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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工程造价;计价方式;估算
一、工程造价和计价方法
建筑工程造价是指进行一个工程项目的建造所需要花费的全部建筑工程投资费用。即从工程项目确定建设意向直至建成、竣工验收为止的整个建设期间所支出的总的建筑工程投资费用,这是保证工程项目建造正常进行的必要资金,是建设项目投资中的最主要部分。我国现行的建筑工程造价包括:直接工程费、间接费、计划利润、税金四个部分,而每一部分又包括几个相应不同内容。
我国目前工程建设项目在实施阶段,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工程造价的确定,一般都采用以下几种计价方法进行确定:(1)施工图预算法:其特点是政府是制定工程造价的主体,它是以施工图纸及预算定额为依据,按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出各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量,由分部分项工程量套用相应的定额及地区单位估价表,其工程量乘以各项工程综合单价,计算出工程直接费,再按工程类别及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计算其它直接费、间接费和计划利润等费用,最后确定预(结)算造价的方法。其中单位估价表,是由各地区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根据省统一预算定额编制的综合单价,也叫预算定额基价,是单位估价表的主要构成部分。通过这种方法确定的工程造价,是计算建筑工程造价的基础,并作为确定工程承包合同价款,办理工程项目拨款与结算,编制招标工程标底及投标报价的重要依据。(2)新定额直接费单价方式:采用国际上通用的工程量清单计价,地方定额采用实物法编制,实现量价分离,定额的消耗量指标由指令性变为指导性,利润的计取由原来的规定性利润变为浮动性利润。计价时不需要进行价差调整。这种方法在目前使用的较多。(3)地方定额综合单价法特点是:利用地方定额、工程量清单报价,在单价中包含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等,利用综合单价报价可以简化计算工作量。这种方法目前使用较少。(4)企业定额直接费单价法:在确定生产过程中的资源消耗量是不是以社会平均水平,而是根据企业的实际水平来确定的。这种方法能充分反映工程报价时不同承包商的个体差异,只有管理水平高、生产中资源消耗量少的企业在报价时才具有价格优势。(5)国际惯例方式的特点是:计价依据是工程量清单、企业定额、综合单价、在综合单价中包含间接费、竞争利润、税金,并且间接费、利润完全由承包商根据企业的经营决策,市场竞争状况自主确定。采用此种方法计价,反映了建筑生产中实际的资源消耗。使工程价格既反映其价值,又反映市场供需。
上述(1)和(2)两种计价方法是目前主要的计价方法。从表中我们可以看出这两种方法在计价时都需要利用地方定额并且都需要计算工程量来最终确定工程造价。由于这种特点这样就限定了不同级别的施工企业在记取造价时必须执行同一标准的“定额直接费”或“定额消耗量指标”业主也只能处于从属地位,自主定价的权利较小,只能按照政府的“取费标准”进行计算,其所产生的缺陷为:(1)首先现行的建筑工程造价组成的内容很多,计算量较大,定额内容过多过细,消耗在工程量计算上的时间也较长。(2)与各个施工企业的技术水平不相适应,不利于建筑市场价格的竞争。(3)不能体现建筑产品优质优价的原则。(4)全国各省市颁发使用的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由于程度不同,不利于跨地区工程建设承包市场的竞争。(5)现行工程造价计算方法不能真正体现建筑工程的实际价值。建筑材料价格的变化,对于工程的土建造价(直接费)影响也是最大的。(6)不利于招投标工作的开展。
二、工程造价估算
建筑工程造价的估算,从实际上来说,就是利用某种方法对工程造价所做的一个预先估计或称预测。就建筑工程而言,由于建筑工程本身具有单体性、复杂性、多样性以及对建筑地点的依赖性等特点,不存在两个完全一样的工程,所以对建筑工程来说不能成批量的生产和按整个产品确定价格。这样在进行建筑工程造价估算时就应当对其进行系统化、具体化、综合化全面考虑。所谓系统化,是指为加强工程造价的有效估测,应建立完备的、连贯的、准确的估测系统,使建筑工程造价估算中的估算数据采取、估算过程、估算精度三部分都处于严格、客观的分析计量及控制系统中。
具体化是指对某一建筑工程的造价估算应把建筑工程整体进行分解,划分为基本单元子项(分部分项工程),计算出每一单元子项的费用再综合形成整个建筑工程的费用。
综合化是指在建筑工程造价估算中,要对建筑工程进行分析,要注重其结构形式、建造时间、建造地点等不同因素对造价的影响并且使它们之间能够达到总体的平衡。
三、快速估价的思路和原则
现在通行的确定建筑工程造价方法,面临一大堆图纸,要填写表格将近20余种;涉及数据上万个。特别是工程量的计算,还要求计算人员既懂得工程技术,又要全面执行计算规则及取费规定,操作起来相当复杂,计算式重复繁琐,稍不注意就会出错。由于影响工程造价的因素较多,即使使用计算机,节省的时间也有限:主要是由于计算机不能识图,每一分项工程的工程量具体数值还需经过人工进行计算后才能输入到计算机中。另外在编制或审查一个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常常需要各种不同专业的人员参与工作,少则数周,多则数月才能完成,耗时很长。所以对于施工企业来说,在竞争激烈的建筑市场中,在现有的概预算方法的基础上如何快速而又较为准确的测算出工程的造价,在某种意义上是关系到企业生存与发展的重大课题。为此,从建筑工程造价的特点入手,运用一种方法能够快速估算出建筑工程造价是非常重要的,在时间紧时是有利于节省人力,为企业提高中标机率的。
关键词:工程承包项目管理
思考一:关于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计价方式
107号令第八条提出了:“招标投标工程可以采用工程量清单方法编制招标标底和投标报价”。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是我国加入WTO与国际惯例接轨的必然要求。那么什么是工程量清单呢?工程量清单就是对合同规定要实施工程的全部项目和内容按工程部位、性质等列在一系列表中。工程量清单应当依据招标文件、施工设计图纸、施工现场条件和国家制定的统一工程量计算规则、分部分项工程项目划分、计量单位等进行编制。
一、工程量清单有以下几个用途:
工程量清单的用途之一是为投标者报价用和为招标者编标底之用,为投标者提供了一个共同的竞争性投标的基础。投标者根据施工图纸和技术规范的要求以及拟定的施工方法,通过单价分析并可参照本公司以往的经验,对表中各栏目进行报价,并逐项汇总为各部位以及整个工程的投标报价;
用途之二是工程实施过程中,每月结算时可按照表中序号对已实施的项目,按合同单价和有关合同条款计算应付给承建商的款项:
用途之三是在工程变更增加新项目或索赔时,可以选用或者参照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来确定新项目或索赔项目的单价和价格。
因此,工程量清单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到投标者的报价和招标单位标底的准确性以及施工过程中的投资控制工作,必须十分重视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工作。
二、工程量清单的内容
工程量清单的内容主要包括清单序号,主程项目及其工程量,相应的各种表格等。
(一)工程量清单序言:工程量清单序言在表格之前列出,一般说明工程量清单的计算方法、计量方法、章节项划分办法以及其他有关事项的说明。
(二)工程项目及其工程量: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应具有高度的概括性、条目要简明,同时又不能出现漏项和错项,应保证计价项目的正确性。具体划分时要注意将不同等级要求的工程区分开,将同一性质但不属于同一部位的工作区分开;将情况不同,可能要进行不同报价的项目分开。并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考虑项目的承包方式,所采用的定额以及项目的结算办法,项目的设计深度等,进行合理地划分。
(三)工程量表:工程量清单中一般应含下列各工程量分表,
1、一般项目表(总则)见表1
表1为XX程和工程量表中的一般项目:如履约保证、工程保证保险、技术措施费等
2、各单位工程工程量表见表2
如土建工程中的土方工程、钢筋工程、混凝土工程等
3、计日工表见表3
计日工也称散工或按日计工。在招标文件中一般有劳务、材料和施工机械三个计日工表及计日工汇总表。在编制计日工表时需对每个表中的工作费用所包含的内容以及计算时间做出说明和规定。有的招标文件不将计日工价格计人总价,这样承建商可以将计日工价格填得很高,一旦使用计日工时,业主需支付使用计日工的代价,因此,最好在编制计日工表时,估计一下使用劳务、材料、施工机械的数量。这个估计的数量称为“名义工程量”。投标者在填人计日工单价后再乘以“名义工程量”,然后将汇总的计日工总价加入投标总价中,以限制投标者随意提高计日工价。
4、工程量清单汇总表见表4。
工程量清单汇总表,是对清单项目小计、计日工支付费用、暂定金额进行汇总的表格,汇总金额即为投标总价。清单项目小计即为有效合同价。
工程量表(一般项目)
工程量表(土方工程)
劳务人工(计日工表)
工程量清单汇总表
三、程量清单的编制方法
工程量清单的编制是实行统一的工程项目划分标准、统一的计量单位和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并且根据现场情况,考虑合理的施工方案和施工机械来全面合理的确定。那么“上海2000定额”正是确定了统一的计量单位、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章、节、项的划分都按照统一的工程项目划分标准,比如章是按照施工程序、分部工程划分,节按照分项工程划分,而项目按照工程结构、材料品质、机械类型、使要求不同划分。实行了一个分项基本上只包含一个主要工种、一种主要材料和一个主要操作内容或一项主要工程对象,例如砖墙的分项只包括一个主要工种是泥工,一种主要材料是砖,和一个主要操作内容或工程对象是砌砖墙,不再包括粉刷和钢筋混凝土圈过梁。因此,利用“上海2000定额”制定工程量清单,完全可以编制出比较客观、科学、合理的工程量清单,对于工程造价的控制是相当有利的。
四、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计价方式
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法其分部分项工程量的单价为全费用单价,全费用单价综合计算完成分部分项所发生的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这种做法是与国外做法比较接近的,比如以上的表201项中标者报价单价为50元,那么这个单价已包括了人工、材料、机械的费用以及管理、利润、及税金等其他费用;在结算时,只要工程师对该项目进行了工程计量,用工程计量数量乘以50,即可得出201该项目的结算造价。选择工程量简单综合单价计价方式进行招标投标,对分项工程的单价确定了下来,这个单价已经包含成本、利润和税金,有得承包单位对施工成本的测算;在同一地一个分项基本上只包含一个主要工种、一种主要材料和一个主要操作内容或一项主要工程对象,更有得项目经理对成本的测算。事实上,项目经理往往根据分项工程与各个班组进行结算,比如支模是木工,粉刷是粉刷工,钢筋绑扎是钢筋工等等。因此,采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计价方式,确实可使建筑工程通过市场竞争定价。
五、招标投标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计价与以往定额加取费的计价模式相比有以下几个特点:
1、工程量清单反映了工程的实物消耗和有关费用,易于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进行计价,更能反映工程的个别成本和实际造价。
2、工程量清单作为招标文件一部分,针对目前建设单位在招标中盲目压价和结算无依据的状况,同时可以避免工程招标中的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不规范的招标行为。
3、工程量清单和综合单价计价方法对于计价依据改革具有推动作用,特别是施工企业通过采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计价,有利于改变过去企业过分依赖国家定额和现有定额中束缚企业自主报价的状况。
4、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可以加强工程实施阶段结算与合同价的管理,工程量清单作为工程结算的主要依据之一,在工程变更、工程款支付与结算方面的规范管理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因此,要研究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的问题,首先要研究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计价方式的问题,要规范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计价活动,最关键的应该是从施工招标开始,从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和评标办法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开始,从以上工程量清单的定义、用途、内容等可以看到,工程量清单质量将直接关系到招标标底、投标报价、合同价、工程结算这一工程发包与承包计价全过程。
思考二:关于标底、投标报价和成本之间的关系
我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能够满足招标文件各项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这个“成本”的概念是什么,如何在招标投标时判定某一投标价格低于成本?标底、投标报价、成本之间的关系是一个什么样的关系?这些问题以前总是被忽视,但确实是比较重要的问题。
一、我们要明确在建筑市场中实行招标投标制度所要达到的主要目标。
在建筑市场中采用招标投标方式,最明显的表现就是建筑产品供给者(即施工企业)之间的竞争,而这种竞争最直接、最集中的表现,则是价格上的竞争。通过建筑产品供给者相互之间的竞争降低建筑产品的价格,无疑有利于需求者(业主)节约投资、提高投资效益。从业主对施工企业的选择来看,其基本出发点是“择优”。一般而言,业主希望所选择的施工企业报价较低、工期较短、具有生产质量较好的建筑产品的能力;同时,为了尽可能减少和避免业主、自身的风险,还希望施工企业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财务状况。但是,这种竞争并不是无规则、无限制的。任何产品的价格与其价值都有着一定的内在联系,成本是价格的最低限。施工企业为了维持简单再生产和扩大再生产还需要获得一定的利润,也就是说,施工企业之间的价格竞争并不是简单的"让利"行为。否则,将导致社会劳动所创造的价值在不同部门和企业之间的不合理转移,由此而实现的交换是不平等交换。因此,施工企业之间的价格竞争应当主要是通过不同施工企业个别劳动消耗水平之间的竞争来实现,这也是在建筑市场中实行招标投标制所要达到的主要目标。
二、招标投标的最终效果
不同施工企业的个别劳动消耗水平总是有差异的,通过招标投标,一般总是在特定建筑产品上个别劳动消耗水平最低或接近最低的施工企业获胜。不同施工企业个别劳动消耗水平竞争的结果自然是优胜劣汰,这正是招标投标的宗旨。凡是总体个别劳动消耗水平低于社会平均劳动消耗水平的施工企业,就能继续生存、发展、扩大生产能力;反之,那些总体个别劳动消耗水平高于社会平均劳动消耗水平的施工企业,就将停滞、萎缩、直至淘汰。其结果将对原有生产力资源进行合理的重新组合,有利于促进全社会劳动生产率水平的提高。因此在建筑市场中通过招标投标方式选择施工企业,可以促使施工企业为了企业的生存和发展,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不断提高企业的管理永平,从而提高整个社会劳动生产率水平,这真是招标投标的最终效果。
三、个别成本与社会平均成本
由于每个投标人的管理水平、技术能力与条件不同,即使完成同样的招标项目,其个别成本也不可能完全相同,管理水平高、技术先进的投标人,生产、经营成本低,有条件以较低的报价参加投标竞争,这是其竞争实力强的表现。计划经济制约了施工企业降低个别劳动消耗成本的积极性,市场经济的完善和“2000定额”的出台给我市优秀的施工企业展现自己优势的舞台。“2000定额”的编制遵循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原则,实现了量价的完全分离,实现“统一规则、参照耗量、放开价格、合同定价”的计价模式,引导建设市场参与各方以工程量计算规则为依据,参照消耗量定额,结合自己的综合情况,以自主报价、合同定价的模式,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求。因此,施工企业投标报价将根据自己先进的劳动消耗水平,参照“2000消耗量定额”,编制自己的企业定额,尽可能降低自己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消耗量水平,竞争成本、利润,通过价格上的竞争,在招标投标中获胜。
所以,我们现在招标投标中所称的“让利幅度”、“总价浮动率”、或“材料浮动率”都是不科学的说法,我们现在采用的“百分制评标办法”、“二阶段评标办法”也是不科学的办法。从竞争的角度来看,在其他各项条件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下,当然应以投标价格最低的中标。从“2000定额”中,我们可以知道消耗量定额水平是社会平均水平,招标人一般都根据定额编制标底,所以标底反映的成本是社会平均成本;而投标价格中的成本反映的是施工企业的个别成本。因此,在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方式中,对于超过标底过多的投标一般不应考虑,对低于标底的投标则应区别情况,这样的招标投标才能体现招标投标公平公正的原则。而将低于标底的投标排除在中标范围之外,是不符合国际上通行作法的,也不符合招标投标活动公平竞争的要求。:作为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我们应当要有市场化的头脑,招标投标的目的归根结底是为了通过市场来定价,我们应该建议业主采用国际上通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来体现我国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平公正性。
成本是投标价格的最低限,定额水映的是社会平均消耗量水平,而非施工企业的个别消耗量水平,施工企业的个别消耗量水平必须低于社会平均消耗量水平才能在招标投标中获胜。因此,施工企业的投标报价必定在标底之下,但是否低于它自己的成本价就不能简单地依据标底下浮某一幅度来判定。我们为防止某些投标人以不正当的手段以过低的投标报价抢标,规定对低于标底一定幅度的投标为废标,这种作法是不妥当的。因为,第一,我们无法确定施工企业的成本是多少;第二,如果我们认为施工企业的投标价格异常的低,但施工企业为了中标,否认他们的投标价格低于成本,我认为我们还是应该接受他的投标价格。因为,投标人可以对某个合同低于其真实成本投标和承包,而在多个合同的承包中仍然盈利,但多次低于成本中标则无法在市场生存。因此,首先,我们可以让施工企业在投标书中,自己承诺他们的投标价格已包含成本、利润、税金;其次,我们可以通过严格投标人资格审查制度和履约保证制度,特别应该提高资格预审的财务标准,可以避免没有能力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来预防某些投标人以不正当的手段以低于成本价抢标。同时可通过《招标投标法》、《建筑法》等法律手段,加强招标过程的管理,完善招标文件的合同文件,提高履约保证金的比例等,并且加强中标后的合同管理、质量监督等,来尽可能减少和避免业主自身的风险。
标底、投标价格和成本是三个截然不同的概念,其内涵是非常丰富的。我国已经加入WTO,我们的建筑市场将完全转化为市场经济行为,招标投标管理部门也必须顺应市场经济的要求,在招标投标管理上转换观念,真正符合建筑市场市场经济的要求。在新的形势下,不管是招标投标管理部门,还是造价咨询机构都要从基本概念出发,在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中,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选择承包单位,不断促进竞争和市场化,不断提高施工企业的竞争力,达到招标投标的真正目标。
思考三: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计价的形式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发包方和承包方为完成商定的建设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由于我国建筑市场已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2001年12月11日我国也加入了WTO世贸组织;我国固定资产投资已趋向多样化,集体经济、私营经济、外商投资比例越来越大,建设工程的承发包方式也呈现了多样化,有直接发包、招标等形式。因此,顺应建筑市场经济的要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更显示出了它的重要性。并且由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标的物的特殊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其它经济合同相比,有其特有的特征。首先,建设工程产品的固定性和生产的流动性,形成建设工程产品的个体性和生产的单件性;加之建设工程产品体积庞大,消耗的人力、物力、财力多,一次性投资数额较大,建设周期长,涉及面广等特点,所有建设工程的特征决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执行周期长、合同内容多和涉及面广等特点。因此可以这么说,市场的关键在于合同,而合同是市场的灵魂。在市场经济中,合同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
而合同的核心是合同的定价。合同价是承发包双方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签定的工程造价,由于承发包方式的多种多样,合同价很可能是通过招标投标的中标价,也可能是通过直接发包的预算价或暂定价。由于上海建设工程预算消耗量定额2000顺应市场经济的要求,使得量价完全分离,定额也已经不再是"法定的额度"了,只有工程量计算规则才是法定的,人工、材料、机械的单价都将由承发包双方结合市场实际情况,以合同形式确定。如果在签定合同时只是估算一个暂定合同价,那么到工程结算时将会造成纠纷和扯皮,继而闹上法庭,那么对发包方和承包方都是一件不好的事。如果在工程中间结算时就有了矛盾,那么很可能影响到工程质量问题。因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价的确定尤其显得格外重要,而合同价的确定往往与合同计价形式有关,不同的合同方式应采取不同的计价方式。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根据合同计价方式的不同,一般情况下分为三大类型,即总价合同、单价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总价合同又包括固定总价合同和可调值总价合同;单价合同包括估算工程量单价合同和纯单价合同;而成本加酬金合同包括成本加固定百分比酬金合同、成本加固定金额酬金合同、成本加奖罚合同、最高限额成本加固定最大酬金合同。因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第三部分专用条款中第六款“合同价款与支付”中对于合同价款的三种方式:固定价格合同、可调价格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的提法有所不妥。而且,这本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是适用于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工程,而通过直接发包、施工图招标选择施工单位的工程,这本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许多条款不大适用。有的同志以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可以管好所有的工程,以至于只要把它拿来填上就行了,这显然是对合同的误解,合同计价形式是多种多样的,不是一个“示范文本”可以管住的。合同管理是从政府、合格的中介机构到订约各方面所必须付出比目前大得多的精力从事的一件大事,因此,对建筑市场建设各方来说,弄清各种类型的计价方法、优缺点和使用时机是非常必要的。接下来,简单介绍一下各种计价方式。
一、总价合同
所谓总价合同是指支付承包方的款项在合同中是一个“规定的金额”,即总价。总价合同的主要特征:一是价格根据确定的由承包方实施的全部任务,按承包方在投标报价中提出的总价确定;二是持实施的工程性质和工程量应在事先明确商定。总价合同又可分可为固定总价合同和可调值总价合同两种形式。、固定总价合同的价格计算是以图纸及规定、规范为基础,承发包双方就施工项目协商一个固定的总价,由承包方一笔包死,不能变化。采用这种合同,合同总价只有在设计和工程范围有所变更的情况下才能随之做相应的变更,除此之外,合同总价是不能变动的。因此,作为合同价格计算依据的图纸及规定、规范应对工程作出详尽的描述,一般在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详图己完成的情况下。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承包方要承担实物工程量、工程单价、地质条件、气候和其他一切客观因素造成亏损的风险。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承发包双方均不能因为工程量、设备、材料价格、工资等变动和地质条件恶劣、气候恶劣等理由,提出对合同总价调值的要求,因此承包方要在投标时对一切费用的上升因素做出估计并包含在投标报价之中。因此,这种形式的合同适用于工期较短(一般不超过一年),对最终产品的要求又非常明确的工程项目,这就要求项目的内涵清楚,项目设计图纸完整齐全,项目工作范围及工程量计算依据确切。
可调值总价合同的总价一般也是以图纸及规定、规范为计算基础,但它是按“时价”进行计算的,这是一种相对固定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由于通货膨胀而使所用的工料成本增加,因而对合同总价进行相应的调值,即合同总价依然不变,只是增加调值条款。因此可谓值总价合同均明确列出有关调值的特定条款,往往是在合同特别说明书中列明。调值工作必须按照这些特定的调值条款进行。这种合同与固定总价合同不同在于,它对合同实施中出现的风险做了分摊,发包方承担了通货膨胀这一不可预测费用因素的风险,而承包方只承担了实施中实物工程量成本和工期等因素的风险。可调值总价合同适用于工程内容和技术经济指标规定很明确的项目,由于合同中列明调值条款,所以在工期一年以上的项目较适于采用这种合同形式。
二、单价合同
在施工图不完整或当准备发包的工程项目内容、技术经济指标一时还不能明确、具体地予以规定时,往往要采用单价合同形式。这样在不能比较精确地计算工程量的情况下,可以避免凭运气而使发包方或承包方任何一方承担过大的风险。工程单价合同可细分为估算工程量单价合同和纯单价合同两种不同形式。
估算工程量单价合同是以工程量清单和工程单价表为基础和依据来计算合同价格的。通常是由发包方委托招标单位或造价工程师提出总工程量估算表,即“暂估工程量清单”,列出分部分项工程量,由承包方以此为基础填报单价。最后工程的总价应按照实际完成工程量计算,由合同中分部分项工程单价乘以实际工程量,得出工程结算的总价。采用估算工程量单价合同可以使承包方对其投标的工程范围有一个明确的概念。这种合同一般适用于工程性质比较清楚,但任务及其要求标准不能完全确定的情况。采用这种合同时,工程量是统一计算出来的,承包方只要填上适当的单价就可以了,承担风险比较小。因此,估算工程量单价合同在实际中运用较多,目前国内推行的工程量清单招标所形成的合同就是估算工程量单价合同。实施这种合同的标的工程施工时要求施工过程中及时计量并建立月份明细账目,以便确定实际工程量。
纯单价合同是发包方只向承包方给出发包工程的有关分部分项工程以及工程范围,不需对工程量做任何规定。承包方在投标时只需要对这种给定范围的分部分项工程作出报价即可,而工程量则按实际完成的数量结算。这种合同形式主要适用于没有施工图、工程量不明,却急需开工的紧迫工程。
三、成本加酬金合同
这种合同形式主要适用于工程内容及其技术经济指标尚未全面确定,投标报价的依据尚不充分的情况下,发包方因工期要求紧迫,必须发包的工程;或者发包方与承包方之间具有高度的信任,承包方在某些方面具有独特的技术、特长和经验的工程。以这种形式签定的建设施工合同,有两个明显缺点:一是发包方对工程总价不能实施实际的控制:二是承包方对降低成本也不大感兴趣。因此,这种合同形式在建设工程中很少采用。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建设部联合的“示范文本”,但这只是一种建筑安装工程的施工合同文件,它往往适用于单价合同。而且从整个示范文本的结构来看,工程量清单始终贯穿于整个示范文本,参照这个示范文本签定合同的工程应该是通过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工程,而不是所有的工程。更何况,“示范文本”中的三种合同计价方式,比如固定价格合同、可调价格合同,此“价格”是总价还是单价,概念不严格,容易引起误解,有可能引起合同经济纠纷。
不同的招标方式决定了不同的合同方式、合同计价方式。通过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工程所形成的合同形式应该是估算工程量单价合同或者纯单价合同,可以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示范文本”;而通过施工图招标的工程所形成的合同形式应该是总价合同,及通过直接发包的工程所形成的合同形式应该是总价合同或成本加酬金合同,都不宜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示范文本"。因此,从政府、中介机构到发包方和承包方,都应重视选择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计价形式,弄清各种计价方式的优缺点、使用时机,从而减少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不完善而引起的经济纠纷。
思考四:关于工程计量和工程结算
一、工程计量的重要性
(一)计量是控制项目投资支出的关键环节
计量采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计价方法选择中标单位的工程,形成的合同是估算工程量单价合同。合同条件中明确规定工程量表中开列的工程量是该工程的估算工程量,不能作为承包商应予完成的实际和确切的工程量。因为工程量表中的工程量是在制定招标文件时,在图纸和规范的基础上估算的工作量,不能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依据。监理工.程师必须对已完的工程进行计量,经过监理工程师计量所确定的数量是向承包商支付任.何款项的凭证。因此,在工程结算中,工程计量是极其重要的。
(二)计量是约束承包商履行合同义务的手段
计量不仅是控制项目投资支出的关键环节,同时也是约束承包商履行合同义务,强化承包商的合同意识的手段。FIDIC合同条件规定,业主对承包商的付款,是以监理工程师批准的付款证书为凭证的,监理工程师对计量支付有充分的批准权和否决权。对于不合格的工作和工程,监理工程师可以拒绝计量。同时,监理工程师通过按时计量,可以及时掌握超过、承包商的进展情况和工程进度。当监理工程师发现进度缓慢,他有权要求承包商采取措施加快进度。因此,在监理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可以通过计量支付为手段,控制工程按合同条件进行。
二、工程计量的程序
合同示范文本第21条规定,工程计量的一般程序是:承包方按协议条款约定时间(承包方完成的王程分项获得质量验收合格证书以后),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的报告,监理工程师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数量,并在计量24小时前通知承包方,承包方必须为监理工程师进行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予以确认。承包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计量,由监理工程师自行进行,计量结果仍然视为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三、工程计量的依据及范围
(一)工程计量的依据一般有质量合格证书,工程量清单前言,技术规范中的“计量支付”条款和设计图纸。
1、质量合格证书:对于承包商已完的工程,并不是全部进行计量。而只是质量达到合同标准的已完工程才予以计量。有了质量合格证书的才予以计量。
2、工程量清单前言和技术规范
工程量清单前言和技术规范是确定计量方法的依据。因为工程量清单前言和技术规范的“计量支付”条款规定了清单中每一项工程的计量方法,同时还规定了按规定的计量方法确定的单价所包括的工作内容和范围。
3、计量的几何尺寸以设计图纸为依据
单价合同以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进行结算,但被监理工程师计量的工程数量,并不一定是承包商实际施工的数量。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商超出设计图纸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二)工程计量的范围
监理工程师一般只对如下三方面的工程项目进行计量: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项目,合同文件中规定的项目,工程变更项目。
我国工程造价管理是由造价咨询机构来操作的,造价管理有工程结算审价、全过程造价管理两种方式,工程竣工结算都通过造价咨询机构审核确定。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并没有按照规范对合格工程进行工程计量这一步,只是由造价咨询人员进行工程量的审核。审核工程量和工程计量完全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如果只是在工程竣工结算后,审核工程量、造价,造价管理就不能达到应有的效果,有时反而会衍生一些不好的现象。我国的示范文本中也规定,在施工过程中,由监理工程师对合格的分项工程进行工程计量,并依据合同单价进行工程结算,而目前在国内,没有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计量这一环节,因此,工程发包与承包的价格仍然没有控制好。工程计量在工程款支付、工程结算时是相当重要的,不能忽视的,政府部门应该引导发包单位、承包单位、监理公司等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作好这项工作。
1.工程清单计价特点。招保单位可以委托相关机构将招标工程以及施工过程中整体工程产生的实体非实体所需费用详单提供给所有投标的企业,投标单位在清楚了解招标工程项目所需费用后进行自主报价。新的工程清单计价模式较传统计价模式更简单明了,更有利于建筑工程进行招投标工作,不受限于工程造价水平的高低导致最终得到项目任务量的多少,而是根据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规定总额,有效避免了投标人工程量不统一的现象。工程量清单清晰的包含了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每个项目所需费用的详细情况,从综合的角度出发,完整的列出工程实体及相关措施的费用,并且也标出了投标企业在整个工程建设中所应该承担的责任与风险。在公开报价清单后,对投标企业提供的报价进行综合严格的评估审查,最终以价格低、报价合理的前提下选中投标人,因此,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在招投标风险承担及规范项目造价方面起到了一定推动作用。2.工程清单计价现状。在市场经济中,建筑行业的竞争激烈,建筑企业的压力逐渐增大。为了企业的利益,在投标过程中为了中标,用恶劣的手段压低工程造价,破坏市场竞争秩序的同时,也影响了招投标市场秩序。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出现与应用采取“量价分离、风险共担”的原则,极大程度上明确了招投标双方的责任与风险,建立了良好有序的招投标市场[1]。
二、建筑工程招投标计价风险
1.招标方承担的风险。招标文件作为工程项目合同的一部分,不单单在招投标双方签订合同时作为基本依据,同时也是建筑企业在投标报价时的重要参考凭证。制作建筑工程清单需要小心谨慎的态度,严格按照具体程序与实际情况来拟定招标文件,因此,招标文件不仅具有严谨性、复杂性,同时也存在一定程度的风险性,要从招标单位的自身利益出发,保障工程施工的顺利开展。工程量清单作为招标文件的中心内容,其内容的准确与否直接影响招投标双方承担风险的大小[2]。在制定工程量清单时,要做到科学合理符合实际建筑工程的标准,如果编制团队的相关人员不具有优秀的专业技能和相关资质水平,这种参差不齐会造成清单造价的不合理,也关系到工程招投标进展。在对投标各大企业公开提供招标工程量清单后,最重要的环节就是评比。在竞争趋势下,大多数企业过于注重企业自身的经济效益,甚至会采取一些不透明的手段实现企业利益最大化。同样,招标方也习惯采用价格最低法来对投标方进行评标,但投标方的最低价标准不尽相同,没有符合所谓招标方最低价评比要求,再加上投标评判团队每个人的思想理念不同,太主观,忽略了客观现实,在评比出现这些情况时对招标方来说又多了一定风险。2.投标方承担的风险。工程量清单制订内容是否健全不仅对招标方有影响,同样对投标方也带来了风险。投标方大多数在竞标过程中追求中标,却在竞标后准备开展工程施工时,发现清单的工程项目任务与实际有所差别,这就会造成投标方将会损失一部分经济效益。此外,也有少数会遭遇工程清单项目缺失,投标方如不及时采取补救办法,在最终交工审验中会追讨不回应得的损失补偿。对于想要在招投标中成功中标的投标方来说,在竞标之前要对企业做个整体财力的统计与了解,然后比对清单中的工程项目进行竞标,对企业做出一个合适的投标额度,定额的制订,将会对企业的日后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企业的定额也可以真实的反应出一个企业发展经营状况的现状。任何由双方签订的合同都有法律约束,关乎合同双方的利益,尤其在相关的工程合同中对工程款项的具体支付详情并没有明确的条文规定,也存在很多不健全的其他相关文件,虽然建筑行业采用了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但只是提供工程项目的详细单价,稳定市场竞争秩序,在具体施工过程中对于施工方承担的风险并没有起到太大的作用。
三、建筑工程招投标计价风险的控制
1.招标方的风险控制措施。在编写制订工程量清单时,要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端正自己的思想,用正确的态度编制清单,不要以自身的利益为主,应坚持贯彻公平公正的方针,保障招投标双方共同的利益,禁止发生在制订清单过程中,故意将自身应承担的责任和风险转移给对方,这样会造成投标企业的混乱,引起不必要的讨论和争吵。相关编制团队或单位要提高自身的相关资质和能力,定期进行相关专业培训,学习掌握最新的市场经济形势,为编制更科学的工程清单打基础[3]。在完成编制后有关审查部门要做到认真检查,尤其在相关确定数据方面有必要做二次计算,确保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严谨性、科学合理性,确保日后工程项目的顺利完成。此外在评标过程中,首先,在选择投标企业时,在关注投标企业给出报价高低的同时,也要考虑该投标方所代表公式的综合实力是否优秀;其次,负责评估价格方面的评审团队,除了要考虑工程项目单价及总价之外,要结合投标方对完成整个工程中对于单项工程和所有项目工程的整体成本控制以及效益等情况相结合,进行综合分析;最后,招标方或工程量清单编制的有关机构,针对一些特殊工程的特殊情况时,可以在清单中列出详细的数据指标,或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相关记录,在最终评判中综合考虑。2.投标方的风险控制措施。投标方在投标之前要做好万全准备,不要去争取最终结果,如果没有一个认真制订、谨慎分析的过程,最终会导致投标方所代表的企业或承包商承担巨大的风险和无法挽回的经济损失。因此,认真审查工程量清单是投标方企业最重要的任务,对清单上无论是单项价格还是总价,无论是施工前的项目预算还是措施预算,都要进行认真仔细的分析评估。对于企业内部负责这一项目的相关专业人员要提高预算能力,加强专业知识,充分利用网络查阅了解相关最新的造价预算方面的信息。通过对投标方风险的分析,得知企业定额的重要性,想要确立正确的符合企业的定额,就要全面提升企业员工的整体素养,利用日常工作中丰富的经验,接受社会发展进步带来的新行业思想,发挥个人优势,努力为企业制订一个有利的企业竞标定额。在中标后,企业或承包商更不能懈怠,在收到招标发来的工程项目相关文件后,要及时组织相关专业小组进行详细认真的审查,不仅要对项目的各项预算进行分析,更要注重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合同中标注的注意事项,避免一切不利因素给企业带来的影响,最大程度上减少对企业或是承包商利益的损害。
四、结语
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是当前建筑业发展趋势的主要模式,极大程度推动了建筑行业的发展,同时也影响着市场经济的进步。在目前形势下,我国对建筑行业工程的竞标没有加大督查、管理的力度,造成招投标市场中出现大量的扰乱社会秩序、违规操作的一系列严重问题。在建筑工程招投标中,想要降低招投标双方的风险,就要求招标方在编制相关的工程量清单中科学、严谨,全面考虑双方的利益,以公平公正的原则制订招标文件。同样,投标方要做好企业定额的工作,并对工程量清单做出详细全面的分析,有效提高企业在竞标中的中标率。对此,招投标双方还要加强注重相关专业人员的培养,定期培训,增强相关人员的专业知识,提升团队的整体工作能力和综合素养,为企业日后的发展做充分的准备,优秀人才储备同样也是促进企业发展的重要力量。只要做到这些方面,招投标双方在一定程度上会降低竞标工作中的风险。建筑行业的工程质量关系着整个国家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因此,必须加大建筑企业工程招投标市场的管理,才能促进国家的全面建设。
作者:刘林军 单位:安徽审计职业学院
参考文献:
[1]王霞,王月明,尤子菻.浅谈2013版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下招投标风险管理[J].四川建筑,2015(2).
1建筑造价管理重要性
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工作是现代社会建筑建设工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保证建筑工程经济效益的关键环节。对建筑工程的造价进行控制能够促使工程投资项目造价管理人员在正式开始之前对其进行全面的方案制定、方案设计审核,全方位、多角度、多层次的了解建筑工程项目详情,对项目工程进行动态监控,从而有效掌握建筑工程项目的利润情况,将其经济收益控制在一定程度之内,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2建筑造价管理原则
2.1设计为重点原则
建筑工程造价管理人员在开展工程造价管理工作时,要注意严格遵循“设计为重点原则”,在将工程造价管理贯穿整个项目进程的同时,引入工程设计,并在工程设计阶段对建筑工程进行造价成本控制。工程设计是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全过程的第一关,若在设计阶段强化工程造价控制,就能结合建筑工程的实际情况,优化选择合理的施工工艺、施工材料、设备,提高建筑工程性价比,充分体现建筑造价管理的经济效益控制优势。造价管理人员要重视设计阶段的造价控制,通过此阶段的造价控制提升建筑工程施工质量。
2.2主动控制原则
建筑工程造价管理人员在开展工程造价管理工作时,要注意遵循“主动控制原则”。主动控制原则,就是指需要造价管理人员对工程造价进行预算管理,将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及情况均纳入预案计划中,并根据可能出现的风险因素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从而保证建筑工程进展顺利,避免偏离原有目标。
3建筑造价管理提升工程经济效益措施
3.1招标环节造价管理
针对建筑工程建设单位,要提升建筑工程的经济效益,就要做好建筑工程招标环节的造价管理。建设单位造价管理人员在建筑工程的招投标阶段要对工程设计招标、工程施工招标等文件进行严格管理,并对项目中重要物资的招投标行为进行审查。造价管理人员要严格审核施工单位的施工资质及其相关经验,并采取实地考察的方式进行审核,从而避免出现招录到信用较差施工单位的情况。造价管理人员还要全面掌握建筑工程项目的造价成本,防止投标单位恶意竞标。另外,造价管理人员还可以在管理工作中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就是通过统一的计量计算规则提供工程量清单,并由投标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与市场情况进行报价竞标,这种方法也可以有效控制工程成本,提高建筑工程的经济效益[2]。
3.2做好预算和决算管理
针对建筑工程施工单位,造价管理人员要提升建筑工程的经济效益,就要做好预算和决算工作。首先,造价管理人员要对建筑工程所需的主材、辅材及其他耗材进行统计,保证材料采购数量符合施工需求,避免出现采购数量过多或不足的情况,减少材料采购资金的浪费。然后要提前统计、预估建筑工程施工人员的劳务费用,控制施工人工费;造价管理人员要结合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情况、施工难度,依据现阶段市场平均价格和单位内部人员的标准工作进行计算。最后,造价管理人员要在预算与决算阶段对建筑工程施工可能产生的设备使用与维护费用进行计算;造价管理人员要根据单位本身的施工机械设备情况,计算施工机械费用在使用过程中产生的摊销费用及租赁费用,并综合施工情况核定需要租赁的机械设备数量,优化机械设备管理方案,从而实现控制造价成本的目的[1]。
3.3施工环节造价管理
针对建筑工程施工单位,造价管理人员要通过增强建筑造价管理工作提升建筑工程的经济效益,还要做好施工环节的造价管理工作。造价管理人员要结合现阶段的市场发展形势,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费用进行预估,从实际需求的角度出发,在合理范围内降低施工费用,并加强对施工环节的管理,对建筑工程施工劳务成本、施工现场资源成本进行管理,让施工单位定期上报每天施工费用消耗明细,推动建筑工程施工造价管理规范化发展。此外,造价管理人员要认真审核变更明细,并严格规定变更条件,避免出现随意修改施工方案的情况出现,确保施工预算与原方案的顺利推进。从而避免不必要的成本浪费。
3.4竣工环节造价管理
针对建筑工程施工单位,造价管理人员要从竣工环节入手,提高竣工环节的造价控制程度,认真、严谨的开展工程审核工作,保证建筑工程的工程量,根据承包合同、施工图纸、变更计划及现场签证等资料对已完成的工作量进行计算,并进行核算,杜绝出现施工单位谎报施工量的情况出现。造价管理人员还要做好套价工作,熟悉工程定额书中的详细单价和具体施工内容,并结合工程预算对其进行定额套价。
4结语
总而言之,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工程是一项极为复杂的、专业的、系统的工程管理工作,要想加强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工作不是一朝一夕能够完成的,也不是针对某一环节工作就能够达到的。造价管理人员要想通过强化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工作提升建筑工程的经济效益,就要明确建筑工程经济效益的主要来源,不断提升自身管理水平,引进科学管理体系,全面开展造价管理工作,从而有效控制建筑工程各个环节成本,有计划的提升建筑工程的经济效益。
【管理学博士论文参考文献】
[1]李康.增强建筑造价管理提升工程经济效益[J].华东科技(综合),2018(003):53.
关键词:基础加固;顶升纠编;沉降观测;验算
1工程概况
邵阳市某工程是一座六层的框架结构建筑,基础采用340mm锺击沉管灌注桩,设计单桩承载力250kN,工程施工到封顶后突然发生较大沉降及倾斜,3d时间西北角向西倾斜达41.60cm,停工后制定了处理措施并完成后续工程。
2建筑物基础加固方法及施工要点
2.1楼房下沉倾斜的原因分析
2.1.1工程桩成桩质量差,承载力不能满足结构荷载要求。场区土层地质资料不准确也是桩承载力低的原因。
2.1.2工程桩上的第一级承台混凝土离析严重,承台断裂破坏,甚至已反转破坏。
2.2基础加固的静力压桩方法
基础加固采用静力压预制桩方法,预制桩是由反力架和油压千斤顶所组成的压桩机压入的,千斤顶所需反力是通过反力架由楼房自重提供的。预制桩采用30×30cm的方桩,制桩压入的终止条件为压入荷载大于或等于600kN。
为避免施工引起新的附加沉降,静力压桩施工前先对所有已破坏的承台采用工字钢进行支撑。
2.3静力压桩的质量检查
根据现场预制桩时取样的试件试验,预制桩的混凝土抗压强度达到设计要求;预制桩施工完成后对3根桩作静力载荷试验,预制桩的极限荷载均大于600kN。
2.4条形基础承台的设计及施工
基础承台的设计是由现场实际情况而定的。受首层的净空不能减小的限制,采用薄承台结构。同时为增加整体作用能力,将西面1#~8#及东面9#~16#柱分别做成条形基础承台。承台的设计荷载主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2.4.1柱的设计荷载,东面9#~16#柱荷载1500kN;西面1#~8#柱荷载1900kN。
2.4.2原有承台、柱的现在荷载按800kN考虑,但由于在现有荷载800kN作用下,沉降并未完全稳定,当基础加固后原有承台的荷载将转移给新加固的桩。从安全考虑,将原有承台承担的800kN荷载的30%转移给新加固的桩平均分配。
2.4.3根据上面1、2两个条件则可计算出承台设计计算时新加固桩的荷载为西面1#~8#承台的桩设计荷载P=335kN,东面9#~16#承台的桩设计荷载P=313kN。
新设计的条形基础承台是在原有承台的上面,破环反转的承台必须将其凿平至新加固的承台底标高,由于原有承台还承担着楼房的现有荷载,为减小施工对楼房沉降的影响,采取了有效的加强支撑的措施,施工中尽量减少震动,并密切监测大楼沉降的动态。根据施工期间的沉降观测结果,在静大压桩及承台的施工期间,各柱的沉降速率与施工前增加很小,说明采用的施工方法是切实可行的,对大楼的沉降影响较小。在承台浇注混凝土3~5d后承台已停止下沉,说明新的承台已发挥作用。
3基础加固后倾斜楼房的顶升纠偏处理措施
3.1顶升纠偏的设备及施工安装
顶升纠偏的设备主要有,钢支承梁和混凝土支承墩及顶升用的油压千斤顶等。施工安装时每根柱要装两条钢支承梁,支承梁与柱接触面用水泥砂浆充填,保证紧密接触,用穿过柱子的高强螺栓的拉力使柱与支承梁紧密连接在一起,钢支承梁的两端支承于两边的混凝土墩上。然后等待水泥砂浆有足够的强度后,将柱子凿断安装千斤顶。顶升纠偏前割断柱的钢筋,则整个顶升纠偏的设备安装完成。
3.2顶升纠偏方法
顶升时分级同步进行,在柱的支承梁未离开支承点时,顶升加载采用压力控制,共分4级进行,每个千斤顶都基本上以同步压力上升,每级加20t施加。在柱的支承梁离开支承点后即按上升高度控制。每根柱的上升在同一级基本上同步进行,每一级顶升完毕后均作详细的观测。为了保证楼房顶升纠偏后东、西方向的倾斜值不超过40mm这一标准,西边各柱的顶升量的大小是采用实测的二、四、六层楼面相对于同一基点柱(16#柱)沉降差的平均值作为顶升的依据,同时也考虑西边桩顶升时相邻柱不应有超过结构容许沉降差这一条件。
3.3现场观测及观测结果分析
3.3.11#~8#柱顶升出力和顶升量的测定
1#~8#柱在顶升纠偏时各柱的上升高度与千斤顶顶出力的关系曲线如图1所示,千斤顶出力随上升高度变化无一定规律,主要是受相邻千斤顶在不是完全同步上升情况下,上升得快的千斤顶的出力将增大,反之则出力小,因此出现千斤顶出力变化比较大的情况。为了有利于原有裂缝的闭合,适当调整了个别柱的顶升量。
3.3.29#~16#柱承台的转动量观测
在9#~16#柱每柱靠近承台面(离承台面约20cm)柱的内、外侧各装一个百分表观测承台在西边柱顶升时每级的变形值,根据两个表的差值除以两个表的距离即可求出承台的转角。9#~16#柱的承台的转角θ0与相对应的1#~8#柱的顶升高度W关系曲线如图2所示。从图2可看出θ0~W基本成线性关系,9、10柱的承台的转角θ0要比其它柱的基础承台基础刚度大。
3.3.3梁的裂度观测及观察
梁的裂度观测选择了2~10、7~15柱的一楼连接大梁。在靠近10#、15#柱的大梁梁底分别安装千分表,测量顶升过程中的应变变化情况。测量结果如图3(为拉应变),从图中可看出,梁底应变与顶升高度的关系,2~10梁应变与顶升高度和变化比较有规律。而7~17梁的梁底的~W变化规律性差。主要原因是由于7#柱顶升时支承梁底打入铁垫块时敲击震动影响。而2~10梁以上的所有隔墙未拆除,可削弱由于2#柱顶升时支承梁底打入铁垫块时敲击震动影响,其观测结果比较可靠。根据现场观察7~15梁,并未产生裂纹,所以7~15梁的应变观测结果受震动影响大,未能真实反映梁底的应变变化情况。同时在顶升过程中派专人观测梁的动态,观察结果是所有东西方向的大梁在顶升过程中均未产生裂纹,而且西边横梁的原有裂缝在顶升纠偏后都有闭合的迹象。只是在西边顶升高度达到10~11cm后9#、10#、11#柱的内侧开始产生裂纹。顶升纠偏终止后,最大的裂缝宽度发展至约0.5mm。产生裂缝的主要原因是顶升产生的附加弯矩作用拉裂的,而9#、10#梯形的加固后的承台刚度大,因此其相应的附加弯矩也较大。由于裂缝较小并不影响其支承强度,而且在长期荷载作用下通过应力调整裂缝将逐渐闭合。
3.3.4顶升纠偏的回复量观测及9#~16#柱的沉降观测
在楼房的四个角观测顶升后的纠偏量,图4所示曲线是东北角楼顶在顶升过程中的水平移动量与1#柱的顶升高度的关系。W~u关系近似为线性关系。
从表可以看出已施工加固承台的9#、10#柱的沉降要比其它未施工加固承台的柱要小。
3.3.5顶升纠偏的终止和柱的复原
按上述顶升纠偏方法进行顶升至第24级时,东北角用经纬仪观测基本达到垂直状态,从其它三个角的楼顶吊垂线至地面的目测结果也是大致垂直状态。终止顶升纠偏。
顶升纠偏结束后立即施工11#~16#柱加固的基础承台,对柱进行基础加固及纠偏工程已圆满结束。
4顶升纠偏过程中的结构内力分析及楼房最终沉降计算
4.1顶升纠偏过程的结构的内力分析
一栋已完工的混凝土框架楼房,尽管采用截柱顶升纠偏方法纠正楼房的倾斜,但仍然对框架各节点产生一定的附加弯矩,这种附加弯矩之后会对框架结构造成损害,必须预先考虑,现对其作些分析计算。由于二楼至六楼所有楼板及梁组成了刚度较大的多层单跨梁体系。可以将楼房取图5的简图来分析计算。A点为用千斤顶支承,在垂直方向有水平方向可自由的支点,N为结构自重,L为顶升纠偏时附加上千力。F点为固定端但在偏心荷载作用下仍能作相应转动(θ0)的。BCDE由梁、板组成刚度远大于EF的一楼柱的刚度,因此现假定BCDE为近似刚架。则当在A点顶起时产生一附加上升力N,在EF段则受一弯矩M作用(图6为弯矩图)。则E点的转角可用悬臂梁受纯弯的公式求得:
θE=ML/EI+θ0
A点顶起高度为Wcm时楼房所产生的转动θ=W/970,现考虑θ=θE则BCDE部分由于楼房转动将不受影响,因此可得出顶升高度W与弯矩M及F点承台的转动θ0关系:
W/970=ML/EI+θ0
M=EI/L(W/970-θ0)
在已知1#~8#柱每级的顶升W和实测的相应9#~16#柱的承台转角θ0的情况下,即可求出相应的9#~16#柱一楼部分柱段所受的弯矩M。考虑到弯矩M在大于钢筋混凝土柱的抗裂强度后,由于柱产生了裂纹,则EI将减小的影响,求出的弯矩M与顶升高度W的关系曲线。根据柱的尺寸为40×60cm及配筋为8Φ22即可计算出抗弯能力为25.4Mpa;当顶升高度大于100mm后9#、10#柱开始发现有几条小的裂缝,随着顶升高度的增加,裂缝宽度也有所发展。这与计算分析是较一致的。梁的裂度观测及观察也表明,在西边术顶升开始至顶升结束,所有大梁及楼板均未产生新的裂缝。这也说明整个楼房的偏转完全靠西边各柱顶升后在东边的柱受弯矩产生了转动和承台转动提供偏转的,所以对梁及楼板无甚影响。
4.2楼房最终沉降计算
基础加固后,从建筑物的观测结果,在目前现有荷载80~1200kn作用下沉降已趋于零。以后楼修复后每个承台将受设计荷载作用。现取东面9#~16#柱的承台的设计荷载为1500kn,西面1#~8#柱的承台的设计荷载为1900kn,现有荷载按800kn计算,并假定承台新增加的荷载P全部由新的加固桩承担,则承台的沉降S为:
S=P/nk
西边1#~8#柱承台加桩为每个承台4根桩P=190-80=110吨,桩的刚度系数K由静力压桩时的桩的静载试验的P~S曲线可计算出:K=3636/m。则可计算出西边3#~8#承台可能产生的沉降约7.6mm。1#、2#承台以后增加的荷载很小则沉降将较小约5mm。东边9#~16#柱的承台每个按加3根桩考虑。P=150-80=70吨,由上述公式可计算出11#~16#承台可能产生的沉降约6.4mm。同样9#、10#承台以后增加荷载很小其沉降将较小。
考虑到桩在长期荷载作用下,其沉降将略有增加,本楼房在基础加固后至楼房修复竣工后的最终沉降将在10~15mm左右。
5结论及建议
5.1本工程基础加固采用静力压桩方法,共压入30×30cm预制桩61根,由于静力压桩方法最终的压入荷载大于等于60t,其承载力是很清楚的。同时根据抽查的7根静载试验结果,7根试验桩的容许承载力均可达到40t。因此在基础加固后完全可以满足设计荷载要求。
5.2采用了条形基础承台增加了整体作用能力,承台施工质量均满足设计要求。
5.3在西边1#~8#柱安装千斤顶进行顶升纠偏,使大楼东西方向纠偏后达到垂直状态,顶升纠偏过程中,大楼原有结构完好,只是在9#、10#、11#柱在一楼的柱的内侧产生裂缝,裂缝宽度小,已作修补处理。楼房的纠偏达到了预期的目的。
5.4根据沉降分析结果,大楼在加固后至修复竣工后在新的荷载作用下将产生10~15mm左右的沉降。
5.5建议以后大楼的修复采用轻型材料或减小内部隔墙的厚度,减轻大楼的自重,可以增加大楼的安全度。
参考文献:
[1]赵国藩.钢筋混凝土结构的裂缝控制等.海洋出版社,1991.
[2]王济川,卜良桃编著.建筑工程结构鉴定、改造与加固.湖南科学技术出版社,1999.
在进行管理的方法和理念上,没有及时更新,技术水平也不够先进。
二、对造价管理产生重要影响的几个方面
在对造价进行管理的过程中,其中涉及的影响因素包括两个方面的,意识社会方面的,另一个因素使企业自身产生的一些制约。
1.社会方面
这一方面对造价管理产生制约作用,是由于整个社会大环境的因素,具体体现在三点:
①这一方面的工作的进行没有具体的制度的约束和指导,因此,一些具体的工作步骤不能够明确,导致一些工作人员在工作的过程中出现了许多不规范的现象。这些行为为企业的发展造成了很大的阻碍因素,为企业的资金的使用带来了问题。为了缓解资金问题,企业的首选就是暂不支付材料费,从而使今后的各项会计工作难以进行。
②此外,还存在不能按时给工人工资的问题,这一拖欠行为也使会计的工作进一步滞后,为造价的管理工作带来制约。
③在采购原材料的过程中,发票的出具成为了另一大问题。
2.企业自身的制约作用
对于企业造价管理工作的制约,不仅仅体现在社会方面,企业自身的管理也是一个重要的因素,比如:
(1)企业缺乏相关的管理制度,即使有制度可循,在贯彻的过程中也不够彻底。
(2)相关的从业管理人员自身的工作素质还有待提高,在决策的时要保证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3)企业在工作过程中缺乏目标的指引,相关工作的进行也没有责任到人。
(4)企业没有注重发挥人力资源的重要作用。
三、如何改善造价管理工作
1.逐步提升管理意识和管理水平,注重发挥人力资源的作用,在工作的过程中,依靠工作人员的个人业务素质来提升工程造价的管理水平。只有相关的从业人员能够做到管理理念的更新和进步,才能够从根本上将造价管理这一工作做好。一般情况下,管理人员还扮演者利益调节者的角色,当开发商和用户两方因为意见分歧或是利益分歧产生冲突时,相关的负责人要妥善处理好这一冲突,并在此基础上为管理工作的开展打下良好的基石。
2.防止市场价格大幅度的波动,控制好市场的价格
在对市场价格的管理方面,加强对这一环节的控制能够有效的提升造价管理的效率和水平。
(1)结合现在的形势看,需要为造价管理工作的更好的进行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使相关的工作有据可依。
(2)结合现代信息技术对这一工作进行系统全面的管理和规划。
(3)在造价管理的过程中,要注重咨询这一项功能的开发。
(4)合理的分配和利用现有资源,充分发挥现有资源的作用,并做好对价格的控制工作,为造价管理工作的开展建立良好的环境。
3.不断对管理技术进行探索和实践
在不断变化发展的市场经济中,企业的发展也要随时结合市场的变化开展工作,并作出一定的工作调整。在建筑行业,对于财务管理的工作调整也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内容,特别是在当今社会,对于造价的管理能够对整个工程的资金产生重要的影响,企业更加应该关注这一工作。利用信息技术优化管理手段,不断提升自身的市场竞争力,开拓更多的市场,合理的利用资源,使资源最大限度的发挥作用。
4.完善对造价管理的监督和检查,建立相应制度规范企业行为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每个企业都面临着强大的竞争对手,因此,企业都争相获取市场地位,这就需要企业做到知己知彼,方能百战百胜,全面掌握竞争对手的各项状况。此外,企业还需要注重对企业造价管理工作的检查和监督,根据企业的经济情况和项目经费制定出合理的投标计划,确保这一工作的顺利进行。
5.用制度来约束从业人员的行为,同时对员工进行定期的培训,逐步提升相关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提高办事效率。具体需要做到下面的三个方面的工作达到目标:
(1)在企业内部广泛的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培训,全面提升从业人员的办事效率,提升企业的实力。
(2)在相关从业人员的个人素质方面,要注重加强对员工的守法教育,确保会计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工作,并在掌握法律的基础上提升业务素质。
近年来,在审计投资实践中,审计人员以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施工合同为主线,主要的建筑材料,人工,机械等审计工作中,对项目的直接成本审计效果良好,但作为构成直接成本的一部分———措施成本,往往在审计工作中重视不够,特别是对临时设施的审核肤浅。与直接工程费不同,临时设施费常常是说不清的费用,一般发生在工程开工之前,这些临时设施在账目中不明确,需要审计人员在工作中认真筛选,寻找线索。它有两部分内容,一是由施工单位为了方便施工而新增建的辅的或配套的临时性工程;二是建设方自行施工所发生的临建支出。在对这笔费用进行审计时,需要关注。a.招投标及施工合同。为了建设项目施工的顺利展开,或有施工组织设计为依据的如临时专用公路或其他项目,在招标文件或招标答疑记录中有记录的,必须依据合同来处理,要看是否包含在整个投标报价中。若包括在内,又不是工程变更,都不能增加到临时设施成本中。b.施工现场。大量的临时设施施工完结后,临设现场过场已被拆除,但审计人员也可以在施工现场找到一些痕迹。例如,悬挂起重机基础大小,审计人员可判断悬索的大致规格,起重量,从而查定临时设施的安装方案与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是否符合要求。需要说明的是,在临时设施的审查过程中,通过实地查看调查,确认临时设施施工的真实性;同时,更要对临时设施施工的必要性进行审查,看是否存在建设单位故意为了提高临时设施成本,以弥补所谓“低价”的现象,是否存在实用性不大或者关联度不高的临建项目,以提高项目绩效审计和绩效评估的有效性。
2建筑工程造价审计方法
2.1分组计算审计法
分组计算方法,是将建设工程项目分成若干组,然后再将有关联的或者相邻的项目划为同组来进行审查,原因是虽然工程量不同,但是对有些项目有相似或者相同的计算基础,通过同组中的其他项目工程量进行对比判断是否合理。分组计算方法可极大地提高工程量审计速度,因而广泛地应用于建设项目审计工作中。
2.2比较审计法
工程造价审计中的比较审计法指的是通过已经审计的工程造价来进行类比分析,通过对比对此工程造价进行审计。如果是相同设计的建设项目,仅仅是不同的建筑面积,可以用两个施工分项的工程量,其面积比基本相同的规定,比较各子项目的工程造价审计在每平方米建筑面积造价,如果是基本一致,那么工程造价的审计应该是合理的。相反的话,就表明有问题,应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此外,如果同一被审计的项目和参考项目建筑面积相同,但不同的设计图纸,如在房架,砖墙、砖柱等工程量也不相同,那么不同的部分另行按照图纸和签证单进行计算。
2.3筛选审计法
对于建筑面积、建筑高度不同,但其构造相似的建筑,可依据二者的分部工程量,劳动力的数量和每平方米的成本差异不大,造价审计人员可以收集这三种变量的相关资料进行归纳与总结,并依据人工,工程量和平米造价这三个基本项目进行审计。这些优先的基本指标,用这几个基本指标对每一个子项目进行筛选,没有选中的就不审计了,选中的显示不包含子项目的建筑面积范围内的。应该有严格的审核和其子项目。筛选审计方法的优点是快速,简单和易于理解,在审核中可快速发现问题,而且容易掌握。只是,筛选审计法一般只适用于不具备全面审计条件的建筑工程。
2.4标准图审计法
以工程建设标准为标准预算的审计。根据通用图集或对建筑工程施工设计图纸的标准,一般在地面以上的结构最稳定,应将审计集中在审核预算、决算成本,对标准成本标准设计图纸提供依据。还有局部不相同的部分、工程设计修改和工程变更部分可以使用一个单独的审查单元。此方法的优点是时间短,准确性好,易判断。但这种方法只适用于标准施工图纸为依据的建设工程,因此相对比较狭窄。
3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