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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论文国际贸易与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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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外商直接投资中国对外贸易贸易商品结构
1FDI与国际贸易关系的国际经济学观点
1.1替代论:贸易替代
俄林(Ohlin,B.G)等认为,在开放经济中,区际间因生产要素禀赋的差异而引起的生产要素价格差异,将通过生产要素和商品的国际流动两条途径来缩小,直至生产要素价格均等。前者称为直接均等,后者称为间接均等。自由贸易代替要素流动,间接促进国际间生产要素价格趋于一致。当国际自由贸易出现阻碍时,国际贸易量就会减少,从而扩大了生产要素价格在国际间的差别,进而会促使要素的国际流动。这时资本流动将会替代商品流动,由此达到要素价格的直接均等。
蒙代尔(R.Mundell)认为,在自由贸易条件下,两国的生产要素的绝对和相对量完全一致,资源实现了最合理的利用和最大限度的福利,并不存在引起要素流动的原因。如果满足要素均等化及两国有相同生产函数的条件,贸易与资本的流动有完全替代的关系。且资本流动越自由,替代国际贸易的作用就越大。资本跨国流动较之商品流动更能自由,更合理地利用世界资本资源,并直接起着使各国生产要素价格均等化的作用。以蒙代尔等为代表的关于FDI对国际贸易的替论有效地解释了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各个国家之间发生的直接投资。
1.2互补论:贸易创造
迪克西特(Dixit)、克鲁格曼(Krug?鄄man)等人认为,由于不完全竞争和规模经济的存在,资本交易和对外贸易都是不可能完全自由的,因而存在不完全的替代。不论是国际间生产要素的流动,还是国际间商品,都不能消除各国间要素和商品相对稀少的状态。
邓宁的OIL理论认为,企业可以根据所拥有的优势(垄断优势、内部化优势和区位优势),在商品出口、技术许可和对外直接投资三种方式中进行相应选择。因而根据这一理论,国际直接投资与对外贸易在一定程度上是能够并存的。
小岛清(KiyoshiKoiiman)认为,生产要素移动虽然减少了商品的稀缺性,从而减少了国际贸易的机会,但另外一方面,生产场所的开辟与建立,会创造新的贸易园地。他提出,国际贸易是按照比较优势进行的,而国际直接投资也应按比较优势的原则进行。通过对外直接投资可以扩大两国间比较成本的差距,创造出一种新的比较成本格局,从而使得投资母国与东道国之间的贸易在更大规模上进行,扩大了国际贸易的规模总量。
玛库森(Markusen,1984)在蒙代尔研究的基础上,假定企业可以拥有与使用不同国家的生产要素,即假定存在不同的生产技术、不完全竞争和规模经济,证明了生产要素流动会增加贸易。
美国经济学家帕特瑞(P.Patrie)对国际直接投资的动机差异进行研究的结论认为,跨国公司的对外直接投资的动机不同,使贸易和投资的关系也不同。帕特瑞将国际直接投资分成了三大类:市场导向型直接投资、生产导向型直接投资和贸易促进型直接投资。市场导向型直接投资是指跨国公司为了绕过东道国严厉的贸易壁垒或者是为了占领当地市场的需要,而对东道国进行直接投资,适应当地文化、风俗的要求,以实现在当地生产、销售。生产导向型直接投资是指跨国公司出于降低生产成本的需要,通过在那些拥有一种或多种廉价生产要素、特别是劳动力与土地这些流动性比较差的生产要素的国家进行的直接投资。贸易促进型直接投资是指跨国公司为了更好地配合母公司或总公司的出口贸易活动,提供各种服务而进行的直接投资。进一步的研究表明,只有市场导向型直接投资容易成为贸易的替代。因此贸易替代的投资只是直接投资的一个重要部分。高水平的贸易保护壁垒最有可能导致以逃避关税或占领本地市场为目标的直接投资的涌入。生产导向型和贸易促进型直接投资则会增加投资国和东道国之间的国际贸易。
因此,外商直接投资与对外贸易之间的关系可分两种,即替代关系和互补关系。现代国际经济学研究大多认为FDI与国际贸易之间更多是互补的关系。
2FDI与中国对外贸易关系的实证研究
2.1FDI与中国对外贸易总量变化关系的实证分析
自从1998年来,我国对外贸易经历了亚洲金融危机后的大幅度攀升,据中国海关统计,2004年我国进出口总值达到11547.4亿美元,相比1984年的535.5亿美元,平均年增长率为15.8%。2004年我国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为606.3亿美元,相比1984年的18.02美元,年平均增长率高达30.2%。
关于我国对外贸易总量与外商直接投资的关系建立贸易乘数模型如下:
T(t)=a+mCFDI(t-1)+sFDI(t)+u(t)
775.031.2361.232
R2=0.9381F=136.3374
X(t)=b+nCFDI(t-1)+qFDI(t)+v(t)
361.0940.634210.85758
R2=0.9517F=177.6354
M(t)=c+pCFDI(t-1)+rFDI(t)+w(t)
413.962250.6016370.374895
R2=0.9168F=99.1570
其中,T(t)、X(t)、M(t)分别代表进出口总额、出口额、进口额;CFDI(t-1)为第t-1年末的外商直接投资存量,FDI(t)为第t年的外商直接投资总额;a、b、c、m、n、p、s、q、r为待定参数;u(t)、v(t)、w(t)分别为随机误差项。通过回归分析可知,r2=0.9381、0.9517、0.9168,三条直线的拟合度较高,此模型可以用来很好地解释外商直接投资与我国对外贸易的关系。当FDI每增加1亿美元,我国对外贸易总量可增加1.232美元。FDI对我国贸易总量有较强的促进作用。
2.2FDI与中国对外贸易结构变化关系的分析
这里的对外贸易商品结构是指初级产品和工业制成品在本国的进出口贸易中所占的比重。对外贸易商品结构可体现一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在国际分工中的地位。
我国外贸进出口中工业制成品所占比重远远高于初级产品。从出口来看,随着FDI逐步转向资本、技术密集型产业,我国的外贸出口结构实现了由初级产品向劳动密集型轻工产品、劳动密集型机电产品的转变。我国工业制品在出口中比重已由1990年的74.4%上升到2003年的91.3%。2002年,计算机与通信技术产品、电子技术产品出口545.33亿美元和79.17亿美元,分别占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总额的80.54%和11.69%,分别增长50.5%和2.3%。从进口来看,外商直接投资的大规模流入带进了大量的机器设备,特别是外资企业中加工贸易的比重较重,进口了大量的原材料,促使我国的进口结构由消费型转向生产型。自1997年来,机械及运输设备产品的进口比重逐年攀升,初级产品进口则逐年减少,进口商品结构得到改善(见附表)。
3FDI在促进中国对外贸易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
3.1FDI在促进中国对外贸易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经过近20年的发展,2002年,中国已超过美国经成为全球吸引外资最多的国家,作为外资流入的主要载体的外商投资企业,极大地促进了我国对外贸易,优化了外贸商品出口结构。但在引进外商直接投资的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将成为我国对外贸易持续增长的制约性因素。主要表现在:
(1)引进外资项目层次低。集中反映在技术层次、产业投资上。FDI虽然带来了中国市场需要的先进技术,但核心技术仍掌握在外商手中,转移到中国的只不过是已进入“成本竞争”阶段但对发展中国家来说相对先进的技术,在国际市场上并不具有很强的竞争力。进入成本竞争阶段的高新技术产品(如电脑、手机等)在我国大量生产和出口,长远看有贸易恶化的倾向。近年来出口价格指数下降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了这一点。从产业投向上来看,多集中于劳动密集型、具有一定出口优势的食品加工制造、纺织、玩具、自行车等行业,而技术密集型行业投资较小,仅占20%左右。
(2)产业间外商投资分布不均。第二产业仍然是外商直接投资的热点。2002年,在累计吸收合同外资金额中,第一、第二、第三产业分别占1.90%、63.31%和34.78%。第一、第三产业吸收外资在总量中所占比重仍不乐观,三产业的不协调发展势必延缓我国工业化进程。
(3)外商投资地区分布不平衡。我国外商投资企业的发展不仅存在产业布局的不平衡,还存在区域布局的不平衡。东部地区吸引外资总量远超过中部与西部。2002年东、中、西部实际使用外资金额分别占到86.7%、9.5%、3.8%,而且东部所占比例越来越大。这无疑会进一步拉开东部与中西部的发展水平,制约社会全面发展。
3.2对策建议
(1)完善环境,为外商投资提供更为优越的外部条件,提高其运作质量与效率,带动进出口贸易的发展。环境仍是一个重要的因素。目前,我国在硬件环境上已基本不构成FDI流入的瓶颈,而投资的软环境需要进一步改善与提高,首先要营造一个公平竞争、开放有序的市场环境;其次是保持吸引外商投资政策的稳定性、连续性。在国际投资环境不确定因素增多的情况下,努力保持我国利用外资政策及相关法律的稳定性,对于引进FDI而言至关重要。再次,完善服务环境,提高政府部门的服务效率,树立为外企服务的思想观念,完善服务体系,依法加强管理。
[关键词]FCR运输单据信用证对比分析风险防范
一、FCR单证的含义
FCR:ForwardersCertificateofReceipt(FIATADocument)货运人收讫货物证明,是国际货物运输协会联合会(以下简称FIATA)给其组织内部国际货运人推荐使用的单据。这是FIATA制定的关于国际货运收到发运给指定收货人的货物的标准凭证。国际货运收到货物后,立即将其收货凭证交与发货人,作为对货物负有责任的正式确认书。该收货凭证为非转让单据,且只可以签发一份正本。
二、出现FCR单证的原因
除了正式的海运提单B/L外,为便于贸易操作,现在出现了一些外观类似、也能作为提货依据,但不具备物权证明的提单变形。比如FCR(ForwardersCertificateofReceipt)FTBL(FORWARDERSTHROGHBILLSOFLADING)等。严格说来,这些单据只属于“承运人收据”,即货运人证明已经从发货人手中接收了货物。操作上与货代提单没什么差别,但却有实质上不同。出现这种单据的原因,主要是买家于出口地采购数量大,或者有商采购,或者有分公司直接下单采购的时候,货物集中运送,除可以节省运送时间外,又能够节省运费,因此商或者分公司往往指示出口商,或者供应商将货物交给承运人,由承运人预先向船公司包下若干货柜,而后由承运人负责装柜,待货物运抵卸货港或目的地时,再由承运人负责领柜或分送至不同地区的收货人,如此将可以节省不少时间和费用。在这种方式下,跟船公司签定运输契约的是承运人而不是托运人或发货人(SHIPPER),因此托运人或发货人将货物交给承运人以后,得到的单据是承运人收据而不是海运提单。目前,许多国际超市买家如WALL-MART、K-MARK等,多采用这种方式。
三、FCR的几个特点
(1)FCR一般只出现在FOB条款下;(2)FCR只是收据,而非提单这样的物权证明;(3)FCR如同CargoReceipt似的,谁都可以开具;(4)进口商不需要FCR就能够提货;(5)表面上的风险承担方是承运方
四、FCR单证与海运提单的区别
FCR是国际货物运输协会联合会(以下简称FIATA)给其组织内部国际货运人推荐使用的单据,从其字面含义看,该单据仅是货运人收到货物后出具的收据而不是运输单证,但根据FIATA出具的FCR样本和FCR的使用情况,货运人均在FCR正面显著位置记载:“我们基于不可撤消的指示将货物置于收货人控制之下或交予收货人。”在FCR仅记载“将货物置于收货人控制之下”时,货运人和收货人之间属委托合同法律关系,货运人根据收货人的指示为收货人收集货物、进行拼箱、租船订舱等,此时FCR仅具有货物收据的功能,不是海上货物运输单证,与提单的区别显而易见。但当FCR记载“将货物交予收货人”。即货运人承诺按照FCR记载的运输要求“运送”货物至目的地时,则货运人实际上处于无船承运人的法律地位。其签发的FCR应视为运输单证,系运输合同的证明,受我国海商法的调整。应属于“提单以外的单证”。我国海商法第八十条规定:承运人签发提单以外的单证是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承运人接收该单证中所列货物的初步证据。由此可见,货运人签发的FCR和提单有相同之处,均是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证明和承运人接收货物的收据。两者至少存在以下几点区别:
(一)FCR与提单的法律效力不同。提单是物权凭证,谁拥有提单,谁就拥有对货物的所有权。提单的转移代表货物所有权的转移。而FCR不是物权凭证,不代表货物所有权,它仅仅说明货运人接收货物的承运,是签发给托运人的货物收据。
(二)FCR与提单的交付货物约束性不同。提单是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单证,而FCR不具有该项特点。我国海商法明确规定,提单中载明向记名人交付货物,或者按照指示人的指示交付货物,或者向提单持有人交付货物的条款,构成承运人据以交付货物的保证。因此,如果是记名提单,承运人应向记名的收货人交付货物,如果是指示提单,承运人应按指示人的指示交付货物,如果是不记名提单,承运人应将货物交给提单持有人。如果承运人未凭提单交付货物则应对根据提单有权提货的人因此遭受的损失负赔偿责任。而我国海商法未规定FCR等提单以外的单证也是承运人据以交付货物的保证,因此承运人不凭FCR将货物交付收货人不违反法律的规定。FCR一般都在正面显著位置明确记载“货物将直接发送收货人”,只要托运人接受了该单据,即应受该项约定的约束。因此承运人不凭FCR将货物交付给收货人也不违反运输合同的约定,可见在用FCR代替提单的运输方式下,承运人直接向收货人交付货物既不违法也不违约,无须对托运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三)FCR与提单的采用前提不同。FCR一般只出现在FOB价格条款和EXW(工厂交货)价格条款下,提单的使用则无此局限。在FCR运输方式下,货物买方多为著名的国际超市或大型建筑项目的采购商,这些客户的订单一般具有量大、周期长的特点,一份订单很可能分多次运输,买方为节省时间和运费,在订立买卖合同时常常要求采用FOB价格条款或EXW价格条款,毕竟船公司给大买家的运费要比给普通客户的运费低得多。在上述价格条款下,货物运输由买方控制,买方往往指定卖方将货物交给货运人,由货运人预先向船公司包下若干货柜,而后由货运人负责装柜,待货物运抵目的地时,再由货运人在目的地的人负责领柜并分送至不同地区的收货人。从上述业务操作流程可以看出,和船公司签订海上运输合同的是货运人而不是托运人,因此托运人将货物交给货运人以后得到的单据是FCR而不是海运提单,除非托运人在签订买卖合同时不同意用FCR代替海运提单。而提单的适用一般与买卖合同约定的价格条款无关,只要买卖合同约定凭提单结汇,则货物由承运人接收或者装船后,只要托运人提出要求,承运人就应当签发提单。
(四)FCR与提单被银行接受的条件不同。银行接受提单和FCR的条件有所不同。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600)第1924条规定:无论是什么样的运输单据,必须表明承运人名称,并由下列人员签署:承运人或其具名人,或者船长或其具名人。承运人,船长或人的任何签字必须标明其承运人,船长或人的身份。人的任何签字心须标明其系代表承运人还是船长签字。提单作为承运人签发的运输单据,系物权凭证,属于UCP600接受的运输单据的范畴。而FCR的签发人为货运人,FCR只具有货物收据的作用,仅表明货运人将根据约定将货物发送到目的地,不代表物权,不具有“通过将纸面单据(PAPERDOCUMENT)交给另一方就将在途货物的权利转移给另一方”的功能,所以通常该运输单据不被银行所接受,除非开证人在信用证中明示“FCR是可接受的”。
(五)FCR与提单的可转让性不同。依据我国海商法的规定,除记名提单外,指示提单和不记名提单均可转让,可转让性意味着提单持有人可以在目的地通过提交单证来获得货物所有权,而不论此时的提单持有人是否是和货物托运人签订买卖合同的买方。FCR与提单不同,在目的地交付货物并不依赖FCR的转递,原因在于FCR不具有与交付相关的固有属性即可转让性,FCR是不可转让的单证,货物只能交给FCR记名的收货人。
五、使用FCR单证的风险以及防范
与信用证提单结算方式对比,FCR单证结算的风险是显而易见的。
(一)若客户直接要求使用FCR单证结算,非信用证方式结算。这种情况主要是发生在卖方或发货人的货运是买方指定的,并且该货代是国际货物运输协会联合会的内部会员时,由货运签发给发货人FCR单证,卖方可以直接凭此单证向银行结算货款,无需买方开立信用证。这种情况下,买方省去了开立信用证的费用,并且可以及时通过货代提货。但是对于卖方风险较大,有可能是发货了,而银行不予以结汇,买方却可以先行提货。这显然与信用证结算相比,卖方承担较大风险,有可能会货款两空。
(二)若信用证中规定使用的不是B/L,而是FCR时,这种条款下,虽然是信用证结算,但没有使用正式的海运提单,客户可能通过与货运公司勾结,先行提货。如果是信用证提单结算的话,卖方持提单通过信用证方式结算货款,买方首先要开立信用证,提单才通过银行传递到买方,买方不付款是不可能提货的,提单就代表货物的所有权,买方付款获得提单后,才拥有对货物的所有权。所以,使用FCR的风险仍然由卖方承担。
(三)若采用FCR结算的进口商为信誉良好的著名的国际超市买家时,出口厂商和银行也普遍接受这一条款。因为,在FCR条件下,对厂家来说,往往做FOB比做CFR价格要划算些,毕竟船公司给大买家的运费,要比给普通厂商的低得多(欧基港几乎低1/3,且不受季节波动影响),这对厂商是有一定吸引力的。而且,买家所选择的承运
人都是具实力且关系良好的船代,一般也不会有什么问题。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实际上还是由出口厂商承担风险的。因为超市买家的订单,一般都有量大、周期长的特点,一张订单很可能会分许多次出
货,一年多才出完也很常见。在这个过程中,一旦出现什么问题,买家就会掌握主动权,利用FCR的特点,先行提货,不影响自己的销售,同时随便找个什么理由暂时不赎单不给钱,给出口厂商带来资金周转压力。除非出口厂商与买家撕破脸打官司,但这种情况显然不太可能,劳神费力花钱不说,还有剩下的货物交还是不交?特别是某些产品季节性强,资金占用多,专为某个买家生产的货物,转卖他人往往损失颇大。各项因素考虑下来,出口厂家多半会选择吃点亏,息事宁人。
因此,对于FCR要相当谨慎。特别对于那些容易出问题的单,如原料紧张,价格波动大、订单下得太晚等等的,宁愿承担运费波动风险,也要坚持做CFR或CIF以及信用证提单结算。因为,信用证提单结算在上述情况下的风险都远远低于FCR单证结算,大大保护了卖方的利益。
(四)FCR还有一个常见的法律诉讼风险那就是当卖方结汇失败时,卖方就有可能将买方的货物运输人当作承运人来告。因为通常物流公司有很多服务产品,包括性质相反的人服务和无船承运人服务,如果不注意服务产品风险管理.就有可能被法官认定为承运人.从而产生可能的法律诉讼风险。那么.如何防范FCR下的法律诉讼风险?我认为要从两方面着手:
论文摘要:《国际贸易实务》是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专业必修课程,是一门综合性极强的专业主干课程,针对国际贸易实务这门课程的教学需要,本文提出了在传统理论教学方法的基础上,应用案例教学方法来充分调动学生学习主动性、积极性,提高国际贸易实务教学效果。
根据国际贸易实务这门课程具有极强的综合性、教学内容广泛性、涉及面广、变化快等特点,在《国际贸易实务》课程的教学中,我们除了采用传统的讲解授课方法以外,在教学过程中还应当采用案例分析教学方法来弥补目前教学方法的不足。因为实施案例教学方法达到既能扩大专业口径,又能保证专业知识体系的完整性和实用性,是对传统教学的肯定与完善。所以,采用案例教学方法促使学生在参加实际操作的基础上掌握专业理论和知识。本文结合实际谈谈在该课程中案例教学的应用。
1.选择适合的案例教学内容
1.1案例与教学内容的一致性
这个一致性指的是在选择案例教学时应当结合教学内容有针对性的选择案例,也就是说要保持所选择的案例与教学内容的一致性。没有好的案例就没有成功的案例教学方法。以往我们教学习惯于把案例局限于教材,采用的都是一些已经发生的离学生生活或接触很遥远的案例来教学,这样的案例讲授方法对教学来说起不到很好的教学效果。所以,要求有好的案例教学内容,我们教师应当通过国际贸易实训过程等来收集案例,编写适合教学的案例,为国际贸易实务案例教学收集更好的素材库、为提高案例教学效果奠定基础。
1.2案例的典型性
案例的典型性是指在案例教学过程选择案例时应当选择与教学内容有必然联系的案例,并且要求教师在选择案例的时候、设计案例的时候应当结合知识点经过仔细的推敲,设计出一系列具有典型性或代表性的案例,这样的案例更具有操作性与诱导性,更符合案例教学目标的实现。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的案例案例,体现了教学的现象与本质、个性与共性的统一,有利于揭示教学内在规律的典型性,能从中总结出带有普遍意义的结论,更好地指导教学实践。典型性的案例更有利于学生对基础知识的了解和掌握。
1.3时效性
时效性指的是在国际贸易实务这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案例教学的目的之一就是让理论与实践更好地结合起来,弥补理论的滞后性。才用实效性的案例教学从而更能启示学生开拓新思路、新策略,推动课改健康、深入地发展。随着国际贸易活动的进步与时世的变化,很多贸易惯例等都会有所改变,如2007年7月1日开始实施《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600号出版物,m所以教师在选择案例时应注意案例的时效性,以便正确的引导学生学习。
2确定合适的案例教学方法
案例教学法是以教师为主导、学员为主体、案例为内容,根据教学目的、内容的需要,通过教师的精心策划和引导,运用典型案例将学生放在实践环境中,让学生通过对实践环境和事件本身的分析、讨论,充分表达自己的见解,以达到高层次认知学习目标的一种启发式教学方法,是师生的双向活动。学生在整个案例教学活动中居于主要地位,案例则在教学中占中心地位,比举例教学中的例子的涵盖面更为广泛,更为精致。案例教学具有使学员变被动接受为主动学习、变注重知识为注重能力的特点,体现了教学相长、共同提高的一种互动式教学模式,符合人在社会化进程中不断发挥主体性的客观规律,这也是案例教学法之所以被认为是代表未来教育方向的成功教育模式的原因所在。
2.1教师的定位
在案例教学过程中,教师在选择合适的案例教学内容之后,就是对自身位置的确定,即教师的定位,变传授者为组织引导者在案例教学时教师提出问题,创造一个良好的合作环境,提供学生讨论分析的条件,正确引导学生结合基础知识分析和解决案例。这就要求教师在有限的教学时问内实现理论教学和案例教学,科学合理的课堂控制是关键。因此,案例教学对教师的知识结构、教学能力、工作态度及教学责任心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2.2学生的定位
在案例教学过程中,学生应当改变以前的被动学习地位,积极的参与到教学活动中来,实现自身的学习主体地位的转变。在确定自己学习主体地位的同时学生应当学会正确的分析方法。传统的讲授方法使大多数学生养成了依赖教师追求结果的习惯。当教师拿出案例叫学生自己分析时,许多学生不知从何着手、找不到案例的关键点,很容易根据案例表面象征下结论。另一方面,学生在初步熟悉案例分析技巧之后,又表现出很强的功利性,即认为与教师的答案一致才算正确。+}因此,教师应当使得学生明白一点案例教学的主要目的不是要学生一味的追寻正确的答案,而是要开发学生积极思考、正确的分析能力。学生应当结合案例找到所需要的知识来分析案例,可以通过团体或小组讨论等多种途径实现分析的目的,即学会运用理论知识分析问题、总结观点、运用观点说服他人,以达到案例分析的真正要求。
2.3结合实训进行案例教学
案例教学除了在课题内师生积极配合教学相长以外,还可以通过实训的方法来促进案例教学的效果达成。引进国际贸易教学实习软件,比如:世格平台教学软件,建立国际贸易模拟实验操作室,在仿真的环境中,通过实际动手操作让学生更好的了解基本的理论知识并学习将理论知识应用到实践中来,这样有利于学生真正的了解和掌握所学知识。在模拟实际操作同时,教师可以结合实际操作所遇到的问题及时的发现和编辑有针对性的、适合教学效果提高的案例,这样既丰富了教师自身的教学素材又促进了国际贸易教学效果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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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北京大学出版社&中国林业出版社,缪东玲主编,2007.9
[7]《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清华大学出版社,陈岩编著,20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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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交通运输服务贸易与物流,陈海宽,中国海关出版社,2002.2
论文摘要:国际贸易实务模拟课程是培养国际贸易专业学生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提高学生动手能力的一门重要课程。其目的是让学生了解和掌握进出口业务的基本程序和操作技能,提高专业能力。这门课对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实践能力,培养高素质的国际贸易人才具有重要作用。
近年来,随着高等教育的迅速发展,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难的问题日益突出。在目前的就业背景下,国际贸易专业必须重视技能操作和实践教学,把学生培养成为既掌握国际贸易的基本理论和业务知识,又熟悉有关国际贸易的政策、法规和有关惯例,具备一定实践能力的应用型人才。国际贸易实务模拟课程正是为了增强国际贸易专业学生的就业竞争力,提高学生的综合职业能力而开设的一门实践性极强的专业课程。
一、国际贸易实务模拟课程的教学目标与特点
国际贸易实务模拟课程是以SimTrade外贸实习平台为依托,通过该平台学生们能很快掌握进出口业务中的交易磋商、成本核算的基本技巧;熟悉国际贸易中的货、款与业务的运作过程;体会到国际贸易中不同当事人之间的互动关系;学会利用各种方式控制成本以达到利润最大化的思路,达到在实践中学习提高的目的。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学生应掌握进出口业务工作的基本环节;掌握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各项交易条件,并能比较熟练地进行合同的签订与履行工作,同时对违反合同的现象能预先防范并能妥善处理好索赔、理赔工作;掌握国际上一些通行的惯例和普遍实行的原则,以便按国际规范办事,在贸易做法上加速同国际市场接轨,促进我国经济发展。
二、国际贸易实务模拟课程的教学方法与手段
为了满足社会对应用性人才需求的逐步增大,国际贸易实务模拟课采用国际贸易专业实验室授课的方式。其思路围绕如何给学生提供一个贴近现实的外贸实务流程环境,拓展传统实验的空间。
(一)通过外贸实习平台软件操作,使理论知识与实践技能相结合
在进出口贸易模拟实验室里,同学们可以在虚拟的贸易环境中完成进出口业务的流程,掌握进出口货物贸易的具体环节和资金流、业务流的流向,加深同学们对理论知识的掌握,同时增强学生的实践操作能力。
(二)通过外贸实习平台软件操作,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与效率
传统的讲授方法形式单一,以理论教学为主,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教学内容的枯燥,学生容易处于被动的学习状态。通过外贸实习平台软件操作,使学生置身于现实的进出口贸易交易中,成为进出口贸易的交易主体,真正体验进出口贸易的乐趣与风险。激发了学生学习进出口贸易的兴趣,同时加深了学生对课程理论的认识和对实践的把握。
(三)通过模拟外贸情境,为将来就业打下基础
SimTrade外贸实习平台创设了近乎完善的外贸情境,每个参与SimTrade外贸实习平台虚拟贸易的学生都将按照实习要求扮演进出口业务流程中的不同当事人,从而共同组成模拟的贸易环境。通过相互竞争和协作的角色扮演,每个学生都将面对出口商、进口商、供应商及银行的日常工作,体会客户、供应商、银行及政府机构的互动关系,真正了解到国际贸易的物流、资金流和业务流的运作方式,从而熟练掌握各种业务技巧,使自己更好地融人到国际贸易的仿真环境中去,让抽象化的理论知识更好地服务于实践,为即将进人社会,练就扎实的基本功。
三、国际贸易实务模拟课程存在的问题
(一)学生基础不同,教学难度较大
《国际贸易实务模拟》是一门综合性的专业课程,在教学中诸如外贸函电、国际贸易实务、国际市场营销、国际商务谈判、外贸英语听说等各专业主干课程都是其基础课程,为本门课程的学习做铺垫。但由于学生在以上各门课程的学习中掌握程度不同,特别是英语水平的参差不齐(还有少数小语种同学),影响了本门课程的教学,使教师和学生不能达到有效的互动,导致学生的积极性不高。(二)模拟环境具有局限性
通过SimTrade外贸实习平台软件的运用,将国际贸易业务引进校内实验室,把学生分成若干组,分别办演着各种不同的角色,如出口商、进口商、银行、货运公司、保险公司、海关、检验等部门,在实验室的环境内完成国际贸易业务的全过程。但是由于模拟软件仅安装在实验室里,实验室的开放时间有限,因此学生在课外时间很难得到练习,模拟软件在课外难以发挥作用。
(三)考核方式不够科学
模拟课程的考核,通常依据以下两个指标:一是学生操作的业务数量或完成的业务流程步骤,二是看学生的财务状况是盈利还是亏损。这就导致很多学生只是一味的追求完成业务,而不注重业务过程中单据的填写,造成单据填写内容简单,单据得分低,导致整笔业务得分较低。还有部分学生只顾埋头交易,忽视了模拟交易的财务状况,造成交易的中间环节因资金不足而被迫中断。
四、国际贸易实务模拟课程改进方案
(一)抓基础、重实践
重视学生的英语学习,根据学生英语基础的不同,采用分班教学的方式因材施教。加大对低年级学生专业课的教学力度,对于比较抽象难懂的理论课程,可利用学生的业余时间,通过不同角色的扮演,模仿外贸公司的情境,加深学生们对外贸情境的了解。如果条件允许可以带领学生参观外贸公司、码头、仓库等,进一步增强学生们的感性认识。
(二)采取开放式实验教学方式
通过“开放式”实验,提升学生的实践技能水平。国际贸易实务模拟实验室除在上课时间开放外,也应安排一定的课外时间对学生开放;还可将SimTrade外贸实习平台软件和实验教学大纲中的内容安装在校园网中,学生只要在校园里就可以在任何时间进人到校园网中进行实验,这种开放式的实验形式能极大地激发学生自主学习和研究的热清,提高学生的实践操作技能。
自加入世贸组织后,我国全面参与到国际分工、国际贸易和国际竞争中来,随着对外经济交流的扩大,我国对外贸易发展增幅持续保持在20%以上,对外贸易依存度仅2004年就已达70%以上,外经贸行业对专业人才的需求呈扩展之势,按目前对专业人才需求的增速估计, 5年内国内拥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达到36万家,是现有企业的2 倍,按新增企业每家需要10 位外贸专业人才计算,就需要新增180万人,再加上现有企业的人员更新和扩招,市场对外贸专业人员的需求将会更大。
高职院国际贸易实务精品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和模式。
(一)国际贸易实务精品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
根据对国际贸易实务专业毕业生跟踪调查所掌握的信息,外经贸企业对专业人才需求量较大的多为跟单员、外贸业务员、单证员、报关员、货代员和报检员等技能人才,企业都要求毕业生持有国家职能部门统一考试取得的通用的从业资格证书,持证上岗工作,没有相应从业资格证的将不受欢迎和聘用。
为了满足市场对国际贸易应用型专业人才的需求,高职院的国际贸易精品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必须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用人单位根据实际工作岗位对专业人员的素质能力的要求为培养目标。具体来说,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定位是:具有大专以上学历,能在外经贸企业或相关行业从事商务谈判、签订合同、跟单、货代、单证、报检、报关等业务工作的零距离
上岗操作的实用型专业人才。
根据上述人才培养目标及主要岗位面向,高职院培养的学生应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较强的实际应用能力和业务素质。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理论知识。学生必须掌握本专业培养目标所需的文化基础知识;国际贸易理论与政策、相关的国际贸易惯例和国际贸易法规、世贸组织规则;国际经济合作和国际市场营销知识;英语基础知识和商务英语、外贸英文函电及外贸英语口语等基本技能;掌握国际贸易实务、外贸商品学、国际贸易货物运输与保险、外贸单证实务、报检、报关实务和国际货款结算等方面的业务知识。
专业技能。作为国际贸易实务精品专业培养出来的人才,要具备从事同外商进行磋商交易、拟订合同条款、签订合同,实现交易目标的善于沟通交流的业务素质和能力;具有从事跟单、货代、独立处理履行合同各业务环节的单证操作、办理托运、投保、报检、报关和货款结算等能力;熟练运用电子计算机进行电子商务运作的技能。
(二)国际贸易实务精品专业人才培养模式。
高职教育必须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对专业人才的要求为准绳,培养能干实事的顶班上岗的实用型人才为目标。国际贸易实务精品专业要能准确把握外经贸企业对专业人才的适应职业岗位职责的变化,结合企业对专业人才的岗位标准的变动和趋向,在教学计划、课程体系、教学重点、教学手段和考核方式等方面做出适时有效的调整,实行动态的教学过程。
岗、证、课三位一体的人才培养模式。
岗,就是外经贸企业根据实际业务的需要所设置的工作岗位和该岗位对业务人员的职责和业务素质能力的要求,以保证各岗位工作的高效率运作,保证企业整体经营效益目标的实现。外经贸企业的工作岗位分工呈现越来越细化的趋势,以达到专而精的工作效果。现在的主要岗位分工有外贸业务员、跟单员、单证员、货代员、报检员和报关员等,这些岗位的职责就是国际贸易精品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指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