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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三农”问题透视农业的脆弱
实行改革开放政策后,中国农业取得了巨大成就,但是,其脆弱地位并没有根本改变,增长曲线始终处于强幅波动之中。由于中国还不是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市场对农业的调节还很不到位,因此,中国农业的周期性波动不是主要由供求关系等市场力量所决定的,而主要是由政策偏差和政府行为的不良偏好所决定的。
农民生产积极性的下降,对农业投入的减少,直接源于利益比较法则。当某些政策倾向和外部环境对农民的利益造成损害时,农民就会采用减少投入、甚至撂荒的方式表示不满,由此导致减产。前年全国粮食总产仅4亿3千万吨,粮食安全问题又一次被提了出来。去年粮食生产出现重要转机,总产达到4亿6千9百多万吨,但能否巩固住这一趋势还很难说。中国粮食一旦出现较大缺口,由于人口众多和交通不便的缘故,靠国际市场调节是没有保证的。解决中国人的吃饭问题,其基本立足点应放在国内市场上。
资源瓶颈是制约农业发展的一大障碍。在目前的技术条件下,耕地仍然是发展农业的基本要素。但是,中国有限的耕地却每年以上百万亩的速度急剧减少。中国的淡水资源严重不足,人均占有量仅及世界平均数的1/4—1/5,可用于灌溉的水源日益减少。
农业的资金投入严重不足。农民由于负担沉重,收入增长缓慢,以及农地产权制度上的缺陷所引发的短期行为,没有能力或不愿意向农地投资。现有金融体系根本不把农民作为服务对象,农民即使有合理信贷需求也融资无门。政府财政用于农业的公共投资占财政支出的比例越来越低,至使大量农用水利设施年久失修,农村公共用品供给严重不足。
人力资源是发展农业的主体要素。农村劳动力过剩是一个总量概念,而从结构上看,有知识、有文化、掌握现代农业技术和市场流程的新型农民却数量有限,极为稀缺。这种状况不是在向好的方向转变,而是朝着更加恶化的方向发展。
市场竞争考验着农业的今天和未来。在计划体制和普遍短缺状态下,增加实物产量几乎成了农业发展的唯一目标。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来自于需求的约束使实物产量偏好风光不再。卖粮难、卖果难、卖猪难、增产不增收构成对农业的新困扰。农民既要面对国内市场的疯狂竞争,也要面对国际市场的激烈角逐。
调整农业产业结构这一方法并不总是有效。某种优质品种在种植初期可能会卖个好价钱,但一旦大面积推广,价格立即一落千丈。优质生猪、棉花、反季节蔬菜、瓜果等都没能逃此厄运。这种由个体理性而导致集体非理性的现象是很普遍的。
以家庭为单位的农地承包制度遇到新挑战。这种承包制把土地使用权分散到全国2亿多农户,过于精细而形不成规模,无力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随着人口增减流动和耕地数量的变化,承包权长期不变与调整承包面积的矛盾越来越尖锐。虽然中央政府一再声称家庭承包制的政策“长期不变”,但各地正在推行的所谓“土地流转”制度改革正在动摇着承包制的基础。其未来结果如何,现在还很难做出一个明晰的判断。这里的关键问题是,放弃或失去土地的农户能否有一个新的谋生出路。如果没有这种出路,或者眼前有路而最终走不通,那么,他们重新返回土地的要求就会始终存在。农村土地制度的演进,已经走到了一个关节点上,能否正确处置,关乎中国农业未来的兴衰大计。
农民的贫困
1997-2000年,农民收入增幅急剧下降,1996年为9%,1997年为6.4%,1998年为4.7%,1999年为3.3%,2000年为2.1%。1995年每亩农业纯收入为376元,而2000年下降为161元。2001年以后增幅虽有回升,但仍在低水平徘徊。去年取得6.8%增幅的好成绩后,继续保持难度很大。
从农民收入平均值看,还是在缓慢增长,而不是绝对量减少。正是这个“平均值”容易模糊人们的视线,看不清问题的严重性。根据全国农村固定观察点办公室的调查,2万多被调查农户,2000年最高1%收入农户拥有全部收入的9.6%。这部分1%的人口拥有的收入是最低20%收入人群收入合计的1.7倍,按照人均收入计算达到26290元/人。每户家庭纯收入达到102700元,分别是最低20%收入人群的37.34倍和33.94倍。这样算下来,去掉高收入户的份额,相当数量农户的收入水平不是缓慢增长,而是绝对下降的,也就是马克思所描述的那种绝对贫困化。
农民增收问题的严重性在于,农民穷困既是农村经济面临的突出矛盾,也是事关全局的重大问题。农业长期不增收,农民生产积极性受影响,农产品供求形势就可能发生逆转;农民收入和农村购买力上不去,不仅工业品的市场需求将受到制约,也会影响农民对农产品的消费支出,加剧农产品的卖难,令扩大内需方针难以真正落实;农民生活得不到持续改善,农村不稳定因素就会增加,从而产生大量“流民”,危及社会安定;农民不能富裕起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现代化的目标就不可能最终实现。
造成中国农民增收难的原因主要是:
1.税负。沉重的税费负担压得农民喘不过气来。“头税轻,二税重,三税无底洞。”十多年前农民自己早就作了形象生动而又准确的概括。据有关方面调查,税改前的农业税全国平均只占耕地产量的2.5%,很轻;三提五统费总额是农业税的三倍,较重;而在规定的税费之外,所谓的社会负担、以资代劳、达标集资等“三乱”收费的金额比税费总额还要多,而且没有什么约束,随意性很大,确是无底洞。
2.债务。巨额的债务负担是悬在农民头上的又一利剑。乡村巨大的债务负担,通过一系列中间环节,最终都转嫁到了普通农民身上。
3.无组织。农民没有集体谈判能力,也是造成其贫困的重要社会原因。在社会现阶段,还存在着各种各样的利益集团,各自能够从社会利益总量中分到多大的份额,一方面取决于各自的社会地位和贡献,另一方面取决于他们的组织程度和影响政策的能力。在这种集团性的利益角逐中,哪个集团的组织程度高,自己的劳动争取社会给予较高评价的能力强,哪个集团就有可能争取到更大的利益。由于农民居住的分散性、生产方式的封闭性、社会交往与联系的局限性、思想观念上的保守性,他们并没有形成一个紧密的利益集团,人数众多的优势被组织程度的松散所抵消,因而表现出的群体力量十分微弱。他们只能充当社会利益分配结果的被动接受者,而很少有可能以主动进取者姿态和实力影响社会利益的分配向有利于自己的方面倾斜。
中国农村近乎于天文数字的劳动力供给,是造成农民收入增幅缓慢的人口前提。不减少农民,不减少农村人口,农民就不可能真正富裕起来。
农民的卑微
从理论和法律地位上讲,农民是全体社会成员中具有平等地位的构成部分,与工、兵、学、商、干享有同样的权利,并不低人一等。但是,农民的名义社会地位与实际社会地位相差甚远。农民在社会结构中的实际地位处于最低层。农民的职业本来是神圣的,没有农民的劳作和辛勤耕耘,就没有人类生存所必需的消费资料,也就没有人类社会的存在和发展。然而,鄙视农民,看不起农民职业的社会心理却根深蒂固。农民耕作了一辈子,给社会创造了大量的财富,竟然被说成是没有“工作”。而从事其它职业的人,自被一个组织正式录用那天起,就算参加了“工作”。除了农业以外的任何行业,录用人员几乎都要经过筛选,合格者才能上岗。而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者,其素质似乎不需要有什么要求,凡是别的行业不要的人都可以干农业。
现行的刚性户口管理制度,把农民牢牢地拴在土地上,使农民的迁徙自由和择业自由受到了极大限制。在严格的户口等级制中,农户处在宝塔式等级阶梯的最低层。农民要想改变自己的户口性质,变为非农户或城镇户,如没有特殊理由和关系,几乎是不可能的。现在虽然有所松动,管制不再那么严格了,但农民想变成一个真正的“城市人”,仍然是一种极不容易的事情。现行的户口制度对农民是极为不利的,把他们限制在狭小的地块上,一代一代繁衍下去,与日益发展的现代文明始终隔着一段距离。
国有财产名义上是属于全民的,农民也是其所有者中的一员,理应从国有财产的收益中得到好处。可事实上,农民对国有财产没有实际占有权和支配权,从国有财产的收益中分到的好处也很有限。国家对农业的投资列项时被称为“国家财政支援农业资金”,似乎这部分钱是国家和“工人老大哥”从外部施舍给农民的,农民从来就积累不了资金。而实际情况并非如此,国家在奠定工业化基础的过程中,以价格剪刀差的形式从农民那里取走了大量资金,农民为国家做出的真实贡献长期被掩盖了。
到头来,农民反而成了困难户,成了被“救济”的对象,这在逻辑上实在太荒唐。农民在财产关系上的这种不平等地位,是其社会地位整体低下的重要根源。
中国农民是极易遭受外部攻击和伤害的群体,但是他们极能忍耐。对他们的利益不损害到一定程度,他们的情绪很少明显表现出来。在以往大搞政治运动的年代里,许多农民吃不饱饭,过着几乎赤贫的生活,但还虔诚地“学大寨”、“割尾巴”、“搞穷过渡”。推行农业生产承包经营责任制后,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农民的商品经济观念有所增强,自主精神开始复苏。但是,农民的总体力量还是很单薄,不足以有效抵抗外来的伤害。对农民的伤害主要有:政策性伤害,如农业基建投资减少,取消或不兑现已公布的奖励政策,某些产品国家订购价格偏低等;交易性伤害,如收购农产品压价,残次农机具、假农药、假化肥卖给农民,生产资料价格大幅度上涨,超出了农民的承受能力等;行政性伤害,如有些地方政府机构的少数干部,依仗权势横行乡里,巧取豪夺,大吃大喝,乱搞摊派,严重侵害农民的合法权益。面对这些伤害,农民敢怒不敢言,顶多发发牢骚,消极怠工,不积极完成交售指标,自行调整生产结构。
农民缺少参与政治的具体组织形式。目前在中国大陆,工人有工会,记者有记协,艺术家有文联,学生有学联,工商户有工商联,总之,各个阶层都有一个政治性的常设组织,唯独农民阶级是个例外。特别是农村实行承包制以后,家庭成了农村主要甚至唯一的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生活以及部分公共事务都通过家庭来完成。随之而来的是党团组织、民兵组织、妇代会、治保会等原有各种村级正式组织的功能弱化,而新的村民委员会又极不健全,致使农村社会走向失调状态,许多早已消失的消极甚至丑恶现象重现。
长期以来,对农民问题的观察,有相当数量的观察主体是从城市利益偏好出发并以其为判断标准的。多年来,我们没有能够跳出这样一种循环,当农业衰退,农产品供应不足,威胁到城镇居民的切身利益时,农业才被又一次重视起来。也只有在这时,才体谅到农民的苦衷,又是“休养生息”,又是“增加投入”。一旦形势好转,就又把农民丢在一边,置农民利益于不顾,直至农民不堪负担,生产积极性下降,农产品急剧减产为止。前几年,有些城市推出了所谓“腾笼换鸟”的就业政策,撵走农民工,腾出位置让城市下岗职工就业,其歧视性就违背了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则。
解决“三农”问题的四点政策建议
1、牢固树立起统筹城乡发展的战略思想
解决中国“三农”问题,必须统筹城乡发展,破除城乡分割的发展观,在发展战略、经济体制、政策措施和工作机制上树立城乡统筹协调发展观念,把城市和工业的振兴,把农村、农业的繁荣和农民生活的改善,放到整个国民经济的循环中和整个社会的全面进步中加以通盘考虑。要消除城乡间生产要素难以有效流动的障碍,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要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结构和财政支出结构,逐步形成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反哺农村的机制,逐步缩小城乡差别。
2、实现我国农村三大战略转型
确定中国今后的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不能仅仅满足于表层的物质需求,而要着眼于解决更带根本性的深层次问题。战略目标应是实现以下三大战略转型:
一是农业产业的战略转型。中国农业产业未来的发展方向,是从传统农业产业向现代农业产业转型。这种战略转型的主要内容包括:
技术基础转型。既要发挥传统耕作技术的优势,又要用现代科学技术改造武装农业产业,大大增加农业产业的技术含量,改善农产品品质,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和土地产出率。
产业结构转型。低层次的产业结构是与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和封闭狭小的市场需求相适应的。面对着市场范围的扩大和竞争的加剧,面对着需求层次的提升和需求多样化,农业产业的供给结构必须进行战略性调整,以适应市场需求的变化。这种结构调整不是一次性的,不是靠行政命令推动的,而应该成为一种市场导向的有内在动力的生产者自主行为。
产业组织转型。农业产业的生产、加工、储运、销售、服务等环节,应通过专业性产业组织分工协作去完成,发挥分工优势,以提高产业的组织化程度和市场竞争能力,形成规模效益。
二是农村社会的战略转型。一家一户的细小规模经营,贫弱的经济和不便的交通,阻碍着农村向现代社会形态的转变。改变这些不利条件的根本路径是城乡互动,良性转换。通过推进工业化和城镇化战略,有序地把一部分农村人口转化成非农产业人口,进而游离土地变为城镇人口,从而融入现代社会生活之中。通过教育、文化、科技、人员交流、产业联系、各种媒体的纽带和中介作用,把城市现代文明输入农村,逐步改造农村的社会意识和社会结构,把农村演变到现代社会形态中来。
三是农民身份的战略转型。长期以来,中国的农村政策存在着“见物不见人”的情况,反复加以强调和“狠抓”的是“农业”、“粮食”等对象,至于作为其主体的人——农民的状况如何,则漠不关心,甚至屡加伤害。解放农民,还农民一个平等的社会地位,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所在。
解决农民“国民待遇”问题,不能仅靠道义诉求,需要有实际措施和步骤。在义务教育、户籍管理、迁徙自由、市场准入、劳动就业、公共用品使用、民主参与等诸多领域,完全可以逐步取消对农民的歧视性限制,在解放农民的路上迈出实质性步伐。
3、推行以农民参与为主旨的工业化路线
推行以消化农民为主旨的工业化路线,是解决中国“三农”问题的重要战略举措之一。必须改变策略,把以城市利益为导向的工业化路线改为城乡联动、有大量农民参与的工业化路线。在法律和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制下,鼓励有条件的农民创业办厂,既可以在乡村办,也可以到城市办,取消各种歧视性的准入限制。在用工政策上,鼓励农民到工业部门就业,既可以离土不离乡,也可以离土又离乡,最终改变农民的职业身份。
在中国,劳动密集型的传统工业仍有很大发展空间,仍有很多比较优势。用资本密集型的高新技术产业无节制挤压和替代劳动密集型的传统工业是不明智的。这样做的结果,不仅给城市就业造成困难,也堵死了农村劳动力转向工业部门的通道。在工业化技术档次的选择上,应当有一个合理的梯次结构。
4、推行以吸纳农民为主要内容的城市化战略
1.1农民缺乏气象科学知识
就目前而言,三农气象宣传教育缺位,气象主管单位因管理、人力、财力关系没有将气象科学知识及时添加到农民培训内容中,也缺乏相关深入农村的气象宣传教育工作,导致农民欠缺气象科学知识,懂得气象科学知识的人严重欠缺。此外,农村中文化素质较高的人通常会选择外出打工或经商,部分经济条件较好的人也选择迁居到大城市中,因此,无法在气象服务信息中提出更多具有较强针对性的指导意见,严重降低了气象信息在农村中发挥的作用。
1.2农业气象服务针对性弱
农业气象服务针对性弱主要表现在以下3个方面:绝大部分气象单位只单纯提供粮食生产服务,但没更深入地提供经济作物、环境保护、资源利用、林业、畜牧业和农副产品行业等项目的服务;各级气象部门对当地农业生产情况不了解,导致在为地方政府和农民提供气象服务时,未能提供针对性的解决方案和措施,在实际生产生活中,农民关注的焦点是天气预报,尤其是农业年景预报、农事关键期,以及各种气象灾害事件的天气预报;农业气象未能提供一个能够推广良好技术及某一地区的农业种植布局的专业指导。
1.3气象服务信息获取渠道不通畅
现代农民主要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短信、网络等方式获得气象服务信息,但我国目前的农村经济水平还较低,无法完全普及网络、有线电视,造成农民获取气象服务信息的渠道不通畅,且气象信息的及时性也无法保障。这样导致了农民未能获取及时性的气象信息,一旦遇到突发性、危害性大的气象灾害,气象信息不能及时传输到每个农户,给农户带来严重的经济损失。
2三农气象服务存在问题的改善对策
2.1强化气象工作为农民服务的意识
由于气象与农业、农村、农民联系紧密,虽无法为三农直接创造出丰富的物质财富,但气象在生产中却是十分重要的生产要素。为提高三农气象服务工作质量,就要强化气象工作者“以人为本、为民服务”意识,开发适用于农村使用的气象产品。因此,气象部门要观测农业气象、重大病虫害气象、生态气象、大气成分等情况,为现代农业气象服务研究提供有效的监测数据。此外,还要积极更多符合“三农”气象服务需求种、养业各个环节的气象保障预报服务、新品种引种的气候论证、特色农业发展的农业气候区划、农业气象灾害预警等产品。
2.2拓宽气象信息渠道
气象信息传输不顺畅,会对农业、农村、农民带来不可估计的损失。为拓宽气象信息渠道,当地广播电视部门应积极建立重要灾害天气信息绿色通道,保证气象信息可在第一时间传达到农村,及时指导农业生产及防御和减轻农村气象灾害的影响。同时,强化各种气象灾害预报预警方式的宣传和教育,通过广播、电视、简报、电话和手机短信等让农民快速获取气象信息,且让农民可以清楚掌握最基本的气象信息传输技能,更好地利用气象服务,帮助其在遇到气象灾害事件时可立即做出相关应急措施。
2.3强化灾害性天气的预报和预警
由于气象服务工作质量会对现代农业经济造成直接影响,因此,要充分利用气象服务中的基础性、预测性和警示性功效,大力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步伐。相关气象单位部门要积极建设综合气象观测系统,确保在小范围内为农业经济提供准确性高的气象预警和监测服务,利用天气雷达、自动气象雨量站、闪电定位仪等多样化的现代气象探测方法对灾害性天气进行准确的预报,促进农业经济不断发展,有效规避灾害性天气带来的风险,保障农户经济效益。
2.4加强气象服务的针对性
相关气象部门应有针对性地提供相关气象服务,与农户进行积极的沟通交流,了解农民的心理状态,充分了解农民在生产中遇到的难题,细心、耐心解答农民对气象服务的不解和疑惑。通过气象资料收集和普及,更有针对性和高效率地为农民提供更多优质的气象服务。对于某些让农民因气象情况造成的经济损失担心与焦虑,气象部门应当指导农民获得灾害天气的预警和预防技巧,及时做好相应防护措施,避免经济损失。
3结束语
论文摘要:农业物流的健康良性发展,能够有效促进“三农”问题的解决。文中详细阐述了农业物流分别对解决农民的权益问题、农村的综合发展问题和农产品的供给和竞争力问题的促进作用。在列举发展农业物流的约束因素和发展农业物流的现有条件后,提出了发展农业物流的建议。
Abstract:Inordertoresolvethethreeagriculturalproblemseffectively,itisnecessarytogowithagriculturallogisticsofhealthiness.Thepaperexpatiatesthatagriculturallogisticscouldresolvetheproblemofrightsandinterestswithpeasants,theproblemofruralintegrationdevelopmentandtheproblemofsupplyandcompetitionofagriculturalproducts.Thispaperbringsforwardsomeadviceonhowtodevelopagriculturallogisticsafterenumeratingthefactorsofrestrictionandtheconditionsofexistence.
Keywords:agriculturallogistics;agriculturalproduct;threeagriculturalproblems;logistics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开篇明确指出“十一五”期间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其中的关键是要实现农村的小康,开辟专门章节详细阐述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问题,指出解决“三农”问题的任务相当艰巨。“三农”问题即农民、农村和农业问题,也就是农民权益问题、农村综合发展问题、农产品供给及其国际竞争力问题。
农业物流是从农业生产资料的采购、农业生产的组织到农产品的加工、储运、分销等,从生产地到消费地、生产者到消费者过程中所形成的包括信息传递在内的一系列计划、执行、管理和控制的过程。农业物流在国民经济发展中也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它涉及到整个国民经济的运行效率和运行质量,关系到农业产业化发展和农民的增收,连接着农产品的生产和消费。如何有效地保证农业生产,为农产品开拓市场、降低流通成本、实现农产品的价值等,已成为提高农产品竞争力、增加农民收入、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关键问题。发展农业物流是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必要条件,改善和发展农业物流是促使“三农”问题得到解决的有效途径。
1发展农业物流对解决农民问题的促进作用
现代物流是以满足消费者的需求为目的,把采购、制造加工、运输、仓储、销售等统一起来考虑的一种战略措施,它涵盖了产品从生产到消费的整个物理性流动的全过程,包括物资的运输、仓储、装卸搬运、包装、流通加工、配送、信息处理等活动。
现代物流除了具有技术密集型、知识密集型和资本密集型等特点以外,还具有劳动密集型的特点。
我国农村有5亿劳动力,相当一部分处于隐性失业的状态,比如失地农民。要从根本上改变农村的状况就需要把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从农村中转移出来。因为物流条件的限制,资源优势不能转化为经济优势,特别是农产品运销不畅,是农民增产不增收的一个重要原因。
农业物流在农资、农产品的采购、运输、仓储、保管、装卸搬运、流通加工、销售等各环节需要改造或建立一批诸如国有粮食公司、供销合作社、农业公司、农业合作社、为农民协会服务的第三方物流企业、为农产品物流服务的专业运输公司、专业包装公司、专业仓储公司等物流主体企业,而这些环节都可建立在乡镇一级,对农资和农产品进行货物的疏散和汇集,便于更好地配送和大批量干线运输,可以吸纳很大一部分农村剩余劳动力,并且能够就地消化。这样一来,一方面解决了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就业问题和农民的收入问题;另一方面,减小了大量农民集中涌向大中城市带来的就业等负面影响。配合已经出台的农村医疗卫生、社会保障措施和农村子女上学减免学杂费等措施,应该说,农业物流的良性有序发展能够很好地解决农民问题。
2发展农业物流对解决农村问题的促进作用
依托农村资源优势和劳动力优势,开展种子、农机具、农药、化肥、饲料等农资供应销售连锁经营;建立由流通型龙头企业直接开办的连锁超市或连锁商店;发展加工型企业配合连锁经营,搞好农产品和农资的集中配送;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按照连锁经营的需要,发展规模化、专业化、标准化生产,提高产品质量,形成批量,统一向连锁经营企业直供直销农产品;帮助有条件的批发市场发展农产品配送中心,为其他连锁经营企业搞好配送服务,或依托批发市场发展农产品连锁经营;建立农产品的拣选、分类、包装、保鲜、深加工等,形成农产品的包装和加工制造业;通过建立冷冻、冷藏和仓储保管以及农产品的货代、配送和运输建立农产品储运企业。
规范农产品集贸市场,建立农产品批发市场物流体系,建设农产品经纪人队伍和运输人队伍,加强农村信息化建设,及时收集和农产品的供求信息和价格信息,以市场为导向,积极引导农产品的合理流通。
通过以上非农产业的建立和发展,在农村县乡一级基本具备现代农业物流系统的功能要素,进而可以整合农业物流主体,发展多元化流通渠道。通过体制创新,改造、培育、壮大专业从事农业物流主体,使其在农业物流中发挥重要作用,加快原有农资流通企业资产重组改造,改变目前规模小、服务单调和封闭运行的现状,按照农产品流通产业化的发展方向,重点加大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产品运销企业、进出口企业、物流配送企业和大型食品连锁超市的扶持力度,以市场为依托,组织农产品运销协会,鼓励“生产基地+农户”、“加工企业+农户”、“运销企业+农户”、“配送中心+农户”等模式的发展,逐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向专业化、规模化和综合化方向发展。
配合农村金融制度改革,增强农业物流企业的市场意识和客户服务意识,通过农业物流的发展带动其他产业的协调发展,能够促进县域经济的发展和农村问题的解决,加快农村城镇化建设的步伐,缩小城乡差距。
3发展农业物流对解决农业问题的促进作用
解决农业问题,主要是要解决农产品的供给问题和提升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问题。
由于我国农业生产主要是以一家一户的小农户为基础的分散生产方式,不利于农业科技的推广应用,难以形成规模化、集约化和标准化的生产格局,导致我国农产品长期处于“一类原料、二类加工、三类包装、四等价格”的低效益局面。农产品难以满足远距离大批量运输要求,造成生产和运输中极大的浪费,生产和销售的规模效益不高,市场竞争力弱。
农产品具有生产与消费的空间矛盾,农业物流能够有效地协调农产品生产地域性与消费普遍性的矛盾;农产品生产受自然条件的制约和影响,具有供给与需求的矛盾,特别是一些季节性农产品,通过农业物流起到调剂余缺的作用。通过农业物流,解决我国13亿人口农产品的供给问题。
农产品具有特有的物理特性、生物特性和化学特性。让分散农户生产出来的农产品安全进入物流系统,经市场满足消费者的需求,农业物流起到关键的联接作用。通过农业物流能使具有市场竞争力的绿色农产品满足消费者个性化、多样化和及时化的需求,赢得市场和客户。
要合理解决农业问题,提高农业物流的效率和减少在运输、仓储、装卸搬运中的货差、货损,提高农产品的市场竞争能力,改变农民增产不增收的现状,应积极开展农业物流的增值服务:第一,农产品分类与分类包装增值服务;第二,农产品精加工、深加工后的小包装增值服务;第三,农产品配送增值服务;第四,特种农产品运输增值服务;第五,特种农产品仓储与管理增值服务等。农业物流的专业化、社会化、规模化、信息化优势,对提高我国农业的综合竞争力具有现实的推动作用,没有高效的物流能力,我国农产品很难获得较高的国际竞争力。
4发展农业物流的约束因素和现有条件
现阶段发展农业物流,在体制方面还存在着条块分割、地方保护、行业垄断;政策方面存在着政策体系不清晰、可操作性不强,物流市场存在无序竞争和恶性竞争;在人才方面,存在着物流管理和运作人才相对短缺,管理水平低、现有从业人员业务能力相对较差,现代物流主体企业不发达;农业物流基础设施和设备投入不足,现代化程度不高,物流的专业化和规模化程度不高,标准化建设相对滞后;农产品物流投资结构不够合理;农产品流通中的信息化建设不完善,农产品的加工开发落后,保鲜技术和加工能力制约着农产品的物流质量,导致产品附加值低;物流发展缺乏整体规划。这些因素对于发展我国农业物流具有很大的制约作用。
尽管发展我国农业物流有很多约束因素,但是也应该看到:
随着《物流术语》国家标准的,国家发改委等9个部委联合《关于促进我国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意见》的实施,《全国物流标准2005年—2010年发展规划》提出的物流标准体系逐步建立,社会物流统计及社会物流总量核算的试算工作的开展,多层次物流专业教育体系和培训、考试与认证的启动,政府对农产品与农资连锁的政策和资金的支持等,从政策层面为农业物流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十五”期间95%的行政村通电话的电话村通工程,“十一五”期间将加快推进农村公路建设,县乡公路将增加30多万公里,新改建农村公路将达120万公里,全国所有具备条件的乡镇、建制村都将基本实现通公路,95%的乡镇和80%的建制村通沥青路或水泥路,在基础设施方面为农业物流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5发展农业物流的建议
(1)政府提供良好的公共设施,为农业物流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应纳入国家发展的总体规划,统筹考虑、协调发展,从体制上打破部门分割和地区封锁,发展智能交通保证物流的高效率;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健全电子商务认证体系、网上支付系统和物流配送管理系统,促进信息资源共享,不断提高物流企业的信息化水平,推动企业内部流程改造,积极探索物流一体化管理,大力推进公共信息平台建设。
(2)政府应重视软环境建设。政府的作用主要在于制定物流发展战略、规划及产业政策,清除地区和行业壁垒,创造并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根据现代物流发展的需要和我国国情,建立市场配置资源、政府营造环境、行业协调自律的运行管理机制和相应的法律法规体系,为农业物流企业发展提供公平的自由竞争的外部环境,为物流业的发展提供必要的条件。
(3)提倡农资、农产品加工制造企业和涉农商贸企业引入现代物流理念,积极进行企业内部流程再造和资源整合,提高自身物流管理水平。
(4)发展基于供应链管理理论的农业物流。供应链管理从系统角度出发,通过供应链各节点企业的无缝衔接和协同运作,可以有效减少各环节的成本,提高服务水平,最大限度地降低企业成本。加强农业企业间的物流合作,逐步建立供应链管理的合作伙伴关系,形成农业企业核心竞争力。改善农产品供给能力,提高农业物流服务水平,培育社会化物流的需求基础,发展第三方物流企业。
(5)加强科技投入,加速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先进的技术和方法,采用新材料和新工艺,使物流规划和决策科学化,物流组织和管理民主化,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农业物流运作效率和效益。
6结论
以科学的发展观指导现代物流的发展,根据现代物流发展的规律,结合我国国情,发展农业物流,对改变农业产业结构,加强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必将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对促进“三农”问题的解决,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具有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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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展新农业和实现农业现代化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前提
现阶段,发展新农业就是推进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化,最终实现农业现代化目标。以农业现代化为标志的新农业模式,应当具有科学化、企业化、标准化、集约化、社会化(产业化)、多功能化、生态化、信息化、市场化和国际化等内涵及特征。[1]农业现代化的全面推进能从根本上解决长期困扰我国的农业科技落后、结构不合理、生产方式粗放、社会化水平低、农民收入增长缓慢以及农业生态环境恶化、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不健全等问题,因而发展新农业和实现农业现代化是解决我国三农问题的重要前提。目前我国新农业建设特别要重视以下几个方面。
(一)新农业发展必须以现代科技体系为支撑
我国新农业建设的根本目标是实现农业现代化,而农业现代化是以现代科学技术和现代工业装备农业,最终实现农业物质装备现代化、农业技术现代化、农业经营管理现代化和资源环境优良化等。[2]所以,现代新农业建设始终离不开现代科技的支持,具体讲就是要广泛应用现代科学技术、现代科学管理方法和现代农业机械技术,全面实现农业科学化、机械化和电气化,在此基础上不断培育农业优良品种,积极研制、引进、推广使用新型高效低污染肥料及农药等农用生产资料。现在发达国家的农业还出现了自动化、智能化和高新技术化特征,使农业生产力水平达到空前高度。由于大批农业新技术的研发、应用和推广,特别是生物、计算机、信息、激光、遥感、原子能等现代高新技术在农业中的广泛应用,并配合科学管理手段与经营方法,很好地推动了农业快速、高效发展,农业现代化水平不断提高。这些经验值得我们借鉴,在推进新农业和进行农业现代化建设中,必须重视现代农业科技体系的建立及创新。
(二)发展新农业必须遵照现代企业经营理念及管理模式
首先,新农业建设要求实行农业企业化经营。以农户家庭为基础分散的小规模土地经营与农业现代化存在内在矛盾,不利于使用、推广机器和农业新技术,阻碍了农业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的提高。而实行农业企业化经营可以扩大农业规模,通过合同、契约等方式使农业生产要素在企业这个制度平台上进行市场化运作,达到合理配置农业资源、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增强农业抗风险能力、提高农业经济效益和农产品市场竞争力的目的。[3]其次,发展新农业要求加强农业生产标准化建设。标准化建设与管理是现代企业的生命线,正由工业领域扩展到农业领域,农业标准化生产经营与管理越来越成为世界现代农业发展的潮流,甚至成为国际农产品技术贸易壁垒的重要条件,加速农业标准化建设是应对国际市场竞争和提高农民收入的有效手段。农业标准化建设的主要内容是重视农业标准化管理,严格农业投入品指标,建立农业标准化体系。再次,发展新农业要求采取社会化和产业化经营。现代农业产业链不断延长,农业生产经营中的社会分工越来越细,客观上要求发展社会化、专业化和组织化的新型农业。目前农业现代化国家都形成了比较完善的产前、产中、产后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由政府、企业和农业合作社提供各类服务,很好适应了农业社会化发展的需要。今后,我国新农业发展的方向必须走社会化和产业化经营道路,不断壮大农业社会化组织,加强各类农业社会化服务,提高农业经营主体的盈利能力,降低其经营风险。
(三)新农业发展应当追求生态化和低碳化模式
现代化农业虽然提高了农业单产和经济效益,但也带来了严重的生态环境问题,农业发展的非持续性增强。正在兴起的现代生态农业较好实现了经济、生态、社会效益的统一,促进了农业资源合理利用、农业产业结构优化和农业可持续发展。继生态农业后,近年来在一些国家兴起的低碳农业发展模式也应受到重视。低碳农业是为逐步降低农业生产中CO2等温室气体的排放,通过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达到发展低能耗、低投入、低排放、低污染为基础的现代农业。[4]低碳农业具有农业生产、安全保障、气候调节、生态涵养等多元功能,可以提高农业固碳功能,提升农业国际竞争力,拓宽农民收入来源和低成本实现农业现代化。[5]不论是发展生态农业还是发展低碳农业,均要求降低化肥和农药使用量,提高其利用率,推广秸秆还田,扩大绿肥、农家肥等有机肥种植,利用生物的食物链原理防治作物病虫害,开发利用太阳能、风能、地热能、生物能和沼气等农业生产新能源,减轻污染,改善农业生态。所以,鉴于我国农村的生态环境问题日益突出,未来新农业发展目标必然体现其生态化和低碳化,必须积极发展生态农业和低碳农业。
(四)农业信息化是农业现代化发展的新要求
随着信息化社会的演进和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现代信息技术在农业中被广泛应用,农业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现代农业逐渐演化为信息农业。信息农业的基本特征是农业生产与管理的高技术化、信息化、数字化、自动化、网络化等。[6]因此,我国实施农业现代化战略必须加强农业信息化建设,以农业信息化带动农业产业化、企业化、市场化、国际化,加快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实现农业跨越发展。同时,农村是农业信息化的依托,是实施信息农业建设的主阵地,而农民是农业信息的接受者、传播者、使用者和受益者,是实施信息农业的重要主体,我国在发展信息农业过程中,通过加强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农村各类信息数据库,建立健全农村水质监测系统、病虫害监测防治、农村劳动力就业服务和村务管理等信息系统,不断提高农村信息化水平和农民应用信息技术的能力。所以,信息农业建设过程实际也是实现新三农全面信息化的过程,必然推动新三农建设水平的提高,为根本解决我国三农问题奠定基础。
二、建设新农村和实现农村现代化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建设
新农村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必然要求,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所在。[7]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就是从根本上改变我国农村的落后面貌,最终实现农村现代化,这一过程包括实现农村城镇化、农村工业化、农村基础设施现代化、城乡一体化等,这些目标的实现对促进我国农业、农村、农民的现代化,解决三农问题起到关键作用。
(一)通过新农村建设加快农业和农村现代化进程
一方面,我国新农业和农业现代化建设归根结底离不开农村这块主阵地,新农村建设情况如何,直接关系到农业现代化的进程乃至成败,农业与农村现代化的关联性和互动性决定了二者必须同步发展,农村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体系的完善为农业现代化建设提供了良好条件,新农村建设的成果成为农业现代化推进的物质基础;另一方面,新农村与农村现代化的发展也会加快农村新型城镇化、工业化和城乡一体化进程,不断改变农村经济社会面貌。20世纪80年代后,乡镇企业在中国广大农村异军突起,成为农村工业化的一大亮点,特别是大量以农产品加工业为特征的农村第二产业发展,不但带动了农村服务业兴起,也改变了农村的经济结构、就业结构和收入分配结构。今后随着我国新农村建设的加强,农村工业会进一步发展和优化,农民的收入会不断提高,起到以工促农的作用。同时,新农村建设和农村工业化又加快了我国新型城镇化进程,广大农村地区崛起的新城镇,吸纳了大批农村剩余劳动力,这为提高农业规模化、机械化、现代化水平,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创造了条件,对推进我国农业、农村现代化和解决三农问题无疑具有深远意义。
(二)通过新农村建设为农民现代化奠定基础
新农村建设及其推动的农村工业化和城镇化,促进了农民生产和生活方式的变革,改变了农民的思想观念,使农民的综合素质全面提高,加速了新一代农民的成长步伐。首先,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通过大力发展农村教育事业,从根本上提高农民的文化和科技素质。通过完善农村的科技推广体系、医疗卫生体系和各项文化事业,加强农村民主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开展移风易俗和丰富多样的精神文化生活,引导农民树立文明、科学的生活观念,确立科学的生活方式。其次,新农村建设的根本任务就是改善农村的基础设施、生产生活条件,提供完善的农村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建立良好的生态环境和生活环境。这不但有利于农民群众的健康成长,而且有利于建立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关系,使农民养成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科学消费、文明生活的良好习惯,塑造与农业和农村现代化相适应的新一代农民队伍。再次,新农村建设还有利于改变我国“二元”经济社会结构,解决长期存在的城乡分割、城乡差别和工农差别问题,通过扩大对农村的财政投入,迅速改变农村在文化、教育、公共基础设施、社会保障等方面的落后局面,为农业和农民的现代化创造条件。
三、培养新型农民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保证
农民的综合素质如何,直接影响我国新农业与新农村建设的速度和质量,培养新型农民和提高农民素质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保证。美国著名经济学家舒尔茨认为,传统农业转变为现代农业的关键在于打破传统农业自身的封闭体系,转变的契机在于投入并使用新的现代农业的生产要素,特别是人力资本是改变传统农业和促进农业经济增长的关键因素。[8]81-82那么,我国要实现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落后农村向农村现代化转变,需要大力开发农村人力资本,培养大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这些新型农民应当具备多元化的基本素质要求。
(一)培养大批新型农民是农业现代化建设的客观需要
首先,现代农业发展需要生产经营者确立新的经营理念。现代农业的技术含量越来越高,需要的各类知识、技术、信息越来越复杂,农业现代化建设涉及的产业和环节越来越多,农业产业链条延长和农业分工越来越细,作为经营现代农业的劳动者,必须具备相应的知识、技术和技能,及时掌握科学种田和科学养殖本领。随着农业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进程加快,越来越多的农业技术成果需要在农业领域推广应用,农民作为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生力军,对其文化、技术、能力等素质要求越来越高,只有培养大批有知识、懂技术的新农民,才能满足农业现代化建设需要。目前,我国农民的文化技术素质普遍偏低,农村劳动力中接受过短期培训的只有20%,接受过初、中等职业技术教育的仅占0.53%,而没有接受过技术培训的达76.4%,这与发达国家农村劳动力70%以上受过职业培训的水平相差甚远。[10]因此,我国必须加快发展农村教育事业,加强农村基础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尽快提高广大农民的文化技术素质。其次,随着农业现代化目标的推进,我国农业的市场化、国际化和信息化等对农民综合素质提出了新要求,农业现代化背景下的新型农民不仅要有知识、懂技术,而且还要懂经营管理,能及时把握市场信息,勇于和善于参与市场竞争,形成按市场经济规律和市场游戏规则进行生产经营及依法办事的意识,提高自身抗风险能力和在市场经营中的盈利能力。总之,为了更好满足农业现代化建设的目标及解决农业增效、农民增收问题,要加快建设一支高素质新型农民队伍。
(二)培养新型农民是新农村和农村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农村现代化从某种意义上讲包括农民的现代化,而农民现代化包括思想观念、知识结构、技术技巧、能力和智力等全方位的现代化。美国著名社会学家阿历克斯·英格尔斯认为,一个落后的国家要转变为自身拥有持续发展能力的现代化国家,只片面强调工业化和经济现代化是不够的,必须从心理、思想和行为方式上实现由传统人到现代人的转变。[11]6-8因此,要实现农村现代化,不但需要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而且需要具有新思想、新观念的新型农民。随着农村经济体制的完善,广大农民是农村市场活动和市场竞争的重要主体,要求农民必须树立市场竞争观念和风险意识,自觉参与市场交易和市场竞争,适应市场多变的环境,及时进行生产结构和经营方向的调整,提高驾驭市场、利用市场以增加收益的技巧与能力,成为高素质的农业生产经营者和管理者。同时,在推进农村现代化过程中,农村工业化和城镇化步伐加快,许多农民面临着非农就业的形势和机会,农民的收入逐渐实现多渠道和多元化,农民不仅要具有丰富的农业生产知识和技术,还要适时掌握农业经营以外的知识和技能。这也给我国农村教育发展与改革提出了新要求,必须积极转变农村办学理念,创新农村教育教学模式,农村基础教育应尽快从单纯应试教育转变为农业和农村发展服务的素质教育轨道上来,开展多层次、全方位的农村职业技术教育,使农村青少年各有所学,学有所用,既要满足一部分农村学生升学深造的愿望,也要培养大批志在农村就业,承担农业与农村现代化建设任务的新型劳动力,引导部分青年在农村创业和就业。事实上,我国新型农民的培养和成长过程,就是新农村建设顺利开展和农业、农村现代化逐步实现的过程。
四、协同推进新三农建设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
现阶段我国的三农问题涉及许多方面,但从本质上说就是农业落后、农村贫穷、农民收入低的问题,这也是中国经济发展面临的最大深层次问题。[12]而解决我国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是发展新三农,尽快形成新农业、新农村、新农民相互促进的良性发展模式,实现农业现代化、农村现代化、农民现代化三位一体与协同推进体系。
(一)积极发展新农业,推进农村和农民的现代化
中国人多地少,农业人口规模大、素质低的国情决定了我们不仅要追求农业现代化,还要追求农村现代化和农民现代化,如果没有农业现代化就无法实现农村现代化和农民现代化;反过来,如果没有农村现代化和农民现代化,农业现代化就不会得到持续发展。[13]经验表明,在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过程中,农业在国民经济乃至农村经济中的比重会不断下降,但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基础地位不能动摇。因而,今后实现农业现代化仍然是我国农村工作的中心任务,而且农业顺利发展也是新农村和新农民建设的基础和前提条件,没有农业现代化就没有其他两个现代化。同时,农业现代化目标也为农村现代化和农民现代化提出了新要求,随着农业现代化的实现,我国传统农村会逐渐演变为现代农村,这个演变就是新农村建设和农村现代化实现的过程,作为农业现代化推动者的广大农民其综合素质也会得到极大提高,一代新型农民会随之成长。因此,积极发展新农业和实现农业现代化既是新三农建设的核心内容,又是加快新农村、新农民建设事业和实现农村与农民现代化的重要条件,也是成功解决三农问题的基本前提。
(二)加快建设新农村,促进农业现代化和新型农民成长
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早日实现农村现代化,尽快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条件,可以更好地促进我国农村工业化、城镇化和信息化发展,推动农村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的建设,为实现农业和农民现代化奠定牢固基础。首先,新农村建设改善了农村居住、交通、通讯、生态环境、医疗卫生、文化教育和社会保障条件,这些同样也是新农业发展所需要的软硬件环境,因而加速了农业现代化进程。随着农村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水平的不断提高,农村政治民主化进程的加快,城乡差别的不断缩小,农村居民的综合素质和生活水平日益与城市居民接近,为新型农民的塑造奠定了基础。其次,新农村建设加快了农村工业化进程,农村工业化可以直接成为推动我国农村发展的强大动力,尤其是加快发展农产品加工业,从资金、技术、人才、管理模式和经验等多方面推动现代农业发展,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带动农村第三产业发展,农村二三产业吸收了大批农业剩余劳动力就业,成为增加农民收入和培养新型农民的重要途径。再次,新农村建设促进了农村城镇化发展,城镇化充分发挥产业和人才等要素集聚效应,可以吸收众多农村剩余劳动力非农就业,城镇对周边农业和农村发展起到辐射和带动作用,在资金、市场、技术、人才、教育、文化等方面对农业和农村进行支持,促进新农业持续发展和新型农民队伍快速成长。
(三)塑造新农民,为农业和农村现代化积累人力资本
“三农”工作需抓大顾小
方法问题制约“三农”工作
一些地方在抓“三农”工作中,只顾埋头苦干,不注意方式方法,结果往往是浪费了资源,空耗了精力。有两种错误的方法值得警惕。
其一,抓整体不注重具体,缺乏操作性。这主要表现为三个方面:一是力求“高”。目标高远,不顾本地区情况提出不切实际的目标,不顾市情、县情盲目照搬照套外地经验;二是力求“大”。习惯于“运动式”地抓“三农”,一项工作全民参与、轰轰烈烈,表面上每个部门都在抓,但实际上职责并不明确,没有抓总牵头部门,没有细化目标和验收标准,工作往往流于形式;三是力求“全”。工作部署面面俱到,既没有重点也体现不出亮点。这些都是当前基层“三农”工作方法上存在较为普遍的问题。这使一些地方“三农”工作的举措仅仅停在口头上,写在文件里,无法落实到行动上,不仅浪费了资源,也空耗了精力。
其二,抓一点不计其余,缺乏统筹性。一是部门缺乏协作性。不仅农口的农林水牧渔等部门工作上互动少,而且农口之外的部门在涉农工作上也缺乏与农口部门的互动,以至于“你敲你的锣”、“我唱我的戏”,造成工作互不协调、各不配合。二是农业、农村和农民三项工作之间缺乏互动。在研究问题、制定政策时,缺少系统的思维和联系的观点,结果往往是解决一个老问题,而产生一个或多个新问题。比如各地在成功解决农村劳动力转移的问题的同时,又带来了农村田地无人耕种、土地难以流转、留守儿童健康和教育问题突出等诸多新难题。三是“三农”与工业化的矛盾问题。许多地方把财力、人力、注意力都放在推动工业化进程上,不仅市县讲工业化,连乡镇这样的农村基层政府也在埋头搞工业化。四是城镇化带来的“留守”问题。农村中的“精英”大量涌向城市、集镇,留守的都是所谓的“部队”(妇女、儿童、老人),农业和农村的发展面临着生存的危机。
抓“三农”工作需要辩证法
克服形而上学的最好办法,就是辩证系统地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因此,必须善于运用辩证的思维、系统的观点来把握“三农”工作。
“三农”工作的统一性和差异性,决定抓“三农”工作既要坚持整体抓也要坚持分开抓。农业、农村和农民三者是一个互相联系、互相作用的有机体。将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作为一个相互关联、相互影响的整体,去谋划、去推动,才能真正抓住“三农”工作的主动权。作为一个整体的“三农”,并不是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的简单叠加,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相互之间各有特性。不仅彼此的工作重点、工作对象不同,而且工作规律也不一样。抓农业不等于抓了农村,抓农村不等于抓了农民。如果我们在工作中片面地侧重某一个方面,就会像盲人摸象一样,整个工作视野停留在小圈子里,造成局限性、孤立性。
“三农”工作的联系性和多样性,决定抓“三农”工作既要注重内涵又要顾及外延。农业是农民从事的主要事业,是农民增收的主要来源,是农民开展农村建设的资金来源;农村是农民工作生活的家园,是农业生产的土壤,它为农民生产生活提供环境和条件;农民是农村、农业的主体,是农村的建设者、农业的生产者。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作为单个个体事物而存在,同时又独自对外发生复杂多样的联系。抓“农民”问题,就不能仅仅局限于农村和农业,而应站在更广阔的视野中,跳出固有思维,可以把农民转化为职工、商人、经纪人、市民;抓“农村”问题,决不仅仅是解决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问题,还有一系列诸如农村环境整治、村镇建设、乡村组织建设等问题。
“三农”工作的系统性和联动性,决定抓“三农”工作既要相互配合又要各司其职。“三农”工作部门的区别,仅仅在于业务主管部门、工作牵头部门、相关涉农部门,各部门在“三农”工作中都有各自的职责,缺一不可。例如,组织部门负责组织建设,如何配备好乡(镇)和村委领导班子、发挥乡镇党委政府的效能、调动村级组织的积极性等,都是重要课题。农工部作为“三农”工作的主管部门,不仅要制定本区域“三农”工作发展规划,还要协助党委、政府做好“三农”政策的制定和落实,尤其是要协调、统筹涉农部门的工作,工作量大,责任重。因此,在“三农”工作中,各部门都要调动起来,形成相互支持、共同参与的工作局面。流通行业要负责带动农产品销售,科技部门要负责科技推广,教育部门要注重提高农民工素质等等。
在实际工作中抓大也要顾小
抓大,主要是抓“三农”路线方针政策和原则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比如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农村经济、社会和生态的协调发展政策,比如农业产业化、农村城镇化、农民劳动力转移等方面的政策,比如“多予、少取、放活”方针,以及“以城带乡、以工促农、反哺农业、回报农民”的投入政策。
抓大,重在抓部门、工作和上下的协调。比如农业建设,需要农口的农业、林业、水利、水产、畜牧等部门的协调,需要农口内扶贫、移民、综合开发、农垦、土地等部门的配合,需要财政、发改委、工商、物价等综合部门的支持和参与。比如农村建设,需要协调规划、建设、土管等部门,农村社会事业建设,需要协调文化、教育、卫生等部门。总之,抓大,就是要抓重点工作,抓关键环节,抓各级干部,抓工作典型。
顾小就是要细化和分解各方面的工作,比如农业建设方面的传统农业与现代农业、常规农业与特色农业、农业结构调整、农业产业化等,还要抓防火防汛防虫,要抓农业增产增效和农民增收。
顾小就是要抓群众工作,要宣传群众,动员群众,组织群众,既要抓在村的人口和劳力,也要抓外出务工的,既要为群众解决发展经济方面的难点,也要为群众生活上的困难分忧,包括子女上学、农民看病、打官司等问题。
一、实践与问题:制约农林高校为农输送人才和服务能力的机制分析
(一)农林高校为农输送人才和服务的实践探索
“解民生之多艰,育天下之英才”始终是农林高校追求的目标,近年来,农林高校牢固树立“以服务为宗旨,在贡献中发展”的办学理念,深化农林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坚持农科教结合,积极投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伟大事业,为服务“三农”和新农村建设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1.扩大规模提升层次,多途径为农输送、培训人才
自1999年高等教育规模快速扩大,高等农林教育经历了前所未有的发展,农林高校办学规模不断扩大,办学层次得到进一步提升,逐步形成了以研究生教育为龙头,全日制本科教育为主体,专科教育为补充的比较协调发展的格局。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进程中,农林高校积极采取措施,多种途径为农村基层输送人才,主要有“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选调生”、“三支一扶计划”、“农村教育硕士”、“大学生村官”、“大学生服务村居计划”等项目,通过考研加分、设立奖学金、补贴或代偿助学贷款等方式鼓励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服务三农。此外,农林高校和地方政府共同实施的“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以定向招生、政府或学校代缴学费、毕业回村的方式,培养农村管理和致富带头人。
2003年,河北农业大学在全国率先提出并实施了“一村一名大学”工程,结合普通高等教育和新型农民培训,突破传统高等教育框架尝试建立了面向农村的人才培养、输入模式,为农业高等教育的发展、农业高等院校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了新思路,引起了广泛关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2.加强学科建设,提高农业科技创新能力
近年来,农林高校不断加强学科内涵建设,学科整体实力得到显著提高,吸引、汇聚和培育了大批农业领域高层次创新人才和急需人才,科学研究能力显著提升,为“三农”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能力明显增强,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目前,全国共有涉农国家一级重点学科26个,二级重点学科60个,涉农博士学位点559个,涉农硕士点1417个(数字统计来源: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公布的数据),形成了比较完整的学科专业体系。在为经济、社会发展输送高素质人才的同时,农林高校日益成为引领农业科技创新和新产品研发的一支主要力量。
3.致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推动区域农业发展
从服务“三农”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宏伟目标出发,农林高校积极参与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建设,采取校企合作、校地联盟以及建设农业科技示范基地(中心)等多种形式,送科技下乡,服务区域农业经济与农村社会发展,探索出了“太行山道路”、“专家大院”、“科技大篷车”等多个服务模式。据调查,“十一五”期间全国独立设置的38所农林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经济效益达1000多亿元,产生社会效益5000多亿元。
如河北农业大学通过粮食丰产科技工程,集合作物栽培、植物保护、土壤肥料、水利、农机、经管、食品等多个学科,集成了100多项技术成果,创立了河北粮食生产样板区,辐射66.7多万hm2,创造出每公顷出产小麦9700.5kg、夏玉米11154kg、两熟总产19500kg及种植节水一半的集成创新技术体系,累计增产28.7亿kg,累计节水33亿m3,增加经济效益64亿元,为河北粮食生产综合能力的提高提供了强有力的科技支撑。粮食丰产科技工程系列技术成果先后获得国家科技进步成果二等奖1项,河北省科技进步一等奖1项,二等奖2项,并且河北农业大学联合多家单位开展粮食丰产科技工程研究入选2008年度中国高校产学研合作十大优秀案例。
4.运用现代信息传播手段,创新农业科技培训和推广模式
由中国农业大学牵头,联合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华中农业大学等8所农林高校,在教育部、科技部、农业部等部委的大力支持和领导下成立的“农科教联盟”,通过联盟协作方式,利用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平台等现有网络资源,采取“日校+夜校,一师兼两教”的模式所建立的农业教育培训和科技推广综合服务体系。截至目前,共投入资金600万元,初步建成了中心门户网站和一批科技成果数据平台及基于卫星、电视和互联网的综合信息服务平台。网盟高校先后在河北曲周、陕西、江苏等地建成了一批示范基地,成立了由100多名专家成员组成的专门服务“三农”的专家志愿团,农科教联盟整合、制作并开发了30多个大型数据库,180多个多媒体课件,100多小时农业实用技术电视节目,2万多份农业科技资料(小册子),以及1000G可容纳2000多个视频节目的“新农村社区文化数字视频资源包”,开展了各类面向“三农”的科技与教育服务,探索出了一套新型的以高校为主体的农业科技推广服务模式,直接服务乡村干部和基层农民3万多人次,辐射服务10万多个农户。
(二)制约农林高校为农输送人才和服务能力的机制分析
农林高校在人才培养、科技创新和社会服务方面,为农业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但与服务“三农”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及现代农业发展的需求相比仍存在着差距,分析制约农林高校为农输送人才和服务能力的机制主要有:1.农林高校在我国高等教育系统中处于弱势地位农林产业在工业化的社会中处于弱势地位,社会认同度较低,农民是弱势群体,农村处于“二元”结构的弱势端。与其他高校相比,农林高校在长期为处于3弱势的“三农”服务的过程中,在一些方面也同样处于弱势地位。因此,有人形象地把农业、农村、农民、农业高校作为中国的“四农”问题[4]。建国初期,国家重点建设的六所大学中,仅有1所农林大学(北京农业大学),20世纪80年代初,国家确立的96所全国重点大学,有11所农林院校,到2007年,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107所大学,仅有8所农林大学,国家“985”重点建设高校39所,仅有2所农林院校。从表4中可以看出农林高校在我国的高等教育系统中明显处于“弱势”。2.农林高校吸引力不足,优秀生源少农林院校素来就是考生志愿填报的“冷门”。据调查,目前全国现有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共3060.5万人,其中从事农林业的仅80万人,仅占2.6%,我国农业科技人员在人口中的比例为万分之一,而发达国家是万分之三十到四十。因为农业、林业、畜牧、渔业等行业属于艰苦行业,劳作条件差、风险概率比较高,有不少人宁可去学就业后收入较低的职业,也不愿意在农业上辛苦一生。据调查,国家重点建设的农林大学的本科新生实际录取分数线基本上与各省确定的所在批次录取分数线持平,与同一层次的综合性大学、理工科大学相比,一般相差20分以上。大部分省属农林大学新生录取分数线一直在省(市)确定的分数线上下徘徊,生源质量相对呈较明显下降态势,在同层次的不同科类中基本处于“垫底”位置,造成农林高校招生难、招优秀生源更难,生源质量不高。
3.教育经费投入不足,办学条件与发展需求的矛盾仍然十分突出
农林高校特别是地方农林高校,教育经费投入明显不足。农林科技成果实验和推广投入大、公益性强、经济回报低,农村生源多、贫困学生比例大,学费标准低等因素导致农林高校经费紧张,办学条件差。近年来,教学投入虽有增加,但由于原有基础薄弱,招生规模增长快速,实验室、实践教学基地建设滞后,校外实习基地难以满足发展要求,学生实践动手能力培养受到削弱,培养质量受到影响。
4.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渠道不够畅通
由于经济体制转轨、产业结构调整、国家机关机构精简、农林企业不发达,市场化技术服务体系还没有形成规模,农业推广体系不够健全,农林事业单位编制压缩等原因,导致人才通往农林业基层就业的渠道不够畅通。
一是国家人事制度改革与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不同步。由于经济体制转轨、产业结构调整、国家机关机构精简等原因,人员下岗分流,使毕业生的就业面变窄,而新增长的就业点,如国家实施的“选调生”“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官”等,由于政策措施尚不配套,特别是国家对农林业没有进行较大的行业倾斜,这些岗位对学科专业背景没有要求,而这些岗位最适合具有农科背景的学生。
二是产业结构发展的不平衡。由于社会各部门之间的发展不平衡,造成了对各类人才需求之间的不平衡,专业的“冷门”将直接影响到毕业生的就业去向和层次,对于农林高校毕业生来说,一方面由于农林产业发展的相对滞后性,导致了社会提供的就业岗位迟缓;另一方面人们对农林高校毕业生的理解存在一定的误解,认为学农还是传统意义上的种田、施肥等,学生没有什么精深的知识和技能,不能胜任其他领域的工作,为此当农林高校毕业生在人才市场就业时就另眼相看,拒之于千里之外[5]。
5.农林高校的发展,需要行业部门的指导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后,农林高校脱离了原来隶属的产业部门,虽然打破了行业部门办学的格局,但也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行业部门对农林高校支持的力度。
长期以来,高等农林教育、农林业科学研究和农林业技术推广机构分割的管理体制,使农林高校难以在科技研发、技术推广上有大的作为,这种状况严重影响了高等农林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经验与启示:增强农林高校为农
输送人才和服务能力的对策探究增强高校为农输送人才和服务能力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是“科教兴农”战略的具体体现。作为培养高层次农业人才的摇篮和汇聚农林科教拔尖人才的农林高校,肩负着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历史使命,要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升科技创新水平和农业推广水平,并加强部门合作,促进农科教结合,增强为农输送人才和服务能力。
(一)建立产学研合作专项经费,支持农林高校为“三农”服务
农林院校承担着农业人才培养、农业科研、社会服务和产学研合作的职责,是我国农业农村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重要支撑力量,随着“科教兴农”战略深入、解决“三农”问题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的稳步推进、粮食安全等,都需要充分发挥农林高校的作用,各级政府部门应设立农林高校产学研合作专项经费,重点支持高等农林教育的发展,提高农林高校在高等教育中的地位。着力建设一批集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成果转化与推广、农民培训和大学生创业实践为一体的农林高校试点实践基地,提高农林高校的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工作能力,进一步推动农林高校教育教学与农业科学研究、农业生产实践、农业科技推广的紧密结合,促进农林高校更好地服务于“三农”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国家的粮食安全提供人才和科技支撑。
(二)建立多部门合作协调机制,提高学生实践能力
高等农林教育工作涉及教育、农业、林业等若干政府行业部门,加强教育部门和行业部门的沟通和协调,探索和建立更加有效的体制机制,促进产学研结合,着力推动农林高校与行业主管部门、农业科研院(所)、农业企业的紧密合作,加强推动校地合作,逐步建成产学研合作基地,让学生在产学研合作基地进行实习实训,切实加强农科学生的实践教学,提高学生在农业生产实践中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加大农林教育的宣传,探讨实施涉农专业免学费制度
为培育农业科技高层次人才特别是领军人才,稳定和壮大农业科技人才队伍,要加大宣传力度,宣传高等农林教育服务“三农”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先进事迹,让社会了解农林高校。在加大国家奖学金对农林高校的支持力度,探讨给予农科专业学生与师范类专业学生一样的免学费政策,吸引更多优秀生源报考涉农专业,让学生“知农、学农、爱农”,培养一大批留得住、用得上、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的农村实用人才[6]。
(四)完善农林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渠道
打通农林院校学生到基层就业的渠道,制定相关政策,吸引优秀农科毕业生长期服务农业、终身服务农业。如在“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选调生”、“三支一扶计划”、“农村教育硕士”、“大学生村官”、“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大学生服务村居计划”等项目,制定相关政策,优先选调具有农林教育背景的毕业生,健全到基层履行服务期的毕业生代偿学费和助学贷款制度。
一、减轻农民负担,落实农民权益任重道远
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是要切实保护农民利益。只有农民的切身利益得到有效保护,农民才有积极性去发展农业,农村落后面貌也才有望较快地改变。党的十六大以来,在各级政府的努力下,农民的各种不合理的负担已有一定程度的减轻,但要使这一问题得到较好的解决,我们还有许多工作要做。
首先,要想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切身利益问题,并且使农民负担过重的问题不再出现反复,我们必须继续加大县、乡行政体制改革的力度。其中首要的任务就是继续大力精简县、乡政府机构和工作人员。精简的原则主要有两个:1.依据政府转变职能后的工作任务,按照精简高效和工作量饱满的原则设置机构和确定人员编制;2.与当地政府正常的财政供养能力相适应。要贯彻这两个原则,应当特别关注乡镇一级机构及人员的精简。我们认为,中等及中等以上规模的县,保留四至五个区的建制,每个区政府安排不超过三十人编制就足以承担其使命和任务了。比较小的县可以考虑不设区乡一级政府。在精简机构和减少人员的同时,必须加快县及区政府职能的转变。县及区政府的任务主要有两条:1.认真贯彻中央和国务院支持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政策,为农业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2.结合当地情况为促进农民科学种田(必须在农民自愿的条件下,并且政府不得借此牟利),解决农民在生产销售方面实际困难。只要我们实现了上述要求,那么减轻农民负担就有了比较坚实的体制保证。
其次,要加强农村的民主与法制建设,并以此来保障农民的权益不受侵犯。当前一个十分重要的任务,就是建立和完善农民对关系他们切身利益的事项能够事先参与决策,执行过程中能够实施监督的制度。凡县及区政府将要出台的关系农民利益的政策,农民及其代表均应以一定方式参与其决策,并要有条件对其执行过程和执行结果进行监督。凡是大多数农民或其代表反对的,应当予以废止或重新研究,不允许强制执行。农民具体参与决策和监督的方式可以在实践中不断健全和完善,但是这种参与决策和实施监督的权利不容剥夺。
第三,除了继续下大气力减轻农民负担之外,我们还要下决心创造条件逐步落实农民应当享有的权利,即落实所谓“国民待遇”问题。在过去较长的时期内,事实上存在着重视城市职工各种福利的完善,忽视农民应享有的最基本的社会保障的问题。其结果是城市的面貌日新月异,农村的建设则往往无暇顾及;城市职工享有养老、医疗、住房、交通等涉及到各方面的福利补贴,生老病死基本上都有保障。而农民却依然是养老靠儿女,住房靠自己,医疗无保障。各种福利待遇方面的不平等,已经严重影响到农村的发展和农民的生活水平的提高。
解决农民社会保障问题,首先要从农民养老及医疗保障这两方面工作做起。逐步实现农民千百年以来“老有所养、病有所医”的愿望。这是一项功在千秋,利在万代的伟大事业。我们应当像抓粮油生产和农民增收那样千方百计地逐步加以解决。首先,各级政府要真正将其作为自己的重要工作日程,并将这项工作搞得好坏作为政绩考核的指标之一。其次,政府要下决心拿出部分资金促进农村社会保障事业的建设。各级政府宁可少搞一些工程,特别是不要搞什么形象工程,也要保证这部分资金的落实。在资金的使用上杜绝浪费和厉行节约。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要建立严格监督制度。只要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就一定能将农村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事业很好地开展起来。
由于农村社会保障事业是涉及几亿人的事情,是一项巨大的工程。因此,推进农村社会保障事业发展需要较长的时间和大量的投入,不是一朝一夕就可以见到成效的,需要作出规划逐步推行。如果我们用十年到十五的时间,能够将这项事业逐步开展起来,就是了不起的成就。对于我国到2020年顺利实现建设全面小康的目标将是极大的推动。同时,由于我国东部地区和中西部地区在发展水平和财政收入方面差距较大,因此应当首先从相对比较发达的东部地区做起,创造出符合中国国情的农村社会保障事业的新鲜经验,以推动全国农村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中西部地区也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尽自己最大努力首先在农民养老保障方面迈出步伐,由点及面,由少到多,逐步发展起来。现在有些地方已经进行了初步探索,应当及时总结他们的经验,加以推广,促进这项事业更加顺利进行。
二、承认农民对所承包土地拥有占有权处分权是当务之急
长期以来人们认为农民只是承包集体的土地,对土地只有使用权,这种认识产生了许多不良后果。首先,认为农民对所耕种土地只有使用权带来的直接后果,就是农民对土地经营缺乏长期打算,对土地长期投入如小型农田基本设施建设等缺乏积极性。在不少地方甚至出现了掠夺性经营的问题,例如许多农民主要依靠大量使用化肥、农药来提高产量,而不考虑长此以往造成土地板结,土地和水源受到污染等不良后果。其次,只承认农民对土地的使用权还成为县乡等基层政府和村干部随意调整土地特别是低价非法征用农民土地的借口。
随意调整土地极大地影响了农民对土地经营的积极性,而随意低价或非法征用农民土地更使得一部分农民生活水平下降甚至失去生活保障,成为影响农业发展,农民增收重要因素与影响我国安定团结大好形势的不稳定因素,已经引起了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
笔者认为,不管是从理论上说还是从我国农村实际情况看,农民对所耕种的土地不仅拥有使用权,而且应当拥有占有权和依法处分权。之所以这样说理由主要有以下三点:第一,从历史渊源上说,现在的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当初是由一个个农民加入初级农业合作社时实行土地入股形成的。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对此也予以明确肯定。既然如此,农民耕种属于自己所有的哪怕是部分所有的土地,为什么只能拥有使用权呢?过去农民租用地主的土地,由于土地归地主所有,农民只能在交纳租金的情况下享有使用权。如今农民早已成为土地的主人,因而应当享有基于所有权基础上的占有权和依法处分权。第二,二十多年来,农民在所耕种土地进行了大量投入,包括土地改良和小型农田基本建设,如平整土地,改造小型水利设施和建设温室大棚等等。就土地价值而言已远超过当年“承包”时土地的价值,而在增加的价值当中,其主要部分是农民的多年投入形成的。同时农民的这部分投入有多有少,有的投入还相当大,把这部分投入都记在集体的账上不利于农民对土地继续增加投入和合理经营。从土地增值的角度看,更进一步证明农民对所耕种土地拥有的不仅仅是使用权,而应当是建立在所有权基础上的占有权。第三,与国有企业拥有的财产权相比,农民对土地拥有的权利处于不平等地位。早在80年代,国家就通过法律规定,国有企业是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的法人。“企业财产属于国家所有,国家依照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的原则授予企业经营管理。企业对国家授予其经营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和依法处分的权利。”“国家授予企业经营管理的财产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既然国有企业对属于全民所有的财产可以享有占有、使用和依法处分的权利,农民为什么对于属于自己集体所有的财产就不能享有这些权利呢?相比较而言,农民与土地的权利关系更加直接,更加明确。因此,我们认为农民对其所耕种的土地同样应当享有占有权、使用权和依法处分权。而且这种权利同样应当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
农民对土地的依法处分权主要应包括以下几点:第一,农民对土地拥有依法自主经营的权利。农民怎样经营土地,种什么,怎么种,除法律另有规定之外,不受任何机关单位干涉。政府主要通过市场手段来调整农业种植及养殖结构。第二,在需要时,对其耕种的土地有转包转租的权利。根据近年来农民外出务工较多的情况,为使这部分农民在外工作没有后顾之忧,同时使宝贵的土地资源不致浪费,应当进一步明确农民对其经营土地有转包、转租并获得合理收益的权利。第三,有获得合法收益的权利。除了通过经营土地等获得收益的权利之外,这里还要特别强调在土地被征用时获得合理补偿的权利。当按照法律法规需要征用农民土地时(不管是政府征用还是企业征用),农民应有参与谈判和要求得到合理补偿的权利。这种补偿包括货币补偿和为保证农民今后生计而予以各种保障(包括安排适当工作和养老保障等)。对土地拥有一定范围内的处分权是农民对所经营土地拥有占有权必然结果。肯定农民对所耕种土地拥有占有和依法处分的权利,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将会大大激励农民加大对土地的投入,提高农民对小型农田基本建设的积极性,为农业特别是粮食、油料等主要农产品长期稳定增产创造良好的条件。同时,对于保护农民正当权益和维护农村安定团结的大好形势也有十分重要意义。为了切实保护农民的利益,促进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农民对土地享有占有权和依法处分权的问题应当尽快予以确认。并且在时机比较成熟的时候,通过立法使其成为法定的权利。
三、实现农村劳动力的大规模转移要有新思路
大规模转移农村劳动力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对于缩小城乡差距,实现农业现代化,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和质量有着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近年来各级政府对这一问题都十分重视,并且为此作了很多工作。到目前为止,我国农村已经有九千多万农村劳动力从农村转移到大中城市。这是一个很大的成绩。但是较之农村拥有的四亿左右的劳动力来说还是远远不够的。据农业部测算,就经营我国农业产业而言,有1.7亿劳动力已经足够了①。这就是说仍然有将近两亿的农村劳动力需要实现转移。然而在当前和今后相当长的时期内,我国大中城市在环境和就业等方面面临着十分严峻的形势。一方面我国大城市为日益严重的交通堵塞,污染严重、水资源枯竭和就业压力空前加大等被称作“大城市病”的各种问题所困绕;另一方面许多中等城市正在迅速地向大城市的队伍迈进,上述大城市病在这些城市同样存在。因而指望继续向大中城市大规模转移农村劳动力已绝无可能。因此,我们必须在加快小城市和中心城镇(以下简称小城镇)建设方面寻找出路。在改革开放初期阶段,随着乡镇企业的兴起和发展,我国小城镇建设有过一段辉煌时期。但是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化,经过大浪淘沙,许多乡镇企业被淘汰,其中原因固然很多,然而许多乡镇企业技术落后,污染严重,效益低下是其主要原因。因此要想加快小城镇建设,实现大规模转移农村劳动力的目标,乡镇企业的发展固然还将继续发挥重要作用。但是由于乡镇企业自身缺陷和不足,仅靠发展乡镇企业是难以达到上述目的的,必须要有新的思路。当前,我国工业特别是制造业正在进入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的重要时期。由于大中城市地价(地产)和水电等价格迅速攀升,中外企业间竞争日益加剧,劳动密集性企业特别是农产品加工企业的经营环境日益严峻,经营效益逐步下降。据国家统计局的资料,近几年许多农业后续产业盈利情况在整个制造业的平均水平之下。其中如食品加工业、纺织业。
木材及竹藤棕草加工业的赢利水平排在最后几位。为了更好地生存和发展,上述企业向小城镇转移将是大势所趋。因为小城镇有着土地和劳动力成本低、靠近原料产地和广大的农村销售市场的优势。而这些企业较之乡镇企业规模更大,技术更先进,经营管理水平也更高。
它们向小城镇转移对于发展小城镇,乃至发展整个农村经济都具有重要意义。因此,我们应当借制造业升级换代的东风,加快劳动密集型产业首先是农业后续产业向中小城镇转移的过程。在加快农村小城镇发展的同时,实现农村劳动力就地大规模转移,并为逐步缩小城乡差距打下坚实的基础。
当前实现这种设想的各方面条件比较成熟。首先,经过这些年的发展,小城镇的运输、水电供应等条件有了较大改善,如果各级政府再给予适当投资加以完善,那么解决大中型加工企业的运输、水电供应应当没有问题。其次,实现产业转移所需的熟练工人、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也可以解决。通过给予优惠待遇和合理安排,可以吸引一批在原企业工作的管理人才和工程技术人员随着企业转移到小城镇工作,作为企业管理和技术中坚。同时,一部分经转移到大中城市的农村劳动力将成为这些企业的熟练工人甚至是中下层管理人员。加之各级政府和企业对有一定文化水平的青年农民给予适当培训,解决所需劳动力应当是不成问题的。再次,发展小城镇新兴企业所需资金也可以得到解决。国家可以对解决转移到中小城镇的企业所需资金制定适当的倾斜与照顾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