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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问题论文范文

时间:2023-03-22 17:4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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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问题论文

第1篇

农业是国民经济中的一个产业,一方面,农业要承担起其作为一个产业的职能,即要以自身的贡献去支撑非农产业和整个国民经济发展;另一方面,农业要在履行产业职能过程中使自身的产业素质得到提升,即要与非农产业一同发展。此外,在开放的经济环境中,农业还要参与国际竞争。因此,农业问题是在产业职能、产业素质和产业开放三个层面上展开的,研究农业问题也必须从这三个层面上进行考察。

1.产业职能层面

国民经济是由多个产业构成的一个复杂系统,为了确保该系统的正常运转,每一个产业都应承担起与其职能定位相适应的责任和义务。因此,从产业职能层面看,农业问题就表现为农业能否对国民经济作出应有贡献的问题。根据库兹涅茨的经典分析,农业对非农产业和整个国民经济有四个方面的贡献,即产品贡献、要素贡献、市场贡献和外汇贡献。农业的产品贡献来源于农产品剩余,包括对非农产业原料和粮食的供应;农业的要素贡献来自于其内部的要素释放,包括劳动力和资本向非农产业的转移;农业的市场贡献体现为对非农产业产品的巨大需求,包括对生产品和消费品的需求;农业的外汇贡献源自于出口农产品而形成的外汇储存。

随着工业化的推进,非农产业扩张使自身积累能力、购买能力和创汇能力不断增强,从而对农业部门的要素、市场和外汇的依赖程度趋于下降。相应地,农业在这三个方面的贡献也日渐式微。但是,伴随非农产业扩张而形成的对农产品的巨大需求,因其具有不可替代性,从而非农产业对农产品的依赖程度是不会下降的。此时,产业职能层面的农业问题就集中表现为农产品供给问题,即农业能否满足非农产业和整个国民经济发展对农产品日益增长的需求问题。

2.产业素质层面

国民经济现代化应该是均衡推进的,这就要求构成国民经济的各个产业要一同成长,产业素质要同步提升。因此,从产业素质层面看,农业问题表现为农业的现代化转型问题。农业现代化就是将传统农业改造为现代农业的过程,即实现农业的规模化、工业化、产业化和市场化。农业规模化,是指农业从小规模经营向适度规模经营转变。农业工业化,是指将现代科学技术、现代工业提供的生产资料和科学管理方法广泛应用于农业,使之改造成为受实验科学技术指导的,用工业技术装备的工业化的农业。农业产业化,就是在一体化产业组织内部把农业再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诸环节联结起来,以解决农业家庭经营所面临的小生产与大市场之间的矛盾。农业市场化,是指自给自足农业向市场化农业的转变,它不仅意味着农产品商品率不断提高,意味着农业生产要素的市场化,还意味着农业的产前、产中、产后诸环节都要市场化。农业规模化、工业化、产业化和市场化水平的高低,决定了农业产业素质的强弱。

随着一国工业化的推进并达到一定水平后,如果一方面能充分发挥“以工促农”传导机制的作用,使农业依靠产业关联的内在规律来自然接受工业的促动,另一方面又能及时借助政府的力量来强制性地实现工业对农业的反哺或补贴,农业就可以与非农产业一同发展,农业产业素质就能不断提升,并最终实现农业现代化(杨国才,2007)。反之,如果“以工促农”传导机制存在严重阻滞,而政府又不能及时主导工业反哺或补贴农业,农业发展就将大大滞后于非农产业发展,产业素质层面的农业问题就不能得到解决。

3.产业开放层面

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一国国内所有产业都面临着对外开放所带来的国际竞争压力。因此,从产业开放层面看,农业问题表现为农产品国际竞争力问题。根据柯炳生(2003)的分析,农产品国际竞争力可以分解为三个方面:价格竞争力、质量竞争力和信誉竞争力。价格竞争力,是指农产品的价格要低廉,这是农产品竞争力的传统性和基础性要素。质量竞争力,是指农产品规格化、标准化程度要高,品质要好,卫生安全达到规定的要求。信誉竞争力,是指农产品品牌和企业的市场信誉要高,既包括供给者在供货方面能否不折不扣地履行承诺,也包括供给者或农产品品牌本身的声誉。农产品国际竞争力的这三个方面是相辅相成的,任何一个方面的缺失、缺陷和不足,都会对农产品国际竞争力产生突出的影响。

在世界贸易组织成立之前,农业长期游离于关贸总协定之外,世界农产品贸易战此起彼伏。自1986年开始的乌拉圭回合谈判决心把农业贸易完全置于多边贸易体制的约束与监督之下,建立一个没有政府干预、不扭曲的农产品贸易环境。各方经过长期艰苦的努力,终于在1993年底达成了《农业协议》,启动了世界农产品贸易自由化的进程。2001年11月,世界贸易组织第四届部长级会议(多哈会议)又把农业问题列为新一轮多边贸易谈判的核心议题之一,以加快世界农产品贸易自由化的进程。2005年12月,世界贸易组织第六届部长级会议(香港会议)经过艰苦谈判,各成员代表同意在2013年之前逐步取消农业补贴和棉花出口补贴。可见,农产品贸易的完全自由化只是时间问题。随着农产品国际贸易的更加自由化,农产品国际竞争将日趋激烈。如何尽快提升农业国际竞争力,就成为各国都十分关注的问题。

二、中日三个层面农业问题的比较

1.产业职能层面的农业问题:中国已基本解决,日本则十分突出

目前,中国工业占GDP的比重已超过50%,农业占CDP比重已下降到15%以下,农业劳动力比重已低于50%,城市化水平已接近40%。经济发展过程中的这些结构性特征表明,中国正处于工业化中期,并开始向工业化后期过渡。在经济发展的这一阶段,产业职能层面的农业问题主要表现为农业对非农产业和整个国民经济的产品贡献问题,即农产品供给问题。

自1996年中国农业获得改革后第三次特大丰收,粮食总产超过1万亿斤,棉花产量达到8400万担以来,可以说,中国的粮食和主要农产品的供给问题就得到了基本解决,实现了由长期供给不足到总量基本平衡、丰年有余的历史性转变。1997年以后,中国开始成为农产品的纯出口国,每年顺差50亿美元左右。中国以仅占世界7%的耕地,成功供养了占世界21%的人口。这些数据表明,目前中国产业职能层面的农业问题已基本得以解决。

二战以后,随着日本经济的高速发展,工业和服务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日益增强,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份额则急剧下降。1947—1998年期间,日本农业产值占国民总产值的比重从38.8%下降到1.9%。农业份额下降到如此低的水平,表明日本已进入后工业化时代。在后工业化时代,日本农业在要素、市场和外汇三个方面的贡献几乎可以忽略不计,产业职能层面的农业问题也主要表现为农产品供给问题。

由于日本是人多地少、自然资源贫乏的国家,农业本无优势,加之1960年代以后实行大规模出口工业产品的经济战略,为了获得工业品市场而放任农产品的大规模进口,导致日本农产品自给率低,食品安全问题尤为突出。据日本农林水产省提供的《日本粮食、农业与农村2000年财政年度报告》,日本除大米自给率维持在95%以上之外,其他农产品的自给率从1960年代中期到1990年代末期都不同程度地下降,1999年的自给率分别为:大豆6%、蔬菜83%、水果45%、乳制品70%、肉类54%、食糖31%、水产品65%。从1960年到1999年谷物自给率由82%下降到27%,以热量计算的食物自给率由79%下降为40%。目前日本是世界上最大的农产品进口国,1999年进口的农产品价值为330亿美元,占当时世界进口总量的10%。农产品需求高度依赖国外供给的状况已经引起了日本朝野的深度不安(刘景章,2003)。

2.产业素质层面的农业问题:中国还比较突出,日本则已顺利解决

囿于小农的生产方式与落后的思想观念,当前中国农业的整体产业素质仍然偏低,传统农业的特征还比较明显。这主要表现在,家庭经营规模太小,阻碍了先进的农业机械、农业技术和优良品种的采用,致使目前中国机械化水平还比较低,科技进步对农业生产的贡献率仅为30%,远远低于发达国家60--70%的水平。农业产业化还任重而道远,龙头企业数量不多、带动能力不强,进入农业产业化系列的农户仅占全国总农户数的30%左右,并且龙头企业与农户的责、权、利关系尚未理顺,农户的利益得不到切实保障。农业市场化程度也很低,农产品市场体系很不健全,流通渠道不够畅通,价格形成机制不完善,市场中介组织不健全。因此,总体来看,目前中国农业的现代化程度还比较低,产业素质层面的农业问题仍然比较突出。

日本的自然、社会条件决定了农户经营规模一般较小(国内有不少学者称之为小农经济,这是不妥的,因为它是面向市场组织生产的),这与欧美国家完全不同。但在小规模农户经营基础上,日本农业的工业化、产业化、市场化的成熟程度与发达水平,比欧美农业毫不逊色,有些方面甚至超过了欧美。这主要得益于日本在工业化、城市化过程中农业劳动力从农村向城市的迅速转移,以及战后日本政府对农业改造与发展的高度重视。从1960年到1995年,日本农业劳动力占总劳动力比重从1960年的32.6%下降到1995年的6%,这为日本农业现代化创造了必要的外部条件。日本政府则通过“农地改革”(1947—1950年)和颁布实施《农地法》(1952年)、《农业基本法》(1961年)等一系列法律,制定实现农业现代化的目标和措施,及时地推进了以机械化为主体的农业技术革命,极大地推动了日本农业现代化进程。据1999年联合国粮农组织统计,日本农业机械化程度世界第一,耕地拖拉机为0.4708台/hm2,耕地收割机为0.2487台/hm2。由于农业良种技术和生物、化学技术得到广泛应用,日本农业劳动生产率和农业综合生产率得到大幅度提高。此外,日本早在1970年代前后就实现了农业产业化。日本农业产业化的特点,是由农协等合作组织牵头,由农民自愿参加,组织农业生产资料的供应和农产品的收购、加工、贮运、销售等,从而使农村供、产、销三大领域完全实现一体化。这样就大大提高了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程度,稳定了农民收入。总之,日本农业现代化转型的完成,表明在非农产业发展过程中,日本农业的产业素质得到了同步提高。

3.产业开放层面的农业问题:中日两国均将日益凸显

由于土地资源约束,农业的小规模经营,以及农业科技发展水平落后,中国农产品的整体国际竞争力还比较弱。在产品价格方面,中国劳动密集型的大宗农产品,包括粮食、油料、糖料和棉花等的国内价格高于国际市场价格,不具备出口竞争力。在品质方面,大宗农产品规格化、标准化程度低,产品质量不高;水果蔬菜产品存在外在形态、口感和农药残留方面的问题,畜产品也存在卫生安全方面的问题。在产品信誉方面,中国更是面临着明显的不利因素,如品牌效应不强、市场诚信缺失、政府干预不当等。因此,在国际市场上,中国农产品面临着价格、品质、信誉的三重压力。尤其是加人世界贸易组织后,农产品国际贸易更加自由化,国内外市场的联系更加紧密。面对国外农产品的强有力竞争,中国产业开放层面的农业问题将更加凸显。

由于农业的小规模经营,过多的生产资料投入,以及政府过度的农产品价格保护政策,使日本农产品生产成本居高不下,国际竞争力低下。1997年日本耕地面积为494.9万公顷,占国土面积的13%。全国平均每个农户经营耕地1.47公顷,其中70%的农产经营规模在1公顷以下。农户拥有的耕地面积与欧美型农场相比相差甚远,如日本农户的平均经营规模与美国相差140倍。正是这种经营规模的巨大差异,使得日本大米的平均生产成本比美国高10倍,日本产的大米价格是美国的5.6倍。同时,为了缓解土地资源不足,日本不得不依靠增加生产资料投入以提高单产,增加农产品供给。但与美国相比,日本肥料价格是美国的1.3倍,农药农机具的价格是1.2倍、饲料是1.6倍。高昂的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无疑也加大了日本农业生产成本,抬高了其农产品价格(王炳焕、陈伟红,2006)。此外,为了在廉价的外国农产品冲击下保护本国农民利益,日本政府又不得不对农业长期实行过度的价格保护政策。然而,保护的结果却是劳动力成本越发增高、生产效率越发偏低、价格越发居高不下。这样必然会形成一种恶性循环,日本农业国际竞争力的提升变得遥遥无期。随着农产品国际贸易更加自由化,面对国外农产品的强有力竞争,日本产业开放层面的农业问题将日益严峻。

三、结论及对几种观点的评论

首先,在农业产业的不同层面,农业问题的展开是非均衡的。目前中国产业职能层面的农业问题已基本得到解决,但产业素质层面和开放经济层面的农业问题还远未解决;日本在现代化进程中成功地解决了产业素质层面的农业问题,但还没有解决好产业职能和产业开放层面的农业问题。这一事实表明,农业问题在其产业不同层面上的展开是非均衡的。

有学者依据中国农产品供给问题已基本解决,就认为,尽管中国的农民问题和农村问题还没有解决,但农业问题已基本解决了(陆学艺,2002)。笔者称这种观点为“农业问题解决论”。很显然,“农业问题解决论”是仅仅着眼于产业职能层面而得出的关于中国农业问题的片面认识,它忽视了中国农业在产业素质和产业开放层面存在的诸多问题,如上文中所述及的当前中国农业的规模化、工业化、产业化、市场化水平还比较低,传统农业的特征还比较明显;面对国外农产品的强有力竞争,中国农产品还面临着价格、品质、信誉的三重压力。

其次,在农业发展的不同阶段,农业问题的存在形式是各异的。中国农业现代化还任重而道远,正面临着向现代农业转型的问题;日本农业在完成了现代化任务之后还面临着诸多“后现代”问题。这一事实表明,农业问题在其发展不同阶段上的存在形式是各异的。

有不少从事实际工作的同志认为,只要农业实现了现代化,一切农业问题就将迎刃而解,因此农业政策的目标就单一化为追求农业的现代化。笔者称这种观点为“农业问题惟现代化论”。很显然,“农业问题惟现代化论”忽视了这样一个基本事实:尽管日本农业已经现代化了,但至今食品有40%以上要依赖进口,粮食和农产品的价格是全世界最高的。日本的教训警示我们,即便将来有一天,中国农业实现了现代化,也不排除这样的可能性,即农产品供给会重新成为一个问题,而农业国际竞争力不强的问题依然存在。尤其对于我们这样一个拥有13亿多人口的大国来说,任何时候都不可轻言粮食问题已经过关。

再次,从农业问题产生的原因看,是多种经济社会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无论是在农民问题依然严峻的中国,还是在农民问题已经解决的日本,农业问题都还没有完全解决好。这一事实表明,农业问题导源于多种经济社会因素,因而必须多管齐下,而不可毕其功于一役。

有学者认为,中国农业问题是派生的,是因为有了农民问题,才派生出农业问题(温铁军,2004)。笔者称这种观点为“农业问题派生论”。中国的农民问题在“三农”问题中确实居于首位,产业素质和产业开放层面的农业问题也确实是由农民问题派生而来。正是因为农民的数量太多,农民的土地权利不完整,才导致小农经济仍然是中国农业的基本存在形式。而在小农经济基础上,中国农业是不可能实现现代化的,也不可能有效地参与国际竞争。但是,产业职能层面的农业问题并非是由农民问题派生的。从理论上讲,一国农产品供给问题解决得如何,取决于土地资源禀赋、农业科技水平、农业政策、农业国际竞争力等多方面因素,而非单一的“农民问题”因素。从实践上看,中国在目前农民问题依然严峻的情况下,农产品供给问题已基本解决了。而在农民问题已经解决的日本,农产品自给率低却成为一个严重问题。中日两国的情况从正反两个方面都表明,产业职能层面的农业问题主要不是由农民问题派生而来的。

第2篇

【论文关键词】农业;水资源;高效用水;节水措施

按中国未来人口15亿人计算,中国的人均水资源量每人每年仅为1875m3。2000年中国工农业及生活需水量达6500亿~7000亿m3,而可供水量仅有6000亿m3。2005年中国工农业及生活需水量达7000亿~7500亿m3,而可供水量仅有5000亿m3。水资源短缺已成定局,作为占用水量80%的农业用水必须提高水的利用率,以让有限的农业水资源满足农业生产的需要。因此,发展高效用水的现代化农业是长期的战略任务。

1农业灌溉与高效用水

农业灌溉将水从水源输送到农田的过程,可以划分为3个环节,第1个环节是通过灌溉输配水系统,将水自水源引至田间;第2个环节是在田间地表水入渗到土壤中,在土壤中再分配转化为土壤水,而后被作物吸收;第3个环节是作物吸收水分后通过光合作用将辐射能转化为化学能,最后形成有机物质。

高效用水的目标是极大地提高上述3个环节水的转化和产出效率,既节水又高产。在第1个环节上,要提高输水效率,通过工程的投入[1-2],实行输水渠道的配套、防渗,将来实行输配水管道化,从而大大减少渗漏损失和蒸发损失。在第2个环节上,要合理调控农田水分状况,使引进田间的水最大限度地为农作物所利用。在第3个环节上要调控土壤和地表面附近的大气环境,使农作物的生长有一个良好的外在环境。对于第2、3环节要逐步推广喷灌、滴灌等先进灌水技术、田间覆盖保墒技术,并加强田间用水管理。

由于农业用水存在很大浪费,水资源出现零增长或负增长,所以发展高效用水的农业不仅是必须的,也是可行的,提高水的利用率,发展节水农业是解决未来农业水资源短缺的根本出路,也是现代农业的基本要求。另外,在采用技术措施的同时,还要重视非技术措施,如完善管理体制和技术服务体系,农业水资源立法,农业供水水价的合理调整等,从而提高农业用水的管理水平,提高田间作物水的生产率。

2现代农业的主要节水措施

2.1节水技术措施

节水技术措施主要包括输水工程和灌溉技术。在输水方面,以山东省为例,全省平均渠灌区输水损失量在50%左右,而以色列小于10%,美国小于22%。因此,输水工程中的节水潜力巨大,可以进行渠系配套、渠道防渗、低压管道输水等工程。节水灌溉技术如“小白龙”、滴灌、渗灌等,用水量仅为常规灌溉用水量的30%~50%,节水效果明显。

2.2节水农业措施

通过田间节水,抑制土壤蒸发和作物蒸腾,提高农田水分利用效率,是发展节水农业的主要措施之一,主要包括适水生产、抗旱育种、节水高效灌溉制度、农田保墒技术、培肥地力等[3]。根据有关研究成果,通过上述措施,可提高水分利用率30%左右。

2.3节水管理措施

节水潜力的40%在于管理,只有科学的管理,才能使其他节水措施发挥应用作用,建立完善的管理机构,健全规章制度与法规,大力推广现有的科技成果和先进技术,管好水、用好水,使水资源发挥其最大效益。

3农业高效用水技术

农田节水灌溉技术内容很广泛,主要可分为工程节水和农艺节水。农艺节水包括制定各种农业节水灌溉制度及农田灌溉管理技术[4]。由于各种作物对水分的敏感期、需水耗水规律均不同,各自的灌溉制度及管理措施也不同。灌溉制度包括作物播种前以及全生育期内的灌水次数、每次灌水的日期与灌水定额、灌溉总定额3方面,这些方面的研究已趋于成熟。节水型农田灌溉技术主要有:小畦灌、长畦分段短灌、宽浅式畦沟结合灌等优化畦灌技术;节水型沟灌技术,如封闭式直形沟、方形沟、锁链沟、八字沟、细流沟、沟垄灌水、沟畦灌等;地膜覆盖灌水技术,如膜上灌等。此外,田间管理方面,可通过平整土地,秸秆覆盖,地膜覆盖,少耕免耕技术,灌溉水全面规划、合理调蓄、综合利用、定量调配,因地因水(状况)制定适宜的水价及电费政策,对浪费实行罚款等措施,以实现农业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此外,还可利用各种化学制剂调控土壤表面及作物叶面蒸发,以达到节水的目的,如土面增温保湿剂、抗旱剂、保水剂、种子包衣剂等;利用植物基因工程手段培养高效节水品种,如农大146等小麦品种。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通过遥感(RS)、地理信息系统(GIS)、全球定位系统(GPS)及计算机网络获取、处理、传送各类农业节水信息,实现高效节水的现代化技术已日趋成熟,今后将被广泛推广应用。

4参考文献

[1]王乐财.农业水资源高效利用的探讨[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09(24):220.

[2]雷波,刘钰,许迪,等.农业水资源利用效用评价研究进展[J].水科学进展,2009,20(5):732-738.

第3篇

安徽省是我国农村税费改革试点省。为了了解改革效果,在安徽省财政厅支持下,我们于2001年8月26日到9月3日,对农村税费改革作了专题调查。调研期间,我们先后到淮北的颖上、五河、以及皖南的歙县,召开了6次座谈会,参加的有农税、农财、农业、预算、乡镇干部、政策研究专家以及部分多年从事农村工作的老同志等,查阅了有关资料。基本结论为:一是安徽省农村税费改革成效显著,达到了中央预定的减负目标,也为“入世”后农业政策全面调整奠定了基础;二是随着税费改革的实施,中国财政体制和农业税收固有缺陷也逐渐暴露,这些问题急待解决。

一、安徽省农村税费改革实施情况

安徽省面积有13.9万平方公里,在全省6000多万人口中,80%为农业人口,是典型的农业大省。该省很早就开始了税费改革试点。1994年,安徽省阜阳市各县(市)先后采取了“税费合并、统一征收”,但它们将“三提五统”等费与农业税合并后按人头分摊,形成了事实上的“人头税”,这一做法农民反应强烈,抵触很大。1998年,五河县按照“农村公益事业建设税”模式进行了试点。1999年,在财政部指导下,在4个县开展了以“取消乡统筹、改革村提留、调整农业税”为主的改革试点。2000年,安徽省委、省政府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根据国务院7号文件,在全省范围内展开了农村税费改革试点。

安徽省在制定方案时明确了税费改革为“三个取消、一个逐步取消、两个调整、一项改革”,即取消按农民上年人均纯收入一定比例征收的乡统筹费;取消农村教育集资等向农民征收的行政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取消屠宰税;逐步减少农民的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调整农业税、农业特产税政策;改革村提留征收和使用办法。

调整农业税政策的内容:1.调整计税面积,计税面积按二轮承包合同面积为依据;2.调整计税常年产量,计税常年产量以1993年到1997年5年间各县的平均单产为依据;3.实行地区差别税率,全省最高不超过7%;4.改实物征收为统一折成代金,计税粮价由省政府统一确定,分南、北两片。北片6个市以小麦为结算标准,2000年每百斤61元,南片11个地市以水稻为结算标准,每百斤57元;5.改革结算方式,由村结算改为按户结算,个人申报。

调整农特税的主要内容有:1.调整农特税率。农特税税率按照略高于农业税的原则由省府重新确定。2.调整征收方式。除烟草外,将农特产品由生产和收购两个环节征收的改由生产环节征收,以利于农产品流通。

将村提留改为农业税、农特税附加,与两税合并征收,分别入库。农业税附加为正税的20%,农特税附加原则上为正税的10%。村提留只能用于村干部工资、五保户供养、村行政办公经费等三项开支。村集体公益性和建设性支出“一事一议”,不再固定向农民收取。

为合理确定农民负担水平,安徽省还规定了三条硬性措施:1.严格以二轮承包合同面积为农业税计税依据;2.各县的农民负担水平以1997年实际数为上限,不得突破;3.到村、到户的农业税率最高不得超过7%,附加率不得超过20%;农特税税率应严格按省政府规定执行。从实际执行情况来看,全省农业税税率平均为6.96%,附加率平均为19.9%;农特税率平均为12.64%。为了保证税费改革的顺利实施,安徽省还制定了十几项配套改革措施。

经过各级政府努力,2000年这一改革已到位,并按新标准征税。

二、安徽省农村税费改革试点的主要成效

安徽省农村税费改革目标明确,省委和省政府重视,采取措施得当,因而税费改革进展顺利,效果明显。

(一)减轻了农民负担,保护了农业生产力

从总量上来看,改革后的全省农民总税负为37.6亿元,比改革前同口径49.3亿元,减少了11.7亿元,减幅为23.6%;加上取消屠宰税和农村教育集资,农民负担减少31%,人均负担由109.4元,减少到75.5元,减少了33.9元。同时,省政府一次性取消各种收费、集资、政府性基金和达标项目50种,初步堵住了农民称之为“无底洞”的“三乱”,减负效果明显。

在目前,我国农民增收渠道不多。农产品存在着结构性过剩,价格下跌,农民外出务工困难的情况下,减轻农民负担起到了休养生息、保护农业生产力的作用。

(二)初步规范了政府与农民之间的分配关系

改革前,在分配上政府与农民的矛盾集中在乡统筹、村提留等行政性收费上。

1.“三提五统”等是的内部分配形式。在撤消,实行家庭经营承包制后,义务教育、民兵训练等家庭以外的事务属于公共事务经费理应由政府负担,而“三提五统”却将负担转嫁给农民。比起城市居民来,这是额外负担,而且负担沉重。

2.“三提五统”收费背离了受益原则,是按人分摊的“人头税”。人头税是一种按人分摊,具有累退性性质,穷人负担高于富人的税收,在中国历史上自清朝雍正2年“摊丁人地”后已经绝迹。英国撒切尔夫人执政时为筹措地方资金,1990年议会曾通过人头税法案,结果以失败告终并导致她1991年下台。因此,“三提五统”收费是历史倒退,它的分摊方式极不公平。

3.虽然国家规定“三提五统”等收费负担不得超过农民上年总收入的5%,但“总收入”是一个统计数,人为提高总收入既可显示乡村干部“政绩”,又可获得更多收费,因而存在着高估农民收入的“道德风险”。正是由于这类收费是事后、被动的,不具有固定性,农民额外的、被动接受,负担年年攀升,因而农民将矛头集中在农村收费上是有道理的。

这次改革,在适当提高农业税收的同时取消了一切行政性收费,简便、清楚,且顺应了历史潮流。同时税收附加还为村级行政筹措了适量资金,堵住了“无底洞”(各种摊派)。税收的稳定性也使农民心中有了底,给了农民一个明白。税费改革增强了农民的依法纳税意识,欠税和恶性抗税案件明显减少。许多地方出现了多年未见的农民排队缴税的可喜现象。

(三)带动了农村基层政权职能转变,改善了干群关系

税费改革推动了机构改革。乡镇机构臃肿、人员膨胀是造成农民负担过重、财政入不敷出的重要原因。税费改革后事实上的收支缺口,而“向农民伸手”又行不通,这就迫使县乡政府走“减人、减事、减支”之路。为了适应这一要求,安徽省委、省政府决定在市县机构改革之前,乡镇机构改革先行一步。一些县为克服财政困难,结合乡镇机构改革,行政人员精减达到50%。目前,全省乡镇机构改革已经基本完成,精简分流工作初见成效。

税费改革也推动了基层政权职能转变。市场经济下,政府是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办哪些企业、个人家庭想办而无力办、办不了的公共事务管理机关。然而在过去,从农业税收、“三提五统”,到教育费集资等,乡镇干部一年到头忙于派款催粮,不合理摊派加上征收方式的强迫性,而摊派款项又没有严格的手续凭证,农民极不信任。这就形成与农民尖锐对立。加上一些人,败坏了党风政风。改革中取消了形形收费做到了“一种税,一口清”。税款由个人申报,不再经干部代收,加上征收机关严格依法办事,这些做法,既规范了征纳关系,减少了扰民,又从源头上制止不正之风的滋生蔓延,也将乡村干部从催款催粮中解脱出来,给了乡村干部一个“清白”。

三、安徽省改革试点中提出的深层问题

在肯定安徽税费改革成绩的同时,我们也看到了一些深层问题。过去它们为“乱收费”所掩盖,税费改革后则充分暴露出来了。我们相信,从全国来说,这些问题也具有典型意义。

(一)县、乡财政平衡困难,存在着农民负担“反弹”可能

就规范政府行为、减轻农民负担的目的来说,安徽省这次改革目标已基本达到。但由于改革未涉及县、乡财政困难深化这一深层问题,存在着收费“反弹”可能。

1.县级财政基础薄弱,消化能力有限。无庸讳言,税费改革在减轻农民负担的同时也加重了政府,尤其是县级政府负担。因此,如何帮助县级财政消化“缺口”是农民负担是否“反弹”的决定因素。然而,安徽省大多属于纯农业县,县级经济基础薄弱,加上多年积累的财政问题,基本不具备消化这一财政“缺口”能力。

颖上县是黄淮海平原的重要产粮县,人口为140多万人,土地平坦,水利条件较好,历史上最高的1999年粮食产量达到97万吨。在市场经济冲击下该县工业几乎全军覆没,目前只有化肥厂还在生产,却是亏损企业。据有关资料统计,2000年该县1.6亿元财政收入中来自农业税收的为8013万元,大体占一半。在改革前,该县将税费“捆”起来,按人头摊派。改革后的亩税负担由上年的112元降至65.4元。按人均负担计算由1999年的136元降到2000年的75.3元,下降了44.6%,相应减少财政收入4479万元,如果包括村提留,则减少了8400万元。该县目前的供给人数为2.12万人(含下岗分流人员3000多人),人均支出不足1万元。即使税费改革前,财政也相当困难。税费改革后省财政增加补贴1500万元,但由于多年积累的矛盾并未解决,为保政府运转,该县将发工资前四项的范围扩大到所有行政事业单位,但仍有缺口。据计算,在义务教育经费上有缺口为5000万元。类似情况在安徽省不是少数。

2.农业税收缺乏弹性,减支措施难以见效。由于农业税收不能随着农业收入增加而增长,而县乡支出却呈逐年增长,因而对纯农业县来说,即使一时能维持运转,随着时间推移,收支矛盾终将突出起来。为了帮助安徽省消化财政缺口,中央财政加大了转移支付,增加了财政补助。但该省财政一直偏紧,补助后仍有缺口。为了克服财政困难,省政府下决心大幅度精减县、乡行政人员。但按中央规定,精减人员的工资3年内仍由财政发放,因而减人并不减支。现在的情况是,一方面县级政府财政困难不断深化,因而有“收费反弹”的可能。另一方面他们又拥有行政权力,即使不能增税,也可向农民收费或变相收费。因此,只要时机适当就可能产生“收费反弹”。

安徽省的财政困难是中部地区的一个缩影。其实质上是“一切刀”的分税制体制下农业地区与工业地区的矛盾。中国中部地区的优势在农业,解决中国未来吃饭问题的希望在中部。而农业地区财政收入增长必然是缓慢的,因而财政困难深化有必然性。为此,区分东、中、西部优势,建设有利于发挥各自优势的财政体制和转移支付制度迫在眉睫。

(二)税收负担仍然偏重

农业税收负担有两个概念,一是指农业税收占农业总收入的比重;二是指农业税收占农业净收入的比重(即按GDP口径计算)。1980年代以来,随着化肥、农药、农机、农膜等广泛使用,农本大大提高。因而我们认为,农业税收负担应按GDP口径来计算。

在这方面目前有两种相互矛盾的观点:一种观点是按农业总收入计算的农业税收负担为3.55%,属于偏轻。另一种观点是安徽省县、乡干部反映农民负担偏重。为此,我们对该省统计资料作了分析。该省2000年的农业总收入为1023.4亿元。农业税费总额为37.9亿元,负担率为3.74%,但分母中含养殖业收入,而养殖业是不征农业税的,扣除养殖业后的农业收入为620.7亿元,实际负担率为6.10%。按GDP口径计算,税费负担率为8.98%(见表1)。这与我们在五河县调查的税收负担率10.2%基本一致。当然,其他没有税改的省的农民负担可能还要重些。从历史上看,即使明朝税负最高的杭州和松江府的负担率为10.5%。因而无论从那方面说,目前农民的负担都是重的。

农民负担偏重是一个不争的事实。这次改革,从中央到地方政府都尽了最大努力,因而责怪税收是没有道理的。我们认为,这一问题的根本原因是农业生产力偏低。其次是分摊方式不合理,即税负全部集中在种植业上,而占总收入近40%的养殖业却不纳税。因而,如何公平地负担农业税收,这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

总之,减负固然重要,但根本出路是增收。无论从农民减负,还是加入WTO后农业严峻形势看,我们都要把农民增收、农业增效问题提高到基本农业政策的高度来认识。然而,中国农业社会3000年历史证明,小生产农业至多解决农民温饱问题,致富是不可能的。

2.种植业净收入是指按GDP口径计算的农业收入,公式为:农业收入=种植业总收入*系数(0.68),这一系数是来自五河县典型调查。

3.根据安徽省统计年鉴,种植业收入占农业收入(种植业收入+养殖业收入)的比重,1999年为62.18%,2000年为60.60%。

(三)税费改革也暴露出农业税收的制度性缺陷

税费改革解决了农村乱收费问题,也使农业税制与农业经济要求不适应矛盾“浮出水面”。这主要表现为:

1.“农业两税”并存对农业经济结构调整起阻碍作用

农业税制是按照“种什么,缴什么税”的计划经济思路设计的,由“农业两税”,即农业税和农特税构成。在市场经济下,这一税制结构与调整农业结构要求存在着冲突。歙县财政局反映,面对茶叶供过于求,有些农民想毁去茶园改种其他作物,但对茶园征收农特税,而对耕地征农业税,且后者的负担轻于前者,由于农特税已纳入乡财政基数,这就势必因影响乡镇利益而成为障碍。

随着农业市场化的深化,调整种植结构是经常的事。农业税制的缺陷为:(1)价格竞争已经使特产作物、粮棉作物的收益平均化,而农业税的特产作物税负重于粮棉政策起“逆向调节”作用;(2)在整个农业中,种植业处于基础地位。养殖业不纳税,税收全部集中于种植业的政策,显然不利于巩固种植业的基础地位;(3)农业结构调整会带来“农业两税”在征管上频繁调整,不利于乡镇财政稳定。(4)即使从征管上看,农业税按户征收必须有征收底册一个乡有上万农户,建立征收底册工作量本来就大,如果频繁变更,不但工作量大,而且极易产生漏洞。看来,“种什么,缴什么税”的思路已经行不通。

2.农业税制无法解决负担不公平问题

公平负担是指高收入者多负担,低收入者少负担。比起改革前的不了的公共事务管理机关。然而在过去,从农业税收、“三提五统”,到教育费集资等,乡镇干部一年到头忙于派款催粮,不合理摊派加上征收方式的强迫性,而摊派款项又没有严格的手续凭证,农民极不信任。这就形成与农民尖锐对立。加上一些人,败坏了党风政风。改革中取消了形形收费做到了“一种税,一口清”。税款由个人申报,不再经干部代收,加上征收机关严格依法办事,这些做法,既规范了征纳关系,减少了扰民,又从源头上制止不正之风的滋生蔓延,也将乡村干部从催款催粮中解脱出来,给了乡村干部一个“清白”。

三、安徽省改革试点中提出的深层问题

在肯定安徽税费改革成绩的同时,我们也看到了一些深层问题。过去它们为“乱收费”所掩盖,税费改革后则充分暴露出来了。我们相信,从全国来说,这些问题也具有典型意义。

(一)县、乡财政平衡困难,存在着农民负担“反弹”可能

就规范政府行为、减轻农民负担的目的来说,安徽省这次改革目标已基本达到。但由于改革未涉及县、乡财政困难深化这一深层问题,存在着收费“反弹”可能。

1.县级财政基础薄弱,消化能力有限。无庸讳言,税费改革在减轻农民负担的同时也加重了政府,尤其是县级政府负担。因此,如何帮助县级财政消化“缺口”是农民负担是否“反弹”的决定因素。然而,安徽省大多属于纯农业县,县级经济基础薄弱,加上多年积累的财政问题,基本不具备消化这一财政“缺口”能力。

颖上县是黄淮海平原的重要产粮县,人口为140多万人,土地平坦,水利条件较好,历史上最高的1999年粮食产量达到97万吨。在市场经济冲击下该县工业几乎全军覆没,目前只有化肥厂还在生产,却是亏损企业。据有关资料统计,2000年该县1.6亿元财政收入中来自农业税收的为8013万元,大体占一半。在改革前,该县将税费“捆”起来,按人头摊派。改革后的亩税负担由上年的112元降至65.4元。按人均负担计算由1999年的136元降到2000年的75.3元,下降了44.6%,相应减少财政收入4479万元,如果包括村提留,则减少了8400万元。该县目前的供给人数为2.12万人(含下岗分流人员3000多人),人均支出不足1万元。即使税费改革前,财政也相当困难。税费改革后省财政增加补贴1500万元,但由于多年积累的矛盾并未解决,为保政府运转,该县将发工资前四项的范围扩大到所有行政事业单位,但仍有缺口。据计算,在义务教育经费上有缺口为5000万元。类似情况在安徽省不是少数。

2.农业税收缺乏弹性,减支措施难以见效。由于农业税收不能随着农业收入增加而增长,而县乡支出却呈逐年增长,因而对纯农业县来说,即使一时能维持运转,随着时间推移,收支矛盾终将突出起来。为了帮助安徽省消化财政缺口,中央财政加大了转移支付,增加了财政补助。但该省财政一直偏紧,补助后仍有缺口。为了克服财政困难,省政府下决心大幅度精减县、乡行政人员。但按中央规定,精减人员的工资3年内仍由财政发放,因而减人并不减支。现在的情况是,一方面县级政府财政困难不断深化,因而有“收费反弹”的可能。另一方面他们又拥有行政权力,即使不能增税,也可向农民收费或变相收费。因此,只要时机适当就可能产生“收费反弹”。

安徽省的财政困难是中部地区的一个缩影。其实质上是“一切刀”的分税制体制下农业地区与工业地区的矛盾。中国中部地区的优势在农业,解决中国未来吃饭问题的希望在中部。而农业地区财政收入增长必然是缓慢的,因而财政困难深化有必然性。为此,区分东、中、西部优势,建设有利于发挥各自优势的财政体制和转移支付制度迫在眉睫。

(二)税收负担仍然偏重

农业税收负担有两个概念,一是指农业税收占农业总收入的比重;二是指农业税收占农业净收入的比重(即按GDP口径计算)。1980年代以来,随着化肥、农药、农机、农膜等广泛使用,农本大大提高。因而我们认为,农业税收负担应按GDP口径来计算。

在这方面目前有两种相互矛盾的观点:一种观点是按农业总收入计算的农业税收负担为3.55%,属于偏轻。另一种观点是安徽省县、乡干部反映农民负担偏重。为此,我们对该省统计资料作了分析。该省2000年的农业总收入为1023.4亿元。农业税费总额为37.9亿元,负担率为3.74%,但分母中含养殖业收入,而养殖业是不征农业税的,扣除养殖业后的农业收入为620.7亿元,实际负担率为6.10%。按GDP口径计算,税费负担率为8.98%(见表1)。这与我们在五河县调查的税收负担率10.2%基本一致。当然,其他没有税改的省的农民负担可能还要重些。从历史上看,即使明朝税负最高的杭州和松江府的负担率为10.5%。因而无论从那方面说,目前农民的负担都是重的。

农民负担偏重是一个不争的事实。这次改革,从中央到地方政府都尽了最大努力,因而责怪税收是没有道理的。我们认为,这一问题的根本原因是农业生产力偏低。其次是分摊方式不合理,即税负全部集中在种植业上,而占总收入近40%的养殖业却不纳税。因而,如何公平地负担农业税收,这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

总之,减负固然重要,但根本出路是增收。无论从农民减负,还是加入WTO后农业严峻形势看,我们都要把农民增收、农业增效问题提高到基本农业政策的高度来认识。然而,中国农业社会3000年历史证明,小生产农业至多解决农民温饱问题,致富是不可能的。

2.种植业净收入是指按GDP口径计算的农业收入,公式为:农业收入=种植业总收入*系数(0.68),这一系数是来自五河县典型调查。

3.根据安徽省统计年鉴,种植业收入占农业收入(种植业收入+养殖业收入)的比重,1999年为62.18%,2000年为60.60%。

(三)税费改革也暴露出农业税收的制度性缺陷

税费改革解决了农村乱收费问题,也使农业税制与农业经济要求不适应矛盾“浮出水面”。这主要表现为:

1.“农业两税”并存对农业经济结构调整起阻碍作用

农业税制是按照“种什么,缴什么税”的计划经济思路设计的,由“农业两税”,即农业税和农特税构成。在市场经济下,这一税制结构与调整农业结构要求存在着冲突。歙县财政局反映,面对茶叶供过于求,有些农民想毁去茶园改种其他作物,但对茶园征收农特税,而对耕地征农业税,且后者的负担轻于前者,由于农特税已纳入乡财政基数,这就势必因影响乡镇利益而成为障碍。

随着农业市场化的深化,调整种植结构是经常的事。农业税制的缺陷为:(1)价格竞争已经使特产作物、粮棉作物的收益平均化,而农业税的特产作物税负重于粮棉政策起“逆向调节”作用;(2)在整个农业中,种植业处于基础地位。养殖业不纳税,税收全部集中于种植业的政策,显然不利于巩固种植业的基础地位;(3)农业结构调整会带来“农业两税”在征管上频繁调整,不利于乡镇财政稳定。(4)即使从征管上看,农业税按户征收必须有征收底册一个乡有上万农户,建立征收底册工作量本来就大,如果频繁变更,不但工作量大,而且极易产生漏洞。看来,“种什么,缴什么税”的思路已经行不通。

第4篇

关键词湖北农业现状问题

1湖北农业发展的现状

1.1农产品产量,有增有减

表1反映了湖北主要农产品中的棉花、肉类、水产品产量呈增长趋势,特别是肉类与水产品增幅明显;粮油产量则呈下滑趋势。由此可见,随着城乡人民收入和生活水平的提高,传统初级农产品的需求趋于平稳,而水产品和肉类需求增长较快,在价格杠杆的作用下,农业资源的投入出现了转移,表明市场经济对农业的影响在逐渐加强。

1.2农业总产值,全面增长

2002年湖北农业总产值按1990年不变价格计算(下同)为752.01亿元,比2000年增加36.36亿元,增长5.08%,平均每年递增2.93%。其中,种植业产值为383.69亿元,同比增加11.15亿元,增长3.00%,平均每年递增1.49%;畜牧业产值为220.74亿元,同比增加15.59亿元,增长7.59%,平均每年递增3.75%;渔业产值为126.11亿元,同比增加16.62亿元,增长15.18%,平均每年递增7.32%,增长速度远远高于种植业和畜牧业。具体比较见图1。

1.3农业结构调整,稳步推进

2002年湖北农牧渔业总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为97.16%,比2000年提高了1.14%;图2表明,农牧渔林的产值比重由2000年的52.06∶28.66∶15.30∶4.00调整到2002年的51.03∶29.36∶16.77∶2.86。具体趋向变化如下:一是粮食作物与经济作物的产值之比由2000年的38∶62调整到2002年的33.2∶66.8,表现为粮食作物产值下降,经济作物产值上升;二是水稻、油菜、茶叶、水果、牲猪的优质品率分别为40%、90%、58%、52%和55%,所占比重分别比2000年提高了32、10、8、7和7个百分点,表现为主要农产品的优质品率逐年提高。

1.4农民年人均纯收入,逐年增加

图3显示,近几年湖北农民年人均纯收入逐年增加,2002年全省农民年人均纯收入2444元,比2000年增加175元,增长7.72%,平均每年递增3.79%。虽然农民的年人均纯收入与东部沿海地区相比依然偏低,但年人均纯收入的提高,对于湖北农业与农村的经济发展将具有深远的影响。

1.5农业机械化水平,逐年提高

2002年湖北农机装备总动力为1557万KW,比2000年增加143万KW,增长10.12%,平均每年递增4.94%;农业生产综合机械化水平达56.5%,比2000年提高7.7%;农机经营服务总收入为78.40亿元,比2000年增加6.11亿元,增长8.5%,平均每年递增4.2%。这是农业生产综合机械化发展过程的真实反映,也是大量农业人口向非农产业转移的必然结果。

1.6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快速发展

湖北2002年底具有一定规模、不同所有制形式、不同特色、特点、不同经营方式的产业化龙头企业有2400多家,比2000年增长60%,其中:国家级龙头企业14家,上市企业2家,省级重点龙头企业82家;全省龙头企业2002年实现销售收入710亿元,比上年增长9%,上缴税金40亿元,增长10%,利润增长8.5%。说明龙头企业在推动农业产业化、拓展农业优势产业和带动千百万农民致富奔小康方面,正在发挥越来越重要的领跑作用。

1.7农业发展质量,稳步提高

湖北农业生态环境近年逐步得到改善,抗风险能力明显增强,具体表现为:工业“三废”污染和农业生产的二次污染逐步得到有效控制;种植业、养殖业等重大的病虫鼠害得到有效预防和遏制;洪涝干旱等自然灾害造成的农业生产损失基本控制在最低限度;农业科技创新和农技推广体系、农产品技术质量安全标准和检验检测体系、农政执法体系、农业信息体系、农产品市场等五大体系的基础设施建设有所加强,其服务功能得到一定程度的提升。

2湖北农业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2.1农业投入不足,基础建设滞后

一是政府对农业投入长期一贯制,国家投入的农业基本建设项目中的地方配套资金一般难以到位,农村经济发展资金短缺和组织引导不力,农业生态环境整治、农业科技创新和农技推广体系、农产品技术质量安全标准和检验检测体系、农政执法体系、农业信息体系、农产品市场等基础性设施建设严重滞后,导致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不强,农业产业化水平低,劳动生产率落后,一遇上大的自然灾害就减产减收,因此湖北农业抗风险能力仍然不是很高;二是农产品的利润率缺乏应有的吸引力,农业和农村投资环境不容乐观,农业内部积累资金包括外来资金流向农业生产的资金转化率偏低,农民多年的农业生产积累起来的微薄积蓄与劳务经济流向农村的资金多数形成了新房、摩托车和婚嫁费用等消费型资金,而用于农业扩大再生产的资金则极为有限,由此形成了低收入超前消费低水平生产低收入的恶性循环;三是农业与农村经济发展中的改革开放步伐缓慢,农村投资融资渠道不多,农业引进民间资本、省外资本、国际资本和吸纳地方财力投资服务“三农”的公益性、社会性和示范性的农业基础性设施建设有限,农业投资项目的影响小,引进先进技术和设备等力度弱、数量少,农产品出口创汇生产基地的规划建设与引导不够,湖北农产品的出口优势基本没有发挥出来,从而与农业生产产业化和农村经济市场化发展需要的差距仍然较大。

2.2农民素质不高,思想认识保守

改革开放以来,湖北农村城镇化进程加快,农业生产力水平稳步提高,但仍然只是一个农业大省而不是农业强省。由于湖北农业和农村非农产业的生产组织形式未有重大突破,特别是农民素质不高、思想认识保守、科技水平低、生产规模小和分散经营,导致农民收入增长一直在低位徘徊。通过表2、表3的分析表明,农民收入高低与农民文化素质、农业人口结构比例有着直接的关系。农民素质状况、户主文化程度与其家庭人均纯收入密切相关,计算其相互关系数为0.7827,户主文化程度为高中的,其人平纯收入为2342元;初中、小学及文盲的,其人平纯收入分别为2110元、2035元和1890元。随着湖北农业生产的发展,农村经济市场化进程的推进,农民收入的增长则主要依靠其知识、技术、信息和资本集约的结合,依靠农业和农村经济体制的创新,尤其要依靠一批思想开放的高素质农民与能够发挥其特长及知识技术价值的市场经济环境。

2.3市场信息不灵,销售渠道不畅

信息和销售渠道是农产品走向市场、获得经济效益的桥梁与纽带,市场信息不灵、销售渠道不畅是湖北农村经济发展的主要障碍。农民要想提高收入,就要按照市场动态选择产品品种生产来满足市场需求,就务必有新的知识来源和灵敏的市场信息,具体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通过市场调查,因地制宜地选择有经济效益的农产品新项目,减少盲目生产引起的农产品滞销等;二是为现有农产品寻找市场销售渠道。由于农村公益性、社会性的农业基础性设施建设普遍滞后,农村平均经济水平仅为城镇平均经济水平的1/3,网络用户的普及和应用也主要在城市,城市普及率为农村普及率的740倍,农民用户仅只有0.3%,因此农村经济市场信息化的装备水平普遍不能满足要求。即使是最低水平的农村经济市场信息化也至少要求在乡镇一级设置相关机构专门从事信息收集、整理和分析工作,这对人才素质的要求较高,而在湖北农村很多地方则大多缺乏符合要求的当地信息化人才。所有这些因素,均加大了农村经济市场信息和农产品销售渠道的沟通难度。

2.4农产品质量不高,加工增值率偏低

湖北农产品质量不高和加工增值率偏低,其主要原因在于:一是农业生态环境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目前农村千家万户搞农业生产,为了提高产量和防止病虫鼠害,农药和化肥的施用量与日俱增,而施用的数量、结构、时间却很难把握,加之城镇生活垃圾、污水与工业“三废”乱倒乱排等,均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造成了重大的负面影响。二是种子、种苗、种畜禽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农产品种子、种苗、种畜禽多、乱、杂的现象仍然未有大的改观;水果、茶叶、畜产品生长周期长、良种繁育滞后,品种质量不高,农业生产经营分散等,增加了优良品种的更新难度;水产品生产依然以四大家鱼为主,名、优、特、稀水产品生产、良种繁育与推广等严重滞后。三是质量安全技术标准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入世”后,我国必须覆行《实施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的协议》(简称SPS协议),国际上对农产品的无害化和安全的要求十分严格,而目前各地农产品质量和安全标准仍以国标为主,与国际接轨的国际标准还有相当大的差距。四是加工转化增值能力弱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当前湖北农业初级原材料生产比重大,依靠农产品精深加工转化增值带来的经济、社会效益低,农产品附加值少,农业结构不合理,农产品加工严重滞后等,既影响了农业和农村经济效益的提高,又制约了结构调整步伐的加快、产业带的形成和农民收入的增长。

2.5农业组织化程度低,生产经营规模小

一是农业合作组织法律地位不明确,内部管理不规范。当前湖北乃至全国均未出台与农业合作组织相关的法律、法规,导致农村专业合作组织成立、登记注册、解散和组织的性质、宗旨、服务均无法无规可依,合作组织内部缺乏具体的议事、监事、财务管理等制度,造成法人主体地位不明确,组织机构不健全,决策不民主,会(社)员的合作意识不强,只愿利益共享,不愿风险共担,从而影响了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的稳定发展。二是农业合作组织的生产经营规模小,带动能力不强。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绝大多数自身经济实力不强,10人以内的生产经营规模占了相当大的比例,组织合作的服务功能偏弱,多数只是起到单一的生产合作作用,很难实现“产供销、农工贸、产学研”一体化的目的,更谈不上按照国家、国际产品质量标准进行生产经营和运用WTO规则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具有较强的龙头带动能力。三是农业合作组织会(社)员的综合素质不高,专业人才缺乏。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的农民带头人中懂技术会管理、市场开拓能力强的复合型人才不多,大多数适应市场经济的意识不强,综合素质不高,对现代农业生产新品种的种、养、加模式技术掌握有限,缺乏按市场经济规则组织生产经营和应用现代管理技术从事策划管理的能力。

2.6农业土地细碎化,生产经营分散化

当前湖北农村基本与全国一样,除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外,单个的农户特别是边远地区农户仍处于农业生产的主体地位,普遍实行的是。农村土地资源一般按家庭人口、土地肥力、居地远近分配给农户。农户在履行协议即交足契约中暗示的租金后,可以卖掉剩余产品或留作家用。虽然农村家庭承包责任制刺激了每片农地的利用,但耕地的分块也降低了农业生产效率,一家一户的农业生产经营规模小、组织化程度低、商品量少、效益低下,促成了小而全自然经济的自发维持,其基本农业生产方式是目前农村小农经济存在的主要原因和现实基础。即使某个农户家庭规划实施专业化、规模化的农业生产,在土地面积足够的情况下,也会因为土地分散,其基础设施配置和生产经营管理上的困难而不能实现其专业化和规模化。所以要解决湖北的“三农”问题,就必须从解决农村家庭仍然是现时期农业生产主体———数量最大群体的生产经营方式问题入手,改变目前农业土地细碎化和生产经营分散化的不利局面,加大土地合理有效的流转速度,加快扩大适度规模的经营步伐。而且在政府的农政执法体系框架内将农户现有的责任田重组,属于农业资源内部的合理调整和配置,具有现实的可操作性和见效期短,投入小的特点,不象资本投入那样具有长期性和较大的风险性。

参考文献

1湖北省统计局.湖北统计年鉴(2000-2003)[M].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01~2003

2刘惠宇.经济全球化与中国农业发展[M].四川:四川人民出版社,2002

第5篇

明代华北农业的粗放经营

华北地区的二年三熟制,有人认为出现于两汉,形成于后魏[1]。也有人认为始于唐代,但到明清时期才形成一种基本的耕作制度[2]。其实,直到明末清初,二年三熟制始终未能成为华北的种植制度的主要形式。王象晋在《群芳谱》中说:“凡田,来年拟种稻者,可种麦。拟种棉者,勿种,……若人稠地狭,万不得已,可种大麦、裸麦,仍以粪壅力补之,决不可种小麦。”很明显,能够种植水稻、棉花的地区,是华北平原气候、水利条件较好的地带。然而据王象晋所说,二年三熟制尚不普遍,其实行的障碍是肥料问题。

华北地区的自然条件远比南方差,农民很难以自己的土地以外获得草木灰、河泥等肥料。而华北的社会条件—商业性农业不发达和作物收益性低,又限制了人们购买肥料使用的可能。因此,为了解决肥料问题,北方农民创始了绿肥作物与粮食作物的套种制。徐光启在《农政全书》中指出:“凡美田之法,绿豆为上,小豆胡麻次之,率皆五六月中骥种。七月八月犁掩杀之。为春谷田,则亩收十石。”可见,在那时为了解决肥料问题,是以牺牲一熟为代价的。

华北地区实现二年三熟的另一个障碍是劳动力问题。这一问题可从明代耿荫楼在农书《国脉民天》中提出的“亲田法”得到说明。耿荫楼在天启、崇祯年间在山东临淄、寿光做知县,他认为:“青齐地宽农惰,种广收微。”耿荫楼还认为,一户人家是种不了百亩耕地的。耕作时,应把其中的八十亩照粗放经营方式耕种,其余二十亩则精耕细作。如果年成丰稳,这二十亩的收获必比粗放经营的八十亩高出数倍。据顾炎武《天下郡国利病书》引王家宾《青州府志序》,青州的民户三十万,耕地为十三万六千顷,以户量地每户平均45亩。青州在明代是人均耕地面积较少的地区。以万历六年(1578)为例,北直隶每户平均耕地为115.79亩。河北与北直隶接近,为117.14亩。山东为45亩[3]。这些省的户均耕地面积都或等于或超过青州,自然都属于“种广收微”的粗放经营之列,是不可能普遍实行二年三熟制的种植制度的。

此外,从人地关系的发展来看,当农民还有大量垦殖荒地的可能性时,是不会以实现二年三熟来提高复种指数的,而明代的情况正是这样。据《天下郡国利病书》转述明末一河南地方官的话说,河南各府中开封、汝宁、归德、南阳等府,明初因荒芜严重,税粮最轻,经过多年垦辟,“各府之荒芜,皆尽开垦”。北直隶各府的土地,根据《畿辅通志》卷三十二亩赋志所载数字累计,万历年间实丈亩数是492,564顷。比弘治十五年净增222,859顷,增长了八成[4]。山东各府耕地增长的全面情况资料不足,从兖州、东昌两府看,其耕地的增长亦属可观。兖州府辖济宁州,旧额粮地4000余顷,嘉靖二十四年丈量后,增加三倍[5]。郓城县耕地增长,根据崇祯年间县志记载,嘉靖年间耕地竟是明初的十二倍[6]。华北地区耕地面积增长如此之速,而未垦荒地尚多。嘉靖《山东通志·风俗篇》说,明朝“承平百余年,休养生息,济、东、兖颇称殷庶,而登莱二郡、沂济以南土旷人稀,一望尚多荒落。”说明华北地区垦殖的潜力还是很大的,较多的劳动力流向垦荒,必然使原有耕地劳动力更加不足,只能实行粗放经营,根本谈不上实行二年三熟的种植制度,提高复种指数。

[1]万国鼎:《农史文献中所见的农作制》,《中国农报》,1962年第2期。

[2]闵宗殿、董凯忱、陈文华:《中国农业技术发展简史》第109页。

[3]梁方仲:《中国历代户口、田地、田赋统计》,乙表32,明洪武、弘治、万历三朝每户每口平均亩地数。

[4]从翰香:《十四世纪后期至十六世纪末华北平原农村经济的考察》,《中国经济史研究》,1986年第3期。

[5]从翰香:《十四世纪后期至十六世纪末华北平原农村经济的考察》,《中国经济史研究》,1986年第3期。

[6]从翰香:《十四世纪后期至十六世纪末华北平原农村经济的考察》,《中国经济史研究》,1986年第3期。

清代二年三熟制的发展

雍乾之际,二年三熟制开始在华北发展起来。至乾隆中期,二年三熟制在华北已较为普遍。在《宪庙朱批谕旨》中有大量关于直隶、河南、山东“收获之地布种二麦”以及“麦收之地……耕犁布种晚谷秋豆”[1]的记载。二年三熟制得以在清展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首先,是种麦的普及。由于受自然条件的限制,北方冬季能够在田间越冬的作物主要是小麦。所以,在二年三熟制复种组合中不能不以小麦为主作物,然而再根据麦收之后积温的多少与生长期的长短来搭配其他作物。因此,华北二年三熟制的普及程度也就取决于种麦的普遍程度。雍正乾隆年间,华北各省大力提倡种麦,如“直隶各州县凡高阜之处以及次等洼地悉皆播种冬麦,比旧甚广,滋长发生,青葱遍野。”[2]顺德、广平、大名三府州县“种二麦者十居八九”[3]。“东省农务麦田最关紧要”,“各属种麦甚广”[4]。至于河南,“产量唯二麦为最广”[5]。清政府鼓励农民种麦,是和推广二年三熟制联系在一起的。乾隆二十二年六月,司农司奏请饬令地方官查明瘠薄地亩只令种麦时,遭到了乾隆皇帝的驳斥:“地脉肥瘠不同,其播种所宜应听农民相地土之宜自为布种,可两熟者,农夫必不甘只令一熟,其只可一熟者,亦不能强之再种”[6]。这也从侧面说明当时推行二年三熟制已经相当彻底了。

其二是肥料问题的解决。为了解决肥料不足与二年三熟制的矛盾,北方农民采用了以粪肥代替绿肥的办法。粪肥的应用同人口的数字成正比。珀金斯在《中国农业的发展(1768-1968)》一书中曾指出:“在明代后期,浙江北部嘉兴府施到地里的粪肥,恰好同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华南的同一数值相同。那时候,该府人地比率也与三十年代整个华南的人地比率大致相同,大概在人口稀少地区,施用粪肥的数量要少得多。”《致富奇书广集》曾说“北方不能用(人粪尿)”,实际上是由于清初北方地广人稀,而人粪尿来源不足,才得不到相应的重视。这种情况到清代中期才大为改观。十八世纪刊行的北方农书《知本提纲》把肥料分为十类,把人粪归入好的肥料中的第一等,而把绿肥归为一般的最下等。当时山东农书《农圃便览》也有“人粪为上”的提法,可见,这时人粪已取代了绿肥的地位。北方农民还大力饲养畜力牵引大型化所必须的耕畜和中小家畜,以此来获得大量的畜肥。我们从康熙末年行刊的《教稼书》中可以了解到,山东的富盛之家,每年都可以从铺满地砖、深达丈余的大肥料坑中生产出大量被称作“池发粪”的肥料,随着耕畜比例的提高,家畜所具有的肥源性质就更明显了。养猪也大量地发展起来。据蒲松龄《农桑经》可以看出当时山东流行地主强迫佃农养猪以取得肥料的作法。畜肥的增加和随着人口增加而来的人粪的增加,解决了华北肥源不足的问题,使华北的二年三熟制迅速发展起来。

其三是人口的压力。清代的人口问题自康雍之际已见端倪,但真正因人口问题而造成经济压力,还是在乾隆以后。从雍正二年至乾隆十八年,直隶人口由3406843人激增至9374217人,净增175.16%;山东人口由2278305人激增至12769872人,净增460.50%;河南人口由204917人激增至7114346人,净增247.14%;而人均耕地却分别降至7.01亩、7.6亩和10.16亩[7]。人口的激增和人均耕地的剧减造成了粮食供给不足,粮价不断上涨,驱使农民大量开垦荒地。但是,靠垦荒来增加耕地的可能性必定是有限的,因而进一步提高土地的利用率就成为减缓人地矛盾的有力措施。另一方面,人均耕地的减少也为实行二年三熟制准备了充足的劳动力条件。顾炎武在《日知录集注》水田注中说:“一夫之力,可耕旱地三十亩。”蒲松龄著的《农桑经》也说:“大约春秋田三十亩,必用一人。”尹会一在《敬陈农桑四务疏》[8]中以此作为精耕细作、兼收倍获的标准。按每户七口二丁计算,至此,直隶、山东、河南都达到和接近了这个水平。二年三熟制正是在这一时期迅速发展起来。

[1]雍正十二年五月十九日山东巡抚岳睿奏折,《宪庙朱批谕旨》第15函,第5册,第32页。

[2]《宪庙朱批谕旨》第13函,第6册,第10页。

[3]同上,第12函,第3册,第3页。

[4]同上,第15函,第5册,第32页。

[5]尹会一:《尹少宰奏议》卷2,第20页。

[6]《大清高宗纯皇帝圣训》卷211,第9页。

[7]《清朝文献通考》卷4,回赋4《田赋之制》卷19,户口1。

[8]尹会一:《尹少宰奏议》卷2,第11页。

二年三熟制的分布及作物搭配

雍乾之际,华北平原三省已普及了二年三熟制,但因省而异,普及的程度及搭配的作物又有所不同。河南除最南部一直是实行一年两熟制外,其余地区普遍实行二年三熟制。即春末种高粱或棉花,秋后种麦,来年麦收后种豆或晚谷,周而复始。在作物中,除小麦外,“高粱为盛”,这是因为河南地属平原,夏季多雨易涝,“唯高粱质粗而杆长,较他谷为耐水,故种植者广”[1]。又因为黄河流经河南,两岸堤长工险,每年抢险都用秫秸(高粱杆),向民间征用较多,因此农民普遍种植高粱,再次是小米和棉花。山东二年三熟制也很普及。“坡地(俗谓平壤为坡地)二年三熟……,初次种麦,麦后种豆,豆后种蜀黍、谷子、黍稷等。涝地(俗谓污下之地为涝地)二年三收,亦如坡地,唯大秋概种子……,麦后亦种豆”[2]。作物除小麦外,以豆为多,其次是谷子、子、禾稷等。麦后种豆非常普遍。在蒲松龄(山东淄川人)在康熙四十四年所著的《农桑经》和丁宜增(山东青州人)在乾隆二十年所著的《西石梁农圃便览》中都有“赶雨种豆”,“且割(麦)且种”的说法。山东种豆较多,一方面是因为清政府征收黑豆以供“京师官兵牧养马驼需用”,另一方面,是因为山东和江南相邻,“青白二豆,向充江省粮食”[3]。河北在华北三省中是农业生产力水平较低的地区。这主要是受气候和土壤条件的影响。一般来说,保定以南太行山东麓平原地区,水土条件较好,而“农工亦周到”。其他地方,特别是河间、天津、顺天、水平等府,地土多瘠硬或沙碱,“农工亦苟简”。所以不同地区之间单产高低很悬殊。南部地区较高,北部地区则处于低而不稳的水平。如河间府河间县,“地鲜膏腴,竭终岁之力,收入颇寡,履亩但得五六斗,七八斗即庆有年矣”[4]。永平府滦州“不知水利,旱涝皆听于天,计丰岁所收,每亩不过四五市斗”[5]。至于偏远的山区,产量更为低下,易州广昌县在七月即已降霜,该地主要在清明时种麦、豆和五月种粟等作物,即使是丰年,每亩产量也不满一斗[6]。由于河北北部地区天气较冷,土壤条件差,作物的生长期短,通行是一年一熟。因为特别种麦需肥多,种植期长,产量低,所以种植较少;而杂粮因为生长期短,适应性强,产量较高,种植较多。因此,河北是华北平原三省中二年三熟制普及较差的地区。直到民国时期,二年三熟制尚不完全普及。如三河县“有一地纯种一谷者”[7]。河北的粮食作物有小麦、大麦、谷子、高粱和豆类。其中小麦、谷子占有较大比重。“土俗谷雨种谷,小满中黍稷”[8]。“麦既登场……,或以种豆或以种禾”[9]。种的禾名叫“六十日还家”,看来是生长期较短的作物,适合当地的气候条件。

实行二年三熟制具有很大的优越性。

首先,从经营效益来看,二年三熟制是一种轮作制,它使土地肥料的缺乏得到一定程度的补偿。“北方各省,农产种类极多……,凡是充分利用这些不同作物轮植的地方,上等土地无须多施肥料,便可得到很好的收获”[10]。在河南、山东的二年三熟地区,其基本轮作复种方式是:麦—豆—秋杂,这是豆类作物与谷类作物的轮作复种。在这种二年三熟的轮作周期中,安排一季夏大豆,对维持土壤氮素平衡,保证轮作周期粮食的总收量来说,起到了良好作用。因大豆有强大的固氮能力,据文献记载,通过种植大豆能为每亩土壤积累氮素20斤,相当于硫酸铵100斤,或粗肥1万斤。但大豆成熟期晚,不宜直接种麦,经冬闲之后,加强土壤养分的矿化作用,然后种植春谷或高粱,能够增加产量,而且,二年三熟制是以小麦为主作物的,“通常麦价高于粗粮价格一倍”[11],经济效益远较单种杂粮为优。同年,还可以种高粱、豆类、谷子,解决饲料、燃料等问题。

其次,从劳动效益来看,实行二年三熟制的地区劳动期较长。从蒲松龄的《农桑经》和丁宜增的《西石梁农圃便览》来看,劳动期都在十个月左右,一年间的农活分布,是较为平均的。而一年一熟制的地区一年中最忙的时间只有十几天,农民的剩余劳动时间较多。而且,二年三熟制的轮作换茬方式及其相应的作物布局,可以使春耕秋耕交替进行,使劳动力、肥料得到合理的调剂,便于实行精耕细作。农民通常是把自己的土地分为两部分轮耕的。雍正十年,河东总督田文镜在奏折中描述了河南人民把土地分为两部分轮耕的情况:“豫省民俗大率广种秋麦,并无余地留种春麦。间有未种秋麦地亩,皆留以播种早黍、早谷、芝麻、高粱等项”[12]。乾隆十年,尹会一在《敬陈农桑四务疏》中也做了类此的描述。直到清末,《清国事情》还介绍了山东烟台附近兄弟二人“四十亩地分作两份,轮换耕作”的情况。农民把土地按作物品种分为第一年和第二年的来种植,三月种高粱早谷,五月种豆,八月种宿麦,使播种前后的各种收获和中耕锄草工作也都能合理地安排,从春天到秋天就可以不间断地分配农活了。而且夏季作物收获期按品种不同而分布在六月大暑天到八月秋分的特点,也有利于农活的平均分配。

[1]尹会一:《尹少宰奏议》卷2,第20页。

[2]刘贵阳:《说经残稿,沂水桑麻话》。

[3]冯柳堂:《中国历代民食政策史》第237页。

[4]乾隆:《河间县志》卷3,《风俗》。

[5]嘉庆:《滦州志》卷1,《风俗》。

[6]乾隆:《易州志》卷10,《风俗》。

[7]《三河县新志》卷75,第2页。

[8]《宪庙朱批谕旨》28册,第71页。雍正五年四月十五日署理直隶总督宜兆熊、协理直隶总督刘师恕奏折。

[9]王筠:《夏小正正义》第38页,《丛书集成》1336册。

[10]《北华捷报》,1883年8月3日,第136-137页。

[11]景甦、罗仑:《清代山西经营地主的社会性质》,第56页。

[12]《宪庙朱批谕旨》第11函,第8册,第43页。

二年三熟制与华北农业的商业化和集约化

二年三熟制的普及使华北农业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首先,自然经济的农业开始向商业化农业发展。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使农民能够生产出更多的商品粮投放市场,并且逐渐地把原来种植粮食作物的土地部分地解放出来,改种经济作物。据乾隆时编纂的河南《光山县志》记载,当地农民“终岁所入,口食所余,悉以出粜”,“邻县远方车骡运载不绝于途”[1]。同期的《罗山县志》也记载“北人粜贩步小车驱驴往来如织,日去米不下数百石”[2]。当时还形成了经济作物产区和粮食作物产区的分工。如“山东临清州所需粮食,麦、谷由河南贩运。秫梁由天津贩运”[3]。甚至有些地区,种植粮食作物完全是为了出售,如河南嵩县人民食粟、麦而不食水稻。但水稻却在嵩县大量种植,其原因无疑是“多得缗钱”[4]。粮食的商品化还表现在踩曲造酒上。“河南素称产麦之区,遂有山西富商大贾挟其厚资乘麦收价贱时在于马头集镇广收麦石,开坊踩曲。每商自数十万以至数百万块不等”,“耗麦奚啻数千万石”[5]。乾隆初年,围绕着禁曲还是开禁在朝廷上引起一场争论。由于农民手中的余粮必然要找到出路,清廷禁而不止,终于被迫宣布在乾隆三年开禁。

农民不种粮食,改种经济作物,一方面是因为手中有了余粮,另一方面是受市场价格的影响。如棉花价格高,“五谷之利,不及其半”,因此农民种植较多。乾隆年间,棉纺业发达的松江,部分原料贩自山东、河南[6]。直隶种棉,比山东、河南稍晚,但到乾隆年间,已相当普遍。直隶的冀、赵、深、定诸州“栽培棉花者十之八九”[7]。种烟之利,因“倍于百蔬,五倍于五谷”[8],种植更为普遍。山东的济宁州,雍正年间“膏腴皆为烟所占,而五谷反皆瘠土”[9],州内业烟者六家,“每年买卖至白金二百万两”[10]。直隶、河南种烟也很普遍。“磁人舍本逐末,多种烟叶靛苗,稻田渐减”[11]。河南邓州“纵横数十里,皆烟田”[12]。其次,粗放经营的农业开始向集约经营的农业发展。历史上,华北的农业一直是粗放经营。张士元在《农田议》[13]中曾经勾画出康熙实年华北农业的轮廓,“逾淮而北过山东直隶之境,则平原旷野,千里荒芜,虽有种禾黍者,亦少深耕易耨之功,岁收益薄。”尹会一在乾隆初年所上的《敬陈农桑四务疏》[14]中,也生动地描绘了华北农业的粗放经营景象:“北方地土辽阔,农民唯图广种。一夫所耕自七八十亩至百亩不等,意以多种则多收,不知地多则粪土不能厚壅而地力薄矣,工作不能遍及面人事疏矣。”然而,这种情况随着二年三熟制的普及开始发生变化。乾隆中期以后,华北农业出现了集约化倾向。

华北农业的集约经营主要表现在资本集约和劳动力集约上,它是一种把一定量的生产资料和活劳动,集中投入较少的土地以提高单位面积产量的经营方式。二年三熟制的普及,使华北的农业进入了良性循环;单位面积粮食产量的增加,使农民可以把部分原来种粮食的土地改种经济作物,通过出售剩余的粮食和经济作物获得农业资金,还可以用剩余的粮食喂养大型牵引牲畜和其他大小家畜。据乾隆二十年成书的《西石梁农圃便览》记载,山东省青州府日照县西石梁村丁宜曾家喂养的大型牵引牲畜和其他大小家畜就为数不少。二年三熟地不仅产量高,而且能生产商品价值高的麦和大豆。据景甦、罗仑的《清代山东经营地主的社会性质》一书,山东省济南章邱县东矾硫村太和堂李家就是在乾隆中期种植和出售麦子和大豆而发家的。太和堂在光绪时期,除了饲养十七头耕畜外,还饲养着四十只猪和一百多只羊。这些家畜每年可产肥五千余车。从同书中引用的树荆堂毕家的事例也可看到,毕家养有十几头牛和一百多只羊。这三家都是地主,种植方式都是高粱、粟—麦—黍、豆—休闲的二年三熟制,都饲养大量的大牲畜和大小家畜,积肥都比较多,经营都非常成功。虽说他们不一定能完全代表华北农民的经营方式,但是,这种大牲畜耕作的资本集约的经济方式,无疑是当时华北地区占统治地位的经营方式。

华北农业的资本集约和劳动力集约还表现在经济作物的种植上。如种植烟草,“必择肥地,用十成粪”[15],每万株需要“灰粪二三百担,麸料粪水在外”[16]。山东济宁州,种植烟草和种包谷的人工费用是四与一之比。“其工力与区田等”[17],种植烟草所需的肥料和劳动力因地区而异。据包世臣的估计,烟草需要六倍于水稻或四倍于旱地作物的肥料;在劳动力方面,也要求是其他作物的十倍多[18]。在河北,还种植着靛蓝等经济作物,也是需要花费大量的劳动力和肥料的。至于棉花为集约经营的经济作物,更是无庸置疑的。

总之,华北农业的商业化和集约化是以二年三熟制的普及为开端的,二年三熟制促进了华北农业生产力的发展。就此来说,二年三熟制的普及在当时具有划时代的经济意义。

[1]乾隆:《光山县志》卷13,第6页。

[2]乾隆:《罗山县志》卷1,26-29页。

[3]方观承:《方恪敏公奏议》卷2。

[4]康基渊:《嵩民种田说》,康为乾隆时人,该书作于1765年前后。

[5]尹会一:《尹少宰奏议》卷5,5页;卷1,21页。

[6]叶调生:《鸥陂渔话》卷4,引吴伟业:《木棉吟》。

[7]嘉庆:《一统志》卷60,东昌府二。

[8]方观承:《御制棉花图》跋语。

[9]方苞:《方望溪全集》,集外文,卷11,《请定经制札子》。

[10]乾隆:《济宁直隶州志》卷3,臧咸:《种蜀黍记》。

[11]包世臣:《安吴四种》卷6,14页。

[12]吴邦庆辑:《畿辅河道水利丛书》,《水利营田图说》,磁州。

[13]杜修昌:《中国农业经济发展史略》。

[14]《皇朝经世文编》户政十一,农政上。

[15]刘贵阳:《说经残稿》。

[16]《清代文字狱档·吴其档舆献策案》。

第6篇

第一部分何为农业补贴

农业补贴是一国政府对本国农业支持与保护政策体系中最主要、最常用的政策工具,是政府对农业生产、流通和贸易进行的转移支付。也就是政府通过行政手段,干预资源转移到农业领域,以支持本国农业的发展。在入世后能够对农业的补贴是指针对于国内农业生产及农产品的综合支持。

在WTO农业多边协议框架下,农业补贴具有两层含义:一种是广义补贴,即政府对农业部门的所有投资或支持,其中较大部分如对科技、水利、环保等方面投资,由于不会对产出结构和农产品市场发生直接显著的扭曲性作用,一般被称为农业协议的“绿箱政策”。“绿箱”政策措施主要包括:(1)一般农业服务,如农业科研、病虫害控制、培训、推广和咨询服务、检验服务、农产品市场促销服务、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等;(2)粮食安全储备补贴;(3)粮食援助补贴;(4)与生产不挂钩的收入补贴;(5)收入保险计划;(6)自然灾害救济补贴;(7)农业生产者退休或转业补贴;(8)农业资源储备补贴;(9)农业结构调整投资补贴;(10)农业环境保护补贴;(11)地区援助补贴。

另一种是狭义补贴,如对粮食等农产品提供的价格、出口或其他形式补贴,这类补贴又称为保护性补贴,通常会对产出结构和农产品市场造成直接明显的扭曲性影响,一般被称为“黄箱政策”。主要指的是那些容易引起农产品贸易扭曲的政策措施,包括政府对农产品的直接价格干预和补贴,种子、肥料、灌溉等农业投入品补贴、农产品营销贷款补贴、休耕补贴等,一般称“黄箱政策”。属于“黄箱政策”范围的农业支持与补贴,叫“黄箱政策”补贴。WTO《农业协定》的“黄箱政策”中规定给予了发展中国家特殊差别待遇,对发展中国家为促进农业和农村发展所采取的下述支持和补贴措施可免予削减承诺,简称“发展箱”。主要包括:(1)农业投资补贴;(2)对低收入或资源贫乏地区生产者提供的农业投入品补贴;(3)为鼓励生产者不生产违禁麻醉作物而提供的支持。一般称此为“发展箱”政策措施。

第二部分我国目前的农业补贴情况与分析

与发达国家比,我国目前的农业补贴水平显然不高,财政实际补贴的比率大约是2%―3%,总量补贴根本达不到8.5%。之所以在入关时关于农业谈判中仍然坚持争取较高补贴率,是因为这个补贴会自动成为每一种农产品进行“黄箱补贴”的上限,这样对于我国很多大宗品种的出口影响甚大。所以,这个补贴率的高低,直接影响到我国一些大宗农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

虽然我国目前的农业补贴水平较低,但按照《农业协定》也可以分为以下几方面:一是符合所谓的绿箱政策的,如我国1996-1998年平均支出为1514.2亿元人民币(182亿美元)。主要对农业提供了“一般服务”补贴,达785.6亿人民币(95亿美元),占“绿箱政策”补贴的52%;其次是粮食安全储备补贴,约383.8亿元(46.4亿美元),占25%;以及自然灾害救济、扶贫、农业生态环境建设支持等。而对农民的直接收入支持、结构调整补贴等,我国尚未列入财政预算科目。二是符合所谓的黄箱政策的。我国在1996-1998年期间实施的“黄箱政策”主要有两种,1、对粮食、棉花的政府定价收购及保护价收购。98年后政府逐渐缩小了粮食收购补贴范围,如一些地区的小麦和玉米已经退出保护价范围。2、农业生产资料价差补贴。如八十年代对农膜的补贴。三是对于发展中国家的发展箱政策,如国家对农田灌溉设施的投资补贴等。

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相比,我国财政对农业补贴的特点表现在:(1)补贴范围的普遍性。财政对农业生产流通领域补贴,几乎涉及到农产品生产与流通的全过程。补贴面较广,补贴很分散,补贴的作用难以集中发挥,补贴的效果较差。(2)以价格补贴为主,贴息贷款为辅。大多数补贴用于降低农用生产资料的价格、支农服务的收费标准,以及农产品购销环节的补贴。这些补贴占财政对农业补贴的比重较大。1991年至1996年,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用于粮棉油在流通环节的补贴达1866亿元,占整个财政补贴总额的50%,其中绝大部分用于城镇居民的消费补贴,农民从中间接获得补贴利益。(3)补贴方式的隐蔽性。长期以来,财政对农业补贴方式多采劝暗补”的方式,即财政补贴资金不直接以财政拨入的方式进行,而是通过流通渠道间接地给予补贴。这种方式体现在农业生产中,带有一种补质。但这种“补助”并不为大多数生产者所知晓,对生产的直接刺激力度不大,且容易流失。

第三部分我国目前的农业生产成本及主要构成

分析我国农业生产成本,不妨先分析一下我国目前的农业生产成本主要构成,因为河南、河北、山东是我国的产粮大省,我们以这些省的农业生产为主要对象进行分析,或许可以说明一些问题。(需要强调的是东北地区因为土地面积较大,情况有所不同,这里的分析不适合东北地区)当前在河南省,农业生产的成本主要有以下几部分组成(山东、河北类似),一是土地使用税和各种提留与统筹;(可以简单表示为A两费一税,平均每人每年八十元;B提留和统筹平均每人每年四十多元,总的费用大约平均每亩为三十元,注:各地区情况略有不同);二是土地耕作费用,平均15元/亩/次;三是种子费;四是化肥和农药费用,平均大约八十元/亩;五是收割或脱粒费用15元/亩;六是运输费和人工费。那么我们可以简单计算这些河南、山东、河北等省主要农作物品种的生产成本。

以此计算这些地区小麦的生产成本为:15元/亩/次(耕作费)+10公斤*1.6元/公斤/亩+23元/50公斤碳铵/亩、18元/50公斤磷肥/亩和40元/50公斤钾肥或农药+15元/亩收割脱粒费用+50个人工+每年每亩的两费一税和统筹提留费用30元/亩。按照河南、河北、山东的平均经济水平我们初步估计每个人工价值为5元。则可以看出现阶段小麦的生产成本大约每亩总计为157元+250元=407元/亩(因为人工费用国家没有统一标准,成本计算不一定准确,仅有参考意义)以河南省各主要粮食产地当前的实际生产情况来看(其它几省情况类似),平均每亩的产量为400公斤,而且还需要没有自然灾害的情况下,这样可以粗略计算一下上述几省的小麦生产成本大约每吨1017.5元,即123美元/吨。

对比于国际市场小麦价格,印度中等小麦为85美元/吨(FOB美湾),美国软红冬2号114元/吨(FOB美湾),硬红冬2号126元/吨(FOB美湾),法国小麦106美元/吨(FOB里昂)可以看出,我国的粮食主产区的小麦并不具有国际竞争力。同样可以计算上述这些地区其它作物的生产成本,如玉米的生产成本是825元/吨,大豆的生产成本是1480元/吨,也没有明显国际竞争优势。(但是,河南、山东等地的花生和芝麻在国际上有相当的竞争力。因为不是主要作物,这里不做重点讨论。)

第四部分我国进行农业补贴的必要性

因为我国是发展中国家,农业生产还不发达,与发达国家相比,农业生产各个方面的差距都相当大。比如说我国玉米的出口,需要提供40%的出口补贴,才能达到国际市场价格。可以说,入世后我国受到冲击最大的首先是农业。如何在入世后保护农业生产,提高我国农产品的竞争力,是稳定我国粮食生产,保护广大农民利益的重要保证,也是党和国家努力提高农民收入的重要措施。这一切都要求对农业采取补贴和保护措施,以稳定农业生产,逐渐提高我国农业发展水平,增强我国农产品的国际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这也是世界许多国家对国内农业保护的手段之一,从其它国家的经验来看,这是有效地保护和提高农业生产的重要措施。

第五部分对我国农业补贴的建议政策措施

入世后,对农业的一切政策都要以《农业协定》中规定的农业补贴不超过8.5%为限度。那么,在农业协定的允许的条件下,从哪方面进行补贴最为有效果呢?

从我国过去的做法看,最主要的补贴进行价格支持,采用保护价格收购措施,相当于对流通环节进行了补贴。但是,价格支持是需要削减的黄箱政策,而且根据近几年的情况来看,效果并不好。同时按照WTO《农业协定》要求,政府提供的价格支持应针对农产品生产者,而不应该是流通部门。因此,尽管今后价格支持在总量上有一定调控空间,但在支持结构及补贴目标上则需作较大的改革。应通过调整农产品价格支持目标、支持重点,深化农产品流通体系改革,逐步减少对流通环节的补贴,把支持与补贴的重点转向农业生产者。

关于对农业的补贴具体的措施,我非常同意农业部软科学委员会“对农民实行直接补贴”课题组的建议,重点在以下几方面:1.尽早改变和改革低效率的价格支持政策,将节省出来的宝贵财政资源,转为直接补贴等其他对农业的国内支持措施,把“黄箱支持“转为“绿箱”政策范畴的支出。

第7篇

一研究背景:中国农业投入不足与结构转型

中国的农业是典型的弱质农业。人均耕地面积仅1.3亩,只有世界平均水平的1/3,有1/3省市人均耕地面积不足1亩,666个县低于联合国确立的人均0.8亩警戒线,463个县低于人均0.5亩的危险线。九五期间,农业占gdp总量是占18%多。但是到2002年已经降到14.5%,到未来五年有可能降到10%,农业在gdp中的比重是逐年下降的。2002年农业占gdp比重下降至14.5%,农业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72.6%,农业劳动生产率不及发达国家的10%。农民来自农业的纯收入绝对额最高的一年是1997年,农民人均来自农业的收入达到1267元,2001年下降到1165元,2002年差不多,1998-2000年共减少132元,2001年由于粮价回升,人均增加30多元。就农业生产本身来讲,关键是农业投入不足:农业投入总量的绝对数虽有所增加,但相对份额变化不大且有下降趋势。一是国家财政支农数占国家财政支出的比重连续下降,我国财政支农资金在财政总支出的比例不断下降,1980年是12%,1990年是10%,近年来大致维持在8%,欧美国家的财政预算用于农业的开支,一般占财政总支出的20-50%。二是农业信贷占国家金融信贷的比重下降。1995年是5.95%,97年4.42%,99年5.11%2000年4.92%,2001年5.09%(张迎春,2003)。三是农户生产性投入不足。由1997年的人均支出437元降到2000年的286.5元,相当于全国农民对农业减少投资千亿元。

形成农业投入不足的根本原因在于我们国家的农业发展战略的失误,其理论原因在于以刘易斯为代表的发展经济学的“二亓结构的惟工业论”、或深受前苏联“优化发展重工业”的影响而选择了农业辅助发展战略。围绕这一发展战略所进行的土地制度改革、生物技术推广、农业机械化的推行、农业劳动力素质的培训,以及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都是为了一个目的即为了支持工业的发展,同时,配之以这一发展战略实施的农产品低价收购政策,在资本积累方面导致农业部门的资金、劳动力流向工业部门,造成了人均粮食生产率和农业生产率的低下。农业发展的缓慢甚至停滞,减缓了工业发展的速度,工业部门安置农业中产生的大量剩余劳动力的能力有限,从而造成大量的失业,这是不言而喻的。农业辅助型发展战略的实施不仅未能提高农业的劳动生产率,而且连其支持工业发展的初衷也未实现。

舒尔茨提出了改造传统农业的思路。他认为农业区域发展模式的基本内容是农业现代化,而不是放弃农业,单纯发展工商业。向农业投入新的生产要素,即技术和知识,是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过渡的关键举措。原有的二元或三元经济模型,都把研究对象的范围限定在农业经济向工业经济转变过程中,这显然是原有生产力形态的反映。生产力形态,人类社会经历了从渔猎采集经济向农业经济转变的农业社会(公元前4000年-1750年)、工业社会(1750年-现在),正面临着工业经济向信息经济转变的信息化社会转型(1970年-现在)。信息技术推动着工业社会向信息社会转变,在这一阶段,财富的积累、经济的增长、社会的进步、个人的发展都要以信息和知识为基础,已经引起了一场巨大的产业革命和社会革命,再一次改变人类的生活、生存和工作方式。人们在传统产业己经很难找到突破口,新的突破口一定是信息产业。因为创新供给能创造需求,而供给创新又需要高新技术作为支撑;信息技术是高新技术产业的催产素,信息产业作为一个新兴的产业部门会创造新的就业部门、缓解就业压力,会导致需求结构发生变化,提升产业结构,激活经济发展的潜力。

20世纪90年代以来,美国的it和信息化一直处于以信息技术为核心的新一轮技术革命的领跑地位,it革命的支柱pc和互联网等技术多数起源于美国,而美国的经济却保持了世界霸主的地位,正是信息化的成功才造就了美国90年代新经济的兴起。信息作为一种最重要的资源越来越受到重视,同志曾多次强调,“四个现代化,哪一化也离不开信息化”。九五”期间,中国信息产业年均增速超过30%。电子信息产品在外贸出口中,从95年的11%上升到2000年的22%。2000年我国gdp增长率中,信息产业贡献度在10%以上,己经替代工业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且10年内没有其他新兴产业可能替代(北师大课题组,2001),不论是现在正在兴起的生物技术及其产业,还是因环保事业发展而迅速成长的环境产业和材料产业,且不论从研发到产业化过程还要走相当一段路程,就其对其他产业的渗透程度而言,也是无法与信息技术产业相比,或者说对国民经济各产业间接影响较小。这样,信息产业无论是从发展前景,还是作为一个新兴的产业部门,都完全区别于农业、工商业部门而独立存在。从生产力类型上看,在中国由农业、工(商)业、信息产业三元并存的经济形态在国内基本得以确立,传统的二元结构演变成现代的三元结构,中国农业投入面临的现实问题也就是三元结构条件下农业投入问题的新趋势。

二从投入主体上看,三亓结构条件下中国农业的投入注重政府主导的多亓化途径

三亓经济理论与二亓论的根本区别是,二亓论是建立在古典主义基础之上的,而三亓结构论是建立在政府干预思想基础上的。也就是说,在自由的市场制度下,资源包括劳动力和资本是不会顺利地转移到新的产业部门,即使这个部门的利润很高。只有通过政府部门的介入,才能打破三亓结构中仅仅依靠资源的自由流动机制所无法满足的结构转换目标,政府在资本形成、劳动力教育、市场环境等方面的积极行动是弥补缺口的重要保证。一方面,中国城乡二亓结构特征与弱质农业(低利润)的国情决定了政府始终是农业投入的重要渠道,而财政对农业的支出则是政府支农的主要手段。我国经济建设的历程表明,增加农业投入的时期,农业发展就顺利,整个财政经济状况呈明显好转趋势。而忽视农业,农业投入量减少的时期,农业就上不去,国民经济也就停滞不前,财政状况就欠佳。没有财政的保证,增加农业投入是一句空话。农业投入问题的根本解决,要靠立法。建议制定《农业投入法》,对中央、省、市、县、乡五级政府的农业投入职责、方式、管理体制等进行明确的法律界定,并建立起依法正常增长的机制。另一方面,中国财政实力与农村取向的市场化改革的进展,应发挥政府投资的导向作用,逐步建立起多元化的农业投入机制。一是推进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完善农村信贷服务。比如完善农业政策性银行利益补偿机制。二是加快体制机制创新,积极鼓励民间投资。比如设立粮农风险基金,加大对农业利用世界银行项目贷款额度、外国政府贷款项目额度、商业胜贷款项目额度以及外商直接投资项目投资额。三是加大对农业支持保护力度,提高农业的自我积累和发展能力,形成市场动力机制。比如以贴息和贴补性投入引导农民对农业的投入有一个合理的回报,以增加投入的积极性。四是疏通农业投融资渠道,完善社会资本投入机制。比如,利用股票、债券市场和利用基金、风险资本进行农业融资,壮大农业投入规模。第三个方面,提高地方政府行政效率,间接增加农业投入。政府工作的效率直接关系到农业投入成本的高低。提高地方政府效率最大的问题是人往哪里去?2000年,我国农村43735个乡镇,平均每个乡镇的农业生产总值约为3250万元,乡镇一级由财政供养的人口共有1300万人,全国平均乡镇人口与乡镇吃“皇粮”人口比例为1:30。据统汁全国1994年县乡财政供养人数为2251万人,2000年达到2959万人,增加了708万人,仅此一项一年要增支1000亿。而我国有近一半左右的县级财政困难(李院力,2003)。因此,要减员、提效、减负、增加农民收入,建议通过对地方各级政府机关工作人员仿效金融、军队“买断”’,给予较高的货币补偿,真正实现精简机构和人员,提高政府工作效率,降低政府运行成本。同时,对由政府提供的环境保护、市政建设、社会福利等公共产品由政府提供向包括ngo(非政府组织)在内的民间共同提供转变,实行公共产品市场化提供,提高服务效率。另外,继续完善以公开考选、竞岗、政府雇员、公务员培训创新等方式提高政府工作人员素质,促进行政效能的改善。

三从投入总量上看,三亓结构条件下中国农业的投入注重工商业、农业、信息产业协调发展

以刘易斯为代表的发展经济学的“二亓结构的惟工业论”,在资源配置方面导致农业部门的资金、劳动力流向工业部门。目前国家用于农业的各种支出和补贴每年大约在2500-3000亿元左右,而每年农民上交的农业税费和乡镇企业上交的各种税收约3500亿元,每年国家对农业是收大于支500_1000亿元。农业辅助型发展战略的实施不仅未能提高农业的劳动生产率,而且连其支持工业发展的初衷也未实现。三元结构转型注重发达的农业部门作基础。一方面,农业的发展水平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业着国民经济发展的速度和规模。没有发达的农业,三亓结构转型缺乏动力。另一方面是因为,信息技术是一种虚拟经济,必须与传统产业相结合,才能构成实体经济,它的应用主要取决于工商业、农业部门的需求。同时,基于信息通讯技术的高渗透性、倍增效应等特征,它既可以涉及一、二、三产业,又能够兼容在各行各业中。从美国的实践看,对传统产业不仅没有造成威胁,反而极大地促进了传统产业的发展:信息技术对农业各个领域的渗透,极大地提高了农业的生产水平。欧美等发达国家,信息技术对农业发展的贡献率高达80%以上,中国信息技术对农业增长的贡献率达到40%;现代信息技术和管理方法对传统制造业的渗透和软化,不仅使传统制造业的生产效率大大提高,而且也使资源消耗大大减少;信息技术应用于传统服务业,可以降低经营成本,提高生产效率。据统计,在美国凡采用cims的公司产品质量提高41%以上,生产率提高200-500%,而工程设计和人力费用却分别减少15-30%和5-20%。我国22个省市用电子信息计术改造传统产业的投入产出比为1:5,个别的甚至高达1:10(北师大课题组,2001),也有数据为一般投入产出比为1:4以上,有些领域甚至达到了1:20以上(陆海沧,2002)。因此,信息产业使传统产业的市场规模扩大,分工更加细化,经济效率提高而获发展将得更大的发展。区别于二元结构理论的是,三元结构论强调结构转换要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对一、二、三产业的改造作用,而二元论则忽视了工业技术对农业部门的影响。在三元结构的转换过程中,注重信息产业部门对一、二、三产业的影响将成三元结构理论研究的重点。基于资源在三亓部门之间并不存在顺序性的单向关系,三亓部门之间在发展的先后层次上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变得模糊,中国农业的投入问题也由“先工(商)后农”,转变为了“工(商)、农、信息并重”。

四从投入结构上看,三元结构条件下的中国农业投入注重信息基础设施和人力资源开发

二亓结构条件下,现代农业主要依靠现代工业装备农业,其基本标志是农业机械化和农业化学化,其实质是更多使用物质资本来替代自然资源和劳动力,即把石油转化为食物,故又称之为“石油农业”。三亓结构条件下农业是对现代农业的继承和扬弃,它主要已不是依靠追加自然资源和物质资本来促进农业的外延式增长,而是依靠知识的创新和高新技术的发展和应用,来实现农业的内涵式增长和质量与效益的提高,其基本标志是高技术和信息化,也就是把知识资本转化为农产品,也称之为信息农业。因而,从事农业信息与技术的创造、生产和传播之职的国家农业信息系统将成为农业发展的核心和主要动力来源,其创新能力和规模结构直接影响到全国农业实力强弱和发展后劲。所以,三元结构条件下中国农业投入,首先,是信息服务网络系统的建设。创新环境形成的首要条件是接触创新信息的来源。基于信息服务网络系统差异的信息鸿沟既是影响经济增长的重要因素,又是拉大区域经济差异的重要原因。这种信息服务网络系统一方面包括互联网、公共媒体、图书馆建设等,另一方面包括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建立一条方便、快捷、畅通的信息通道,是信息时代政府特别是后进地方政府所必须考虑的一项基本工作。美、日等国信息高速公路的建设提供了成功的经验。信息网络系统的建设有利于缩小发达区域和后进区域的知识差距,有利于提高后进区域企业进行技术创新、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资源开发利用是信息化的核心内容,也是区域创新特别是后进区域的薄弱环节。地方政府应组织具有地域优秀文化传统的信息资源上网,引入市场机制,打破部门、单位分割和封闭的状况,积极与国家信息网络建设相协调,加快信息资源共享,推进区域创新进程。其次,是构建学习培训机制、加强对人力资源的开发和培训。创新环境形成的第二个主要条件是创新的技术劳动力的大量储备。简单体力劳动者的大量存在与大批外流,是后进区域创新面临的桎梏之一。在农村从业人口中,文盲和识字很少的占14.01%,小学程度占14.02%,初中程度占38.04%。这样素质低的人群只能算是潜在的人力资源优势。要把潜在的变为现实的人才优势,就必须加大企业、政府和社会的投入,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农民的文化科技素质和就业、择业、创业技能。通过学习、培训,加快吸纳、应用、扩散新的知识,提高知识主体的素质和创新能力。从目前情况看,我国在推广和咨询项投入的平均规模昊23.6亿美元,分别是欧盟和日本在此项下投入的2.7倍和6.9倍。但欧盟和日本在培训上花的钱远远超过中国,分别是中国的41倍和22.7倍(外经贸部,2002),只有加大农业的培训投资力度,农业的发展才能成为现实。基于县、乡财力,建议由省级政府主导、地市级政府协同投入,大力促进后进区域的基础、职业、继续教育的发展,全面提高劳动者的素质。同时,中央政府也应建立规范的教育财政拨款制度,加大对后进区域的义务教育的支持力度

五从投入方式看,三元结构条件下的中国农业投入注重对农民收入的直接支付

投入方式的不同,直接影响到支农效果。二亓结构条件下中国农业的投入方式多采用间接支持的方法,如补助流通环节(1998年以来,我国每年用于粮棉流通补贴的资金达600亿元以上)、提高粮食价格等方式。这样就会形成二个后果:一是由于投入机制是在各级政府与相关的农业主管部门之前封闭运行,中间环节过多、不与农民直接见面,暗箱操纵、缺乏论证,常使决策失误,拖延农业项目的实施时间,投入效率非常低。二是政府与主管部门机构重叠,干部太多,使资金被截留与挪用。如农业生产投入资金大部分转化为涉农部门“养人”的费用或部门工作人员的非法收入(1999年农技推广人员经费和业务经费的比例,县级平均为8:2,乡级平均为9:1。在1998-2000年的三年中政府服务费用占绿箱支持的67.5%,转移给农民的仅为1.4%),农民没有得到应有的实惠。近年来出现的卖粮难、兑现难、打白条现象足以说明这一问题。因此,加大政府农业直接投入势在必行。而三亓结构的出现,其转型规律则适应了这一要求。因为信息经济强调二个特征:一是效率。信息通讯技术的特征,首先是提高办事的效率。二是民主。信息经济的核心是强调人的自。农业的发展,取决于农民。农民的收入有足够的自或充足的保障,自然会关心或投资于带给他们财富的农业。同时,信息经济有利于实现政务公开,提升社会民主化程度。“只有通过选民股票,让每一个选民都有充分表现个人偏好的机会,政府对公共产品的配置才能真正代表个人利益,换言之,政府配置真正代表了公共利益,那么就是有效率的,有效率的配置就能促进农业发展有效率”(王奎泉,2003)。三亓结构条件下中国农业的投入方式以直接投入为主,关键是注意四个方面:一是加大对农民直接收入补贴力度,尽快改革不能与农户直接见面的投入方式,将投入资金尽可能纳入“绿箱”与“黄箱”的政策框架。直接收入补贴包括灾害补贴、差额补贴、储备补贴、收入稳定计划补贴、耕地转向补贴、农业税削减或豁免补贴等。稳定生产者的收入也是美国、欧盟、曰本在乌拉圭回合谈判中以及《农业协议》达成后对农业投入的一个方向,也是我国应借鉴的一个经验。wto协议免除削减的国内支持措施共有12项,我国尚有六项是空白。1996-1998年三年的平均支持水平1375.95亿人民币,不到170亿美元(韩长赋,2002),而1997年,美国、欧盟、曰本的绿箱政策补贴分别为512亿美元、209亿美元和204亿美元(外经贸部,2002),增加农业绿箱政策的支持力度,扩大对农民的直接补贴是当前的重点。比如,对农民购置大中型农机具等农业生产资料如何进行补助;又比如,对农民转产转业所需要的技能培训,重新就业的启动资本和信贷需求又如何予以支持;还比如,对进城务工的农民或举家迁入城镇的农村家庭,如何给予他们放弃土地承包权等财产权益以合理的补偿。同时,建立农业保险制度,政府要对农业保险予以补贴,使农民因灾、因病遭受的损失降低。总之,要根据政府的财政增长状况,及时出台多种对农民收入直接支付的办法,填补“绿箱”支出项目空白,逐步将政府对农民收入的直接支付作为增加农民收入的一个重要来源和渠道,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所得。在wto框架下,用足用好有关对农民收入直接支付等政策,调整对农民收入补贴的领域和重点,建立规范的农业补贴机制,提高农业补贴效率。二是采用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将农业专项资金从国库直接拨付到项目单位或商品与劳务的供应商手中。这种方式使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由政府财政直接拨付到用款单位,减少了主管部门这一中间环节,确保了项目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三是采用抵扣农业税的方式进行,以降低操作成本。四是要逐步建立健全各级政府对农业和农民收入支持保护工作的考核和评价机制,主要指标要量化,既要有权利,更要有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六从投入目标看,三亓结构条件下的中国农业投入注重可持续发展

二亓结构条件下,我国农业存在的投入不足问题,实质上是因为缺乏科学施肥用药的知识和技能而导致投入品的利用效率过低,才是其根本原因。我国目前化肥的施用量己跃居世界第一,平均每公顷耕地用量达210kg,高出世界平均数的1倍多,但平均只有27-30%被作物吸收,大量残渣的存在使土壤中毒和酸化现象曰趋严重(耿喻,1997)。这种外延式的增长方式很显然不是我们所乐意看到的。尽管人们认识到通过应用传统现代化的技术和方法可以实现合理利用农业资源,提高农业资源利用效率的目的。但是基于总成本过高、时间利用效率低无法最终实现。现在,信息技术的应用,就可以大幅度和高效率的开发利用各种农业资源。比如,中国农业科学院土壤肥料研究所研究和推广了“中国土壤肥料信息系统”,并且应用于养分资源管理,成功的促进了肥料要素的合理流动。1999-2000年共推广了780万公顷,共获纯经济收入1.2478亿元,产生了重大的经济效益。与此同时,明显地减少了化肥,特别是氨肥的使用量,提高了氨肥的利用效率,有效地减少了氨肥的损失,及由此带来的对环境的污染。美国建立的农田灌溉系统,可以充分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投资与效益比率高达1:250。如果,我们建立中国类似系统。仅北方灌溉冬小麦,就可以节约用水100亿立方米,节约2亿元资金,还可以节约大量的人力资源和能源(翟秀文,2003)。因此,三元结构条件下的农业增长方式是一种知识集约型农业,主要依靠知识的创新和信息技术的进步来提高经营主体的素质和资源、物质投入品的利用效率,用可重复使用和具有报酬递增特性的知识资本来替代存量有限且呈报酬递减特性的自然资源和物质资本,摆脱资源匮缺和物质装备落后的双重刚性约束,是我国农业在信息经济迅猛发展的21世纪实现跨式发展战略的必然选择。要实现飞跃,必须抓好二个重点:一是要建成贯通我国的中央、省、市、县、乡、村、农户农业信息高速公路,并加入国际信息互联网。二是要建成农业综合信息数据库和农业综合管理及信息服务系统;做好四项基础工作:一是建立农业信息化管理体制。二是加强农业信息化的科学研究。三是建立农业信息市场多层次服务体系。四是加强农业信息科技人才的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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