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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装贸易论文范文

时间:2023-03-21 17:12:53

序论:在您撰写服装贸易论文时,参考他人的优秀作品可以开阔视野,小编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这些建议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热情,引导您走向新的创作高度。

服装贸易论文

第1篇

一、乌拉圭回合前纺织品贸易法律自由化的回顾

纺织业属于劳动密集型产业。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发展中国家在这一行业逐渐显示出比较优势。为了保护本国纺织产业.特别是为了避免纺织产业工人大量失业而引发对政府的信任危机。以美国为首的一批两方国家以可能会引起“市场扰乱”为理由.开始对纺织品进口实施限制。导致世界纺织品贸易长期游离于GATI"之外。从20世纪60年代的GATI"狄龙回合起。纺织品贸易逐渐由双边调节向多边安排的方向发展。在乌拉圭回合《纺织品与服装协议》生效之前,有关纺织品与服装贸易的多边法律安排先后经历了国际棉纺织品贸易短期安排、国际棉纺织品贸易跃期安排和多种纤维协定3个主要发展阶段。

《国际棉纺织品贸易短期安排》一方面规定发达国家进口国应取消对来自于低收入国家和地区的进口棉纺织品实行的限制;另一方面又规定低收入国家必须控制其出口。即出口幅度应控制在1961年6月30日前的最高水平上。如果出口国或地区不按要求控制其出口。一旦进口国因此而受到市场扰~b(Marketdisruption)。进口国有权采取单方面的进口限制措施。而限制措施下的进口量应不低于前12个月的进口平均水平。此外,所有参与制定《国际棉纺织品贸易短期安排》的缔约方组成了棉纺织品委员会.负责在该短期安排期满后谈判棉纺织品贸易的长期安排。

《国际棉纺织品贸易长期安排》无论在适用期限、受约束的缔约方数量还是在调整范围方面都比上述短期安排有所进步:在适用期限上。长期安排的有效期为5年,1967年期满后又被延长,一直到1973年结束;在受约束的缔约方数量上,受长期安排约束的缔约方几乎扩大到所有纺织品贸易国;在调整范围上,长期安排不仅涵盖所有的棉纺织品。而且涵盖含棉50%以上的纺织品和服装。《国际棉纺织品留易长期安排》第一次尝试将纺织品与服装问题纳入GATI"体制之中。但在使纺织品与服装“回归”多边贸易体制方面,长期安排的作用相当有限。由于它没有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监督机制。长期安排在实践中也并没有得到有效的实施。

第一个《多种纤维安排》的主要内容包括进口方实施限制的范围由上述短期安排和长期安排中的棉纺织品和含棉50%的纺织品扩大到所有的棉、毛及合成纤维纺织品和服装;进口方应保证进口配额年增长率不低于6%;设立纺织品监督机构(TextilessurveillanceBody。FSB)。负贵对协议的实施进行监督和解决有关争端等。

第二个《多种纤维安排》在第一个协议的基础上增加了一项新的内容。即“合理背离条款”(ReasonabledepartureClause).其含义是:进口国在与出口国达成协议的情况下,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部分免除多种纤维安排有关条款的适用和约束。特别是有关配额和出口增长率的适用。例如可以实施比多种纤维安排所规定的更为严格的进口限制措施。这一条款为进口国背离《多种纤维安排》的义务打开了方便之门。

第三个《多种纤维安排》取消了“合理背离条款”,但保留了前述几项协议的限制内容。它还增加了一个“反急增条款”(Anti一surgeClause)。这是。。项特殊情况下的保护措施.即使正在增加的产品的进口量并未超过进出口双方原先达成的配额范围,也允许进口方对在一定期间内急剧增加的进口实施限制措施。

第四个《多种纤维安排》是最后一个多种纤维安排。原定的有效期为1986年8月1日到1991年12月31日.后因乌拉圭回合迟迟未能结束而延长至1994年12月31日。虽然该协定提出了最终使纺织品贸易回归GATY的目标.但是却比前几个协定更有限制性:首先.协定不仅继续沿用“反急增条款”.而且又恢复了曾在第3个协定中被取消的“合理背离条款”;其次,产品限制范围进一步扩大.在原来棉、毛、人造纤维产品基础上又增加了所有植物纤维、混纺纤维和丝混产品;再次,发达国家的单方面限制权力扩大,进口国在实施了不超过12个月的单边限制后.无须经双边同意,就可以单方面决定延长限制1年;最后,进口方应承诺放弃未用足的配额。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对乌拉圭回合前纺织品贸易的多边安排得出如下基本认识:纺织品产业本是西方发达国家的传统优势产业.自20世纪50年代它们逐渐失去这一产业的传统优势后.就不断寻求国际法律规则限制发展中国家的纺织品出口。并不遗余力地使它们的各种限制措施披上合法的外衣。上述短期安排、长期安排以及多种纤维安排就是在GArI’r的主持下.为纺织品与服装领域进行限制“合法化”进行谈判并达成的一系列“成果”。其核心内容是实行进口配额限制。而这种限制措施从根本上讲是与GATr的宗旨和原则背道而驰的。虽然这些协议对于维护纺织品与服装领域的正常秩序起了一定的作用,但由于进口国的限制措施越来越严厉.加之各种双边协议的侵蚀。纺织品出口的增长率在不断下降。可以说,乌拉圭回合前的上述多边安排并不足以保障在纺织品与服装领域具有比较优势的发展中国家的利益。

二、《纺织品服装协议》下的纺织品服装自由贸易法律的回顾

1986年9月.乌拉圭回合多边贸易谈判开始。在确定本次多边贸易谈判的议程时,美国等缔约方为了换取发展中国家对《服务贸易总协定》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的支持,同意将长期游离于多边贸易规则之外的纺织品与服装领域纳入多边规范和监督的轨道。在乌拉圭回合中,反映了发展中国家立场的《纺织品与服装协议》才最终得以制定,并成为《建立WTO协定》附件一A的一部分。《纺织品与服装协议》是发展中国家纺织品出口国在乌拉圭回合中取得的最主要的成果之一。从根本上改变了管辖纺织品与服装长达数十年之久的贸易体制。其以市场为基础的自由贸易取代了以配额为基础的管理贸易。使纺织品和服装贸易逐步纳入到世界贸易组织之中,进而为纺织品和服装贸易自由化目标的实现奠定了基础。

《纺织品与服装协议》由序言、9个条文和1个附件组成。其宗旨是促进“将纺织品与服装领域逐步纳入1994年GATI''''”。

协议的内容涉及一般规则;纳入进程;反规避条款;过渡性保障机制;管理机构;争端解决:适用产品范围等。

纺织品协议的目标是在10年过渡期内将国际纺织品贸易回归到关贸总协定内,回归的进程主要体现在取消现有歧视性国别纺织品进口配额进度上。然而。纺织品协议回归过程从1995年起步时就遇到了重大困难。比如:4个发达进口国美国、欧盟,加拿大和挪威通报的第一阶段回归纺织品货单中,除加拿大包括了受限制的劳保手套外,其他3个进口方没有回归任何受限制的纺织品。另外,他们回归货单中纺织品的进口数量刚刚达到纺织品协议所规定的最低标准。但是,其中有些税目下的进口数量同他们在谈判中提供的统计有比较大的差异。而且还包括一部分有“ex”的税号。

在纺织品协议回归关贸总协定进程中。主要发达国家前3个阶段回归纺织品的进口量只达到了纺织品协议所规定的最低百分比要求。它们千方百计拖延纺织品贸易的回归和自由化,将绝大部分受限制的纺织品特别是一些最敏感的纺织品和服装留在2005年1月1日回归。从而.过度保护了其国内纺织业的利益,阻碍了纺织品服装贸易自由化的进程。增加了其他成员方国内相关纺织业调整的难度,损害了其他成员方.特别是发展中成员方的贸易利益。

三、《纺织品服装协议》失效后的纺织品服装贸易自由化法律的前瞻

随着《纺织品服装协议》的失效,纺织品服装贸易终于全部回归到wTO框架。然而.纺织品服装贸易法律自由化的道路依然不平坦。

(一)高关税的保护致使纺织品服装贸易法律自由化落后于其它非农产品贸易法律自由化

纺织品进口配额和高关税壁垒是发达国家保护国内纺织工业的两大政策支柱。但在乌拉圭多边贸易谈判结束后。纺织品进口歧视性限制体系去势已定,发达国家的贸易政策重心自然就转移到如何利用高关税保护国内纺织工业。发达国家的高关税只是针对纺织品、服装、鞋类和皮革制品等少数几个劳动密集型行业产品。发达国家对纺织品进口实行的关税税率要比对其他工业产品的税率高得多,一般都高出一倍以上。此外,在对同行业各类纺织品中.发达国家视加工程度和(或)原材料不同实行差别进口关税,加工深度越大,关税越高。故在未来的多边自由化法律谈判中,各成员方有必要加强削减关税、开放市场等方面的立法超级秘书网

(二)美、欧对部分发展中国家的优惠方案和双边自由贸易协议对纺织品贸易法律自由化发展的负面影响

美、欧通过单边优惠方案和双边自由贸易协议来扩张地区贸易势力范围.客观上给多边谈判削减市场准入障碍制造了困难。眼前的利益动摇了一部分发展中国家争取全球贸易法律自由化的信心,对多哈多边谈判削减高关税壁垒提出新的挑战。这也是我们在世贸组织纺织品协议l0年过渡期后进一步争取贸易自由化和改善公平市场竞争条件的最主要挑战。

第2篇

论文摘要:2005年1月1日,延续了30多年的全球纺织品配额制度被全面废除。本文在对四种保障措施进行法源分析和比较的基础上,指出我国纺织品服装出口在后配额时代第一年所遭遇的特保措施,并从政府、企业、行会三个层面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2005年1月1日,延续了30多年的全球纺织品配额制度被全面废除。我国纺织品服装出I:2I大幅增加,为保护本国相关产业不受损害,欧美等国在后配额时代频繁对我国纺织品服装出口实施特保措施。对此,我国政府、企业和行会应采取措施积极应对。本文在对四种保障措施进行分析和比较后对该问题作了重点讨论。

一、保障措施的法源分析及比较

(一)四种保障措施的法源分析

为维护公平贸易和正常的竞争秩序,世界贸易组织允许成员方在进口产品过激增长给其国内产业造成损害的情况下,使用保障措施以保护国内产业不受损害。保障措施和反倾销、反补贴都属于贸易救济措施,不同的是,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针对的是不公平贸易行为——价格歧视,而保障措施则针对的是进口产品激增的情况。由于美欧等国担心中国人世后,纺织品服装进口的急剧增长会扰乱其市场秩序,损害其国内相关产业。所以在中国人世时特别要求中国政府做出一些特殊承诺,这些承诺反映在《中国加入议定书》(下文简称《议定书》)和《中国加入工作组报告》(下文简称《报告书》)的具体条款中。简言之,WTO其他成员方可以通过以下四种途径对我国纺织品服装实施保障措施。其中,第一种也被称为“一般保障措施”,而后三种则通常被称为“特殊保障措施”。

1.依据《关贸总协定》第19条和《保障措施协议》对我国纺织品服装实施保障措施

《关贸总协定》第19条和《保障措施协议》规定了一般保障措施制度。基本内容是:如出现不可预见的情况,和因一缔约方承担总协定义务(包括关税减让在内)而产生的影响,使某一产品输入到这一缔约国领土的数量与国内生产相比绝对或相对增加,以致对该领土内生产同类产品和/或直接竞争的国内产业造成严重损害或严重损害威胁,则该缔约方在防止或纠正这种损害所必需的程度和时间内,可以对上述产品全部或部分地暂停实施其所承担的义务,或者撤销或修改减让;实施保障措施应针对正在进口的该类产品,而不考虑其来源。

2.依据《纺织品和服装协议》对我国纺织品服装实施过渡性特别保障措施

《纺织品与服装协议》第6条规定,在纺织品、服装贸易回归关贸总协定的1O年过渡期中(自1995年1月1日世界贸易组织成立开始起算),除已纳入GATI''''I994的纺织品或服装产品外,各成员在过渡期内可实施特定的“过渡性保障措施(TransitionalSafeguardMeasures,简称TSM)”,即如果某一未受配额限制的特定纺织品或服装产品进口数量增加,对生产同类和/或直接竞争产品的国内产业造成严重损害或严重损害的实质威胁,则可对该产品的进口实行配额限制等措施,如果是单个成员的进口出现急剧和实质性的增加,可对该特定出口成员的特定产品实施配额限制。该过渡性保障措施既可以通过磋商后达成的协议实施,也可以单方面实施,但需要由纺织品监督机构(TMB)审议。《纺织品与服装协议》是WTO协议中唯一规定了自行废止内容的协议,在10年过渡期后(即2005年1月1日以后),随着配额限制的全部取消。该协议本身也就不存在了,理论上第6条关于在过渡期采取保障措施的规定也随之失效。

3.依据《议定书》第16条的规定对我国纺织品服装实施过渡性特别保障措施

根据《议定书》第16条的规定:如原产于中国的产品在进口至任何WTO成员领土时,其增长的数量或所依据的条件对生产同类产品或直接竞争产品的国内生产者造成或威胁造成“市场扰乱”,则受影响的WTO成员可请求与中国进行磋商要求中国采取行动以防止或补救此种市场扰乱,如在中国收到磋商请求后60天内双方未能达成协议,则受影响的WTO成员有权对此类产品撤销减让或限制进口。且在迟延会造成难以补救的损害的紧急情况下,受影响的WTO成员可根据一项有关进口产品已经造成或威胁造成市场扰乱的初步认定,对中国的产品采取不超过200天的临时保障措施,并提出进行双边磋商的请求。如果WTO某一成员认为在上述第一种情形下基于“市场扰乱”所采取的限制中国产品的行动(包括中国自己同意进行的主动自我限制行动)造成或威胁造成中国产品进入其市场的“重大贸易转移”,则该成员可请求与中国和/或有关WTO成员进行磋商。如此类磋商未能达成协议,则请求进行磋商的WTO成员在防止或补救此类贸易转移所必需的限度内,有权针对该产品撤销减让或限制自中国的进口。该条款实施的期限为2001年12月11日至2013年12月11日。

4.依据《报告书》的规定对我国纺织品服装实施过渡性特别保障措施

根据《报告书》第241至242段(也作242条款)的规定,2008年12月31日以前,其他成员方仍可以对原产于我的纺织品服装采取限制措施,如果WTO其它成员认为《纺织品与服装协定》所涵盖的原产于我国的纺织品服装自《WTO协定》对我国生效之日起,由于市场扰乱,威胁或阻碍这些产品贸易的有序发展,则该成员可请求与我国进行协商,以期减轻或避免此市场扰乱。如双方在90天的磋商期内,未能达成满意的解决办法,则磋商将继续进行,提出磋商请求的成员可继续实行限制。

(二)四种保障措施的比较

为了对上述四种保障措施有一个更清晰的认识,本文以表格的形式列出其异同点。(见表1)

通过表1分析可知,一般保障措施的实施条件最苛刻,实施标准最高,且依据无歧视原则适用于所有成员方,故实施时会遭遇较大的阻力。而后三种特殊保障措施中,《纺织品服装协议》的实施条件较严,且该协议于2005年1月1日以后,随着配额限制的取消已自动废止。所以在后配额时代,针对原产于中国的纺织品服装,欧美等国实施特保措施时更愿意援引《议定书》和《报告书》的相关法规,这两项特保措施的实施门槛较低,且实施形式和实施期限更为灵活,即使最终磋商失败,也为提出磋商请求的成员方赢得了宝贵的时间,便于其调整本国的外贸政策。

二、后配额时代我国纺织品服装出口遭遇的特保措施

(一)关欧等国对我国纺织品服装出口实施特保措施

2005年1月1日,延续了3O多年的全球纺织品配额制度被全面废除后,原属于配额产品的我国纺织品出口大幅增长,据统计,2005年1至4月,我国纺织品出口额312亿美元,同比增长18.4%,其中对欧出口39亿美元,增长幅度为82%,对美国的增长幅度为250%。为此,欧美等国援引《议定书》的第16条和《报告书》的242条款频繁对我国实施特保措施。

1.美国

2005年3月21日美国商务部宣布,将于4月对纺织品实施特别检测设施,该措施使美国海关对进1:3纺织品的监控预警期从6周缩短到2周,以便其迅速出台相应的保护措施;2005年4月4日美国纺织品协议执行委员会决定对部分原产于中国的棉制针织衬衫、棉制裤子以及棉制和化纤制内衣等三类纺织品发起纺织品特保调查;两天后,美国制造商贸易行动联盟、美国纺织团体协会、美国纺织协会、美国棉花协会和名为“团结起来”的工会组织5家纺织行业组织,向美国纺织品协议执行委员会提交特别保障措施申请,要求对原产于中国的7种、14大类纺织品服装实施特别保障措施,这些产品占2004年美国进口中国纺织品服装总额的8.1%。5月13日,美国纺织品协议执行委员会正式宣布对我国的棉制针织衬衫、棉制裤子、棉制及化纤制内衣3类纺织品采取特保措施,理由是这些纺织品“正在威胁和扰乱美国的市场,并要求其今年进入美国市场的数量最多只能增长7.5%;仅5天后,该委员会再次对我国的棉布和人造纤维男衬衫(包括男童衬衣)、人造纤维布裤、人造纤维针织男女衬衣以及精纺棉纱4类纺织品实行进1:3配额限制。截止到11月8日,中美双方就纺织品服装出1:3共进行七轮谈判,其间,美不断扩大受限产品的范围和条件,我国纺织品服装企业遭受的损失也与日俱增。

2.欧洲

2005年3月10日欧洲服装及纺织业组织EURATEX提出申诉,要求对原产于中国的针织紧身衫及套头衫、棉质或人造纤维装等12类纺织品服装实施市场保护限制。4月6日,欧盟委员会公布《对华纺织品特别限制行动指南》,明确指出欧盟设限的标准,以2004年中国纺织品占欧盟进1:3总量的百分比为准,将进口产品分为四类,各类产品在2005年到2008年间每年都有一个增长,若超过规定的增长率,欧盟则进行特保调查。4月底,欧盟正式宣布将对中国9类纺织品服装展开为期6O天的特别限制调查,且正严密监测从中国进口的另外11类产品的交易情况。如果调查发现中国纺织品确实破坏了欧盟市场的市场秩序,欧盟可自动启用临时特保措施,对中国纺织品加以限制。5月17日,欧盟贸易委员曼德尔森以2005年第一季度欧盟从中国进1:3的T恤和麻纱增长过快,且扰乱欧盟市场为由,提议与中国方面进行正式磋商。并声称,如果正式磋商未果,欧盟将会对这两类纺织品实施“紧急特保”措施,将其2005年进1:3数量的增长率控制在7.5%以内。一周后,欧盟纺织品委员会通过了曼德尔森的提议,并于5月27日正式启动对T恤和麻纱的“紧急特保”程序。

3.其它国家

除美欧外,土尔其、巴西、厄瓜多尔等一些发展中国家也以不同的形式对我国纺织品服装采取限制或发出信号。如2005年1月中旬,厄瓜多尔纺织业工业协会援引《中国人世议定书》的第16条,由其政府提出申请,要求对我国271种纺织品采取特保措施,征收5%一3CHD%的关税。这些措施无疑使我国的纺织品服装出口雪上加霜。

(二)欧美对我国实施特保措施援引法律的不合理之处

欧美对我国设限的主要依据是《报告书》的242条款,但援引该条款的前提条件是必须有确凿的数据证明中国纺织品服装在美欧确实存在扰乱市场、威胁阻碍贸易发展的情况,且两者构成因果关系。正如商务部部长所言,“美欧等国仅凭三四个月的数据就草率对中国设限,是没有道理的,也是不科学的。”同时应客观理性的看待我国纺织品服装出口的“激增现象”:首先,尽管2005年1—4月我国对欧美市场有一个总体增长,但也存在两个下降,一是增幅逐月下降,二是纺织品服装出口占中欧、中美贸易的比重逐月下降。其次,美欧把发展中国家最具出1:3潜力的产品配额保留到最后一刻,美国保留了90%,欧盟保留了70%,所以在2005年1月1日全球纺织品配额制被全面废除后,我国纺织品服装出口出现“激增现象”。再次,这种“激增”是一种正常增长,因为它是由过去长期扭曲自由贸易的配额体制转向现在纺织品一体化、自由化过程中所发生的现象,这和正常贸易过程中某一年、某一个时期、某种产品的突然激增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情况,该情况是可以预见的。

欧美在实施特保措施的法律程序上也存在着不合理之处。他们总是单方面宣布将对中国的部分纺织品服装出口采取特保措施,并未及时与中方进行磋商。他们所倡导的自由贸易实际遵循着“双重标准”,一方面对其本国具有竞争力的产品极力要求自由贸易,另一方面,对于发展中国家能够挑战他们产业的一些产品(如纺织品服装)推行贸易保护主义。

三、后配额时代我国应对特保措施的主要策略

面对欧美等国频繁的特保措施,我国应变被动为主动,以变应变,积极寻求建立和谐的贸易体制。本文主要从政府、企业、行会三个层面来分析具体的应对策略。

(一)从政府层面看

1.在保持自身立场的同时应变对抗为对话,争取以和谐的方式解决贸易争端

自美欧对我国纺织品服装出口实施特保措施以来,我国政府已与美欧代表进行了多次磋商。6月11日,中欧终于就中国部分输欧纺织品问题达成协议,签署了《备忘录》。根据《备忘录》,欧盟承诺对源自中国的棉布、T恤衫、套头衫、裤子、女式衬衫、床单、女连衣裙、胸衣、桌布、亚麻纱等1O类纺织品终止调查,对实现一体化的中国纺织品克制使用242条款;双方同意,自2005年6月11日至2007年底,对上述十类纺织品合理确定基数,并按每年8%至12.5%的增长率确定中方对欧出口数量。而中美双方经过七轮磋商,历时半年,最终于11月8日达成协议,并签署《备忘录》。两个《备忘录》的签署,不仅符合中、美、欧三方的利益,而且充分体现我国政府在解决贸易争端中的积极主动性,为解决其他贸易争端提供成功范例。

2.以变应变,适时调整本国的对外贸易政策

为了稳定出口,减少贸易摩擦,实现贸易一体化的平稳过渡,我国政府决定从今年1月1日起到2007年12月31日止,对全球出口的外衣、裙子、衬衫、裤子、睡衣、内衣等7大类33个敏感类别的148个服装税号,采取从量计征方式加征出口关税。从6月1日起,对上述产品中的74种纺织品提高出口关税税率,多数产品的税率比原来提高了4倍,并对亚麻单纱开征出口关税。但美欧对我国主动采取的限制出口措施反映平淡,反而不断加大采取特保措施的力度,在2005年5月达到高峰。对此,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不得不在5月30日宣布,2005年6月1日起对81项纺织品取消征收出口关税,其中包括先前要提高关税的74种纺织品。此外,商务部在7月7日公布了《纺织品出口临时管理商品目录》,明确列出输欧10类纺织品2005年的第一次分配全国总量。这些对外贸易政策的及时调整,不仅降低了我国纺织品服装厂商的出口风险,而且表明我国政府在制定时外贸易战略时更加成熟、灵活。

(二)从企业层面看

1.提高纺织品服装的质量,改变价格策略

我国的纺织品服装属于劳动密集型产业,同发达国家的产业结构具有互补性,而同印度等发展中国家相比,产业结构严重趋同,再加上国内企业间的激烈的竞争,往往造成纺织品服装出口商竞相压价来扩大市场份额,创造更多的外汇,从而促使进L=I国采取反倾销和特保措施等贸易壁垒来保护本国产业。因此,我国企业要改变这一被动局面,就应该提高产品的技术含量和品牌附加值,加大纺织品服装研发和创新的力度,加强保护知识产权,发展和培育自己的知名品牌,抛弃低价竞争策略,以质优价廉开拓国际市场。

2.实施出口市场多元化战略和“走出去”战略

市场多元化可以降低出口市场过分集中带来的贸易风险。目前,我国出口到香港地区、日本、美国和欧盟四大市场的纺织品及服装,约占出口总量的70%。出口市场的过度集中,极大地增加了出口的不稳定性和风险性。因此,我国企业在后配额时代应主动开拓其他国家市场,尤其是东欧、中东、南美地区和独联体等轻纺工业相对不发达或竞争优势相对较弱的国家市场。超级秘书网

实施“走出去”战略、开展国际化经营是我国纺织品服装企业在后配额时代保持持续竞争力的有效途径。那些拥有先进技术、雄厚资本、知名品牌、一流管理的国内企业在海外直接投资设厂,不仅可以将贸易壁垒的不利影响降到最低,而且可利用东道国的某些税收优惠,不断扩大当地市场份额,获取更多的利润。

(三)从行会层面看,应充分发挥纺织行业协会的积极作用,建立贸易壁垒预警机制

第3篇

论文摘要:我国纺织品服装出口与经济增长之闻具有相互促进作用。纺织品服装进口对纺织品服装出口具有明显的促进作用。纺织品服装进口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大于出口的贡献。我国要加强自主创新,改变纺织品服装出口依赖于进口的局面:不断提高经济增长的纺织品服装出口弹性.促进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

1相关文献回顾及评价

对外贸易与经济增长的相互关系问题一直是经济学界关注的焦点问题.如Edwardsf1998)通过对30个发展中国家1970—1983年的数据进行检验.认为开放的国家伴随着经济的高增长n1。Kwanh和Cosomities(1990)以中国1952~1985年的数据为样本,运用Granger因果检验方法,发现出口与产出之间互为因果关系嘲。随着我国对外贸易的飞速发展.国内众多学者对我国对外贸易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实证研究,许和连、赖明勇f2001)采用协整检验和格兰杰因果检验方法,对中国19781998年的出口与经济增长关系进行了实证分析,结果表明,GDP、出口与贸易条件之问存在长期的稳定均衡关系t31。石传玉,王亚菲,王可等(2003)对1952—2000年间我国GDP与进出口的有关数据进行协整分析.发现进口增长对我国经济增长具有较大的促进作用.而出口增长对经济增长的影响不显著州。对经济增长与我国纺织品贸易的关系研究,目前有少量学者正在逐渐涉人。姜延书,付韶军,白小伟等(2006)以我国1985—2004年的统计数据为样本,实证结果表明:我国纺织工业经济增长、纺织品出口和纺织品国内需求之间存在着比较稳定的协整关系魄。

上述专家学者研究问题的方法和结论对本文研究具有极其重要的指导作用。然而.目前研究还存在一定的局限性:第一.有些研究基本上是采用回归分析方法,而对于时间序列数据的回归分析必须以样本数据的平稳性为前提条件.对非平稳性的时间序列直接应用回归分析有可能产生“伪回归”,从而得出错误的结论;第二,一般的定量研究,对模型的可靠性(尤其自相关性、异方差性等)没有做进一步的检验,得到的研究结论可信度差;第三,简单的回归易于把解释变量和被解释变量相混淆,把不存在因果关系的变量经过“伪回归”后做出因果关系分析:第四,由于经济增长与纺织品服装进口、出口之间存在交互作用,采用单方程经济模型,一方面,不便于分析两个以上变量之间的交互影响,另一方面,易产生变量的内生性偏差。因此,有必要通过多方程模型来分析两个以上变量之间的交互影响关系。

2研究方法

20世纪70、80年代,Granger和Newbo|d通过多次模拟分析.发现非平稳的时间序列变量会造成“伪回归”现象,因此对非平稳时间序列不能直接应用传统的最小二乘回归。

Enger和Granger提出了随机时间序列分析方法。这一方法的基础思想是:如果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变量值呈现非平稳性,但它们是同阶单整的.变量之问有可能存在某种长期稳定关系,即协整关系。本文基于这一理论考察我国纺织品服装贸易与GDP之间是否存在长期稳定关系。本文的分析方法具体如下。

单位根检验。最常见的时问数列的平稳性检验就是单位根检验。本文将采用ADF(AugmentedDickey—Fuller)法检验变量的平稳性。对于非平稳的变量还需要检验其差分的平稳性。如果变量的n阶差分是平稳的,则称此变量是n阶单整,记为I(n)。所有变量同阶单整是变量之间存在协整关系和因果关系的必要条件。

因果关系检验。Granger(1969)提出的因果关系检验解决了变量之间是否及如何构成因果关系的问题。其基本原理是:在做Y对其他变量(包括自身的过去值)的回归时,如果把X的滞后值包括进来能显著地改进对Y的预测,就可以说x变化是Y变化的原因。

联立方程组模型。对于联立方程组模型中的单方程(即结构式方程)。只有在可识别的条件下才能被估计,结构式方程是否可以识别存在如下定理:在一个含有M个联立方程组的模型中.一个方程如果能被识别,该方程所排除的前定变量的个数必须不少于它所含有的内生变量的个数减1,即:K—k≥in一1(其中K为模型中前定变量的个数,k为给定方程中前定变量的个数,m为给定方程内生变量的个数),对于可以识别的方程组模型,一般可以用二阶段最小二乘法来进行估计[91。根据估计结果,还有必要从拟合优度、F检验统计量值、样本回归系数的t检验值,是否存在自相关、异方差性等方面,对模型的可靠性做进一步的分析。

本文以1985~2005年为统计样本,应用格兰杰因果关系分析法及联立方程组模型,分别考察我国纺织品服装贸易与我国GDP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他们之间的交互影响关系。在实证研究结果基础上,最后给出研究的结论和政策启示。

3实证分析

3.1样本数据的建立

本文选取的样本区间是1985~2005年。我国的GDP(支出法)、纺织品服装进口额(M)、出口额(x)的数据均来自2006年《中国统计年鉴》、(2005/2006中国纺织T业发展报告》以及历年《中国纺织工业年鉴》。按照年平均汇价(中间价)将当年进口额、出口额美元价格折算为当年人民币价格。为了消除数据系列的不平稳性。用GDP缩减指数(以1985年为基期)将我国GDP、纺织品服装进口额、出口额进行调整。南于样本区间大,统计数据多,这里省去模型应用的原始统计数据及计算结果(如果需要,可向作者索取),直接给出我国GDP、纺织品服装出口额、进口额(单位均为亿元)的自然对数值,分别用lnGDP、lnX、lnM表示(见表1)。

3.2变量的平稳性检验

应用Eviews软件,对表1巾的lnGDP、lnX、lnM序列分别进行单位根检验,检验结果表2。从表2可以看,通过相应的检验方式,各变量的ADF检验统计量值均小对应的1%或者5%临界值,表明各变量均是平稳的;此,各变量都是0阶单整系列,于是进一步检验变量之间的因果关系。

3.3因果关系检验

对变量lnGDP分别与lnX、lnM进行因果关系检验,观察

他们之间的因果关系。Granger因果关系检验对设定的滞后阶数很敏感,在对不同滞后期的检验结果进行评价时.一般地以AIC或SC取值最小,同时考虑检验模型中随机干扰项不存在序列相关性为依据I。检验结果见表3,检验的模型均不存在1阶和2阶自相关性。从表3看出,在5%显著水平下,我同纺织品服装进口变化是我国GDP变化的原因.而我国GDP变化不是我国纺织品服装进口变化的原因。我国纺织品服装进口变化是出口变化的原因.而我国纺织品服装出口变化不是进口变化的原因。在10%显著水平下。我国纺织品服装出口变化与我国GDP变化互为因果关系。基于此检验结果可以确定:在模型中,lmM应为自变量,lnGDP、lnX既可为自变量也可为因变量

3、4联立方程组模型的建立、识别和估计由于本文研究目的是分析我国纺织品服装贸易与经济增长的交互作用,又根据因果关系分析的结论,经过反复试验法,并且把存在自相关的模型进行校正,引入滞后一期的lnGDP作为滞后内生变量,建立如下联立方程组模型的基本形式。

lnGDPL=0【(I+0【IlnX+0【2lnGDP¨+[1(1)

lnGDP=13olnM+p.1nGDP¨+p2AR(1)+(2)

lnX=-y0+-yIlnM+^y2lnGDP+(3)

根据本文的研究方法所述,上方程组中,先决变量为lnM和lnGDPK=2,式(1)、式(2)、式(3)中k值分别为1、2、1,对应的m值分别为2、1、2,则式(1)、式(2)、式(3)均为恰

好识别方程,用二阶段最小二乘法来进行估计,结果见式(4)、式(5)和式(6)。

lnGDP,=0.6177+0.10481nX+0.87461nGDP¨+I(4)

t:(2.5958)(2.3668)(16.3409)校正的R=0.9984D.W.=1.1914F=6012.916Prob.=0.000

lnGDP~=0.06891nM~+0.96971nGDP+0.7841AR(1)+tx2(5)

t:(2.2901)(55.5992)(6.6323)校正的R=0.9985D.W.=1.5131

lnX=一2.7949+0.31531nM+0.79441nGDPl=o(6)

t:(一3.2132)(3.3901)(6.1301)校正的RZ=_0.9646D.W.=1.0920F=258.799Prob;0.000

3.5对模型结果的分析

从式(4)、式(5)、式(6)的结果看,拟合优度均在96%以上。在5%的显著水平下,样本的回归系数都是显著的。从经济意义上考虑,样本的回归系数符号是合理的。对式(4)、式(5)、式(6)的残差进行LM检验,在5%的显著水平下,LM(1)检验相伴概率分别为0.0857、0.4402、0.0695.表明模型均不存在一阶自相关。对式(4)、式(5)、式(6)的残差进行异方差性White检验,在5%的显著水平下,检验相伴概率分别为0.1463、0.1044,0.7006,表明式(4)、式(5)、式(6)均不存在异方差,说明模型是有效的。

从长期来看,式(4)结果表明,lnGDP关于lnX的长期弹性为0.8357(0.1048/(1—0.8746)),如果我国纺织品服装出口额(实际值,下同)每增长1%,我国实际GDP会增长0.84%((1+1%)0.8357-1]x100%)左右。式(5)结果表明,lnGDP关于lnM的长期弹性为2.2739(0.0689/(1—0.9697)),如果我国纺织品服装进口额每增长1%。我国实际GDP会增长2.29%左右。因此.纺织品服装进口对GDP增长的贡献大于纺织品服装出口的贡献。同时,式(6)结果表明,lnX关于lnM的长期弹性为0.3153.如果我国纺织品服装进口额每增长1%,我国纺织品服装出口额会增长0-31%左右。lnX关于lnGDP的长期弹性为0.7944,如果我国实际GDP每增长1%,我国纺织品服装出口额会增长0.79%左右。我国纺织品服装出口对GDP增长的贡献大于GDP增长对纺织品服装出口的贡献。超级秘书网

4研究结论、原因分析和政策启示

4.1研究结论及原因分析

(1)我国纺织品服装出口与经济增长之间具有相互促进作用。原因在于:一方面,出口是拉动一国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之一,纺织品服装出口是我国商品出口的重要来源,纺织品服装出口促进了我国经济增长。另一方面,我国经济增长加快了我国纺织工业的技术进步、产业结构升级,推动了我国纺织产业的发展,促进了我国纺织品服装的出口。

(2)我国纺织品服装进口对经济增长具有明显地促进作用。理由在于:一是我国纺织生产上所需的纺织原材料及高级服装面料等的进口.产生的技术溢出效应.促进了我国纺织相关产业的快速发展,从而促进了我国经济增长。二是进口到我国的部分纺织品服装很快转化为最终消费,进一步刺激了投资需求,推动了我国经济增长。

(3)我国纺织品服装进口对出口具有促进作用。原因在于:一是我国纺织品服装出口加工贸易在出口中占有相当的比重.比如2005年我国纺织品服装进料、来料加工贸易占出口的26-3%.加工出口对我国纺织品服装出口具有重要促进作用。二是我国许多纺织行业产品出口所需的纺织原材料及高级服装面料等依赖于进口,比如目前我国每年要进口几十亿美元的外国面料。因此。纺织品服装进口变化是出口变化的原因,进口对出口具有促进作用。(4)我国纺织品服装进口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大于纺织品服装出口的贡献。其主要原因在于:一方面,我国是科技相对落后的国家,我国许多与纺织有关的先进技术对外依赖程度还相当高。另一方面,我国纺织产业还处在世界生产价值链的末端,诸如设计、产品开发、印染后整理、品牌营销等与国外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真正具有高附加值的产品出口不多。因此,相对纺织品服装进口来讲.出口对经济增长的贡献较小。

4.2政筻启示

第4篇

由于大国和小国在经济环境、产业结构、市场规模等方面都存在差异,致使合作成员国之间在成本分担和收益获得上存在不一致的情况。因此在传统的经济合作理论分析框架下我们假设区域合作成员国在权利上是平等的且合作是完全互惠的。目前中印纺织品服装贸易合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有较大的上升空间和增长潜力。两国若想更好地进行区域经济合作,在合作博弈下,需要满足一系列的充分必要条件。

命题1:中印纺织品服装贸易合作各成员收益的提高至少要等于由于参加经济合作所导致的各成员国的直接收益损失。证明:,,=(1,2,3,4,5,6),当国损失部分直接收益从而使得其他合作成员收益提高时,反映在国收益上的增加量我们不妨设为,国参与国经济合作时的直接收益损失量设为。合作是相互的,同理可以得到及。那么此时,国与国经济合作时带来的收益的净增量为{()+()}。因此,,{()+()}是所有参与合作成员国收益的净增量。显然,只有{()}0且{()}0同时都成立的时候,各成员国家才会参与区域的经济合作。通过命题1分析可知,中印纺织品服装贸易合作的充分条件是各成员国通过有效的磋商,协调相互之间的利益分配并最终达成有约束力的利益分配协议,以此约束双方之间的经济行为。合作的必要条件是中印双方纺织品服装贸易间的互补性。若满足了上述条件,中印纺织品服装贸易合作给各成员带来的收益的增加定会大于不合作时所能获得的收益。

命题2:假设中印纺织品服装合作联盟为,与其他第三国的纺织品服装合作联盟为′,即有′。若国不能同时参与和′的经济合作联盟,则有国参与联盟′使联盟收益的增加量要大于国参与联盟使联盟收益净增加的量。证明:令={′},表示成员国属于联盟′而不属于联盟,由命题1可知,对于,当与国达成合作协议的,其相应的联盟收益净增加量{()+()}0时,则有,({)+()}0。命题2得证。

定义1:成员国对联盟即中印两国纺织品服装合作联盟收益的边际贡献为()(),其中()表示国不是中印纺织品服装合作联盟的成员国时联盟的值。

定义2:对′,若参与国参加联盟′的边际贡献大于参加联盟的边际贡献,即(′)(′)()(),则称合作博弈(,)是凸的。引理1对效应可转移的博弈(,),若存在固定的数值(其中,)使得和,()=()+()+,(+),则Shapley值为(,)=()+0.5,(+)。为简化模型方便分析,假设参加中印经济合作的行为对非成员国没有影响,成员国对非成员国的政策在参与合作前后没有变化。于是,我们可以将特征函数定义如下:其中,0是合作之前各成员国自身的保留效用;为结成联盟时联盟全体成员国获益的总和;为未参加联盟的成员国(但仍属于)对联盟造成的损失;表示未参与联盟而与联盟以外的成员国(但在内)合作所可能获得的收益。与命题1的论证类似,对,有()=()+()+{()+()}令=,=,=,则(,)=0+=1+0.5=1{()()}对于区域经济合作博弈(,)而言,Shapley值为:(,)=0+=1+0.5=1{()()},=1,2,如果结成联盟却没有发生效用转移,则成员国得到的收益为01+=1,=1,2,。由上述博弈模型分析可知,每个成员国参与经济合作所得到的收益等于合作却没有效用转移时的收益加上合作停止时收益之差的二分之一。显然,这意味着各成员国一直保持合作状态所获得的收益要大于相互停止合作时所得到的收益。命题3:所有成员国都参与合作时,其处于核心Shapley利益分配矢量给每个成员国分配的利益补偿量将为=0.51([()())],=1,2,。证明:对任意的成员国和,是国与其他成员国合作而不与国合作时得到的收益,是国不与国合作时导致的损失。因此,国不与国合作时的收益的净增加量为。同理,为国不与国合作时的净收益。所以,补偿给成员国的总净收益是成员国与国之外其他所有成员国合作净收益之和减去成员国与除国之外其他所有成员国合作净收益的一半。通过上述模型分析可知,从不合作中获得较多收益的成员国应该从获得收益较少的成员国中得到利益补偿,这显然不符合区域经济合作的目标。因此,为达成区域经济合作协议,促进区域经济合作,从区域经济合作中获取收益较多的成员国应该给予获取收益较少的成员国一定的利益补偿。同时,获益较高的成员国在补偿获益较少成员国后,其福利水平仍比未参与经济合作前有所上升。[4]从上述三个命题的证明及分析中可以得知,区域经济合作的必要条件为合作各方之间的经济互补性,充分条件为参与区域经济合作的各成员国从自身实际出发,通过有效的沟通和磋商,积极协调彼此之间的利益诉求,以求达成具有一定约束力的利益分配协议,以制约双方的经济合作行为。同时建立一套公平、有效、完整的利益补偿机制,使获利更多的一方通过利益输送补偿区域经济合作过程中获利较少的一方,以此均衡双方利益,从而形成双方互利共赢的局面,实现双方效益的最大化,最终保证各方贸易合作的可持续发展。[5]由此可知,中印纺织品服装贸易合作需要满足贸易互补性、合作后福利提高、利益分配合理等几个条件。

二、中印纺织品服装贸易合作的可行性分析

(一)中印纺织品服装贸易合作的互补性分析

中印两国作为纺织品服装大国,其实在纺织原料、技术等方面,两国纺织品服装产业存在着很强的互补性。中国作为世界最大的纺织品服装生产国和出口国,虽然纺织原料丰富,但相对于国内强大的生产能力来讲,供应还显得相对不足。为满足国内的需求,中国每年都需从美国和印度等国家大量进口纺织原料。而印度拥有世界最大面积的棉花生产,同时又是世界第二大纤维素纤维生产国,还是仅次于中国的第二大生丝生产国,另外还拥有世界最大产量的黄麻生产。纺织原料丰富且品种齐全,且相对于印度国内的生产需求来说还有较大剩余,每年都有大量原料可供出口。因此,在天然纺织原料这一方面,中印两国纺织品服装产业存在着较强的互补性需求。另一方面印度纺织品服装业虽然拥有丰富的天然纤维,但人造纤维相对不足。印度由于人造纤维生产起步较晚,企业生产规模都较小,人造纤维的产量无法满足印度国内的巨大需求。为满足国内纺织品服装产业发展的需要,每年印度都需从国外进口相当数量的人造纤维。而中国纺织品服装产业在人造纤维方面具有无可比拟的优势。由这几个方面可以看出,由于资源禀赋的差异,中印纺织品服装业间存在着很好的互补关系。互补性的存在将促进中印两国纺织品服装业间产业内贸易的发展,为两国发展纺织品服装业间的贸易合作形成了良好的现实基础。为更直观地展示两国纺织品服装业间的贸易互补性程度,本文用贸易互补性指数进行实际测算。贸易互补性指数由经济学家PeterDrysdale于1967年提出,旨在分析和衡量两国贸易互补性程度。单个产业的贸易互补性指数定义公式为:为出口国对进口国在产品上的贸易互补性指数,表示国产品的进口额,表示国总的进口额,为国产品的出口额,为国总的出口额。值变动的范围为0到1。值越是接近0,则意味着出口国和进口国在产品出口进口方向上吻合程度差,也即两国在产品上的贸易互补性程度较低;而当接近1,则表示出口国出口的产品和进口国进口的产品在很大程度上是一致的,即两国在产品上具有较强的贸易互补性。根据世界贸易组织数据库中2001年至2013年中印纺织品服装相关数据2001年至2013年无论是中国出口与印度进口的纺织品服装贸易互补性指数,还是印度出口与中国进口的纺织品服装贸易互补性指数都呈大于0且非常接近1的趋势。虽然各年份中国与印度的贸易互补性指数有所波动,但整体而言自本世纪之初以来两国纺织品服装贸易互补性指数都非常高,保持大于0.9且无限接近于1的状态,这意味着中印两国在纺织品服装双边贸易上存在着巨大的贸易互补性。两国在纺织品服装贸易方面联系较为紧密,相互依赖程度较高。近年来,中印两国间的纺织品服装双边贸易额保持着稳定的增长速度且每年的贸易额占两国总的贸易额的比重均超过10%以上。这一贸易事实也很好地佐证了两国纺织品服装产业间贸易互补性的特征。因此,综上中印纺织品服装产业间互补性分析可以看出中国与印度在纺织品服装产业上各有所长,优势互补,具有较强的贸易互补性。两国纺织品服装贸易相互依赖程度高,贸易增长空间大。若两国能分工协作,充分利用两国纺织品服装业之间的互补性,进行产业内的贸易合作,必能很好地促进两国纺织品服装产业的发展。以上分析指明了贸易互补性是两国贸易合作的重要现实依据,这为进一步扩大中印两国纺织品服装产业内贸易的合作提供了一个现实基础,说明两国实行纺织品服装业的贸易合作是现实可行的。

(二)中印纺织品服装贸易合作的福利收益—损失分析

1.中印纺织品服装贸易合作的福利收益第一,两国纺织品服装贸易经济互补带来的福利收益。中印两国纺织品服装贸易合作的一个重要现实基础是两国纺织品服装业间存在的贸易互补性,这也是两国进一步加强贸易合作,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的一个重要条件。两国纺织品服装业间的贸易互补性将有利于两国纺织品服装业间的分工与协作,从而更好地发挥两国间的经济互补性,进一步扩大两国纺织品服装业间的贸易往来。同时也将有利于两国纺织品服装业间的产业结构调整和转移,带来福利的提升。第二,市场规模的扩大带来的福利收益。目前受世界经济低迷的影响,两国纺织品服装的传统出口市场需求疲软,且为保护本国自身纺织服装产业的发展,贸易保护主义也进一步加强。在国际政治经济环境不确定性因素不断增加的背景下,为保持并促进两国纺织品服装产业的良性发展,中印两国须开拓新兴市场。而中印两国作为世界上人口最多的两大发展经济体,两国国内市场空间巨大。因此,中印两国纺织品服装贸易之间的合作将大大提升市场容量,增加两国纺织品服装业间的贸易量,从而带来贸易收益福利。第三,关税和非关税等贸易壁垒的降低带来的福利收益。受政治、文化等相关因素的影响,印度一直未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国家地位。且近年来在两国贸易中,中国一直处于顺差状态,而印度则一度处于逆差状态。为保护本国产业,缩小两国之间的贸易逆差,印度对中国的贸易保护主义进一步加强,贸易摩擦显著增多。除一般的关税措施外,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等贸易救济手段得到大量运用。贸易保护主义的盛行严重阻碍了两国间的贸易发展。而自由贸易能带来经济福利的最大化,因此若中印两国纺织品服装业间实行贸易合作,降低甚至取消关税和非关税等相关贸易壁垒,推行自由贸易,将极大地提升两国的福利收益。

2.中印纺织品服装贸易合作的福利损失第一,关税损失带来的福利损失。为促进中印两国贸易的自由化,提升贸易效率,降低甚至消除两国纺织品服装业间的关税必不可少。而关税的降低甚至消除定然会对两国造成一定的税收损失,但从整体的经济效益来看,这一损失并不值得担忧。关税的降低甚至消除将大大地降低企业的产品出口成本,提高贸易收益,也将会使消费者收益。第二,贸易竞争造成的福利损失。目前,中印两国都是世界名列前茅的纺织品服装生产国和出口国。由于两国纺织品服装业间存在一定的类同性,导致双方在世界市场上竞争激烈。若两国实行自由贸易,推行纺织品服装间的贸易合作,定然会给对方市场造成一定的冲击,加剧企业间的竞争。但从另一方面来看,这也将有利于两国纺织品服装业的优胜劣汰,升级产业结构,增强国际竞争力。综合上述福利收益损失分析,可以得知中印纺织品服装贸易合作带来的福利收益将远远大于引致的福利损失。

(三)中印纺织品服装贸易合作的利益分配分析

中印纺织品服装贸易经济合作的过程中任何有损合作的行为都会造成其自身收益的下降,只有坦诚地按相应的规则制度和对方合作,才能得到更大的利益。选择贸易合作对中印双方而言都是有利的,一直保持合作状态所获得的收益要大于相互停止合作时所得到的收益。稳定的生产资料才能让民众的心踏实下来,置土地是生产资料中最为重要的。使民有“百亩之田”“五亩之宅”“老者衣帛食肉,黎民不饥不寒”。(《孟子梁惠王章句上》)其三是“以德治国”的执政思想。董仲舒坚持“限民名田,以赡不足,塞并兼之路”“薄赋敛,省摇役,以宽民力”。(《食货志》)同时,他认为“德治”还要重教化,“立太学以教于国,设库序以化于邑”。儒学发展到汉代已趋于成型,其提倡治国要施仁政,要轻刑罚,轻徭役,尽量减轻民众的负担和惧怕之心,以仁德的方法对民众进行管理,使“德治”在汉代广泛推行,诸子百家,独以儒术治国,形成德刑兼用的治国原则,体现了儒学对治国理政的深度关怀。

三、结语

第5篇

(一)要素条件

1、服装业所占比重较大,市场发展前景看好

无锡向来有“布码头”之称,其服装业起步较早,独特的地理优势和丰富的物产资源使其在同行竞争中拥有诸多优势。2006年服装产业增长了8%,销售增长了10%.出口创汇951.9亿美元.这是服装产业品牌、竞争力的表现.也是跟世界各国同行共同发展的机会。2008年无锡市规模以上纺织及服装企业1044家,就业人员28.3万人,占全市的23.9%;主营业务收入1423亿元,年均增长11.1%,占全省的18.5%;利润55.6亿元,年均增长15.8%,占全省的20.5%;服装49896.2万件,占全国2.1%。主要经济总量指标列全国大中城市第三位。

2、出口型经济快速发展,服装出口比例加大

无锡市纺织产业开放型经济得到快速发展。纺织服装出口保持稳定增长的趋势,2008年外贸出口约42亿美元,其中服装出口年均增长速度达18%左右;出口产品结构不断优化,逐步从粗加工及初级产品调整为以深加工产品和服装等最终产品为主。出口市场以欧美市场为主,同时向其他国家拓展,出口市场多元化的格局初步形成。2010年1-5月无锡全市服装对美国出口1.7亿美元,同比增幅高达178%,占全市服装出口的30.18%;对欧盟出口8007万美元,同比增长80.68%,占全市服装出口的14.24%;对日本出口1.8亿美元,同比增长11.85%,占全市服装出口的31.72%,比上月增长速度提高2个百分点。对欧美市场出口的服装占全市服装出口总量的44.42%,比去年同期相比提高15.5个百分点。

(二)需求条件

服装是人们的生活必需品,随着新兴产业的发展、人们受教育程度的提高和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的消费实力增长,消费观念呈现多元化态势,对服装的需求量逐渐增大。且受金融危机影响,欧美市场增长停滞,对欧美等国的服装进口减少,增强了我国服装产业的发展活力。根据2010中国纺织服装企业社会责任报告联合会公布的数据,我国纺织业优势提升,服装出口占全球市场的三成多。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0年前5个月,我国纺织服装制造业增加值同比增长了13.6%,其中,5月份当月同比增长14.4%,比4月份加快了0.4个百分点。

(三)竞争状态

无锡服装业加工生产能力强,劳动力素质高,技术管理、人员培训已具备一定经验,信息建设基础设施较完备,已形成较成熟的产业集群,并毗邻港澳,承接单活跃,在全球和国内消费市场均具有竞争优势,且现阶段,国家大力发展装备业、物流业,部分纺织品出口额取消,地方政府支持产业升级,国内市场细分,市场潜力巨大。

二、无锡服装出口贸易遇到的问题

1、人民币不断升值,服装出口压力增大

服装业行业是我国出口创汇的第一大行业,对外依存度很高,对汇率的变化也特别敏感,而自2007年以来,人民币持续不断地升值,屡创新高,服装是劳动密集型产业,面对人民币的升值,服装的出口产业的汇改承受力弱,导致其劳动力比较优势弱化,产品竞争力降低,附加值降低,利润下降,据相关研究数据显示,人民币每升值1%,服装业的利润就会下降2%-6%左右,在外销产品利润率下降的情况下,很多服装企业自然而然地由外销转为内销,加剧了国内服装行业市场的竞争,随着人民币的升值的持续攀升,服装企业的接单将会变得愈来愈困难。

2、商品结构存在矛盾,不能满足消费需求

尽管近几年无锡市部分纺织企业和产品已在国内处于领先地位,但总体来看,纺织服装产业链的高端化发展不足,产品结构不合理,产业纺织品发展落后于全国水平,产品类型单一,无法形成综合卖场的所需样品,制约了服装品牌的进一步做大做强;其款式设计也缺乏创新,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对服装不仅仅只是追求耐穿和结实,而是追求时尚、个性,而保守的服装设计跟不上潮流,在设计创新、品牌经营等方面的能力较弱,不利于拓展消费市场。同时我们也可以看到各个企业积极开拓新的发展领域力度不大,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重偏低,纺织服装出口多以贴牌加工生产为主,缺乏国际知名品牌,自主品牌在国际市场占有率较小,影响力不够,国内市场也缺少强势品牌,总体上品牌的进一步提升与产业发展还不相适应。企业的信息化程度不高,不能满足纺织服装消费短周期、快交货的要求。

3、服装面料不环保,节能减排压力重

随着排放标准的逐步提高,服装企业的环保成本不断加大,产业发展与环境保护的矛盾日益显现,对服装产业发展的制约越来越大。而无锡地处太湖流域,在服装出口过程中,尤其是在整理高档服装面料时,由于其处理的难度,其整理后的废水排放量大,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这与现今倡导的“绿色经济”相违背,也与人们日益增强的环保意识相矛盾。

4、生产带有盲目性,品牌创建不到位

品牌代表质量与信誉。由于服装自身的社会属性,服装品牌已成为地位的象征。再由于信息极度不对称,消费者更多的愿意选择品牌。而无锡多数服装企业安于现状,仍停留在“要什么做什么”的初级阶段,在市场调研、提高产品创新能力、企业人员素质的提高、加强企业经营管理、研究服装板型设计方面缺乏有效的市场调查和研究,缺乏有效的引导,自主创新不足,使得社会服装生产规模的扩张大都带有一定盲目性和短视性,缺少知名品牌,妨碍了企业及其产品附加值的提高、产业规模的持续扩大和市场占有率的保持,因此才会出现服装供量过剩、价格猛跌的情况发生。

5、产品风格定位单一,影响服装市场转型

随着人们消费水平的提高和国家福利政策的提升,服装消费的年龄结构呈多元化发展,尤其是老年人消费群的增长,但目前服装行业的风格定位多以中青年居多,使许多老年人难以买到适合的衣服,很多企业只能靠打价格战来取胜,这种同质的消费年龄定位,人为加大了服装市场的竞争,严重制约了服装行业的持续发展。

三、无锡服装出口贸易的发展对策

1、缓解汇率波动问题,谋求更远更好发展

人民币升值,给服装业的发展带来的巨大的压力,为了解决无锡服装出口现在所面临到的问题,需要政府及企业的共同努力,以缓解当下面临的汇率波动带来的影响,谋求更加长远,更好的发展。

(1)宏观方面:政府出台相应政策,宏观调控服装业发展

政府出台了《无锡市纺织及服装产业调整与提升行动计划》,随着《无锡市纺织及服装产业调整与提升行动计划》出台,江苏省无锡市纺织业通过努力,取得实质性进展。为适应新形势、构筑新格局、再上新台阶,根据江苏省《纺织工业调整和振兴规划》,无锡市制定了《提升行动计划》。争取用3年时间,通过创新发展,把无锡纺织业建成拥有核心竞争优势和完整产业链的纺织产业基地和全国新型面料、高档服装的研发设计中心、批发集散中心、长三角地区的信息中心。

此项提升行动计划的实施,提高了无锡纺织企业的创新热情,大力开展新技术、新工艺、新纤维和新品研发,已有一定成效。如江苏阳光集团引进了30多个项目团队,攻克面料、设备开发、服装技术等领域技术难题50多个,研制成功全球首创的可喷洗西服,吸引了来自于西班牙、德国经销商5万套的订单,实现了“一匹精纺面料价值一辆车”的业内奇迹。与此同时,一批重大技改项目的建设,有力提升了科技创新在无锡纺织业的贡献率。

通过《提升行动计划》的实施一批高能耗、高污染、粗放经营的服装纺织企业先后被淘汰、转移或关停,原先处于价值链最低端的中小型加工贸易企业中已有80%的企业逐步退出,取而代之的是一些电子产品或新兴产业的企业。

(2)企业方面:用文化提升附加值,降低服装出口压力

人民币的升值造成服装业附加值的降低,而服装是文化的载体,因此,应用文化来提升服装商品的附加值,用无锡强大的经济实力提升其服装文化的身价。一方面,培养顶级设计师。顶级的设计师能用其独特的设计完美地诠释服装文化,自由民族的才是世界的,将中国传统的元素巧妙地融入服装设计中,将本土服装国际化。另一方面,培养德艺兼备的工人。中国是一个服装大国,而服装出口更是无锡的支柱产业之一,但部分个人在服装加工重化工存在弄虚作假的现象,以次充好,使产品质量不过关,不仅商品的使用价值实现不了,更严重破坏了服装行业的形象和企业声誉,因此,要加强对服装工人的技能培训和思想教育,培养一支德艺双馨的劳动队伍。

2、加大先进科技投入,优化出口商品结构

首先应加大服装的科技投入,加大引进国际先进装备,加快技术更新改造步伐,加速淘汰落后装备,提高我市服装行业的装备水平。装备改造的重点是智能化、高速化、连续划。既适合柔性生产,又符合环保、节能要求。要重点发展CFD、CAD电脑设计自动排料系统、自动裁剪系统、生产吊挂传输系统、立体仓储系统等。加快多功能、复合型差别化纤维的开发及应用,使我市差别化纤维的比重和品质达到全国领先水平。重点发展非棉天然纤维、再生资源纤维原料和产品及新一代多功能、高仿真、超细旦、混纤丝等高附加值聚酯短纤及长丝,推进具有“新合纤”特性的高档服装面料的一条龙开发;积极发展碳纤维、芳纶等高性能纤维和导电纤维、抗菌纤维等功能性纤维。通过行业政策导向激励节约型,高技术,高附加值产品的出口,并扶持相关品牌行业的发展。其次坚持市场多元化原则。2008年,无锡市对非洲和澳大利亚的出口额有较大增长。这两个地区都可以成为新的出口渠道。应该在巩固原有欧洲,美国等主要出口市场的基础上,开拓中亚,大洋洲,东盟乃至非洲等新兴市场,避免因市场过于集中锁带来的被动局面。

3、开发环保高档面料,降低产业环境污染

所选面辅料应不含有毒成分,选用无毒、无污染及易回收、可重新使用、容易降解的面辅料。通过应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和特种整理等,围绕市场需求,加大新一代高档服装面料的开发,以不断提高产品附加值、市场占有率和经济效益,以促进出口。开发功能性、高品质、新用途的混纺、交织、提花面料。扩大高端毛纺产品比重,开发高支、轻薄型、多种纤维混纺、花式线、松结构等高档精粗纺呢绒面料,增加出口,替代进口,采用各种功能性原料和功能性整理方法开发防皱、防缩、免烫、抗起球、阻燃、防水等功能性面料和高档纯毛面料以及出口服装所需的毛纺面料。

4、加强自主品牌建设,提升市场的影响力

在现有品牌产品的基础上,有步骤地选择一部分基础好、有特色、技术含量高、创新能力强、市场前景广的产品进行重点培育,建设产品基地,带动全行业向高档化、时尚化发展。依托我市纺织面料精良、服装品牌高档的优势,强化面料企业与服装企业间的配套互补,采取剥离、集中、优化和资产组合等措施创品牌。培育中高端设计人才,提高服装设计开发水平,扩大新型高档品牌服装生产比重;支持自主品牌企业进入国际市场进行品牌并购、品牌推广,争创国际知名品牌,提高纺织服装自有品牌产品出口比重,全面提升自主品牌的市场影响力。无锡中润集团服装进出口有限公司是一家具有20多年服装进出口贸易经验,在国内外颇具影响力的外贸集团公司,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会员。公司年出口服装600余万件,品种包括男、女、童,时尚、休闲装极其它种类的产品。 公司是一家集设计、生产、贸易于一体的专业化集团公司,与日本、韩国、欧美、澳洲等31个国家和地区的148位客商、厂家有着广泛的贸易往来并以诚信服务深受广大客商、厂家的信赖。

根据国家统计局对规模以上企业统计显示,近年来我国服装行业出货值占工业总产值的比重一直呈下降态势,2007年,该比重已降至41.33%,5年内下降了10个百分点,内需增长已经超过了外贸增长速度,国内需求成为拉动行业发展的主要动力,国内市场也逐渐成为服装企业的主要战场。海外品牌从奢侈品牌到大众品牌、从零售连锁到自营专卖,在2008年必将加大对中国市场的攻势。国内品牌间、国内品牌与国际品牌将展开激烈的市场争夺战。渠道网络的扩张、物流体系的完善、品牌推广的策略等方面都将有推陈出新的举措。在市场价格相对稳定而供货成本不断攀升的矛盾下、在市场供给相对饱和与有效供给相对不足的矛盾下,价值创新成为品牌生命力的一大支柱。

5、实现服装市场转型,增强行业核心竞争力

(1)实施“走出去”发展战略。无锡有实力的服装出口企业应积极实施“走出去”的发展战略,向国际市场直接投资。人民币升值对出口有很大的影响,这些服装企业应在国外设厂和联合办厂,收购企业,设立贸易公司和原料基地,利用各种区域性优惠安排,主动绕过贸易壁垒,规避贸易风险,在利用原有的资源,品牌和销售网络,扩大市场份额的同时,主动进入发达国家的供应链和销售终端,并与国外的生产商建立双赢互补关系,谋求长远发展。

第6篇

[摘要]当今,服务贸易以高于商品贸易的速度增长,全球经济一体化发展和竞争的重点也从商品贸易转向服务贸易。本文从国际服务贸易的内涵出发,结合我国服务贸易发展现状,分析了我国服务贸易存在的问题,并对此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服务贸易现状问题发展思路

一、国际服务贸易的内涵

随着服务业在全球的崛起,1986年9月开始的关贸总协定乌拉圭回合谈判,首次将服务贸易列入谈判议题,从而引发了全球服务贸易研究大热潮。此次谈判的重要结果是产生了《服务贸易总协定》,根据关贸总协定(GATT)1994年乌拉圭回合达成的《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将服务贸易归纳为商业、销售服务、金融服务、娱乐服务、通讯服务、教育服务、卫生服务、运输服务、建筑服务、环境服务、旅游服务和其他服务12大类。同时,根据GATS的定义,服务贸易有以下四种方式:

1.过境交付(Cross-borderSupply)——指从一成员国境内向任何其他成员国境内提供的服务。

2.境外消费(ConsumptionAbroad)——指在一成员国增内向任何其他成员的服务消费者提供服务。

3.商业存在(CommercialPresence)——指通过一成员国的服务实体而向任何其他成员国境内提供的服务,包括通过设立分支机构或机构提供服务。

4.自然人流动(MovementofNaturalPersonnel)——指一成员国的自然人在任何其他成员国境内提供的服务。说得确切些,就是允许其他国家的人员进入本国提供服务。

二、我国服务贸易的发展现状

近年来,我国服务业实现了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服务业的发展促进了服务贸易的增长。过去10年中,我国服务出口年增长速度均保持在9%以上,超过世界平均水平。据统计,2007年,我国服务贸易(按国际收支口径统计,不含政府服务)进出口增长迅速,逆差规模显著下降,进出口总额达2509.1美元,比2006年增长31%,增幅提升8.8个百分点。其中,出口1216.5美元,增长33%;进口1292.6美元,增长29%;出口和进口分别居世界第七位和第五位,比2006年分别提升1位和2位。服务贸易逆差为76.1美元,比2006年下降15%。从地区看,中国香港地区、美国、日本和韩国为我国前四大服务贸易伙伴。

据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专家分析,虽然增幅较大,但服务贸易在我国对外贸易中的比重依然较低。以2007年为例,我国进出口总额为21738美元,服务贸易占比不足12%。而据WTO统计,2007年,全球范围内服务贸易占国际贸易的比重已超过23%。按照“十一五”规划,到2010年,我国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要达到4000亿美元。

三、我国服务贸易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1.服务贸易长期逆差,国际竞争力差。自1992年中国服务贸易首次出现贸易逆差,除个别年份(1994年)外,中国服务贸易一直处于逆差状态,尤其是近年来,贸易逆差呈现逐步扩大趋势。服务业落后使我国服务贸易的发展受到很大的制约。从总体上看,我国服务业的竞争力不如工业,除旅游等少数行业外,多数服务贸易领域处于逆差状态。2000年我国服务贸易总额为660亿美元,占全球服务贸易总额28700亿美元的2.3%。而同期美国服务贸易总额达4735亿美元,占全球的16.5%,是我国的7倍多。加入WTO后进一步开放服务市场,服务贸易逆差有可能进一步扩大。

这说明,我国服务贸易整体上国际竞争力弱;目前比较优势仍主要集中于劳动和资源密集型服务,而在知识、技术密集型的服务贸易方面劣势明显。

2.服务贸易结构不合理。我国服务贸易不仅发展滞后,而且结构也欠合理。世界服务贸易结构已经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进步,发生了深刻的变化,朝着技术、知识密集型方向发展,与科技有关的服务业和以高科技为手段的服务贸易所占的比重呈上升趋势。而目前,我国服务贸易主要集中于远洋运输、旅游、建筑等传统产业和部门,而在全球服务贸易量最大的金融、保险、通信、咨询等技术密集和知识密集的行业,尽管其出口增速高于全国服务贸易出口的年均增速,但目前这些行业规模偏小,仍处于初级发展阶段。由下表可以看出2006年我国服务贸易的行业构成。

3.服务业整体开放程度较低。我国服务贸易的开放程度远远落后于制造业,许多服务业的对外开放都是在上个世纪90年代才开始试点的。银行、保险、电信、民航、铁路、教育卫生、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至今仍保持着十分严格的市场准入限制,其他一些行业对外资也没有完全开放。从整体上看,中国的服务业在跨境交付、境外消费和自然人流动方面开放程度较高,然而于商业性存在方面在外资准入资格、进入形式、股权比例和业务范围等方面还存在较多的限制。

4.服务贸易专业人才缺乏、分布不均衡。现代服务业的产业属性是一种人力资本密集型。在全世界范围内,服务产业的发展正处于由劳动密集型向技术人力密集型转变过程。而我国服务贸易方面的人才奇缺,尤其是新兴服务业和知识型服务业所需的外向型高级人才更是缺乏。一部分地区的教育普及程度仍然不高,很大一部分的劳动力不能很好地转化为人力资本,这是一种潜在的人力资本的浪费,也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该地区服务贸易的发展。而我国的人力资本往往聚集在经济水平较高,教育水平较发达的地区。在一些经济相对落后,教育水平还较低的地区,服务贸易的发展就会受到严重阻碍,因此出现了服务贸易发展不均衡的状况。

四、我国服务贸易发展的思路和对策

1.立足比较优势,提升我国服务贸易的国际竞争力。我国服务贸易在旅游、运输、国外工程承包及劳务输出等劳动密集型、资源密集型行业存在着比较优势。发展我国服务贸易,首先应充分发挥我国的比较优势。国内政策可以适当向旅游、运输等优势行业倾斜,使之产生规模经济效益从而进一步增强国际竞争力。也可以通过改善旅游环境,提高劳务输出素质,使我们更好地发挥比较优势。一国要确定自身的对外贸易优势,仅仅靠比较优势是远远不够的,起决定作用的是其竞争优势。创造新的竞争优势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第一,企业要有创新精神,通过对服务的需求的分析,以及对服务市场的细分,努力开拓新市场,在新市场中形成竞争优势。第二,企业要主动与竞争者竞争,通过竞争换取效率与进步。第三,引进国外的先进的服务技术和经营理念,提高现有的技术和管理水平,加强国际间服务部门的合作和交流。第四,加强对人力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加大对教育培训的投入,提高服务人员的专业水平和个方面的素质,从而提高服务产业的整体素质。

2.保持和促进原有优势产业,同时优化产业结构,促进服务产业升级。我国的优势服务产业主要集中在劳务和旅游这两大方面。这两方面总的来说都属于劳动密集型行业,科技含量比较低。但是对我国来说,他们却有着重要的意义。我国的服务贸易应实现由粗放型,外延型到集约型,内涵型的转变,使服务贸易的发展,服务贸易的出口收入的增长真正建立在提高劳动生产率的基础上,而不是靠一般劳动力的大量投入。同时在服务贸易出口方面,在发挥优势,进一步扩大劳动密集型服务的出口时,也要对那些尚处于“幼稚”状态的知识密集型服务产业加以适当的保护,使其尽快发展并渐进对外开放。

3.有步骤、分层次的放开国内服务贸易市场,推进服务贸易自由化。我国服务贸易与发达国家比,起步晚,总体发展水平低,许多行业仍处于幼稚时期。同时服务市场发育不完全,服务企业竞争力弱,再加上服务业本身具有综合性,复杂性和广泛性等特征,不可激进的推进服务贸易的自由化,而是有步骤的逐渐推进服务贸易的自由化。在既考虑国际惯例、又考虑国情的基础上来确定服务业的开放度和保留度。一是分我国服务贸易发展的现状与思路研究是小柯通过网络搜集,并由本站工作人员整理后的,我国服务贸易发展的现状与思路研究是篇质量较高的学术论文,供本站访问者学习和学术交流参考之用,不可用于其他商业目的,我国服务贸易发展的现状与思路研究的论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因网络整理,有些文章作者不详,敬请谅解,如需转摘,请注明出处小柯,如果此论文无法满足您的论文要求,您可以申请本站帮您论文,以下是正文。行业有选择地进行开放。积极推进旅游、水上运输等领域利用外资试点;扩大国内商业、外贸、会计、法律咨询的开放试点范围;有步骤、有控制地进行开放金融和通讯领域的试点。二是分地区有选择地开放。我国各地服务业发展并不均衡,东南沿海地区尤其上海、深圳,服务业占GDP的比重比其他地区较大,应在开放服务贸易市场方面先行一步;在后进地区,可通过试点试验,减少开放服务贸易市场的风险。同时,要适当加快对国外第三产业的投资,通过设立服务行业的海外机构,拓宽服务贸易发展的渠道。论文来源于小柯

4.努力构筑科学高效运行的管理体制。服务贸易涉及金融、保险、电信等诸多服务业部门,这就需要建立中央、地方、部门、企业之间统筹协调,相互联动的管理体制。目前,世界主要国家和地区的服务贸易管理体制主要有三种类型,即核心管理型、分工协调型和服务推进型。核心管理型是指服务贸易的管理权限相对集中于某一政府部门。美国为这种类型的典型代表。分工协调型以日本为代表。日本具体分为立法机构、政策制定和执行机构、统计机构及咨询和促进机构四大部分。这种类型设多个管理部门,加强机构之间的协调配合很重要。服务促进型是以服务贸易促进为主、服务管理为辅的管理模式。根据我国目前服务贸易管理的实际,借鉴世界各国管理服务贸易的成功经验,建立以服务贸易管理主管部门为核心、各部门密切配合、中央和地方互动、政府和企业紧密联系的服务贸易协调管理体制。通过加强宏观规划、调查统计、市场促进、政策协调、对外谈判等工作,使服务贸易管理工作更加务实、高效。

五、我国服务贸易发展的展望

我国发展服务贸易潜力是巨大的。潜力1:服务业发展前景广阔。服务业是服务贸易发展的基础。长期以来,中国服务业发展严重滞后影响了服务贸易的发展。2007年,中国服务业占GDP的比重为39%,远低于发达国家72%的水平,甚至低于发展中国家52%的平均水平。随着近年来中国政府重视发展服务业,中国服务业快速发展,年平均增速为15.4%,远远高于中国经济的平均增速,服务业在GDP中的比重呈上升趋势。论文来源于小柯

潜力2:服务贸易领域开放还有很大的空间。中国服务贸易领域还不是外商投资的主要领域。2007年,中国服务贸易领域新批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实际使用外资金额仅占全国的19.4%。而外资服务企业占有的中国市场份额一般仅为百分之几。比如在金融领域,截至2007年12月末,在华外资银行占中国银行业不到3%的市场份额。随着服务业进一步对外开放,中国服务业领域的外商投资比重将逐步增加。

第7篇

【论文关键词】 后配额时代纺织服装业贸易壁垒

根据WTO《纺织品与服装协议》的规定,从2005年1月1日起,全面取消进口纺织品服装配额,但这并不意味着全球纺织品服装贸易进入了自由贸易时代,事实表明,两项“特保”措施、反倾销、绿色技术性标准和社会责任标准、区域经济集团对区域外贸易的歧视性等将成为欧美等发达国家和地区在后配额时代努力设置的主要贸易壁垒。

一、我国纺织服装业出口面临的主要贸易壁垒

1.“特保”措施 “特保”措施指中国加入WTO文件中的纺织品特别保障措施和过渡期特定产品特别保障措施。在《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工作组报告书》第242段,规定从2005年至2008年年底,在WTO成员认定中国产品造成“市场扰乱”的情况下,可对中国已取消配额限制的纺织品服装重新实施数量限制,此条款称为纺织品特别保障措施;在《中国入世议定书》第16条中,规定从中国入世直至2013年底,WTO成员如认为中国出口造成或其威胁造成“市场扰乱”,可对中国采取过渡期特定产品特别保障措施,限制中国产品流入。两项“特保”措施含义大体相同,其明显的不同是前者针对纺织品服装,而后者可针对任何产品且有效期长。 2005年1月1日,随着配额的取消,为降低发生贸易摩擦的可能,我国政府曾以加征部分纺织品服装出口关税进行自限,但并未遏止住我国纺织品服装出口潜力在短时间对美欧等国和地区的集中释放,导致美欧于2005年5月23日、27日先后对中国纺织品根据纺织品特别保障措施实施限制。贸易摩擦发生后,中国政府委派专人赴美殴进行反复磋商,并与殴盟于6月11日签署纺织品备忘录,与美国于11月18日签署了备忘录,中殴、中美纺织品备忘录将分别于2007、2008年底到期。根据中欧、中美纺织品备忘录,从2005年至2007年,中国有10类纺织品对欧盟出口的增长幅度被限制在8%~12.5%;在2006年,有21类服装和纺织品对美国出口的增长幅度被限制在10%~15%,在2007年,被限制在12.5%~16%,在2008年被限制在15%~17%。可以认为,在2013年底之前,中国纺织品服装出口会始终处于“特保”阴霾之中。

2.反倾销措施 我国纺织品服装遭受贸易摩擦处于不断上升状态。据WTO统计,1995年~2005年,成员方共发起贸易保护调查案件2840起,反倾销案我国469起,占16.4%,其中2011年,我国遭受52起,占24.5%,2005年57起,占29.8%。对华贸易反倾销案件数量逐年增长,2006年前三季度,已达到70起,从中看出欧美等国利用反倾销手段对我国纺织品服装设限的意图明显。反倾销措施对产品出口的危害要比数量限制大得多,尤其是国有企业,由于非市场经济地位条款的制约,更将受到严重影响。一旦某类产品遭遇反倾销,那么该类产品出口环境的稳定性和预见性将受到影响,波及产业和产业链的发展,最终导致投资和就业等出现困境。

3.绿色技术壁垒 纺织品服装绿色技术壁垒是指发达国家依靠其较高的科学技术水平和先进的生产检测设备,以所谓保护环境和保障人身安全为目的,通过颁布法令或技术法规,制定高于发展中国家的强制性产品技术标准,实施环境标志和其合格评定程序,对不符合它们要求的纺织品服装实施限制或拒绝进口,以对国内市场进行保护。目前主要有两类: 一是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其代表是国际标准化组织颁布的ISO14000,ISO14000是一个系列环境管理国际标准,具体内容是要求调查企业使用的能源、用水、原料、排水及工业废气物的处理情况及噪音、振动、臭味等状况,并要求企业提出改善期限及数值等。通过ISO14000认证是符合环境管理要求的重要标志,可作为进入国际市场的绿色通行证;二是绿色环保标志认证。在纺织品服装领域中最有影响的环保标志是生态纺织品标准100(OKO-Tex Standard 100)。该标志只涉及对纺织品服装本身所含有害物质的检验,它由国际纺织品生态研究和检验协会颁布,现在该协会已包括了13个欧洲国家的协会,加贴该标志的产品在欧盟更为普遍。

4.社会责任标准壁垒 社会责任标准壁垒是指以保护劳动者劳动环境和生存权利为由而采取的贸易保护措施。目前,最引人注目的标准是由社会责任国际组织在1997年 10月制定的全球第一个社会责任认证标准(SA8000),该标准是国际采购商要求供应商的标准,其内容涉及以下方面:童工、强迫劳动、健康与安全、歧视、惩罚性措施、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管理体系、工作环境等。我国作为纺织品服装出口大国,由于劳动力成本低,因而中低档产品具有较强的价格竞争优势。但若实行SA8000与订单挂钩,企业必须额外增加大量费用去申请SA8000认证,这样势必增加出口成本。若企业申请认证未获成功,会因此失去不少跨国公司的订单,导致我国产品国际市场占有率下降。

5.区域壁垒 目前,全球区域集团已超过50个,区域集团在便利了区域内贸易的同时,却形成了对区域外贸易出口方的歧视。最典型的例子是在北美自由贸易区(NAFTA)内,美、加、墨之间的纺织品服装贸易迅速增长,且NAFTA的纺织品原产地规则极为苛刻并带有歧视性,由于该规则的影响,我国纺织品服装在美国市场的份额急剧减少,1994年以前,我国一直是美国最大的服装供应地,而在2001年,墨西哥的出口数量已经是中国的1.5倍;对欧盟而言,纺织品服装贸易以区域内部贸易为主,区域外国家进入欧盟市场的屏障越来越厚。

二、我国纺织服装业扩大出口的对策

1.提高产品质量,努力培育新的竞争优势 我国纺织服装企业众多,但总体来讲,其技术、管理水平相对落后,且企业研发投入很低,难以适应开发新产品的需要。虽然低廉的劳动成本使我国出口产品有价格上的竞争优势,但随着亚洲周边国家纺织服装业的崛起,这种优势正逐渐弱化,加之国外贸易保护主义频繁用各种手段对我国产品设限,致使企业出口获利日趋艰难,因此,我国纺织服装企业应在发挥自身劳动力资源丰富的优势的同时,努力培育新的竞争优势,要加快技术进步,提高从业人员素质,促进对引进的先进设备和技术的消化吸收,加强自主研发,生产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高的产品,借此来发展我国纺织品服装产品的出口。

2.加强行业自律,杜绝恶性竞争 凡国外对我发起“特保”、反倾销调查,直接原因往往是进口产品量大价低。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有两点:一是我国纺织服装业确实具有劳动力成本低的优势;二是国内纺织服装业重复投资现象严重,造成某类产品增长过快,致使有些企业竞价销售。因而,要求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和协调,维护出口秩序。首先,要建立产品出口数量、价格监控系统。对增长过快,易引起进口方采取贸易保护措施的产品,做好出口价格、数量、出口国家和地区的监测工作。其次,通过价格协调机制控制出口总量的适度增长,避免个别企业压价竞销,发现竞价销售的情况要坚决制止。

3.加快认证步伐,主动应对绿色壁垒和社会责任标准壁垒 面对绿色技术壁垒和社会责任标准壁垒,我国纺织服装业不要被动适应,要主动应对 。为此,企业要从保护环境、关注人类健康角度出发,推行绿色生态纺织品服装的生产,在产品设计、生产、消费直至废弃使用后消亡的全过程中的每个环节进行控制,并争取最终获得绿色技术标准认证。与此同时,要不断改善劳动者工作环境,关注员工健康和安全,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薪酬,维护工会权利,主动申请SA8000标准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