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14 15:1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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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加强社区建设,完善管理机制,强化工作责任,遵循“客观真实、量化考评、绩效挂钩、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组织领导和职责
成立双凤开发区社居工作目标管理考核领导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社管局,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成员由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组成。
社居工作目标管理考核领导组负责社居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的领导工作,对考核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决定,监督考核程序,协调考核工作,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三、考核对象
开发区各社区居民委员会,全体社居委干部。
四、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社居委党建、社会事务、计划生育、综治、物业监管、安全生产等工作以及围绕开发区中心任务布置给社居委的重点工作。
五、考核方式
社居目标管理考核实行按季度考核、年终考核的方式。
1、季度考核
季度考核,主要考核基础性的计划生育、综治、、物业监管、安全生产工作和围绕开发区中心任务布置的重点工作。考核实行540分制,基础性工作440分(其中计划生育工作240分、综治工作56分、工作64分、物业监管工作48分、安全生产32分,均参照年度考核该项工作分值的80%计算),重点工作100分(围绕开发区中心任务由考核领导组确定各社居委重点工作,指定相关具体部门拟定考核细则并派发)。
每季度结束,汇总考核结果并提交考核领导组审定,基础性工作由各部门自行考核,重点工作由考核领导组办公室进行考核。
2、年终考核
年终考核分值1000分,主要考核党建工作、社会事务工作、物业监管工作、综治工作、计划生育工作、安全生产工作等,其中党建工作100分、应急及宣传工作20分、社会事务工作280分、重点工作50分、物业监管工作60分(按季度考核分值加权平均计入年终考核)、综治工作150分(按季度考核分值加权平均计入年终考核)、计划生育工作300分(按季度考核分值加权平均计入年终考核)、安全生产工作40分(按季度考核分值加权平均计入年终考核),加分事项另计。
年终考核,根据考核领导组的安排,各部门结合考核细则和给定分值进行考核,将考核结果报至考核领导组办公室,考核领导组办公室汇总后上报考核领导组审定。
注:年终考核加减分事项说明
加分:因工作出色,获得上级表彰奖励和荣誉的,可以加分。获得省级表彰奖励的,在年终考核中可加50分;获得市级表彰奖励的可加30分,获得县级奖励的可加10分。均需为集体荣誉并辅以文件、奖牌、证书等证明材料。
减分:发生对开发区造成严重影响的不良事件,年终考核中给予扣除50分处罚,并不得被评为优秀和良好等次。具体由相关部门提出,考核领导小组认定。
一票否决事项:
对计划生育工作、综治工作、工作、安全生产、食品安全工作被“一票否决”的社居委,直接定为不合格,并按相关责任追究办法对社居委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六、考核结果运用
1、季度考核
社居干部绩效工资与季度考核挂钩,由财税局根据考核结果按季度进行发放,社居委考核第一名的,社居干部绩效工资上浮30%;社居委考核最后一名的,社居干部绩效工资下调30%。社居委连续2个季度考核最后一名的,给予黄牌警告,连续3个季度考核最后一名的,报请区两委研究,给予社居委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组织处理。季度考核突出绩效奖惩,各社居委需加强对社居干部的考核,将绩效工资发放与个人实绩相结合,每季度确定奖惩明细表报财税局和社管局认可后发放。
2、年终考核
年终考核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档次。总分在800分及以上的,考核第一名给予优秀等次,考核第二名给予良好等次,总分在80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等次。
考核结果与社居委干部年终奖金挂钩,奖金基数为5000元/人,社居委年终考核为优秀等次的,发放社居干部全额年终奖金;社居委考核为良好等次的,发放社居干部年终奖金基数的80%;社居委考核为合格等次的,发放社居干部年终奖金基数的60%;社居委考核为不合格等次的,社居委干部年终奖金不予以发放,并对社居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社居委连续两年年终考核不合格的,建议区两委对社居委主要负责人降职使用。
七、相关要求
1、社管局作为社居委的主管部门和考核牵头单位,要认真组织,周密安排,保证考核工作取得实效,不走过场,不搞形式。
2、各相关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遵守考核工作统一安排,客观、公正的进行考核。
一、指导思想
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的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矿业秩序整治法律法规,全面落实“一岗双责”工作责任制和《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暂行规定》,建立健全监督管理体制与机制,充分调动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的工作积极性,确保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组织领导
成立乡镇安全生产和矿业秩序整治目标管理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分管常委任顾问,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协管领导为副组长,县安委办(安监局)、县政府督查室、县联督办、县环保局、县煤炭局、县国土资源局、县财政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与县安委办合署办公,负责安全生产和矿业秩序整治目标管理考核的组织实施工作。
三、考核原则
(一)根据工作量大小进行分类考核的原则;
(二)日常考核(随机抽查、季度考核)与年终考核挂钩的原则;
(三)平常工作与管理考核挂钩的原则;
(四)工作绩效与工作经费挂钩的原则。
四、考核分类
一类乡镇为金江镇、万水乡、花塘乡;二类乡镇为水东乡、接龙乡、麦市乡、香花岭镇、镇南乡;三类乡镇为三合乡、楚江乡;四类乡镇为其他乡镇。
五、考核内容
(一)安全生产日常监管巡查情况;
(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三)矿业秩序巡查整治情况;
(四)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情况。
六、考核办法
考核采取随机抽查、季度考核、年终考评三种方式进行,其中四类乡镇不进行季度考核。具体考核评分细则附后。
(一)随机抽查:由县政府督查室、县联督办组织,采取不定时、随机抽查,抽查结果作为季度考评和年终考核的扣分依据;
(二)季度考核:由县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安委会办公室)根据本季度的中心工作、重点工作及日常工作,在考核细则的基础上,制定季度考核方案,由县安委会牵头,县政府督查室、县联督办参与组成专门的考核组,对乡镇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百分制考核,考核结果与工作经费挂勾,并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年终考评:采取自查自评与组织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年终由各乡镇人民政府将年度有关考核材料、工作总结和自查自评结果报县安委办,并由县安委办组织考核。
一、考核对象
局各股室
二、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落实发展提升年活动确定的五个重点的落实情况。对活动开展好、落实力度大、工作有创新、取得全面提升的股室进行表彰。
三、考核方式和权重
考评采取平时考核、民主测评、半年考核、年终考核和领导小组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计分,平时考核、民主测评、半年考核、年终考核和领导小组考核分别占20%、10%、20%、40%和10%。
1、平时考核。由局机关效能办具体负责。围绕发展提升年活动五项重点工作的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和阶段性督查,将督查情况和发展环境监测、明察暗访、办理效能投诉和监测件、报送和采用信息以及日常工作情况纳入考核体系,建立工作台帐,按台帐登记情况进行考核。
2、民主测评。由局机关效能办牵头,全局机关干部就各股室“服务项目建设、改进机关作风、规范工作行为、创新审计工作、提升服务水平”等五个方面进行评议打分。
3、半年考核和年终考核。由局机关效能办根据区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考核细则和要求组织实施。
4、领导小组评议。由局机关效能办具体组织实施,局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对各考核股室评议打分。
四、先进股室产生
根据平时考核、民主测评、半年考核、年终考核和领导小组成员评议考核的总分排序,产生发展提升年活动先进股室1名,局机关对发展提升年活动先进股室给予表彰。
五、考核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绩效考核工作是确保发展提升年活动取得实效的重要举措。各股室要根据本考核方案和有关要求,自行组织考核工作,确保发展提升年活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重在平时,注重实效。各股室要认真履行各项工作职责要求,及时上报工作情况和有关资料,积极配合绩效考核工作。
(三)强化督查,狠抓落实。局机关效能办要加强对发展提升年活动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要建好平时督查工作有关台账,采集相关工作数据,做到考核有帐、评分有据,并按时通报监督检查结果。
一、考核范围和对象
农村公路考核范围是指我镇行政区域内纳入农村公路统计口径的已硬化的乡道、村道。
考核对象为各村场及养护责任单位,考核的主要内容是管养机构的设置、人员配备和经费落实及管养范围内的公路、桥涵及其附属设施的日常养护、小修保养、大中修挖补、路产路权维护、水毁抢修、公路绿化、安全管理等工作,考核重点为农村公路的日常养护。
二、组织领导
成立农村公路建设管理领导小组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
三、实施步骤
(一)组织动员阶段(年7月1日至7月10日)
召开全镇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会议,对公路管理养护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各村场迅速动员,制定方案,建立组织机构,明确养护责任人,与镇农村公路建设管理站签订用工合同。加强宣传教育,营造工作氛围。
(二)全面启动阶段。(年7月10日至7月31日)
各村场组织专门的力量和资金,完成各种标识牌的设置,对照实施细则和考核办法进行公路养护。
(三)检查验收阶段。年8月1日至8月5日
迎接县农村公路管理部门的半年度检查验收。
(四)巩固提高阶段。(年8月以后)
按照实施细则和考核办法进行本辖区的农村公路的日常养护,形成长效机制,迎接县、镇的日常巡查考核、半年度考核和年终考核。
四、考核办法和计分标准
㈠考核方式:根据本办法统一的计分标准,按日常巡查考核、半年度考核和年终考核各100分,年终取平均分值作为最终考核依据的方式进行考核。半年度考核和年终考核按养护责任单位总里程的50%进行随机抽样检查。
㈡计分标准:
1、管理机构及职责10分
⑴设立养护管理机构及明确管理人员,有上墙的养护管理制度,有挂牌的固定办公场地;各项目都落实养护工,且对养护工建档,报镇农村公路建设管理站备案(4分)。考核采取查看人员分工是否明确、岗位职责是否上墙、查看名册、查看现场等方式予以评分。对未设立养护管理机构及人员和养护工未到位且未建档的、职责不明确的扣1-4分。
⑵养护经费列入年度预算安排,明确自筹经费的来源(3分)。考核采取调阅帐簿、查看财务手续等方式予以评分。对养护经费和自筹经费未列入年度预算的扣1-3分。
⑶养护管理制度讲评兑现,建立讲评兑现记录档案(3分)。考核采取查看养护制度是否兑现、讲评兑现记录是否齐全等方式予以评分。对未兑现及讲评兑现记录不齐全的扣1-3分。
2、路产路权维护10分
⑴做好有关公路路产路权维护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工作,每年开展二次爱路护路活动,张贴标语、办宣传窗、发宣传单(5分)。考核采取查看宣传记录、活动记录等方式予以评分。对未做好有关公路路产路权维护、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工作的,未按规定开展活动的,扣1-5分。
⑵维护路产路权,及时举报、制止占用和破坏公路、红线内建筑、超限运输、污染公路等违法行为(5分)。考核采取查看台帐、处罚记录等方式予以评分。对不及时举报和制止侵犯路产路权行为的,每起扣1-5分。
3、路面养护30分
⑴路面、绿化带内每半月清扫一次,保持整洁(10分)。考核采取查看出工记录、抽查路段等方式予以评分。对路面砂、石等散落物未及时清扫、不清洁的,污染面积每50平方米扣2分。
⑵及时清除路面积水积雪及其它堆积物(3分)。考核采取查看出工记录、路面巡查等方式予以评分。对路面积水不及时清除的,每处扣1分;不及时清除积雪的,每200米扣1分;不及时清除影响路面通行的其它堆积物的,每处扣1分。
⑶及时修复需清缝灌油的路段(10分)。考核采取查看地施工日志、实地察看方式予以评分。对需清缝灌油未实施的每10米扣1分。
⑷有大中修挖补工程的要制定实施方案,落实自筹资金并组织实施(5分)。考核采取查看计划是否实施、方案是否制订、自筹资金是否到位等方式予以评分。对路面破损严重需大中修而未制订、上报修复方案计划的,扣1分;未组织实施的,扣3分;实施组织不力的扣1-2分。
⑸制定灾害性天气公路养护应急方案(2分)。考核采取查看方案是否制订、险情是否处置等方式予以评分。对未制订防范灾害性天气应急预案的,扣1分,发现险情不及时设立醒目标志的,每次扣1分。
4、路基养护30分
⑴培好路肩土,路肩宽度不少于30厘米,保证路肩不积水,表面整洁,无堆积物或垃圾物,砍割路肩草,保持路肩横坡、边坡顺适(15分)。考核采取查看出工记录、随机抽查路段等方式予以评分。对路肩土未培的扣15分;路肩土宽度、厚度达不到要求的,每50米扣1分;路肩各水严重、不整洁、平整度差的,每50米扣1分;路肩有堆积物、垃圾等严重路容路貌的,每处扣1分。
⑵边沟排水畅通(8分)。考核采取随机抽查路段等方式予以评分。对边沟淤塞排水不畅的,田路、屋路不分家的,每50米扣1分。
⑶构造物保持良好,及时清理水毁挡土墙和边坡塌方并设醒目标志(7分)。考核采取查看现场等方式予以评分。对未及时清理水毁挡土墙和塌方的,未设醒目标志的,每处扣2分。
5、桥涵养护5分
⑴桥头(涵顶)平顺(2分)。考核采取随机抽样、现场查看等方式予以评分。对桥头(涵顶)出现跳车严重影响行车安全的,每处扣1分。
⑵保持桥面、涵洞排水良好畅通,清除桥涵周边漂浮物,疏通堵塞物(3分)。考核采取逐个现场查看、调阅出工记录等方式予以评分。对桥面积水、桥涵周边漂浮物、涵洞堵塞未清除的,每处(道)扣1分。
6、绿化管养5分
宜林路段栽植树木,并做好绿化修剪和防病治虫工作(5分)。考核采取路段巡查、实地查看等方式予以评分。对宜林路段未栽植树木的,每处扣1分,未进行绿化修剪和防病治虫工作的,每处扣1分。
7、安全管理10分
⑴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做到制度落实,责任明确(3分)。考核采取查看台帐、安全例会记录等方式予以评分。对未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度不落实、责任不明确的扣1-3分。
⑵及时维护、修复、更新安全设施(5分)。考核采取查看安全记录维修记录、实地查看安全设施状况等方式予以评分。对安全设施维护不到位的,安全设施损坏未及时修复的,扣1-5分。
⑶做好养护工安全保险工作(购买相应的劳动保险),签订安全生产合同(2分)。考核采取查看相关合同等方式予以评分。对未按规定做好养护工安全保险工作(未购买相应的劳动保险)和未签订安全
生产合同的,扣1-2分。
因安全管理不到位造成事故的,扣10分。
㈢等级评定
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考核设“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得分90分(含80分)以上为优良,70分(含60分)-79分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
五、考核奖惩
根据《华容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办法》的规定:村道日常养护经费1000元/年公里。年终综合考核等级为优良的1000元/年公里、为合格的600元/年公里、为不合格的300元/年公里。
六、资金管理与拨付
1、乡、村道养护资金的拨付: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考核组根据日常巡查考核、半年度考核、年终考核结果出具评定报告,由县财政分两次拨付到镇,镇农村公路建设管理站按县评定结果拨付到村场。
县委、县政府决定,从今天开始,利用10天左右的时间,对全县11个乡镇和80个部门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评价。上面,考核办的负责同志宣读了年终考核方案》组织大家学习了这次考核的相关程序、方法和注意事项,最后,来常委就考核纪律进行了强调,请大家严格遵守,认真执行。为了全面了解今年以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客观公正地评价各乡镇、各部门一年来的工作成效。
一、增强责任意识。目标责任考核是抓落实的一个行之有效的方法和手段,要统一思想。对于引领全县各级领导干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正确政绩观,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狠抓工作落实,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同时,年终考核工作,目标考核体系中的一个关键环节,直接关系到考核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关系到各乡镇、各部门的排名,关系到各单位一年来的工作成效,也是县做好查漏补缺、完善相关准备工作、迎接市上考核评价的一个重要手段。因此,希望大家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做好年终考核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做好年终考核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这次年终考核的各项工作做细做实,确保考核工作扎实顺利进行。
二、搞好考核培训。按照《考核办法》要求,要明确任务。列入本次检查的指标,都是需要对完成情况进行核实认定的目标任务,既有定量指标,也有定性指标,需要检查人员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核查、个别谈话、民意调查等多种方式,全面准确地收集各项考核数据,因此,全面掌握考核程序和办法就显得尤为重要。会后,检查组每个工作人员都要再次认真学习考核方案,掌握考核程序,熟知考核方法、细则和评分标准,努力做到统一尺度,统一标准,一把尺子”量到底,确保考核结果不走样。
三、加强工作配合。年终考核工作是各乡镇、各部门十分关注、非常重视的一项工作,要落实责任。涉及对各乡镇、各部门一年来工作情况的全面把握和正确评价。这次考核,从12月15日开始到25日结束,共10天时间,考核检查分为4个小组,均由县级领导担任组长,每组7-8人。可以说,检查组的每一个成员都是经过精心挑选、仔细斟酌后确定的都是各单位思想坚定、品质优秀、业务精湛、作风扎实的骨干力量,县委、县政府把年度考核的重任交给你对大家的充分信任。希望大家本着对县委、县政府负责,对被考核单位负责,对发展负责的态度,认认真真做好这次考核检查工作。各组的组长、副组长是这次考核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组考核工作负总责,具体的检查过程中,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全面安排好考核工作,合理分工,加强协调,周密思考,认真解决考核中的具体问题。各考核小组要及时与被考核单位沟通联系,搞好衔接,坚持程序的前提下,认真听取被考核单位的合理化建议,加强工作配合,提高工作效率,确保考核工作顺利完成。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我县“跻身全国五十强县市,建设现代化综合新城”战略目标,立足打造宜居宜业城市,切实把城市公共绿地养护管理任务分解落实到点、到人,不断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养护管理考核体系,进一步提高养护管理质量和水平,为全面实现三年倍增计划,加快构建打造核心增长极的重要战略支点作出应有贡献。
二、考核原则
考核工作遵循公平公道,注重实效的原则,对考核对象采取考核事与考核人相结合;平时巡查与每月检查相结合,季度考评与年终考核相结合,注重实效综合评价相结合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结果既作为管护资金拨付依据,又作为养护管理责任人员年度考核依据,甚至还作为养护管理人员奖惩的依据。
三、考核范围与对象
全县城市公共绿地养护管理工作适用本方案,考核对象为片区责任人、路段责任人,县园林所对县财政供给的临时人员的考核参照执行。
四、考核内容
围绕城市公共绿地养护管理工作目标,对照养护管理工作项目,按照客观公正,简易便利,突出重点的要求,科学确定考核标准,进一步细化考核内容,量化考核指标,便之可操作、好衡量、易检验。
养护管理年度考核综合分为100分,其中季度考核为60分(每个季度为15分)、年终考核为40分,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台账建立健全情况、养护管理人员履职情况三个部分,具体考核项目,项目分值,计分办法等内容详见《县城市公共绿地养护网格化管理考核细则》。
工作任务完成情况(60分)。包括养护管理管理项目、上级交办的突击任务等方面。
台账建立健全情况(20分)。包括上报计划、数据库建立以及人工、机械使用管理档案等方面。
养护管理人员履职情况(20分)。包括遵守规章制度、到岗履职、参加会议、安全保障等方面。
1、年度考核综合得分=季度考核得分+年终考核得分;
2、季度考核得分为每个季度考核得分之和。每个季度考核得分=(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得分+台账建立健全情况得分+养护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得分)*0.15。
3、年终考核得分=(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得分+台账建立健全情况得分+养护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得分)*0.4。
五、考核方式
考核工作贯穿于养护管理全过程,按照每周巡查、每月检查、季度考核,年终考核的形式,采取交叉方式,对全县城市公共绿地养护管理工作进行全覆盖检查考核。
六、考核步骤
1、每周巡查。局督办组采取明查暗访方式,每周巡查2次,巡查时间不定,重点巡查养护管理情况和片区负责人、路段责任人履职情况。同时根据口头督办、书面督办情况做好督办记录,为每月检查提供依据。
2、每月检查。局督办组每月检查1次,检查时间不定,完善检查资料,为季度考核提供依据。
3、季度考评。局考核组每季度考评一次,参加考评人员从局机关、局督办组抽调,考评时间原则上为本季末,本季度连续两个月得分排名在倒数三名的,本季度考评结果定为不合格等次,为年终考核提供依据。
4、年终考核。局考核组年终全面考核1次,参加考评人员从局督办组、片区责任人、路段责任人抽调,实行交叉考核,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全程参加,考核时间原则上从当年12月中下旬开始,连续二个季度考核为不合格等次的,年终考核定为不合格等次。
七、考核等次评定
按照绿地养护管理主体不同,对县园林所和其他管护主体的绿地养护管理工作实行分类考核,根据年度考核综合得分高低,分别评出优秀、合格、不合格等次。
八、考核结果运用
1、与绩效奖金相挂钩。对管护地段下发了书面整改通知书的,每次扣除路段责任人绩效奖金200元,累计10次以上(含10次)的扣除全年绩效奖金。
2、与管护资金相挂钩。对绿地养护管理工作评为优秀的,按管护资金基数按一定比例上浮拨付,并优先调整管护路段和面积;合格的按管护资金基数拨付;不合格的按管护资金基数按一定比例下调拨付,并取消管护主体资格。
3、与干部考核相挂钩。对绿地养护管理工作评为优秀的,其片区责任人、路段责任人等相关人员在年度考核中定为优秀等次,并作为干部选拔重用的重要依据。对绿地养护管理工作评为不合格或年度内的累计下发了书面整改通知书10次以上(含10次)的片区责任人、路段责任人等相关人员本年度考核定为不称职等次,并视情节严重作出调离岗位、待岗、下岗等组织处分
九、考核工作要求
1、加强工作领导。为切实加强考核工作组织领导,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总工程师任副组长、督办组人员为成员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城市管理工作的总体部署,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提高工作效率,狠抓各项工作落实,群策群力,以“三城联创”为目标,加强城市管理,提升城市品位。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按照鼓励大多数、鞭策极少数的原则,由外部约束机制转变为激发内在发展动力,实现城市管理事业再上新台阶。
二、考核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标准、奖惩分明原则;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原则;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原则。
三、人员安排
(一)后勤保障组
四、考核目标
考核目标包括共性目标和业务工作目标两部分(详见附件《县城市管理局2013年考核评分细则》)。
五、考核奖惩办法
(一)考评机构
考核工作由考核督查组负责
(二)考评对象
全局各工作组及全体人员
(三)考评方法
实行队伍管理和业务工作考核各占50分的百分制考评。督查组应按照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做好日常巡查、督查、督办和整改落实情况的记录、汇总和保存,每月考评一次,并将考评结果公布,根据月考评结果进行年终总评。考评得分计算公式:
月考评得分=100-考核项考核扣分之和
年终考评得分=12个月考评得分之和÷12﹢奖励加分(或-惩罚扣分)
(四)奖惩办法
1.按年终考评得分评定级次,各工作组考核得分达90分(含90分)以上的单位为优秀,得分在80~90分(含80分)的单位为达标,得分不满80分的单位为不达标。个人考核得分在45分以上的为优秀,得分在40~45分(含40分)的为达标,得分不满40分的为不达标。
2.考评结果与评先评优、与干部职工年终考核挂钩,对不达标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对不达标且排列倒数第一的个人,正式在岗人员扣除其浮动绩效工资2000元,协管员予以辞退。
3.年终考核各组按得分高低顺序排列,评出先进单位3个,先进个人15个。
4.对在其他方面做出了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实行一事一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