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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总量办工作计划范文

时间:2022-04-14 13:06:08

序论:在您撰写环保总量办工作计划时,参考他人的优秀作品可以开阔视野,小编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这些建议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热情,引导您走向新的创作高度。

环保总量办工作计划

第1篇

一、污染物减排工作基本情况

市局下达给我区的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以下简称总量减排工作)目标任务是:实现化学需氧量(cod)削减__1吨、二氧化硫(so2)削减1348吨。化学需氧量减排项目为市万江污水处理厂,二氧化硫减排项目为市金田纸业有限公司锅炉废气脱硫工程、市新富发纸业有限公司锅炉废气脱硫工程和市白天鹅纸业有限公司锅炉废气脱硫工程。上述两个项目情况如下:

(1)市万江污水处理厂项目:到今年月日,主体工程累计完成工程占总工程量的99%,其中土建工程部分已全部完成,设备安装已完成99%,进入准备调试阶段。管网部分,管网总长51.2公里,分abc三个标段,合同工期为年月日到年月日,总工期日。因前期城市规划、报建手续复杂,办理时间长、设计变更较多等问题,现工程进展较慢。到目前为止,截污主干管工程累计完成产值万元,累计完成比例为.%,其中管道敷设长道为.米,累计完成率为.%(详细情况另附表)。尾水排放管网工程基本完成。

()二氧化硫减排项目:①市金田纸业有限公司锅炉废气脱硫工程预计减排量为350吨。该公司脱硫工程于4月份建成并通过了市环保局的验收,同时根据市造纸行业的整治要求和总量减排需要,该公司已安装了在线监控系统和脱硫dcs系统,到目前为止系统运行正常,并于建立了减排台帐。②市新富发纸业有限公司锅炉废气脱硫工程预计减排量为813吨。该公司脱硫工程于3月份建成并投入试运行,使用双碱法脱硫,已报市环保局申请验收,同时根据市造纸行业的整治要求和总量减排需要,安装了在线监控系统。该公司已初步建立减排台帐。③市白天鹅纸业有限公司锅炉废气脱硫工程预计减排量为185吨,该公司现使用两台20吨锅炉,脱硫工艺为炉内石灰脱硫法,同时根据市造纸行业的整治要求和总量减排需要,安装了在线监控系统。按该公司的计划,7月份开始使用一台45吨锅炉代替两台20吨锅炉,新的脱硫系统与45吨锅炉同步投入使用。该公司已初步建立减排台帐。

二、存在的问题我区二氧化硫减排任务较重,其中市纸业有限公司新的锅炉未能原先的计划初投入使用,旧的锅炉未能通过市环保局的验收,影响减排工作的进展;市金田纸业有限公司和市新富发纸业有限公司已配套了排放口在线监控系统,但仍未配套进口在线监控系统,时间比较紧。另外,我区的污水处理厂主体基本完成,但因截污管网建设进度比较缓慢,截污管网未能接上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化学需氧量(cod)减排量要达到市局要求的减排目标,仍有距离。

三、下半年总量减排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全区减排工作日常调度,及时向区事处相关部门通报我区“减排”进度。

(二)积极推进全区“减排”三大能力建设。强化总量减排统计、监测、考核三大体系建设。一是着力提高环境统计人员业务素质,提升统计质量;二是加强减排工作技术培训,提高减排项目的科学性和准确性;三是进一步完善和细化考核细则,加强总量减排工作考核。

(三)认真总结减排工作的经验、教训和取得的成绩,进一步组织有关人员学习“核算细则”,进一步挖掘减排项目。

(四)及时掌握总量减排工作情况,对万江区污水处理厂、市金田纸业有限公司、市新富发纸业有限公司和市白天鹅纸业有限公司减排工作进度进行跟踪,督促各减排单位开展减排工作,完善减排台帐,发现问题及时向市局有关科室和区办事处相关部门反映,争取领导支持,完成的总量减排任务。

日前,我区小享社区通过了我市“创绿”小组的评估验收,被命名为市绿色社区。

第2篇

一是切实加强农村生态环境建设、地表水环境整治。

二是切实改善农村饮用水环境。根据市局党组要求积极引进外资改善农村饮用水环境,对在用的31个水源划定环境保护规划,建章立制,确保农民喝上干净水。

三是切实发挥局域网作用。实现网上无纸化办公和政务跟踪督办,网上办理,做到工作程序化、制度化。打造省内一流区级环保队伍。

四是使命共担,切实增强环境监管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分局全体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干着今天,想着明天”的理念,做到“领导想到的我们做到、领导没想到的我们想到”,充分体现每个人的工作责任、工作思路、工作能力及自身价值。

1.树立目标。以年初市局党组到分局调研时提出的“务实开拓创新前瞻”为目标,不辜负党组的期望,按照“抓建设,切实提高队伍素质;抓总量,落实年度减排计划;抓治理,改善流域水质;抓服务,积极争取上级支持;抓源头,严格建设项目管理;抓重点,推进芳烃基地建设;抓突破,搞好农村生态建设;抓,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抓执法,不断探索监管方式;抓基础,加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的要求,不折不扣地完成市局20**年确定的各项重点工作任务。

2.是注重学习。抓好全员养成教育的提高,分局始终把政治、业务学习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常抓不懈,多措并举,多管齐下,坚持每半年聘请一次社会知名人士进行政治业务教育,每月最后一周周五按照学习计划进行政治、业务学习。明确科学发展观实质,转变工作方法;正确理解节能减排形势,扎实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发扬成绩,戒骄戒躁,不断加大环境执法力度。通过加强政治业务学习,丰富武装干部职工头脑,使工作思路更清晰,工作方式更创新,快乐工作、主动出击的工作氛围更浓厚,切实改进机关作风,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实的环保队伍。

3.端正作风。脚踏实地努力提高整体工作效能,高标准又好又快的完成各项指标任务,每名同志严肃对待分局年度工作计划、支部学习计划、每月工作计划和周工作计划。每月月末由班子成员制定下月工作计划,每周四由办公室制定下周工作计划,每周五将下周工作计划传到网上,每个科室、每个人按计划要求努力完成。不能按时限完成的计划任务及时向科长、主管局长汇报,在局长办公会上说明原因,杜绝推着走或不了了之现象的发生。不允许任何人跑龙套,每个人都是主角,只允许不会,不允许不学,从局长到科员都是战斗员,都有明确的职责和任务,对自己分管的工作敢于承担责任,树立爱工作、会工作、敢工作的风气,严格机关工作制度,不断创新,放宽眼界,开阔思路,把好事办实,把实事办好。

第3篇

一、上半年工作总结

1.制定并实施《20__年全省海洋环境监测方案》。

在海洋环境质量趋势性监测方面,重点抓好海水质量监测,近岸贻贝监测,底栖生物监测,污染物总量监测。在海洋功能区监测方面,重点抓好_、——两个国家级海水浴场监测,3个省级海水增养殖区、6个市级海水增养殖区监测。在海洋生态监测方面,重点抓好_河口海域、_湾近岸海域国家级生态监控区监控工作。在赤潮监测方面,重点抓好_、_、_三个国家级赤潮监控区监测工作。

2.组织实施入海排污口监测。

我省海洋环境污染源主要来自陆源污染,占海洋环境污染90,年排污量达19亿吨。组织了省海洋水产研究院及沿海六市,对全省93个入海排污口进行监测。省厅重点抓好全省8个重点排污口的监测。为保证此项工作顺利实施,给沿海六市配备监测车辆和仪器,计划投入经费150万元。对监测人员进行有计划的业务培训。

3.制定了海洋灾害的应急预案。

制定了《_省风暴潮、海冰、海啸应急预案》,现已正式呈报厅领导,准备报省政府批准实施。制定了《_省赤潮应急预案》,经厅领导审定后报省政府。

4.编制了全省海洋环境质量公报。

组织技术单位,编制了《20__年_省海洋环境质量公报》,经过三次修改,初步定稿。

5.开展了海洋倾废监督管理工作。

配合国家海洋局_分局对_港、_港临时海洋倾倒区进行了评估,对葫芦岛港一期工程临时海洋倾倒区选划大纲及报告进行了评审。共办理海洋倾倒许可证18个,新办海洋倾倒许可证2个,批准倾倒疏浚物9万立方米。批准了省殡葬服务中心骨灰海葬的申请。对大东港海洋倾废活动进行了现场检查,登检了航浚1003号倾废船,并对疏浚作业提出了具体要求。

6.开展了海洋特别保护区选划的调研工作。

对鸭绿江口滨海湿地和双台子河口滨海湿地的海洋生态现状进行了调查,提出了海洋特别保护区选划的初步意见。

7.海洋环保的国际合作取得进展。

向国家海洋局及东亚海项目办专题汇报了渤海环境管理项目进展情况,得到了充分肯定。推荐了盘锦市作为海岸带综合管理示范点备选城市。

二、下半年工作计划

1.协助有关处室,开展省级海洋环保立法的专题调研工作,争取列入省政府规章。

2.向省政府上报《_省海洋环境保护规划》。针对省直有关部门提出的意见,组织力量对《规划》进行补充完善,加强与横向部门的协调工作,力争5月初报省政府。

3.全面实施海洋环境监测工作。加强组织协调,加强业务指导,深入各市监测现场进行检查,确保各项监测工作顺利实施。

第4篇

根据《印发*省“*”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方案的通知》,为切实抓好我市“*”期间污染减排工作,确保完成江门市下达给我市“*”期间的污染减排工作任务,经市政府同意,现对各镇政府、*街道办及市直有关单位分工如下:

(一)各镇政府(街道办):对辖区内的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负总责。要加大环保投入,加快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其中,*镇必须在20*年底前开展镇级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并确保在2009年6月底前建成投入试运行;桃源镇、古劳镇、鹤城镇必须尽快开展镇级污水处理厂建设,并保证在2009年底建成投入试运行。同时,各镇(街)必须积极配合淘汰落后产能,关停不按期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的企业和污染严重的企业;加强污染监管,确保落实责任,做到目标到位、任务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切实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减排工程项目建设任务和总量减排目标。

(二)市环保局:市政府委托市环保局牵头协调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做好数据审核、汇总上报及年度计划的编制修订等工作。具体负责把好环保准入关,从源头控制污染物的排放;负责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分配工作,把总量指标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未取得总量控制指标的项目,一律不予批准建设。对超过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生态破坏严重或者区域环境质量未达到环境功能质量要求的,实行区域或行业限批;完善和实施减排考核办法;加强对污染源的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污染源长效管理机制,完善排污许可证制度,建立重点污染源信息动态管理系统和动态数据库,实现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按照国家和省的要求,定期公布全市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以及全市环境质量状况;组织对超标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征收超标排污费,并实施限期整改;未达到总量控制目标要求的项目,一律不得投入生产;对建设项目未经验收擅自投运、久拖不验、超期试生产等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依法予以处罚;对逾期未完成整改任务的,提请市政府责令其停产整治;整治仍不能实现达标排放的,提请市政府依法关闭。

(三)市发展改革局:负责将总量控制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抓紧建立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部门联动机制和项目审批问责制;实行新开工项目报告和公开制度,建立高耗能、高污染行业新上项目与节能减排指标完成进度挂钩、与淘汰落后产能相结合的机制;并将污染减排重点工程列入市重点建设项目年度计划。按照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和分解指标的要求,做好重大产业发展项目布局规划,并会同市经贸局制订并实施“*”期间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的年度工作计划,将落后生产能力淘汰任务分解落实到各镇(街),以促进产业结构的优化。

(四)市经贸局:负责资源节约、循环经济、清洁生产和使用清洁能源的实施、推动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引进优质能源,加快能源结构优化调整,淘汰落后的设备、工艺和技术,会同市发展改革局制订并实施“*”期间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的年度工作计划,确保在2009年底前完成对市佳宝建材有限公司、市大雁水泥有限公司两家水泥企业的关闭、设备拆除等任务;引导环境保护产业化、市场化;同时,抓好企业节能降耗工作,与统计局协调控制好年度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煤耗量。

(五)市科技局:负责实施“节能降耗减排专项科技行动”。加强环境治理关键技术研发和推广,安排一批总量减排重大技术项目,组织机动车尾气控制技术、城镇污水处理技术、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技术、垃圾处理技术及设备研究开发,加快环保科技创新及成果转化步伐,积极推进和实施环保科技示范工程。

(六)市财政局:加大对污染减排的财政支持力度,研究制定支持区域综合整治及环保产业的财政政策,加强我市排污费的征收和使用管理。会同环保等部门研究建立排污权有偿使用制度,推进排污权交易;组织落实污染防治项目资金。

(七)市国土资源局:落实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部门联动机制和项目审批问责制;协调解决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用地问题;在组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时,要重视工业布局的合理性与环境保护问题,保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和重大环境保护工程的用地,做到国土资源开发利用与环境保护相协调。牵头制订“*”期间全市实心粘土砖生产企业关停计划,并跟踪落实。

(八)市建设局:负责推进镇级污水处理和配套管网工程,严把验收关;建立健全污水处理厂运行评估制度;在城镇规划和管理方面严格把关,指导城乡建设布局和基础设施建设,减少环境污染。加快推进各中心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强城镇污水处理的监督管理,推进工业向园区集中,实现区域污染集中控制。市建设局必须会同市国土资源局按照《*省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管理规定》和相关文件规定,积极促进新型墙体材料的发展和应用,限制和禁止实心粘土砖的生产和使用,制订全市实心粘土生产企业关停计划,并跟踪落实。

(九)市市政局:负责市生活垃圾处理、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及其污泥处理项目设计审查和技术指引工作,确保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在20*年7月份投入运行,11月前通过环保验收。

(十)市水利局:按照国家资源与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负责水资源调配,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规范水功能区的管理,加强水资源保护与节约工作;组织安排好河道清淤工程,利用水利工程调度增加水环境容量,进一步抓好流域和水利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及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作。实施*省“*”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加强取水、节水管理工作。

(十一)市农业局:指导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制定农业环境保护和建设规划,开展畜禽养殖废物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合理利用沼气;发展生态农业和无公害农产品,指导合理施用化肥、农药,控制农业面源污染。

(十二)市物价局:制订完善污水处理费、生活垃圾处理费等有利于环境保护产业化、市场化的经济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城镇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清理和纠正各地在电价、地价、行政事业收费等方面对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的优惠政策。

(十三)市工商局:落实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部门联动机制和项目审批问责制,配合环保部门全力推动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保“三同时”制度和排污许可证制度的执行。配合市环保局制作减排档案资料的要求,提供关停企业注销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

(十四)市水产局:加强对水产养殖环境的监测,科学布局养殖区域,合理控制养殖容量,开展养殖污水净化,发展生态渔业,指导科学使用水产养殖投入品,实施无公害养殖,减少养殖污染。

(十五)市质监局:要加强对小燃煤燃油锅炉的监管,在接受锅炉安装告知书时告知有关单位应当履行环评手续。

(十六)市外经贸局:要在招商工作中,重点引进无污染和轻污染的项目,避免引进不符合产业政策、污染重、能耗物耗高的项目。

(十七)市统计局:负责提供全市人口、经济发展情况、工业能耗等情况数据。对全市人口增长率、社会耗煤耗油量进行预测。及时向市环保局、市经贸局通报季度煤耗量数据变化情况。

(十八)人民银行鹤山支行:落实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部门联动机制,对环境影响评价未经批准的建设项目,一律不得给予贷款;加大对节能减排项目、循环经济项目的直接融资支持力度,鼓励支持利用产业投资基金、资产证券化等新型融资方式,筹措大型节能减排工程建设资金;建立健全银监部门与环保等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按照“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从企业环境违法信息起步,逐步将企业环保审批、环保认证、清洁生产审核、环保先进奖励等信息纳入征信管理系统,引导金融机构在为企业或项目提供授信等其他金融服务时,把审查企业信用报告中的环保信息、企业环保守法情况作为提供金融服务的重要依据,限制污染严重的企业贷款。

(十九)*供电局:要牵头制订全市电力发展规划,加快电源及电网建设,解决电力供应瓶颈问题。加强电力调度管理,协助物价部门推行环保电力优先上网,或在电价中体现环保折价。协助市环保局对违法企业实施停电整改。同时,配合市环保局制作污染减排档案的要求,提供关停企业的停电证明。

第5篇

一、工作目标

2016年,我市减排监测体系建设工作要实现三大目标:一是全面加强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强化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有效性审核,保证国、省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不低于90%。二是强力推动重点监控企业全部实现自行监测,并及时通过市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布系统向社会公布自行监测结果,保证企业自行监测完成率不低于80%,监测结果公布率不低于90%。三是认真开展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严格质量考核,并及时通过市国家重点监控企业监督性监测及信息公布系统向社会公布监督性监测结果,保证国、省控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完成率不低于90%,监测结果公布率不低于96%。

二、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机关各科室和局属二级机构要高度重视减排监测体系建设,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减排监测体系建设工作作为年度最重要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按照职责分工,认真抓好落实,确保年度目标圆满完成,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落实责任。机关各科室和局属二级机构要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充分发挥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的作用,为完成污染减排任务提供保障。科技规划科要按照国家、省和市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安排申请配套资金,保障减排监测体系建设资金及时落实到位。环境监测和辐射管理科要做好减排监测体系建设年度工作计划和培训计划的制定、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和监督性监测结果信息公布工作,督促国控企业做好自行监测信息公布工作。环境监察支队要加大对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管理和超标排放现场检查力度,做好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现场检查,协助做好企业自行监测工作。环境监测站要制定监督性监测工作方案,做好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动监测设备比对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质控抽测和监督性监测数据录入系统工作,及时向省环境监测中心和市环保局上报监督性监测和比对监测数据、监督性监测报告,协助做好监督性监测结果工作。

三、重点工作

(一)做好技术管理培训,保障减排监测体系建设长效运行

各部门要按照培训工作计划抓好落实,确保参加培训人数不低于计划培训人数,确保培训取得实实在在效果。各部门要通过培训,提高减排监测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业务素质,提高对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管理的认识水平,强化责任意识,为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工作顺利完成奠定扎实基础,为做好减排监测体系建设工作提供有力技术支撑。

(二)深入开展国控企业自行监测,全面推进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公开

列入2014年、2015年、2016年国控企业名单的企业均要开展自行监测。国控企业要制定自行监测方案并报市环保局备案,按照备案批准的自行监测方案确定的监测点位、项目、频次开展自行监测,并及时通过市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布系统自行向社会公布自行监测结果。环境监测和辐射管理科要指导企业编制自行监测方案、建立监测原始记录和自行监测档案,及时督促企业公布自行监测方案及监测结果信息。市环境监察支队要将企业自行监测方案编制情况、企业报告停产情况作为现场检查内容之一进行检查,及时将检查结果反馈给环境监测和辐射管理科,要强化报告制度,督促企业于每月初的7个工作日内上报上月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报告及有关资料。

(三)规范污染源监督性监测,不断强化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工作的管理

市环境监测站要对照2016年监测监控任务通知重点污染源企业自动监测设备比对监测名单和监督性监测企业名单,做好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比对监测和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在完成监督性监测工作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监督性监测报告,并通过市国家重点监控企业监督性监测及信息公布系统录入信息上报省环保厅、市环保局,按照省环境监测中心和市环保局要求及时上报监督性监测和比对监测报告;要严格按照环境监测质量保证计划及质量管理工作要求做好监督性监测质量保证工作;要按照省环境监测中心要求做好污染源监督性监测质量控制与现场抽测工作,及时向省环境监测中心报送质控抽测报告。环境监测和辐射管理科要制定市环境监测监控任务年度工作计划,在收到环境监测站监督性监测结果后20个工作日内要通过市监督性监测结果信息平台向社会公布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信息。

(四)加强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管理,进一步提高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

继续加强自动监控设施建设、验收、运行管理,强化自动监控数据有效性审核,保证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满足国家考核要求。环境监察支队要按照《省环保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国家和省重点监控企业自动监控基站建设联网验收工作的通知》(环办〔2015〕34号)要求,及时督促新增或现有企业安装自动监控设施,并及时进行验收;要加强对运行服务单位管理,严格按照《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动监控系统建设运行管理考核实施细则》,依据技术规范进行凭证录入,对无效、缺失数据进行修约补充;强化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检查、企业自行监测检查和超标排放现场检查,健全完善自动监控运行管理制度,做好自动监控系统现场检查和实时监控工作;及时报送自动监控设施现场核查、监督检查报告,定期企业自动监控传输有效率考核结果。市环境监测站要按照《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与考核技术规范》、《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体污染物采样方法》、《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等相关技术规范和质量保证要求做好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比对监测工作,及时向市环保局报送比对监测报告。环境监测和辐射管理科要按照《省环保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自动监控数据有效性审核工作的通知》(环办〔2014〕53号)要求和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办法、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监督考核规程,组织监测、监控相关部门对国控企业自动监测数据进行有效性审核,每季度审核结束后及时将监督考核结果向省环境保护厅报告,并通过市环保局网站向社会公布;按照省厅要求,7月5日前向省环保厅报送半年减排监测体系建设与运行工作进展情况报告,12月20日前向省环保厅报送全年减排监测体系建设与运行自查报告。

(五)继续加强监测能力建设,进一步提高监测站标准化建设水平

加大对减排监测体系建设力度,积极争取地方财政资金,合理使用国家专项补助经费,确保减排监测体系建设的正常开展。市环境监测站要采取有效措施保障监测经费合理有效使用,建立专项经费使用明细,不得挪作他用。继续加大资金投入,增配新的监测设备仪器,进一步提升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水平。加强监测人员技术培训,提高监测人员业务素质,提升监测数据质量,确保减排监测体系建设取得实效。

第6篇

在获得“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称号之后,我市继续坚持以人为本、生态优先的原则,加快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增强可持续发展动力,提升生态文明水平,以巩固和深化“创模”成果为契机,实施“创模”巩固提高计划,强力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和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现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2012年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巩固提高行动计划。

一、总体目标

全面推进市“创模”巩固提高工作,各项考核指标较有所提高,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

二、工作进度安排

(一)完成“创模”持续改进规划编制工作

按照《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规划编制大纲》和《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指标及其实施细则(第六阶段)》、《关于进一步强化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示范带头作用的通知》要求,修订完善《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持续改进规划》,组织相关专家对规划进行评审,提请环保部进行最终评审。争取6月底前通过环保部评审,报请市政府印发实施并挂网公示。

(二)成立“创模”巩固提高工作领导小组

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指标及其实施细则(第六阶段)》要求,成立市“创模”巩固提高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创模”巩固提高工作的领导和工作力度,明确责任分工,建立统一高效的指挥体系和工作机制,强化督办考核。按照规划和指标要求,制定“创模”目标责任书和各项工作计划。

(三)分解“创模”巩固提高工作目标任务

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创建与管理工作办法》要求,根据《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持续改进规划》制定《市“创模”持续改进规划实施方案》,分解任务,明确各项工作的责任单位、责任人、进度要求和落实措施,与各责任单位签订“创模”巩固提高工作目标责任书,将各部门的指标具体化,并要求各有关部门按照“创模”巩固提高工作目标责任书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四)组织实施

按照“创模”第六阶段指标全面开展巩固提高工作。(各单位具体任务分工详见本文第四部分)

(五)档案整理和总结阶段

各有关部门对照“创模”第六阶段指标和2012年工作计划进行全面总结,完成2012年工作总结报告及年度档案、资料和统计数据的收集和整理工作,报“创模”巩固提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创模办对各部门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考核。

三、机构设置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创建与管理工作办法》要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以下简称“创模”)周期为5年,为做好我市创模复审工作,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创模”工作成果,巩固提高我市环境质量,不断提升环境管理水平,充分发挥环保模范城市示范作用,特成立市“创模”巩固提高工作领导小组。

四、工作任务及分工

市环保局:

1、编制《市“十二五”减排规划》。制定并公布2012年总量控制和污染减排计划或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将总量控制目标分解落实到各县(市)区政府、各相关部门;完成启元药业、泰瑞制药、伊品生物自备电厂炉外脱硫改造;实施电投西夏热电有限公司脱硝改造和烟气旁路取消;完成美洁纸业废水处理工程提标改造项目;完成赛马水泥2500吨/日熟料生产线低氮燃烧改造及赛马水泥、瀛海天琛水泥4000吨/日以上熟料生产线脱硝改造前期准备工作;完成2012年自治区下达的总量控制和污染减排任务。

2、完善以预防为主的环境风险管理制度。检点企业突发环境事件报告与应急处理制度执行情况,对重点风险源定期进行专项检查;完善企业环境应急预案;按照《市环保局应急装备管理规定》的要求,建立健全环境应急救援网络体系;制定市突发环境事件综合应急预案并开展2次演练;做好辐射源的排查和管理。

3、完成2012年度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继续保持全区第一的水平。

4、实施大气联防联控行动计划,深化工业颗粒物污染控制。全面排查火电、水泥、化工企业粉尘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对不达标企业实施限期治理;与市建设局联合开展建筑工地扬尘专项治理;与城管局联合开展道路扬尘治理;拆除禁煤区范围内燃煤小锅炉;严格执行《市高污染燃料控制办法》,清理违建煤场,严格控制新建燃煤锅炉;强化贺兰山沿线采石场、采沙场的治理,降低区域扬尘污染。

5、加大水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巩固永宁县水环境治理成果,加大贺兰县水环境治理力度,主要排污沟水质进一步改善。

6、深入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建设农村污水设施7座,增加农村污水处理能力1000吨/日;建立和完善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监管体系,加大监察力度。

7、进一步提高环境质量监测能力。建立完备的水质安全监测体系,加强饮用水源地水质全监测、全分析;完成黄河水质自动监测站项目建设;每半年开展1次农村饮用水水质监测;做好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的升级改造工作,具备监测PM2.5、臭氧及一氧化碳的监测能力。

8、做好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和餐饮业油烟噪声监管。针对市民投诉热点,集中开展专项整治,打造餐饮环保达标街区,重复投诉率下降5%以上。

9、对涉重金属企业强化监督性监测和检查力度。每两年进行1次强制清洁生产审核;10月底前完成华夏电源有限公司污水处理扩建工程、灵武市制革废水集中处理工程等4项重金属综合治理项目;建立涉重金属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制度。

10、完善在线监控系统的建设,充分发挥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的作用。配齐污水处理厂进、出口氨氮在线监测设备及造纸企业氨氮在线监测设备。

11、协调工信局大力推进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对10家企业进行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并进行公示,督点企业中高费方案的落实情况。

12、协调公安交管部门深入实施《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强化实施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与区域限行制度,实施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推进高排放机动车限期治理工作;完成机动车尾气监控平台建设,建立公安、交通与环保部门的机动车共享数据库;规范机动车检测机构管理,并监督执行,对委托检测机构的数据进行有效性审核。

13、强化固体废物管理。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回收网络;继续完善固废信息管理与交易平台,培育固体废物集中处置与利用企业,提高工业废弃物的循环利用率,按时年度固体废物信息公报;做好工业企业危险废物监督管理。

14、落实环境质量公告制度,定期各类应的环境信息。

15、严把项目准入关。严格产业准入、空间准入与容量准入,严控“两高一资”项目建设;坚持工业入园、居住入区,促进分散型中小企业集聚;把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作为新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前置条件,对已超总量、超负荷的工业区,予以区域限批;建立新建项目与污染减排、淘汰落后产能相衔接的审批机制,落实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制度。

16、按照国家标准化建设要求进一步开展市本级环境监察、监测、信息、宣教能力建设及两县一市环境监察、监测能力建设。

17、充分发挥网络、手机、微博等载体的作用开展“创模”宣传。

市发改委:

制定清洁能源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措施。

市财政局:

积极支持“创模”巩固提高工作,保证“创模”巩固提高工作正常经费和各项重点工程经费开支。

市统计局:

1、做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单位GDP用水量、清洁能源使用率统计工作。

2、完成年度能源平衡表和定量效果图。

市工信局:

1、制定2012年节能计划和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健全完善社会能耗分析预警及调控预案管理系统,对重点用能企业实施实时能耗监测;对超过行业、企业标准的企业强制实施节能改造;实施重大节能技改项目20个;定期开展节能执法监察,加大对重点用能行业和企业的监督监察力度。

2、大力推进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对10家企业进行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督点企业中高费方案的落实情况。

3、继续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完成5户重点用能企业的能源审计评审。

4、开展水煤浆替代燃煤技术试点工作。

市水务局:

1、督促落实2012年节水指标;完成6家节水型企业建设;封填自备井15眼。

2、全力打造塞上江南、西北水乡景观,深入研究城市水系延伸、加快连通城市水系。

市公安局:

1、扩大和完善市区内交通禁鸣区域和路段。加强禁鸣区的管理,做好交通噪声污染防治工作。

2、深入实施《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强化实施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与区域限行制度。

3、配合环保局完成机动车尾气监控平台建设。

市园林局:

提升城市园林绿化档次和水平,高标准建设城市生态景观林带(绿地),新建及改造绿化面积500公顷。

市建设局:

1、加强第一、二、三、四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管理。启动第一、二、三、四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作,完成初设和可研。

2、完成第五污水处理厂的验收,并投入正常运行。加快第六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

3、制定中水利用规划。完善城市中水管网建设,启动第五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项目建设,在园林绿化、湖泊湿地及工业、热电厂冷却用水方面积极推广中水使用,拓宽中水使用范围,提高中水使用率。

4、强化新建建筑的节能监管。城镇新建建筑执行65%节能标准达到100%;实施太阳能采暖建筑示范工程,新建12层以下居住建筑及有热水需求的公共建筑实施太阳能热水系统,年内推广应用面积240万平方米,有力推动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规模化应用。

市城管局:

1、加强对垃圾填埋场的运行管理,完成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系统的建设。

2、加快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进度。

3、做好医疗垃圾的转运和安全处置。

4、加强全国卫生城市长效管理,加快城乡环卫一体化建设,做好城乡结合部及周边地区环境卫生管理(市爱卫办)。

市卫生局:

1、加强对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废弃物院内收集、分类暂贮工作的监督管理,做到医疗废物零排放。

2、督促做好全市各级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的收集工作,负责对各级医疗机构内医疗废弃物的流失、泄露、扩散和意外事故发生时的紧急处理工作。

3、加强对全市各医疗机构医疗废水的治理和监督管理,做到达标排放,并督促不能达标排放的医院积极整改。对长期不能达标排放的医疗机构取消经营资质。

市教育局:

1、将环境教育纳入全市中小学课程,采用统一的环境教育专题教材,保证每学年12课时以上,确保全市中小学环境教育普及率85%以上。

2、开展绿色学校创建活动,充分发挥中小学作用,加大“创模”的宣传力度。

市房管局:

1、进一步推进集中供热,实施煤改气工程,联合环保局拆除小锅炉。

2、完成30万平米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任务。

3、完成70万平米既有建筑供热计量改造。

市农牧局:

落实《关于印发“十二五”畜禽养殖业污染减排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做好农业减排工作,完成10家养殖企业(园区)畜禽粪便综合利用项目,推进农业清洁化生产。

市商务局:

加快废旧商品回收体系示范城市建设。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回收网络,建设再生资源回收信息平台,完成西夏区社区再生资源回收站项目,稳步推进垃圾分类回收。

市工商局:

1、制定“限塑”政策、措施,开展“限塑”宣传活动。

2、配合环保局做好餐饮业油烟噪声治理工作。

市政府督查室:

全年开展2次督查,督办各县(市)区政府及市直各责任单位“创模”巩固提高工作进展。对工作不力的县区和部门下达督查整改要求。

三区两县一市政府:

1、完成市下达的2012年总量控制任务;组织实施重点企业污染减排项目,完成年度减排任务。

2、制定突发环境事件综合应急预案并开展2次演练。检点企业突发环境事件报告与应急处理制度执行情况,对重点环境风险源定期进行检查;完善企业环境应急预案;按照《市环保局应急装备管理规定》的要求,建立健全环境应急救援网络体系。

3、制定2012年节能计划和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完成节能任务。

4、加大环境基础设施投资和建设力度,提高环保投资指数。

5、加大辖区水环境治理力度,主要排污沟水质进一步改善。

6、加大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监察力度。

7、严格产业准入、空间准入与容量准入,严控“两高一资”项目建设;坚持工业入园、居住入区,促进分散型中小企业集聚。

8、加强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按期完成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

9、按照国家标准化建设要求开展环境监察、监测能力标准化建设。

10、充分发挥网络、手机、微博等载体的作用开展创模宣传。

11、加快节水型社会建设,严格落实取水许可审批和全额收费制度。

12、启动贺兰县、永宁县、灵武市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作,完成初设和可研。

第7篇

今年上半年,全县环境保护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与省市要求和人民群众期望相比仍然有较大的差距,有待于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逐步加以解决:一是重点流域水污染形势十分严峻。主要受工矿企业污染影响,__河、__河流域部分断面、部分时段水质既达不到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又达不到省、市水质考核要求。二是总量减排工作任重道远。受__工业园区“一区多园”、工业企业没有相对集中、同类产业集聚度低、全县环境功能区有所混淆等因素影响,园区企业污染治理成本同比偏高,主要污染物减排压力巨大。三是少数企业环保意识不强。重生产轻环保、未环评先开工、未验收先投产等现象比较突出。下半年,我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倒排进度,全力争创首批省级生态县。迅速学习京山和保康经验,按照专家意见完善规划文本,督促县直相关部门、各乡镇尽快完善生态县验收资料,力争10月底前__县省级生态县创建通过省级技术评估。同时,力争年内省级以上生态乡镇、生态村创建再获新突破,为2016年国家级生态县创建奠定基础。

(二)多管齐下,全面完成总量减排任务。一是进一步加强减排工作的监督管理。按照市县政府下达的减排工作计划和“硬标准、硬约束、硬检验”的要求,全面形成“政府牵头、部门分工负责、排污单位具体实施”的减排工作格局,落实责任,严格考核。二是进一步加强减排项目的调度和督办。对列入年度减排计划的重点减排项目,每月定期核查,确保重点减排项目按期实施并稳定运行。三是严格执行新上项目环境准入制度。对未按期完成总量减排目标的企业坚决实行“项目限批”,暂停审批其新增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真正实行建设项目与总量减排任务的挂钩。

(三)优化服务,全力支持企业发展和项目建设。按照提速、规范、优质和便民的要求,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绿色通道”,将符合环保准入条件的民生工程、医卫文教、生态环保等有利于促进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方式转型的建设项目纳入“绿色通道”,对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实行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继续完善行政审批一次性告知、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服务和网上审批的运行机制,减少审批环节,规范审批流程,严格审批责任。进一步完善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预约服务制和责任追究制。主动上门为企业和项目业主提供环保有关服务,掌握项目进程,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