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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制度本质;制度功能;制度创新;哲学研究
制度问题是近几年来理论界关注的一个热点问题,人们从经济学、政治学、伦理学、文化学等多学科、多角度对制度进行了全面而深入的探讨和研究。随着各学科制度研究成果的不断积累,制度研究的进一步深化需要哲学的指导。哲学应当对各学科的研究材料加以概括和总结,在此基础上,形成普遍有效性的一般理论,进而从宏观上统摄各学科的制度研究。本文拟就近几年来哲学理论界对制度问题研究中的一些主要观点作一综述。哲学理论界关于制度问题的研究主要是围绕着如下几个方面而展开的。
一、哲学研究制度的维度
哲学应从哪些方面入手研究制度?或者说,哲学研究制度的切入点是什么?这是哲学涉入制度领域之前首先要解决的一个问题。围绕着这个问题,哲学理论界,大体上有两种观点。
有的学者认为,应从人学的角度研究制度,“制度的研究需要有一个人学的维度”〔1〕。制度是人制定的,而人又是制度的产物。由于制度与人的关系的这种内在关联性,哲学对制度问题的研究离不开对人的问题的解答,因而制度研究应该有一个人学的维度。从现实上看,如果说现代化的主要方面是政治经济制度的现代化,那么,人的现代化是一个不可或缺的前提条件和关键因素。作为对人进行专题性研究的人学,应该能够对制度以及人与制度变革之间的复杂关系作出系统探讨和深入研究。因此,我国现代化的现实要求人学考察制度问题。这种观点,从研究层次、范围和方法等三个层面具体论述了人学视野中的制度与各门实证科学研究的制度之间的区别,并且进一步提出制度研究人学维度的核心问题是“自由与秩序的关系问题”的新观点〔2〕和所谓制度研究的“人学方法论原则”〔3〕即人的本质、人的自由和人的解放与发展的原则。
有的学者则主张应从发展的角度研究制度问题。〔4〕把制度与发展联系起来加以探讨,进一步说明了制度与发展的关系,着重阐述了制度是如何影响发展的,它在发展中的地位、作用、发挥作用的机制以及它与发展相适应的方式等问题,并提出了很多具有开拓性和创新性的新观点:〔5〕如,制度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对象化的“他物”的观点;人通过建构制度可以保障自由,通过扬弃制度可以发展自由的观点;制度是发展由可能到现实的中介的观点;经济发展和道德进步具有内在相关性,制度建设就是将此二者统一起来的连接点等观点。
二、关于制度的本质
什么是制度或制度的本质是什么?哲学视野中的制度应当如何界定?关于这个问题,哲学理论界普遍认为,制度首先是一个关系范畴。作为关系范畴,它是“调整交往活动主体之间以及社会关系的规则或规范”〔6〕。它标志着规则或规范对人的交往活动以及社会关系的功能和价值。可见,这种观点是从人的交往活动和社会关系两个视角来考察制度的。从人的交往活动考察制度,是因为“制度只不过是个人之间迄今所存在的交往的产物”。马克思指出,生产本身是以个人之间的交往为前提的。由于任何交往活动都是有目的进行的,为了保证交往目的实现,交往主体必须通过对交往手段、交往对象、时空条件等因素进行有效的组合,使交往活动按照一定的模式来进行。又由于人们在交往过程中虽然抱有各自的目的,但他们并不希望自己的活动杂乱而无序,总是愿意使自己的活动纳入正常的秩序范围内进行。基于这种原因,制度建构就成为必然的了。
从社会关系考察制度,是因为人是一种社会存在物。人只有在与他人结成的复杂的社会关系中才能生存。社会关系的含义,用马克思的话来讲,就是指“许多个人的共同活动”。而许多个人的共同活动表现为人们之间的合作。合作又与制度是分不开的。制度从某种意义上是通过对中介化的物性关系的调整,去协调相互独立的人与人之间关系的,把共同依赖于物的不同主体扭结起来,形成它们之间的合作关系。合作从某种意义上来讲,是把彼此独立的个体聚合起来的一种共同组织活动,而组织活动的实施,又是通过制定参与共同活动的人必须遵循的共同规则来实现的。离开这些共同的规则,就不会有组织行为。
那么,制度作为“社会交往的规则”〔7〕应当包括那些方面呢?关于这个问题,哲学理论界主要有两种不同的观点。
一种观点认为,制度作为一系列内在相关的规则或规范构成的系统,既包括正式的、成文的、理性化形式,还包括风俗、习惯、道德、文化、价值观念等非正式的、不成文的、非系统理性化的表现形式。〔8〕这是关于制度的宽泛的理解,也是西方大多数学者的理解。
另一种观点则认为,制度仅指正式规则。〔9〕这是因为:(1)制度范畴作为一种理论抽象,外延过宽会使内涵模糊不清,不利于人们理解和把握,也影响概念自身的明晰性。(2)作为一种调控手段,制度建设的要旨恰恰在于打破分散的、各异的习惯和惯例,建立统一的社会行动体系。它要求服从社会认可的规则,而不是个人或团体自以为是的准则;它要求形式化、明确化,而不是约定俗成,心照不宣;它立足于抑制人的恶行,而不是立足于人的道德良心,尽管它的目的也是扬善。(3)非正式规则是正式规则的“素材”,可以把它们看作“准制度”,却不可以把它们等同于制度,如同不可以把潜意识等同于意识,把心理等同于理论一样。
三、关于制度的功能
多数学者认为,制度具有普适性、稳定性和强制性等特征,而这三个特征又是制度发挥功能的三个条件。设立制度,为的是调节行为,控制冲突,增强合作,规范社会关系等。具体来讲,关于制度的功能,有概括为三点的,有概括为四点的,也有概括为五点的。有的学者认为,制度具有自由功能、伦理功能和秩序功能。〔10〕
(1)自由功能。本论文由整理提供制度为人们提供了其可以自由活动的空间,它不仅告诉人们不能、禁止和如何做什么,同时也告诉人们能、可以自由选择地去做什么。现代制度是通过限制去界定自由的:它可以通过限制某种自由去扩展他种自由;通过限制一些人的自由去扩展另一些人的自由,在制度规定的范围内,限制与保障得到了统一。这是制度的自由功能。
(2)伦理功能。制度以其独特的规范功能发挥对道德建设的重要作用。制度规范着人的行动之善,规范着人的道德之形成,规范着道德正气之弘扬。这是制度的伦理功能。
(3)秩序功能。从社会哲学的角度看,制度最直接的功能是形成和塑造社会秩序。具体来说,制度的秩序功能主要表现为对社会的经济秩序、政治秩序、文化秩序,这样三个层次的调节功能。
有的学者则把制度的功能概括为:预期功能、激励功能、宽容功能和妥协功能四种功能。〔11〕这种观点尤其强调现代制度的自由秩序功能,〔12〕并且认为,“在人类对付自由秩序难题的过程”中“制度的作用带有根本性和优先性”。〔13〕
还有的学者则把制度的功能更具体地概括为:约束功能、信息功能、激励功能、形塑活动方式、整合社会力量五个方面。〔14〕
(1)约束功能。规则是限制,制定规则的目的也在于限制。规则的限制表现在,它规定人们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该怎样做,不该怎样做,从而划定了一条行为的边界。此功能实际上类似于上述的自由功能。制度约束人的行为有两种方式,一种是通过意识形态说服人们自我监督,一种是借助外部权威强制执行。但制度约束的底蕴是强制,不是说服。
(2)信息功能。规定人们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该怎样做,不该怎样做,也就等于告诉了人们有关行动的信息。这些信息是以明文规定或显著标示的形式传输出来的。因此规则不仅是限制,而且是信息,限制本身就是信息。
(3)激励功能。制度的激励功能,指称其对社会成员某种行为的鼓励和促进。它通过提倡什么或反对什么,鼓励什么或压抑什么的信息传达出来,借助奖励或惩罚的强制力量得以监督执行。制度的激励,可以规定人们行为的方向,改变人们的偏好,影响人们的选择。
(4)形塑活动方式。人的活动方式(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思维方式)在社会化过程中产生或改变,社会化的主要渠道是制度化安排,制度“化”的过程即是人的社会化过程,亦即人的活动方式的形塑过程。
(5)整合社会力量。当人的活动在制度规范下被纳入某种“轨道”按照一定的方式进行时,分散的力量汇集起来,形成社会整合力量,这便是所谓社会整合,亦即恩格斯所说的“社会合力”。
四、关于制度创新
什么是制度创新?为什么要进行制度创新?怎样进行制度创新?哲学理论界围绕着上述这些问题进行了广泛的探讨和研究。
1、什么是制度创新?
有的学者认为,与经济学意义上的制度创新不同,社会哲学意义上的制度创新是一个社会关系范畴。它既包括经济领域或企业部门的制度创新,也包括整个社会的各个具体领域和各团体的制度创新。它不仅涉及到经济利益的调整,而且包含着人们的权利和价值、文化观念的调整。制度创新与人的活动是分不开的,而人的活动要以思想观念的更新为前提。从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把制度创新定义为:制度主体以新的观念为指导,通过制定新的行为规范,调整主体间的权利平等关系,为实现新的价值目标和理想而自主地进行的创造性的活动。
制度创新作为制度安排上的实质性变革,与制度变迁和体制改革是有区别的。制度创新与制度变迁的区别就在于:在一定意义上,制度变迁是一个事实问题,而制度创新则是一个价值问题。也就是说,制度变迁只涉及制度本身的变化,至于这种变化是否具有合理性,不得而知;而制度创新则涉及制度变化合理与否即涉及到“评价”、“意义”等价值关系。因此,制度变迁本身还不能称作制度创新,而制度变迁的合理性则属于制度创新。至于制度创新与体制改革的主要区别就在于:体制改革主要着眼于现存制度的弊端和缺陷而进行的带有表面特征的变革,而制度创新则着眼于创造新的制度形式;体制改革通常是由国家和政府自上而下发起的,是对社会的具体制度进行的变革,而制度创新通常直接由人类的大多数来完成的,必须是自下而上进行的,是指对各种具体制度的制度安排上所作的创新;体制改革重在“变”,而制度创新重在“新”。〔16〕
2、为什么要进行制度创新?
学者们一致认为:制度创新的原因和根据就在于制度本身即制度本身是有局限的。但对制度局限性的认识和具体表述有所不同。
有的学者把制度的局限性概括为三个方面:〔17〕
(1)单一性与多样性的矛盾。社会发展是多种因素(器物、制度、文化等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制度只是这些因素中的一个。在这个众多因素组成的系统中,制度所起的作用是有限的。制度从人的关系演化而来,它可以规定、确认、强化、调节和控制既有关系,却不能决定关系的发生。因为,社会关系是交往实践的产物;制度是建立在理性选择基础上的,对非理性的情感则无能为力,且常在它们面前变形。
(2)规定性和选择性的矛盾。“制度失灵”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制度自身存在的规定性和选择性的矛盾,制度规定的越细,人的主动性和活动空间越小,而留给个人充分的选择空间,又为违规行为提供了机会。
(3)稳定性和变化性的矛盾。稳定性是制度的主要特征,是制度的诸多功能存在和发挥作用的条件。它的优越性就在于,减少了制度的执行成本,提高了制度的可信赖性,并由此而促进着人际交往的发展。它的局限是:过于稳定的制度潜在着僵化的危险。这就是制度的另一对矛盾,即稳定性与变化性的矛盾。单一性和多样性的矛盾,规定性和选择性的矛盾,稳定性和变化性的矛盾,既是制度局限性的原因,又是制度发展,变革的动因。
另一些学者认为,制度为创新提供了以下几个方面的生成根据。〔18〕
(1)制度僵化。任何一个社会的发展,都离不开稳定的社会制度的创立和有效实施,制度的稳定性、确定性和有效性,一方面有利于社会和人的发展,另一方面又会形成一种惯性,使制度出现功能失调。制度的确定性准则与所要规范的人的行为相比较,在其变化的速度上滞后于行为变易的节奏,因此,再完善的制度也随着时间的推移趋于保守并产生惰性。
(2)制度短缺。所谓制度短缺是指制度方面的社会实际供给不足的现象。它的形成既表现在制度供给数量的不足,也表现在制度供给主体的制度供给的意愿和能力的不足。正是这种制度供给上的不足,使本已存在的制度供给与需求之间的矛盾进一步加深。
(3)制度非均衡的存在。所谓制度非均衡,是指人们对既定的产权安排和产权结构的一种不满足或不满意状态。一项制度的净收益小于零,而且在种种可供选择的制度中净收益最小时,人们就会产生变革这一制度的动机和行动,从而出现制度失衡。
(4)制度伦理滞后性。有些学者认为,制度伦理是制度创新的主观条件之一。当人们从制度伦理的意义上对某一制度作出“不好”的评价时,就会形成一定的舆论压力,从而诱发制度的创新。因此,制度伦理的滞后性就成为制度创新的内生变量。
3、应当怎样进行制度创新呢?
对怎样进行制度创新的问题,有的学者提出了如下基本观点。〔19〕
(1)人民论是制度创新的合法性根据。同人民利益的一致性,是制度创新成功的基本保证。一项制度没有人民的支持是建立不起来的;一项建立起来的制度没有人民的支持是不会得到遵守的;用强制力量建立和维持一种制度,没有人民的支持是不可能长久的。而决定人民支持还是反对制度创新或制度维持的基本因素,是他们的利益。
(2)社会需要是制度创新的客观根据。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乃制度创新的根源。因此,制度创新以适应发展需要为尺度。制度创新是一种选择活动。人们所以放弃在其中生活了很长一段时间的制度,而补充、完善、选择和建立新制度,按唯物史观的观点,是基于对生产力发展要求和经济基础状况的认识,是适应或满足社会变化进步需要的举措。
(3)制度创新要从实际出发,就必须注重传统文化。制度创新应该保持必要的张力。能否在破旧与立新、目标与现实、传统与现代化以及民族性与时代性、继承与变革之间保持必要的张力,是制度创新成功与否的关节点。
(4)人类只有不懈地通过制度创新,才能走向自由人的联合体。
另一些学者则提出了制度创新要坚持的一些方法论原则:〔20〕即批判与建设相统一的原则;公平与效率相统一的原则;社会发展与人的发展相统一的原则等。还有一些学者认为:(1)制度创新就是经济、政治、文化与伦理等各种规则的全面转换。在各种制度关系中,经济规则具有根本的决定意义,经济制度的合理与否是其他所有制度能否合理化的基础与动力;政治规则则具有整体强制性的社会推动或制约作用;而文化与伦理规则一方面它以经济、政治规则为保障;另一方面,它又对经济政治规则的实践有重要的保证作用。
(2)制度创新应坚持两个结合的原则:一是学习国外经验与自身努力探索的结合。在注重学习国外先进规则、制度时,更要注重提升自我制度创新能力。自我创新是借鉴的基础。因为国外先进制度能否得以借鉴,在根本上决定于我们是否有自我创新的能力。本论文由整理提供二是由上而下与由下而上的结合。对我国而言,制度创新既需要由上而下,由政府主动推动,更需要由下而上,切实依靠人民的力量来推动制度创新。因为人民群众是社会关系实践的真正主体,也是制度创新的基本主体。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是推动我国制度创新的根本方法。〔21〕
五、存在的问题及出路
近几年来中国哲学界对制度问题的探讨和研究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由于国内哲学界涉入制度领域比较晚,对制度问题的研究还停留在抽象的理论层面,对很多实际问题的探讨还没有进一步深入下去。因此,能够把制度问题的哲学研究与中国的制度建设和体制改革的实际联系起来进行深入探讨和研究的论著或论文并不多见。
本人认为,制度问题的哲学研究可以围绕着如下几个方面进一步拓展:一是制度与人性的关系问题。制度建构与对人性的预设(假定)、理解有一定的关联,或者说,制度建构有一个人性论前提。中国与西方不同的制度建构与演进,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两者对人性的不同的理解和把握。那么,制度与人性之间究竟是什么关系?何种制度安排最符合人性?制度与人的命运和人的发展是什么关系?有没有普遍人性?如果有普遍人性,那么有没有普遍制度?二是制度文明问题。什么是制度文明?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与制度文明是什么关系?政治文明和制度文明又是什么关系?三是制度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什么?走向21世纪的世界和中国,在制度建设与变革方面,目前究竟面临着什么样的主要问题?改革与制度建设(制度的变革和创新)是什么关系?四是马克思关于制度的基本理论观点是什么?关于制度问题马克思都有那些论述?马克思关注的制度问题与西方社会学家对制度问题的研究有何本质区别?等等。关于这个问题国内哲学界尤其缺乏系统的研究和阐释。超级秘书网
【参考文献】
〔1〕〔3〕邹吉忠.试论制度研究的人学维度〔J〕.北京师范大学学报,2000,(4):129,129.
〔2〕邹吉忠.中国社会的制度建设与制度研究人学维度的提出〔J〕.社会科学辑刊,2001,4:45-51.
〔4〕〔7〕〔9〕〔14〕〔17〕〔19〕鲁鹏.制度与发展关系研究〔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1,12,11,127-135,55-258,255-258.
创造力的研究是一个不断深入的研究过程和演化系统,随着创造力研究的不断深入,研究者根据创造力本身的特点,综合运用多学科、多视角的方法来研究创造力的产生、发展和应用,得出了多种与创造力有关的跨学科的应用理论[2]。创造力在心理学、教育学、艺术等领域得到了广泛的关注,人们对创造性进行了大量的研究,特别是浪漫主义艺术家认为,艺术是“生命自由的重要表现形式”,艺术是美的缔造者,同时也创造了生活,而哲学家谢林更是直言不讳地指出艺术创造是人类文明史以来的最高成就。这些研究创造力的理论被广泛地应用到各个学科的研究探索之中,与此同时,现代许多学科领域的最新理论和实验成果也都成为了创造力研究所关注的领域。人是创造力的主体,创造力的生理研究是研究创造力产生和应用的根本出发点,它主要关注的是与创造力有关的行为和倾向。霍佩(Hoppe)和凯尔(Kyle)对人类大脑左右半球的研究指出,人们对只是对他们所看到的事物进行描述,而不是表达他们对事物的反应;他们的想象力也相对贫乏。这方面的研究多反映在脑电图(EEG)上。马丁代尔(Martindale)和汉森福斯(Hasenfus)指出,EEG也随着创造力产生的不同阶段而变化。他们在对位于右脑颞叶区的EEG的检测结果中发现,在一些杰出的创造者身上,豁朗阶段的a波要比验证阶段显得更加频繁,出现的次数也相对较多,这表明其有利于创造性思维的形成。梅德尼克(Mednick)等研究者描述了联想过程是如何有助于创造性思维和问题解决的[3]。心理学家越来越重视对元认知的研究,认为创造性思维是个体在元认知的自我监控下,从而达到个体自身的发展,在监控的状态下可以更好地发挥自我的创造力。弗尔登豪森认为,除了知识基础、人格因素之外,元认知技能也是创造力产生的重要因素,创造性的过程是一种元认知的策略,是对一系列新信息的加工和对原有经验知识的运用。多数研究表明,创造力的产生不仅与先天的生理机能相关,而且与后天的培养和环境因素也有关。创造潜能可能与每个人的家庭背景、出生顺序、家庭规模、兄弟姐妹的数量等密切相关,其中关于出生顺序的研究成果最多,在青少年时期反叛的孩子在长大以后并不一定从事创造性的工作,但是根据研究表明,大多数创造性的个体具有叛逆和反传统的精神。莱什纳(Lesner)和希尔曼(Hillman)提出,个体创造力的发展需要经历创造性的内化综合阶段、创造性的外化综合阶段、创造性的自我评估和提升阶段,并且每一个阶段对创造力的形成都会有不同的影响,上一个阶段与接下来的进程是密切相关的,每个环节紧密相扣,否则都可能对个体创造力的形成产生不良效应。教育对个体创造力的影响得到了更多研究者的关注和认同,在传统教育中,个人和团体往往将精力更多地投入到对知识的教授和学习中,忽视了对创造性技能的培养。杜德克(Dudek)等对1445名小学生的发散思维进行研究后指出,不同学校之间存在显著差异,这与社会经济地位(Socio-EconomicStatus,SES)的高低紧密相关。他们还发现学校内部的课堂间也存在显著差异,“中间课堂”(IntermediateClassroom)对发散思维有影响。
二、有关“创造”概念的哲学考量
从广义上理解,创造力研究(CreativityResearch)应包括“创造心理学”和“创造工程学”;狭义的理解,则指的是侧重于理论研究的创造力心理学。发展之初,创造力的研究是心理学领域关注的热点之一,到目前为止,关于创造力的研究已经成为众多学科不可回避的研究领域之一。但就其本身而言,至今为止还没有哪一个学科领域可以给创造自身特殊性所涉及的问题给予一个科学而全面的回应,文章希望通过哲学的视角对该问题进行一些有益的尝试。关于创造概念的出现,汉语“创造”一词出现在文献中,最早是在陈寿《三国志•魏志》,“诸葛诞创造凶乱”作“制造、引发(某种局面)”讲,但具有现代意义上的创(造)在公元前476年左右成书的《考工记》中就已出现。中国古代的创(造)一词体现在礼仪制定、基业开拓,物器制造、文章创造等方面,内涵丰富,特点鲜明。可以看出,我国古代对“创造”的考量不仅涉及政治决策、社会管理等社会科学领域,而且在制造工具和器具方面的自然科学领域也开始有了创造的思想。我国著名的哲学家张岱年认为“新类与新级由未有而为有,谓之创造,亦曰创辟,亦曰开辟。创造即前所未有之出现。宇宙历程之中常有新类发生、新级成立,帮宇宙为创造的历程”。创造其实就是一个从无到有,从死亡到新生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必然会产生一些新的变化和新的事物,这就是创造的目的和结果,唯有不断地唯创必“新”,整个人类世界,甚至宇宙才能不断的进化和发展。傅世侠、罗玲玲提出的“元创造”现代创造学或“创造力研究”将“唯创必新”作为研究创造力的理论前提,但是其中的“新”已涉及到从何而来的问题,是谁创造了世界,世界的本原及其发展又是怎样,因而是一个形而上的哲学问题。对于该问题的解读,仅仅依赖自然科学的研究是无法达到的,只有通过哲学形而上的思辨来进行探索,应当说创造的产生过程是人类身体机能(物质的)和主观能动性(精神的)发挥共同作用的结果,创造的产品也是自然界中原本没有的,它既可以是人工的物质产品,也可以是精神产品。研究世界的本原及其形成过程、人和宇宙的关系、人的内在本性,是古希腊哲学家的主要任务。虽然有关自我意识的知识并没有明确显现在古希腊的哲学中,但是已发现人是具有自我意识的,古希腊的哲学家已经认识到理性的作用,认为人们只有通过理性才能认识知识,并且在知识中部分有了关于真理的逻各斯,以普罗泰格拉为首的哲学家首先提出了关于人的感性的低级的自我意识,而柏拉图对人的主观能动性进行了系统的阐释,从理性的角度开启了人们对创造思考的萌芽。柏拉图认为,真正的实在是理念,人们可以通过对事物理念的不断思索,从而使心灵和灵魂上升到完满的、德性的、正义的实体,也就是达到古希腊哲学家一直所追求的“最高的善”,一种幸福和快乐的状态,他认为艺术家的创作灵感,也只是对事物本身的摹写,并没有从中产生所谓“新”的东西,所谓的“新”其实早就存在于理念之中,人们所要做的只是把这些知识或技艺通过思索的方式体现在现实生活之中。虽然这种哲学的逻辑进路其实并没有给研究创造性留下任何余地,但是它预示了人的主观能动和自我意识的出现,这种自我意识不是来自“神创”,而是人本身所具有的,人才是创造的主体,人是可以通过自身的“努力”所达到的,心灵才是创造力本原的驱动力。14世纪,人们在经历了中世纪“神创论”的黑暗以后,迎来了人类思想解放史上的重要变革之一:文艺复兴。在文艺复兴运动中,对“人”内在本性的研究成为了关注的焦点,人性得到了广泛的重视,人们开始崇尚人文主义,人本身得到了充分的重视和尊重,人们认识到了自身的力量,对自身的价值也有了重新的认识。人们通过理性认识到了自身,人的能力不是上帝所赋予的,而是人生来就有的,人们懂得了用科学和技术来武装自己,尊重科学知识,为近代科学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米开朗基罗、达芬奇等一些文艺复兴运动的倡导者,纷纷以作品的形式来表现对思想自由和解放的渴望,要求进一步打破“中世纪”以来宗教神学的思想束缚,他们的艺术作品大多“摹写”自然界中的事物,大胆的设想自然界中不曾存在的事物,在大脑中形成“摹写-加工-创作”的一系列过程。但是他们认为的艺术作品还没有上升到独立创造的成果境界,始终认为是一种临摹的创作状态。虽然这些天才艺术家的作品都是对自然事物的摹写,但是正是人性光辉的显现,他们意识到自己可以创造自然界中没有的事物,也许这些所谓“创造品”还处于初级阶段,但是可以清晰地看出他们对人类自身创造力探索所做出的努力。在这个时期,个人的能力得到了极大的彰显,人的主体意识得到了进一步的发现。凡此种种,可以说“创造”在文艺复兴时期已经存在,虽然还没有完全清晰地显现出来,但是它已经确实地存在在那里了。19世纪,伟大的德国哲学家、政治家、经济学家卡尔•马克思通过对人类的实践活动的认识,他认为劳动是人的本质,从而将人放到了创造主体的地位。马克思认为,劳动首先是人和自然之间相互作用的过程,物质交换的过程是人自身通过实践活动对自然界中的客观物质进行调整、控制和改造,为了满足对自身有用的需要而占有自然物质,人就利用自身的自然力—臂和腿、头和手运动起来。当人类通过自身的自然力来作用于自然并且改造自然的同时,也认识到了人类本身的自然,这种人类本身的自然也会随之变化。这种人类本身拥有的自然是人类潜力的发挥,并且人类一直努力将这种自然力控制在自己所能控制的范围之内。马克思认为,人们只有认识到了自身具有创造能力,才能以劳动的形式将这种能力运用到认识自然和改造自然的实践活动中去,人是创造的根本主体。19世纪后期,法国哲学家亨利•柏格森对创造力进行了哲学的解读,基于他自己对哲学、生物学、心理学的浓厚兴趣以及知识功底,他提出了创造进化论的观点。他认为创造是一个不断的、可持续的系统演化过程,生命的本质在于创造,生命的每一个瞬间是一种创造,我们在连续地创造我们自己,人的生命的存在是因为变化,变化是因为成熟,而成熟在于不断地自我创造。创造保证了生命的不断延续,生命的每一次新陈代谢都是对创造最好的阐释,正是由于这些“新”的变化才保证了自然界的生机盎然。创造的显现是一个不断进化的过程,是生命可持续发展的内在动力,是自然进化和人类进化的统一,是自然界赋予人类的本能与人的非连续性的自我意识和智力的良性综合。著名的科学家爱因斯坦认为,创造力的产生没有任何逻辑推导性可言,从经验上升到公理的逻辑推理中,这个过程既没有完全抛弃经验,也没有和经验相结合,更不是凭借纯粹的逻辑思考从经验中获取,科学概念和公理是人类思维从无到有、自由创造的结晶。对于创造力的理解,不同的科学家、哲学家、艺术家从不同的角度出发,对“创造”的概念给出了自己的解释,这些成果为哲学研究创造性提供了丰富的资料和有益的启示。
三、技术创造力的哲学意蕴探析
首先,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实践推动认识不断地变化,发展创造力的发挥和应用是一种特殊的实践形式。对创造的哲学意蕴探讨,必须进一步引入实践的概念,并把它作为全部哲学的出发点和基础。不同于一般的生命活动,实践是人的主动的、能动的、自由自觉的活动,是人的存在的具体形式。实践是“做事”,是行动,是实际地改变物质世界的过程。它面向未来,把可能性转化为现实,其中包括了选择和创造。直觉、想象、设计等观念中的东西也是在实践的探索过程中得以具体化、现实化、实在化的。实践哲学超越了意识哲学,也不同于生命哲学,它为哲学安置创造性提供了适当的框架。海德格尔从生存论着手分析切入存在论问题,实际上就是把哲学本身确立为一种实践的哲学,虽然他本人并未使用“实践哲学”这个术语。用实践哲学取代意识哲学或知识论哲学,已经成为今天哲学发展的主要趋势。马克思、杜威、海德格尔都为此做出了贡献。客观世界是不断变化发展的,人们的认识对客观世界的本质规律进一步地揭示。人类的社会实践活动是一个不断由低级向高级发展的过程,使人们的认识能力和认知水平也不断提高。因此,可以说,实践是认识认识发展的根本动力。列宁也曾经指出:“生活、实践的观点,应该是认识论的首要的和基本的观点。”技术创造力的发挥和应用是通过人们利用和改造自然界,创造出自然界中本来不存在的事物,对这些技术人工物和人工自然的改造和利用来达到和满足人类本身的目的以及欲望。创造力是人类的特有的自我认知意识,是人类主观能动性的发挥,人们运用自身智力优势来利用和改造客观世界。创造力不一定是看得见、摸得着的存在物,但是它确确实实地存在。它指导人们利用周围一切可利用的工具来改造自然界,物质工具成为了创造力得以实现的中介,甚至可以说创造力成为了实践的“主人”。从人类的漫长科技史中考察得知,人类的每一次科技进步都离不开创造力的发挥和应用。太阳中心论的发现者伽利略通过长期的天文观测,得到了有关太阳、地球、月亮轨道距离的观测数据,创造性地提出太阳是宇宙的中心,打破了地球中心论,为后来的天文学发展,甚至可以说为人类登月的伟大创举奠定了基础。其次,创造体现了人本主义的时代特性人作为人是一个可以认识、可以确定的实体,人通过自己的劳动利用和改造了自然界,创造了自己的历史。人是创造力的主体,在创造力的产生和应用过程中占主导地位,离开了人这个主体创造力将不会技术哲学视野下的创造观探析存在。创造力是人类所特有的能力,是人类大脑所特有的机能,创造是人类大脑对外部信息和感性材料进行选取、加工、整理,进行跳跃性地思考产生新的有价值的东西的过程。黑格尔曾经指出,只要人不摧毁世界的那种死气沉沉的客观性,不认识到处在事物和规律固定形式“背后”的他自身以及他自己的生命,那么这个世界就是疏远和不真实的。一旦他达到了自我意识,那么他就踏上了通向它本身的真理的征途。这里提到的自我意识可以理解为人所具有的创造力,这种自我意识是一种潜在的认知过程,并没有直接地显现在人们面前,创造力是一个需要人们长期不断地发掘和探索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人永远是创造力得以实现的物质载体,创造力是人自身所具有的本质属性和内在要求。最后,创造体现了事物是不断变化发展的客观规律性发展的实质就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创造的本质就在于“新”。自然界是不断变化发展的,人类社会也是不断变化发展的,人的认识也是一个从未知到已知的过程。人们通常将“创”和“新”联系在一起,对创新最早的解读开始于经济学领域,认为“创”的目的在于推陈出新,有效地利用现有的资源创造更大的经济价值。哲学范畴下的“新”更多地表现事物在变化发展的过程中,摆脱旧的关系的束缚,打破以往的规矩,产生新的事物或者发现新的客观规律。创造使人们不断发明和创造新的事物,不断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欲望和需求,在这个过程中不仅包括物质上新的技术人工物和人工自然的出现,也包括精神上和思想上新观念和新理论的提出,可以说这些人类迄今为止的文明成就都是创造的结果。工业遗产作为工业时代最显著的标志物,在科学技术突飞猛进的今天,已经逐渐被电气时代和信息时代的技术人工物所取代,这是创造过程的必然结果,人们正是通过一代又一代的创造和发明,造就了人类引以为豪的现代化的今天。
四、创造力研究发展的未来与反思
我国正在经历应试教育到素质教育的从思想到制度的转折期。处于这一过程的同学们既要遵守原来的教育制度的延续,又在内心渴望新的制度代替,内心充满着挣扎。而现行的教育制度下,高考几乎是教师和学生的唯一目的,也是衡量教师是否优秀学生是否优秀的唯一标准。相反,如果学习不好,也就是分数不高,那么你将在很多方面受阻,分数无形之中把人分成三六九等。在这样的情况下,升入大学的同学们没有了高考的压力,在大学哲学理论公共课中难免会觉得空洞无味。包国祥教授在《关于思想政治理论课课堂教学的若干思考》一文中认为,思想政治理论课沦为空洞的理论说教,不是思想政治理论课本身的问题,而是思想政治理论脱离社会实践的问题。事实上,学生们也存在学习、生活脱离社会实践的问题。作者从以下四个方面简要分析:
第一,住宿生活导致的远离生活实践的客观性。谈到对哲学的学习,我们不能脱离生活实际,这也就是有的老师提到的学习哲学理论不能与实践相脱离。我们想要分析深层次的原因就必须问问,为什么我们在学习的过程中总是把理论和实践脱离呢?我们难道不愿意结合实践来学习吗?当然不是,这一代学生埋头在象牙塔里一直为得高分奋斗着,并没有那么丰富的生活实践去感知课堂或者是书本上的哲学道理。生活中我们会听到在这样的话:满腹经纶的哲学家未必真的就懂哲学,而那些连字都不识的乡下老人说得话却句句蕴含着丰富的哲学道理。年老的人经历了实践了的人生,验证了“实践出真知”、“生活决定意识”的道理。在学习哲学的过程中,一方面我们出于考出好成绩的需要,努力学习;另一方面确确实实感受到了哲学的奥妙和伟大。但是从中学时代,有的同学可能更早,从入小学开始就读寄宿学校。寄宿的校园生活确实带来了方便,但是学习不是人成长的全部。家庭里父母的言传身教,爷爷奶奶的人生阅历的渗透,周围邻里街坊的日常生活这样丰富的生活题材一旦严重忽略,我们在学校里的生活无疑进入了的知识的神圣殿堂。在这样的环境的熏陶下,对于哲学的学习,不是从内心的感知和结合生活阅历的感悟,反而变成了条条框框的东西,靠背诵、记忆就可以拿到高分,这样便渐渐丢掉了真正的哲学,丢掉了思考,丢掉了想要进行哲学思考的源泉,在高考的任务面前成为了得高分的机器,纯粹把哲学当成了知识。孙富江在《论哲学教学的价值》一文中说到:哲学教育不是知识教育,哲学教育的目的本身不在于引导教育对象个体掌握相应知识,应用知识和发展知识,它需要对象对相应知识的掌握而形成健康向上的精神世界,形成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形成坚定地信心信念,形成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所以说,高校大学生对哲学理论公共课并不单单是在上大学形成的。这样的课堂表现是之前教育“后遗症”的体现。
第二,好奇心的丢失。回顾我们的成长:好奇心是我们每个人与生俱来的可贵品质,在一个特殊的成长期里,人会不自觉的拿起手边的东西丢在地上,使家里的一些东西遭殃,这就是好奇心的开始。而每一个阶段的好奇心如果没有发挥的余地,直接扼杀在摇篮里,渐渐地便很少去思考“为什么”了,以为那些熟知的东西就是真知,但其实恰恰熟知未必就是真知。记忆中,多数父母会因为孩子的“好奇”“、淘气”、“追问”而责骂过孩子。只有少数会因势利导引导孩子的兴趣,鼓励孩子的探索精神,开动孩子的大脑。孩子喜欢问问题,有些问题还很“傻”,但无论孩子问的是什么样的问题,父母都不要嫌孩子烦,更不能打击孩子的积极性,而应尽可能多地给孩子提供独立思考的机会,并且引导孩子从多个角度考虑问题的答案,让孩子提高独立思考的能力。
第三,家长的过度关爱剥夺了我们的思考权利。现在很多家长,习惯于给孩子指路和包办。孩子养成了依赖家长的习惯,就不知道什么是思考,也不会去想如何解决问题。这样的孩子长大后,只会人云亦云。如果孩子拥有独立思考的能力,就会善于发现问题,拥有独立思考的习惯和品质,就比其他人有更多的机遇,更容易拥有成功的生活和事业。第四,现代生活远离实践,高科技懒于思考。现代化的教育无疑是教育改革的一个全新的突破,多媒体的应用已经成为我们必不可少的工。但是,科技并不是完美无缺的,在这样的环境中人们执着于快节奏的猎取知识,忽略了放慢节奏进行必要的思索。这不只是我们大学哲学领域教学困难要进行的探讨,而是全民现代生活的一个现象。与读课外书和听广播习惯相比,孩子业余时间的主要活动是看动画片或者是玩电脑游戏。能帮助家长做家务的孩子也使用洗衣机、微波炉、吸尘器等设备,孩子们觉得做家务很简单,就连削铅笔也是“自动化”的。在这样的生活环境中,需要孩子动脑筋解决问题的机会确实不多。都市人成长杂志通过调查发现,造成孩子们懒得动脑筋的一大原因,是高科技时代的生活让一切都变得轻松,减少了孩子们动手动脑的机会。而充斥在孩子生活中的动画与电子游戏,也因为声、光、色彩、图像的越来越完美而挤占了孩子们想象的空间。
二、中西文化根基不同的客观性——努斯和逻各斯精神的缺乏
高中的政治课中我们才开始正式接触西方哲学,这里的西方哲学其实主要是马克思的辩证唯物论、唯物辩证法以及唯物史观。我们在学习哲学的时候并没有过多的时间和精力去详细把握思想的来源,更谈不上来追述西方思想的根源。尤其在文理分科的情况下,理科的同学把哲学课作为“副科”大致了解,而文科的同学们在有限的时间里为了考取更高的分数只能走“捷径”。于是乎,我们的哲学是有关“背”的学习,谁背的多,谁背的快,谁应用答题模板最好,谁就获得了“成果”。这样,我们就把哲学当成了一条条知识点,忽略了真正的哲学,从而“误解了”哲学,而大学哲学公共课堂面对的学生群体既有理科的同学,又有文科的同学,既有对哲学感兴趣的同学,也有对哲学不太了解的同学。造成了大学哲学理论公共课教育的进一步困难。不得不承认,我国的哲学教育在此阶段出现了一定的问题。什么是教育?涂尔干在《教育与社会学》这部著作中谈到:所谓教育无非就是一种代际关系的变化模式。他对教育所提出的几种定义莫不如此:“教育若想成为教育,就必须有成年人和年轻人这两代人的互动,有成年人对青年人的影响。”“教育是年长的一代对尚未为社会生活做好准备的一代所施加的影响。今天我们在讨论有关哲学课的问题的时候,首先要了解我们在哲学教育中是否有代际互动的意识和行为。我们的成年人,既家长们在代际互动方面有何作为?我们的互动多数是在讨论学习成绩高低的互动,讨论谁家孩子上的名牌大学、谁家的工作好、谁家的房子大、谁家的汽车贵的互动,讨论如何在商品社会中获取更多的利益的互动。这些讨论与我们今天要讨论的问题有极大地关系,因为我们整个社会生活的教育起点就是我们学习的起点。当我们有的放矢的探讨哲学教学困难的时候,其实也反映出我国公众的哲学认知。于是,我们不得不把问题转向我们整个社会对于哲学认识的普遍的问题上来。邓晓芒教授在《黑格尔辩证法讲演录》中系统地阐述了这一问题:“20世纪初许多西方思想传入我国,引起了国内思想和实践领域的新变化。开始在思想上接受的西方哲学,是用中国传统本根论的形而上学来阐释的。这种形而上学发端于周易,张扬于老子,完成于宋明理学。因此,国人最初用程朱陆王的心性心学的眼光去接受西方哲学的。”他进一步指出:根据当代解释学的文化传播和接受原理,这也是只能如此,必须如此的,否则是无法接受的。在实践领域我们开始就看中的是马克思的阶级斗争学说,而且是在不了解或不很了解马克思哲学的来源的情况下接受哲学的。只是在后来,人们才开始对马克思思想的来源德国古典哲学,特别是黑格尔和费尔巴哈的哲学有了一定的了解。”其中,黑格尔的辩证法与西方两千多年的哲学史甚有渊源,其中古希腊哲学可以视为黑格尔辩证法的源头。这个最初的原始形态就是古希腊的辩证法。黑格尔的辩证法明显是从古希腊的辩证法发展而来的,而且还与古希腊人的生活方式、政治体制、、文学艺术这样广阔的文化背景密不可分。邓晓芒教授从对黑格尔的研究入手来阐明长期以来我们忽视了西方哲学的两个最基本的要素:一个是体现为能动的自我否定的努斯精神,另一个是体现为反思方法的逻各斯精神。而这种忽视的根源,是由于中国传统哲学中恰好缺乏这两种基因,既缺乏主体能动性的动力,又缺乏逻辑反思的要求。这种文化基因上的缺陷就使得我们在理解黑格尔辩证法,以至于理解哲学时,带来一种不自觉的遮蔽性,产生了一系列的误解。我们只能在一个相当表面、相当肤浅的层次,在这里那里随意选取一些适合自己固有思维框架的观点加以解释,这些解释不仅毫无内在关联和逻辑,而且由于它们往往基于中国传统思维方式,本身就是误解。这样一来,辩证法这种原本是生动活泼、充满生机的思维方法,竟变成了一条一条僵硬刻板的教条,或成为了某些人戏弄群众、玩弄权术的诡辩术。
三、总结
论基础劳动创造了人,也是人与自然界分离的标志。从此,人成为自然界和社会生活的主体和主导,对人自身和人性的认识,对人生的意义和价值及其评判与标准,对人的生存与发展的理解和诠释便成为社会实践和政治致思的永恒主题。人性是“人生而固有的普遍本性:它一方面是人生而固有的自然本性,另一方面则是人生而固有的社会本性”。古代哲学家大多认为:人之为人,在于人“成神似的自恋”,成了“万物之灵”,成为一种超越性的存在,人能够不断超越自我,不断克服有限局限,为自己构建充满理想的真、善、美相统一的现实社会,达到道德至善、价值完美、理性无限。这种完美主义播下了的恰恰是不宽容意识,培育了政治不宽容的土壤。的人性论认为,人是自然性和社会性的统一。“宽容”作为一种社会属性,与人的两重性———自然性和社会性的矛盾共存有密切的关系。再三重申:对于客观存在的现实社会的人而言,“他自己的实现表现为内在的必然性,表现为需要。”“他们的需要表现为他们的本性。”需要是人类自身客观存在的内在必然性。“你自己的本质即你的需要。”“一切人类生存的第一个前提,也就是一切历史的第一个前提。这个前提就是:人们为了能够‘创造历史’,必须能够生活。但是为了生活,首先就需要吃喝住穿以及其他一些东西。”可见,需要是人的内在特性,人作为一种客观存在的生命方式,首先需要的是满足生存和生理方面的需求,哪怕是世俗的需求,其次才是寻求更高层次意义上的生存价值和生活意义的精神需求以及社会属性方面的需要。首先,人具有自然属性。人源自于自然,这一点注定了人永远不可能摆脱“自然性”。恩格斯晚年在《反杜林论》中说:“人来源于动物界这一事实已经决定人永远不能完全摆脱兽性,所以问题永远只能在于摆脱得多些或少些,在于兽性或人性的程度上的差异。”自然性是人之为人的基本规定之一,“七情六欲”是对人的自然性的高度概括。因此,物质利益的需求,感性的欲望、利己的动机,都是人性不可抹杀的题中之意。
第一,人有一定的物质需求。这是人得以生存、发展的根本条件。离开了一定的物质基础,人的衣、食、住、行就无法进行,更谈不上发展了,因而,社会中的人对物质的追求是客观的,也是必需的。这是人的自然性的最根本表现。
第二,人有感性的欲望。人的种种需要、欲望,在社会历史长河中,是普遍的、绝对的与永恒的。马斯洛将人类的基本需要按顺序分为五大类:生理需要、安全需要、归属和爱的需要、尊重的需要和自我实现的需要。其中,高级需要以低级需要为基础,当某种基本需要得到满足时,他就会对更高层次的需要产生动力。
第三,人有利己的动机。人是从生物进化而来的,是生物中的一员,生物的基本特性在人身上起着作用。生物是一个自组织系统,具有自我复制、自我更新、自我完善的趋利避害的反应本性。这种反应本性对外的反应就表现为利己的反应。只要人还是生物界的一员,人的这一利己本性就不会改变。承认人的自然性,就需要我们用一颗宽容之心,去真正地体谅和理解别人。对追求正当物质利益的个人不屑一顾,或者对追求自我实现的人嗤之以鼻,这种做法都是不够宽容的,因为,私人利益不是耻辱,更不是罪孽,而是每个人须臾不可缺少的起码的生活权利。无论富裕贫穷,无论高低贵贱,都拥有同样的追求私人利益的自由。我们宽容人的正当的尘世欲望和需要,就是尊重每一生命个体最基本的生命权利。人是不完善的,我们不能以“完人”的标准去衡量他人,不能动辄就给别人扣上自私的帽子。人的自然性的客观存在,要求我们必须正确地审视他人,要把他们放到平凡人的位置上,宽容他们的不完美。其次,人具有社会属性。人总是生活在社会中的,不可避免地要和他人发生联系,单独的个人是无法生存的,原始社会就是最好的明证。在原始社会里,残酷的自然环境,使人们聚集在了一起。在对付凶猛的野兽和获取维持生命的食物的过程中,他们互相依赖,互相帮助,互相启迪,互相效法,依靠集体的智慧和力量同大自然作着斗争。那时候的人们已经深刻地认识到,为了要生存和发展,就必须要彼此宽容和合作,进行相互交往。如果有人不能宽容,而要离开这个集体,结果不是饿死就是被野兽吃掉。社会历史的发展已经证明,“人只有在社会中并通过社会来获得自己的发展”。在社会中,人与人之间是相互依存的关系,人们生存和发展所需要的物质和精神产品,要靠别人提供。任何人都有不同的需要,既有衣食住行等物质方面的需要,又有求知、娱乐、自尊和成就等精神方面的需要。尽管这些需要在不同的时代和民族,水平与层次不尽一致。但是,最基本的需要从来都要靠别人的帮助才能满足。尤其是当人类走出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社会以后,几乎任何消费品都具有合作的性质,都是社会的产物。而生产社会化的实现,更使得人们越来越依靠别人的劳动成果实现自己对物质和精神生活的需求。所以,对待他人,我们应该持平等和宽容的态度,因为我们自身的发展有赖于他人得到同样的发展,对他人宽容也就是对我们自己宽容。虽然人们在追求自身发展的过程中,由于每一个个体都有自己的特殊利益需要,都是在自己的利益驱动下活动的,不同个体之间在利益上就必然有互相排斥、互相限制、互相否定的一面,这就可能会导致不宽容态度的产生。但是,个人在追求自己利益的同时就意识到了个人利益实现的非独立性,意识到了个人利益对他人利益的依赖性,这就使相互冲突的利益之间又表现出相互依赖、相互渗透、相互联结的一面。这种利益的共同性使人们认识到,要实现自己的愿望就必须相互合作、相互宽容。
二、政治宽容的认识
论基础政治宽容是人类理性的产物。所谓理性,常被看作是人类独有的用以调节和控制人的欲望和行为的一种精神力量,它是指人的抽象的逻辑思维能力以及受这种思维能力所支配的人的理智的、克制的、自觉的能力和存在属性。理性使政治宽容成为了可能,理智、克制和自觉这些“理性品质”使人们可以冷静而审慎地看待这个世界而不至于陷入盲目、迷信与狂热之中,从而为宽容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而政治宽容正是对“人是有理性的”这一命题的认可。人是理性的,这不仅表明人可以有意识地进行思考,而且可以基于自身的利益对自己的行为可能产生的后果权衡利弊,从而在最大限度上作出最有利于自己的选择。这样就有必要给每个人留下自我选择和活动的空间。然而,理性的合理内核和功能含义如何界定?这一直成为人们探讨和深究的话题。迄今为止,理性几经嬗变,因其概念泛化,仍难被人们表述清楚,乃至众说纷纭,歧义百出。综而观之,我们可以从四个维度概述理性的功能含义即本体理性、认知理性、价值理性和方法理性。但是,理性的这些功能含义却暗含着另一种危险,即对理的无限夸大和盲目崇拜,又会陷入理性主义的泥潭。理性使宽容成为可能,而盲目夸大人类理和作用的理性主义,又会导致人类走向宽容的反面———不宽容。特别是近代以降,随着自然科学的显著发展,人们对自身理性能力的自负达到了极致。尤其是西方启蒙哲学家们不仅把理性看作是一种先天具有的逻辑思维能力,试图从一个确定无疑的逻辑起点,经过理性的演绎、归纳和推理,架构起逻辑上自成的知识体系,从而获取某种预设的、具有确定性的结果,并以此用以分析对象、认识事物并揭示客观事物的本质。“我思故我在”正是笛卡尔为理性主义辩护的最好回应,而且经过康德对“理性”的偏执,特别是黑格尔的过分偏爱,“理性”最终被推到了终极真理的高度。理性成为最高裁判者,除此之外,一切皆被置于理性天平的审视之下。如是,理性便生成为一种主宰本体的决定性因素。它是道德至善、人性完美、绝对真理的坚强支柱,也是政治实践、政治致思和社会历史发展的决定力量,从而阻碍了人们进一步探索真理的可能,探索真理的过程成了符合论,是一种向本原复归的过程。人类在消除神秘虚幻的宗教外衣,挣脱宗教神权的控制,从漫长的神学崇拜中解脱出来之后,却又掉入自我设计的理性主义的陷阱之中,一切任由理性裁断其存在的合理性,并获得至高无上的权威,进而伸延至社会政治生活领域,走向绝对理性,导向政治神话,产生因过分夸大理性的作用而引发政治不宽容的悲剧。从政治宽容的角度审视,反思政治实践和社会历史发展的历程,人们在承认理性的功能和作用的同时,也看到了理性的局限性、过错性和相对性。理性常常与主体的抽象思维能力紧密结合在一起。主体可以通过抽象思维能力,通过概念、判断、分析、推理获得对客体抽象形式的认识。倘若这种抽象形式是事物的本质形式,人类为此也就获取了对客观事物的本质认识,获得人们所需要的科学知识、绝对真理和永恒价值标准。其实不然,抽象思维能力之所以被重视,恰恰是因为人类理性是相对的和有限的,它自始至终受到人的有限理性的局限和制约,所谓的“全知论”者是不存在的。基于人类理性认识的有限性,认识主体才需要通过各种抽象思维形式来分析、判断、认识客观事物,得出对客物事物的最可能正确的认识,即相对真理和科学知识。“人的有限理性对抽象思维的制约表现在抽象思维并不总能认识到事物的本质形式,而且所把握到的本质形式也总是具有历史相对性。”
创造力的研究是一个不断深入的研究过程和演化系统,随着创造力研究的不断深入,研究者根据创造力本身的特点,综合运用多学科、多视角的方法来研究创造力的产生、发展和应用,得出了多种与创造力有关的跨学科的应用理论[2]。创造力在心理学、教育学、艺术等领域得到了广泛的关注,人们对创造性进行了大量的研究,特别是浪漫主义艺术家认为,艺术是“生命自由的重要表现形式”,艺术是美的缔造者,同时也创造了生活,而哲学家谢林更是直言不讳地指出艺术创造是人类文明史以来的最高成就。这些研究创造力的理论被广泛地应用到各个学科的研究探索之中,与此同时,现代许多学科领域的最新理论和实验成果也都成为了创造力研究所关注的领域。人是创造力的主体,创造力的生理研究是研究创造力产生和应用的根本出发点,它主要关注的是与创造力有关的行为和倾向。霍佩(Hoppe)和凯尔(Kyle)对人类大脑左右半球的研究指出,人们对只是对他们所看到的事物进行描述,而不是表达他们对事物的反应;他们的想象力也相对贫乏。这方面的研究多反映在脑电图(EEG)上。马丁代尔(Martindale)和汉森福斯(Hasenfus)指出,EEG也随着创造力产生的不同阶段而变化。他们在对位于右脑颞叶区的EEG的检测结果中发现,在一些杰出的创造者身上,豁朗阶段的a波要比验证阶段显得更加频繁,出现的次数也相对较多,这表明其有利于创造性思维的形成。梅德尼克(Mednick)等研究者描述了联想过程是如何有助于创造性思维和问题解决的[3]。心理学家越来越重视对元认知的研究,认为创造性思维是个体在元认知的自我监控下,从而达到个体自身的发展,在监控的状态下可以更好地发挥自我的创造力。弗尔登豪森认为,除了知识基础、人格因素之外,元认知技能也是创造力产生的重要因素,创造性的过程是一种元认知的策略,是对一系列新信息的加工和对原有经验知识的运用。多数研究表明,创造力的产生不仅与先天的生理机能相关,而且与后天的培养和环境因素也有关。创造潜能可能与每个人的家庭背景、出生顺序、家庭规模、兄弟姐妹的数量等密切相关,其中关于出生顺序的研究成果最多,在青少年时期反叛的孩子在长大以后并不一定从事创造性的工作,但是根据研究表明,大多数创造性的个体具有叛逆和反传统的精神。莱什纳(Lesner)和希尔曼(Hillman)提出,个体创造力的发展需要经历创造性的内化综合阶段、创造性的外化综合阶段、创造性的自我评估和提升阶段,并且每一个阶段对创造力的形成都会有不同的影响,上一个阶段与接下来的进程是密切相关的,每个环节紧密相扣,否则都可能对个体创造力的形成产生不良效应。教育对个体创造力的影响得到了更多研究者的关注和认同,在传统教育中,个人和团体往往将精力更多地投入到对知识的教授和学习中,忽视了对创造性技能的培养。杜德克(Dudek)等对1445名小学生的发散思维进行研究后指出,不同学校之间存在显着差异,这与社会经济地位(Socio-EconomicStatus,SES)的高低紧密相关。他们还发现学校内部的课堂间也存在显着差异,“中间课堂”(IntermediateClassroom)对发散思维有影响。
二、有关“创造”概念的哲学考量
从广义上理解,创造力研究(CreativityResearch)应包括“创造心理学”和“创造工程学”;狭义的理解,则指的是侧重于理论研究的创造力心理学。发展之初,创造力的研究是心理学领域关注的热点之一,到目前为止,关于创造力的研究已经成为众多学科不可回避的研究领域之一。但就其本身而言,至今为止还没有哪一个学科领域可以给创造自身特殊性所涉及的问题给予一个科学而全面的回应,文章希望通过哲学的视角对该问题进行一些有益的尝试。关于创造概念的出现,汉语“创造”一词出现在文献中,最早是在陈寿《三国志?魏志》,“诸葛诞创造凶乱”作“制造、引发(某种局面)”讲,但具有现代意义上的创(造)在公元前476年左右成书的《考工记》中就已出现。中国古代的创(造)一词体现在礼仪制定、基业开拓,物器制造、文章创造等方面,内涵丰富,特点鲜明。可以看出,我国古代对“创造”的考量不仅涉及政治决策、社会管理等社会科学领域,而且在制造工具和器具方面的自然科学领域也开始有了创造的思想。我国着名的哲学家张岱年认为“新类与新级由未有而为有,谓之创造,亦曰创辟,亦曰开辟。创造即前所未有之出现。宇宙历程之中常有新类发生、新级成立,帮宇宙为创造的历程”。创造其实就是一个从无到有,从死亡到新生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必然会产生一些新的变化和新的事物,这就是创造的目的和结果,唯有不断地唯创必“新”,整个人类世界,甚至宇宙才能不断的进化和发展。傅世侠、罗玲玲提出的“元创造”现代创造学或“创造力研究”将“唯创必新”作为研究创造力的理论前提,但是其中的“新”已涉及到从何而来的问题,是谁创造了世界,世界的本原及其发展又是怎样,因而是一个形而上的哲学问题。对于该问题的解读,仅仅依赖自然科学的研究是无法达到的,只有通过哲学形而上的思辨来进行探索,应当说创造的产生过程是人类身体机能(物质的)和主观能动性(精神的)发挥共同作用的结果,创造的产品也是自然界中原本没有的,它既可以是人工的物质产品,也可以是精神产品。研究世界的本原及其形成过程、人和宇宙的关系、人的内在本性,是古希腊哲学家的主要任务。虽然有关自我意识的知识并没有明确显现在古希腊的哲学中,但是已发现人是具有自我意识的,古希腊的哲学家已经认识到理性的作用,认为人们只有通过理性才能认识知识,并且在知识中部分有了关于真理的逻各斯,以普罗泰格拉为首的哲学家首先提出了关于人的感性的低级的自我意识,而柏拉图对人的主观能动性进行了系统的阐释,从理性的角度开启了人们对创造思考的萌芽。柏拉图认为,真正的实在是理念,人们可以通过对事物理念的不断思索,从而使心灵和灵魂上升到完满的、德性的、正义的实体,也就是达到古希腊哲学家一直所追求的“最高的善”,一种幸福和快乐的状态,他认为艺术家的创作灵感,也只是对事物本身的摹写,并没有从中产生所谓“新”的东西,所谓的“新”其实早就存在于理念之中,人们所要做的只是把这些知识或技艺通过思索的方式体现在现实生活之中。虽然这种哲学的逻辑进路其实并没有给研究创造性留下任何余地,但是它预示了人的主观能动和自我意识的出现,这种自我意识不是来自“神创”,而是人本身所具有的,人才是创造的主体,人是可以通过自身的“努力”所达到的,心灵才是创造力本原的驱动力。14世纪,人们在经历了中世纪“神创论”的黑暗以后,迎来了人类思想解放史上的重要变革之一:文艺复兴。在文艺复兴运动中,对“人”内在本性的研究成为了关注的焦点,人性得到了广泛的重视,人们开始崇尚人文主义,人本身得到了充分的重视和尊重,人们认识到了自身的力量,对自身的价值[
,!]也有了重新的认识。人们通过理性认识到了自身,人的能力不是上帝所赋予的,而是人生来就有的,人们懂得了用科学和技术来武装自己,尊重科学知识,为近代科学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米开朗基罗、达芬奇等一些文艺复兴运动的倡导者,纷纷以作品的形式来表现对思想自由和解放的渴望,要求进一步打破“中世纪”以来宗教神学的思想束缚,他们的艺术作品大多“摹写”自然界中的事物,大胆的设想自然界中不曾存在的事物,在大脑中形成“摹写-加工-创作”的一系列过程。但是他们认为的艺术作品还没有上升到独立创造的成果境界,始终认为是一种临摹的创作状态。虽然这些天才艺术家的作品都是对自然事物的摹写,但是正是人性光辉的显现,他们意识到自己可以创造自然界中没有的事物,也许这些所谓“创造品”还处于初级阶段,但是可以清晰地看出他们对人类自身创造力探索所做出的努力。在这个时期,个人的能力得到了极大的彰显,人的主体意识得到了进一步的发现。凡此种种,可以说“创造”在文艺复兴时期已经存在,虽然还没有完全清晰地显现出来,但是它已经确实地存在在那里了。19世纪,伟大的德国哲学家、政治家、经济学家卡尔?马克思通过对人类的实践活动的认识,他认为劳动是人的本质,从而将人放到了创造主体的地位。马克思认为,劳动首先是人和自然之间相互作用的过程,物质交换的过程是人自身通过实践活动对自然界中的客观物质进行调整、控制和改造,为了满足对自身有用的需要而占有自然物质,人就利用自身的自然力—臂和腿、头和手运动起来。当人类通过自身的自然力来作用于自然并且改造自然的同时,也认识到了人类本身的自然,这种人类本身的自然也会随之变化。这种人类本身拥有的自然是人类潜力的发挥,并且人类一直努力将这种自然力控制在自己所能控制的范围之内。马克思认为,人们只有认识到了自身具有创造能力,才能以劳动的形式将这种能力运用到认识自然和改造自然的实践活动中去,人是创造的根本主体。19世纪后期,法国哲学家亨利?柏格森对创造力进行了哲学的解读,基于他自己对哲学、生物学、心理学的浓厚兴趣以及知识功底,他提出了创造进化论的观点。他认为创造是一个不断的、可持续的系统演化过程,生命的本质在于创造,生命的每一个瞬间是一种创造,我们在连续地创造我们自己,人的生命的存在是因为变化,变化是因为成熟,而成熟在于不断地自我创造。创造保证了生命的不断延续,生命的每一次新陈代谢都是对创造最好的阐释,正是由于这些“新”的变化才保证了自然界的生机盎然。创造的显现是一个不断进化的过程,是生命可持续发展的内在动力,是自然进化和人类进化的统一,是自然界赋予人类的本能与人的非连续性的自我意识和智力的良性综合。着名的科学家爱因斯坦认为,创造力的产生没有任何逻辑推导性可言,从经验上升到公理的逻辑推理中,这个过程既没有完全抛弃经验,也没有和经验相结合,更不是凭借纯粹的逻辑思考从经验中获取,科学概念和公理是人类思维从无到有、自由创造的结晶。对于创造力的理解,不同的科学家、哲学家、艺术家从不同的角度出发,对“创造”的概念给出了自己的解释,这些成果为哲学研究创造性提供了丰富的资料和有益的启示。 三、技术创造力的哲学意蕴探析
首先,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实践推动认识不断地变化,发展创造力的发挥和应用是一种特殊的实践形式。对创造的哲学意蕴探讨,必须进一步引入实践的概念,并把它作为全部哲学的出发点和基础。不同于一般的生命活动,实践是人的主动的、能动的、自由自觉的活动,是人的存在的具体形式。实践是“做事”,是行动,是实际地改变物质世界的过程。它面向未来,把可能性转化为现实,其中包括了选择和创造。直觉、想象、设计等观念中的东西也是在实践的探索过程中得以具体化、现实化、实在化的。实践哲学超越了意识哲学,也不同于生命哲学,它为哲学安置创造性提供了适当的框架。海德格尔从生存论着手分析切入存在论问题,实际上就是把哲学本身确立为一种实践的哲学,虽然他本人并未使用“实践哲学”这个术语。用实践哲学取代意识哲学或知识论哲学,已经成为今天哲学发展的主要趋势。马克思、杜威、海德格尔都为此做出了贡献。客观世界是不断变化发展的,人们的认识对客观世界的本质规律进一步地揭示。人类的社会实践活动是一个不断由低级向高级发展的过程,使人们的认识能力和认知水平也不断提高。因此,可以说,实践是认识认识发展的根本动力。列宁也曾经指出:“生活、实践的观点,应该是认识论的首要的和基本的观点。”技术创造力的发挥和应用是通过人们利用和改造自然界,创造出自然界中本来不存在的事物,对这些技术人工物和人工自然的改造和利用来达到和满足人类本身的目的以及欲望。创造力是人类的特有的自我认知意识,是人类主观能动性的发挥,人们运用自身智力优势来利用和改造客观!世界。创造力不一定是看得见、摸得着的存在物,但是它确确实实地存在。它指导人们利用周围一切可利用的工具来改造自然界,物质工具成为了创造力得以实现的中介,甚至可以说创造力成为了实践的“主人”。从人类的漫长科技史中考察得知,人类的每一次科技进步都离不开创造力的发挥和应用。太阳中心论的发现者伽利略通过长期的天文观测,得到了有关太阳、地球、月亮轨道距离的观测数据,创造性地提出太阳是宇宙的中心,打破了地球中心论,为后来的天文学发展,甚至可以说为人类登月的伟大创举奠定了基础。其次,创造体现了人本主义的时代特性人作为人是一个可以认识、可以确定的实体,人通过自己的劳动利用和改造了自然界,创造了自己的历史。人是创造力的主体,在创造力的产生和应用过程中占主导地位,离开了人这个主体创造力将不会技术哲学视野下的创造观探析存在。创造力是人类所特有的能力,是人类大脑所特有的机能,创造是人类大脑对外部信息和感性材料进行选取、加工、整理,进行跳跃性地思考产生新的有价值的东西的过程。黑格尔曾经指出,只要人不摧毁世界的那种死气沉沉的客观性,不认识到处在事物和规律固定形式“背后”的他自身以及他自己的生命,那么这个世界就是疏远和不真实的。一旦他达到了自我意识,那么他就踏上了通向它本身的真理的征途。这里提到的自我意识可以理解为人所具有的创造力,这种自我意识是一种潜在的认知过程,并没有直接地显现在人们面前,创造力是一个需要人们长期不断地发掘和探索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人永远是创造力得以实现的物质载体,创造力是人自身所具有的本质属性和内在要求。最后,创造体现了事物是不断变化发展的客观规律性发展的实质就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创造的本质就在于“新”。自然界是不断变化发展的,人类社会也是不断变化发展的,人的认识也是一个从未知到已知的过程。人们通常将“创”和“新”联系在一起,对创新最早的解读开始于经济学领域,认为“创”的目的在于推陈出新,有效地利用现有的资源创造更大的经济价值。哲学范畴下的“新”更多地表现事物在变化发展的过程中,摆脱旧的关系的束缚,打破以往的规矩,产生新的事物或者发现新的客观规律。创造使人们不断发明和创造新的事物,不断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欲望和需求,在这个过程中不仅包括物质上新的技术人工物和人工自然的出现,也包括精神上和思想上新观念和新理论的提出,可以说这些人类迄今为止的文明成就都是创造的结果。工业遗产作为工
马克思辩证唯物主义认为,人的认识是客观物质世界的运动化在人脑中的反映。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既唯物地又是辩证地解决了人的认识的内容、来源和发展过程的问题。它认为物质可以变成精神,精神可以变成物质,而这种主观和客观辩证统一的实现都必须通过实践。实践的观点是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的第一的和基本的观点。认识来源于实践,又转过来为实践服务。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循环往复,以至无穷,这就是人们正确地认识世界和能动地改造世界的无限发展的过程。将认识论应用到高职教学中,《船舶机械制造工艺》课程知识是物质的、客观存在的。但是每一个人对课程知识的理解和认识是不一样的,表现出来解决问题的能力也是不一样的。与课程知识相对应的产品工艺分析、编制工艺文件、改进工艺路线等能力是精神的、主观存在的。在学习、实践、再学习、再实践的反复过程中,能力是可以得到锻炼和提升的。传统的教学一味强调理论知识体系的重要性、忽视甚至忽略了实践教学,这与高等职业教育属性完全背道而驰。事实上,对于高等职业教育受众而言,理论知识够用即可,实践能力、自学能力、创新能力等则是应该大力培养的。根据马克思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笔者认为课程改革的本质是要改变传统教学理念和授课方式,通过教学使学生完成从学习知识到具备能力的转变,而能力的具备和提升最终是为了能够适应企业需求、应用新技术、创造新产品、提升行业竞争力。
2课程教学目标研究
课程目标是指导整个课程编制的准则,也是后续一切教学资料整理的重要准则。通过对企业的调研走访、对职业岗位的分析研究、对技术知识的对比研究,确定了《船舶机械制造工艺》课程的目的是培养在现代船舶机械生产和管理模式下,具备发动机及其他机械装配工、机械工艺设计员、数控操作员和生产管理员等一线岗位所必需的识读和编制船舶机械产品加工工艺文件能力的专业技术人才。立足这一目的,本课程综合考虑高职学生的学习能力特点,结合产品工艺设计、产品生产制造,及工艺设备管理等岗位的职业能力要求,依据船舶机械制造的主要工作内容共制定了四条课程目标。
(1)掌握机械加工的基本概念,能对零件图纸进行工艺分析,合理选择加工时的定位基准;能安排加工路线,确定各工序余量、尺寸及公差,确定时间定额。
(2)能够根据机械加工设备,对影响加工精度的各种原始误差进行统计分析;根据加工原始误差的影响规律,可以采取相应措施控制加工误差。能够根据产品的冷热加工过程,分析影响零件表面粗糙度和表面层质量的工艺因素,并选择合适的措施进行改善。
(3)根据机械制造的标准规范能够识读、编制船舶机械零件的加工工艺规程,据此合理实施车间计划、安排人员进行安全的工作生产、维护设备正常运转。
(4)根据机械制造的标准规范能够识读、编制船舶机械部件的装配工艺规程,并能严格按照技术文件对船舶机械零件、部件等项目进行检验。
3课程教学内容研究
现代知识分类理论将广义的知识分为了陈述性知识、程序性知识和策略性知识三大类。其中陈述性知识是用来说明事物的性质、特征和状态等信息,是关于“是什么”的,陈述性知识的获得是通过记忆完成的;程序性知识是用于完成某项任务的行为或操作步骤,是关于“如何做”的,程序性知识是通过某种作业形式间接推论得到的;策略性知识是指学习者在学习情境中对任务的认识、对学习方法的选择和对学习过程的调控,是关于“如何学习、如何思维”的。基于知识分类理论,结合前述《船舶机械制造工艺》课程的培养目标,本文提出改革后课程的教学内容体系。将课程分为机械加工、机械制造工艺规程制定和夹具设计三个部分,根据知识类别将每个部分都进行“打包”,“应知理论包”对应的是陈述性知识、“应会技能包”对应的是程序性知识、“能力应用考核包”对应的是策略性知识。应知理论包,就是以够用为度。以机械加工部分为例,在教学中把各种机械加工方法中所用到的机床设备、工作原理、加工内容、运动形式、刀具、夹具的形式,各种加工方法所能达到的加工精度、表面质量等作以详细介绍。并将各种机械加工方法进行认真对比,掌握特点,使之有效地掌握机械加工的基本知识。应会技能包,就是突出技能。根据现在学生的特点,企业生产的需求,在进行课堂教学的同时,到注重培养学生操作技能。以机械加工部分为例,在教学中注意培养学生按照特定的公式、经验程序等进行金属切削用量的计算,能够将加工精度的控制措施与加工精度原因一一对应,能够根据机械加工方式的不同判断加工零件的表面质量等。能力应用考核包,就是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比如给出生产实际中某个零件最终加工精度误差很大的实例,让学生找出引起该产品质量问题的工艺原因,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工艺措施。科学技术是不断向前发展的,建构主义知识观认为“知识是动态的”,因此在课程教学内容体系中增加了描述新技术、新工艺的“开放性知识库”。既可以作为补充知识,供学有余力的学生自学;又可以方便学生做课程设计、毕业设计时查阅参考。
4课程教学案例设计
知识只有在不断实践中被应用,才能真正转化为个人的能力。建构主义教学观提倡在教师指导下以学习者为中心的教学。只有当学生积极自主地学习新知识、掌握新知识、试探性地应用新知识、理解新知识,才能实现新旧知识体系的建构、应用能力的提升。因此,建构主义提倡建构一种开放的学习过程,激活课堂组织的社会和文化资源,激发学习者的主动学习因素。基于此,在进行《船舶机械制造工艺》课程教学时,必须认真设计教学过程,构建一种开放式的教学案例。典型船机零件加工工艺设计的职业活动具有典型的过程导向实践模式的特点,为了使学生形成编制典型船机零件工艺规程的能力,柴油机连杆加工工艺教学程序可设计成图2所示的行动教学程序。任务描述是明确任务,需要进行某种型号柴油机连杆的加工,生产企业的加工条件、生产模式等。任务分析是通过识读连杆零件图,明确加工精度,提出科学、先进、可行、经济的加工工艺路线,指出粗加工、精加工基准,计算切削用量等。任务实施是按照加工工艺路线,编写柴油机连杆的工艺卡片,设计工序加工中夹具结构。成果评价是在pro/E或者UG软件平台上,根据零件加工工艺规程,模拟刀具轨迹路线,评价是否该加工工艺可以达到了图纸要求的加工精度,成本、时间是否合理等。学业评价是评价学生在完成开放性项目案例的过程中所展现的自学能力、综合应用知识能力、认真严谨的态度等。
5结束语
论文关键词:语言哲学;言语行为理论;意向性
现代语言学的发展与哲学有着密切的关系。语言学与哲学从理论上来说分属于两个不同的学科,彼此之间相距甚远。但是由于语言是思想的工具,哲学必须借助于语言来思考问题。因此,它们之间的关系又是如此之近。无论对于语言学家来说,还是对于哲学家来说,语言的本质问题实际上在深层次上涉及到的并不是一个纯语言学的问题,而是一个关于语言的哲学问题。语言哲学的产生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西方哲学发展中的一个比较重大的事件。语言哲学在这一时期产生的一个重要表现就是许多哲学家们把自己关注和研究的哲学中心问题纷纷由认识论转向了语言。因此,这种语言转向从一开始就与哲学认识论所解决不了的问题紧紧缠绕在一起,从而也就使哲学家们探讨的语言问题带上了哲学的色彩。
语言哲学是一门以哲学语言为研究对象的学科,它的主要任务在于通过语言分析,澄清语词和语句的意义,使我们能够以适当的、准确的方式使用哲学语言,从而有效地表达我们的哲学思想。语言哲学的研究既要从哲学的角度分析语言问题(研究哲学语言学),又要能够从语言或语言学的角度探讨哲学问题(研究语言学哲学),并从中寻找出共同问题。
一、植根于日常语言哲学中的语用学
19世纪末20世纪初,西方哲学研究发生了一次根本性的语言转向。语言取代认识论成为哲学研究的中心课题,哲学家们认识到不论研究存在还是研究认识,都必须首先弄清语言的意义。他们把哲学问题归结为语言问题,把语言看作是哲学的首要研究对象,语言问变成哲学研究的中心和出发点。尤其是从理想语言回归于自然语言的转向致使日常语言哲学产生。以维特根斯坦、奥斯汀、塞尔为代表的日常语言学派着眼于对日常语言一自然语言的分析,这一分析遵循一个从日常语言范畴分析一日常语言用法(使用规则)分析一言语行为分析的过程,这个过程同时也是一个从批判的、治疗的语言分析向建设性的言语行为分析发展的过程,其中维特根斯坦后期的语用分析是一个转折点。日常语言哲学的发展对语言学尤其是语用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从一定程度上讲,当代语用学正是在日常语言哲学研究中孕育发展起来的。
(一)后期维特根斯坦的语言哲学思想
后期维特根斯坦放弃“语言是世界的逻辑图像”这一基本观点,提出他的“语言游戏说”。语言游戏说是贯穿于《哲学研究》的中心学说。他认为语言是一种现实活动、一种游戏,并力图通过观察语言在日常生活中的实际使用来探究语言的意义问题。语言的意义由语言的具体使用来规定。使用语言必须遵守语言规则。不同的语言规则产生不同的语言游戏。各种言语游戏就像家族相似的不同成员,不存在一般或概括的可能性。具有家族相似性的各种语言游戏通过约定形成我们的生活方式,构成整个人类生活的一部分,有什么样的生活形式就会有与之对应的语言游戏。语言游戏的语法规则植根于生活形式中。“想象一种语言就意味着想象一种生活方式。”语言游戏说从根本上排除从语言与实在的对应中寻求意义的观念,使对语言的分析从语形和语义的层面转向语用层面。
(二)奥斯汀的言语行为三分说
言语行为理论是20世纪中期以来西方最有影响力的语言哲学理论之一,是哲学家们研究的最有声有色的一个课题。该理论的发起人是英国著名的哲学家、日常语言学派的代表人物之一——Austin(奥斯汀)。奥斯汀早期区分了叙事句和施为句。前者陈述事实,有真有假;后者通过说出一句话来完成某种行为,并不描述世界,没有真假,但有适当和不适当之分。后来奥斯汀进一步提出了言语行为三分说的新言语行为理论,使该理论趋于系统化和精确化。他把言语行为区分为三类:(1)叙事行为或言内行为(1ocutionaryact),即“说某事的行为”,主要是陈述一个事实;(2)施事行为或言外行为(illocutionaryact),即“在说中实施的行为”,如:警告等,它们普遍具有语力(illocutionaryforce),传达言者的用意和意图;(3)成事行为或言后行为(perlocutionaryact),即通过说出一个句子有意无意地对自己或别人产生某种效果。在这三层意义中,施事行为是他的意义理论的核心。同时,他还强凋意义对于现实语境的依赖,离开具体语境,单纯的意图、意向不可能构成言语行为。“我们必须注意现实语境的情况,注意我们能说什么不能说什么,以及究竟为什么。”
奥斯汀的哲学研究新方法不仅为哲学研究注入了活力而且启发了语言学家,这使奥斯汀成为当之无愧的现代语用学之父。他的言语行为理论成为现代语用学理论的基石,随着这种看待语言和世界的言语行为理论的发展,语用学逐渐在20世纪70年展成为一门显学,借助语言哲学家对哲学的洞察解决语言问题,成为一种风尚,导致了对行为中的言语和语言中行为的交流和社会研究的语用学转向。
(三)塞尔对言语行为理论的发展
由于奥斯汀对施事行为的分类缺乏明确的标准,招致了很多学者的批评,但他的~些看法为后来的研究奠定了基础。作为奥斯汀的学生,美国语言哲学家塞尔继承并发展了奥斯汀的言语行为理论,提出了著名的间接言语行为理论。他认为:“当一个施事行为问接地通过另外一个言语行为表达时,间接言语行为就发生了。”
塞尔对言语行为的另一个突出的贡献就是对奥斯汀提出的以言行事分类作了修订调整,在奥斯汀分类的基础上提出了自己的分类,即1、断言类(assertives):包括陈述、描绘、报道、断言、说明等;2、指令类(direc—tives):包括建议、要求、请求、命令、邀请等;3、承诺类(commissives):包括允诺、答应、打赌、发誓、保证等;4、表达类(expressives):包括感谢、祝贺、道歉、欢迎、哀悼等;5、宣告类(declatatives):包括任命、辞职、解雇、命名、宣布等。塞尔的这种分类旨在表明,在我们称作以言行事的动词中,有许多动词并不是以言行事目的的标志,而是以言行事行为的其它某些特征的标志,譬如完成以言行事行为的某种风格或方式,所以,我们必须把对以言行事的分类与对以言行事的动词的分类仔细区分开来。
言语行为经过维特根斯坦的启蒙,奥斯汀的系统研究以及塞尔的修改、丰富,逐渐发展成为一种成熟的理论。最终成为一种在哲学界和语言学界自成一派且颇有影响力的语言哲学理论,尤其是直接导致了语用学的诞生。
二、言语行为理论中的意向性问题
为深入界定言语行为概念,塞尔引入意向性概念:言语行为不仅使用语言符号,而且表达说话人的意向。
(一)意向性和意义
意向性和意义的关系问题,是目前许多语言哲学家热烈争论的一个焦点。最早把意向性问题和意义问题联系起来考察的是塞尔。在他看来,“表达式”和“记号”这两个概念是有区别的,这一区别在于,尽管每个记号与它所表示之物具有某种关系,但并不像表达式那样具有“意义”。而表达式之所以具有意义,是由于它明确地提出某种思想的意向,换句话说,是意向赋予表达式以意义。他认为,意义问题和意向性问题是紧密相连的。
在当代,相当多的哲学家,特别是日常语言学派的哲学家以及他们的追随者,大多强调意向性在确定语词或语句的意义中的作用,主张从语言与其使用者的关系来考察意义问题,重视研究意义的语用方面。他们认为,语句的意义必定随语境而变化,不以语境为转移的所谓语句字面意义是不存在的。塞尔就是这种观点的积极支持者。他认为,不能把语句本身的字面意义与说话者在不同场合下使用语句表达的不同意义混为一谈,更不能根据说话者在不同场合下使用同一语句表达不同的意思这一点来否认语句本身具有它们的字面意义。他的意向性理论强调“意义是意向性的派生形式”,突出语言意向性意义的重要性。他试图用意向性说明语言和意义问题,即用心理学概念分析言语行为。他说“我相信语言哲学是心灵哲学的一个分支。根据这一观点,基本的语言概念,如指称、意义、陈述等等可以用更基本的心理学概念如信念、意向、愿望来分析”。塞尔既强调意向性又不忽略言语行为规则的重要性,从而比较全面地看到意义是内在意向和外在言语行为规则统一的产物。到了20世纪80年代,塞尔对于意向性和意义问题的研究已经形成了一个相对比较系统的学说。
(二)言语行为与意向性问题
由于以言行事和以言取效都涉及到了说话者的说话意图、意向,所以塞尔又进一步深入研究了意向性(intentionality)问题。塞尔在研究和分析言语行为的过程中发现以言行事中的语旨力与意向有着密切关系。他说:“在以言行事行为的完成中,意向性有双重层次,一层是行为的完成中所表达的意向状态,一层是完成行为的意向。”就后一层意向性来说,正是由于说话者把表达某种意义的意向赋予了话语,话语才具有了各种言语行为功能;就前一层意向性来说,塞尔认为,话语有意向性就如愿望、担心、信念等精神状态有意向性一样。这一层意向性就是一个人的某些精神状态指向自身之外的外部世界的特征:如果我有一个愿望,那么它就表现为我精神状态上愿意做某事或希望某事发生;如果我有一个担心,那么它就表现为我精神状态上不愿意做某事或害怕某事发生;如果我有一个信念,那么它就表现为精神状态上我相信某种东西等等。
就言语行为和意向状态的关系来讲,任何以言行事行为都必然表达某种相应的意向状态。意向状态是言语行为的真诚条件。不过,以言行事行为表达出的意向状态与说话者内心实际的意向状态并不一定全都一致。例如,撒谎这种言语行为表达出的意向状态与说话者内心世纪的意向状态就不一致。这时,我们说,说话者完成的是一个非真诚的言语行为,所表达的意向状态也是一个非真实的意向状态。但是,我们不能因此而把言语行为和意向状态等同起来。言语行为讲的是行为,而意向状态讲的是状态,前者与物理现象有关,而后者只是某种心理内部的意向。
言语行为理论从言语行为分析发展到探讨语言使用者的语言行为意向,把意义归结到语言使用者支配其言语行为意识的能动作用,在一定程度上恢复了心灵主义的传统。塞尔认为,正是在意向性这一点上,语言哲学和心灵哲学会和起来了:人通过自己的意向把那些使意向状况得到满足的条件转移给了相应的对象,从而把自己的意向加给了本身并不存在意向的对象身上。言语行为只不过是人类行为的一部分;心灵通过意向,从而通过言语行为使人类和外部世界联系在了一起。不难看出,作为当代语用学基本理论奠基人之一的塞尔是在哲学轨道上研究语言的,是在用语言解决哲学问题。
三、小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