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21 17:12:13
序论:在您撰写体育教案论文时,参考他人的优秀作品可以开阔视野,小编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这些建议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热情,引导您走向新的创作高度。
写好教案的根本目的是指导自己的教学实践,是写给自己看的,自己用的。因此,只要便于完整,科学地积累教学经睑,符合简练实用的原则,什么样的路子都可以试一试。
在教改实践中,可采用文字式教材教案,根据单元教材和教学进度表,编写教材时,把每节课的开始部分、结束部分及器材场地等去掉,留下基本部分,使人们看就知是上什么教材、什么任务和采用的教学方法,这样有利于教学质量的提高和群众体育活动、业余训练工作的开展。相反,写教案很细,课的每一环节都写得很具体,在课上教师如果把自己注意力的大部分放在教案的回忆上,完全沉浸在教案中的回忆,那么,他的讲解肯定是不生动的,毫无感情的,这种讲解是不能引起学生兴趣的。在课前,教师要花费许多时间来写些每课相同的部分。加上课前器材准备工作,教师把许多时间放在编写教案和器材场地上,就不能更好地把许多时间放在钻研教材教法和业务学习上,时间长了,枯燥无味,最后连教案也不想写了,因为有许多的课课相同的。使用简明扼要的文字式教案,可为教师节省许多宝贵的时间,使教师能把更多的时间用于进行理论学习,更新教学方法,体育锻炼和实标,保证教师为完成繁重任务必须具备的时间、能力和精力。
改革中小学校现行的体育备课方式,把体育教师从繁锁的模式教案的框框中解放出来,寻求简明实用的教案形式,让教师有较多的时间来学习知识技能,钻研教材教法,加强实际备课和进行体育科学研究活动,这是广大体育教师的共同心愿。下面试举一次课简明教案示例,仅供参考。
一、耐久跑
(一)动作名称:途中跑(15分钟)
(二)教学任务;改进途中跑技术,发展速度耐力。
(三)教学重点:途中跑。
(四)教学难点:保持速度、保持姿势。
(五)教学要求:途中跑步伐均匀、轻松、动作协调。
(六)教学六法:1、原地摆臂和呼吸配合练习。
2、高抬腿跑20米转入中速跑30x3一5次。
3、后澄跑20米转入中速跑30x3一5次。
4、小步跑20米转入中速跑30×3一5次。
5、重复跑:中等速度,速度均匀。男100米x3次,女100米x2次。
(七)易犯缺点:后蹬不直,造成坐着跑,前摆腿时,大腿抬不高。
论文摘要:运用著作权法和物权法有关理论知识,对体育教案进行研究。研究结果认为,体育教案属于著作权法所保护的职务作品,具有著作权,应当适用著作权法进行保护,并提出对体育教案著作权进行保护的建议。
一、问题的提出
著作权是知识产权中的一种权利。目前,教育界知识产权意识不强,未进行有效保护,侵犯知识产权的现象比较普遍,而受害方未得到知识产权法律救济。2002年重庆市语文教师高丽娅与自己所从教的小学之间的教案纠纷是我国首例教案著作权纠纷。原告诉称自己的44本教案本已被被告销毁或卖给废品站。原告认为,教案是个人智力和创造性劳动的成果,学校检查之后应该退还原告,被告的上述行为侵犯了教师的合法权益,根据《民法通则》、《教师法》、《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诉请法院判令被告返还44本教案,并赔偿损失8800元以及承担相应的诉讼费用。此案的审理可谓一波三折,最后原告变更案由,以被告侵犯自己作品的著作权为诉讼理由才使本案最终审结并获胜。本案涉及到教案是否属于作品?教案是否是职务作品?教案本所有权与教案著作权之问的关系?等等。体育教案属于教案中的一种,同样属于著作权客体。笔者企图通过本文来唤起教育行政管理机部门、学校领导、体育教师的知识产权意识,切实保护体育教师的智力成果,激发体育教师的创新精神,进行创造性工作,以实现教学目标,提高教学质量。
二、体育教案的含义
体育教案(也称体育课时计划)是体育教师根据教学目标、教学对象、教学条件等实际情况设计出的教学基本结构和过程的书面表达形式。教案在相当程度上反映了体育教师所具有的体育课程教学理念,体现了体育教师对学习领域的有关学习水平目标及其内容标准的认识和理解,凝聚着体育教师对学习对象、教学条件、组织形式和方法等钻研的成果,在一定程度上表现了教师的教学风格。体育教案包括纸质教案或电子版教案、多媒体课件等形式。体育教案包含了教案格式、课时安排、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手段、教学方法、板书设计、场地利用、教学组织、教学进程、运动负荷、课的密度、学习评价、体育绘图、录音资料、录像资料、摄影资料、学习资源、参考书目、体育作业等具体内容。
三、体育教案的著作权与教案本的所有权
1.体育教案具有著作权
著作权(也称版权)是指作者及其他著作权人对文学、艺术、科学作品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著作权所保护的不是作品的思想内容,而是表达该思想内容的具体形式,或者说,著作权是通过保护作品的表达形式来达到保护作品思想内容的目的。作品的著作权伴随着作品的创作完成而自动产生,无须履行任何注册登记手续。
(1)体育教案是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
著作权法对作品的规定。著作权法及其实施条例没有对体育教案是否属于著作权法所保护的“作品”做出明文规定,但是,通过对相关法律的解读,可以判断体育教案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文字作品”。
《伯尔尼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公约》第三条第一款规定:“文学和艺术作品一词包括文学、科学和艺术领域内的一切成果,不论其表现形式或方式如何,诸如书籍、小册子和其他文学作品;讲课、演讲、讲道和其他同类性质作品;戏剧或音乐戏剧作品;舞蹈艺术作品和哑剧;配词或未配词的乐曲;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表现的作品;图画、油画、建筑、雕塑、雕刻和版画作品;摄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影的方法表现的作品;实用艺术作品;与地理、地形、建筑或科学有关的插图、地图、设计图、草图和立体品。”《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条: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一)文字作品;(二)口述作品;(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作品;(四)美术、摄影作品;(五)电影、电视、录像作品;(六)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七)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八)计算机软件;(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一章“一般规定”中第二条:著作权法所称作品,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创作成果。
依据以上法律条文,体育教案以文字(包含图形、图画、影像资料等)形式存在,可以复制、保存、出版。因此,体育教案无疑属于著作权法所说的作品范畴。同时,体育教案不属于著作权客体的排除领域。《著作权法》第4条第1款规定:“依法禁止}u版、传播的作品,不受本法保护。”《著作权法》第5条规定了不适用著作权法的作品范围,包括3类:(1)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2)时事新闻。(3)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很显然,体育教案不在著作权客体的排除领域之内,可以适用著作权法进行保护。
体育教案是一个完整的作品,其中的每个部分如体育绘图、摄影资料、板书设计等可分别作为一个独立的作品来看待,都有著作权。体育教案的任何组成要素如图形、文字、照片、录音、动画、录像等都是作品,对其利用都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否则就会造成著作权纠纷。
体育教案是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判断体育教案是不是作品,首先要看体育教案是不是具有独创性,其次要看体育教案内容能不能以有形形式进行保存、复制。
第一、体育教案具有独创性。独创性是指由作者独立构思完而成的,作品的内容或者表现形式完全或基本不同于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即不是抄袭、剽窃、篡改他人的作品。
目前许多国家对于私人之间的通信、日记、律师的辩护词、法官的判决词等进行保护,其立法着眼于作品是否具有独创性,而不强调作品的文学性、艺术性和科学性。在我国的著作权实务中,将节目预告表、火车时刻表等列入著作权保护范围,也不是保护预告表、时刻表的内容,而在于这些作品的独创性编排形式。体育教师教案是体育教师对所教授的动作要领理解与表达,对教学时间、课的密度、运动负荷等合理的安排,是体育教师个性化的智力劳动成果,具有独创性。
新的体育教学改革更加强调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激发学生的创造精神,促使体育教师进行体育教学的创新,体育教师由传统的“由传统的‘经验辛苦型’向‘研究创新型’转变”。“年年重复旧教案”、“陈陈相袭老一套”的做法已经没有出路了,体育教案的编写必须兼顾诸多要素:教学对象——学生在性别、体育基础、兴趣爱好等方面的差异;《课程标准》实施后,国家不再制订、编写统一的教学大纲、教材,教师不可能“按部就班”、“照本宣科”地进行教学,必须对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进行选择、取舍、比较、综合;教学空间和形式开放,必须采取有效的教学组织形式;各地地理境气候的不同、教学器材设施条件的不足等客观现实需要体育教师开动脑筋,因地制宜等利用好体育教学资源;在“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之下,许多体育项目需要经过改造后才能进入课堂,成为学生的体育锻炼项目;等等。这些因素决定了体育教师必须进行创造性地工作,教案设计要切合实际,实事求是。体育教案很个性化,它凝结着体育教师对体育课的教学经验和对某些问题的独特见解,优秀教案不仅具有独创性,而且可能具有很高的创造性。总之,体育教案是体育教师独创性的无形智力成果。
第二、体育教案可以以有形形式复制。教案分纸质教案和电子版教案。体育教案以文字、图形、图画、照片、录音、录像等形式存在,具有知识产权的容易被复制的特点,可以以抄写、印刷、拓印、复印、录音、录像、翻拍、翻录等形式进行复制、保存、出版。电子版教案的复制甚至无需成本,只需在电脑上点击“复制”和“粘贴”按钮就完成复制。非法复制的成本及其低廉,但给体育教案的著作权人造成的损失是巨大的。
因此,体育教案可以成为著作权法所说的作品,体育教师对其教案拥有著作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随便复制和出版,体育教师有权维护自己教案的版权。教育出版机构出版的体育教师教案书籍和名师教案不可以随便盗版复制。
(2)体育教案是职务作品
体育教案虽然可以成为作品,但是该作品的著作权属于谁,学校与教师之间有不同的认识。笔者认为,教案著作权的归属取决于该作品的性质。
首先,教案不属于法人作品,法人对其法人作品享有除作品署名权以外的全部的著作权。教案是教师为课堂教学所撰写的一种作品,是教师思想的结晶和人格的体现,它不是在学校的主持下完成的,其教案撰写的好坏一般也不是由学校来承担责任,因此教案不符合法人作品的构成要件,教案不属于法人作品。
其次,教案应属于职务作品。我国《著作权法》第16条规定:“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我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11条第1款规定:“著作权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关于职务作品的规定中的‘工作任务’,是指公民在该法人或者该组织应当履行的职责。”教师撰写教案是其本职工作之一,所以教案是职务作品。但是按照我国《著作权法》第16条的规定,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归属分三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由合同约定作品的著作权归属。但我国目前的法律、法规中尚没有明确规定教案的著作权归属。一般情况下,学校和教师之间对教案的著作权归属也没有合同约定。
第二种情况: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作者除了享有署名权外,著作权的其他权利归法人所有。法律之所以将上述作品的著作权归法人所有,按照当时的立法意图,主要是因为上述条件下产生的上述作品不适宜由公民个人享有著作权,例如,工程设计包括建筑、桥梁、道路、水库等,由具体设计人享有著作权显然是不合适;产品设计图为工业用途,同时受到工业产权法,如专利法、技术秘密法等的规范,由设计人享有著作权也是不合适的。地图是国家正式出版物,与一般图书不同,个人也不能享有著作权;企业投资生产的计算机软件也不能由个人拥有著作权。教案显然不能归人上述作品。
第三种情况:其余情况下的职务作品的著作权都归个人所有。由于教案不能归人本文上述的两种情况,那么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教案的著作权只能归教师本人所有。
综上所述,在学校和教师对教案的著作权归属没有约定的情况下,教案的著作权应归撰写该教案的教师所有。但是,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第16条的规定,学校依然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该教案,比如说学校将其教师撰写的优秀教案作为示范文本供其他教师作为教学的参考,就不能认为是侵犯了教师的著作权。同时,在教案完成两年内,未经学校同意,教师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其学校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教案。
2.体育教师享有教案本所有权
所有权是所有人依法排除他人,独占其所有物,并依自己之意愿通过占用、使用、收益及处分等方式利用其所有物,以实现其作为物之所有人之应享利益的权利。空白教案本是一种物品,具有使用价值,其使用价值通过教师撰写教案而不断被消耗,结果产生了一个新的物品——体育教案本,教师成为新物的所有人。一节课要写一份教案,教师凭借教案进行课堂教学,完成教学任务后,这份教案的使命就完成。随着教学任务的完成(通常为一学期或一学年结束),教案本由学校所有的物品就变成了教师所有的物品,其所有权发生了转移,由学校“公有”变成教师“私有”。此时,教案本的使用价值主要是其所承载的无形智力成果——教案,而由原空白教案经使用转移过来的使用价值显得微不足道,可以忽略不计。从法理上讲,只有将教案本的所有权和教案的著作权相结合由教师享有,才能使教师切实享有著作权。在执行教学任务期间,教师作为教案的著作权人,享有除著作权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以外的完全著作权,学校作为单位只享有有限的管理权和优先使用权,不享有所有权。学校对教案的一定期限的掌握和控制,是非所有人的占有行为,不能改变教师对教案的所有权。教学任务完成后(体育教案完成两年后),教师则享有完全的著作权。
另根据《民法通则》第117条第2款的规定“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由于教案是一种无形财产,所以在其受到他人的侵害时,作为教案的著作权人,教师有权依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提起财产侵权之诉,可以主张包括请求返还原物、请求恢复原状、赔偿损失在内的民事救济。
学校在一定期限内可以行使管理的职责,对教案进行检查监督、质量评价、评优评先、优秀教案展示,但不能随意更改、隐匿、毁灭、出卖体育教案。当体育教师教学任务完成后,其职务任务就结束了,教案本也变成了教师的所有物。此时,学校对体育教案的利用要坚持平等原则、意思自治原则、等价有偿原则等民法基本原则。
四、体育教案著作权保护的建议
今后在著作权法修改时,要明确毁失著作权的(唯一)物质载体同样构成侵犯著作权,而在诉讼程序法当中则明确证明著作权物质载体非唯一性的举证责任由被诉的侵权人承担。
体育教师因教学或科研需要引用他人教案时要注明出处。使用他人体育教案要征求其许可使用,出版物中引用体育教案要取得许可使用权并支付一定数额的稿酬。
关键词:学校体育学体育教案作品著作权保护
一、问题的提出
著作权是知识产权中的一种权利。目前,教育界知识产权意识不强,未进行有效保护,侵犯知识产权的现象比较普遍,而受害方未得到知识产权法律救济。2002年重庆市语文教师高丽娅与自己所从教的小学之间的教案纠纷是我国首例教案著作权纠纷。原告诉称自己的44本教案本已被被告销毁或卖给废品站。原告认为,教案是个人智力和创造性劳动的成果,学校检查之后应该退还原告,被告的上述行为侵犯了教师的合法权益,根据《民法通则》、《教师法》、《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诉请法院判令被告返还44本教案,并赔偿损失8800元以及承担相应的诉讼费用。此案的审理可谓一波三折,最后原告变更案由,以被告侵犯自己作品的著作权为诉讼理由才使本案最终审结并获胜。本案涉及到教案是否属于作品?教案是否是职务作品?教案本所有权与教案著作权之问的关系?等等。体育教案属于教案中的一种,同样属于著作权客体。笔者企图通过本文来唤起教育行政管理机部门、学校领导、体育教师的知识产权意识,切实保护体育教师的智力成果,激发体育教师的创新精神,进行创造性工作,以实现教学目标,提高教学质量。
二、体育教案的含义
体育教案(也称体育课时计划)是体育教师根据教学目标、教学对象、教学条件等实际情况设计出的教学基本结构和过程的书面表达形式。教案在相当程度上反映了体育教师所具有的体育课程教学理念,体现了体育教师对学习领域的有关学习水平目标及其内容标准的认识和理解,凝聚着体育教师对学习对象、教学条件、组织形式和方法等钻研的成果,在一定程度上表现了教师的教学风格。体育教案包括纸质教案或电子版教案、多媒体课件等形式。体育教案包含了教案格式、课时安排、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手段、教学方法、板书设计、场地利用、教学组织、教学进程、运动负荷、课的密度、学习评价、体育绘图、录音资料、录像资料、摄影资料、学习资源、参考书目、体育作业等具体内容。
三、体育教案的著作权与教案本的所有权
1.体育教案具有著作权
著作权(也称版权)是指作者及其他著作权人对文学、艺术、科学作品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著作权所保护的不是作品的思想内容,而是表达该思想内容的具体形式,或者说,著作权是通过保护作品的表达形式来达到保护作品思想内容的目的。作品的著作权伴随着作品的创作完成而自动产生,无须履行任何注册登记手续。
(1)体育教案是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
著作权法对作品的规定。著作权法及其实施条例没有对体育教案是否属于著作权法所保护的“作品”做出明文规定,但是,通过对相关法律的解读,可以判断体育教案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文字作品”。
《伯尔尼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公约》第三条第一款规定:“文学和艺术作品一词包括文学、科学和艺术领域内的一切成果,不论其表现形式或方式如何,诸如书籍、小册子和其他文学作品;讲课、演讲、讲道和其他同类性质作品;戏剧或音乐戏剧作品;舞蹈艺术作品和哑剧;配词或未配词的乐曲;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表现的作品;图画、油画、建筑、雕塑、雕刻和版画作品;摄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影的方法表现的作品;实用艺术作品;与地理、地形、建筑或科学有关的插图、地图、设计图、草图和立体品。”《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条: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一)文字作品;(二)口述作品;(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作品;(四)美术、摄影作品;(五)电影、电视、录像作品;(六)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七)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八)计算机软件;(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一章“一般规定”中第二条:著作权法所称作品,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创作成果。
依据以上法律条文,体育教案以文字(包含图形、图画、影像资料等)形式存在,可以复制、保存、出版。因此,体育教案无疑属于著作权法所说的作品范畴。同时,体育教案不属于著作权客体的排除领域。《著作权法》第4条第1款规定:“依法禁止}u版、传播的作品,不受本法保护。”《著作权法》第5条规定了不适用著作权法的作品范围,包括3类:(1)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2)时事新闻。(3)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很显然,体育教案不在著作权客体的排除领域之内,可以适用著作权法进行保护。
体育教案是一个完整的作品,其中的每个部分如体育绘图、摄影资料、板书设计等可分别作为一个独立的作品来看待,都有著作权。体育教案的任何组成要素如图形、文字、照片、录音、动画、录像等都是作品,对其利用都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否则就会造成著作权纠纷。
体育教案是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判断体育教案是不是作品,首先要看体育教案是不是具有独创性,其次要看体育教案内容能不能以有形形式进行保存、复制。
第一、体育教案具有独创性。独创性是指由作者独立构思完而成的,作品的内容或者表现形式完全或基本不同于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即不是抄袭、剽窃、篡改他人的作品。
目前许多国家对于私人之间的通信、日记、律师的辩护词、法官的判决词等进行保护,其立法着眼于作品是否具有独创性,而不强调作品的文学性、艺术性和科学性。在我国的著作权实务中,将节目预告表、火车时刻表等列入著作权保护范围,也不是保护预告表、时刻表的内容,而在于这些作品的独创性编排形式。体育教师教案是体育教师对所教授的动作要领理解与表达,对教学时间、课的密度、运动负荷等合理的安排,是体育教师个性化的智力劳动成果,具有独创性。
新的体育教学改革更加强调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激发学生的创造精神,促使体育教师进行体育教学的创新,体育教师由传统的“由传统的‘经验辛苦型’向‘研究创新型’转变”。“年年重复旧教案”、“陈陈相袭老一套”的做法已经没有出路了,体育教案的编写必须兼顾诸多要素:教学对象——学生在性别、体育基础、兴趣爱好等方面的差异;《课程标准》实施后,国家不再制订、编写统一的教学大纲、教材,教师不可能“按部就班”、“照本宣科”地进行教学,必须对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进行选择、取舍、比较、综合;教学空间和形式开放,必须采取有效的教学组织形式;各地地理境气候的不同、教学器材设施条件的不足等客观现实需要体育教师开动脑筋,因地制宜等利用好体育教学资源;在“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之下,许多体育项目需要经过改造后才能进入课堂,成为学生的体育锻炼项目;等等。这些因素决定了体育教师必须进行创造性地工作,教案设计要切合实际,实事求是。体育教案很个性化,它凝结着体育教师对体育课的教学经验和对某些问题的独特见解,优秀教案不仅具有独创性,而且可能具有很高的创造性。总之,体育教案是体育教师独创性的无形智力成果。
第二、体育教案可以以有形形式复制。教案分纸质教案和电子版教案。体育教案以文字、图形、图画、照片、录音、录像等形式存在,具有知识产权的容易被复制的特点,可以以抄写、印刷、拓印、复印、录音、录像、翻拍、翻录等形式进行复制、保存、出版。电子版教案的复制甚至无需成本,只需在电脑上点击“复制”和“粘贴”按钮就完成复制。非法复制的成本及其低廉,但给体育教案的著作权人造成的损失是巨大的。
因此,体育教案可以成为著作权法所说的作品,体育教师对其教案拥有著作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随便复制和出版,体育教师有权维护自己教案的版权。教育出版机构出版的体育教师教案书籍和名师教案不可以随便盗版复制。
(2)体育教案是职务作品
体育教案虽然可以成为作品,但是该作品的著作权属于谁,学校与教师之间有不同的认识。笔者认为,教案著作权的归属取决于该作品的性质。
首先,教案不属于法人作品,法人对其法人作品享有除作品署名权以外的全部的著作权。教案是教师为课堂教学所撰写的一种作品,是教师思想的结晶和人格的体现,它不是在学校的主持下完成的,其教案撰写的好坏一般也不是由学校来承担责任,因此教案不符合法人作品的构成要件,教案不属于法人作品。
其次,教案应属于职务作品。我国《著作权法》第16条规定:“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我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11条第1款规定:“著作权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关于职务作品的规定中的‘工作任务’,是指公民在该法人或者该组织应当履行的职责。”教师撰写教案是其本职工作之一,所以教案是职务作品。但是按照我国《著作权法》第16条的规定,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归属分三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由合同约定作品的著作权归属。但我国目前的法律、法规中尚没有明确规定教案的著作权归属。一般情况下,学校和教师之间对教案的著作权归属也没有合同约定。
第二种情况: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作者除了享有署名权外,著作权的其他权利归法人所有。法律之所以将上述作品的著作权归法人所有,按照当时的立法意图,主要是因为上述条件下产生的上述作品不适宜由公民个人享有著作权,例如,工程设计包括建筑、桥梁、道路、水库等,由具体设计人享有著作权显然是不合适;产品设计图为工业用途,同时受到工业产权法,如专利法、技术秘密法等的规范,由设计人享有著作权也是不合适的。地图是国家正式出版物,与一般图书不同,个人也不能享有著作权;企业投资生产的计算机软件也不能由个人拥有著作权。教案显然不能归人上述作品。
第三种情况:其余情况下的职务作品的著作权都归个人所有。由于教案不能归人本文上述的两种情况,那么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教案的著作权只能归教师本人所有。
综上所述,在学校和教师对教案的著作权归属没有约定的情况下,教案的著作权应归撰写该教案的教师所有。但是,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第16条的规定,学校依然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该教案,比如说学校将其教师撰写的优秀教案作为示范文本供其他教师作为教学的参考,就不能认为是侵犯了教师的著作权。同时,在教案完成两年内,未经学校同意,教师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其学校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教案。
2.体育教师享有教案本所有权
所有权是所有人依法排除他人,独占其所有物,并依自己之意愿通过占用、使用、收益及处分等方式利用其所有物,以实现其作为物之所有人之应享利益的权利。空白教案本是一种物品,具有使用价值,其使用价值通过教师撰写教案而不断被消耗,结果产生了一个新的物品——体育教案本,教师成为新物的所有人。一节课要写一份教案,教师凭借教案进行课堂教学,完成教学任务后,这份教案的使命就完成。随着教学任务的完成(通常为一学期或一学年结束),教案本由学校所有的物品就变成了教师所有的物品,其所有权发生了转移,由学校“公有”变成教师“私有”。此时,教案本的使用价值主要是其所承载的无形智力成果——教案,而由原空白教案经使用转移过来的使用价值显得微不足道,可以忽略不计。从法理上讲,只有将教案本的所有权和教案的著作权相结合由教师享有,才能使教师切实享有著作权。在执行教学任务期间,教师作为教案的著作权人,享有除著作权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以外的完全著作权,学校作为单位只享有有限的管理权和优先使用权,不享有所有权。学校对教案的一定期限的掌握和控制,是非所有人的占有行为,不能改变教师对教案的所有权。教学任务完成后(体育教案完成两年后),教师则享有完全的著作权。
另根据《民法通则》第117条第2款的规定“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由于教案是一种无形财产,所以在其受到他人的侵害时,作为教案的著作权人,教师有权依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提起财产侵权之诉,可以主张包括请求返还原物、请求恢复原状、赔偿损失在内的民事救济。
学校在一定期限内可以行使管理的职责,对教案进行检查监督、质量评价、评优评先、优秀教案展示,但不能随意更改、隐匿、毁灭、出卖体育教案。当体育教师教学任务完成后,其职务任务就结束了,教案本也变成了教师的所有物。此时,学校对体育教案的利用要坚持平等原则、意思自治原则、等价有偿原则等民法基本原则。
四、体育教案著作权保护的建议
今后在著作权法修改时,要明确毁失著作权的(唯一)物质载体同样构成侵犯著作权,而在诉讼程序法当中则明确证明著作权物质载体非唯一性的举证责任由被诉的侵权人承担。体育教师因教学或科研需要引用他人教案时要注明出处。使用他人体育教案要征求其许可使用,出版物中引用体育教案要取得许可使用权并支付一定数额的稿酬。
学校对体育教案进行评优评先实施奖励,鼓励体育教师认真备课,精编写教案,努力提高教案质量,反对年年重复使用同一个教案的做法。通过体育教师智力劳动成果的肯定激发体育教师进行创造性工作,开创学校体育工作的新局面。
1.确保运动场所、器材的安全,做好积极预防
学校要保证运动场地、运动器材的安全,每个学期初要对所有的场地、器材进行一次彻底的检查,每个月也要例行检查,对不合乎安全标准的、超期使用的、老化的器材及时维修、更换或报废处理。体育教师在上课前要认真检查体育器械,严禁不合格的、有安全隐患的器材进入体育课堂。体育活动的所有环节尽可能考虑周全,做好积极预防工作。
2.健全体育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安全措施严格落实到位,形成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体育安全的管理要落实到每一个人,健全安全监督机制,让每一个体育教师都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1.利用体育理论课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学生对体育课存在一些误区,认为体育课就是室外课,就是蹦蹦跳跳,忽视了有关体育的理论学习。教师要充分利用理论课,让学生学习掌握运动损伤的预防、急救处理方法、运动处方等理论知识,通过系统的学习让学生掌握安全知识,掌握应急自救、紧急处理、救人方法等。学校也应通过橱窗展示、校园广播、校报展览等向学生做好安全教育宣传工作。
2.让学生学会应急救人和应急逃生技能
应急救人必须掌握正确的方法,不能盲目,否则会导致不必要的损伤。例如,在实践课上要让学生熟练、正确地掌握脱臼和骨折的处理办法、心肺复苏方法、心脏按压人工呼吸、休克处理、大出血的紧急处理等。另外,在体育课堂教学中还可以做逃生练习,既可以锻炼身体又能让学生掌握逃生的技能。教师还可以带领学生在教学楼演练火灾逃生;在教学中,指导学生锻炼上肢力量,提高攀爬能力,掌握攀爬逃生自救技能;在进行武术教学时,让学生掌握防身格斗技巧,为正当防卫提供必要的技能;在游泳课上,指导学生掌握游泳技能等。这些都是应急逃生必需的技能,掌握这些技能将使学生终身受用。
三、教师要注意教学中的安全
1.选择适当的教学内容
在教授一些有危险性的教学内容时,教师可以适当降低难度,让大多数学生能够接受教学内容,但是也不能因为潜在的危险性而舍弃这些教学内容。另外,为了教学安全,可适当改变教学方法。比如,掷铅球时,可以用实心球代替铅球,大大降低了危险系数;越野跑可以在操场上进行,不必到校外,以消除校外道路交通带来的安全隐患。
2.体育教学中做好分组练习
学生的身体素质千差万别,运动技术水平也有很大的差异,让学生选择适合自己的器材,这样可以降低运动危险系数。比如,在“跳山羊”教学中,高个子的、弹跳性好的学生可以选择高一点的“山羊”,反之选择矮一点的“山羊”,避免学生出现恐惧心理和摔倒的危险。
3.严格体育教学
首先,体育教师要认真准备好每节课,科学合理地组织教学,认真检查器材、场地,排除安全隐患,认真了解每一位学生,做到因材施教。其次,高度重视准备活动,不走过场,在运动中做好对学生的保护与帮助。再次,杜绝“放羊式”教学,杜绝教师擅自离开课堂的情况。教师要熟练掌握运动伤害的应急处理,一旦发生意外伤害应做出紧急正确处理。最后,课堂教学结束后一定要进行放松活动,这样可以有效缓解疲劳、平缓心率,避免不必要的伤害。
四、结语
在初中体育教学中,不仅教师自己要具备高度的安全意识,更大的任务是教育和引导学生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和意识。中学生活泼好动,在课堂上容易张扬个性,所以我们体育教师要切实加强安全教育和警示,要充分利用课堂中的一切机会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使他们在思想上认识到安全在体育活动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比如,有的学生调皮贪玩、不遵守课堂纪律,站队列时故意推撞其他同学,把握不好力度和分寸,再加上有的学生的身体平衡、协调能力较差,被推撞后很容易摔倒,进而使身体受到伤害。针对课堂上这种常见现象,体育教师不能因为是学生的打闹而忽略不管,而应当迅速制止他们这种行为,并给予学生适当的批评,使他们认识到这种行为不仅是错误的,还会引起不良的后果,进而使每个学生都意识到这是一种不安全的行为,要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这样,通过一些事件对学生进行及时的教育,加上教师的随时提醒,学生就会时时保持清醒的安全意识,不做有危险的事,他们认识到位了,自然会和老师积极配合,也就可以有效地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教师要认真组织教学,合理安排运动负荷
作为一名合格的初中体育教师,要把安全意识渗透到教学中,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先要带领学生做好准备活动,除了一些一般性的准备活动,还要做一些专项的准备活动,适当地加大上肢、肩部、腰部等大关节部位活动。在安排教学步骤时,教师要向学生传授正确的动作知识、技能、技巧,采用科学的教法,使学生正确地掌握动作要领,明确动作规范。另外,体育课中学生身体要承受一定的运动负荷,但是,运动负荷的安排是否合理,将对体育课的质量有直接的影响,负荷过小学生得不到锻炼,而负荷过大会给学生的身体造成伤害。作为初中体育教师,应能及时观察课上学生的状况,做到张驰有度,既让学生得到锻炼又不能伤害学生身体,要有利于学生的健康发展,切不可随意地安排学生的运动负荷。
三、注意场地、器材安全使用及布置
(一)场地的设置,加强安全预防场地是学生进行体育运动的主要场所,也是安全事故最主要的外部环境。在上课前,体育教师要仔细认真地做好运动场地的安全检查,如果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排除,待排除后再组织教学。比如,在进行篮球、足球、排球训练时要保证场地的平整,及时清除小石块,防止学生踩到后扭伤脚踝,或者摔倒后造成不必要的伤害。再如,在跳远训练之前,教师要先翻松沙土,拣出沙坑中的石块、砖头等。
(二)对体育器材的检查与管理器材是体育教学的基本设施,是学生进行体育锻炼必不可少的工具,但是若不注意,体育器材也会危及学生的安全。比如,学校的单杠、双杠、篮球架等常年在室外放置,受雨淋日晒,时间长了就会生锈、腐烂,如果学校平时不注意保养和维护,体育器材很有可能在学生进行体育训练时发生断裂,进而导致学生受伤。因此,我们体育教师一定要在上课前对体育器材进行检查,排除安全隐患。再如,有些体育器材是需要搬运的,如标枪、铅球、铁饼、跳高杆等,若学生在搬运中不注意,导致器材不慎跌落,很有可能砸到他们。另外,如果这些器材随便摆放在操场上,且无人看管,学生可能会随意玩耍,很容易引起一些安全事故。所以,体育教师要教导学生,在搬运器材的过程中不能打闹嬉戏,而且一些具有危险性的器材也不能随意摆放在操场上,更不能随意玩耍,使用完毕后要及时送还保管室。
四、教师要掌握常用的急救方法,正确对待已经发生的安全事故
虽然防患于未然是体育安全教学所追求的目标,但是我们教师不应该只把精力放在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上,因为在实际的体育课堂中,或大或小的安全事故难免会出现,这就要求体育教师要掌握常用的急救方法,在最短的时间内对学生的伤病进行救治,防止伤情的进一步恶化,给学生的身体健康带来严重的影响。因此,作为初中体育教师,应当掌握学生出现扭伤、脱臼、抽筋、骨折等状况的一些急救方法。倘若学生发生的安全事故已经超出了自己的施救能力范围,教师应当沉稳冷静,尽快通知学校,联系医院,采取有效合理的处理措施,切忌手忙脚乱。另外,教师还要积极与家长联系、沟通,以正确的态度来参与事故的善后处理,最大限度地消除安全事故带来的负面影响。
五、总结
1.体育课不能承受之重
在新的课程体系下,体育课的设计是以“健康第一”为指导思想的,虽然我国中学阶段的体育课已经更名为“体育与健康课”,但事实上体育课并不能承担所有健康教育的内容。体育与健康课,在很大程度来说,还是体育为健康的课。近年来,我国中小学生体质下降,学校体育课应承担不可推卸的责任,但学生体质的下降是多因素的合力,仅仅是将体育课更名为“体育与健康课”,并重新设定一系列的教学内容,也并不能扭转这个局势。健康教育与安全教育有很多相交相融的领域,根据安全教育的指导思想以及安全教育的内容,在“健康”指导思想下设计的体育课成为进行安全教育的一种最佳选择,这是无可厚非的。关于这一点,应清楚地认识到,在体育课中渗透安全教育是体育的责任和义务,但体育课并不能承担所有的安全教育内容。因此在体育课中实施的安全教育,不是体育与安全教育,不能偏离体育课的主旨,应是体育为安全的教育、安全为健康的教育。
2.体育课程自身的安全问题
在体育课中实施安全教育,首先关注的应是体育课过程中自身的安全问题。学校体育安全是学校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关于学校体育伤害事故的论述较多,绝大部分论述是从法学角度切入的,主要关注了伤害事故发生后各方的权责问题。少部分研究关注了学校体育伤害事故发生的原因,并提出预防的建议。从法理角度分析体育课程中产生的安全问题,不是我们考察的主要对象。体育课自身带给学生伤害的原因及预防,才是我们剖析的重点。体育课中带给学生的伤害主要有两类,一类是难以预见的伤害,一类是可预见的伤害。难以预见类的伤害与体育运动的基本性质有关,即对身体的要求以及它的对抗性、竞争性,由此产生的伤害事故多属于偶发性事件,难以预防。可预见类伤害事故的发生是学校和教师的安全意识不够、教师工作的程序不够规范、责任心不强等导致的,因此其事故责任应由学校和教师负责,而这种事故通常是可以避免的。
3.以体育课为载体的安全教育
除了体育课自身所蕴含的安全教育,体育课能否提供安全教育的其他内容,答案是肯定的。其原因有:①“健康第一”指导思想下的体育课内容与安全教育内容有很多交融的地方,可以就此方面深入挖掘,合理设计。②体育课学科特征对学生发展的要求与安全教育在规避危险时对人的要求有很多的统一性。主要表现在如下方面:基本体能要求、技能要求、应急救护能力、团队协作能力、心理承受力(对恐惧的抑制,理性的分析危机)。
二、体育课程中实施安全教育的注意事项
1.不能破坏体育实践类课程的学科特征正如上文所述,体育课程不能承受之重——体育课不能承担所有的安全教育内容,也不能一味地迎合安全教育。在体育课中渗透安全教育,首要的就是不能破坏体育实践类课程自身的学科特征。体育实践类课程其中最重要的是从事身体练习。从事身体练习,它是从两个方面表现出来的,“其一是学习并掌握运动技能;其二是承受一定的运动负荷,前者反映的是课程的‘技艺性’,后者反映的是课程的‘自然性’”。根据体育实践类课程的特征,要求在体育课中渗透安全教育的时候,不能将安全教育内容作为一个独立的部分来开设,不能将体育课完全替换为安全知识讲座,而只能是也必须是将安全教育知识融入到体育课中,学生在体育锻炼中理解经过设计的安全教育知识。
2.教材内容的选择
既要不违背体育实践类课程的学科特征,又要将安全教育知识传授给学生,这就给教师在教材内容的选择、设计、开发上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当然,这一精神完全符合当前课程改革理念,即要求教师参与到课程建设中来,开发创造出有特色的学校体育课。教材内容合理开发的首要步骤,是应当找出与体育课有相当密切关系的安全教育内容。根据《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中对安全教育内容的分类,“公共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预防和应对社会安全、公共卫生、意外伤害、网络、信息安全、自然灾害以及影响学生安全的其他事故或事件六个模块。重点是帮助和引导学生了解基本的保护个体生命安全和维护社会公共安全的知识和法律法规,树立和强化安全意识……了解保障安全的方法并掌握一定的技能”。联系体育课教材,进行初步的研究发现适合在体育课中实施的安全教育内容集中在社会安全、意外伤害、自然灾害、应急救护四个方面。内容只是与体育课联系较为紧密,但要真正在体育实践课中教学,还需要教师开动脑筋,将上述内容教材化。结合各项体育运动的特点,将上述内容通过设计、改造、整合等办法,在教学中采用,这就是素材的教材化,是从教材内容选择到教材内容实施的阶段。
3.科学的设计
除了体育课自身的安全工作通过引导、规范等措施努力解决外,其余的安全知识和技能应通过科学的设计,以体育课为载体来完成。根据安全教育内容,结合体育课的特点,进行内容选择后,再经过教材化处理,方能在体育教学中实施。但事实上,不同学龄阶段的儿童的身心发展特征不同,知识和技能学习的侧重点不同,因此教材内容必须经过科学的设计和组织实施。小学阶段以情境教学设计为主。将大量有关的安全知识通过游戏情境化处理,培养学生防范危险的意识,懂得遵守公共安全的一些基本要求。如以课题单元为主设计的体育课“小小消防员”“森林动物过马路”等。中学阶段在巩固安全意识的基础上,培养学生逃避灾害的体能、技能和心理素质,掌握一些简单的自救和求助逃生知识。初中的体育教学项目应经过适应性改造,提升太过简化的内容,使竞技项目降低难度而具有亚竞技性质。如同样是消防知识和技能掌握的体育课,课题名称“消防英雄大比拼”、组合短距离跑、攀爬楼梯、运水(运沙)灭火、救护等科目,计算个人和小组成绩,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高中阶段在学生体能、技能和心理要求更高的基础上,要求学生具有积极主动对危及安全的各种因素进行分析的能力,从而更为主动地规避危险,提高生存生活质量。为达到这一目标,高中阶段较多采用模块式教学,一个模块是相关内容的若干个单元。如野外生存模块,可以设置攀爬单元、泅渡单元、紧急救护单元、定向运动单元等。
三、结束语
为促进中小学生的健康成长,做好中小学生的安全保卫工作,我国自1996年起就确定了将每年3月份的最后一个周一作为“安全教育日”,在全国的中小学开展。国务院又颁布了《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纲要中提出公共安全教育包括预防和应对公共卫生、意外伤害、社会安全、自然灾害、信息安全以及危害学生安全的其他事故的六大模块,要求学校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多角度多途径地开展针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国家之所以设立这些制度是为了降低各类伤亡事故在中小学发生的机率,全面深入的推动安全教育在中小学的开展。然而,每年非正常死亡的学生数量正在逐年增加,这是他们缺乏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所导致的。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主要靠学校的教育,只有学生在学校学习到生存技能、健康知识、安全知识,树立安全意识并掌握自我保护能力后才有规避各种伤亡事故的可能。多年以来,学校由于受应试教育的影响,只重视学生文化课的成绩,而忽视了对学生的生命安全教育,学生在意外伤害事故中缺乏与安全相关的生存技能、生活经验、心理知识以及基本的医学尝试,导致学生在遇到危险时自我保护能力很差。学校受传统教学和竞技体育的影响,在体育教学过程中只重视培养学生的运动技能,过分强调学生的体育成绩,而忽视了安全教育的重要性,这就阻碍了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发展。我国教育部门早已明文规定要在学校开展对学生的生命安全教育,但学校只是流于形式,照本宣科,学生缺乏实践活动,真正发生危险时学生不能灵活运用学到的理论知识。目前学校开展生命安全教育的主要手段有:第一,体育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只是单纯地强调运动损伤的内容;第二,对体育器材使用的讲解;第三,学生进行体育运动过程中老师对他们的安全保护;第四,教师利用上课、黑板报、学生手册对学生进行生命安全的理论讲解;第五,学生在上体育课时老师让学生做热身活动,防止学生在运动中受伤。从以上五点我们看出,学校对学生的生命安全教育只是停留在理论宣贯上或是对运动项目本身的安全讲解,并没有涉及到对发生意外伤害、自然灾害等情景的安全保护教育。以上所述就是生命安全教育在我国学校体育与健康课程中的现状。
二、体育与健康课程中开展生命安全教育的对策
1.学校师生要了解体育与健康课程中关于生命安全教育的基本目标在体育与健康课程中学生进行体育活动首先要注意安全,而且上课过程中作为体育教师要告知学生如何在运动中保护自身安全,在发生危险的时候应如何应对。教育部门颁布的《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需要体育老师和学生认真阅读学习,只有教师和学生真正了解了体育与健康课程在生命安全教育里的目标,才能帮助学生更好的发展体能,增强学生的身体素质,培养学生在学校里的安全意识。学校定期开展运动会和突发事件演练,普及生命安全教育体育与健康课程属于体育课的范畴,运动比赛是体育教学中不可或缺的,只有将生命安全教育与运动竞赛有机地结合到一起,才能更好地进行生命安全教育工作,所以学校要定期开展各类体育竞赛和突发事件演练,这类竞赛和演练的种类很多,比如赛跑、篮球赛、拔河比赛、火灾演练、地震演练等,在竞赛和演练中学生增强了体质、锻炼了意志,同时还学到了救险逃生的技能,强化了学生们的生命安全意识。
2.加强体育与健康课程中生命安全教育的开发与应用体育与健康课程里虽然规定了课程目标,但并不是强制性的规定,这说明该课程是目标导向,课程内容很广泛,体育老师在教学上有很大的空间进行选择,各学校可以因地制宜地在竞赛规则、运动项目、器材、场地上进行适当的简化,编写适合本学校风格的教学课程,把传统的体育教学内容改编成机动灵活的教学内容。加强体育教师的培训体育教师在学校生命安全教育的实施过程中起主导作用,他是安全教育的的设计者和操作者,体育教师能力的高低决定着生命安全教育在体育与健康课程中能否顺利开展,这就要求体育教师能够拥有专业的知识和技能。但就目前情况来说,还没有明确、具体的操作内容和评价体系应用到体育与健康课程里的生命安全教育当中,这就需要外部和内部共同加强体育教师的专业素养。就外部来说需要教育部门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定期开展体育教师的培训活动,师范类体育院校应着重开展体育生命安全教育的课程,使体育教师在走向教育岗位之前就有这专业的技能来胜任今后的体育教学工作;就内部来说,作为体育教师要经常与同事、外校同行交流沟通对生命安全教育的教学经验,多学习关于生命安全教育的图书和影像资料,提高自身的专业技能。只有从内外两个方面提高了体育教师的专业技能,才能为学生的生命安全教育打好基础。
3.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全面开展学生的生命安全教育对学生的生命安全教育工作仅仅依靠学校是很难完成的,生命安全教育是一个社会性的问题,需要全社会的关注和努力,才能提高学生的生命安全意识。学校应与社会各部门取得联系,如公安消防、卫生、交通、地震的相关部门,聘请这些部门内的专业人员来学校对学生进行教育辅导,帮助学校建立完善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学生参加各类的演习活动。如请消防人员给学生讲解发生火灾后的逃生办法,请交警向学生讲解遵守交通规则的重要性及发生交通事故的处理方法,还可以请地震监测站的人员向学生讲解地震来临前的征兆和发生地震时正确的做法等等,只有学校与社会实现真正的结合才能使学校的生命安全教育工作落到实处。
三、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