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17 18: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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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主体性原则贯彻道德需要因材施教自律意识
马克思说:“人是主体,客体是自然”,“人始终是主体”。所谓主体性原则,在高校德育的意义上,就是指要以大学生为主体开展德育工作,发挥大学生的主体功能。在高校德育工作中贯彻和运用主体性原则是现代德育发展的趋势,也是德育工作富有成效进行的重要保障。那么,在高校德育工作中,应如何贯彻主体性原则呢?下面笔者拟就这个问题发表一点粗浅的看法。
在高校德育工作中贯彻和运用主体性原则,就必须把德育充分地建立在大学生的道德需要上。
首先,这是由大学生的道德需要在其品德结构中所处的地位决定的。大学生的品德结构,从形式上来看,包括道德认识和道德态度两个子系统。大学生的道德认识是大学生对客观存在的道德现象及其规律的一种反映,它以道德这种客体对象之必然的或现实的形式呈现,也就是说,它是体现道德客体尺度的一种意识形式。大学生的道德态度是大学生对具有道德意义的客观事实、现象是否符合其需要和利益的一种反映。这种反映所包含的内容不是客观事实、现象本身“是什么”、“怎么样”,而是主体自身与这种客观事实、现象之问“要不要”、“该不该”的关系。大学生的道德认识和道德态度是相互联系、不可分割的。大学生的道德认识是形成其道德态度的前提条件,没有一定的道德认识,没有对客观道德事实的一定了解,就不可能有任何的道德态度;大学生的道德态度则对其道德认识的发展具有定向和动力作用,大学生对某种道德知识的接受,往往要经过已形成的道德态度的过滤、筛选和折射。另一方面,这两个子系统又是相互独立,不可相互取代的。大学生的道德认识虽然是形成其道德态度的一个前提条件,但又不是充分条件,认识不能直接转化为态度。反过来,态度也不能取代认识。在大学生道德认识的发展中,虽有态度的参与,但其道德认识具有自身形成和发展的规律。
然而,不管是大学生的道德认识还是道德态度,都离不开大学生的道德需要这个更为根本性的东西。因为大学生的道德需要是大学生道德认识的出发点和归宿。这可从两个方面来理解:(1)大学生的道德认识的形成是建立在其已有的道德需要的基础之上的。因为具有相应的对象是需要的基本特征之一。在大学生道德认识形成的过程中,只有当有关的道德要求成为其需要对象的情况下,他才可能对“要求”进行认知。在这里,需要成为认知活动的动力,使大学生积极地认识道德教育要求并理解其意义。大学生的道德认识乃是一种有意义的学习过程。这种学习的实质,就是建立新知识与大学生认知结构中已有知识经验的联系。为此,它要求大学生具备对道德原则、规范和要求的学习心向,与新知识相适应的知识经验,以及促进新旧知识相互作用、获得新的道德认识的积极主动性。这三种心理条件,便是大学生已有道德需要在道德认知方面的动力系统。以学习向来说,当外界的道德教育要求向受教育者提出时,它则表现为接受学习的心理倾向性,没有它,学习将成为不可能。然而,有了学习心向,如果缺少与道德要求相适应的知识经验,上述新旧知识的实质性的联系也无从建立,因而具备与要求相适应的知识经验,就成为形成新的道德认识的重要的内在心理依据。(2)大学生的道德需要是大学生的道德认识向道德行为转化的中介。大学生的道德需要是大学生道德行为的源泉和内在动力。大学生已经形成的道德认识和相关的道德价值观念能否最终落实到其道德行为上,关键看其是否转化为其道德需要。
同时,大学生的道德需要还是其道德态度的核心。“道德态度是一个复杂的系统,道德情感、道德意志、道德信念信仰以及道德理想等等都属于道德态度的范畴。”大学生的道德态度是大学生完整品德结构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大学生即使对道德原则、规范和要求已经了如指掌,但如果还没有把这些原则、规范和要求作为一种内在尺度、一种内在的道德需要时,他将仍然不会自觉地去遵循这些道德原则、规范和要求。在大学生道德态度这个复杂系统中,大学生的道德需要始终处于核心地位,因为上述不同层次道德态度的形成与培养,归根到底是大学生道德需要的发展。大学生的道德情感是对客观的道德事实、现象是否符合其道德需要的一种情绪体验。当大学生的认识和行为符合其道德需要时,便会产生肯定的情感体验,感到道德上的满足;反之,就会产生否定的体验,感到遗憾或后悔。大学生的道德意志则是大学生将其道德需要、愿望综合为道德目的的一种心理表现。大学生的道德信念、信仰则是大学生对某种道德现实、观念持有深刻信任感的精神状态,它所揭示的内容总是同受教育者所应持的态度等等有关,而且也总是产生于对信仰对象的需要、情感、意志、追求等等的心理过程之中;大学生的道德理想是大学生以一定的道德需要为基础的道德目标体系。
其次,大学生的道德需要是大学生道德活动发生的主体动力。大学生的道德行为是由其道德动机驱动的,而其道德动机是在其道德需要心理与客观的社会道德情境因素相互作用的情况下激发出来的。当大学生面临并受到可能使自己的道德需要得到满足或部分满足的客观的道德情境或对象条件的作用时,就会产生满足自己道德需要的愿望。这种愿望在大学生其他心理活动因素的综合作用下,会得到进一步强化和发展,从而转变成为大学生发动和维持满足自己道德需要的活动并导致该活动朝着一定目标进行的道德动机,从而对大学生的道德行为活动起着引发或抑制、强化或转化的作用,驱使大学生的道德行为活动朝着一定的目的、目标努力。
传统德育所以难以取得实效,其根本原因就在于忽视了‘大学生的道德需要,而一味地强调灌输,把大学生置于被动的、无条件服从的地位。在这种状况下.大学生不是带着积极自觉的态度去理解、选择、追求道德原则、规范和要求,也不是以高度的责任感去审视、分析、评价道德现象,而只是消极地接受和被动地服从。结果.无论他的言谈举止多么符合道德原则、规范和要求,充其量也只不过是一个处在他律水平的被动服从者。事实上,人是道德的主体,道德是人自身的创造物。人类发生史的考察表明,道德最初并不是一部分人发明出来控制另一部分人的工具。道德是为适应处理人的需要或利益的个体性和整体性的相互关系这一人类社会生活的必然要求而产生的。道德包含着人的追求活动,而且,道德规范本身也是反映和体现人的发展需要和意向的东西。人们创造道德并不仅仅是为了约束和限制自己,而是为了确证、肯定和发展自己。道德虽然具有约束性,但重要的是它具有激励作用。它不是某种纯粹外部的、抑制人的枷锁,不是社会用来对付个人、反对个人的工具,不是同人的自由自觉的生命本质相对立的异己力量,而是人的需要和生命活动的一种特殊表现,是人探索、确证、完善自己的一种重要方式。它在本质上与人的创造精神、自我实现、自我发展的内在需要是一致的。因此,在德育工作中,片面地强调道德原则、规范和要求的强制性和约束性而忘iET大学生内心的道德需要,是难以收到预期效果的。
要纠正传统德育中存在的弊病,走出“灌输模式”的误区,就必须转变观念,实现由客体德育向主体德育的转化,把德育充分建立在大学生的道德需要上。德育活动作为一种对象化活动,本质上就是一个客体主体化和主体客体化的有机统一过程。客体主体化,实质上指客体的内容转化为主体性的要求。它是实践客体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对实践主体所产生的一种反向性作用和影响,是客体在主体身上映现自身、确证自身和实现自身的过程。主体客体化,实质上指实践主体通过各种积极形式作用、影响和改造客体。在主体客体化的过程中,主体将自身的本质力量和要求渗透、融合到客体中去,使客体成为一种属人的存在,成为主体的“化身”和“投影”;使客体确证和体现着主体的本质,成为主体结构的有机组成部分。在德育活动中,大学生和道德原则、规范要求等道德文化信息处于双向转化之中。这种双向转化就是大学生对道德原则、规范和要求的选择和接受的过程,即大学生出自道德需要对道德文化信息反映与选取、理解与解释、整合与内化以及外化践行的求善过程。客体的主体化可使大学生的需要受到道德原则、规范和要求的改造,成为道德的需要;主体的客体化可使冷冰冰的道德原则、规范和要求通过大学生的选择而化为人性的内在要素。德育活动的这一双向转化,目的在于把代表社会要求的道德原则、规范转化为大学生的道德需要。所以,德育工作必须注重培养大学生的道德需要。要看到大学生的道德积极性总是在满足自身迫切和内在的道德需要过程中产生和发展的。在德育工作中,如果我们对大学生的道德需要茫然无知,对其精神世界无所洞察,仅凭着一腔热情和想当然的品德教育,难免有“空言托钵”之嫌,大学生是很难产生认同感和有效回应的。“从道德上讲,任何道德原则都要求社会本身尊重个人的自律和自由。一般地说,道德要求社会公正地对待个人,并且不要忘记,道德的产生是有助于个人的好生活,而不是对个人进行不必要的干预。道德是为了人而产生,但不能说人是为了体现道德而生存德育工作惟有着眼于大学生道德需要的培养,才能使大学生把对各种道德原则、规范和要求的遵从逐渐从他律转变为自律;使他们不是把各种道德原则、规范和要求视为约束和限制,而当作自我确证、肯定和发展的需要;使他们不是把道德视为一种异己的、外在的力量,而把它看成自身的主动追求,是一种与自身不断完善化、理想化相一致的力量。
在德育工作贯彻和运用主体性原则,也必须因材施教,即根据大学生的个性差异来开展品德教育。据《论语·先进》记载,当子路问“闻斯行诸?”时,孔子说:“有父兄在,如之何其闻斯行之?”;当冉有问“闻斯行诸?”时,孔子说:“闻斯行之。”对此,公西华感到迷惑,于是,便道:“由也问闻斯行诸,子日‘有父兄在’;求也问闻斯行诸,子日‘闻斯行之’。赤也惑,敢问。”孔子解释说:“求也退,故进之;由也兼人,故退之。”这就是说,冉求做事胆小畏缩,而仲由胆大、冒进、好胜,因此,对冉求要教育他敢于前进,不要畏首畏尾,抓住时机立即行动,而对仲由则要教育他先退一步,不要冒失行事,等请示父母同意后再行动,以免做错。明朝时期的思想家王守仁说:“吾辈致知,只是各随分限所及。今日良知见在如此,只随今日所知扩充到底;明日良知又有开悟,便从明日所知扩充到底,如此方是精一工夫。”这就是说,教人“致知”,要根据学生的觉悟程度而循序渐进,不能“躐等”。就像栽培树木一样,要根据树木的生长程度灌溉适量的水,“若些小萌芽,有一桶水在,尽要倾上,便浸坏了他”。]同时,教育还需如治病一样,要对症下药,因材施教。他说,良医治病,初无一定之方,而是“随其疾之虚实强弱,寒热内外,而斟酌加减,调理补泄之,要在去病而已,……君子养心之学,亦何以异于是?”孔子和王守仁在这里所讲的都是因材施教的教育方法,对我们如何在德育工作中贯彻主体性原则,做到因材施教有着非常重要的启发意义。那么,我们在德育工作中究竟应如何做因材施教呢?在德育工作中做到因材施教,至少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的因素。
首先,要考虑大学生的需要和心理。例如,为他们提供的榜样应切合他们的实际,具有可学性,即榜样的行为不要太复杂、太神秘、太崇高,一般人只要通过一定的努力就能模仿到,就能仿效他;具有典型性,即榜样具有可辨别的最基本、最重要的特征,能吸引道德主体的注意,产生学习、效仿的愿望;具有可信性,即所树榜样的痕迹不能太重,缺乏人之常情的喜怒哀乐、七情六欲,缺乏真实感和感召力;具有贴近性,即贴近道德主体的生活、志趣、专业、气质甚至年龄等。
还应当考虑他们的情绪体验。所谓情绪体验,这里是指大学生在多种刺激下所产生的复杂感受。大学生的情绪体验有积极和消极之分,积极的情绪体验能把大学生的情绪中枢与理性中枢连接起来,使其智能得以有效发挥,从而推动着大学生的道德接受活动有效地进行,而消极的情绪体验会抑制大脑皮层的高级心智活动,使人的意识范围狭窄,大脑的判断力减弱,从而对大学生的道德接受活动产生阻碍作用。所以,重视大学生的情绪体验对德育工作来说是非常重要的,教育者应当采取有效的措施使受教育者在接受道德信息的同时,也获得情绪体验方面的积极感受,以提高道德接受的效果。
其次,要考虑大学生的年龄特征。在不同的年龄阶段,受教育者所接受的社会环境和参与的实践活动是不断变化和深入的,受教育者的道德品质发展水平也是随着年龄的增长而不断提高的。因此,德育工作中应充分考虑大学生的年龄特征,遵循大学生身心发展的规律。大学生一般都处在18-23岁之间,这个时期被称作青年后期,著名的心理学家贺林渥斯称为“心理上的断乳期”。随着年龄的增大、文化的增长、社会道德的介入和影响,他们的逻辑思维能力显著增加,已经具备了一定的科学见解和评判能力,能够认同和理解各种道德规范,然而在认知结构上,还缺乏内省力和自觉性。道德的主观分析判断表征占主导地位,其分析判断带有明显的理性思维和哲学思考的成分。针对这个时期个体的特点,教育的重点应放在帮助其理性地分析、梳理、判断、选择道德理念和道德行为上,在手段上则以启发自觉为主。
再次,要考虑大学生的道德接受能力。所谓道德接受能力,主要指大学生在道德接受活动中所表现出来的对外来道德信息进行反应、理解、辨析、推理和选择的能力。实践证明,道德接受能力的高低程度如何,往往从根本上决定着外在的道德要求、信息向个体道德需要转化的程度,一般来说,道德接受能力越强,对外在道德信息的接受水平就高,反之,接受水平就低。如在观察学习中,榜样在何种程度上能为个体所观察和仿效,往往取决于个体的道德接受能力。道德接受能力高的个体往往能较深刻地理解榜样,并有效地模仿榜样,并通过这种有效的模仿,使相应的社会道德要求成为他们自己的内在需要。
最后,考虑大学生的结构和条件。“个体的需要(包括道德需要)并不是由他人的主观意识所决定的,而是根源于不同个体的结构与条件的特殊规定性。”一个个体自身有什么样的结构与条件,就会对客体产生什么样的道德需要,建立什么样的道德关系。只要个体的结构和条件不改变,别人就无法用其他的需要去代替他的需要。所以,品德教育,就不能单凭说理、说教甚至强制的方法来进行,而应当重视大学生自身结构和条件的变化,如让缺乏社会实践的大学生适当参加社会实践活动,以培养其献身社会的道德需要;让大学生参加各种形式的集体活动,以培养其为他人、为集体服务的道德需要;等等。当然,个体结构与条件的改变是一个综合工程,需要家庭、学校和社会的协同努力才能得到充分实现。
在德育工作中贯彻和运用主体性原则,还必须注重大学生自律意识的培养。所谓自律,就是指道德主体借助于对自然和社会规律的认识,借助于对现实生活条件的认识,自愿地认同社会道德规范,并结合个人的实际情况践行道德规范,从而把被动的服从变为主动的律己,把外部的道德要求变为自己内在良心自主的行动。
关键词:主体性现代德育内在要求
教育心理学的研究表明,品德的形成是内外多种因素交互作用的结果。只有教师的“教”,没有学生的“学”,德育便不能落实到实处。受教育者既是客体也是主体。作为客体,受教育者是教育者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施加影响的对象,他们的知识、智能、道德品质必须通过教育才能形成和完善。德育之所以存在,正是建立在它的对象需要和可能教育的基本点上的。但是受教育者绝不仅仅是被动、消极、机械地承受教育者影响的客体,而是一个积极、能动的主体,是有意识、有目的地活动着的人。增强受教育者的教育主体地位,使教育过程转化为自我教育过程,是道德教育过程的最完善的体现形式,也是现代德育的内在要求。
一、主体性原则及其特征
人的主体性是指人作为社会实践的主体所具有的能动、自主和创造的内在特性,它体现在人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生活中,也体现在人对真、善、美等价值目标的不断追求中,德育实践告诉我们,把目光凝聚在学生个体品德的动态构建和可持续发展上,是更客观、开放,更符合整个社会道德发展的历史逻辑。所谓主体性原则指的是以主导性的道德规范作为学生品德构建的骨干的基础,尊重学生的人格,培养其独立、自主学习的能力,不断激发真挚的、发自心灵深处的道德情感体验,使之成长为能进行自我教育和独立进行道德活动的道德主体。主体性原则有以下特征:一是自主性。即把德育的主动权逐步让给学生,让学生参与到教学中来,自己教育自己。自主意识是一切积极因素的源泉,是良好品德形成和发展的动力。因为德育过程是极其复杂的,它不仅要解决知与不知的矛盾,而且还有信与不信、爱与不爱、知与行的矛盾。另一方面是说,学生不可能永远接受教师的教育和指导,他们终究要长大,终究要离开学校。苏霍姆斯林说过:“真正的教育是自我教育。”“不教之教”是教育的最高境界。在培养学生自主意识的德育内容设计上,我们必须尊重学生的独立人格,发扬民主作风,建立平等的师生关系。在教学过程中,要视学生为学习活动的主体,培养学生自主学习的习惯,提高自主学习的能力。
二是能动性。所谓能动性,即不仅强调社会发展的整体需要,还要强调个人追求人生价值、自我实现、张扬个性的内在需要,在具体德育情景中激发受教育者的积极性。教育者通过设计一些具有德育内容的活动,让教育对象参与,如演讲、论辩、知识竞赛、革命歌曲演唱、社会实践、青年志愿者活动、创建文明小组等等。这些教育性活动以直观的形式,在操作的层面上把德育内容传达给教育对象,使教育对象在参与过程中获得深刻的体验。活动中介的特点是具有渗透性和体验性,使接受者在特定的情景中对德育内容进行选择、理解、确信,逐渐认同社会主导的道德观念,放弃和改变自己原有的狭义或错误的观念。同时,使接受者得到一种自我肯定、自我完善的满足,有一种成功感,得到一种精神的享受。如此,德育就成为“愉快教育”,成为人们乐于接受的教育。
三是创造性。所谓创造性,是指道德是随着社会发展而发展的,应鼓励受教育者富有创新思维,具有变革更新观念的能力。我们知道,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社会环境的错综复杂、千变万化、异彩纷呈,决定着一个有主体意识的人,面对纷繁的社会现象,应该能在既有的社会规范基础上,经过自己的理性思维,独立地作出道德判断和道德选择,自主地调节自己的道德行为,在生活实践中完善自身的品德,丰富和发展社会的道德规范,在这种完善中求得情感的愉悦和人格的升华。这个过程不是一蹴而就的,它循环往复,没有终结。它会面临众多的矛盾冲突,甚至是道德的两难境地,但自主思考之后自愿的抉择比之服从权威,更具有意志力,这种出自内在需要和动机支配的道德行为,才能最终达到“言行一致”的理想境界。
二、充分发挥受教育者的自主性是现代德育的内在要求
首先,坚持德育的自主性原则符合辩证唯物论的基本原理。
哲学认为,物质决定意识,物质第一性,意识第二性。学生是道德实践的主体,作为一个活生生的个体,是具有生命力和创造力的,而应该有他的自主性、独立性,成为自己创造性活动的主宰者。老师与学生的关系,是平等的“我和你”、“你和我”的主体问的关系,是平等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
哲学在承认物质决定意识,物质第一性,意识第二性的同时,又承认意识对物质有反作用,也叫主观能动性。主观能动性是人类特有的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能力。人与动物是有本质区别的。人在进行实践活动前,会根据客观事实,引出思想、意见,提出计划、方案等等,这是动物无法做到的。不少动物具有奇特的本领,比如,蜜蜂制造蜂房的本领常使建筑师感到惊讶,然而,即使最拙劣的建筑师也要比它高明,因为建筑师在建筑房屋之前已有设计的图样,蜜蜂建筑房屋只是它的本能活动而已。当然人的反映不是“照镜子”,也不是“照相”,而是在获得外界的信息后,要经过人的大脑思维从而形成意识。主体性道德素质的培养强调主体要通过独立、自主、主动、积极的理性思考后做出道德原则的选择,这就肯定了主体具有主观能动性。因此,我们不要期望受教育者把社会所要求的固定的道德价值和道德习惯,都能背下来并原版的去展示,这正如人们可以强制地把马牵到河边,但不能强迫马饮水和怎样去饮水一样。我们只能遵循人的发展的内在程序,努力“唤醒”和培养人的创造力,做好外化的工作,而内化的工作,还是要由主体接受反映并通过自身的理性思考,从中分辨真与假、善与恶、美与丑,促使主体精神境界的提高。正如辩证唯物论所讲,内因是变化的根据,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
辩证唯物主义认为,发展就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就是“新陈代谢”。事物保持自己性质的稳定性是相对的,过程持续时间再长也总有结束,而发展是必然的、永恒的。道德同样也是相对的,任何道德都必须服从于不断变化的社会需求。它的发展也是一个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无限发展的过程。通过道德主体去继承时代道德的合理部分,扬弃其不合理的部分,从而实现时代的超越,促进道德的发展。其途径是由道德主体通过独立、自主、主动、积极的理性思考后做出道德判断,而又自主、自觉、自愿的做出道德行为,不断的丰富和发展道德体系。从20世纪60年代的学雷锋做好事,到90年代以来的“青年志愿者”、“希望工程”、“手拉手活动”、“扶残助残活动”以及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等都是时代的产物。这些都体现了道德主体在促进道德发展中所起的作用。
其次,坚持德育的自主性原则,是以德育心理学为依据的。
德育心理学告诉我们:知、情、意、行四种心理成分有机组合,和谐发展,共同组成了一个人的品德结构。过分强调某一方面而忽视其他,就会造成品德结构上的缺陷。总的来说,“知”是“情”、“意”、“行”的基础;“情”影响“知”的形成和发展,并且与“知”相结合,构成“行”的动机,调节行为。“意”是“知”与“情”的具体表现,同时“知”和“情”又是在“行”中不断发展的。四种心理成分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相互渗透。德育应“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导之以行、持之以恒”。
传授社会道德规范,提高道德认知。教育者根据学生的心理和个性特点,选择贴近学生实际的方法,将国家、社会提倡的主导性道德规范、原则、准则传授给学生,学生把它当作知识掌握下来,然后经过思考,产生认同感,巩固下来,为道德行为的发生奠定坚实的基础。
强调情感因素与认知因素的交互作用。传授社会道德规范,不是为了限制学生的一举一动,而是提供必要的生活准则。不同的德育内容对情境氛围有不同的要求,任何德育过程都是在特定情境中进行的,不同的情境状态,对德育接受有不同的影响。教育者要善于营造德育接受所需要的情境氛围,或庄严,或活泼,或宽松,或温馨。通过多媒体(音乐、图片、影像)向学生展示大量的道德事实、理想人格和价值观念,在学生心目中形成一定的印象,让他们意识到,什么样的品格是被社会所推崇的,做什么样的人才是有社会价值的。真挚的、发自学生心灵深处的情感体验,是接受道德观念的前提。
意志行动是自觉地确定目的的行动。意志是人类特有的意识。人的行动就其本质来说,是有意识、有目的、有计划地实现的。意志行动体现在克服困难之中,人们只有在实现预定目的的过程中,遇到困难,而又能坚定地、有意识地组织行动加以克服,才能显示出意志的作用。一个人在活动中克服的困难越大,显得意志越坚强;相反,如果一个人在活动中不能克服困难,就显得意志薄弱。深刻的道德认知、强烈的道德情感和顽强的道德意志的有机统一,是道德行为出现的前提条件。
道德实践是社会道德规范转化成个体道德需要的必要环节。缺乏道德实践,个体无法把自己学到的社会主导的道德规范加以运用,处理现实生活中的道德矛盾冲突,也就无法体会到这种规范体系包含着的巨大的合理性,要想达成较高的认同效果是不可能的;更为重要的是道德规范不与实际生活中的事件相联系,难以“开放、发展”,难以择其善者而吸收,个体的道德观念一旦出现这种开放性、发展性的缺失,就很容易导致思维僵化、思想保守,不利于个人品德的持续完善,也不利于整个社会和全人类道德的向前推进。
总之,通过道德教育为学生介绍社会道德规范体系,以之为发展的基础,是良好品德形成的外部条件;引导学生自觉自愿地在道德实践中运用道德规范,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磨练、自我陶冶,进而形成强烈的道德追求和稳定的自制力,是良好品德形成的内在因素。内外因素交互地对学生良好品德构建产生作用,从而达到知、情、意、行的统一和发展。
再次,坚持德育的自主性原则,有利于把德育的功能落到实处。
德育的功能可以分为社会功能和个人功能。从社会功能来讲,通过德育唤醒人的自我意识、主体意识、创新意识,赋予经济发展的动力;通过德育从根本上改变人们的生活观念,引导人们合理选择和创造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通过德育为经济发展创设一个良好的文化环境,从而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现实的基础;尤其是通过德育建立起健康的经济行为价值标准,提高其伦理、道德水准,使社会更加和谐。现代德育把培养人的独立人格精神和独立自主的道德能力引入道德教育的目标系统之中,是发展人、完善人的教育,培养出的是言行一致、表里如一的人。这样的人能够在任何时候不需要监督就可以做出道德行为。
比如,近年来我国计算机信息产业与互联网络呈现加速发展的势头,网民越来越多。我们都知道,在网络这个虚拟社会里,人与人的交往是匿名的,你可以戴上任何面具,以任何身份与别人交往。外在他律的因素已经基本不存在,自律、自制、“慎独”显得特别重要。恪守公正、文明上网就是时代给我们提出的要求。再比如市场经济是契约经济,在市场交易的过程中,起保证作用的最重要因素就是双方的诚实守信,不可能有“第三只眼”始终在看着你。如果只要挣钱就可以不讲信用、不负责任,让“坑蒙拐骗”、“假冒伪劣”流行,那么,不要说个人和民族在道德上无法自立,甚至连一个比较健全而稳定的市场机制也建立不起来。所以,培养自律精神,学会承担义务与责任,在满足个人需要时,同时承担起对他人、对社会应有的责任是我们每个公民的基本素质。
从德育的个体功能来讲,一方面,在不断发展和完善人的各种德性的过程中,健全的人格、高尚的操守、善良的心灵、坦荡的胸怀,使人们得到一种自我肯定、自我完善的满足,得到一种精神的享受;另一方面,把各种道德规范的遵从逐渐从他律转变为自律,不把各种道德规范视为约束,而当作自我发展的需要。人们在感受生活和创造生活中,体验到做人的乐趣、自豪和幸福。如此,德育成为一种“愉快教育”,成为一种人们乐于接受的教育。当外在的约束逐渐内在化、个体社会化,理性积淀成为人的自觉习惯,成为生命的一部分时,人们就不会轻易改变与放弃自己在生活中所形成的习惯、信念、情感,这些是他存在意义的象征。此时,就是孔子所说的“随心所欲不逾矩”之境地。
三、坚持主体性原则更需要教育者的创造性劳动
Abstract: Transmigration, an abstract whole at large, is too good to be practical and such concrete subwholes under “good translation” as fidelity to the source-language text in content and intention, grammatical normality, and lexical appropriateness are more workable as cardinal principles of translation.
Key words: fidelity; grammatical normality; lexical appropriateness
翻译是把一种语言文字所表达的意义用另一种语言文字表达出来,具体说来,就是“换易言语使相解也”。①但是,如何用另一种语言文字把一种语言文字所表达的意义表达出来?“换易言语”之后是否能“相解”?“相解”的程度如何?这些问题归结起来无疑就是:翻译的标准是什么?翻译的方法应如何?
严复是中国近代第一位系统介绍西方学术的启蒙思想家,在介绍西学的同时提出了翻译的标准 — “信、达、雅”,对中国现代的翻译实践和理论研究影响巨大,“相信只要中国还有翻译,总还会有人念‘三字经’!”②
虽然严复持论有故,但认真审视不难发现,“信、达、雅”实质上既不是具有高度概括力的抽象标准,也不是具有切实指导性的具体标准,“从纯理论的角度讲,把信、达、雅并列起来作为翻译标准是具有逻辑缺陷的,因为这似乎意味着:原文不达,也可以故意使之‘达’;原文不雅,也可以故意使之‘雅’。那么,这样和‘信’字,岂不自相矛盾?”③
《论语·雍也》说“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意谓朴实的内容多于文采就未免粗野,文采多于朴实的内容又未免虚浮。孔子提倡“文质彬彬”,反对浮华的辞藻,所以说“辞达而已矣” — 言辞足以达意就可以了。《尔雅》序题下疏说:“尔,近也;雅,正也。言可近而取正也。”《论语·述而》说“子所雅言,《诗》、《书》、执礼,皆雅言也”,其中的“雅言”是指区别于各地方言的“诸夏的话” — 标准语,相当于现在所说的“普通话”。但是,严复的“雅”指的不是“利俗文字” — 大众的语言,而是“汉以前字法句法”。为了掩盖“达”的矛盾,严复在“畅达”(如“顾信矣不达,虽译犹不译也,则达尚焉”)和“表达”(如“题曰达旨,不云笔译”)之间周旋,取便发挥,借“辞达而已”求“信” — “为达即所以为信也”,借“言之无文,行之不远”求“雅” — “信达之外,求其尔雅”。不难看出,严复的逻辑是:要“信”则必须“达”,要“达”则必须“雅”,换言之,“雅”是“达”的条件,“达”是“信”的条件,“为达”最终成了“求雅”的借口:“用汉以前字法句法,则为达易;用利俗文字则求达难。”
与“并世译才”的林纾相比,严复所译的书总共不过八九种,而在其所译的这八九种书中,只有《群学肄言》、《原富》、《群己权界论》和《社会通诠》四种“略近直译,少可讥议”,④此前“题曰达旨,不云笔译,取便发挥,实非正法”,⑤此后“中间义忄旨 ,则承用原书;而所引喻设譬,则多用己意更易。盖吾之为书,取足喻人而已,谨合原文与否,所不论也”。⑥严复虽然提出“信、达、雅”,但他本人并未完全履行。
严复是在译介西学的时候提出“信、达、雅”的,因此“信、达、雅”作为翻译的标准完备与否,必须结合当时特定的历史背景来审视,不能简而单之地就事论事,从而忽视严复“辛苦辶多译之本心”。
严复“窃以谓文辞者,载理想之羽翼”。⑦于是,从“达”来看,洋务派和传教士翻译的书“不合师授次第”,“不合政学纲要”,有悖“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目的,因而“非命脉之所在”。相比之下,“新西学”的命脉之所在则是“维新”,即运用进化论、天赋人权来反对天命论、君权神授论,用自然科学、机械唯物论来论证无神论,从而“开民智,强国基”。正是“于自强保种之事”,严复才“反复三致意焉”。从根本上说,严复的“辛苦辶多译之本心”是“取便发挥”,其所谓“达旨”是“旨”在“达”资产阶级民主主义理论的“民权平等之说”、“资本主义上升时期的自由主义与功利主义学说和自然科学及其方法论。
从“雅“来看,严复以“雅言”来“达旨”是“夫固有所不得已也”,因为当时的白话远未成熟,饱读先秦诗书,受古文的熏陶而成积习,摇头晃脑地读起古书来连平仄也都留心的老夫子大抵不常接触“利俗文字”,对“利俗文字”的运用不像对古文的运用得心应手,但又要翻译,不得已就只能在“利俗文字”和“古文”之中择取后者了,不仅翻译的时候,甚至在日常写作中,大概也会觉得用“用汉以前字法句法,则为达易”。更重要的是,作为复古的维新改良派,严复的翻译所针对的读者是操“雅言”的士大夫阶层,为了使他们能够看自己所译的书,最好的办法莫过于先用“雅言”来吸引他们,借“雅”以破启锢闭,从而使顽固保守的士大夫阶层乐于接受西方学理,正如严复在其《与梁任公论所译〈原富〉书》中所言:“吾译正以待多读中国古书之人”,“若徒为近俗之辞,以便市井乡僻之学,此于文界,乃所谓凌迟,非革命也。”一语道破天机!严复的“雅”诚可谓用心良苦:从表达形式入手,使士大夫们认为“足与周秦诸子相上下”而最终“倾倒”。当然,严复毕竟是带有复古思想的维新改良主义者,后来又沦为保守派,不懂得“利俗文字”是历史的必然,更不懂得“利俗大众”是历史的推动者。
单纯从翻译标准的角度审视,“若是全盘而真实地‘信’了,把原作的思想感情,意思之最微妙的地方,连它的文字的风格、神韵都传达了出来,则不但‘顺’没有问题,就是所谓‘雅’(如果原作是‘雅’的话)也没有问题。‘信’、‘达’(顺)、‘雅’三字,实在作到一个‘信’就都有了。”⑧从这个意义上说,严复的“信、达、雅”在逻辑上确实“先天不足”。
早在光绪二十年(1894年),马建忠(1845-1900)就在其《拟设翻译书院议》中对翻译进行了深入的探讨,提出了“善译”的标准:
夫译之为事难矣,译之将奈何?其平日冥心钩考,必先将所译者与所以译者两国之文字深嗜笃好,字栉句比,以考彼此文字孳生之源,同异之故,所有相当之实义,委曲推究,务审其音声之高下,析其字句之繁简,尽其文体之变态,及其义理粗深奥折之所由然。夫如是,则一书到手,经营反复,确知其意旨之所在,而又摹写其神情,仿佛其语气,然后心悟神解,振笔而书,译成之文,适如其所译而止,而曾无毫发出入于其间,夫而后能使阅者所得之益,与观原文无异,是则为善译也已……。
在这段文字中,马建忠不仅指出了“善译”的条件 — 自如驾驭“所译者与所以译者两国之文字”的能力,而且指明了“善译”的过程 — “一书到手,经营反复,确知其意旨之所在,而又摹写其神情,仿佛其语气”。对原文能够达到“心悟神解”的程度,翻译起来就自然能够“振笔而书”,“译成之文”就自然能够成为“善译”了 — “无毫发出入于其间,夫而后能使阅者所得之益,与观原文无异。”
马建忠的“善译”,一言以蔽之,即是“信” — 从内容意旨到风格效果无所不信,较诸严复的“信、达、雅”则更具高度抽象的概括力,使“直译”、“意译”和“信、达、雅”在“无毫发出入于其间……与观原文无异”中得到了统一。如果说“直译”是为了“信”而“意译”是为了“达”的话,那么,既然译者已经“确知其意旨之所在,而又摹写其神情,仿佛其语气”,并达到了“心悟神解”的程度,“信”自然就不会成为问题;既然译者已经“考彼此文孳生之源,同异之故,所有相当之实义,委曲推究”,又“审其音声之高下,析起其字句之繁简,尽其文体之变态,及其义理精深奥折之所由然”,则“达”自然也不会成为问题。同时,以译者能够“摹写其神情,仿佛其语气”为前提,原文“雅”,“译成之文”则定然不会“俗”,反之,原文“俗”,“译成之文”也定然不会“雅”。
马建忠的“善译”无疑就是翻译的最高境界,无论是奈达的“等效”,还是傅雷的“神似”,抑或钱钟书的“化境”,均未跳出“善译”的圈子。然而,在实际翻译活动中如果采用“善译” — 或者“等效”、“神似”、“化境” — 作为标准去衡量译文,可以断言,没有任何译文能够“达标”,因为“彻底和全部的‘化’是不可实现的理想”⑨。虽然高标准是为了严要求,但是既然“法乎其上”最终也只是“仅得其中”,那么与其取法“不可实现的理想”毋宁提出切实具体的要求作为翻译的基本原则:1)信守原文的内容意旨;2)遵从译语的语言习惯;3)切合原文的语体语域。
转贴于 有人偏重“精心的再创造”,视翻译为艺术;有人偏重“一定的客观规律”,视翻译为科学。但是,不管视为艺术,还是视为科学,翻译的根本任务即在于“传真”,译者不能充当“说谎的媒婆”,⑩否则就会怨偶无数。翻译无非是用新瓶子装旧酒,虽然瓶子 — 语言文字类型 — 换了,但是酒 — 内容风格效果 — 却不能变。
翻译必须“忠实”,这是共识。但是,“忠实”什么?“忠实”的应该是原文的内容意旨和风格效果,而不是原文的语言表达形态。如果斤斤于原文的语言表达形态,译文无疑就会“异彩纷呈”,因“隔阂”而不“合格”。译文的语言表达如果连“贯通”都做不到,读者还怎么去“融会”?结果又怎么可能“与观原文无异”?语言文字类型不同,语言表达习惯也就大不相同。
吴岩出其《从所谓“翻译体”说起》中针对操汉语的译者将外语译成汉语的情况一针见血地指出了“翻译体”的实质:一些译者“一条腿走路”,“未能辩证地对待两种语言文字”,译文“是外国化了的中文”,未能“忠实地融会贯通地把原作翻译和表达出来”。叶圣陶称自己“不通一种外国语,常常看些翻译东西”,在《谈谈翻译》一文中坦言“正因为不通外国语,我才要读译本呢”,揭示出这样一个浅显的道理:“别人不懂外文,所以要请教你译;如果大家懂得,就不必劳驾了。”正是凭着“不通一种外国语”的“外行”眼光,叶圣陶才看到并指出了问题的实质。叶圣陶的核心思想是反对“死翻”。“死翻”,一言以蔽之,就是“用中国字写的外国话”。“各种语言的语言习惯都是相当稳定的”,“既然是两种语言,语法方面,修辞方面,选词造句方面,不同之处当然很多”,“同样一个意思,运用甲种语言该怎么样表达,运用乙种语言该怎么样表达”,不能“死翻”,即便“接受外来影响”,也“要以跟中国的语言习惯合得来为条件”。据叶圣陶想,“翻译家是精通两种语言的人,也就是能运用两种语言来思维,来表达的人”,反观之,“能运用两种语言来思维,来表达的人”才算是“精通两种语言的人”,“精通两种语言的人”才能成为“翻译家”。叶圣陶的意思是:“死翻”者自然成不了“翻译家”,之所以成不了“翻译家”,其根本原因就在于不精通两种语言,不能运用两种语言来思维、表达,而不精通两种语言,不能运用两种语言来思维、表达,最终结果就只能是“死翻” — “用中国字写的外国话”。
吴岩以“内行”的眼光审视“外国化了的中文”,站在“辩证地对待两种语言文字”的思想认识高度来批语“翻译体”,指出:“根据中国语言文字的特点,忠实地融会贯通地把原作翻译和表达出来”。叶圣陶以“外行”的眼光旁观“用中国字写的外国话”,立足于“精神两种语言”的基本条件来批评“死翻”,指出:“各种语言的语言习惯都是相当稳定的,咱们接受外来影响要以跟中国的语言习惯合得来为条件”。吴岩与叶圣陶二人看问题的角度不同,观点却完全一致:“根据中国语言文字的特点”并“跟中国的语言习惯合得来”。吴岩和叶圣陶所针对的是操汉语的译者将外语译成汉语的情况,主张译文要“根据中国语言文字的特点”,要“跟中国的语言习惯合得来”。若就“所译者”和“所以译者”而言,吴岩和叶圣陶的主张无非是:遵从译语的语言习惯!
每门语言都各有其不同的语体,而不同的语体之间存在着明显的差异。虽然每门语言的大部分词语适用于各种语体,但是不少词语只用于某些特定的语体,有些词语只见于书面语,有些词语只用于某些特定的语体,有些词语只见于书面语,有些词语只用于口语。同时,交际身份、交际场合、交际内容以及交际心理不同,遣词造句均会有所不同。就翻译而言,了解并掌握“所译者”和“所以译者”两门语言中口语与书面语、正式语体与非正式语体之间的差异,进而在遣词造句上不仅“合意”而且“合宜”,当裨益匪浅。一般来说,原文用的是书面语体,译文则不能用口语语体;原文用的是口语语体,译文也不能用书面语体;原文非常正式,译文则不能不正式;原文不正式,译文也不能非常正式。虽然一门语言中的基本语法和词汇是操该语言的大多数人都懂得并使用的,属于“共同核心部分”(common core),然而不同的行业有不同的“行话”,不同的专业有不同的“术语”。译文应该是个统一的整体,译文既不能口语与书面语糅杂,更不能“方言”与“雅言”纷呈。总之,翻译的时候,译者必须关注原文及译文遣词造句的“语域”(register),使译文不仅在语义上“合意”,而且在语用上“合宜”(appropriate)。
据张中楹《关于翻译中的风格问题》一文载,有个美国人翻译《论语·雍也》时最终将孔子发誓说的“天厌之”译成了“God damn it”!用“God damn it”来译“天厌之”虽然在语义上“合意”,但在语用上却不“合宜” — 即便“心里着慌,口里发誓”,“文质彬彬”的孔夫子也决不可能来一句美利坚“国骂”。由此可见,译文除了信守原文的内容意旨、遵从译语的语言习惯之外,还必须切合原文的语体语域。
注 释
① [唐]贾公彦《义疏》。
② 钱学森,科学的艺术与艺术的科学院[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94,288。
③ 辜正坤,当代翻译学建构理路略论 — (文学翻译学)序[J],中国翻译, 2001,(1)。
④ 贺麟,严复的翻译[A]. 罗新璋,翻译论集[M].商务印书馆,1984。
⑤ 严复,译例言[A].
⑥ 严复,译者自序[A]。
⑦ 严复,与梁任公论所译书[A]。
⑧ 唐人,翻译是艺术[A]。罗新璋,翻译论集[M]。商务印书馆,1984。
公平与正义是两个相关性原则,公平是按照一定的社会标准(法律、道德、政策等)、正当的秩序合理地待人处事,是制度、系统、活动的重要道德品质。公平包含公民参与经济、政治和社会其他生活的机会公平、过程公平和结果分配公平。正义则是公平的义理,包括社会正义、政治正义和法律正义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原则。因此,公平与正义是社会制度的内在原则,相对于其它原则具有无可比拟的优先性。公平与正义不可割裂,二者的结合就是公正原则。人类任何一种制度的制订都是依据社会具体情况、人们的需要以及政治、经济等要求而产生的,它必须体现一定人群的利益。同时,一种制度的运行必须得到公众的认可。如此,对于社会统治者来说,制度必须体现出一种公正,否则,制度的合理性与合法性就得不到保证,更难以在实践中践履。
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既是教育制度的发展与呈现,又是一种具体的社会行为。从制度的公正维度来看,高等教育大众化必须以公正原则为圭臬,这就要求教育制度在理论上与实践中体现出公正。高等教育大众化公正的内容与其它制度一样,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提供平等的受教育机会,这是一种起点上的公正;二是保证过程的公正,即要求存在对社会成员没有差别对待的普遍竞争规则,同时要求普遍规则能够在现实中得到公正的执行;三是实现公平的结果。主要的分配原则包括平等原则如完全平等原则、需要原则和对等原则如贡献原则和努力原则两类。很显然,任何公平都不是一个静止的概念,而是一个动态发展的过程,它包括一系列的程序组成。从高等教育大众化本身来说,它首先需要高等教育制度是建立在一种公正基础之上的,即制度本身的公平。其次,高等教育大众化必须对所有人开放,以实现其普适性的理念。再次,高等教育大众化的执行也必须体现出公正性,一种制度即使其本身是公正的,但执行者运用不公正的手段也同样会导致制度和行为的不正义,在高等教育大众化过程中,教育权力的合理运用与有效监督极其必要。
教育制度的公正原则内含了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与国家以及人民权利的关系,它既反映了社会大众对教育权利的要求,也反映了教育制度的一种合理性安排。一种制度源于社会合理性的需要,在本质上是维护国家与人民关系的手段,这是一种制度的功利原则。但是,这种制度又必须同时是公正的。所以,一种制度如果缺乏公正性,那么它就不可能得到大多数人的认同与接受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公正原则在高等教育大众化过程中具有始基性的地位。
公正原则从道德、政治以及法律的视角入手,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出人类的相互认同与相互尊重,西方启蒙思想家均认为人天生是平等的,应该在人之为人的起点上具备相同的权利,但另一方面,任何事物之间皆具有差异性,这种差异性有其不同的形成原因,我们在考察一种制度或行为时,既要保证每个人在起点上的平等,又要从结果正义的维度入手,尽量照顾这种机制下处在弱势的人们,因此,我们需要对制度的关怀面进行一定偏差的位移,关怀社会中的最弱势群体与个人。这就是当代政治学家罗尔斯在其理论中所构建的制度范式,他认为一种制度要关注社会中处于最弱地位的人们。所以,公正并不是一个绝对平均的道德原则,它建立在平等与差异两个维度之上,既维护社会大众的同等权利,又突出不同群体之间的差异性,再通过一种矫正方式实现一种制度的最终正义。
因此,教育制度的公正原则在整体上具有两个维度:一是保证教育制度在社会作用中的公平、公开、平等,使所有人在教育制度面前具有同样的权利,保证制度的普遍性;二是实现教育制度在理念与现实中对弱者的关怀原则,弱势群体在社会中因其力量的弱小,难以与其他群体获得同样的话语权,尤其在政治权力、经济权利与法律权利上,因此,教育制度应当在制度上把对弱者的关怀作为制度的公正原则题中之义,并在现实中表现出来。
二、人道主义原则
人道主义原则最本质的含义是体现人的价值,把人视为一种目的性存在者。人永远是目的,不只是手段,他说:“你的行动,要把你自己人身中的人性,和其他人身中的人性,在任何时候都同样看作是目的,永远不能只看作是手段。”说:“人是人的最高目的”,并说,“人是社会关系的总和。”这些经典理论告诉我们在任何时候、任何语境里都要体现人道主义原则,以人为本。在高等教育大众化领域中,无论是教育的传播者,还是受教育者,都是现实生活中的主体,因此,整个高等教育大众化都需要体现人道。
人道主义原则既有区分人与他物的一面,也有提升人类自身品质的一面,在类型上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人道主义指视人类为万物中的最高价值,把任何人当人看待、当人善待的理念。狭义的人道主义把人本身的自我实现视为最高价值,主张人类的追求是人类的自我实现。这是人道主义的双重定义,对于一个社会来说,尤其是一个发展中的社会,对人道主义更高层次的追求永远是一个目的,但又与低层次的人道原则结合在一起。高等教育大众化应当在两个层次上都有所作为,把教育主体当人看与现实人的自我全面发展结合起来。从教育的本质上看,“人道只能用人道才能教育和培养出来。”从高等教育的结构来看,它是知识、授教育者与受教育者三者的联合。知识是中介,授教育者与受教育者是主体,这个主体具有自我意识、自我选择、自我创造能力,而对这种能力的尊重与认可是教育人道主义原则的内在要求。同时,这个主体又是现实的个体存在者,人的个性决定了个体存在者的独特发展要求,这个独特的发展要求就是人的自我实现。西方心理学家认为:“教育的根本目的就是人的‘自我实现’,是丰满人性的形成,是人种能够达到或个人能够达到的最高度的发展。”只有将知识、授教育者与受教育者三者全部纳入到教育人道主义的结构中,人的权利、人的自我实现才有完成的可能。
从内容上说,高等教育的人道主义原则应当从两个维度展开,“一是教育应当始终坚持并高扬‘把人当人看’的人道精神,二是教育应当努力促进并践行‘使人成为人’的人道追求。”这两个维度一方面突出了人与人之间的平等,另一方面突出了教育对个性的关怀。显然,这两个维度的实现建立在人类现有的知识体系之上。正是这种知识体系,推动着人道主义的内在运动,高等教育大众化依据承载的知识体系,联结着授教育者与受教育者之间的关系。在这种关系的互动中,高等教育活动一方面传递着人类的文明与文化知识,另一方面又内蕴着人道主义关怀,从而突出人的内在价值和人的优越性。
从教育主体与现代知识体系的关系上看,教育主体不仅具备技术性的推理能力,而且具备生命性的感受能力,这就是高等教育大众化活动中理性与情感的二元互动。人道主义既需要理性的作用,又需要情感的介入,理性增长知识,情感提升道德。高等教育大众化应当合理关照情感与理性,这才是完整的人道主义。这样的高等教育才是“人道主义的,因为它的目的主要是关心人和他的福利;它又是科学的,因为它的人道主义的内容还要通过科学对人与世界的知识领域继续不断地作出新贡献而加以规定和充实。”如此,在高等教育大众化活动中,只有渗透人道主义关怀,才可在教育主体身上完美体现“知识使人明理,明理使人自由”的品质。“只有教育总体上进行人道主义的追求和约束,教育才能真正成为人的世界,成为人的绿洲。”
三、个性发展原则
教育是一个成全人的事业,它“通过选择文化、传递文化、创造文化等促进文化与人的发展”。在这个事业中,个性的自由全面发展是教育的最终目标。这个目标是基于人的本质而确立起来的,人既是社会关系的总和,又是现实的、个别的存在者。换言之,人既是类存在者,又是个体存在者。类存在形态外显为人类的同一性,这种同一性是人类互相交往的前提,也是各种社会行为得以运行的基础,包括教育的运行、经济的交往、政治的运作;而个体存在形态表现出人类之间差异的性格特征、差异的心理倾向、差异的情感态度。正是这些差异性特征,使得人类社会的任何行为必须兼顾共性与个性的统一。
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应当以共性与个性统一为原则。无疑,高等教育是整个教育结构的高级阶段,无论是高等教育的授教育者还是受教育者,都具备了相当的知识水平与理性能力。教育主体各自的心理气质、差异的文化背景、相异的性格特征,要求高等教育在教育目标、教学方法、主体互动上因材施教,突出教育主体的独特性,发展学生的优势,提高学生的全面的素质。可见,高等教育在任何程度上都不应该只是培养专业性的实用人才。当然,专门知识的提高在社会历史发展过程中具有重要的作用,但是,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给人类社会带来的危机,专业知识并不能让人类社会更幸福、更安全。从另一个方面说,这种实用知识所隐含的伦理道德缺失只能通过实用知识之外的知识来补救。这就是人类的道德良知、法律、制度等知识。而高等教育在这个现实平台上,无疑应当担当起应有的重任。高等教育大众化过程,就是对未来的社会主体进行专业知识与人文素养传播与培养的过程,高等教育是整个教育的一环,教育就是人的不断成熟、不断发展的过程,“作为一个整体的人类文化,可以被称之为人不断自我解放的历程。”从人类社会的整个发展来说,“没有一个人能认识到自己天分中沉睡的可能性,因此需要教育来唤醒人所未能意识到的一切。每一种教育的作用也并非事先能预料的,教育总是具有无人事先能想到的作用。通过传承使人成为他自己,以及在近几百年中通过有意识的方式,使相同的才能以特殊的形式表现出来。”“成为他自己”就是成为具有独特个性、独特气质的人。
这实质上就是高等教育大众化所遵循的个性发展原则。从具体内容上说,个性发展原则具有个体与社会层次。首先,尊重人的个性。人的个性是自主性、创造性的统一,任何人都有获得社会认可的权利,在高等教育过程中,这种权利必须在现实中得到体现。其次,发展人的个性。人是一种生成的过程,正是人的可塑性,使得教育成为可能。那么,在高等教育过程中,对个性的尊重并不是个性发展原则的唯一原则。它需要进一步将人的个性进行知识与人文素养上的提升,实现个人的全面发展。最后,将人的个性发展与社会使命结合起来。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是一切人自由全面发展的条件,这里既道出了个体层面上的人的个性发展,又在社会层面上指出了这种个性与共性统一起来的重要性,正如自由既是一种自在,又是一种为他而在的范畴一样,人的个性发展也必须是一种社会范围里的全面发展。
四、共享原则
高等教育作为一种社会准公共产品,“共享”理当成为大众化内在的本然属性。在高等教育大众化范畴中,“共享”就是一种发展理念,共享教育发展进步的文明成果,获得平等的受教育机会,是每个社会成员应当享有的基本权利。考察教育的历史和现实可以发现,文化共享和育人成才是人类教育活动不可或缺的两个道德基石。文化共享和文化私有、文化独占相对立,强调把文化财富传递和传播给他人,让大家共同享有文化进步的成果。它的一般要求是:努力丰富文化共享的资源,扩大文化共享的人群。育人成才体现着教育的基本宗旨,强调对人发展的关爱和对人成长的促进。在现代社会,它的基本要求是:发展人的主体性,提升教育公平的水平,从而实现个人的全面发展。作为一种提升人类身心境界的方式,它本身是一种实践活动。按照实践哲学的观点,人类的任何实践都是渗透着主体的目的与价值观,因此,教育的实践与其它实践活动在实现方式上既具有同一性,也具有差异性,而教育的伦理特性显然也具有这样的表征。教育的人文使命,就是完成两个解放:把人从自然的质朴性中解放出来,把人从自然欲望中解放出来,造就“有教养的人”。高校在规模上、设备上进行了发展,使得不同阶层、不同地域的民众都有机会进入高校学习。因此,高等教育大众化拓宽了教育主体与对象的范围,入学人数增长、教育专业增加、教育对象多层次性,这三个因素体现了社会不同阶层的民众都具有相同的入学权利,体现了高等教育的共享原则。高等教育大众化就是矫正精英化教育不合理现象的一种努力,将特权教育、实用教育、专业教育进行一定程度的改革,努力实现社会民众受教育的大众化、人文化与素质化,以和谐共享这一道德观念作为高等教育大众化的理念之一。由于机制体制的问题,在大众化的过程中教育发展不均衡、教育机会不均等问题依然存在;优质教育资源不能满足人民群众受教育的要求;现行的高等教育仍然存在着不以人为本、忽视人的主体价值和主体尊严、导致人的异化等问题。
论文摘要:在竞争日益激烈的市场环境下,信用交易已成为企业获得市场竞争力的必要手段和经营方式,企业信用管理越来越显现出其重要性。本文力图从企业微观层面入手,选择从内部会计控制视角,利用企业现有可操作的会计控制手段,构建一个切实可行的企业信用管理体系,即基于内部会计控制的全程信用管理体系。
企业信用管理就是通过资信调查,收集客户的各种信用信息与数据,进行综合处理、判断,对客户的信用质量做出评价,在风险与收益之间权衡,进行恰当的信用决策,并对产生的应收账款进行管理。由于中国大多数企业自身缺乏有效的内部控制机制,尤其是会计内部控制制度的缺失或不健全,导致信用管理缺乏长效机制的保障。信用管理部门是组织的职能部门,必然存在着与其他部门在业务上的协调与监督。信用管理与内部会计控制的结合,利用会计控制的思维和视角去改善现有制度,整合企业价值链管理以达成企业经营目标。
1.基于内部会计控制的全程信用管理体系的提出
对于全程信用管理体系的构建,已有一些学者给出了自己的建议,比如:谢旭提出的基于销售——回款全程业务流程的信用管理体系;陈晓红教授等人提出包含企业授信管理和受信管理的企业信用管理的全过程控制方法;文亚青教授提出的包含经济信用、法制信用、道德信用在内的“三位一体”的企业全面信用管理。但它们都存在过分关注应收账款的回收,微观层面的操作性不强、过于关注宏观环境的探讨等问题。
笔者认为,全程信用管理体系较适合与内部会计控制的思想和制度程序相契合。全程信用管理体系是从销售——回款的业务流程的角度设计的,提出将销售与回款之间的核心业务流程进行整合,通过对整个信用管理流程的关键点进行控制,保障信用管理各项工作顺利展开,保证组织经营目标的实现。
全程信用管理体系主要分三个层次,管理制度、程序措施、控制环节。现代信用管理的控制体现了事前客户资信管理、事中赊销管理、事后应收账款管理的三重控制模式,设置了从客户开发到追收欠款的关键控制反馈节点,形成一个较完整的回环流,保证信息流的畅通、真实、完整,为未来管理控制奠定基础。这样的信用管理体系适应了我国大多数企业设立信用管理部门的初衷——解决现存的大量应收账款欠款、呆坏账等“历史遗留”问题。并在此基础上帮助企业进一步规范客户管理、销售签单的日常管理制度问题,逐步实行成熟、规范化的信用管理,建立起企业自身信用管理体系。
2.基于内部会计控制的信用管理体系的构建
会计内部控制的循环控制体系和以销售——回款业务为中心的全程信用管理体系的对比,从中可以看出两者之间紧密的内在联系。内部会计控制的范围包括:采购及应付账款控制、销货及应收账款控制、会计信息系统控制、生产及成本会计系统控制。全程信用管理的范围包括:客户开发、订单受理、发货管理、货款收回、售后服务及债权管理。会计内部控制的循环包括信用管理体系的循环,信用管理所涉及的业务流程都是会计内部控制的关键环节,是防范风险、降低风险的重要业务流程。
在公司治理越来越重要的今天,内部控制在企业经营管理中已提升到战略高度,而会计内部控制处于战略的中心。因此以会计内部控制的要求对销售——回款为中心的业务流程进行改造,使其更规范严密操作性更强,权责分工更明确。下面我们将说明如何在会计内部控制环境下加强企业信用管理。我们按照信用管理的事前控制、事中控制、事后控制的顺序来重点说明。
2.1事前控制——目标客户控制所谓目标客户管理是指企业在进行客户资信管理的时候,应按照信用管理目标的要求,遵循二八原则(20%的重要客户会为企业带来80%的利润),按照会计内部控制政策及程序,选择获利性客户。做好目标客户管理一般要完成两方面的控制:信用信息的交流与控制、信用分析。
2.1.1信用信息系统的交流与控制信用信息系统中的数据和信息在企业的经营业务活动中广泛流动,形成完整的信息流。其管理与维护可以遵循会计内部控制中的计算机化资讯控制的关键控制程序,重点关注以下两方面。
第一,信息安全性。只有先保证安全才有可能让有用的信息传递和流动,支持基层业务操作和管理层的决策。因此,辨别、规范信息搜集渠道,识别防范信息搜集风险,预防信息搜集过程中信息的干扰和失真将保证信用信息的外部安全;信息的分析、开发、管理职责的分离将保证信息的内部安全。
第二,组织管理控制。按照会计内部控制的要求,信用信息处理作业应遵循权责划分控制。资讯部门及相关部门的职责应明确订出,明确信用信息由信用部门专属控制,避免出现信息由不同部门同时控制的现象。信用经理授权应明确信用信息向上传递给管理层和向上他业务部门传递的口径和方式。
2.1.2信用分析
信用分析是对选择的目标客户的经营管理情况、财务情况、市场环境、产品竞争力等为依据对受信方的信用能力或信用风险程度做出的判断和选择。信用分析的控制应主要关注以下方面。
第一,信用风险分析。风险分析是预测未来最重要、最艰难的工作。运用内部会计控制对信用风险进行分析,有利于最终风险的防范——应收账款的管理。信用风险结构的外部风险大多是由于受信企业的财务恶化导致的,要综合运用有效的财务分析指标结合相关的信用信息对其进行分析。其内部风险的产生首先是由会计内部控制出现漏洞开始的,因此规范销售管理和财务管理的控制措施是管理内部风险的首要政策。信用风险的分析应由信用经理直接负责,垂直领导信用管理人员,与财务主管、营销主管、销售主管协同配合进行,并贯穿整个业务流程始终。
第二,信用额度设置。根据“二八原则”对客户信用额度进行前期管理既可保证稳定的利润来源,又可规范信用额度管理的重点,避免管理分散化。企业对目标客户的信用额度的确定应该以授信企业自身为出发点,受信客户为导向。不同的管理层级应该拥有不同的信用额度授权,不同的目标客户可以得到的信用额度应该符合企业的经营方针和政策。一个可参考的公式是:信用额度=客户预计年销售额/360×信用期限。根据会计内部控制的思想,信用额度的设定应与企业相应的内部价值链活动保持一致。
2.2事中控制——赊销成本控制
这一阶段涉及授信企业的大部分业务活动,并且也是会计内部控制中交易循环控制的重点,基本上包括了销售与应收账款控制、采购与应付账款控制以及生产成本控制。因此企业在赊销管理的控制重点应该关注现金流的风险和成本,产品生产和服务。
2.2.1现金流风险和成本控制
现金循环周期可以反映受信企业和授信企业双方的现金流情况,是现金管理和内部控制(在这里会计控制的现金管理不仅仅是防范舞弊的牵制管理)的重点企业。信用管理应该把信用周期与现金循环周期的时间周期协调起来,使信用周期服从于现金循环周期,尽力达到两者的统一。在企业现金循环周期中会发生下述连锁变化:应收账款占用企业资金产生机会成本,企业会短期融资以保持经营活动持续进行,负担贷款利息成本,并且营业资本的投入也会加大,流动性风险相应变大,企业的现金流成本上升。企业控制应收账款额度及期限的关键在于以企业自身整个现金流运动为出发点,考察目标客户的会计政策、盈利能力、财务风险、营运资本和流动性及现金循环周期来制定应收账款额度及期限的信用政策。
一般来说,企业获得详细的预算表、现金流量预测表或管理报表的可能性相比银行低很多,依靠企业公开报表进行分析的可靠性会大打折扣。通过对客户所运用的会计政策的考察与评估,企业可以更多地了解财务报表处理的本质,对随后的盈利能力、财务风险、营运资本和流动性的分析的针对性也会增强。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对客户定期的拜访,业务人员与客户的愉快交流,会对上述分析活动提供极有益的帮助。再有企业应该尽力获得现金流量表(历史的或预测的都可以),因为与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相比较,现金流量表很难用弄虚作假和寻机性会计的方法进行粉饰,其信息比利润、资产、公积金等数据更为可信。而且债务的偿还必须用现金,掌握客户重要的现金流信息就可以更好地预测目标客户的信用风险,控制好企业自身的现金流风险和资金成本。
2.2.2产品生产和服务控制
当应收账款正常到期时,客户提出延期或拒绝(全额)付款的最有利的“借口”就是企业销售的商品不符合合同条款,出现产品质量瑕疵、没有按规定运输货物、交付货物等不一而足。企业应首先从操作程序、凭证传递上对采购、库存、生产、配送、支付结算方式严格按内部会计控制思想进行制度管理,标准化流程,这样可以规避该交易纠纷产生的故意违约风险并避免“借口”产生。企业对支付结算方式的选择应格外慎重,特别是对外贸易,我国企业往往吃亏甚大。企业应根据内部会计控制政策的要求选择债权比较有保证的支付结算方式,比如要求以银行票据、信用单(证)、带息商业票据等,甚至可以要求购买方提供信用保险。总之,严格对合同进行管理和控制,及时高效地提供高质量的产品是避免客户延期拖欠或拒绝付款的有效方法。
2.3事后控制——应收账款控制
应收账款的收回将最终反映企业信用销售是否会给企业带来预期的现金和利润,降低现金流风险。一般来说,应收账款监控的常用分析方法有账龄分析和DSO(应收账款变现天数)。账龄分析解决应收账款的存量问题,DSO解决应收账款的流量问题。企业提供信用额度就会产生应收账款存量,每一笔都有它的年龄,对它的年龄进行分析可以知道它的合理寿命和质量,减少坏账的存量。DSO分析收回应收账款的平均天数,当企业提供信用时会预估应收账款收回天数以确定信用额度,保证企业可以承担合理的应收账款流量,控制风险累积。
2.3.1DSO分析
DSO是信用管理部门衡量其工作效果的重要指标。DSO表示每笔应收账款的平均收回时间:应收账款变现天数=(当年年末应收账款余额/当年总销售量)*365。
企业应设定自身的DSO目标,借以做出授予客,信用期限的决策。DSO应考虑到三方面的共同作用,行业环境的客观可评估性、企业自身的竞争态势和定位、客户的导向性问题。DSO分析的直接服务对象应该是应收账款的管理,通过信用期限的评估,做到账款质量的评估,缩短现金循环周期的末端滞留时间,控制坏账产生的时间性风险。
2.3.2账龄分析法
关键词:教学内容;选择原则;教材;学生
2007年,随着王荣生教授的《语文教学内容重构》这本书的出版,掀起了语文学界对语文教学内容的热烈讨论。王荣生指出,“‘教学内容’是所有学科的立身之本,合宜的教学内容是有效课堂的首要特质。”[1]教学内容作为语文课堂教学开展的基点,如何确定语文教学内容是语文学界亟待解决的研究命题。
之所以在那么长的一段时间里,语文教学内容被置于研究视野之外,是因为语文教学本身实在难以给予一个明确的“内容标准”。语文新课程标准的教学目标呈现为“语文能力”和“语文素养”的表述。[2]由于“能力”和“素养”是抽象的,无法规限具体的教学内容。于是,这就造成语文教学内容选择的开放、随意甚至杂乱无章。一堂语文课似乎可以被锻造成任何想要的模式,任何被纳入到课堂中的内容也都有其合理解释的一面。一堂语文课结束,老师不知道自己教的内容是否适宜,学生也不知道自己学到了什么。
不同于其他数理学科,语文教学结果的呈现不是即时性的,但对学生的影响却在潜移默化中完成,并且影响深远。语文课堂选择怎样的教学内容,将直接指向学生最后语文能力的培养结果。从教学内容到最后的教学结果,中间有一段微妙的时间发酵。如何让这种发酵走向我们最终想要的结果,这就涉及到教学内容的选择。那选择语文教学内容的原则是什么呢?
一、以语文教材为根据
语文教材的呈现方式是教材编撰策略的具体体现。而教材编撰策略目标即为实现语文课程目标的真正落地。因此,语文教师确定适宜的教学内容必须以语文教材为根据,与教材编撰策略有较高的切合度。
1.1注重教材的言语形式
语文课程的教学内容源于教材中的言语形式。[3]语文课要上出“语文味”,就得做自己的“本职”工作,而附加在文本上的品德教育价值、科普教育价值,政治教育价值等要相应弱化。如小学四年级的《生命 生命》一文,通过阅读课文,学生对顽强生命力的崇敬之情油然而生。在教学中,教师当然要让学生体悟这种生命哲学,但是如果语文课只是停留于此,就变成了品德教育课。教师应该进一步挖掘文本,作者为什么会从“种子”、“飞蛾”等小事物联想到生命的伟大;文本背后的作者在写作时是一种怎样的情绪状态;文章段落的组织对习作有什么指导作用等。语文教学内容,就是透过文质兼美,意蕴丰富、形式多样的文学作品让学生学习言语形式的,从而培养学生阅读方法、习作技巧,获得审美体验等。因此,言语形式是文本真正核心价值所在。
1.2依据教材的学段要求
以小学语文教材编写为例,我们会发现语文知识、语文能力、语文审美三部分要求呈螺旋形分布在每个学段。低年级位于螺旋底端,它的教学内容是整个语文教学的起点,语文知识在教学内容中占的比例稍大,随着学生个体成长,教学内容的重心会逐步偏向语文能力和审美的培养。教材的难度要求,也会随着学段的升高,呈现梯度变化。
如人教版小学语文三年级下册对精读课的要求是:
“(1)继续加强词、句训练。、(2)要重视朗读的指导和训练。(3)逐步培养学生默读的能力。4)精读课文的教学,应该是在教师指导下,学生自己阅读、感悟的过程。(5)给每个学生充分的时间读书、思考、质疑问难。(6)开展合作学习。(7)组织好全班交流。”[4]
到四年级下册时精读课的要求就变成:
“(1)指导朗读、默读。……(2)精读词句,积累语言。着重体会句子含着的意思,结合联想和想象,加深对文本内容的理解,同时积累词句,提高运用语言文字的能力。(3)精读内容,体会思想感情。……要根据课文的内容及文体特点,利用课后习题、文中泡泡等,引导学生理解课文的主要内容,体会作者表达的思想和感情……”[4]
对比两个阶段的精读课要求,我们会发现它们之间不仅有关联性,而且由易到难,上下承接。语文教学中的阅读教学,它的涵盖量非常大,相同的文学体裁在各个年级段重复出现,一堂课的承载量不可能面面俱到,教师在确定教学内容时就要根据教材的学段要求进行取舍,围绕具体的学习目标,逐一渗透到课堂之中。
1.3 依据教材选文的特色
目前,语文教材的编写形式是“文选型”的[5]。编入教材的选文特色不一,在语文教材中的地位、作用也不尽相同。教师在处理教材选文时,一定要抓住选文特色,集中教学内容,从一个切入点展开教学。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什么都“想要”的结果就是什么都“要不了”。有些选文属于优秀文学名篇,
二、以学生学情为基点
学生是教学活动的主体,他们亲历语文教学内容的生成过程,并获得最终的生成结果[5]。语文课堂的教学内容,不仅来源于教材本身,还来源于学生已有知识经验对教材内容的改造和加工。教师在选择教学内容时,必须要充分了解学生的情况,使预设的教学内容在课堂上最大程度地实现学生的主观转化。
2.1 教学内容适应学生的知识能力
教师在选择教学内容时,不仅要考虑整个班级学生的整体语文水平,还要注意到班级内部学生的能力差异。有些教学内容对于基础较好的学生就是“炒冷饭”,对于基础薄弱的学生却还有难度。选择怎样的教学内容作为学生学习和教师教学的起点,需要教师做细致的分析。对于学生都懂的内容不要重复讲解,对于学生不懂的内容,需要考虑是否属于学生语文能力的“最近发展区”,通过教师的辅助引导,学生能否可以达到预期的教学目标。另外,教师在教学内容的难度预设上,需要有梯度的呈现,以满足不同能力基础的学生,使他们都能学有所得。
布置预习任务是很多语文老师都会运用的教学手段。有经验的教师能够很好地运用这一方式分析学生课前的学习状态和知识能力储备,为选择教学内容提供切实的依据。
2.2 教学内容动态调整
学生作为教学活动的主体,他们的行为、心理变化具有不可预设性。课堂教学活动受学生影响,存在诸多不可预料的情况。因此,语文教学内容是在课堂中动态生成的。语文教师在备课阶段预设的教学内容是基于对学生情况的静态分析,而课堂的即时调整则是对课堂的动态把握。只有根据学生的学习情况对教学内容进行不断的修正、调整和补充,才能使其符合学生的接受能力,满足学生的需求认知。本人在教学《井底之蛙》一课时,意图引导学生讨论青蛙与小鸟三次对话的讨论。但是,一位学生却提出这样一个问题:“青蛙为什么天天待在井里不出来。”这个问题是我在教学设计时没有预设到的问题,却很有意义。顺着学生的思路,我马上抛出下面的问题:“是呀,青蛙为什么从来不跳出井呢?”同学们从这个切入点引发了激烈的讨论,有些说“小青蛙从小就在井里长大,他从来不知道有外面的世界。”有些说“小青蛙担心去外面有危险。”有些说“小青蛙喜欢井里面的环境,有食物也有水,还冬暖夏凉。”学生们的想象丰富有趣,我又接着问:“如果青蛙跳出去后发现外面的世界这么精彩美丽,他会怎么说,怎么做?”学生们又展开很多联想,如“小青蛙会和小鸟成为好朋友,一起去探险”、“小青蛙会说外面的空气真清新,花朵真漂亮”等等。学生们的想象锻炼了他们的口语表达能力,也让他们自然而然地找到了这个寓言故事的小道理——外面的世界很精彩,不要自大。在课堂中,像这样的思想小火花时常出现。教师应该要抓住好的契机进行引导,而不能拽着教学设计按部就班。
需要强调的是,动态调整需要把握一个适当的原则,而不能被学生的随意牵引,将课堂陷入无意义的争论之中。如一个教师在教小学三年级上册《奇怪的大石头》一课时,同学们从“化石”中引发讨论,讨论目前化石的种类,年代等等。这位教师没有把讨论及时制止,于是这语文课就变成了科学课。尊重学生的学习兴趣并不等同于课堂无作为。语文课的重心需要时刻围绕文本的核心价值。动态的调整需要适度,也需要正确的引导。
参考文献:
[1] 王荣生.关于语文教学内容问题的思考[J].中学语文教学,2010.
[2] 王荣生.语文教学内容重构[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2007.
[3] 王尚文.语言·言语·言语形式──试论语文学科的教学内容[J].浙江师大学报,1996.
关键词:信守内容意旨;遵从译语习惯;切合语体语域
Abstract:Transmigration,anabstractwholeatlarge,istoogoodtobepracticalandsuchconcretesubwholesunder“goodtranslation”asfidelitytothesource-languagetextincontentandintention,grammaticalnormality,andlexicalappropriatenessaremoreworkableascardinalprinciplesoftranslation.
Keywords:fidelity;grammaticalnormality;lexicalappropriateness
翻译是把一种语言文字所表达的意义用另一种语言文字表达出来,具体说来,就是“换易言语使相解也”。①但是,如何用另一种语言文字把一种语言文字所表达的意义表达出来?“换易言语”之后是否能“相解”?“相解”的程度如何?这些问题归结起来无疑就是:翻译的标准是什么?翻译的方法应如何?
严复是中国近代第一位系统介绍西方学术的启蒙思想家,在介绍西学的同时提出了翻译的标准—“信、达、雅”,对中国现代的翻译实践和理论研究影响巨大,“相信只要中国还有翻译,总还会有人念‘三字经’!”②
虽然严复持论有故,但认真审视不难发现,“信、达、雅”实质上既不是具有高度概括力的抽象标准,也不是具有切实指导性的具体标准,“从纯理论的角度讲,把信、达、雅并列起来作为翻译标准是具有逻辑缺陷的,因为这似乎意味着:原文不达,也可以故意使之‘达’;原文不雅,也可以故意使之‘雅’。那么,这样和‘信’字,岂不自相矛盾?”③
《论语·雍也》说“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意谓朴实的内容多于文采就未免粗野,文采多于朴实的内容又未免虚浮。孔子提倡“文质彬彬”,反对浮华的辞藻,所以说“辞达而已矣”—言辞足以达意就可以了。《尔雅》序题下疏说:“尔,近也;雅,正也。言可近而取正也。”《论语·述而》说“子所雅言,《诗》、《书》、执礼,皆雅言也”,其中的“雅言”是指区别于各地方言的“诸夏的话”—标准语,相当于现在所说的“普通话”。但是,严复的“雅”指的不是“利俗文字”—大众的语言,而是“汉以前字法句法”。为了掩盖“达”的矛盾,严复在“畅达”(如“顾信矣不达,虽译犹不译也,则达尚焉”)和“表达”(如“题曰达旨,不云笔译”)之间周旋,取便发挥,借“辞达而已”求“信”—“为达即所以为信也”,借“言之无文,行之不远”求“雅”—“信达之外,求其尔雅”。不难看出,严复的逻辑是:要“信”则必须“达”,要“达”则必须“雅”,换言之,“雅”是“达”的条件,“达”是“信”的条件,“为达”最终成了“求雅”的借口:“用汉以前字法句法,则为达易;用利俗文字则求达难。”
与“并世译才”的林纾相比,严复所译的书总共不过八九种,而在其所译的这八九种书中,只有《群学肄言》、《原富》、《群己权界论》和《社会通诠》四种“略近直译,少可讥议”,④此前“题曰达旨,不云笔译,取便发挥,实非正法”,⑤此后“中间义忄旨,则承用原书;而所引喻设譬,则多用己意更易。盖吾之为书,取足喻人而已,谨合原文与否,所不论也”。⑥严复虽然提出“信、达、雅”,但他本人并未完全履行。
严复是在译介西学的时候提出“信、达、雅”的,因此“信、达、雅”作为翻译的标准完备与否,必须结合当时特定的历史背景来审视,不能简而单之地就事论事,从而忽视严复“辛苦辶多译之本心”。
严复“窃以谓文辞者,载理想之羽翼”。⑦于是,从“达”来看,洋务派和传教士翻译的书“不合师授次第”,“不合政学纲要”,有悖“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目的,因而“非命脉之所在”。相比之下,“新西学”的命脉之所在则是“维新”,即运用进化论、天赋人权来反对天命论、君权神授论,用自然科学、机械唯物论来论证无神论,从而“开民智,强国基”。正是“于自强保种之事”,严复才“反复三致意焉”。从根本上说,严复的“辛苦辶多译之本心”是“取便发挥”,其所谓“达旨”是“旨”在“达”资产阶级民主主义理论的“民权平等之说”、“资本主义上升时期的自由主义与功利主义学说和自然科学及其方法论。
从“雅“来看,严复以“雅言”来“达旨”是“夫固有所不得已也”,因为当时的白话远未成熟,饱读先秦诗书,受古文的熏陶而成积习,摇头晃脑地读起古书来连平仄也都留心的老夫子大抵不常接触“利俗文字”,对“利俗文字”的运用不像对古文的运用得心应手,但又要翻译,不得已就只能在“利俗文字”和“古文”之中择取后者了,不仅翻译的时候,甚至在日常写作中,大概也会觉得用“用汉以前字法句法,则为达易”。更重要的是,作为复古的维新改良派,严复的翻译所针对的读者是操“雅言”的士大夫阶层,为了使他们能够看自己所译的书,最好的办法莫过于先用“雅言”来吸引他们,借“雅”以破启锢闭,从而使顽固保守的士大夫阶层乐于接受西方学理,正如严复在其《与梁任公论所译〈原富〉书》中所言:“吾译正以待多读中国古书之人”,“若徒为近俗之辞,以便市井乡僻之学,此于文界,乃所谓凌迟,非革命也。”一语道破天机!严复的“雅”诚可谓用心良苦:从表达形式入手,使士大夫们认为“足与周秦诸子相上下”而最终“倾倒”。当然,严复毕竟是带有复古思想的维新改良主义者,后来又沦为保守派,不懂得“利俗文字”是历史的必然,更不懂得“利俗大众”是历史的推动者。
单纯从翻译标准的角度审视,“若是全盘而真实地‘信’了,把原作的思想感情,意思之最微妙的地方,连它的文字的风格、神韵都传达了出来,则不但‘顺’没有问题,就是所谓‘雅’(如果原作是‘雅’的话)也没有问题。‘信’、‘达’(顺)、‘雅’三字,实在作到一个‘信’就都有了。”⑧从这个意义上说,严复的“信、达、雅”在逻辑上确实“先天不足”。
早在光绪二十年(1894年),马建忠(1845-1900)就在其《拟设翻译书院议》中对翻译进行了深入的探讨,提出了“善译”的标准:
夫译之为事难矣,译之将奈何?其平日冥心钩考,必先将所译者与所以译者两国之文字深嗜笃好,字栉句比,以考彼此文字孳生之源,同异之故,所有相当之实义,委曲推究,务审其音声之高下,析其字句之繁简,尽其文体之变态,及其义理粗深奥折之所由然。夫如是,则一书到手,经营反复,确知其意旨之所在,而又摹写其神情,仿佛其语气,然后心悟神解,振笔而书,译成之文,适如其所译而止,而曾无毫发出入于其间,夫而后能使阅者所得之益,与观原文无异,是则为善译也已……。
在这段文字中,马建忠不仅指出了“善译”的条件—自如驾驭“所译者与所以译者两国之文字”的能力,而且指明了“善译”的过程—“一书到手,经营反复,确知其意旨之所在,而又摹写其神情,仿佛其语气”。对原文能够达到“心悟神解”的程度,翻译起来就自然能够“振笔而书”,“译成之文”就自然能够成为“善译”了—“无毫发出入于其间,夫而后能使阅者所得之益,与观原文无异。”
马建忠的“善译”,一言以蔽之,即是“信”—从内容意旨到风格效果无所不信,较诸严复的“信、达、雅”则更具高度抽象的概括力,使“直译”、“意译”和“信、达、雅”在“无毫发出入于其间……与观原文无异”中得到了统一。如果说“直译”是为了“信”而“意译”是为了“达”的话,那么,既然译者已经“确知其意旨之所在,而又摹写其神情,仿佛其语气”,并达到了“心悟神解”的程度,“信”自然就不会成为问题;既然译者已经“考彼此文孳生之源,同异之故,所有相当之实义,委曲推究”,又“审其音声之高下,析起其字句之繁简,尽其文体之变态,及其义理精深奥折之所由然”,则“达”自然也不会成为问题。同时,以译者能够“摹写其神情,仿佛其语气”为前提,原文“雅”,“译成之文”则定然不会“俗”,反之,原文“俗”,“译成之文”也定然不会“雅”。
马建忠的“善译”无疑就是翻译的最高境界,无论是奈达的“等效”,还是傅雷的“神似”,抑或钱钟书的“化境”,均未跳出“善译”的圈子。然而,在实际翻译活动中如果采用“善译”—或者“等效”、“神似”、“化境”—作为标准去衡量译文,可以断言,没有任何译文能够“达标”,因为“彻底和全部的‘化’是不可实现的理想”⑨。虽然高标准是为了严要求,但是既然“法乎其上”最终也只是“仅得其中”,那么与其取法“不可实现的理想”毋宁提出切实具体的要求作为翻译的基本原则:1)信守原文的内容意旨;2)遵从译语的语言习惯;3)切合原文的语体语域。
有人偏重“精心的再创造”,视翻译为艺术;有人偏重“一定的客观规律”,视翻译为科学。但是,不管视为艺术,还是视为科学,翻译的根本任务即在于“传真”,译者不能充当“说谎的媒婆”,⑩否则就会怨偶无数。翻译无非是用新瓶子装旧酒,虽然瓶子—语言文字类型—换了,但是酒—内容风格效果—却不能变。
翻译必须“忠实”,这是共识。但是,“忠实”什么?“忠实”的应该是原文的内容意旨和风格效果,而不是原文的语言表达形态。如果斤斤于原文的语言表达形态,译文无疑就会“异彩纷呈”,因“隔阂”而不“合格”。译文的语言表达如果连“贯通”都做不到,读者还怎么去“融会”?结果又怎么可能“与观原文无异”?语言文字类型不同,语言表达习惯也就大不相同。
吴岩出其《从所谓“翻译体”说起》中针对操汉语的译者将外语译成汉语的情况一针见血地指出了“翻译体”的实质:一些译者“一条腿走路”,“未能辩证地对待两种语言文字”,译文“是外国化了的中文”,未能“忠实地融会贯通地把原作翻译和表达出来”。叶圣陶称自己“不通一种外国语,常常看些翻译东西”,在《谈谈翻译》一文中坦言“正因为不通外国语,我才要读译本呢”,揭示出这样一个浅显的道理:“别人不懂外文,所以要请教你译;如果大家懂得,就不必劳驾了。”正是凭着“不通一种外国语”的“外行”眼光,叶圣陶才看到并指出了问题的实质。叶圣陶的核心思想是反对“死翻”。“死翻”,一言以蔽之,就是“用中国字写的外国话”。“各种语言的语言习惯都是相当稳定的”,“既然是两种语言,语法方面,修辞方面,选词造句方面,不同之处当然很多”,“同样一个意思,运用甲种语言该怎么样表达,运用乙种语言该怎么样表达”,不能“死翻”,即便“接受外来影响”,也“要以跟中国的语言习惯合得来为条件”。据叶圣陶想,“翻译家是精通两种语言的人,也就是能运用两种语言来思维,来表达的人”,反观之,“能运用两种语言来思维,来表达的人”才算是“精通两种语言的人”,“精通两种语言的人”才能成为“翻译家”。叶圣陶的意思是:“死翻”者自然成不了“翻译家”,之所以成不了“翻译家”,其根本原因就在于不精通两种语言,不能运用两种语言来思维、表达,而不精通两种语言,不能运用两种语言来思维、表达,最终结果就只能是“死翻”—“用中国字写的外国话”。
吴岩以“内行”的眼光审视“外国化了的中文”,站在“辩证地对待两种语言文字”的思想认识高度来批语“翻译体”,指出:“根据中国语言文字的特点,忠实地融会贯通地把原作翻译和表达出来”。叶圣陶以“外行”的眼光旁观“用中国字写的外国话”,立足于“精神两种语言”的基本条件来批评“死翻”,指出:“各种语言的语言习惯都是相当稳定的,咱们接受外来影响要以跟中国的语言习惯合得来为条件”。吴岩与叶圣陶二人看问题的角度不同,观点却完全一致:“根据中国语言文字的特点”并“跟中国的语言习惯合得来”。吴岩和叶圣陶所针对的是操汉语的译者将外语译成汉语的情况,主张译文要“根据中国语言文字的特点”,要“跟中国的语言习惯合得来”。若就“所译者”和“所以译者”而言,吴岩和叶圣陶的主张无非是:遵从译语的语言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