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14 15:1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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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坚持依法行政,深化市场整治。XX年,全市各级文化市场管理部门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规范和发展文化市场为目标,先后连续开展了五次较大规模的文化市场集中性专项整治活动。1—4月底,全市各地根据省政府关于深入开展XX年度“扫黄、打非”斗争的总体部署,认真开展了春季文化市场大检查专项行动,集中开展对出版物市场、演艺场所、娱乐场所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和查处;4至12月份,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的统一部署,开展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专项整治。其间,我们先后开展了暑假清理非法教辅读物专项整治、消防隐患大排查专项整治等。去年年底,我们又根据省新闻出版局的统一部署,开展了对印刷复制业的专项整治。在连续开展的“扫黄打非”斗争中,全市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始终坚持以邓**理论为指导,做到下大决心抓整治,花大力气抓规范,努力繁荣发展文化市场,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
2、强化稽查,规范市场。去年以来,全市各级文化市场稽查机构强化了对全市文化市场的稽查执法力度,坚持做到每天一查,每周一报,先后连续开展了
“零点”、“假日”、“周日”、“凌晨”等突击行动,对各类文化经营单位实行不定期检查、不定期受理社会举报。市支队做到每周一小查,每月一大查,每季度全市大检查(明查暗访一次)。各级文化市场稽查机构坚持平均每天不少于1组以上人员在市场上连续检查,每月检查文化经营单位不少于300家次,每年经营单位全年检查不少于12次。据统计,至去年12月底,全市全年共出动检查人员10696人次,检查经营单位13457家次,查处违法经营单位1038家次。实践证明,通过强化日常检查,对进一步规范文化市场的经营秩序,全面落实文化行政执法责任制起到良好的作用。根据第四季度全市文化市场良好率的测评,我市文化市场良好率不断上升,从第二季度的27%,上升到12月份的69%,特别是温岭、仙居、路桥、玉环、椒江等地市场良好率分别为83.9%、79.3%、76.5%、75.9%、72.7%,高于全市平均水平,文化市场的经营秩序得到明显改善。
3、强化案件督办,提高稽查质量。去年以来,市局强化了对全市各地违规案件的督办力度,这些案件包括:一是市支队在明查暗访中发现的违规单位;二是省、市有关领导督办及各类社会举报的案件。去年以来,全市共列督办案件282件,经查实立案处理239件,查案率85%。根据统计,去年全市各级文化市场稽查机构共立案查处违规单位617件,其中温岭查处案件141件、黄岩97件、玉环83件,案件查处总量居全市
一、
二、三位。通过对执法案件的督办,进一步提高了文化行政执法的效率和质量,这对推进和落实文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文化市场管理制度,巩固和提高文化市场科学长效的管理机制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4、强化信息通报,推进依法行政。为了进一步深化和巩固文化市场的专项整治工作,强化对文化市场依法行政的监督和实施。自去年上半年以来,市局建立了文化市场稽查信息通报制度,准确及时地反映全市各级文化市场管理部门的工作动态,及时通报依法行政的工作内容和具体工作要求,及时反馈各地的工作成效和各类考核评估结果。一年来《稽查信息通报》共编发工作动态17期,报送各地工作信息72条,通报稽查信息35条,反馈评估考核结果30项,其中椒江录用信息15条,临海12条,黄岩9条,分别居全市信息录用
一、
二、三名。同时,市支队将有关信息报送至省、市有关部门领导和县(市、区)党委、政府分管领导,以调动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文化市场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视和支持,督促各级文化市场管理部门坚持“守土有责”,共同推进文化市场管理工作水平的不断深化与提高。此外,市支队还指导市网络文化市场行业协会编印了《台州文化产业信息指南》,总结回顾台州20年来文化产业发展成就,为各级政府和全社会了解台州文化产业的发展现状和最新成果,为各级管理部门的信息统计、数据分析、调研决策和日常管理提供翔实的资料和工具。
5、重视普法培训,健全执法机制。主要内容:一是去年9月和11月下旬,市支队分二期对市直文化市场业主和从业人员进行普法培训,学习国家有关政策和法规,并实行统一考试和佩证上岗。并要求各文化经营从业人员实行文化经营管理委托责任制,强化岗位职责,弥补了在文化市场经营管理过程中的薄弱环节;二是对全市各级稽查部门的“净网先锋”、“oa”系统操作人员进行业务技能培训;三是自去年起对全市各级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机构实行文化市场稽查工作评估考核。考核的内容包括市场秩序、日常检查、举报受理、信息与统计、队伍建设等内容。12月27至29日,市局组织有关人员分三组对全市XX年度文化行政执法工作进行评估考核,温岭、仙居、黄岩、椒江、路桥等稽查队分别达到市级优秀稽查机构评估考核标准,被评为台州市XX年度文化市场稽查工作先进集体,文化市场稽查机构优秀率达55%。通过评估创优活动,有效地强化和完善了文化市场管理依法行政的工作机制,为实现文化行政执法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和一体化,实现文化市场稽查的高效率、文化行政执法的高质量、稽查队伍建设的高素质奠定了必要的基础。
一、大力加强队伍建设,改进作风、提升素质。
1、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强化队伍作风建设。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厅“六不准”要求,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违反工作纪律的人员严格查处,做到风清气正、令行禁止。
2、坚持不懈抓好思想政治建设,努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的司法行政队伍。进一步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司法局对公证、司法鉴定、律师、法律援助等工作的领导。
3、持之以恒做好司法行政干警教育培训工作,不断增强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一方面坚持周例会集中培训各方面业务知识,另一方面督促个人积极自学法律、计算机等科技文化知识,优化知识结构,丰富知识储备,学用相长、开拓创新,努力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创新发展。
4、切实做好宣传报道工作。把撰写和发表宣传报道作为干警是否爱岗敬业、是否有政治敏锐性、是否钻研熟悉业务、是否有吃苦精神、是否有一定写作水平等素质和能力的反映,纳入年度综合考核项目。各股室、干警完不成通讯报道任务的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二、突出抓好特殊人群管理和人民调解工作,维护稳定、促进和谐。
1、健全社区矫正制度机制。在全县普遍建立社区矫正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加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社区矫正实施细则》和《社区矫正执法考核办法》等配套性规章制度的落实力度,提升社区矫正执法规范性和公信力。努力实现全年社区矫正人员建档率达到100%,档案规范率达到95%。
2、加强社区矫正保障建设。要加快社区矫正手机定位监管建设,力争4月底前实现全覆盖。要全面推进“一中心、两基地”建设,上半年要完成社区矫正管理中心和公益劳动基地建设,做到有机构、有场所、有标示、有活动,统一实施集中宣告和教育。要规范发展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力争建立新的基地。
3、提高社区矫正管理成效。要严格执行《省拟适用社区矫正人员社区影响调查评估制度》,对未经审前调查评估的社区矫正人员一律不予接收。要强化监督管理措施,突出加强对暂予监外执行、假释类等重点人员的日常管理和遵章守纪情况考核,对违法违规的坚决提请重新收监。要加强教育矫治工作,加大心理矫治和心理干预力度,不断提升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整合资源,积极协调,落实相关优惠政策,做好帮困扶助工作。
4、做好安置帮教工作。要细化工作流程、加强工作衔接,规范使用全省统一制定的安置帮教系列制度和统一的实用性文书、表格。继续做好核查情况通报工作,使信息核查率达到75%以上,建档率达到100%。落实重点帮教对象必接必送制度,确保对一般帮教对象接送率达到80%以上,重点帮教对象接送率达到100%。积极落实培训、就业、税收、贷款、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性救济等各项优惠政策,力争使帮扶对象就业安置率保持52.5%以上,再犯罪率控制在2.0%以下。
5、增强人民调解公信力。创新调解机制。学习借鉴枫桥经验、永济经验,着力构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大调解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调解的法律效力和履约率。健全调解网络。在健全巩固县、乡、村、组四级民调网络的同时,以“六大领域”为重点,加快推进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建设。强化工作保障。建立健全人民调解员选聘、星级管理,以及矛盾纠纷分析研判等各项制度;推动建立化解矛盾纠纷专项预算制度,建立“以人定补、以案定补、以奖代补”相结合的矛盾调解激励机制;加快落实人民调解保障机制建设工作,切实把司法行政机关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补助经费、人民调解员补贴经费落实到位。狠抓工作落实。开展“转型综改攻坚年矛盾纠纷专项排查化解活动”,重点排查化解涉及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社会保障、劳动用工、医患纠纷等领域容易激化升级的矛盾纠纷,及时有效解决专业性、行业性矛盾纠纷,力求纠纷排查化解“无盲区”、矛盾化解“全覆盖”;认真落实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从源头上切断矛盾引发的重复上访、、诉讼现象的发生。树立先进典型。充分挖掘先进典型,适时召开人民调解工作推进会,开展优秀人民调解员评选表彰活动,推动全县人民调解工作深入持续健康发展。
三、着力增强法律服务成效,积极履职、服务发展。
1、以满足人民群众基本法律服务需求为目标,整合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司法鉴定、法律援助、法制宣传教育等司法行政资源,构建全方位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2、开展“全面深化改革与律师业发展”主题教育活动,全面推进律师担任政府和企业法律顾问工作,切实对重点领域、重点工程和新城建设提供法律服务,健全完善律师“两结合”管理机制,发挥律师协会作用,推动律师工作规范化建设。认真落实重大案件及涉及方面等敏感案件的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确保遇到重大情况和突发事件能及时调控、协调处理。
3、公证工作要进一步拓展服务领域,在服务民生工作的基础上,为重点工程项目、土地流转等提供法律服务,公证业务量力争比上年增长20%-30%,通过加强公证队伍政治业务教育培训,深入开展案卷评查工作,不断提高公证服务质量和社会公信力。
4、推进和完善以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人员为主体,以“应援尽援”为目标,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拓宽服务领域,不断提升法律援助服务总量和工作质量,全年办案数量不少于160件,受援人数不少于2000人次。
5、进一步加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业务培训,强化执业纪律,规范执业行为,提高服务质量,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6、稳步推进司法鉴定工作,加强鉴定执业动态监督管理和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最大限度减少和避免错假案及投诉。
四、引深做实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强化宣传、推进法治。
1、建立健全科学的考评办法,完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考评体系,充分发挥考评机制的导向和保障作用。
2、完善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制度,发挥好无纸化学法用法平台作用,加强督导与检查,切实提升领导干部学法守法、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3、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和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充分发挥全县各单位依法治县分管法制工作副职和联络员的桥梁纽带作用,有计划有重点的组织好社会关注度高、社会影响力大的大型法制宣传活动,扩大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社会影响。
一、全民法制宣传教育得到提升
(一)狠抓了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促进了“法律进机关进单位”活动的全面开展。市、县及其直属部门单位坚持中心组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法律知识培训制度、定期不定期开展法制知识培训、讲座和研讨活动。市、县普遍实行了干部学法用法登记考核制度,定期对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的学法笔记、 三、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深入人心
(一)为政府决策及经济建设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组建了政府法律顾问团,指派律师为政府的决策行为提供法律依据和建议,协助政府解决应对金融危机中出现的银行欠债、职工欠薪、拆迁安置等带有普遍性和前瞻性的法律服务,预防和减少了社会矛盾,维护了政府的声誉和利益。
(二)组织律师为企业和新农村建设服务。开展了律师在企业中金融危机对宁夏经济影响的调研活动,深入企业调研,提出了律师为企业服务的具体措施,为促进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管理创造了良好的环境,妥善解决了企业发生的各类纠纷。开展了律师事务所“结对”活动,律师开展送法下乡活动,为各镇(乡)开展法律知识讲座60余场次,为广大农民群众无偿起草、见证各类协议6万余份。引导群众依法创业、依法经营。
(三)进一步强化律师参与接待工作。组织律师参与处理敏感性、群体性涉法上访工作,引导群众以理性方式反映利益诉求,为有效防止社会矛盾激化提供了法律服务。全年参与接待50余次,处理了大量事件,减少了不和谐因素,化解了社会矛盾。
(四)进一步强化公证事务服务经济建设。公证为城市建设和新农村建设提供了全方位的服务,办理了城市建设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的招投标公证、拆迁中的证据保全公证和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中的合同公证等,预防了纠纷、减少了诉讼、公证职能作用得到了有效的发挥。
(五)狠抓法律援助工作,维护了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完善了法律援助工作制度,规范了法律援助办案质量,加大了法律援助宣传力度,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提供了应有的服务,做到了应援尽援,解决了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无钱打官司及打官司难的问题。
四、人民调解工作取得重大突破
一、把握重点,发挥职能优势,全面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发展
(一)努力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充分发挥第一道防线作用。按照中办、国办[2007]23号文件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两个规定”要求,切实抓好各级调委会的组织建设,尽快达到“五有”、“四落实”,采取以会代训、旁听审判等形式分批分层次对人民调解员进行培训,切实提高调解人员的素质。与人民法院密切配合,探索解决在司法审判中人民调解与诉讼程序的衔接问题。坚持一年两次的矛盾纠纷排查,遇有倾向性问题和重大问题苗头,及时向上级机关及有关部门报告,提出建议,防患于未然。
(二)切实做好帮教安置工作,努力减少重新违法犯罪。要进一步完善帮教安置网络,做好衔接工作确定帮教类别,实行动态管理,建立帮教档案。
(三)抓好“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全面实施“五五”普法和依法治县“两个规划”,实现“两个转变、两个提高”的目标,我们要突出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上要有新进展,要制定我县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意见,建立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各项制度,如县委中心组学法制度、县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制度;二是强化对普法依法治理联系点的指导工作,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全面抓好区域、行业、基层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三是在农村和农民学法上要有新发展,结合我县新农村建设的具体实际,进一步深入开展“法律进社区”、“送法进村入户”活动;四是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扩da+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四)发挥法律服务作用,为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服务。公证、律师要探索适应形势发展要求的新的服务方式和手段,努力为我县“十一五”规划提供法律服务。基层法律服务在积极当好乡镇人民政府和村级集体组织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法律顾问的同时,要积极拓展业务领域,主动介入农村改革发展的各个领域,为农业发展、农民增收服务,为新农村建设服务。
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进一步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
(一)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服务大局。要把本职工作与中心工作结合起来,实现四个“围绕”:一是围绕政府的依法决策、依法管理,做好法律顾问工作;二是围绕经济建设中心,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三是围绕维护社会稳定,发挥法律保障作用;四是围绕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通过发挥职能优势,促进中心工作的顺利完成,引起各级领导对司法行政工作的高度重视,把普法教育、人民调解等工作摆上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使司法行政工作和其他工作相结合,协调发展。
(二)牢固树立服务意识,主动为党委政府排忧解难。实行普法先行,运用法律手段调处的做法,发挥人民调解的第一道防线作用,抓好群体性、突发性事件的调处工作,凸显司法行政工作在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中的不可替代的作用。
三、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司法行政队伍素质
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司法行政干警队伍。
(一)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提高政治素养。要认真学习dxp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特别要把学习领会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即将召开的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任务,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干警头脑。要大力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大张旗鼓地表彰先进,激励斗志,教育广大干警树立敬业勤政、锐意进取、奋发向上的良好精神风貌。
(二)加强专业素质教育。要结合队伍整体素质的实际,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有针对性、按计划对干警进行各种业务培训,努力培养一支适应形势发展需要的基层司法行政干警队伍。
一、先进城区的基本经验
太原市杏花岭区和普兰店市的司法行政工作是全国司法行政系统
的先进典型。××年月,区委副书记王玢带队到太原市杏花岭区等地进行了学习考察,所到之处、所见所闻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太原市杏花岭区的先进经验是:坚持“围绕一个中心、抓好两项结合、促进“三个提高”的工作思路(即围绕社会稳定这个中心;抓好普及相关法律知识与受教育人群的职业特点相结合;与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相结合。促进公民法律素质的提高;促进依法行政水平的提高;促进司法局外在地位、形象的提高)。注重在“三提供、三帮助(即提供法律咨询,帮助群众知法;提供法律服务,帮助群众懂法;提供法律保障,帮助群众用法)上下功夫。在法制宣传上,将普法阵地前移,送法进社区;在法律服务上,将办案人员工作重心下移,拓宽服务市场;在人民调解上,坚持调防结合,寓防于调,达到了贴近社区、服务群众的目的。
普兰店市的经验是:坚持“抓班子、带队伍、促工作、保稳定”的指导思想,加大硬件建设投入,联网法律服务热线,将全市个乡镇司法所、个法律服务所人员收编,实行“人财物事”垂直管理,理顺了乡镇司法所的管理体制,保证了司法行政队伍的稳定,极大地促进了司法行政工作的开展。
以上两个先进城区的做法,概括起来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领导重视,依法行政的责任意识强。始终把依法治理加强法制建设摆到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司法行政工作的重大问题;
二是目标明确,建立健全司法行政的长效机制;
三是具有创新意识,体现出与时俱进的工作理念。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司法行政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创新法律进社区的新模式;
四是舍得投入,注重加强硬件建设。
二、我区司法行政工作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区的司法行政工作,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坚持以普法为先导,以法律服务进社区为载体,深入贯彻实施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通过“一五”至“四五”普法,全区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进一步增强,法律服务领域进一步拓宽,基层人民调解组织进一步加强,为“新西岗”建设和维护社会稳定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做出了一定的贡献。其中:开展“法律在您身边”系列活动,推行完善“五个一”工程(即:全区每个社区有一名义务法律顾问;开辟一条法律咨询热线;设立一个法律知识宣传栏;建立一个法制课堂;有一个法律图书角)使社区居民遇有一般法律问题不出社区就可得到解决,形成了法律服务与群众“零距离”的“五进社区”工作模式,受到上级主管部门和社区居民的好评。法律援助工作被辽宁省司法厅授予“辽宁省法律援助先进集体”和“大连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为农民工讨要拖欠工资实施法律援助,在社会上引起了较大反响。省、市政府对我们的做法给予肯定,市内多家媒体进行了报道。开展法律进社区,送法送书入户活动得到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被列为全区为民办实事项目。投入余万元,编印“一书四指南”(即:《常用法律知识手册》、《外来劳务人员法律知识指南》《人民调解指南》《公证指南》《法律援助指南》)免费向社区居民发放,做到“一户一册”。近年,围绕旧城区改造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项治理的做法被市司法局推广。指导石道街小学开展的“少年模拟法庭”大赛活动被中央电视台和司法部联合制成光盘向全国发行。
虽然,我们在普法宣传、法律服务等方面作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典型城区相比,与司法行政工作的内在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的法律需求相比,还存在着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亟待提高。一是个别部门和行业的领导对法制化管理的重视程度不够,缺乏紧迫感和责任感。二是在执法环节上,部分执法人员秉公执法的意识淡薄,执法人员执法不公、执法违法的现象还时有发生。
(二)对企业员工、外来人员普法教育亟待加强和完善,普法的难度越来越大。一些改制企业,普法网络不健全,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积极性不高,工作跟不上。在街道社区,流动人口越来越多,目前,对这部分人的普法宣传教育问题认识还需进一步提高、措施仍需进一步完善。
(三)司法行政干部队伍现状还不能完全适应当前工作的需要。一是街道司法所编制和级格问题没有得到解决,司法助理员兼职
过多,基层司法队伍不够稳定、影响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开展;二是司法行政干部的综合素质还不高。以上这些差距和问题有待于我们在今后工作中改进和提高。
三、进一步做好司法行政工作的思路及措施
随着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和“大大连”及“新西岗”建设步伐的加快,司法行政工作也面临着新的形势,突出表现为“七变”:一是社区内涵变大;社会功能的回归,导致社区包罗万象。二是社区法律服务对象变多;三是社区依法治理变难;四是社区依法治理的战线变长,安居拆迁,人户分离、导致管理乏力;五是社区法律援助工作量变大;六是社区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变广;七是社区治安任务变重。新形势的变化,为司法行政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将紧紧围绕“保持地区稳定,强化依法治区、为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这一中心工作,完成好以下任务:
(一)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化“法律进社区”活动,不断提高全区公民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
要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实现“四个转变’’:一是由单一的法制宣传教育方式向多样化的法制宣传教育方式转变,实现大众传播媒体和专门法制教育机构的有机结合;二是由同一法制教育内容向因人、因需划定法制宣传教育内容的转变,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宣传教育效果;三是变等待式法制宣传教育为跟踪式法制宣传教育,突出加强重点群体的法制宣传教育;四是转变传统的教育方式,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渗透到社会的方方面面。要从建立和完善学法制度、健全制约措施入手进一步强化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尤其是要搞好《行政许可法》的培训,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制意识和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深化“法律进社区”活动,重点抓好《未成年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宣传教育。通过“七抓”(即:抓领导、抓机构、抓窗口、抓青少年、抓活动、抓帮教、抓阵地)在全区逐步形成一个多渠道、多层次、多领域、齐抓共管的法制宣传格局。
(二)围绕中心工作、拓展服务领域,促进律师、公证等法律服务工作的新发展
要坚持“为经济建设服务、为社会服务、为群众服务”的方针,首先要加强法律服务所、律师事务所、公证处的硬件建设,争取领导的支持,投资配备必要的现代化办公设施,改善办公条件,提高办案效率。其次要加强基层专职队伍建设,使街道司法助理从繁忙的事务工作中解脱出来,专心做司法工作,社区法律顾问要积极配合、拾遗补缺、确保一方平安,化解群众矛盾,创造良好的法律服务环境。第三,开展“法律援助进社区”活动,实现“”法律服务专线联网,构筑起随拨随到、有问必答、有惑必解的法律咨询快速回应网络,使之真正成为联结法律服务和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
(三)不断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积极发挥“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以“发现早、控制住、处置好、群众满意”为工作目标,建立“一校、一庭、一员”(法制学校、人民调解庭、人民调解员)的基层调解工作新机制,要在街道建立法制总校、社区建立法制分校,担负起辖区法律知识的辅导与宣传。在社区建立人民调解庭,力争把不稳定因素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内部,做到“哪里有人群,哪里就有调解组织,哪里需要人民调解,人民调解就在哪里发挥作用”,促进人民调解工作从单一化的“小调解”向多元化的“大调解”方向发展。
(四)开展真帮实教,广开就业渠道,维护政治安定和社会稳定
要以完善刑释解教人员帮教组织建设为切入点,建立一支由司法助理、派出所干警、社区干部、人民调解员及刑释解教人员亲友为成员的安置帮教队伍,以高度负责的精神,把好“四关”(接收关、管理关、帮教关、安置关),坚持“五项”工作制度:(例会制度、走访制度、“通气”制度、谈心制度、档案制度)杜绝刑释解教人员回归脱管失控现象,做到“五谈”(谈思想找根源,使其知罪错、谈法律讲法纪,使其认罪服法、谈教训讲危害,使其迷途知返、谈家常问情况,为其排忧解难、谈未来讲前途,使其热爱生活)“五清楚”(犯罪原因清楚家庭状况清楚就业状况清楚思想状况清楚社交情况清楚)确保帮教对象、帮教关系、帮教责任、帮教时限“四落实”。要开发建立刑释解教人员信息数据库,健全完善刑释解教人员帮教档案,真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走向实。要主动与劳动、工商、税务等部门及街道协调,挖掘就业岗位,积极帮助刑释解教人员实现再就业,从而维护社会的稳定。
(一)依法行政工作年度有计划、年底有报告,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安排部署。
(二)健全行政首长为组长的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每年至少听取2次以上依法行政工作汇报,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的具体措施。
(三)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本地、本部门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目标进行考核。县(市、区)政府对所属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政府部门,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对所属行政执法机构上年度依法行政目标进行了考评和奖惩。
(四)按照要求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建设。政府法制机构独立设置、职责明确界定,人员编制适应工作需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法制机构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经费保障等建设情况应达到规定的标准。
(五)建立健全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动态管理机制,按照要求完成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
(六)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县(处)级干部按规定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专题法制讲座。县(市、区)政府常务会议、市政府各部门和有关单位的领导班子每年集体学法不少于4次,每年至少组织2次科级干部专题法制讲座。
二、行政决策程序及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
(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健全,按照要求组织实施《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决策后评估等制度执行率达到100%。
(二)健全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机制,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开展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
(三)建立规范性文件听取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公布、备案审查、清理、评估等制度,完善本地、本部门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制度。规范性文件法制审核率达到100%,向市政府备案率、按时率、合法率均达到100%。
(四)县(市、区)政府对所属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政府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及时纠正下级机关违法和不适当的规范性文件并公布审查结果。
三、依法实施行政管理工作
(一)按照要求完成省政府关于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实施意见的宣传、学习、培训及相关配套制度建设工作。
(二)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和重大行政强制决定备案制度,备案率、及时率达到100%。
(三)行政执法主体合法率达到100%,直接从事行政执法的人员合格率达到100%。
(四)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种类、幅度和行政处罚裁量标准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按照省政府要求加强重点系统推进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
(五)严格按照法定条件、程序、标准等作出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政确认、行政裁决、行政强制等决定,按时办结率达到100%。
(六)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投诉受理、办理工作机制,依法办理行政执法投诉案件;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案件查处率和向上级报告率达到100%。
(七)对所属行政执法部门开展案卷评查活动,按要求参加全市案卷评查活动。
(八)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情况,及时梳理、调整、公布行政执法依据,并根据行政执法依据变化情况,明确执法机构、执法岗位和执法人员职责。
(九)舞钢市、叶县按照省定目标和我市的部署,及时完成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
四、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调解工作
(一)按照要求做好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
(二)严格落实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统计报告制度,行政复议决定向市政府报送备案率达到100%。
(三)行政复议案件法定期限审结率达到100%。行政复议决定、行政复议意见书、行政复议建议书及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执行率达到100%。
(四)经市政府复议的行政复议案件维持率不低于80%,本机关行政诉讼案件胜诉率不低于80%。
(五)2015年底前,按照要求建立本地、本部门主要领导负总责、法制机构牵头、相关部门为主体的行政调解工作体制。
(六)完善行政调解制度,按照要求梳理行政调解依据,科学界定行政调解范围,规范行政调解程序,开展行政调解工作,及时化解行政争议。
五、依法行政信息宣传、培训及政府法制日常工作
(一)提高依法行政工作信息撰写质量,全年被市级以上媒体采用量不少于5篇。
(二)按要求开展服务型行政执法宣传月活动,全年组织有特色、有声势的依法行政宣传活动不少于2次。
作为政府法律事务部门,县法制办积极从服务大局的角度出发,建立完善重大决策法制参与制度,具体在为领导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受政府委托处理法律事务以及协调或参与处理群体性、突发性事件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如,依法处理网上舆情曝光的教育用房改建“别墅”案件,妥善解决市政工程新工艺价格争议引发的工程延误问题,平稳处置城中村农民住宅产权过户问题;又如,统一审批规范,制止违反规划用途的商业经营行为;针对企业经营者欠薪逃匿和欠薪企业关停事件引发的突发性群体劳资纠纷,和参与处置“突发性群体劳资纠纷事件应急预案”和“非正常上访应对预案”制定,并在《政府法制》上刊出相关内容,指导对非正常上访、的处理。
二、创新机制,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取得新进展
《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后,县法制办结合实际,起草了新的《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对县政府的规范性文件实行“三审制”。“一审”,即要求相关部门在起草时,其内设法制机构要出具法制初审意见,并通过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尤其是听取曾就相关事项有过争议、提出不同意见或提起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相对人的意见;“二审”,即在县法制办审查时先提出修改意见,再将修改稿以网上和书面形式向社会各界和政府法律顾问团成员征求意见,在此基础上召集相关单位和人员,对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合理性及可操作性进行审查、论证、修改;“三审”,即对县法制办审查通过的规范性文件,一律报县政府常务会议集体审议。对审议通过的规范性文件,县法制办按规定报上级政府和同级人大常委会备案,并按月汇编,刊发《象山县人民政府公报》,主动向社会公开。
三、定纷止争,行政复议在预防化解行政争议中的作用进一步发挥
2009年,县政府共接到行政复议申请11起,依法受理10起,审理后作出维持决定6起,责令履行决定1起,因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申请人撤回复议申请而终止3起。从被申请人情况看,涉及规划、劳动保障、 以往各部门对重大具体行政行为的报备工作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未报、漏报现象严重,对此,县法制办通过考核扣分、与部门负责人沟通、发送执法监督通知书等形式,督促部门建立健全重大具体行政行为报备机制,并落实专人负责。到目前为止,各部门报备比较顺畅,不仅对报备的重大具体行政行为定性相当准确,而且基本上做到了按时报备、月月报备;四是执法投诉问题解决取得实效。一段时间,法制办接到数起关于制止城区违规建房不力的投诉,反映执法部门虽然数次进行现场检查、制止,但违规建房者在被检查后或利用部门休息放假的时间里,加紧施工,周而复始,投诉者和执法部门一筹莫展,问题始终得不到解决。经调查,出现此类现象的原因在于职能部门执法人手缺少,与辖区镇乡、街道分工不明确,日常监管出现空隙。法制办与相关单位沟通后,要求对违规建房者在整改不力的情况下,坚决采取行政处罚措施。此类事件的解决,不仅投诉群众非常满意,相关长效执法机制也得以确立。
五、夯实基础,法制队伍建设得到积极推进
随着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深入实施,政府法制工作的内容越来越丰富,任务越来越繁重,碰到的困难和问题也越来越多,新形势对法制队伍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面对各地法制队伍总体力量比较薄弱,并且发展极不均匀的情况,法制办从我县实际出发,一方面抓法制办自身队伍建设,在县领导的支持下,配置了法制办专职副主任,并增设了复议应诉科;另一方面抓政府部门法制队伍建设,指导执法任务重的部门努力创造条件设立法制科室,其他部门和乡镇、街道明确相关内设机构为法制工作机构,并确定专人负责。目前,全县法制工作网络已初步形成,各行政机关均确立了法制分管领导、工作机构、专职人员,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有了一定的组织保障。此外,由法制办牵头组建的县政府法律顾问团,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当好领导决策参谋,很好地弥补了政府法制在民事、经济、刑事方面法律业务的薄弱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