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优发表网

购物车(0)

期刊大全 杂志订阅 SCI期刊 期刊投稿 出版社 公文范文 精品范文

语文知识论文范文

时间:2023-03-21 17:12:10

序论:在您撰写语文知识论文时,参考他人的优秀作品可以开阔视野,小编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这些建议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热情,引导您走向新的创作高度。

语文知识论文

第1篇

(一)道德素质

道德素质主要是由语文教育的特点和思想性质所决定的。学生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以及道德观正处于形成阶段,教师作为启蒙者,只有具备高尚的道德品质,才能在教育中潜移默化地感染和影响学生。此外,还要求教师必须对教育事业充满热情和责任感,要时刻依据教育教学法规的要求,积极工作,认真分析领会课改新精神、新理念,尽心培养出符合社会要求的高素质人才。

(二)知识素质

渊博的知识积累是语文教师素质的具体体现。语文学科是一门综合性学科,它不仅要求语文教师掌握扎实的语文教学专业知识,还要求掌握其他学科如哲学、政治、历史、物理等的相关知识,对社会地理、自然现象、世界形势、生活潮流乃至传统文化也要有一些基本了解。因此语文教师必须时时充电,处处学习,真正做到学识渊博,为人师表。

二、新课改背景下语文教师应具备的能力素质

(一)教学能力

综合能力是语文教师必须具备的素质,而其中最重要的是教学能力。教学能力首先包括备课能力,它是课前准备的关键能力,备好课才能上好课;其次是上课能力,上课是整个教育工作的关键环节,是教育的重心;此外,为适应新课程改革的教育目标,培养多规格、多层次、多门类的人才,还要求教师具备活动课组织能力、管理能力等。

(二)创新能力

教师要注重对学生进行创新能力的培养,使之达到新课改的要求。创新能力的培养要求语文教师必须具备教学创新意识、创新情感和创新思维,并将其融入到日常教学实践过程中,展现创新在语文教学中的价值和效果。教学中,教师应结合实际教学内容阐述创新概念,运用灵活的思维方式教学,为学生营造轻松的学习氛围。

三、新课改背景下语文教师素质和能力培养对策

(一)积极自主学习,掌握现代教育技术

新课程改革的实施,激活了语文教学的新模式。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教学可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和求知欲,这就要求语文教师必须认真学习领会课改精神,以新教育理念武装课堂。此外,语文教师还要学习和掌握现代教育技术和教学方法,充分利用多媒体、网络等现代工具进行教学,以适应新课改对语文教学提出的新要求。

(二)注重相互交流,积累专业教学经验

教学经验具有浓烈的个人色彩和习惯特征,它是教师一生的财富,是形成自身教学特点、培养自身综合素质的必要基础,对自身的工作效率和教学效果有着重要影响。同事间的经验交流,就是教师专业教学能力培养的一个良好途径。

(三)构建展示平台,培养提升自我才华

语文教师自我才华的培养,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教师自我学识和才华的展示。语文教师可在学校每学期定期开办公开课,邀请领导和其他教师参与,在授课中展示自己的教学经验和教学手段;在工作之余,可开展教师演讲比赛、写作比赛、备课展示等有意义的活动,在活动中将自己的作品陈列出来供他人欣赏,展现自身魅力。同时,可定期与其他学校联合开展“语文教师交流学习活动”,将本校的教育成就与其他学校的语文教师进行交流,取长补短。还可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搭建网络平台,展示自身的教学经验、心得体会等,并积极接受他人的评价和反馈,完善自身。

(四)积极参与培训,提升自身综合素质

语文教师综合素质的提升离不开课程培训。语文教师应积极参与现代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政策法规、教学理论、师德提升等各方面的培训,强化自身素质,从而使学生在语文课堂中掌握更多的语文知识,进一步陶冶学生情操,净化学生心灵,增强学生的民族自尊心、自信心和自豪感。

1.积极参加常规培训,提高语文教师整体素质

(1)积极参加新教师岗前培训、职业道德培训、公共课全员培训等继续教育培训。(2)积极参与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的选拔、培养、培训活动,全面提高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的职业道德水平和业务素质,发挥骨干带头作用,引领带动广大语文教师共同提高素质。(3)积极参加高等院校组织的中小学语文教师学历提高培训,使学历层次逐年提高。

2.积极参加校本培训,促进语文教师专业发展

(1)以学校为本,以新课程改革为导向,引导语文教师积极参与校本培训,提高语文教师“新课程、新理念、新技术”和职业道德水平。(2)针对语文教师教学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引导教师积极参与校本教研活动,在研究中学习和提高。

3.积极参与教学科研,提升语文教师专业水平

(1)以语文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为主干力量,积极参与学校开展的教育科学研究、教学科研成果展示、教学科研学术交流等活动。(2)坚持“面向全员、突出骨干、倾斜农村”的方针,积极参与城乡联动、骨干先行的活动,引导语文教师进行教学科研实践,努力提高专业水平。

4.积极参加教育技术应用能力培训,进一步提高现代教育技术应用能力

第2篇

1.评价标准出现了偏差

在当前考试制度没有较大改革的情况,多数学校对教师的评价标准是以分数为导向的,因此,教师语文教育的目标自然也是向分数看齐。教师教育目标的设定决定了教学行为,培养学生博取高分的技巧成为教师教学的重点,长此以往,学生语文基础知识薄弱,语文素养低下也就不难理解了,这从高中生、大学生文章中别字频出就可以看出来。学生语文成绩最终是以分数检验的,但我们决不能因此就唯分数论,而忽视语文基础知识的教育,尤其对初中生来说,忽视基础知识的教育对学生将来的发展有很大的影响。

2.教学方式方法问题

许多教师沉不下来心来研究教学方式方法,教学实践中也不注意分析总结,形不成自己的教学风格,往往倾向于一些时髦的教学理念,并不断更新教学手段,花样翻新,语文教学被各种花样思潮所左右,脱离了以语言活动为中心的教学宗旨,不认认真真地研究文本,扎扎实实地学习基础知识,时间就在这样浮于表面的课堂教学形式中流逝了。

3.教学目标不够明确

当下提倡人文教育,这是对的,但不能走极端,同时也不能过分强调语文的工具性,从而走上另一个极端。在当前的教学中,许多教师强调人文性就搞自由主义,随意地解读文本,追逐时尚,给予学生过多的自,一节课下来,看着热闹,学生们却没有多大收获,特别是在语文基础知识方面,难有积累,这是造成初中生语文能力差的一个重要原因。而一些教师则过分强调语文的工具性,教学方式僵化,花大量时间灌输文章结构及语义,烦琐的分析不仅使学生昏昏欲睡,也不利于学生在整体上把握文章要表达的真正含义,使学生见木不见林,失去了语文教学的真正意义。这样的教学方式不仅效率低下,同时还有可能使学生失去学习语文的兴趣,“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失去了兴趣的学习无论如何效果也不会好到哪里去。

二、语文基础知识教学的一些建议

重视语文基础知识的训练“语文是最重要的交际工具,是人类文化的主要组成部分。工具性与人文性的统一,是语文课程的基本特点。”新课程标准把情感教育和价值观等人文性因素放在教学目标的突出地位,突出了语文教育应有的丰富内涵,充分展示语文自身的无穷魅力,还语文以本来的面目。但要注意的是教学中我们在突出体现语文人文性的同时,不能忽视其工具性,应当使语文的工具性与人文性水融。语言教学的最终目的是提高语文素养,但无论何时,无论教学怎样改革,语文基础知识永远是提高语文素养的基础。在当下唯分数论的大环境中,我们不可能做到完全不考虑分数,两者似乎看起来是矛盾的,但仔细思考,这还是基础知识不够扎实的原因。如果不那么浮躁,扎扎实实地进行语文基础知识的训练,以语言为中心,明确教学目标,循序渐进地进行语文教学,那么语文基础知识的功力肯定会稳步提高。语文基础知识的提高会有利于对整篇文章的理解,而在整体上把握了文章要表达的要义反过来更有利于对基础知识的理解,如其中的重点字词只有在通篇考虑的情况下才能把握其正含义。只有在对文章真正要表达的意思理解了才能去谈人文性,才能理解作者在写作文章时的感受与情怀,这种感同身受的感觉是每一个作者在写作文章所想要达到的预期效果。

三、培养对语文的热爱

第3篇

传统知识论的核心:规律

传统知识论的核心是规律,《中国大百科全书·哲学卷》中对知识的解释是:知识“是人类认识的成果。它是在实践的基础上产生又经过实践检验的对客观实际的反映。人们在日常生活、社会活动和科学研究中所获得的对事物的了解,其中可靠的成分就是知识。依据反映对象的深刻性和系统性程度,知识可分为生活常识和科学知识。生活常识是对某些事实的判断和描述。科学知识是通过一定的科学概念体系来理解和说明事物的知识。科学知识也有经验的和理论的两种不同水平。科学知识是全人类认识的结晶,又是人类实践和社会发展的必要的精神条件。知识与无知相对立。从无知到有知识,知识由少到多、由浅入深、由片面到全面的不断运动,是人类思维发展的基本过程。知识的发展表现为在实践基础上不断地由量的积累到质的飞跃的深化和扩展。这种处在辩证运动中的知识具有历史继承性、不可逆性和加速度增长的特点。”定义涉及到知识的来源、形式、发展规律等等。从传统知识论框架看,这个定义是比较完备的。从知识的定义中可以看出传统知识论的核心是规律,无论是“对某些事实的判断和描述”还是对事物的“理解和说明”,其目的都在于认识事物的客观规律,也就是事物固有的,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定性。人们的认识过程是对真理的无限趋近,反映在知识上就是“在实践基础上不断地由量的积累到质的飞跃的深化和扩展”。所以,规律是人们认识活动的目的与核心,知识则是对客观规律的不同形式的揭示和描述,表现为认识活动的结果。

知识的核心是客观规律的思想起源于古希腊。古希腊的苏格拉底通过对概念的探讨,最早确立起“知识是对普遍必然性的本质的把握”这一根本观点。普遍必然性也就是规律性,苏格拉底最早在知识和规律之间划上了等号,规律由此成为认识的对象和知识的内容。柏拉图则把世界划分为理念的世界和现实和世界,认为知识是对理念的把握,所以知识是永恒的,意见则是变动不居的。巴门尼德明确区分了意见和真理,认为“意见”是个别的,随时间、地点、个人而变迁,“知识”则是不变的,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由此可以看出,传统知识论有两个基本假设:一是知识是对普遍必然性,也就是规律性把握;二是存在是知识的对象,所以,知识就是对规律的把握和揭示,否则便称不上是知识,这是传统知识观的根本观点,近代认识论就是对这一知识观的继承和发展,只不过在这个方向上人们的思考更进了一步,思考的重心已不再是“知识是什么”,而是“知识是如何可能的”,围绕这个问题产生了近代经验论和唯理论的争论。

以规律作为知识核心的思想来源于对存在的预设,从这个预设出发,人们就必须解答知识的可能性和可靠性问题。经验论和唯理论争论的根源就在于传统知识观的第二个基本假设,即存在是知识的对象,这个知识的对象在近代被称为实体,实体是完全独立于人之外的存在。实体的设定产生了主体与客体的二元对立,即如何保证主体的知识与客体规律一致的问题,为了消弥主客体的二元对立,唯理论者从人的理性出发,经验论者则从个人的经验出发,提出和证明了知识的来源及可能性。培根是近代经验论的奠基人,他提出人的一切知识都来源于感觉经验,“人若非发狂,一切自然的知识都应求助于感觉”。笛卡尔作为唯理论的始作者则提出真的知识只能直接或间接地来自我们的“纯粹理智”,他以“我思故我在”为前提推演出整个知识大厦,并最后求助于上帝来保证心灵实体与物质实体的一致和统一。但是,无论是经验论还是唯理论都不可能正确解答知识的来源和可能性问题,二者在休谟和莱布尼茨那里分别走到了自己逻辑和历史的终点。休谟声称“至于由感官所发生的那些印象,据我看来,它们的最终原因是人类理性所完全不能解释的。我们永远不可能确切地断定,那些印象是直接由对象发生的,还是被心灵的创造能力所产生,还是由我们的造物主那里得来的”。(注:休谟.人性论[M]:101.)休谟的“温和的怀疑论”事实上已经异常雄辩地揭示出了经验论所蕴含的内在矛盾,即“经验重复一万遍还是经验”,在一定意义上也否定了关于实体的设定。莱布尼茨则指出,并非全部知识都来源于“纯粹理智”,只有数学、逻辑和形而上学等科学知识是建立在我们的天赋观念和理智直观的基础上,而自然科学是我们依据充足理由律所建立的事实科学,前者是必然真理,后者只是或然真理,在这里莱布尼茨事实上也否定了人们认识客观规律的可能性。传统知识论的预设所蕴含的内在矛盾在康德那里最后得到了总爆发,为了解决经验论与唯理论的争论,康德提出用“先天认识形式”来统一“感性杂多”,他说“思维无内容是空的,直观无概念是盲的”,因此“只有当它们联合起来才有知识”,他试图用经验论与唯理论的折衷的办法来解决知识的可能性问题,但最终的结论却是“物自体不可知”,实体依然存在于人的认识之外,难以进入作为主体的人的视野。

与传统哲学不同,马克思从一开始就强调要从实践的、人的维度考察知识,他说以往的“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解释世界是一种超然物外的立场,也就是“对对象、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作人的感性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体方面去理解”。(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54.)而改造世界强调的则是人的主体的参与,强调主体与客体的互动,也就是人的能动的实践。从实践主体尺度出发,抽象的实体消退了,代之而出的是“人的世界”、“对象世界”、“人化自然”,马克思批判了传统哲学的实体观,指出“一个存在物如果在自身之外没有对象,就不是对象性的存在物。……它没有对象性的关系,它的存在就不是对象性的存在”,而“非对象性的存在物是非存在物”,或者说“是一种非现实的、非感性的、只是思想上的即只是虚构出来的存在物,是抽象的东西”。(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168、169.)对实体的否定使传统知识论丧失了它的本体论依据,在这个前提条件下规律被赋予了新的内涵。

马克思指出:“蜜蜂建筑蜂房的本领使得许多人间的建筑师也感到自叹弗如,但最蹩脚的建筑师从一开始就比最灵巧的蜜蜂高明的地方,是他在用蜂腊建筑蜂房以前,已经在自己的头脑中把它建成了。劳动过程结束时得到的结果,在这个过程开始时就已经在劳动者的表象中存在着,即已经观念地存在着。他不仅使自然物发生形式的变化,同时他还在自然物中实现自己的目的。这个目的是他所知道的,是作为规律决定着他的活动的方式和方法的。”(注: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172.)

从马克思的思想中可以归结出:(1)现实世界是“为我的”,也就是“人化的”,这种为我性表现为人“不仅使自然物发生形式的变化,同时他还在自然物中实现自己的目的”;(2)人优胜于动物的地方在于人能够在头脑中以表象的方式,也就是观念的方式虚拟现实,这种虚拟可能来自模仿,也可能来自思维自由的构造,但无论如何,“他在用蜂腊建筑蜂房以前,已经在自己的头脑中把它建成了”;(3)以观念方式对现实的虚拟形成了规律,它决定着人们活动的方式和方法。所以,在马克思的视域中,所谓的“规律”已不是传统理解的对世界的“镜式的映照”,而是作为主体的人对对象在表象及观念中的“表述和构成”,由此知识的核心不是努力去无限地趋近客观存在,相反,世界随着我对对象“表述和构成方式”的变化而无限生成,所以知识论的核心不应当是解释和揭示客观规律,争论于知识的可能性和可靠性问题,而应当从主体出发,从实践的人出发,以规则作为知识论考察的核心,重在说明人类的知识规则是如何演化的,人的世界是如何伴随着知识规则的演化而不断生成的,以及探讨和揭示出最关乎当代人生存的当代知识规则。

任何一个时代只能提出和解决自己时代提出的历史任务,马克思也不例外,他虽然已经洞察到了知识论应当面临的转向,但很多时候他还是在传统意义上使用规律这个概念,这是因为在马克思生活的那个时代,虚拟只是在观念上存在着,它还没有成为现实。人们在生活中面对的,实际接触到的总是一个现实的世界,这种情况下人们很容易从认识与现实是否符合的角度考虑问题,把知识进步单纯看作是量的积累和对现实的无限趋近。“人体解剖是认识猴体解剖的一把钥匙”(马克思),历史低级阶段发生的事情必须要到历史发展的高级阶段才能得到认识,知识论的核心应当转向知识规则这一点只有在虚拟成为现实以后,也就是赛博空间出现以后才真正得以彰显。

现代知识论的核心:规则

《数字化生存》的作者尼葛洛庞帝曾经戏言“倘若我们要颁发‘最佳矛盾奖’,那么‘虚拟现实’一词一定榜上有名。”所谓虚拟现实(virtualreality),是指“由计算机对现实生活中的场景或者环境进行的模拟,而你可以与之进行交互并且在其中进行探索”(注:个人计算机及因特网词典.世界图书出版公司,1999:365.)虚拟现实的基础设施是计算机,基本元素是比特(比特是信息的最小单位,或者简单的可以把它想成"0"或"1"),各种软件语言包括虚拟现实技术是技术保障,电脑网络和其他通讯手段是基本的通讯设备。虚拟现实所存在的空间又被称为赛博空间(cyberspace),也就是电脑——网络空间。人们通常理解的虚拟现实是对数字化的表述方式和构成方式的总称,尼葛洛庞帝曾把与虚拟现实相对现实世界称为原子世界,也就是我们在现实世界中感官所直接感知到的事物和过程,把虚拟现实称为比特构成的世界。

虚拟现实的根本特点在于它超越了传统的“真”于“假”的二元对立,达到了“真”与“假”的现实的统一。传统上人们习惯于把真与假作为一对辩证统一的范畴看待,但这种统一仅仅是思维中的统一,在现实生活中,对一个事物或过程的判断要么是真,要么是假,要么是部分真部分假,绝对不可能出现亦真亦假的情况。而虚拟现实则超越了这种对立,在虚拟现实中,真的又是假的,假的又是真的。你说它是真的,是因为虚拟现实中的客体的确是客观存在的,它们并不像人们主观精神中虚构的客体那样是人们不能用感官直接感知的,相反,它不仅可以被作为个体的人感知,还可以被他人同时地和真切地感受到,“感受如同在真实世界中一般。你不仅可以在其中活动、移物、转弯、攀梯、玩乐器等等,且更有甚者,所有动作均可随时定格”。(注:金枝.虚拟生存[J].天津人民出版社,1997:19.)在虚拟现实中,作为主体的人还可以和虚拟客体发生交互作用,这表明虚拟现实同样是现实的,具有客观实在性。但是虚拟现实又是假的,这是因为无论虚拟客体多么生动逼真,栩栩如生,能给你带来多么真实和真切的感受,它始终是虚拟的,虚拟的苹果看上去再逼真,“吃”起来再有“味”,还是不能为现实的你解渴充饥。虚拟现实这种亦真亦假的特性决定了我们从前从现实性出发考虑问题的方式必须实现一个倒转,因为虚拟现实诚然是客观存在的。但是如果从规律的角度去认识它,无论怎样无限趋近,你还是不可能掌握它,尽管虚拟现实必须借助于现实中的机器设备,从根本上说,它完全来自人类的创造。虚拟现实是由对事物与关系的数字化表述和构成方式,加上计算机的前所未有的高速运算实现的。人类的知识相对于虚拟现实具有历史和逻辑上的在先性,这一点与从现实性出发的人们传统的对知识的认识是完全不同的,因而从规律出发,着重探讨知识的可能性与可靠性的传统知识论,必须要转向从规则出发,着重探讨人们对对象的“表述和构成方式”的知识论,探讨随着人类实践方式的转换,知识规则是如何演化的,以及各个时代知识规则的特点。也就是说,在知识论中核心的因素和起主导作用的是知识的规则,是规则的变迁启动了世界的形态,使得世界的现实性不断展开,并最终在现实中达到了“实体”与“虚体”的辩证统一。

从规则的角度理解知识,世界就不是一个已经完成的东西,它摆在那里,等待着我们的认识去无限地趋近客观真理,也就是发现和掌握它的客观规律。相反,它是未完成的,是“对象世界”、“人化自然”,是随着人的认识和实践的不断深入,不断展现出自己现实性的无限丰富内涵的世界,也就是马克思所说的“自然界对人说来的生成过程”。而开启人类世界的钥匙是知识规则,伴随着知识规则的每一个新的进步,世界向人类呈现出更丰富多彩的内容,这种内容的增加不仅有量的积累,更有质的突变,例如行为化知识规则和经验化知识规则使人类的知识只能局限于以地球为中心的常规、低速、中观运动领域,而形式化演绎规则则能使人的认识突破感官的局限,扩展到微观、宏观、超宏观乃至宇宙大尺度领域,数字化知识规则更是使人类超越了“实体”世界,进入到“虚拟”时空中恣意遨游。在世界的不断展开与绵延中,人类确立和确证着“改变世界”的信心和勇气,同时在世界的无限展开中,人的主体性也在不断地增长,主体与客体的对立在规则下归于无形。

虚拟事实上并不是什么新东西。早在人类历史的早期,世界各个民族大多都形成了自己的语言文字。语言文字是一种代码,一种符号,当人们用语言符号指称,或者说规则一种事物或关系的时候,实际上是在思维中,在观念中把它虚拟出来了,只是这种虚拟还只停留在观念的领域,只能为个体感知。他人通过语言交流可以了解和体会,但是无法直接感知到,也就是说,此时的虚拟还具有不可通约性。随着人类交往的发展,在各个民族、区域形成了自己的风俗、习惯,乃至法律、制度,也就是虚拟的行为规则,这时虚拟进入了现实世界,成为现实中人人都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也就是说,虚拟不仅是现实的,而且是可通约的。现代人所理解的虚拟是数字化知识规则的产物,它指向的是现实中“不可能的可能”及“可能的不可能”。同时这种“可能”与“不可能”还能被人们真实地视、听、乃至触摸,也就是真实而真切地感受到。此时的虚拟不仅是现实的,可通约的,而且是超越现实的。正是现代的虚拟现实的出现使得知识规则性的一面强烈地凸现出来,并且要求我们改变传统的看待问题的方式。

知识规则是指人们对事物或关系的表述或构成方式,其含义有三:(1)规则是一种中介系统,思维借助这个中介来表达万物,从而在思维中构成万物,它相当于波普所讲的“世界3”;(2)规则是一种表述系统,其表述的实质是以间断性来表达连续性,把运动的东西静止化,否则思维就不能表述客观事物,就不可能有知识;(3)规则又是一种建构系统,是通过符号代码,以逻辑形式对思维对象的能动的建构,它包含着主体的能动的自由创造。规律本身无所谓自由,它只是人们通往自由王国的桥梁,而规则的本质特性就在于它是自由的,这种自由来自它的间接性和中介性,知识之所以可能,思维之所以能够认识世界,就在于人能够摆脱现实具体事物的纠缠,通过符号和逻辑方式自由地在思维空间中进行推演,在观念上表述和构成对象。

以规则作为知识论核心的思想不完全是新的,但只有在虚拟现实成为现实以后它才集中地、强烈地显露出来,这又一次印证了马克思的实践反思法,即“人体解剖是认识猴体解剖的一把钥匙”。

古希腊哲学家芝诺有两个著名的悖论:“飞矢不动”和“阿基里斯赶不上乌龟”。芝诺是这样论证的:飞矢在运动的过程中必然要经历距离中的每一个点,在每一个点上飞矢必然是静止的、不动的,所以飞矢不动。与此类似,阿基里斯在追赶龟的过程中,他每前进一步,乌龟同时也在往前爬,于是阿基里斯和乌龟之间的距离可以无穷小,但他永远赶不上乌龟。如果单从逻辑上分析,芝诺的论证是对的,但它显然与现实不符。事实上芝诺悖论是以一种极端的方式揭示了知识表述与现实存在的矛盾,这个问题只有到黑格尔那里才第一次得到了合理的解答。

黑格尔极其天才地指出了芝诺悖论的实质在于“从来造成困难的总是思维,因为思维把一个对象实际上联结在一起的各个环节彼此分割开来考察”。(注:黑格尔.哲学史讲演录(第一卷):290.)在《精神现象学》中,黑格尔指出思维认识现实的特殊道路在于对具体存在的不断扬弃,“这样,那作为支配机械和化学过程的力量的主观目的,在这些过程里让客观事物彼此互相消耗,互相扬弃,而它却超脱其自身与它们之外,但同时又保存其自身于它们之内。这就是理性的狡黠。”黑格尔在这里有把主观精神绝对化、神秘化的趋向,但他确实揭示出了一般科学或知识的形成过程就在于思维必须通过把现实存在支离破碎的方式才能保持它们的完整性,也就是说知识形成遵循的不是由物到人的简单的“反映”,而是以自己特有的方式表述和建构事物,有自己特殊的规则,这个规则的演化方向是不断抽象化、符号化、概念化和简单化。黑格尔在《精神现象学》中通过抽象思辨的方式揭示了知识规则的演化规律。

列宁对黑格尔的思想继续进行了阐发,他说“如果不把不间断的东西割断,不使活生生的东西简单化、粗糙化,不加以割碎,不使之僵化,那么我们就不能想象、表达、测量、描述运动。思维对运动的描述,总是粗糙化、僵化。不仅思维是这样,而且感觉也是这样;不仅对运动是这样,而且对任何概念也就是这样。”在这里列宁用清楚明白的语言表明了知识形成的特殊道路,即必须用简单化、粗糙化的方式表述和构成事物、关系及其运动,也就是在思维中形成特殊的语言符号体系,也就是一套规则系统。规则构成了知识论的核心与实质。

第4篇

2、王勃《滕王阁序》:“豫章故郡,洪都新府。星分翼轸,地接衡庐。”“分野,”古代占星家为了用天象变化来占卜人间的吉凶祸福,将天上星空区域与地上的国州互相对应,称作分野。具体说就是把某星宿当作某封国的分野,某星宿当作某州的分野,或反过来把某国当作某星宿的分野,某州当作某星宿的分野。王勃这句诗是说江西南昌地处翼宿、轸宿分野之内。

3、唐代卫象《古诗》:“辽东老将鬓有雪,犹向旄头夜夜看。”“昴宿”,西方白虎七宿的第四宿,由七颗星组成,又称旄头(旗头的意思)。唐代李贺诗“秋静见旄头”,旄头指昴宿。卫象这一诗句表现了一位老将高度警惕、细心防守的情景。

4、曹植《与吴季重书》:“面有逸景之速,别有参商之阔。”“参商”,“参”指西官白虎七宿中的参宿,“商”指东官苍龙七宿中的心宿,是心宿的别称。参宿在西,心宿在东,二者在星空中此出彼没,彼出此没,因此常用来喻人分离不得相见。

5、唐代张说《恩赐丽正殿书院赐宴应得林字》:“东壁图书府,西园翰墨林。”“壁宿”,指北官玄武七宿中的第七宿,由两颗星组成,因其在室宿的东边,很像室宿的墙壁,又称东壁。张说这一诗句形容壁宿是天上的图书库。

6、《诗经•七月》:“七月流火,九月授衣。”“流火”,流,下行;火,指大火星,即东官苍龙七宿中的心宿。七月相当于公历的八月,流火是说大火星的位置已由中天逐渐西降,表明暑气已退。

7、屈原《九歌》:“操余弧兮反沦降,援北斗兮酌桂浆。”“北斗”,又称“北斗七星”,指在北方天空排列成斗形(或杓形)的七颗亮星。七颗星的名称是:天枢、天璇、天玑、天权、玉衡、开阳、摇光。排列如斗杓,故称“北斗”。根据北斗星便能找到北极星,故又称“指极星”。《古诗十九首》:“玉衡指孟冬,众星何历历。”玉衡是北斗星中的第五星。

8、《唐雎不辱使命》:“夫专诸之刺王僚也,彗星袭月。”彗星俗称扫帚星,彗星袭月即彗星的光芒扫过月亮,按迷信的说法是重大灾难的征兆

第5篇

本文作者:王艳秀作者单位:黑龙江大学

中介法的寻求

寻求道德客观性的第二条路径是以功能性概念为中介将事实与价值联结起来,这是一种历史主义的方法,以德性伦理学和社群主义为代表。社群主义代表人物麦金太尔在他的著作《追寻美德》中用历史叙事的方式描述了启蒙主义的理性主义价值观的起源和嬗变,并揭示了启蒙运动的道德合理性论证的失败。他认为当代道德哲学实际上陷入情感主义之中。情感主义实际上对道德哲学的全部历史下了一个判语:一切为一种客观的道德提供理性证明的企图都不能成功。事实与价值之间鸿沟的出现是同现代道德争论中对功能概念地位的否定相联系的。如果功能性概念能恢复,沟通事实与价值间鸿沟的基础将会建立起来。因此,麦金太尔试图以功能性概念为中介搭建起事实与价值间的桥梁。麦金太尔首先对“是”和“应当”的两分法这一由休谟奠基的现代道德哲学原则进行釜底抽薪式的批判,证明启蒙思想家们的道德证明必然失败,由此推论出这一失败导致了事实与价值之间内在关联的断裂。启蒙思想家们的道德证明中存在着不可解决的问题。这种矛盾可以从两个层面来理解:首先,启蒙思想家对“道德的内容是什么”这个问题的意见是一致的,而且也都同意关于他们的证明应诉诸于人性特征,“他们都认为,这种论证的关键前提是描述人性的某一特征或某些特征,而道德的规则也就会被解释和证明,那些能够期望被一种具有这样一类人性的存在者所接受的规则”[1](P66)。但是,对于“什么样的人性特征为道德提供了根据”这一问题,他们的观点则是互相矛盾的。例如,对于狄德罗和休谟来说,相应的人性特征是激情,而对于康德来说,相应的人性特征则是理性规则的普遍性和绝对性。其次,从深层来看,道德观念与人性观念之间的不一致是由于二者之间缺少一个目的论的人性观作为中介。麦金太尔认为道德观念与人性观念的基本结构应该是亚里士多德所分析的三重架构:即区分偶然所是的人性(处于未受教化状态的人性)和实现其本质性而可能所是的人性,通过道德训诫才能实现从前者向后者的转变。而道德训诫是通过实践理性和经验的教导在共同体的历史发展中形成的。启蒙思想家“拒斥任何目的论的人性观,认为人具有规定其真正目的的本质”[1](P69)。这一观点会导致以下后果:第一,消除了任何有关“实现其目的而可能所是的人”的概念必然消除事实与价值之间的内在关联,从而由人性之是无法合理推出人性之应该。由于无法作出以人性事实为基础的道德评价,人的概念因此失去了逻辑根基。第二,当人性之应该不能合理地从人性之是中推断出来,便无法形成任何道德标准,因为没有任何充足的理由和权威能够强迫人们接受这些道德规范。第三,没有任何历史性与目的性的人只能是具有抽象人性的抽象自我,这一抽象的自我必然毫无个性,没有确定的目的,更没有能力做出任何道德判断。麦金太尔通过上述论证一针见血地指出:“处于古典的亚里士多德传统中的道德论证———不论在其古希腊形式中还是在其中世纪形式中———都至少包含一个功能性概念,即被理解为具有其本质特性和本质目的或功能的人这一概念,并且当且仅当这种古典传统在整体上遭到基本否定时,道德论证的特性才被改变,从而落入某种形式的‘是’前提中得不出‘应该’结论这一原则的范围之内。”[1](P75)这就是说,功能性概念的丧失是直接导致“是”与“应该”分离的罪魁祸首。因此,麦金太尔试图通过历史主义的方法,确定本质性的人的功能性概念,恢复目的论框架。所谓功能性概念,是指某种事物的概念就是具有功能的事物的概念,对一种功能性事物的概念的任何恰当的定义都必须部分地依据那个事物功能或目的而被建构起来,借助功能性概念可以从事实性前提中得到评价性结论。即一个“是”的前提能够在有的情况下承担一个“应当”的结论。它可以断言一个原则,其有效性不是从某个一般的逻辑原则,而是从所用的关键词项的意义中推出来的[1](P69),这个词项(即关于某物的通行标准)就是功能性概念。在麦金太尔看来,功能性概念的确立需要以下三个元素:首先,以目的论框架为基础。按照麦金太尔的观点,做人就应该做一个好人。但做人为什么就应该做一个好人呢?麦金太尔借助了亚里士多德的目的论观点,即善是人类本性意义上的目的,是人作为一个种类所特有的追求目标,人最终极的目的是过上幸福生活。所以做人就应该做一个好人。正是通过设立目的论大前提(幸福),一方面,说明人为什么会追求至善,另一方面,以此统摄行为者的伦理取向,从而使行为的正确性能在这种目的论框架中得到说明和辩护。第二,以德性实践为手段确立美德的意义和功能。人对至善的追求决定了德性是实现这一目的的手段。麦金太尔特别强调指出这里的手段与目的的关系是内在而非外在的,也即如果脱离对手段的描述,就不可能充分地描述目的。因此“德性是一种获得性品质”[1](P243),美德的意义与功能是在对德性的践行过程中确立起来的。这里的“实践”不是泛指任何生产活动或技术活动,而是特指能够实现主体内心价值的社会合作活动。第三,以共同体传统为德性实践的背景与场所。麦金太尔洞见到单纯以美德概念为动力的人类生活会有两方面的缺陷:首先,它会被冲突和专断所宰制。德性生活意味着主体的选择,但善是多样的,在此状况下进行的选择意味着善与善之间的悲剧冲突是有可能发生,这实质是无选择标准的现代自我的重现;其次,如果没有一种被设想为一个统一体的整体的目的的引领,个别的美德观念只能是部分的,不完全的。由于实践是“融贯的、复杂的并且是社会性地确立起来的、协作性的人类活动形式”[1](P238),因此要在整体性的生活背景中才能得到理解。这里的“整体性”具有双重内涵:一方面,个人自身生活的整体性;另一方面,个人存在于其中的历史叙事系列横向与纵向的整体性。二者共同构成了“叙事的历史”,处于叙事历史中的人是占有特定社会角色的,角色赋予了个人的功能性内涵,履行角色的功能就是德性践行的过程。角色赋予了行为者践行的内容。而角色的内涵因其源于共同生活的叙事,具有客观的真实性或虚假性。现代之所以否定道德判断的客观性,恰恰是因为缺少这样一个实在性的基础。只有认识那构成产生了个人的文化世界的社会基质的定义和特征,才能理解“好人”的通行标准。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到,麦金太尔把人的生存及其实践看作目的论的,而目的的设定权托付给行为者所身处的共同生活,共同体的价值、规范和目标就是最高的善。通过求诸于我们生活其间的各种各样的和多层次的道德共同体(家庭、城市、群体、社团和联合体),去寻求完整的而非片面的、实际的而非抽象的、具体的特殊的而非普遍主义的道德理解。建立在实践基础之上的美德因此具有了客观性,而不是主观任意的情感产物。

超越论的寻求

寻求道德客观性的第三条路径是超越论的,也即超越事实与价值的二分法,将客观性界定为一种“合理的可接受性”,以普特南为代表。普特南认为“事实判断对价值判断”和“事实真理对分析真理”这两个二分法已经败坏了我们关于伦理推理和有关世界描述的思考,特别是妨碍了我们看清评价与描述是如何缠绕在一起并且相互依赖的。他否定了逻辑实证主义建立在事实与价值分离基础上的“客观性”,认为道德客观性之所以可能,关键在于对“客观性”的实用主义解释。他一方面反对存在绝对客观的“旁观者的目光”,另一方面也反对相对主义的“不可公度性”的观念,而试图寻找一条中间道路,即作为“合理的可接受性”的客观性。首先,普特南批判了善的主观主义和相对主义。善的主观主义通常认为要从事实陈述中推出道德结论,先得有一些道德前提,但是,伦理论述是不能合理地加以证明的。既然伦理评价无法还原为事实,只是不科学的空谈,于是道德知识成了问题,由此主张一种“善的主观主义”。这一观点揭示出了伦理学的“认识论难题”:伦理价值是一种与物自体无关的投射,从而消除了道德判断的认识论地位,也即通过否认当我们作出道德判断时,我们真的确实说过一些是真的或是假的东西,通过说价值只是“我们投射到世界上的感觉”,来“消除”关于道德信念的认识论地位这整个问题。[5](P66-67)普特南认为主张善的主观主义与主张形而上学实在论是直接关联的,“事实上,形而上学实在论和主观主义不是简单的对头,在今天,我们对物理学太倾向于实在论,而对伦理学又太倾向于主观主义,这两个倾向是相互关联的。正因为我们对物理学实在论倾向太重,正因为我们将物理学看作是唯一真的理论,我们才倾向于对不能还原物理学的描述采取主观主义态度”[6](P153)。可是,物理学之外,其他一些词如指称、色彩,同样地无法还原为物理学话语,但却是正当的,且必须是正当的,否则物理学本身的正当性也是可疑的。伦理学的相对主义认为价值是“偏见”的产物(即是说纯粹是主观兴趣),普特南举喜欢香草冰淇淋(v)还是巧克力冰淇淋(c)为例,说明通常相对主义者以此为例说明偏好的主观性,但与此相对的是,在“仅仅由于种族原因而大肆杀害犹太人是错误的”这一判断中,人们却坚持在这个问题上的分歧是客观的。尽管事实上,这两个例子并没有本质的区别,所以,根据香草冰淇淋讲的例子说明价值的主观性,这一论证是有问题的。在普特南看来,如果把“主观性”的理解为相对的话,价值可以是主观的。但同时又不失其客观性。因为“价值判断通常表达了心灵,人格性和性格的持久特性”。“只要有一个世界,就得先有一个合理的可接受性标准。”[6](P158)既然关于伦理学的主观主义和相对主义都是不可靠的,那么伦理学在何种意义上是客观的呢?既然事实与价值不是完全没有任何关系,那么对于何谓价值的客观性也需要重新理解。这个对于客观性的界定面临这样一个问题:既然我们创造的道德映像可以存在更好或更坏,那就需要假定存在着关于什么是更好或更坏的标准,当我们询问这些标准的地位时,关于道德谈论的认识论或本体论的整体问题难道不会重现吗?普特南在“作为事实和作为价值的合理性”一文中回答了这个问题。第一,标准不是一成不变的。“实用主义者总是主张,标准和实践必须一起发展,并由一个精致的相互调整的程序不断修改。”[5](P69)我们依据其来判断和比较我们的道德映像的标准本身和道德映像一样也是创造物。道德映像是人类创造物,但那并不意味着,我们使用其中一种或另一种道德映像的语言所做出的判断不可能是正确或错误的。然而他们是人的创造物这一事实确实意味着原则上它们可以被取代、合并、联合,等等。第二,这种主张不同于非理性主义。露丝•安娜•普特南诉诸于“需要”这个概念。正是因为有实实在在的人类需要,才使区分好的或坏的价值成为可能。杜威告诉我们,人的需要也不是先在的,人类在不断的重新设计自身,我们创造需要。那么,在普特南看来“我们具有何种客观性”呢?即一旦我们放弃了本体对象和性质的整体图画,我们的信念之网在多大程度上反映世界本身?第一,“客观性”不是离开了人的形而上的东西,不论是道德的客观性还是物理的客观性,都不可能离开了人的活动来加以探讨,实践以及与其相关的价值是谈论客观性的必要前提。实用主义反对以第三者的旁观身份谈论任何理论话题。普特南指出,只有明智的人才知道什么叫明智,只有懂音乐的人才知道什么是好音乐,一切的认识都以范式为前提,而范式则是在人的实践当中完成的渗透了事实和价值两方面的东西。因此客观性不在于与对象的惟一对应,而只能在一个文化的内部才能得以把握,是特定的文化为“善”提供了合理的可接受的标准,从而在文化内部,“善”具有了某种和物理事实同样的客观事实性。伦理学在这个意义上同样是关于事实的理论。第二,这样,客观性就不是“我的”客观性,而只能是“我们”的客观性。普特南指出,在一个文化社群中,说某一事实是客观的,即意味着相信这一事实是合乎理性的,而理性上的可接受性或“合乎理性”的标准则涉及到一个文化社群的价值问题,是文化社群为我们制定了客观性的准则并使得这种客观性成为可能。第三,客观性一方面立足于事实条件,另一方面随着传统的改变而改变。在道德推理中,我们通常不可避免要诉诸那些在道德的话题中自身不能得到证明的价值或价值判断。但是,我们在起点的选择上是不自由的,选择总是按照事实条件进行的,而且每一事实条件都以其自身的方式决定着选择的本质。综上所述,普特南否认事实与价值的二分法,认为事实与价值是互相缠绕在一起的,从而重新界定了客观性的概念,他认为不存在形而上学实在论所认为的绝对的上帝之眼,也不存在绝对的客观性,所谓的客观性只能是一种合理的可接受性。无论是事实判断还是价值判断都可以具有一种作为合理的可接受性的客观性。

第6篇

“知人论世”是中小学语文教育中极为重要的一种解读方法,教师在向学生讲解文学作品的时候常常先介绍作品的背景,作者的身世。尤其是在古代诗歌教学中,“知人论世”更是很多教师的“救命稻草”。然而,从笔者的教学经历来看,并不是所有的作品都适合“知人论世”。因此,本文将结合具体的文本分析“知人论世”在语文教学中的运用。

在中小学语文教学中,“知人论世”的方法主要有两种表现:第一,作品写作背景的介绍。第二,作者生平及写作风格的介绍。

一、关于“写作背景引入”的思考——以《阿q正传》为例

在讲鲁迅小说《阿q正传》时,我们会引入这样的背景介绍:《阿q正传》写于1921年,《阿q正传》向我们展示了前后一个畸形的中国社会和一群畸形的中国人的真面貌。它暗指没有发动广大的农民群众,农民群众仍然处于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的残酷剥削和压迫之下。

这样的背景介绍会让学生在阅读文本时带有阅读的先见,这种先见一方面可以扫除学生对于文本的阅读障碍,另一方面却让学生带着先入为主的视角,抹杀了文本的多种可能性。在这种背景介绍的引导下,学生学完了《阿q正传》,得出的结论只能停留在鲁迅在这篇小说中创造了一个饱受压迫与折磨的农民形象。

在文本中阿q确实深受封建正统思想的影响,在他的思想中,“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中国文化深深的在阿q的脑海里留下了印记,从这一点上来说,他是饱受封建压迫的。

而对于没有发动群众的观点,笔者认为,小说并没有很突出的表现这一点。阿q最后是想革命的,但是他对于革命的任务、性质都没有正确的认识。在小说中,阿q开始对革命是持否定态度的,他不愿意革命,认为革命就是造反,“深恶而痛绝之”。但是,后来,他发现举人老爷十分害怕革命,因此,开始对革命“神往”,以至陶醉于革命的幻想之中。在他的幻想中,革命就是为了杀人、抢财、选女人。阿q的革命管是错误的,这样的群众即使被发动也只能导致革命的失败,因此,鲁迅想要表达的是一种农民的蒙昧,是对农民进行启蒙的强烈愿望。

对于阿q的精神胜利法,我们更应该看到的是这种精神是超越阶级、超越阶层的,阿q不仅仅是下层社会成员的代表。同时,也是超越空间,为全世界人所共有的,例如,法国的罗曼?罗兰在读完了这部小说之后说:“这部讽刺的写实作品是世界的,法国大革命时也有过阿q”;印度作家班纳吉说:“阿q只是名字是中国的,这个人物我们印度也看到过”。

通过对《阿q正传》的简要分析,我们可以知道,这部小说,不仅仅是时代背景的还原,更是有着穿越时代的魅力,直到今天,阿q依然“活着”。因此,仅仅通过知人论世的方法来引导学生学习阿q,是不全面的。萨特曾说:“存在先于本质”。存在即是某种可能性,或者说是意义,笔者认为,语文教师在教学中应该保证学生阅读文本的可能性,而不是通过知人论世的方法对文本的可能性加以限制。

二、关于“作家生平”介绍的思考——以中国古代诗歌为例

诗歌教学中,我们喜欢给诗人贴标签,例如,提到坡,我们就会说,坡是豪放派的代表;提到李白,我们就会说,李白豪迈奔放、飘逸若仙。这样的界定并没有错,这些特点都是研究者通过诗人作品分析而来的。但是,试想,如果我们的学生提到一个诗人的名字,脑海中浮现的并不是作品而是这些极具标签性的词语,那么我们的教学就失去了意义。

《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的对诗歌和散文评价部分提出:“以学生的审美能力、艺术趣味和欣赏个性作为评价的重点”,可见,诗歌教学的目的并不是为了让学生熟知诗人的标签性特点,而是通过诗歌的鉴赏提高自身的能力及兴趣。

众所周知,苏轼扩大了词的表现领域,一改当时的香艳词风,解放了词体,开创了豪放一派,在词学发展史上有着特别重要的位置。因此,我们常常说,苏轼是豪放派的代表诗人。这样的论述如果在教学中出现,可能给学生造成一种较为单一的印象,他们认为,苏轼写的都是豪放风格的诗歌,这样并不利于学生对苏轼的作品进行进一步的深入了解。

豪放与婉约仅仅是就词风而言,并不是对某个诗人的评价。况且,诗人的创作更多的是出于情感的表达,并不会拘泥于诗歌的形式。例如,人教版语文教材选入的苏轼作品《念奴娇?赤壁怀古》中开头“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一句,在广阔的时空背景下,为全篇激越的豪情造声势,豪放之特点十分明显。后面的“遥想公瑾当年,小乔初嫁了”、“人生如梦,一樽还酹江月”几句,情感低沉,又有婉约的影子。因此,简单的将这一首词定义为豪放词有失偏颇。

笔者认为,在诗歌教学中,最好能够避开对于作者的标签性解读。诗歌作为文学作品的一种体裁,具有多义性的特点,教师引入作者的生平、风格可能会对学生的阅读产生不好的影响。这并不是否定作者经历对于作者文学创作的影响,而是希望能够在教学中就具体的文本进行深入的分析,把知人论世这种方法运用得当。

知人论世并不是在所有的教学情境中都适用的,笔者希望通过这两个例子来说明教师在教学中选取的教学内容和学生的认知水平是我们选择采取知人论世方法的重要标尺。同时,知人论世不能仅仅是一种知识的灌输,我们应该尊重学生的阅读感受,充分保护学生对于文本各种可能性认知的权利。

参考文献

[1]《现当代文学三十年》

第7篇

一、通过必要的任务型训练进行语法教学

近年来,任务型教学作为一种新的教学方式被很多英语教学在课堂中大胆实施。任务型教学是培养学生运用所学语言进行交际的有效途径之一。比如,让学生在完成规定任务的过程中,领悟语言形式的表意功能,使所学语法规则在真实交际中得到灵活运用,使学生由被动接受变为主动实践,使枯燥的语法学习变得生动活泼,提高了他们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例如,在教学Unforgettableexperi-ences的Warmingup之后,学生初步接触了关系代词引导的定语从句,我布置了如下任务:运用who,which和whose引导的定语从句与小组成员谈谈教室现有的东西和人物,然后各小组选手在全班陈述,最后评出优胜组,很多学生说出这样的语句:Theboywho/thatisbehindmeisourmonitor.Thegirlwho/thatiswearingtheredcoatandapairofglassesismydeskmate.Thebookwhich/thatliesontheplatformisourEnglishteacher’sEnglishbook.Theclassroomwhich/thatisnexttooursisClass5.ThebookwhosecoverisyellowismyChinesebook.ThewomanwhoseshirtisblackismyEnglishteacher..

二、通过必要的对比和归纳进行语法教学

能够准确灵活的运用语法知识进行练习、对话等学习活动,对于学生来说还显得比较困难。教学中,教师发现很多学生会产生混淆,针对这种现象,教学需要对语法知识进行必要的对比和归纳,让学生更好的辨别各种不同类型的句型使用的不同形式,有针对性的解决语法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