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21 17:14:05
序论:在您撰写成果论文时,参考他人的优秀作品可以开阔视野,小编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这些建议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热情,引导您走向新的创作高度。
1.高校专利申请和授权情况
随着我国科教兴国战略的确立,高等教育取得了历史性的发展。高校的科研力量在近几年显著增强,科研水平不断提高,每年都取得了大量的科技成果,其中部分科技成果具有产业化的应用前景,是我国专利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十五”期间,高校研究开发人员总数保持在25万左右。作为我国科研队伍中的一支重要力量,高校重视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有所提高,但对于大学生的科技成果保护,在转化为专利方面亟待加强无形资产向有形资产转化的速度。
2.国家政策法律情况
我国虽然颁布了与科技成果知识产权保护相关的法律,但是与发达国家相比,知识产权的保护法规制度立法的时间较迟、发展缓慢,尤其在知识产权转化为生产力方面的保护措施更有待提高和加强。高校作为知识产权转化为实际生产力的主体,对学生本身就是一项重大考验。由于缺乏相关的知识架构,对知识产权的归属及制度问题几乎没有辨别的能力,因此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容易忽视转化中的利益分配问题,最终导致成果转化效果的亏损,学生逐渐失去了创新的热情。
3.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环境
高校向社会机构和企业的技术转移所做的工作不够,高校的管理机构的效率低下,不能有效推动知识产权向社会扩散,阻碍了扩散的速度和影响力;同时,全国各高校的科研评价制度普遍存在以科研课题申报、数量作为科研评价的重点,对科研创新成果的转化不重视,缺乏知识产权战略导向。
二、大学生科技成果转化中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
1.大学生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识不强
根据高校的相关抽样调查,虽然对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在内的知识产权了解的人员占45%,但是能进一步对知识产权保护的立法、执法过程,以及利用法律武器和手段保护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的发明创造和合法权益的不足10%。这种淡薄的知识产权意识致使目前高校成果转化过程中知识产权流失已成为普遍现象。另外,大学生对专利保护的申请认识不足,高校对大学生的新发明和新创造向来都是重视奖励,但是却忽视了对科技成果转化中知识产权的保护。
2.高校知识产权保护成本较高
科技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成本是多方面的,它主要有知识产权的开发、取得、交易、使用和诉讼等方面的活动给个人或单位所带来的社会成本。在我国,尤其是高校,对科技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取得的成本较高,知识产权的所有人若对产权进行相关的处理,则需要支付相当高的经济成本以及相当长的时间成本。若要在我国申请相关的专利,申请的过程较为繁琐,而且每个过程都会花费一定的费用,另外,科技创新成果的专利审批还需要很长的时间,少则一年,多则三年。专利的过高专利费用及过长申请时间抑制了科研人员从事技术发明和创造的积极性。
3.知识产权权属不清
知识产权控制的核心是权利人控制他人利用其成果的保护。在大学生科技成果转化的环节中,激励作用是否充分发挥,直接影响科技成果产出的数量、质量及转化进程。我国专利法规定,职务发明创新成果的专利权利归属于雇主,这不仅使得职务发明创新成果的专利归属于雇主,而且发明创新成果专利的申请人也是雇主。虽然职务发明创新成果的发明人也能享受到专利效益的分配权利,但是在实际中,各高校都在强调专利是归属于高校单位所有,而没用相应的激励制度以回应专利发明人。仅强调专利的归属权而不注重专利利益的分配权,其结果导致发明人将职务发明非职务化,以规避法律的约束,使得高校非职务发明的专利申请远高于职务发明专利申请的比例,造成重大发明少、专利的技术层次和实施率、高校职务发明比率都较低的现象。
三、对大学生科技成果转化中知识产权保护的建议
1.政府层面
(1)发展高校知识产权资产评估事业
要想将大学生科技成果中的知识产权进行很好的转化,就要在高校中搭建相应的转化平台,建立一系列严格的资产评估体系。有了这种评估系统,才能有效地保护大学生的知识产权,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从而不断完善我国的知识产权体系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
(2)加大专利保护的投入力度
目前,我国企业赞助的高校科研经费比例很少,绝大多数经费是由政府赞助的,而且经费的额度也有限。欧美一些发达国家的科研投入经费的额度已超过了3%,而我国的科研经费的比例不到2%,远远落后于发达国家的一般水平。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其本质上也是对社会经济发展与科技进步动力的保护,其结果是为社会发展服务的,是把科技成果能够转化为生产力的一种主要途径,使得科研成果的价值能够得到应有的体现。因此,我国政府应加大对专利保护的投入力度。
2.高校层面高校的科技创新是国家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但是当前科技成果转化率低,存在巨大的浪费和损失。高校作为专利知识产权管理的主体,承担着社会服务的功能,有责任推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因此,高校应加快知识产权向生产力的转化,将无形资产转化为有形资产,将技术优势转化为经济效益。
(1)将科技成果转化纳入高校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核心
高校在知识产权管理中,针对老师涉及对科研项目的绩效考核,同时也应加强对学生科技成果的考核。对大学生知识产权成果科研管理来说,应将专利的转化环节纳入高校科研管理的职能中。
(2)培养知识产权全过程的保护理念
在高校的科研过程中,学校的相关领导、项目的管理人员、科研人员在知识产权的保护方面都应有较强的保护意识。一项科研从申请立项到完成计划直至转化到实际生产后,中间的每一个过程都应纳入知识产权的范畴,因此,高校应将知识产权管理的理念贯穿于科技管理的各个环节。
3.学生层面
(1)将知识产权教育融入教学体系中
在专业教学过程中,高校应根据学生的自身情况,在教育方法和内容上有所侧重。理工科类的学生参加的科技创新活动较多,社会的实践能力相对较强,因此,在教学过程中应侧重于对专业科技数据和知识产权数字化的保护进行教授;文科类的学生掌握的理论知识较多,因此,在教授过程中多涉及著作权保护、知识产权管理的内容,同时应将知识产权作为课程管理纳入教学体系中,切实提高学生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2)建立专门服务于学生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
关键词:设计;成果保护;知识产权
设计成果保护说到底是保护设计者的知识产权。从国内整体条件来看,做知识产权研究的人没有与设计相关的学术背景;做设计研究的人缺乏知识产权相关学术背景。这样的现状使得这两个互为依托的的关键领域缺乏整体联系,与国家产业整体升级的现状相矛盾。在国外,做知识产权相关行业的人必须要有相关的专业学术背景,(化学、工业等以及相关的设计学术背景);在成果科学转化和成果保护中,设计和知识产权双学术背景的人全程参与有效提高整体的竞争力。我国在2003年把全部的知识产权与知识产权管理审批全面分离,知识产权实行全面市场化,随之设计的成果保护行为成为了一种特殊的商品,出现了市场化的倾向。这种保护是针对单一的设计成果,可是整个设计领域普遍缺乏合理的模型来保护设计成果推动设计的再循环,这使设计和知识产权双学术交集型研究显得比较迫切。
一、设计成果保护的作用
我国正处于产业升级的时期,企业必须提高核心竞争力。核心竞争力的根本在于创新,创新的根本在于设计——核心竞争力就是设计力!设计力的力度大小决定了核心竞争力的强弱。罗维说,“穷国输出产品,富国输出设计”体现的就是设计力的重要性。在经济活动中,剪刀差现象的轴点就是设计力,设计力决定了剪刀差的差距大小和优势一方优势的持续。设计成果保护的前提是设计成果的转化——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设计成果的转化保证了全部的设计力在企业在产品竞争和服务竞争中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成果保护就是尊重设计团队的知识产权保护设计力的不断提升。这二者是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的,科学转化是实现创新的必由之路,也就是保护对象即“所指”的出现的途径。只停留在图纸上的设计是没有效益的,前期的设计投入得不到合理的收益,只能计入不合理成本,也就没有成果保护可言。
以设计力向现实生产力的科学转化为核心,以保护和提高创新能力为目标,建立一个设计成果保护的模型,用这种模型去不断推动“成果转化——再设计——再转化——再保护”的良性循环,实现设计力的发展。设计成果保护最主要保护的是产品中的知识产权,知识产权的权力主张内涵才是保护的真正对象。权力主张内涵就是设计的创造出的真正成品也就是设计创新点,但是设计创新点却不一定是权力主张内涵。所以,需要理顺这二者之间的关系,建立一个以专利保护为主体的多种保护手段相结合的设计成果保护模型,进一步健全设计成果的保护模式。建立这一模型一是要保护产品的设计创新点——避免出现因为设计成果保护的瑕疵使得设计成果得不到合理的保护而被合法规避;二是要以成果保护的收益完成新设计的目标激励作用从而促成设计再循环。二、设计成果保护的对象
设计的成果保护首先要明确具体的保护的对象到底是什么;了解保护对象的核心是什么——这样才能理顺“能指”与“所指”的关系,确定保护的重点。唯有如此,才可以合理界定保护的范围和保护的力度。要明确理解设计成果的价值,必须要对设计行为本身进行分析。因此,需要全程地参与设计活动,冷静分析设计过程中每一个行为细节及其该行为细节带来的结果。在每一项设计中,每个合理的设计行为细节都可以提升设计对象的附加值。在一个完整的设计活动中,设计行为细节叠加使得产品的附加值呈现叠加的状况。所以,这里的“能指”不是单一的,在这些叠加的附加值中不是所有的点都可以是“所指”。要分清主次关系,确定保护重点在于本设计成果与其余类似设计成果最大的差别点和优势点即最大的设计创新点。这个最大设计创新点(包括差别点和优势点)是本设计成果的个性。在参与设计活动中,对设计行为细节的把握决定了保护的成败。保护设计成果不是在设计行为终止时才开始的,设计活动一开始就必须进行保护作为,设计活动的开始就是成果保护行为的开始并且贯穿设计活动的始终,但却不以设计活动结束而终止。成果保护活动是以设计成果的最终退出竞争而结束的。
三、设计成果保护如何开始
设计活动开始的标志就是设计调查,设计调查的分析结果就是设计活动的成果指向。明确了成果指向,再结合对设计活动中每个设计行为细节带来的的附加值指向分析结果,就可以确定设计创新点,以期实现设计成果转化后收益的最大化。这就是确定成果保护重点的方法。
因为每一设计活动都是具有创造性的活动,确定保护重点后,需要对成果保护本身的模型进行设计。所有成果保护模型都应该是建立在法律的构架下,所以成果保护的模型具有通性——就是以法律的强制力为保证,这个模型的设计就是在通性的基础上确定保护的具体适用方法和措施。这个模型一直保护设计成果直到该成果退出竞争。设计成果退出竞争就是设计成果保护的终结。
参考文献:
[1]李砚祖编著:《外国设计艺术经典论著选读》.清华大学出版社.
南涧镇的退耕还林工程总面积为5644亩,共涉及10个村委会,1727户农户,时间跨度为3年,即2002~2004年。工程项目已通过省、州、县三级检查验收,达到了预期效果。
1.12002年退耕还林情况2002年是南涧镇退耕还林工程实施的第一年,涉及3个村委会,336户农户,面积共1523.3亩,其中西山108户451.9亩,团山68户385.5亩,小军庄160户685.79亩。
1.22003年退耕还林情况2003年的退耕还林工程涉及4个村委会,812户农户。面积为2820.8亩。其中团山1户5.3亩,保安259户1339.9亩,白云264户742.8亩,太平288户732.8亩。
1.32004年退耕还林情况2004年是南涧镇上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实施的最后一年。该年涉及7个村委会,579户农户,面积为1300亩,其中西山2户25.3亩,团山249户314.2亩,保安41户89.5亩,复兴148户483.4亩,文启45户131.8户,安定15户19.3亩,新山79户236.5亩。
2退耕还林成果调查
2.1调查方法南涧镇内所有的退耕还林地块,及所配套实施的荒山造林林班小班,调查时对造林小班,一部分进行全查,一部分进行抽样调查。
2.2调查成果南涧镇内所有的退耕还林地块,及所配套实施的荒山造林,现已全部成林。一部分生态林,如华山松林,松塔已挂果,一部分生态林已改作经济林,如泡核桃林,已挂果,有一定的收入。
2.3成果分析(1)通过对南涧镇上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实施的调查,可以说明,实施退耕还林工程的决策是正确的,也是深受广大群众接受的、拥护的一项民心工程,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工程。(2)退耕还林工程是生态文明进程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可持续发展的重大体现。可持续发展是指“既满足当代人的需求,又不对后代人满足其需求能力构成危害的发展”[2]。(3)南涧镇的退耕还林工程建设属生态林种,树种多种多样,做到因地制宜。树种有华山松×旱冬瓜,云南松×车桑、有铁核桃、泡核桃,有华山松纯林等等,有的地块设计初植树种死亡后,已长出本地优势树种,现也已自然成林。(4)退耕还林的效果,应从3个方面来衡量,一是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是否有机的结合起来,是否体现了3大效益的功能。二是退耕还林成果是否得到很好的巩固,社区社会经济是否可持续发展。三是退耕还林农户是否满意,这是衡量退耕还林工程成功与否的重要标志。通过调查上述问题都得到了肯定的回答。(5)退耕还林必须与封山育林相结合。封山育林是对破坏了的森林,经过人为的封禁培育,利用林木天然下种及萌蘖更新能力,促进新林形成的有效措施[3]。这可以解决退耕地设计树种死亡后,促使本地优势树种成林,同时,也解决了退耕还林地块的管护费用。(6)退耕还林工程应注重综合开发、水土保持、以工代赈、农村能源建设等方面的项目和资金向退耕地区倾斜,努力提高退耕还林的综合效益[4]。如太阳能、水窖等易操作、利用率高的项目。(7)《退耕还林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退耕土地还林营造的生态林面积,以县为单位核算,不得低于退耕土地还林面积80%。新一轮的退耕还林生态林,在我镇可降至50%以下,我镇实施的经济林泡核桃树,属高大乔木,并且很容易成林,完全可以达到生态林、生态效益的目的。(8)新一轮的退耕还林工作,由于近几年外出务工的人员增多,在家的强劳动力减少,土地大量闲置。在工作中可能会出现争抢的退耕的局面,这是这轮退耕中最棘手的问题。各地党委、政府应提前进入角色,防止出现集体事件。如集体哄抢、集体上访等。
3结语
这家医学院科研成果勃发的背后是什么?近年来,学院深入思考并努力解答三道“关系题”———导师与学生、临床与科研、指标与氛围。
导师怎可“两手空空”
学院给研究生招生制度“动手术”,由此撬动科研体制改革,强化导师“导”的功能。
一般,高校发放给研究生的每月生活津贴三四百元,许多学生为生计考虑,不得不四处寻觅家教之类的兼职工作。研究生是国家科技创新的生力军,他们应该得到基本的生活保障,才能安心做学问。
2007年,交大医学院在全市高校院系中率先实施新规定:每位研究生每月可获1200元以上生活津贴。钱从哪里来?导师出400元、医学院附属单位出500元,还有一部分就是原先的国家补贴。这样一来,导师就有了经济压力,与之密切相连的是课题压力。导师如果申请不到高级别的课题,就没有研究经费,难以承担学生的生活津贴,势必招不了研究生。
同时,交大医学院对系统内980名导师进行考核,考查他们课题、专利、论文和科研获奖情况。考核结果:50%以上的导师被评为“优秀”;12%的导师因多项指标不达标被黄牌警告,其招生资格暂时保留一年;5%的导师因“两手空空”,被取消招生资格。
此番改革在医学院引起一场“地震”。导师被戴上了“金箍”,科研动力和育人责任心被激发。研究生跟着有课题、有实力的导师学习和工作,忙碌而充实,经济也有保障。据统计,目前交大医学院研究生发表的SCI论文中研究生贡献率达70%。
临床科研蔚然成风
临床医生是否需要写SCI论文?这是一个颇具争议的问题。
上海交大医学院的观点是,对于三级甲等医院的医生,应该激励他们瞄准学术前沿,在看好病的基础上,开展临床科学研究。研究的成果,可以造福广大患者,也可以为二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医务人员提供医疗经验与标准。
学院规定,附属医院的临床医生要带博士生,必须自己先发表SCI论文,“没有金刚钻,怎揽瓷器活儿”。学院改革科研人员职称晋升制度。以往,附属医院的科研人员评上主任医师后,就可以挂“教授”牌子,两者似乎成“一体”。现在,学院评聘主任医师主要强调临床业绩;而评教授,还要看科研成果。从“主任医师”到“教授”,新设了一道“门槛”。学院邀请国外著名临床研究专家来校开设讲座,送青年医生到发达国家接受临床科研训练。
渐渐地,临床科研在交大医学院“热”了起来,如今蔚然成风。学院今年获得的187个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中,三分之二以上为临床应用基础研究项目。
医学院附属第一人民医院的许迅教授,致力于糖尿病视网膜病变发病和防治研究。调查显示,糖尿病人群中视网膜病变患病率为 27.3%。患者到眼科就诊时病情往往处于中晚期,视功能损害严重,难以逆转,可能致盲。许教授对糖尿病视网膜病变的发病机制展开研究,以期寻找新的致病因子,对这一疾病进行有效防治。相关课题被列入今年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
交大医学院摘得的国家级科技奖项,也都“亲民”。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完成的“提高胃癌疗效的外科综合治疗基础研究与临床应用”项目,将早期胃癌的诊断率由原来的10.31%提高至21.61%,采用多项新技术明确合理的临床应用指征,证实对进展期胃癌病人可有效防治腹膜转移,提高其生存率。这个项目获得2008年度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
良好氛围激发科研“原动力”
高校如何给科研人员“压指标”?特别是对于那些从海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以论文数量论英雄”,还是有更好的激励方式?
上海交大医学院领导认为,在目前情况下,“指标”尚不可废;但更重要的是,高校要营造良好的科研氛围,激发出师生热爱科研、专注科研的“原动力”。
王义斌教授是一位“海归”人才,落户交大前,曾走访了诸多国内高校。让他尴尬的是,不少高校在招聘时虽然开出高薪,但给他定指标,一年内要完成多少篇高级别的科研论文。他挺困惑:“科学上很多事情不是论文可以涵盖的。”最终,他选择了上海交大医学院。这里给海外引进人才开出的年薪不高,15万至25万元之间,但人才引进后,从院领导到职能部门工作人员,都尽力为他们“铺路架桥”,给他们充分发挥的平台。王义斌最近以教育部长江讲座教授的名义,出任交大医学院转化医学研究中心主任。
从2007年至今,交大医学院从海外引进15名高层次科研人才,平均年龄37岁。他们“定居”后,立即领衔组建团队,投入研究。学院对他们三年一考核,未达标者降格使用,恢复到普通教师水平。考核内容不只是看论文数量;三年不出论文也没关系,因为许多重大科研成果需要“十年磨一剑”,关键看你这三年中是否在“磨剑”,需要评估学科发展的势头和前景。
青年教师与研究生乐于科研的氛围也日渐浓厚。交大医学院改革研究生课程,新设三门课———第一门是“科学家谈科研”,学院请国内外一流科学家来开讲座,不谈专业知识,就谈自己在科研道路上的经验和教训;第二门是“科学文献导读”,现在的学生普遍英文水平好,能看懂文献,但不一定了解其中的学术思想,需要有人引领;第三门是“生命科学前沿”。这些课,几乎堂堂都是学生爆满,没位子了就席地而坐。有了科研兴趣与动力,写论文便成了“水到渠成”之事。
本报讯(记者 徐媛 实习生 吴名为 黄书琴)湖南省将尽快出台新的高校评价体系,改变目前主要依据来鉴定科研成果和评聘教师职称的做法。昨日,全省普通高校产学研合作经验交流会暨高校领导干部暑期研讨班在长沙召开,省委副书记梅克保表示,全省在建的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绝大多数建立在高校,25名在湘院士(不含受聘来湘院士)有20人在高校工作,这必然要求高校在推进产学研结合工作中担负起更重大的使命。
目前,全省高校已与省内所有市州和60%以上的县市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与省内80%以上的大中型企业开展了多层次、多样化的合作。据不完全统计,2006年到2009年,全省高校共转让技术创新成果1319项,为企业提供技术服务3041项,自办企业转化科研成果683项,总计新增产值1134亿元。
当前,省教育厅正在组织专家研究制定高校评价体系,争取尽快出台。湖南省将进一步改革高校教师评价机制,改变主要依据来鉴定科研成果和评聘教师职称的做法,对高校教师和科研人员科研成果的应用进行跟踪,把科研成果的经济性、市场适用性、发展前景作为评价教师科研能力的重要指标。
副省长郭开朗说,高校在产学研结合中,要主动对接国家战略需求、地方经济发展需求和企业市场需求。要用更长远的眼光、更国际化的视角,充分借鉴发达国家的成熟模式,大胆创新,探索形成具有湖湘特色的高校产学研结合新模式。
关键词:建筑工程;施工索赔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建筑市场中的工程索赔是一种正常的现象。在施工过程中是不可避免的。它不同于“罚金”、“赔偿”,它的性质属于经济补偿行为,而非惩罚。它是承包商由于非自身的原因发生合同规定以外的额外工作或损失所要求进行的费用和时间的补偿。因此索赔是一种正当的权利要求,是应当争取得到的合理偿付,不是无理争利。
在工程实施中,业主往往忌讳索赔,承包商不敢索赔。也不懂应该如何索赔,对工程的风险意识和索赔意识不强,监理工程师也不善于处理索赔。面对这种情况,在建设领域,施工索赔成为承包工程管理中的一项专门内容,应提高业主和承包商对工程索赔的认识,加强对索赔理论和方法的研究,认真对待和搞好工程索赔。由于索赔是一项涉及面广,需要具备各种知识和经验的工作,所以要求参与索赔的工作人员必须具有丰富的施工管理经验,熟悉施工中的各个环节,通晓各种建筑合同和建筑法规,并具备一定的财会业务知识。这样才能使施工索赔有法可依、有根有据、合情合理。
索赔是一门“艺术”,它是一门融社会科学、自然科学为一体的边缘学科,涉及到工程技术、工程管理、贸易、法律、财会、公共关系等众多专业学科知识。因此在索赔过程中,一定要注重对这些知识的有机结合和综合运用。有些建筑企业在承包工程中甚至把索赔看成是盈亏成败的一大关键。以下是笔者对工程施工索赔的一点认识。
1施工索赔的概念
施工索赔,是在施工过程中由于甲方或非本企业的原因使本企业付出了额外的费用,通过合法的程序要求甲方偿还他的缺失。换句话说,凡是超出原合同规定的行为给承包商带来的缺失,无论是时间上的还是经济上的。只要承包商认为不能从原合同规定中获得支付的额外开支。应得到经济时间补偿的,均有权向业主提出索赔。一般地,施工索赔是承包商向业主提出的要求,这是狭义的索赔,从广义上讲索赔应包括承包商向业主提出的索赔和业主向承包商提出的索赔,后者称为反索赔,故索赔是双向性的。
2引起索赔的原因
2.1建筑过程的难度和复杂性增大
随着社会的发展,出现了越来越多的新技术新工艺,业主对建设项目的质量和功能要求越来越高。越来越完善,因而使设计难度不断增大,另一方面施工过程也越来越复杂,所以设计过程要求尽善尽美是不可能的。因而在施工中随时发生问题要随时解决,因此需要设计变更。
2.2合同文件前后矛盾和用词不严谨
在建设领域,签订工程施工合同都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其中的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要根据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协商制订。由于有些条款在订立过程中未仔细推敲或在订立合同时用词不严谨。对工程的实际情况考虑不周,致使在施工过程中出现争议,双方对合同条款的不同理解,从而引起工程索赔。
2.3建筑业经济效益的影响
由于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完善,建筑企业间的竞争愈来愈激烈,为了拿到一个工程项目,在投标报价时,承包商常采用“低价中标、高价索赔”的策略,而中标后在实际施工中,施工方为了保证自己的经济利益,使自己能在竞争中生存下去,就想方设法通过合理的索赔增加自己的经济效益。
2.4项目各方管理间的影响
一个建设项目,涉及的单位有很多,如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材料采购供应单位、分包单位等。这些单位会在整个项目的建设中发生经济方面、技术方面、工作方面的联系和影响。在工程实际实施中。管理上的失误是不可避免的,可能会产生一系列重大的索赔。如:施工中人为障碍、工期延长、加速施工、图纸错误、供图进度拖延、增减工程量、业主拖延付款等。
2.5不可遇见的因素
如地质条件变化、货币贬值、价格调整、不可抗力、政策法律法规的变化、特殊风险等,这些因素都是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难以估计和遇测的。
3索赔的内容和分类
3.1索赔的内容
施工索赔的内容有经济索赔和工期索赔。即要求对方偿付一定的费用或要求业方允许延长原合同期限,作为非承包商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补偿。而在实际工程中,往往同一索赔事项既有经济索赔又有工期索赔。
3.2索赔的分类
按涉及的当事双方分类:承包商与业主间的索赔、承包商与分包商间的索赔、承包商与供应商间的索赔;按索赔依据分类:合同规定内的索赔、非合同规定的索赔、道义索赔;按索赔处理方法和处理时间不同分类:单项索赔、综合索赔(又称总索赔、一揽子索赔)。索赔应提出正式的书面报告,内容力求确凿,简明扼要,证据充分,以获得应有的索赔款项。
4索赔的条件和程序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对索赔作了较大的补充,规定更加明确具体。更具操作性。
4.1索赔的条件
一是正当的索赔理由;二是有效的索赔证据;三是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提出。必须有正当的索赔理由是任何索赔事件成立的前提条件。对正当索赔理由的说明必须有证据,没有证据或证据不足,索赔是难以成功的。所以索赔证据要真实、全面、关联、及时并具有法律证明效力。
4.2承包人索赔的程序
(1)承包人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向发包人递交费用索赔意向通知书。
(2)发包人指定专人收集与索赔有关的资料。
(3)承包人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向发包人递交费用索赔申请表。
(4)发包人指定的专人初步审查费用索赔申请表,认为索赔理由正当,索赔证据充分真实、全面、有说服力时予以受理。
(5)发包人指定的专人进行费用索赔核对,经造价工程师复核索赔金额后,与承包人协商确定并由发包人批准。
(6)发包人指定的专人应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费用索赔审批表或发出要求承包人提交有关索赔的进一步详细资料的通知,待收到详细资料后,重新按(4)、(5)条执行。发包人在收到最终索赔报告后在合同约定时间内未向承包人作出答复,视为该项索赔已认可。
高等院校是我国科技创新和科技进步的重要力量,一方面,高校获得了大量的国家科技投入,具有较好的科研平台和先进设备。另一方面,高校在技术研发领域具有明显的人才优势。高校产生的大量科技成果在国家科技进步中占了重要比重。长期以来,由于制度的束缚,我国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率一直较低,高校及研究人员参与科技成果转化的积极性不强。对此,本文指出国家应尽快出台符合市场规律的高校专利转化制度,建立科学规范的专利成果转化机制,对高校专利成果转化进行统一专业管理,最大限度的激励相关主体,进一步提高高校科技成果的产业化水平,提升高校知识产权的使用效益,同时也服务于国家的科技发展。
由于种种原因,我国高校的科技成果一直缺乏市场转化的动力,获得后往往就被束之高阁、无以为用。反观以美国为代表的发达国家,通过把高校科技创新成果市场化的方式,使大量由公共财政支持的科研成果最大程度的转化成了社会效益。近年来我国高校的专利申请量随年激增,体现了国家在科技领域的投入力度不断增强,但专利转化率最高却只有3.22%,且出现了逐年下降的趋势,这一数字远远低于发达国家,甚至低于我国整体科技成果转化率同发达国家的相对水平。对此,本文将通过细致的对比国外的经验做法,结合我国的国情与实践,从民商法和知识产权法的角度,对科研成果转化相关方的权利义务体系进行构建。并且通过实证分析对我国高校科研成果转化的机制和市场环境给出建议。
国外经验介绍
目前,一些发达国家的大学对专利管理水平较高,究其原因,一是高校层面对专利转移转化的认识、能动性以及相应的政策措施给专利的高效率转移转化提供了内部动力;二是国家层面,通过立法、优惠的财税政策以及产学研合作协调机构和规范的制度创新,为高校专利转移转化营造了良好的外部政策环境。虽然中西方管理体制存在差异,但从高校专利管理的角度来说,仍有许多先进经验可资借鉴。
(一)美国经验介绍
从历史进程来看,美国大学发展存在两个大的机遇期。第一个机遇期是在二战期间,麻省理工学院、加州理工学院等一批研究型大学主动对接于国家发展战略需求,学校的科研潜力得到了空前的发挥。第二个机遇期是在20世纪60年代初,大学与产业界在信息技术密切合作,逐步形成了一批新兴产业集群。美国高校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有如下几个特点:
第一,美国高校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设置合理,职责明确,管理内容包括知识产权的创造、保护以及运用。斯坦福大学的OTL(Office of Technology Licensing)模式是当代西方大学知识产权管理的标准模式,其主要特征是:以技术转移为主进行自主经营;自收自支,所有费用都在经营中解决;拥有一支具备科技、法律、管理等专业知识的高水平的技术管理队伍。斯坦福大学发明的OTL管理模式受到许多西方国家高校的采用,并取得理想的效果。
第二,与企业建立长效合作机制,多渠道筹集资金。美国大学尤其关注获得社会力量,特别是产业界的支持。以斯坦福大学为例,其科研项目的来源主要是资助研究,包括外部资助研究和校内资助研究,以外界资助为主,包括联邦各级政府、企业、科研机构、社会民间组织的资助甚至是捐赠。
第三,重视激励政策,改革收益分配方式。《拜杜法案》是美国1980年颁布的一项专利修正法案,其核心是规定由政府经费支持获得的发明专利,原则上归发明者所在的研究机构所有,并且必须与发明人分享许可收入,给发明人以奖励。激励政策的实施提高了高校科研人员的积极性,推动了美国专利事业的快速发展。据统计,《拜杜法》实施以来,到2008年,美国高校技术转让已为全国经济做出了300亿美元的贡献。
(二)德国经验介绍
德国高校的专利转移转化模式最重大的特点是是目标始终如一、过程持续长久、效率极大化,由此形成了德国专利转移转化管理在高校教育中的典型模式:双元制教育。该教育方式以理论知识为基础、应用为目的,教学活动在企业与高校交替进行,双方共同培养应用型人才。其基本运行方式为:
第一,面向市场,企业需求与学科特色相结合。高校与企业共同寻求供需平衡点,根据自身需求和特色寻找合作对象。由企业提出科研计划,由高校进行研究开发,并由双方共同推进技术成果的产业化、市场化。比如,弗朗霍夫协会(Fraunhofer-Gesellschaft)是目前德国联系企业与高校合作机构的代表。该机构承担着产业共性技术的供给和扩散的重任,为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和新工艺。协会下属研究所与大学保持紧密合作关系,并实行固定岗与流动岗相结合的管理方式。研究所科研工作坚持市场导向:(1)面向产业界现实需求,围绕企业遇到的技术难题,提供技术和产品研发服务;(2)依托自身强大的研发实力,面向未来产业开展导向性研究,MP3的发明就是最典型的例子。弗朗霍夫协会之所以以对产业界的巨大贡献而着称世界,就是因为它始终扮演着一个推动和引领产业发展、链接现实与未来进步的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