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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建设工作要点范文

时间:2023-03-15 15:03:43

序论:在您撰写法治建设工作要点时,参考他人的优秀作品可以开阔视野,小编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这些建议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热情,引导您走向新的创作高度。

法治建设工作要点

第1篇

一、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以我市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国家试点工作为抓手,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促进行政服务提速提效。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和保障机制,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和答复工作。

二、规范行政执法。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行政指导工作,综合运用政策辅导、规劝提示、行政建议等方式,切实提升行政指导和服务效能。依法规范各类行政执法行为。健全完善说理式执法、执法事项提示、行政监管劝勉、轻微问题告诫、重大案件回访等执法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完善行政执法人员执法业绩档案制度,实现执法考核、责任追究与评先评优、晋级使用有机结合。

三、深化行政机关公信力建设。开展群众评议依法行政工作,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评议,强化对行政机关和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充分发挥新闻监督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积极作用。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各项制度,确保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加大对规范性文件的全过程监督,建立“后评估”制度,完善“立、改、废”的动态调整机制。

四、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推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贯彻落实行政机关重大决策的征询、听证、合法性审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集体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进一步规范事关百姓切身利益重大事项决策听证会程序。

五、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全面实施“六五”普法规划,继续突出宪法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坚持局党委中心组每年2次集中学法制度。深入推进公务员学法、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工学法。积极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充分利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和各类法律颁布实施纪念日,积极开展主题宣传日、宣传周和宣传月活动,不断丰富宣传内容。通过《时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专刊、电视台、电台、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局网站等新闻媒体开展多方位的法制宣传活动。

六、规范经济法治秩序。广泛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为企业提供便捷有效的法律服务,开展诚信示范企业评选活动,不断提升企业依法管理诚信经营的内在动力和实际能力。落实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保障职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第2篇

一、规范行政决策行为,提升依法决策能力

建立健全会前学法制度。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好办公会议会前学法制度,坚持把合法性作为行政决策的基本要求,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各单位每月至少要坚持1次会前学法,学后要于次月5日前将学法内容上报区政府法制办。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民政、人社、交通、农牧、水务、计生、药监、工商、质监、城管、国土等执法任务重的区级执法部门要于6月底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在作出重大决策和出台重要政策等方面要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建立健全行政决策机制。完善行政决策和程序,明确决策范围、权限,健全决策机制,把部门论证、公众参与、民主协商、专家论证、专业机构测评、成本效益分析、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将决策行为置于法治框架内;建立健全行政决策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坚决制止和纠正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的决策行为。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各单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要在颁布后15日内报区政府备案。(责任单位:区政府法制办、区政府其他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提升权力公开透明

各单位要进一步做好行政权力的清理规范工作,强化行政职权目录动态管理,进一步完善行政权力运行平台建设。应当纳入平台运行的行政权力,不得在网外运行,要把权力关进法律和制度的笼子。区政务服务中心要牵头将行政审批系统纳入行政权力运行平台,实现所有行政权力在一个统一的平台上依据清楚、运行透明、监察到位。行政机关法定职责不得随意委托;无规章以上依据的权力事项要重新核定。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行政权力应当纳入而未纳入平台运行的实行问责。(责任单位:区监察局、区政府法制办、区委编办、区政务服务中心、区政府其他部门)

三、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整合执法主体,下沉执法重心,在文化、农业、城市管理等领域和乡镇推行综合执法。严格执行《省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规定》,建立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行使,细化量化行政执法裁量标准,避免执法随意性和不公平。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坚决杜绝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行使执法权,对聘用履行行政执法职责的合同工、临时工进行清理。严格依法执法,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大食品药品、农产品质量、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劳动保障、社会治安、公民信息安全等领域的执法力度。完善罚没管理制度,严格遵守“罚缴分离”和罚没物品依法处理规定,杜绝将行政执法人员福利待遇与罚没收入挂钩。区政府法制办要牵头加强对各执法部门进行执法行风评议和执法检查。(责任单位:区委编办、区政府法制办、区文建委、区农牧林业局、其他区级行政执法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四、规范矛盾纠纷化解,提升行政纠错力度

着力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解决矛盾纠纷中的作用,努力将行政争议化解在初发阶段和行政程序中。行政复议机构要进一步巩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成果,改革完善行政复议体制,创新案件审理机制,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加大纠错力度,按照“有错必纠”的原则撤销违法或不当具体行政行为。着力加强行政调解工作。把行政调解作为各单位的重要职责,充分发挥行政调解在解决社会矛盾纠纷中的重要作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积极、有序化解各类行政争议。建立完善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相衔接的大调解联动机制,实现各类调解主体的有效互动。各单位每月25日前要将行政调解情况上报区政府法制办。(责任单位:区政府法制办,区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五、规范审批服务事项,提升便民服务水平

继续做好行政审批事项清理,重点清理行政审批项目子项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凡是市场能有效调节的经济活动,一律依法取消审批。严格控制各类年检、年审和注册,清理减少行政事业性收费,规范中介服务行为。加强行政审批后续监管,积极推进行政管理重心由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移。制定公共资源集中交易制度和服务标准,推进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集中、规范、高效运行。制定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意见,对有关工作作出具体安排。(责任单位:区政务服务中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区政府其他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提升政府公信力

推进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等十大领域的信息公开。将环境保护、农牧、工商、质监、食品药品、文化新闻出版等领域的行政处罚案件信息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外,行政执法部门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30日内,在政府网站依法公开案件信息,包括违法违规的主要事实、处罚种类、依据和结果等。积极探索利用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及时各类权威政务信息、开展互动交流、提供在线服务。(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区政府其他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七、查找整改突出问题,提升行政执法形象

各行政执法部门要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通过自查和公开征集意见的方式,梳理2—3件涉及公众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内容、目标、时限等,并公开向社会承诺,接受社会监督、取信于民,让广大人民群众感受到法治进步带来的变化,对整改不力的予以问责。各执法部门于5月30日前将整改方案报区政府法制办。(责任单位:区政府法制办,区级行政执法部门)

第3篇

一、强化法治保障,构建法治经济社会秩序

1.构建法治经济秩序。围绕全市重大发展战略的推进实施,依法保障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加强市场监管与服务,深入开展建筑市场、燃气供应市场等专项整治活动,依法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大力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加快建设以道德为支撑、法律为保障的信用制度。积极推进依法治企、诚信经营工作。不断推进企业依法管理、诚信经营的内在动力和实际能力。加强诚信建设,完善失信惩戒机制,大力推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保障职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2.创新社会管理。建立健全“部门主导、社会协调、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体系。强化特殊人群管理、公共安全监督管理、“两新”组织建设以及网络虚拟社会管理控制,进一步引导社会组织和公民依法理性表达诉求,规范社会行为,着力运用法治方式解决各种矛盾。进一步健全依法调解矛盾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行政调解在依法化解矛盾纠纷的重要作用。加强劳动争议、物业纠纷、征地拆迁等重点矛盾纠纷的调解工作。

二、推进科学决策,提升行政效能

3.提高依法决策水平。坚持依法决策,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和重大政策出台,必须切实遵循征求群众意见、专家论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各项程序。完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推出改革举措、作出重大项目决策的必经程序,促进稳评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常态化,并建立决策跟踪评价和责任追究制度。

4.提升行政效能。深化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快理顺行政执法体制。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把可以让县(区)实施的行政执法权力下放给县(区)住建主管部门。推动建筑市场、燃气供应等领域的综合行政执法取得新进展。推行行政执法信息化,促进说理执法、执法事项提示、行政监管劝勉、轻微问题告诫、重大案件回访等执法方式制度化。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评议,强化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积极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

三、推进法治文化,增强法治意识

5.提升法治意识和能力。认真组织学习党的十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论述,准确把握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重要作用的新要求,努力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深化改革、推进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实施党委(组)中心组定期学法制度、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法述学制度。党委(组)中心组每年集中学法不少于2次。充分发挥市委党建手机报、手机党校等载体作用。推进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外来务工人员等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努力增强全系统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拓展法制宣传教育形式、阵地和载体,根据市委市政府部署,继续抓好“12.4”法制宣传日、“法治宣传月”等活动。认真做好“六五”普法规划中期迎检工作。

6.大力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鼓励基层各类文艺骨干和积极分子参与法治文化作品的创作。推动建设不同类型、不同特色、不同规模的法治展板、法治画廊等法治文化宣传阵地。充分运用系统各单位网页等现代传播手段,努力打造技术先进、传输快捷、覆盖广泛的法治文化传播平台。积极推进公园、居民小区法治文化永久性阵地载体建设。

四、实施法治惠民,让群众共享法治成果

第4篇

一、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

1、强化领导干部法治理念。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通过局党组中心组集中学法、专题法制讲座、领导干部述法考核等载体和制度,切实做到领导干部学法计划、内容、时间、人员、效果“五落实”,不断提升领导干部的法治理念和能力。

2、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健全局党组依法决策的各项程序规则,认真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严格执行重大事项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的程序规定,进一步提高重大事项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二、全面推行依法行政

1.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以国务院机构改革为契机,以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为着力点,完善依法行政各项工作制度,理顺食品执法主体,改变食品“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体制带来的政出多门、职能交叉的现象,进一步明确食品药品安全各监督部门的职责,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率。

2、推动机关职能转变。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一次告知制、首问负责制等制度。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决反对“”,坚决纠正“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等问题,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和服务态度,进一步推动机关职能向行政相对人和群众提供优质服务转变。

三、深化法治文化建设

1、强化法制宣传教育。一是全面落实我局“六五”普法规划,改革和创新普法宣传机制。在全局宣传一盘棋、构建大宣传格局的基础上,更加突出“法治惠民”普法品牌创建活动,塑造具有食品药品监管特色的法制宣传教育品牌。二是不断深化和拓展“法律七进”活动的对象、内容和形式,在普法对象上更加注重青少年和基层群众,在普法内容上更加注重实效性,在普法形式上更加注重多样化。三是加强与各新闻媒体的沟通与良性互动,扩大宣传效果和影响力。

2、开展法治文化活动。一是开展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以党员活动室为依托,加强机关学法阵地建设,完善法治教育宣传栏、机关法治学习园地;在办公场所、机关周边设置法治名言、警句、格言,确保每人一套法律知识读本,通过潜移默化的法治文化熏陶,引导机关工作人员带头学法用法、依法办事、依法行政。二是丰富法治实践,坚持将法治文化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将法治文化渗入到食品药品监管事业的依法治理中。

四、加强行政执法监督

1.全面规范行政处罚行为。一是完善行政处罚案件核审制度,坚持立案、行政处罚事先告知、行政处罚决定前三次审核制度,提高案件办理的公平、公正和透明性;对执法案件的调查、审理、处罚等程序层层把关,严格对照“十看”进行内部审核,积极参加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案件大评查”活动,不断提高行政处罚案卷质量。二是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使用,防止权力滥用,杜绝行政不作为,推动全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依法、规范、合理行使。三是严格执行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凡是情节复杂或涉案货值、罚没金额在2万元以上的重大违法案件,都要由局案件审理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

2、落实内部行政执法责任追究。一是实行行政执法权利义务告知、行政处罚案件“一事三卡”和案件回访制度,通过在行政执法前向行政相对人发放告知卡、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发放监督卡、在行政处罚后发放回访卡,建立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体系。二是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试行)、《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试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制度。

3、健全外部全方位监督制约。一是接受人大、政协和司法监督,建立健全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经常性联系机制。二是拓宽人民群众监督渠道,主动接受新闻媒体等社会机构对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进行监督。三是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主动、及时、准确公开应该公开的政务信息,特别是抓好重大突发事件和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公开。四是完善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系统功能,及时对行政权力库进行动态调整,确保权力库信息完整、准确,加强电子监察和法制监督,提高权力运行质量。

五、维护稳定,做好行政争议预防和化解工作

1、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工作。通过加强宣传和送达“权利义务告知书”引导当事人通过行政复议渠道,合理表达诉求、维护合法权益。认真贯彻《行政复议法》和《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切实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2、认真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对人民法院受理的涉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行政案件,要认真进行答辩,按规定提交被诉行政行为的依据、证据和其他有关背景材料,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或局指派人员应积极出庭应诉。加强与法院、纪检监察、政府法制办、等有关部门和单位的沟通、交流,积极做好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工作,依法行使诉讼权利,自觉履行诉讼义务,认真执行法院判决和裁定。

3、促进“两法衔接”工作。主动加强与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的沟通联系,明确移送工作程序,定期召开四方联席会议,努力在涉刑移送立案标准上求得共识,建立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共享平台,进一步促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

第5篇

一、强化法治建设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一)加强法治建设组织领导。严格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要求,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摆在全局的重要位置来推动落实。

(二)健全法治工作机制。加强法治建设重大问题的运筹谋划和科学决策,统筹整合各方面资源和力量推进法治建设。党组会专题研究解决法治建设重大问题不少于2次;主要领导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压紧压实责任,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分管领域的法治建设工作,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加强法治学习培训,提高普法宣传工作力度

(一)强化法治学习培训。完善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制度,增强学法的计划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将新制订或修订的法律法规纳入年度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今年重点学习《宪法》《国家安全法》《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外商投资法》《电子商务法》《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领导班子中心组全年学法不少于4次,全体工作人员集中法律学习不少于10次。全面推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制度,组织机关工作人员按要求完成年度规定学法内容和学习课时,积极参加各类法律知识学习培训活动。

(二)提高普法宣传力度。贯彻落实党的关于“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战略部署,结合《区2020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制定普法责任清单。持续深化宪法学习宣传,认真组织开展2020年“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活动,重点加强《电子商务法》《外商投资法》《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等商务领域法律法规的宣传。围绕中心,开展疫情防控普法宣传,以《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政策要求和防护知识为重点,将普法宣传教育渗透到各项商务活动中。认真对照“七五”普法规划,开展自查自纠,巩固现有普法成果,查找薄弱环节,提前谋划“八五”普法工作。

三、全面坚持依法行政,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一)推进重大行政决策法治化。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要求,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将法治审查贯穿于商务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依法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程序,切实强化决策责任制,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材料归档、档案管理制度。

(二)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审核、报备、清理等行为,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根据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要求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上位法和上级文件制定、修改、废止情况,及时对本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

(三)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积极开展行政执法评先选优活动,逐步实现执法信息一次录入互通共享、执法数据齐全完备实时推送、执法活动网上留痕高效监管。

(四)坚持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加强酒类、再生资源、成品油、二手车等领域监管。认真落实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各项措施,加快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大力改善市场环境,多措并举扩大消费,依法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犯罪行为,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四、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要求,继续完善“一窗受理”,统一审批标准,简化审批手续,规范审批流程。推进落实“证照分离”、“多证合一”、“减证便民”等各项改革举措。

(二)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进一步完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市场主体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和抽查工作细则,确保实现双随机监管全覆盖。及时公开企业违法违规信息和检查执法结果,接受群众监督。

(三)大力推进“四办改革”。全面推行“网上办事”,依托一体化在线政务平台,倡导企业和群众通过网上查询、申报,工作人员通过网上受理、办理、结果寄递等方式进行相关业务处理,积极推动“掌上办”、打造“指尖办”,推广政务服务APP“陇政通”,切实让企业群众享受“一部手机、一个APP、一个入口”带来的智慧政务和便民服务。

第6篇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精神,大力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1、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大力宣传党的十确定的“两个一百”奋斗目标,全面深刻理解和把握其基本内涵、重大意义和主要任务;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全面深化改革目标任务,全面深刻理解和把握全面深化改革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重大任务和重大举措,为实现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奋斗目标营造良好氛围。

2、深入学习宣传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宣传系列讲话提出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和新要求,深刻理解和把握关于社会注意民主法治建设系列重要论述的精髓以及对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作出的重要指示,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取得新成效。

3、大力宣传以宪法为重点的法律法规。围绕党委和政府工作大局开展法制宣传,围绕党的十确定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总体布局,《2015年度区重点普法目录》,突出抓好宪法的学习宣传,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基本法律以及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改善民生、维护社会稳定、反腐倡廉等相关方面的法律法规,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提升年活动,加快推进法治建设

4、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一是开展普法依法治理提升年活动,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以贯彻落实各级法制工作会议精神为主线,召开一次依法治区领导小组会议和一次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充分发挥协调职能,检查、指导和督促法治建设各项任务完成。二是继续抓好《法制建设纲要》的学习贯彻落实工作。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做好对全局依法行政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和评议考核;不断强化司法行政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和公正执法能力,做好依法行政责任目标考核工作;开展学习培训,将依法行政知识、法律法规知识作为司法行政机关各级各类培训班培训的重点内容。

5、做好全国青少年普法示范区创建验收工作。根据创建“全国青少年普法示范区”评选标准和创建任务分解表,进一步强化部门职责,不断查找和完善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中的薄弱和不足,积极开展自查,为国家、省、市、区逐级检验验收打好基础,全力确保示范区验收通过。通过普法示范区创建相关系列工作,达到切实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开展适合青少年特点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推进中小学法制教育课时、教材、师资、经费“四落实”,不断提高中小学生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同时加强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教师队伍法制培训,提高教师队伍法治意识和法制教学能力,进一步增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实效。

6、广泛开展多层次的法治创建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深化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的意见》、《民主法治示范村动态管理办法》,进一步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等基层创建工作,扩大基层法治创建活动范围,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纳入美好乡村建设;加强与相关部门协作、推进“依法治校示范学校”、“银行法治之窗”、“诚信守法示范企业”、“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等创建活动,提升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7、进一步完善法治建设考评。充分发挥法治建设考核指标的导向作用,将法治建设(法制宣传教育)的内容和标准纳入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中。

三、加强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组织开展“法律七进”、“江淮普法行”、“12.4”等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

8、突出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根据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等不同重点对象的特点,分类指导,全力推进,加大落实力度。坚持和完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政府常委会议会前学法、领导干部法律培训、领导干部宪法知识测试等制度,促进领导干部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加强公务员法律学习培训,健全公务员法律知识年度考试考核制度,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针对青少年不同年龄段,通过不同的形式,加强法治理念和未成年人运用法律自我保护能力的培养。坚持农村“两委”干部法律知识培训常态化,继续加大“法律明白人”的培养力度,加强行政村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切实增强农民依法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利意识。加强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培训,落实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提升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素质,引导企业做到守法经营、诚信经营、公平经营,引导企业职工依法维权,努力打造开放文明、规范有序的经济发展环境。

9、深入推进“法律七进”、“江淮普法行”等重点工作,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充分认识开展“法律七进”、“江淮普法行”等工作在推进全区法制宣传教育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把“法律七进”、“江淮普法行”活动与“六五”普法阶段性工作结合起来,加强对“法律七进”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考核,推进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积极发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江淮普法行”等品牌效应,广泛开展专项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开展公民旁听庭审活动,总结完善工作机制,提高普法教育效果。广泛发动和组织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普法讲师团成员、普法志愿者,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大众传媒,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向社会各领域、各行业延伸,使主题活动更好地深入基层,服务群众。

四、加强阵地和载体建设,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10、推进法治文化建设。积极开展地域特色法治文艺作品的创作和研发,加大法治文化成果的转化力度。积极搭建法治文化建设平台,构建法治文化传播体系。突出加强和改进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在加强法制宣传栏或法制宣传橱窗、门户网站开辟普法栏目等自有阵地建设的基础上,重点推进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基地规范化、标准化,户外媒体等公共阵地的建设。坚持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同步推进,区广播电视台开设法治栏目,各成员单位门户网站设有法治文化板块,开通普法微博等,积极发挥新媒体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的作用。提升法治广场、法治公园、法制长廊档次,并形成各具特色、主题鲜明的法治文化阵地,积极营造浓郁的法治文化氛围。

11、推进法治文化传播机制建设。结合市局工作部署,适时启动实施法治文化“四入行动”,即著名景区嵌入行动、繁华街区融入行动、乡镇村庄纳入行动、建制小区注入行动。积极参与全省“千百十工程”,开展千幅法治漫画、百部法治故事(歌曲)、十部法治微视频(动漫、电视剧、黄梅戏)以及法制公益广告征集宣传活动。

12、广泛开展各类法治文化活动。举办年度法治书画摄影作品竞赛及展览活动。推进各地各部门结合自身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文艺进乡村(街道、社区)活动,增强普法效果。

五、加强组织领导,努力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创新发展

13、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强化“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法制宣传工作体制机制,坚持固强项、补弱项,落实工作制度以及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加强责任单位检查督查,完善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全面推动“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责任落实,确保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组织领导坚强有力,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14、紧密结合群众路线教育,进一步做好法制宣传工作。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自觉践行群众路线,扎实开展“走基层、解难题、办实事、惠民生”活动,利用法制集中宣传月、宣传周、纪念日、送法下乡等活动形式继续组织法律服务机构、法律服务志愿者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15、继续完善普法依法治理机构办公室建设。配齐、配强办公室人员,配备必要的基础设施,提供必要的法制宣传教育经费保障,并做到专款专用,确保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有序推进。

第7篇

一、加强以宪法为统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学习宣传

1、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精神。全面深刻理解和把握党的十对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深刻领会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围绕十确定的目标任务,以新的要求,新的思维,新的方式,新的精神状态,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创新发展。

2、完善和落实干部职工学法、培训制度。做好《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行政强制法》等规范政府行为法律的学习宣传,提高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行政水平,努力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做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与粮食应急保障相关法律的学习宣传,增强粮食部门应对粮食突发事件的意识和能力。督促和引导粮食经营者依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促进社会矛盾的化解。

3、广泛开展爱粮节粮宣传教育活动。继续开展“放心粮油”工程,宣传普及粮油消费知识,增强粮食消费者爱粮节粮和科学合理消费的观念。利用“10?16”世界粮食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活动,推动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爱粮节粮行动。增强全社会爱惜粮食、反对浪费粮食的意识。

4、加强粮食收购政策的宣传。结合夏粮和秋粮收购检查活动,做好粮食最低收购价等国家粮食收购政策的宣传,广泛宣传“五要五不准”(要敞开收购、随到随收,不准折腾农民;要依质论价、优质优价,不准坑害农民;要公平定等、准确计量,不准克扣农民;要现款结算、不打白条,不准算计农民;要优质服务、排忧解难,不准怠慢农民)粮食收购守则,规范收购行为,引导粮食经营者严格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切实保护农民利益。

二、深化依法行政,为粮食流通产业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5、认真做好粮食流通行政执法工作。加强粮食监督检查,开展全社会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维护粮食流通秩序。抓好政策性粮食购销、出监督检查,确保国家粮食购销政策落到实处。认真做好粮食库存检查,确保粮食库存安全。加大涉粮案件查处力度,维护国家粮食法律和政策的严肃性。把好粮食质量检验项目关,加强对“粮安工程”实施,确保涉粮政策落实到位。

6、健全行政决策程序。依法明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和量化标准,并向社会公布。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对重大行政决策的提出、调研、征求意见、集体讨论、公示公布进行具体规范。完善重大决策落实情况报告、执行情况监督检查与决策效果评估制度,通过民意调查、专项督查等形式,收集分析决策实施相关信息,发现问题,及时纠偏,最大限度地减少决策失误造成的损失和影响。

7、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健全行政执法调查规则,规范取证活动,推行行政执法证据格式化。进一步完善执法风险评估和防范控制机制,有效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和行政执法效能。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建立严格的进、出机制,强化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核和资格管理,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行为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