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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中主要涉及5个方面的内容:违反相关产业政策,擅自开工新建、改建、扩建炼油装置;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成品油质量升级;已建成投用的炼油装置,手续不全;在安全、环保、节能、质量、税收等方面,受到行政处罚,未按时完成整改的;违法收购、加工、代为销售被盗原油、石油产品的。
同时,对存在违反上述认定情形的200万吨/年以下落后产能企业,依法依规责令限期关停;规范200万吨/年以上炼厂建设生产经营行为,对其违规事项处以停工停建、停产补办手续、停产升级改造、收取罚款、涉嫌犯罪行为移送司法机关等处置。
“由于在进口原油使用管理规定中提到,获得进口原油使用权的企业未经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一律不得再新建、改扩建炼油装置。”金联创分析师王延婷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但在地方炼厂中该类现象依然存在。部分炼厂以变名形式申报新的一次炼油装置。而以装置升级等名义扩能扩产的现象也较为常见。尤其是一些边淘汰、边建设,甚至存在违规建设行为,这也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炼油行业的安全隐患,不利于炼油行业的有序发展。因此违规装置整顿或将成为本次整治的工作重点。
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年底,地炼方面,200万吨/年以下炼厂多达82家,炼能共计6125万吨/年,平均炼能仅75万吨/年左右,占全国地炼炼能的不足1/4。其中约有36家地炼处于长期关停状态,炼能共计1985万吨/年。尤其是华南地区,闲置炼能占当地总炼能的60%。从整体来看,200万吨/年以下炼厂的炼能利用率并不高,预计在10%-13%,加工量仅占到全国地炼的5%-7%。
隆众石化网分析师丁旭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经过2016年-2017年的环保、安全整顿后,多数炼油企业尤其是大型企业在装置手续齐全、油品升级、能耗、环保等方面已有大幅度的改善,这一轮的治理既能查缺补漏,又能巩固前期成果。过早可能导致国内地炼大规模受处罚停工,过晚可能部分企业松懈再度寻找监管漏洞。
实际上,近段时间以来,发改委等部门对炼油行业的整顿力度一直在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