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22 17:42:12
序论:在您撰写税务信息化论文时,参考他人的优秀作品可以开阔视野,小编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这些建议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热情,引导您走向新的创作高度。
我国税务管理积极推行信息化建设,成功建成了一大批信息应用系统,税收信息应用水平得到一定程度地提高,取得了极为明显的成效,极大改善了税务管理的工作流程,有效提升了税务管理的质量和水平,在税收工作中发挥出极其重要的作用。我国税务管理的信息化建设取得了不俗的成绩,同时也存在着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首先,税务管理信息化与实际联系不紧密,呈现出信息化发展与实际工作脱节的现象,税务管理规程的制定没有信息管理及数据管理的相关知识作为支撑,而信息技术部门也极少参与税务管理的决策,因此税务管理规程的科技含量不高,税务管理的模式有待提高,其信息系统的运行效率不高,信息支持的力度不足。其次,信息较难实现共享,数据资源利用率不高,由于地域差异、税收业务需求的复杂性和多变性等方面的影响,税务信息平台以及信息应用的系统呈现出多样化的形式,数据标准不统一,系统缺乏整合沟通,数据信息较为分散,致使资源共享的难度较大,共享的程度不高,难以对充分发挥信息资源的最大功效,对其加以综合利用,税务信息数据资源利用率不高。再次,从业人员的信息化素质不高,信息化服务水平有待提高,税务信息化建设的快速发展需要大量掌握计算机知识及税收业务管理知识的复合型人才,以满足维护计算机、处理数据异常情况、网络维护及税务管理的需要,而现行的税务管理系统中,复合型人才的比例不高,信息中心的从业人员多是计算机专业毕业,对税务管理知之甚少,而税务管理人员多是税收及会计专业毕业,缺乏计算机相关的系统知识,信息化技术没有充分运用于税务管理服务当中,税务管理及信息技术的联系遭遇断层,极大限制了信息技术的应用与开发,制约了税务管理信息化的健康有序发展,信息化手段对税收服务的支撑作用不明显,税收信息化的潜能得不到有效发挥,税收服务工作及效率有待提高。针对税务管理信息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从业人员只有认真思考并努力解决,才能充分发挥信息化在税务管理中的作用。
二、提高税务管理信息化水平的相关举措
1.加强税务管理体制与信息技术的联系。提高税务管理规程的科技含量,充分运用信息技术优势,构建扁平化、集约化的税务管理组织机构,强化税务管理机构内部各项工作职能的专业化分工,设置集中化的信息处理中心,最大限度地降低税务管理的成本,提高工作的效率。同时,由于税务管理的内容需要随着社会的发展而不断更新发展,因而税务管理规程的制定需要紧密配合信息化知识与系统,才能充分发挥信息对管理的支持作用。在实际操作中,以信息管理及数据管理的相关知识支撑税务管理规程的制定,使税务管理规程适应信息化社会的发展,让税务管理部门参与到管理信息软件开发中的各项工作,提出管理需求、分析需求、测试并推广运用,使信息应用系统能更好地适应实际税务管理工作的需要,实现税务管理与信息系统的闭合对接,将信息技术与先进的管理思想、科学的管理理念与体系有机结合,充分发挥其效益。此外,还需结合税务管理工作与信息化发展的实际情况,不断优化升级税务机关内部管理,规范信息化运行机制,构建适应信息化背景的税务管理岗位责任体系,为税务管理信息化的良好发展奠定基础。
2.完善一体化的税务管理信息建设。本着一体化的思想进行税务管理信息建设,组建能得到全体税务人员支持的网络组织模式,包括建立以信息化为目标的技术支持系统,逐步改善由于税务信息平台以及信息应用系统缺乏整合引发的信息分散,提高数据资源利用率,实现信息共享。在不影响现有税收管理业务及计算体系的基础上,构建数据信息管理中心,通过技术手段整合各种应用系统中的数据及各类税务业务数据,深入挖掘并分析这些数据,实现数据的整理、筛选和优化,改变长期以来各自为战的分散局面,利用技术手段对信息数据的业务逻辑关系加以归整,实现信息的集中处理与广泛共享,减少冗杂的功能,提升信息数据的加工能力和使用效率,提高数据质量的标准化和规范化。以准确的前瞻意识把握住信息技术的发展趋势,推进税务管理信息系统的一体化建设,依托开放性及先进性的技术,充分考虑信息技术发展在税收管理中的作用及要求,不断重组并优化税务管理业务及工作规程,打破项目壁垒,将税务管理信息化系统视为一个整体,制定出统一的标准规范及安全策略,规范税务管理信息系统的软硬件平台,使系统中的数据结构统一规范、代码体系统一、功能齐全且不重复、数据接口标准,全面解决诸多应用系统互不兼容的状况,提升税务管理信息共享、数据资源的利用率以及税务信息处理的效率。
一、对税务数据深度利用的理解
长期以来,税收工作中数据利用比较常见的形式有:报表浏览、简单查询、复杂查询、税源分析、税负分析、收入预测、过程监控等,多数专家认为,目前税务数据应用的一般特征是基于汇总、分类、简单计算基础之上的原始税收数据的“复制式”展现和对税收现象的“陈列式”描述。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税收数据的般利用已经不能满足税收信息化深化和税收管理现代化的内在需求,为了加强税收征管、规范税收秩序,国务院于1994年开始实施“金税工程”。“金税工程”初期以“增值税监管”为主要目标;二期时,内容已拓宽为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系统、防伪税控认证系统、增值税计算机交叉稽核系统、发票协查信息管理系统的四个系统;到了三期,其目标已经成为:在二期基础上,建立七个子系统(管理子系统、征收子系统、稽查子系统、处罚子系统、执行子系统、救济子系统、监控子系统),35个模块。依据美国学者Richard.L-Nolan的理论(对于任何行业,信息化大体要经历初始、蔓延、控制、集成、数据管理和成熟这样几个发展阶段,这是信息化发展的般规律。)和Mische的补充(他认为集成和数据管理是密不可分的,因此信息化发展的必然路径是起步、增长、成熟和更新四个阶段),目前,税务信息化的发展阶段已开始向成熟阶段过渡。于是税收数据的深度利用便提上日程。我们可以从税收管理战略和税收政策分析两方面来看这种需求的提出。
从税务管理战略来看,在纳税前如何综合评价简化管理制度(法律)及照章纳税宣传的相对效果;在纳税中如何核算税收结构和管理程度的实际资源成本(管理、照章纳税、效率、逃税),以及纳税后对税收差距的衡量(包括潜在税收与申报税收的差距、申报税收与实收税收的差距、实收税收与送达国库税收的差距),都涉及到税收数据的深度利用问题。
从税收政策分析的角度来看,税收经济的和谐发展度量、税制改革方案分析、税收减免和优惠的成本和政策收益、税收政策的经济影响等等也涉及到税收数据的深度利用和挖掘问题。
这些问题都从以下两方面引发了我们对税务数据深度利用的理解和思考:一方面提出了我们需要全面检视拥有的税务数据信息的需求。在各国税务数据信息深度利用的经验当中,提出过一些全面检视的标准,例如按照税基到税收收入的实现途径,可以检视:税基的规模,包括真实税基和潜在税基;税收管理资源使用方向的详细分类;管理资源使用的效用;税收管理的效果,例如收到税款的多少,处理案件的数量等。
另一方面,更为关键的是,提出了如何科学利用、深度利用的问题。总结以上两方面,我们认为税收数据的深度利用是指:在数据集中和系统整合的基础上,建立全面的税务数据信息,既包括税务系统内部数据,也包括其他政府部门、企业、居民等外部数据,并且进一步在各种模型的帮助下,发现数据的内在规律。就目前而言,重点任务是在税务管理方面提出适用中国实践的模型并且应用,同时初步探索在税收经济方面能够刻画符合我国国情的模型。
二、构建模型是数据深度利用的切入口
如前所述,税务数据深度利用和挖掘的关键在于模型的应用,下面我们就来讨论模型是什么?我们为什么需要模型?我们需要什么样的模型?就税收数据深度利用的模型而言,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以科学化管理、定量化管理、精细化管理为内在思想的管理工具和手段所形成的模型;以研究税收经济关系协调发展为目的的税收经济模型。
在基本认识了税务数据深度利用中的模型是什么之后,虽然我们达成了一种共识,我们需要模型,但是如果我们思考过为什么需要模型?显然会对模型应用更能得心应手。我们认为模型所发挥的作用无外乎以下三种:
首先,刻画税收经济关系。一般而言,我们经常提到的是模型在刻画税收经济关系当中所起的作用,即采用代数形式的定量分析将税收经济理论模型化,然后适当根据实践情况把理论模型予以修正,并将相关数据应用到修正模型中,对模型结果进行经验分析。这种利用的过程是阶段性的,是从初级到高级的过程,是一个水平不断提高、效果不断改进的发展过程。
其次,归纳税收管理实践。模型起到的作用是将复杂的税收征纳活动通过数字化的形式总结归纳,将税收征纳的每一个过程精细化、每一个结果数据化,并且建立起投入到产出之间的对应关系。最后,数据组织的导向性作用。这种导向性作用的发挥是通过模型应用过程当中对各类数据提出的要求实现的,通过该作用,随着时间的发展,数据集中的有效性与目的性不断加强,反之,模型应用空间不断扩展。在这一方面,美国个人所得税模型应用为我们提供了很好的启迪。
结合目前的税务数据基础及其发展趋势来看,金税三期将成为税收数据深度利用的良好契机,构建相应模型是我们形成税务数据深度利用良好局面的切入口。
对于“我们需要什么样的模型”的回答,是一个不断结合实际进行摸索的过程,但是就现阶段而言,从可操作性的角度出发,我们还是需要给所应用的模型框定一个边界:数据可利用性,如果没有数据的支持,模型应用将无从谈起;可计算性,模型应用迅速发展的基石之一就是现代计算技术的发展,没有计算工具的支持,具有庞大计算量的各种税收模型的完成无法想象,支持税收模型应用的计算工具包括硬件具备的计算能力和软件具有的算法能力两种。
三、数据深度利用平台建设的体厶
数据深度利用和挖掘最终必须落实到具体计算平台上,否则纵然有大量的数据积累,仍然摆脱不了研究与实践部门脱节的窘态。虽然目前我们拥有大量的计算软件平台,然而,总感觉到这些应用平台离我们的实际需要有一定距离。
目前我们正在参与完成一个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研究项目:税收政策分析模型支持系统的实现及其在税制改革中的应用研究,其主要内容和实质就是探索构建一个有利干数据深度利用的计算平台。从该平台的构建来看,有几点体会:首先,平台的构建必须结合具体的研究问题展开。通用性的平台虽然很好,但是由于前面所提到的数据可利用性和可计算性的原因,加上实际工作的紧迫性需求,往往使得通用性平台的规划会落空,甚至于进一步影响数据深度利用工作本身。在该问题上,我们的平台研究就结合了增值税转型的测算问题,利用了CGE平台进行实证性的应用。
其次,考虑针对具体问题研究的通用性拓展。虽然实用为先,然而要做到持续性的数据利用,必然要考虑拓展的问题。在这个问题上,我们的平台通过税制表示方法、税收政策分析模型描述语言中国税收政策分析模型支持系统等方法进行尝试。
更为重要的是,对适合中国国情的税收经济模型的提出。由于长期以来的数据缺少原因,在我国模型建设方面没有进一步的探索。这种缺陷在海量的数据突然呈现在我们面前的时候更加突出。我们正在尝试提出适用干中国的税收经济模型,虽然肯定会比较艰难,但是这是一条必经之路。
关键词:税务信息化绩效评估组织战略价值判断目标定位
对信息化绩效的怀疑,近20年来一直没有停止。1987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罗伯特•索罗说:“除生产率统计之外,你到处可以看到计算机。”这就是著名的“IT生产率悖论”,他认为信息化革命似乎只是在投入上轰轰烈烈,在产出绩效上并不显著;2001年10月,麦肯锡公司的《美国生产率增长报告》更进一步调查证实了美国大多数行业的IT投资是无效的。
尽管质疑的言论从来没有停止过,但是理论上的争议却没有阻碍实际的发展,信息化建设在国际税务管理领域迅猛发展。如美国联邦税务局1998年开始了跨世纪的现代化改造,核心就是全面改造和强化其始建于1960年代的庞大的计算机系统,已经投资近100亿美元;英国税务局则把建立基于互联网的为公民服务的电子政务作为”政府创新”和“达成善治”的根本,成为各国竞相仿效的样板;我国的“金税三期”中央财政投资80亿元,加上滚动配套资金,也势必掀起税务信息化建设的新一轮。理论和实践的强烈反差使我们不禁要问:信息化建设究竟绩效如何?该如何科学地进行税务信息化绩效的评估?本文将几点问题进行论讨。
一、信息化绩效是组织绩效而不是部门的或者岗位的绩效。评价信息化的贡献必须和组织使命、组织战略联系起来。
绩效(Performance)概念源于20世纪80年代后期的企业管理实践,用来替代泰罗制时代的机械效率概念,以综合地表征复杂的财务指标、市场占用率、激励结构、企业文化等各种指标,反映企业的状况和成就。在国内外的研究中,绩效常常和效率、质量、效益甚至水平、能力、责任等概念联系起来,使用者似乎都可以按照自己的理解和兴趣对“绩效”进行定义。绩效评估是一个创新发展中的概念,内涵本身就是兼容并蓄的,外延也极其广阔,只有结合特定语境,才能准确定义。结合本文研究意图,所谓“绩效”是指表现、状态、成绩、效果之意,含有过程和结果两个层面。就税务信息化而言,过程是指如何通过配置信息资源来改善管理,结果则是信息化成果对实现组织目标的贡献程度。因此,从过程看,税务信息化的绩效不单纯是一个信息化子系统的事后结果反映,而是和整个税务管理的功能和成效相关;从结果看,不仅包含信息化子系统运营的效能和贡献,还包括提升组织整体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这一点非常重要,蒸汽机在刚开始时确实比马跑得慢,可它最终带来了工业革命,这种系统能力的贡献,马是做不到的。
因此,我们定义税务信息化绩效评估的概念是:从组织使命和战略的高度,对信息化建设在提升税务管理的竞争能力以及可持续发展能力的过程中,其作用和贡献的综合评判,是对税务信息化建设的价值的综合体现。
这个概念的提出,和当前税务机关流行的普遍意义上的“绩效评估”是由重要差别的。目前的”绩效评估”实际上是基于目标管理(MBO)的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其评估对象最后细化到部门和岗位(人),目标是评价个人和层层分解的组织目标的符合程度。这种做法具有巨大的优越性,非常符合政府部门金字塔型组织结构和责任树型传导的特点,操作性很强。
但是信息化绩效评估是组织绩效的概念,简单说是“对事不对人”,目的是评价信息化对整个组织目标实现的贡献程度,如果还是传统地把任务、目标按照行政序列进行树形结构分解,在层层分解的过程中则不可避免地会损失系统性,因为信息化的作用带有间接性、长期性的特点,如果就事论事,信息化的贡献就会被等同于信息化工作部门的贡献,其战略影响力将被低估。而事实上战略影响才是信息化的最大贡献。
此外差别还体现在,和岗位目标管理刚性很强的“一票否决、末位淘汰”相比,绩效管理更强调温和的“持续改进”,因此绩效管理强调正激励,主要是“自己跟自己比”,基于基线的提升将使评估对象获得成就感,横向比较发现的差距也不是对自身工作的否定评价,而是指出了努力的方向;岗位责任制更注重横向比较和排序,更多采用负激励。
二、税务信息化绩效评估具有价值判断上的复杂性,不能只理解为指标设计的公平全面和数据处理的科学。
从信息化绩效评估的发展历史可以看出,信息化的绩效评估活动呈现复杂多样的局面:
一是主体和角度的复杂性。信息化绩效评估的主体,既有企业,也有政府,还有学术机构和中介组织。企业大多数是从改善自身经营管理的微观视角出发,政府组织和公共事业部门则既有从改善内部控制的角度,也有从宏观管理的角度如信息产业、社会信息鸿沟等视角出发;而学术机构和咨询公司、行会等则兴趣更加广泛,不仅面向一个地区、一个行业、一个组织,甚至触角延伸到整个人类和自然个人。既有自己对自己的内部评估,也有独立第三方客观视角评估,还有内外部结合的混合角度。
二是目的和标准复杂。大多数企业和公共组织的目标都是改善管理,但是针对的环节和用途不同,既有在规划和计划环节辅助决策的,也有在控制和报告等环节使用绩效评估数据修正执行的,还有在预算分配和薪酬设计环节作为激励手段的;除此之外,公共组织的外部绩效评估还是一种展示手段,具有接受顾客评判的民主政治意义。在判断的价值标准上,既有强调结果性的财务贡献的,也有强调过程性能力贡献的;既有强调微观的效率导向,又有强调宏观的公平导向。
三是手段和方法复杂。即使是同样的评估主体基于同样的评估目标和价值标准,在具体方法和手段上也会千差万别。不同学科背景的专家带来了琳琅满目的管理学、经济学甚至社会学的工具箱;产出测量、效率测量、满意度测量、标杆测量等各种方法应有尽有;即使是同样的测量项目,在数据处理方法上,既有强调有主观赋权的德尔斐法、层次分析法(AHP),也有强调客观的因子分析、主成分法等。
概念上的模糊以及上述三个方面的原因,造成了当前公共部门信息化绩效研究的百花齐放,尚未形成权威的体系。而且,目前国内的研究,似乎更加注重手段和方法层面的研究,成果也比较丰富,但是往往忽略了判断价值元素的理论推导的过程,存在”重术轻学”的情况。
基于以上认识,我认为,做好信息化绩效评估是一个复杂的理论联系实际的过程,没有一个放之四海皆准的定式,但必不可少的应当具备以下三个基本元素:
一是明确目标定位,指绩效评估主体、对象和评估目的的定义,以及由此决定的立场、角度、层次。就税务信息化绩效评估而言,主体和目的是比较容易确定的,本文的定义是税务机关决策层对自身的信息化建设过程和效果进行的内部评估,主要目的是改进管理决策,兼有向上级机关报告和外部进行绩效展示的用途。
二是提炼价值标准,指确定判断的依据。不管是公共部门还是私营部门,价值标准多元化的趋势越来越明显,价值标准之间的冲突使得标准选择越来越困难。对税务信息化绩效评估而言,判断的价值标准的提取既需要理性原则,需要一个思辨推导过程,价值观要符合现代化政府的服务理念(而不是统治),遵从国际上广泛接受的衡量政府绩效的投入、产出、效果之间的测度理论,理论和实际相结合。其过程是以组织职能为基础,以组织战略为导向,以组织的客户的满意为最高标准。虽然是税务机关自身进行的内部评估,但是不能仅仅从评估主体的好恶出发,必须全面考虑税务机关的多重使命和多样化客户,即政府、纳税人、社会公众等多个角度的价值观,并且要平衡这些标准的内在冲突。
(一)“量身定做”的信息系统
1.高可管理性。面对金融业务的不断增加,对数据和系统的管理显得尤为重要。天津国税通过方正公司搭建的独特的税务系统拥有强大的网络管理功能,能够有效的帮助税务部门全面实现网络管理和远程监测,大大提高企业对网络的可管理性和可维护性,同时,降低了国税局及地方税务局在IT资产的总拥有成本。
(二)“简便易用”的培训系统
天津国税局为了提高公务员素质,使其更好的跟上税务信息化步伐,建成了一个供税务内部人员使用的信息培训教室。税收信息化建设作为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内容涵盖了税收管理工作的方方面面,工作量大,任务艰巨,质量要求高,各种新技术,新系统,新软件的不断出现,国家重点税务信息化系统,金保工程系统编由四个软件系统构成,分别为:每一个系统的成功实施,都需要项目相关官员的积极配合和学习,因而为适应未来信息化不断深入的要求,对项目相关人员进行不定时的信息化培训非常必要。考虑到税务系统的特殊性,各种税务系统繁多,系统维护人员较少,安全性要求较高,现有的网络培训系统以不能满足税务行业的需求,因而,天津国税局委托方正公司建成了一个供税务内部人员使用的信息培训教室,并使用了在国内具有领先水平的双翼税务培训系统解决了网络建设上的难题。由于天津国税局在建设税务征管信息化方面的不懈努力,有效抑制了长期以来由于“信息不对称”带来的负面影响,提高了税务机关的服务质量、政策决策的理性需求以及税务检查效率,朝着税收征管现代化大踏步迈进。但是在天津国税向下级基层税务机关普及信息化培训过程中所取得的实际效果,省市级税务机关好于县区级税务机关,因此也暴露出许多基层税务机关征管信息化建设的问题。
二、制约基层税务机关信息化建设的因素
信息化建设是一个庞大、复杂的工程。影响基层税务机关信息化建设的因素很多,可以从主观和客观两个方面进行概括:
(一)主观原因
从主观上剖析,基层税务机关信息化建设缺乏观念支持,基层税务人员对信息化建设认识有偏差。税务征管信息化作为一项长期系统工程,税收信息化建设工作尽管已经进行好几年,但发展很不平衡,究其原因,主要是观念上的问题。对蓟县分局的10多名税务人员初步调查:对税务信息化缺少必要的认识,不知道税收信息化是什么的占大多数;认为信息化建设高不可攀,客观条件不具备的也很普遍而能清楚回答当前税收信息化建设主要内容的只有2人。或许这样的调查不能代表较深层面的现状,但可以看出加强基层税务人员信息化观念迫在眉睫。
(二)客观原因
1.成本太高,基层税务机关的财力难以承受
从长期来看,虽然相对在降低税收成本减少偷税漏税方面带来的收益是“物有所值”,但有限的财力制约基层税务机关信息化建设,在网络建设、硬件配置、设备维护等方面都难以快速推进,因此会带来一系列连锁反应,导致计算机依托功能没有得到有效发挥、基础数据采集的全面性和准确性不高、源端信息和集端信息不对称、信息不能共享、数据传递和存储技术有待完善等问题。
2.缺乏专业人员
就税务系统的人才状况来看,目前税务系统内部不仅缺少网络管理人员,而且缺少系统操作和应用管理人员,更缺少精通税收、经济、管理以及数学等专业的复合型专门人才。由于没有专门人才对税收信息的开发利用,在一定程度上使税收信息的管理与应用只停留在简单的模拟手T操作的水平上,即使有的地方初步应用了一些辅分析系统,也只是局限于对历史数据的静态分析,尚不能做到动态预测与管理。究其原因,都是受人才引进渠道和工资待遇等诸多因素影响,而工作在基层,尤其是郊县的就更少。以蓟县分局为例,计算机专业技术人才几乎没有,全市国税系统系统仅有的这方面人才又都集中在市国税机关信息中心,基层征管基本上是没有熟练掌握征管软件程序的人,另一方面,县级国税局受工资制度限制,也难以留住人才。再有就是信息技术培训缺乏系统性,仍有一部分人虽会操作也仅限于开票,打字等,计算机功能远远没有发挥。
3.税收管理的专业化分工不到位
目前,税务征管各环节专业化分工并未按照信息流的相对集中和静止环节来进行划分,没有充分考虑到信息技术条件下信息使用的重要性和广泛性,而是仍然按照工作环节划分专业职能,并且各专业职能之间包括各环节内部在一定程度上存在交叉重复、职责不清的现象。譬如,在征收专业化基本到位的条件下,作为税收管理重要内容的纳税评估与税务稽查专业化分工明显缺位。从近年来纳税评估和稽查选案的运行情况看,不仅其职能相互重叠,并且在每个环节的内部也同样没有明确的专业化分工。纳税评估在具体操作中没有一个完全统一的操作办法,对相当一部分评估对象只是简单地走过场。稽查选案则是根据纳税申报的一些资料和计算机中的有限信息,对选取的案源进行评析,在稽查选案对象的确定上,非数据信息的成分大。
一、税务信息化建设安全的重要性
税务信息化有利于提高宏观决策的科学性和宏观调控的效率。涉税信息是进行制定税收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的依据,是否拥有足够的信息是宏观决策与调控能否成功的前提。税务信息化的发展将改变税务信息生产方式,提高税务信息的生产效率和精确程度,这样,一方面能为税收政策的制订提供更为充足的信息,另一方面能改善宏观调控中的传导机制,并实现调控效果的及时反馈。
通过信息化的安全建设,使得增值税复杂的管理性和操作性要求得到支撑,使得增值税税制和以增值税为主体的整个新税制在中国运行良好。此外,通过信息化的安全建设,有效实现了上级对下级的监控,制约了自由裁量权,一方面执法水平提高、各项税收政策更加落实,另一方面税务系统内部上级行政管理的要求更加落实。
二、当前,我国税务信息化建设存在的安全隐患
随着我国税收信息化的迅速发展,信息安全问题变得日益严峻。从税务部门来看,些税务局没有备用服务器,外部备份设备少,一旦出现故障,很容易造成网络瘫痪或数据丢失。随着局域网、广域网、INTERNET的大范围应用,数据的接收、传送很容易传染计算机病毒。
(一)部分税务人员信息安全意识不强
随着税务信息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和电脑技术、电脑知识技能的日渐普遍,广大税务人员逐渐认识到了信息化的重要性,但是由于传统观念、手工操作习惯等方面的束缚,不少税务人员对税务信息的安全意识还比较弱,缺乏全面、深刻的领悟能力。突出表现在:他们不了解信息技术对整个社会经济所带来的冲击,看不到税务信息建设的安全重要性,认为税务信息的安全与他们无关,甚至有透露里面重要信息的人员,以为仅仅是一些数据无关紧要。由于对税务信息安全建设的认识能力不够,存在着诸多的误区,也就直接导致拉在实际的工作中,税务信息安全建设问题频频出现“人为”的漏洞。
(二)计算机中出现的各种硬件问题,为黑客等网络侵入提供了可乘之机
从税务部门来看,有些税务局没有备用服务器,外部备份设备少,一旦出现故障,很容易造成网络瘫痪或数据丢失;随着局域网、广域网、取TERNET的大范围应用,数据的接收、传送很容易感染计算机病毒,防火墙可能被破解,有些密码机制不够安全等。诸如这些对计算机的外部、内部保护不够力度,会直接导致网络黑客们利用这些电脑漏洞来作案。
(三)操作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技能有限
要使税收管理电子化的开发运用在实际工作中取得实效,要使得税务信息的管理能安全有效地运行,就需要高素质的计算机管理和技术人才,必须对税务管理的过程有一个较全面的了解,至少能够站在一个地区的税收总体工作要求和经济发展要求的角度,就需要对税收工作和税收管理电子化的开发及发展趋势有一个相对超前的认识,对税务信息安全的重要性有个全新的认识。但是,当前我国信息技术队伍和管理队伍的建设与信息化发展的要求不同步,管理队伍不健全,职能不明确,缺乏符合市场机制的足够的激励机制。对于配备完善的税务安全信息产品,由于操作人员、技术人员的技能有限,不能完全认识、运用这些安全信息产品,不能针对出现的问题及时解决。
三、完善我国税务信息化建设的整合化策略
如何成功处理信息安全问题,使国家税务系统在充分利用信息技术的同时,保障系统的安全,对税务系统建设具有极大意义。信息安全的建设涉及到信息赖以存在和传递的一切设施和环境。
(一)做好“四防”,构建信息安全保障体系
注重“人防”。要提高全体税务工作人员信息安全意识和能力,构建牢固的信息安全内部防范基础。落实“制度防范”。加强制度和标准规范的建设,规范信息安全防护工作。“提高技术防范的能力”,合理地运动信息安全技术手段,合理地运用当前高新技术,提高信息安全全方位防御能力。保障“物防”,保障信息安全工作中设备、资金的投入,确保经费到位,设备到位、后勤保障到位。
(二)加强对电子商务的税收管理
电子商务是指交易双方以国际互联网为媒介而进行的商品和劳务交易。电子商务具有全球性、流动性、隐蔽性、数字化的特点。交易不涉及现金,无需具收支凭证,以电子流代替了实物流,传统的实物交易和服务被转换成数据,在互联网上传输和交易,大量减少人力、物力,降低成本。但是也对税务信息化的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此,我们可以通过修改现有的法律法规、制定新法律法规,将有关电子商务的一些特定内容,纳入法律法规的规范范围;建立专门的电子商务税务登记制度;加快税收部门自身的网络建设,尽早实现与国际互联网、网上用户、银行、海关等相关部门的连接;利用电子商务提高为纳税人服务的质量等几个方面加强对电子商务的税务管理。
(三)建立计算机技术的网络安全体系
解铃还须系铃人,计算机中出现的各种漏洞给了网络黑客们可乘之机,税务部门应建立各级技术层次的安全体系。一般税务信息系统所采用的安全架构模型如图所示。
网路级别的安全体系建构,可以采用数据备份恢复、数据日志、故障处理等对策功能,保护纳税信息的安全,以适应税收征管信息系统安全运行的需要。
系统级别的安全建构可以从计算机技术这方面加强管理,用网络系统、数据库系统和应用系统的安全机制设置,拒绝非法用户进入系统和合法用户的越权操作,避免系统遭到破坏,防止系统数据被窍取和篡改。
物理级别的安全体系建构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第一采用具有容错功能的服务器和具有双机热备份技术的硬件设备,出现故障时能够迅速恢复并有适当的应急措施;第二,采用数据备份恢复、数据日志、故障处理等系统故障对策;严格执行并切实做好信息系统的安全工作,选择合适的网络管理软件进行网络管理,健全工作人员的操作规范,采取有效的身份认证、密码验证、访问限制、防火墙等计算机应用技术手段加强内部网络和数据库安全管理,保护纳税信息和办公信息的安全,以适应当前税收信息系统安全、持续稳定运行的需要。
(四)不断加强领导干部及员工队伍的安全与责任意识
第一,领导干部对信息化安全认识的问题。解决了领导的认识问题实际上就从根本上解决了规划和力度的问题。在当今经济全球化、信息化告诉发展、知识经济大爆发的时代,作为税务机关的主要领导干部,要适应经济发展和现代化管理的需要。很显然,原来的知识结构,甚至思维方式已明显不相适应,必须在较短的时间内进行知识更新,转变观念,掌握现代化管理手段,否则就要落伍,甚至给税收事业造成难以挽回的损失。面对迅速变化的形势和繁重艰巨的任务,如果各级领导干部不能适应当前瞬息万变的时代变化,要搞好信息化安全建设是不可能的。第二,加强队伍素质能力的建设。目前整个税务干部队伍的科技素质较低,特别是干部队伍的信息安全意识比较弱,且整体的安全防范水平低下。基于这种情况,要加强多层次的安全知识、技能的培训,提高各级干部队伍及员工队伍对税务信息安全的责任意识,提高他们对信息安全重要性的认识。
【摘要】信息化是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也是历史发展的一种必然趋势。税务信息化是税务部门顺应信息化时代的要求,主动迎接信息时代挑战而采取的积极措施。文章以"诺兰"阶段模型理论为基础,将我国税务信息化的发展历程分为起步、初步应用、快速发展和数据集中四个阶段。在此基础上,着重从思想意识、规划部署、征管改革和设备功能发挥四个方面分析了我国税务信息化建设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并提出了推动和规范我国税务信息化建设的对策措施。
关键词:税务信息化信息化管理“诺兰”模型技术资源管理决策能力信息增值
走科技加管理之路,加快税务信息化建设,是信息化时代税收工作的重要任务。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特别是进入21世纪以来,在税务信息化的推进过程中,我国各地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总体部署,在加快税务信息化建设特别是信息化的软硬件和基础建设方面取得了长足的进展。税务信息化工作已从初期的单点散装阶段发展成为数据集成阶段,但实际工作中仍然存在着重复建设、设备利用率低、软件不统一、业务不规范、信息不准确、运转不顺畅等问题。因此,本文以诺兰阶段模型为理论基础,分析了我国税务信息化的发展历程和存在主要问题,并提出相应对策。
一、“诺兰”阶段模型的引入
把信息化应用到一个单位(企业、部门)的管理中去,一般要经历从初级到成熟的成长过程。诺兰(1973)首次提出了信息化的阶段理论,即“诺兰”阶段模型。1980年,诺兰对信息化阶段模型进行了完善,将信息系统的成长过程划分为六个不同阶段,即:
(1)初装阶段。是指单位购置第一台计算机并初步开发管理应用程序的阶段;
(2)蔓延阶段。随着计算机应用初见成效,计算机配置和应用迅速增长,但同时出现了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如数据的冗余性、不一致性、难以共享等;
(3)控制阶段。管理部门了解到计算机数量超出控制,投资的回收不理想,计算机的应用进入了严格的控制阶段;
(4)集成阶段。就是在控制的基础上,对系统中的硬件进行重新联结,建立集中式的数据库以及能够充分利用和管理各种信息的系统。这时,信息化建设费用再次迅速增加;
(5)数据管理阶段。即“集成”阶段之后的“数据管理”阶段;
(6)成熟阶段。即信息系统可以满足单位中各管理层次的要求,并真正实现了信息资源的全面管理。
诺兰的信息化阶段模型总结了发达国家信息化发展的经验和规律。一般认为模型中的各阶段是不能跳越的。因此,无论在确定发展策略或者在制定系统规划的时候,都应首先明确本单位的信息系统所处的成长阶段,进而根据该阶段的特征来指导信息化建设。
根据“诺兰”阶段模型和税务部门信息化的特点,我们可以将税务信息化的发展划分为以下四个主要阶段:
(1)单点散状阶段。该阶段往往是从税务部门购买第一台计算机开始,尽管税务部门购置第一台计算机的目的很简单,可能仅用于打字,但却有着里程碑的意义,标志着税务部门对数字化生存的认可和信息化进程的开始。这一阶段,税务部门内部计算机之间没有联网,税务部门内的信息都是以静态的、孤立的状态存在,即呈单点散状信息化阶段,它对应于诺兰模型的初装阶段。随着税务信息化的推进,个别部门实现了办公自动化或管理自动化,并开始对相关信息的整合,即进入“诺兰”模型的蔓延阶段;
(2)税务部门内部分集成阶段。在该阶段,税务各部门的基本数据已经实现数字化和局部数字信息沟通。这时,税务部门己经逐步体现出利用计算机和互联网改进税务工作环境的愿望,但对信息的整合还处于初级阶段,税务部门还没有从战略角度有组织地进行内部信息整合;
(3)税务部门内整体集成阶段。进入该阶段,税务部门有了全局的电子化业务流程。税务部门的组织结构和业务运行不再
基于传统的部门制,组织结构逐步扁平化。税务部门使用了自动化过程的管理工具,具有了全局的基于广域网的集成框架。这个阶段对应于诺兰模型的集成阶段;
(4)税务与其他相关部门的信息系统集成阶段。该阶段的税务部门己经成为一个智能主体,能基于广域网和Web技术与相关政府部门、金融机构及企业之间互联,税务部门可以即时从其他部门获取所需信息,也能为其他部门和企业提供相关信息。处于该阶段的税务信息化已经较为成熟,它已将整个税务部门改变成为了一个开放的信息系统,从而能够很好地进行内、外部资源的整合,充分利用各方面的信息资源,扩大税务部门的外延,实行柔性管理和个性化服务。这个阶段对应于诺兰模型的数据管理和成熟阶段。
二、我国税务信息化发展的历程
我国税务信息化是从1983年起步的,通过二十多年的不断改革和锐意创新,取得了显著成绩。目前,税务部门己经成为我国信息化程度最高的政府部门之一。回顾我国税务信息化的历史进程,并结合诺兰的信息化阶段理论,我们可以将其大致划分为四个主要的阶段:
(一)起步阶段(1983-1989)
1983年在广东、福建、湖北等地的税务机关开始把PC机引入计划、会计工作,自此开始了我国税务信息化的历史进程。起步阶段的税务系统有微机应用人员3400余人,专业技术人员800多人,配备了286以下微机5300多台。开发平台一般为DOS操作系统和BASE数据库。这一阶段对应于“诺兰”模型的初装和蔓延阶段,即单点散装阶段。
(二)初步应用阶段(1990-1993)
1990年税务总局决定全面实行税收的征管改革,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征收、管理、稽查分离和纳税人主动申报纳税的征管新模式,客观上为税务信息化工作的开展创造了有利条件。1991年2月开始,国家税务总局先后下发了《税务系统计算机应用软件评测标准》、《税收征管软件业务规范》、《税收业务分类代码》,这些信息标准化工作,为征管软件的开发和应用提供了强有力的指导。这一阶段对应于“诺兰”模型的控制阶段。
(三)快速发展阶段(1994-2006)
1994年,随着我国分税制改革的实施,促使我国税务信息化工作向纵深发展。1995年底,国家税务总局提出了“以纳税申报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新型征管模式。在该阶段十多年的发展中,计算机作为现代化管理的技术手段,已广泛应用于税务咨询、税务登记、发票出售、申报受理、税款征收、会计统计和稽查选案等税务管理各个环节,以及税收决策与监控、办公自动化、增值税专用发票、稽核检查、出口退税等各领域。这一阶段实际上处于“诺兰”模型中的控制向集成转化的阶段。
(四)数据集中阶段(2006年至今)
税务部门经过多年的技术和设备积累、网络建设、软件开发水平、技术人员的数量和质量都有了长足的进步,同时各部门都有了自己专用的业务系统。从2006年起,国家税务总局开始进行各大系统的数据集中,主要将数据从地市级集中到省局,如金税工程等。这一阶段是“诺兰”模型中控制阶段的结束和集成阶段的开始,即税务部门内的部分集成阶段。
三、我国税务信息化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用“诺兰”模型考察中国税务信息化的现实,可以认为,我们正处于从控制阶段向集成阶段转移的过程中。通常,控制阶段的前期特征是快速发展,但缺乏全局考虑,各单项应用之间互不协调,投资效益与预期相比有偏差。而控制阶段后期,由于长期实践使各方矛盾充分暴露,系统集成的要求逐渐得到理解。集成阶段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阶段,目标是实现系统内的集成。在这种新的“诺兰”模型阶段下,我国税务信息化的发展现状与这一阶段的要求相比还存在较大的差距,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部分税务人员的信息化意识不强
随着税务信息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和计算机应用知识的日渐普及,广大税务人员逐渐认识到了计算机应用的重要性。但由于传统观念、手工操作习惯等方面的束缚,不少税务人员对税务信息化还缺乏全面、深刻的认识。主要表现在:不了解信息技术对整个社会经济所产生的冲击、看不到信息化建设对税务管理形式和内容变革的要求、不理解信息化对税务管理工作的规范性约束等多个方面。由于对税务信息化的认识不足和认识误区,导致在实际工作中,用信息化来带动征管现代化的举措不够坚决,考虑不够周详。
(二)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缺乏统一规划和整体部署
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缺乏统一规划和整体部署,突出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各自为政、重复建设、重复开发现象普遍;二是在开发税务管理软件中过分强调专业化管理,开发了许多相互独立的税收专业管理软件,如税收征管系统、出口退税管理系统、交叉稽核系统、稽查管理系统等,但各系统之间缺乏有效沟通;三是各地征管改革进度不一致,征管业务不规范,不符合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的要求。同时,由于征管部门与信息部门的配合不够协调,使征管软件开发缺乏系统性和规范性,难以从更高的层次协调局部与整体、一般与特殊、短期与长期的征管需求,影响了税收信息系统的整体效益。
(三)税收征管改革滞后于税务信息化进程
随着税务信息化程度的提高,要求加强专业分工和调整组织机构、管理体制,推进征管改革,建立“集中征收、分类管理、重点稽查”的新模式。但是目前的机构设置不能满足“集中征收”的要求,造成了人力浪费。同时,由于税收管理制度建设的滞后,税收管理程序和手续仍较为繁琐,影响了税收工作效率的进一步提高。另外,目前普遍采用税收收入计划指标责任方式也影响了税务信息化的推进,该方式采取的是“上年基数加规定增长比例再加最低确保增长比例”的办法,各级之间落实目标责任,税收收入计划指标成为与实际税源脱节的“硬性任务”。这时,实行税收征管信息化必然会与完成税收收入任务产生冲突。在经济不发达地区,由于经济条件落后,一切以完成税收收入任务为前提,这时税收征管信息化就成为一种“摆设”而无法发挥实际作用;在经济发达地区,由于税源情况好,即使不实行税收征管信息化,也不影响税收任务的完成,从而导致“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只是增加经费支出”错误观点的产生。
(四)税务信息化设备的功能没有得到充分发挥税务信息化设备的功能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应用软件开发与实际使用有脱节现象,导致所开发的软件在一些部门和领域不能发挥作用;二是在计算机开发应用较快的地方,过于注重税务机关内部的软件开发和网络建设,与其他部门的信息联网、数据共享滞后,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网络作用的发挥;三是计算机应用水平低,未能将现有计算机、网络等资源充分利用到税务工作中,造成了硬件资源和网络数据资源的浪费。
此外,在我国税务信息化建设过程中,还存在基础设施建设地区发展不平衡、高素质税收人才队伍缺乏、信息资源缺乏深度开发,以及安全监控能力欠缺等一系列问题。严重阻碍了处于“诺兰”模型集成初级阶段的我国税务信息化建设进程。
四、推进我国税务信息化建设的具体措施
根据对“诺兰”阶段模型和我国税务信息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推进税务信息化建设,主要应从以下几方面采取积极措施:
(一)以信息化促进税务管理扁平化
税务信息化带来信息的海量性、共享性、互动性,使信息不对称现象得以根本改观。由于税务信息化使税收会计信息可以共享,征收一线上报税收会计资料变得不再必要;税收一级稽查,由于人机结合的纳税评估、稽查选案的实行,征收一线不必同时承担稽查职能。同时,由于多元化申报和网络化缴库的实行,纳税人不必到办税服务厅申报纳税,从而为纳税人提供了虚拟的办税服务。这些措施的实施有利于减少管理层次,促进税收管理扁平化目标的实现。在现代税收征管条件下,纳税人只需面对税务部门的一个窗口、一部电话、一个网站,即可办理完成有关税收事宜,因此,我们应该在税务管理和纳税人服务方面多下工夫,利用信息化带来的有利条件,大力促进税务管理的扁平化,提高税务管理效率和质量。
(二)以流程管理信息系统拓展信息增值应用空间
目前,税务系统正在以流程再造理论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强化内部管理和税源监控。流程再造后,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都发生了根本性变化。管理层级减少,部分事务性审批环节简化,有的事前审批改为事后强化管理等。这时,关键是要强化对内部和外部的管理和监控:(1)分析控制。对内,通过程序检测、人工提取分析,定期发送结果,监控考核兑现,以规范、制约操作行为和执法行为;对外,建立监控指标体系,筛选、比对、分析纳税人涉税数据信息,并根据整体管理需要,分析宏观税负,分析地区和行业税收指标,查找征管薄弱环节,有的放矢地规范征纳行为;(2)标准控制。就是运用知识管理理论,集中专家智慧,制定规范而又可以通俗化解读的作业标准体系,明晰作业权限、内容、方法、时限和流向,实现显性知识和隐性知识共享,提高税务干部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3)智能控制。就是利用计算机系统对征纳行为进行自动控制,以减少人为因素的影响,强化计算机智能控制。
信息化建设与征管改革是相互依存、互为前提的,流程再造以信息化建设为基础,也开辟了以流程为导向加快信息化建设的思路。信息化是流程再造的直接动力,也是实现流程再造目标的重要手段。可以说,没有信息化,流程再造是不完整的,甚至是不可能的;没有流程再造,信息化是不彻底的,也不可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信息化。因此,要尽快建立和完善流程管理信息系统,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科技管理。
(三)以数据处理分析提升管理决策能力
解决信息质量低下,信息资源缺乏深度开发的问题,不断提高市、县两级数据处理分析工作水平;建立省级涉税信息资料库,开展省级数据处理分析工作,是下一步数据处理分析工作的重点。首先是要建立省级涉税数据库和数据仓库,逐步设计建立适用于数据挖掘、分析和展现的省级综合数据库,为开展省级数据分析工作奠定基础;其次是要拓
展选题范围,提高分析深度。主要是要充分考虑税收政策变动、税制改革对宏观经济和微观经济的影响,以及对税收收入的影响,从理论、实践、技术层面上全面提高数据处理分析能力;再次是要充实和完善分析方法。主要是要在引入计量经济学和统计学有关数学模型的基础上,参考国内外在数据分析、税收评估方面的成熟做法,提高数据处理分析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四)重组技术资源以实现税务信息化
税务系统的技术资源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税收管理的技术人员,即所谓的业务骨干;另一部分是指信息管理部门的技术人员,包括了网络、硬件、数据库、系统软件、应用软件及管理维护的技术人员。从目前的组织架构来看,真正实现“金税三期”中提出的对现有的信息整合,实现以省市级信息集中的处理模式,必须考虑对现有技术人员的重组,才能够实现从系统设计、系统实施到系统管理的完整过程。首先,要建立一个专门从事业务信息管理的机构,保证信息系统的“健康”运行和可持续发展;其次,要构建由省级信息中心集中管理各地市、各基层单位的大型应用系统,并采用科学的系统管理模式,保证各系统的正常有效运行。
【参考文献】
[1]于静.加强税务信息化建设研究[J].信息技术与信息化.2007.4:50-52
[2]崔婢.税务信息化建设中亟待解决的问题[J].财政监督.2007.5:67-69
[3]高莉.税务信息化的“集中”和“整合[J].税务研究.2006.1
[4]杨建国.电子政务建设与税收征管创新[J].税务研究.2005.8
[5]许善达.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进税务信息化建设工作[J].信息化建设.2005.5
[6]郑汀.建立三层平台实现税收业务信息系统整合[J].税务研究.2004.7
1.1水资源及水环境管理方面
主要把社会水循环过程作为主要监控对象,这个过程由“取水-输水-供水-用水-排水-回用”等环节构成。在监控时,通过监测点——包括取用水户、入河排污口、水源地、地下水监测井等,以及对线包括河流、水功能区等的信息,进而掌握面包括行政区、水资源分区以及地下水分区等的情况。接下来,通过把取用水户的取水和排水数据和行政分区的入境水量和出境水量数据以及地下水数据等进行互相校核,再加上数据信息(包括统计信息、监测信息、流域及区域水循环模型等)的互相校验,可以为实行“总量控制,定额管理”提供有力的支撑,进而实现水资源的科学、精细管理。应用物理网技术,有助于水利行业准确掌握水资源状况,并在此基础上实现社会水循环过程(包括取水-输水-供水-用水-排水-回用)和自然生态系统中的天然水循环过程(包括降雨-蒸散发-产汇流-入渗)之间的合理匹配,实现水资源的高效利用,并优化其配置以做到科学保护,实现经济、自然及社会的可持续、协调发展。
1.2防旱防风防汛决策管理方面
主要是分别针对这三类信息的采集系统(主要是工情信息采集系统、水雨情信息采集系统以及灾情信息采集系统)实现信息采集,网络、数据库将作统一建设。物联网技术应用于防旱防风防汛的预警,主要是以计算机网络、监测技术、信息处理及多媒体技术为支撑,在深入研究防汛抗旱监控特点的基础上,使流域内及相关地区的水情、工情、旱情、雨情、灾情等要素可以构成一体化数字集成平台、虚拟环境,可以做到在可视化条件下为预警提供决策支持,以增强决策的预见性和科学性。如在防洪预警预报中,主要包括两个系统:前端水雨情采集系统和预警信息系统。前端水雨情采集系统主要通过应用基于物联网M2M通信技术的无线RTU实时采集现场的水雨情信息,这些信息包括单位时间内的降雨强度和降雨量,河流水速,水库放闸水速、水量以及河流水库的水位等各种水文数据。然后通过GPRS/CDMA网络将这些信息传输到预警主控中心,以便为主控中心提供原始的水文数据。预警信息系统的设备主要包括喇叭、LED显示屏以及无线预警广播等设备。无线预警广播设备接收预警信息有三种通信方式:一,通过GPRS/CDMA网络保持与控制中心的链接,以实时侦听控制中心发出的预警通告;二,通过语音通道为紧急灾害情况提供直接的语音通告;三,通过短信通道控制中心及移动电话的终端,向预警广播设备及时预警信息。对于没有GSM/GPRS/CDMA网络的那些区域,预警信息则可以通过调频网络得以传到预警现场。
1.3在传统农业及灌溉方面
应用物联网技术实现对土壤养分以及水质的检测,以实现对水文环境及水生态的监控,以取得一定的经济效应。
2水利信息化中物联网技术的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