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23 15:19:52
序论:在您撰写公司论文时,参考他人的优秀作品可以开阔视野,小编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这些建议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热情,引导您走向新的创作高度。
一、消费者因素
1.消费者对产品功能的重视程度
如果对于某类产品,消费者在购买时越重视产品的功能属性,那么该类产品就越可能使用公司品牌模式,因为公司品牌模式可以让消费者意识到,他购买的不仅仅是产品本身,而且是整个企业/制造商。公司品牌强化了产品来自大公司的形象,让消费者感到质量更好,更具有信赖感,使用时感觉更安全。一项跨国广告内容分析研究表明:中国消费者很重视产品功能,日本和韩国的消费者对产品功能的重视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美国消费者则相对较弱。与此相对应,日本和韩国企业的品牌命名几乎是清一色采用公司品牌模式,甚至于品牌也很少使用,而且企业规模极大,公司品牌所覆盖的产品领域也极广,产品与产品相关性也不强。目前,中国国内企业主要使用的是公司品牌模式,如春兰、海尔等等。
2.消费者对品牌文化的理解
西方消费者通过品牌来表达自我,希望从品牌中投射出自我,品牌实际上反映的是一种人与物的关系。西方文化从本质上强调个人的作用,个人利益至上,而与此相对应的是,独立品牌模式则是试图为每一个体品牌建立丰富多彩的个体品牌形象,在这种模式中、在同一产品类别中的不同独立品牌之间也强调品牌的竞争、但品牌对于许多中国人来说,却是人和人之间关系的一种外化。中国文化中以“和”为贵,强调集体主义,突出内部的协调和统一,而公司品牌模式把不同的产品都统一在一个品牌旗下,而且品牌名称也就是公司名称,公司品牌体现了一种团结和集体的组织形象。相对于独立品牌来说,公司品牌更能成功地处理不同利益群体的关系,而且更为重要的是,公司品牌不突出品牌的个性和过份强调品牌的情感利益。另外不同产品种类品牌名字都统一在公司品牌旗下,符合中国文化中的“认宗”及尊重权威的心理。
二、外部环境因素
1.市场结构的同质化程度
市场结构的同质化程度对于企业品牌命名方式的选择具有较强的影响,在同质化程度较高的市场,公司品牌模式更为适宜;而在异质化、差异化较大的市场,则使用独立品牌模式更适宜。
2.技术
使用单一的公司品牌,相对来说,更容易适应快速的技术变化环境。高频率和连续不断地推出新产品;如果使用独立个体品牌模式,则要为每一新产品或新款式使用独立的品牌名,营销费用太高。由此,我们便不难理解包括西方在内的许多先进的技术行业企业,如ibm、菲利普、微软等企业,也象日本企业一样使用公司品牌模式,因为在这些行业中技术发展速度实在太快,很难从长远角度来培育一个又一个的独立品牌。
三、公司自身因素
为什么有些企业其面临的外部环境都是一样的,消费者行为及心理温是一样的,但是他们所采用的品牌结构模式却是不一样的,其中的主要原因就是企业自身的因素。那么企业自身有哪些因素可能会影响品牌命名模式的选择呢?
1.历史与传统
尽管许多营销学者可能会认为品牌命名方式的决定应该是一种市场行为,但是许多营销实践人员及品牌经理却承认,品牌命名方式在很多情况下都是由一些非营销因素所决定的。公司的历史和传统就是其中重要因素之一。许多企业的决策者在最初为自己的产品命名时,可能根本就没有仔细考虑过品牌命名方式对企业长远发展的战略意义,他们的目标只是希望它能在市场上生存。一旦某种命名方式被使用,这种命名方式便被保持下来,并形成了一种传统,在开发或延伸新的产品过程中继续沿用,并且往往很难改变。许多公司品牌是如此,对于许多使用独立品牌命名方式的企业也是如此。例如宝洁公司对于每种产品使用不同的品牌,这是公司长期一贯的品牌政策。
2.公司的组织结构
在集权化程度较高的企业中,公司品牌模式更有利于公司把品牌管理的权力集中化,企业的总经理实际上也就是整个公司品牌的品牌经理;而相反,分权化程度较高的企业,由于企业希望把品牌管理的职能下放到各品牌经理,因此独立品牌模式则更有可能和更有利于提高各品牌经理的积极性。
3.对公司理念的重视程度
如果一个企业越重视向消费者及整个外部环境传递整个公司理念和企业文化,这个企业就越有可能使用公司品牌作为传播载体之一。因为公司品牌相对于独立品牌而言,更能成功地处理与各方面(不仅仅只是消费者)的关系,因而也就能更有效地向所有与公司相关的外部关系人及消费者宣传和沟通公司理念。
4.公司战略
(1)公司总体战略目标。以市场占有率作为公司总体战略目标的企业更可能会使用公司品牌,而以利润率为主要目标的企业则更可能会使用独立品牌的命名方式。因为公司品牌模式更容易适应快速变化的市场环境,例如技术的更新换代及市场规模的增长,从而更快地赢取市场份额;独立品牌模式的主要动机则来自于其长期利润导向的观点,因此可能会从更长远的观点出发来培育品牌,希望能够在消费者心目中建立长期一贯的独特品牌个性及视觉形象。
(2)公司的竞争战略选择。根据波特的竞争战略理论,企业为了谋求竞争优势.它可以从成本领先战略和差异化战略中选择一种。而公司品牌模式则更适合于成本领先型战略。由于公司品牌只需对一个品牌进行广告活动,因此可以大量节约营销费用,这一点对于推出新产品或者刚刚起步不久,资金实力还不雄厚的企业来说是十分重要的。对于使用差异化战略的企业来说,独立品牌模式可能更为适合,因为用一个统一的公司品牌很难去适应不同特征消费者的需要,因而采用多个不同独立品牌去针对不同的目标消费群更为适合。
(3)公司品牌战略。使用公司品牌模式,可以帮助所开发的新产品很快让消费者认知,提高产品的知名度、但如果企业希望为其每一个不同的产品建立独特的品牌形象,则独立品牌相对公司品牌更有优势。公司品牌由于不仅关系到品牌形象,而且更重要的是关系到公司的形象,因此,公司品牌在品牌形象上的选择余地并不大,主要都是偏静态一些,能够体现一种公司的稳重感,显示公司的实力或者体现公司的精神及宗旨,而独立个体品牌则不同,它既可以是静态的,也可以是动态的;既可以诉求于产品的功能性或有形属性,也可以从情感属性入手,建立品牌的个性。因此使用独立品牌模式可以在同一市场或不同市场建立独特的品牌形象。但在品牌忠诚度上,公司品牌楼式相对于独立品牌模式而言,可以更容易成为公司、经销商以及消费者之间的沟通桥梁,在分销过程中容易获得经销商的合作和消费者的认知。
(4)产品宽度。产品宽度也影响着品牌命名方式的选择。公司品牌模式比较适合产品种类较少的公司;相反,独立品牌模式则可以适合于产品域较宽的企业。因为,如果一个公司在所有产品种类里都能保持相同的质量,那么公司品牌便可以使产品之间能够相互支持。但如果所有的产品种类中质量是参差不齐的,有的种类质量高,而有的种类质量低,在这种情况下。独立个体品牌模式就更为适合了。因为它可以防止消费者因某种产品质量不好而影响到其对于其他种类产品质量的评价。进而影响到对所有品牌形象的评价。
四、结论和讨论
本文对公司品牌和独立品牌两种最具有代表性品牌模式及其决定因素进行了研究,从研究中可以看出,公司品牌和独立品牌虽然表面上只是两种品牌命名方式,但实际上卸包括了一个企业对其消费者、外部市场环境、公司自身发展战略的综合看法,而归根到底实际上都可以归因于文化因素。无论是消费者因素、外部市场环境因素、公司自身发展战略因素;本质上看都是由文化所决定的。消费者因素是消费者品牌文化观,公司自身发展因素则是企业文化,而外部环境也可归结为文化因素。整个品牌命名方式是品牌符号文化的一种,因此品牌命名方式的差异,实际上也就是由于不同企业对于品牌文化理解的差异所导致的。
综合以上分析,公司品牌相对于独立品牌而言,更具有以下特点:
无形性:公司品牌更加强调组织形象,相对于独立品牌的个性化形象,公司品牌在形象独立方面更加抽象、一般化,很难通过产品的直接使用来直接感知。
复杂性:公司品牌所面向的利益团体也更加多样化,不仅面向沟通消费者,而且还起到企业与股东、企业与员工、企业与中间商、供应商之间的桥梁作用。因此,公司品牌必须综合考虑各方面利益的关系,而独立品牌所需要考虑的因素则相对单纯一些。
责任性:公司品牌更加强调品牌的社会责任感与公司的使命感。
[关键词]公司分立;程序;原因;效率
一、引言
作为公司的重要运作方式之一,公司分立与公司合并相比较,其所受关注程度要低,法律规则也相对更简单。在公司规模急剧扩张、公司竞争日益激烈的背景下,公司合并似乎已经成为公司维持生存发展、进行战略决策的必然首选方案,那么,追求利润最大化的理性决策者为何会选择实施公司分立?公司分立的法律性质究竟如何?
理论上,有人将公司分立视为公司法中的独有制度和必然构成部分,也有人将其直接视为转投资制度而建议删除,还有学者认为公司分立仅指一公司将其一部分财产分离出去,成立一个关联公司,该关联公司对原公司股东发行股份,原公司股东按原先的持股比例分得该关联公司的股份。至于新设分立,其实属于公司的解散,只是原公司解散与新公司设立同时进行而已,而存续分立也不包括一个公司用部分财产单独设立公司的情形,此属公司转投资行为。上述意见迥然不同,耐人寻味。我们也不能在实际案例中找到不同国家间公司分立理论上的绝对分野,最终的操作主体和操作程序都是依照相对一致的规则在运作。那么,这些法律实践对于公司分立的理解又有何实际的意义呢?本文尝试从公司分立的原因出发对此进行分析,并在分析过程中结合具体法律实践,试图提供一个合理和符合逻辑的答案。
二、公司分立的具体考察及定义
公司分立作为一个法律制度出现时间较晚,其由1966年法国商事公司法率先规定,然后普及到所谓的“法国法系”包括西班牙、葡萄牙、比利时等国家,在1982年欧盟公司法第六指令鼓励各成员国建立公司分立制度以后,逐渐进入到各个国家的公司法内。美国虽然未在商事公司法中明文规定,但在公司实务中仍然利用各州公司法有关资产转让与税法中税收减免的相关规定达到公司分立的目的。
我国现行公司法对公司分立也有规定,尽管只有寥寥数条且对公司分立的概念也并未作出界定,但对公司分立的立法承认和确定还是有价值的。我国的公司分立制度是沿袭《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的规定而来,该法及其之前的《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条例》对此进行规定,仅仅是因为在计划经济条件下的企业就是作为政府的附属存在,基于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命令而对企业进行分立或者合并是非常普遍的事情,对此进行简单的规定也自然符合实践要求。现行公司法中规定公司分立制度,则是考虑到公司分立不仅是公司自身的事情,还关系到公司股东及公司债权人的利益,而且实践中大量存在公司分立行为不规范或恶意以此规避债务的情况,因此,法律明确规定分立的相关程序,这表明只有按法定程序进行的分立才产生法律效力。
在承认公司分立制度的国家中,对公司分立规定的具体形态各有不同。对公司分立的概念,也只能根据各个国家的现行法律进行定义。但作为一种与公司合并相对应的制度,公司分立是公司进行组织改造的重要模式,我们可以对公司分立进行广义上的概括,它是指把一个公司的积极、消极财产的全部或部分分立出来,部分概括承继给至少一个以上新设公司或既存公司,并作为对价将承继公司的股份赋予被分立公司的出资股东的行为及制度。
实践中,一个公司往往借助分立程序调整其业务经营和组织规模,将其经济上作为一个整体的营业部门的财产包括资产和负债,以现物出资的方式赋予已存公司或新设公司。而由被分立公司的股东取得后者新设发行或发行新股之股份,并由后者概括承受该营业的资产与负债。在这些国家都同样地上演着这一幕。公司利用特定部门的分离和独立,得以适度调整公司规模,实现企业经营的专业化与效率化。例如,假设甲公司是从事个人电脑制造的公司,甲公司的一个部门负责生产供电脑使用的磁盘。因为考虑政府管制政策的原因,甲公司便以其该磁盘生产部门的主要资产设立公司乙,并将乙公司的股份分配给甲公司的股东。这时便有了两家不同的公司和同样的一批股东。在这里,公司分立就是公司将一家新公司的股票作为一种特定资产分配给股东,这种分配可视为向股东发放的一次性股票红利,而获得新分配股份的股东无需向该公司交回其所持有的该公司的股份作为交换。
在我国公司运作实践中,还经常看到公司转投资、公司分拆、资产剥离等概念。对于转投资,与公司分立相比,区别在于这是公司对外的投资而与公司的原股东无关。对于资产剥离,是指母公司或控股公司将子公司、部门、产品生产线等出售给其他公司以取得现金回报,多数情况下的资产剥离都是给现存的其他公司,不会产生新的法律实体,而公司分立不一定会涉及现金交易,但肯定会产生一个或多个新的法律实体。对于公司分拆,其范围就更大,它一般包括资产剥离、公司分立和股权割售三种形式,有时候,公司分立和资产剥离都可以作为公司分拆的具体方式而存在,并且可能会互为内容而一并重叠出现。
三、公司分立的具体原因:管理因素、管制与法律因素、税收因素
(一)公司自身管理方面的原因
1,基于实施管理激励的原因。对于一个拥有多个子公司的大型公司而言,其内部管理机构的膨胀以及不反映子公司各自业绩状况的合并财务报告,都有可能使不同业绩的子公司得不到相应的奖惩。特别是当子公司的情况与母公司很不一致的时候,比如母公司处于成熟产业而子公司处于高速成长产业,或者母公司处于非管制产业而子公司处于受管制产业,激励问题会显得更加突出。此时,即使以母公司的股票期权制定激励报酬计划,也可能不会发生作用,这时,公司分立或股权割售可使被分离出去的子公司在上市后有独立的股票价格,从而通过价格直接反映出市场对管理层经营的评价,这时再设立起激励作用的报酬计划,管理层与公司业绩就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从而产生良好的激励效果。
2,基于提高管理效率的原因。对于规模过大、机构臃肿、管理线很长的公司来说,分立不失为一个好方法。管理效率理论认为,投资者对主营产品突出的公司股票较偏爱,不是因为投资者对市场评估大型公司的能力缺乏信心,而是他们对大型公司管理者的管理效率缺乏信心,即使是最优秀的管理队伍,随着他所控制的资产规模和范围的增大,也会达到收益随之递减的临界点。一个公司拆分为一个或多个公司,责任分化,有利于管理行为简单化,有利于精简公司的机构;同时,原来的一个经营者也变为两个或多个经营者,有利于管理幅度的缩小,管理专业化的提高,从而提高经营管理的效率。
3,基于解决内部纠纷的原因。公司分立不仅可以应用于大型公司,即使是在规模较小的公司也可得到有效应用。当股东准备结束共同经营而各自经营的时候,当股东之间发生对公司经营权行使纠纷的时候,就可以通过公司分立而完全分立为单个的数个公司。因为小规模公司很难界定市场价格,所以对经营权存在分歧的股东很难继续留在一个公司。此时作为解决公司内部纷争的手段,公司分立就非常有效。
4,基于反击敌意收购的原因。公司分立还可以用来反击敌意收购,作为一种反敌意收购的防御手段。从上市公司的角度看,当其多元经营超过最佳水平,市场价值可能会被严重低估。并容易引起投资集团的收购兴趣,因为投资公司把公司收购后,再进行资产出售、分立或股权割售,可以使公司的整体市场价值得到较大提高,从而作为收购者获得巨大利益。这迫使实施多元化经营战略的上市公司进行反收购防御时,自己采取公司分立手段,在收购方采取行动之前把力量回缩到主业从而提高自身价值。如英美烟草联合公司成为霍伊雷克财团的敌意收购目标后。通过有效的分立挫败了收购。(二)管制政策方面的原因
规避政府的行政管制也是公司分立的一个重要原因,如果管制当局以母公司的利润为依据考虑具体管制手段,受管制的利润较好的分公司有时会受亏损的总公司影响而处于不利地位,这时分公司可以通过分立获取更好的机会,而不再受某些规章的约束和审查。另外,在某些跨国公司中,母公司有时会让其国外分公司独立,这样,独立后的子公司就可以不受母公司所在国法律法规的制约和管制。
政府对市场经济的干预结果必然会对具体市场制度的适用产生影响。对于公司分立而言,管制因素会引发主动或非主动的公司分立。以现有实例最多的美国为例,管制因素主要有法规和管制政策,比如他们禁止母公司从事特定的商务活动,但却允许其子公司从事该活动。影响公司活动的最典型的管制就是竞争政策、能源管制政策和银行保险政策。下面根据美国的具体情况来进行分析。
1,由管制政策引发的非自愿的公司分立。由管制政策引发的非自愿的公司分立,主要指那些公司遭到行政管制机构控诉和强制执行管制政策时所发生的分立,非自愿的公司分立实际就是不同形式的管制政策具体适用的结果。
以美国为例,能导致公司分立的一个管制政策领域就是电视通讯管制领域,联邦通信委员会有这样的规则,禁止电视网络运营商拥有和从事国内有线电视业务,并且严格限制其在国际电影领域的网络运营行为。为了遵循联邦通信委员会对电视网络商拥有国内有线电视业务和电影业务的管制规则,哥伦比亚广播公司将其负责电影业务的部门即后来的Viacom国际公司分立出去,这个分立主要就是避免与联邦通信委员会管制规则发生冲突。
这样做的原因在于,如果允许一个在某市场上受到管制的垄断厂商进入无管制的市场进行自由竞争,结果可能会在无管制市场产生反竞争的影响,这时公司分立就能避免反竞争现象的出现。否则,受管制的垄断厂商会利用其在受管制的市场上获得的利润在无管制市场上进行掠夺性定价,通过制定一个非常低的价格,可以使竞争对手遭受损失,可能会迫使他们退出这一行业,受管制厂商的优势就在于它可以把管制市场作为向掠夺性定价提供资金的源泉。
更为严重的反竞争情况出现在受管制市场上的产品和不受管制的产品有联系的时候,特别是当受管制产品(假设为产品A)是不受管制产品(假设为产品B)的生产原料时,更是如此。垄断厂商会利用提品A来控制竞争对手产品B的生产。比如,他可能给竞争对手提供低质量的原料A产品,这样消费者就会发现垄断厂商的B产品会更好。这种类型的反竞争行为关键在于产品A和产品B之间的关系如何。总的来说,要求公司进行分立的主要好处在于,防止出现把无管制市场上的成本转移到管制市场上的反竞争行为。这时,要求管制市场的垄断者分立具体业务部门,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这种现象,当然,如果分立后还是会基于关联关系损害竞争的话,就必须通过反垄断法采取其他的规制方法才行。
2,由管制政策引发的、公司自愿的公司分立。管制政策也会引起自愿的或者说公司自发的公司分立。这种类型的公司分立发生在公司可以通过分立新公司从而避免具体禁止性管制政策的情形下。这些类型公司分立实例的出现,往往是需要通过公司新设分立来避免具体管制政策的禁止性效果。主动或自愿的管制政策所引发的公司分立是指那些用于避免受到控诉而采取的分立。除上述管制因素外,相关的法律因素同样会导致自愿和非自愿的分立,自愿分立有时候被公司作为绕开阻止公司达到其目的的法律障碍的方式。
例如,公司A知道他制造和销售磁盘必然会违反某个特定的反垄断法规定。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出现,A公司就分立公司B专门从事磁盘的制造和销售。这种情况在我国《反垄断法》实施时将很可能会出现。最典型的例子比如,美国皇家公司是最大的州际储蓄和信贷控股公司之一,该皇家公司的一个分公司是德州休斯敦Gibraltar储蓄公司。Gibraltar公司需要进行扩张,但是《联邦家庭贷款银行委员会条例》禁止它吸收其他储蓄公司,因为它只是一个州际储蓄和信贷控股公司的分公司,因此,为了消除Gibraltar扩张的障碍,皇家公司不得不将其分立。
(三)税收方面的原因
在某些分立中,可以获得税收方面的好处。巨大的税收收益能够通过公司分立获得,为及时地获取税收优惠而进行分立能够成为一个重要的战略计划手段。
比如在美国,公司分立在多个领域中都被用来获取税收优惠。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如果一家美国设立的公司从海外获得巨大的收入和利润,它可能会在美国境外合并它的海外分公司,并最终分立出这家外国公司。对域外运行的分公司或公司分支机构进行分立,其目的就是避免国内的高税率。一旦域外运行分公司或公司分支机构从公司的收入中通过分立排除出去,就不会在美国公司税率中再进行计算,但是,公司所处国家的税率应比美国公司税率要低。
对域外设立的分公司或分支机构进行分立获得避免税收的典型案例,就是将海外业务和运营部门设立为离岸公司。比如,一个特拉华州从事海运业务的公司,设立一家离岸公司即一个新成立的百慕大群岛公司,离岸公司就是设立在不需征收公司收入税国家的公司,该公司实际上就是以原来美国境内公司的境外资源和境外分支机构为主体构架起来的。作为一个美国境外设立和总部设在国外的公司,其所有收入都不需承担美国公司税,只要这些收入不与美国为主的商事行为存在有效的联系,并且不来源于美国境内。
四、公司分立制度的核心价值在于效率
作为一项法律制度追求的价值,都可以基本归纳为公平和效率,当然还包括其他价值。对于公司分立制度,公平是相对于公司分立中的各种利益主体而言的,需要实现各自的公平和利益的均衡,具体包括股东利益的保护以及公司债权人合公司职工利益保护等。效率价值,就是谋求公司分立中一系列行为的效率最大化,至少比系列行为直接相加更为合乎投资者要求。不管分立的目的和原因如何,在所有案件中的结果都是一样的,增加业务和获得更高的股份收益。笔者认为,公司分立制度的法律价值,从实践出发,其核心应该是效率价值。我们可以进行以下分析。
(一)公司的性质与公司分立。公司的性质,在既有的理论中,可以界定为商事组织体。作为商事组织体,其天然的扩张与收缩都是蕴含的本质内容,既然是组织体,其合并和分立就天然地符合逻辑。作为公司分立的逻辑起点,公司是组织体,而组织体的基本属性既包括其必须由具体自然人支持,又包括其必须实现组织体的自然存续和发展,并以此为最高目标。公司分立就是公司作为组织体进行扩展所作出的选择和获取商事利益的具体形式。
关于公司的另一个著名论断就是科斯的观点,在其著名论文《企业的性质》中,其认为公司就是市场经济的替代品,目的是为了降低交易成本。作为众多后期研究的前提论断,我们可以以此为出发点,继续推导出:公司的存在目的就是为了降低交易成本,在公司组织的存续期间,如果公司组织已经构成对交易成本的增加,那么公司决策层以利益最大化为准则,必然考虑对公司组织形式进行变更。合并意味着将企业交易内部化,降低交易成本,而分立则意味着将企业内部的不经济性进行制度的安排,实现利益的协调和平衡。
公司分立的一种典型情形就是:某公司由于股东甲和乙的利益冲突而无法正常运作,甲和乙又无法放弃对公司具体项目的运营,由此,经过利益的妥协与双方的谈判,公司采取分立方法,使公司得以延续,从而股东利益在既定争议中得到最大的维护,公司资产也发挥了最大的功效,社会财富得到了增加。这也是所谓“公司僵局”的最佳结局,或者说也是两个股东或众多股东博弈的结果。
由此可见,公司分立的逻辑起点在于两个方面:一为商事组织体的基本属性,一为经济成本的计算所追求的效益。公司的性质决定公司分立在逻辑上的可能性,而逻辑上的可能性必须通过客观的实践来实现。公司追求利益和实现效率的组织体目标,就使得公司立法必然要对公司分立制度进行规定。
(二)作为一种程序的公司分立。西方经济学家对公司分立的必然性和必要性提出了多个解释:其一,内部组织经济学。公司内部传递信息的效率高于市场,可以使交易的机会主义最小化。但是,如果多部门的公司管理体系中产生低效率现象并导致企业利润下降,表明内部化的优势正在消失,只有通过公司分立或分拆来降低内部交易成本。其二,产品生命周期行为。随着产品市场的扩张,企业将实施垂直分解策略,通过分离出部分资产来降低生产成本,实现最优的规模经济。当然这并不仅限于公司分立的形式。其三,技术变化和规模经济。如果企业通过内部成长或合并活动无法实现规模经济,说明技术变化正在影响公司运营的资产形式,企业应该分离部分资产并实施公司分立程序,这样才能实现公司的盈利性目标。
总结公司分立的不同定位,可以包括:其一,作为资产重组和管理的手段出现在公司法调整领域,是一种主动的商事行为。如国企的现状决定其主业与辅业必须分离,这是公司分立制度的一种现实需求。其二,作为管制政策和竞争政策的产物出现在竞争法的调整领域,是一种被动的救济措施。其三,作为公司形式变更的纯粹程序性规定,是企业法人满足自身要求而运行的程序。比如,可以作为解决公司僵局、内部纠纷的方式。在这三种情形下,核心问题只有一个就是“效率”。简单来说,1+1>2是合并追求的效果,而1+l>1则是分立必然要实现的效果。斯基帕和史密斯的研究发现:母公司在分立宣布日可获得2.84%超常收益率,超常收益的大小与分立出的子公司相对于母公司的规模大小正相关;从金额来看,公司的全部收益约等于被分立出的子公司的价值,如公司分立前的价值为5,分立后,母公司价值仍为5,子公司价值为1,这样,总价值将变为6。
2013年全国煤炭销售量为37亿吨,上述煤炭集团的产量占销售量的很大一部分。山西的煤炭集团在全国也占举足轻重的地位。但由于国内形势的整体不景气,造成山西区域也同样需要调整企业战略,改善行业现状。
二、煤炭业营销方面存在的问题
1.企业粗犷式发展
近些年,山西的煤炭企业为了加大自身销量,不断扩张规模,而忽略煤炭质量。并且整个山西市场产品种类较为单调,只是单纯跟随市场而走,并没有发挥自身资源和设备的优势。对于产品来说,由于煤炭是有限资源,为了生产更多的煤炭,质量存在掺假现象。而且山西整个煤炭市场销售渠道比较混乱,有直销也有中间商营销,有时直销商与中间商为了抢占市场份额,会产生恶性竞争。
2.信息化程度不足
首先是产品线上销售方面也就是电子商务方面的不足。对于几家大型煤炭销售公司来说,他们的还有一部分产品在线上销售,但是对于中小型公司来说,线上销售的公司不多,在一些销售平台,少见到这些大型煤炭公司的身影。其次,是企业销售量的决定不是根据全国行业整体销售水平等具体数据分析得出,而是根据管理者在行业中的经验得出。最后,在其他信息管理方面,山西的公司没有一个专门负责业务、销售以及售前和售后服务的一个完整的信息系统来监督产品销售的每个过程。
三、营销策略的改进
1.建立信息系统
建立在业务方面、产品销售方面以及客户管理方面的信息系统,并且将三个系统连接起来,实现信息的相互利用,使企业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资源,使收益达到最大化。业务方面包括产品信息的查询,企业设备、技术方面的咨询、订单状态查询以及当前世界和国内煤炭市场的实时资讯,使企业把握第一手资料。产品销售方面是利用电子商务平台或者自己建立销售平台,向客户展示不同种类的产品。客户管理方面是存储客户信息,了解客户需求,利用系统实现客户关系管理,加强客户忠诚度,并且利用大数据发现自己的潜在客户。
2.注重品牌营销
山西的煤炭公司销售煤炭,在全国市场上,虽然产量大,但煤炭精度却很一般,没有独特的市场竞争优势。笔者认为,各家企业应当根据自己的优势、特色以及在市场中的地位凸显出自己的品牌。对于大型煤炭企业来说,其在技术、设备等方面有优势,就应该利用自身优势对煤炭进行深加工处理,做精煤,突破当前的现状,并且客户相对于集中在大客户身上。对于中小型煤炭企业来说,应当将提高加工煤炭的质量,目标客户集中在中小客户上,使得自己在市场中占有一席之地。
3.注重人才培养
1.趋势分析法。趋势分析法是一种最简单的分析法,是将某些特定的企业连续若干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资料在不同的年度间横向对比,确定不同的年度间是财务指标的差异额和差异率,以分析各企业的财务指标的变动情况及趋势。趋势分析法又分为指数趋势分析法和比较分析法。
1.1指数趋势分析法。指数趋势分析法是以其中一年的数据列为基期数据,数据值定位100,然后将其他连续几年的数据都转化为基期数据的百分比数,比较分析相对数的大小,找出有关项目的趋势。该分析法的优点是可以通过观察多个期间的数值变化,找出一段时间内数值的变化趋势,并且还可以用以前得到的趋势反过来对将来的数值进行推测,观察数值变化的幅度。
1.2比较分析法。比较分析法是收集各企业的有关指标进行比较来分析财务状况的一种方法。它是对统一指标的不同方面经行比较,发现某种趋势,是从数量上确定差异,为进一步查找差异原因提供了依据。通过所需的数据与计划数的比较发现该指标的完成程度;通过与历史时期的数据的比较发现有关财务指标的变化趋势;通过同类企业之间的指标的比较,发现先进与落后的差距,以此来揭示隐藏的问题。比较分析法虽然适用面广、过程简单、揭示问题清楚,但是要注意指标之间的可比性。
2.共同比报表分析方法。共同比报表分析法是指在财务报表中,各财务数据与报表合计数相比较,以分析出该项目在总体中的位置、重要性与变化情况。共同比分析法注重于报表内部各项目的内在结构分析。共同比报表可以排除由于企业规模不同而导致的绝对数额的不可比性。无论报表采用什么形式的编制方式,都需要对财务报表中的财务数据进行分析。其呈现出的是企业报表中各财务数据的相对位置,能使信息使用者发现主要矛盾,为以后的进一步分析指明了方向。对于企业的管理者,可以检查趋势是否符合公司的发展和引起这种变化的原因。对于外部的投资者,可以通过这种方法了解公司的经营策略和可能存在的风险。
3.杜邦分析法。杜邦分析法又为比率分析法,是将有关指标进行对比,然后用比率来反映它们之间的关系,以分析企业财务状况的一种方法。根据分析的内容与要求的不同,可以计算不同的比率来进行对比。最主要的比率有:
(1)指标比率,根据财务活动的关系,将两个性质不同但又相互关联的指标数值进行对比,求出比率,客观的研究企业财务活动之间的联系,深刻的认识企业的财务状况。
(2)构成比率,计算该项指标的各组成部分占总体的份额,分析其构成因素的变化,找出该财务活动的特点和变化趋势。
(3)动态比率,将一项指标的不同时期的数值进行对比,得出比率,观察财务活动的动态变化,分析相关指标的发展方向和增减速度。比率分析法是一种非常重要的财务分析法,通过对各种比率的计算和对比,反映企业的财务情况。
二、AHP-GRAP组合分析法
1.AHP(层次分析法)。AHP(TheAnalyticHierarchyProcess)是一种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多准则决策分析方法,运用AHP需要先把问题层次化。根据问题的性质和总目标,将其分为不同的组成因素,然后按各因素之间的关联关系、隶属关系将上下各层进行组合,最后形成一个多层次的、系统的结构模型。层次分析法具有利用较少的定量信息把决策思维过程数学化的特点,它能够深入分析复杂的决策问题的本质、影响因素及其内在关系。而在排序计算中,每一层的因素相对于上一层的某一因素的单排序,可简化为以系列成对因素的判断比较。AHP引入了1-9标度法来量化这种比较判断,形成判断矩阵,然后计算其最大特征根及相对特征向量,得出这一层次的因素对于上一层次相对的因素的重要性权值。在计算出这一单排序权值后,用上一层次因素自身的权值加权综合得出相对重要性权值,即层次的总排序权值。由此,可由上至下计算出最底层相对于最上层的相对重要性权值。
2.GRAP(灰色关联度分析法)。GRAP(TheGreyRelatingAnalyticProcess)对样本量的多与少没有要求,是按照研究对象的发展趋势来分析的。灰色关联度分析法,要先找准数据序列,然后根据关联度计算公式计算出关联程度。用关联度来反映各评价对象与理想对象的接近度,最接近的评价对象为最优。GRAP是非统计的数学方法,当系统的数据较少和条件不能满足统计要求时,更具有实用性。
3.AHP-GRAP组合分析法。AHP-GRAP组合分析法是将层次分析法与灰色综合评估法有机的结合起来的一种评价方法,其既可以对复杂系统的各个层次的子系统进行评价,还可以在子系统评价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价。该种方法从客观与主观两个方面对企业的财务状况进行了横向与纵向的比较。
4.AHP-GRAP组合分析法的优点。与传统分析法相比AHP-GRAP组合分析法有如下优点:
(1)AHP-GRAP组合分析法突破了传统分析方法的评价模式。AHP-GRAP组合分析法只须计算各层次指标间的关联度,并以此作为分析评价的依据评价公司在行业中的状况及自身的发展情况,而传统的分析法需要对各项指标的变化进行对比,然后再综合各指标的变化情况得出定性的评价结论。综上可知,AHP-GRAP组合分析法量化程度更高。
(2)关联度需要排序,这就很容易对不同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比较评价,适合于各层使用者,而传统的分析方法对中小投资者来说达到这一要求则很困难。
(3)评价结果比较客观,可信度比较高。不同的投资者对同一研究对象评价的结果会更趋于一样。
(4)评价的方法简单、快捷。关联度计算方法不复杂,易掌握,便于推广。
(5)AHP-GRAP组合分析法,要求数据有时间序列的特性,对数据的多少要求不高,而财务状况是一个灰色系统,该组合评价方法体现了其优越性,具有广泛的应用前景。
三、结语
[关键词]:成本战略;国外石油石化公司;剖析
进入90年代以来,面对世界石油石化工业日益激烈的竞争,全方位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已成为国外各大石油石化公司孜孜以求的目标。对成本最低化的追求推动了大公司之间的兼并联合,加快了产业结构的调整,提高了资产的运作水平,优化了资源和市场的配置,促进了技术的进步,强化了企业的经营管理,精简了人员机构,提高了经济效益。
随着世界跨入21世纪,石油石化工业也步入成熟期。经济的全球化和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使石油石化工业扩大了市场,提高了技术水平,但同时也使竞争变得更加激烈,赢利空间逐渐变小。大力推行“低成本战略”,是近年国外大石油石化公司提高竞争力,增加效益的主要做法。
1、国外大石油石化公司的低成本战略
1.1、通过兼并、联合降低生产和运营成本
大规模兼并、联合并在此基础上实现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和合理组合,从而产生互补、协同效应,是国外石油石化公司降低成本的主要做法。
1998年8月,BP兼并阿莫科,两者业务上的互补性和协同效应可降低成本每年约20亿美元。BP-阿莫科随后收购阿科公司,改善了阿拉斯加上游生产的经济性,减少了在阿拉斯加和美国其他48个州的重复资产,并形成跨越美国东西海岸的油品销售网络,每年又可产生约10亿美元的协同效益。1998年12月,埃克森公司和美孚公司全面合并,产生了世界上最大的石油公司。根据其1999年12月公布的数据,两者合并每年产生协同效益至少38亿美元(税前利润),由于运营效率提高,1999年减少了操作成本12亿美元(与1998年相比),2000年将增加净利润10亿美元,2003年之前将增加净利润约25亿美元。1998年10月,日本石油公司和三菱石油公司合并成为日本最大的石油公司-日石三菱公司,由于减员、炼油和油品销售网络一体化,使新公司减少成本支出4.51亿美元。法国的道达尔公司与比利时菲纳石油公司合并成为世界上第五大石油公司,两者以炼化一体化为主要特征的合并所产生的协同效应将为其在2001年、2002年分别增加营业利润约3亿美元和4.6亿美元,在财务、经营运作和资金使用上的协同效应还将增加约1.8~3.5亿美元的营业利润。
世界化工公司的合并中也有不少降低成本的成功案例。1998年瑞士汽巴-精化和Clariant合并成立世界最大的专用化学品公司,削减成本约6亿瑞士法郎,节约人工成本约4亿瑞士法郎等。1999年8月,道化学收购联合碳化物公司,合并后第一年将产生2.5亿美元的协同效益,第二年为5.0亿美元。
由此可见,大公司之间的兼并、联合可在短时间内大幅度降低成本,显著提高经济效益,扩大规模,提高竞争力。
1.2、通过资产结构调整和置换降低经营成本
进行资产的置换和优化升级,强化核心优势业务,精简非核心业务,是国外石油石化公司在90年代普遍采用的降低成本、获得重置资金、提高劳动生产率、提高资产质量和盈利水平的有效做法。
壳牌集团在上游的低成本战略措施是通过资产置换实现重点区域连片开发,提高经济规模,降低操作成本。1997年1月,壳牌集团以路易斯安那州的BlackBayou油田作为交换收购了阿莫科公司在密执安州北部的油气资产。两者在密执安的上游资产非常接近,这一收购使壳牌在该地区实现了连片开发,降低了生产成本。1999年4月,壳牌将其在墨西哥湾大陆架的几乎一半的生产油田(近1/4的原油产能)出售给Apache公司,使其勘探开发业务集中在大规模、低成本和具有长远意义的油气田,实现了资产的升级。1999年6月,壳牌集团出于同样的考虑还出售了其在蒙大拿州和北达科塔州Williston盆地东南的油田。壳牌还通过与其他公司成立合资企业来降低操作成本。壳牌集团就与阿莫科公司在1996年合资成立了美国第三大石油生产公司-Altura能源有限公司,减少了重复基础设施,提高了经济规模,降低了操作成本。
壳牌化学公司从1998年开始进行了较大力度的业务重组,目的是将保留业务的运用资本回报率从12%提高到15%.壳牌化学公司把核心业务定位在裂解产品、石油化工基础原料和大宗聚合物,出售大约40%的业务,只保留21种化学品业务中的13种。这次调整使壳牌减少了大约40%的占用资本,降低成本大约3.5亿美元,出售资产引起裁员3500人,保留业务将进一步裁减1000人。
通过结构调整,实现资产的升级换代,提高经营效率,是国外石油石化公司降低经营成本的有效措施,也是保持较高运用资本回报率的有效途径。
1.3、通过精简机构、减人增效减少人工成本和管理费用
以贴近市场,提高对市场变化的快速反应能力为目的的机构改革和调整,精简机构,减少管理层次,减人增效,是国外石油石化公司降本增效的又一主要做法。
阿莫科公司在1991年到1992年期间大力裁减人员和削减费用。1994年阿莫科取消了“中层”生产公司级管理层,使公司成为“一级法人”,减少了管理层次,更加贴近市场、贴近客户。阿莫科公司还将原来14个辅助科室编入一个共享的公共服务部。这次调整每年为阿莫科节省大约12亿美元的税前开支,公司职工人数从1991年的54120人减少至与BP合并前1997年的43451人。
美孚公司在1995年到1996年期间,对全球范围内的原料供应服务部门进行了重大调整,减少了约5000名雇员,还对其美国的上下游业务、欧洲炼油业务及油调和厂进行了整顿,裁减员工大约2000人,减少税前费用约10亿美元。加德士石油公司1998年6月将其总部从美国达拉斯迁到新加坡,减少了管理层次,每年至少降低成本5000万美元,由于效率提高,每年减少成本支出2.5亿美元,裁员170人。
减人增效是国外石油石化公司管理上的一贯主题。“减人”广义上是指业务和机构的调整、精简及所带来的冗员裁减,是手段:“增效”是指由于业务和机构的重组、精简而提高了管理和运作效率,从而获得近期效益的增加和成本的降低并为长期的效益增长打下坚实基础,是目的。因此,增效包括提高效率和增加效益的双重含义。
1.4、通过加强资金管理和优化投资结构减少财务成本和投资费用
国外大石油公司资金实力雄厚,但仍然非常注重财务和资金的管理,注重对投资方向和具体投资项目的选择,以保证投资高的回报率。这是从根本上降低成本、提高效益的另一重要措施。
埃克森公司一直保持着良好的资金信誉,注重提高投资效率,搞好投资项目的优化选择。“3A”级信用等级使得埃克森公司可以取得低息贷款,这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财务成本。雪佛龙公司由于注重投资项目的管理,与1991年相比节省成本15%.法国埃尔夫公司由于长期注重选择低成本的油田项目,其发现成本从1992-1996年的平均2.1美元/桶降低到1994-1998年的1.3美元/桶。
1.5、通过优化组合、开拓市场降低营销成本和流通费用
在炼油与油品销售领域,面对近年炼油利润下降,油品销售竞争日益激烈的形势,国外石油公司采取了各种措施巩固和扩大市场,降低成本,提高竞争力。
1.5.1、通过成立合资公司扩大市场占有率和提高竞争地位
在炼油与油品销售领域实行区域性的合资,化干戈为玉帛,变竞争对手为合作伙伴,是近几年来国外大石油公司适应市场竞争加剧情况的主要做法之一。
壳牌集团1998年将其在美国炼油与油品销售领域的业务与德士古、沙特炼油公司合资为Equilon和Motiva,改变了美国炼油市场的格局,提高了壳牌集团在美国炼油与油品销售市场的地位和竞争力。由于低成本和协同效应,德士古在Equilon和Motiva所占股份每年可为公司节约税前成本超过3000万美元。1998年3月,壳牌和加德士分别与泰国石油管理局合资的罗勇炼油公司与星炼油公司成立了合资公司,炼油毛利从4~5美元/桶提高到6美元/桶,减少了操作人员,每年降低成本约5000万美元。壳牌集团还与美孚公司在1998年8月合并了两者在澳大利亚的4家炼厂,提高了后勤供应和海上运输的效率,降低了采购成本,2000年前每年可节省成本约8000万美元,在非经营领域还将减少成本约1~1.5亿美元。美孚公司与BP在欧洲的下游合资企业每年为美孚节省大约5亿美元的投资,1998年产生1.7亿美元的税前收益,裁减人员2700人。
1.5.2、通过将加油站集中在炼厂和油库附近降低流通成本
在油品流通领域,国外石油公司对加油站进行互换或收购,使其集中在本公司的优势市场,尤其是集中在本公司炼厂和油库附近,以降低流通成本。
80年代末到90年代初,雪佛龙公司以收购、交换等手段将其美国油品销售业务集中在其炼厂附近的美国西部和南部的16个州,它在1992年收购了壳牌在亚特兰大地区的69家加油站和埃克森在洛杉矶地区的20家加油站;1993年将其在美国邻大西洋地区中部的60家加油站与埃克森公司在佛罗里达东南部的加油站进行了交换。菲纳石油公司在1997年将德国东部大部分加油站与其它公司进行了交换,获得了德国西部核心地区的20多家加油站,使其更靠近菲纳在比利时安特卫普的炼厂,降低了油品的运输成本。
1.5.3、实行加油站规模大型化和服务多元化
在炼油业利润持续低迷的情况下,油品销售领域实行加油站规模的大型化可以获得较为丰厚的利润,这是国外石油公司降低营销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的另一主要做法。
1994-1998年,在油品销售总量增加的情况下,大多数国外石油公司的加油站数量几乎都在减少,而规模却明显增大了。如埃尼公司在意大利国内的加油站数量从1994年的大约11400家减少到1998年的9828家,但平均加油量却从1994年的大约13500m3提高到1998年的接近15000m3.雪佛龙在1989年到1998年的10年间,公司投资建设的加油站的数量从3000多家减少到1637家,但规模却增加了将近50%.
加油站服务的多元化是国外大石油公司油品销售领域的另一主要做法。埃克森公司新加油站的设计概念包括与可出售咖啡、热牛奶、新鲜水果面包的咖啡店的结合,向客户提供休息室、旅行地图、AMT、邮政、税务等服务。意大利埃尼公司在客户中开展了自助加油活动,1998年底,公司有2410家自助加油站,占其国内加油站总数的大约25%,但却售出了公司油品销售总量的45%.
1.6、通过装置大型化、炼化一体化、节能降耗等降低生产操作成本
实行炼油和石化装置大型化,炼化一体化,优化原料配置,共用服务基础设施,汽电联产,节能降耗,强化脱瓶颈和提高装置操作灵活性及配套性的技术改造,使之适应各种原料来源,并使上下游流程配套更趋合理,是国外大石油石化公司在炼油、石油化工生产装置的建设、操作和运营方面降低成本的主要做法。
1.6.1、装置规模的大型化
装置规模的大型化是炼油与石化工业降低成本的重要措施之一。据测算,12Mt/a的炼厂比6Mt/a的炼厂,单位投资节约25%,生产费用节约12%~15%,占地和消耗材料也随之减少。国际著名咨询机构美国斯坦福研究所对乙烯装置的调查表明:以750kt/a产能成本为100%计,产能下降到500kt/a,成本上升4%~9%,产能下降到200~250kt/a,成本上升14%~33%.从投资的角度看,据文献报道,乙烯规模由250kt/a增加到500kt/a,后者规模是前者的2倍,但投资仅为前者的1.74倍;规模由250kt/a增加到750kt/a,后者规模是前者的3倍,但投资只是前者的2.46倍。
世界主要石油公司炼厂的规模都比较大,根据1998年的数据,埃克森炼厂平均规模为7760kt/a,美孚为9010kt/a,BP为8040kt/a,阿莫科为10100kt/a.世界上具有竞争优势的乙烯经济规模70年代是300kt/a,80年代是450kt/a,90年代是600kt/a,21世纪将达到800~900kt/a,甚至1000kt/a以上。菲纳石油与巴斯夫正在美国得州阿瑟港建设世界单系列最大的裂解装置,乙烯能力达816kt/a年。埃克森、美孚等公司近期建设的乙烯装置大多为800kt/a的规模。
此外,原有乙烯装置的脱瓶颈扩能也是近年来乙烯工业降低成本的主要做法之一。据估计,从1993年到2000年,仅美国通过脱瓶颈扩能增加的乙烯生产能力就达约1600kt/a.
1.6.2、炼化一体化
炼化一体化可产生巨大的协同作用,能将炼厂进料的25%以上转化为更高价值的石油化工产品,可提高联合企业回报率2~5个百分点。墨西哥湾沿岸的炼油和石油化工联合企业通过一体化每年可以获得5000万美元以上的协同效益,菲纳石油与巴斯夫在得州阿瑟港的炼油和石油化工一体化装置可产生每年6000万美元以上的协同效益。炼化一体化还可以产生重大的成本优势,即①设施共享降低了存储和装运成本;②服务和公用工程共享;③免除了中介商交易的费用;④具有操作上的灵活性。另外,炼化一体化可提供安全可靠的原料供应来源和副产物出路。
总的看,炼化一体化是一个既能改善炼厂经营,又能改进石化装置经营的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的有效方法。
1.6.3、汽电联产、节能降耗
国外石油公司在下游降低成本的另一个做法是发展汽电联产。实行汽电联产可以实现节能降耗、废热利用,还有环保上的优势。
埃克森公司的炼厂和石化厂通过汽电联产减少了大约30%的能耗。1998年,埃克森公司在路易斯安那州巴吞鲁日建设了一套150MW的联合发电装置,减少了电力的外购。目前,埃克森公司在世界范围内联合发电装置的总容量已经达到了1500MW.CSN能源公司和菲利普斯石油公司合资在斯维尼炼厂附近建的电力外销厂使用炼厂的燃料气,用天然气作补充,发电330MW,投资约2亿美元,33%电力自用,其余外销,可供4.5万个家庭用电。
1.6.4、加强装置运作管理降低操作成本
提高开工率,延长检修周期可最大限度使现有资产发挥作用,减少检修费用和开停车损失,降低生产成本。
国外主要石油公司炼厂的开工率几乎都在90%以上,如埃克森近年炼厂的开工率达89%,壳牌和BP炼厂的开工率更达到了98.4%,个别年份甚至超过了100%.对美国鲁姆斯公司设计的乙烯装置的调查表明,其开工率普遍超过95%,有些甚至超过99%;装置运转周期达到3年,甚至5年。埃克森公司在改善装置可靠性和维修方面的努力使埃克森公司每年节省大约1.5亿美元的操作费用。
1.6.5、加强提高装置灵活性和适应能力的改造
国外石油石化公司为适应原料价格和副产品需求的变化,普遍注重提高炼油和乙烯装置进料的灵活性。
BP炼厂所用的高硫原油的比例从1994年的28%上升到1997年的34%,以降低原料成本。雪佛龙化学公司1997年在得州阿瑟港的乙烯装置引入了改进的低温分馏和超选择性裂解及急冷系统,可适应各种乙烷/丙烷比,降低能耗30%.埃克森公司1998年在得克萨斯州贝汤炼厂建设了一套2000kt/a的焦化装置,以适应加工来自墨西哥的重油。
1.7、通过技术创新降本增效
科技进步是世界石油石化工业发展最持久、最根本的动力。
在油气勘探开发领域,由于有了三维地震技术、水平钻井技术、深水钻井技术、大位移钻井、丛式井以及计算机油藏模拟和其他技术进步,西方国家每口钻井增加的储量从1986年的不到2000桶上升到现在的8000桶。三维地震技术可提高地质构造的观察精度,增加探井的成功率,减少试掘井数。水平钻井技术提高了采油率,使油气田开发所需的探井数减少50%以上,并使过去没有商业价值的开采变得经济可行,还提高了油井的产量。深水钻井技术使得在深海采油的成本可与陆地相媲美,如北海和墨西哥湾的油田开发费用平均约为4.5美元/桶,而在80年代北海的大油田为10美元/桶,小油田17~18美元/桶;挪威在北海最新投产的油田的生产成本还不到1美元/桶。过去10年的油气技术进步使发达国家大石油公司原油平均勘探开发成本下降60%,而探明储量则比10年前增加了60%.
在炼油和石油化工领域,技术进步是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产品竞争力的关键。如德国拜耳公司近年开发的气相法聚丁二烯生产技术可使生产成本降低25%,单线生产能力可达90~120kt/a.美孚和凯洛格公司联合开发的AtomaxTM喷嘴用于RFCC工艺,可使汽油产率增加5%(体积百分数),转化率增加4%(体积百分数)以上。在有机原料生产领域,优化生产技术路线已成为最主要的降低成本的途径。如ABB鲁姆斯环球公司开发出可适应多种裂解原料、提高生成乙烯选择性、降低原料成本和能耗的Ethylene2000工艺设计方案。布朗路特公司开发了低成本的ALCET乙烯技术。环氧丙烷生产技术淘汰了老的氯醇法,改用技术先进的环氧丙烷-苯乙烯、环氧丙烷-叔丁醇工艺等联产技术等。
国外石油石化公司对成本最低化的长期不懈努力使其对技术进步和技术创新的追求永不停步,永无止境。以美孚公司为例。美孚率先在工业上采用LRFD(负载阻力系数设计)技术,仅一年就在尼日利亚成功地降低了34%的油井套管费用。美孚公司开发了海上LNG加工技术,减少了向陆地运输以及陆上加工厂建设的费用。美孚公司还在其所属炼厂建立了炼厂监视系统,用电子传感器监视炼厂中的关键设备,预先消除问题隐患,延长了设备的寿命和运行时间。
值得指出的是,随着20世纪90年代全球信息技术的高速发展,信息技术在石油化工领域的应用日趋深入、广泛,石油石化工业已经跨入信息集成时代。总的趋势是依托网络化实现石化生产过程和经营过程中各环节的集中计划、监控、管理和协调,依托模型化对生产过程和经营过程以及战略决策进行模拟和调整,使之集成化和科学化。这对石油石化生产经营决策的科学化、工艺生产和经营运作的合理化、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都已经、正在和将要产生重大的影响,因而也已成为国外大石油石化公司降本增效的重要手段。例如,芬兰波尔沃炼厂自1986年起应用计算机技术,重点推广普及夹点分析技术,进行工艺综合、优化能源利用。全厂30多套装置在1994年前就完成了夹点分析,总能耗降低4.3%,投资回收期仅1.8年。该炼厂在能耗方面已成为欧洲最先进的炼厂之一,其能耗比欧洲标准炼厂低一半。意大利埃尼集团的阿吉普公司较早提出了以数据模型为核心的炼厂信息集成系统方案,并从1983年起在下属7个炼厂中的4个进行实施,经济效果显著。
2、几点启示
综上所述,国外大石油石化公司在降低成本,提高效益的做法是全方位的、立体的、多角度的,并且是一个长期的、永无止境的不懈的追求过程。降本增效的措施有宏观的、中观的和微观的。国内外不少学者已将其提高到战略的高度去认识,称之为“低成本战略”。
2.1、国外的“低成本战略”同样适用于我国石化企业
国外石油石化公司的产业结构、产品结构及企业组织形态大致与国内相近,国际石化业的特征也与国内石化业基本相仿,因此国外大石油石化公司在实施低成本战略方面的经验做法原则上也适用于我国石化企业。目前,我国国有企业的改革正处在攻坚阶段,借鉴国外石油石化公司的经验与做法,对于我们完成十五大四中全会制定的国有企业改革的目标,对于石油石化企业的扭亏脱困有很大的启发性。尤其是我国面临着行将加入WTO的挑战,国内石油石化企业在经营体制与运行机制上急需全面改革,因此借鉴国外同行降低成本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对于我国石油石化企业提高国际竞争力显得非常重要。全方位实施“低成本战略”,应该成为今后我国石油石化产业发展的一项基本战略。
2.2、摒弃旧观念,换之以全新的“低成本战略”思想
国内大多数企业及其经营管理者降低成本的观念目前还局限在微观上如何降低财务费用、人工成本、生产成本等狭小的范围,而国外石油石化公司的“低成本战略”已成为全方位、多层次、从宏观、中观到微观的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渗透到了其经营运作的方方面面和各个领域。石油石化工业是我国的支柱产业,产业关连度大,影响国民经济的范围广、程度深,并且是技术和资金密集型产业,因此我国石油石化企业应更新观念,根据国情全面实施“低成本战略”。
2.3、“低成本战略”是解决我国石油石化企业存在问题的良策之一
由于长期粗放经营和种种历史原因,我国石化工业与发达国家先进水平相比存在着装置规模小、产业集中度低、布局不尽合理、人员过多、劳动生产率低、物耗能耗偏高、管理费用高、效益低下等问题。以乙烯装置为例,世界上裂解装置具有竞争力优势的经济规模90年代为600kt/a,21世纪初将达到800~900kt/a;而我国目前最大规模仅为450kt/a,平均规模为230kt/a.从炼厂情况看,世界平均炼厂规模为5430kt/a,而我国平均规模只有3370kt/a.我国原油成本也明显高于国外原油。因此,实施“低成本战略”,无疑是解决我国石油石化企业存在问题的良策之一。
所谓的农业保险,是指对种植业(农作物)、养殖业(禽畜)在生产、哺育、成长过程中可能遭到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提供经济保障的一种。保险机构通过保险的形式,组织农业从业人员集体互助,使受损单位或个人得到应有的补偿,以便及时恢复生产,保证农业生产顺利进行。
我国农业保险是在近二十几年的时间内才逐步发展起来的的,虽然发展速度较快,但与城市保险市场相比,尤其是与农村经济的发展及农村对保险的需求相比,农村保险的发展速度却非常缓慢,远远不能满足“三农”发展的需要,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农村社会的发展。目前,农村保险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1.1农村保险种类单一
无论是从保险公司数量还是从农业保险品种上来说,目前的农业保险都不能满足农村发展的需要。与城镇居民不同,通常农民将财产保险放在第一位,而将人的身体的保险放在最后一位,然而保险公司在险种开发上基本上是以自我为中心设计保险产品,条款中的投保条件、费率、可保范围、缴费方式等一般都是固定不变、不可选择的,缺乏灵活性,抗风险能力也就较弱,尤其是专为农村设计的险种少,针对性不强。
1.2保险费用标准过高
由自然灾害导致的农作物的损失率和养殖物的死亡率通常较高,农业保险的费率也就通常高于一般财产保险和人寿保险的费率,因为只有通过较高的保险费率,保险公司才能够弥补成本甚至盈利。但是对于广大农民而言,这样的保险费率使得他们很难承受,再加上大部分农民的保险意识淡薄,所以很多农民普遍认为买保险是一件多余的事情。因此,当灾害来临的时候,受到损失的农业经济无法得到足够的农业保险的补偿,影响当地农业的恢复和发展。
1.3农业保险市场供给主体数量少
由于农业保险承保的风险发生的概率高,损失巨大而且覆盖面广,因此保险公司的赔付率也相对更高,从事农村保险有可能使得保险公司长期处于亏损状态。追逐利润的天性使得作为商业公司的保险公司不愿过多涉足农村保险。而专门从事农村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也没有能及时进入部分落后的农村开展农村保险业务,使得部分农村的保险业务呈现出相对萎缩的局面。
2拓展农业保险市场的对策
完善的保险市场必须具备四个要素:主体要素、客体要素、资本要素和生产要素。一个保险市场的发展,不仅需要成熟的保险人,也需要理性的投保人,农业保险业的发展更是如此。因此,拓展农业保险市场除了国家的政策支持外,还要在保险人和投保人两方面下足功夫。
2.1培育农业保险市场上的消费者农业保险解决的不仅仅是农业的再生产问题,更主要的是农民的生活问题,这与农村社会保障的目的是一致的,因此应把农业保险和农村社会保障放在一起考虑。对于农民来说,首要的问题是满足他们对于衣食住行的需要,所以在整个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中,农业保险只能排在较后的位置。当农民解决了温饱问题后,便可以通过普及保险知识、提高保险意识来培育农村保险消费者了,这其中可采用的方法手段很多,例如组织保险知识讲座、挨家挨户讲解等等,让广大农民真正的了解保险、认识保险、购买保险、宣传保险,促成农业保险市场的良性发展。
2.2适时创新险种
农业保险在原则上要做到低保费、低保障、责任宽,农民易于接受,因此保险公司应充分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对原有险种进行技术改造,重点开发一些收费低、保额低、责任宽的适销对路的新险种,满足农民的需要,还应根据农业保险的分类有针对性的开发相应的险种。对于贫困和富裕地区的农民,也应该针对他们的经济状况和不同需求设计不同的险种。
2.3扶持保险公司发展
由于农业保险赔付率较高,所以保险公司承担的风险也相对较大,所以国家财政和各级政府应该对从事农业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应给予一定的地方性的税收优惠,在鼓励这些商业保险公司积极开展农业保险业务的同时,让利部分所得给广大投保户,适当降低农业保险的保费费率,增加农业保险供给。另外,各地应逐步加大金融保险行业的开放步伐,还要积极吸引专业的农村保险公司进入农村开展业务。毕竟,专业的农业保险公司开发的产品更加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除此之外,政府应该积极为农业保险的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在政策、法律、经济等各个方面给予农业保险的扶持。同时继续推进科技兴农、减负减税以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业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在物质层面为推动农业保险发展创造条件。
【论文关键词】农业保险;保险公司;险种;保费
【论文摘要】本文通过分析我国农业保险发展现状,指出了农业保险发展中存在的险种单一、保费过高、供给主体少等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办法。
参考文献:
[1]李霄震.农村保险存在的弊端及建议[J].浙江金融,2007(12)。
[2]曹凤鸣.对加快发展我国农村保险市场的思考[J].金融与经济,2007(9)。
【关键词】北钢集团公司薪酬改进建议
二十一世纪是激烈竞争的时代,人力资源成为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源泉。人力资源管理的一个重要的环节是薪酬管理。合理的薪酬政策,能够激励员工工作热情、吸引并留住优秀人才,控制人力资源成本,提高企业经营绩效。本文对北台钢铁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北钢集团”或“北钢”)的工薪方案进行了抽样调查,结合企业的公司战略、企业文化进行了讨论分析,最后对企业工薪方案的改进提出了建设性意见。
一、公司薪酬调查
北钢集团公司于2007年进一步完善公司薪酬体系,员工工资由岗位工资、本企业贡献工资、技能工资、绩效工资四部分组成。员工月工资额计算公式为:(1)管理人员工资=岗位工资+本企业贡献工资+技能工资+绩效工资;(2)非管理人员工资=岗位工资+本企业贡献工资+技能工资(非管理人员无绩效工资)。其中:①岗位工资是按员工所在岗(职)位职责确定的工资;②本企业贡献工资按员工在北钢的工龄计发的工资;③技能工资是根据员工所具有的技能状况发放的工资;④绩效工资是依据管理人员工作业绩和公司的效益核发的工资。
为了有效的了解员工对工资政策的意见,我们设计和发放了员工调研问卷500份,用作最后分析的有效问卷362份。
(一)接受调查人员状况
1.集团公司和下属单位接受调查人员362人,职位及所占比例如下:高层管理者3人(1%),中层管理者17人(5%),主管中层副职28人(8%),一般员工259人(72%),其他人员40人(11%),弃权15人(4%)。
2.工作年限分布如下:一年以内9人(2%),1-2年19人(5%),2-3年86人(24%),3-5年207人(57%),5-10年36人(10%),10年以上3人(1%),弃权2人(0)。
3.接受调研人员的学历构成比例如下:初中及以下14人(4%),高中102人(28%),大专123人(34%),本科95人(26%),硕士及以上17人(5%),弃权11人(3%)。
(二)问题回答情况
1.对自己目前的工资水平是否满意调查结果如下:很满意11人(3%),基本满意132人(36%),不满意158人(44%),很不满意51人(14%),弃权10人(3%)。
这个问题反映了员工对薪酬水平的总体满意度,如果以“满意”和“不满意”作为分界点,那么员工对薪酬水平的满意度仅为39%。
2.工资政策对员工的激励作用调查结果如下:很大的激励作用7人(2%),一定的激励作用72人(20%),没有激励作用275人(76%),弃权8人(2%)。
这个问题反映了员工对工资政策的认可程度。从数据分析,员工对单位的工资政策认可程度仅为22%。表明工资政策有待完善。
3.工资结构中岗位工资与绩效工资的比例意见结果如下:岗位工资应高于绩效工资109人(30%),岗位工资应低于绩效工资82人(23%),二者应相近143人(40%),弃权28人(8%)。
该题反映了员工对工资构成的合理性认识。其中40%的员工赞成“岗位工资与绩效工资基本相近”,有53%的员工希望二者有差异。
4.其它问题:为了获得员工对工薪政策的更多信息,向他们提出了开放性问题。您对工资方案的建议和意见是什么,回答情况汇总如下:
(1)政策要着重保护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不能只激励干部;(2)要确保政策执行的公平,公正,透明;(3)避免收入差距过大;(4)对于职工技能的培养要服务于企业;(5)增加业绩薪酬比例,减少岗位薪酬比例;(6)公开考评结果,做到以理服人;(7)奖勤罚懒、奖优罚劣。
二、公司薪酬分析
(一)薪酬体系可取之处
北钢集公司的薪酬方案坚持了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以员工岗位责任、能力水平、本企业贡献、工作态度和企业效益等指标综合考核员工报酬,并适当向岗位责任大、工作绩效突出和高素质人员倾斜。坚持适当工资档次落差并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原则。同时,薪酬设计中体现了公司战略和企业文化的转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不同职责的员工工资标准明确,量化清晰,易于考核,有章可循,有据可依,避免不必要的劳资纠纷。
(2)工资分配向高素质人才充分倾斜,有利于吸引、保留高端人才;并能够鼓励现有员工提高技能,营造积极向上的氛围。北钢集团量化的技能工资包括学历,外语,计算机,职称,执业资格等分项。
(3)绩效工资与企业总体目标相结合,并体现管理人员的责任,坚持了责权统一的原则。
(二)薪酬体系存在不足及原因
尽管北钢的薪酬战略实现了人力资源为根本的价值基础,公司的工资政策考虑到员工的需要和公司的发展这一前提(Armstrong,1993)。但是,从我们的调查数据中发现,这一薪资政策仍然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1.从我们的调查问题回答中可以发现,尽管北钢集团的整体工资水平不低,但是职工的满意度却并不高,仅达39%。根据公平理论,激励中的一个重要因素是个人对报酬结构是否觉得公平。一个人对所得到的报酬是否满意是通过公平理论来说明的,那就是个人主观地将他的投入(包括诸如努力、经济、教育等许多因素)同别人相比来评价是否得到公平或公正的报酬。亚当斯(Adams)把公平理论的本质表示如下:
个人所得的报酬/个人的投入=(作为比较的)另一个人所得的报酬/另一个的投入。
导致不公平的原因主要有:第一,绩效工资的局限性。北钢集团的绩效工资只针对管理人员,影响一般员工的积极性。第二,行政色彩影响下的绩效工资偏低。由于长期受到计划经济的影响,我国企业的薪酬模式大都带有一定程度的行政色彩。员工收入及增长取决于职位高低和晋升,与经济效益脱钩。第三,绩效考核执行中主观因素影响公平性。不论是技能工资中的非量化部分,还是管理人员的绩效工资部分,基本由部门主管决定。因此,部分员工会由此产生不公平感。
2.从我们的调查还可以发现,北钢公司的薪酬政策存在着激励不足问题,员工中认为没有激励作用的比例高达76%。根据赫兹伯格的双因素理论,影响员工的积极性的因素分为保健因素和激励因素。有些因素不具备时,会引起员工的不满意,而具备时却不能激励员工即为保健因素。有些因素可以构成很大程度的激励,而不具备时会造成很大不满足即为激励因素。赫兹伯格主张,改善保健因素不能直接激励员工,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应从激励因素入手,这样才会产生持久的激励作用。
(1)北钢集团的工资政策决定职工的工资中岗位工资、本企业贡献工资、技能工资成为保健因素,而仅有绩效工资中的一部分成为激励因素。在一个年度内的绩效考核,多数员工岗位工资是不会发生变化的。本企业贡献工资主要由工龄确定,技能工资由个人的各类专业资历确定,也是相对稳定的。这三类工资存在也不能构成激励,而且占到工资的80%左右。对于一般员工,不存在绩效工资,当然不存在激励因素。
(2)部分绩效工资成为例行奖励。按照北钢现行政策,只要集团不亏损,管理人员即可得到基本绩效工资,已经演变成为对企业管理人员的例行补贴,根本没有起到激励的作用。
(3)连任期管理人员岗位工资由职务而定,缺乏市场经济中职业经理人的替代威胁,因此他们缺乏有效激励。三、北钢集团工资方案的改进建议
基于上述分析,我们认为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考虑改进目前北钢集团的工资政策,达到更好的激励效果。
1.公司要掌握员工的状态,并能够满足他们的一定需求,实现所谓的“心理契约”。积极的心灵契约表现为劳资双方间的互信、透明,和承诺,这是健康的劳资关系的特征,但是一个必要的方面是员工参与(Maund,1999),深入群众,做好沟通宣传,以提高员工对现行政策的满意度、认同感。
2.激励的目的是为了提高员工工作的积极性,那么工作积极性的主要因素是多方面的。这些因素对于不同的员工的激励作用也有所不同,因此,在制定工资政策时要考虑到个体差异:例如女性员工相对而言对报酬更为看重,而男性则更注重企业和自身的发展;在文化方面,有较高学历的人一般更注重自我价值的实现,即包括物质利益方面的,但他们更看重的是精神方面的满足。知识管理专家玛汉·坦姆仆(Wang,2007)经过大量研究后认为,激励知识型员工的前四个因素分别是:个体成长(约占总量的34%)、工作自主(约占31%)、业务成就(约占28%)、金钱财富(约占7%)。因此可以说,与其他类型的员工相比,知识型员工更重视能够促进他们发展的、有挑战性的工作,他们对知识、对个体和事业的成长有着持续不断的追求;他们要求给予自,使之能够以自己认为有效的方式进行工作,并完成企业交给他们的任务;获得一份与自己贡献相称的报酬并使得自己能够分享自己创造的财富。因此考虑到员工的个体差异,工资政策才能收到最大的激励效力。
3.实现激励公平,采用全体员工普遍接受的公平规范实施工资激励措施。一是机会均等,即所有员工在获得或争取奖酬资源方面,机会要均等;对于现实的北钢而言,就是让一般员工与管理人员同样享受到应得的绩效工资。二是激励措施实施的过程要公正,即要做到过程的公开化和民主化。不把工薪的考核权集中到少数个人或者部门手中,不做暗箱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