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17 18:05:19
序论:在您撰写转基因生物安全论文时,参考他人的优秀作品可以开阔视野,小编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这些建议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热情,引导您走向新的创作高度。
国内外对于转基因生物安全的直接规定相对来说比较少,缺乏对转基因生物安全法律保障机制全面的研究。相关国际协议和公约主要包括《生物多样性公约》、《卡塔赫纳生物安全议定书》以及WTO中的《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议》和《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部分国家制定了涉及转基因生物技术研究安全性的法规,如英国的《重组DNA分子实验准则》(1978)和《基因操作规章》(1989)、法国的《控制遗传物质被改变了的机体的使用和扩散法》(1992)、美国的《重组DNA分子实验准则》(1976)和《重组DNA分子研究准则》、以及日本制定的《重组DNA实验管理条例》(1979)等。关于转基因生物的法律监管方面,欧盟和美国两大阵营在对消费者知情权、管制理念及管制方法上都有鲜明反差。美国对转基因生物产品的管理采取相对宽松的政策,对其采用的立法原则为科学原则,而欧盟则为预防原则。科学原则指的是不论是否存在科学的不确定性,都应搜集足够的证据证明风险存在与相关措施间的因果关系。欧盟认为科学是存在局限性的,无论研究方法多么严格,结论总会具有某些不确定性,而政府不能等到最坏的结构发生后才采取行动。在具体规则上欧盟采取强制标签制度、过程管理体系、严格市场准入风险评估机制,美国则为自愿标签制度、产品管理体系、较为宽松市场准入风险评估机制。美国制定《毒物控制法》、《国家种子鉴定法》、《联邦食品、药品与化妆品法》,以及《联邦植物有害生物法》等,但仍存在严重的不足,即对转基因产品不进行强制性标识。欧盟国家是以技术为基础的管理模式,认为生物技术本身具有潜在的危险,强调风险预防,对转基因生物产品的管理比较严格,要求转基因食品在进口和上市销售之前,必须接受风险评估和获得批准。欧盟第178/2002号条例32(即《欧盟食品基本法》)要求,食品、原料以及生产食品的动物,以及任何用作食品的物质,在生产、加工以及销售阶段,都能够被追踪到。
二、转基因生物法律保障立法理念及原则
1.风险监测的程序性原则
由于转基因生物存在着未知的风险,加上人类认识的局限性也可能导致其给自然和人类社会产生风险,而以现有科技尚不能完全预测,从而还不能采取有效的方法控制和消除危害的发生;此外,人类生活中对转基因生物产品的使用过程中可能会吸收抗生素或过敏源等,或可引发人体基因突变。同时,转基因科技还会带来环境的破坏,危害一旦爆发,将是大规模的、不可逆转的。因此我们必须加强风险监测,将转基因技术研究和应用的各个环节纳入法律调节的范围中来,对可能带来的安全风险进行评价、检测和追踪,尽可能地规避并减少其损害。
2.公众参与原则
由于存在着政府失灵,政府自身的缺陷和公共事物本身的复杂性等诸多因素,致使单靠政府的力量已很难制定出科学、合理、公正的公共政策。公共政策的过程是公众与公共权力的互动过程,公众参与是公共政策的基石,公众参与程度是衡量一个国家民主化的一个重要指标,也是保证公共政策公共性的必然。因此鼓励公民参与公共政策,提升公共政策的公共性,已达到很多国家政府的共识。
3.公共利益原则
公共利益通常解释为不特定多数人的利益。由于转基因生物科技的使用涉及人类环境、健康以及物种的延续,在对于这类事关社会重大利益的立法上,应采取“公共利益原则”。对转基因产品,相对合理的基于公共利益考虑做法是“不安全推定”,而非“安全推定”。转基因食品是否安全在科学上还没有定论,短期来看转基因食品对人类健康的直接危害很小,但长期的累积和间接的效应还很难说;转基因食品的跨物种感染问题可能性较小,但它的危害特别大,还是应该引起我们的重视和警惕。如果我们不能证明转基因食品是安全的,就先假设转基因食品是不安全的,对它实行科学的检测和严格的管理,趋利弊害,确保人类健康。
4.消费者知情原则
由于转基因生物及其产品的安全性尚未在科学层面得到确定,一旦产生危害,将会对消费者健康带来影响,所以有必要按照《卡塔赫纳生物安全议定书》要求,对于那些相信转基因产品无危害的消费者,须保证其可以选择转基因产品权利;而对于那些相信转基因产品可能具有危害性的消费者来说,也有必要使其能够选择非转基因食品。这是最基本的选择自由,体现了法律对最基本的人权保护。
三、我国转基因生物安全规制完善
我国政府对转基因生物产品的安全管理非常重视,先后出台了相关的管理条例和办法,如:颁布了《基因工程条例》、《农业生物基因工程条例》、《关于农业转基因作物的安全管理条例》等,旨在加强生物技术与GMO的安全管理。在我国,建构并完善转基因生物安全领域的法律制度框架是极为重要的,也应当是相关立法过程中应当解决的首要问题。
1.明确立法原则
一个国家若要指定出符合本国国情、顺应历史潮流的法律规范,必定要在相关的理念和原则的指导下来进行。首先,转基因生物及其产品的风险包括环境风险和健康风险,且风险具有不确定性、潜伏性、大规模性及不可逆转性。出于对生态环境与人类自身的尊重,中国应当借鉴欧盟法律中的“预防原则”,确立风险预防原则为转基因生物产品安全保障的首要原则。其次,如果立法采取管控措施,转基因作物及食品的推广速度会延缓。但是与保证人类的健康、安全和环境的完整相比,付出延缓某些技术发明的推广速度的机会成本也是值得的。因此,在转基因作物及食品的立法上应以保护社会公共利益优先为原则。对于一项新科学技术的研究,先做公共利益上的判定,符合公共利益予以鼓励,对风险未确定的新型科技成果的市场化和商业化,则应采取谨慎态度。最后,以公众参与原则和消费者知情原则为辅佐。转基因生物产品与人类健康关系密切,公众应该积极参与其管理过程。提高公众的生物安全意识是生物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方面。给予广大消费者知情权,使他们对接触使用的转基因生物及其产品的潜在风险有所了解,给予消费者选择使用或不使用转基因产品的权利。
2.相关制度设计
目前我国转基因生物安全立法中消费者知情同意、公众参与制度、损害赔偿制度、基金制度存在空白,而这几项制度是转基因生物安全保障的重要制度,因此下文将重点对此进行分析。
(1)加强对消费者知情同意权利的保护
现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基本理念是信息透明原则。转基因食品、食品成分或最终食物中含有转基因的添加剂或加工助剂不加标签,事实上使转基因技术公司通过信息不对称,获取了巨大的利益,同时也损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标识”制度的设计是欲通过对转基因生物作出特别的标注以加强安全监督和风险管理。为切实保障、尊重消费者的知情选择权,应在生产或销售过程中,对转基因食品进行标识。具体的改进措施如下:扩大转基因生物标识制度的对象范围及标注范围,不仅对是否含有转基因成分或是否为转基因生物进行标注说明,对过敏性、伦理学评价、风险提示等也应增加进标注的范围内;明确划定相关法律用语的范围,如对于界定生物中含有多少转基因成分,可设计一个参照数值并以其为基准。
(2)公众参与
政府自身并不完美,其不可避免的缺陷和转基因生物安全性包含着复杂的因素,致使单靠政府的力量很难制定出科学、合理、公正的公共政策。公众参与是保证公共政策公共性的重要条件,在公众与公共权力的互动过程中,可以提升公共政策的公共性和决策的适用性、科学性。因此应加强转基因安全法律制定、实施过程中公众参与的力度。授权普通大众参与到转基因生物安全的相关安全评估及管理工作中去,通过向相关政府主管部门进行有关的专业问题咨询,对国家的转基因生物安全工作的开展提供宝贵意见,配合政府进行国家的生物安全建设。在政府制定转基因生物政策、法规、规划的预案和可行性论证时,通过问卷调查、专家咨询、公众听证会等形式,征询、听取公众的意见,并可派公众代表参加论证会来决定该政策是否可以通过;在转基因生物及其产品的开发、研究、销售以及售后问题等决策的实施过程中,可开设相关的信息交流通道如热线电话、生物安全邮箱、官方微博等,以征求、听取公众建议、接受其监督;
(3)损害赔偿
关键词:转基因产品 贸易争端 贸易保护 生物安全
0 引言
二十世纪末,世界农业部门引进了一个全新的技术—转基因技术,并且迅速对世界农业生产和国际贸易产生了深刻的影响。转基因产品(Genetically Modified Organisms,以下简称“GMO”或“GMOs”),是指应用现代生物技术,导入特定的外源基因(包括其它动物、植物、微生物、人工设计合成的基因等),以改变物种的细胞信息,使动植物获得超过自然选择和人工繁育所得的机能,创造出具有新性状的产品或物种(hb12369.bokee.com/viewdiary.18954524.html)。转基因技术是当今世界最为热门的研究领域之一,由于它与人类生活密切相关,因而深受世人关注。由于目前转基因技术主要在农业领域运用,对农作物和农业生产进行作用,所以在本文中将转基因产品和转基因农产品视为等同的概念。
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转基因技术和产品迅猛发展,全球转基因作物的种植面积由1996年的170万公顷猛增到2007年的1.143亿公顷。目前,世界各国种植的最主要的转基因作物包括玉米、大豆、棉花和油菜籽,它们在所有转基因产品中的比重占到了99%左右。美国、阿根廷、加拿大是转基因产品的主要生产国及出口国。由于转基因技术还不成熟而可能对生物安全产生影响,在各国采用程度又存在着很大的差别,因而各国对转基因贸易采取不同态度。这就产生了因转基因农产品而带来的贸易纠纷,当然,这些贸易纠纷产生的根本原因还是背后经济利益的驱动。中国是较早涉及转基因作物种植与生产的国家之一,经过10余年的努力,在转基因产业方面取得了明显的进步,在国内中国主要种植转基因棉,同时在国际上是转基因大豆的进口大国。
1 转基因作物种植状况及其农产品贸易状况
(资料来源:fr.mofcom.gov.cn/aarticle/jmxw/200802/20080205380433.html,人民共和国驻法兰西共和国大使馆经济商务参赞处新闻)
随着生物技术的突飞猛进,转基因植物种植面积也日益增加。1996年,全球转基因作物的种植面积是170万公顷;1998年是2780万公顷;2000年种植面积达到4420万公顷;2002年达到5870万公顷;2004年则是8180万公顷;2006年转基因作物种植面积达到1.02亿公顷,首次突破1.00亿公顷大关。仅1996年至2006年这十年间,转基因植物的种植面积就扩大了60倍,居所有作物技术推广速度之首,而2007年的增长率再次高达12%,达到了1.143亿公顷。
据国际农业生物技术应用服务组织(ISAAA)2007年提供的数据,全球77%的转基因作物种植集中在4个国家:美国(50%)、阿根廷、巴西和加拿大。美国2007年种植规模为5770万公顷(2006年为5460万公顷,下同),阿根廷1910万公顷(1800万公顷),巴西1500万公顷(1150万公顷),加拿大700万公顷(610万公顷)。印度和中国也种植了大面积的转基因作物,主要是棉花,种植面积分别为620万公顷(380万公顷)、380万公顷(350万公顷)。95%的转基因农作物集中在4种植物上:大豆、玉米、棉花和油菜。2007年种植最广泛的转基因农作物是大豆,种植规模达到了5860万公顷,这与2006年持平。其次是玉米,种植面积为3520万公顷,高于2006年的2520万公顷。棉花种植面积为1500万公顷,高于2006年的1340万公顷。油菜为550万公顷,高于2006年的480万公顷。两种转基因类型占主导地位:抗各种杂草的,抗一些虫害的。
又据国际农业生物技术应用推广协会(ISAAA)称,2007年全球23个国家1200万农户种植了1.143亿公顷转基因农作物,2006年有22个国家1030万农户种植了1.02万公顷转基因农作物。 2007年新加入的国家是智利和波兰,伊朗2007年没有种植转基因农作物,而最初的1996年仅有6个。
章东权(2008)指出,随种植面积的增长,贸易额也以较快的速度增长,据估算,1996年大豆、玉米、油菜籽、棉花四种主要转基因作物的出口额7.18亿美元,1999年分别增至102.52亿美元,增长了13.28倍。同时他提到有人预测2010年全世界90%以上的农作物将是经转基因技术改良过的转基因品种,其中尤其是发展中国家的增长势头尤为强劲;到2025年美国转基因产品的市场贸易总额将达到25200亿美元。
温海波(2007)认为世界转基因作物品种分布比较集中,主要是大豆、玉米、棉花、油菜;转基因产品出口国和地区主要集中在美洲,种植国家有美国、阿根廷、巴西和加拿大;转基因作物的进口地区主要是亚洲和欧洲。同时他还认为转基因作物面积还将扩大,越来越多的国家将转入转基因作物的种植之中;转基因技术产品应用范围还将继续扩大。
章东权(2008)认为尽管转基因产品因本身的原因存在很多的争议,转基因产品的国际贸易目前仍在着某些贸易争端和贸易保护现象,但现代生物技术将是21世纪的主导技术,世界各地都在抓紧时间研发转基因产品,所以转基因产品国际贸易的全球化、一体化将成为大势所趋。李晖(2005)也认为,争议的转基因产品的发展会受到一定的挫折,但它在21世纪是解决粮食短缺问题的重要途径之一,所以其前景是很光明的。
2 转基因产品是把双刃剑转基因产品是好是坏在世界各地的争议很大。
林毅夫(2001)指出,生物技术的发展符合世界人民的长远利益,但在短期内对不同地区、不同利益群体的影响各异,就亚太地区的农民和消费者而言,则是挑战与机遇并存,如果抓住机遇,善加利用,就能带来好处,否则,就有可能产生一些不利的影响。
杨昌举、黄灿(2001)论述了转基因作物对近缘野生种群、农业害虫和益虫,以及对生态平衡和土壤中的生物、土壤肥力可能产生的影响,探讨了转基因作物商品化生产对生态环境可能产生的风险。
马述忠、李晓嘉(2001)指出转基因食品不仅能够生产出口味更佳的食物,而且能够抗病虫害、抵御旱涝灾害,便于储运,大大降低成本,提高人类的食物质量,产量的提高则特别适合人口众多的发展中国家。但同时他们又通过世界各地的具体态度及法律适用情况表明,转基因作为外源基因,它的结构可能不够稳定,人类食用后可能在体内产生基因突变损害人体健康;还有转基因生物对农业及生态环境的影响将不可预见,它可能造成“基因污染”,并危害生物多样性从而造成生态失衡。
王志振(2008)也认为转基因产品在很多方面说不清楚,值得商榷。他援例指出我国每年进口的大量转基因大豆,其制成的色拉油没有任何问题;但同样例证指出英国一位研究人员在电视节目中公布了他的实验成果: 用转基因马铃薯饲养大鼠,引起了大鼠的器官生长异常、体重减轻、免疫系统遭到破坏。
3 转基因产品引起了的贸易争端
程涛(2005)指出,转基因产品引起的贸易争端最大的就是欧美转基因农产品贸易争端。美国为转基因农产品出口大国,欧盟为进口地区,因为种种原因,欧盟对进口转基因农产品加以限制,贸易大战由此而生。中美在转基因大豆上也产生了贸易争端,美国的转基因大豆无论在价格还是在质量上都占有优势,于是中国仿照外国在进口大豆时进行限制,大豆之战从而展开。
而关于引起贸易争端的原因,相关学者有较多的论述。
李晖(2005)将原因归结为三个方面,一是转基因技术的发展不平衡,欧盟为了保护其幼稚产业,获取具有光明前景的基因产业经济利益,候鲜明(2007)也有相似的观点,他说表面上看,双方争论的焦点是食品安全和环境保护,但这只是从科学研究的角度看问题,若置于国际贸易的大背景中,则是由双方经济利益的冲突引起的。二是技术因素,即具有巨大经济潜力的转基因产品检验和鉴定的科学标准很难统一导致容易产生贸易争端。三是安全因素,即转基因是否具有很大的危害性还不得而知,各个地区的认识有分歧从而产生贸易争端。
陈俊红(2003)则将原因归结为五点:一是经济利益分配不均;二是生物安全看法不同;三是政策制定出发点不同;四是公众接受的信息差别;五是文化传统和价值观念的差别。
刘正良(2003)指出,现代转基因产品存在一种独特的垄断优势。转基因技术的垄断厂商多为美国公司,他们势必利用知识产权法寻求市场的绝对控制权。欧盟日本等国家认为,美国主张转基因产品贸易自由化的目的就是在于维持既有的垄断优势。
澳大利亚阿得瑞德大学的桑乃泉(2001)指出,农业生物技术创新,风险与利益并存,潜在社会影响显著,在复杂的国际经济法律环境中,世界各国加强立法,趋利避害,既反映了消费者主权和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又体现着各国在生物高科技和农业竞争力方面的较量。
张彩萍、黄季馄(2002)在分析和解释不同类型的国家选择不同的农业生物技术,尤其是转基因技术发展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地提出了造成它们对转基因农产品采取不同的管理措施的原因。
袁宜(2001)指出保护主义是转基因农产品贸易的主要障碍。“世界各国对转基因农产品的接受程度虽然与各国的文化传统(美国人对新事物较为开放和宽容)以及突发事件构成的背景(疯牛病使欧洲人心惶惶,对食品安全性极度敏感)有关,但更多的则是受到各国不同的经济利益的制约”。欧盟对美国的农产品贸易一直存在着逆差,欧洲小庄园式的农业与美国大农场式的农业相比,存在规模经济的劣势,当拥有更强竞争优势的美国转基因农产品出现在欧盟面前时,欧盟为了维护本集团的经济贸易利益,以种种借口封杀转基因农产品的流入便是顺理成章的事情了。
4 给我国政府的一些政策建议
廖闽(2006)在其论文中全面总结了七个方面的措施,分别为要进一步鼓励对转基因农产品的研究和开发,要高度重视转基因农产品的安全问题,要尽快完善有关转基因农产品国际贸易方面的立法工作,要学会有效地利用技术贸易壁垒措施,要大力加强对出入境转基因农产品的管理,要积极参与有关国际组织的活动和扩大公众宣传。
李晖(2005)单独指出了转基因产品进口问题的建议,一是充分利用技术贸易壁垒,加大对转基因产品进口监管的力度;二是进一步完善转基因产品的相关立法,细化管理体系,强化管理职能;三是进一步完善转基因产品标识制度。同时也指出了我国应加快对转基因产品的研发,保证我国生物技术处于世界前列;以及在推广种植上应谨慎,完善立法,加强监管。
肖奎喜、马述忠、黄祖辉(2005)通过分析指出要加快转基因生物技术研发与推广应用,提升我国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要加强对转基因产品贸易规则和条例的研究,积极参与国际规则的制定;要实施安全监管战略,防范转基因产品跨国转移带来的安全隐患;要充分运用WTO 规则,保护国内农业产业和农民利益。
李成贵、檀学文(2008)则提出了一些较为新颖的观点,如要加强对研发阶段风险评估的管理,强化有关人员的科学精神和法律意识,突出研究者的知识运用、自主管理和信誉机制在转基因安全中的作用;还有加强转基因食品安全的风险交流,通过多种途径宣传转基因食品安全和营养方面的科学知识,加强转基因食品的科普工作,增进与民众关于转基因食品的风险交流,是政府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
应瑞瑶、沈亚芳(2004)也做过简要的分析,指出我国在转基因产品贸易中处于比较劣势,鼓励采取适当的保护措施;同时要加快转基因技术的应用步伐,提高我国农产品的竞争优势。
5 结论
由21世纪最前沿的技术——基因技术为基础发展而来的转基因产品,其发展前景还是极其广阔的,因为它至少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农产品的产量,对解决粮食问题无疑有着很大的促进作用。而世界上迭起的转基因产品纠纷,表面上看是各自对转基因产品的安全性存在认识上的分歧,但实际上是各自经济利益的驱动,为了维护自身利益的使然。而我国要在转基因产品竞争中树立优势,还得从自身做起,进一步加大对转基因产品等各方面的研发,同时又要重视起转基因产品的安全性问题,而关于转基因的各种立法工作也应趋于完善,注意与各地区保持交流,充分利用WTO规则,从而维护我国的利益。
参考文献
[1]温海波.《论转基因产品的法律规制》.中国期刊网优秀硕士生论文.2007年.
[2]章东权.《国际贸易中的转基因产品法律问题研究》.中国期刊网优秀硕士生论文.2008年.
[3]李晖.《转基因产品的国际贸易问题研究》.中国期刊网优秀硕士生论文.2005年.
[4]林毅夫.《制度、技术与中国农业发展》.上海三联书店和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年.
[5]杨昌举,黄灿.《转基因作物商品化生产的潜在生态风险》.《环境保护》2001年第5期.
[6]马述忠、李晓嘉.《转基因食品是把“双刃剑”吗》.《粮食与油脂》2001年第2期.
[7]王志振.《转基因食品安全吗》.《农村百事通》2008年第19期.
[8]程涛.《转基因农产品国际贸易争端研究》.中国期刊网优秀硕士生论文.2005年.
[9]候鲜明.《美欧之间转基因产品贸易争端和启示》.《国际市场》.2007年第6期.
[10]陈俊红.《转基因食品的安全性及贸易争端》.《中国食物与营养》.2003年第1期.
[11]刘正良.《转基因产品的贸易争端及我国对策》.《对外经贸实务》2003年第8期.
[12]桑乃泉.《现代农业生物技术创新管理与中国农业竞争力》.《农业经济问题》2001年第9期.
[13]张彩萍,黄季焜.《现代农业生物技术研发的政策取向》.《农业技术经济》2002年第3期.
[14]袁宜.《WTO责无旁贷——论转基因农产品贸易规则及其制定》.《国际商务研究》2001年第5期.
[15]廖闽.《转基因农产品国际贸易发展与管理研究》.中国期刊网优秀硕士生论文.2005年.
[16]肖奎喜,马述忠,黄祖辉.《安全隐患所引发的转基因产品贸易争端及中国的对策研究》.《华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年第1期.
近年来,以SARS病毒感染为代表的生物实验室获得性感染的例子时有发生,使得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的生物安全问题受到重视[1-2],同时也反映出生物实验室风险是生物安全研究中不容忽视的内容。早在2004年4月,我国就了《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GB19489-2004》强制性国家标准,这一标准是在2003年5月非典流行期间提出并制定的,对保障实验室生物安全和依法管理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发挥了重大作用。2009年7月1日,在此基础上修订的《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GB19489-2008》正式实施,进一步规范了生物学实验室(尤其是病原微生物学实验室)的基本生物安全管理要求,但其中对于转基因作物实验室的生物安全问题并未特别涉及。由于国家在对转基因作物的风险调控中,研究阶段的风险控制是处于“自检自查”的水平,相关研究机构的监管缺位,将使转基因作物研究因缺乏有效的监管和约束而在研究之初就可能产生一系列生物风险。
1转基因实验室生物安全研究现状
转基因作物从研究到商业化释放一般需要经历较长时间。获准进入商业化释放的转基因作物品种需要经过较为严格的申报和风险评估过程。但大多数转基因作物的研究,及相应开展的小规模生产性试验(如温室或田间小试),往往取决于研究人员或者研究团队的兴趣和条件,并不必须通过申报和相应的风险评估程序,从而出现生物风险管理的空白,并可能由此产生一系列生物风险。
以“转基因AND作物”为检索表达式,在中国全文期刊数据库(CNKI)中进行文献检索分析发现,我国转基因作物研究论文起步于1988年,至2009年共收录相关文献4289篇,2001年后进入较快增长时期,近年来年均数近600篇(图1)。进一步分析的研究单位发现,数量前60位的研究单位共2665篇,占总数的62.1%,其中发文数量超过50篇的研究单位有17家(图2)。在这60家研究单位中,发文数量最多的是华中农业大学,为200篇;最少的是厦门大学,为13篇。其余1600余篇论文涉及发文数量不超过10篇的几百家研究机构。由此可见,我国开展农业转基因相关研究工作的单位涉及面广,分布广泛,研究的转基因作物对象多样,研究水平和条件能力参差不齐。随着国家转基因专项的逐步启动和深入,相信将有更多的研究机构参与进来,这种局面将进一步复杂化。
由于我国农业转基因安全管理采取的是前审后批的原则,根据《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6条)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管理办法》(第11条)的规定,审批前的安全管理应由从事农业转基因生物研究与试验的单位负责。通过文献调研和网络查询,到目前为止虽然各地各级农业管理部门都有制定相应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方法,但具体到研究单位,目前仅有中国农业大学等少数研究机构制定了相应的管理措施。2009年10月,中国农业大学成立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领导小组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委员会,并起草了《中国农业大学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法》,就学校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组织管理、安全评价的申报、安全管理、违规处理和处罚等内容作了明确规定;安全委员会还将定期对学校内开展的转基因中间试验、生产试验进行校内安全评价审核。
一方面,转基因作物研究方兴未艾,而另一方面,关于转基因作物试验研究阶段中的风险问题却并未得到足够重视,相关研究还很缺乏。通过分别以“实验室AND生物安全”“转基因AND生物安全”和“实验室AND实验室安全”为检索表达式,在中国全文期刊数据库(CNKI)中进行文献检索分析发现(图3),我国的转基因生物安全研究起步于1999年,晚于转基因作物研究近10年的时间,在2002年达到高峰,之后回落至年均70篇论文左右水平。1999~2001年是国际上提出转基因作物安全性问题并爆发争议最为突出的一年,我国转基因生物安全研究的发展趋势符合这一时期的特殊性。通过关键词分析也发现,现阶段我国转基因生物安全性研究还处于初级阶段,尚以宏观背景研究为主(图4),对病原微生物和疾病防控略有侧重(图5)。
此外,我国的实验室生物安全研究在2003年之后逐渐受到重视(图3),这与2003年以来,我国以SARS病毒感染为代表的生物实验室获得性感染事件的时有发生有关。综上所述,目前我国关于转基因实验室生物安全的研究仍十分缺乏。由于现阶段国家在对转基因作物的风险调控中,研究阶段的风险控制是处于“自检自查”水平,相关研究的缺乏及研究机构的监管缺位,都可能使农业转基因研究在实验室阶段就因缺乏足够的重视和有效的监管与约束,而产生一系列生物风险。
图4我国转基因生物安全研究的关键词分析
Fig.4KeywordsanalysisonGMbio-safetyresearch
2转基因作物实验室的风险问题转基因生物实验室的生物风险既包含生物学实验室的一般风险,又因其研究对象和研究方法的特殊性,而存在其特有的风险。总体来说,转基因生物实验室的潜在风险源包括以下4个方面:生物学试验材料与对象;生物学试验操作;生物学实验室废弃物;生产性试验。
2.1生物材料、试剂风险在转基因作物研究中,涉及的试验材料与试剂包括:分子生物学和生物化学操作所必需的生物活性材料,包括组织、细胞和微生物菌种、质粒、载体以及病毒等;各种化学试剂,其中包括有毒、有腐蚀性的生化试剂,如氯仿等有机溶剂、溴化乙锭(EB)、丙烯酰氨及其结合物、各种酸碱溶液、染料、抗生素、细胞培养基(液)、洗脱液、抗体、放射性同位素等。转基因作物的试验对象主要包括烟草、拟南芥等模式植物以及玉米、大豆、棉花等经济作物。
2.2试验操作风险转基因生物试验中涉及的试验操作风险来自研究人员的操作失误和器材设备风险2个方面。其中,试验器械与耗材主要包括塑料制品,如各种吸头、吸管、离心管、注射器、手套、培养皿等一次性耗材;玻璃制品,如各种培养皿、试管、吸管、玻片、盖片、常用容器、过滤器皿等易损易碎材料;金属物品,如注射针头、刀片等器具;以及常用设备,如离心机、水浴锅、烘箱、灭菌锅、超净台、电转仪、电泳仪、扩增仪等,及其所涉及用电、用水及设备使用风险。
2.3废弃物风险由转基因生物试验产生的废弃物主要包括:①生物活性材料类,如组织、细胞和微生物(细菌、真菌和病毒等)及其培养物(如含有筛选药物、抗生素、有毒代谢物、外源基因残留物等)。②试验对象类,如转基因植物植株、花粉、果实、种子等。③生化试剂类,如有毒物品及其他试验废弃物,如重金属、氰化物、溴化乙锭(EB)、丙烯酰氨、甲酰氨及其结合物、酸碱溶液、有机溶剂、染料、抗生素、同位素、凝胶电泳、培养基(液)、洗脱液等;以及转基因操作中的残液、缓冲液等。④试验耗材类,如各种吸头、吸管、离心管、注射器、手套、培养皿等塑料用品;各种培养皿、试管、吸管、载玻片、盖玻片、常用容器、过滤器皿玻璃制品;注射针头及刀片等金属物品等。
2.4生产性试验意外释放风险在转基因植物研究过程中,处于目的基因克隆与功能研究、表达载体建立与功能鉴定、突变体构建等目标所进行小规模种植,及由此而产生的潜在释放风险,如实验室盆栽、温室种植,或田间小试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基因逃逸、水平基因转移、以及种子散落或遗失等。例如,2005~2008年在我国湖北、湖南发生的转基因水稻非法种植事件[3-4],据估算约有950~1200t未经国家商业化种植批准的转基因水稻种子和大米流入市场,而非法流入农田的转基因种子源头则来自转基因作物实验室。
3农业转基因实验室安全管理建议
转基因作物的实验室研究阶段,在多个环节上可能产生生物风险。其中,生物试剂风险和试验操作风险属于生物技术操作的一般风险;而转基因研究的生物材料、废弃物和生产性试验的意外释放风险则是转基因作物实验室研究阶段的特殊风险,需特别关注。根据农业转基因实验室的生物风险因素,提出以下管理建议:
(1)强化农业转基因实验室风险管理意识,重视源头管理。国家、地方和研究机构的生物安全管理部门应加大对农业转基因实验室生物安全问题的重视和研究,在转基因作物实验室研究之初即介入管理和风险控制。增加经费投入,加强法规法制建设和人员队伍的培训与储备,强化全社会范围内的风险交流和教育,在全过程实施有效监管,对转基因作物实验室研究过程实行实时监控,及时反馈和调控,可以做到对转基因生物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及时发现和及时处理。高校、农科院、研究所以及农业生物技术公司的研发中心等转基因作物研究机构必须担负生物安全管理的责任,建立转基因作物研究申请申报制度,从源头上控制转基因作物生物风险因素。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科研楼最北边的二楼,整层都是动物医学院的实验室。其中,农业部动物生物技术重点实验室就设在这里。此前,这里曾是农业部动物生殖生理和胚胎工程重点开放实验室。
实验室主任张涌生病在西安住院,不便于接受采访。张涌的弟子权富生教授向记者详细介绍了近些年实验室的研究进展及其成果。
今年1月23日,张涌及其团队研究的克隆羊阳阳在过了15岁生日后去世,被做成标本永远安置于克隆羊基地。“母羊的寿命一般是8到10岁,阳阳已算很高寿的了,因为身份特殊,得到了特殊照顾。”权富生说。
阳阳的特殊,在于她不仅是中国活下来的首例体细胞克隆山羊,在世界上也是第一例。
上篇 克隆羊及其应用
2000年6月22日晚间,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克隆羊基地,一只白山羊诞下了一只青灰色的山羊。张涌亲自替她取名为“阳阳”,希望她能健康成长。
“山羊一般是白色的,青山羊的颜色是灰青色,为了更直观,所以用了青山羊。”权富生解释选择克隆青山羊的个中缘由。
阳阳并不是基地诞下的首例体细胞克隆山羊,却是中国、乃至世界活下来的首例,且活成了羊界的寿星佬。
在阳阳出生六天前,基地迎来了第一只克隆山羊的出世。张涌为其取名为“元元”,意即“第一”。不幸的是,三十六小时之后,元元因“肺部发育不全”,加之天气太热等原因而死亡。面对逝去的元元,张涌的心如箭穿般地痛。
1956年3月,张涌出生于内蒙古边陲的和林格尔县。1981年,他从内蒙古农牧学院兽医系毕业留校任助教。1984年考进西农大读研,接着又读了博士。
“张涌教授天赋高,聪明刻苦。”权富生介绍说,“29岁就已经是教授了。”
西农大的动物胚胎工程研究始于上世纪70年代,当时,中国家畜产科学开拓者之一的王建辰教授,亦即张涌的博士生导师,敏锐地意识到胚胎移植技术的广阔发展前景,带领一批研究人员开始进行胚胎移植试验。1980年,两只鲜胚胎移植山羊在这所学校诞生。1984年,西农大建立了山羊胚胎工程实验室。
张涌一直专注于哺乳动物培育生物工程的理论及技术研究。读硕士期间,他负责完成的“小鼠胚胎分割方法及同卵双生试验”被誉为开创我国哺乳动物胚胎分割成功先例;随后,他负责完成的“山羊胚胎分割及同卵双生试验”,被同行专家鉴定为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优秀科研成果。
胚胎分割对现在的硕士生来说,是一个很简单的实验,因为可以使用先进的仪器,但在以前则属于很前沿的一项研究。最具挑战性的地方在于,胚胎要手工分割。张涌与此相关的硕士论文获得了省科技进步一等奖。
读博士期间,张涌主持完成的“小鼠山羊半胚冷冻和冻胚分割试验”被同行专家鉴定为具有国际领先水平,其博士论文获陕西省优秀博士论文。“当时还没有全国优博论文。”权富生说。
1990年,张涌成功培育出了世界上首批7头胚胎克隆山羊;1995年,他利用胚胎核移植―去掉一卵细胞的细胞核,植入另一受精卵的胚胎核,克隆出45只山羊,形成了当时世界上最大的一群胚胎克隆动物群体。张涌因而被誉为“中国克隆羊之父”。
1996年,西农大畜牧系的种羊场专门划给了张涌作为哺乳动物发育生物工程科研基地。2000年,经国务院批准,该基地正式被命名为“中国克隆动物基地”。
克隆,“Clone”的音译,即复制的意思,属于“无性繁殖”的一种。后代与前代有着完全相同的遗传特征。从技术层面讲,克隆分为胚胎克隆和体细胞克隆两个层级。
1997年,克隆绵羊“多莉”面世。“多莉”的诞生,打破了教科书上的“从成年动物的体细胞进行克隆是不可能的”这一教条,使世界生物遗传技术向前跨进了一大步。
这对张涌来说是一个巨大的刺激。他利用胚胎核移植克隆出山羊后,就开始尝试用体细胞克隆山羊,但一直没能成功。
1999年末,张涌从一只山东小青羊耳朵后面取下一块皮肤,进行单个细胞克隆,待其成熟后将细胞核取出,注入到去核后的卵母细胞中,卵母细胞来自另一只山羊,经培育形成克隆胚胎,并分别移入两只白母山羊的子宫内。
2000年6月,随着元元以及阳阳相继出生,张涌终于登上世界动物克隆技术的制高点。
2001年8月8日,克隆羊阳阳成功诞生了一对龙凤胎―“欢欢”和“庆庆”,其父亲系世界首批胚胎克隆安哥拉山羊,证明体细胞克隆羊、胚胎克隆羊与普通羊一样具有自然生殖繁衍的功能,这在世界尚属首例。几年后,阳阳已是五代同堂了。
据权富生介绍,克隆技术在胚胎育种、优良个体方面有不可比拟的优势。日常生活中,有些羊主要用于产毛,有的羊是产肉的,有些羊主要是产奶的。应用克隆技术可以把两种或三种羊的优点集于一种羊身上,克隆出肉好吃、产奶多、又能产毛的羊。
“中国克隆动物基地克隆出不膻的种羊,用以繁殖不膻的体重超过500公斤的肉羊;还克隆出日产奶是其它奶羊几倍、甚至十几倍的奶羊。最为神奇的是,该基地在培育高产奶山羊的同时,创造性地在山羊的胚胎中植入人乳基因,繁殖出了能产‘人奶’的山羊。”权富生说。
张涌和他的同事们围绕两个世界级“羊”难题开展工作:一是让更多的克隆羊宝宝诞生,提高克隆动物的成功率;二是让克隆羊“身价”更高,生产出有重要经济、营养、医疗价值的转基因克隆羊。
下篇 挑战转基因牛
2015年3月,张涌带领的课题组成功培育出抗结核病的转基因牛,其牛奶并不含转基因成分。
牛结核病是一种慢性传染病,在世界范围内广泛传播,尤其在亚洲、非洲不发达地区,目前还没有办法有效地控制和消除。公开资料显示,由牛结核分枝杆菌引起的结核病,还是一种人畜共患病,可由动物传播给人,并在人类之间传播,对公共卫生也产生严重威胁。
相关论文已发表在知名学术期刊PNAS(《美国科学院院刊》)上,论文题目为《TALEN介导插入sp110基因能增加牛对结核病的抗性》。TALEN是进行基因改造的方法之一,能精确地对目标基因进行缺失、插入等突变。与其他方法比,其特点是精确性。
论文称,该研究将有助于控制和预防牛结核病,研究中建立的方法为其他抗病动物的育种工作提供了前瞻性探索。这是TALEN技术首次应用于牛基因组的改造。
2004年2月6日凌晨,张涌一直守候在羊圈旁,直到第四代体细胞克隆山羊出生,并为之取名“笑笑”。离开基地不久,张涌便病倒了,被确诊为冠心病、大面积心肌梗死。
“治疗期间使用了进口溶栓药,很贵,一针几十万,是从一种牛的奶里提取的溶血蛋白。”权富生说:“病愈后的张涌教授,对牛有了浓厚的研究兴趣。”
克隆牛项目是从2006年起步的。
第一个研究项目是克隆培育牛奶含溶血蛋白的牛,但没进入生产阶段。接着克隆一种肉牛,这种肉牛的肉很贵,在香港一公斤100美元,目前克隆牛基地有400多头。
2009年11月25日,张涌培育的世界第一例转人防御素基因的克隆奶牛通过剖腹产降生,其牛奶含有人的防御素。据介绍,实验室将400枚转基因胚胎移植到200头黄牛受体,六个月后监测妊娠受体30头,现获17头转人防御素基因的克隆牛,3头转人溶菌霉素基因克隆牛。这项技术的应用前景是,奶牛的奶里含有能将细菌溶解的物质,这样牛就不会得乳腺炎,可大大减少抗菌素的使用。
转基因抗病牛的整个培育过程,可以简单地归结成三个部分:首先对细胞进行基因改造,在实验室取一个牛的细胞,将外源抗病基因转到细胞里;其次,待带有此基因的细胞发育后,进行分割,将单个细胞放在取了核的卵细胞里;最后,将卵细胞移植到黄牛受体子宫里发育成个体。
抗口蹄疫转基因克隆牛,是实验室的另一项研究成果,目前只处于育种材料阶段。
“之所以用黄牛做受体,是因为黄牛比奶牛便宜,可以降低实验成本。”权富生解释道。
截至目前,实验室做的都是一种技术研究。转基因牛都还没进入实际应用中,牛奶、牛肉以及牛的排泄物的环境安全等一系列问题处于中试阶段。“将转基因牛的奶、肉给实验鼠吃,进行对比实验,观察老鼠生长的情况,观察器官、血液变化,如果没发现变化,说明没有不利影响,是安全的。实验动物除了老鼠,还有猪、羊等大型动物。”权富生介绍说,“现在转基因动物都处于安全隔离阶段,即将牛圈在一个地方,不和外界接触。等确定测试安全之后,才会和非转基因牛混在一起养,进入环境释放阶段。”
2015年1月25日,由陕西省科技厅组织河南农业大学张改平院士等全国9名同行专家对张涌主持完成的“牛羊基因定点精确编辑技术研究与应用”项目进行成果鉴定,专家们认为该研究成果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对推动抗病基因工程育种和乳腺生物反应器技术的发展,提升我国牛羊业种质创新水平具有重大意义,具有广阔应用前景。
今年4月,西农大进行的一场“与身边的科学家面对面”活动中,张涌针对学生们关心的转基因的安全性进行了科普。
“西药治病具有针对性,成分、分子结构以及副作用都明明白白地标注;中药的成分不是很清楚,副作用也不详,稀里糊涂喝一碗药,也说不清会有什么副作用。而我们就认为西药不好,西药有副作用,中药好,中药没有副作用。”张涌一番关于什么是安全的比喻,惹得听讲座的同学哈哈大笑。
【论文摘要】:21世纪是生物科技迅猛发展的时代,生物技术为农业、渔业、林业以及食品工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手段。近几年来,转基因植物推出的品种之多、推广面积之大、发展速度之快,远超出人们的预测。在研究与开发转基因产品的同时,理智、客观、安全地运用转基因技术,加强其安全性防范的长期应用研究。
植物转基因技术将为农业生产带来一场新的革命,它将为农作物的持续增产和解决全球人炸所造成的粮食危机做出巨大贡献。但也有人对这一技术持怀疑态度,认为目前人类还不能对它的潜在危险性做出正确的评价。因此,在大规模应用前有必要对转基因植物的安全性进行更深入的研究和分析。
1植物转基因技术的研究意义
转基因植物是指利用重组DNA技术将克隆的优良目的基因导入植物细胞或组织,并在其中进行表达,从而使植物获得新的性状。这一技术克服了植物有性杂交的限制,基因交流的范围无限扩大,可将从细菌、病毒、动物、人类、远缘植物甚至人工合成的基因导入植物。转基因作物可提高农作物产量,减少除草剂、杀虫剂等农药的使用量,并节省大量劳动力,因而给人类带来了巨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根据农业生物技术应用国际服务组织(ISAAA)的年度报告,2006年,全球转基因作物的种植面积猛增了1200万公顷,首次突破了1亿公顷大关。转基因植物产生至今仅20年时间,但其研究和应用得到了非常迅猛的发展。
2对转基因植物安全性评价的必要性
从理论上说,转基因技术和常规杂交育种都是通过优良基因重组获得新品种的,但常规育种的安全性并未受到人们的质疑。其主要理由是常规育种是模拟自然现象进行的,基因重组和交流的范围很有限,仅限于种内或近缘种间。并且,在长期的育种实践中并未发现什么灾难性的结果。而转基因技术则不同,它可以把任何生物甚至人工合成的基因转入植物。因为这种事件在自然界是不可能发生的,所以人们无法预测将基因转入一个新的遗传背景中会产生什么样的作用,故而对其后果存在着疑虑。而消除这一疑虑的有效途径就是进行转基因植物的安全性评价。也就是说要经过合理的试验设计和严密科学的试验程序,积累足够的数据。人们根据这些数据可以判断转基因植物的田间释放或大规模商品化生产是否安全。对试验证明安全的转基因植物可以正式用于农业生产,而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则要加以限制,避免危及人类生存以及破坏生态环境。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扬长避短,充分发挥转基因技术在农业生产上的巨大应用潜力。
3转基因植物安全性评价的主要内容
目前,国际市场上的转基因食品按照要求必须进行了严格审查,证明它们对人类健康无副作用。检验不仅在生产国进行,而且联合国粮农组织和世界卫生组织联合委员会负责监管。对转基因植物的安全性评价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个是环境安全性,另一个是食品安全性。
3.1转基因植物的环境安全性
环境安全性评价要回答的核心问题是转基因植物释放到田间去是否会将基因转移到野生植物中,或是否会破坏自然生态环境,打破原有生物种群的动态平衡。
⑴对野生生物的影响:转基因植物种植推广后,释放到自然环境中的机会多。因其具有野生植物缺少的多种抗性,将会迅速成为新的优势种群,从而影响生态平衡。虽然利用"终止因子技术",以及"化学催化"技术可以限制转基因植物的扩散,但因此项技术对农业的持续发展等诸多方面影响而受到多方面的关注。
⑵对自然生物类群的影响:出现高抗药性有害生物。"病毒重组"或"异源包装"是否会产生新的农作物病原物,自然界存在着植物病毒的重组现象,包括DNA病毒和RNA病毒。转外壳蛋白(CP)基因的抗病毒植物,当有其它病毒侵染时,入侵病毒的核酸有可能被转基因植物表达的外壳蛋白质包装,从而改变病毒的寄主范围,使病毒病防治更加困难。担心作物中转入抗虫或抗病基因后,会加大对某一种害虫或病原体的选择压,使害虫或病原体加速突变产生抗性,给防治增加麻烦。
3.2转基因植物的食品安全性
食品安全性也是转基因植物安全性评价的一个重要方面。如果转基因植物生产的产品与传统产品具有实质等同性,则可以认为是安全的。若转基因植物生产的产品与传统产品不存在实质等同性,则应进行严格的安全性评价。在进行实质等同性评价时,一般需要考虑以下一些主要方面。
⑴有毒物质:必须确保转入外源基因或基因产物对人畜无毒。如转Bt杀虫基因玉米除含有Bt杀虫蛋白外,与传统玉米在营养物质含量等方面具有实质等同性。要评价它作为饲料或食品的安全性,则应集中研究Bt蛋白对人畜的安全性。
⑵过敏源:在自然条件下存在着许多过敏源。在基因工程中如果将控制过敏源形成的基因转入新的植物中,则会对过敏人群造成不利的影响。所以,转入过敏源基因的植物不能批准商品化。另外还要考虑营养物质和抗营养因子的含量等。
4总结
植物基因工程食品在解决全球饥饿问题和保障农业的可持续发展方面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并可通过转基因能源植物为缓解世界能源危机作出巨大贡献,尽管与之相伴的转基因植物安全性问题与公众态度、贸易中的技术壁垒及伦理、宗教等复杂因素交织为一个科技含量很高的政治、经济问题,成为了国际、国内普遍关注的焦点和热点,但转基因植物辉煌的发展前景是不容置疑的。在研究与开发转基因产品的同时,理智、客观、安全地运用转基因技术,加强其安全性防范的长期应用研究。建立起一整套完善的、既符合国际标准又与我国国情相适应的检测体系,确保转基因产品进出口的安全性,让植物转基因生物技术成为21世纪解决健康、环境、资源等重大社会与经济问题的有效手段。
参考文献:
[1]陈君石主译,转基因食品:基础知认及安全性,人民卫生出版社,2003.8
[2]闫新甫,转基因植物(生命科学专论),科学出版社,2006.3
[3]吴爱忠,基因转移,上海教育出版社,2004.9
【论文摘要】:21世纪是生物科技迅猛发展的时代,生物技术为农业、渔业、林业以及食品工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手段。近几年来,转基因植物推出的品种之多、推广面积之大、发展速度之快,远超出人们的预测。在研究与开发转基因产品的同时,理智、客观、安全地运用转基因技术,加强其安全性防范的长期应用研究。
植物转基因技术将为农业生产带来一场新的革命,它将为农作物的持续增产和解决全球人炸所造成的粮食危机做出巨大贡献。但也有人对这一技术持怀疑态度,认为目前人类还不能对它的潜在危险性做出正确的评价。因此,在大规模应用前有必要对转基因植物的安全性进行更深入的研究和分析。
1 植物转基因技术的研究意义
转基因植物是指利用重组DNA技术将克隆的优良目的基因导入植物细胞或组织,并在其中进行表达,从而使植物获得新的性状。这一技术克服了植物有性杂交的限制,基因交流的范围无限扩大,可将从细菌、病毒、动物、人类、远缘植物甚至人工合成的基因导入植物。转基因作物可提高农作物产量,减少除草剂、杀虫剂等农药的使用量,并节省大量劳动力,因而给人类带来了巨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根据农业生物技术应用国际服务组织(ISAAA)的年度报告,2006年,全球转基因作物的种植面积猛增了1200万公顷,首次突破了1亿公顷大关。转基因植物产生至今仅20年时间,但其研究和应用得到了非常迅猛的发展。
2 对转基因植物安全性评价的必要性
从理论上说,转基因技术和常规杂交育种都是通过优良基因重组获得新品种的,但常规育种的安全性并未受到人们的质疑。其主要理由是常规育种是模拟自然现象进行的,基因重组和交流的范围很有限,仅限于种内或近缘种间。并且,在长期的育种实践中并未发现什么灾难性的结果。而转基因技术则不同,它可以把任何生物甚至人工合成的基因转入植物。因为这种事件在自然界是不可能发生的,所以人们无法预测将基因转入一个新的遗传背景中会产生什么样的作用,故而对其后果存在着疑虑。而消除这一疑虑的有效途径就是进行转基因植物的安全性评价。也就是说要经过合理的试验设计和严密科学的试验程序,积累足够的数据。人们根据这些数据可以判断转基因植物的田间释放或大规模商品化生产是否安全。对试验证明安全的转基因植物可以正式用于农业生产,而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则要加以限制,避免危及人类生存以及破坏生态环境。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扬长避短,充分发挥转基因技术在农业生产上的巨大应用潜力。
3 转基因植物安全性评价的主要内容
目前,国际市场上的转基因食品按照要求必须进行了严格审查,证明它们对人类健康无副作用。检验不仅在生产国进行,而且联合国粮农组织和世界卫生组织联合委员会负责监管。对转基因植物的安全性评价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个是环境安全性,另一个是食品安全性。
3.1转基因植物的环境安全性
环境安全性评价要回答的核心问题是转基因植物释放到田间去是否会将基因转移到野生植物中,或是否会破坏自然生态环境,打破原有生物种群的动态平衡。
⑴对野生生物的影响:转基因植物种植推广后,释放到自然环境中的机会多。因其具有野生植物缺少的多种抗性,将会迅速成为新的优势种群,从而影响生态平衡。虽然利用"终止因子技术",以及"化学催化"技术可以限制转基因植物的扩散,但因此项技术对农业的持续发展等诸多方面影响而受到多方面的关注。
⑵对自然生物类群的影响:出现高抗药性有害生物。"病毒重组"或"异源包装"是否会产生新的农作物病原物,自然界存在着植物病毒的重组现象,包括DNA 病毒和RNA 病毒。转外壳蛋白(CP)基因的抗病毒植物,当有其它病毒侵染时,入侵病毒的核酸有可能被转基因植物表达的外壳蛋白质包装,从而改变病毒的寄主范围,使病毒病防治更加困难。担心作物中转入抗虫或抗病基因后,会加大对某一种害虫或病原体的选择压,使害虫或病原体加速突变产生抗性,给防治增加麻烦。
3.2转基因植物的食品安全性
食品安全性也是转基因植物安全性评价的一个重要方面。如果转基因植物生产的产品与传统产品具有实质等同性,则可以认为是安全的。若转基因植物生产的产品与传统产品不存在实质等同性,则应进行严格的安全性评价。在进行实质等同性评价时,一般需要考虑以下一些主要方面。
⑴有毒物质:必须确保转入外源基因或基因产物对人畜无毒。如转Bt杀虫基因玉米除含有Bt杀虫蛋白外,与传统玉米在营养物质含量等方面具有实质等同性。要评价它作为饲料或食品的安全性,则应集中研究Bt蛋白对人畜的安全性。
⑵过敏源:在自然条件下存在着许多过敏源。在基因工程中如果将控制过敏源形成的基因转入新的植物中,则会对过敏人群造成不利的影响。所以,转入过敏源基因的植物不能批准商品化。另外还要考虑营养物质和抗营养因子的含量等。
4 总结
植物基因工程食品在解决全球饥饿问题和保障农业的可持续发展方面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并可通过转基因能源植物为缓解世界能源危机作出巨大贡献,尽管与之相伴的转基因植物安全性问题与公众态度、贸易中的技术壁垒及伦理、宗教等复杂因素交织为一个科技含量很高的政治、经济问题,成为了国际、国内普遍关注的焦点和热点,但转基因植物辉煌的发展前景是不容置疑的。在研究与开发转基因产品的同时,理智、客观、安全地运用转基因技术,加强其安全性防范的长期应用研究。建立起一整套完善的、既符合国际标准又与我国国情相适应的检测体系,确保转基因产品进出口的安全性,让植物转基因生物技术成为21 世纪解决健康、环境、资源等重大社会与经济问题的有效手段。
参考文献
[1] 陈君石主译,转基因食品:基础知认及安全性,人民卫生出版社,2003.8
[2] 闫新甫,转基因植物(生命科学专论),科学出版社,2006.3
[3] 吴爱忠,基因转移,上海教育出版社,2004.9
【论文摘要】:21世纪是生物科技迅猛发展的时代,生物技术为农业、渔业、林业以及食品工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手段。近几年来,转基因植物推出的品种之多、推广面积之大、发展速度之快,远超出人们的预测。在研究与开发转基因产品的同时,理智、客观、安全地运用转基因技术,加强其安全性防范的长期应用研究。
植物转基因技术将为农业生产带来一场新的革命,它将为农作物的持续增产和解决全球人炸所造成的粮食危机做出巨大贡献。但也有人对这一技术持怀疑态度,认为目前人类还不能对它的潜在危险性做出正确的评价。因此,在大规模应用前有必要对转基因植物的安全性进行更深入的研究和分析。
1植物转基因技术的研究意义
转基因植物是指利用重组DNA技术将克隆的优良目的基因导入植物细胞或组织,并在其中进行表达,从而使植物获得新的性状。这一技术克服了植物有性杂交的限制,基因交流的范围无限扩大,可将从细菌、病毒、动物、人类、远缘植物甚至人工合成的基因导入植物。转基因作物可提高农作物产量,减少除草剂、杀虫剂等农药的使用量,并节省大量劳动力,因而给人类带来了巨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根据农业生物技术应用国际服务组织(ISAAA)的年度报告,2006年,全球转基因作物的种植面积猛增了1200万公顷,首次突破了1亿公顷大关。转基因植物产生至今仅20年时间,但其研究和应用得到了非常迅猛的发展。
2对转基因植物安全性评价的必要性
从理论上说,转基因技术和常规杂交育种都是通过优良基因重组获得新品种的,但常规育种的安全性并未受到人们的质疑。其主要理由是常规育种是模拟自然现象进行的,基因重组和交流的范围很有限,仅限于种内或近缘种间。并且,在长期的育种实践中并未发现什么灾难性的结果。而转基因技术则不同,它可以把任何生物甚至人工合成的基因转入植物。因为这种事件在自然界是不可能发生的,所以人们无法预测将基因转入一个新的遗传背景中会产生什么样的作用,故而对其后果存在着疑虑。而消除这一疑虑的有效途径就是进行转基因植物的安全性评价。也就是说要经过合理的试验设计和严密科学的试验程序,积累足够的数据。人们根据这些数据可以判断转基因植物的田间释放或大规模商品化生产是否安全。对试验证明安全的转基因植物可以正式用于农业生产,而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则要加以限制,避免危及人类生存以及破坏生态环境。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扬长避短,充分发挥转基因技术在农业生产上的巨大应用潜力。
3转基因植物安全性评价的主要内容
目前,国际市场上的转基因食品按照要求必须进行了严格审查,证明它们对人类健康无副作用。检验不仅在生产国进行,而且联合国粮农组织和世界卫生组织联合委员会负责监管。对转基因植物的安全性评价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个是环境安全性,另一个是食品安全性。
3.1转基因植物的环境安全性
环境安全性评价要回答的核心问题是转基因植物释放到田间去是否会将基因转移到野生植物中,或是否会破坏自然生态环境,打破原有生物种群的动态平衡。
⑴对野生生物的影响:转基因植物种植推广后,释放到自然环境中的机会多。因其具有野生植物缺少的多种抗性,将会迅速成为新的优势种群,从而影响生态平衡。虽然利用"终止因子技术",以及"化学催化"技术可以限制转基因植物的扩散,但因此项技术对农业的持续发展等诸多方面影响而受到多方面的关注。
⑵对自然生物类群的影响:出现高抗药性有害生物。"病毒重组"或"异源包装"是否会产生新的农作物病原物,自然界存在着植物病毒的重组现象,包括DNA病毒和RNA病毒。转外壳蛋白(CP)基因的抗病毒植物,当有其它病毒侵染时,入侵病毒的核酸有可能被转基因植物表达的外壳蛋白质包装,从而改变病毒的寄主范围,使病毒病防治更加困难。担心作物中转入抗虫或抗病基因后,会加大对某一种害虫或病原体的选择压,使害虫或病原体加速突变产生抗性,给防治增加麻烦。
3.2转基因植物的食品安全性
食品安全性也是转基因植物安全性评价的一个重要方面。如果转基因植物生产的产品与传统产品具有实质等同性,则可以认为是安全的。若转基因植物生产的产品与传统产品不存在实质等同性,则应进行严格的安全性评价。在进行实质等同性评价时,一般需要考虑以下一些主要方面。
⑴有毒物质:必须确保转入外源基因或基因产物对人畜无毒。如转Bt杀虫基因玉米除含有Bt杀虫蛋白外,与传统玉米在营养物质含量等方面具有实质等同性。要评价它作为饲料或食品的安全性,则应集中研究Bt蛋白对人畜的安全性。
⑵过敏源:在自然条件下存在着许多过敏源。在基因工程中如果将控制过敏源形成的基因转入新的植物中,则会对过敏人群造成不利的影响。所以,转入过敏源基因的植物不能批准商品化。另外还要考虑营养物质和抗营养因子的含量等。
4总结
植物基因工程食品在解决全球饥饿问题和保障农业的可持续发展方面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并可通过转基因能源植物为缓解世界能源危机作出巨大贡献,尽管与之相伴的转基因植物安全性问题与公众态度、贸易中的技术壁垒及伦理、宗教等复杂因素交织为一个科技含量很高的政治、经济问题,成为了国际、国内普遍关注的焦点和热点,但转基因植物辉煌的发展前景是不容置疑的。在研究与开发转基因产品的同时,理智、客观、安全地运用转基因技术,加强其安全性防范的长期应用研究。建立起一整套完善的、既符合国际标准又与我国国情相适应的检测体系,确保转基因产品进出口的安全性,让植物转基因生物技术成为21世纪解决健康、环境、资源等重大社会与经济问题的有效手段。
参考文献:
[1]陈君石主译,转基因食品:基础知认及安全性,人民卫生出版社,2003.8
[2]闫新甫,转基因植物(生命科学专论),科学出版社,2006.3
[3]吴爱忠,基因转移,上海教育出版社,20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