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15 15: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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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启动以来,严格按照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有序推进各项工作。
一是组织全局干部职工集中观看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生命重于泰山的视频讲话专题片,要求全体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是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和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对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的要求,结合职能职责和实际,对县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进行了全面细化,进一步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工作要求和信息报送工作。
三是认真贯彻学习省、州、县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和安全工作的指示,并严格抓好落实。全局以深入开展三年整治行动为主线,以突出“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为重点,以《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为依据,主要对我县境内涉安全生产行业进行了整治行动。为认真做好2020年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工作,全局组织污防科和执法大队联合行动,对全县10家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进行了现场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的主体责任。
今后三年全局将持续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三年行动工作,保持高压状态,切实解决影响和制约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加快形成严格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有效预防和遏制安全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经乡党委、乡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今天在这里召开全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动员部署暨2020年第三季度安全生产及防汛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分析今年以来全乡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安排部署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暨第三季度安全生产及汛期防汛工作。
参加今天会议的有:在家的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各村书记、主任、各站所(中心)负责人、重点民营企业负责人、危化品经营单位负责人。
今天的会议议程共有三项:
一是由我传达学习州、县有关安全生产工作文件精神,组织学习《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条例》;
二是由我通报全乡上半年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三是乡长作讲话。
下面,我们依次进行:
会议进行一项:由我向大家传达学习州、县有关安全生产工作文件精神,组织学习《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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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进行第二项:由我向大家通报全乡上半年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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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进行第三项:请乡长作讲话,大家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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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严格落实“五个不能”要求,以坚决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为目标,针对我县秋冬季节安全生产规律和特点,深刻汲取省内外典型事故教训,进一步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以更完善的源头治理、更严密的责任体系、更有效的防控措施、更严格的监管执法、更有力的基础保障,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
二、主要任务
全县水利系统“秋冬会战”安全整治专项行动,重点突出季节性、针对性、全面性、关键性、创新性。突出季节性,紧盯秋雨秋汛、暴雪冰冻等极端天气易发,国庆节、春节、全县“两会”等重点时段较多,生产经营越发活跃等特点,盯住重点,整治难点消除弱点;突出针对性,深刻吸取去年以来长春“1·30”燃气爆炸、白城“10·14”建筑坍塌、“12·21”道路交通和省外等秋冬季节典型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全面做好重点领域安全防范;突出全面性,全系统开展全覆盖大排查大整治,最大限度地消除死角、盲区;突出关键性,紧扣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这个关键,推动企事业单位进一步建立完善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实现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自主化、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突出创新性,坚持长效制度机制建设贯穿始终,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安全监管,完善“互联网+监管”模式,夯实基层单位安全基础,全面强化系统化、根本性安全治理。
组织领导
水利局成立安全整治“秋冬会战”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四、整治范围及重点
分析研判秋冬季节水利工作特点,深刻吸取山西襄汾“8·29”重大坍塌事故、前郭县哈拉毛都镇“9·10”民房坍塌等事故教训,全面排查风险隐患;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水利工程施工、水利工程运行、农村水电站、河湖管理、危险化学品等领域专项整治行动。
(一)加强办公场所消防安全监管。各单位要持续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加强办公楼、仓库、食堂等重点部位用火用电安全监管,尤其办公楼要做到下班关闭电源,日常杜绝超负荷用电,有效防范电气火灾安全事故发生。(局安监科牵头,其它单位配合)
(二)秋冬水利工程建设。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中项目法人、施工、监理等单位安全责任制落实和安全保障措施;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以及施工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在建工程防汛安全责任制、度汛方案和事故应急预案;高边坡、地下洞室、基坑、起重机、塔带机、模板、脚手架等危险源的安全防范措施。
冬季停工前,要认真组织安全检查,选派优秀职工留守工地,加强留守人员安全教育,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规定,确保不发生失火、中毒事故。复工前要按照要求,开展安全教育和设备维修保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复工作业。(局工程科牵头,其它单位科室配合)。
(三)秋冬水利工程运行。地方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的水库大坝安全责任制和水库安全运行各项规章制度;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制订和事故救援演练;水库大坝安全监测、水情预警监测、日常巡视管理到位情况;安全防护用具到位情况;重点项目及部位的安全检查(包括大坝安全、闸门启闭设备、机械设备操作、施工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的落实。小型水库的管理机构、看护人员、日常巡查管理人员培训等措施落实情况。水库特别是病险水库安全责任制和防洪措施的落实情况。尚未进行除险加固的病险水库,经有关部门批准的调度运行方案的落实以及对病险部位加强巡视检查情况(局运管科、防御科、各水库分工负责)。
(四)秋冬农村水电站运行。水库电站度汛措施;无规划、无审查、无监管、无验收的“四无”水电站的清查和整改;已建电站分类安全管理和“两票三制”执行情况;水电管理和运行人员安全知识的培训教育;水电设备的安全运行;水电站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地方水电管理站牵头,小椅山水库、青顶水库单位协同配合)。
(五)秋冬河湖管理。加强冬春季节冰面安全监管,严格落实“河长制”以江河冰面安全管理为重点,加强安全巡查监测,特别要加强入冬封冻、开春解冻期巡查排查,监督冰上娱乐设施和行人安全;禁止在江河、水库冰面凿冰捕鱼,避免行人误坠危险;禁止机动车辆在河道、水库冰面行驶。设立警示标识,明确安全责任,确保冰面安全。(河道站、河湖科牵头,各水库协同配合)。
(六)秋冬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重点整治危险化学品的存储、使用、运输和废弃处置各环节的安全监管责任不清晰、边界不明、存在监管盲区、应急管理制度不落实、有条件交给专业单位管理未及时移交、多年积存不用的危化品剧未及时处置等。各水库、灌区、施工单位根据设备特点,对备用电源所需用柴油要加强安全管理,原则上随用随运不存储。
五、方法步骤
全县水利行业安全整治“秋冬会战”专项行动从2020年9月23日至2021年3月10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全面部署(2020年9月23日至9月30日)。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计划,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细化措施。
(二)全面整治(2020年9月30日至2021年2月28日)。各单位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明确整改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要求,确保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各单位要在2021年2月底前向水利局安监科上报本地水利系统“秋冬会战”专项行动统计和总结。
(三)全面提升(2021年3月1日至2021年3月10日)。全面评估安全整治“秋冬会战”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总结专项行动总体情况,上报水利局。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政治站位。开展全局安全整治“秋冬会战”专项行动,是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的重要举措,是有力推动全县水利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抓手,是全面防范化解秋冬安全风险的重要招法,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力戒形式主义、,把握主动权,打好主动战,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
(二)强化责任落实。局分管领导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分管部门冬季安全生产监管的督促检查;各单位按照业务分工抓好管理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安监科协调各单位认真履行监管职责,特别是对重点单位、重点部位、重要时段加强安全巡查、抽查。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视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不能等事故发生再倒查是谁的责任;不能等隐患变成事故再倒查整改隐患;不能等事故救援不力再倒查应急准备;不能等吸取教训再倒查政策机制;不能等事故问责再倒查履职尽责”的五个不能要求,着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针对秋冬季节安全生产规律和特点,深刻汲取这一时期发生的典型事故教训,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以更完善的源头治理、更严密的责任体系、更有效的防控措施、更严格的监管执法、更有力的基础保障,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主要措施
1、召开全局安全生产专项工作会议,研究制定《区文广旅局安全整治“秋冬会战”专项行动方案》,并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主要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整治“秋冬会战”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2、针对秋冬季室内活动增多的实际,集中组织对文化娱乐场所、旅游景区、体育场馆、文物建筑和博物馆等行业领域开展排查整治,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持续深化大型商业综合体、高层建筑和电气火灾综合治理,抓好老旧小区、家庭生产加工作坊、“三合一”场所、城乡接合部、棚户区等老旧场所的突出风险整治;加大乡村火灾隐患整治力度,重点防范“小火亡人”和“火烧连营”等突出风险;严格落实秋季森林草原防火措施,加大监测巡查力度,对火灾易发地段实施重点防范。
3、加强对重点旅游景区的安全监管,督促景点强化对危险地段、重要安全措施和游客服务中心、餐饮游乐场所、大型游乐设施、购物场所以及宾馆、饭店等人员密集场所的隐患排查治理;加大滑雪等高风险旅游项目、大型冰雪娱乐活动等重大旅游节庆活动的安全管控力度,严格人员流量控制,制定分流措施,及时疏导客流;遇有大雨、暴雪、冰冻等极端天气,坚决封闭和停止运营存在重大风险的旅游区域和游乐项目,确保秋冬季节旅游安全。
三、方法步骤
全局安全整治“秋冬会战”专项行动从2020年9月10日至2021年3月10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全面部署(2020年9月10日至9月30日)。
各科室、事业单位要严格按照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对秋冬会战工作进行专门研究部署。针对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细化措施。逐级进行传达、部署到基层相关部门和各类企业。
(二)全面整治(2020年10月1日至2021年2月28日)。
推动企业、单位全面开展自查自纠,深入企业、单位开展检查服务指导,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要求,确保边查边改、立查立改。
重点对全市行管的59家(网吧、歌厅、影院、台球厅、健身场馆、文化场馆、旅游景点、旅行社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一、检查方式
(一)、成立3个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小组。
1、旅游检查组:组长:。成员:
2、文化场馆检查组:组长:。成员:
3、娱乐场所组:组长:。成员:
(二)、自查。按照要求对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彻底自查,建立安全风险和隐患清单,落实风险管控和隐患整改措施。
(三)、整改。对自查中发现的安全风险隐患限期整改。
(四)、核定。整改完成后由各工作小组进行核定验收。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充分认识人员聚集场所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是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视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的重要举措,是有力推动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抓手,必须高度重视,确保排查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省、市、委县政府工作要求,认真学习省长“6.14”关于全省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重要讲话精神,深刻汲取“5.24”食品厂中毒较大事故、“6.13”较大事和“6.13”天然气爆炸重大事故等事故教训,坚持不懈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有力有效控制一般事故,推动全街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确保建党100周年全街道安全稳定。
二、整治时间
(一)全面排查阶段:6月23日前
(二)全面整治阶段:6月24日至7月25日
三、整治分工
1.食品安全及特种设备。
责任领导:
工作任务:重点排查整治食品生产、经营、流通环节安全隐患和整治特种设备安全隐患。
2.交通安全。
责任领导:
工作任务:重点排查整治超载超限、非法运营问题;道路安全隐患;水上交通安全隐患;交通建设项目安全隐患。
3.城镇燃气、住房建设
责任领导:
工作任务:重点排查整治城镇燃气、既有房屋、建筑施工安全隐患。
4.非煤矿山
责任领导:
工作任务:重点排查整治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问题。
5.烟花爆竹、消防安全
责任领导:
工作任务:重点排查整治重点消防单位场所、其他类场所消防安全隐患及烟花爆竹销售点安全问题。
6.农业农村
责任领导:
工作任务:重点排查整治拖拉机等农业机械器具违法违规问题;畜禽养殖场粪便排污问题;农村沼气池及沼气使用安全隐患;其他涉农企业安全生产问题。
7.水利
责任领导:
工作任务:重点排查整治河道、水库、饮水安全、水土保持、山洪灾害问题。
8.工业
责任领导:
工作任务:重点排查整治工业、电力、粉尘涉爆、有限空间等安全隐患。
9.校园安全、文旅安全
责任领导:
工作任务:重点排查整治学校场所安全和文化企业、旅游场所、旅游项目等安全隐患。
四、工作要求
一、目标任务
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决以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为引领,强化红线意识、筑牢底线思维,坚守安全底线,坚持宁防十次空、不放一次松,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盯紧市场监管领域燃气安全工作重点加强监管检查,全力整治消除安全隐患,坚决防范遏制事故发生。
二、整治任务
开展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单位专项整治
三、检查内容
1、核查充装许可信息,充装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在充装许可范围内充装;
2、检查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是否办理自有产权气瓶登记,是否充装非自有产权气瓶;
3、检查所使用的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安全附件等特种设备是否办理使用登记,是否有有效期内的定期检验报告,可燃气体报警装置是否在检定有效期内;
4、检查充装人员是否在充装前、后对气瓶进行严格检查并规范登记充装记录;
5、要求充装企业对自有产权气瓶贴上标签标记或可以辨别的漆色,禁止充装非自有产权气瓶;
6、检查现场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制定应急预案等;
7、查处超范围充装,非法充装超期未检气瓶、不合格气瓶、报废气瓶、经修理或翻新后的报废气瓶、违法生产以及其他存在安全隐患的气瓶等违法行为。
四、责任分工
所负责的企业有1、液化气站、2、县江沿液化气站3、县液氧站。所负责的企业1、县洪源液化气站2、县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各基层所要严格按照此次专项检查的文件精神,督促整改、纠正问题隐患,对发现拒不整改以及违法违规的企业要及时移交给综合执法大队依法严厉查处。
五、时间步骤
整治从2021年1月12日开始到2021年2月30日结束。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整治责任
县局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成员:综合执法大队队长、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科长、基层所所长;特设科负责本次整治行动综合协调和汇总上报。
(二)强化排查,细化整治痕迹
专项整治中,要切实细化检查措施,同时做好疫情防控防护,各基层所要建立此次燃气安全专项的两个清单,一是特种设备问题隐患清单、二是问题整改清单,健全整治工作台账,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整改一个销号一个,确保问题隐患、整改进程、处置结果等痕迹清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