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23 15:1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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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财务人员与项目承担人员沟通不畅
一是财务人员与科技人员各自有不同的专业背景,并分属于不同的部门,科研人员与财务人员缺乏主动沟通。二是科研人员不了解项目经费管理的相关要求,财务人员不了解项目经费的实际需求二者难以沟通。三是缺乏两者沟通的平台和制度,导致二者难以对经费预算、使用进行及时沟通。
二、对策与措施
1.改变立项办法
公益性农业科研单位所承担的科研任务主要是为农民提供优良品种和先进适用技术,解决当地农业发展过程中的关键共性问题,所提供的科研产品都为公共产品。也正因为如此,各级财政都给予很大的支持,公益性农业科研单位所需的经常性经费都由财政供给,唯有其从事研究的经费必须通过竞争性科研项目获得。而现行的立项办法通常是由各科研院所、企业自行选题各自申报,立项单位组织专家评审,然后从中选择部分项目予以立项,而不是根据当地农业发展的要求由立项单位进行主动设计,连续支持。从而导致项目多、小、散,为项目而项目的现象比比皆是状况。这样的立项方法既不符合农业科研的特点,也给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带来难度,更不利于科研项目经费使用的绩效提升。因此,应改变现有农业科研项目立项办法,实行主动设计,滚动支持的立项方法。采用这样的立项方法能有效改变目前项目多、小、散所带来的经费预算不准确、监督管理难的问题,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绩效。
2.实行动态预算管理
如前面所分析,农业科研项目由于受其周期长、内容多、变化大等因素影响,立项时一次预算难以做到准确。应改变现有的预算方法,将一次性预算改为动态预算。其具体做法是,项目总经费确定后,以年度预算为主,年度预算允许根据上年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和当年的实际需要,对不同科目经费使用安排进行一定的调整。如,上年因自然灾害导致田间试验失利,则允许下年度预算时增加相应的试验费和下乡差旅费、交通费等。实行年度预算为主的动态预算管理,不仅符合财政部科技部《关于调整国家科技计划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若干规定的通知》(财教2011)434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和财政部门的年度预算管理要求,而且能够提高项目经费预算的准确,便于项目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
3.建立项目经费管理信息平台
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在农业科研单位内部建立项目经费管理平台,将项目经费预算、执行全过程及时在平台上公布。这样做,一则能使科研人员随时掌握经费的使用情况,使之对经费使用进度与预算的相符性做到心中有数;二则能使项目领导、项目管理和财务管理人员对项目经费的使用进行动态监管;三则能有效解决项目经费预算执行过程中财务人员与课题组成员之间沟通脱节的问题。四则能有效避免项目经费用不完或不够用以及项目结束后再进行经费调账等问题。真正实现项目经费使用的过程管理。
4.提升财务、科研人员对科研项目经费的管理水平
一、农业科研项目经费的特征
在竞争日益激烈的市场经济环境下,很多国家加强了对农业科研的重视程度,加大了对农业科研项目经费的投入力度,从实际情况来看农业科研项目经费有着以下的特征。
(一)科研项目经费来源较广
从实际情况来看我国农业科研项目经费的来源渠道较广,从国家科技分配的情况来看,我国对农业科研经费的分布范围主要有:公益性技术研究类、高技术研究类、基础性研究类、科技环境建设类、应用研究类,由此可见我国农业科研项目经费的来源比较广泛,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和政府部门也会加大对农业科研的投入,因此经费的来源也会越来越广。
(二)科研项目经费管理难度较大
现阶段的农业涉及的范围越来越广泛,科研人员的工作范围也不仅仅局限于田间地头,而是向市场、餐桌等方面转变,农业也逐渐向工业化大生产转变,农业的现代化、集约化、标准化的程度也越来越高,这样也就加大了对农业科研项目经费管理的难度,需要对科研项目经费的监管打破原来的一点一线的管理,而是应该进行全方位的监管。
二、农业科研项目经费财务管理问题
(一)缺少科学合理的科研预算编制
一般来说,农业科研项目的预算编制是由课题负责人来完成的,然而这些课题负责人通常不具备专业的财务知识,只能凭借经验来测算,因此无法科学地编制预算。同时由于科研人员的法律意识较差,对农业科研项目经费管理过程中需要遵循的财务制度和管理办法了解的也相对较少,这就直接导致在编制农业科研项目预算的时候会存在较大的主观臆断。同时,财务部门对科研项目经费的了解和认识还有待提高,并没有全面参与到预算编制审核当中去,也就不能合理地判断科研项目经费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因此,常会发生不按预算编制执行、随意改变预算编制的现象,严重影响了预算编制与实际开支的一致性,预算编制也失去了严肃性和严密性。一部分农业科研部门对项目的可行性论证也是走走形式,没有对项目投资的成本进行科学合理的预算,最终导致了课题项目预算不够细化。
同时对科研的间接经费的核算不够重视,例如对于自收自支的科研事业单位、转制科研院所、民营科研机构和企业,由于财政并不保障其运行经费,现有政策并未突出对此类机构相关科研设备、仪器、水电暖消耗乃至房屋折旧等补偿。
(二)科研项目经费财务管理内部控制薄弱
由于农业科研的财务管理人员的专业知识还有待提高,因此对科研项目费用发生的合理性和可行性,缺乏必要的监督和认知,在管理上也是按照财务制度来管理。同时在报批科研项目经费的时候也存在违反规定的现象,一些课题负责人不能按照规定进行审批,随意对项目费用进行报销,对不能取得正规发票的,就会要求随意开具发票,这就导致大量不符合要求的发票在科研项目经费中被列支,加大了财务部门对项目经费监督的难度。一部分的农业科研部门存在着不能够在结题后办理结算手续的问题,加大了科研项目经费结算工作的难度,干扰了科研项目预算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科研项目经费监督制度不健全
从实际情况来看,在农业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制度中缺少专门的审计方法,缺乏对科研经费进行有效的监督,对科研经费的审计监督是贯穿于科研监督工作的全过程,但是从实际情况来看,大多数的农业科研部门比较重视事后审计,忽视了事前、事中的审计,也没有对预算的执行情况进行及时的监督。
(四)缺乏健全的科研项目经费绩效考核机制
大多数的农业科研部门比较重视的是评价农业科研的项目成果,并没有意识到农业科研项目财务绩效评价的重要性,即使是对项目绩效进行了考核,但是由于缺乏健全的考核机制,在对绩效考核方面比较重视的是定量的评价,农业科研项目的价值和社会价值并没有得到体现,在对项目结题验收的时候比较关注的是专利标准、论文等技术层面上的成果,对科研项目使用情况的评价却很少,由此看出在农业科研部门中缺乏健全的科研项目经费绩效考核机制。
三、提高农业科研项目经费财务管理水平的对策
(一)编制科学合理的科研预算
为了提高农业科研项目经费财务管理的水平,农业科研部门要编制科学合理的预算,不断建立健全科研项目评价体系,在编制科研项目预算的时候,课题负责人要与财务部门进行及时的沟通,在设立项目目标和任务的时候要从专业的角度出发,制定出一个基本的项目预算,并根据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对科研项目预算提出修改性意见,对科研项目经费派出专门的人员进行跟踪服务,将科研人员从财务管理工作中分离出来,使其可以更专注地投入到科研项目当中。因为在编制农业科研项目预算的时候会与实际支出有较大的差别,因此就需要在编制科研项目细化概算、可行性分析的时候,要根据农业科研的实际情况进行再准确、科学的分析,保证在预算编制中可以更好地体现科研预算与实际支出的情况,可以有效地避免实际支出与预算相脱节。同时,在农业科研项目进行立项、可行性论证的时候,要邀请财务人员参与进来,要对重大项目、农技推广等课题进行实地考察,聘请专业的人员对预算的风险进行评估,提高农业科研项目经费预算的科学性、合理性。
(二)建立科学的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制度
农业科研部门在提高科研项目经费管理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国家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政策,使科研项目经费得到规范化的管理,要从现阶段农业的实际情况出发,制定科学合理的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科研经费管理制度,例如对于来源不同的科研项目经费,在财务部门中设立单独的科研项目经费管理科室,由该科室统一的管理科研项目资金。要进一步明确农业科研财务部门、科研部门、以及项目负责人在科研项目经费管理中的权力和责任,建立科研经费预算审核和会计核算制度,建立经费内部检查制度,通过严格的内部审计,检查农业部门经费的审批、使用是否合法合理;建立科研经费奖罚制度,对科研工作做出卓越贡献的人员予以奖励,对违规使用科研项目经费的个人予以惩罚。
为了更好地避免农业科研经费交叉混用的现象发生,要保证科研经费得到专款专用,追踪问效,项目经费应当纳入单位财务统一核算,确保专款专用。专项经费管理和使用要建立面向结果的追踪问效机制。
(三)不断完善科研经费项目考核机制
一方面,农业科研部门的审计部门要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对科研项目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审查,指导科研经费的科学合理使用,为经费提供一个合法、合规的使用氛围,如果发现违反科研经费使用规定的行为,要依据相关制度,加大处置力度,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做到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保证高校科研经费的规范化管理;另一方面农业科研的领导层作为科研经费监督考核的主要力量,应该根据相关制度的要求,做好科研经费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控制工作,使监督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四)建立健全科研项目经费考评机制
我国财政部门应该建立健全科研项目经费的考评机制,避免出现轻管理、重复立项的问题出现,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农业科研部门要在项目结题后及时进行绩效考评,当发现科研项目没有达到预期标准或者与预期白纸相差较大的时候,应该向主管部门申请批评。
同时对于在农业科研项目中有绩效的支出费用,应该对绩效考评达到标准的时候进行奖励,这样可以更有效地对科研人员进行申请科研项目做出鼓励,督促科研人员严格按照预算来执行项目研发,这样既可以避免科研人员出现违反科研项目预算的现象发生,又能提高项目预算的科学性、合理性。
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是指那些不为盈利目的,而是为了实现一定的社会职能或满足社会的公共需要及人民福利而进行的政府投资项目,比如学校、国防、医疗卫生、公园、环保以及慈善事业等方面的投资项目。
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与一般公共项目相比,除了具备一般公共项目的基本特点之外,还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1)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大都属于国家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规模比较大;(2)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目的不在于盈利,而是为满足一定的社会职能和社会公益性的需要;(3)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所提供的产品和劳务都是以低价或免费的方式向社会各阶层提供的,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同时也具有很大的外部性;(4)正是因为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具有巨大的外部效应,所以在对项目建设的投资效果进行衡量时,应该重点考虑项目建设带来的社会效益的大小;(5)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客观上要求应该具有比一般项目更为严格的管理程序,这样才能保证政府投资的效益。
二、代建制的概念
所谓代建制是指将项目建设人与项目使用人分离,由项目投资人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管理公司或具备相应工程管理能力的其他企业,投资人对项目招投标、勘察、设计、施工、采购和监理等建设全过程进行组织管理,项目竣工后交付使用人的项目建设管理方式。
1.代建制是一种新型的项目管理模式。代建制意为建设制式,在制度演进上,它被设计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专业项目管理公司业主行使项目管理任务的一种制度模式。代建制是继工程项目管理和工程总承包后的又一种新的项目管理模式,其最为核心的特点在于:一是业主全面行使对工程的具体指挥和管理职能;二是业主行使投资控制职能;三是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业主以法人身份签订项目勘探、设计、采购、施工等各项合同。
在这种模式下,项目业主在提出项目建议书后,即可通过选择代建人,签订投资人、代建人、使用人三方合同,明确责、权、利,在国家相关法律约束和市场经济机制调控下,由代建人承担项目可行性研究、勘察与设计、工程建设过程中投资以及工期和质量的管理与控制、竣工验收及试运行,直至最终向业主移交符合合同要求的建设项目的全部或部分过程。而项目业主在建设过程中不再直接参与项目管理,只是协助和监督代建人代行项目建设的投资主体职责。代建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项目建设,承担各种风险,并相应取得报酬。而为了加强对代建项目造价、质量、工期以及安全的控制,投资人还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对代建人的奖罚措施,比如节奖超罚等。可以说,代建制是迄今为止比较彻底的一种业主进行项目管理的一种模式。
2.代建制是解决现行管理体制问题的重要选择。试行代建制之前,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一般都要由建设单位搭建管理班子,按照“投资、建设、管理、使用”四位一体的模式进行项目建设。该管理模式的弊端在于,由于建设班子本身就隶属于当地政府或政府部门,往往使得政府对投资项目的监管失控,造成项目建设效率低下、资源浪费及超规模、超标准、超投资等现象经常发生。
在代建制模式下,通过公开招标等方式选择专业化的项目管理公司代替建设单位行使建设期项目法人的职责,不仅可以有效地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同时把建设单位的职责在建设期间划分出来,即建设单位不直接参与项目建设,从而有效克服了建设单位对投资的人为影响,基本杜绝“三超”现象,并且割断了建设单位与施工企业之间的利益关系,从制度上消除了建设单位的权力寻租。同时,政府投资部门、代建公司、使用单位三者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是通过合同加以约定的,形成了相互协作、相互约束的工作机制,从而解决了过去建设项目主体不明、责任不清的问题,为投融资体制改革开辟出了一条成功之路
3.代建制模式正在逐步探索之中。自1993年厦门开始试验代建制以来,中国各地已广泛试行代建制并逐步积累经验、创新发展,理论界普遍认为目前已形成上海模式、深圳模式、重庆模式、北京模式等四种比较典型的经验模式。归纳起来主要有两类管理模式:一是“政府集中代建制”。如由深圳市实行的由政府专门成立的“工务局(工务署)”,代建政府投资工程。这种机构属于“吃财政饭”,不以赢利为目的,利于实现集中统一管理,避免不规范行为,在管理、技术和质量上便于掌握控制。在当前市场经济还不完善,各类代建公司发展还不平衡、不成熟的情况下,集中代建作为一种过渡形式采用,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二是“公司代建制”。它能够较好地控制项目投资、质量和工期,避免“三超”弊端。但是,“公司代建制”是新生事物,各地正在探讨解决代建公司力量薄弱,是否具备真正从事工程项目管理能力,能否避免“暗箱操作”,克服盲目追求利润、不顾政府投资效益,并对政府投资项目实行终身质量负责制等一系列问题。
三、代建单位绩效考核的必要性
1.对代建单位的工作业绩进行绩效考评是培育和规范待建市场的重要手段。目前,由于中国的代建制模式刚处于起步阶段,因此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还存在许多不规范的地方,有待进一步的改进和完善。通过对代建单位的统一绩效考评,可以对待建市场中的代建单位进行横向比较,并检验代建制模式的实施效果,这对于规范代建市场有着重要意义。
2.代建单位的业绩考评有助于政府部门选择合适的单位。通过合理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可以对代建单位各方面的私人信息以及工作业绩、市场信誉等情况作一个科学、公正的评价,为政府部门选择合适的代建单位提供了参考依据,从而降低交易成本和决策风险。
3.对代建单位进行业绩考评是对代建人进行激励和约束的前提。根据业绩考评的结果,对代建单位进行合理的奖励或惩罚,并逐步培养和完善代建单位市场,使得代建单位的市场价值取决于他们的工作业绩和市场声誉,从而使得代建单位在市场机制作用下,希望通过努力工作,充分发挥自己的潜能,来积累自己的工作业绩,最终形成代建单位市场的良性竞争、优胜劣汰,形成政府与代建单位的双赢局面。
4.建立合理有效的绩效考评体系。在代建制模式下,代建单位实际上已经成为政府投资项目的参建单位,其角色与施工单位一样,通过提供自己的产品获取报酬。不同的是,代建单位按照政府投资管理部门委托协议,提供的产品与一般企业不同,其提供的是对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过程的管理服务。政府购买代建单位的服务,需要对其服务质量进行检验评价,作为支付报酬的依据。财政部对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提出了“代建管理费要与代建单位的代建内容、代建绩效挂钩”,“要制定专门的办法加强对项目代建单位建设管理工作的考核,实行奖优罚劣”。对代建单位提供的服务产品进行考核验收,就是对其进行绩效考评。
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单位绩效考评是指政府投资管理部门按照既定目的和要求,采取一定标准,运用科学方法,对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单位实施管理活动的绩效进行审核、认知、测量和评定,考核代建单位对项目建设的进度、质量和造价控制的有效程度和实施管理活动的成果大小,并据此对代建单位进行考核和奖罚。建立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单位绩效考评体系,是健全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单位激励和约束机制的基础,也是建立政府投资项目激励与监督机制的组成部分。对代建单位进行绩效考评,既是实施代建制的必要环节,也是解决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实施问题的基础行工作。
对代建单位进行绩效考评,不仅是解决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实施问题的必要环节,还解决了如何选择高水平、专业化代建单位的问题,为项目顺利实施奠定了基础。一方面使奖惩代建单位和对其支付报酬有了依据,另一方面形成了对实施单位建设管理活动的监督,使项目建设过程处于有效控制状态,从而使代建制的优势真正得到体现和发挥。通过对代建单位管理活动进行审核、认知,可以对项目建设实施方案执行情况进行严密的监督,及时发现违背项目建设方案、计划等可能偏离预期目标的情况,采取相应的纠正和控制措施,确保政府投资项目按照计划、设计的目标建设,发挥预期的效益。通过全面客观考评,能够了解、掌握其管理行为和活动的合法性和合理性,有利于分析项目成功和失败的真正原因之所在。政府投资管理部门能够更好地总结经验和吸取教训,为加强项目决策与监管创造条件。对绩效好的实施单位予以奖励,激励其更加重视项目的组织实施;对绩效差的实施单位给与警示或惩罚,督促其整改存在的问题,改良不良行为,从而对项目代建单位形成有效的激励和约束。制定科学、合理的绩效考评指标体系和考评方法,可以给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单位提供良好的管理行为规范体系,有利于规范项目建设市场各主体的行为,建立良好的项目建设市场秩序,提高全社会投资项目管理水平。
四、考评体系的建议
1.设立代建专项资质。代建单位也是政府投资项目的参建单位,其角色与施工单位一样,通过提供自己的管理服务获取报酬,但是工作程序和内容有较大的差别,施工仅仅是项目建设的一部分、一个阶段而已,代建是全过程的管理。在目前各地常用“综合性工程咨询单位”作为代建资质参考,在目前没有代建专项资质的情况下,不失为一个好的方法。
综合性工程咨询单位自承担过政府投资的各类大中型工程项目的咨询论证,能够比较准确的领会和贯彻国家政策,以公正的立场、科学的态度开展代建工作;部分咨询单位还长期从事工程建设的一条龙服务工作,对建筑工程行业比较熟悉,对代建项目管理经验比较丰富,有利于推进项目。但是,多数综合性工程咨询单位主要的业务是工程咨询或设计,人员配备不完善,在项目管理中实践经验比较缺乏,特别是前期手续的办理、征地拆迁工作的开展、施工阶段各参建单位关系的协调。
设立“代建”专项资质是十分必要的,没有建立这个专项资质,不利于代建单位招标考核评审。在实施代建制之前,各地政府为了有效管理政府工程,成立了一些专门公司,这些公司在项目管理上积累了丰富的经验,由于历史的原因,基本上没有类似之类的资质。代建项目与房产开发比较类似,都需要项目建设全过程管理,但是比较缺乏征地拆迁方面的经验,“代建”专项资质若吸收房地产开发的优点,补充其“代建”项目管理需要的内容,是比较适宜的。
2.考评路径。项目建设的最终结果涉及多个方面,代建单位的管理只是其中一个方面,因此,代建单位的绩效不同于项目绩效,不能单纯以项目建设的最终结果为依据来衡量代建单位的绩效。
对代建单位的绩效进行量化、评定,需要对其各个方面的行为活动和结果进行评定,最理想的是对代建单位的全部行为活动进行审核和测量。但要做到这一点不仅不可能,也不经济。同时,由于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单位有其自身利益,其绩效目标多元且不一致,不能将其所有绩效内容纳入考评之中,只能选择相关的主要绩效进行考评。选择与代建职责和义务相关的若干类行为、活动以及项目实施结果来代表代建单位的绩效进行考评,虽然会存在一定误差,但只要方法选择科学,误差就能够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
科学、合理地选择考评内容可以通过设置多层次的指标体系来实现。绩效考评指标的设置过程,就是绩效考评内容确定的过程,通过将指标分层细化形成指标体系,可以实现考评内容的具体化。此外,通过指标体系反映绩效考评内容,不仅可以系统、全面地测量代建单位的绩效状况,还可以通过赋予指标权重的方法体现代建单位不同方面绩效的重要程度。
设置指标体系、确定考评内容,实际上对代建单位的绩效进行了分解,对其单项绩效进行了定义,在此过程中,可以同时定义代建单位具体行为、活动以及结果的标准或要求,从而建立具体的绩效标准体系。以绩效标准为依据进行绩效测量,掌握代建单位具体的行为表现或单一结果后,就可以采用一定的方法和程序对代建单位的总体绩效进行评定。不仅如此,由于代表具体绩效的指标可以用分值来量化,绩效评定的过程可以转化为低层级指标分值向高级指标分值合成的过程,因而可以实现绩效考评的定量化。
当然,对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单位进行绩效考评,需要建立一个完善的制度体系,具体内容应当包括绩效考评方法体系和绩效考评的组织实施制度。前者应当包括绩效标准体系、绩效考评内容和指标体系、效绩测量与评定方法等;后者应当包括奖惩制度、绩效考评资源配置及组织实施等。
3.建立绩效考核档案。施工、监理单位的绩效考核已经比较成熟,代建单位的绩效考核可借鉴他们的经验,在业绩、声誉、服务、管理质量等,建立全方位、合理的考核体系和绩效考核档案管理制度,更有利项目选择有实力的代建单位和提高项目管理质量,提供优质的产品。
五、结语
代建制是中国在市场经济下对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优化管理的意向重要举措和崭新的尝试。它有效避免了传统建设管理模式下投、建、管、用不分的种种弊端,杜绝了以往非经营性建设项目超投资、超标准、超工期的“三超“现象。当前代建制的实行还处于起步阶段,有待于进一步完善配套的法律、法规和具体实施办法,促进政府投资项目监管体系的建立保障非经营性代建项目的顺利实施。建立合理有效的绩效考评体系,更利于代建制的管理和推广。
关键词:科研项目;经费管理;科研单位
科研项目经费是科研活动开展的物质基础,经费管理在科研单位管理体系中十分重要,也极为特殊,它需要科研人员与财务人员的共同参与,从而确保科研经费能够得到科学合理地运用,提高其使用效率,规避经费使用风险。然而在实际科研项目经费管理中存在着很多问题,如何解决这些问题关系到科研项目的实施状况,关系到科研单位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一、当前科研项目经费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项目预算编制质量不高。在科研项目申报的诸环节中,经费预算编制十分重要,它是科研项目经费管理的开始,是此后各阶段管理的基础和前提。然而当前一些科研单位在项目预算编制上存在合理性与准确性丧失的问题,预算编制质量有待提高。科研项目申报会围绕“科研”二字,技术因素会对申报结果产生决定性影响,因而关注技术因素本是无可厚非的,然而科研人员的经费管理意识过于淡薄,加之在财务管理方面的专业较为欠缺,这导致了在进行项目预算编制过程中态度不端正、方法不规范,并使得预算编制结果不够准确和完整。
(二)项目经费支出考核缺失。在很多科研单位中,如果项目财务验收审计不严格,存有问题和不足的项目能够顺利通过,那么这些问题和不足会被隐藏起来形成隐患,项目组在财务验收通过后便不再努力采取措施解决问题,并疏于对经费管理流程的反思与总结。
(三)对经费支出中形成资产的管理不够。一方面,就项目经费支出中出现的专用固定资产而言,不同科研单位的管理措施有很大不同,在有些机构的经费管理办法中核算办法较为明确,也有很多科研单位未将专用固定资产核查办法写入经费管理办法中。另一方面,针对经费支出时外购与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很多科研单位的经费管理办法中没有清晰的规定,尤其是未对是否将成本核算与核算资产同时进行加以说明。
二、优化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存在的解决措施
(一)提高科研项目预算管理水平。作为科研项目经费管理的基础性管理,项目预算管理能够对经费使用及其使用效率产生至关重要的作用,如果预算不合理不但会拖延科研进度、抑制项目的顺利开展,还可能造成成本的加重以及资金风险压力的增大,除此之外还可能会引起管理部门、研究人员和各课题小组之间矛盾和不满。因此,科研单位要以项目研究任务为中心,从实际成本出发,加强科研人员与财务人员之间的沟通协调,充分考虑科研项目开展的实际需要,遵循并综合考虑经济合理性、政策相符性、目标相关性等基本原则,对经费预算进行准确合理地编制,准确得出项目预算,合理分配既定的科研项目经费,提高经费使用效率和效果,保障项目的正常开展。
(二)健全科研项目经费监督机制。要极力避免财务人员对科研项目不清楚、科研人员对经费管理不了解的问题,科研单位的财务部门、科研管理部门、课题小组要加强协调配合,在科研经费的使用和管理问题上相互监督,保证经费收支手续内容真实有效、数目齐全;要减少核算失误,增强经费支出的公开性和透明性;如果出现违规现象,应在发现后的第一时间予以解决,实施有效的纠正措施,确保科研经费使用公平公正;应严厉禁止擅自挪用科研经费的状况,禁止通过科研经费谋取私利,保证每一分钱都用在科研项目上;科研经费支出必须符合项目预算和合同约定。
(三)实施追踪问效、绩效考评。在科研项目开展中,应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由专门的负责人综合把握项目实施情况。要规范财务部门审核,报销对于科研经费报销,应首先由项目负责人核准,继而需经过科研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批,并且要通过院所领导的审批。对任意一笔经费,无论数额大小,都应做好事前、事中、事后监控和追踪问效。避免资金浪费现象,禁止虚假报销项目。与此同时,要完善综合绩效考评制度,以科研项目的综合运行效果、科研支出目标完成状况、投入与产出对比状况等作为评价参考内容,而不单以其经济效益和审计验收结论为标准,从而加强对各项管理工作的规范,优化经费整体架构。
结束语:通过上文的分析可知,科研项目的顺利实施不仅需要科技人员艰苦奋斗,还需要加强项目经费管理,提高项目经费使用效率,规避项目经费风险。当前科研单位在科研项目经费管理上存在着很多问题,应当注重财务人员与科研人员的协调配合,加强预算管理,优化监督机制,实施追踪问效和绩效考评,不断提高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水平。
关键词:瑞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共卫生项目经费;绩效评价;预算编制
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根据国家卫生防病和卫生监督体制改革的要求,在原瑞安市卫生防疫站基础上,于2000年8月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建立的全民事业单位,是由政府举办的实施疾病预防控制与公共卫生技术管理服务的公益机构。中心现有在编职工68人,专业技术人员64人,硬件设施较为齐全,技术力量雄厚,在全市疾病控制、卫生应急、公共卫生信息管理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众所周知,疾控中心的正常、高效运转,需要大量资金的投入。令人欣喜的是,浙江省委省政府对公共卫生事业十分重视,近年来省财政对省疾控中心的经费投入逐年增长,其中2005年比2004年增长了13.6%,2006年又在2005年的基础上增长了12.5%,为全面完成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提供了经费保障。同时,浙江省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从2004年开始按照部门预算的要求,除对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之外的专项经费全部按项目编制预算,进行项目管理,从而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益。
省拨公共卫生项目经费对瑞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有效开展工作具有关键性的作用。但在实际运行过程中,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对此进行了探讨,并提出相应的三点对策。
一、省拨公共卫生项目经费使用面临的主要问题及其原因
从瑞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省拨公共卫生项目经费的使用情况来看,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项目经费不能及时、完全地使用。其原因有以下三点:
首先,省拨公共卫生项目经费一般在每年的9月、10月份下达文件,资金在10月-11月份才正式到位,由于时间紧迫,当年度下拨的经费不能及时在当年度使用。
其次,实行财政支出项目管理是目前财政预算的一种重要方式,也是疾控中心将经费、人员、任务相融合、提高工作效率、确保重点工作按时完成的一项重要管理措施。但由于疾控系统的工作特点,突发性、临时性等工作较多,对这些工作很难在经费上进行准确的预算。因此,在出现一些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时,存在经费缺口的问题。同时,财政支付的经常性的公用经费不足,“干活钱”就只有专项经费。这种财政支付结构容易导致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工作跟着专项经费走。专项经费有限,不能覆盖所有的公共卫生服务,结果是安排专项经费的工作重点做,没有专项经费的工作少做甚至不做。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重在平时预防,如传染病危害因素监测和控制、健康教育等,即使社会没有大规模传染病流行,这些工作也不容忽视,否则会使很多传染病死灰复燃。
第三,瑞安市财政局对经费使用把关很紧,如外出防治、监测、督导的车辆费用(汽车燃料费、过桥过路费、防疫车辆的维修费等)、相关的仪器设备购置费、疫情暴发期间的加班补贴费及外地专家亲临疫情地区指导的相关住宿费、招待费等一律不能列支,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项目经费的合理使用。
二、相关对策建议
针对省拨公共卫生项目经费使用中存在的上述问题,笔者提出三点对策建议:
首先,瑞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内部及上级主管部门的预算编制工作应尽量提前。
浙江省的财政公共卫生项目支出预算是实行“二上二下”的制定流程。即由预算单位的有关业务科室,根据工作规划与任务制定项目及项目支出预算,然后由预算单位统一将汇总的项目及项目支出预算上报主管部门卫生厅与财政厅审批;财政厅与卫生厅根据本省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确定项目并提出建设性的修改意见后将项目支出预算返回预算单位;预算单位再根据财政厅与卫生厅的意见,认真调整项目支出预算后再上报财政厅与卫生厅审核,财政厅与卫生厅根据修订后的项目支出预算,最终确定项目支出预算,然后报省“人大”通过后下达到预算单位。
目前编制下一年度公共卫生项目经费预算的时间是在每年8月份。但是,此时当年预算执行才刚过一半,中心无法全面了解项目执行情况。另外,由于上级有关部门下一年度工作任务尚未下达,使预算编报与实际情况会有出入,从而影响下一年度工作的开展。
我们知道,项目工作的展开是要以资金作重要保障的,前期项目支出的资金不到位,现行的项目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办法又不允许用其他经费垫支,势必影响项目工作整体的正常进度与质量。当项目支出预算下达后,有些项目组为了追回已失去的三、四个月时间,就会赶进度做项目工作,造成突击使用项目资金的情况发生,影响了项目支出预算安排的计划性和使用的合理性,最终影响项目工作的整体质量。因此,为了使预算的编制更加准确,中心内部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工作计划应尽最提前。
其次,应加强科室的成本核算,提高经费投入的绩效。
从全国情况来看,各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由于经费来源于财政拨款,资金压力不大,所以在财务管理上成本意识普遍较为淡薄。公共卫生产品和服务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具有商品的属性,它们的提供需要遵循价值规律,应注重成本控制。开展卫生事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对于强化政府公共卫生管理、促进卫生事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通过绩效评价,能够全面反映疾控中心运作财政经费实施各项工作任务取得的成效和产出的公共产品,使财政每年对疾控中心的投入效益得到体现。从2004年开始,浙江省财政厅、省卫生厅连续几年都联合组织对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财政支出进行绩效评价,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和社会反响。参照该绩效评价体系,瑞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也应提高经费投入的绩效考核,提高经费使用效率。同时,通过绩效评价,也能提高广大职工对经费使用和管理的责任心,使他们及时了解中心在财务管理和业务活动中所取得的成绩、面临的困难及今后应努力的方向,为中心来年更好的制定工作计划和资金预算提供依据。
为此,应开展和加强科室成本核算工作。成本核算就是要建立科学化、规范化、理性化的管理体制和有责任、有约束、有竞争、有活力的运行机制,从根本上降低科室到单位的运行成本,促进科室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的提高。
目前,瑞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现下设有疾病防制、卫生监测、生化检验等九个科室,同时挂牌结核防治所、健康教育所和美沙酮维持治疗戒毒门诊。各个科室应树立成本意识和投入产出回报意识,寻找控制成本,提高效率的有效方法。如建立成本管理责任制和目标成本考核奖励制度,使目标成本与目标利润密切挂钩,把部门的指标定额成本与其应取得的效益指标和职工的经济利益密切挂钩。在办公用品管理方面,可成立专门小组负责对办公用品进行招标采购,既能保证办公用品的质量,又能杜绝浪费。
此外,中心在实行成本核算和控制时,当然要将经济效益作为管理工作的重点之一,但同时也要坚持社会利益是作为卫生事业单位的疾控中心的首要任务,既要防止单纯追求经济利益而不顾社会利益,也要防止追求社会利益而不讲经济利益,只有两者有机地结合起来,才能优化结构、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率。
当诺贝尔奖每每新鲜出炉而我们总是成为看客的时候,国人一次次反省自己的不足和失败之处,经过无数次的讨论之后,得出了数条我们无缘诺贝尔的原因,其中之一便是:科研经费投入和发达国家差距太大。作为普通大众我们自然对此深信不疑,毕竟咱们还是一个发展中国家,但是看完“80%科研经费都被玩完”这样触目惊心的报道,我想我们该愤怒了,一边是所谓的科研人员在慨叹科研经费不足,另一边却是本就弥足珍贵的经费被这些学术寄生虫巧立名目瓜分一空。
而科研经费之所以能够被“玩完”,关键还在于科研项目投资体系与评价指标存在巨大问题——以论文论英雄下的“论文崇拜”,即以论文数量的多少衡量科研项目的成功与否。国家将80%的科研经费投入了应用科学项目,但项目申请立项时更多的却是看论文数量,论文数量越多就表明你的研究水平越高。同样,在项目成果验收评价的时候看的还是论文而不是项目的成果产出或成果转化率,没有论文即使经济效益再多也会被认为是一个不好的科研项目,不具备理论高度。那么即使是有心做科研的人也难免要沦为论文的俘虏,为论文而疲于奔命了。对于那些学术寄生虫而言,这显然给了他们太多可钻的空子。
层出不穷的大学教授、校长之流的论文抄袭案已经让我们认识了中国学术腐败程度之深了,由此可知论文在当今中国学术界几乎是和“教授”二字一样不值得信任的字眼。前几日教育部部长郝平因为中国每年可以产出数量上世界第五多的论文声称中国科研能力世界第五而成众人笑柄,四川大学新闻学院最近更是提出要取消鸡肋般无用的毕业论文。众所周知,在论文日益不值钱的今天发表几篇论文对于这些教授而言实在太过容易了,花钱买版面或是找人或是东拼西凑抄袭,总而言之,对于这些“神通广大”的教授而言,几篇论文实在不是难事,那么浑水摸鱼吞噬科研经费现象的出现也就顺理成章了,而国家有限的科研经费也就这样被浪费。
高校科研经费主要是指承担和完成各类科研任务和技术服务性工作而获得,用于解决特定科学技术问题发展科学技术事业的经费。按照经费来源渠道可分为计划外科研经费与计划内科研经费。计划外科研经费是指高校以学校名义申请或个人争取的横向科研经费与纵向科研经费的总称。纵向科研经费是指经费来源为中央或地方财政资金且项目按照国家各类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进行管理的经费。横向科研经费是指经费来源为社会资金且项目按照横向合同或协议执行的经费。计划内科研经费是指高校设立的科研基金、科研奖励及各种科研补的科研事业费。凡以高校名义或以个人申请的各种研究经费,应被视为学校的科研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由财务及科研管理部门共同管理。
一、我国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管理现状分析
随着经济不断的高速发展,为我国各项事业的发展打下了坚实的物质基础。近年来,国家对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的投入稳步提高,科学研究取得快速进步与发展,建设成效显著提高。
(一)我国科研经费投入现状
根据国家统计局网站的《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提供的数据显示,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逐年提高,大大促进了科教事业的快速进步与发展。2012年经费投入首次突破万亿元大关,2014年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竟达到13 312亿元,创历史最高水平,同比增长12.4%,占GDP比重2.09%[1]。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中提出:“充分发挥高校在国家创新体系中的重要作用,鼓励高校在知识创新、技术创新、国防科技创新和区域创新中做出贡献”。国家在高校科研经费和教育经费的投入上,力度不断加大,推动了高校进一步知识创新、技术创新,履行服务国家和服务社会的重要职责。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为高校的建设与发展奠定了良好的物质条件,随着我国科教兴国战略的逐步实施,对高校的教育经费及科研经费的投入也逐年加大。高校研究经费的飞速增长,促进了高校科研事业的发展。高校科研经费一直占全国科研投入的7%~8%左右[2],2009年高校科研经费468.20亿元,2013年较2009年增加了83%,达856.70亿元[3]。
虽然我国科研经费的投入在稳步提高,促进了我国科研事业的健康发展,但在科研经费投入力度上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巨大差距,无论是投入的绝对数还是占GDP的比例,都远远低于发达国家。2014年我国共投入科研经费13 312亿元(折合美元为2 040亿美元),占GDP比例为2.09%,而美国2014年投入的科研经费为6 860亿美元,占美国GDP(17.4万亿美元)比例约为3.94%,美国科研经费的绝对数是我国的3.36倍。因此,我国还需继续保持科研投入的稳步提高,建立与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科研投入机制,来保障我国科研事业的不断发展。
(二)高校科研建设成效现状
1. 我国高校科研态势发展良好,论文数量不断增多,质量不断提高,国际影响力不断增强。根据2000―2014年中国科技论文历年统计报告(中国科技信息研究所公布)的结果,数据显示(见表1):2004―2014年9月,我国国际论文共发表136.98万篇,世界排名第2位,比2013年的统计数量增加了19.8%,位次保持不变;我国国际论文共被引用1 037.01万次,排在世界第4位[4]。我国国际论文被引用次数的增长速度显著超过了其他国家。论文平均被引用6.59次。论文的被引用次数,可以反映论文影响力的大小。
报告数据显示,其中高校成绩表现最为突出。从2013年SCI论文所属机构类型分布看(图1),其中高校168 908篇,占82.77%,研究机构27 046篇,占13.25%。
2013年国际论文被引用篇数较多的高等院校前三名分别是浙江大学(29 004篇)、清华大学(22 503篇)和上海交通大学(21 694篇)。
按论文第一作者第一单位统计,2013年国际论文数高等院校排名前三的是浙江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和清华大学。按论文的全部作者单位统计,2013年国际论文数高等院校排名前三的是浙江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和北京大学。
2004―2014年,我国有高被引用论文12 279篇,其被引用次数处于世界前1%,占有10.4%世界份额,论文数量比2013年统计数增加了28.9%,居世界第4位,排在美、德、英之后,位次保持不变,但其占有的世界份额上升了1.8%。其中,有6篇论文的单篇被引次数在千次以上,分别来自华大基因、清华大学(2篇)、厦门大学、中国科技大学、上海交通大学5个单位,分属生物与生物化学、化学、物理3个学科[5]。
另外,对于的期刊水平和创新性等多个指标,统计报告在2013年表现不俗的论文中评选出了100篇最具国际影响学术论文,这100篇论文的第一作者分布于68个机构,论文数量在3篇以上的机构有7个,分别是北京大学、浙江大学(各6篇),复旦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中国科学院物理所(各4篇),东南大学(3篇),清华大学等12个机构各2篇。
总之,以上数据显示,我国高校在国家科研体系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所占比重不断加大,论文数量不断增加,影响力不断提高,成为我国科研主力军。高校科研的建设成效显著,成绩斐然。
2. 我国高校科研建设初见成效的同时,要有清醒的自我认识,虽然我国高校在论文数量、质量和被引用次数上不断提高,但是还没有出现实质性变化,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相当长的路要走(见表2)。
如表2所示,我国虽然在论文数量上排名第2,仅次于美国,但跟美国的论文数量相比,相差甚远。在论文被引用次数上,我国排在美、德、英之后,排名第4位,说明我国论文质量与发达国家相比,差距还很大。尽管我国国际论文被引用次数增长较快,平均每篇达到6.59次,但与世界平均值10.69次相比,还存在不小差距。因此,我国要不断加大科研投入,完善科研管理体制,为我国的科研事业的发展,奠定良好的物质基础。
二、高校在科研经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高校作为重要研究机构,国家的投入不断加大,高校承担的科研项目大幅增加,科研收入比重不断上升,且科研经费来源渠道的多元化越来越明显。针对科研收入的不断增长及来源渠道的多元化特点,高校已经初步形成了自己的管理模式,对科研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实行专项管理,专款专用,单独核算。但在实际管理过程中仍然存在着诸多问题[6]。
1. 科研人员对科研收入性质的认识存在偏差。很多人对科研收入的性质出现了错误的认识,认为靠个人申请争取到的科研经费是自己的“私有财产”,财务管理部门只是代为管理,对科研经费的支出不能限制干涉。这些认识误区是由于科研人员对财务制度不了解而产生的,因此需加强对科研人员的宣传力度,培训相关方面的专业知识,消除他们的认识误区。凡是以高校名义或以高校教职工个人身份申请取得的各类科研经费,均列为学校科研收入,是高校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学校所有,服从学校管理,应主动接受财务部门的管理及审计部门的监督。
2. 对科研经费财务管理缺乏必要的科研项目成本核算。由于高校是事业单位,财务部门执行的是教育事业单位财务制度,该制度没有成本核算,因此在对科研经费核算上只能从支出核算方面进行,缺乏成本核算。成本核算制度的缺失,使财务管理部门对科研经费核算变成了“流水账”。我国科技部的相关文件规定中,首次把科研过程中发生的支出按性质划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把一些设备采购支出、能源动力支出、实验材料支出、学术交流支出、分析测试支出、差旅会议支出、劳务支出等直接与科研项目相关的支出列为直接费用;把学校提供的场地、实验设备及水电暖等支出计入科研的间接费用。科研经费入账后,财务管理部门一般将其列为预算外资金管理。科研部门按比例提取科研管理费,并没有将那些与科研有关的水、气、电、暖费等以及科研用房、仪器、设备等的折旧费等计入科研成本。高校在统一核算教育事业支出与科研支出时,将科研活动所消耗的水电暖费、燃料动力费等都列入到学校教育事业支出中,未将其消耗量计入科研项目成本。另外,人工成本也是科研项目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人工成本中大部分是智力成本,此类成本在工作中无法量化,也无法计入科研项目成本。这些问题造成教育事业支出与科研成本支出信息失真。
3. 科研项目支出构成比例不合理。财务管理部门对科研经费的支出核算主要体现在科研经费支出范围和经费支出额度上。由于科研经费管理制度还不完善,在报销审核过程中,缺乏实际可操作的依据,在支出金额和核算范围方面没有限制性规定。只要签字正确、票据合法,即给予报销,但票据内容的真实性、金额的大小与科研相关性,会计人员没有依据无法审核,造成科研经费支出的结构不合理,科研经费支出混乱,例如招待费支出、人员经费支出、办公用品支出、交通费或差旅费支出比重过高,而真正用于科研开发的比重却很低,甚至应由个人开支的私家车保险费及维修费、交通费、学费、家用电话费等也从中列支。还有的虚造劳务费、加班费等支出,造成支出结构不合理,科研成本失真。
4. 完善科研项目预算编制工作。科研项目预算编制工作是一项专业性比较强的工作,该工作应以《预算法》为依据进行项目预算表的编制,并应遵循以下原则:预算的经济合理性原则,预算与科研目标相关性原则,预算与政策相符性原则。在实际管理过程中,由于科研人员大都是教学、科研双肩挑,很少有时间去学习研究财经法律及财务管理制度,因此课题负责人往往不重视经费预算,未按项目实际应发生哪些费用等进行预测或者预测的不够精细,造成在科研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一些费用超出预算,或预算指标与支出金额不符。项目预算编制工作的不足表现如下:项目预算编制工作缺乏财务人员的预算指导;项目负责人、科研管理部门与财务部门三方缺乏有效沟通;科研项目预算编制工作不被科研人员所重视等。
5. 高校科研管理制度不完善。目前,财政部、科技部、教育部尚无有关高校科研经费的财务管理制度,财务管理部门在对科研经费核算过程中,无据可依,造成各种各样问题的出现,虽然教育部等国家主管部门针对高校科研项目管理不同时期出现的不同问题,出台了一些宏观性指导意见,但是内容不够详细,可操作性不强。高校制定的科研管理办法是在参照《高等学校会计制度》的基础上制定的。因此用它来管理科研经费是不合适的。高校财务管理部门在管理过程中,常无法可依,无据可查,因此,相互之间出现分歧在所难免[7]。
6. 科研资产管理存漏洞,流失严重,共享更难。高校对科研资产管理制度的缺失,导致科研资产大量流失,主要表现在:科研人员将经费挂靠外单位,逃避学校管理;将科研经费以科研协作等方式转到校外;利用本校实验设备等学校资产承揽校外实验项目;科研人员购买固定资产时为了逃避学校的管理常常想尽一切办法,采用多种方式,如开成购买专用材料发票等以达到逃避固定资产管理的目的。有的科研人员用科研经费购入许多仪器设备,这些设备形成科研小组的专用设备,购买时并没有论证及调查研究,学校在管理这些设备时又不能统筹管理,合理配置,设备难以共享,因此造成资产使用效率低下,大量资源浪费[8]。
三、开拓创新,提高高校科研经费财务管理水平
解放思想,转变思路,勇于创新是研究高校科研经费财务管理的方式和方法。转变财务管理思维定式。将以核算型为主的管理模式向以核算为基础的管理型模式转变。主要表现在:
1. 提高相关人员对科研经费性质的认识,加大科研人员财经法规培训力度。提高项目负责人、科研人员对科研经费性质的认识水平,树立起正确的思想观念。第一,要明确财务部门对科研经费的管理是科研项目管理的核心。第二,要明确科研经费是学校的科研收入,属学校所有,不是项目负责人个人的经费,应纳入学校统一管理,集中核算。第三,要明确科研经费的预算,这是财务管理的基础,它的使用应以项目申请书的经费预算为依据,专款专用,统一管理。改变旧的思想观念,形成对财务管理的正确认识,才能在法律法规的框架之内使用科研经费和规范科研经费管理程序。
为了做好高校科研经费的财务管理工作,需采取措施做好对教师的宣传和培训工作。除要培训相关的法律知识外,更应该加强宣传与培训学校的科研经费财务管理制度,并针对科研项目预算的编制等薄弱环节,重点讲解其理论,树立起按照财务管理制度管理科研经费的意识。杜绝科研项目预算编制和使用中的随意性,消除科研项目支出构成比例不合理的现象。当科研人员有了正面认识后,才会主动做好科研经费管理工作,才能配合财务部门提高科研项目核算的管理水平,为建立良好的科研管理体制打下了坚实的基础[9]。
2. 提高科研成本核算意识,建立成本核算制度。高校财务管理部门应根据其特点,并参照企业成本核算制度及企业核算原则,以及《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制定直接费用与间接费用分配标准,以及确立科研经费成本核算范围、设立成本核算项目,归集和分配科研费用,对发生的科研费用该预提的预提,该摊销的摊销,并对科研资产计提折旧,加强对科研资产的管理。如对科研活动利用学校资源所发生的水、电、气、暖等费用,科研用房、仪器、设备等固定资产使用费,折旧费等按照确立的原则,把这些费用进行归集与分配,真实反映科研成本。
3. 加强科研经费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的管理,如实客观反映科研项目成本。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分属科研项目财务管理的两个不同阶段。预算编制专业性很强,科研人员在做预算书的过程中,应有财务等专业人员全程参与,为预算的编制提供建议。预算书编制完成后,进入预算执行阶段,按照预算书所列科研项目的成本费用指标为依据,进行日常核算科研项目的开支。科研项目的成本日常管理,其开支要符合客观性与真实性原则。对科研经费核算实行精细化和科学化管理,形成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决算编制的科学的预算管理体系。充分保障科研项目的成本的真实性、及时性、完整性和准确性[10]。
4. 管理部门协同合作,完善科研经费财务管理制度,对科研经费实行细化管理。科技处、社科处、财务处、审计处、监察处、各学院和项目负责人明确职责和权限,在科研经费使用、管理与监督方面各负其责,协同合作,共同做好科研经费管理工作。第一,要细化管理。确定科研经费的核算标准,列出其开支范围,建立经费审批程序,规范大额采购与支出,对于符合政府采购要求的,实行政府统一招标采购,对于超过10 000元支出的,要有审计部门的审计报告。第二,要根据科研经费的不同类型,采用不同的核算原则,横向科研则要按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将科研支出进行归集和分配,正确反应科研成本和期间费用。第三,根据科研经费的性质,建立新的会计科目,核算其科研成本支出。如设立待摊费用、预提费用、应收合同款、应交税金等科目,全面反映科研收入、成本支出等情况。科研项目还应正确核算项目结余情况,并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结余分配[11]。
5. 统一管理,统一调配,提高科研资产的使用效率。利用科研经费采购的资产,都是国有资产,属学校所有,归学校管理,接受设备管理部门管理,并逐一进行登记,财务部门与设备部门相互协调。设备管理部门统一管理,统一配置,提高科研资产的使用效率。建立科研资产卡片管理制度[12],做到账卡一致,账实相符,定期盘点,计提折旧。因此,第一,要做到建立完整的产权登记手续及明确产权关系。第二,要建立定期和不定期清查制度。第三,增加“累计折旧”会计科目,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第四,重点管理无形资产,确立知识产权所属关系,加大保护,提高意识[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