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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论文范文

时间:2023-03-20 16:19:59

序论:在您撰写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论文时,参考他人的优秀作品可以开阔视野,小编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这些建议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热情,引导您走向新的创作高度。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论文

第1篇

1.1完善会计监督法制机制,加强会计监督主体法制观念完善会计监督法制机制,加强会计监督主体法制观念需要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一是加快会计相关法律制度建设,使之与市场经济发展水平和市场需求同步。二是加强会计监督法制的宣传力度,提高会计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使其做到自觉守法、严格执法。三是对责任人员承担的法律责任做出具体、明确的规定。与此同时,强化单位内部、社会中介机构以及国家监督机构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避免内部监督主体和外部监督主体之间出现相互包庇、制假、造假行为。

1.2加强企业内部监督机制建设,引导内部会计监督体系化对于尚未建立内部监督机制的企业,要督促并引导企业建立相应机制,对于已经建立内部监督机制的企业,要监督其运用与实践。具体可以采用“三步走”战略实现:一是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二是设立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对企业会计信息的真实性进行测试、监督和检查;三是推行内部监督责任制,提高内部监督实施的有效性。

1.3强化会计外部监督,拓宽社会监督渠道[3]强化会计外部监督,要求国家有关部门在实施会计监督时,遵循针对性和有效性原则,事先明确监督的重点环节,具体工作中杜绝因重复检查、多头监督而造成国家监督失效。与此同时,会计中介机构进行社会监督工作时,要敢于说真话,办实事,按照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会计事务,做到不谋私,不隐瞒、不欺骗。拓宽社会监督渠道,会计监督工作不能仅仅依靠会计人员、会计中介机构、国家有关部门的力量,必须发动群众的会计监督力量,使违法者难以逃脱法律的制裁。

1.4提高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倡导认真履行会计监督职责加强对会计人员的监督管理,提高会计队伍的整体素质,这是强化会计监督的根本要求。加强会计人员对会计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深入认识和学习,同时进一步强化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注重职业道德的培养,使会计人员遵守爱岗敬业、诚实守信等职业道德规范。

2.对会计监督与当前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之间联系的进一步思考

第2篇

(一)诚信是社会主义市场主体不可或缺的品格

中国传统文化详细说明了诚信的作用,这对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伦理道德具有重要意义。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论中主要内容是诚信。诚信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即诚实守信,诚实是指保证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实事求是、不任意夸大或者缩小事实;守信是指遵守契约,不投机取巧。这就需要经济活动主体做到诚实待人。在市场经济中最根本的经济关系为信用,是社会生存发展的根基,缺乏信用,将无法维系社会正常运转。

(二)诚信保障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第一,信用信息能够确保市场充分发挥效率,在不确定性中促使经济主体节省成本,保障或者增加收益,有效延续市场经济活动和交易。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大量出现了信息不完全和不对称,自然形成了不确定性与市场风险,扭曲了经济主体,降低了市场机制配置资源的效率。第二,信用管理制度可以延长博弈过程和时间,避免出现潜在欺诈问题,确保市场积极发展。经济主体在市场经济中追求最大化的利益目标,在信息不对称或不完全的状况下,假如缺乏信用管理制度对其限制,则在交易过程中极有可能出现欺骗行为。实际上,经济主体的经济活动与交易在市场经济中不断进行博弈。在博弈有限的数量中,假如经济主体担心将会是最后一次交易,都不敢信任对方,那么就不会存在信用关系。因此需要构建自行履行的信用管理制度进一步对交易进行约束,帮助经济主体可以自行塑造信用形象和交易对方之间的信用关系。第三,信用管理机构的社会化信用服务行为,确保了有序实行各种经济活动和交易,保证市场经济的运作效率。信用管理机构利用将专业化的防范风险和处理信息提供给市场经济主体,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信息不完全和不对称程度,节约了信用交易所需的成本,延伸了博弈过程,拓展了市场规模。

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缺失诚信的危害

1缺失诚信是导致国家宏观调控措施失衡的具体原因。中国经济通过改革开放已经逐渐脱离了短缺时代,进入了买方市场时期,面临着消费不足的巨大挑战,我国长远经济政策是扩大内需。但是,由于缺失诚信,造成市场中充斥了大量的伪劣商品。结果导致投资主体怯于投资,消费主体无法消费,进一步无法充分发挥国家扩大内需的政策功能。2由于缺失诚信,极大削弱了将诚信作为支付手段的功能,经济往来更加重视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交易模式。这一向现金交易、以货交易等退化传统交易方式的趋势,为企业节省了生产资本以及降低了投资风险,强化了预期投资的不确定性,促使企业与银行更加谨慎与收缩投资行为。3缺失诚信也对有效构建我国一些特殊经济政策造成了影响。例如,改革城镇住房机制、社会保障机制等,因为缺少诚信制度的支持,将很难实施改革。4在金融系统中不断累积诚信风险,特别集中于国家银行,最后,不断延伸的失信行为,导致道德风险加大,混乱了经济秩序,加重了财富分配不均。尤其是部分企业与个人通过违法犯罪等方式达到暴富,损坏了市场制度的信誉,对社会稳定造成了影响。5缺失诚信降低了我国经济的市场竞争力。一个国家诚信环境的好坏是国家投资者对环境恶劣情况进行衡量的尺度。当前我国社会诚信环境的缺失,促使外国投资者产生了顾虑,不但增加了我们对外资进行吸引所需的成本,并且加大了我国企业在国际上的竞争成本,阻碍了我国顺利进入国际市场。

三、落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伦理诚信原则的思路

(一)宣传诚信理念,提升公民道德水平

第一积极提倡诚信,加强社会的诚信理念。在现代化社会中,市场经济正常运作的重要条件之一便是信。从前的信很多都用于对朋友关系进行处理,逐步扩展到市场经济中的人和人、企业和企业之间,因此可以更好的体现作用。第二积极培养将诚信作为中心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道德标准。在全社会推行诚实守信的道德标准。在现代文明建设中积极遵守诚信,使其成为复兴中国民族事业的关键内容。

(二)强化法制建设,保证诚信规范

虽然诚信是规则的根据,但是缺少规则,诚信也将无法存在,国家不管通过何种方式提倡诚信,都无法利用法制加强诚信。从微观角度分析,诚信和法制之间关系紧密。在不断完善的竞争制度中,诚信的人更加容易取得成功,而诚信缺失的人最终会被淘汰。可是,在竞争制度不完善的情况下,诚信的人迫不得已隐藏诚信而主动与社会相适应。可见,要想得到完善的市场竞争制度,关键是健全法律系统。

(三)通过社会制度对诚信生存环境积极维系

缺乏诚信,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成本较低。在诚信机制完善的国家,一旦在诚信档案中产生污点,都需要付出巨大的代价。但是在中国,不管是从立法还是执法上,惩罚诚信缺失行为都不能提高失信成本到无利可图的程度。因此,迫切需要构建失信惩罚制度,这也是对诚信系统进行巩固的重要步骤。解决市场经济中产生的诚信缺失问题,需要系统管理制度建设。在构建有关法律的同时,重视严厉执法,产生一整套诚信激励、失信惩罚的制度,促使诚信良好的企业与个人获得社会的信任,进一步取得巨大利益。

第3篇

中国在经济领域内的很长一段时间都存在诚信缺失现象,而且这种现象一直在蔓延,影响了社会的良好风气和良好秩序。某些人通过虚假、欺诈以及虚夸的方式获得财富,在经济活动中,这些人缺乏诚信但在某种程度上获得了成功,这种活动潜移默化地影响到其他人的心理,进而使诚信缺失现象在社会中越来越普遍。对他人的怀疑代表了诚信缺失的开始,而且这种现象在经济生活当中不断蔓延,人们开始习惯社会上那些诚信缺失的经济活动,在进行了长时间的诚信缺失的经济活动后,人们适应了那些活动,并把自己的眼光放于那些人的某种程度的成功方面,对于某些不正常的行为不以为然,最终导致经济活动中出现诚信缺失现象,破坏了社会风气。我们进行改革的前提是肯定个人的利益,也尊重个人的利益,这无形中增长了人们的财富欲,不会再受到制度方面以及道义方面的约束,人们开始满怀热忱地开展致富事业,价值取向也在不断地发生变化,不再重视传统的社会价值,而是更加重视个体价值的获得。这是一种不正常的现象,会导致社会的道德水平整体下降,从而也会造成经济诚信的缺失。

2不完善的政治经济体制

从自然经济过渡到计划经济,再从计划经济转变为市场经济,整个发展过程对于中国来说其实并不长,虽然经济体制不断地发生变化,但是原来的计划经济体制所特有的因素还是会影响到新类型的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中国目前正处于转型时期,不再是传统社会,而是向现代社会迈进,社会在经济、政治以及法律方面还有很多的不足之处,还需要不断地进行完善。而这个过程当中出现的各种现象,会影响到人们原来的诚信道德理念,落后的道德规范、原则遭到了破坏,但是可以适应社会的、新的诚信道德理念却还没有构建完成,正是这种道德真空时期的存在,才让整个社会缺少诚信。想要建立市场经济体制,最重要的就是订立市场经济契约,其支撑了现代市场经济。所以,现代市场经济可以看成是契约经济。虽然法律可以对契约进行约束,但是法律却不可能准确地预见事物的发展,并且提前进行制约,只能从外在的角度保障契约,而真正可以保障契约的是经济活动当中的诚信。

3社会政治经济体制的不完善性

我国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起步晚、发展缓慢、发展时间短,从中国封建社会的自然经济到社会改造时期的计划经济,在这一路的改革前进中,对计划经济的影响因素依然存在于当今的社会主义政治经济体制中,因此,我国的社会政治经济体制的缺陷需要逐步完善。我国目前正处于转型阶段,由传统向现代的快速转型,使我国的社会政治经济体制中的不完善性逐渐凸显。对此产生的不良结果影响着人们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以往的诚信原则被破坏,然而现在的道德规范却还没有真正形成,这种现象的出现易造成社会道德危机。若想建立完善的社会经济政治体制,必须以建立市场诚信条约为前提,它是完善社会政治经济体制缺陷的保证,同样也是社会政治经济体制的灵魂。改革开放使我国政治经济运行机制发生了历史性变化,实现了由商品匮乏的卖方市场向产品丰富的买方市场的转变,实现了由封闭半封闭的经济向多层次、全方位开放的经济转变,因此,当代的社会政治经济体制需要一定的束缚,而建立市场诚信条约正好符合这一需求,为其完善提供一种保障。诚信是道德规范的基础,是政治经济体制完善发展的基础。市场经济必然建立在对投资者和市场经济参与者的私权保障的基础上,没有诚信法制保障的经济社会自由就不可能建立市场经济体制。

4加强诚信道德建设,完善市场经济体制

4.1建立政策法规,完善市场监督机制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引进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是必不可少的,但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统一的、开放的,在独立自主的基础上壮大社会主义经济,必须要建设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即最重要的是诚信道德建设。目前,有人为满足自身的利益需求,在利用社会政治经济体制的缺陷性制造市场失信,这种现象的屡次发生,严重破坏了我国的诚信道德规范和建设。因此,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必须要建立完善的政策法规,完善市场监督机制,弥补这一缺陷,为建设我国的市场政治经济体制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让人们在市场交易行为中注重自己的言行,信守承诺。除此之外,还应该积极建立企业和消费者两者之间的信用体系,为建立健全的国家信用体系奠定坚实的基础。市场经济体制具有一个非常基本的特征,即交易普遍性,然而这一重要特征为降低交易成本提供了很好的条件。同时,必须加强诚信道德建设,诚信是一种价值,为建设社会政治经济体制提供保障。

4.2完善市场经济体制,优化经济诚信环境市场经济是以信用为纽带而建立起来的经济关系,这种经济关系与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经济关系有着本质上的区别。市场经济的运行有其独特的内在机制和法则,它不仅需要法则来规制和保障,而且这种经济关系还必须建立在诚实信用的基础之上。日益扩展的市场经济关系逐步构建了彼此相连、互为制约的信用关系链条,这种信用关系链条也维系着复杂的交换关系和有序的市场秩序。从一定的意义上说,没有优化经济诚信环境,等价交换和市场秩序就无从谈起。只有市场主体能够自觉维护其信用制度,才能保证信用关系的稳定性,减少信用风险,降低交易成本,提高交易效益。没有红绿灯,城市的交通就会陷入混乱;没有诚信,市场经济秩序更是无法想象。必须要知道市场经济本身也是一种法制经济,用法律来规范调节和维护市场经济体制,符合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要求,有利于市场经济的良性运行。同时,要加强对市场主体诚信行为的监督,形成各种有效的市场机制,引导市场主体建立自己的诚信意识和诚信品牌,形成正确的诚信观念。因此,我们必须善于使用诚信道德的武器,同种种破坏信用的违法乃至犯罪行为进行坚决的斗争,以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健康发展。

第4篇

各个国家实际上都有宏观调控。所以那些市场原教旨主义者对全球主要经济体都持批判态度,认为干预过多。哈耶克早就抱怨美国经济已经整个是社会主义的了。我国的宏观调控与别的国家并无本质区别。现在我国的基尼系数、城乡差距、地区差距都比一些人所谓的资本主义国家还大。我国经济中一边是长期产能过剩、重复建设,一边是繁琐的审批程序;一边是部门之间、地区之间协调不够,一边是高度中央集权。这里有我们认识不深、经验不足的科学理性欠缺因素,但主要是手握调控权的机构和人员权力行使不够公开透明,没受到应有监督制约的公正德性欠缺因素造成的。同时,央企高管和宏观调控机构领导的转换任职,使问题更加复杂化。在过去几年里,改革的步伐被反改革的心态和政策阻碍,一些传统计划经济的手段在宏观调控的名义下复活。[3]为应对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我们推出的四万元刺激计划使得国进民退。今后,我国宏观调控不应是加强而应是调整改善到国家通行水平。让人欣慰的是总理在2013年人大会后答记者问里说我们要减少审批,以减少寻租腐败空间,释放活力,提高效率。可见,对公有制、按劳分配、宏观调控,我们一方面要坚持,一方面要探索完善。同时,还要探索其他制度性安排作为补充。阶梯按需分配就可以作为这样一种补充来在理论和实践上探索。

二、阶梯按需分配的具体设想

(一)现有基础按需分配的理论革命导师早已提出,当然革命导师说的是完全的按需分配。对部分产品和服务进行的按需分配,实际上在我国早已存在,如免费的中小学教育、合作医疗、公园、博物馆、图书馆免费开放等。2013年3月17日,总理在答记者问时说,如果说政府也是民生政府的话,就要重点保障基本民生,来编织一张覆盖全民的保障基本民生的安全网。其中包括义务教育、医疗、养老保险、住房等,努力逐步把短板补上。还要坚守网底不破,通过完善低保、大病救助等制度,兜住特困群体的基本生活。这些人如果陷入生存的窘境,很容易冲击社会的道德和心理底线,所以政府要尽力,并且调动社会的力量,保障人们的基本生存权利和人格尊严。总理明确提出保障特困群体的基本生活,让人欣慰。但确定特困标准,对特困群体实行实时监督以保证脱困人群及时退出保障体系需要花费不少精力。同时,这会让不少纳税人产生这个群体增加了他们的纳税负担的想法。要知道,今后必将是我国纳税人意识不断觉醒的时期。所以,不如实行由政府按照保障特困群体的基本生活的标准免费保障全体国民的基本生活。

(二)推进方向1.免费住房。住房上借鉴丹麦全民免费住房的制度,即任何家庭只要没有住房,都可向政府申请免费住房。富裕的有房者只要卖出现有住房,自然也可以无差别地申请。同时免费住房实行每月一定免费额度的水电气供应。另外各地普遍设立救助站。山东临沂由政府出资设立并补贴运营的面向打零工者的一元钱旅店也值得推广。2.免费教育。我们国家已经实行了九年制免费教育和免除部分中专技校学生的消费。现在需要实行免费政策全阶段覆盖。即学前教育、高中、大学、研究生教育全免费。近年教育部要推出的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是令人遗憾的。据说是因为有人说本科生收费,研究生为什么免费。这颠倒了方向。应该问,研究生教育免费,为什么不实行本科生免费教育。同时政府还应出资在学校推出免费午餐,小学生实施课间免费营养加餐,在给中小学生免费发放夏装、春秋两季及冬装校服的基础上。3.免费医疗。现在我国的医疗制度也是多轨制,有公务员的医疗体系,企业职工的医疗体系,新农合农民的医疗体系,城市居民的医疗体系。建议借鉴陕西神木模式,在全国推广。即对全国所有公民实行免费医疗,但要有一定的医疗费起付线加封顶制度。

(三)经费来源实施阶梯按需分配的设想需要政府大量的资金投入。若通过加税来实现,一是会加重企业和个人负担,抑制经济活力;二是可能引起各方反对力量借势攻击此方案。现实途径是国有企业变现。前文公有制部分已经论及其自身难以解决的定位问题,没有再存在的必要。实际上,我们已经实行了多年国有企业上市要划拨部分股份给全国社保基金的制度。现在应扩大划拨比例。对无上市计划的国企另作安排。

三、阶梯按需分配对当今几个热点难点经济问题的化解

(一)最低工资问题由政府设定最低工资标准,并不能真正保护劳动者利益,还会对经济健康发展带来种种危害。对此一些学者早有论述。简单地说,工资价格只能由市场决定。试想,某地政府把最低工资价格定位每月1000元,而当地一些企业有一些工作岗位的工资只有低于800才对企业有利,同时也有人愿意以低于800元做这些工作。若政府不严格执行最低工资政策,就会削弱法律权威。同时选择性执法必然带来权力寻租与腐败。若政府严格执行最低工资政策,那么企业就面临两种选择。要么提高这些岗位的工资———结果是有的企业盈利减少,发展受限,有的企业可能面临灭顶之灾而就此关门。要么为避免上述不利局面而宁可不招人———结果是既剥夺了企业发展机会又剥夺了人们通过劳动自食其力的机会。无论如何都会妨碍企业发展,而这会使劳动岗位相对求职者进一步稀缺,劳动者的长远利益也要受损,政府的税收也会减少。实际上是资方、劳方和政府的三输局面。最近经济界较多地在谈论德国经济在2008年的全球危机后在西方国家中一枝独秀的现象。原因是危机前几年施罗德政府就改革了僵化的劳动制度,推动灵活就业。当然,现代文明社会不能坐视劳动者付出劳动却难以糊口养家的不人道现象。这就需要政府通过阶梯按需分配制度来解决这一矛盾。保障人民生活,维护社会公平是政府的天然职责。实行最低工资制度是把政府责任转嫁给企业的一种推卸责任、避重就轻、角色错位的错误安排。现在,我国一些人出于各种原因呼吁加强最低工资制度,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政府一旦采纳这种建议,贻害无穷。同时,也只有尽快公布实行、不断完善阶梯按需分配制度才能对这种建议釜底抽薪。

(二)养老金问题我国的养老金双轨制受到越来越多地批评。实际上我国的养老金制度是四轨制,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的高养老金、企业职工的中等养老金、新农保农民的低养老金、一些城乡居民的零养老金。现在,企业职工要求向公务员事业单位养老金标准并轨的呼声很强。即使这二者并轨了,我国的养老金制度的不公平仍然存在,甚至和后两种人的差距更大了。若我们能实行上述阶梯按需分配的设想,可以实行全民养老金大并轨,统一按照低标准发放。以现在的物价来看,每月不需超过500元。有人会争论说虽然这里省下来资金了,但实行上述设想也增加了开支,总开支不是一样么?实际上是不一样的。养老金的支出是刚性的,每人都得发放。教育、医疗的支出是有很大弹性的,即不是每个人都要上大学、生大病。

(三)价格补贴问题市场经济条件下非垄断行业的价格除非在紧急状态下不应该有政府干预、管制。现在我国的难题在于一些产品、服务价格若放开管制,短期内会上升,给低收入阶层造成压力。但不放开价格管制,不取消对生产者的补贴,就不可能摆脱生产要素价格体系的紊乱和政企不分的顽症。有了完善的阶梯按需分配制度作为保底支撑,我们就可放开价格管制,取消对生产者的补贴,健全理顺市场经济体系。让人欣慰的是我国有越来越多的地方开始向消费者发放价格补贴。2012年春节前,为确保城乡困难居民安心过年,成都启动了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向城乡困难群众发放价格补贴,补贴金额共计4.87亿元,补贴对象除成都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城乡重点优抚对象、市属福利机构集中供养的“三无人员”之外,还扩大到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和未达到低保标准但收入较低的其他困难群众。2011年以来,成都积极运用价格调节基金,补贴城乡困难群众,充分发挥了价调基金服务民生的作用。2011年全年成都共发放价格补贴金额总计近6亿元,约220万人次受益。[4]2014年5月,三亚市财政计划将2.2亿多元的资金作为物价补贴发放给全市约64万名市民,被称为“全民红包”。“红包”的发放对象为具有三亚本地户籍的城乡居民,以及交足6个月医保的非本地户籍在职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上半年一次性360元。[5]受外来旅游者和购房者影响,三亚市场价格居高不下,而这不是本地政府能控制得了的,发放价格补贴可谓一举两得。几年前,兰州市面对拉面成本上涨引起的拉面价格上涨,拉面大中小碗的限价。两相对比,高下立判。

第5篇

消费异化是指人类消费的目的不在于满足实用和生存的需要,而主要在于追求享乐,炫耀自己的财产、地位和身份,由人的需要变化为人的欲求的行为或活动。⑧这种消费超出了人的生活本能,追求的是“心理的满足和享受”。在这种背景下,消费的本质和应有功能已经发生变异,人的全面自由发展不再是消费的目的,而是人沦为了消费的工具、手段,是“商家赚钱的工具”。消费的种类、层次、数量被逐渐视为衡量人的地位、身份、财富、优越感的符号性标识,⑨在强大甚至无限“消费欲望”的刺激下,“消费水平”可能已经超越于自有的消费能力,超前消费、透支消费、无节制消费成为消费异化的普遍表现形式。这种消费已经不能真实地体现出社会的实际需求,具有很强的“虚假性”,成为了实现经济指标、追求经济收益的一个环节。⑩此时,随着对物质依赖、崇拜和占有欲望的强化,人已经不是独立自由的人,而是成为物的奴隶,最终导致了人性的迷失和消费与人发展的背离。

(一)消费与人的需要的背反性消费只是满足需要的手段,需要的满足是消费的本原属性和终极目的,但在当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初级阶段,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消费目的和消费价值观已经被严重扭曲,消费与人的发展的关系发生了颠倒。从国家经济发展的过程来看,在GDP导向的经济发展方式驱动下,部分地方政府扩大消费需求的目的已经向追求经济增长“转型”。这从扩大消费需求和经济增长的逻辑关系来看,似乎没有什么疑问。问题的关键是,扩大消费内需的动机、方式和方向出现了问题,目的主要在于追求经济的增长、经济规模的扩大和经济总量的提升,而不是提供最大多数人的现实的需要满足;在方式上,为了消费需求的扩大,人的发展被置于经济发展之下,即经济增长的同时人生存和发展的环境与条件也由此受到破坏;在方向上,所扩大的内需很大部分已经超出了大多数人的实际需求范畴,消费需求的扩大与人实际需求的满足不对等。概而论之,消费和经济发展的关系被颠倒了,不是通过经济增长来保证消费的满足,而是通过消费扩张来保证经济的持续增长。这种经济发展方式下的消费是不可能满足人的需要的。从人的消费价值观和消费方式来看,人们追求超前消费、超度消费的趋势越来越明显。在他们看来,消费与满足、幸福、自我价值实现是相等同的,自己能消费什么不重要,重要的是消费了什么、消费的档次、消费的数量,在这个过程中消费的方式和消费的承受能力可以暂时不考虑。为了实现消费的满足,甚至可以通过银行贷款等畸形消费来进行,这在年轻一代体现得尤为明显。这种消费是一种超出实际消费能力的攀比性消费,不但不能满足最迫切的消费需求,可能还会造成精神的巨大压力和人格上的严重扭曲,与人的全面发展是相悖的。

(二)消费异化破坏人生存和发展的可持续系统人生存依赖于自然界所提供的各种资源,自然界是人类生存的根基,是社会生产力、社会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的源泉,保护好人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人才有可能具有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消费异化对人的发展的影响不仅体现在对人需求满足的“虚假性”和价值观的扭曲上,还深刻地反映于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因为消费异化尊奉的是“消费至上”的原则,消费欲望的膨胀、消费方式的非理性的直接表现就是对自然界资源的无限度开采、掠夺,然后又毫无节制地向大自然排放各种废弃物,现实中深深困扰经济社会发展的资源枯竭、环境污染、生态失衡、土地沙漠化、温室效应等问题用事实证明了消费异化的惨重代价。由此产生的影响不是孤立的,人作为自然界的产物,上述问题必然会反作用于人自身,生态危机的形成与恶化必定会破坏人生存和发展可持续系统,削弱人生存和发展的条件,压缩其发展的空间。这与人的全面自由发展的原则——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每一个人的发展都应以不损害他人的发展为基础,是相悖的。

(三)消费异化导致人的异化消费异化形式下形成的消费价值观使人已经超出了自身真实需要的审视与把握,人不再是根据自身真正需要进行选择性消费,而是被欲望所奴役,幸福被金钱物化,对物质享受的无止境追求成为了人满足、幸福和价值实现的主要衡量尺度。但这种超度的物质享受与自身实际需求的背离、现实消费能力的脱节又使其陷入了消费增长与幸福弱化的怪圈,信任缺失、心理空虚、情感减弱、安全感不足等是人在消费中迷失后的常态和共性体现。对于企业而言,扩大以资本为基础的生产目标即利润最大化是它们的终极目的,为此,扩大生产规模、创新消费品形式、促进消费品多元化,通过生产出形式多样的新奇消费品以满足消费者的现实需求并催生更多的新需求就成为了生产商竭力要做的事情。产品生产出来后它们还通过包装、宣传、促销等方式诱导更多消费者尽快地接受新产品并转化为实际消费。产品的推陈出新和生产商的目的性诱导,进一步刺激了消费者的消费欲望,使消费者在自我感知的“幸福”和“极具优越感的物质享受”中自觉或不自觉地接受生产商即消费的操纵或控制。

他们已经不是消费的主体和自我支配者,而是被消费(更确切地说是被资本)支配,成为“消费机器”。这种消费带来的不是人物质基础的丰富、精神需求的满足和综合素质的提高,而是人自我本真的迷失、生存发展手段与目的的颠倒以及人发展的异化。

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消费

方式转型与人的全面发展的逻辑向度现实中存在的由消费异化产生的诸多问题深刻地反映出消费与人的发展关系的两面性:科学理性的消费有利于促进人的全面自由发展,不合理的畸形消费则会阻碍人的发展。如何树立科学的消费观念、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处理好经济增长、扩大内需与人的消费需求满足,促进消费与人的本质需要的统一,进而促进人的全面自由发展,体现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中以“人”为中心的平等和公平的本质要求以及使人摆脱依附于物、依附于金钱、大多数人生产生活受少数人左右的价值取向,是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尤其需要重点处理好的问题,这也是人的全面自由发展的内在诉求和经济发展服务于人的发展的本真体现。

(一)培育、强化以生态消费为核心的消费意识和消费行为自觉超前消费、无节制消费、物质主义消费等消费异化行为的产生很重要的根源在于人生价值观和幸福观的误导。把人生追求定位于物质享受、享乐主义等的实现,把人生价值简单地等同于物质消费,把人生幸福以物质需求的最大化满足作为主要衡量尺度……这是人的价值观扭曲和生活方式堕落的典型表现,也是消费异化行为得以形成和强化的重要影响因素。事实上,人的全面发展包含了心理发展、智力发展、能力发展等多方面的内容,是物质需求满足与精神需求满足的统一,以消费来满足人发展的需要是人生存和发展的条件,但这并不是最终的目的,“人的满足最终在于生产活动而不在于消费活动”。人生的价值不能简单地归结于财富的拥有量、物质消费的享受程度,而是取决于家庭生活的安定、和谐、美满,情感的极大丰富与信任依赖的增强,对个人发展潜能的满足和个人的自我实现。同样地,纯粹的物质指标并不是衡量人的幸福的核心尺度,就比如高经济收入不等于高幸福指数那样,物质基础和物质消费只是幸福的可能性因素,而并非决定性因素。科学的价值观和幸福观的确立与固化,是使人摆脱物的奴役,消灭异化消费,解除人的异化,恢复人的自由,实现向人的本质复归和人的全面发展的首要前提。

生态消费是一种以符合物质生产与生态生产的发展水平为基础,以保护生态环境为前提的生态化、可持续化的消费模式。现实中出现的环境恶化、过度消费、代内消费不公等问题与资本逻辑推动下的消费异化密切相关,这种消费具有明显的片面性、短期性、个体性,催生和加剧了人的发展与环境保护、当代人发展与后代人发展、少数人发展与多数人发展的矛盾。生态消费体现了消费与人的发展的适度性、可持续性、全面性与协调性等特征。(1)适度性方面,要求消费必须与资源环境、生产条件、经济条件以及文化条件等保持适度,即人的消费不能超越于资源环境供给能力、现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自身经济能力,换言之即是生态环境不能因为人类消费而遭到破坏,消费品的供应与现实生产力水平趋于一致,消费内容和消费水平要与实际消费能力相当。(2)可持续性方面,要求消费在当代人需要与后代人需要满足中实现合理均衡,尽可能做到自我消费与他人消费、当代消费与未来消费的平衡。(3)全面性方面,要求消费做到物质消费、精神消费、政治消费、业务消费、内在消费、外在消费、自我消费、环境消费,低级消费、中级消费、高级消费,基本需要消费、享乐需要消费、发展需要消费,现实消费、将来消费到延续性消费等多方面、一体化统一。(4)协调性方面,主要体现为人类消费与自然环境、自我消费与他人消费、当代消费与后代消费、消费需要与经济发展水平等之间关系的协调等。

总而言之,生态消费体现的是一种适度性、可持续性、全面性与协调性消费,它立足于人的基本需要,有利于促进人与自然环境的协调,符合人的全面自由发展的需要和生态公正的原则。培育生态消费理念和形成以此为中心的行为自觉,应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引导消费者消费方式科学转型,促进人的全面自由发展的重要逻辑起点。

(二)以生态型经济发展方式构建促进人的生态需要满足马克思认为,生产决定消费,这是因为:“生产生产着消费:(1)是由于生产为消费创造材料,(2)是由于生产决定消费的方式,(3)是由于生产靠它起初当作对象生产出来的产品在消费者身上引起需要。因而,它生产出消费的对象、方式和动力。”基于这样的前提,要解决消费异化问题,通过改变生产方式将是一个重要的突破口。事实上,对于中国而言,消费异化现象的产生与延续,与以往和当前中国的经济发展模式是有重大关系的。正是中国实行的是以GDP为导向的粗放型经济发展方式,为追求经济的快速增长和经济总量的扩容,在经济发展中对人的发展重视不足,不惜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对自然资源进行掠夺式开采,环境保护、治理与经济发展没有同步推进;甚至在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对盛行于西方国家的“非健康产业”监管不严使其较为顺利地进入我国市场,成为人们“新消费的需求点”;大量生产资源消耗大、环境污染高的劳动密集型产品,过度宣传仅适于少数人需求的“高大上”产品等等,在这种经济发展方式下,消费水平与生产力发展水平失当、消费与生态环境失衡、当代人消费与后代人消费不可持续、消费内容与人发展实际需求不匹配就成为了在所难免的事情。因此,必须构建生态型的经济发展方式来最大程度满足人的生态需要,引导人们形成良好的消费理念和消费习惯。第一,树立生态生产与生态消费理念。要摒弃唯GDP、“见物不见人”的经济发展方式,重构人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不能因为追求经济指标的增长而忽视人的发展问题,要始终坚持人的发展是经济发展的目的的原则,把是否有利于人的发展、如何有利于人的发展、怎样保障人的发展作为各项经济决策制定和实践运行过程中的主要衡量尺度,使经济发展真正回归到保障人的生存和发展的轨道上来。第二,要大力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建立循环反复利用废弃资源的生产系统,推进低耗能、低污染、高附加值的产品的生产,提高生产过程中的技术含量和产量的技术价值,尽可能减少对自然资源的利用和自然环境的破坏。第三,要大力鼓励和扶持有利于人的精神需要的文化、教育、现代服务业等产业的发展,以适应人们随着生活水平提高由基础性消费转向发展性消费的需求。在此过程中,必须严厉打击诸如“黄色书刊”、“黄色影视”等不利于人的发展的生产经营行为,保障人的消费的健康性和纯洁性。第四,要大力生产绿色产品与生态产品,在减少对生态环境破坏的同时,引导人们形成健康消费和环保消费的习惯。

(三)完善制度安排,规范生活消费和生产消费行为生活消费和生产消费是消费的两大方式,消费异化现象的治理必须同时从这两个方面进行着手。生活消费方面,主要是通过行为约束、道德约束和法律约束等方式来规制消费者的消费模式和消费行为。要加强对社会消费者消费知识宣传和提高社会消费者的受教育程度,通过教育水平的提高来增强消费者对自身消费行为的自我约束,形成理性消费和生态消费的行为自觉。要培育和完善社会消费行为的监督约束机制,通过对消费者消费行为形成的对他人、对环境、对社会造成的影响的认同、不满、指责,来形成对消费者消费行为的反思和纠正,以外在力量来监督和纠正消费者的消费模式和消费行为。要完善消费行为的法律制度安排,通过法律的强制约束力来监督、惩治不利于绿色消费或生态消费的行为,引导社会消费者生态消费理念入心化,生态消费行为规范化、常态化和自觉化。生产消费方面,主要是通过企业生产过程对劳动者的身体健康保障、企业生产对原材料和自然资源开采利用的科学化、企业生产废弃物处理环保化等方式约束、规制企业生产消费行为,使其转化为生态化。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必须注重对劳动者身心健康的保护,不能以降低生产成本、资金不足等任何理由以损害劳动者身心健康为代价,而把劳动者置于不安全、不健康的生产环境之中。对自然环境进行破坏性或破坏性开采、使用都是破坏性消费行为,这种生产消费方式是把生产成本外部化、社会化,把由此带来的后果转嫁给社会和后代来承担,是对人类生存和发展环境的破坏,必须摒弃这种生产消费方式,实行清洁生产、清洁环境的生产方式。要加强对企业生产废弃物、排放物的环保化处理,通过科学技术的充分运用、生产循环系统的优化来提高对原材料、自然资源的利用效率,减少企业生产废弃物、排放物对自然环境的污染。

第6篇

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市场决定资源配置是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须遵循这条规律,着力解决市场体系不完善、政府干预过多和监管不到位问题”。这一论断正是价值规律在市场经济中的体现,应以此为核心,在深化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中,健全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作用的体制和机制。第一,以市场—政府关系优化为主线深化经济体制改革。这种优化不是向计划经济体制回归,也不是对市场自由主义逼近,而是依据经济实践对政府—市场关系进行适应性调整[1]。政府—市场关系优化的核心是转变政府经济职能,减少政府不必要的干预,使其在经济活动中既不越位也不缺位,保障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当前的主要任务是政府的简政放权,以及对土地、劳动和资本等要素市场的持续放活,激发微观经济主体的市场活力。同时,政府也要强化社会管理职能,着手解决收入分配、社会保障、生态环境建设等问题。第二,健全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正如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的:“凡是能由市场形成价格的都交给市场,政府不进行不当干预。”一是强化市场决定价格是市场经济核心的共识,市场决定价格,将形成激励相容的社会运行机制,通过引导行为主体的理性决策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从而使得每一个人为了获得幸福,需要很好地为市场工作获得报酬,通过使别人幸福而使自己幸福;二是拓宽市场形成价格的领域,当前最主要的任务是让市场决定水、石油、天然气等资源性产品价格,使资源环境成本反映到企业成本中去,让市场决定利率、汇率,使各类市场主体平等竞争和使用金融资源,推动电力、交通、电信等垄断领域价格改革,放开竞争性环节价格;三是明确政府定价范围,政府定价范围主要限定在重要公用事业、公益、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提高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第三,全面推进政府转型。中国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一直是政府主导型的发展模式,且政府带有管制型政府的特征。在市场发挥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下,政府应向服务型政府转型,一是简政放权,以“负面清单”管理为重点推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新突破;二是理顺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关系,建立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建立以公共服务为导向、社会满意度为导向的干部政绩考核、选拔机制,促进地方政府由竞争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型;三是明确政府职能,“政府的职责和作用主要是保持宏观经济稳定,加强和优化公共服务,保障公平竞争,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推动可持续发展,促进共同富裕,弥补市场失灵”。

二、遵循竞争规律,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竞争是商品经济的必然产物,是商品经济与生俱有的机制,也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则。正如马克思所论述:“社会分工使独立的商品生产者相互对立,他们不承认任何别的权威,只承认竞争的权威,只承认他们相互利益的压力加在他们身上的强制。”[2]可见,市场竞争是各个经济主体为争夺有利的生产和交换条件,以获得更多的经济利益而发生的一系列经济行为或经济关系。在商品经济中,不同的经济活动主体相互独立,其经济活动的根本目标是实现自身经济利益的最大化,所以他们在资金、技术、人才等排他性资源的使用、收益的占有上,以及在商品销售市场的分割上,彼此之间是竞争关系。竞争具有广泛性、深刻性、强制性的特点,作为商品经济的基本法则,竞争为实现微观个体利益和社会整体利益的双重发展奠定了基础。通过竞争能保证最有效率的企业使用有限资源的优先权,能够保证最有效率的企业供给社会所需要的产品,能够将低效率、低水平的企业淘汰出局,从而实现有限资源的最优化配置。30多年的改革之取得巨大成就的经验之一,就是在全社会建立了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同时我们也应看到,在垄断领域竞争机制的作用还没有体现出来,市场主体不平等、过度竞争、不当竞争等扰乱市场秩序的情况还时有发生。如果说前30多年改革的任务是让市场配置资源的空间得以确立,那么未来30多年的改革则是如何使市场秩序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可见,未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关键是确立市场经济秩序。第一,完善市场竞争的主体秩序。即界定谁有资格进入市场、谁有权力制定市场竞争活动的制度与规则。通过制度设计,一方面使进入市场的企业能够真正接受市场规则的硬约束,使不具备市场责任能力的主体尽快退出;另一方面,使非公有制和公有制经济具备进入市场的平等性资格,“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在制定负面清单基础上,各类市场主体可依法平等进入清单之外领域”,解决长期以来的非公有制企业的“弹簧门”问题。第二,完善市场竞争的交易秩序。强化价格决定机制,使得价格决定真正体现等价交换的市场原则,真实地反映供求矛盾运动。合理的交易秩序要求进入市场的主体在交易过程中按照统一的法则公平交易,进而使竞争具有平等和充分性。因此,最核心的是对所有市场主体实施公平统一的交易法则,废除不平等的规定。第三,健全市场竞争的法制秩序。一是以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通过法治精神的宣贯、法制体系建设,强化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契约经济的理念;二是“改革市场监管体系,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清理和废除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严禁和惩处各类违法实行优惠政策行为,反对地方保护,反对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第四,完善市场竞争的道德秩序。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客观上要求市场主体在道德秩序上必须恪守并弘扬诚信。针对当前中国诚信体系建设滞后问题,一方面应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构建社会道德、伦理规范对市场竞争的精神支持;另一方面,健全诚信体系,加大失信的机会成本,提高人们的诚信意识。

三、遵循资本有机构成变动规律,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创新驱动机制

资本有机构成指由资本技术构成决定并反映其变化的资本价值构成。资本技术构成是指每个工人所配备的资本数量,资本价值构成指由价值表示的不变资本投入量与可变资本投入量的比例。资本价值构成的提高往往和资本技术构成有重要的关系,正如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所谈到的:“资本技术构成的这一变化,即生产资料的量比推动它的劳动力的量相对增长,又反映在资本的价值构成上,即资本价值的不变组成部分靠减少它的可变组成部分而增加。”[3]马克思认为,导致这一变化的原因,是科技进步以及劳动生产率提高。单位劳动力支配的生产资料不断提高,某种程度上资本对劳动力实现了替代。资本有机构成规律实质上是反映社会生产力不断发展、生产社会化程度不断提高的规律。社会主义社会同样也适用。资本有机构成上升的规律要求我们在市场化改革过程中,坚持创新驱动战略,充分重视科学技术的创新和先进技术的推广;注重协同创新,即知识创新和技术创新的协同,实现科学家和企业家的协同,科学家的知识创新瞄准前沿技术,企业家的技术创新瞄准市场需求,两者的协同既可以有能力抢占科技发展的制高点,又可以使研发的新技术具有商业化和产业化价值[4]。第一,发展创新型经济,推动发展方式转变。

所谓创新型经济是指创新产业为标志的经济。该种经济以知识和人才为依托,以创新为主要驱动力,以发展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技术和新产品为着力点,实现了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的互动结合,以及知识创新主体和技术创新主体的紧密合作,在推动经济增长的同时,实现了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在经济新常态的背景下,经济增长的红利更多地将依靠创新来实现,因此,创新性经济将成为未来主导型的经济发展模式。基于此,应在以下方面实现转型:一是增长方式由有形要素驱动增长向创新驱动增长转型;二是产业结构由传统产业向创新产业转型;三是企业结构由单纯生产型企业向科技企业转型;四是企业技术进步由模仿创新向自主创新转型。第二,建立健全“知识创新—技术创新—产业创新”三位一体的创新体系。打破当前知识创新转化难、技术创新产业化难的双重困境,将知识创新延伸到技术创新,搭建科研院所、企业家沟通合作桥梁,通过企业家参与,实现技术创新成果在产业发展中的应用,促进产业的升级换代和产业链条的延伸,使知识和技术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理顺政府、企业、科研院所的职能分工,政府是服务者,是创新性的引导者,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则是创新的主体。政府在创新过程中应为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创新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包括制度环境、政策环境、体制环境、文化环境、服务环境和管理环境,等等。第三,建立多市场主体和政府合作的创新系统。经济发展中的创新驱动不是单个企业的行为,也不是政府单方面的行为,它需要相关主体的广泛参与。一是建立健全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的产业联盟,集成产学研各方面的优势,实现产业技术重大突破,促进共性技术成果和关键技术的扩散和转移,加快科技创新资源向企业集聚转移,提升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二是建立“产学研社政”五位一体的科技资源统筹联盟,“五位一体”是指企业、学校、研究机构、社区和政府。具体来讲,在政府的引导下,以市场为资源配置的基础手段,围绕企业这一载体,学校、科研院所、社区民众通过“一体化”机制,实现科技资源统筹利用,促进技术转化。通过制度体制创新,确保“五位一体”的科技资源统筹联盟的稳定性、权威性和广泛性,发挥其积极作用。四、遵循社会生产按比例发展规律,完善市场经济的宏观调控体系社会生产按比例发展规律是各个社会经济形态共有的经济规律之一。马克思对这一规律的阐明集中体现在:“为了要有适合于各种不同需要量的产品量,就需要有不同的和数量一定的社会综合劳动量。显而易见,这种按一定比例分配社会劳动的必要性,绝不可能被社会生产的一定形式所消灭,所能改变的只是它的表现形式。自然法则是根本不能消灭的。可能因不同历史条件而发生改变的,只是这些法则所由以表现的形式。”

马克思通过这一规律揭示了商品经济发展过程中,经济系统内部各部门各行业之间,生产、分配、交换、消费各领域,以及各领域内部存在着一种客观的比例关系。打破了这一关系,经济形态内部自身的秩序性就会被破坏,必然会出现经济危机。斯大林在马克思社会生产按比例发展规律基础上,提出了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发展的规律,认为国民经济各部门、各个生产单位(企业)之间、各个环节之间,既相对独立,又互相依存、互相制约。社会分工越发展,生产的社会化程度越高,各部门、各环节间的联系性、依存性就越密切。因此,要求各部门、各环节之间必须互相协调、配合,保持一定的比例关系。30多年中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也面临一系列问题,其中,最核心的问题是结构失衡问题。首先是经济部门结构失衡,一是部门间及部门内部比例失衡,即三次产业结构中第三产业总体发展滞后,产业结构亟待优化;二是部门内部比例失调,即各产业内部中体现高技术、高产出、高效率的比重不够,特别是产业的创新驱动不足。其次是经济空间结构失衡,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是东西部差距,长期以来,由于东部率先发展战略导致资源在区域间配置的失衡,西部地区发展一直处于落后状态,据统计,2012年东部经济总量为301811.284亿元,西部经济总量为96563.765亿元,东部经济占全国经济总量的64.002%,西部经济占全国经济总量的20.477%,西部经济占东部经济的31.99%,由此可以看出,东西部经济差距比较巨大;二是城乡差距,由于长期以来城市偏向发展战略,要素更多地集中在先进部门集聚的城市,城乡差距不断加大。

因此,遵循社会生产按比例发展规律,完善市场经济的宏观调控体系,解决失衡问题是未来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内容。第一,引导资源合理配置,促进产业结构的合理化和高级化。一是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基础上,提高政府宏观调控的效率,通过制度创新,为资源在产业间的流动和配置奠定良好的制度基础,促进产业结构的优化和升级;二是破除地区经济壁垒,合理调整产业机构,纠正比例失调、结构失衡的偏差,促进产业结构的合理化;三是鼓励技术创新,推进技术进步,建立推进技术进步的长效机制,提高产业机构的技术水平,促进产业结构由劳动密集、资本密集向技术密集转变,从而实现产业结构的高级化。第二,强化空间经济协同合作,促进欠发达区域的发展。现实经济运行过程中任何企业或生产单位都是在一定的空间存在的,由此构成了地区间的比例。因此,在未来发展过程中,一是要通过市场配置和规划引导,协调各要素在空间的合理配置,加强不同区域之间的协同合作,推动区域经济协同发展的制度创新,形成推动区域经济发展的合力;二是要加大对西部地区发展的支持力度,借助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大力发展特色产业,带动经济欠发达地区发展;三是统筹城乡发展,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第三,健全调控体系,实现科学宏观调控。“科学的宏观调控,有效的政府治理,是发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优势的内在要求”。一是科学使用调控手段,健全以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为主要手段的宏观调控体系,推进宏观调控目标制定和政策手段运用机制化,加强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与产业、价格等政策手段协调配合,提高相机抉择水平;二是完善调控机制,健全事前调控、事中调控与事后调控相结合的调控机制,增强宏观调控的前瞻性、针对性和协同性。五、遵循平均利润规律,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在充分竞争的条件下,资本在不同的部门之间配置应该获得等量利润,即遵循等量资本获得等量利润的原则。但由于资本有机构成和资本周转速度不同,各个生产部门的利润率高低不同,由此必然会引起部门之间的竞争。部门之间通过资本转移使资本由利润率低的部门流向利润率高的部门。资本在不同生产经营部门之间的转移必然引起不同部门商品供求关系和商品比价关系的变化,从而引起部门间利润率的变化。上述资本转移的过程,以及由此而来的价格和利润率的变动要一直到两个部门的利润率大体平均的时候才能暂时停止下来,这样便形成了平均利润。可见,平均利润率的形成是全部利润通过部门之间的竞争在各部门之间重新分配的过程,最终实现等量资本获得等量利润。在《资本论》第三卷中,马克思结合资本主义社会现实特征,提出了平均利润率趋向下降的规律,于是,“资本主义生产,随着可变资本同不变资本相比的日益相对减少,使总资本的有机构成不断提高,由此产生的直接结果是:在劳动剥削程度不变甚至提高的情况下,剩余价值率会表现为一个不断下降的一般利润率”。

第7篇

从农村合作社运行特点而言,缺乏长期性行之有效的运行机制是制约其发展的重要因素。虽然在社会主义经济繁荣发展前景下,农村合作社经济实力也在不断提升,但是,就全国范围内来讲,多数农村合作社并未建立起一套切实可行的运行机制,理由有以下几点。第一,农民成员并不是合作社产权的所有者,而产权所有者主体则大多是政府、供销社、企业等。第二,由于产权主体的区别,所形成的利益分配方式也不是以农民为主,而是由农村合作社的创办人决定利益分配方式,并制定相关的决策。例如创办者常常是董事兼经理,一切发展项目计划皆由其做主,普通的农民不具有决策参与权,农民的真正利益诉求被置之度外。第三,农村合作社受到政府的过度干预,同时也导致了合作社的发展不能独立于政府之外,而是要受到其政策和管理的影响,依赖性较强。第四,合作社的财政管理水平低,没有健全的财政制度,成员大会或者董事会也会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延后或者取消召开,这些都对合作社的发展有着消极影响。农村合作社之间并未形成一个完善的网络体系,相互之间的沟通程度较低,这也是其可持续发展中的突出问题。以国际发展的经验分析,当某种组织的数量和规模达到一定程度后,就会为了进一步提高市场的占有率而进行合作,合作社之间进行合作能够扩大规模效益,对于各自的功能也是互为补充的,更能维护好既有利益。国内的农村合作社发展过程中,尚未出现规模较大的合作体系,这与其区域发展不均衡有关,在全国范围内农村合作社的覆盖率还是比较低的,自下而上实行农村合作社的联合较为困难,大多数农民成员的意识也未达到这一层次,已经出现的联合社也是由政府干预的,具有政治化倾向的社团组织,而不是自发性的。我国已经出台了相关法律来支持农村合作社的发展,并强调了农民的主体地位,在财政支出上也做出了相应的调整,鼓励农村合作社尤其是示范社项目的壮大,未来的发展前景不容小觑。

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推动农村合作社发展的对策

我国现在仍然处于并将长期处于建设社会主义社会的初级阶段,这是我国的基本国情,也是农村合作社发展的时代背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时至今日,已经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也改变了我国经济面貌和人民精神面貌,坚持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并不断推进其稳步状态下的优化升级也是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在这样的视域下,要进一步推动农村合作社的发展,须得从理论建设、制度制定、组织管理三个方面入手。

首先,不断完善相关理论的建设,是提高农村合作社发展水平的基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为指导,结合我国的国情又将该理论用于经济建设中,这是我党积极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发展最为典型的方式,农村合作社的发展也不例外。坚持将理论作为彰显农村合作社实现现代化完善的基础,结合各个区域的实际问题,对这一形式进行彻底改造,让农村合作社从较为封闭、狭小的天地里走出来,逐渐向着社会化大农业的发展方向前进。因此要在农业生产上深化改革,采取联合劳动方式,实现合作社之间的互利共赢。确立农民主人翁的地位是坚持理论的重要内容,从而在利益分配上就可以实现按劳分配,劳动者可以对其经营的领域实行自主管理,并按照其实际要求为提高生产力水平进行必要的投入。当然在理论建设中,还要突破关于国有土地利用的理论,必须和我国的农业实际相结合,将落后的农业散户生产方式改造为小规模联合经营形式,进行农民股份制分成也符合我国农村合作社发展不均衡的国情,这样还能提高农民的积极性。

其次,制度创新是农村合作社在市场经济视域下发展的外在保障。理论创新一定要体现到具体制度上,具体执行起来才有章可循。实现制度创新首先就要变革农地产权制度,将剩余的土地资源和闲置的耕地充分利用起来。例如将农村土地股份化,形成集体产权制度。随着农村进城务工人员的增多,大面积耕地被闲置,土地的利用效率大打折扣,但也应该看到这些土地恰恰能成为扩展农村合作社的基础性资源,而资源也只有在流动的过程中才能产生更大的效益。所以完善土地集体所有制度一方面是合理配置资源的方式,另一方面也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下推动农村合作社建设的必要途径。自然村土地集体所有制的建立,表明自然村集体拥有土地的所有权,在此基础上进行的农村合作社就能更加充分地保护农民的切实利益。同时,成立土地股份合作社就等于将土地资源按照人均分配,量化到了每位村民那里,这时土地虽是集体所有,但农民具有承包经营权,当合作社采用盈利方式使用土地时,就要与入股的农民一起分红。农村合作社实行股份制也是对其进行科学、高效管理的方式。采用股东大会形式来实现民主合作原则,归属明确清晰、权责落实到位的现代产权管理制度更有助于推动合作社的发展。

此外,对农村经济制度的改革也是推动合作社发展的基础。在广大农村地区,农村经济组织具有一定的行政职能,为村民供给生产或生活产品,和村民委员会之间也有交集,但是职能未经统一明确划分,阻碍了农村经济的发展。故要重新明确农村行政机构的具体职能,突出其社会管理职责,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和管理力度,而将发展经济的重任向农村合作社倾斜,为其提供必要的政治指导,实现政经分离管理。同时也要明确划分财务管理与决策程序执行的界限,提倡农民自主经营和资本所有相一致,在以农村土地股份合作为基础之上,突出农村合作社经济职能。综合以上管理方式,在分配方式上就要切实贯彻以按劳分配方式为主、联合按股分配的形式。除去投入生产、组织管理、缴税和公积金以后,农村合作社的收入要在入社全员之间进行分配,不仅坚持了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分配制度,同时也兼顾资产、管理、技术等要素,是对以往农村经济分配方式的突破和创新。最后,实现农村合作社的组织创新是确保农民利益的重要手段。在社会主义经济发展形势下,合作社的发展不能仅仅依靠外在制度的建设和国家经济政策的支持,关键是要增强自身的实力,提高组织本身的建设能力,以适应不断发展变化的市场要求。针对内部结构的科学管理,首要任务是保证入社农民成员的主置不动摇,无论在数量还是质量上都要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例如《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中明确指出,入社成员中农民社员要占到80%,少于80%的农村合作社不具有登记资格。并且在执行过程中要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同时明确相应的责任和权利。对于农村合作社的内部组织结构也要不断地升级优化,在《农民合作社示范章程》中规定了基本的组织形式,包括社员大会、理事会、监理会,实行内在监管机制,与农民社员之间利益直接相关问题要通过社员大会方可定夺。降低政府对农村合作社内部事宜的干涉,完善利益分配制度,确保农民的积极性至关重要。

三、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