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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道德风险论”一旦被引入金融法学,就会凸显道德维度与法律思维之间的错位。所谓法律思维,就是法律思维方式,是指思考问题的立场和目的都符合法治精神。[10]以法律思维观察和分析金融市场,是金融法学最基本的知识特性。而一旦以法律思维审视“金融道德风险论”,便会发现其存在以下困境。
(一)“金融道德风险”存在定性难题
“金融道德风险论”在对“金融道德风险”的概念、类型及原因等进行分析时,往往顾此失彼。比如,梅世云提出“社会性道德风险”的概念,认为“社会性道德风险”有体制引发型、政策引发型甚至腐败引发型等几类。[11]那么,既然是体制、政策甚至腐败引发了风险,为何不能称之为“体制风险”、“政策风险”或“腐败风险”呢?即使这些风险也可以从道德维度进行解读,但把其他视角几乎全部纳入道德维度之下却有失偏颇。更明显的是,他认为,“法制不健全……也是形成金融道德风险的重要因素”[5],既如此,为何该风险不能称之为“金融法律风险”呢?因为金融市场会经常遇到法律跟进不及时或法律之废、立所带来的不利后果。再者,如果存在“金融道德风险”,也只能归因于道德,因为道德与法律有本质区别,而“若将一切道德的责任,尽行化为法律的责任,那便等于毁灭道德”[12](P402)。可见,此时“金融道德风险”面临难以定性的难题。
(二)防范和治理金融风险的法理依据难以确立
“金融道德风险论”努力从道德维度寻找防范和治理金融风险的法理依据。如果仅从表面现象看,金融风险的确与道德危机如影相随:随着金融市场多个交易环节资金链条的断裂,欺诈和不遵守契约的行为开始盛行,从而引发更大规模的金融风险,最终导致金融危机。但是,这并不表明,防范和治理金融风险的法理依据就包含在道德逻辑之中。事实上,个别或少数金融交易中的“败德”行为,即使在金融市场稳定时期也是存在的。而在此次世界性金融危机中,“大而不能倒”的美国华尔街金融巨头被认为是危机的始作俑者。但如果据此认为,危机源于这些金融大鳄的道德因素,那就会与事实明显矛盾。因为,“数十年来,美国‘华尔街’作为全球金融市场的中心和楷模,引领着世界金融市场的发展方向”[13]。这说明,人们一旦从道德维度追溯金融危机的根源,并期望以此确立防范和治理金融风险的法理依据,就会脱离事实。所以,当“金融道德风险论”试图从道德失灵中寻找防范和治理金融风险的法理依据、从而希望从对金融风险的道德批判中走向法律思维时,其结果只能是,对这种道德批判得愈猛烈,距离法律就愈远。
(三)金融法学难以自我证成
“金融道德风险论”一旦变为一种法学立场,就会使法律思维屈从于道德维度的叙说方式,不仅会造成金融法学知识特性的弱化,而且无法使金融法学完成自我证成。道德不能限定风险。风险与道德都是金融市场的一个侧面,道德并不基于风险而存在,风险也不会因为道德而出现。风险与道德具有同样的现实依据,道德不能作为一种必然的标准来限制或决定风险,风险也没有必然的义务体现该种道德。而风险之所以不会、也不能够固定、单一地指向某种道德,其与道德的主体性有关。道德主体的复杂性、多元性甚至利益的对抗性(源于社会分层),使道德分化为不同的观念体系,呈现出不同利益集团之间的利益冲突。此时,道德批判就只能成为道德批判者对其他道德主体的批判。但是,不管人们对金融风险进行怎样的道德批判,都无法改变金融风险所具有的道德属性,即只要不改变金融风险赖以存在的社会条件,就无法改变其所体现的道德逻辑。比如,在“占领华尔街运动”中,尽管代表“99%”的民众对代表“1%”的华尔街金融寡头进行了持续的道德声讨,但是,金融家们绝不会因此而改变其道德逻辑,因为自己为股东谋利就是其最大的道德。所以,不是金融风险没有体现道德,而是没有体现“金融道德风险论”主张的那种道德而已。如此,“金融道德风险论”对金融风险的道德批判自然苍白无力,金融法学理论体系也就难以建立。
(四)受制于个人主义方法论缺陷
金融法学以社会利益为本位,在研究范式上以方法论整体主义为基础。但“金融道德风险论”却遵循个人主义方法论。当然,如果孤立地看待一个具体的金融风险事件,的确与交易相对人背弃商业道德有关。但是,当金融交易关系中的人们普遍采取欺诈、不遵守契约等机会主义行为方式时,个人主义方法论就难以对此作出合理解释。例如,近些年我国多地发生恶意逃债、集资诈骗、高利转贷等现象,就不能仅仅从个人主义的角度去解读。就某种社会科学而言,“只有当人与人之间自发形成超越于个体的社会组织时,经济学才有了其研究的对象……个体的节约行为或者其他任何改善自己生存状况的努力,只要是孤立进行的,都不属于经济学研究的范畴”[14],金融法学亦如此。同时,不论何种因素导致的金融风险,只要还停留在偶然发生或个别调整的阶段,而未体现出一定的普遍性、系统性和规律性,其解决情势还未形成社会立法需要,就不足以引起金融法学的注意。而一旦某类金融风险体现为一种社会利益诉求,就表明该类金融风险已经超出了个人主义的范畴,金融法学才有可能从其普遍性中把握规律性,从而担当起指导立法实践的时代责任。而“金融道德风险论”中的个人主义方法论,显然限制了金融法学的理论视域。之所以存在这种方法论瑕疵,与其新自由主义的理论渊源密切相关,因为在新自由主义那里,“个人失败基本被归结于个体自己的过失”
二、“金融道德风险”的实质
金融法学对“金融道德风险”的贸然引入,之所以使自身陷入困境,在于其回避了“金融道德风险”的本质性问题。这种不“追根溯源”的实用主义后果是,当理论不能从简单的假设和推理中找到金融风险乃至金融危机的根源时,竟然发现道德始终在金融风险中显露身影,因而最简单的办法就是把道德当成金融风险的“罪魁祸首”,进而将道德视为当今世界之最大祸害。因此,只有从“金融道德风险”的本质这一核心问题入手,才能揭开“金融道德风险”这一貌似强大的“外壳”之下所掩盖的真实世界。金融风险与金融资本相联系。金融风险是指一定量的金融资本,在未来时期内,其预期收入遭受损失的可能性。因此,金融风险其实就是金融资本的经营风险,即一定量的金融资本因各种原因出现经营不善、利润减损等不利后果的可能性。作为人的一种经济性存在方式,金融资本具有自己独特的道德逻辑,这种逻辑体现着“以钱生钱”的利润最大化动机或目的。可以说,赢利就是金融资本的最大道德。由此,“金融道德风险”只是被人为地虚化为道德侵害的金融资本的赢利风险。所以,这种侵害不可能是道德范畴内的侵害,而是可以量度的、表现为一定物质利益损失的经济侵害。[16](P19)于是,无论人们多么不情愿地向金融资本经营者支付对价,或者多么希望违背道德的铁律(如借钱不想还)而又无奈于法律的强制,但只要这种对价最终得以支付,就不会在道德上遭受谴责,也就不存在“金融道德风险”。因此,“金融道德风险论”实际上体现了金融资本的道德主体性立场,客观上担当着掩盖金融资本趋利本性的理论角色。可见,不是从可以经验地、具体地把握金融风险实质的社会存在———金融资本出发,而是从主观的、抽象的社会意识形式———道德出发去分析金融风险,显然是舍本逐末。当然,金融资本的历史合理性包含在产生它的社会条件之中,无论是对金融风险的道德幻化,还是对金融道德的人性批判,都改变不了金融资本的趋利本性。因此,金融风险是金融资本的而不是人的内在规定性。历史地看,通过市场竞争争夺利润是金融资本的存在方式,而这种竞争不像人们所希望的那样“道德”,它从来就是一部充满欺诈、倾轧甚至掠夺的历史。[17](P130)所以,不惜以“败德”制造金融风险,是金融资本内在的运动逻辑,而人一旦为金融资本所界定,并变成其执行人,便具备了这种本性。漂流的殖民主义者———鲁滨逊,一爬上孤岛就失去这种本性,因为客观上,他远离了资本,此时金币对他毫无意义。所以,无论他的道德多么败坏,再多的金币也不可能使他制造“金融道德风险”,因为从他人之处获取利润的机会是不存在的。在这个金币都成为无用物的荒岛、金融资本对人来说已经不存在时,产生金融风险的根源才能消除。显然,这不是道德的功劳,而是金融资本的投机逻辑随着资本的社会条件的消失而消失了。所以,与其说金融风险距离道德很近,毋宁说金融风险距离金融资本的利润更近。而愈是把道德置于历史的前台,就愈发说明,金融资本把自己的投机本质隐藏得更深了。
三、对“金融道德风险论”的法理批判
“金融道德风险论”,一方面将金融风险归因于个人的“败德”;另一方面将解决路径寄望于普遍适用的法律,这种相悖的逻辑进路,反映出道德维度本身潜藏着其所无法应对的路径局限,凸显着与法律思维之间的根本冲突。道德维度不能当然地完成向法律思维的转换。金融风险属于客观存在的范畴,而金融活动中的道德观念则属于主观意识的范畴。同时,只有导致金融风险的客观条件生成,从道德维度观察该风险才有现实意义。而这种客观条件一旦存在,金融风险就不是道德所能够约束的,因为,道德是依靠自律得以实施的规则;而在金融利益冲突面前,只有通过立法,进行国家强制,才能从根本上迟缓、阻滞以至避免这些风险。这是缘于,法律的国家强制性能真实干预到资源配置的过程,能对金融市场关系中的利益矛盾进行强制克服或调整,从而对产生金融风险的社会条件进行控制。同时,法律是一种他律性规则,这种规则一旦生效,就具有了相对于交易行为人意志的独立性和国家意志性,并依靠一整套国家运行机制,对其经济利益带来直接或间接的经济效果;而道德则不同,虽然它具有相对的独立性,但其实施不仅要依靠社会舆论,更需要行为者内在的自觉力量。金融交易属于典型的资本套利活动甚至“零和游戏”,其特点是交易双方都以其利益最大化为企求,而个人理性与集体理性之间的冲突必然出现“囚徒困境”。这说明,交易双方的利益矛盾具有难以调和的性质,依靠道德自律来避免或减少这种冲突是靠不住的,而金融风险的根源恰恰就包含在这种冲突之中。所以,“金融道德风险论”试图从道德维度寻找金融法得以产生的逻辑正当性,明显面临着无法从道德维度向法律思维过渡与转换的难题。毋庸置疑,道德也是历史的一种理性,它的特殊性在于,道德可以内化为人之理性自觉,使人主动而不是被动地调整与他人的社会关系。但是,作为自律性规范,道德在利益冲突面前常常失灵。不过,这并不表明可以弥补道德调整之不足的法律根源于道德失灵。显然,“金融道德风险论”把看问题的角度当成问题本身,或者说,把看问题的立场作为问题的根源,似“盲人摸象”———从金融风险的道德属性去感知对象,由此认为金融法的现实依据隐含在道德失灵之中。但是,如果把金融风险看成人内心道德观念的结果,就需要从改造人的道德观念入手,用道德机制加以解决,因为“解铃还须系铃人”。如果最终要依赖道德之外的制度,那只能认为问题的真正原因在于人观念之外的因素,这种因素正是法律治理的客观依据。正如列宁在批判民粹主义时所言,民粹主义仅仅认为,“问题的关键只在于消除‘奸诈之徒’”,但是,“自发势力不是偶然地或从外面什么地方‘不断混进生活之中’的东西”。[18](P312)所以,“金融道德风险论”只看到个体意义上的“奸诈之徒”,而看不到整体意义上“奸诈”的资本道德,自然只能停留于对个体性道德的批判,无法揭示金融风险内在的一般性,从而无法上升到整体主义的法律思维立场。事实表明,世界性金融危机爆发以来,西方发达国家都在通过完善立法以积极应对和化解金融风险。比如,为应对危机,美国政府积极推动金融制度改革,这项改革被称作是20世纪30年代以来美国金融产业最彻底的改革。奥巴马于2010年7月签署的《金融改革法案》,是美国70多年来最严厉的金融监管改革法案。可见,为了防止金融资本的趋利行为给金融体系造成系统性风险,法律再次成为金融风险治理的主要方式。“金融道德风险论”显然与这一基本事实不符。
四、结语
我国高等学校的教育就是培养适合社会各行各业所需要的专门人才,在培养金融人才的时候要考虑到现阶段及将来一段时间内金融机构所需要人才的特点,因此来制定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案等。在盐城工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与盐城商业银行和证券公司共同建立的实习实训基地就是根据数十家金融机构对人才需要和招聘情况进行培训的。
1.1对金融人才所需要的实践特点
目前我国金融机构对金融人才能力的要求主要是以下三方面的特点:金融(银行、证券和保险等)市场开拓能力、人际沟通交流能力、金融投资分析能力等。除此之外,还要求金融从业人员必须具备货币银行学、证劵投资学、保险学、微观经济学、市场营销、管理心理和行为学等相关学科知识,还能够有前瞻性,有决断的投资胆识、良好的营销心理素质、把握市场机会的能力。
1.2金融机构招聘人才的新要求
随着商业银行的网络化到来,一线银行营业部出现了诸如“网络导购员”、“电子银行柜员”等新岗位,而电话银行、手机银行的出现则要求银行配备大量的“基层一线”话务员,技能训练,如点钞技能、客户关系管理、理财咨询等。一线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招聘的工作岗位往往是证券经纪营销岗位、客户理财岗位、投资分析岗位。在实践过程中工作岗位往往具有综合性,对金融人才各方面都有严格的要求,主要是就需要营销人员具有市场开拓能力和人际沟通交流能力,但是对在投资分析方面没有太高的要求;但是对于客户理财人员就需要具备人际沟通交流能力和投资分析能力;对证劵投资分析和投行业务人才就需要有很高的投资分析能力。金融专业要适应现代金融业务经营发展趋势,更好地体现“产学研相结合”的需要。
2金融法学教学内容探讨
2.1教学课程要有针对性
根据人才培养不同能力层次的要求,就需要我们对课程教学内容要重新组织安排,分基础性的章节、专业性的章节和备选性的章节。基础性的章节强调通用知识和技能,比如金融法的基本要求和内容等。这就要求所有学生都能够熟悉内容,掌握基础性知识。而专业性的章节需要按照实际操作岗位所必备的知识和技能要求进行编排,一般相对专业的知识需要学生必须熟练掌握,如中国人民银行法律制度和业务、商业银行法律制度和业务、政策性银行法律制度和业务、证劵法律制度、保险法律制度、信托法律制度、金融担保法律制度、支付结算法律制度和融资租赁法律制度等。在备选性的章节的课程教学中,只要求学生了解这些教学内容,如资本市场法律制度、货币管理和货币政策法律制度和金融监管法律制度等。
2.2合理调整金融法教学内容的权重比例关系
在指导教学的时候,我们需要本着基本原则进行,就是要把金融法学课程的教学内容的权重比例关系进行合理规划。集体要求就是基础性的章节原理和理论只需占到总课时的25%就可以,而作为备选性的章节教学内容,尽量采取引导自学的教学方式,应占到总课时的15%,而专业性的章节教学内容多而且重要,要增加各种实训手段,应占到总教学课时的60%。
3金融法学合理教学方式探讨
3.1可以采用多种实践教学模式来进行有机组合
在金融法学课程教学过程中改变以往单一的案例讲解模式,可采用课程实训和专业特点相结合的教学方法进行讲解。实训和专业特色实训相结合的教学方式。课程实训包含在理论讲解过程中,可采用金融案例教学和软件模拟,通过案例评析,或进行操作软件的阶段性模拟,使学生掌握最基本的概念、程序等常识性的知识,课程实训目标比较单一,针对性强,在课程理论教学过程中进行,教学的效果能即时体现。专业特色实训属于社会实践的一部分,是结合金融专业不同的岗位职责要求进行的训练。可按照金融流程中的不同岗位特点,安排学生到相关的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和证券公司里进行实习,通过实践与自已的职业能力挂钩,既可以巩固所学的金融法知识,也可以打通课程学习与实际操作的通道。
3.2深化案例教学,采用参与式模式教学
金融法学的案例编写一定要真实可信,关注每个知识点的细节,讲具体案例的同时也要生动,不能只是罗列一堆事例、数据。采用真实案例时,教师必须考虑到与所学的金融法知识相切合,这样才能让学生认真地对待案例,认真地思考和分析这些事例和数据。采取参与式的案例教学是深化案例教学最有效的方法之一。案例如果仅仅是由老师讲评,学生在听,没有互动,则达不到培养大学生应用能力的目的。可提倡学生来思考和分析,老师来做点评的教学模式。由于学生在案例分析中占据了主导地位,学生会自觉地思考、运用自己所学习的金融法理论知识和分析方法,并自觉关注金融法新的发展动向,从而真正提高学生对金融法基本理论和基本规律的理解应用能力、实践与操作能力。
3.3加强金融法学课程实践教学与社会实践的教学相衔接
学校和老师应该加强和实践单位的联系,实现校企联合指导学生参与实践活动的机会。由实践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课程指导老师或者辅导员。教师在学生参加社会实践过程时,还可以布置与课程相关的金融学研究课题,由辅导师和学生共同完成该课题的研究,这样学生在研究过程中也能参与到实践中,能够深入了解系统学习,能够提高学生金融法学的专业水平。
4结语
建构主义是认知心理学派中的一个分支,其认为知识由个体通过自身与环境的相互作用而构建,即个体通过个人经历和与环境的互动逐步建立自己对世界的理解,因此,学习是一个主动处理信息的过程,不是由教师把知识简单地传递给学生,而是由学生自己建构知识的过程。建构主义非常重视学生在学习过程的参与及体验。建构主义学习理论认为理想的学习环境应包含四个部分:情境、协作、交流与意义建构。学习者获得知识的多少取决于学习者根据自身经验去建构有关知识的意义的能力,而不取决于学习者记忆和背诵教师讲授内容的能力。显然,基于这样的观点,建构主义反对满堂灌的教学方法,要求营造适当的情境让学生在体验与协作中学习,通过自己的亲身实践构建知识。建构主义非常强调情境在学生知识建构中的重要作用。情境教学法便是把建构主义理论应用到实际教学中的一种有效的教学方法。情境教学法认为教师应该在教学过程中有目的地引入或创设具有一定情绪色彩、生动具体的场景,以引起学生一定的态度体验,从而帮助学生理解教学内容,并使学生的心理机能得到发展。从建构主义理想学习环境的四个组成部分看,情境教学法与传统教学方法都有所不同。从两者的对比可以看出,情景教学法对教学的要求都是直接针对当前金融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因此能更好地适应教学需要。
二、基于建构主义的金融学情境教学法实施路径与途径
(一)金融学情境教学法实施路径
首先,营造良好的教学情境。在教学中,创设有利于学生建构意义的情境是最重要的环节。教学情境必须有利于学生对所学内容的意义建构。教师可以在教学开始时为学生提供一个完整真实的问题情境,使教学围绕该问题情境进行,让学生产生学习的愿望。教师也可以在教学过程中把最近发生的新事物、新观点融入课堂,创设合适的意境。其次,协助学生自主性学习。教师要给学生思考的余地和动手的机会。学生知识的获得和能力的培养必须经其自身在一定的情境中通过体验和操作实现,教师只能起协作的作用,不能代替学生自身的参与。为了传授一定的知识和技能,教师应该协助学生亲身体验和完成从知识和技能的“接触”到“理解”再到“掌握”的全过程。再次,参与学生互动交流。交流是教师协作学生学习和帮助学生意义建构的重要环节,对于推进学生的学习进程是至关重要的手段。通过交流,可以在互动中提高学生参与学习体验的积极性,教师可以发现学生学习体验中的问题,学生也可以获得教师的指导和协助,从而最终帮助学生达到意义建构的目标。最后,促进学生意义建构。意义建构是教学过程的最终目标,其建构的意义是指事物的性质、规律以及事物之间的内在联系,就金融学来说,就是要帮助学生对自己切身体验获得的知识和技能有较深刻的理解和较熟练的运用。学生由于受自身能力所限,不一定马上能把情境体验中获得的知识进行意义建构,教师这时可以深入浅出,通过一些直观的方法与途径,诠释这些金融知识的内涵,帮助学生达到知识内化和意义建构的目标。
(二)金融学情境教学法实施途径
1.通过提问方式组织情境教学
教师可以以提问的方式把学生带到实际情境中去感受和体验问题,使学生对课程内容发生兴趣。问题出现后,教师的教学内容和进程就可以围绕该问题展开。教师可以进一步采用设问、反问等形式来启发学生思考,在师生的互动交流中帮助学生识别问题和解决问题。以金融风险管理课程为例,教师可以提出下面几个问题:金融机构主要面临哪些风险?房价的下跌会给银行带来什么风险?金融机构如何应对这些风险?通过这些问题,把学生引入风险管理的情境中,引导学生思考并得出自己的结论。
2.引入案例讨论开展情境教学
教学中引入案例可以避免理论知识的枯燥无味和营造一个生动活跃的学习情境,增强学生理论学习的兴趣和解决问题的乐趣。教师可以在案例分析开始时,把学生分成3-5人的讨论小组,让小组成员就案例展开讨论,不事先下结论,在小组讨论中活跃气氛和培养思维。小组讨论结束后,各小组向大家综合展示讨论结果,包括讨论过程回顾、学习感悟等。以公司金融课程为例,教师在讲授兼并收购、投融资决策等内容时,可以利用一些公司案例让学生分组讨论,这样往往比单纯讲授理论效果好。
3.利用多媒体开展情境教学
多媒体技术能使抽象问题形象化,增加信息量,便于学生对知识点的理解和运用。教师利用多媒体开展教学可以化静为动,寓教于乐,培养和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当前在线教育发展迅速,教师可以充分利用网络上的在线教育资源,如示范课件、纪录片、财经视频等。以本科金融学课程为例,教师在讲授相关内容时可以穿插播放央视大型纪录片《货币》和热播财经节目《财经郎眼》中的相关片断。学生对这些视频很感兴趣,可以帮助他们更好地消化课堂教学内容。
4.通过金融实验室模拟与仿真训练
在21世纪以前的经济学研究中,研究者大多关注的是企业中的投入产出效率问题,由于当时资本市场化程度低,很少有人专门研究与资本决策有关的问题,尽管如此,还是有些研究成果对以后金融学的发展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其中最大的贡献是资金时间价值概念的提出。
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以及人们对不确定性概念的认识,进入30年代以后产生了大量对金融决策问题的研究成果,同时这些成果又积极推进了金融市场的活跃与发展。在本文以下部分简要概述与评价了这一时期的重要研究成果。
(一)不确定性研究在资产定价领域中的应用
1.证券组合理论与资本资产定价模型
在整个金融分析的框架中,不确定性概念的引入是具有重大作用的。最早Kenes(1936)和Hicks(1939)提出了风险补偿的概念,认为由于金融产品中的不确定性的存在,应该对不同金融产品在利率中附加一定的风险补偿。随后,VonNeumann(1947)应用预期效用的概念提出了解决在不确定性条件下的决策选择的方法,在此基础上Markowiz(1952)发展起了证券组合理论,他认为投资者选择证券组合时关注的只是未来现金流的均值与方差。他假设投资者的预期效用符合二次分布或者是多项式分布。Markowiz的主要研究结论是在不确定的前提下,最优的投资决策是分散化持有。Tobin(1958)认为投资者出于自身流动性偏好的不同选择收益与风险的均衡。这进一步完善了证券组合选择理论的框架。
在资产定价领域另一著名的理论模型就是资本定价模型(CAPM),Sharp(1994)和Lintner(1995)用公式简明地表述了资产组合的价值与无风险利率以及资产的风险水平之间的关系。Black(1972)推出了即使在不存在无风险资产的情况下,Sharp和CAPM公式仍然成立,只是无风险利率被包括整个市场上所有资产的证券组合的预期收益率代替。与CAPM模型同时代出现的资产定价模型还有Ross(1977)的套利定价模型(APT)和Lucas(1978)典型资产定价模型。
以CAPM为代表的资产定价模型,为资产定价提供了一个简洁的计算方法,并且得到了一些在实证方面的研究的支持(FamaandMacbeth,1973),但是对现实中的一些异常现象仍然缺少有效的解释能力,Brennan(1989)认为CAPM是建立在所有投资者对投资的预期与风险都具有共同的估计与判断,并且所有投资者的效用函数一致的假设基础之上,这一假设与现实不一致,这是导致CAPM对一些现实问题缺少解释力的根本原因。以后正是对这些假设的质疑,推动了信息不对称概念的提出与研究。
2.市场有效性假说
市场有效性假说认为,在一个完全竞争市场中,不存在不对称信息与市场摩擦,影响未来平均收益的只是投资风险的不同。在20世纪60年代有大量研究工作者对市场有效性假说进行了检验,Fama(1973)通过对美国证券市场的实证检验,认为有效市场假说是成立的,但是很多研究人员发现了在市场中,存在着许多市场有效性假说或者CAPM模型解释不了的异常现象。例如,Basu(1977)发现资产的平均收益除了与CAPM中的β系数有关外,还与资产的价格盈利比率(P/E比率)有关,在相同β系数下,价格盈利比率高的股票(成长型股票)的市场价格好于价格盈利比率低的股票(价值型股票);Benz(1981)发现股票的市场价格还与上市公司的规模有关;Stattman(1980)发现股票的价格与账面价值的比率(P/B比率)也是影响股票价格的重要因素。Fama和French(1993)在以上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三因素模型,即在影响资产价格的β因素外,加入了P/E比率和P/B比率因素。
另外,许多研究人员从时间序角度研究也发现了一些市场有效假说与CAPM解释不了的异常现象,其中最为著名的就是Pozeff和Kinney(1976)发现的所谓“一月效应”;他们发现在纽约证券市场的指数在一月期间的存在明显低于其他月份的现象;还有就是Cross(1973)和French(1980)发现存在类似的“星期一效应”,以后许多研究人员在世界范围内验证了这两种现象的存在。
对这些异常现象的解释,有效市场假说显得无能为力,有人曾经试图将“一月效应”解释为到年末税收流出的影响,但是在英国、澳大利亚等税收年度不在12月份的国家,仍然存在“一月效应”就无法解释了。有些学者从心理学的角度解释这些异常现象,例如,Dreman(1982)将股票价格的P/E比率效应解释为,由投资者总是过高估计具有高成长性股票的成长性,导致市场中具有高P/E比率的股票的价格被高估了,这是导致股票收益率低的原因。
3.连续时间模型
在资产定价理论中的另一个重要假设是:证券市场总是在连续过程中,在这一假设前提下,Merton(1969,1971)将CAPM发展为瞬时资本资产定价模型(ICAPM),同样在信息对称、无摩擦的市场中,资产价格的变化符合Ito过程,在这种条件下,资产的价格与投资者的效用偏好无关。在随后的研究中Merton(1973)和Black(1973)应用以上连续时间模型成功地得到了期权定价公式,这一公式后来被大量的实证研究所证实,并且被广泛在实践中应用。
(二)不确定性研究在公司财务管理中的应用
金融分析研究的另外一个重要领域是公司财务管理,主要研究公司在投资决策中的有关负债与权益比例选择、公司的红利政策等问题。最早这方面的研究成果由Modigliani和Miller(1958)作出,他们的研究显示,在完全市场中(没有市场摩擦与信息不对称存在)公司的价值与公司的负债比率无关(M-M定理)。类似的研究结论还有,公司的价值与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无关。显而易见,这些研究结论与现实中的事实不符。依据M-M定理的结论,公司在利润分配时,由于派发现金红利会有现金流出,公司将更愿意选择股份回购的政策,而不是红利政策,而在现实中,许多公司更愿意选择分红而不是股份回购,这一现象被Black(1976)称为“公司红利的困惑(DividendPuzzle)”,对此Miller(1977)所能给出的解释是,M-M定理的结论之所以与现实不同在于税收与所谓的破产成本对财务结构的影响,是由于一定的负债可以使公司达到税收减免的作用,另外由于对高负债率公司存在着破产的风险,所以负债率对公司股票价值存在影响,Miller以及其他的学者对这些财务问题做出的解释总体来说都不很令人满意,直到后来引入不对称信息以后,似乎才对这些问题的解释取得了突破。
二、金融中的不对称信息问题的研究
正如前文所述,对现实中的一些现象很难单纯用不确定性(风险)来得到满意的解释,正是在对这些问题的研究引起了人们对金融问题中的不对称信息的关注,加上在20世纪60年代以博弈论为代表的信息经济研究方法的突破,使得许多学者在对金融问题中的不对称信息的研究中取得了很多成果,特别是用不对称信息可以完美地解释许多有关财务结构方面的问题。以下仍然分两部分概述这方面
的成果,首先是在财务决策方面的成果,接下来是在资产定价方面的成果。
(一)不对称信息在公司财务管理中的应用
1.红利信号模型
关于公司红利决策的困惑引起了许多学者的关注,除了以上提到的公司更愿意支付红利而不愿意将利润用于股份回购的异常现象之外,Lintner(1957)还发现公司在进行红利决策时,由于受累进税制的影响,更愿意使各年的红利平滑些,所以公司每年的红利波动要远远小于股票价值波动,有关税收减免的理论解释较为理想,并且在以后被许多学者用实证方法证实了这一现象的存在(例如:FamaandBabiak,1968)。但是税收效应并没有很好解释公司为什么更愿意支付红利的困惑。
最早Miller(1961)注意到红利可能是向投资者揭示公司发展前景的信号,但是直到Bhattacharya(1979)才应用博弈论方法建立起了红利模型,Bhattaeharya成为第一个将博弈论引入金融分析的学者,Bhattacharya认为公司的管理者对公司投资项目的前景与其他普通投资者相比具有信息方面的优势,管理者通过公司的尽可能高的红利向普通投资者传递信息,如果公司红利水平高意味着公司投资项目的未来前景好,而对于无法支付高额红利的公司将不得不向银行贷款,从而担负过高的财务成本。以后许多学者在此基础上对模型又进行了一个改造(MillerandRock,1985;JohnandWilliams,1985)。但是仍有学者质疑认为,按照以上模型认为只有在公司需要为新项目向市场融资时,才有积极性支付高水平的红利,但事实上模型的红利支付水平并不受公司是否有新项目的影响。也就是说,上面的信号模型不能很好解释红利的平滑性。为此,Kumar(t988)发展出了一个粗糙信号(CoarseSignaling)模型,其结论认为公司在一定的利润范围内会支付同样水平的红利,直到公司的利润水平超出了这一范围,公司管理者才会调整红利支付水平。红利信号模型的另外一个问题是,公司为什么愿意支付红利,而不是股票回购。Ofer和Thakor(1987),Barclay和Smith(1988)用逆向选择原理解释了这一现象,他们认为公司更愿意在市场上自己股票被低估时回购股票,所以回购股票行为向市场传达了股票价值被低估的信号,所以会引起股票价值的上涨,从而使公司支付了额外的成本,而用红利分配利润不存在这一逆向选择问题。
2.资本结构
正如上文提到的,公司资本结构问题的研究在引入不对称信息以前一直没有得到令人满意的结论。应用博弈论描述公司资本结构的决策过程,大大推动了对公司基本结构决策研究的发展。
最早Ross(1977)建立了一个公司负债决策的博弈模型,其中公司通过负债率向资本市场传递公司未来经营前景的信息,由于高负债率可能导致公司破产的风险加大,而一旦公司破产将为公司的经营者带来损失,所以只有公司管理者对公司未来的现金收益乐观时才会在资本结构决策时选择贷款,提高负债率。而前景乐观的公司提高负债率的决策是前景悲观的公司所无法模仿的,所以对资本市场来说,高负债率是公司发展前景乐观的信号。随后在Myers(1984)的模型中,认为如果管理者在公司项目发展需要融资时,如果管理者认为目前市场上自己公司股票价值被市场高估了,会选择通过发行股票的直接融资方式,而如果管理者认为公司股票价值被低估了,就会选择贷款等间接融资方式,所以说公司增加发行股票向资本市场传递的是公司目前股票价值被高估的信号。Myers认为经营者在面对新项目需要投资时首先选择的是用自身盈利积累完成投资,其次是选择贷款等间接融资方式,最后才会选择发行股票的融资方式,这被称之为“融资顺序理论(Peckingordertheoryoffinance)”。
在金融分析中应用博弈论的不对称信息理论取得较大成绩的研究就是所谓的问题的研究,Jensen和Mecking(1976)指出公司中存在两类问题,其一是债权人与股东的矛盾,其二是股东与公司管理者的矛盾。债权人与股东间的矛盾表现在股东总是扩大公司投资风险,因为项目成功了超额收益全部是股东的,而如果公司经营失败,破产的成本由债权人与股东共同负担。Diamond(1989)通过研究认为,在长期重复博弈条件下,股东的声誉可以在一定程度改善股东和债权人间的矛盾。股东与管理者间的矛盾是由于股东不能有效控制管理者的经营行为,因而管理者会最大化自己的利益,可能会损害股东利益。
在80年代末与90年代,出现了有大量关于问题的研究成果,Hart和Moore(1989,1994,1998)研究发现当企业家计划投资新项目而需要向外融资时,与投资者签订贷款合同是最优合同,得到这一结论的关键在于虽然企业家与外部投资者在项目未来进展的各个时期都可以观察到项目的收益情况,但是第三方(例如:法官)无法观察到项目的收益,此时贷款合同是最优融资合同,并且Hart认为由于贷款人在企业家不能偿还贷款时可以控制公司的资产,所以企业家有积极性偿还贷款。
3.公司所有权控制市场
公司所有权控制市场的概念最早是由Manne(1965)提出的,他认为为了有效的配置资源,公司所有权控制市场的存在是必要的,现代资本市场的有效运转离不开公司所有权控制市场的存在。在公司所有权控制市场中所有权的转移方式是多样化的,包括:收购、兼并、股票的发行以及委托关系的变化等手段。在传统的完全竞争、无摩擦的资本市场假设下,很少考虑公司所有权转移对公司价值的影响,而事实上每次兼并收购活动都会引起公司股票价值的大幅波动。直到进入80年代以后非对称信息概念的引入,使得人们认识到了公司所有权控制市场对资本市场影响的内在机制。
Crossman和Harl(19803研究了在公司收购过程中存在所谓的“免费搭车问题(FreeRiderProblem)”,他们认为当收购方发现一个目标公司的运营效率低下,而决定收购目标公司时,面对外部的标购,原有的股东知道收购者通过收购后公司在新的经营者经营下,效率会提高,所以会自发抵制收购,等待收购价格的升高,直到收购价格升高到在新经营者的经营水平下的合理的价格时,原有股东才会出售手中股票。考虑到收购方在收购过程中搜集信息、组织收购是有成本的,所以采用标购行为实际上为收购方带来了损失。Shleifer和Vishny(1986)认为,如果收购方在标购目标公司以前就已经持有了目标公司的一定股票,可以解决上述“搭车问题”的困惑,收购方可以用自己手中股票的增值弥补收购带来的损失。然而Shleifer和Vishny的结论并没有在实证中得到证实,反而Desai和Kim(1988)的实证结果认为大多数的收购方在标购前并没有持有目标公司的股票。
在收购行为研究方面的另外一个困惑就是收购行为往往导致股票价格的大幅上涨,例如:Jennings和Mazzeo(1993)发现收购发生时的收购人对目标公司的首次出价,大多数高于收购前10天的股票价格的20%。Fishman(1988)将这种现象解释为是由于有潜在竞争者随时会加入收购,较高的出价是为了阻止竞争者加入。
4.新股发行(IPO)
在1963年在由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组织的一项研究中,首次发现在新股上市后的短期存在着明显的超额回报的现象,以后许多学者在许多国家发现了这一现象,例如:Ibbotson和Ritter(1995)统计得出美国纽约证券市场1960-1992年发行新股的首日的超额回报是15.3%。在许多年中IPO现象成为挑战市场有效性假说的又一个证据。
对IPO现象最早的解释是由Rock(1986)作出的,Rock认为IPO现象实质是个逆向选择问题,新股上市时市场上存在着两类投资者,一类是具有信息优势的投资者,一类是不具信息优势的投资者,信息投资者只是在新股定价低于其真实价值时才购买,而当定价高于其真实价值时只有不具信息优势的投资者才会参加购买,所以平均来说,不具信息优势的投资者购入了较大比例的被过高定价的股票,为了在市场中留住不具信息优势的投资者,公司在初次发行新股时常常有意低定价。类似Rock对IPO超额回报问题的解释,许多研究人员给出了这一问题的其他合理解释,例如:Allen和Faulhaber(1989)以及Grinblatt和Hwang(1989)将新股发行低定价解释为公司未来前景良好的信号;Hughes和Thakor(1992)认为公司新股发行低定价是为了规避诉讼风险;Ruud(1993)认为新股上市后的短期高回报是由于承销商的价格稳定活动造成的。
在IPO领域中的另外一个难以解释的现象就是新股上市后长期表现不好。Ritter(1991)研究发现,在1975-1984年间发行的新股在发行后3年间的回报比正常股票的回报至少低15%。以后Loughran(1993,1995)再次证实了这一现象的存在。Shiller(1990)用所谓“主持人效应”解释新股长期回报不好的现象,他认为新股上市的初期承销商出于对自身声誉的考虑会创造短期超额需求的假象,随后随着承销商从市场的退出,导致了新股长期回报不佳的现象。
(二)不对称信息在资产定价领域中的应用
Grossman和stiglitz(1980)最早将非合作不对称信息的概念引入资产定价领域的研究中,建立了所谓资产定价的理性预期均衡理论,他们认为资本市场中的每个参与者都从市场价格的变化中获得信息(所谓的学习过程),并且每个参与者的行为不会对市场价格构成影响。在80年代初期这一理论成果主要用于解释公司财务方面的问题,直到Kyle(1985)以及Kyle和Milgrom(1985)研究做市商制度下的价格形成机制的成果出现以后,不对称信息对资产价格的影响才越来越多地引起人们关注,以后在KyleMilgrom框架的基础上出现了大量的研究成果。由于在这一框架下的价格决定机制不同于ModiglianiMiller的市场均衡机制,是通过研究具体市场条件下的资产价格形成机制,所以常常将这部分研究成果称为市场微观结构理论。
Kyle研究了在做市商制度下证券市场的价格形成机制,在Kyle的模型中,市场由三类参与者构成:风险中性的做市商、噪音交易者和信息交易者,噪音交易者出于自己的流动性需求进入市场交易,信息交易者根据自己的信息交易,为了最大化自己的利益,信息交易者选择自己在市场上的交易数量。与Kyle不同之处在于,Milgrom建立的序贯交易模型(SequentialTradeModel)中交易者每次交易的数量都是固定的,即每次都只能买入或卖出一个单位的资产,做市商根据交易指令的类型来设定买卖价差,在均衡条件下,由于有竞争做市商的存在,买入报价是做市商收到卖出指令时关于资产价值的条件期望值,卖出报价是做市商收到买入交易指令时关于资产价值的条件期望值,因而交易者的交易指令将促使做市商调整其买卖报价,这种调整从本质上是一种贝叶斯学习过程。
Easley和O''''Hara(1987)在Milgrom模型的基础上考察了交易规模对做市商价格行为的影响,其结论是做市商的定价策略会依赖指令的规模,数量比较大的指令往往以比较差的价格成交。以后Easley和O''''Hara(1992)又考察了交易时间对价格行为的影响,发现交易时间会影响价格,并且交易间隔影响交易价差的大小。
现代金融理论方法经过近一个世纪的发展,取得了许多重大突破,特别是进入80年代以后,越来越多的金融难题得到解释。但是由于金融市场的复杂性,至今对许多问题的解释还很难令人满意,例如:对P/E比率和P/B比率对资产价值的影响的现象至今还没有合理的解释,对IPO以及基金中的折价现象的研究结果也没有较为统一的认识,另外市场中是否存在信息操纵问题也是一个争论的焦点。对这些问题的研究与解释,将进一步推动金融理论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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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教学方法的优缺点和适应性分析
国内研究者(马元月、郭广忠,2009;玉素浦,2010;王飞,2012;王晓光,2012等)大都赞同金融学具有较强的理论性、实践性和思维性,认为以“教师为核心、以学生被动接受”的传统教学方式进行改革是一种必然趋势,金融学教学方法的改革应当从学生培养定位角度出发。尽管独立学院的学生相对基础较差(尤其表现在英语和数学)、自主学习的能力和毅力较为薄弱,但也具有思维活跃、爱好广泛和社交能力较强等优势。因而教学方法应重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注重培养学生的业务操作能力,而不能仅仅停留在理论学习层面。依据维斯顿和格兰顿的教学分类法师生之间的交流模式可以划分为四大类,即教师中心型、相互作用型、个体化型和实践型,每种模式之下都有一些具体的教学方法。本文重点探讨各教学模式的优缺点,详见表1。每种模式都有其优缺点,选择何种模式的关键在于:教学方法的最终目标需与独立学院金融专业人才培养的目标相吻合,即具有操作能力和熟悉金融业务的专业人才,能独立运用金融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应用型人才。各模式是否适合独立学院学生和金融学专业,如何有效运用和合理搭配以达到较好的教学效果是教师需要认真思考和深入研究的核心。教师中心型模式适用度高,但需配合其他教学方法以活跃课堂气氛,增强学生的参与度,提高学习兴趣和自学能力;相互作用型模式需要在控制时间和讨论人数的情况下进行,教师需进行概括,强化知识;个体化型模式使用前需进行前期理论学习的配合;而实践型适应度高但依赖于基础设是建设和维护以及师资力量,即教师本身金融事务操作能力和经验。就具体教学方法而言,案例教学、探究式教学、模拟教学等方法注重“创造力”的培养,克服了讲授式等“注入式”教学法的束缚。独立学院金融学专业课可采用综合化的教学方法,根据课程特点的不同,专业基础课更多的采用案例分析法和探究式教学,专业课和专业选修课可更多的采用模拟教学法。
(二)教学方法的实践———以课堂讨论为例
课堂讨论是教师与学生互动交流模式中的重要方法,对于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学习和教学效果十分有意义。另一方面如果该方法使用不当也会削弱效果,适得其反,金丹(2011)认为突出问题体现在一是讨论仅停留在表面,目的性不强;二是学生可能没有做好准备,讨论的参与度不够;三是人有学生发言,教师缺乏必要的引导。因而要使课堂讨论这种方式达到最佳效果,论题的选择、讨论的流程的引导、对学生讨论结果的点评等都需要教师精心安排:首先论题选择方面要兼顾以下特征:一是论题需与课堂所传授的理论紧密联系,使学生能顺利将理论应用在讨论中,感受到理论的学习具有指导解决问题的意义,对理论学习产生信心;二是论题容易理解并尽量有趣些,较为学生熟知,能让学生在进行简单准备后有话可说;三是没有确定的结论,让学生可以通过讨论对问题有更加宽泛和深入的认知。教师可以选择与课程相关的经济发展的最新事件,给学生一周的时间进行准备,在合适的讨论人数范围内进行(5人左右可能最佳),可以采取抽选两组课前准备,课上展示讨论结果的方式,其中PPT演示的方式最佳,既能锻炼学生的口才和胆量,也可使其熟练PPT的使用和演示,还能很好的展现学生的创造性;选择两组比一组一般而言较好,对同一问题不同的小组一般会从不同的视角进行分析,而且同时展示可以激发学生的竞争意识,做的更好。教师在课堂讨论中需要控制讨论节奏、总结发言并点评,给予学生鼓励的同时也需指出不足之处,并提示可以进一步深入探讨的问题等等。
二、金融专业考核方式的适应性分析
课程考核是课程教学过程中的重要环节。目前法商学院的成绩组合方式为40%平时成绩和60%的期末成绩,而期末考试大都是以闭卷为主。传统的考核方式使许多学生认为学习只是期末突击式复习,不注重日常积累。因而绩效考核方式的多样化将有助于提高日常教学的质量,落实综合素质培养的教学目标。黄孝武等(2007)深入分析了“以学生为中心”的课业考核模式,该模式认为在课业考核环节可采取学习能力考核和知识考核相结合的方法:平时成绩的评估方面主要利用分组讨论学习的方式,教师对小组下达表现性任务,包括表达性的(口头陈述)、操作性的(模拟股票操作)和思考性的(如分析新闻事件)三大类,让小组任务进行15分钟的报告;期末还是通过传统的闭卷考试方式。其研究通过对数据的分析发现,平时成绩与期末成绩的相关性不高,期末成绩更多反映了对知识的记忆,而平时成绩反映了学生的学习主动性和能力。借鉴该研究成果,独立学院金融学专业的考核可突破传统的的闭卷为主的方式,平时成绩和期末成绩的权重可适当进行调整,如50:50甚至以上的比例,突出对学习能力的考核。如可采取口试检验学生的表达、概括、运用知识的能力;专业理论课可要求学生就热点问题撰写论文、案例分析报告等;用小组讨论、随堂测试等方式来督促学生日常学习。另在考核时也应突出对学生技能的评估,如利用各种交易软件(如证券、期货模拟交易教学软件、商业银行综合业务模拟软件等)对学生的实践操作能力给予测试;还有通过校企合作、实习基地等方式为学生提供亲身实践的机会,并获得实践机构技术或管理人员对学生的评估意见。上述考核方式的宗旨是通过多样化方式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使学生能够发自内心感受到学习金融专业并非纸上谈兵,而是演练技能的竞赛。
三、教学方法与绩效评估体系构建建议
(一)教学双向互动的教学方法体系
教师在传道授业解惑时,更应重视对学生素质和能力的培养,发挥双方的主动性,激发合作、竞争的学习氛围,使学生能够在掌握理论知识后较好的向实践转化。在课程设计中始终体现“教学互动”,将教师讲授和学生展现学习成效的时间控制在合适比例。独立学院金融学专业的教学方法体系的构建需考虑以下因素:教学目标、教学内容、学生实际特点、教师自身素质等,并根据上述依据进行最优化选择。对于强调实际应用能力的课程,如《证券投资学》、《金融衍生产品》、《外汇交易》等,首先应在课堂教学中可通过案例教学、可探讨讨论等方式强化对重要理论知识的学习,然后通过足够的实验室教学课时对课堂理论知识进行巩固。对于理论性较强的课程,如《投资经济学》、《公司金融》、《国际金融》等可通过案例教学、课堂讨论等方式将枯燥的理论与现实有机结合,使学生在主动学习、有趣的案例和议题中深化对理论的理解,并增强应用能力。
(二)知识与能力的复合考核体系
(一)法商学院学生群体的特殊性
概括来说,法商学院的学生身上既具有当代普通高校大学生所具有的共同特点,更有该群体本身鲜明的特点。
1.家庭经济环境较好,但学习基础薄弱
独立学院的学生具备了两个明显的特点:第一,家庭经济条件比较优越,家庭收入能够承担比普通高校高两三倍的学费。大多数学生的家境是比较好的,其中部分学生甚至自小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有的学生还开着跑车上学,选择上大学对于他们来说,父母的意愿更多于自己的意愿,从而造成学生缺乏足够的学习动力。第二,学习基础薄弱。由于部分学生基础弱,缺乏自信,加上学习动机不明,动力不足,这类学生容易出现得过且过、松懈厌学等情绪。
2.社会能力较强,并渴望得到认同
法商学院的学生虽然在高考成绩上不如一本、二本的学生,但是他们也有自己的优势。很多学生从小家境较好,生活优越、见多识广,因此他们兴趣广泛,多才多艺,而且头脑灵活,善于走出校园,社会交往和适应能力很强。在学校的各项比赛、晚会等活动中,许多学生能自主联系赞助商,成功解决活动经费的问题,并且擅长驾驭型的组织活动,从中表现出较强的社会实践能力。在这些活动中,他们经常主动邀请老师以评委或嘉宾身份参加活动,以肯定他们的能力。
(二)法商学院教师群体的特殊性
1.教师教学任务重
随着高校的扩招,法商学院在校学生的数量逐年增多。但是,与学生数量的逐年增加相比,法商学院师资的数量却没有呈现逐年增长的趋势。法商学院师资的数量增长与独立学院学生数量的增长不同步,师资数量的增长远远滞后于学生数量的增长,使得法商学院的师资数量日益呈现紧缺状态。这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法商学院教师教学任务的加重。法商学院教师的超负荷工作,难以保证独立学院的教学质量,不利于独立教学改革的进行。
2.师资的年龄结构不尽合理
法商学院青年教师年龄大部分在35岁以下,母体高校委派的教师年龄一般在50岁以上,导致独立学院师资的年龄结构呈现“两头大、中间小”的现状。其中,法商学院的青年教师大都来自高校应届毕业生,为法商学院增添了新鲜的血液和活力。但是,由于青年教师在学习过程中,大都是在从书本到书本,在书本中探讨教学内容,缺乏生产、管理、服务的实践,实践能力和动手能力较差。此外,由于青年教师在高校的学习过程中,注重理论知识的学习。其整个学习过程与现实生活相脱离,不利于独立学院青年教师与周围环境之间的物质、信息和能量交换。因此,在教学过程中,容易导致其教学重点倾向于理论知识的讲授而忽视学生实践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的培养,不利于独立学院的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
(三)法商学院教学管理的特殊性
1.教学管理重点与教学改革的不一致性
法商学院作为独立学院在教学管理上十分重视教学秩序的管理,具体来说对于课堂的形式、时间、课时、纪律都有明确的规定,这样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教师进行教学方式方法改革的空间与自由。
2.教学评价与教学改革的不一致性
针对教学管理的重点,在教学评价上更多的以教学秩序的正常运行为首要的评价因素,也即是以上课时间,课堂管理,教学任务的完成为评价重点,教学效果更多的以学生的主观评价为主,这样无形中给教师进行教学方式方法改革中增添了极大风险与压力。
二、法商学院金融学本科教学方式方法转变过程中的主要困难
一方面,从教师角度来看存在的问题主要是观念滞后、能力不足和精力有限。具体表现为:
(1)陈旧教学观念根深蒂固,观念滞后。
相当部分老师对教学方式方法改革的认识停留在实现教学手段现代化上,认为只是教学手段、教学技术问题,没有认识到教学方式方法关系到新型人才培养的战略问题。
(2)教师实际能力提升空间小,能力不济。
相当部分老师接受培训、实践以及科学研究等提升机会少,在合理、正确组织实施新的教学方式方法上存在能力不足。
(3)教师精力有限,不愿意投入。
近年来,随着法商学院招生规模的扩大,教师普遍承担着繁重的教学科研及教务工作,导致部分教师或无心或不力尝试教学方式方法上的改革。另一方面,从学院管理的角度来看存在的难题是僵化的教学管理不利于教师教学方式方法的改革。具体表现为:(1)对教学方法的创新大多停留在会议和文件上,在实践上缺乏必要的措施和激励机制。目前教师面临的状况主要是开展教学研究回报率低,开展教学方式方法创新风险大,这使得教学方式方法创新研究并未形成一种氛围。(2)对教师教学方式方法应用能力的培养不足。教务管理的重点在于保持教学秩序,强调教师准点上下课、学生到课率、课程作业、课堂管理等,缺少系统化的教师教学方式方法应用能力的培养,最终是否掌握基本教学方式方法,主要靠教师的自行摸索。
三、对法商学院金融学本科教学方式方法转变的几点建议
(一)转变教学方式方法应该以学生为本
1.教学方式方法应更加注重对学生的引导
法商学院的大学生思想活泼,价值选择多样,教师的当务之急是和他们平等讨论,以全新的教学方式方法去吸引学生,引导他们从多种选择中整理出一个核心价值观,而不是“灌输”什么观念。
2.教学方式方法改革不能回避学生反映的问题
任何改革都无法保证一定成功,只有不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才能更好的保证改革的效果,教学方式方法改革作为教学改革的一种尝试必须直面学生在改革过程中提出的问题,这样才能保证教学方式方法改革有好的效果。
(二)转变教学方法方法应该以教师为主体
完成教学方式方法的改革就要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充分信任、紧密依靠广大教师,努力营造出教师大胆创新,积极转变的态势。
1.转变教育思想,更新教学观念。
教师应该充分认识到教学方式方法对教学的重要影响。教师只是起到引导和辅助作用,采用良好的教学方式方法使学生积极主动参与教学,得到生动活泼、创造性的发展才是教学的最终目标。
2.把握好学生学习的认知能力,注重学科融合互补,加强通识教育。
教无定法,教无定规。可以采用“导入式”、“导学式”、“参与式”、“讨论式”、“互动式”等多种教学方法,灵活处理教学内容和教学方式,安排好课堂结构,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做到上下呼应,使课堂生动活泼,激发学生的思维和创造性。同时,要从学科的整体发展与综合化出发,合理构建教学内容与课程体系,整合、重组课程无疑是构建培养方案时需要遵循的重要原则。要做到将人文精神的培养渗透到所有课程和实践环节的教学中去,完成通识教育的基本目标。
(三)教学方式方法改革应该以教学管理改革为保障
1.转变思想观念与管理理念、提升教育管理思想
教学管理没有统一的模式可以照搬,这就要求教学管理人员在思想上由传统的管理理念向现代的管理理念转变。教学管理部门应充分发挥政策指导、检查监督的职能,逐步将教学管理的中心工作由教学过程转移到教学目标管理、教学质量管理、教学制度管理和教学结果管理为主的体制上来。教学管理人员要树立新的管理意识,要由过去的约束型管理转变为引导型管理,由指挥转变为服务,树立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现代教学管理意识。
2.建立激励与约束检查机制,促进教学方式方法改革的积极性
(1)建立激励制度
增加教师进行教学方式方法改革的积极性。例如,实行教学改革评估与奖励,培养、选拔创新课程带头人,实行课程建设奖励、教学成果奖励等。
(2)建立约束检查机制
调动教师进行教学方式方法改革的积极性。例如对教师进行教学方式方法的运用坚持进行检查制度,坚持领导听课制度,开展督导组听课制度,教学方式方法工作评价考核、奖励制度等。
(四)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改进教学方法
(一)当前金融学科发展的特点
1.金融学科微观化发展趋势凸显。
金融的范畴包括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金融的宏观层面主要研究货币的流通、信用的授予以及汇率等,包括货币银行学、国际金融学等课程。金融的微观层面主要研究与资本市场有关的运作机制,包括证券投资学、公司金融、金融风险管理等课程。国外经济学界通常认为金融的范畴是指金融的微观层面。从过去几十年金融学科的发展看,宏观金融理论创新比较少,发展已相对稳定,而微观金融理论创新不断,发展较快。1952年马柯维茨提出的资产组合理论成为现代微观金融学的标志和整个现代金融理论的奠基石。1958年米勒和莫迪利亚尼提出的MM定理奠定了公司金融这门学科的基础。20世纪60年代,夏普、林特纳和莫辛分别独立提出了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1973年布莱克和斯科尔斯提出了期权定价模型。20世纪80年代,金融市场微观结构理论兴起。这些微观金融理论的提出导致现代金融发展的微观化趋势更加明显。
2.金融学科发展面临金融创新的挑战。
金融业是高风险的行业。金融机构为了规避风险和向客户提供优质服务,需要不断进行创新。20世纪60、70年代,金融机构通过金融创新来逃避金融管制和规避市场风险。20世纪80年代,金融创新的步伐日益加快,一些具有代表性的金融创新产品如期权交易、互换交易和远期利率协议等不断推出。20世纪90年代后,资产证券化产品和信用衍生品规模不断膨胀,成为2008年金融危机的重要诱因。除了新的金融工具不断被推出,金融体制也开始创新。20世纪90年代以后,随着金融自由化浪潮的持续,美国等西方国家普遍放松了对国内金融市场的管制,持续多年的金融分业经营格局退出,混业经营成为趋势。金融工具和金融体制的创新,需要与其相适应的金融理论指导和金融技能支撑,也对金融学科发展和金融教学提出了挑战。
3.金融学科知识和技能更加市场化。
金融的重要功能是使资金从盈余方向短缺方转移,实现资金融通。资金融通存在间接和直接两种方式。间接融资是指通过以银行为主的金融机构进行融资。直接融资是指通过金融市场资金供求双方直接实现资金融通。当前,银行间接融资在我国占主导地位,而美、英等一些发达国家通过金融市场的直接融资占主导地位,其市场主导型的模式在全球逐渐成为一种发展趋势。改革开放以来,经过30多年的金融业发展,我国金融市场逐步完善,货币市场、多层次资本市场、金融衍生品市场、风险投资市场等不断建立。这些市场的建立不仅为融资者提供了多途径的市场化融资方式,导致市场化的金融活动增加,而且市场化的金融产品也越来越丰富。这就要求教师在金融教学中向学生传授更加贴近金融市场的金融知识和技能。
(二)当前金融学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1.师生教学缺乏互动。
目前我国金融学课程教学模式一般是教师上课放PPT和讲授理论知识,学生听课和记笔记。由于金融学课程理论性和逻辑性强,教师按照教材的章节内容平铺直叙地讲授,缺乏感染力和吸引力。学生课堂学习也容易感到疲倦,并且由于不能和教师互动,导致对课堂听到的金融知识缺乏深刻和形象的理解,习惯于死记硬背。期末考试前,学生往往会要求教师划复习重点,考前突击背。考试结束后,学生又很容易忘记所学的金融知识。这样缺乏互动的教学,既影响了学生的学习自主性和积极性,又影响了教师的教学热情,不利于教学相长。
2.教学内容脱离实际。
随着金融创新的推进和金融市场的完善,金融学教学内容需要不断更新以联系金融市场实际和跟上金融学科发展,然而当前不少金融学参考教材内容跟不上金融学科发展。教材内容往往偏于理论和模型,而脱离具体的金融环境,陷于理论上侃侃而谈,缺乏实务指导。如货币银行学课程,内容多是比较宏观的货币理论与政策,教师课堂上往往也主要按照参考教材,周而复始地讲授这些多年不变的内容。如果不能把这些理论与实际相结合,让学生置身其中去感受,学生就只能简单记忆和理解,难以真正理解这些货币理论的实质。
3.教学不能培养学生应用能力。
金融学作为一门应用经济学科,需要培养学生解决实际金融问题的能力。然而当前教师教学重点放在讲授金融理论和模型上,缺乏指导学生如何把理论应用于具体的金融环境,解决实际问题,学生很难有机会身临其境地面对金融问题,寻找解决这些问题的方法。学生陷于被动地接受理论知识,难以增强应用能力。由于微观金融的快速发展,微观金融理论往往从微观主体的行为决策分析金融问题,以计算机技术和数理模型为基础,运用统计学、计量经济学等方法量化金融市场的波动与价格走势,对学生应用能力要求高。这就要求教师能够模拟具体的微观金融情境,让学生参与进来,协助他们掌握一些实际技能,如风险管理、证券定价、金融产品设计、市场分析等。
二、建构主义理论及情境教学法内涵
建构主义是认知心理学派中的一个分支,其认为知识由个体通过自身与环境的相互作用而构建,即个体通过个人经历和与环境的互动逐步建立自己对世界的理解,因此,学习是一个主动处理信息的过程,不是由教师把知识简单地传递给学生,而是由学生自己建构知识的过程。建构主义非常重视学生在学习过程的参与及体验。建构主义学习理论认为理想的学习环境应包含四个部分:情境、协作、交流与意义建构。学习者获得知识的多少取决于学习者根据自身经验去建构有关知识的意义的能力,而不取决于学习者记忆和背诵教师讲授内容的能力。显然,基于这样的观点,建构主义反对满堂灌的教学方法,要求营造适当的情境让学生在体验与协作中学习,通过自己的亲身实践构建知识。建构主义非常强调情境在学生知识建构中的重要作用。情境教学法便是把建构主义理论应用到实际教学中的一种有效的教学方法。情境教学法认为教师应该在教学过程中有目的地引入或创设具有一定情绪色彩、生动具体的场景,以引起学生一定的态度体验,从而帮助学生理解教学内容,并使学生的心理机能得到发展。从建构主义理想学习环境的四个组成部分看,情境教学法与传统教学方法都有所不同。从两者的对比可以看出,情景教学法对教学的要求都是直接针对当前金融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因此能更好地适应教学需要。
三、基于建构主义的金融学情境教学法实施路径与途径
(一)金融学情境教学法实施路径
首先,营造良好的教学情境。在教学中,创设有利于学生建构意义的情境是最重要的环节。教学情境必须有利于学生对所学内容的意义建构。教师可以在教学开始时为学生提供一个完整真实的问题情境,使教学围绕该问题情境进行,让学生产生学习的愿望。教师也可以在教学过程中把最近发生的新事物、新观点融入课堂,创设合适的意境。其次,协助学生自主性学习。教师要给学生思考的余地和动手的机会。学生知识的获得和能力的培养必须经其自身在一定的情境中通过体验和操作实现,教师只能起协作的作用,不能代替学生自身的参与。为了传授一定的知识和技能,教师应该协助学生亲身体验和完成从知识和技能的“接触”到“理解”再到“掌握”的全过程。再次,参与学生互动交流。交流是教师协作学生学习和帮助学生意义建构的重要环节,对于推进学生的学习进程是至关重要的手段。通过交流,可以在互动中提高学生参与学习体验的积极性,教师可以发现学生学习体验中的问题,学生也可以获得教师的指导和协助,从而最终帮助学生达到意义建构的目标。最后,促进学生意义建构。意义建构是教学过程的最终目标,其建构的意义是指事物的性质、规律以及事物之间的内在联系,就金融学来说,就是要帮助学生对自己切身体验获得的知识和技能有较深刻的理解和较熟练的运用。学生由于受自身能力所限,不一定马上能把情境体验中获得的知识进行意义建构,教师这时可以深入浅出,通过一些直观的方法与途径,诠释这些金融知识的内涵,帮助学生达到知识内化和意义建构的目标。
(二)金融学情境教学法实施途径
1.通过提问方式组织情境教学。教师可以以提问的方式把学生带到实际情境中去感受和体验问题,使学生对课程内容发生兴趣。问题出现后,教师的教学内容和进程就可以围绕该问题展开。教师可以进一步采用设问、反问等形式来启发学生思考,在师生的互动交流中帮助学生识别问题和解决问题。以金融风险管理课程为例,教师可以提出下面几个问题:金融机构主要面临哪些风险?房价的下跌会给银行带来什么风险?金融机构如何应对这些风险?通过这些问题,把学生引入风险管理的情境中,引导学生思考并得出自己的结论。
2.引入案例讨论开展情境教学。
教学中引入案例可以避免理论知识的枯燥无味和营造一个生动活跃的学习情境,增强学生理论学习的兴趣和解决问题的乐趣。教师可以在案例分析开始时,把学生分成3-5人的讨论小组,让小组成员就案例展开讨论,不事先下结论,在小组讨论中活跃气氛和培养思维。小组讨论结束后,各小组向大家综合展示讨论结果,包括讨论过程回顾、学习感悟等。以公司金融课程为例,教师在讲授兼并收购、投融资决策等内容时,可以利用一些公司案例让学生分组讨论,这样往往比单纯讲授理论效果好。
3.利用多媒体开展情境教学。
多媒体技术能使抽象问题形象化,增加信息量,便于学生对知识点的理解和运用。教师利用多媒体开展教学可以化静为动,寓教于乐,培养和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当前在线教育发展迅速,教师可以充分利用网络上的在线教育资源,如示范课件、纪录片、财经视频等。以本科金融学课程为例,教师在讲授相关内容时可以穿插播放央视大型纪录片《货币》和热播财经节目《财经郎眼》中的相关片断。学生对这些视频很感兴趣,可以帮助他们更好地消化课堂教学内容。
4.通过金融实验室模拟与仿真训练开展情境教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