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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论:在您撰写今冬明春火灾防控方案时,参考他人的优秀作品可以开阔视野,小编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这些建议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热情,引导您走向新的创作高度。
一、总体目标
以“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控制一般火灾事故”为目标,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以人员密集场所、公众聚集场所、“三合一”场所、“城中村”等领域为重点,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确保重特大群死群伤火灾事故零发生。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开展火灾防控工作。责任落实方面,消防安全委会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围绕各自监管领域,集中开展一次专项整治活动,督促社会单位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常态化地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及时消除各类火灾隐患。消防部门要加大对人员密集场所的现场监督检查频率,及时发现和掌握人员密集场所的火灾隐患,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或消防违法行为,要依法下发相关法律文书,坚决依法督促整改。建设部门要强化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的监督检查,重点对违章搭建彩钢板房、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外墙保温材料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集中治理。安监、质监等部门要组织专家对本系统内使用压力容器、生产、储存、运输、销售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单位逐一开展排查登记,对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单位,督促及时整改到位。教育、工信、民宗、民政、执法、林业、商务、文化、卫生、人防、旅游等部门要重点围绕学校、医院、养老院、工业企业、宗教、夜市、商场、文化娱乐、林区、人防工程、旅游景点等监管场所,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督查检查、考评验收。全区各单位内部也要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对自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发现一处整改一处。消防产品监督管理方面,质监、工商、公安等部门要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全面加强对生产、流通、使用领域消防产品的质量监督,定期通报检查中发现的制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案件。
(二)大力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各相关部门要严格履行职责,加大执法力度,对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要依法采取临时查封措施;对未通过消防行政许可的建设工程、公众聚集场所,要依法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停产停业;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或者在人员密集场所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拒不改正的,要依法予以强制执行;对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擅自关停,或者消防控制室人员无证上岗、不会操作设施设备的,要依法从严处罚。各街道要整合执法、食药、工商、物业管理等力量,对辖区重点区域、重点单位开展排查整治活动,对检查活动中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要及时督促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报区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集中专项整治。
(三)加大消防安全宣传引导。各街道要建立消防宣传培训制度,定期组织社区居民学习消防知识和逃生自救常识。消防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积极配合消防部门,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119宣传栏、户外电子显示屏等有效载体,广泛宣传消防安全提示和冬、春季节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和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知识,集中公布一批根据群众举报投诉查处的火灾隐患案件,在全区营造浓厚的消防安全氛围。
三、工作步骤
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从2015年11月4日起至2016年2月28日结束,具体分为三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5年11月4日至8日):各街道、各部门成立火灾防控工作领导组织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细化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
(二)专项整治阶段(2015年11月9日至2016年2月24日):各街道整合辖区力量开展专项整治,区上由消防大队牵头,从安监、工商、文化、教育、公安、街道抽调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集中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对人员密集场所、公众娱乐场所和“城中村”等火灾隐患点进行集中排查整治。
(三)工作总结阶段(2016年2月25日至2月28日):各街道、各部门对火灾防控工作进行汇总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在火灾防控工作结束后3日内向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书面总结。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为确保火灾防控工作顺利开展,区政府决定成立以区委常委、副区长宋锦荣为组长,公安分局副局长周建、消防大队大队长杨晓勇为副组长,区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区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消防大队,杨晓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火灾防控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督查等工作。各成员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全面抓好工作落实。
一、工作目标
深入学习党的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始终把“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贯穿到所有工作中,深度聚焦重点领域、重要场所和重大活动,严格落实“三个必须”管理责任和学校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建设。牢固树立“隐患胜于明火、防患胜于救灾”消防安全管理理念,大力整治校园火灾隐患,加强消防志愿者队伍建设,充实完善、配齐配足校园消防设施设备,强化校园消防基础设施能力建设,提高火灾防控能力,努力实现“防大火、控小火、遏伤亡”的工作目标。
二、领导机构
成立专项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担任,成员由教育局各股室负责人及各学校校(园)长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校安全管理股,负责日常工作。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社会力量办学机构)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切实加强对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三、时间安排
从即日起至2021年3月31日,分为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12月12日前)。各学校要紧密结合本校火灾防控工作实际,召开专题会进行安排部署,宣传发动全员参与、全员知晓,切实将火灾防控工作落实到人、责任到岗。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0年12月13日至2021年全国“两会”结束)。各学校结合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按照2020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制定本校工作方案,落实整治内容,明确职责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全力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三)总结考评阶段(2021年全国“两会”闭幕至3月31日前)。各学校针对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自查自评,总结提升经验做法,查找工作薄弱环节,积极堵塞安全漏洞,制定完善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四、工作内容及措施
(一)加强校园冬春季火灾防控责任意识。各学校要积极配合消防部门开展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组织召开一次专题会议,专题研判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形势,找准规律性和薄弱环节、提出对策措施、精准实施,切实增强校园火灾防控工作的责任意识。
(二)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各学校要以消防宣传教育“五进”为契机,立足教育主阵地优势,针对不同年龄段学生的感知、认知能力,选取适当的培训内容和消防疏散演练方式,大力宣传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和逃生自救技能,使广大师生掌握消防安全“救护、逃生、扑灭初起火灾”的基本知识和常识,着力增强消防安全意识。
(三)加强消防志愿者队伍建设。各学校要积极组织推行校园消防安全志愿者队伍建设,开展“消防安全小老师”活动,让学生在寒假期间发挥消防安全志愿者作用,会排查家庭消防安全隐患,会检查社会消防安全隐患,会宣传消防安全知识,会讲解自救逃生方法,为消防安全宣传注入新鲜活力。
(四)加强消防基础设施能力建设。各学校要整合相关资源,依托现代科技手段建立消防管理平台,切实完善消防安全自动报警系统,加强校园消防安全远程监控预警、自动化控制和紧急避险、自救互救等设施能力建设。
(五)开展电气火灾事故防范专项整治。各学校要以防范电气火灾为重点,特别要加强对宿舍乱拉乱接电线,私自使用大功率电器的检查整治,要广泛普及电气火灾防范知识,定期组织对电器产品、线路、应急照明等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有效降低电气火灾风险和事故。
(六)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各学校要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列出隐患排查治理日常安全检查清单,明确和细化隐患排查的事项、内容、频次和责任。各校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要每天组织对设施设备、重点场所、环节、部位、管控措施落实等情况进行排查检查。对排查发现的隐患立即建立台账,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及时向教育行政部门和当地政府报告,要逐项落实整改措施,按照闭环管理要求切实整改到位,确保把火灾隐患排查治理挺在前面,源头治理深入落实到位。
(七)做好重要时节火灾防控工作。紧盯“两会”等重大活动,元旦、春节等重要节日,以及寒假前后等重要时间节点的消防安全和安全管理工作。各校要分时段组织开展检查指导,加强值班值守,在重点场所和部位做好应急处置各项准备,通过“早部署、早防范、早治理”等手段,进一步强化重要时间和重要时段的消防安全检查和安全管理,确保重要时节校园安全。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周密安排部署。各学校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组织开展火灾防控专项治理。坚持底线思维,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责任,全力抓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进一步明确责任领导,细化排查整治措施,形成专项治理责任链条,抓好落实、做出成效。
根据《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龙文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方案的通知》(x龙政办发明电〔2017〕x号)要求,为切实加强今冬明春特别是2018年全国“两会”及元旦、春节、元宵节期间的消防安全工作,区局决定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2017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精神和关于加强公共安全的系列重要讲话要求,依靠党委政府,推动行业部门,动员社会力量,采取全国规定动作与地方自选动作相结合方式,强化各项防控措施,全面排查整治生产(销售)领域电器产品质量存在的隐患和问题,严厉打击制假制劣、无证或超范围生产电器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强化企业产品质量主体责任、CCC认证机构和属地部门的监管责任,从源头把好电器产品质量关,有效减少较大亡人火灾,坚决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确保全区火灾形势稳定。
二、组织领导
区局成立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部署、协调全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局长卢文周担任组长,副组长由各分管局领导担任,各市场监管所、区局各股室、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日常工作由区局特安股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情况汇总等。
三、工作内容及工作措施
结合《漳州市龙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漳龙市监〔2017〕131号)整治要求,以电线电缆、开关插座、低压电器、照明电器、家用电器五类产品生产企业为重点,围绕以下六项内容,强化各项监管措施,确保电器产品生产质量综合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组织企业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属地市场监管所要责成电器产品生产(销售)企业,严格对照《电气火灾综合治理自查检查要点》(见附件3),自行开展排查,填写自查检查表(见附件4),全面排查电器产品生产(销售)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技术规范等要求,并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二)对企业生产质量状况开展全面检查。检查要做到全覆盖,并着重抓住五个重点:一查3C认证和生产许可审批资质,包括企业是否存在无证或超范围生产行为、相关证书是否在有效期内等;二查原辅料和成品仓库,包括企业使用的绝缘材料、阻燃原料、线芯材质、线径等关键材料,产品标识标注是否符合要求,进出货台账的记录是否准确齐全等;三查生产场所,包括企业生产设备、生产工艺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等;四查实验室,包括企业检验检测设备是否经过计量校准,检验项目、检验记录是否符合要求等;五查质量管理状况,包括企业是否按照现行有效的产品标准组织生产,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完善等。
属地市场监管所、区局检查大队要主动配合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福州分中心等认证机构对3C认证获证企业的检查;对生产许可获证企业的检查,由属地市场监管所负责,生产许可证审查技术中心配合。根据检查情况,要填写自查检查表(见附件4)。
(三)全面开展电器产品流通领域治理。加大对电器产品批发市场、销售储存仓库以及销售门店的监督检查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严厉打击销售无强制认证标志或伪造、冒用认证证书、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和不合格商品违法行为。加强对以网络、直销等方式销售电器产品的监管,把好“线上、线下”电器产品销售质量关。
(四)全面加大实物质量抽查力度。按照“企业全覆盖、品种抽重点、项目查安全”的总体要求,省质监局将组织对所有电器产品企业的库存产品进行实物质量抽查。市质监局将根据需要组织抽查。
(五)全面自查属地监管情况。属地质监市场监管所组织人员排查生产许可产品获证企业的现场巡查、年度自查、不合格后处理、分类监管、举报受理、案件查处等各项工作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同时建立完善获证企业质量监管档案,做到“一企一档”。
(六)严格落实问题处理工作。对发现的问题,由属地质监市场监管所、区局检查大队分类处理:一是对不符合3C认证、生产许可必备条件以及产品质量抽查不合格的,要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并启动不合格产品召回工作;对整改不到位的,要采取暂停、吊销证书等措施;对屡次抽查不合格或屡次整改不到位的,要列入“黑名单”予以公开曝光。二是对无证或超范围生产、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品冒充合格品、假冒伪造认证标志、冒用厂名厂址等违法行为的,要严厉查处,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部门。三是对销售无厂名、厂址和质量检验合格证明等来源不明的商品的,一律依据《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销售不合格商品进行行政处罚。四是对产品质量存在安全隐患的,要专报当地政府,作为重点对象加大监管力度。五是对发现问题产品进入流通、工程领域的,要责令企业立即召回,并向当地政府和相关单位通报情况。
四、工作时间和步骤
按照区政府安委会和上级业务部门的统一要求,治理工作从2017年12月开始至2018年3月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12月中旬前)。属地市场监管所要根据区局制定方案,全面动员部署,广泛开展宣传。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7年12月中旬至2017年12月底)。属地市场监管所要组织电器产品生产(销售)企业负责人开展一次集中培训,认真学习《电气火灾综合治理自查检查要点》及相关检查工作要求,布置辖区内电器产品生产(销售)企业开展自查工作。
(三)全面整治阶段(2018年1月至2018年3月)。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属地市场监管所、区局检查大队要成立检查组,全面开展排查整治,要坚持问题导向,加大监管力度,严厉打击生产(销售)领域电器产品质量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在生产源头消除产品质量问题隐患。
(四)建章立制阶段(2017年12月至2018年3月)。建立健全违法行为记录公布制度,将违法违规的电器产品生产企业名单纳入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督促生产企业建立完善电器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依法依规组织生产,进一步规范生产秩序。建立健全电器产品质量源头监管工作机制,提高基层监管人员能力和水平,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制。
区局将组织对各镇、各单位的阶段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回访,重点检查整治工作部署、监管措施落实、发现问题查处等情况,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全区通报。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开展电器火灾综合治理是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重要举措,属地市场监管所、区局检查大队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确保全面完成电器产品生产质量治理工作各项任务。
(二)强化部门协作。属地市场监管所、区局检查大队要加强与各镇、开发区、城建、交通、电力、公安等部门的协作配合,联合组织检查、督查,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机制,对发现的问题要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及时通报违法违规行为,移送违法违规案件,加强全链条监管和跨区域打击力度,切实形成监督执法工作合力。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安全会议精神,大力排查整治火灾隐患,扎实开展今冬明春及重大节会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培训,认真做好灭火救援,努力预防人员伤亡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镇火灾形势总体平稳。
二、主要工作任务和措施
(一)大力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包括用户自查)
1、主要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的内容:(1)、开展用电隐患排查。重点排查是否存在使用劣质电线或电器,是否超负荷用电,电气线路是否老化,线路、插头、插座、开关是否与用电容量相匹配,是否有乱搭乱接线路等安全隐患存在,每家每户进户主线是否安装空气开关等保护装置,是否存在有用铜线代替保险丝的现象,电火箱是否达到安全标准,是否装有自动断电、自动控温装置等等。(2)、开展用火隐患排查。重点检查各户炉灶、火塘周围、灶台烟囱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是否有烘烤衣服、实物的不安全行为等等。(3)、开展消防设施排查。重点检查是否按照有关要求配备相关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的性能是否正常等等。(4)、对特殊人员进行排查。着重检查对智残智障人员、留守儿童是否建立台账,是否落实监护人员和措施,实行重点看护。(5)、开展其他隐患排查。重点检查村寨内是否堆放柴草等易燃物品,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油料、易燃易爆物品等摆放是否安全、规范等等。
在开展大排查的基础上,要重点整治酒吧、KTV、游艺厅、商场市场、“三合一”场所、易燃易爆场所、物流仓储场所、宾馆饭店、烟花爆竹储存场所等,同时着力推进农村消防工作。全面落实工作责任,实行领导分片包干、分组带队,深入各村各户逐一开展排查整治,要将排查整治情况登记造册,由片区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存档被查,并报镇消防队,对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及时整改到位,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整改完毕,并在整改期间内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各单位要在春节前开展一次全面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坚决消除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等各类火灾隐患,确保不漏一村一寨一户。
2、行业系统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派出所要对公安部门明确的排查整治范围内的单位和场所进行地毯式检查,安监站要对各类危险化学品场所尤其是烟花爆竹生产储存场所、中心学校要对学校和幼儿园、民政办要对敬老院、文化站要对公共娱乐场所开展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
3、开展消防安全网格化排查。要依托网格化管理平台,发动基层力量,对网格内的小单位、小场所、村(居)民楼院等进行一次全面排查。重要节会期间,对网格内单位、场所开展不间断防火巡查,尤其是对烟花爆竹燃放区域、重点区域,实行巡查看守。
4、社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自查。社会单位要在专项行动期间积极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改。重点单位要按照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要求,积极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
5、加强重点时段消防安全保卫。重要节会期间,要组织开展火灾隐患大检查大整治,重点围绕火灾高危单位部署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
(二)大力开展冬春季节消防宣传教育和演练。
1、整合社会宣传教育力量,针对冬春季节火灾防范特点,广泛开展系列消防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浓厚的消防安全氛围。着力提高全社会消防安全意识和抵御火灾的能力。黄金时段利用各门店电子显示屏播放消防公益广告、安全提示。联合通信部门,在重大节日和重要时段发送消防安全手机短信。
2、大力开展农村消防宣传。定期组织消防队伍进村、进社区宣传,要在乡村主干道和路口悬挂消防安全宣传标语、横幅,充分利用赶集时段,设立消防宣传咨询台,发放消防宣传单,使消防安全触角延伸至农村每个角落,深入团寨开展消防演练活动,并组织消防志愿者对孤寡老人开展面对面的帮扶活动。
3、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的培训教育,加强对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特种作业人员等重点岗位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将消防安全培训纳入村支“两委”任职期间的必学内容。
4、做好灭火救援各项工作。健全灭火救援应急体系。认真落实《湖南省应急救援实施办法》,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各单位积极开展疏散逃生自救演练,尤其是人员密集场所要制定疏散逃生自救应急方案,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两次以上疏散逃生自救演练
(三)全力做好重大节假庆、会议消防安全保卫工作
针对重大节假日期间火灾形势规律,提前分析研判预防和处置措施,确保重点时段、重点区域不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要安排专人现场值守,重点值守重大会议、节日庆典活动场所、烟花爆竹燃放场所及农村大团寨,加强火灾隐患动态防控,确保消防安全万无一失。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各村(社区)、镇辖相关单位要开展火灾形势研究,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对工作开展情况定期汇报。
以党的十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动员全社会力量,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进一步提升火灾防控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为全市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网格化”和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工作不断推进,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单位从业人员“四个能力”水平有新的提高。确保不发生重特大火灾,遏制较大火灾、控制一般火灾事故的发生,全面改善消防安全环境,确保全市冬季火灾形势稳定。
三、工作任务
(一)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各镇街区、部门和单位要加强消防安全分析研判,找准火灾防控薄弱环节,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隐患严重就重点整治什么隐患”的原则,部署开展针对性地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要督促社会单位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开展常态化消防安全自查自纠,及时消除单位自身发现的火灾隐患。公安、建设、经信、安监等部门,要针对建筑消防设施未完好有效、人员密集场所通道堵塞、商场市场以店代库违章施工、电动自行车火灾多发、室外广告牌影响灭火救援、违规搭建彩钢板建筑、石化企业易燃易爆单位火灾隐患突出等普遍性问题,出台治理标准,开展集中整治,确保每开展一次整治,就彻底解决一类突出问题。公安部门要保持整治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以用好各种行政、强制执法措施,坚决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对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实施挂牌督办,限期消除。
(二)突出做好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消防安保工作。各镇街区、部门和单位要紧盯“两会”及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节点,切实加强重大活动和重要时段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两会”期间,要重点加强对涉及民生的供电、供油、供气、供水以及交通、通讯枢纽等要害部位的消防安全检查。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要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开展防火检查,对烟花爆竹燃放区域以及重点防控区域实行“实名制”巡防,必要时要安排防火、灭火力量现场驻防。圣诞、元旦、除夕、元宵节当晚,要组织对商场、市场、宾馆、酒店、歌舞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消防安全夜查行动,确保节日期间消防安全。
(三)广泛开展冬春防火宣传教育培训。各镇街区、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全市119消防宣传月活动,围绕“认识火灾、学会逃生”主题,深入开展消防安全“五自查四应会三提示”宣传教育活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站等新闻媒体要根据冬春季火灾特点,定期特别是在重要时段刊(播)发消防常识及消防公益广告,曝光重大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剖析典型火灾案例,以案说法。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在人员流动性大的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提示性宣传。要依托党校平台,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消防工作和领导能力培训,特别要加强案例分析,吸取责任追究教训。要持续组织学校将消防知识纳入教学内容,加强对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电工、电(气)焊、消防巡查等特种作业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加强村“两委”负责人以及保安、物业等网格管理员的培训,提高“网格化”消防安全管理能力。
(四)统筹推进火灾防控基础工作。深入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各镇街区严格按照市综治办、公安局、民政局、工商局、安监局联合制定的《市镇街区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达标验收标准》要求,开展好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确保今年全部达标。各镇街区、部门和单位要深入推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督促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人履职、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消防安全自我评估“三项报告备案制度”,年底前100%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达标。要持续推进“九小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和“消防进社区”工作,针对近年来“九小场所”、出租屋和居民家庭亡人火灾多发的原因,加强人防、技防措施,严防小场所发生大火灾。
(五)认真做好灭火和应急救援准备工作。各镇街区、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加大消防投入,加强灭火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储备,适应火灾防控和应急救援需要。要以遏制火灾、有效处置各类灾害事故为重点,对辖区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和石油化工企业进行实地熟悉和演练,保证应急预案内容符合灭火救援要求。水务部门要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对辖区消防水源设施进行检查保养,落实防冻措施,确保灭火供水需要。公安消防部门要加强冬季消防执勤车辆、装备器材的维护保养、补充必要的灭火药剂和应急救援物资,调整充实一线执勤力量,全面开展基地化、实战化训练,切实做好“灭大火、打恶仗”的各项准备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冬春季节历来是火灾易发、多发季节,各镇街区、部门和单位务必要高度重视,克服麻痹松懈思想。要建立健全消防工作调度机制,定期召开会议,分析研判消防安全形势,研究针对性措施,帮助协调解决突出问题。市里成立冬春火灾防控领导小组,由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于市公安消防大队,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督导考评、信息调度等工作。各镇街区、部门和单位的领导同志要深入基层,加强调研和督导,推动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一、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行业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督促指导系统各下属单位深入排查火灾隐患,进一步加大医院、卫生所、门诊部等医疗卫生场所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力度,切实消除火灾隐患,有效防控较大火灾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卫计系统安全稳定。
二、组织领导
成立卫生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党组成员徐样平任组长、人武部长乐文贵为副组长、局机关各股室负责人及市直医疗卫生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熊勇任办公室主任。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调配好工作人员,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三、工作任务
结合市消防安全委员会下发的《2015年全市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重点开展以下三方面的工作:
(一)定期开展冬季防火安全检查。各单位在圣诞、元旦、春节、元宵全国“两会”等重要时段期间,要定期开展冬季防火安全检查。对从未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和排查整治的区域和场所进行全面排查,彻底消除火灾隐患。
(二)集中开展火灾隐患专项治理。对单位的住院部、门诊部、职工宿舍、单位内住宅区等人员密集场所及地下建筑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整治未经消防许可或备案,未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预案,消防设施、器材、标志不定期检验维修并完好有效,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未持证上岗、不熟悉业务,员工未经岗前培训上岗,电力超负荷使用,电器设备违规使用,乱搭、乱接及老损电线超常使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不畅通,防火分区擅自改变、防火间距被占用以及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不落实等问题。
(三)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有建设工程施工的单位,特别是较大工程,要按照国家《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和公安消防部门要求,积极配合,重点检查四项内容:一是现场防火间距、消防车道是否符合要求;二是现场临时用房和在建工程防火是否符合要求;三是临时消防设施特别是灭火器、消防给水系统、应急照明是否符合要求;四是施工现场用火、用电、用气、可燃物和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是否符合要求。
四、实施步骤
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从11月18日至明年全国“两会”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5年11月30日前)
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研究制定活动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建立工作机制,并及时召开相关会议进行动员和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5年11月30日至明年全国“两会”闭幕)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市卫计系统《实施方案》的要求,强化领导,精心组织,明确分工,细化责任,全力以赴抓好圣诞、元旦、春节、元宵和全国“两会”等重要时段期间的消防安全检查,确保万无一失。
(三)总结汇报阶段(明年全国两会结束一周)
工作结束后,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工作成效和经验,深入查找存在的问题,并向局安办上报工作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其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采取过硬措施,全力确保卫生系统岁末年初不发生大的火灾事故。
(二)强化协调,形成合力。各单位要积极协调配合公安、消防等相关部门的监督指导,共同参与,形成工作合力,针对本单位的特点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按照集团公司下发的《关于**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实施方案的通知》中要求,坚决预防和遏制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元旦、春节期间企业消防安全,结合**水厂实际制定水厂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实施方案。
一、
总体目标
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消防安全工作,建立和完善灭火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其实提高水厂防控火灾的能力,深入推进水厂今冬明春防火工作,确保两节期间不发生火灾。
二、
组织机构
成立**水厂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万
星
副组长:王
晨、韩
东
组
员:李振伟、黄志刚、白日东、谭
扬、周
航、
张
磊、孟祥民、李柏亮、
三、
内容与要求
1、水厂食堂用火管理
做饭时间:上午10点——11:30分之间
下午4点——5:30分之间
其它时间严禁用火,用火期间严禁出现做饭人员离开食堂的现象,做饭完毕后必须关闭液化气钢瓶总阀。其它按照水厂食堂墙面悬挂内容执行。
2、
取暖设施的管理
水厂供暖期间,水厂值班室可以使用取暖设备,其它场所严禁使用,特殊情况除外,在使用电取暖设备包括电褥子时,严禁出现人员离开现象,如果人员离开必须关闭电源。
3、严禁在水厂仓库吸烟。
4、水厂电动车充电时,巡井人员必须勤检查。
5、水厂每日总值班值班期间巡视检查时间上午8点左右,中午12点左右,晚7点左右将巡视内容真实反映在值班记录上(巡视重点部位包括:供暖机房、污水泵房、大门、食堂、蓄水池)。
6、消防器材管理
水厂各个重点部位都配备了灭火器材(共45个),均在合格范围内,由各班组人员专人管理。每月专人负责检查灭火器材的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