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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安全论文范文

时间:2023-03-22 17:44:59

序论:在您撰写资金安全论文时,参考他人的优秀作品可以开阔视野,小编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这些建议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热情,引导您走向新的创作高度。

资金安全论文

第1篇

1、集中性原则。集中性原则体现集权管理思想,是要保证电网公司集团总部可以全范围内迅速而有效地归集与管控全部资金,使这些资金的流动与运用达到最优配置。过于分散的资金虽能使下属单位具有很强的灵活性,但相应带来的是资金风险和成本加大,资金分散沉淀与周期性闲置不利于电网公司集团总体效益的提高。因此,为了电网公司发展战略的协同性以及公司发展目标的实现,贯彻“资本在最关键的领域优先分配”的思想,公司应采取资金集中管控原则管理,实现资金中归集、集中支付、统一融资、统一调度以及统一运作,有机协调母子公司之间的关系,提高资金规模效益,降低资金闲置率及资金利用风险。

2、稳健性原则。稳健性原则是指电网资金管理遵循安全稳健的原则,各单位应严格执行电网资金管理相关制度办法以及《资金管理标准》、《资金安全管理办法》,构建电网企业财务内部控制机制,严格电费收取各流程,规范资金支付的业务操作,严格执行审批、复核制度,全面降低企业资金安全管理风险。电网企业在进行大额资金调度、资金运作时,严格履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按制度预先制定计划,经公司总部批准后方可实施。且资金运作也不是以纯粹的高收益为目的,仅是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适度的进行些稳健项目投资,争取实现流动性与效益型平衡最优。

3、标准化原则。标准化原则是前提。统一的制度体系、规范的业务流程、明确的位职以及有效适用的内部管控措施保证电网资金安全的重要前提。电网公司资金安全管理就要走标准化管理路线,包括执行统一的资金安全管理标准体系,统一的基础环境设置、资金安全管理运作机制框架以及资金安全信息化建设范本。各单位按公司统一标准制定本单位资金安全管理制度并制定适合的实施操作细则,将资金业务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4、智能化原则。该原则指借助信息网络通讯技术,可以实现对整个集团的资源整合,实现集团集中式管理,实现集中控制。电网企业资金安全管理,也要借助信息技术,搭建智能化的资金业务管理平台,建立资金监控系统以及全面的资金业务平台,实现企业决策完善的数据体系和信息共享机制,实现银行账户、资金流量与资金存量的在线管控,实现资金安全风险预警,为资金安全管理提供先进有效地手段。

二、电网企业资金安全管理的薄弱环节

(一)缺乏统一资金安全管理制度流程。虽然公司各单位建立了部分资金管理制度和流程,但由于监督检查力度不够,执行效果难以保证。比如电费收取方面,如果监督执行不力,很容易产生电费资金少收、挪用、不及时上交贪污等风险。再如资金支付方面,由于支付项多、支付频率高,如果没有严格的资金审批流程,很可能造成资金使用的浪费,甚至舞弊。

(二)公司资金管理信息化程度不高,管理受到局限。公司资金收支点多而广,产权级次达到五级,全资及控股单位较多,银行账户数量较多。如此庞大的资金进出,单靠人为手工跟踪检査并不可行,尽管各单位对于部分资金业务实现了信息化管理如电子支付系统、费用报销平台等,但实施效果并不理想,存在自动化程度不高、数据滞后、生成的管理报表不准确等现象。部分常态性、经常性资金业务,例如,资金实时监控;资金支付计划的编制、审批、上报;资金流量情况表的编制等,公司更是急需实施系统自动化管理。信息系统滞后,公司各级位无法有效对下级单位现金流入和流出进行严格监管,又加上基层单位资金管理水平高低不等,部分单位资金管理基础较为薄弱,导致资金安全存在一定的风险。

(三)内部资金控制乏力。目前,很多电网企业受产权等因素影响,对所属子公司资金直接控制能力较弱,造成资金分散沉淀,管理和控制难度很大;其次,数目众多的电费账户管理和核算由营销部门移交到财务部门后,未达账项仍旧较大,导致集团本部出现资金监控盲区。此外,由于资金流动信息不能实时全面反映资金运营状况,使得集团本部对资金流量不能有效控制,导致资金流入与流出进度不匹配,上述三方面问题综合作用给集团公司带来巨大的财务风险。

(四)电网企业尚未建立资金安全管理考核评价机制。资金管理考核有利于把安全管理各项工作效果评价并量化,有助于全面提高公司资金管理责任意识,从而调动各级单位和资金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但由于目前公司总部对下属单位资金管控力度不够,资金考核评价机制也尚未建立。公司资金集中管理仅仅是资金管理的一种手段,资金管理的首要目的是确保全网资金安全。资金安全管理必须以规范的制度流程、标准的账户管理、完善的信息系统管理等为保障。针对公司目前资金管理存在的问题,本文构建了资金安全评价体系,从而更好地确保电网企业资金安全。

三、结论

第2篇

关键词:电力企业;风险控制;资金;集中管理

电力企业承担着电力投资、建设与经济的发展,主要负责电力方面的采购与销售、电力方面的交易与电力资源发光面的优化配置等,具有非常庞大的资金流入量以及资金流出量,电力方面的资金交易比较复杂,属于资金密集型的企业。所以,在对电力企业的资金进行安全管理问题进行探讨,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

一、目前电力企业资金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资金管理效率低下。就目前的情况看,部分电力企业在对企业资金进行管理的过程中,普遍的缺少集中的管理平台,致使企业初夏资金缺口,而电力企业下属的单位资金又出现周转比价慢的情况,在这样的情况下,电力企业的信用度以及资金管理的经验都受到了不良的影响。其次,在部分电力企业财务进行管理的过程中,还会受到空间以及时间的限制,在资金管理的过程中,管理的流程存在很多漏洞。按照目前电力企业的构成来讲,资金信息在进行管理的过程中才需要经过层层的汇总之后再将其递交给相应的管理人员就会使得资金管理的信息出现不准确的情况,这样就导致决策的人员出现决策错误的情况。第三,在电力企业的资金进行管理的过程中,资金效率出现降低的情况主要的是因为资金管理的预算编制并不合理,相关的配置也比较缺乏。(二)资金管理的监督不力,可能产生较大经营风险。就目前的情况看,部分电力企业对于各项资金进行管理的过程中,资金的运行环境也普遍存在很多监控不到位的情况,甚至出现资金挪用的情况,尽管部分企业在运行的过程中设置了一些监督管理的职能,同时也设置了部分监督管理的制度,当是因为监督管理的人员没有充分地掌握企业财务资金的运行情况,这这样就使得管理人员的职能不能更好的发挥出来。相当多的企业管理人员在重大资金投资的问题之上并没有形成有效地决策机制,资金的具体流向与控制比较脱节,在资金的管理机制也不健全,这样就使得资金管理的风险在不断的增大。(三)资金安全评价机制不健全。因为电力企业各个单位对于已经制定的资金管理制度理解并不是很相同,在对资金进行实际管理的过程中,很容易出现执行能力不同的情况,这样就导致资金管理很容易出现漏洞,并且会给资金带来一定的资金安全隐患。大部分电力企业在进行资金管理的过程中,并没有对下属的企业进行定期的管理与不定期的抽查,但是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企业内部的管理制度以及相关的资金管理制度进行,按照相对分散、不能进行统一的措施,缺乏科学管理的机制。

二、加强资金安全管理的关键举措

针对电力企业资金管理的过程中产生的问题以及其原因,电力企业应该从建立完善的资金管理制度、加强廉洁的从业教育、树立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强化企业资金关键环节的管理、加强对资金管理信息化的建设等,这样可以有效的保证电力企业资金管理的安全性。(一)建立健全财务资金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的企业财务资金管理制度:电力企业各个集团应该积极对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完善现有的资金管理制度,对于货币资金、企业的付款业务、银行出具的票据、企业应收应付的票据、印鉴印章等各个环节做出应对明确的管理,涉及相关的基金管理流程与资金管理细化的明晰、对资金管理的表单进行统一的规划,这样就会成为企业范围之内一体化的资金管理制度,并且在企业之中开展资金业务的全面管理,编制相关的资金管理业务书。同时,在电力企业进行管理的过程中,应该加强对企业财务管理人员的资金管理及业务指导进行相关的培训,确保财务管理人员能够熟练地掌握并理解资金管理的流程,并且按照相应的管理制度尽心管理。(二)强化资金集中管理的监督考核。从电力企业运行的过程中可以知道,企业应该从公司整体的经济效益出发,建立完善的资金管理机制,有效的保证电力企业下各个分单位资金管理的目标与整个公司资金管理的目标一致。在电力企业对资金进行管理的过程中,应该加强对财务管理人员地专业水平的培训,使其拥有良好的财务就算管理的能力,有效地保证企业资金集中管理的权威性,同时,还应该逐步的加强对企业财务预算管理委员会的职责,将每年的月底、季底、年底按照签订的内部经济管理指标对各个部门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分析。电力企业在进行内部审计的过程中,对资金进行严格审计的监督、考核,是企业强化监督约束进行管理、使电力企业的资金能够进行统一的管理。加强对电力企业内部资金管理制度的建设,围绕企业发展的实际情况与年度预算管理的情况,对企业中全部的资金进行管理与控制。

综上所述,电力企业因为其运营对象比较特殊,以及企业在运行的过程中自身具有的特点,这样就导致电力企业在市场化中仍,仍然会受到过去经济的影响,并且无法脱离国有企业自身的性质,从而产生各种各样的资金管理问题,通过加强对电力企业自身资金管理的重视,有效的提升企业资金管理人员地综合素质,注意对财务资金风险的预防,保证电力企业经济效益的提升。

作者:陈剑 单位:国网安徽省电力公司全椒县供电公司

第3篇

这些案件的发生,说明在有些财政部门内部管理已管理分散,安全隐患较大。

制度是管理的基础,也是约束行为、防范风险的重要屏障。制度缺失或执行不力,是一些地方在财政资金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另一重大问题。包括财政的内部控制制度,财政与银行之间对账制度、相互制约机制和机制都不健全,漏洞较大;岗位培训制度、岗位轮换制度和岗位素质教育制度等相关管理制度也都没有得到很好地执行。此外,由于人员配备不足,财政国库机构和乡镇财政所在内部管理上存在一人多岗、岗位交叉的现象,一些关键环节和重要权限集中在个别人员手中,少数单位未对支付印鉴实行分人分印管理,定期对账制度流于形式,或者根本就不对账,密码不密,形同虚设,财政资金运行的各项内控机制无法完整落实,给财政资金安全留下很大隐患。

财政专户过多、重复设置、管理分散,安全隐患较大。专户资金仍然采用传统的实拨方式,管理链过短,少数地方至今还没有落实财政专户归口国库部门统一管理的要求,更是增加了资金运行风险。湖北潜江市财政局和张金镇财政所,之所以选择财政专户资金和财政代管的单位资金作案,正是利用了财政资金管理制度上的漏洞。

第4篇

外资银行进入对东道国经济和金融安全的影响是复杂的,国内外学者对这个问题作了理论的分析和实证的检验。

对外资银行进入与东道国经济稳定性之间关系的理论研究,目前未能达成一致。一类观点认为,外资银行进入可能促进东道国的资本积累和资本配置效率,提高银行体系的效率和稳定性,提高监管当局的监管水平,从而有利于东道国经济系统的稳定运行。而另一类观点则认为,外资银行的进入给东道国经济带来不稳定因素,可能将别国的经济衰退或危机输入东道国;当东道国面临经济困难时,外资银行可能成为资本外逃的重要通道。谈儒勇等(2005)认为,这两种观点是可以调和的,而调和的关键在于外资银行的进入是否适度以及东道国是否具备相应的银行开放条件。我们认为,两类观点对我国都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我国银行业低效率运行的现实需要外资银行的进入,而外资银行可能带来的不安全因素则需要用精巧的制度设计来规避,新近颁布和实施的《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这将在后面具体阐述。对于外资入股东道国银行这一特殊途径,巴曙松(2006)认为,外资入股给东道国银行业带来了利益共享者的同时也带来了金融体系的风险共担者,有利于金融风险的分散,有利于金融稳定。

外资银行进入效应的实证研究,主要集中在检验外资银行进入对东道国银行业效率、经济金融稳定性影响等方面。在银行业效率方面,Levine(2003)运用47个国家的数据研究发现,对外资银行进入限制较多的国家的商业银行利差收入较大,银行效率较低;Claessens(2001)运用80个国家的数据研究发现,外资银行进入程度的提高会显著减少银行的税前利润和日常开支;Denizer(2000)关于土耳其银行业和Barajas(2000)关于哥伦比亚银行业的发展中国家个案分析则证实外资银行进入有助于降低金融机构利差收入和提高贷款质量。以上实证研究均得到相同的结论,即外资银行的进入将提高东道国银行业的效率。一国金融体系的效率与其开放度正相关,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金融体系的稳健性又和效率成正比。

在东道国经济稳定性方面,实证研究的结论同理论研究一样,存在分歧。Demirguc-Kunt等(1998)研究发现金融自由化、放松管制与银行危机之间存在着正相关关系,得出外资银行进入容易导致金融危机发生的结论。另一类观点则支持外资银行的进入,Barth等(2001)研究发现在外资银行进入限制较少的国家,货币危机发生的可能性较低;叶欣等(2004)研究表明,外资银行进入将显著降低东道国银行发生危机的可能性;巴曙松(2006)提出,世界上最发达和最富效率的金融体系往往是国际化程度最高的金融体系,而大部分发生过金融危机的国家,在危机前都曾采取了排斥和限制外资银行进入的金融法规和政策,危机后则加快金融重组步伐,更大程度地开放了金融体系,比如日本、韩国、墨西哥和阿根廷。

二、外资银行进入中国的路径选择及其对金融安全的影响

外资银行进入中国的可选择路径大致有四种:成立外资独资银行,即法人机构;在中国开办独立的分支机构;购买并持有中国国内银行机构的股份;与中方合资建立新的银行。在中国加入WTO以前,外资银行进入中国市场的主要途径是在中国开设分支机构;中国加入WTO以来,入股中资银行的方式逐渐受到外资银行的重视乃至追捧;而法人机构的设立在入世过渡期的五年中基本上处于停滞状态,但随着2006年12月我国银行业的全面开放,最新的《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及其细则的实施,外资银行法人机构的设立将迅速增加。

外资银行进入中国市场的路径与我国银行业改革和开放政策有着密切的联系。比如,2004年以来我国政府调整了外资银行市场准入策略,银行业对外开放的重点由主要引进外国银行来华开设分支行转移到着力推动中外资银行加强业务协作与股权合作,以促进提高金融服务水平,加快中资金融机构重组和改造。外资入股中资银行的速度越来越快,仅2005年就有10家中资银行引入国外战略投资者,其中包括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和工商银行等3家对我国银行业举足轻重的国有商业银行,在我国掀起外资入股的新一轮浪潮。2006年12月11日我国银行业全面开放,最新颁布的《外资银行管理条例》一个基本的导向是鼓励外资银行在本地注册,非法人外资银行开展小额的人民币零售业务将受到一定限制,只能吸收100万元以上的居民个人定期存款。顺应该政策的指导,已有多家外资银行向银监会提交了设立法人机构的申请,目前已有9家经过批准,可以预测“法人导向”原则将有力地促进外资银行在华设立独资银行。

与此相应,外资银行进入路径的不同选择也以不同程度影响着我国的金融发展和安全。外资银行以设立机构进入中国的方式比较而言,设立法人机构比设立分支机构,对我国金融安全的威胁较小。外资银行设立分支机构的方式不仅加大监管难度,而且容易引入国际金融风险。首先,外资银行分支机构没有独立的决策权,资金的调度受境外总行的影响,我国监管机关的监管手段因此受到限制。其次,由于其母行在境外,我国监管当局对其母行的风险难以监测和控制。一旦外资银行母行发生危机,风险会马上波及到其在中国的分支机构,我国存款人债权的保障和清偿无法得到优先考虑。第三,外资银行是一个国家资金进出的重要渠道,其分支机构资金调度由境外的母行控制,可能成为大规模投机资金进出我国的通道,也可能在国内金融危机初显时抽逃资金进一步加剧危机,出现拉美和东南亚国家金融危机的情形。相比设立分支机构的方式,外资银行设立法人机构对我国金融安全的威胁较小,对金融稳定有利。首先,法人银行作为境内独立法人,是本地注册,由我国监管机构承担主要监管责任,监管机构可以通过资本充足率、拨备覆盖率等来监管可能出现的风险;其次,由于受母行经营的影响小,法人银行能够较好地规避金融危机的国际传染。因此从加强金融监管、降低金融风险、促进金融安全的角度出发,应该对外资银行分支机构的经营有所限制,或引导外资银行的分支机构向法人机构转变。我国2006年12月11日全面开放银行业,同时开始实施的《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限制非法人外资银行开展小额的人民币零售业务,鼓励外资银行在本地注册,很大程度上规避了外资银行在华设立分支机构所带来的风险,在全面开放银行的同时又有力维护了我国的金融稳定。

而外资银行入股中资银行,对我国金融安全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对我国金融的侵蚀上。2005年以来中资银行加快引资改革的步伐,特别是建行、中行和工行这三家大型国有银行引入国外战略投资者,引发了关于金融安全的大规模争论。许多学者针对外资入股中资银行对我国金融安全表示担忧,主要就是担忧我国金融的丧失。在我国,直接金融不甚发达,经济体系的资金配置依赖着银行业。银行业的丧失,等于丧失经济体系资金配置权,将严重危害经济。因此对金融的强调意义重大,然而从宏观的角度看,目前中资银行在我国银行业中居于控制地位,而且对外资入股中资银行的限制仍比较严格,单个外资机构在一家中资银行持股比例不得超过20%,一家中资银行的外资持股比例总和不得超过25%,外资尚无法控股任何一家中资银行,金融仍牢牢地掌握在我国手中。

三、外资银行进入对中国金融安全影响的进一步分析

1.中国金融安全的关键:宏观与微观的区别。

金融安全是一个宏观的概念,指的是通过金融系统的健康和富有效率的经营,保持国民经济的均衡发展,是一国的宏观调控能力问题(吴晓灵,2006)。金融安全从微观上讲是保持金融机构的稳健经营,不因个别机构经营不善而导致系统性挤兑风险。微观意义上的金融安全是为整个金融系统的安全服务的,对金融安全的理解不能仅仅停留在微观层面,不能仅仅停留在单个银行或者局部市场的层面。应该在宏观层面上在整个金融体系概念上理解金融安全这个问题。因此看待我国的金融安全不应当只关注单个银行的存亡或计较于中资银行股权是否被贱卖,而是应当考虑如何利用金融业开放与外资银行互利合作,建设一个富有效率、有力支持稳健的金融体系,建立反应迅速、运转有效的金融安全网。

从宏观层面理解金融安全,以整体眼光看待中国目前的金融安全与银行业,我们可以发现,对中国金融安全威胁最大的是体制和观念落后、低效率配置资金、持续浪费公众资金、制造高额不良贷款、危害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银行体系。建设安全、稳定和有效的银行业体系,提高其竞争力,有助于国家经济的健康发展是我国金融安全的关键。目前防范金融风险、维护金融安全的主要任务是通过改革开放,不断提高整个银行体系的资产回报和资金配置效率,将资金投放到最具有活力的领域和企业,并有效控制信贷风险。

2.外资银行进入有利于提升整体行业效率以促进金融安全。

引发金融不稳定的因素既有外部冲击,又有金融体系不健康的内因,建设健康的金融体系是维护金融安全的根本。外资银行在华的扩张,不论是设立机构还是入股中资银行都有利于我国银行业效率的提升,从而从根本上促进我国的金融稳定。如前文所述,对中国金融安全威胁最大的是银行体系的低效运行及其制造的大量不良贷款,我国金融安全的关键是建设富有效率和竞争力的银行业体系,而外资银行的进入和扩张主要通过竞争和示范这两种方式促进中国银行业效率的提升。具体而言,外资银行在华设立分支机构或法人机构,都加剧了我国银行业的竞争,给中资银行巨大的竞争压力,促使他们反思、学习、变革和完善;而外资入股中资银行则是直接地为被入股银行带来先进的治理结构和管理理念。在竞争和学习中,在银行业中占主导地位的中资银行改善他们的经营管理,将资金投放到更具有生产力的企业,有效控制信贷风险,从而提高整个银行业的资金配置效率。

3.入世前后中国金融安全状况的比较。

从我国的现实来看,入世5年来外资银行在华分支机构的扩张和入股中资银行步伐的加快,并未给我国的金融安全带来明显的威胁,反而加速中资银行的改革,而且外资金融机构积极地参与中资银行的改革,银行业整体向着更具效率、更加稳定的方向进步。2006年中国人民银行的《中国金融稳定报告》,对我国金融安全进行了全面评估,得出的结论是“中国金融总体稳定,2005年中国金融改革和风险处置取得突破性进展,金融业对外开放水平不断提高,金融体系的稳定性明显增强。”王元龙在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金融全球化与我国金融安全问题研究》课题中,也对我国金融安全做出了“金融基本稳定;金融信号基本正常;金融运行平稳”的总体评价。总之,外资银行的进入与扩张,会带来一些不利于我国金融安全的因素,但我国通过金融政策的规定和引导,规避了很大一部分风险。而且瑕不掩玉,外资的进入通过竞争和示范效应有力地促进了中资银行改变落后的治理结构和经营理念,促进了整个银行体系资金配置效率的提高,从而为我国构建稳健的银行体系注入强心剂,促进我国的金融安全和经济安全。

四、结论与政策建议

2006年12月11日,我国全面开放银行业,外资银行在华的扩张也势不可挡。

我们不难发现,在宏观上突飞猛进、超常规地引入外资,而不注重基础制度和结构的改革,不注重监管的加强,对于一个国家的金融体系来说可能是危机四伏的。许多国家,不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对外资银行进入,特别是外资股权并购银行的行为进行政府管制。因此我们提出的政策建议是:坚定地开放银行业,在微观上继续鼓励外资进入我国银行业;在宏观上控制外资进入的比例和节奏,紧紧抓住金融安全的主导权。

1.微观层面上继续鼓励外资银行的进入。

从发展趋势来看,金融开放不可逆转,而且中国的实践经验已经证明,过度封闭的金融保护主义会造成资金配置效率的低下,银行体系乃至整个金融体系的不安全。从目前来看,外资入股比单纯的引入外资银行分支机构,示范效应更加明显,对于促进中资银行改革的效率更高。因此在微观层面上要坚定地推进银行业的开放,鼓励外资入股中资银行,促进中资银行竞争力的提高,从而推动整个银行业资金配置效率的提高。

2.宏观层面上警惕丧失金融安全的主导权。

从国际经验出发,东南亚和拉美的一些国家过快推进银行业外资化和金融自由化的教训不能忽视,我国在推进银行业开放的同时必须紧紧抓住金融安全的主导权。首先,加快中资银行的改革,促进其市场化运作,成为自负盈亏、自负其责、高效运转的商业银行;其次,监测并关注在华设置分支机构的外资银行母行的经营动向,防止国际金融风险传入我国;第三,监测并限制国外战略投资者的短期投资行为,及时逐个评估国外战略投资者对中资银行改革是否发挥了应当发挥的作用,并据此决定国外投资者能否入股其它中资银行或者扩张其股份比例;第四,继续控制外资持股中资银行的比例上限;最后,培养具有竞争力的国内投资者,鼓励其投资中资银行业。

参考文献:

[1]巴曙松.外资入股中国银行业:如何超越“贱卖”的争论与分歧?[J].dcotor-,2006

[2]谈儒勇,丁桂菊.外资银行进入效应研究述评[J].外国经济与管理,2005,(5)

[3]吴晓灵.在开放中发展中国金融业[Z].,2006

[4]叶欣,冯宗宪.外资银行进入对本国银行体系稳定性的影响[J].世界经济,2004,(1)

第5篇

近年来,房地产企业的融资格局发生了较大变化,呈现出前所未有的创新势头,正走向融资模式多元化之路:由原来的单纯依赖银行贷款,向以银行贷款为主、创新融资为辅,间接融资和直接融资相结合的方向发展,委托贷款、房地产信托、房地产投资基金(REITs)、IPO、股权融资等成为房地产企业新的融资选择,从而实现降低融资成本、确保资金链安全、提高资金使用灵活性的目的。

一、多元化是房地产资金需求特点的内在要求,其发展加速受宏观调控影响与市场机会驱使,也符合国外房地产金融市场的发展经验。

(一)宏观调控诱发和推动了融资多元化的进程

一般而言,国内房地产开发项目资金的筹集渠道主要有自有资金、预售所得款项及银行借贷三方面。但由于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筹资金主要来源于商品房销预售收入,而大部分销预售收入来自购房者的银行按揭贷款,订金和预收款也有一部分来自银行贷款,因此,房地产开发中直接或间接使用银行贷款的比例较高。人民银行《2004年房地产金融报告》中指出,该比重在55%以上,有统计更认为该比重高至70%。这就意味着在房地产企业高负债运营模式下,其面临的风险将大部分由银行埋单,通过宏观调控保障金融安全成为必须。为此,2003年之后,出台了一系列调控措施。在化解金融潜在风险的同时,也掐住了房地产企业的咽喉,使大部分企业资金链趋紧、资金成本上升、运营效率降低,不得不在创新融资渠道方面寻求突破。

(二)海外资金高调进入中国房地产市场加速了融资多元化发展

海外资金一直看好人民币的升值潜力,本币升值导致的汇兑损益将降低投资房地产的整体持有成本,同时中国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发展为海外资金提供了良好的回报预期。2005年8月人民币汇率机制调整,人民币小幅升值政策加剧了对人民币长期步入升值通道的预期,更提高了中国对外资的的吸引力。对人民币升值的预期和中国房地产行业长期向好的前景促使海外资金长期内持续流入中国房地产业。

(三)大型房地产企业成为房地产金融创新的内在推动者

宏观调控使行业分化和整合加剧。资金实力弱、融资难度大的小企业和项目公司面临破产危机,其控制下的在建及储备项目近乎闲置;中等开发商中出现了明显的分化,在资金、规模方面面临压力和挑战。与小企业求生存、中型企业求稳健的情况形成对比的是,大型房地产开发商抓住市场优胜劣汰和资源整合的机遇,积极拓宽融资渠道,用相对低的成本加快收购兼并步伐,扩大项目用地储备量,完善区域布局,进一步提高了核心竞争力。

(四)房地产行业资金需求特点是融资多元化的内在要求

房地产开发具有投资规模大、开发周期长、投入期与回收期不一致等特点,客观上决定了房地产行业的资本密集型特点,决定了房地产企业必须通过其他融资渠道--而不是银行借款--解决资金使用的灵活性、及时性问题。事实上,国际房地产金融市场以房地产信托基金为主体的多元化模式也代表了未来中国房地产金融市场的实践和发展方向。

二、在多元化融资格局下,银行贷款仍将占据主要地位,同时随着市场发展和房地产企业的不断成熟,银行房地产业务中的银企关系、产品体系、创新格局将面临全新解构。

(一)银行借款的主体地位短期内难以撼动,以银行贷款为主、阶段性组合融资模式、融资渠道多元化的格局是发展方向

首先,在有效控制风险和不超越政策限制的前提下,各行对房地产信贷业务的投放力度并未放松,始终保持了谨慎的乐观态度。人民银行《2005年第四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显示,2005年末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余额为19.5万亿元,同比增长13.0%;商业性房地产贷款余额为2.77万亿元,同比增长16.1%,其中房地产开发商贷款余额为9141亿元,增长17%;个人住房贷款余额为1.84万亿元,增长15.8%。尽管商业性房地产贷款余额及个人住房贷款余额的增幅同比回落,但增长势头仍然高于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的总体增长水平,其中房地产开发商贷款自2005年7月以来保持了稳步上升趋势。

其次,尽管眼下房地产金融多元化正风生水起,但短期内实现大发展的可能性较小,大部分企业仍然主要通过银行借款、房地产信托、自我融资满足资金需求。从市场选择和资金流向看,融资创新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只有实力雄厚、业绩优秀、品牌出众、居行业领先地位的大型房地产企业,才有足够实力、精力和人力进行这样的尝试,也只有和这些大企业合作,资金提供方--无论是海外资金还是国内资金--才可能得到稳定、较高的回报。另外,从目前已经存在的各创新融资渠道现状看,现实操作中仍然存在诸多的不顺:受人民银行212号文件影响,房地产信托资金介入房地产企业的难度加大、门槛抬高,企业在项目储备和建设初期的资金缺口再次出现“补缺者”缺失;目前我国中长期债券市场基本处于停滞状态,短期融资券市场发展迅速,但基于房地产企业资金利用和开发周期的特殊性,能否让房地产企业通过发债进行短期融资尚属未知;自2001年国内资本市场恢复房地产企业IPO上市以来,成功上市的房地产专业公司寥寥可数,上市门槛依然很高;内地物业要实现在香港上市REITs,面临着如何合法申请到国外的一家项目公司(SPV公司)与之关联、以使内地物业可以在法律上以海外物业身份出现的操作难题,其间还需经过外汇管理局、商务部、发改委等政府部门审批,程序繁琐。

再次,商业银行仍然是国内最主要的资金供应方,占据了国内绝大部分的金融资源,这种优势短期内较难发生大的逆转。根据《2005年第四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2005年,国内非金融机构部门融资总量为31507亿元,其中贷款24617亿元,占比78.1%。

最后,如前所述,房地产融资格局多元化趋势是宏观调控背景下,银行贷款融资受限后的被动选择,但根本上符合房地产投资的资金需求特点,也被国外房地产金融市场发展的实践所验证,房地产金融市场多元化符合房地产业发展的要求,符合国家保护整个金融及银行体系安全的要求,是大势所趋。以银行贷款为主、阶段性组合融资模式、融资渠道多元化的格局,是下一阶段房地产金融市场发展的主要特征。

(二)银企关系、银行房地产业务产品体系及创新格局面临全新解构

在宏观调控和房地产企业融资多元化的背景下,银行房地产业务的内涵与外延都发生了较大变化,主要表现在:

第一,银行与房地产企业关系由借贷关系向立体多维的方向发展。第二,随着企业金融需求的多样化和市场的发展,银行对房地产企业的服务也开始由单一信贷产品向信贷业务、中间业务、投资顾问、技术型创新服务等结合的金融整体解决方案发展。第三,政策创新、流程创新、监管创新成为房地产信贷业务创新的新重点。

第6篇

在2001年,我国开始出现了开放式基金,这标志着我国证券投资基金业进入了一个新型发展阶段,在这个发展过程中,我国基金产品开始表现出一种多元化的发展特征,保本基金、债券基金等新的基金产品相继出现,投资者有了很大的选择余地,这也为基金市场的发展提供了新的空间。在2002年,我国出现了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这就标志着我国基金产业进入了一个对外开放阶段。在2005年,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以及中国银监会了《商业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试点管理办法》,同年,中国工商银行、交通银行与中国建设银行相继成立了各自的基金管理公司,这就标志着我国证券投资基金进入了银行与独立基金公司并存的发展阶段。在这一发展阶段,我国基金的市场化程度也越来越高,保险资金、社保基金、企业年金等纷纷涌进证券市场,基金管理公司的服务群体也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扩大,以上的种种因素也对我国基金业的发展产生了极大的影响。在短短十余年的发展时间中,我国的基金业得到了迅速的成长,基金品种也越来越丰富,基本上涵盖了各个国家的基金产品,如债券型、保本型、股票型、货币型、混合型、伞型、主题型等等,能够满足不同投资者的需求,从某种层面而言,证券投机基金已经成为我国金融市场中影响力最大的机构投资者。虽然基金产品评价的主要内容就是其风险收益,但是对于投资者而言,只需要关注基金产品的风险控制能力、收益能力、单一化风险与风险控制能力,这些因素都是基金综合实力的主要表现,但是,这些因素并非基金的客观业绩就能够反映出来,与其背后的因素也有着密切的关系,这些因素包括基金经理与投资团队的管理能力、投资能力、运作能力等等,经验丰富的基金经济与投资团队有着更加理想的风险投资能力与选股能力,因此,这也成为评价一个基金管理公司竞争力的最重要因素。

2金融系统工程案例证券投资基金的发展评价

目前,证券市场已经受到了学术界以及金融界的广泛关注,相关的学者也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和研究,在对我国证券基金市场进行了评价,也构建出了适宜我国证券投资基金行业发展的新型评价体系。就现阶段来看,现阶段的研究从新视野中对基金管理公司进行了深入的探究,这就有效打破了人们传统的思维模式,开拓了评价的思路,当然,证券投资基金的评价是一项十分复杂的工程,很难在短期内得出相关的结论,而从现阶段的研究来看,对于证券投资基金的研究还存在一些问题,对于基金管理公司以及基金经理的研究还处在一个初级的阶段,还有很多问题需要进行深入的分析与探讨,这就需要在研究中引入更加科学、复杂的理论。相信在我国证券市场的完善与发展下,基金业必然能够得到不断的规范与成熟,这样才能够为证券投资基金行业的研究提供更加全面的理论支持。在未来阶段,不仅需要对现阶段的研究进行深化,还要积极借鉴国外的研究,引入新的研究思想,扩展相关的研究领域,不仅要科学的评价我国的基金投资发展情况,还要科学的总结我国基金投资业的特征,以此为基础来形成一套科学的绩效评估模式。考虑到金融市场的复杂性较高,各个金融实体之间的联系又十分的紧密,在进行分析时,必须要考虑到金融系统的相关思想。

3结语

第7篇

[关键词]市政工程 资金安全 履约保函

[中图分类号]TU99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2-5158(2013)06-0279-01

市场经济环境下,市政工程基本模式是在管理法规的约束下,围绕工程的生产,建设市场的各方主体,包括业主方、工程咨询方、承包商及供应商等,通过市场竞争机制的作用,实现建设主体之间的约束,形成一种连带责任链,构成相互制约的合同关系及监督管理关系。资金安全问题成为制约我国市政工程企业生存和发展的主要因素和瓶颈之一。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既有客观经济环境的因素,也有建设单位和市政企业自身的原因,而由于业主和市政工程施工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引起是造成资金安全的主要原因。因而,目前如何缓解业主和市政工程施工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将成为解决我国市政工程资金安全难问题的关键。对于市政项目资金的安全监管的控制方法还处于探索阶段,政府相关财政、发改委、审计等相关部门都投入了较大的力量进行资金的安全管理和外部监督,过程审计、稽察、专项工作检查等多种监督办法都较大力度并较高频度的使用于市政工程试点项目,基本保证了工程资金的安全管理。将以保险和担保等手段为主的资金保证监督机制引入工程质量领域,是我国建立这种市场运行机制的有效途径,在实施市政工程建设过程中增强了各方主体参与工程质量监督控制的能动性。

1、资金支付方面

引进银行对专用帐户进行过程监督。利用市政工程项目资金额对银行吸纳资金的吸引力,进一步发挥银行在市政工程项目项目建设资金监管中的作用,使其成为资金过程监管中的有力保证,在资金“已批未付”的关键环节进行把关后再进行支付,可以较大程度上避免资金“错付再追回”的事后处理情况。目前金融机构通过创新市政工程资金支付业务,针对市政工程资金支特点和需求进行金融商品和融资方案创新,通过在市场上寻找多个参与者或利益相关者,建立一种特殊的机制,来共同分担市政工程资金支中的风险、缓解市政工程资金风险的做法则更为切实可行。银行根据市政工程项目单位、银行和资金主管部门签署的三方资金安全协议对资金主管部门履行监督职责,对市政工程项目单位履行服务职责。市政工程资金支付涉及的信息主要是难以量化和传递的软信息,具有强烈的人格化特征,因而对于内部结构复杂的大银行来说,其传递成本过高,而如果把决策权配置给地方分支机构,又会在银行内部产生问题。可以将分批拨付资金的额度与工程的实际额度进行有机联系,使市政项目建设资金的安全性进一步得到保障。根据市政工程的额度,可以设定单笔资金支付额度,如对于一个投资5000万元的市政项目,提供5%额度,设定每笔拨付资金不超过25万元是合适的,并且是能够满足工程实施需要的,若遇到项目工期紧迫等特殊情况可以适当提高单比拨付资金的对应比例。同时,将确认的资金使用计划作为市政工程项目单位付款和银行监督的依据,并通过银行定期出具付款情况报表的方式将市政工程项目项目的资金支付情况透明化,有利于资金主管部门的管理,也有利于市政工程项目单位的自我约束。

2、实行动态管理和控制

市政工程施工过程中通常不可避免的存在一定的变化,资金量的需求也随之变化,为有效进行建设资金管理,必须实行动态控制,如:对于严重拖延工期的代建项目,建设资金的拨付也应随之调整,以提高市政工程建设资金的整体利用效率。目前普遍存在肢解工程,承包商转包工程,以及市政工程建设领域里的腐败现象,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市政工程建设各方缺乏约束,缺乏风险意识和质量意识。实行动态管理和控制提高建设主体质量意识,增强建设主体质量责任心,可以强化建设主体的资金监督保证能力。推行工程保险用市场经济的办法规范工程建设中各种行为,形成有效的调控机制和保障体系,用实行动态管理和控制的办法,避免质量责任不到位的情况的发生。通过建立“黑名单”等方式,鼓励建设单位认真履行资金安全职责,培育诚信履约的建设单位群体,促进资金管理体制的健康发展。这有利于强化工程建设各方的风险意识,使他们对自己市场行为造成的后果所应负的经济责任更加清晰化、数量化、价值化,从而改变目前工程管理中存在的责任不清的状况,对于端正和约束工程建设各方的行为有极大的促动作用。

3、健全的资金安全准入制度

资金市场混乱关键是市场准入制度的不完善。市场准入制度规定进入市场必须共同遵守的游戏规则,是进入市政工程市场的通行证。市政工程准入的条件中较多的是一些反映企业业绩、项目经理和技术人员的数字指标要求等,这是表示企业拥有形成质量保证能力的基本资源条件,但这些条件能否形成一个完整的资金安全保证体系,在且并非仅仅是对风险和损失的补偿,资金安全准入制度的特征,包括利益的监督功能、竞争的制约功能等,以资金安全准入制度手段联系的行为主体在自身利益引导下必然会对工程质量的方方面面进行各种有效的监督管理,即运用经济手段抓工程质量的同时,引入了新的资金安全准入制度机制。市政工程建设单位将从自身经济利益出发,还可以减轻财政负担和压力。从这个意义上讲,这种资金安全准入制度不仅没有削弱政府管理监督工程质量的基本职能,反而通过管理方式上的改革体现了由直接管理转变为间接管理,由微观管理转变为宏观管理,由行政管理转变为社会管理的政府功能强化。

4、充分运用合保函等手段

在项目建设资金的安全管理过程中,合同条款的设定和保函的运用是保证资金安全的有效方法。在各项施工合同和供货合同的签订过程中,除预付款的风险单独考虑外,其他进度款的额度原则上需与市政工程实体价值相当,以此作为设定付款条件的原则,市政工程合同的履行保证了市政工程款和货款支付的安全管理在各种工程担保方式的使用中。作为最基本的担保方式,市政工程抵押担保登记、评估手续繁杂、环节多。并且各种登记和评估的费用过高。抵押登记的期限与贷款、抵押合同期限相脱离。在当前体制下,抵押登记的有效期限一般为半年,而抵押贷款期限如果超过半年,企业则必须每年进行一次登记评估手续,并支付相应费用,既使银企双方感到不便,也无形中加重了企业的负担。所以,市政工程施工企业往往由于规模或产业性质限制,缺乏自有固定资产,因而采用财产抵押方式得到的贷款数额更是非常有限。在这种情况下,抵押担保方式在市政工程资金安全管理过程中的局限性也是不得不考虑的。预付款保函和履约保函是两种经常采用的方式,有一定实力的市政工程施工单位和供货商都已经习惯采用。保函的方式对于信誉好施工单位和供货商而言,资金成本不高,同时还可以获得相对较好的付款条件;对于代建单位而言,保函提供的保障可以项目管理人员运用合理高效的付款手段推进项目建设,而不必担心资金安全。可见,保函对于代建项目的建设资金安全管理,乃至项目的顺利开展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1]孟宪海,中外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模式的比较研究[J],施工技术,1999,04

[2]李世蓉,田妮,中英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体制的对比分析[J]建筑,200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