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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论:在您撰写农村城镇化论文时,参考他人的优秀作品可以开阔视野,小编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这些建议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热情,引导您走向新的创作高度。
(一)农业产业化通过工业布局促进城镇化的发展
韦伯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经济学家,是工业区位论的奠基人。韦伯理论认为,区位因子决定生产区位,即将生产吸引到生产费用最小的地点。具体做法是根据运输费用来确定生产成本最小的地点,因此农产品加工一般会聚在城镇地区。城镇地区的交通业十分发达,信息传递也十分高效,为降低成本,农业产业主体也会集中在城镇区域。这种聚集既促进了产业发展的高度化,又进一步推动了城镇化的发展。而目前,对于中国农村发展状况来讲,农村的运输条件得到了很大的改善,农业产业主体会因地制宜地布局在农村地区。农业产业化的发展给农村地区带来更多的生产要素,如资金,技术,设备等。生产要素是推动农村城镇化的重要条件,主要原因就是要素的流通和使用决定了农村城镇化的快慢。农业产业化要求以盈利为目,以经济效应为导向,此种导向必然会使产业生产主体降低成本。目前,我国农村劳动力比城市劳动力的价格低,这会吸引大量的农业产业主体到农村地区从事农业生产工作,这也会加速农村的城镇化进程。以前从事耕作的农民会因为更高的工薪去从事龙头企业雇佣下的工作,农村劳动力会以这种方式转化成城镇劳动力。这种最优区位布局驱动着农业产业化对农村城镇化产生作用。
(二)农业产业化通过发展规模经济促进农村城镇化
在全球发生二次工业革命和信息产业革命后,大部分的生产劳作工具已经规范化,如生产线更是普及,规模经济发展得以形成,产业化的发展与规模经济紧密相连。产业内部达到合适的经济规模是产业结构调整的基本条件,农业产业化的发展需要充分使用规模经济所带来的利益,而如何使用规模经济也显得格外重要,使用标准化的分工,不断提高科技进步,高效率的融资和大企业的收购等,可以最大程度地提高规模经济效应。农业产业化的发展要求劳动工具不断革新,所需的劳动力素质也不断提高,原本的耕地发展成为农业生产基地。目前,发展较为成熟的方式是龙头企业去经营生产基地,具体措施为建立农民与龙头企业的利益联结机制。利益联结机制是实行农业产业化的基本要素,农业产业化发展地是否成熟,最重要的就是在于利益联结机制是否能够有效地发挥。在这个利益联结体里,不管是生产者,消费者,还是销售者,都会以效益最大化为目标,但不是每个参与者的利益都是均等的,要根据其对整体效益的贡献来作出合适的分配,并且分配要以公平为原则,这样的利益联结机制才是有效的。目前,我国的农业大企业比较少,其吸收能力有限,并不能和农民的利益有效地结在一起,在这种情况下,这些龙头企业的运行效率就会很低。为了更好地与农民互动,可以让农民更加地融入到这个企业,可以通过农民参股的模式,农民会因为了自己的利益会积极参与到龙头企业经营工作中,龙头企业作为农业产业化的支撑力量,可以更好地推动农业产业化发展,形成规模经济。生产基地的规模经济效益会使农业产业经营收入增高,农民反过来也会因为更好的社会福利而涌入城镇,这就壮大了城镇化的发展。这些涌入的劳动力资源在经济资源中是最不可或缺的,因为除了劳动力要素,其他的生产要素都需要劳动力要素去支配,其他生产要素只有和劳动力要素结合,才能产生价值,所以农业产业化使大量的农村劳动力转化为城镇劳动力,不仅将人口城镇化,也促使了劳动力资源在城镇区域的合理配置,加速了城镇化的发展,为发展中的城镇创造经济价值。
(三)农业产业化的外部效益促进城镇化的发展
当农业产业化发展成熟时,它的影响就超出了农业的范围,其外部效益会影响到农村经济的方方面面,从而推动农村城镇化。比如发展生态农业旅游,这种旅游业可以增加农民的就业收入,拓宽他们的就业渠道。农业产业化发展成熟可以带来的不仅是农村第一产业的发展,也促会促进农村第三产业的发展,如生态农业旅游,餐饮,物流等。由于第三产业即服务业会吸引大量的就业,对农村劳动力转化为城镇劳动力具有重要贡献,而且服务业与人们的生活联系紧密,与人们生活息息相关,更能直接对人们的生活舒适度产生影响。因而,城镇化的发展不能忽视服务业,城镇化的发展应以第一产业与第三产业的结合点为着力点,这样农业产业化就能通过推动第三产业的发展进一步推动城镇化的发展。此外,产业化的农业已经与单纯的第一产业不同,基本属于资金密集型产业,需要拥有大量的资金,农业产业化也要与运输,计算机技术相结合,这些都为城镇化的发展奠定了物质基础,也将城镇化过程中分散的资源聚拢后进行科学配置,使城镇化的发展不断达到新的高度。
二、农村城镇化可以促进农业产业化的发展
(一)农村城镇化可以抵消产业化的副作用
当农业产业化发展迅速时,产业主体所运用的技术会进步,设备更换的频率会提高,生产经营模式会向现代经营方式转变,对耕作土地面积的需求越来越大,而对人力的需求越来越小,因而农村劳动力已经超出了需求,农民会到城市去寻求就业机会,但是城市本身的就业吸收量是有限的,城市如果拥有过多的劳动力,会造成资源闲置,城市科学治理就会变得有难度,而农村城镇化会在很大程度上解决城市过度饱和的问题,所以农业产业化要想健康发展就必须农村城镇化。
(二)农村城镇化会促进农业产业走向规模经济模式
农业依靠自然资源,在自然资源有限的情况下,人均所拥有的资源比较少,目前来看,农民依然会保留一定的土地并且耕作,但是更多的时间,他们会进城务工,获取更高薪水,土地耕作却变成了副业。这种情况会导致农村的土地利用效率不高,而土地经营权却不能及时转移到农业龙头公司,龙头公司就无法扩大企业规模获得规模经济效益。城镇化的发展会将农业剩余劳动力向城镇劳动力转移的障碍清除,现有土地经营权就会得到合理的利用而不会荒废,所有的生产要素会随着市场规律的变化而科学地流动。只有规模经济体所需的各种要素资源都得到满足,农业产业化才会有机会发展。
(三)农村城镇化可以为农业产业化提供良好环境
想要发展农村产业化,必需有城镇化发展环境。农村城镇化以它集中的生产资源来推动农业产业化的发展。当农业经营发展成集约化,现代化模式时,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会转化成城镇劳动力,它们作为城镇人口,有着比之前更多的需求。城镇化可以拉动大量的需求,比如有更多与第三产业有关的需求,而在农村,最大的需求也是基本的生存需求。农村在城镇化的过程中,原来农民自给自足的生活状态被打破,他们需要以工作换取生存和生活用品,像房地产,旅游业,服装业等就会进一步的扩大,这种蓬勃发展的服务业会为农业的产业化提供服务,就会大大促进农业产业化的发展。增加的城镇人口比以前拥有更多的需求,要满足这些需求需要更多的生产,而单纯依靠传统工具生产已经跟不上日益扩大的消费需求。增加的需求会刺激农业进行产业化,因为只有发展农业产业化,采用现代农业经营方式,才能提高生产效率。城镇化地区拥有比农村地区更多的研发技术资源,农业产业化必须以科学进步来提高产业经济效益。产业主体仅仅依靠增加产量来扩大市场规模是十分缓慢的,必须依靠科技进步才能反向刺激需求,产生新的分工,新的目标市场,提高生产效率。农村城镇化可以为农业产业化提供研发环境,刺进新的需求,间接促成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就业,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另外,我国目前农业仍然存在大量的小农经济,并且农村人口数目远远超过城镇人口数目,而人均可耕土地资源却少之又少,这就加深了农村人口和可耕土地的矛盾,这些是导致农业产业化进程缓慢的因素。城镇化的发展可以从整体上为农业产业化服务,有序地将农业剩余人口转移而不会导致社会问题,这是农业产业化发展所必需的发展环境。
三、结语
中国的城镇化之所以能够引起世界瞩目并对人类进程产生影响,根本原因有两条:即速度快、规模大。从1949年到1978年,中国的城镇化率从10.6%微升到17.9%,30年间城镇化率增长7.3%,年增长率不足0.24%;从1978年到2011年,我国的城镇化率从17.92%迅速提升到51.27%,年增长率超过1%,城镇总人口由1.72亿人增加到6.9亿人。麦肯锡全球研究院的研究数据显示,到2025年,大约有10亿中国人将入居城市,届时中国将会出现大约221座百万以上人口的大城市,其中包括23座500万人口以上的大城市。而在目前,类似规模的城市在欧洲也只有35座。专家预测,我国已进入加速推进城镇化进程的黄金期。到2030年,大概有3亿多农村居民移居城市,同时,农村人口将减少1/3以上,我国的城镇化水平将达到70%。2013年12月,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召开,将“以人为本,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建设上升为国家发展战略。城镇化自此将步入新的发展期、调整期。假使对过去几十年我国城镇化的状况做一客观剖析研判,不难发现,我国的城镇化建设快则快矣,好则不好。突出表现为以下几个特点:
1.“半城市化”。
早在2006年,社会学者王春光先生即尝试用“半城市化”概念来分析农村流动人口在城市的社会融合问题。他认为,“半城市化”是一个介于回归农村与彻底城市化之间的状态,它表现为各系统之间的不衔接、社会生活与行动层面的不融合,以及在社会认同上的“内卷化”。后来,他将这一观点进一步补充发挥和完善,得到了学界的广泛认可。人们一般认为,“半城市化”这个概念,最能够准确描述和概括当下中国城镇化的真实状貌。大部分的历史时间中,“不是经济嵌入在社会关系中,就是社会关系嵌入在经济系统中”。纯市场的独立存在,势必会对社会系统乃至文化系统造成一定的破坏,损害社会整合和系统整合。以博兰尼的理论反观中国经济改革与社会转型过程,以及农村流动人口与城市社会的关系,就会发现,改革开放30多年间,我国农村人口进入城市,一直被视为纯粹的就业者和劳动者,只能在城市的次级劳动力市场实现非正规就业,有限参与城市的劳动分工,而很难进入主流劳动力市场,也难以与城市的社会、制度和文化系统有效对接并融入其中。王春光先生具体解释了“半城市化”概念的三层含义:一是城市各个系统之间的不整合不衔接,在中国主要表现为市场系统与社会、体制和文化之间的不整合;二是社会不整合,表现为不同城市人群在生活、行动等实践层面之间的相互不融恰、隔绝与排斥等;三是心理上的排斥、歧视与不认同。这个见解,等于是对博兰尼的理论做了注解。美国学者P•H•廖塔、詹姆斯•米斯克尔也曾讨论过“半城市化”现象,含义大致包括三层:一是流入城市的是那些难民,他们根本没有生活机会和希望;二是他们会在城市中长期生活下去;三是他们生活在城市贫民窟里,那里成了社会动荡的沃土和类国家(即暴力滥用)。他们分析道:“半城市化的各种背井离乡的人口,也有可能形成其他一些黑暗地带。现在有数千万的难民生活在约旦河西岸和加沙、苏丹以及非洲大湖地区的永久性的营地里。这些人口密集的名副其实的贫民窟(那里的生活没有机会,没有希望)会自行演变成类国家,成为动荡的沃土”。显而易见,这两位美国学者的“半城市化”概念,内涵所指有着特定对象,与王春光的“半城市化”概念大为不同。王春光先生主要是基于博兰尼的社会整合理论、剖析中国城镇化的不彻底性,主要针对的是农村人口流入城市后的分离、排斥和不融合状况。在后来的研究中,他进一步把“半城市化”分析外延框定在市民权、日常交往和社会认同这三个层面。其缘由就是农村流动人口在城市缺乏完整的市民权(而不是“公民权”,因为,中国的公民权往往被市民权所取代);日常生活中存在着经常性互动和交往障碍,与城市社会处于事实上的隔离状态;和城市人口之间存在相互之间的不认同。应该说,这样的分析判断是客观的、实事求是的。“半城市化”状态,是一种非正常的城镇化状态,它对中国社会的转型和变迁所带来的负面影响是多方面的。由于入城农民工人户分离,身份模糊,基本的公民权难有保障,市民权无从分享;农民工子女上学受到太多身份地域歧视及制度性阻障。仅此而言,这种不彻底的城镇化,会从整体上拖滞我国城镇化、现代化的进程,并大大降低它的质量。
2.“碎城市化”。
主要指的是要素转移的零碎化。从人口的流动与迁转角度看,30多年来,中国的城镇化过程依次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姑且称之为中国特色的城镇化“三步曲”:首先是土地的城镇化。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市规模扩大,城市个数由1978年的193座增加到2012年的658座。全国各类建设用地数量持续增长,高峰期每年多达几百万亩,占用的都是优质耕地。比如北京市,本世纪以来,每年城市用地要消耗掉60平方公里,相当于两个半澳门的面积。城市数量增加,规模扩大。“圈地运动”永无休止,大饼越摊越大。但全国各地存在一个十分普遍而又怪异的现象,就是把土地“摊”走,把人给留下,因此出现了相当普遍的人地分离情况。用低价“摊”走的土地修造的房子叫“商品房”,可以名正言顺地高价出售;农民用自有的集体土地上修造的房子叫“小产权房”,不能上市交易。规模庞大的“城中村”景观,十分准确地反映出我国城镇化特定阶段“只要土地不要人”的事实。其次是劳动力城镇化。数以亿计由乡入城的“农民工”,由这一独特的称呼即可判定,他们的构成十之八九是青壮年男女劳动力。农民工举家迁移,或称“复数迁移”所占比重较小。根据李强先生对重庆、四川地区外出农民工年龄状况的调查,35岁以下的外出农民工占到总数的88%。他的结论是,“外出的几乎都是高能量的劳动力”。而这种没有家庭全体成员参与的完整意义上的人口迁移,恰恰是农村“留守儿童”大量存在的主因,也是农村教育城镇化的一个动因。三是家庭城镇化。由于“只要土地不要人”,“不要妇孺要壮丁”这两个阶段持续时间过长,累积的矛盾过多,以举家全迁亲情团聚为特点的“人口城镇化”阶段会加速到来。作为其伴随物,农村教育城镇化自然会相伴而来,“民工流”之后必将是“学生流”。当然,要素的零散转移或许是基于“国情”,迫于无奈,未必一定是政府当局有意为之。但在客观上却造成了对农民利益的伤害。它与“半城镇化”应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互为因果。因为要素转移的不同步、不衔接、不连贯、不彻底,因而出现了不真实的城镇化(亦即“伪城镇化”)或“不完全的城镇化”;因为“半城镇化”,这个半化不化的过程即对农民的整体利益构成肢解,构成城乡两头的双重盘剥。“半城镇化”的农民总为土地、就业、社会保障等等基本生计问题所困扰、所纠结,但最为伤神的恐怕还是子女的正常教育问题。因为,唯有孩子的教育最最耽误不起。
3.“被城镇化”。
前两条反映的是城镇化的不彻底、不连贯性;这一条体现的则是城镇化的非自愿性、被动性。总体上说,城镇化并未违逆农民的根本利益,迫使他们做出情非所愿的抉择。事实上,大多数农民能够看到城镇化的趋势及其潜在好处,因而对其持欣喜、合作、支持的态度。也有一部分人是在缺乏思想准备的前提下,稀里糊涂被卷入城镇化浪潮中来的,他们一般持有半推半就、亦喜亦忧、谨慎参与、留条后路的怀疑观望态度。顺则外出打工赚钱,不顺则回家种田养家。在没有可靠经济来源生活保障之前,不肯主动割断与乡下土地的牵连。再有一部分是城市近郊的农民,他们大概是最不情愿“被城镇化”的农民。因为他们是农村的头,城市的尾,城乡好处两头沾,是农民阶级中最滋润、最悠闲、最有机会先富的一个阶层。但恰恰是他们成为城市扩张过程中首当其冲“被城镇化”的对象。“被城镇化”所反映的是城镇化进程中政府与农民、城市与乡村一方主动、一方被动的矛盾关系。两种力量博弈的结果,基本上是前者获胜后者妥协。也有不妥协的时候,则会出现强征、强拆、强迫就范的纠纷案件,甚至引发。也许这是一个无解的悖论,一个无法使矛盾根本化解的二律背反。从“被城镇化”的农民群体的角度看,失去土地,得到补偿,却并未转变身份,并没有获得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来源。失地无异于失业。便有身份贱卖和权益盘剥的感觉,心理很不情愿。从政府的角度看,“圈地”属于不得不圈。城市人口在增加,城市规模在扩大。满足新老市民日益增强的物质生活条件和精神生活条件需求,是政府的职责所在。城市外延的扩展,是现实的需求,而非政府的主观臆断。问题似乎又还原到“半城市化”状态上来。政策不配套,只取不予或多取少予,不能对失地农民长久的、可持续的生计作出安排,把他们悬在城市的半空,“被城镇化”的农民就会生出“被欺骗”、“被拐卖”的感觉,抵触情绪在所难免,对有效推进城镇化的健康发展就会产生一系列不利影响。李强先生据此提出“主动城镇化与被动城镇化”的见解,颇具说服力。“被动城镇化”往往非民所愿。政府有动力,农民没动力,肯定是不行的。怎样实现从被动城镇化为主向主动城镇化为主的转变,乃是政府所面临的一大难题。
二、城镇化进程中的农村教育
城镇化进程中的农村教育,大致包含三部分内容,针对的是不同的教育对象:一是老一代农民工,主要是转岗就业再就业的职业技能培训;二是新生代农民工,城市适应类劳动技能培训和城市文明礼仪行为规范等教育;三是农村学生的基础教育。先生曾讲,农村和城市的区别不仅只体现在物质生活水平上,“从根本上说,城市和农村的差别,其实是一个社会最现代部分和最传统部分的差别。”在进行现代化的社会里,社会发展的一个根本问题就是消除城乡隔阂。所谓城市化,实际上就是一次从文化价值观念上消除城乡隔阂的革命”。“对中国来说,最大的难题在于如何将农村纳入现代化进程中,而不是让城市文明被农村文化所吞没。”那么城镇化对农村基础教育到底带来哪些影响?怎样估价它的利弊得失呢?
(一)“乡土化”与“城镇化”之争。
城镇化为教育公平提供了契机。我国教育不公,突出表现为城乡教育的非均衡发展。而城乡教育的不均衡,则主要表现为硬件教学设施、教学环境和师资质量的差别上。专家学者对此已经有了相当充分地研判论证。但对如何消除教育不公,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却见仁见智,看法不一。归纳起来,主要有“乡土化”和“城镇化”两种模式之争。“乡土化模式”主张,农村教育当以服务农村建设为本,课程设置以及所有教学过程,都应紧紧围绕农村实际,基于当地生产、生活需求,培养学用一致的实用型人才。从陶行知、梁漱溟、晏阳初到,再到现今的教育理论界,这种教育理念一脉相承,一直占据主导地位。在这些革命家、政治家和教育理论家,农村学校首先培养农村建设人才,天经地义。因此,他们大多持有立足乡村办好农村教育的理想,不情愿、不希望城市风气熏染乡村生活,正如不希望农村孩子因为读书而逃离乡村以至厌恶和排斥乡村一样。早在1926年,大教育家陶行知即撰文指出:“中国乡村教育走错了路!它教人离开乡下往城里跑。它教人吃饭不种稻,穿衣不种棉,做房子不造林。它教人羡慕奢华,看不起务农。它教人分利不生利。它教农夫子弟变成书呆子。它教富的变成穷的,穷的变得格外穷;它教强的变成弱的,弱的变得格外弱。前面是万丈悬崖,同志们务必把住,另找生路!生路是什么?就是建设适合乡村实际生活的活教育!”。无独有偶,与中国国情十分相似的近邻印度,也有过类似的对乡村教育可能被城市化的不满和声讨。甘地总理曾经对现代学校教育有过言辞激烈地批判:现代教育不能使年轻人学会任何在生活中发挥作用的东西。……“当年轻人从学校回到生养自己的地方以后,对农业却一无所知。不仅如此,他们还从心底蔑视自己父辈的职业。现代学校的一切事情,从教科书到毕业典礼,从来不会使一个学生对自己的生活环境感到自豪。他受到的教育程度越高,就越远离自己的故乡。教育的整个目的就是使他和他的生活环境格格不入,就是使他不断疏远这种环境。对于故乡的生活,他一点儿也不感到有诗意。村庄的一切对他来说都是那样的陌生。他自己祖祖辈辈所创造的文明在他的眼里被看成是愚蠢的、原始的和毫无用处的。他自己所受的教育就是要使他与他的传统文化决裂。”近年关于振兴农村教育的理论著述中,有一批成果的思想内涵目标设计与上述观点相吻合。面对城镇化浪潮的猛烈冲击,他们主张要脚跟牢把,意志坚定,排除万难,重振农村教育秩序。硬件上力争达到“同城待遇”,但农村教育一定要姓“农”,教学内容上应与“农”字关联,办学场地上一定要在乡不在城,近农而非离农。“城镇化”模式主张,基于义务教育阶段的公平性原则,农村教育应该让农村学生接受与城市学生相同的教育,接受先进的城市文化,体现城乡教育从内容到形式的无差别性。在城镇化背景下,则要强调“离农教育”而主要不是本土教育,以帮助学生适应未来的城市生活。有人则认为,我国目前的农村教育模式本来就是单一的城市化模式,表现为城乡学校课程、教材、高考试卷等等的完全相同,且都以应试教育为目的,并未反映教学内容及培养目标到底为城为乡。但近年的研究则给予城镇化新的内涵,认为,迅速推进的城镇化进程,把农村教育既有的秩序打乱了,农村教育出现了前所未有的一大变化,就是生源大量流失,学校没学生可教。突出的矛盾不是教什么、怎么教的问题;而是给谁教、有无学生可教的问题。“人走不中留”,学生大多是流向县城及以上城市的学校,农村校变成了“空壳校”。正是基于这样一种变局,他们主张,要实现农村教育城镇化,使农村教育的主阵地由偏远落后的乡村,逐步转移到中心镇或县城镇。这种性质的“城镇化”,首先就是指农村学生进城。因为它与城镇化进程中农村人口向城流的总体路径及流向相一致,对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及教育公平有好处。
(二)教育获得的代际传递模式的偏移。
“文化再生产理论”的代表人物,法国的布迪厄和英国的伯恩斯坦、迈克尔.扬,通过对教育如何以语言、价值、知识、习俗、性情倾向等来确保文化的再生产,进而实现经济的社会等级结构的再生产过程的研究得出结论,以学校为主要代表的教育文化传递结构并不是文化公平和中立的传递者,它们在传递、再生产文化的同时,也再生产了不平等的阶级结构和社会关系,并因此维持和再生产了社会不平等。布迪厄曾提出了由经济资本、文化资本和社会资本(后来又补充了符号资本,作为对前三种资本的认同)构成的著名的三种形式的资本理论。他对文化资本作了如下定义:文化资本是指借助不同的教育行动传递的文化物品。在一定条件下,这些文化资本可以转化为经济资本,并可以通过教育证书的形式予以制度化。不同的阶级或阶级集团在文化资本的分配方面是不平等的,因而,这些不同阶级出身的学生在学术市场上获得的利润(即学业成就)也是不平等的。“在剔除了经济位置和社会出身的因素的影响后,那些来自更有文化教养的家庭的学生,不仅有更高的学术成就率,而且在几乎所有领域中,都出现了与其他家庭出身的学生不同的文化消费和文化表现的类型。”文化资本对后代影响的基本路线,是从父母拥有的文化资本的存量开始,然后步入一个良性循环过程,文化资本与经济资本一样凝聚着社会不平等,但比较而言,前者的传递作用更具隐蔽性。布迪厄不仅揭示了学校教育与社会结构之间存在的显性的和隐含的关系,指明了不同家庭背景的学生所拥有的文化资本存在巨大差异,并认为这种不平等传递的被人们都视为理所当然、心甘情愿接受、却大大“误识”的隐蔽方式,乃是现代社会区别于传统社会的典型特征之一。而且指出,由于“惯习”的存在,处于劣势资本背景的学生会出现对全然外在的、陌生的符号的适应困难。詹姆斯•科尔曼关于教育不平等的论述,特别关注代际家庭背景因素对教育获得的影响,他对人力资本理论的既有成果予以综合与扩展,提出了一个多维度解释代际背景对教育获得的影响的理论框架。他把家庭环境或家庭资本区分为物质资本、人力资本和社会资本三种形式。物质资本是由物质领域的变革所创造并促进了生产的发展;人力资本是由人的变革所创造并给人们带来能够以新的方式行动的技术和能力;而社会资本是由人际关系中的变动所带来并为人们的行动提供便利。他特别强调社会资本对教育成就的影响。与人力资本所指涉的个人特征不同,社会资本所指涉的是人际间的交往和联系的特征。科尔曼还把社会资本作了进一步的区分,以阐释这种形式的资本对教育成就产生怎样重要的影响。总体来看,“文化再生产理论”和代际资本传递理论,都是在探讨导致教育获得的不平等的关联因素。如果把这些直接的或间接的、自身的或外在的、先赋的或后致的关联因素统统称之谓不同样态的“资本”,那么,谁拥有的这些“资本”越多,谁获得的教育机会及学业成就也就越多。这些“资本”又可以称之谓学生的“教育背景”。《科尔曼报告》所得出的结论是令人诧异的:影响美国黑人学生和白人学生学业成绩巨大差异的因素中,最不重要的是黑人学校和白人学校在设备和课程上的差异,其次是教师素质上的差异,最重要的乃是学生的教育背景(即家庭背景和社会背景等结构因素)上的差异。如果今天我们去做类似的城乡学校对比调查,也许能够得出近似的结论。对大多数农村学生来说,真正影响他们学业成就和发展机会的,往往是他们的“教育背景”。“教育背景”的优劣,决定了他们获取“社会资本”的多寡。笔者以为,教育城镇化的意义正在这里:它改变不了过去,可以改变未来;改变不了家庭背景,可以改变教育环境。学生由乡向城的流动,意味着由边缘地带向城市主流文化、主流社会、主流教育阵地流动,其结果将是教育获得的代际传递模式发生革命性偏移:由农民向市民、由乡土文化向城市文化,总之,是由传统向现代偏移。它的可能的消极面,是农民子弟的离乡离土导致来自父辈的农业劳动技能、经验、价值观等涉农教育内容在代际传递中的流失;但它最大的好处是,在社会变迁中,在文化再生产中,农民子女未来的职业身份、社会层属等不依“农”字号“家庭背景”而完全复制、世代复制。教育的区位流动,有望导致社会职业与阶层的流动。这在相当程度上可以解释农民对于乡校衰落城校兴隆学生向城大量流动现象所持的默认、赞成态度的多,而持抱怨、抵制态度的少的原因。一种可能的逻辑假设是:社会流动可以增加农民子弟的文化资本、社会资本存量、进而改变他们的生存与发展境况。
(三)城镇化为实现城乡教育均衡提供了契机。
城镇化是区域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载体,也是推进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前提。城镇化对吸纳和转移新农村建设中的劳动力、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影响农民的生活方式、改善农村的生活环境等都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根据国土资源部公布的相关信息可知,我国的耕地面积已迫近18亿亩的红线,而我国又是一个农业大国,截至2013年,农业人口占全国人口的46.3%。尽管农业人口在逐年下降,但人多地少的现实仍然存在,这使得农村人口的生产和生活仍然面临严峻的挑战。但是,城镇化可以将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到第二、三产业等非农产业,为其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以增加农民的收入,改善其生活,使广大农民更快地富裕起来。并且,城镇化建设需要大量的劳动力,过剩的农村劳动力便弥补了这一旺盛的需求,这也使得新农村建设和城镇化协调发展实现了共赢。城镇化通过产业的发展和产业的推移,扩大了对农村地区的要素需求范围,城镇产业结构的升级将使某些产业不断向农村周边地区转移,为农村带来更多的信息资源、先进技术、设备及人才,推动农业现代化的实现。而且,城镇化程度越高,打破固有的农业传统格局的速度就越快,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就越快,这就为农业集约化、规模化、现代化生产创造了条件,从而提高农业的综合生产水平。不仅如此,城镇化还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了大量的财力、物力以及更多的医疗、教育、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更重要的是,城镇化对转变农村生活方式也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使农民可以分享城市的文明,感受文化的多元,更好地融入到现代社会的生活之中。
二、新农村建设是城镇化的动力与补充
党的十八指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已经成为我国规划未来农村发展战略的一个重要思路和指导思想,是缩小城乡差距、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的根本途径,是城镇化建设的动力和必要补充,更是推动城镇化的必经之路。如何用稀缺的耕地养活13亿人口,让每个中国人的饭碗主要装中国粮,并且任何时候都要牢牢端在自己手上,就需要大大提高农业的生产效率。大机械生产以及农业规模化、集约化的发展将有效提高农业的生产效率。同时,也就又使得大批农民从土地上解放出来,增加了本就过剩的农业人口,也就加快了剩余劳动力向城市流动的速度。然而大、中城市的承载空间有限,不能满足大量流动人口的需求,所以部分农民就会选择向城镇转移,这也就催促了城镇的建立、发展和壮大。在向城镇转移的过程中,生活环境的变化影响了农民人生观和价值观、生活习惯和自身素质。农民不断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提高自身的素质,由“靠力气吃饭”转向“靠技术吃饭”,为城镇化提供了人力和智力的支持。新农村建设还是城镇化的必要补充。首先,我国幅员辽阔,农村发展的基础和环境存在很大的差异。有些交通不便,距离中心城市较远的农村就地城镇化就是一个最优的选择。发挥其农业生产的优势,用先进的农业技术为城市提供充足的绿色农产品,同时对农产品进行深加工,保障农民收入的稳定。其次,我国逐步进入人口老龄化阶段,农村劳动人口老龄化趋势也愈加明显。据测算,到2016年,农业从业人员中50岁以上劳动力比例将达到50%。并且,农村留守人员也呈上升态势。这些留守人员大多是妇女、儿童、老人,他们往往都或主动或被动地留在农村,尤其是一些一辈子都生活在农村的老人,故土难离的情结使他们不愿意离开生活的热土。如何让这些农民和留守人员过上村容整洁、乡风文明的农村生活,加强新农村的建设至关重要。最后,由于大量农民进城务工,甚至举家搬迁到城里,农业耕作缺乏充足劳动力,导致许多耕地撂荒、农村住宅废弃、田园荒芜。如何改善农村荒芜、废弃的景象,也离不开新农村的建设。城乡协调发展离不开城镇化建设,更离不开新农村的建设,只有新农村建设与城镇化协调发展,才能从根本上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理想。
三、总结
文化产业在农村的发展需要懂文化、会经营、善管理的复合型人才的支撑。虽然近年来,我市加强文化产业人才建设的重要性,采取各种措施,如高校设立文化产业相关专业、幵设社会培训机构等培养农村文化产业需要的专门人才。但是,不可否认,当前产业人才匮乏、文化人才队伍发展落伍已成为制约农村文化产业发展的关键性瓶颈之一。
二、加快农村文化产业发展的思路与对策
在依靠政府、民间组织和市场三方通力合作的基础上,具体解决农村文化产业发展中出现的诸多问题,还需要从农村文化产业的产业基础、文化品味、投融资体系、人才建设方面提出相应的对策。
1.建设文化基础设施,提高产业总体发展水平基础设施是为发展生产、保证生活供应和保护生态环境而创造共同条件、提供公共服务的部门、设施的总称。从行业划分来看,主要包括交通运输设施、邮电通信设施、能源供给设施、水利设施、生态设施和社会性基础设施等。因此,它既是企业生产效率的重要决定因素,也是经济和社会运行和发展最基本的保障。比如,企业生产需要能源和水作为必需的投入品,也离不开铁路、公路、港口等交通设施提供的服务。农村文化产业的发展、总体发展水平的提高,首先需要农村公路、通讯、供水、电力等基础设施的完善,从而为文化产业走进农村、驻扎农村、建设农村做好基本的保障工作和准备措施。
2.加大科学技术投入,提升文化产品总体品味加大科技投入,首先可以运用科学技术来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水平。通过发展信息科技,提高农村通讯设备、供水、供电等基础建设,为文化产业在农村的发展做好充足的准备工作。在此基础上,加强科技与文化的融合,提高文化产品的总体品位与科技含量。“就我国文化产品而言,内容的民族化和国际化是双向互动的,只有保持二者的张力,用现代意识来处理传统文化资源,才能增强其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我国农村文化产品要既能够彰显自身民族文化内涵,又具有一定的国际化的水平,就必须依靠科学技术的力量。农村许多尚未开发、以原生态形式存在的文化资源,要使它们在继承保护的基础上,开发成具有民族特色和国际竞争力的产品,就必须要依靠高科技。
3.构建金融支撑体系,保证农村文化产业资金投资是保持经济快速增长、促进产业发展的一个重要推动力。农村文化产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又一大障碍就是资金的匮乏。因此,必须积极建立多元化的文化产业投资主体,拓宽投资渠道,集聚各方力量,多管齐下,使国家(政府)、企业和个人都积极参与其中。同时,鼓励金融介入农村文化产业领域,着手从金融支撑结构、担保体系、评价体系、保险机制等方面构建完备的金融支撑体系。
1.农村教育内容和方式的“空洞”城镇化是正在发生着的实践,是农村社会发展的一种趋向。农村教育理应成为城镇化发展的重要助推力量,然而,现实中的农村教育在一定程度上所起的却是一种阻力,其中的重要原因是农村教育存在着内容、方式的“空洞”。城镇化发展是全方位的,而且这种全方位发展须通过主体人的实践参与来体现,所以农村教育对城镇化的推动只有建立在培养“智慧的实践者”基础上,让其在社会生活中积极地思考和行动,方能适应和促进城镇化的良性发展。与此相反的是,目前农村教育尤其是农村学校教育以应试为目的,其内容是理论化的文本课程,采取封闭式的说理教学,学习的过程脱离了社会生产生活,导致教与学、知与行的脱节。此外,农村成人教育、职业教育也有明显的理论化色彩,将受教育者集中起来进行所谓的技术培训,但这种稳定统一的教学内容和静默式的教学方法很难收到切实的效果,毕竟职业技能的获得更多依靠的是学习者自己的动手操作,以及建立在自我技能提高的意愿需求上,而非“一元的技术推广”。总之,农村教育内容和方式的“空洞”不符合城镇化发展对人才的培养需求。一方面受教育者获得的“知识”可以应试,却不能实践;一方面受教者获得的“知识”是被动的,而不是自我选择的。这样的教育内容、方式培养的人才显然不能适合社会发展的需要。
2.农村教育社会环境的“去农化”城镇化是一个“向城”的过程,但这并不意味着把农村的“洗澡水和孩子一起”泼出,农村理应在发展的过程中处理好“城镇化”与“农村个性化”的关系。从“城镇化”层面而言,农村教育自身发展和其功能都需要随着城镇化的发展而“城镇化”,国家和政府在农村教育内容、师资、经费等方面确保“城乡一体化”,并且使向城镇转移的人口与本地城镇人口在住房、医疗、就业、社保等方面“同城化”。然而事实并非如此,那些转移到城镇的农民工及其子女在入学、就业、社会福利方面没有得到平等的制度保障,造成“一城两个世界”或所谓的城市“贫民窟”现象。从“农村个性化”层面而言,农业、农村、农民将长期作为社会的组成部分存在,这就得考虑农村现代化发展如何平衡农业生产方式、农村居住环境、农民素质的现代化与农村文化个性的保存问题。而对这些问题,当下农村教育表现为农村基础教育的“向城化”和农村成人教育、职业教育的“经济化”,整个农村教育发展包裹在“以城盖农”的社会环境中,其价值明显倾向于以城市文化为导向。
二、误区所带来的危机
从城镇化进程中农村教育发展误区可以看出,农村教育与城镇化发展过程并非是“完美无缺”的,二者的实践运行并不能证明自身的“合理性”,因为这当中存在着不少“本末倒置”的发展所潜藏的危机。
1.农村教育“发展”中的“败退”随着农村城镇化的推进,农村教育似乎呈现出一派繁荣景象,越来越多的孩子可以到乡镇中小学就学,学生不再为学费、生活费而担忧,校园学习和生活环境不断优化。然而,这些只是农村教育发展的“可视化形象”,并不能代表农村教育质的改观,农村教育质量是以学生的学习兴趣、学生的综合素质发展等来衡量的。而这些方面,农村教育表现出的是只有“发展”而无“改革进步”,较为凸显的是农村中小学生辍学频发、师生关系和家校关系紧张、农村社会成员对教育的信心和热情降低。此外,相对隐蔽却更为重要的是农村教育陷入工具化泥淖中而不能自拔,整体的办学倾向于“升学考试”而没有“以人为本”,大部分农村学生成为“升学考试”的陪衬品。总之,农村教育在城镇化进程中存在着“发展”中“败退”的危机。这种危机在于农村教育的发展不断远离了教育的本质和人的精神品性的提升。
2.农村经济“增长”中的“虚无”农村经济增长并非等同于农村经济“量”的增长,农村经济“量”的增长是“数字化”的,“量”的增长背后的动力结构可能是非均衡的,也就是说,贡献农村经济总量的可能仅仅是由某一或部分产业发展为主导的,然而全体农村成员很难共同分享到经济总量增长所带来的益处。此外,还存在着农村经济增长的动力依靠什么样的生产力的问题。如果农村经济增长主要是建立在通过劳务输出、低效益的农业劳作的基础上,那就使得经济增长没有质量的保证。所以,农村教育经济价值在于把经济的增长转移到依靠劳动者素质的提高上来,然而现实中的农村教育也常常简化了农村教育的内涵,把农村教育的功利性当成了其全部,而忽略了人的全面发展,尤其是人的创造性和个性的培养,把人变成一种单向度思维的“功利人”和单向度技能的“工具人”。这样的农村教育受众自然无法保障后续农村经济发展的可持续性和活力,使得农村经济虽有增长却显得后劲不足。
3.农村文化“繁荣”中的“颓废”城镇化发展中文化的“繁荣”指的是来自于城市的主流文化在农村中的“生长”,各种现代的歌舞节目不断被农村社会成员所“翻版”,农村文化展现出“歌舞升平”的景象,城市的各种“广场舞或T台秀”之风吹遍农村大地。然而,我们不得不追问的是农村自身的文化个性在什么地方?基于农村土壤生长起来的文化事项及其背后的文化精神如何继承?这是不得不思考的。如果农村文化丧失了自我个性也就意味着农村的消亡,未来不断拓展的城镇化只会是一个有形的“城中村”。因此,农村教育尤其是农村成人教育必须承担起保存和发扬农村文化个性的重任,让农村社会成员自觉意识到传统文化的重要性。因为传统文化背后凝聚着人们的价值心理和思维,传统文化的消退乃至消失将导致农村社会成员价值精神的无所依托,特别是未来的城镇化发展很难达成“城乡一体化”,相反会使乡村文明退出历史舞台。假使如此,农村文化或以农村文化为基础的中华文明只能在梦里寻求。
三、误区的消解策略
城镇化是一种不可逆转的时展趋势,要使其良性而非畸形化地发展,其中重要的方面是农村教育须要摆脱发展中的“倒错”误区,回归真正的教育之道。
1.回归“以人为本”的农村教育价值取向教育是一个内涵和外延都极其丰富的概念。教育的本质在于培养人,人的发展包括了以物欲满足为目的之物质生命、以人性善的彰显为导向的精神生命和以美的自觉为宗旨的艺术生命的统一,如果把作为手段的教学技术当成教育目的,把经济、物质的追求当成生命的终极价值,教育就不再具有“育人性”。因此,农村教育在城镇化发展过程中,必须要确立起“以人为本”的价值取向,通过培养物质生命和精神生命相统一的健全的农村社会成员主体来参与社会生产生活,其内涵在于即使农村社会成员具有适应农村城镇化和现代化发展的谋生技能,同时又能够具备反思生活、生命的自觉意识,以及与时俱进的维持终身学习的动力,如此,农村教育才能更好地促进农村城镇化的可持续发展。
2.确立“主体需求”的农村教育服务体系农村教育“以人为本”的价值取向在实践中不能追求大一统的“实体化”目标,而应表现为对“个性化”的丰富追求,要基于不同农村社会成员接受教育的“主体需求”而设计农村教育实践服务体系,这种实践服务体系具有“多元一体”功能,以人的发展为基础积极促进农村城镇化在政治、经济、文化方面的和谐发展。当然,这里所说的农村教育服务体系主要是针对不同层次的农村社会成员而言的。比如农村教育应该在类型上涵盖所有的农村社会成员,包括农村幼儿教育、中小学生教育、分流的青少年职业教育、从事生产的成人教育、老年教育等,并且每一类型教育实施过程中在凸显其主要目的的同时,需要尽可能地以人的全面发展为宗旨,这就要求农村教育内容和方法必须是“专业+通识+实践”的统一,而不能仅仅关注于一个方面。只有如此,农村教育才能成为全体农村人的教育,才能将教育变成他们生活的组成部分或存在方式,而非变成“为他人作嫁衣裳”的农村学校教育独尊的局面。总之,只有农村教育满足了人们的需求,有利于人们解决生产、生活和生命中的矛盾,人们自然会重视教育、热爱教育。
3.构建农村教育文化发展互补机制城镇化过程中,必须面对的是农村文化的传承和创新问题,因为农村传统文化是流淌在农村社会发展中的“血液”,这种“血液”的干枯也就意味着农村的“消失”,意味着在农村土地上生长起来的价值精神、思维、心理没有了“依托”,终会随着老一代人的去世而消失。所以,农村教育在城镇化发展过程中理应承担起保存和发扬农村文化个性的重任,而当下这种重任的完成通过以城市主流文化价值为主导的农村学校似乎不可能,因为农村学校教育以功利化的应试升学为其运行模式,即使加入一些“传统文化进校园”的环节也会沦为“装饰”而难以系统化和持续发展。因此,城镇化进程中促进农村文化发展的农村教育须要建立起一种互补机制。这种互补机制一方面通过农村学校教育有意识地将某些农村传统文化内容进行知识化和活动化的系统教学,另一方面要使农村“文化心理场”(如传统建筑、服饰、民间组织、民风民俗及音乐歌舞等)的保护机构化和形式化。同时,农村学校教育和校外“文化心理场”之间要形成和谐共生关系,通过学生、教师、村民、学校、行政部门的共同参与,建立起“结构”上的互补和“意识”上的自觉的农村教育文化发展互补机制。
[关键词]农村城镇化环境问题
农村城镇化是农业人口向城镇地域集中和农村地域转化为城镇地域的过程,是农村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农村城镇化进程的关键在于搞好小城镇建设,而搞好小城镇建设又势必无法回避城镇的生态环境问题。如果我们对城镇化建设中的生态环境问题未给予足够的重视,就会与城镇可持续发展的目标相背离,进而直接影响到当地城市化、工业化战略的实施。在新形势下如何兼顾城镇化与生态环境保护,选择一条既能保护生态环境、又能实现城镇经济、环境与资源协调发展的城镇建设之路,对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型宜居城镇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农村城镇化环境问题的具体表现
1.人口增长过快。人口和自然之间应该说是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从一定意义上讲,农村城镇化既可使农村人口向城镇聚集,以减少对自然环境的负面影响;但同时也会加重城镇水、电、燃气等资源消耗的负担,增加生活垃圾、废气、污水等废弃物的排放。农村城镇化的发展,自然伴随着人口增长。但如果城镇的人口增长过快,一旦其产生的各种废弃物排泄量超出了城镇环境的承载能力和自净能力,就会带来城镇环境污染。
2.生物多样性减少。生物界多种多样的物种是大自然的基本组成部分,也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实现可持续性发展的必要基础,而我国则是物种多样性最为丰富的国家之一。在农村城镇化建设过程中,由于缺乏合理规划,加之管理人员的环境保护意识相对淡薄,滥砍树木、乱占耕地、随意改造河塘等现象不时发生,破坏了生物的固有栖息地,致使城镇周围的生物多样性受到威胁,进而制约了城镇经济、社会以及资源、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3.土地资源短缺。土地资源短缺问题,在河北省乃至全国都表现得很突出。小城镇是农村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固有产物。在农村城镇化建设初期,许多地方对小城镇的功能、性质和定位的认识还不够清楚,把握还不够准确,只追求面积扩大,盲目向外扩张,有的甚至放弃已经形成的原有集镇,重新征地建设新城镇。这样就使得城镇建设用地的集约化程度降低,造成土地资源的浪费,使农村人与地之间的矛盾变得更为突出。
4.地面沉降。由于城镇地域建筑物密度的增大,以及城镇排水系统等地下设施的大量增加,在一定程度上阻止了雨水向土壤的渗透;再加上人们对地下水的过度抽取,导致了地下水位的不断下降,进而引起了地面沉降。地面沉降的程度越大,其沉降区的分布范围也就越大。地面沉降不但可造成地面标高的损失,以及河道行洪能力的下降,而且还可造成房屋破坏、地下管线扭断破裂,进而对当地经济造成难以估量的损失。
5.土壤污染。由于城镇土壤分布多呈现零星分布状态,面积相对小而孤立,土壤的生态系统较为封闭,物质循环与转化过程较为单调和缓慢,土壤微生物的种类和数量较少,因而其污染物代谢和降解功效,以及环境载荷能力相对较低。当城镇频繁的人为活动所产生的大量固体废物进入土壤,一旦超过了土壤的自净能力,就会造成土壤污染。因为有机废物是可以分解的,而无机废物如不加以处理就会永远侵占我们的土地资源。
6.乡镇工业污染。随着乡镇企业的迅猛发展,城镇环境污染也正在从点到面、从局部向整体蔓延。从目前的情况看,农村城镇化建设过程中产生的环境问题主要来源于乡镇企业。这是与乡镇工业的粗放式经营有密切关联的。工业生产活动在城镇地区的集中,如果治理不周,工业企业所排放出来的废水、废物、废气和废渣等污染物会在一个位点上集中。当这些污染物排放超过自然系统本身的净化能力后,就会产生环境问题。
7.生态环境恶化。农村城镇化的发展,不可避免地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城镇的生态环境。由于城镇建设规模的急剧扩张,使得城镇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速度难以跟上城镇发展的需要。到现在,一些城镇尚无系统排污管渠和集中污水处理厂,城镇污水大多是未经处理而就近排放;有的城镇其生活垃圾还主要采用的是露天堆放等简单处理方式。而没有经过处理的污水和随意堆放的固体垃圾,极易对城镇周围的环境造成破坏。二、农村城镇化过程中环境恶化的成因
1.缺乏科学合理的城镇规划。目前大部分城镇都坚持“城镇要建设,规划要先行”的方针。但也有些城镇的建设带有一定的随意性,缺乏科学合理的城镇规划指导,盲目追求“高、大、新、全”,从而导致城镇建设摊子铺得过大,城镇布局有些零乱、土地配置有些失当、功能分区不太明显,不仅给城镇的管理带来不便,而且也造成了土地资源的浪费,加大了城镇环境的治理难度。城镇规划布局的不合理,直接导致了城镇生态环境的恶化。
2.缺乏环保意识。城镇环境保护是政府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的重要职能,但一些城镇人民政府却往往忽视可持续发展指标的导向,未把环境保护工作放到应有的地位来加以重视。在农村城镇化建设过程中,传统的资源开发利用方式仍未从根本上改变。重开发建设,轻环境保护;重当前利益,轻长远利益;盖厂兴镇不治污,毁林建房不绿化的现象在一些城镇依然存在。更有些人误以为,自然资源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可随意利用之物。
3.自然资源的过量利用。自然资源能否合理利用将直接关系到环境保护的成效。在人类将自然资源加工成产品、又将生产排泄物返回到自然环境中去的循环往复过程中,如果不能充分、合理地利用资源,使资源得到最优化配置,那么生产排泄物将会积聚过多,就可能会造成污染。反之,如果能够循环、综合地利用自然资源,提高自然资源的转化率,那么,其生产排泄物就必然会减少,对生态环境造成的压力从而也就相应地会减少。
4.环境监控能力薄弱。一是现行环保法律法规缺乏强制手段、操作性不强,排污收费和违法行为处罚标准偏低,在客观上造成了环保执法难的问题。二是环境管理体制无法适应环境保护工作的实际需要,环境管理的工作机制不健全,对外无法有效行使统一监管职能,对内无法形成上下联动、协调一致的局面。三是环境执法能力建设薄弱、执法装备落后,也严重影响了环境监控的正常进行和环境执法效能的提高。
5.城镇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城镇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对城镇经济、社会的发展具有重要影响。与城市的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相比,小城镇的环保基础设施建设速度明显滞后于小城镇建设。相当一部分城镇的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与城镇的建设发展速度不相适应,跟不上城镇环境保护的需要。垃圾和污水的收集处理能力不强,清洁能源的使用率不高,使一些常规技术很容易解决的诸如烟尘、污水、垃圾等污染问题难以得到解决。
6.城镇的经济与生态环境发展不协调。一些城镇片面追求经济效益,而忽视生态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环境效益二者是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的。经济效益往往见效快,而且效果比较明显;而生态环境效益则往往具有一定的滞后性和累积性。一般说来,经济效益容易被人们所重视,因为它与人们的自身权益直接相关联。但如果只是追求一定的经济效益,而忽视相应的生态环境效益,往往就会适得其反。
7.城镇环境保护方面的投入不足。在环境保护人员投入方面,目前城镇环境管理人员的编制还偏少,特别是在环境监督第一线的基层环保力量更显薄弱,远远不能满足城镇环境管理的需要。而且,从事环境保护工作的人员又多半是从其他管理部门和技术岗位上转岗而来。在环境保护财力投入方面,政府、企业对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上的投入也显不足。可以说,环境基础设施不健全,直接制约和影响了城镇生态环境的改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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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王祥荣吴人坚张浩王寿兵等:中国城市生态环境问题报告[M].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6
关键词:农村城镇政府责任城市化
长期实施的城乡二元化经济与社会政策导致了我国二元化的社会结构,而二元化的社会结构在二元化的社会经济政策强化下,城乡差距日趋拉大。城乡融合与一体化是我国未来社会经济发展的一个趋势。城市化是城乡融合与一体化的载体——农村小城镇建设,在一定程度上承担着我国城市化的重要角色。
农村小城镇建设不仅是农业人口转化为非农业人口,并向城市(镇)集中的聚集过程,而且是城市(镇)在空间数量上的增多、区域规模上的扩大、职能和设施上的完善和城市(镇)的经济关系、居民的生活方式以及人类的社会文明广泛向农村渗透的过程。
我国农村城镇化的发展及影响
城市化是一个国家迈向现代化不可逾越的进程和阶段。我国城市化发展分为三个阶段,一是1950~1980年,全国城市化率从11.2%,提高为19.4%,30年间仅提高了8个百分点。此阶段,国家以工业化发展战略为核心。二是1981~1998年,虽然“城市化”并未作为一个重要的经济发展目标,但是制度的变迁极大地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同时也提高了城市化进程的速度,1998年中国城市化率达到30.4%。1998年提出了“小城镇、大战略”,中国城市化进入了加速发展期。这一时期我国城市化率快速提高,2000年我国城市化率为36.2%,2005年城市化率已经达到42.99%,提高了近7个百分点,我国城市化进入快速发展阶段。农村城镇建设在改革开放以来发展较快,但存在区域性差异。《2005年村镇建设统计公报》的统计资料显示:2005年末,全国共有建制镇17726个,集镇20686个。全国村镇总人口9.86亿人,其中非农业人口1.12亿人,占村镇总人口的11.3%。村镇非农业人口比重逐年提高,2005年比2004年提高了0.25个百分点。同时,村镇其他方面也发展较快,2005年,村镇新建自来水厂821个,新增日供水能力268.4万吨,新铺设供水管道长度3.99万公里,建制镇、集镇用水普及率分别达84.7%、67.2%。交通、绿化等公共设施建设也取得较快进展,农(居)民生产生活环境得到较大改善。
从农村城镇建设与发展水平来看,经济发达地区城镇发展较快,这点从我国2005和2006年全国百强镇的分布可以证实,2005年全国百强镇中,广东省有30个,上海、江苏和浙江分别为29、23、17个,其他省市区只有一个镇进入全国百强;2006年中,广东、上海、江苏和浙江分别为28、21、23、20个。
农村城镇化对农村发展的影响是全面的,包括经济、社会等各个方面。一方面,农村城镇化发展有利于提高农民收入水平,优化农民收入结构。从2005年我国东中西部地区农民纯收入来源构成来看(见表1),农民纯收入存在较大的地区差异,这种差异主要来源于工资性收入,说明东部农民从事非家庭经营,即在非农产业就业的比例较高。这主要得益于东部地区由于外资投入及当地民营和其他经济发展,这部分经济多集中于中小城镇。另外,东部地区农民的财产性收入分别是中、西部农民的4.3和3.2倍,其相对差异远远高于平均人均纯收入,这更体现了农村城镇化地区差异的影响,城镇化导致关键性生产要素价格的市场化及价格提升,包括土地、房地产等。城镇比较发达的地区农民从这些要素所获得的收入会比较高、要素进行市场化交易的机会也比较多。
另一方面,农村城镇化发展有利于提高农民生活水平与消费结构。从表2可以看出,东部地区农民生活各项消费均高于中西部地区,特别是交通通讯、文教及医疗保健方面则更体现出农民生活的现代化水平。
我国农村城镇建设的制约因素
我国农村城镇建设面临着农产品生产的安全保障制约。我国农业生产存在较大幅度的波动,这对于国家经济安全是一个威胁。图1是我国1991—2005年粮食产量的波动示意图,图中显示1996—1999年我国粮食总产量达到高位水平,2000年出现较大幅度的下滑,下滑势头一直持续到2003年。主要农产品产量保持较高水平的稳定性是我国农业生产的根本目标。而影响我国主要农产品产量稳定性的因素主要包括耕地面积和农民的农业生产经营能力。
而农村城镇建设对这两方面都产生负面影响,一是城市化会导致耕地面积持续减少;二是城市化会导致非农就业机会越来越多,越来越多的高素质农村劳动力进入非农产业就业,农业的整体生产经营能力下降。表3的数据能佐证这一趋势,1990——2004年期间,农民从事农林牧渔业经营收入的比例从66.45%下降到47.61%,非农收入成为农民收入的主体。
无论是新制度经济学理论还是我国的实践都证明了农村集体经营体制的效率低于家庭经营制。我国农业生产出现过几次波动,但不能归结于的制度问题,而在于农业生产经营面临的外部环境发生了不同于上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的情况,国家政策变化是一方面,而更多的是农民面临更多的非农业经营与就业选择,相对于其他产业低下的比较利益,部分农民更愿意从事比较利益高的非农业产业进行经营与就业。目前我国农业生产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是部分农民因非农经营与工资性收入导致种地积极性不高,同时农村土地流转率过低,结果是大量农村耕地利用效率低。
大规模农村城镇建设对农业生产安全的影响会更大,因此,在农村城镇化发展过程中,如何消除负面影响是我们应该考虑的一个重要问题。
我国农村小城镇建设中的政府责任
作为经济与社会现代化发展的平台,城市(镇)在其发展过程中许多方面具有公共产品的特点,同时也受到市场化的影响。
首先,城镇必须具有一定的经济功能,包括提供就业、消费。这就要求城镇具有一定的产业群体。在市场体系现代化程度较高的今天,消费不成为问题,因为我国目前的生产体系面临的主要问题是市场购买力相对不足。因此,我国农村小城镇建设中,通过培育优势和特色产业,以其为基础进行城镇化建设是政府的一个责任。市场经济是一个依靠自身内部各因素相互调节与作用的经济形态,其中可能会包含非理性的成分,政府对经济事务的间接参与能推进和纠正市场化发展的速度和方向。
其次,农村城镇化过程中的公共投资需要政府政策与财政的支持,包括城镇建设规划、公共产品的投资、吸引资金投入的政策等等。最为重要的是,在我国特殊的国情条件下,结合主要农产品安全问题,我国政府在农村小城镇建设中的责任还包括以农村小城镇建设为契机,通过配套其他政策措施,在保障主要农产品安全的基础上,促进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农村土地流转制度配套;二是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我国农村目前的现状是农村人口比重过大,人均耕地面积小,生产方式落后,生产力水平低。我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在未来发展过程中和达到发达国家水平后,会出现许多与发达国家相似的特征,如:三次产业的比例变动,农村人口比重的下降等。根据我国农村人口的变动趋势分析,可以预见,未来可能且理想的农业经营方式是:农业生产经营者大规模、现代化经营。其前提是农村人口的大量下降和农村土地流转机制的规范以确保农村土地的大规模集中。从全国情况来看,20世纪90年代以来,农户自发的土地使用权流转率在1%-3%之间,土地流转只在亲友之间,在小组之内的小范围之内发生。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市场的不规范和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欠缺,导致部分农民宁愿摞荒,也不愿意流转农地,出现了一部分农地被精细化经营管理,而一部分农地被粗放式经营甚至摞荒。农村小城镇建设会导致越来越多的农村居民城市化,建立合理的农村耕地流转制度与市场有利于有限的农村耕地趋于集中,进行规模化经营,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农产品产量,从而有利于经济安全。
健全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有利于农民真正城市化和加快农村耕地的流转与集中。没有健全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农民居住在城镇,但其行为、生活方式与以前无法有本质上的区别,其生活也可能会面临着一些风险。出于对未来生活风险防范的考虑,对其所承包的农村耕地占而不耕是一种理性选择,机会成本比较小,在国家取消农业税费后更是如此。但这对整个国家来说,机会成本过大。
农村小城镇建设是我国新农村建设的一个重要载体,也是一个重要趋势,政府承担相应的责任有利于我国农村小城镇建设的规范化发展。
参考文献:
1.陈滢,陈柳钦.产业集群对小城镇建设发展的重要作用.科学与管理,20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