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17 18:0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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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目前,我国社会养老形势日趋严峻,养老保险制度面临问题较多,养老基金缺口较大,企业负担沉重,相关法律缺失,已经影响到社会的安全与稳定。本文剖析了我国养老保险改革问题的现状、面临的困境,并进而提出若干相关政策建议。
【关键词】养老保险现状困境选择
一、现状:
(一)、制度“盲区”:保险对象游离于制度之外
在学术界,中国城市养老保险体系的涵盖对象被分为两部分:非正规和正规就业人群。那么,什么样的人才属于城市非正规就业人群?北京大学人口研究所刘贵平的定义是:非正规就业人群不仅包括近年来的下岗职工,还包括在城市的农民工、个体户、私营企业主以及自由职业者。在非正规就业人群中,有一半以上游离于养老保险制度之外。也就是说,中国整个养老保险体系在其覆盖面上十分有限。①是什么原因造成城市养老保险体系在这一环节出现“盲区”?“这些人要么是老板没有为他们缴纳部分养老保险金,要么是没有老板为他们办理养老保险事宜,这就使得他们不仅失去了雇主缴纳所带来的那一部分经济利益,而且还必须自行承担制度风险,因此导致这部分人群在可能的情况下宁可选择个人储蓄和人寿保险,也不愿选择社会养老保险。”造成这一结果的制度原因是中国的养老保险体系成本昂贵并造成了劳动力市场的扭曲。企业应缴的养老保险缴费率高达薪金的20%,而雇员本人还需再缴纳8%。再加上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其他缴费,企业和员工的全部缴费高达薪金的40%多,在有些地区,实际缴费率甚至更高。这一缴费水平高于很多发展中国家和瑞典、美国等发达国家。如此高昂的劳动成本不利于鼓励雇主为员工利益买单。为进城农民工办理社会养老保险确实体现了政策的人文关怀,但一波又一波农民工退保潮让决策者感到尴尬。率先在全国推广农民工保险的广东省频现退保高峰,退保率竟高达95%以上。仅深圳市每年退保的人数就高达12万以上,该市甚至还出现过一天600多名农民工排队退保的“热闹”场面。是农民工不领政府的情,还是和政府开玩笑?按照现行养老保险制度,城市农民工每月上缴的养老金占到工资的8%,而且需要连续缴纳15年才能受益。每个城市的工资标准不一样,但养老保险缴费的标准整齐划一:8%,很大程度上超出了他们的承受能力。由于缴费期限固定不变且难转移和农民工的流动性。所以,对这些人来说,把钱拿在手里更妥当。
(二)、制度有效性缺失:已入保群体“悬”在问题中
对于城市正规就业人群来说,基本上不存在“8%”的缴付压力和15年年限的制约,但是,他们的养老保险问题也很“悬”。养老保险制度提供给投保者的养老待遇过低。国有企业老职工退休后所能拿到的养老金平均只有三四百元,有些甚至不能保证基本的生活。而一般职工也只能拿到退休前工资的60%,对于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人员来说,差距则更大。这种状况已经成为一个全国性的问题。目前实行的养老保险是省级统筹,但一些地方连省级统筹也没有做到,造成不同地区保障水平差异很大,富裕地区不愿意为从穷地区转移来的人负责,再加上各个地区因管理机制不统一,不能做到很好地衔接。同时,制度体现在,由于国家公务员的养老保险与企业社会养老保障分属不同体系,前者的待遇水平要远远高于后者,造成流动困难。另外,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虽然由劳动保障部门负责,但保险体系没有改革,没有与企业保险统一起来,也表现为前者的保障水平大大高于后者,使得许多人因此不敢轻易跳槽。另一个关于养老金风险的问题却让入保者不得不忧心。已入保的职工每个月都在为自己的养老保险帐户“充钱”,但自己的帐户却是空的。因为这笔从在岗“年轻人”手中收来的钱被用来支付给当年已退休的“老年人”了。这种名义上的个人帐户,仅仅只能作为一种记帐单位,没有任何基金积累,究其实质,仍属于现收现付的筹资模式,体现为政府强制力主导下的代际间的收入再分配。并非真正意义上的个人自我积累、自我保障,仍是政府主导下的代际赡养。体现了养老成本在代际间的分担,因此这种制度设计在实践中会遇到较大阻力,逃避缴费的企业和个人会增多。为什么要设立个人帐户?其吸引人之处是由个人帐户中的钱形成的储蓄基金可以通过投资来保值增值,在投保人退休后,他可以以年金的形式领取其本人投入的本金再加上可观的利息来安度晚年,如果社保基金不能保值增值,个人帐户也就毫无意义了。当下养老保险制度的尴尬就在于:一方面坚持搞个人帐户;一方面却对基金的保值增值苦无良策。随着计划生育政策的实行,人口结构的改变,这种“空帐”运行状况难以得到缓解。因为现行的筹资模式是建立在人口结构相对稳定的基础上。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理事长项怀诚称:“中国养老体系面临严峻考验,未来养老金缺口高达9.15万亿。”对于这一巨额赤字,如果仅靠提高缴费来弥补,个人缴费率将不得不提高到缴费工资的37%,是现在个人缴费的4倍多。③按现行的养老保险体制,处于中国人口出生高峰期的70、80年代生人,在30年后大部分均处于或接近于退休年龄,当这些人都面临退休的时候,他们的下一代由于中国的计划生育政策的实行,即1:4的家庭结构的出现,又如何能负担得起这样庞大的养老金支出?而且目前,人口老龄化趋势已日趋明显。这笔钱会不会由后来的投保者来出?我们明天会不会无钱养老?即便最终由国家买单,投保者也要担负货币贬值的风险。对于养老基金保值、增值问题,目前国家还没有相关的保障措施。(就目前情况看,所缴的养老基金)明的是增加了,但因为物价、宏观经济及金融环境等因素影响,实际是贬值的。即便最终由国家来填补养老金缺口,付出的改革成本是不是过于巨大?
二、困境:
1、法律介入缺失或微弱。当下立法层面主要表现为一些法规、规章或通知、地方条例等形式。养老保险基本法尚未出台,而且由于这些立法形式政策性较强,经常变动,且存在明显的地方差异,缺乏法律规范应有的严肃性、规范性及权威性,且不利于中央宏观调控及全国统一劳动力市场的形成。征收工作缺乏法律依据,仅靠行政手段,对单位或个人缺乏约束力。
2、缴费主体疲软。对于缴费主体企业来说,由于亏损等原因,一方面使越来越多的企业无力缴纳正常的保险费,欠、逃费现象严重;另一方面,为了维持制度的运行,退休基金供款率需要不断上升,有些地方的供款率已达到工资总额的30%左右。这样,高费率,高逃费率,再提高费率已在一些地方形成恶性循环。
3、政府责任缺位。由于退休金保障制度的法制和资本市场不成熟,基金被挪用、滥用现象时有发生,基金安全问题凸显政府监管缺位。一个负责任、有决心的政府不可能因为财力的限制而承担不起人民基本生存费用,尤其是在成就了二十多年高速增长的中国,更没有理由拒绝通过充分参与和全民社保来彻底解决民生问题,造成财政缺口的不是经济落后,而是政策、管理滞后,贪污渎职等等。谁都算不清巨额的资产流失和浪费的黑洞有多大。不是没钱,是钱被花在了不应该花的地方或被少数人掠夺。而且,由于现有的制度是以城市为单位,由政府社会保障部门来管理基金,管理的手段被严格限制于银行存款、国债投资等,保值增值困难,致使广大应保未保人员处于制度的边缘地位。滞纳金制度形同虚设,而且提供了“寻租”的可能。
4、相关制度供给的缺陷。面对日趋严重的结构性失业、科技的发展和产业的升级,以及国企改制的推进,失业率逐年飙升。由于失业保障和救济制度滞后,转换机制困难,深化改革受到约束,已成为国企改革的制度“瓶颈”。现行的统筹政策分为城市和行业,起不到对新旧城市、不同行业、垄断行业和竞争性行业等之间的收入再分配作用,而且经济效益好的行业从各地社会保险制度中游离出去,影响了再分配的功能,弱化了社会保险的安全作用。由于企、事业单位的差距较大,且难以消弥,一些人便想方设法往行政事业单位挤,在这样的制度惯性下,企业领导在退休的时候要求个行政级别、复员军人不愿到企业,也在客观上造成了行政事业单位机构膨胀。而所有这些目前仍没有一部相关的统一的法律来规范,各地都是从现有经济条件出发,制定相应条例并按各自的条例执行,有差别也就不足为奇了,正是这种各自为政的状况限制了地区和人员之间的正常流动和养老保险的转移,从而共济难以实现。当前,在企业改制中,对40、50人员实行退养,并对退休及这部分退养人员的养老金实行预留10年的政策。但大部分国企在改制过程中面临成本高、缺口大的问题。致使改制难以进行,很多地方政府为了甩包袱,使改制进行得下去,对这部分养老金实行只计不提的办法,这样,当一部分在改制时尚未来得及退休的40、50人员在真正面临退休时由于重组或改制后企业未缴足该部分钱而无法按正常程序办理养老保险手续。从而积发了新的社会矛盾。
5、改变现有模式困难改革养老保险实现社会安全稳定
5•2、在农村,我国养老保险体制实际上已处于停滞状态,而在城市,有很大一部分应保对象游离于该体制之外,而占全国人口总数2/3的农村人口,这一制度的覆盖范围实际上已经小得可怜,据资料:目前,我国公共养老保障体系的覆盖面只占人口总数的15%,低于世界劳工组织确定的20%的国际最低标准。就制度惠及主体的城镇各类就业人员而言,现有的养老保障制度也仅仅覆盖城镇职工的55%。占中国绝大多数人口的农村人口基本上只能依靠土地和家庭养老,仍游离于社会化和共济性的社会保障体系之外。在此意义上,社会保障作为一种公共服务表现为供给严重不足。这也正符合当下我国由生存型向发展型社会转变过程中公共需求的全面快速增长与公共服务不到位、公共产品严重短缺之间的矛盾。按照社会正义的需要原则,社会保障应重视由于其大量需要而离常态最远的那些人。②即通过“社会统筹”的功能尽可能更大范围地实现社会公平,以最大可能地化解社会风险。
5•3、尽管面临当前的改革困局,现有养老模式将难以改变。除了制度的惯性外,还有一个巨大的转换成本问题。10年前我国养老体系转换为现在的部分积累模式后,国家付出了几万亿甚至几十万亿的改革成本,如果再次转换模式,同样要付出沉重的代价。“养老保险制度因在改革之初就存在着巨大的设计缺陷,导致现在的问题较多。
三、基于现有模式层面的政策选择:
1、推迟退休年龄。老龄化是目前一个政策两难的命题:推迟退休年龄会立即加剧已有的就业困难;不推迟又使养老金储备不堪重负。但迫于就业压力而放慢科学技术的发展和产业升级的速度,对迫切需要经济独立、安全的中国,实属下策。何况,劳动密集型的生产衰落是大势所趋。因此,政策选择的一个方向是适当推迟退休年龄尤其是持推迟女性的退休年龄。退休年龄是影响赡养率的重要因素,由于生活质量的提高、医疗水平的发展等原因,人口的平均寿命得以增长,为推迟退休年龄提供了可能,退休年龄规定得较高,则在职职工人数增加,退休人数相应减少,赡养率就较低;反之,赡养率就较高;同时,可提高基金积累数额、减少养老金的支出年限,化解“空帐”风险。随着女性受教育程度的提高,从防止资源浪费的角度,适当推迟女性退休年龄值得考虑。
2、强化政府责任。政府为什么要把教育和房地产做成产业,是因为内需不足,内需不足的根本原因是因为老百姓没有保障不敢花钱,把钱都存银行里了,如果社会保障到位了,老百姓是敢于消费的,老百姓敢于消费就会拉动投资的增长。所以加大财政投入,实行全民社保。对于不同行业、不同性质单位养老金差额实行补足的政策。给予一些特殊人群如复员军人、企业领导等按贡献给以不同程度的养老金补足,以缩小行业间、部门间、以及企业和事业单位之间差距过大现象。同时,克服各部门、各地区利益对社会保障体制所造成的分割局面,在全国范畴内协调养老金的公共帐户,在地区之间、行业之间进行共济。全国统一的社保体制不仅具有再分配个人收入的功能,而且具有缩小地区和产业差别的功能,而且可真正实现“东部支持西部”。
3、降低缴费比率。多渠道地适当降低缴费率以拓宽养老金制度覆盖面,从公有制部门扩大到私营部门及城市流动人口、农民工等弱势群体。通过覆盖面的扩大和全社会的统筹来分散成本和社会风险、扶贫济困并强化其共济功能,化解隐性社会保障债务问题。并确保企业在改制后必须缴清所有预留保险费。同时,拓宽筹资渠道,可将个人所得税及遗产税作为筹资的主渠道之一。由于个人所得税开征点已提高,而目前收入差距正日益拉大,开征遗产税的条件已成熟。开征这两种税可以平抑企业的缴费率,又可以吸引更多的企业参与到养老体系中来,降低了经营成本。更强化了政府的再分配和资源配置功能,既提高了效率又实现了公平!另一方面,可发行社会保障福利彩票。在当前,财政供给不足的情况下,发行社会福利彩票筹资也是不错的选择。
4、让基金保值增值。把个人帐户实行企业化经营,与资本市场对接,由投资公司经营管理,可投资于国家长线重点工程项目如重大水利设施、高速公路等。政府加强监管。对于养老金等普惠性基金,可考虑在人大设立专门的监督机构,定期监管,可以控制政府消费倾向的扩张,完善资本市场和金融市场。
5、加快社会保障制度立法。政府应该用强力作为的形象去管理社保基金。形成一部全国统一的养老保险基本法。明确缴费的权利义务关系,把养老金作为一条高压线,人民法院对社会保障领域里发生的违法、犯罪案件要依法及时审理,对拒不缴纳法定的社会保险费,不适当使用保险基金、贪污挪用、侵占保险基金的行为人,要从重从严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
6、征收社会保障税。改按比例征收养老保险费为按比例征收社会保障税,由于国企改制的推进,国退民进成为事实,而且现在很多县、市已基本不存在国有企业。因此,改征社会保障税具有现实意义。且有利于解决地区之间、企业之间、行业之间的保额差距问题,同时,有利于财税部门介入,有利于加强基金的监管。
四、结语:
制度出生产力。其实任何制度的配套使用效用均会大于其单独之效用。提高政策的配套功能,充分发挥其整体效应,是决策者的应有之义。同样,单纯依靠某一项制度显然难以解决养老保险问题的困境。中国的改革——哪怕移动一张桌子,也会引起全身的反应。在现今各方都不甚完善尤其是相关法律缺失的条件下,多管齐下,或许是应对养老保险命题的理性选择。
参考文献:
①刘贵平养老保险的人口学研究中国人口出版社1999
品德与社会课中很多内容都与安全教育有关,有助于学生学习安全知识,掌握安全技能。如人教版四年级上册第二单元《今天,你安全吗》、《公共场所拒绝危险》、《当危险发生的时候》。这三课内容的设计来源于生活,按照学生生活中容易出现的安全问题设计案例。如活动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防溺水安全、防踩踏安全等。以实现以下目标:培养学生初步具备安全防范意识;引导学生了解与他们息息相关的安全标志和设施,注意公共安全;具备基本的自救自护能力。又如:今年夏天各地溺水事件此起彼伏,针对这一现象,我们这学期的单元测试卷上出了一道问答题:“下午放学,小军带着小明到附近的水塘边捉鱼,你认为他们可能会遇到什么危险?如果是你,如何避免这些危险呢?”有的学生答案单一:会溺水死亡,要和大人一起去。而有的学生就具备了发散思维,想到了多种可能:会掉到水塘里,会迷路,会被受伤,会被下暴。还想到了多种解决的办法:劝他们别去,如果执意要去就报告老师;和家长一同去时还要带上救生衣、游泳圈等;家长不能去就建议小军他们改做打球等活动,远离水塘边。我采用对比讲解法,最后还补充了2013年教育部颁发的中小学生防溺水“六不”原则。
二、故事导入寓教于乐
兴趣是最好的老师。根据小学生活泼好动、注意力不易集中的特点,我收集学校身边发生的安全故事导入新课,激发学生的听课兴趣。学生对书上的故事都预习知道了,课上不很感兴趣,但对发生在身边的故事很感兴趣。例如,在上三年级下册《马路不是游戏场》一课时,我就先给同学们讲了一个真实的故事:同学们,还记得学校开运动会的那一天吗。清晨,同学们都穿上漂亮的校服,一路哼着歌安全地到达学校。可是,一年(2)班的一个男生却住进了医院,为什么呢?原因是他在上学路上过马路时一手拉着奶奶的手,一手拿着玩具“小虎队”卡片,当他过完马路后发现自己的卡片掉了一张后,他就挣脱奶奶的手,箭一般地冲向马路中间弯腰去捡卡片的瞬间,悲剧发生了,一辆出租车撞上了他,他被撞倒在地,头部出血了,晕过去了……还好,经抢救,生命总算保住了。可承受了手术之苦,花了巨额医疗费,耽误了学习,耽搁了家长上班。安全意识对于我们是多么重要啊!听了老师的故事,学生也乐于收集和分享身边的安全故事。通过讲述适合小学生身心特点的各类故事,使他们产生对某些问题的感性认识,再加上简要分析,使大家获得相应的安全知识,激起珍惜生命的情感。
三、情景体验培养能力
能力的培养需要学生参与、体验,只有亲身体验的东西,才是真正意义上的获得。教育家蒙台梭利说:“一件事,我听说了,随后就忘记了;我看到了,也就知道了;我做了,很自然就理解了”。在教学中通过角色扮演、模拟情景等各种方式的体验活动,让学生直接参与表演,分别感受“真实情景”中人物的各种情绪,体会其中的喜、怒、哀、乐,然后经过彼此分享。孩子体验要具体化、生活化,可从“见”、“闻”二字做起,在多见多闻中,自有“感受的再感受”──体验的丰富与多彩;生活中处处有感受,儿童体验应重在“感受”,创造条件让他们在“见所未见,见而又见”和“闻所未闻,闻而又闻”中去博闻、强识。有利于安全意识的培养、安全习惯的养成。例如,在上《今天,你安全吗》一课与陌生人交往的时候,就请了两个同学上台表演,一个扮演陌生人,一个扮演小学生。小学生机制应对陌生人,逗得同学们哈哈大笑。要是在生活中遇到陌生人就会自觉不自觉地运用课堂上学到的知识。又如,在上《当危险发生的时候》时请了两名学生上台模拟怎样拨打119报警电话。报警以后在等待救援时要将鲜艳的衣服或塑料布用棍子挑在窗外,大声呼救,让消防员叔叔尽快发现你。这些环节都让学生演一演,把知识转化成能力。也实现了叶澜教授提出的:“把课堂还给学生,让课堂充满生命活力;把班级还给学生,让班级充满成长气息把创造还给教师,让教育充满智慧挑战;把精神生命发展主动权还给师生,让学校充满勃勃生机”。
四、结语
犯罪被害人的保护和谐社会应当是一个犯罪率相对较低、安定有序的社会,是对公民的权利保护程度相对较高,国家、社会、个人之间动态平衡的社会。被害人问题不仅是个人问题也是一个社会问题,随着被害人学的产生和不断发展,逐渐认识到对被害人问题的处理不妥会使被害人恶逆变,直接影响到我国和谐社会的构建。就食品安全犯罪的被害人来说,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被害人的受众广、死亡率高、后遗症严重。由于食品安全犯罪对人体机能所造成的危害往往不是即时性的,要经历一段时间的累积才出现。比如,一些膨化食品中经常加入含铝膨松剂,摄入微量对人体不会产生危害,但长期服用就会在人体内逐渐沉淀,慢慢就容易发生骨折和非缺铁性贫血症,且这种危害后果会在人体持续很长一段时间,比如晚年引起老年性痴呆,对神经系统、骨骼、肝、肾、心和免疫系统等都会造成不同程度的损害。食品安全犯罪被害人的保护在和谐社会语境下有重要意义。
1.食品安全犯罪被害人的保护是以人为本理念的具体体现。“被害人的人权保护状况不仅反映一个国家刑事法治、刑事司法的公正程度,也是对一个国家政治文明、法治文明水平的反映。”和谐社会建设中的“以人为本”要求不但要保障犯罪人的权利,也要保护遭受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精神痛苦和心灵创伤的食品安全犯罪被害人,使其得到应有的赔偿或补偿,获得理解、援助和支持,平复报复情绪,心灵得到抚慰。
2.食品安全犯罪被害人的保护有利于维护社会的公平与正义。食品安全犯罪中的被害人如果感觉国家怠于保护和救济自己遭受的健康以及财产损失,则容易产生对抗情绪,可能会采取上访、闹访等,甚至去报复犯罪人和其亲属。更甚者,在得不到国家救助和社会援助情况下,可能参与到食品安全犯罪中,以弥补自己受到的损失或报复社会。所以,食品安全犯罪被害人的保护可以使被破坏的非正义恢复到正义的状态。
3.食品安全犯罪被害人的保护有利于打击犯罪,维护社会安定。国家和社会通过对食品安全犯罪被害人的保护,使全社会都能了解被害人遭受的伤害,增强社会成员的正义感和同犯罪做斗争的责任感。加强对食品安全犯罪的被害预防,教育人们不要有贪利心理和侥幸心理避免自己成为犯罪的被害人,进而从防止被害的角度来实现预防犯罪。
二、保护食品安全犯罪被害人的措施
(一)加强食品安全犯罪的被害预防
1.加大食品安全的宣传和教育,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目前仅有食品监管机关内部的信息通报制度,应该通过媒体向社会公众公开食品安全信息,经常曝光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向公众说明食品安全犯罪的危害、实施的手段以及如何预防,让群众及时知晓,避免成为潜在被害人。把食品安全知识列入大、中、小学生的教育课,引导学生不在街头摊贩处随意购买无证小食品,教育公众掌握简单的食品质量识别方法。此外,消费者要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不能购买明显低于正常价格和通过非正规渠道购买的食品,不能盲目相信品牌食品,消费时要仔细甄别食品外包装以及生产日期,保留购买凭证,一旦有纠纷时保存证据。
2.构建食品犯罪被害预防体系。食品安全知识和检测有其专业性,普通消费者一般很难知晓,从国家层面采取措施,针对食品安全犯罪被害人的特征以及产生原因,从现实国情出发,构建食品犯罪被害预防体系堵塞其管理漏洞,减少犯罪机会,增加犯罪风险。首先,加快食品安全信用体系的建设。如建立食品安全信用的监管体制、征信制度、评价制度、披露制度、服务制度、奖惩制度。其次,规范食品市场、维护经济秩序,对违反《食品安全法》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行为坚决查处,符合犯罪标准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利益。最后,推进体制改革,建立统一的监管协调机构。笔者赞同成立一个全国统一的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食品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全国的食品安全监管和协调工作。
(二)加强食品安全犯罪的被害救济
1.完善食品安全犯罪被害人的赔偿制度。
(1)完善国家赔偿。食品安全犯罪被害人有些遭受严重的机体损伤甚至死亡,有些受到严重的财产损失,由于食品安全犯罪被害人大多来自经济收入不太好的家庭,就更迫切需要经济补偿来支付被害人重伤后巨额的医疗费,对于被害人死亡后家属的抚养费、赡养进行医疗救治或弥补损失,而当前救助金相对较低且都是一次性支付。在食品安全犯罪被害人的国家救助中,资金不足是突出问题。各地财政收入不一致导致食品安全犯罪被害人得到的赔偿也不一样。当务之急是建立救助基金以长效保障食品安全犯罪被害人的国家救助机制。尤其在经济欠发达地区,资金不足难以为继的问题更加突出。鉴于当前我国的经济发展状况和水平,单纯依靠国家拨款还难以实现,因此食品安全犯罪被害人救助基金应采取以政府拨款为基础,企业缴款和社会捐赠为辅的模式。救助对象的被害人应符合以下条件:对自己被损害的结果无过错或者承担很小的过错;无法从犯罪人哪里获得赔偿;生活极度困难,陷入困境;积极配合司法机关追究犯罪。精神损害的赔偿应排除在赔偿范围之外。应综合考虑被害人的实际情况、被害人的过错、被害情况和当地的经济水平等因素来确定最终的金额。
(2)完善诉讼渠道。食品安全案件涉及的被害人众多,在诉讼上完善代表人诉讼制度,使多个食品安全犯罪被害人通过诉讼代表人集中实施诉讼行为,避免直接参与诉讼带来的问题。改革诉讼保全制度,适当提前债权清偿的顺序,使得被害人能够及时地得到赔偿。对于经济困难的被害人可以适当地予以减免诉讼费用。
2.食品安全犯罪被害人的社会援助。食品安全犯罪被害人的保护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仅仅依靠国家和政府是不够的,它依赖于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发达国家建立了完善的被害人社会援助体系,我国还需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对食品安全犯罪被害人开展社会援助,营造关注食品安全犯罪被害人保护的社会氛围。
(1)法律援助。为受害者提供有关诉讼问题的所有信息的咨询,如诉讼程序、被害人的法律权利、保险理赔等。提供法律服务,如被害情况调查、保险理赔等。在诉讼过程中,详细告知被害人在诉讼过程跟中的权利与义务、法庭审判程序、被害人在法庭上可能遇到的询问。要完善食品安全犯罪被害人的当事人地位。
(2)心理援助。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也使被害人成为新闻媒体的焦点,尤其有些涉及当事人隐私,如自2013年至2014年7月,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通报称,共办理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82件86人,其中生产销售含有有毒、有害成分的壮阳保健食品占95%以上,但被害人羞于报案。新闻机构应遵守职业道德,尊重被害人的隐私和情感,有节制地报道案件,不当的新闻报道有可能会造成被害人心理上的反复受伤。可以成立食品安全犯罪被害人保护协会开展心理创伤康复活动,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后快速介入为被害人及其家属提供危机处理和心理治疗。
(3)医疗服务。对于食品安全犯罪被害人,医疗机构要及时有效的予以治疗,医药费用交不上的可暂缓缴纳以免进一步加深被害人的心理创伤,使食品安全犯罪被害人顺利回归社会。
在社会网络安全精神文化建设方面,首先要重视社会网络安全观念的强化,通过网络风险意识的教育与宣传来培养社会大众的网络伦理道德。在安全文化的传播过程中,宣传与教育是主要的方式,通过对这种方式的运用,社会大众能够树立良好的网络安全思想、态度、理念以及行为习惯,从而在社会中构建起良好的网络安全氛围。社会网络安全文化的构建、社会大众网络安全理念以及行为的培养都需要网络安全氛围来形成潜移默化的影响,并在长期坚持的基础上推动网络安全理念深入人心。在此方面,可以使用的方式方法包括课堂教育、安全理念与安全知识普及、安全行为的倡导,同时,网络安全宣传与教育有必要对传统的宣传手段与教育手段做出创新,通过发挥网络本身的优势来将网络作为网络安全宣传与教育的有力媒介;二是强化网络安全技术的探究与应用。网络安全技术本身也属于文化范畴,在网络安全文化构建中重视先进技术的应用,有利于为网络安全管理建立技术保障,并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推动网络安全文化内容的发展与丰富。另外,先进网络安全技术的应用有利于推动网络发展,而这是强化网络安全管理工作中重要的内在需求。
二、社会网络安全制度文化建设
社会网络安全制度文化建设的内容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强化网络安全法制建设。网络安全法制是网络安全文化中重要的组成内容,同时也是推动网络安全管理规范化和法制化的必然要求。作为一种具有强制性的手段,网络安全制度文化建设中的法制建设工作能够有效推动网络安全的实现。在此方面,需要以网络特点为依据、确保网络安全为目的来制定专门性的法律法规,同时虽然网络环境下的网络群体具有着明显特性,但是也具有同样作为社会群体的共性,因此,一般法律在网络安全领域中也具有着一定的适应性,所以,重视对一般法律的完善也是强化网络安全法制建设中的重要内容;二是对网络安全文化的建设机制作出完善。在网络安全制度文化建设过程中,有必要通过完善构建机制与机构来推动网络安全文化的建设。在此方面,有必要构建完善的网络举报制度以及激励机制,并对网络安全文化的建设工作作出整体的规划,同时有必要构建科学的人才培养机制与培训机制,从而有效提高网络文化建设的质量以及效率;三是构建健全、科学的网络安全文化评价体系。在网络安全文化的构建中,要对网络安全文化的构建进程以及网络所面临的安全风险做出认识,就有必要构建合理科学的评价标准以及评价体系,并在此基础上对网络安全文化的构建做出度量。另外,由于不同文化背景中对网络安全文化的理解以及对网络安全尺度做出认定的标准具有差异性,所以网络安全文化评价体系的构建有必要以网络安全文化建设任务与目标为依据,从而提高网络安全文化评价体系在我国社会中的适应性;四是构建公平合理的网络安全管理体制和权利分配体制。当前互联网最高管理机构为ICANN,虽然这一组织在名义上并不是盈利组织,但是下设的来自各个国家的顾问委员会并没有实质发言权,拥有否决权和专控权的国家只有美国。很明显,这种网络管理体制是并不合理的,而这种不合理的管理体制以及权利分配也会对网络安全的发展造成制约,因此,构建合理公平的网络安全管理体制以及权利分配体制是十分必要的。
三、社会网络安全物质文化建设
在社会网络安全文化构建过程中,物质文化建设要求将精神文化建设内容与制度文化建设内容转换为现实,尤其是要重视推动网络安全技术产业化发展,在网络工程的设计与施工过程中要体现出人本思想。在实践过程中,要求网络工程的设计与生产中选取具有更低辐射、更简单操作以及更高安全性的设备来确保人的安全,同时要选取具有更高合理性、可靠性以及安全性的信息处理设备来确保信息的安全。网络安全物质文化建设工作具有着复杂性特点,仅仅重视某个方面的物质文化建设是难以完成网络安全物质文化建设目标的,因此,在网络安全物质文化建设中,需要以人的安全、环境安全以及信息安全三个方面的内容为核心,并有意识的通过长期努力来构建优秀的网络安全物质文化。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和入世后全球经济一体化格局的逐渐形成,“质量就是效益,质量工作就是经济工作的生命线”已越来越凸现出来。坚持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历史责任,赋予了质量工作崭新的内涵和更高的要求。质量安全是经济发展的主题,也是社会和谐的基础。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坚持“质量兴市、名牌兴企”,深入开展质量振兴活动,大力实施名牌战略,全面推进质量工作,建立起了“企业主体、市场导向、政府引导、部门监督和服务、技术机构参与并逐步与国际接轨”的工作体系和运行机制,全市质量整体水平有了显著提高,为上虞地方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作出了不懈的努力,基本满足了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需求。但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我市还有不少产品尚停留在原料型初级产品这一层次,高附加值终端产品偏少,名优产品更少,产品质量整体水平和综合竞争力与发达地区还有较大的差距;工业经济转型升级越来越迫切;产品未经检验合格出厂、市场上销售伪劣商品等违法违规行为仍时有发生,一定程度上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影响了社会和谐与稳定。
各乡镇(街道)、市直有关部门和广大企业务必认清形势,明确责任,把质量安全放到突出重要的位置,扎实加以推进。
推进质量安全,必须大力宣传,强化质量意识。各乡镇(街道)、市直有关部门要抓住“质量月”活动这一载体,运用多种形式,全面开展质量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要结合《质量振兴纲要》、《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对企业经营者、职工的质量安全教育和培训。要开展大型上街咨询、评选市长质量奖、举办文艺晚会等系列活动,提高全社会质量意识和法制观念。
推进质量安全,必须标本兼治,加强质量监管。要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重点推进强制更新淘汰、主体责任落实、隐患排查整治等工作。要扎实推进重点产品专项整治和农村“十小”行业整治,强化监管,标本兼治。要根据季节特点,开展大检查活动,重点针对食品、烟酒、饮料、月饼等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产品,查处标识不符、掺杂掺假、缺斤短两等违法行为。广大消费者也要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提高用法水平,揭发检举制假、售假违法行为。
(一)安全教育课程缺乏系统规划目前,通过网络可以搜索到的将安全教育纳入统一规划的有北京市教委、上海市教委、重庆市教委、山西省教委等一批教育部门,2013年9月5日,山西省教育厅发出《关于加强高等学校教学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高校要继续推进安全教育进课堂、应急演练全覆盖工作。要将安全教育课设为学生必修考查课,课时总量本科32学时,每学期均需开设4个课时,每学年0.5个学分,共2个学分。同时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安排专门时间,组织师生进行应急演练,确保演练不漏一所学校、不差一个班级、不少一个学生。〔3〕还有北京大学、山西大学、天津大学、海南大学等很大一批高校开设了安全教育公选课。但将安全教育作为一门专业或学科进行系统规划的教育主管部门和高校并不多,很难见到将安全教育课列为大学生必修课,尤其是将安全教育课写入人才培养方案中,安全教育仍然没有统一的课程设计,据杨耀、张峰对四川高校开设安全教育课程的调查,“安全教育有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的高校仅占调查对象的50%;安全教育计入学分的高校仅占30%”,〔4〕安全教育课仍处在边缘化。
(二)教学内容较为陈旧、教学方法较为落后在调查中我们发现部分高校实施的安全教育教学内容较为陈旧,仍停留在一些关于防火、防骗、防盗等基本知识讲解,而风险社会下高校存在的安全问题类型越来越多,如关于国家领土、世界格局、地缘政治、半岛问题、网络安全、非法传销、生命价值、、事件、宗教民族等一系列新型问题却很少涉及,尤其是在风险社会下,这些新型问题的应对技能和技巧比传统安全问题更要科学、先进,假如在安全教育课程中没有涉及或涉及很少的话,就会存在一些安全隐患。安全教育除了理论教学外,辅助于必要的实践技能训练将会起到非常好的教学效果。如果仅围绕理论的宣讲,无疑在危险来临时,学生仍然不会逃生自救,那些逃生的技能必须通过实践检验才能确保是正确的、科学的、便于操作的。比如,在2008年上海商学院火灾事故中,有4名女大学生死亡,在后期记者采访时,有教师回应称“从小到大的教育中,虽有火灾应急教育,但是流于形式较多,真正实用的信息并没有传达给学生,例如身处类似险情,该如何处置。”我们在调查中发现,高校在教学过程中纯理论教学多于实践教学,尤其是实践技能训练比较少。比如,在火灾、地震中的逃生技能训练,消防灭火演练,突发事件中的自救、互救训练等相对比较薄弱。科学的教学方法不仅能增强大学生对安全教育的兴趣,而且能增强安全教育的效果。但是,在实践中,以“填鸭式”、“宣讲式”、“说教式”的教学方法仍然长期存在。
(三)师资力量较为薄弱由于各高校开设安全教育课程的时间不长,专门从事安全教育教学的专职教师较少,甚至有的高校一味的扩大教学规模,对兼职教师没有严格的选拔标准,有的高校随意从安全保卫部门或学生辅导员中抽取,这种业余性的安全教育教师大多缺乏专业的安全教育知识培训,他们对安全教育的知识还停留在一般性的认识,大多数是“现学现卖”,很难保证较高的教学质量。目前,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或师资培训基地,关于安全教育师资培训还较为偏少,安全教育师资队伍建设还比较薄弱。
二、风险社会下的高校安全教育课程改进措施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提出:要“重视安全教育、生命教育、国防教育、可持续发展教育。”2013年6月13日,教育部、司法部、中央综治办、、全国普法办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的若干意见》,要求“高等学校要进一步培养学生法律意识,使学生了解现代法学的基本理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基本法律原则、法律制度及民事、刑事、行政法律规范,提高运用法律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意识和能力。”高校安全教育课程设置,旨在培养大学生安全意识,合理配置高等教育资源,加强科学管理,确保高等教育目标的实现。
(一)系统规划安全教育课程在高校中,我们有专门的人才培养方案,而针对每个专业都有具体的专业课程设置计划,这是为了确保在培养人才过程中提供有效的指导,使大学生清楚在大学期间要学什么、如何学的问题。而安全教育课程也应该同此考虑,一是教育主管部门要通过调研,针对不同地区的高校实际,制定安全教育指导方案;二是各高校要结合本校实际,在教育主管部门的方案指导下,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这样,在实际教学中既能保证教学的科学实施,同样也不会脱离实际。由于地域性和办学资源的差异,各高校结合实际,结合自身特点有针对性的进行课程教学设计。
(二)更新教学内容和创新教学方法高校安全教育教学要紧跟形势,尤其是要准确把握新时期高校安全面临的新问题,及时研究,不断完善教学计划。在教学内容上既要注重对传统安全的宣传,又不能忽视新型安全问题。要及时修订教学资料,对于自编教材的高校,要及时组织编写人员对教材进行修订,确保每年教学中能使用到最新的教材和视频资料。在教学方法上要不断适应大学生的人群特点,有针对性的实施体验式教学。“采取体验式教学法,可以促使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用身体去亲身经历、体察,可以内化为自己的心理素质,外化为行为习惯。”〔5〕开通微博、微信、手机报等,用全方位、立体式的教学手段,促进安全教育内容全覆盖。新时期,伴随着互联网、电子通讯行业等一批新媒体的快速发展,这些新兴媒体已经被当前大多数90后的大学生青睐,在学习和生活中使用新媒体的越来越广泛。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在京《第33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3年12月,我国网民规模达6.18亿,手机网民规模达5亿,占总网民数的81.0%;在整体网民中占比最大;学生依然是是中国网民中最大的群体,占比25.5%,互联网普及率在该群体中已经处于高位。〔6〕丰富的多媒体教学会提升学生学习的兴趣和积极性。
(三)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强有力的安全教育师资队伍是确保安全教育课程有效实施的坚实保障。高校要结合各自实际,有计划的加强安全教育师资队伍建设。一是建立专职安全教育教师队伍,一方面可以从现有的教师队伍中抽调学法律专业的教师,另一方面,可以通过人才引进的方式,引进一批安全类、法学类等专业的博、硕士研究生;二是建立兼职的安全教育教师队伍,一方面要加强同地方公安、国安、消防、卫生等单位的合作,另一方面要加强同其他高校的合作,建立校地合作关系,促进资源共享;三是通过举办专题安全教育师资培训班的形式,不定时的对安全教育教师进行培训,提升其能力。
(四)构建“三位一体”的安全教育格局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大学生安全教育格局,充分发挥社会教育在大学生安全教育中的作用。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家庭、学校有针对性地对有大学生开展安全教育。要不断整合现有的资源,比如,高校要加强同公安、消防、卫生、社区等单位的合作,建立安全教育基地,通过警校共育、校际合作、校地合作的模式,使安全教育成为学校、家庭、社会共同的责任和义务。
三、结语
1.对人的认识和防范方面(1)购物安全问题:有的学生购物时不会讨价还价,不能辨别事物真假好坏,对商家的吹嘘偏听偏信。(2)人身安全问题:大学生失联遇害案在网络上时有出现,分析产生失联的原因,除大学生防范意识不够外,缺乏社会经验也是主因。(3)情感安全问题:有的学生不会正确处理好男女同学正常交往与恋爱的关系,掉进情感的陷阱。(4)食品安全问题:许多学生喜欢到校园周边消费,而很多不良的商家只把目光盯住大学生的口袋,给大学生提供“问题食品”。常言道“病从口入”,吃多了不安全的食品,常引起大学生的身体出现不适甚至食物中毒,危及大学生的安全。
2.对事情的应对处理方面
(1)财产安全问题:因对财物的保管不谨慎,让盗窃分子有机可乘的现象在大学校园较普遍。学生之所以容易丢失财物,主要是个人保管不力,没有牢记“客不离货,财不露白”的古训。(2)交通安全问题:当前在高职学生中,拥有汽车、摩托、自行车的有不少,但交通事故也频繁发生。没有常思“在外出门小心好,凡事低调平安行”的古人出行经验。(3)网络安全问题:有些学生痴迷网络,“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同时,网络犯罪、网络欺诈让学生难以分辨。需要青年学生克服网瘾,不断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4)防火安全问题:高职学校里经常发生学生因为违规使用电器或使用大功率电器引起寝室火灾之事。人们常说:“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只有加强防范,才能避免事故的发生。(5)生产安全问题:高职学生在实习实训时常发生伤残、失踪甚至死亡。社会经验告诉我们,“小心使得万年船”,其实只要在实习中多点小心,很多安全问题就不会发生。(6)防灾安全问题:人们通过多年的观察总结出许多安全防范知识,如“燕子高飞晴天到,燕子低飞带雨来”的气象判断;“骡马牛羊不进圈,鸭不下水狗狂叫”的地震前兆。调查发现许多学生的防灾避灾知识比较缺乏,当遇到自然灾害时不知道应对,可能会错过逃生的良机。
二、安全教育的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