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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论:在您撰写金融生态论文时,参考他人的优秀作品可以开阔视野,小编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这些建议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热情,引导您走向新的创作高度。
金融生态是借用生态学的概念对金融外部运行环境的形象描述,而其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金融生态环境是指与金融业生存发展具有互动关系的社会、自然因素总和,包括政治、经济、文化、地理、人口等一切要素与金融业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方面,是金融业生存发展的基础。狭义金融生态环境是指微观层面的金融环境,包括法律、信用体系、会计与审计准则、中介服务体系、企业改革的进展及银企关系等方面以及金融体系内部各要素如金融市场、金融机构、金融工具、金融产品,通过资金媒介和信用链条形成的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系统。
良好金融生态环境主要包括:稳定的经济环境、完善的法制环境、良好的信用环境、协调的市场环境和规范的制度环境。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可以促进金融资源合理配置和保值增值,促使社会创造更多财富,并且可以有效防止金融主体的机会主义行为,促使其将各种成本内在化到自己的治理结构中。加强金融生态环境的建设具有重要战略意义。金融生态环境中各因素相互连接、相互依赖、相互作用,共同构成一个有机整体,即金融生态链。金融生态主要是组成金融生态系统的各部分之间的相互关系,其中一个重要内容就是金融要素的优化配置。
金融生态圈中的任何一个环节功能不畅,都会影响整个金融生态圈的良性循环或金融业的运行效率。重视和加强金融生态环境的建设,无论是对金融业的发展还是对经济的发展都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首先,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是金融业发展的基本条件。只有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才能对经济社会各方面有宏观、透彻、准确的掌握,能带动整个金融业的可持续发展。金融业控制着国家的信贷资源,只有加强对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把个体微观经营行为与整体宏观经济发展要求相结合,才能提高信贷资源配置效率,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资金支持。而改善金融生态环境就是要推动金融业与其外部环境之间的和谐发展,通过金融生态环境的优化,可以更好地发挥金融融通资金、优化资源配置的功能作用,推动经济快速健康发展。
其次,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是维护金融稳定和完善公司债券市场的重要保障。从金融生态的角度看,政府、公司属于环境因素,但从政府、公司等角度看,金融业则是它们的环境因素。金融风险的累积不但削弱了金融职能,而且也影响到金融业的正常发展。更严重的是金融风险的累积最终可能引发金融危机,这将对整个国民经济产生巨大的破坏作用。2008年的全球金融危机起源于美国的次贷危机,而这场次贷危机的影响愈演愈烈,形成一种“蝴蝶”效应,引发了国际金融风暴,导致全球闹股灾,从而使很多国家的金融生态环境恶化,市场对这些国家的金融体系、乃至整个经济体系失去了信心。因此,建设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不仅是金融业健康发展的前提条件,也是维护国家稳定的重要保障。
最后,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是社会诚信的重要载体,是对债权人的保护。金融业是建立在信用基础上的特殊行业,金融生态状况折射了社会诚信水平,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是构建诚信社会的强大动力。金融生态建设和金融业的稳健、可持续发展将为自身和社会诚信建设创造条件。同时,金融生态状况的改善需要在全社会范围内建立良好的诚信机制。在公司债券市场上,无论是信息披露还是信用评级,如果缺乏诚信基础,那么就不具有存在的价值。尤其是投资者在债券市场获取信息方面不占优势,其权益无法得到保障。只有诚信才能构筑公司债券市场发展所需的生命线,让投资者和融资者在公司债券市场上能够进行理性的博弈。此外,良好的金融生态是促进社会充满活力的重要力量,还能实现动态平衡,有效控制金融波动,降低不确定性,有利于推动金融市场和社会经济持续发展。
二、海南省金融生态环境分析
目前,海南的金融生态环境在金融产业体系的外部和内部都存在诸多问题。
一方面海南省的金融产业体系的外部环境没有形成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依据金融生态环境内涵的界定,金融产业体系外部环境主要包括法律环境、地方政府和区域经济发展基础三个方面。在区域法律环境方面,尽管改革开放已进行了很多年,但海南计划经济时期的行政权力至上、以权代法的做法仍随处可见。我国的法律基本上是以粗线条为主,这为执法者在具体操作中留有很大的自由度。基层地区的许多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在一定程度上就是由此原因造成的。有关金融业运作的全过程,如产权、进退出制、创新、整合、监管、重要业务、自律、保护、破产等方面尚存在许多法律空白。在地区层面,配合国家已颁布法规的地方性法规及结合地区特点制定的法规还很欠缺。在地方政府方面,海南省地方政府的观念既表现为仍较保守,又表现为急功近利,即对新事物、新体制、新做法吸收较慢,且不能将之与地区区情有机结合,眼光短浅、图省事、图政绩、摆花架子,缺少长远打算。在经济基础方面,海南在经济体制改革的较长一段时期内,由于历史包袱拖累造成了改制缓慢、改革滞后,其经济、社会的发展均较慢,这在相当程度上阻滞了金融产业的正常发展和金融业创新成果的出现。
另一方面海南省金融产业体系内部环境也阻碍了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的形成。在区域信用环境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表现在:信用体制不完善和信用意识淡薄。海南省信贷征信体系的建设基本上不能成为银行系统对贷款风险进行有效评估的基本支持和重要依据,这使海南省对其内部资金不能进行有效利用,从而形成内部资金通过总行一级的资金池流向其他地区,严重阻碍了其他地区的资金向海南的正常流动和授信程度,从而总体上导致海南省在经济振兴过程中的资金“瓶颈”。
另外,由于海南省信用环境欠完善,银行无法对贷款风险做出合理评价,骗贷、三角债、逃债、虚报、隐瞒等事件屡屡发生,从而导致海南省金融业的发展非常滞后。在区域金融产权方面,以国有银行制度为主是我国金融环境的一个重要特征,在建制、运行和管理监督等方面,渗入了较浓厚的国有银行管制的色彩,这是在新时期金融体制改革中出现的新的金融产权制度不明晰问题。由于金融产权不明晰导致产权关系不清,进而引发风险承担责任人不明确和自担风险、自负盈亏等市场化运作机制不能有效落实。在区域金融机构方面,海南省的金融机构主要仍然以国有独资四大银行及其分支机构为主,支撑经济、社会事业的运行,缺少引领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地区性银行机构。在区域金融中介方面,海南省为银行提供服务或与其业务相匹配的信托公司、金融租赁公司、财务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及会计师、律师、财务师、审计师事务所不仅数量有限,而且整体水准和工作人员素质不高。
三、海南省金融生态环境缺失对经济金融发展的影响
海南省金融生态环境在20世纪九十年代初遭到严重破坏,金融体系失去平衡,金融机构、司法环境、执法环境、信用环境等不同程度恶化,导致地方金融有效供给严重不足,信贷供求缺口问题突出,地方经济在严重“缺血”的状态下低效运转,金融生态系统的效能难以正常发挥,严重制约了经济增长,导致了海南经济在沿海开放城市中一直处在欠发达状态,各项经济指标一直在沿海开放城市中排名靠后。金融生态环境的缺失主要通过以下方式对海南省经济形成制约:一是地方企业获取贷款困难,成长完全靠自身积累,以致企业规模小,发展速度慢,始终达不到规模效益;二是基础设施建设缺乏资金来源,招商引资受阻,无力承受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全球产业链的转移,海南省外资投入在20世纪九十年代后期显著减少就是很好的证明;三是产业结构调整滞后,缺乏金融支持,就缺乏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改造所需要的资金投入;四是投资环境退化,难以吸引外部投资者进入。以上这些制约因素,使海南省经济金融生态链陷入“金融生态环境恶化金融业严格控制信贷金融业务和盈利水平低下金融机构收缩业务和网点地方企业成长受阻金融生态环境进一步恶化”的恶性循环。这种“累积性恶性循环”使得海南省经济增长一直受到金融生态环境缺陷和金融生态效能弱化的制约。虽然九十年代后期以来,海南省政府尽最大努力重树沿海开放地区经济金融形象,但信用重建需要时间积累,地方经济的恢复却时不我待,为此付出了巨大的代价。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金融生态环境被破坏之后的重建成本是非常高昂的。
四、构建和谐区域金融生态环境,促进海南经济金融协调发展
(一)落实科学发展观,适时增加有效信贷投放。要全面理解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准确把握市域经济运行的
特点。正确处理防范风险、发展业务和支持地方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在着力搞好信贷结构调整的同时,适度增加有效信贷投放,建立起金融发展和经济增长的良性互动机制。首先,要在继续保持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成果的基础上,正确审视经济发展相对滞后,过热迹象不明显的地域特征,在加强调控的同时,要注重引导支持,防止信贷的过度萎缩;其次,应增强宏观意识,跟进研究经济金融形势的发展变化趋势,准确把握银行业运行情况和风险状况,指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市场分析,避免贷款投放的盲目性,倾力防范和化解各种风险;最后,应继续调整与优化信贷结构,支持地方经济快速健康发展。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适时、适度地调整和优化信贷投向,积极向上争取授信额度,适当放宽对企业的评信标准和限制,降低门槛,进一步扩大信贷投放,在调整和改造过程中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发现和培育新的经济“亮点”和“绿洲”,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
(二)优化经济金融发展环境,促进经济和金融的可持续发展。实践证明,一个金融生态环境良好的地区,必然是最吸引资金的“洼地”。构建和优化区域金融生态环境,一是要建设一个良好的信用环境,要培养信用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提高全社会的金融意识和诚信意识。重塑新型银企关系,对改制后中小企业、私营企业进行规范化管理的同时,要树立起新的、长期、互信的银企关系,对恶意逃废债务的企业进行严厉制裁,从根本上杜绝逃、废、赖债劣迹的发生,维护银行债权;二是要建设良好的政策环境。将银行业作为地方的一个优势行业,把支持银行业的发展作为扩大招商引资的一项重要举措,支持银行业提高资产经营质量和经营效益,为金融机构向上级行争取更多的信贷规模,开辟信贷投放绿色通道提供政策环境;三是要建设良好的法制环境。严厉打击涉及金融领域的各类违法行为,加大案件执行力度,为银行业金融机构提供良好的法制环境。四是建设良好的舆论环境,充分利用新闻部门的舆论宣传优势,坚持从正面宣传报道金融政策、金融环境和金融经营管理情况,为金融业的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三)加强政府、银行、企业三方合作,共同创建宽松的融资环境。可以由政府牵头做大、做强现有的担保公司,完善担保机制,健全贷款担保制度,积极引导和推进形式多样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鼓励具备条件的社会法人,特别是那些有一定规模、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负债率低的民营企业之间成立信用担保机构和发展担保业务,发挥对民营经济融资的桥梁纽带作用,鼓励解决民营企业贷款担保难的问题。要督促有关部门简化抵押评估、登记、公证等手续,降低收费标准,努力解决民营企业抵押难的问题。同时,政府应协调各经济管理、司法、新闻宣传和金融等部门,扎实开展创建金融安全区工作,教育企业强化信用意识,重诺守信,在全社会努力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还应建立民营企业信用评价机构,根据全市民营企业信用信息,对民营企业做出综合评价,实现信用信息共享,逐步完善信用登记、信用评估、风险预警、风险管理等企业信用评价功能。对于通过国企改制来的民营企业,要将改制后的民营企业与改制前的信用区别开来,注重考察新企业的信用。另外,政府还应加强对民营企业的管理,鼓励组建行业自律性组织,如行业协会或行业商会等,对民营企业自身行政管理、财务管理等进行培训。要监督和管理民营企业,注重增加积累,提升技术含量和产品档次,切实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要帮助民营企业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增强驾驭市场经济的本领,从经营机制、经营策略、组织管理、自身素质等多方面进行提高,技术改造和产品更新,提高市场竞争力,加强行业协会内部企业的联保作用,从根本上改善区域融资环境。
(四)强化银行业经营管理,提高风险防化能力。一是要紧紧抓住海南省目前良好的机遇,用好、用足、用活中央已给政策,采取超常规手段加快处置不良资产,消化历史包袱。要拓宽信息渠道,抓住政策导向,及时向上级行反映实际情况和风险程度,积极争取核呆指标,最大限度处置不良贷款;二是在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采取转让、打折出售、打包处理、租赁、招标、拍卖等方式直接处置不良贷款。同时,加强与地方政府合作,推动区域性资产重组和置换,盘活不良资产;三是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相关责任,坚持常规手段“抓降”,加大不良贷款清收力度;四是加强贷款分类监管,要真实反映资产质量,既要敢于亮底,又要积极处置,要进一步加大对恶意隐瞒不良贷款行为的处罚力度,切实防范不良贷款反映失实造成的风险。
(五)采取有效措施,支持中小企业和县域经济发展。海南省应针对中小企业规模小、数量多、发展快、资金需求量大的实际,建立与之相适应的信贷管理机制。首先,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明确中小企业信贷职能部门,培养中小企业信贷专门人才,完善适合中小企业信贷人员的业绩考评和绩效挂钩体系;其次,建立适合中小企业的资信评估标准,对中小企业的评估和信用评级应以定性为主、定量为辅,注重对成长性指标考核,突出对业主个人的信用评级以及对其所处经济环境、市场环境和信用环境的评价;第三,应完善授权授信制度,改变目前从建立信贷关系到每笔融资都要上级行审批的办法,根据各基层行的决策、管理水平和所在地区经济结构及企业融资状况,分层次明确融资审批权限,减少贷款审批环节,提高办事效率;第四,应推进信贷融资产品创新,拓宽担保渠道,探索新的贷款担保形式,解决中小企业抵押资产不足的问题;最后,可以适当扩大对中小企业的贷款利率浮动幅度,减少中小企业贷款融资的高成本和高风险代价。
主要参考文献:
[1]白钦先.金融可持续发展研究导论[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1.
[2]周小川.法治金融生态[J].中国经济周刊,2005.3.
[3]宋逢明.公司治理是改善金融生态的基础[N].金融时报,2005.8.22.
首先,按照最通常的理解,所谓金融就是指货币资金的融通。资金的融通必然牵涉到不同的主体。在现代金融制度中,资金的融通至少牵涉到资金供应者、资金需求者和金融中介机构三个最基本的主体要素,三个主体要素中任何一个要素的缺失都难以达成现实的金融交易。因此,研究金融生态不仅要以金融机构为着眼点(尽管金融机构是现代金融活动的组织者和金融市场的构造者),而且要以其他主体要素为着眼点,即要全面研究和揭示金融主体要素的生存和发展状况。但是,学术界对金融生态的现有诠释基本都以金融机构为视角,忽略了其他金融主体的存在及生存状态,因而难以完整地透视金融生态这一范畴的全部内涵。
其次,在生态学中,生物的性态特别是作为万物主宰的人类的生存状态,既受各种客观生态因子即环境条件(如气候条件、土壤条件、生物条件、地理条件等)的影响,也受人类自身行为因素即人为条件(如开垦、采伐等)的影响。而且,现代人类社会的发展表明,人类自身生存状态的逐渐恶化在相当大程度上源自人类自身对生存环境的过度索取和破坏。因此,研究自然生态的变迁虽然不能忽视外部生态环境的变化,但更主要地应是加强对人类自身行为的控制。如果把生态学的上述观点移植到金融生态的分析中,笔者认为,即使我们仅从金融机构的视角诠释金融生态,那么,我们也应当在关注金融业生存发展的外部法律、经济、信用和市场等诸环境的同时,不能忽视金融体系自身的因子条件在金融生态变迁中的作用。依此而论,目前学术界仅仅将金融生态诠释为金融业或金融机构运行的外部环境的观点是不全面的。
再次,现代金融活动既包括通过银行进行的间接金融交易,也包括资金供求双方通过证券市场进行的直接金融交易。因此,研究金融生态应当着眼于“广义”的金融,而不应采用我国传统的“狭义”金融概念。但是,考察一下国内现有的关于金融生态的研究成果,便不难发现,这些成果大多以“狭义”金融即间接金融为对象,并多以银行业生态作为金融生态研究的具有代表性的外部边界。至于直接金融的生态状况,特别是对直接金融中作为资金供应方的中小投资者群体的生存状态却研究较少。这种从“狭义”金融的角度对金融生态进行的诠释显然难以覆盖金融生态这一范畴的完整内涵。
鉴于学术界对金融生态理解的上述缺陷,笔者认为,应当对金融生态做如下界定:所谓金融生态是指各类金融活动主体之间、金融活动主体与其外部生存环境之间通过相互作用、相互影响而形成的相互依赖的动态平衡系统。
如果这样理解金融生态的内涵,则不难发现,金融生态具有以下几个基本的特征:
第一,金融生态具有关联性。如同自然生态中各个生态因子之间紧密关联一样,金融生态的各种要素之间也具有十分密切的关联性,这种关联性首先表现为金融活动主体内部的相互关联,就是说,资金供求者与金融中介机构之间的紧密联系及其相互交易,维持着金融系统的日常运转。其次是金融活动主体与其外部环境之间的关联性,这种关联性直接影响着金融生态系统的平衡状况。
第二,金融生态具有适应性。在自然界中,生物与生物之间、生物与生存环境之间通过相互作用而形成一定的生态平衡,一方面,外界环境条件的不同会引起生物形态构造、生理活动、化学成分、遗传特性和地理分布的差异;另一方面,生物为适应不同的环境条件也必须不断调整自己。金融生态也是如此。由于各国的法律体制、经济条件、社会特性、文化传统等各种外部环境不同,必然会造成各国金融生态具有不同的印记。同时,为了适应各自特殊的外部环境,一国的金融活动主体也必须动态地调整自己的交易原则和交易策略。正因为如此,我们在发展金融时,绝不能简单拷贝成熟市场的金融生态,而必须立足中国的实际,给出中国特殊市场条件下的金融发展模式。
第三,金融生态的各个因子之间具有相互依存性。在自然生态中,各种生物之间由于食物链的存在而处于相互依存的状态,生物与其赖以生存的环境之间也存在依赖关系。金融生态也不例外。
金融生态的相互依存性表现在两个主要方面:一是金融活动主体之间的相互依存性,例如,资金供应者为资金需求者提供的融资为后者的生存和发展增加了动力来源;资金需求者又为资金供应者创造出运用多余资金获得收益的机会和渠道;资金供求双方的融资也为金融中介机构提供了业务内容和利润来源;金融机构的活动便利了资金供求双方的资金调剂,促进着双方资本运作规模的扩大和资本收益的提高。
金融生态是借用生态学的概念对金融外部运行环境的形象描述,而其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金融生态环境是指与金融业生存发展具有互动关系的社会、自然因素总和,包括政治、经济、文化、地理、人口等一切要素与金融业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方面,是金融业生存发展的基础。狭义金融生态环境是指微观层面的金融环境,包括法律、信用体系、会计与审计准则、中介服务体系、企业改革的进展及银企关系等方面以及金融体系内部各要素如金融市场、金融机构、金融工具、金融产品,通过资金媒介和信用链条形成的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系统。
良好金融生态环境主要包括:稳定的经济环境、完善的法制环境、良好的信用环境、协调的市场环境和规范的制度环境。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可以促进金融资源合理配置和保值增值,促使社会创造更多财富,并且可以有效防止金融主体的机会主义行为,促使其将各种成本内在化到自己的治理结构中。加强金融生态环境的建设具有重要战略意义。金融生态环境中各因素相互连接、相互依赖、相互作用,共同构成一个有机整体,即金融生态链。金融生态主要是组成金融生态系统的各部分之间的相互关系,其中一个重要内容就是金融要素的优化配置。
金融生态圈中的任何一个环节功能不畅,都会影响整个金融生态圈的良性循环或金融业的运行效率。重视和加强金融生态环境的建设,无论是对金融业的发展还是对经济的发展都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首先,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是金融业发展的基本条件。只有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才能对经济社会各方面有宏观、透彻、准确的掌握,能带动整个金融业的可持续发展。金融业控制着国家的信贷资源,只有加强对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把个体微观经营行为与整体宏观经济发展要求相结合,才能提高信贷资源配置效率,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资金支持。而改善金融生态环境就是要推动金融业与其外部环境之间的和谐发展,通过金融生态环境的优化,可以更好地发挥金融融通资金、优化资源配置的功能作用,推动经济快速健康发展。
其次,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是维护金融稳定和完善公司债券市场的重要保障。从金融生态的角度看,政府、公司属于环境因素,但从政府、公司等角度看,金融业则是它们的环境因素。金融风险的累积不但削弱了金融职能,而且也影响到金融业的正常发展。更严重的是金融风险的累积最终可能引发金融危机,这将对整个国民经济产生巨大的破坏作用。2008年的全球金融危机起源于美国的次贷危机,而这场次贷危机的影响愈演愈烈,形成一种“蝴蝶”效应,引发了国际金融风暴,导致全球闹股灾,从而使很多国家的金融生态环境恶化,市场对这些国家的金融体系、乃至整个经济体系失去了信心。因此,建设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不仅是金融业健康发展的前提条件,也是维护国家稳定的重要保障。
最后,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是社会诚信的重要载体,是对债权人的保护。金融业是建立在信用基础上的特殊行业,金融生态状况折射了社会诚信水平,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是构建诚信社会的强大动力。金融生态建设和金融业的稳健、可持续发展将为自身和社会诚信建设创造条件。同时,金融生态状况的改善需要在全社会范围内建立良好的诚信机制。在公司债券市场上,无论是信息披露还是信用评级,如果缺乏诚信基础,那么就不具有存在的价值。尤其是投资者在债券市场获取信息方面不占优势,其权益无法得到保障。只有诚信才能构筑公司债券市场发展所需的生命线,让投资者和融资者在公司债券市场上能够进行理性的博弈。此外,良好的金融生态是促进社会充满活力的重要力量,还能实现动态平衡,有效控制金融波动,降低不确定性,有利于推动金融市场和社会经济持续发展。
二、海南省金融生态环境分析
目前,海南的金融生态环境在金融产业体系的外部和内部都存在诸多问题。
一方面海南省的金融产业体系的外部环境没有形成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依据金融生态环境内涵的界定,金融产业体系外部环境主要包括法律环境、地方政府和区域经济发展基础三个方面。在区域法律环境方面,尽管改革开放已进行了很多年,但海南计划经济时期的行政权力至上、以权代法的做法仍随处可见。我国的法律基本上是以粗线条为主,这为执法者在具体操作中留有很大的自由度。基层地区的许多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在一定程度上就是由此原因造成的。有关金融业运作的全过程,如产权、进退出制、创新、整合、监管、重要业务、自律、保护、破产等方面尚存在许多法律空白。在地区层面,配合国家已颁布法规的地方性法规及结合地区特点制定的法规还很欠缺。在地方政府方面,海南省地方政府的观念既表现为仍较保守,又表现为急功近利,即对新事物、新体制、新做法吸收较慢,且不能将之与地区区情有机结合,眼光短浅、图省事、图政绩、摆花架子,缺少长远打算。在经济基础方面,海南在经济体制改革的较长一段时期内,由于历史包袱拖累造成了改制缓慢、改革滞后,其经济、社会的发展均较慢,这在相当程度上阻滞了金融产业的正常发展和金融业创新成果的出现。
另一方面海南省金融产业体系内部环境也阻碍了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的形成。在区域信用环境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表现在:信用体制不完善和信用意识淡薄。海南省信贷征信体系的建设基本上不能成为银行系统对贷款风险进行有效评估的基本支持和重要依据,这使海南省对其内部资金不能进行有效利用,从而形成内部资金通过总行一级的资金池流向其他地区,严重阻碍了其他地区的资金向海南的正常流动和授信程度,从而总体上导致海南省在经济振兴过程中的资金“瓶颈”。
另外,由于海南省信用环境欠完善,银行无法对贷款风险做出合理评价,骗贷、三角债、逃债、虚报、隐瞒等事件屡屡发生,从而导致海南省金融业的发展非常滞后。在区域金融产权方面,以国有银行制度为主是我国金融环境的一个重要特征,在建制、运行和管理监督等方面,渗入了较浓厚的国有银行管制的色彩,这是在新时期金融体制改革中出现的新的金融产权制度不明晰问题。由于金融产权不明晰导致产权关系不清,进而引发风险承担责任人不明确和自担风险、自负盈亏等市场化运作机制不能有效落实。在区域金融机构方面,海南省的金融机构主要仍然以国有独资四大银行及其分支机构为主,支撑经济、社会事业的运行,缺少引领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地区性银行机构。在区域金融中介方面,海南省为银行提供服务或与其业务相匹配的信托公司、金融租赁公司、财务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及会计师、律师、财务师、审计师事务所不仅数量有限,而且整体水准和工作人员素质不高。
三、海南省金融生态环境缺失对经济金融发展的影响
海南省金融生态环境在20世纪九十年代初遭到严重破坏,金融体系失去平衡,金融机构、司法环境、执法环境、信用环境等不同程度恶化,导致地方金融有效供给严重不足,信贷供求缺口问题突出,地方经济在严重“缺血”的状态下低效运转,金融生态系统的效能难以正常发挥,严重制约了经济增长,导致了海南经济在沿海开放城市中一直处在欠发达状态,各项经济指标一直在沿海开放城市中排名靠后。金融生态环境的缺失主要通过以下方式对海南省经济形成制约:一是地方企业获取贷款困难,成长完全靠自身积累,以致企业规模小,发展速度慢,始终达不到规模效益;二是基础设施建设缺乏资金来源,招商引资受阻,无力承受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全球产业链的转移,海南省外资投入在20世纪九十年代后期显著减少就是很好的证明;三是产业结构调整滞后,缺乏金融支持,就缺乏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改造所需要的资金投入;四是投资环境退化,难以吸引外部投资者进入。以上这些制约因素,使海南省经济金融生态链陷入“金融生态环境恶化金融业严格控制信贷金融业务和盈利水平低下金融机构收缩业务和网点地方企业成长受阻金融生态环境进一步恶化”的恶性循环。这种“累积性恶性循环”使得海南省经济增长一直受到金融生态环境缺陷和金融生态效能弱化的制约。虽然九十年代后期以来,海南省政府尽最大努力重树沿海开放地区经济金融形象,但信用重建需要时间积累,地方经济的恢复却时不我待,为此付出了巨大的代价。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金融生态环境被破坏之后的重建成本是非常高昂的。
四、构建和谐区域金融生态环境,促进海南经济金融协调发展
(一)落实科学发展观,适时增加有效信贷投放。要全面理解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准确把握市域经济运行的
特点。正确处理防范风险、发展业务和支持地方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在着力搞好信贷结构调整的同时,适度增加有效信贷投放,建立起金融发展和经济增长的良性互动机制。首先,要在继续保持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成果的基础上,正确审视经济发展相对滞后,过热迹象不明显的地域特征,在加强调控的同时,要注重引导支持,防止信贷的过度萎缩;其次,应增强宏观意识,跟进研究经济金融形势的发展变化趋势,准确把握银行业运行情况和风险状况,指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市场分析,避免贷款投放的盲目性,倾力防范和化解各种风险;最后,应继续调整与优化信贷结构,支持地方经济快速健康发展。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适时、适度地调整和优化信贷投向,积极向上争取授信额度,适当放宽对企业的评信标准和限制,降低门槛,进一步扩大信贷投放,在调整和改造过程中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发现和培育新的经济“亮点”和“绿洲”,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二)优化经济金融发展环境,促进经济和金融的可持续发展。实践证明,一个金融生态环境良好的地区,必然是最吸引资金的“洼地”。构建和优化区域金融生态环境,一是要建设一个良好的信用环境,要培养信用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提高全社会的金融意识和诚信意识。重塑新型银企关系,对改制后中小企业、私营企业进行规范化管理的同时,要树立起新的、长期、互信的银企关系,对恶意逃废债务的企业进行严厉制裁,从根本上杜绝逃、废、赖债劣迹的发生,维护银行债权;二是要建设良好的政策环境。将银行业作为地方的一个优势行业,把支持银行业的发展作为扩大招商引资的一项重要举措,支持银行业提高资产经营质量和经营效益,为金融机构向上级行争取更多的信贷规模,开辟信贷投放绿色通道提供政策环境;三是要建设良好的法制环境。严厉打击涉及金融领域的各类违法行为,加大案件执行力度,为银行业金融机构提供良好的法制环境。四是建设良好的舆论环境,充分利用新闻部门的舆论宣传优势,坚持从正面宣传报道金融政策、金融环境和金融经营管理情况,为金融业的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三)加强政府、银行、企业三方合作,共同创建宽松的融资环境。可以由政府牵头做大、做强现有的担保公司,完善担保机制,健全贷款担保制度,积极引导和推进形式多样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鼓励具备条件的社会法人,特别是那些有一定规模、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负债率低的民营企业之间成立信用担保机构和发展担保业务,发挥对民营经济融资的桥梁纽带作用,鼓励解决民营企业贷款担保难的问题。要督促有关部门简化抵押评估、登记、公证等手续,降低收费标准,努力解决民营企业抵押难的问题。同时,政府应协调各经济管理、司法、新闻宣传和金融等部门,扎实开展创建金融安全区工作,教育企业强化信用意识,重诺守信,在全社会努力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还应建立民营企业信用评价机构,根据全市民营企业信用信息,对民营企业做出综合评价,实现信用信息共享,逐步完善信用登记、信用评估、风险预警、风险管理等企业信用评价功能。对于通过国企改制来的民营企业,要将改制后的民营企业与改制前的信用区别开来,注重考察新企业的信用。另外,政府还应加强对民营企业的管理,鼓励组建行业自律性组织,如行业协会或行业商会等,对民营企业自身行政管理、财务管理等进行培训。要监督和管理民营企业,注重增加积累,提升技术含量和产品档次,切实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要帮助民营企业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增强驾驭市场经济的本领,从经营机制、经营策略、组织管理、自身素质等多方面进行提高,技术改造和产品更新,提高市场竞争力,加强行业协会内部企业的联保作用,从根本上改善区域融资环境。
(四)强化银行业经营管理,提高风险防化能力。一是要紧紧抓住海南省目前良好的机遇,用好、用足、用活中央已给政策,采取超常规手段加快处置不良资产,消化历史包袱。要拓宽信息渠道,抓住政策导向,及时向上级行反映实际情况和风险程度,积极争取核呆指标,最大限度处置不良贷款;二是在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采取转让、打折出售、打包处理、租赁、招标、拍卖等方式直接处置不良贷款。同时,加强与地方政府合作,推动区域性资产重组和置换,盘活不良资产;三是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相关责任,坚持常规手段“抓降”,加大不良贷款清收力度;四是加强贷款分类监管,要真实反映资产质量,既要敢于亮底,又要积极处置,要进一步加大对恶意隐瞒不良贷款行为的处罚力度,切实防范不良贷款反映失实造成的风险。
(五)采取有效措施,支持中小企业和县域经济发展。海南省应针对中小企业规模小、数量多、发展快、资金需求量大的实际,建立与之相适应的信贷管理机制。首先,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明确中小企业信贷职能部门,培养中小企业信贷专门人才,完善适合中小企业信贷人员的业绩考评和绩效挂钩体系;其次,建立适合中小企业的资信评估标准,对中小企业的评估和信用评级应以定性为主、定量为辅,注重对成长性指标考核,突出对业主个人的信用评级以及对其所处经济环境、市场环境和信用环境的评价;第三,应完善授权授信制度,改变目前从建立信贷关系到每笔融资都要上级行审批的办法,根据各基层行的决策、管理水平和所在地区经济结构及企业融资状况,分层次明确融资审批权限,减少贷款审批环节,提高办事效率;第四,应推进信贷融资产品创新,拓宽担保渠道,探索新的贷款担保形式,解决中小企业抵押资产不足的问题;最后,可以适当扩大对中小企业的贷款利率浮动幅度,减少中小企业贷款融资的高成本和高风险代价。
论文关键词:金融生态经济发展金融运行
论文摘要: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可以促进金融资源合理配置和保值增值,促使社会创造更多财富,并且可以有效防止金融主体的机会主义行为,促使其将各种成本内在化到自己的治理结构中,加强金融生态环境的建设具有重要战略意义。本文针对海南省金融生态环境现状,提出具体对策。
主要参考文献:
[1]白钦先.金融可持续发展研究导论[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1.
金融生态根据生态系统的构造原理、结构与功能特征仿生而来,是一个由金融生态主体与金融生态主体赖以生存的外部环境构成的动态平衡系统。金融生态环境是金融生态的一个组成部分,同样也是一个仿生概念。金融生态环境的概念有广义与狭义之分。从广义上来讲,金融生态环境是指影响金融业生存与发展的各种自然与社会因素,这些因素主要包括经济、政治、文化、风俗习惯、地理与人口等。狭义上的金融生态环境则是指有利于金融业生存与发展的微观层面的因素,即经济因素、制度因素、信用与法制等。文章的研究主要是针对与狭义上的金融生态环境。经济因素是影响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最为核心的因素,是金融业生存与发展的基础,决定着金融业发展的方向、结构、质量、效益与规模。虽然金融发展对于经济发展有一定的制约与促进作用,但是金融系统是经济发展的产物,而且经济发展的速度、规模、结果与组织形式决定了金融发展的速度、规模、结果与组织形式,此外,货币流通主要取决于商品流通。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同样也离不开制度环境。一方面金融活动有效、持续地开展需要稳定的、连续的制度支持,另一方面,合理、有效的制度支持是金融创新活动顺利开展的保证。信用环境是衡量金融生态环境好坏的重要标准。信用环境一般包括信用制度与信用文化两个方面,信用文化是一个长期积累的文化沉淀,在较长的时间内作用较大,信用制度则是信用文化的物质表现,如担保制度、评级制度与公证制度等。良好的信用环境对于金融资源的优化配置起着重要的作用,对于金融生态环境的改善影响较大。法律环境一方面可以约束金融主体的行为,规范金融体系的发展,另一个反面又可以保护金融主体的产权,活跃金融市场,促进金融市场的发展。
2金融生态环境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2.1指标体系构建原则金融生态环境涉及面广,对其评价是一项艰巨的任务,具有复杂性。在指标体系构建方面,需遵循以下原则。
(1)科学性原则。评价指标体系应以科学分析和定量分析为前提,具有清晰的层次结构。此外,指标设计应以现代统计理论为基础,数据来源要清楚。
(2)系统性原则。金融生态环境是一个复杂的系统,指标的设计应较为全面地反映金融生态环境的各个方面,每个方面又应该分为若干个层次,指标的选择既要考虑其穷尽性,又要考虑其互斥性,从而形成内容全面、层级结构分明的评价体系。
(3)可比性原则。金融生态环境评价的目的主要在于找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而问题分析需要进行横向与纵向比较,这就要求所选择的指标具有可比性,即可以时间与空间上进行比较。
(4)数据的可获得性。金融生态环境涉及的指标很多,但有些指标的数据是较难获得的,尤其是信用、法制等方面的数据,这就要求在指标选取时要考虑到数据的可获得性,否则选取的指标就没有意义。
2.2指标选择与说明根据金融生态环境的内涵,指标体系构建的一般原则,文章从政府治理、经济发展、金融发展、法制与诚信建设等四个方面选取了18项指标来构建金融生态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在指标选取时,考虑到定性研究很难得到一个可信的研究结果,因此,本研究只考虑定量方面的指标。
(1)政府治理。政府对金融事务的过度干预会阻碍金融资源的合理配置,恶化金融资产的质量,影响金融系统的运行。整理治理可从财政平衡、政府主导性与政府规模来衡量。财政平衡用来反映政府的财政能力与财政结构,财政能力越强,财政结构越合理,越有利金融生态环境的改善,文章选择财政自给率(即财政收入比财政支出)来衡量政府的财政平衡水平。市场化程度越高的地区,政府干预较少,政府主导性较弱,市场在金融资源配置方面的作用就越强。文章选择税收收入与非税收收入占财政收入的比重来衡量政府主导性。这两个指标均为负指标。企业税收负担越重,政府对经济活动的干预就越强,反之亦然。非税收收入占财政收入的比重亦是如此。政府规模反映政府的行政效率,文章从政府开支规模的角度选择基本建设支出占地方财政支出比这个指标来衡量政府规模。
(2)经济发展。经济基础与金融生态环境存在着明显的正相关关系,金融发展越快、越合理,金融生态环境就越好。经济发展可以从经济实力、产业结构、基础设施与经济开放度四个方面来评价。在经济实力方面,文章选择人均GDP来反映一个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人均GDP越高,越有利改善其金融生态环境。产业结构反映一个地区经济发展的前景,并且决定该地区化解各种风险的能力。文章选择第三产业占地区GDP之比、金融业占地区GDP之比与房地产占地区GDP之比三个指标累测度一个地区的产业结构。其中,金融业占比用来描述一个地区金融资源的配置与聚集能力,房地产占比则与金融发展相辅相成,与金融发展也呈现正相关的关系。基础设施建设则用来反映一个地区的经济是否能稳定、持续地发展,文章选择公路密度与人均邮电业务总量来衡量一个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情况。经济开放度用来反映一个地区的经济活力,文章选择进出口总额来衡量。
(3)金融发展。金融发展直接反映一个地区的金融生态环境水平。金融发展可以金融深化、金融部门效率、金融市场发展等三个方面来选择评价指标。金融深化是指经济货币化程度,用货币总量占GDP之比来衡量,但在实际操作中,考虑到数据的可获得性,一般采用金融部门贷款或存在总额占GDP之比来代替,文章选用金融部门贷款总额占GDP之比这个指标。金融部门效率是指金融部门对金融资源配置的有效程度,文章选择贷存比(即贷款余额与存款余额之比)来衡量金融部门效率,贷存比越高,金融部门将储蓄转化为投资的能力就越强,金融部门的效率就越高。发达的金融市场有利于金融资源的配置,改善金融生态环境,文章选择保险密度与人均有价证劵及投资增加额两个指标来衡量金融市场的发育程度。
(4)法制与诚信建设。法制与诚信建设方面的指标大多为定性指标,难以收集数据。文章选择每万人在校大学生数来衡量一个地区的教育水平,从侧面反映一个地区的信用文化建设状况;选择百万人注册律师数来衡量法制环境与信用环境机构保障的力度,选择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产值负债率来测度企业信用环境。
3实证研究
根据构建的评价指标体系,文章以湖南省为例,综合测度该地区2003-2012年的金融生态环境,分析其动态发展趋势。
3.1数据收集本研究中所使用的数据来源于《湖南省统计年鉴》(2004-2013年),中国金融统计年鉴(2004-2013年),湖南省统计公报(2004-2013年),湖南省统计局网站等国家标准数据。
3.2研究方法文章采用线性综合评价法统计与测量湖南省2003-2012年的金融生态环境质量,比较分析这十年来金融生态环境的变化趋势及其原因。在指标赋权方面,采用变异系数法确定各指标的相对重要性。变异系数法的基本原理是:在多指标综合评价中,某指标值的变异程度越小,说明该指标的平均程度较为容易达到,其相对重要性也就越小,权重越小。反之,则应赋予更大的权重。
3.3结果与启示首先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标准化处理,标准化处理包括数据的无量纲化与正向化。无量纲化就是将无法直接比较与测算的不同指标经过处理后转换成可以直接比较的标准化数据。无量纲化处理的方法有很多,如极差法、极值法、比重法和秩次法等。文章选用极差法对各个指标进行无量纲化处理。文章构建的指标体系中包含税收收入、非税收收入占财政收入之比与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产值负债率三项逆指标,需要将其转换成正指标,才能进行测算与比较。指标的正向化主要有减法和倒数法两种方法,文章采用减法对上述三项指标进行正向化处理。
(1)经济环境不够坚实。湖南省整体经济发展与发达经济区相比存在着很大的差距,这主要体现在经济基础与经济结果方面。在经济基础上,经济总量与发达地区相比相对较小,经济拉动与辐射能力有限;经济增长方式相对粗放,产业结构仍处于转型阶段,二元结构明显;产业布局有待改进,主导产业不多,无法带动弱势产业的发展,产业前后关联效应不强。在经济结构方面,虽然自实施“两型社会”建设战略以来,该地区的多个工业园得到了长足的发展,许多传统产业如工程机械等形成了一定的竞争优势,但由于受到国家十大产业振兴规划的影响,该地区的产业结构仍以重工业为主,科技含量高、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产业仍较少,发展较慢。这些问题严重限制了该地区金融风险防范与化解能力,影响金融生态环境建设。
(2)经济市场化程度不高,政府干预较多。目前该地区执法成本高、执行程序复杂,执行时间长、政府干预过多,地方保护主义现象严重等给该地区经济、金融的发展带来了较大的阻碍。
(3)金融市场发育不全。虽然该地区已有一家外资银行的分行,但仍没有消费信用机构、租赁公司与金融控股公司等金融机构,金融机构的单一性不利于市场竞争;金融机构组织的低层次也不利于资源聚集。除农村信用合作机构外,该地区仅有1家村镇银行、1家地方性股份制法人银行、1家信托公司、2家财务公司、2家城市商业银行、3家法人证券公司于4家期货公司,在法人保险公司于基金管理公司方面仍属空白;此外,国有商业银行对该地区金融机构的信用评价较低,不利于聚集金融资源。
(4)信用与法制建设滞后。从收集到的数据可以看出,该地区人们的产权意识较为淡薄、信用制度与信用文化建设较为落后,法制不健全、执法不严、执法强度不够等现象仍较为严重。
4结束语
关键词:东北地区金融生态环境优化途径
一、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对区域经济发展的现实意义
“金融生态环境”这一全新概念是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于2004年首次提出并产生广泛影响的。将“自然生态”的概念引入金融领域,是对金融理论的一次创新,是对金融业尤其是银行业生存和发展环境的高度概括。什么是金融生态环境呢?概括地说,金融生态环境是指金融业生存发展的外部环境。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在一定意义上就意味着和谐、统一的社会经济生活。打造和建设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将有助于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降低金融风险,推进社会经济全面健康持续发展。
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对区域经济的发展有着很强的现实意义,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金融生态环境直接影响到区域经济的竞争力。经验表明,一个好的金融生态环境是一笔巨大的无形资产,会给当地经济带来巨大的商机和融资便利;在全国统一政策指导和调控下,不同地区经济增长水平和经济运行质量之所以存在明显差异,除了自然禀赋因素外,与区域金融生态环境的差异也有很大关系。而造成地区金融生态环境差异的主要原因就是一个地区政策环境、经济环境、法律环境、信用环境和金融服务水平。
2、金融生态环境是影响资金流向的重要因素。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区域间资金流动性、效益性、安全性更多地取决于地区信用环境和金融环境,即金融生态。如果一个地区具有透明的政策法律环境,社会信用状况良好,当地企业有良好的信用等级和信用记录,银企关系融洽,中介机构健全,金融债权能得到切实保护,那么,这个地区就能很好地引来资金,经济金融就会步入良性互动快速发展的轨道。
3、金融生态环境是影响商业银行内部评级的重要因素,进而也直接关系到商业银行对该地区授权授信的程度。随着金融改革的不断深入,目前各商业银行开始建立自己的内部评级体系,各地方行政干预程度、不良资产比率、信用环境、在处置不良资产时能否在保证处置效率的同时保护债权人利益,地方在司法、执法方面的力度以及对债权人的实际保护情况,各地区处理企业和金融机构共同破产过程中的具体做法,对再贷款偿还进度表等成为商业银行内部评级所考虑的主要因素。商业银行根据评级给出信用等级,并按等级确定对一个地区投放授信大小,最终形成信贷资源在全国地区间的分布。可见,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提高区域性信用等级,是争取更多信贷资源的有效途径。
二、东北地区金融生态环境的主要问题
东北地区拥有丰富的资源、辽阔的土地,还有丰富的石油、煤炭、天然气、森林储量;此外,东北地区重工业有相当的基础,还拥有大量的科技人才、管理人才,近年来,东北地区的经济实现了持续、平稳、健康的发展。但是,同时我们也看到,东北地区的金融生态环境也存在一些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和制约了经济的发展。
1、现行的法制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东北地区的法律制度环境一般,体现为保证或促进当地金融业稳健运行的具体办法少,甚至一定程度上存在着当金融机构与企业之间发生利益冲突时,司法机关不能客观公正地做出判决或者存在着一些模糊认识。现有的法律、法规不够完善,促进金融业稳健运行的具体措施办法较少。
2、政府信用环境欠佳影响金融债权落实。近年来,东北地区的信用环境虽有所改善,但存在的一些问题不容忽视。金融债务落实情况一般、金融债权落实不好,而且,金融债权落实与政府有一定的关联度,金融业要想更好的履行为经济保驾护航的使命,以上的问题亟待解决。
3、经济发展对银行信贷的依赖程度较高。近两年来东北地区的财政收入状况有了根本好转,城镇居民收入有了较快增长,招商引资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围绕生态经济建设的发展潜力较好,但由于相当一部分金融机构不良贷款比例较高,加之商业银行经营机制调整、信贷授权授信上收,削弱了银行的放贷能力,不利于对经济的信贷投入,加剧了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资金供求矛盾。
4、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由于历史等多方面的原因,东北地区的企业能做到政企分开、产权明晰,但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不是很完善,企业财务管理不够规范,企业以破产、改制名义逃废银行债务的现象较多,与当地金融机构存在一定的金融纠纷。
5、金融服务水平不能满足区域经济发展的需要。虽然目前一些部门金融服务水平较好,但当地的担保、服务水平不能很好满足经济发展的需要,因此迫切需要建立多元的、竞争性的银行金融服务体系更好地满足区域经济发展的需要。
三、优化东北地区金融生态环境的有效途径
首先,从政府角度讲,地方政府要关心金融业的发展,要为金融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包括金融机构依法自主经营权,保证金融业发展的法制环境以及社会信用环境等等;还包括金融机构不良资产的化解和处置等内容。地方政府要采取措施,在营造良好的法律制度环境方面应采取更多的具体措施和办法。首先应在立法方面保护金融机构的合法权益,适当修正完善现行法律法规中不利于保护金融机构合法权益的条款,进一步建立健全保护金融机构合法权益的各项法律法规,使金融机构和借款人处于平等地位;其次在执法方面,执法部门应从优化区域金融生态环境的大局出发,强化司法公正,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打击力度,特别是要千方百计提高案件的执结率,以增强法律法规的震慑作用。
其次,从金融系统的角度看,需要做好几件工作:
一是对金融机构要加强监管和自律。监管机构应转变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效率,建立健全更多适用的法律、法规来保证当地金融业良好稳健地运行。商业性金融机构也应加强行业自律,以确保金融业稳定运行。
二是央行的职能和作用要得到有效发挥。新时期央行职能重在货币政策的制定和贯彻实施,当前应充分利用政策工具发挥宏观调控职能,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加强对区域金融生态环境的调研和评估,对房地产、钢铁、电解铝等重点行业建立预警监测机制,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积极反映区域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与相关部门形成维护区域金融稳定的合力,保证国民经济平稳发展,防止经济大起大落。
三是商业银行应认真执行央行确定的货币政策,使货币政策在振兴区域经济的过程中得以贯彻、落实,进一步树立服务意识,不断提高金融服务水平。金融业只有在为社会服务、为区域经济发展服务的过程中,才能不断地发展壮大。商业银行应密切关注当地经济金融发展动态,主动寻找新的业务增长点;对社会信用程度高、金融环境好的地区加大授信力度、扩大服务范围,建立改善金融生态环境的正向激励机制;积极探索建立完善的贷款定价机制,以准确的贷款定价反映和覆盖不同程度的信用风险;同时,应结合当地实际,积极推进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创新,针对企业的不同规模、性质、行业以及发展阶段等提供有特色的、有针对性的业务或服务。
(一)林业生态发展资金要素注入结构不平衡,财政资金需求差距较大
多年来,在生态林业的建设中,资金的投入仍然还是以来财政来源,外国资本和社会资本投资占较小的比例。另一方面,生态林业在建设过程中,难以符合金融信贷要求,面对融资困境,只能依靠建设者来积累再投资,但是单纯依靠建设者自身资金的累积来促进生态林业建设发展是不现实的,要依靠社会投资发展。可是由于生态林业管理难和本身产业的特点,很难准确地计算投资回报率和判断风险水平,也缺乏有效的投资收益保障,因此投资生态林业回收比较困难。而生态林业在我国的整个建设过程中,还没有建立适应生态林业产业特点的、满足生态林业建设的投融资机制,尚未形成完善的资金来源,它决定了在国内对生态林业建设来源的单一性即财政,不能很好的吸引社会资本流向生态林业建设,生态林业产业资本积累严重不足。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生态林业建设资金的缺乏,形成了生态林业发展的主要制约因素,也造成了影响中国生态林业未来可持续发展的严重瓶颈。
(二)林业保险发展滞后,林农抵御风险能力弱,导致生态林业建设无法得到充分发展
林业的生产周期长,又受天气和病虫害等自然灾害的影响很大,同时也有森林砍伐和其他人为的破坏,还有面临着市场的不确定性,因此非常有必要建立也林业发展相适应的保险机制。在我国,对林业进行保险意识较弱发展很迟且发展速度不快;加上由于林民收入因素的制约,再加上对林业保险的认识不够,种种原因导致保险推广不开。此外,对于林业进行保险的险种非常少,又是一个高损耗率的险,加上在国内理赔频繁风险加大影响了保险公司进入的积极性。在现在众多的保险公司中,也仅仅剩下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有在开展类似的业务,其他保险公司很少涉及,且这一业务目前还处于亏损状态。
(三)林业信贷保障体系不健全,金融服务体系不完善
在农村信贷运营中利率偏高影响了其成本因素。同时由于不确定性的风险如气候、自然环境、市场和其他因素影响,使担保、抵押贷款困难的问题更加突出。首先是对林业进行担保抵押困难,林农可以用来抵押的资产很少,目前的农村土地流转制度下,难以转让土地使用权,因此很多小农户的贷款需求通常难以得到金融部门的支持。其次,很多农村地区没有信用担保机构,也没有完善的金融服务和评估中介机构运作,它就使得金融机构难以进入这一信贷发展领域。如今已退出了林业权的抵押金融服务、林业利息贷款和其他针对林业的金融产品,但是这远远不能满足农林业融资发展需要,其申请的手续也很麻烦,这样就使得财政对林业发展的支持大打折扣。
(四)林业融资信贷服务与林业产业化发展的情况不相适应
目前农村金融组织体系的现状严重阻碍了生态林业建设的发展,主要原因是农村金融服务品种单一、金融服务措施不足。近年来,国有商业银行把大部分网点业务主要集中在城市、大中型企业和优势产业,逐步退出基层市场,网点覆盖率的下降直接导致林业相关业务减少,严重影响了金融业对林业的服务支持。而且国有商业银行实施严格的信用评级管理系统,农民很难获得贷款支持。单一政策性金融服务机构的如现在的农村商业银行,金融服务水平落后,整体竞争力还偏弱,导致其对生态林业的发展也是心有余而力不足。
二、对加强林业金融财政扶持的构想及对策
(一)由中央财政设立专项资金保护,支持生态林业建设
财政对于林业生态建设发展的补贴力度近两年来不断加大,2011年,中央财政全年安排林业投入1207亿元,比2010年增长27.3%。2012年,中央财政逐步扩大造林补贴规模,不断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政策。2013年中央财政拨付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70087万元用于林业项目建设。同时我国第一个生态文明示示范试验区将落户福建,财税、金融改革和林业改革等诸多政策也将示范实验。这一次对我省的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试验区建设的政策支持力度很大,大致包括由中央财政设提供的国家生态文明示范试验专项基金、农村金融改革及森林管护体制改革、国有林场改革试点、林下经济发展试点、森林经营示范区等。
(二)鼓励林业建设利用外资,并制定适合的政策措施
生态林业建设,是一个回收投资过程长、且具有很多难以预测的因素存在的长期发展事业,因此要积极鼓励引进外资建设生态林业。外资参与建设的生态林业项目要给予优惠的税收政策,如实施税收减免期延长,对专业林产品、林业机械和设备的进口应降低关税和免除其他进口增值税。其次,对外商投资林造林项目需要的土地也给予政策支持,例如从事林业基础设施建设,可以免征土地使用费。林业技术开发项目,可以给予土地租金优惠或者延长土地使用期,如果已经开发的土地,可以依法转让、租赁、抵押、继承等等。
(三)以林业产业集团为载体,通过股份制上市募集资金
生态林业的主要功能,是为了最大限度的发挥生态效益,发挥森林的调节生态功能。生态林业主要是注重生态和社会价值,有时经济效益会较差。因此我们应该建立和发展一些大中型林业企业集团,以这些大企业集团为主体吸引社会投资。据现有的林业政策,由一些大型林业股份有限公司和地方、集体共同建设生态林业,共同开发林产品加工和贸易,开展林业科研研究,为生态林业建设提供强大的支持。
(四)充分发挥国内金融服务机构在生态林业建设中的作用,完善国内金融服务机制,激发林农创业积极性
商业金融应拓宽林业信贷担保的范围,提高林业企业贷款的能力。农村金融机构应积极放开林权抵押贷款、林业集团贷款业务等小额信用贷款。充分利用财政贴息政策,增加贴息贷款和对小额担保贷款的政策补贴,对经过改良的茶林油林这些林木经济类品种,金融机构要大力给予信贷资助。在此基础上,积极介入资本市场,从股票市场、债券市场和基金市场直接融资,通过市场实现金融资源的配置优化,把社会资本引入林业产业。在金融政策性方面,可以制定适宜的林业金融政策措施,由专业的信用担保和融资机构,为客户提供服务支持。并根据银行现行金融政策,为林业债务融资担保提供一些优惠贷款,做好服务中介,支持林业创业者吸纳社会投资,帮助他们不断拓宽融资渠道,解决资金紧缺的问题。
(五)开发新品种林业保险,为生态林业建设提供保障支持
设置“寿险型”森林保险,例如,参保后,如果有火灾等灾害造成了巨大的损失,由保险公司和政府财政资金一起理赔,比如70%的财政资金补偿,另外的由保险公司赔偿。如果保险期内参保人没有出险,则返回80%的森林的保费,也由财政资金扶持,以保障保险公司和被保险人双方的利益。可以先试着采用如政策性森林保险,也是完善风险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关键词:金融生态;社会信用;区域经济
金融生态,是各种金融组织为了生存和发展,与其生存环境之间及内部金融组织相互之间在长期的密切联系和相互作用过程中,通过分工、合作所形成的具有一定结构特征,执行一定功能作用的动态平衡系统。任何一种金融生态都是在一定的环境条件下形成的。我们把作用和影响金融生态的这些环境条件称之为金融生态环境。树立科学的金融生态观,重视和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这是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实现经济金融和谐发展的必然选择,是金融业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根本要求。首先,作为现代经济的核心,只有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树立科学的金融发展观,才能带动整个金融业的可持续发展;其次,金融业掌握着国家的信贷资源,只有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才能把自身的微观经营行为与整个宏观经济发展的要求有机结合起来,提高信贷资源配置效率,为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资金支持。目前西部地区金融生态环境虽然得到了一定的改善,但从可持续发展的要求看,西部地区金融生态环境基础差,起点低,存在很多亟待解决的问题,需要进一步加大力度,推进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为西部经济的发展搭建平台。
一、完善以法律为基础的生态调节机制
正如自然生态总是在一定自然环境下形成的,并因而具有不同类型的生态特征一样,金融生态也是在一定政治、经济、文化、法制环境下形成的,也具有鲜明的制度结构特征。由于政治、经济、文化的许多特征是通过法律制度来体现的,因此,法律制度是影响金融生态最直接的、最重要的因素。
完善的金融法律体系是一国金融生态健康发展的保证。目前,针对我国社会信用环境不理想、交易违约严重、在一定程度上存在道德风险的状况,需要尽快修改完善现有的《合同法》、《破产法》、《证券法》等法律,对《刑法》中有关贷款欺诈的规定进行修订,并进一步提高和改进会计准则,规范和完善社会中介机构的服务行为,促进金融机构会计信息透明化,使金融法规真正对违法违规行为发挥最后的“杀手锏”作用,支持和维护整个金融生态的建设和发展。应以市场原则为基础,加快出台有关金融机构破产和存款保险制度的法律,尽快建立起以此为主要内容的生态调节机制。
二、建立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
科学推进金融生态环境建设,要努力完善社会信用体系。良好的社会诚信环境是金融生态环境有序运行的前提,社会诚信环境建设水平的高低直接制约着金融生态环境的好坏。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信用环境建设,信用环境正在优化,但尚未彻底好转,主要表现在:逃废银行债务行为时有发生;企业改制时将有效资产剥离,“金蝉脱壳”情况在一定范围比较普遍;司法对银行债权的保护力度不够,银行维权的法律成本高昂。
建设良好的社会诚信环境,征信公司可以根据金融机构的要求,广泛收集信息,从而减少金融机构和借款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使信贷机构能够更加准确地评价客户的信用状况,更有针对性地发放贷款和科学定价,减少逆向选择问题,最大限度地避免信用风险的发生。征信体系大量的信息还可以成为提高金融机构经营决策水平的重要分析基础。金融机构通过对征信数据的深入挖掘,可以发现最有市场价值的客户群体以及不同客户群的增长变化情况,从而进行有效的市场细分和定位。目前,人民银行继企业信贷登记咨询系统后,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也已实现全国联网查询,这不仅有利于实现全社会信用信息资源的共享,而且有利于商业银行及时全面了解掌握客户信用状况,防范信贷风险。要加快诚信法制建设,尽快出台征信管理、信息披露等法规,完善社会信用征集与评价体系,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强化中介机构及人员的责任追究及惩罚制度,提高中介机构的信用,使中介机构成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市场主体。
三、地方政府要发挥核心领导作用
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财政、税务、工商、公检法、新闻宣传、人民银行、金融监管和金融机构等部门,这就决定了加强金融生态建设需要各部门甚至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必须充分发挥地方政府的领导和推动作用。地方政府要前瞻性地认识到资金按市场原则流动在市场经济日益深入发展形势下的客观必然性,高度重视改善金融生态环境对增加信贷投入、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战略意义,把争取金融支持的重点放在主动地、超前性地改善金融生态环境上,形成资金聚集的“洼地效应”。
地方政府应当做好以下工作:首先,加强宣传,营造全社会建设良好金融生态的积极氛围。通过有效宣传,提高社会公众对金融生态环境的认知度,争取社会各方对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支持;其次,政府应当着力改善自身行政和工作作风,为金融业发展创造公平、公正的环境。政府应当坚持依法行政,打造“诚信政府”,结合地方金融生态建设实际,清理、废除过去不利于金融业发展的各种规章、制度,尊重地方金融机构的依法自主经营权,减少地方保护主义对金融活动的直接和间接干预,形成建设良好金融生态环境的合力;再次,加强政府、企业与金融机构之间的信息交流。政府应成立有关改善金融生态环境的委员会,统筹吸纳银行、企业、社会各界意见及建议,制定金融生态建设的规划、目标、任务、程序,在作出经济决策时也要充分听取委员会的意见,及时向金融机构通报本地区在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重大政策、规定。
四、人民银行要提高履责能力和水平
首先,要发挥中央银行的信息优势,加强对地方金融生态环境的调研和评估。其次,要加强与地方政府、地方法院和有关部门的沟通,会同金融监管部门及时向有关方面反映区域金融生态环境存在的突出问题,协同开展区域金融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整治工作,使货币政策与产业政策协调发挥作用。再次,加强货币政策传导,正确引导信贷投向。基层人民银行应当加大央行“窗口”指导力度,对新出台的重要金融政策都应结合辖区经济发展状况,有针对性的提出相应的落实措施。以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为方向,切实加强和改善政策引导和窗口指导,搭建合作信息平台,真正建立和完善货币政策传导的协调沟通机制;最后,加大对重点项目、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和“三农”的资金支持力度,提高金融服务水平。:
五、金融机构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
高锐:关于西部地区推进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思考在金融生态链中,商业银行居于中心地位。实践证明,金融生态环境的好坏直接关系到贷款风险的大小和新增不良贷款的比例,金融生态环境对于商业银行发展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因此,商业银行重视和共创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既有助于商业银行树立并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可持续发展;又有助于商业银行发现新的利润增长点和风险点,及早采取措施或抢占市场,或规避风险;还有助于商业银行准确把握并正确运用金融运行规律,实现银行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目标。
金融企业应充分认识构建良好金融生态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首先,金融企业要树立金融和经济和谐发展的基本理念,正确把握和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宏观调控政策,要按照区别对待、有保有压的原则,继续加大信贷支持力度,促进地方经济更快更好的发展,在支持经济发展中改善金融生态。其次,要加强与政府各部门、客户等的沟通,协调,处理好各方关系,为自身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关系。积极配合人民银行推进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建设,促进同业信息共享,主动向人民银行和金融监管部门报告地区金融生态环境存在的问题,争取政策支持。再次,要摈弃陈旧落后的观念,努力增强金融服务意识,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和研究,主动地去营销贷款。既要积极地支持新产业、新技术、新产品的成长和发展,还要继续支持正走出困境的企业,把金融生态建设落到实处,为经济金融事业的繁荣和发展服务。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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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课题组.湖北经济金融协调发展问题研究[J].金融研究,2006,(03).
[3]林永军.金融生态建设:一个基于系统论的分析[J].金融研究,20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