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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行政论文范文

时间:2023-03-20 16:1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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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行政论文

第1篇

关于乡镇行政府采购的设想

【摘要】推行政府采购制度,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节约财政资金等方面,,全国公务员公同的天地起到了明显的作用。乡镇由于未实行政府采购,办公费、接待费开支浪费严重,对本来就紧缺的乡镇财政无疑是雪上加霜。为了解决乡镇财政困难问题,必须尽快在乡镇推行政府采购制度。

【关键词】政府采购;工作;乡镇;现状;问题;对策

国家推行政府采购制度以来,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节约国家资金等方面,起到了明显的作用。有人认为,这种制度只适用于县级以上单位及大中型企、事业单位。作为乡镇,特别是向我县这样经济落后、财力紧张的乡镇,根本不需要推行,作为长期工作于乡镇的一名财会人员,通过在工作实际中的观察、了解,我认为乡镇更需要推行,而且急需推行政府集中采购制度。

乡镇近年来实行收入上缴后,日子极其难过,大部分乡镇不同程度都有外债。解决这一问题,我认为从基层自己这一方面出发,首要是节约资金,加强管理。因为在帐务处理中,我们发现,很多公务费支出其实并不需那么多资金,完全是由于人为因素造成资金浪费。

原因之一,在于乡镇大部分物资购置采用记账方式。由于不支付现金,因此卖家说多少钱就多少钱,只要东西能买到,形成商家是爷爷,乡镇单位是孙子的畸形购销关系。我们可以算一笔帐:一支普通的中性笔,市场价格为1元/支,而我们在当地买,价格为2元/支一2.5元/支不等,就算为2元/支,一个乡镇所有单位(小乡镇)每年用笔一项支出为700元(350×2),其中350元就为浪费资金,资金使用率之低,令人不敢相信。这还只是一只普通的笔,再加上必须的一些办公用品购置,我们每年要浪费多少资金?以招待费为例,每年审计帐务,总是会有招待费超标这一项违规支出,实际上超在哪里?一盒普通香烟,市面零售价为5元/盒,但到了乡镇采购时,最低为6元/盒,超市价20%,全年招待费共为0.6万元,公务费总支出为8万元,则超出支出4400元;若按市价正常计算,我们又超标准多少呢?

原因之二,在于各单位、各部门各自单独采购,零星购买。管理混乱,没有统一的采购规定,谁用谁买,买了东西之后到底用在哪里,也没有人管,因此,很多支出都是不需要的重复支出,比如办公用品,今天甲买了稿纸,明天乙买了笔。但到了用时,甲没有笔,又去买几支笔;乙没有稿纸,又去拿了几份稿纸。其实只要有统一的管理,甲乙二人都只需—支笔、一份稿纸而已,而不必每人每次买几支笔,几份稿纸,造成资金极大浪费。零星购买,对于质量就很难保证,今天买这种牌子,明天又是另一种,哪一种质量好,也没有人去注意。在帐务处理中,我们发现很多类似现象,但谁也不可能去看看笔用了几支,纸用了多少,只能就帐处理,加大了公务费支出。

最后一个原因,在于由于没有统一采购,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造成资金浪费,导致腐败滋生,乡镇公务费支出最多的是办公用品支出,但是由于是零星购置,造成标准不一,价格相差甚大。就一个公文包,甲领导买了20元钱一个,乙见了,想着,你买20块钱的,我就买50块钱的,不久甲就觉得心里不平衡,凭什么你的包比我的好?于是又去买了个100元钱的。如此攀比,难免滋生腐败现象,大量浪费国家财力,对于乡镇财政无疑于雪上加霜。

通过以上现象,我认为要解决乡镇吃饭难问题,必须首先解决以上问题,尽快在我县推行乡镇政府集中采购制度:一方面缓解财政吃出现状,节约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另一方面可以加强乡镇统一管理,理顺乡镇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其一,成立专门机构,由乡镇集中采购或由县级组织统一采购,各乡镇各单位只需将采购计划上报,由采购机构制定出详细规定,大规模统一采购,公开采购,统一管理,可一次性解决零星采购中存在的因价格、质量等造成的资金浪费问题,我们可以货比三家、四家,挑出价低、质好的予以采购,而不必拿钱看别人的脸色行事。

其二,制定统一标准。来人接待用什么烟,吃什么标准的饭,办公用什么样的办公用品,都应该有个统一的标准,采购同样的东西,以免造成标准不同浪费资金及相互攀比而重复购买,追求豪华、高档等损害党和政府形象的事件再度延续、发展。

第2篇

论文摘要:本文以个案调查为基础,描述了我国乡镇行政权力的运作模式及其特征,在此基础上,对影响乡镇政府绩效的几方面因素进行了合理解释。

一、引言

在我国农村。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实际上也从农村基层拉开了序幕。使得农村基层政治体制改革也成为我国学术界所关注的一个热点问题。乡镇政府作为国家行政体系在乡村基层设立的行政组织.是整个国家行政体系运作的基础,国家的各项农村政策、工作任务必须通过乡镇一级政府才能贯彻落实。它是国家意志在乡村社会的输出终端,而乡镇政府的一切行政活动,无论领导、决策还是实施。都是通过政府行政权力的运作来实现的。正如诺顿·朗所说“行政管理的生命线就是权力。权力的获得、保持、增长和丧失是实践工作者和研究者所不能忽视的。忽视了这点。其后果几乎可以肯定就会是丧失现实性和导致失败。”

如果乡镇行政体系中出现权力失效或部分失效。这一行政体系在经济与社会发展中就很难发挥应有的作用,不仅影响到国家政策的贯彻和执行,而且直接影响到我国广大乡村社会的稳定与发展.其地位与作用可见一斑。

二、理论关照下的实证调查

乡镇行政权力的运作建立于政府权力结构的基础之上。因此,必须首先考察该乡政府行政权力的实体性结构。所谓行政权力结构是指“行政权力整体性的关系状态和有序性的活动过程。”[从纵向来看。它表现为与行政组织体系相一致的层级结构,体现出行政权力主体在垂直方向上的差异。韦伯把这种结构称作科层制或官僚制,认为它具有强制性的法规、明确的分工与责任、稳固而有秩序的上下级制度和层级制原则.其中的权力地位按照等级排列.存在着一种上级机关与下级机关之间命令与服从的关系[;从横向来看,行政权力结构包括行政体系中的部门结构以及行政部门之间进行管理活动所需要的专业化分工,表现为功能、资源、技术、信息等方面的差异。这种横向的部门结构往往为研究者所忽视。这里,我们以乡为例进行实证分析。

H省县位于该省中部.乡位于县境内北部偏东。据2000年统计辖31个行政村,196个村民小组,12000户,51585人。乡政府西南距县直新区18公里。乡政府有乡长1人.副乡长2人.

其中一个分管工业、小城镇、土地等.另一个分管农业。全乡31个行政村,分为五个工作区,有5名区长,5名副区长,由副书记、副乡长兼任。在乡政府机构方面,属于乡政府“块块”管理的有:水管站、财政所、农经站、林业站、土管所、民政所、广播站、计生指导所、农机站、水利站、统计站、畜牧站、文化站.它们的人、财、物权全部由乡政府全面管理和领导;属于上级对口机构“条条”自上而下垂直领导的有:邮政所、电信所、工商所、法庭、保险站、交管站、电管站、烟草专卖站.其行政隶属关系以及人、财、物均由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属于乡政府和县对口组织双重领导“条块”共管的有:地税所、粮食所、信用社、供销社、派出所、教育办,其中地税所、信用社、供销社的人、财、物都由上级主管部门管理,乡镇负责党团组织关系和政治学习,派出所和教育办的业务由上级主管部门管理,乡镇负责其工资的发放、党团组织关系和政治学习。

广义而言,行政权力是一种政治权力,因而其运作也体现出一种南权力作用的方向、方式、轨道、层次、时间和结果等要素有机组合而成的权力运行模式。}1同家行政管理的目的与使命只有通过行政权力的运作才能实现,这一运作过程即是行政权力主体对客体施加影响并使客体按照主体意愿采取行动的过程,包括计划、组织、用人、指挥、执行、控制、监督和反馈等一系列具体行为。

首先,行政权力是一种矢量,其作用方向和轨道具有明显的指向。在运作过程中其作用呈现出自上而下的方向。运行轨道呈伞状放射。从乡政府行政权力的实际运作过程来看.它主要通过个渠道来贯彻上级的行政命令、执行县级政府及上级政府部门的政策和决定以推动行政权力的运作:一是县级政府直接对乡政府下指令.如县提出争创“三城”(即卫生城、园林城、旅游城),实施蓝天绿水工程,并成立了争创“三城”指挥部,下发有关文件到乡政府.要求以任务形式完成;二是通过县党委对乡党委下指令.如强制性完成党报党刊和各种机关刊物的发行任务:三是通过县直下派部门和机构对乡政府下指令,如每年的国税、地税任务。

其次,行政权力的运作呈现出明显的层次性.其中间过程存在许多中介。国家行政体系从中央到地方再到基层按照严密的层次进行划分.行政管理的主体和客体之间往往不能简单地发生直接作用.而是要经过若干中介的传递过程。在乡政府组织的人事权上.人更由乡党委提议,党政联席会议(包括乡党委全体党委委员和乡政府各机构主要负责人)决定:在事务权上,重大决策由乡党委、政府主要领导集体作出,具体事务分工负责,政策性事务由集体研究;在财权上,2000元以内的费用由乡长一支笔审批,200010000元的费用由乡长、书记共同审批.1万元以上的费用由党政联席会议共同审批。这样就形成了乡党委/乡政府——各职能站所——各村党支部/村委会——各村村民的行政权力运作的层次,乡行政权力正是在权力体系中的不同层次运作中产生效用。

再次.行政权力的根本目标,是要通过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令和各类政策来有效地实现国家意志.行政权力的作用方式主要是强制性地推行政令。乡政府开展工作时经常向村下达种类繁多的指令性任务,凡是涉及到公粮收购、计划生育、税费收取及上报各种材料统计等大都下达严格的任务指标,并规定完成期限及奖惩办法;同时县级下达的各项指标任务,乡政府每年分解到各村,向村下达农业生产任务及工业产值指标,如乡政府制定的有关建立乡工业企业和有关调整农业结构的文件中就明确划分了各村的发展目标和任务,并将完成任务的情况与村干部的工资待遇直接挂钩,年终结算,给予一定的奖惩。

从乡政府行政权力的具体运作来看,具有以下几方面的特征:

第一,乡政府行政权力基础性的组织结构受到县级政府的控制,县级政府对乡十部拥有较强的人事管理权。曾在县委组织部、政研室工作过的乡现任党委书记和曾经在基层工作过十几年的现任乡长就是由县委、政府直接任命;县政府在乡村下派机构的人、财、物大都由上级部门控制,其行政隶属关系以及人、财、物均由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即使属于双重领导、“条块”共管的地税所、信用社、供销社等,其人、财、物都由上级主管部门管理。

第二,乡政府行政权力在运作中的实际能力和影响力是有限的,对重大经济、社会事务没有最终处理权。乡造纸产业由于污染严重,而且过度开采当地有限的水资源,使得水资源枯竭,吃水灌溉困难,给乡政府所在地的村民生产和生活造成了极大的不便利,村民因此4年未缴纳农业税费。水污染问题曾多次受到新闻媒体的曝光,但由于造纸产业的高利润和高税收,县政府在与乡的税收分成中占有大头,而且这些纸厂每年交给县环保局的排污费就有80万一100万元,出于地方利益的考虑,县政府一直迟迟未能关闭该乡造纸厂。

第三,乡政府的行政权力在运作中权限不明确,尤其表现在政企不分的问题上。首先,乡政府虽然表面上不干预企业的生产销售经营活动,但是在企业投资方向上却经常指手画脚。其次,在企业的发展目标和规模上,乡政府作出了强制性的规定,如在有关文件上规定,“十五期间每年新增公有制企业10家,其中500万元以上的企业2家”,这种发展速度已经远远超出整个乡经济的承受力。

第四,乡政府目前采取的行政强制手段已经不能保证行政权力正常的运作。在调查中了解到各村与乡政府之间的矛盾使得乡政府的行为方式有所改变。在不发达的农业经济环境下,自上而下层层加码的各种收费摊派、日益加重的农民负担是矛盾的现实根源所在。过去那种体制下的政治动员和行政强制的工作方式已经不能完成当前的各项任务,更不用说化解矛盾和冲突。在调查中乡的乡干部有一个共识,即“过去的手段粗暴,但是行之有效”,“(现在)工作手段太软,对不尽义务的群众没有有效的办法”,“软办法不管用,硬办法不敢用”。环境的变化和形势的变迁使得乡干部不得不采取由过去简单的工作方法转变到“恩威并施”的手段,既有说服动员、讲道理的一面,又不得不“拿出狠气”,粗暴地对待不上交公粮、税费的“刁民”。

三、梳理与思考

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较,我围行政权力的状况异常复杂,它既要受到各种传统因素的影响,同时也受现代化及全球化的冲击,其运作及绩效呈现出复杂的局面:

从乡的状况来看,其行政权力的运作并不令人满意。在我们看来,乡镇行政权力运作不畅主要是由行政权力的目的、手段、基础、主体结构、客体状况和环境因素所决定。就其自身而言,提高乡级政府绩效主要有以下几点考虑:

首先。从行政权力体系的组织结构来看。组织结构合理与否对行政权力的运作具有决定性的作用。乡党政关系的现实结构和状况受制于上级政权的党政关系现状,它直接决定着乡政府行政权力的运作状况。在县乡两级政府之间的纵向行政组织关系上,乡政府与县政府及其下属职能部门争夺资源。如果要求县政府放权让利,势必侵害县政府及其下属部门的利益,上下级之间的组织矛盾与摩擦将会加剧。

其次,影响行政绩效的原因也包括行政权力作用的范围。范围的大小需要视权力的强度、基础、手段、社会发展水平等情况而定,范围的适当与否会影响到行政权力的实际作用力并进而影响到政府的行政绩效。在乡党政组织之间的横向关系上,党政权力不分,乡政府行政权力缺乏自身应有的独立性和自主性。乡政府管了不该管的事。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干预乡村社会经济事务,将行政、政治职能和经济职能、社会职能混为一谈,造成了行政资源的极大浪费、行政成本的极大增加和行政绩效的降低。

第3篇

【关键词】乡镇行政组织;法治文化;法治观念

一、乡镇行政组织法制文化建设存在的现状以及问题

(一)乡镇行政组织法制文化建设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农村改革逐步深化,乡镇行政组织法治文化建设步伐不断加快。尤其自党的十四大以来,以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民主政治、精神文明建设为目标的法律制度更加健全,如在2007年国务院第169次常务会议通过《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政府机构和编制管理步入法制化。2011年5月23日国务院颁布了《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加强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完善农村基层干部行为规范、促进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的重要举措。

乡镇行政组织有了法律的依据和保障,执法工作和执法机构、执法队伍建设,也得到明显加强,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观念不断增强,法律意识逐渐提高,为建设法治型政府和服务型政府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

(二)乡镇行政组织法治文化建设存在的问题

1.行政法律体系不完善

政府法制建设三十年来,我国制定了许多有关政府管理和服务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使我国的行政法律体系已初步形成。但是由于行政法本身的复杂性,再加上实践中不断出现的新挑战,行政法律体系还不完善。另外行政行为法、行政程序法、行政监督法等明显欠缺,尤其是行政程序具有多样性、复杂性和差异性等特点,对其进行立法归类和统一规范,困难重重。

2.乡镇行政组织人员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比较薄弱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民主法治建设的不断深入,基层公务员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已经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我国封建专制统治思想仍然普遍存在,法治思想相对缺失,人治行政代替法治行政。人们迷信权力,推崇权力至上,导致了行政官员法律意识淡薄,法律信仰缺失,法律权威虚无。

3.法治教育和宣传方法陈旧单一

一方面,由于乡镇经济发展的限制性、财政经费等问题,乡镇行政组织由于缺乏经费的支持,在法治教育方面,培训力度不够。另一方面,由于乡镇行政经济发展以及工作人员思想观念的落后,法治文化建设的宣传仍然限制在以前的陈旧的宣传方法中,缺乏创新性,与经济发展不协调。

4.乡镇行政组织的监督激励机制不健全

与迅速发展的现实相比,现行的监督机制仍缺乏独立性和权威性。在激励方面,我国对乡镇行政人员的正当利益实现主要还是以精神激励为主,相对忽视物质激励。乡镇行政人员的物质生活得不到保障的情况下,其在行政过程中就会以滥用权力为己谋私的方式表现出来。

二、乡镇行政组织法制文化建设对策

(一)加强立法工作

当前,立法机关应当加快制定关于基层行政组织的组织法(或条例),完善、修订现有的基层政府的组织法,明确规定基层行政组织的机构设立、职责权限、基本准则、调整程序。上述的行政行为法、行政程序法、行政监督法是乡镇政府法制建设的几个薄弱环节,立法机关应当着重在这些方面加强立法,以法律法规的形式明确规定基层政府的机构设置、编制、职能等。通过加强行政立法,充分做到有法可依,使行政组织立法体系更加具有合理性和可行性。

(二)转变乡镇人员执法观念,树立现代行政法治观念

因此,必须加强法制教育和进行有效地培训,使其知法、懂法、用法,培养行政法治观念。乡镇行政组织要组织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和行政法律法规,并定期举行严格的考核,对表现优秀的人员给予奖励;要建立健全政府内部学法制度、专题法制讲座制度,使乡镇行政组织的工作人员通过教育培训,推动观念更新。

(三)健全乡镇行政组织监督激励机制

1.健全乡镇行政人员监督机制

要强化多方位的执法监督,进一步规范乡镇一级的行政行为,纠正执法中的偏差。通过多种渠道公开政务,提高透明度,从依法办事做起,建立起农民对广大机关干部的信赖,逐步树立起法律的权威;要采取有力的手段教育和警醒广大机关干部。

2.健全乡镇行政人员激励机制

在物质激励方面,针对不同行政人员的具体需求来采取不同的措施。同志在《2015 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中“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措施,同步完善工资制度,对基层工作人员给予政策倾斜。在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和职级并行制度。基层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将会得到较大提升。在精神激励方面,精神激励是相对于物质激励而存在的,通过对行政人员的正确行为加以表彰和肯定,满足其精神需求,来调动行政人员的积极性。

(四)创新法治文化建设的宣传机制

第一,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法治建设中的应用。法治建设必须适时更新观念,积极主动作为,充分发挥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作用,努力打造技术先进、传输快捷、覆盖广泛的法治文化载体平台。第二,创新载体,寓文化于队伍建设,多渠道、多手段,全方位、多层次营造法治文化氛围。如,举行专题笔试,创办法制季刊,开展案例评析,组织模拟审庭等,充分发挥法治文化的教育和引领作用。

注释:

[1]王雅琴.行政体制改革法制化研究[J].理论与现代化,2015(5).

[2]新华网.在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所作政府工作报告

[3]丁宪.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提高依法行政能力[J].中国食品药品监管,2013(2)

参考文献:

[1]张国庆.行政管理学概论[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

[2]刘能.等级制和社会网络视野下的乡镇行政:北镇的个案研究[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

[3]赵树凯.困局中的乡镇[N].中国经济时报,2004-9-03

第4篇

关键词:乡镇;行政行为;分类;规范

乡镇政府是我国农村基层政府,其行政行为与广大群众特别是农村居民的联系密切,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质量好坏直接关系着广大农民群众的生产生活。近年来,随着“依法行政”理念的普及,乡镇政府的行政行为得到了很大的规范,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是,乡镇行政行为多是落实国家“三农”政策,完成上级有关行政部门交办的事项,在行使行政行为过程中,往往面临地区实际、群众态度、社会稳定等相关复杂因素,需要多个部门协作、动用多种行政手段才能完成,而相应的职责划分不明确又增加了行政行为失范的可能性。另外,有些乡镇“重视自身利益,轻视群众利益”、“重视行政手段,“轻视法律规定”,、乱作为,怠于职权不作为现象还很普遍,而且乡镇行政行为的制约监督机制并不健全,很多乡镇行政行为实质上处于监督空白状态,这样就影响了乡镇行政行为的合法开展。为了更好地解决这些问题,有必要从行政法角度对乡镇行政行为进行一次详细的梳理和分类,从而提出对应的规范措施。以促进其在合法轨道内运行。

一、乡镇行政行为的分类

行政行为根据不同的标准,可分为具体行政行为和抽象行政行为,依职权行政行为和依申请行政行为等类别,但对于乡镇行政行为而言,存在着“三少三多”:照搬法律条文的少,需要自由裁量的多;独立完成的少,合作完成的多;自主开展的少,上级交办的多。所以原有的行政行为分类有不足以概括乡镇行政行为全貌之缺陷,不能全面反映乡镇行政行为的特征,也就不能够很好地指导、规范行政行为的行使。

多数行政法学者都认为行政行为是行政主体行使行政权的行为,可见,行政职权是行政行为的一个最重要的因素,从行政职权方面着手,就能很容易地辨别政府活动是不是行政行为,是在职权范围内运转还是超越职权,是独立行使职权还是和其他部门共同行使职权。所以本文以乡镇政府的职权与行政行为的关系为标准对其进行分类,依此标准乡镇政府的行政行为大致可分为三大类:

(一)乡镇独立完成的行政行为。是指乡镇政府依照法律法规、政策独立自主行使职权、在乡镇一级就能完成的行政行为。这类行政行为中除了乡镇一级的行政职权之外,再无其他公权力参与,乡镇是唯一的行政主体。根据“权责相符“的原则,这类行政行为的结果,除了法律特别规定之外,由乡镇政府独立承担。例如,在对损坏村庄和集镇的房屋、公共设施的管理中,根据《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规定,乡级人民政府享有处罚权。

(二)乡镇与其他部门共同完成的行政行为。这类行政行为是指在由几个行政主体共同行使相应职权才能完成的行政行为中,乡镇政府在其中某个阶段或者环节行使职权的行政行为。尽管各个部门在行政行为完成过程中起的作用可能有主次之分,先后之别,但各个部门的行政活动都是整个行政行为的有机组成部分,缺一不可。这类行政行为的结果,由行政行为各阶段或者环节的行使方相应承担。例如在“生育第二个子女审批”中,《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六条第六款规定:“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对公民的生育申请及时受理、审核,并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将审核意见和申请人的申请材料报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在整个个审批中,乡镇政府的行政行为包括受理申请、出具审核意见并及时上报。这三个环节是乡镇政府职权的行使范围,在这三个环节出现渎职、不作为等现象给申请人造成损害的,乡镇政府需要承担相应责任。

(三)乡镇依授权完成的行政行为。是指乡镇政府依照上级部门委托授权完成的行政行为,这类行政行为根据授权权限,又可以分成全部授权以及部分授权,其结果由授权委托方承担。但是受托方存在过错的,委托方有权追究其相应责任。例如,在社会抚养费征收中,《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由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作出书面征收决定,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可以委托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作出书面征收决定。”这条规定就赋予了乡镇一级政府在计生执法中,可能作为社会抚养费征收的受托方从事执法活动。

二、乡镇行政行为的规范

虽然我国行政法律法规立法数量已成规模,但是具体到乡镇行政行为上面,却又常常面临无法可依的境况,越是对相对人侵害严重的行为,往往越容易遇到这样的问题。客观上是因为法律法规空白或者规定笼统,主观上是因为行政主体在行政行为行使过程中,头脑中缺乏法治观念,不是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和依法行政原则,而是千方百计钻法律漏洞。这就造成了乡镇行政行为的失范。

(一)乡镇独立完成的行政行为的规范。在该类行政行为中,有些行政行为的行使有明确具体的法律规定,对于这类行政行为,一定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而对那些拥有职权但是没有具体法律规定如何具体行使,需要发挥乡镇政府主观能动性和自由裁量权的行政行为,一定要在法律原则允许范围内,做到《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中依法行政的六项要求: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一致。可以采取行政合同(行政契约)、行政指导等方式灵活行使,政府要兑现行政合同中的承诺,遵守信赖利益保护原则。如果出现了某些重大政策变动等情况,应该给予相对人必要的补偿,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对于招商引资等行为,还要综合考虑本地经济发展、环境保护等因素,遵守相关的法律规定,维护当地百姓的切身利益。既要在法律范围内积极追求“有作为”,又要避免超越职权、的乱作为和消极对待、怠于行使的渎职不作为。

(二)乡镇与其他部门共同完成的行政行为的规范。共同行政行为往往是涉及行政主体众多、相对人人数众多、行政程序复杂、涉及利益面广阔、社会影响面广泛的行政行为,例如征地、动迁等。多存在着各行政部门之间权责划分不明确、不公开等问题,往往给人以“政出多门”之感,面对相对人的质询,往往出现“下级推上级、上级推下级”的相互推诿扯皮现象。对此,要明确并公开各行政主体之间的职权分工和责任承担以及行政行为程序、进展情况。各行政主体应该在其发挥职权的阶段或者环节中承担相应责任,乡镇政府应相应在其发挥职权的阶段或者环节承担行政责任。这样既避免了行政主体之间的推诿扯皮现象,也方便了群众与行政主体之间的沟通和交流。

(三)乡镇依授权完成的行政行为的规范。对于乡镇行使委托授权的行政行为,委托部门要公开委托授权的范围及依据、责任承担,受托乡镇要在规定的权限内行使权力,委托部门应给予必要的监督和指导,对于在行政行为行使中,因乡镇超越授权或者违反授权规定给相对人造成损害的,委托方要及时给予赔偿,并追究受托方的相关责任。

三、结语

乡镇要切实树立“依法行政“的理念,乡镇领导、乡镇行政人员要加强法律学习,增加法律知识储备,提高执法技能。要严格贯彻行政过错责任等各项依法行政制度。要充分发挥各种监督力量的作用。强化行政复议、行政执法监督等政府内部监督职能,督促乡镇行政自我纠错。司法机关要从司法监督方面发挥监督职能,畅通群众反映、反馈渠道,充分发挥电视台、报纸、网络等各种舆论媒体的监督作用,使乡镇行政行为在自我规范和外部监督之下得到更大的进步。

参考文献:

第5篇

[论文摘要】2000年以来,从减轻农民负担入手的农村税费改革,规范了农村税费制度和分配行为,减轻了农民负担,取得了显著的阶段性成果,同时增大了乡镇财政压力。改革的局限使农村税费改革面临困境,农村税费改革的必然趋势是财政体制创新,财政体制创新的核心是统一城乡税制,建立现代公共财政体制。乡镇行政发展是财政体制创新的逻辑要求与必要保证,乡镇行政发展必须考虑整个国家行政系统与国家总财力的关系。

一、农村税费改革的背景、成果以及对乡镇财政的影响

在我国改革开放前期,农民收人持续增加。按不变价格计算,1978-1984年,农民人均纯收人年均增长率达15.6%0}’}到1985年以后,农民收人的增长速度急剧放慢。据国家统计局有关公报,“七五”时期(1986-1990年),农民人均纯收人年均实际增长率为4.2%,“八五”时期为4.3%,“九五”时期为4.7%01989年农民人均纯收人竟出现负增长,为一1.6%oX27cr9a)影响农民收人增长的因素很多,其中最受人们关注的莫过于农民负担过重。实际上,1980年代后期开始,农民负担逐步增加。1990年代,农民负担总体呈上升趋势,基本在高位运行,农民负担年均增长幅度一般都超过同期农民收人增长幅度。

1994年农民负担增长幅度更是高出农民人均纯收人增长幅度12.6个百分点。f31c}s}面对日益突出的农民负担问题,中央政府采取了不少严厉的减负措施,但是农民负担过重问题始终未能从根本上得到解决。

农民负担过重,极大地妨碍了农村社会经济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出现了农业经济滑坡、农村基础设施落后、农村教育文化卫生事业发展缓慢、农民生活困难、城乡差别扩大等等令人担忧的现象。

某些地方,一些农民不堪重负,被迫背井离乡,甚至出现自杀等让人触目惊心的事件。农民负担过重还严重影响了党和政府在农村群众中的形象,引发了农民对农村基层政府的不满情绪。农民拒绝交纳税费、抵制政府工作、集体上访等对抗屡有发生。很明显,农民负担过重引起的种种问题已经危及农村的社会秩序和政治稳定,一定程度上动摇了基层政府行政管理的基础。在这种背景下,中央政府推出了以减轻农民负担为重要目的的农村税费改革举措。

农村税费改革是我国农村继、家庭联产承包经营之后的第三次重大改革。从2000年开始,农村税费改革试点由点到面,稳步推进。2003年在总结经验、完善政策的基础上,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在全国全面推行。农村税费改革的基本内容是“三取消、二调整、一改革”,即取消乡统筹费、农村教育集资等专门向农民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集资,取消屠宰税,取消统一规定的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调整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改革村提留征收使用办法等。2004年,农村税费改革进一步深化,取消了除烟叶外的农业特产税,进行减征、免征农业税试点,并将在5年内取消农业税。4年多的农村税费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果。通过农村税费改革,用税来代替向农民征收的各种收费、集资和摊派,用税法来规范农村的分配关系,保障了广大农民的利益,规范了农村税费制度和分配行为,有利于现代公共财政体制的建立。大大减轻了农民负担,各地试点情况表明,农民负担减轻幅度一般都达到30%。明显改善了政府与农民的关系和农村干群关系,促进了农村上层建筑的调整和完善。

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初步达到了“减负”、“规范”的目的,但是农民负担的减轻意味着乡镇政府收人的减少,农村税费制度的规范意味着对乡镇政府收取税费行为的制约。这对乡镇财政产生了明显的影响,一是扩大了乡镇财政缺口,加剧了乡镇财政危机。农村税费改革以前,乡镇财政已经存在较大缺口,当时可以通过税外收费、借债等途径解决。统计数据表明,从1996年到2000年,全国乡镇财政总收人中,超过30%的收人是乡镇自筹、统筹资金。2000年,全国乡镇财政总收人为1026.65亿元,其中自筹、统筹资金达403.34亿元,占39.29%。4农村税费改革,取消了乡统筹费等行政事业性、政府性基金、集资和屠宰税,又开始取消除烟叶外的农业特产税,降低农业税税率。这样,乡镇政府财政收人中,税收没有太多增加,甚至逐渐减少,而原来可以纳人乡镇财政收人的统筹费等又被取消,乡镇财政收人大大减少,乡镇财政缺口迅速扩大。为了支持农村税费改革,解决乡镇财政困难,中央财政和省财政增加了转移支付金额。2001-2004年中央财政对试点地区的转移支付金额分别为33亿元、245亿元、305亿元、396亿元。尽管如此,乡镇财政缺口仍然很大。二是乡镇债务偿付能力大幅度下降。由于各种原因,全国绝大多数乡镇背负沉重债务。财政部科研所课题组认为,如果采用中间值推断,全国乡村债务总额不会低于6000亿元;如果采用高值推断,全国乡村债务总额应突破10000亿元。5湖南桃源县4o个乡镇总计负债11.49亿元,平均每个乡镇负债近2900万元,最高的达10933万元。农村税费改革以前,乡镇化解债务的能力已经不足。农村税费改革以后,乡镇偿付债务的能力大大降低,沉重的债务带来的问题和矛盾更加尖锐。农村税费改革的方向无疑是正确的,但它客观上加剧了乡镇财政压力,使原本十分困难的乡镇财政雪上加霜,难以为继。

农村税费改革以后,乡镇财政危机降低了乡镇政府供给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能力,不少乡镇尤其是以农业为主要产业的乡镇,基层政府根本无力或难以满足农村庞大的公共需求,水利设施的建设和维护、农村义务教育、公共卫生保健等问题突出。另一方面,财政危机影响了乡镇政府的社会控制能力和行政管理活动,可能引起乡镇政府行政管理危机。

二、农村税费改革的趋势:财政体制创新

农村税费改革之后的乡镇财政压力增大和潜在的行政管理危机,使农村税费改革进人了一个两难的境地。在目前的财政体制和行政管理体制下,要么继续推进农村税费改革,减轻农民的负担,但严重制约乡村正常运转;要么让乡村正常运转,牺牲农村税费改革,加重农民负担,让改革走回头路。I7事实上,已经出现了转移、加重农民负担的一些新动向。有些地方,乱收费由农业税费向行业税费转移,如对农民建房收“空间占用税”,巧立名目变相提高学杂费。一些地方乡镇政府“强迫提供服务”,美其名目“有偿服务”,如强令农民购买质次价高的果树苗,通过代办保险从中牟利。有些地方克扣农民应得的征地补偿费、补助金等。诸如此类损害农民利益,加重农民负担的现象,不禁令人担心农村税费改革陷入“黄宗羲定理”。

农村税费改革的困境,究其缘由,首先是因为农村税费改革本身的局限。政府财政是财政收人和财政支出的统一,农村税费改革属于财政收人方面的改革,规范的是政府、集体和农民三者之间的分配关系。农村税费改革使乡镇财政收人的数量、结构发生了变化,而乡镇财政支出没有全面、系统的改革和调整。即就是在财政收人内部,税费改革也只是财政收人改革的部分内容,也没有改变我国长期存在的城乡二元税制和分配体制。农村税费改革的局限说明,要使农村税费改革走出困境,必须同时进行财政支出方面的改革,统一城乡税制,完善基层政府收人结构。归根到底,农村税费改革的趋势必然是财政体制创新,建立现代公共财政体制。从这个意义上讲,财政体制创新既是农村税费改革的逻辑要求,也是农村税费改革顺利进行和成功的必要保证。

农村税费改革是财政体制创新的开端和有机组成部分。财政体制创新之所以必要,不仅仅是为了使农村税费改革走出困境,根本理由在于消除现有财政体制的弊端。现行财政体制是1994年分税制改革后形成的,本身是财政体制创新的成果。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分税制基础上的财政体制显现了新的问题。中央财政收人占全国财政总收人的比重大大提高,同中央财力集中度提高相一致,省级财政相对于市级财政,市级财政相对于县级财政,县级财政相对于乡镇财政,财力集中度不断提高。财力向上集中,而事权、财政支出责任并没有发生同向变化,甚至反向下移。县乡财政收人功能、财力逐渐减弱,但财政支出功能日益增强。县乡政府在提供维持性和社会福利性公共物品方面承担着更大的作用,在提供与基层民众权利和生活息息相关的服务功能方面比任何层级政府发挥着更大的作用。L8这样形成县乡政府(财政转移支付之前)事权与财权、财政支出责任与财政收人功能的不对称。按理,财政转移支付可以缩小,乃至解决不同级政府间、不同地区间财政的不对称。但是,由于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尚不够完善,使地区间的财政差距、基层政府财政的不对称难以有效解决。另外,上级政府可以通过上收财力和下放事权来转嫁财政负担。乡镇财政处于国家财政体系的末端,承受转嫁的上级财政负担,无法将自己的财政负担在财政体系内部转嫁,通常的做法就是向农民伸手,解决财政困难。通过分析,我们就不难理解农村基层政府财政特别是乡镇财政困难,以至于农民负担过重的财政体制方面的原因了。现行财政体制的弊病远不止这些,但是已足以说明必须进行新的财政体制创新。

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要求,财政体制创新的内容至少包含以下方面。

第一,统一城乡税制,建立现代公共财政体制。城乡二元税制以至于城乡二元财政体制,使收人较低的农民承担了比收人较高的城市居民相对高的税赋,而政府对农村地区的投人却明显低于城市,是对农民的歧视性待遇的重要表现。从2004年起,免征、减征,并将在5年内取消农业税,使完全取消专门面向农民征收的各种税费呼之欲出。完全取消专门面向农民征收的各种税费之后,实行城乡统一税制,使农民履行同其他纳税人一样的义务;同时,财政支出制度进行相应调整,使农民享受同城市居民一样的由国家财政负担费用的公共产品。在税制和财政支出制度城乡统一的基础上,建立覆盖城乡的现代公共财政体制,这是财政体制创新的核心。第二,合理界定各级政府的事权和财政支出责任。界定各级政府的事权和财政支出责任要遵循事权和财权、财政支出责任与财政收人功能相统一原则。如果把事权和财权、财政支出责任与财政收人功能相统一,理解为在实行财政转移支付之后形成的各级政府的事权、责任与其总财力的基本匹配,_9那么政府的事权和财政支出责任的界定可以不拘泥于政府本级征收的收人的数量,而更多地考虑国家总财力、政府管理能力和公共产品的属性、供给效率。以农村义务教育为例,属于全国性公共产品,应由中央财政(按照一定时期义务教育发展的基本标准所需要的费用数额)通过向农村基层政府转移支付的方式负担费用;而从效率看,发展义务教育的事权和责任适宜农村基层政府承担。第三,合理界定各级政府的财政收人。由于地区经济差距会长时期存在,应适当提高中央政府等上级政府财政收人在国家财政总收人中的比重。这对中央政府等上级政府统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调节地区经济差距,保证所有的基层政府给本地区居民供给最起码的公共产品,是必须的和有利的。

基层政府的财政收人主要包括本级征收的收人,如税收,以及上级财政转移支付等。一般对于农村基层政府尤其是欠发达地区的农村基层政府而言,上级财政转移支付应是最重要的收人来源之一。即使在一些发达国家,地方政府财政收人的30%~40%来源于上级政府的转移支付,美国的学区财政收人近60%来源于上级政府的转移支付。叫在明确划分和完善各级政府财政收人和财政支出的基础上,建立和完善符合国情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三、财政体制创新对乡镇行政发展的要求

从理论上说,政府对物质基础的需要规定了财政规模,而财政规模对政府的行政管理活动又具有制约作用。一方面,社会成员在社会生产、生活中的共同需要即社会公共需要从根本上决定了政府的职能范围,政府依据履行行政职能的需要,组建行政机构和配置行政人员。政府为实施行政职能和供给公共产品、维持行政机构和行政人员的公务活动,所产生的对物质基础的需要,规定了财政支出的范围和数量,进而提出了财政收入的数量要求。另一方面,财政具有反作用,财政为政府的运转、高效的行政管理和公共产品的供给提供财力,财政收入的数量限定了行政组织和行政人员的规模,确定了政府所能供给的公共产品的数量和质量的最大值。

财政与政府活动的关系说明,财政状况的变化必定要求行迁,财政体制创新必然要求行政发展。使用行政发展概念,是要强调行政系统(政府)的调整、改革与完善要以整体功能优化、行政效率提高为方向,以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目的。农村税费改革引发和为开端的,实际上正在平缓推进的财政体制创新,使公共财力的数量、公共财力在各级政府间的分配,以及各级政府财政支出责任的划定等方面发生了新的变化。假如没有政府变革的配合,财政体制创新避免不了夭折或半途而废的可能。如同财政体制创新是农村税费改革的逻辑要求和必要保证,行政发展是财政体制创新的逻辑要求与必要保证。

行政发展是复杂、宏大的系统工程。这里以乡镇行政发展即乡镇行政系统(政府)的创新为分析对象。乡镇行政系统(政府)是包括乡镇党委、政府、人大主席团、纪委等在内的担负农村地区社会公共事务管理职责的整体,这种理解似乎违背公共行政理论,但不得不承认这种理解与我国乡镇管理实际是吻合的。乡镇行政发展不仅有着宽广的背景,国家政治制度、经济发展水平、社会思想文化、农村村民自治等各种因素构成了乡镇行政发展的外部环境,而且有着复杂的内因。显而易见,乡镇行政发展不能仅仅着眼于农村税费改革、财政体制创新。在此,无意设计一个全面的乡镇行政发展的蓝图,主要探讨农村税费改革、财政体制创新对乡镇行政发展的影响和要求。以农村税费改革为开端的财政体制创新对乡镇行政发展的要求,不是乡镇行政发展的全部的却是必须的依据。

第6篇

对于今年的防汛工作,各乡镇、有关部门准备得比较早,行动得比较快,在完善预案、储备料物、建立防汛队伍、落实防汛责任制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是,我们也要看到,目前防洪现状、防汛形势仍然十分严峻,突出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防洪压力大。入春以来,降水普遍偏多,全旗降水比去年同期值偏多×××,仅次于88年。另据国家气象部门预测分析,6至8月,全国将出现南北两支多雨带,旱涝灾害程度比去年要重,北方多雨带涵盖整个内蒙古。据长期降水资料分析,今年我旗将有500毫米以上的降水,严峻的气象条件将为我旗今年的防汛工作带来极为不利的影响。二是水库险情多、隐患多。我旗现有的小型水库、塘坝都是上世纪

六、七十年代以大会战形式修建的,建设标准低,运行时间长,目前多数是带病运行、低标准运行。全旗两座中型水库除险加固已经完成;其他×××座小型水库都不程度存在安全隐患;×××座塘坝,×××以上存有不安全因素。三是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后存有隐患。许多小型蓄水工程,由原来的集体所有转为个人所有,个人在经营使用这些水利工程时,考虑的多是经济论文效益,对防汛工作考虑的不多、不全,极有可能成为防汛工作中的“死角”。四是部分干部群众的麻痹侥幸心理比较严重。“年年防汛不见汛、今年未必有大汛”的思想比较普遍,对防汛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缺乏清醒的认识。

总的来看,我旗今年面临的防汛形势十分严峻,不容乐观。大家一定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把存在的各种隐患排查的更深一些,把各种对策研究的更透彻一些,把各种防汛措施,特别是应急方案制定的更周全一些,把各方面的工作做得更扎实、细致一些,立足防大汛、抗大灾,从最坏处打算,做最好的准备,抓紧对防汛工作进行再动员、再检查、再落实,切实从严、从细、从快地做好各项防汛准备工作,采取一切措施,切实把防汛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二、明确任务,突出重点,切实把各项防汛措施落到实处

今年我旗防汛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防大汛为主,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在现有的防洪标准内,早准备、早部署、早落实,突出防汛重点,狠抓薄弱环节,保证措施到位,全力以赴,确保阿伦河、格尼河、音河、中小型水库、重要城镇和两条国道干线的防洪安全,对超标准洪水有对策,有措施,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损失。为此,要重点抓好以下八项工作:

1、认真做好汛前再检查,及时消除隐患。旗防汛指挥部办公室于4月下旬—5月上旬对全旗防洪工程和重点乡镇、村屯进行了详细检查,掌握了防汛重点和薄弱环节,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解决办法和应急度汛措施。但这仅仅是阶段性的工作,要利用汛前的有限时间,组织足够力量,由行管人员和专业人员带队,对全旗所有水库、河道、堤防等工程及水文、通信等设施再进行一次拉网式全面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认真分析研究,分类排队,登记造册,逐项落实措施,责任到人,限期解决。对汛前来不及处理的问题,要研究制定应急度汛措施,落实管护人员和抢险队伍,备足防汛料物,做到主动防范。对有险情的小型水库、河道、闸涵等设施,按照管理权限,明确责任,层层落实安全度汛措施。

2、抓紧度汛工程建设,确保发挥工程效益。98年以来,我旗共除险加固病险水库四座,安排堤防建设及险工治理10处,修建堤防83公里。目前,向阳峪、复兴水库除险加固任务已经完成;群英、红旗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正在紧张施工当中。当前要重点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对已完成的项目,加强维护和管理,确保汛期发挥效益;二是对正在实施的项目,要加快速度,严把质量关,并制定在建工程安全度汛预案,采取安全度汛措施,确保工程按计划顺利实施z;三是有关乡镇和部门要针对检查出来的各类工程隐患,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不等不靠,确保在主汛前完成,发挥防汛作用。

3、加大河道清淤除障力度,确保行洪安全。近几年来,由于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我旗的河道清障工作有了较大进展,但也有不少地方的阻水障碍和违章建筑至今仍未清除。对在河道内滥采乱挖沙石料、肆意侵占河道的,一定要排除干扰,按照“谁设障,谁清障”的原则,责令设障者限期清除,对清障不力,造成损失的要坚决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会后,旗防汛办要组织人员对清障情况再进行一次检查,对有障不清的要通报批评,对影响防洪安全、造成损失的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加强河道、水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管理,严格审查把关,避免形成新的阻水障碍和违章建筑。要加强河道采砂管理,主要河道要划出禁采区,严厉查处乱采砂、乱堆沙等违法行为,确保河道行洪安全。

4、确保复兴等各类水库安全度汛。要继续采取以往行之有效的措施,确保各个水库安全度汛。一是进行再检查、再落实。要迅速组织力量对中小型水库、塘坝进行安全检查,针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及时提出解决方案,并认真落到实处,对于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要有应急度汛措施。二是加强技术培训,不断提高小型水库安全管理水平。今年主汛前,旗防汛指挥部将组织分管中小型水库的领导和管理人员,进行中小型水库安全管理技术及抗洪抢险知识的培训。三是加强管理和防汛信息传递,及时了解掌握水库安全运行状况。要做到座座水库有人管、发现问题有人报、出现险情有人抢。特别是小型水库,汛期必须有专人日夜看管。对那些承包、租赁、拍卖给个人管理的小型水库塘坝,决不能因为归个人管理使用而影响水库的防洪安全,要及早落实防汛方案和措施,确保汛期不出问题。不管水库的使用权属于谁,安全度汛工作由当地行政论文领导负责。尤其在险情发生后,要立即报告包库行政论文领导及上级主管部门,以便及时抢险。四是建立小型水库报废跟踪制,对已经批准报废的小水库,坚决实施报废措施,彻底消除防汛隐患。

5、切实抓好城镇及行业防汛工作。当前,要抓紧开展城镇汛前大检查,认真查找薄弱环节,抓紧检修排水设施,并组织力量疏挖排水沟河,清除阻水障碍,消除城镇中存在的洪涝隐患。对那些不符合防汛安全要求,又不能在汛前落实安全措施的,要坚决关停整顿。要切实做好山洪、滑坡、泥石流以及危房的安全防范工作,采取“群测群防”的措施,对各个危险区进行普查和监测,特别是对中小学的危房危舍,一定要心中有数,措施到位,坚决避免事故发生。

6、加强防汛队伍建设。各乡镇、有关部门要根据防汛任务,组建以青年为骨干的防汛抢险队伍,定领导、定任务、定人员、定工具,把防汛责任落到实处,防汛任务重的地区和重要堤段,还要组建机动抢险队。对已组建的机动抢险队,要抓紧充实人员,完善装备,并在汛前进行必要的技术培训和演练,提高实战能力,保证在防汛抢险的紧要关头拉得出、抢得上、守得住。武警部队是历年抗洪抢险的中坚力量,要加强联系,及时向部队通报雨情、水情、工情。当发生大洪水、出现大险情确需部队支援时,要按程序报告,并主动帮助部队解决有关实际问题,把警民联防落到实处。

7、切实做好防汛物资的补充、储备和管理工作。对防汛物资储备要坚持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而无备的原则。各乡镇、有关单位要按照旗防汛办的统一安排,进一步补充防汛物资,并切实加强管理,对物资的品种、数量建档立卡,登记造册,汛前要进库逐项清点,清仓翻晒,防止防汛物资流失或霉烂变质。要储备一定数量的救生器材,以备指挥和抢险时急用。对现有电力、交通、通讯设施迅速进行认真细致地检查维护,切实做到正常使用时有保障,遇到恶劣天气时有对策,保证汛期“三通”畅通。此外,还要发动沿河群众,采取号料登记,备而不集的办法,就地取材,进行必要的储备,多层次,多渠道,备足备好防汛抢险所需物资。

8、蓄泄兼顾,坚持防汛抗旱两手抓。分析我旗的地理位置、气候特点和旱涝规律,一年之中,先旱后涝或先涝后旱的现象时有发生。这就要求我们在立足防大汛的同时,始终坚持防汛抗旱两手抓。在防汛指挥调度时,要在搞好调研的基础上,对大中型水库实行优化调度,对每次大的降水过程都要进行认真全面的分析,既要防止不适当地提高拦蓄水位,又要防止惧怕洪涝敞开排泄。要在保证安全度汛的情况下,力争多拦蓄一些水,为工农业生产及群众生活提供充足水源。

三、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努力夺取今年防汛工作的全面胜利

防汛安危,事关大局,责任重于泰山。各乡镇、有关部门一定要把防汛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调动一切力量,落实各项措施,确保万无一失。

1、认真落实以行政论文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防汛责任制。防汛工作,工防是基础,人防是关键,人防的核心是落实责任制,责任制的核心是强化追究制。旗里已对旗防指领导班子进行了调整充实,明确了旗四大班子成员和工程技术人员包主要城镇和重要防洪工程的防汛目标责任制,并与各乡镇签订了防汛目标责任书。各包河、包库、包防洪工程负责人要认真负责,加强督促检查,抓好各项度汛措施的落实。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项工作一定要做到细之又细,慎之又慎,精益求精。旗防指成员及工程技术负责人,要从今天起5天内对所包乡镇小型水库、塘坝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形成书面材料,报旗防汛办公室汇总。

2、树立一盘棋思想,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各乡镇、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按照防汛指挥部的要求搞好综合协调,加强防汛值班,严格防汛制度,及时掌握和分析汛情、雨情、水情变化,做到资料齐全,分析准确。值班员要进行岗位练兵,提高素质,为各级领导指挥抗洪抢险当好参谋。气象部门要做好暴雨和异常天气的监测,及时准确提供气象和降水预报。电力部门要保障防汛机构、防洪工程、防洪通讯以及防洪抢险的电力供应,及时维修排除故障。通讯部门要为防汛通信提供优先便利条件,保障防汛通讯畅通。民政部门要组织搞好安置及救济工作。卫生部门要组织好对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工作。交通部门要保证优先运送防汛抢险料物,为紧急抢险和撤离人员及时提供所需车辆,保障抢险人员和物资运输畅通。公安部门要负责搞好抗洪抢险的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维护防汛抗洪秩序。新闻宣传单位要及时宣传报道防汛准备工作情况和防汛工程建设中的先进典型,通报天气形势、雨情、水情,其他部门都要根据各自的职责积极做好防汛工作。部门之间、单位之间要协同作战,密切配合,不得以局部利益影响防洪大局。

3、坚持依法防汛,确保政令畅通。要广泛深入开展《防洪法》宣传,加大依法防洪、依法治水力度。各乡镇、有关部门在防汛工作中要顾全大局,严守纪律,坚持团结治水,对边界水事纠纷,要主动协商解决,决不能以邻为壑,互相推诿扯皮,任何单位和个人都要坚决执行上级防指的命令,尤其是在防洪调度上,要高标准、严要求,决定了的事情,必须坚决照办,不能有丝毫含糊,更不能各行其事。

第7篇

这一年,黔南经济发展质量得到提升,经济发展速度高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在全省增比进位综合测评排位中排名第三,再次步入全省第一方阵。

这一年,在黔南州委的领导下,全州宣传思想文化战线深入学重要讲话精神,在新常态下围绕工作大局,对内汇聚后发赶超正能量,对外塑造生态黔南新形象,在服务大局上主动作为,在中央、省级媒体上增加刊播稿件数量、创新发展举措、改进自身建设,各方面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为实现黔南后发赶超,加快全面小康建设提供强大精神动力、思想保证和舆论支持。

统一思想上下一心

凝心聚力跨越赶超

意识形态工作关系党和国家的前途命运和地区的长治久安,更关系民族地区的团结和谐、健康发展。

一年来, 黔南州宣传思想文化战线始终紧扣省委主基调、主战略,围绕黔南州“一圈两翼”区域发展战略,把握新常态,以持续打造“文峰”理论品牌为载体推进理论宣传大众化普及,解读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组织撰写《“三思三干”兴黔南》、《集中火力向“慢”发起总攻》等一批政论文章;组织撰写《让百年品牌香飘万里》、《让精神的星光照耀我们前行》、《科学布局迸发跨越赶超活力》、《在“两座山”上实现绿色崛起》等一批时评文章;推出《做“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率先践行者》、《持续打造黔南发展新亮点》、《努力在后发赶超全面小康中有更大作为》、《把“5531”作为一项战略性系统工程》等一批新语文章;组织拍摄《高铁时代到来,你准备好了吗》等“文峰”理论视线专题片。

同时,组建州、县、乡“百姓宣讲团”(百个宣讲团、千名宣讲员、万场宣讲),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福泉“1.23”杨刚救火英雄团体英雄事迹等百姓宣讲活动;深入机关、社区、乡村、学校、企业、园区、军营宣讲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四次、五次全会和州委十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邀请专家开展社科理论走基层活动,组织实施社科理论普及活动周;牵头组织召开全州各系统、各行业学习先进典型事迹座谈会,全州共召开座谈会200多场,2000多干部群众参加座谈会。

此外,结合实际分别召开州直部门和各县(市)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会,形成全州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报告,并向省委宣传部和州委常委会作了专题汇报,州委常委会对全州意识形态工作作了专题研究;舆情信息工作与2013年同比报送量、采用率大幅增加和提高。

加快构建大宣传格局

着力提升黔南形象

2014年,黔南州组建覆盖州直部门和县市的三级宣传网络,成立对外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州新闻工作者协会,加快形成大宣传格局。推动黔南日报与“黔南热线”报网融合,建立黔南热线新闻网,建成“新华黔南”党政客户端和“山水黔南”微信公众号,初步形成微博和微信矩阵,进入全媒体时代。

围绕“一圈两翼”发展战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乡镇行政区划调整、FAST精神等重大主题进行策划宣传。加大对福泉“1.23”扑火救灾英雄群体、“黔南骄傲”年度人物、全省道德模范等先进典型的宣传报道。

整合借力中央、省媒体资源,在央视多彩贵州集群形象推广栏目,展示“毛尖茶都、生态黔南”形象,在央视、旅游卫视天气预报栏目投放播出“都匀毛尖、香满人间”、“游山水黔南、品都匀毛尖”形象宣传推广画面,在《贵州日报》、《当代贵州》、《贵州画报》刊出都匀毛尖品牌宣传专版,开展毛尖茶广告语、“百年世博”活动方案征集等宣传活动;在《贵州日报》推出“聚焦黔南”专版宣传,在新华社外宣平台、中国经济网城市频道推出黔南专题,在贵阳龙洞堡国际机场开展为期2个月的“多彩贵州・黔南旅游文化展示月”活动。

邀请中央、省及广州市主流媒体300余家800余人次,开展“一圈两翼”、项目观摩、“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都匀毛尖茶文化节、高铁经济带建设等外宣活动,讲述黔南好故事,发出黔南好声音。据不完全统计,2014年黔南外宣稿件达4248篇(条),其中,中央媒体1032条,省级媒体3216条,外宣用稿、宣传领域同比明显增加。黔南广播电视台在中央电视台播出新闻160多条,继续保持市州新闻上央视用稿量全省第一。

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营造风清气正社会环境

加强道德讲堂建设。全州共建成各级各类道德讲堂3055个,评聘“德师”375名,培训各级道德讲堂管理人员、宣讲员104人,开展道德讲堂活动8003场,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群众参与道德讲堂活动,参与人数达60万人次;加强主题活动集中示范。以瓮安猴场古邑区全州“明礼知耻・崇德向善”主题活动周为起点,启动主题实践活动深入开展;加强街头正能量宣传。召开全州“传送街头正能量”推进会,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街头、社区、学校、公园、车站码头;加强先进典型选树。推出全省道德模范12人(含提名奖6人),推出中国好人榜上榜人物6人,“贵州好人榜”上榜人物26人,评选表彰2014“黔南骄傲”年度人物21人(含特别奖1个,提名奖10个)。持续开展“德行龙里”、“涟江骄傲人物”、“福泉好人”、“贵定榜样”等评选活动,选树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各类先进典型;加强“积德榜”建设。建成各级“积德榜”493个,县乡村各级以“积德榜”为载体,组织开展“身边好人好事”评选和思想道德宣传、传统文化教育活动,弘扬主旋律,凝聚正能量。

推进社会突出问题治理。以餐饮企业、单位食堂为重点在食品行业、窗口单位和公共场所等领域开展专项整治,规范餐饮行业秩序;深入开展“扫黄打非”行动,强化网吧监管,净化文化市场。

深入开展文明创建。创建全国文明村镇5个,全国文明单位4个。创建省级文明城市7个、文明乡镇9个、文明村17个、文明单位68个,各类别文明创建先进81个。创建州级文明村镇146个、文明单位182个、文明单位117个、文明集市3个。

推进“多彩贵州”文明行动信息化管理。依托黔南州民生热线12345平台,建成覆盖州、县两级的不文明行为、不满意问题收集、分发、处置、反馈评价平台,加强组织监督、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在州级媒体开辟专栏,对“多彩贵州文明行动”不文明行为进行曝光,媒体全年曝光1326篇(条)。

增强文化发展后劲

丰富群众精神生活

2014年,黔南州设立1000万元文化旅游发展基金,出台《黔南州优秀文艺作品创作奖励办法》、《黔南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奖励办法》等政策措施,初步建立文艺创作和非遗传承激励机制,实施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幸福进万家――文化精品乡村行”以政府采购为主要内容的公益文化服务模式,文化惠民深入开展。

平塘国际射电天文科普文化园规划编制工作顺利完成,并在第十届深圳文博会贵州1号馆开展专题招商推介,全州各县(市)文化产业招商引资在建项目17个,已投产项目8个,一批文化产业项目顺利实施,文化产业发展不断提速。抓好文化产业统计工作,全州2013年文化产业增加值达18.33亿元,占GDP总量为2.84%。

组织开展第一阶段“中国梦”主题文艺创作,完成作品创作104件,15件作品获第二届贵州省专业文艺奖,位列全省第四位;电影《近距离击杀》获全国 “五个一”工程奖,实现黔南在该奖项零的突破;《突破乌江》、《夜郎侠之一路危途》、《山那边有匹马》等电影作品拍摄完成,全州文艺创作迈上新台阶;成功举办第二届中国海峡“十大华语电影”评选活动,进一步提升黔南文化知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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