维护和修理中,应对上述部分认真检查。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事关农民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经济、社会秩序的正常有序。近年来,在自治区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全区上下的共同努力下,我区农机安全事故四项指标有了明显下降,但农机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特别是农用车违章载人、无照行驶、驾驶员无证驾驶的现象还比较普遍,潜伏着严重的事故隐患。当前的主要问题是:
(一)宣传教育不到位,农民安全意识差。广大农机手对国家关于农业机械管理的法律、法规了解不够,认识不清,部分机手为逃避管理,不愿参加年检、年审、跑夜车、超速超载、自制挂车、超宽超长、疲劳驾驶给农机生产带来隐患,“黑车非驾”情况十分普遍。此外,农机监理部门对监理法规、事项宣传还不够深入,未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开展农机常识和驾驶技术及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培训较少,农机监理部门在处理监理与服务的关系问题上还未到位,造成与监理对象间的脱节。
(二)服务意识不强,执法纪律不严明。在实际工作中,有的个别监理人员忘记了自己是人民的公仆,不善于做机手的知心朋友,仍然存在着“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有的喜欢高高在上稳坐办公室,而不喜欢深入基层,为机手排扰解难;有的只顾自身利益,侵害机手利益;有的甚至还存在着“吃、拿、卡、要、报”的个别现象。个别监理人员对监理规章制度及工作纪律置若罔闻,随心所欲,甚至违反政策,违章执法,违规操作。对这些个别人,一些部门为了自身利益,该处分的不处分,该追究的不追究,从而导致一些单位纪律松懈,马马虎虎,不负责任,使监管软弱无力。
(三)服务网络不全,农机监理很难到位。从目前情况来看,县级行政区域都设有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其编制、装备、人员、设施比较健全,而乡镇、农场没有专设机构,监理人员很少甚至没有。农业机械90%以上散布在村镇农户,农机主要耕作与田间或行驶在乡村道路上,乡镇农机监理基层网络不全,农机安全生产就难以进行有效监管,个别地方对拖拉机及驾驶员的牌证疏于管理,上照率不足一半。而广西地区又处于多丘陵地带,且甘薯、水稻、甘蔗、林果等农机为主,手扶拖拉机数量居多,给安全执法带来难度。
(四)队伍素质偏低,执法把关不严。由于一些地方在充实监理人员过程中,缺乏严格把关,缺乏竞争机制,造成监理队伍思想素质高低不一,文化程度参差不齐。尤其专业知识匮乏。由于一部分监理人员没有接受过专业培训,对农机专业知识一窍不通,所以在实际执法工作中,尤其是机械检验过程中,不能针对重点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不能对机具故障进行排除和指导,为机手提供技术上的服务更是纸上谈兵。工作起来难以顺畅,严重影响了农机监理的社会形象。
究其原因:一是缺乏系统的教育培训,为三农服务的思想根基不牢;二是人治思想根深蒂固,义务本位和管理本位并存;三是执法监督政出多门,监督责任不明确,监督的力度不大;四是责任追究不到位,致使许多行政违法案件无法严肃处理。
二、加强农机监理行政执法行为的措施与对策
(一)创新监理手段,转变服务观念。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为民服务的理念,强化为农机手服务的意识,转变工作作风,将服务理念融入农机监管全过程。一要积极主动按照《行政许可法》和农机治理法律法规的要求热情周到办好牌、证等各项行政许可或非许可事项,让广大机手上门办事有一种归家的舒适感;二要开展好技术服务,适时组织农机监理人员深入基层和农业生产第一线,结合机手讲解农机新技术、新机具的推广使用,开展拖拉机、配套机具以及收获机械等农机的维修和保养。三是开展好便民服务。在年检和机车初审上照时,简化办事程序,实现检验登记、技术检测、喷字等项目的“一条龙”服务,力争做到培训办证到乡村,年度检验到村组,维修服务到田头,宣传动员到农家。
(二)严格行政执法,推行政务公开。农机监理机构的行政活动应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提高农机监理权威。确立执政为民的法律观念。加强农机监理队伍的法律知识培训,有利于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忠实地执行自己的法定义务,全心全意为农机手服务。大力推行政务公开、承诺服务、首问负责制和“一站式”办公,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坚持执法管理与服务有机结合,寓管理于服务之中,推出便民服务措施,加快电子政务建设,不断提升农机安全监理执法工作的科学化、信息化水平,让广大农机手从执法服务中得到实惠。
1.1农机拥有量大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农村经济、交通事业的不断发展和国家强农惠农政策的颁布实施,农业机械的发展速度逐年加快。特别是2004年以来,国家开始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农民购机热情高涨,农机保有量增速迅猛。与此同时,农机安全事故隐患随之增长,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据统计,目前盐城市共有近11万名农机户,其中大部分用户既搞农田作业,又搞道路运输。2012年,该市农业机械总动力达到563.8万kW,农业机械总量达471231台(套)。其中:拖拉机98950台,联合收割机16482台,插秧机9964台,机动脱粒机11472台,饲草料加工机械36847台,机动植保机械297516台。目前只有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操作使用列入牌证管理,其余大部分农田作业机械和农产品加工机械的操作使用未列入牌证管理。
1.2“三率”水平偏低
近年来,该市通过免费监理、平安农机创建、免费实地检验、农机政策性保险、农机、公安部门联合执法检查、平安农机通等一系列有力措施,大大提升了安全监管水平。但是拖拉机上牌率、检验率和驾驶人持证率(以下简称“三率”)水平仍然偏低,与农机化发展要求不相适应。尤其是无挂车手扶拖拉机面广量大、高度分散、利用率低、收益不高,大多数农民不愿意接受管理。据统计,2012年全市拖拉机上牌率、年检率和驾驶人持证率分别为61.84%、28.28%、49.25%,联合收割机上牌率、年检率和驾驶人持证率分别为90.74%、34.21%、69.61%。
1.3农机事故时有发生
该市的家庭农场规模、土地流转力度远不如欧美地区以农机自用为主的规模农场,因此农民购买农机特别是大中型农机具不仅要为自家生产所用,还需要开展社会化服务。农机社会服务流动量大,特别是跨区作业面大、点多、线长,存在一定程度的农机生产安全隐患。就盐城市而言,2012年全市上报各类农机事故100起、死亡39人、重伤53人。其中:农机道路外发生事故48起、死亡9人、重伤28人;公安交巡警部门通报农机道路上事故52起、死亡30人、重伤25人。给受害者家庭和社会稳定造成了极大的影响。
1.4农机监管能力不强
2004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颁布实施,明确了农机部门农机安全管理的法律地位,赋予了农机部门对上道路拖拉机登记、上牌及驾驶人发证、年检年审等管理权,但未授予上道路执法权。农机部门的执法范围为道路以外的田间场院和乡间道路,道路上的执法权由公安部门负责。由于农机监理机构执法没有“上路权”,在没有交警部门配合的情况下,无法对有违法行为的上道路拖拉进行处罚,导致了上道路拖拉机监管处于极度尴尬的局面。在实际工作中出现农机部门想管管不到,公安部门能管却没有足够的警力专门管的现象。
农机安全监理机构作为农业执法主体单位,在维护农机安全生产、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农机化事业健康发展等方面均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然而盐城市有些县、乡农机管理体系不健全,每个乡镇只有一名安全监理人员,就在监理人员严重不足的情况下,部分农机安全监理人员还被抽调从事其他工作,新、老监理员交替、衔接不畅,难以履职,因此必须加强县、乡两级农机管理队伍建设。
1.5农机手文化水平低
盐城80%的机械是农户个人购买的,受消费水平和观念的影响,在购买机械的时候,农户往往是重价钱、轻质量。有的为了省钱,甚至主动要求去除安全保护装置。同时,农机手大多文化水平不高、专业知识匮乏,安全意识、法律意识淡薄,在实际操作中重生产、轻安全。故农机安全生产工作任务重、难度大。
2 加强农机安全生产的几点建议
2.1政府重视,部门配合,加强联合执法
我国《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再次将农机安全纳入国家安全生产17个重点行业和领域。盐城市政府已经连续7年将农机道路外亡人指标纳入全市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分解下达到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只有把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政府安全生产监管目标体系之中,对农机安全生产提出明确要求,才能引起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才能统筹安监、交通、工商、质监、教育、法制等部门的力量,形成“政府主导、部门配合、农机主抓、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农机监理机构要主动与公安、质监等部门联动,加强沟通,大力开展安全大检查,排查事故隐患,查出问题并及时整改。要建立案件移交、责任追究等机制,实行严格的目标责任制和压力传递机制,形成层层有压力、人人挑担子的局面。
2.2大力宣传,多措并举,营造安全氛围
盐城市2012年农机事故发生原因统计分析结果表明,无牌无证驾驶、严重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安全防范意识不强造成事故的比例分别占46%、20%、24%,说明农机手的安全生产意识相当薄弱。要增加农机手的安全生产意识,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就要将“平安农机”创建和开展驾驶培训日、学生放假日、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结合起来,实施立体式宣传,在电视台、报纸、政府网站设立农机安全生产作业专栏、专版,采用领导访谈、技术宣讲、经验介绍、进展通报等形式,全方位、立体式展开宣传,动员农机战线干群积极投身到农机安全生产工作中去。
2.3强化培训,加强引导,提高农机驾驶人的安全技能
对农机驾驶人进行农机相关法律法规、农机基本构造、农机安全操作技术等专业知识的系统培训,使农机手在提高理论水平的同时增强实践操作本领,真正掌握农业机械的操作、使用、维修、保养等知识。组织农机安全监理人员进村庄,深入农户进行安全作业指导,将农机安全带到田间地头;组织专家、技术人员编印农机安全生产资料分发给农机手。农机安全监理部门要严格把好考试关,不走过场,不讲人情,不做“老好人”,严格按照标准对驾驶员进行考核。要利用“送检下乡”、安全生产大检查等活动对所有驾驶员进行复训,进一步提高其安全生产意识和操作技能。
2.4强化装备,严格管理,提高农机监理能力
农机安全生产是关系到全市广大农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根据《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执法人员进行安全监督检查时,应当佩戴统一标志,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农业机械安全监督检查、事故勘察车辆应当在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各级农机安全监理机构都应当积极争取省级农机服务体系农机安全监理装备建设项目,有计划、有步骤、有力度地加强农机安全监理装备现代化建设,为提高执法水平、开展优质服务提供物质保证。
2.5突出源头,优化服务,努力提高“三率”水平
推进公安驻农机警务室建设,加大联合执法检查力度,提高上道路拖拉机的“三率”水平。进一步推行免费监理,优化服务方式和手段。结合免费实地检验,对纯农手扶无挂车拖拉机开展拉网式调查,核准各类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实际拥有量,组织乡镇监理人员深入村组、农户逐户开展排查,做到登记、检验、拍照、安全检查、安全教育、签订责任状“六统一”。对达到报废条件的机械鼓励其报废,对已灭失的机械及时予以注销。
2.6加强学习,提升效能,保障农机安全
关键词农机安全;宣传教育;措施
近年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农村经济日趋繁荣,农民收入不断增加,农民购买农业机械的热情高涨,使农村的农业机械拥有量持续增加,农机化事业步入了一个持续、快速发展的“高速道”,为农民致富奔小康增添了不可忽视的强大动力,但由此伴随而至的农机安全生产问题也越来越突出,如违章驾驶、不参加年检年审、“黑车非驾”、违章载人、酒后驾驶等行为屡禁不止,导致群死群伤的农机事故时有发生,给人民的生命财产带来了重大的损失[1]。究其原因,笔者认为一是由于近年来农机监理无权上路检查,失去了农机监理对农业机械的动态监管;二是农机安全宣传教育的面不够大,形势太单调,不能及时跟上农机化发展的步伐。因此,做好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农机监理的社会效果显得十分重要。
1设立农机安全宣传专职人员
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是农机监理工作的重要环节,是农机监理工作的基础。
农机监理机关依法行使对农业机械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因此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必须是由有责任心、熟知法律、法规的人担任,而且使其专职化也是农机发展的客观要求。另外,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是一项基础性的素质教育工作,其工作效果在短时间内是很难有收效的,需要常抓不懈、持之以恒、警钟长鸣,才能在农机安全监理的社会效果上显示出来。设立农机安全宣传教育专职人员后,可以克服因监理人员少、忙时忽视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甚至中断这项工作的顾此失彼的现象。因此,配备工作能力强、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监理员做专职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对提高农机监理的社会效果是十分必要的。同时,建立从乡到村的安全宣传员,充分发挥乡村安全员的优势,营造出一个从县到乡到村的安全宣传体系。
2扩大农机宣传范围,采取多样宣传手段
一是在对广大机手宣传安全的同时,应扩大农机安全宣传教育的范围,这是势在必行的。因近年来在所发生的农机事故中,其肇事地点以乡、村学校为中心的多,场院作业时事故多,肇事时间以学校上学和放学时居多。其原因多是因学生攀爬农机及农民不懂农机安全生产知识所致,这与农机安全宣传教育的力度不够有着直接关系。由于宣传力度不够,致使机手、学生对农机安全生产知识了解不多,安全意识差,操作人员违章操作和使用农机,使发生农机事故的几率增加。因此,农机安全宣传的对象不应只针对农机人员,还应加强对农村中小学生、家属等全体村民的教育。应积极主动地与农村中小学校、村委会取得联系,组织中小生、教师和村民,向他们宣传农机安全知识,以增强其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把农机事故减少到最低限度。二是出动监理安全宣传车,通过广播、电台,开办宣传专题栏目,悬挂横幅,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走乡入村,讲解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具体案例宣传农机事故给人民生命财产和家庭带来的危害,使农机安全成为农村社会共同关心和重视的问题。三是根据不同作业季节特征,开展农机安全宣传教育,有针对地提高广大农机手的素质,增强其守法及安全生产意识,切实做到以预防为主,有力地消除事故隐患[2]。可借每年的年检年审时机,以乡或村为单位,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宣传培训班,集中对广大机手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章守法教育,以增强他们的安全意识,减少违章行为的发生。四是由于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在保证人员的基础上,还需要有一定量的宣传教育资金来作保证。如:宣传工具费用、宣传材料费用、乡村级安全员的费用等。因此,要确保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资金有保障,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宣传教育工作顺利进行。五是必须充分与社会各方面协调好,获得社会各方面的理解与支持,让社会各方面都认识农机监理工作的任务、性质和作用[3],取得各级、各部门的重视和支持,并同时与交警、交通部门紧密协作,相互配合,齐抓共管,共同搞好对广大农机手的日常安全教育工作。
3进行自我宣传
农机监理要以“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来提高社会知名度,及时把监理工作的成绩、存在的问题、解决的办法及时向上级领导及有关单位做出汇报、请示,争取各级领导及有关单位的重视和支持,这对提高农机监理工作的社会效果是十分必要的。一是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监理部门应切实实行挂牌上岗,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不断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广大监理人员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加强与农民群众的联系,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风尚,进一步加强为农村、农业和为农民服务的意识,充分发挥农机监理的作用[4]。二是加大田检路查力度和执法力度。在坚持长期田检路查的同时,有针对性地对突出的农机违章作业及季节性的违章进行专项治理,扩大规模、召开现场会等,还要取得与公安交警及交通部门的支持,对屡教不改的违章行为采取依法强制措施,使农机手从思想上重视农机监理工作,进而自觉遵守安全法规。三是监理人员要不断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素质。不仅要掌握执法政策、法规条例、办事程序,还应熟练掌握农机维修、驾驶、保养等专业知识,能切实帮助机手解决实际问题。
4结语
总之,要切实做好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只有这样,农机安全监理工作中出现的检审验率不断下降的局面、无证驾驶、不考试、不挂牌、不报户等违章现象才会受到重视,田检路查、年度检审验、考试核发牌证等监理业务工作才受到广大农机户的积极支持与配合,使农机“安全、优质、高效、低耗”地为农业生产服务的目标才能实现,从而使农机安全监理的社会效果得到较大提高。
5参考文献
[1]陈小红,蒋财荣.对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的思考[J].现代农业科技,2010(11):235.
[2]冯玉辉.关于加强农机安全监管工作的分析[J].现代农业,2010(6):92-93.
关键词农机监理;农机安全;问题;对策
近几年,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激励引导下,农业机械又进入了新一轮的高速发展期。农机监理工作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压力和挑战,也面临着新的机遇,必须探索新的管理模式,以保证农机化事业健康发展,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
1农机监理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
一是农机监理作为安全生产的执法机构,依照国家和地方农机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对农业机械及其操作使用者进行严格、科学的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纠正违章,杜绝事故,使农机生产安全、有序进行,保障了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二是农机监理在对农业机械驾驶操作人员的管理中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学习培训,使机手成为村里先进科学技术推广应用的带头人和示范者,为改变农村落后面貌起到了积极作用;三是农机监理人员与机手有良好的相处关系,培养了深厚的感情。农机监理人员在机手的心目中既是执法者,又是朋友,还是农机生产者的参谋、顾问,机手有了困难愿找农机监理帮助解决,从而使他们得以发展生产,加快了致富步伐;四是农机监理在监督、管理和协调农机田间作业、运输作业、跨区作业工作中,在提高农机作业水平、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安全生产、协调供需、化解纠纷等方面,起到其他组织不可替代的作用,为农民生产发展、农村经济发展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1-2]。
2农机监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是受客观因素制约农机监理工作难度大。由于湟源县经济条件相对落后,乡村没有通班车,农机驾驶员违章载人的现象较为突出,而且广大机手文化技术水平较低,对机车使用管理不善,加之安全意识较差,不愿意积极配合,逃避管理,“黑车非驾”现象越来越多,造成农机管理难,执法难。二是各级政府对农机监理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对农机监理的投入不够,致使监理装备差,办公手段落后,效率低。三是机管与路管脱节,拖拉机、农用车分布在广袤的农村,点多、面广、线长,有些地方交通条件差,安全隐患很多。目前广大农村道路上无公安交警管理,农机安全监理人员,因没有农机执法标志,降低了农机执法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很难针对农机作业的特点进行重点防范,重大农机事故隐患将再度加重。四是宣传不到位,致使农机拥有者和使用者法制意识淡薄。一部分机手法制意识淡薄,不愿意积极配合,逃避管理。五是为得到较高的收益,部分机手超速超载,疲劳驾驶,给农机安全生产带来隐患。六是农机监理机构还不健全,监理人员配备不足,特别是乡(镇)机构改革后,乡级农机站人员、财产归属到乡镇府,乡镇农机站已名存实亡,给农村的农机安全工作带来很大的困难,直接地制约着农机监理工作的开展[3-4]。
3做好新形势下农机安全工作的思路与对策
3.1加强农机安全监理宣传,开创农机监理工作新局面
现阶段,农机行业主要有《农业机械化促进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农用拖拉机及驾驶员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明确了农机监理工作的执法地位和农机监理机构的职责范围及权利义务,为农机监理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与政策依据[5]。农机监理部门要根据工作实际,采取多种措施对农机手进行全方位的宣传教育;以举办农机教育安全讲座、播放农机安全知识录像等方式,教育机手、群众提高安全意识;利用新闻媒体、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对农民朋友进行农机安全教育,使之了解农机安全监理的重要性。
3.2强化服务,提高农机监理的总体水平
农机监理的工作特点和社会性质决定了其职业道德,必须以全心全意为广大农民群众服务为宗旨,以忠于职守、无私奉献为工作核心,以爱岗敬业、奋发有为、尽职尽责为根本要求,以帮助农民发展生产、致富奔小康为工作目标,促进农机工作的健康发展。
(1)要抓好农机监理队伍建设。从实施规范管理人手,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工作水平、服务能力的高低源于素质。农机监理部门应把政治合格、作风过硬、业务精通、执法严明,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监理队伍作为主要工作目标,严把监理人员素质关,实行考核上岗、持证上岗。
(2)要明确岗位职责与目标。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定期考核,奖罚分明,促进监理人员树立竞争意识,危机意识,充分调动执法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一是要加强制度建设,规范自身执法行为;二是要文明服务,热情而又耐心地解答农民群众的咨询,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三是要实行公开办事程序、公开收费标准、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全程实施透明化操作;四是抓好廉政建设,做到廉洁自律,秉公执法[6]。
(3)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要把管理与服务紧密结合起来,以管理带服务,以服务促管理。一是增强服务功能。对来办理业务的机手,只要符合手续,必须立即办理,决不让机手跑第2趟;对路途遥远、手续不全的,先发给证,待手续补办齐全后,再发给正式证件;二是增强服务效果。在办理农机监理的各项业务中,本着想为机手所想、急为机手所急的工作态度,开展送检下乡、送办理业务下乡等便民服务,直接体现出我们为机手服务的态度与热情;三是本着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适时地、适度地处理、制止和纠正违章作业[7]。这样做,不但可以为农户提供方便,而且可以密切农机监理人员与广大农机手的关系,增进同广大机手的感情,有利于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的有序开展。
4参考文献
[1]黄真国.当前农机化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河南农业科学,1999(9):39-40.
[2]杨玉芳,魏振宇,范文恒.春耕生产农民有五盼[J].河南农业科学,1993(3):21.
[3]杜金徽.加强农机监理工作创建安全生产环境[J].吉林农业,2010(5):27.
[4]喻明健.浅谈做好新形势下农机安全监理工作[J].农机使用与维修,2010(3):89.
[5]杨宝玉,李智.论新形势下农机安全监理工作[J].农机使用与维修,2010(3):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