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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管理范文

时间:2023-03-13 11:25:20

序论:在您撰写农机管理时,参考他人的优秀作品可以开阔视野,小编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这些建议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热情,引导您走向新的创作高度。

农机管理

第1篇

近几年来.农村经济的发展和惠农政策出台.促进了农民投资购买农业机械、使用农业机械的积极性,使得农业机械数量迅速增长,加之种类多、分布广、给农业机械安全管理工作带来了困难.带来了农机安全隐患。

1.1农村道路运输安全隐患

由于受条件的限制、经济发展的制约和文化素质偏低的影。向,农机运输安全严重地存在着“三差”,一是驾驶员安全意识差。无证驾驶,驾驶报废车、带病车、“黑”车从事运输,酒后驾车,疲劳驾车,超速、超载、载人;不办理保险,不按期参加车辆检验等违法违规行为常有发生。二是乡村道路路况差。乡村道路山高坡陡,路窄弯多,加之养护管理不到位,相当一部分村社道路存在着严重的安全隐患。三是车况差。一方面驾驶员安全意识淡薄,重挣钱,轻机车保养、维修,超负荷装载运行;另一方面由于路况差,更容易造成机械安全性能损害,从而加速了机车“老化”,影响安全运行。

1.2农村农副产品加工作业机械安全隐患

一是农村农副产品加工作业机械数量多、分布广,安全管理难度大,一些安全隐患不能及时得到督查整治。二是绝大多数操作人员缺乏正规的操作技术培训,安全意识差。三是机械维修缺乏专业技术人才,购买配件极不方便,易造成“带病”作业。潜伏着很多安全隐患;四是无证操作农业机械较为普遍。

1.3田间作业机械安全隐患

由于当前没有把田间作业机械纳入牌证管理,对操作人员也没有纳入培训考核发证范围,对田间作业机械管理形成了盲区,同时因为现在生产的作业机械,特别是微耕机,没有安全防护装置,因此存在着很大的安全隐患。

2引发农机事故的主要原因

2.1缺乏安全意识,违章驾驶导致事故发生

一是许多农村机手未经过正规教育培训,缺乏安全意识。二是很多机手虽然有驾驶证,但普遍存在侥幸心里,无视交通法律法规,图方便.违章行车导致事故发生。

2.2驾驶技术不过关,无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员须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培训考核合格,核发驾驶证后,方能驾驶车辆。但现实生活中,仍有一些人无视法律法规。敢以自己和他人的生命为赌注。未经培训考试取得驾驶资格就驾驶车辆。由于没有经过驾驶培训,不懂机械性能及操作规程,缺乏必要的驾驶技术和安全意识,往往导致事故发生。

2.3酒后驾驶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明文规定,禁止酒后驾驶机动车,而且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处罚相当严厉,但是酒后驾驶的现象却屡禁不止。酒后驾驶造成交通事故的可能性。比清醒时高出好几倍。

2.4超速超载行驶较为普遍

现在许多厂家生产的拖拉机在提高原有的安全性能标准的情况下,盲目加大拖拉机的动力,加之乡村道路逐步得到改善,车速明显增快。而有些拖拉机驾驶人为了挣钱,抢时间,赶速度,多拉快跑,严重违章,为事故发生埋下了隐患。

2.5机械“带病”作业

有少数拖拉机驾驶员,对安全问题置若罔闻.平时不注意维修保养,明知拖拉机状况不好,也不及时修理,继续投入作业,致使事故发生。

2.6道路条件差

道路交通条件差,特别是乡村道路里程长,路况差,路窄弯多,坡陡,视线不好,稍有差错,就会导致车毁人亡的特大拖拉机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3 存在问题

3.1职权交叉“动、静态”管理分离

长期以来,农机部门只是对上路行驶拖拉机进行注册登记、转移登记、变更、年检、培训等的静态管理,而上路检查执法,拖拉机驾驶人违法行为的处理、拖拉机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的动态管理由交警部门进行,造成了静态管理与动态管理相分离、农机部门发现拖拉机驾驶人有违法行为,只能进行宣传教育,无权进行处罚,交警部门对拖拉机驾驶人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理时,却又不掌握拖拉机驾驶入相关信息,给处理带来了一定的困难,这样就不能对拖拉机驾驶人形成有效的管理,容易产生驾“黑车”、无证驾车、不参加年度检验等的违法行为。现在虽然正在实施委托拽法试点,但由于处于试点阶段,各种条件都不成熟,“动、静态”管理还不能有效结合。

3.2管理体制不顺

3.2.1人员不稳定,影响认伍素质,乡镇农机负责人、农机管理人员出当地政府任命、安排,有的乡镇象征性征求一下县农机管理部门的意见,有的干脆不问,任意调换。农机管理工作政策性、技术性较强,需要一个学习熟练过程,而农机管理人员走马灯似的调换,素质很难提高

3.2.2农机管理人员积极性不高,凝聚力难产生。由于乡镇农机负责人、管理员由当地政府任命、安排,工资、奖金、任命都由当地政府决定,只要做好当地政府安排的各项中心作就行,农机安全管理工作的好坏与农机管理人员切身利益不大,因而工作积极性不高。

3.2.3指挥不灵敏,效率难提高,由于县农机主管部门缺乏对乡镇农机管理人员应有的制约,认为是“乡里的人”,只注重乡镇的中心工作,把农机安全管理工作当成了“副业”。许多乡镇农机管理人员只是农机年检时抽空参加突击几天。

3.3对田间作业机械和农副产品加工机械缺乏有效的管理

目前,对下田作业机械和农副产品加工机械的管理还是一个盲区,除了把下田作业的大型拖拉机纳入了牌证管理外、其他的都没有纳入,操作人员也没有纳入培训考核发证管理,也没有纳入年度机械技术检测的范围,因而难以对这些机械进行有效的安全监督管理。农户购买农业机械后,不用到农机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不参加操作培训就自行操作使用,造成违规操作,无证操作现象普遍存在。由于不进行年度审验,操作人员不注重机械的维修保养,操作技术状况差,容易发生事故。

3.4农机监理装备差、人员少,管理队伍素质参差不齐

农机监理机构装备差,不齐全,既缺乏上略执法装备,也没有先进的拖拉机年检检测设备,年检靠人工检测,凭个人经验进行,存在着安全风险。农机监理人员也不足,且大多数都不是农机专业技术人员。在人员不足的情况下,农机监理人员还肩负着全县的农机推广、购机补贴、培训等工作,从而难以有效的开展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4加强农机安全管理

4.1加强宣传教育培训

一是以农机安全为主要内容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以“安全生产月”、“平安农机”专项整治活动为契机,深入村组、学校进行安全宣传.在元旦、春节、春夏农忙季节,事故多发期和地段,利用电视、广播、报刊、标语等宣传媒体,采取播放视听资料,张贴标语。发放宣传资料,举办讲座和咨询等方式广泛宣传农机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进一步增强广大群众和农机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努力营造全民关注农机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二是力口强拖拉机驾驶员的培训考核工作。以掌握农机驾驶操作技能为核心,提高安全意识为重点,加强教育培训,严把培训考核关,杜绝为追求经济效益而不顾教学质量到不具备教学条件的乡镇开展拖拉机驾驶人快速培训的方式,从源头上把好质量关,切实提高拖拉机驾驶员的驾驶技能。

4.2加快委托执法工作促进“动、静态”管理相结合

农机管理部门要向交警部门学习上路执法的程序和操作规范,学会对拖拉机驾驶入的违法处理和处理简易的拖拉机道路交通事故―尽快实现委托,联合交警部门或独立上路执法,严查无牌无证、违法载人、超速超载、酒后驾驶和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通过处罚教育使拖拉机驾驶人认识自己的违法行为,提高安全意识,促使无牌无证、未参加年检的拖拉机驾驶人自觉到农机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挂牌照,参加培训领取驾驶证,进行年检,从而实现“动、静态”管理的结合,增强农机部门对拖拉机及驾驶人的监管效果。促进安全生产。

4.3理顺乡镇农机管理部门的管理体制

对乡镇农机管理部门实行”垂直领导”,即乡镇农机管理部门的负责人的任免、调动、编制的使用、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考核及业务管理,以县农机管理部门为主.乡镇政府协管的”双重领导”―这样有利于建立一支素质好、充满生机的管理队伍,有利于国家农机政策、法规的落实。有利于加强乡镇农机安全管理工作。

4.4对田间作业机械和农副产品加工机械实行牌证管理或登记管理

把田间作业的机械纳入牌征管理,即农产购买田间作业机械后,必须到农机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挂牌照,经过操作培训领取操作证后才能进行农业生产。对农副产品加工机械,不用挂牌,但必须登记培训,持证操作。此外,根据《农业机械安全技术实地检测办法》的规定。农机主管部门要落实将安全检验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农业机械免费实地安全检验活动正常开展,深入农村开展免费技术检测服务,及时排除安全隐患,保证机械技术状况良好,从而强化农机管理部门对田间作业机械和农副产品加工机械的安全监督管理,填补长期以来对田间作业机械和农副产品加工机械监管的空白。

4.5改善农机监理装备,充实监理人员,提高监理队伍素质

第2篇

近几年,随着国家农机购置补贴的不断深入,农业机械化的长足发展,镇沅县农机安全管理也走上了正规化、法制化的轨道,逐步形成了县、乡、村三级农机安全管理网络,依照现有的法律法规对全县的农业机械实施安全管理,为农机安全生产及农业机械化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但同时农机生产中安全与效益之间的矛盾在加剧.人们在市场利益的驱动下,为追逐经济效益往往忽视安全生产,无视相关法律法规,致使农机安全生产的问题日益突出,农机事故居高不下,已严重影响了农业农村经济和农机化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一、农机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目前镇沅县农机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较多,主要的有以下几个方面。

1 农机安全管理的宣传教育效果不明显

目前农机安全宣传教育普遍存在着不分对象、不分主次、内容单一的现象。宣传教育的对象主要是拖拉机驾驶员,而忽视了农村广大村民、中小学生及其他农机操作手;宣传教育时间只集中在一段时期而不是经常性开展活动;宣传教育主要学习的是交通法律法规而不是农村方方面面综合性的法律法规,内容显得单一、狭窄,宣传教育面不广,效果也不明显。

2 农机安全管理覆盖范围狭窄

农业农村经济的发展,给农业机械化事业带来了新的生机和活力,农业机械的结构模式有了较大的变化,特别是近几年来,随着农业现代化建设步伐的加快和购机补贴的推进,以满足粮食、经济作物生产的各类新式农机具和纯农田作业的小型耕作机械数量逐年增多,且发展速度较快。目前农机部门仅对14.7kW上道路的拖拉机实行牌证管理,对其他农业机械的安全管理处于放任自流状态,致使大多数农机操作手不经培训就进行农业生产服务,导致农机事故发生。

3 农机安全管理队伍整体素质不高

当前,由于各方面的原因,农机安全管理队伍不稳定,人员调动频繁,在其位不谋其职,专业技术学校毕业人员不多且成分比较复杂,导致农机安全管理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直接影响农机安全管理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甚至出现个别管理人员违反政策规定乱执法的现象,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严重地损害了农机安全管理部门的行二、强化农机安全管理的对策

1.强化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

将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当地政府工作考核项目。把农机安全生产各项指标(如拖拉机注册登记率、拖拉机检验率、农机驾驶员持证率及农机事故控制指标)作为安全生产的重要考核内容,落实到乡镇,县政府要进一步健全完善乡、镇农机安全监理机构,明确乡镇农机安全管理责任主体,确定一名领导具体分管农机安全工作,乡镇农业服务中心负责摸清所辖区域内拖拉机、农业机械及其驾驶入(操作人员)底数,建立健全信息台账,并明确一名同志负责农机安全管理信息的统计和上报跟踪服务。

2.加强农机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

安全问题除了驾驶员自觉做到遵章守法,确保安全生产以外,作为负责农机安全生产的农机管理部门,首先应积极主动当好政府参谋,及时汇报农机安全生产情况,争取政府重视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其次,要依靠乡镇农业中心广大农机管理人员去组织教育广大群众,使农机安全知识、安全法规家喻户晓;第三,要利用新闻媒体、网络、广播、黑板报、宣传窗、标语、会议等形式,广泛宣传交通法规和遵章守纪,文明行车的好典型,大讲违章作业的危险性,达到教育全民的目的。第四.要主动配合学校,把道路交通安全纳入教学内容,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增加学生的安全观念和意识。各乡镇、村都要设立安全宣传橱窗,聘请一名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建立健全农业机械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积极开展“平安农机”示范乡镇、示范村的创建活动,坚持不懈地努力,使全社会的安全意识不断提高,安全法规观念不断增强,使农机安全事故不断减少。

3.相关部门协同作战,形成监管合力,消除监管盲区

农机、公安交警等部门要密切配合,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拖拉机的静、动态管控。严肃打击和查处拖拉机无牌行驶、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违章载人等行为,农机部门要积极配合,切实加强路面动态管控。农机部门经常组织农机监理人员深入田间地头、农机作业场所开展安全检查,及时纠正违法违章行为,排除事故隐患。公安、安监等部门予以支持和配合。同时要认真落实信息通报的规定,农机部门定期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通报拖拉机、登记、检验以及证书、牌照、驾驶证件发放等情况。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定期向农机部门通报农机在道路上发生事故及处理情况。

4.加大农机安全监管工作的财政投入

根据国务院《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保障农业机械安全的财政投入”和农业部“将农业机械安全监理工作经费、人员经费、牌证费、检验费等纳入财政预算,保障农业机械安全监管工作开展。要切实推进农业机械安全监理基础设施和装备建设,提高农业机械安全监管服务能力”的要求,把农机安全生产管理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拨出专项资金支持农机部门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高农机安全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第3篇

[关键词] 农机 增长 问题 对策

[中图分类号] S2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3-1650 (2016)11-0244-02

为加快农业机械化进程,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民增产增收,自1998年开始,中央财政设立专项资金,用于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近年来,国家继续加大农村农机购置补贴的力度,农民(尤其是农村专业合作社)符合补贴政策下新购农机热情高涨,农村农机数量猛增,农业机械化水平逐步提高,既提高了劳动生产效率,又节约工时,农民可以腾出更多时间进行其它工作,直接解放了传统劳动力,间接增加了农民收入。伴随农机数量增加的同时,农机安全事故(如:无牌无证或未检未审农机违规上路,非法改装,违法载人,酒后驾驶及超龄报废农机继续使用等)也迅速增加。农机安全不仅关系农业及农村经济发展,更是切实关乎人民群众生命及财产安全,是维系农村安全稳定的头等大事。因此,农机安全管理机制的建立健全迫在眉睫,刻不容缓。

1 农机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1.1 农机安全认识不到位

一是地方政府部门对农机安全缺乏足够的了解与认识。一些地方政府部门历来重视农机推广,轻视农机安全,正是由于这种对农机安全的忽视造成农机安全管理政策与制度多数停留在逐级下发或会议上的文件上,没有真正落到实处。认识的不到位还会导致实际工作中对农机安全监管措施的缺失或严重的管理执法不到位。二是农机手尤其是农机主安全意识淡薄。农民普遍文化素质偏低,主动安检意识弱,农机驾驶技术差,操作技能低,法律观念淡薄,再加上农村道路偏窄,忽视安全行为当成家常便饭,遇危险境地不自知且难自救,极有可能由于小疏忽或不当操作酿成大事故。[1]

1.2 农机安全培训不到位

一是即使有部分地方进行了农机安全教育或培训,但培训方法不先进,培训手段落后,最终造成培训效果不佳。部分地方不愿意投入一定人力、物力和财力进行农机安全培训,致使一些农机手与农机主从未得到过专业的技术或安全教育与指导。大量的实践证明,培训与否与当地农机安全事故率呈直接正相关关系。受过培训的农机手与农机主才能真正将安全意识唤醒并牢记,成为自觉遵守习惯,未受过安全教育的农机手与农机主却只能在血的教训中加深安全意识与责任。

1.3 农机监理服务不健全

尽管自县到乡镇都设有农机安全监理部门,但无论其人员配备、装备设施还是经费都没有引起政府主管部门的重视,造成农机监理部门发挥的功能与作用极其有限,对分散到各家各户、行驶在各级乡道上的农机无法有效的监督与管理,最终的效果是农机安全监理流于形式,服务功能不健全。

1.4 地方政府投入不足

农机安全监理部门尽管属于政府部门序列,但实际上由于多年不受重视,经费紧张,导致农机监理靠收费养人的怪现象,原本属于管理服务的部门却因为重收费轻服务,在农村反而不受待见。另外,农机监理服务不规范,监理检测设备不齐全,造成农机安全监理无法达到高水平,高效率运转。

2 提高农机安全管理的对策

2.1 加强领导,切实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

政府部门须加强农机安全生产领导,加大大小春播种及收获期前所辖范围内农机安全排查及检修工作,将农机安全作为政府年度安全生产计划的重要考核指标,及时掌握地区农机保有量、运行状态等,把握并及时解决农机安全生产中的突出问题。将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层层纳入乡镇、村、社等各级干部的基本工作及考核内容之一,建立逐级监督的农机安全责任制,确保落实到位。[2]争取尽早形成政府部门统一领导,各层部门通力协作,农机管理部门有效监督,广大农机主、农机手和普通农户广泛参与的农机安全新秩序。

2.2 加大宣传,着力强化农机安全教育培训

加强农机手与农机主安生生产教育与培训,强化其安全驾驶意思,树立并巩固其法制观念,促使其杜绝违规、违法行为。加大宣传力度与广度,使农机安全生产观念深入人心,最终全体社员都自觉遵守科学规章与管理制度,是农机安全生产安全教育的终极目标。

2.2.1教育培训内容与要求[3]

法律政策教育:组织农机手与农机主集中学习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灌输他们守法意识, 提高他们守法素养。

职业道德教育:培养农机手与农机主高度的责任感与荣誉精神,同时对其进行农机操作技术与规范培训。

安全培训:培训农机手与农机主在复杂外部条件,如复杂路况、恶劣天气等条件下正确的农机驾驶与操作流程,应急情况下处理方式与步骤,最大限度减轻可能发生安全事故的概率与危害。

同时,开展老师傅对新机手、新机主的传帮带活动,安全经验传承,让新机手与新机主尽快了解并农机的性能、掌握农机常见故障摸排和维修,常规保养及其维护等技术。

2.2.2教育培训的手段和方式

着力搞好安全生产:农机手自领证起必须强制参加乡镇农技安全培训与教育,同时还可定期开展与组织安全生产竞赛活动等,全力保障安全生产。

定期举行各类培训班:如安全驾驶培训班,故障排查与检修培训班等。尤其是特别针对违法驾驶农机手,需要对他们进行不定期安全教育培训,使其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学习,结合自身情况,找原因,想办法,补差距,定目标。

案例事故警示:将过往案例事故做成生动宣传警示展示牌,以强大的画面及突出的文字冲击力警醒受教育的农机手,使其在血淋淋的事故教训中洗礼麻木的心灵,让他们需时刻绷紧安全驾驶、安全操作这根弦。

路检教育辅导:强化农机安全监理人员在路检过程中发现违法违章行为需要以安全教育为主,生情并茂地情理服人代替原有的处罚为主的路检,相信绝大部分的农机手能够自觉虚心接受教育。

2.3 加深监管,有效完善农村交通服务体系

强化各级乡镇、村级组织配合农机安全监管权限和职能,完善县(市、区)农机管理部门为龙头,乡镇(街道办事处)农机主为主导,村(社区)为辅助的农机安全监管序列,建立并完善农机及农机手基本信息数据库,全面综合监管,切实解决农村交通问题,有效完善农村交通服务体系。

2.4 加重投入,努力提高农机安全管理效能

政府要加重农机安全生产财政支持力度,农机安全监理经费纳入一半财政预算,保证农机安监部门人员配备完整、工作经费充实,保障农机安检设备完备,执法条件顺畅,为农机监理部门安全宣传教育与培训,安全检查与监督,安全活动的创建全程保驾护航。农机监管部门也要在政府加重投入的同时,增强做好农机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提高农机安全管理效能。

参考文献

[1]王世英.浅谈乡镇农业服务中心农机安全管理问题及其对策[J].科技创新,2013(04):325.

第4篇

第一条为加强农机管理,维护农业机械所有者、经营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机械化事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农业机械,是指用于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水利、农副产品加工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农用运输车、动力机械及其它作业机械。

第三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农机管理、生产、销售、科研、教育、推广、维修、使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条例。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加强对农业机械化工作的领导,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逐步增加对农机事业的投入,推动农业机械化的发展。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机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农机管理工作。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有利于生产,方便群众的原则,做好各项农机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本省有关农机管理的法律、法规;

(二)制定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和农机管理的规章制度;

(三)负责农机化科研、推广、教育、维修、基层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和管理;

(四)负责农机安全监督管理;

(五)依法对农机产品质量进行检验鉴定;

(六)管理农机资金、救灾物资和国有资产;

(七)负责农业机械化统计和信息工作;

(八)开展农业机械化经济技术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第六条省林业、水利、水产、农垦等部门协同农机行政主管部门做好本系统的农机管理工作。

第二章质量监督

第七条农业机械产品应符合有关技术标准,有明确的产品标识、使用说明书和出厂合格证。

禁止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国家明令淘汰的农机产品。

第八条农业机械新产品(含省外、国外引进的产品),须经省级技术监督部门及其授权的农业机械检验机构鉴定,确有先进性和适用性,并符合相应的产品质量标准,方可生产。

第九条销售农业机械的单位和个人对已实行生产许可证和推广许可证制度的产品,应验明生产许可证和推广许可证。对所售产品质量必须负责,产品实行包修、包换、包退。确因产品质量问题给用户造成损失的,应负责赔偿。

第三章科研、教育和推广

第十条各级农机科研、教育和推广工作必须面向农业生产实际,以研究和开发适应本省农业生产急需的农机技术和产品为重点,加速科技成果的推广和转化。

第十一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重视农业机械化教育事业,加强大中专农业机械学校和农机技术学校的教学设施和教师队伍建设,为农业机械化培养合格的专业人才。

农业机械化技术学校负责农业机械驾驶、操作、维修及管理人员的技术培训,并围绕社会需求开展其它专业技术培训。未经上级农机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不得随意改变学校的性质和隶属关系。

第十二条各级农机技术推广机构应参与制定本地区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计划,并负责实施,为农业生产提供农业机械化技术和信息服务。农业机械及其新技术,必须在推广地区经过试验,证明其具有先进性和适用性方可推广。

对规定实行推广许可证的农业机械产品,推广前必须取得推广许可证。

第四章经营和管理

第十三条农业机械实行国家、集体、个人等多种经营形式。经营者依法自主经营,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向农业机械经营者违法集资、收费和摊派。对违法集资、收费和摊派,农业机械经营者有权拒绝。

第十四条发生严重自然灾害时,当地人民政府及其农机行政主管部门有权统一调集农业机械投入抢险救灾。

根据农时季节的需要,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农机行政主管部门可以组织农业机械跨区域进行抢种抢收和农田基本建设。

第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大中型农业机械更新规划,并安排一定资金用于补贴大中型农业机械的更新。

县级以上农机行政主管部门应按国家规定执行农业机械更新报废制度。

国家投资购置的大中型农业机械,其报废、变卖须经当地县级以上农机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十六条从事农业机械作业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或本省制定的作业质量标准;尚未制定标准的,按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作业。

农业机械作业服务收费应按物价、农机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指导价格执行。

第五章社会化服务

第十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加强对农机社会化服务工作的领导,健全和稳定社会化服务体系。鼓励和支持乡(镇)农机管理服务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业劳动者兴办多种形式的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

第十八条乡(镇)农机管理服务站是国家设在基层的事业单位,具有管理、服务、经营职能。其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有关农业机械化的法律、法规;

(二)负责本乡(镇)农业机械化管理工作,开展农机社会化服务;

(三)指导农业机械作业合同的签订,监督合同的履行;

(四)协助农机监理部门进行农机安全监督管理;

(五)实施农业机械试验推广,向用户推荐优质适用的农业机械;

(六)负责本乡(镇)农业机械化统计。

第十九条乡(镇)农机管理服务站实行县乡(镇)双重领导。县级农机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乡(镇)农机管理服务站人员编制、人事以及业务工作的管理;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农机管理服务站工作的协调和监督,并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未经县级以上农机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不得随意撤并乡(镇)农机管理服务站,不得侵占其资产。

第二十条乡(镇)农机管理服务站,应积极兴办为农业服务的农机供应、油料供应、农机维修、农机作业等服务性经济实体,根据农业生产需要,及时做好农机服务工作。

第二十一条从事农业机械维修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凭县级以上农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营业。

农业机械维修网点应按核定的维修等级、范围和有关标准开展维修服务,保证维修质量。

农机行政主管部门应对维修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并对维修设备和检测器具实行定期检验。

第六章安全监理

第二十二条各级农机监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农业机械的安全技术检验,驾驶、操作人员考核,核发牌证,安全检查,纠正违章和农机事故处理等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其业务受上级农机监理部门的领导。

第二十三条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农用运输车实行牌证管理。实行牌证管理的农业机械,其单位和个人必须按规定到县级以上农机监理部门办理报户登记手续,核发全国统一的牌证。

纳入牌证管理的农业机械实行年度检验制度。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准使用。

其他需要实行牌证管理的农业机械,由省农机行政主管部门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本省安全生产的实际确定。

第二十四条实行牌证管理的农业机械,其驾驶、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参加农业机械化学校的技术培训,经农机监理部门考核合格,领取驾驶证或操作证后,方可驾驶、操作农业机械。

对持有农业机械驾驶、操作证的人员,实行年度审验制度。未经审验或审验不合格的,不准继续驾驶、操作农业机械。

第二十五条实行牌证管理的农业机械异动、报废,须按规定到农机监理部门办理异动或注销手续。

第二十六条严禁私自拼装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和农用运输车,严禁擅自提高农业机械原设计转速和行驶速度。

第二十七条农业机械驾驶、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持证驾驶、操作,严格遵守农业机械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禁止拖拉机、农用运输车从事客运。

农业机械驾驶、操作人员要接受农机监理人员的监督检查,并有接受安全教育的义务。

第二十八条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农用运输车上道路行驶时,其驾驶人员必须遵守道路交通法规,接受公安交通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发生交通事故后由公安机关处理。

第二十九条农业机械在省养公路以外的县乡道路、村镇、田间和场院作业现场发生的事故,由县级以上农机监理部门处理;造成人身伤亡的由农机监理部门会同公安机关处理。需给予治安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条发生农机事故后,当事人及有关人员应立即采取抢救措施,保护现场,并及时报告当地农机监理部门。

第三十一条农机监理人员由省农机监理部门统一考核发证。在执行职务时,应当统一标志,持证上岗。

第三十二条农机监理部门收取的农机监理费,要严格按照国家和本省审定的项目、标准和使用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三条违反本条例第七条、第八条规定的,对责任者由其主管单位、工商行政、技术监督等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三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第三款规定的,由县级农机行政主管部门收回国家投资,并处以投资5%至10%的罚款。

第三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给用户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第三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的,由县级农机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规定的,由农机监理部门视情节处以200元以下的罚款;也可并处暂扣农业机械,吊销、吊扣驾驶证、操作证,收回牌照。

第三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条规定的,依照有关规定,对肇事者从重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九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的,由农机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物价管理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罚。

第四十条妨碍农机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一条农机管理人员、、的,由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二条被处罚人对依照本条例作出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讼。

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八章附则

第5篇

1新时期农机管理服务存在的问题

(1)基层组织不健全,管理服务职能弱化。基层管理服务组织一般叫做乡镇农机管理服务站,目前,该机构名存实亡,大多数已经与其他形式的管理组织合并,或者被其他组织所取代,以至于基层农业机械管理服务工作难以进行。有的乡镇把农业机械服务人员并入乡镇农业服务中心,有的乡镇把农经站和农机站合并,农机管理人员被任意抽调,有的地方甚至没有农业机械管理服务人员。幸存的农业机械管理服务组织技术也相当薄弱,难以正常开展工作。

(2)农机管理服务人员综合素质偏低。乡镇农业机械管理人员普遍存在文化水平低、人员老化、技术水平差的问题。目前,乡镇农业机械管理人员大部分文化程度不高,并且专业知识也很欠缺,加上缺少专业的培训,专业知识得不到更新,已经很难适应农业机械化发展的需要。加之,从事农业机械管理工作长期处于户外,工作相当辛苦且社会地位得不到肯定,因此也很难留住人才。现在农业机械管理服务部门的从业人员,基本上都是没有通过系统的专业学习,并且有一部分还是转岗参加农业机械管理服务工作的人员,他们业务生疏,并且工作经验不足,在服务质量上与农业机械化发展的需要以及用户的需要存在着很大的差距,直接影响了农业机械化的发展。

(3)农机管理服务的范围不够广。在农业机械管理服务过程中,农业机械管理服务的范围比较狭窄,缺少活力,只能做相对简单基础的农机管理服务。缺乏高层的农业机械网络管理体系和高端的农业机械操作人员,当然,这与农业机械管理服务工作缺乏经费有很大的关系,因此应该引以重视,不要因为目前这种高端服务意识的匮乏,影响了农业机械化的长远发展。

2新时期农机管理服务的策略

(1)提高农机管理服务人员对农机管理服务重要性的认识水平。农业机械化体系是未来农业产业化的顶梁柱,对农村经济发展具有相当重要的作用。我们应当把提高农业机械管理服务人员对农业机械管理服务重要性的的认识水平当作首要任务。因此,要在基层大力开展农机的宣传活动,让我们充分了解农机,把农业现代化与农机化紧密联系起来。基于农业机械管理服务人员的普遍文化水平低,并且缺乏为人民服务的的精神,克服这种困难,必须从根本上解决。因此,一定要开展经常性的政治学习、业务学习,提高农业机械管理人员的思想觉悟和业务素质。让农业机械化管理人员尽可能定向定时地接受农机管理知识的再教育,可以定时请老师授课,也可以在农机管理人员之间开展竞赛活动,调动起他们学习以及工作的积极性,在学习和工作的过程中让他们认识到农业机械管理的重要性。

(2)提高农机管理服务人员的的工资待遇。解决基层农业机械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待遇也是当前的重要问题,在此同时,把农业机械管理与推广的工作经费也要列入预算中,并且要逐渐增加管理工作经费的下拨额度。这样一来可以解决农业机械管理人员的后顾之忧,二来使农业机械管理人员工作得更加得心应手。农业机械管理服务的各项工作,都需要大量的资金。而上级领导对农业机械化管理服务工作不够重视,从而资金下拨出现了偏颇,尤其是乡镇农业机械化管理工作还很缺乏资金引进更多新的技术和工具。这样不仅降低了广大农业机械管理服务人员的工作热情,也严重抑制了广大农民发展农业机械现代化的热情。

(3)完善农机管理服务必须多部门配合协调,共同努力。农业机械管理并不是一项简单的工作,并非几个人或者一个部门就能够解决的问题。基层农业机械管理工作涉及到多个部门,比如环保、安检、交通、交警等等,必须在各个部门的共同配合努力中进行。农业机械管理工程包括农业机械的购买、上路、检测、运营、维修、报废等一系列过程。此过程中需要各个部门紧密配合,共同努力来维护农业机械管理服务。农业机械管理服务工作并不仅仅是农业机械管理服务部门的事情,也是广大农业机械用户的重要责任。农户要不断提高农业机械的专业知识,要定期检测、审核农机,要积极配合农业机械管理服务人员的工作。这就要求农业机械管理服务人员的工作中心要深入到农业机械的作业场地,与农业机械驾驶员保持联系,以便通过安全检测及时发现安全隐患。

第6篇

近年来,随着羊坪乡整乡推进项目的实施,村容村貌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机动车、田间作业农机具迅速增加,部分家庭有了拖拉机和农用汽车,通村道行进行了硬化,部分村庄水泥路已到家门口。但是,随着农业机械的增多,相应的农机安全管理问题也越来越突出,这就要求相关部门对原有的农机安全管理进行改革。本文针对当前农业机械主要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建议以供参考,从而加强羊坪乡农机安全管理,保障群众的生命安全。

[关键词]

农机;安全;安全管理

1羊坪乡道路通行安全情况

1.1路面的材质不同,对农机车辆刹车时的阻力也不相同。主要分砂土、水泥路面;砂土的由于附着力大,在砂土路面行走的车辆,产生的摩擦力也较大,容易刹车;水泥路由于表较光滑,对农机车辆的阻力也相对较小,容易打滑,尤其是在坡道上或雨天路面潮湿时,车辆非常容易因为刹车后的继续滑行引发事故。

1.2道路坡陡、弯急、弯多,容易发生交通事故。

1.3农村的水泥路面通常都比较窄,主要如果辆车并行,就必须压到路肩,且速度也不能太快,否则,肥城容易引发事故。在路面没硬化时,由于地面阻力较大,很多驾驶员都没有减速的意识,这为硬化后埋下了安全的隐患,因此,羊坪乡道路硬化后对农机安全管理提出了新要求。

2农业机械安全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1微耕机数量迅速增加,对机器性能不了解,操作要求不熟悉,部分机手挂斗上路。农户为了田间作业方便,将微耕机挂斗,从事运输肥料、田间作业生产用具及短距离的少量物资运输,部分农机手机器购回家后,只经过简单的培训还没有掌握操作技术就投入生产应用,对生产留下安全隐患。

2.2农机操作员不具备较强的法律意识,尽管县农机监理站、乡服务中心结合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年检及驾驶员换证检审工作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同时每年进行多次拖拉机户主及驾驶员安全培训教育,扎实开展安全生产规程、法律法规、农机事故案例等内容的宣传教育,并以签订《农机安全责任书》和专项隐患排查整改等形式督促和增强操作人员自觉性。但仍有一部分农民存对农机执法监理工作存在偏见,忽视安全生产。无证驾车、酒后驾车,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疲劳作业、报废车作业、带“病”车作业,“黑”车铤而走险,不按期参加车辆检验等违法行为时有发生。

2.3部分操作人员技术存在缺陷。县农机监理站严格按国家法规办事,执行登记上牌流程,“考证必须培训合格”有培训机构的合格证明方可参加考试,驾驶拖拉机等农业机械按法规必须持证操作,但有的农机户买回机械后仍存侥幸心理,不培训,不考试拿证,逃避检查,导致自身操作技术不过硬,埋下安全隐患。

2.4农机安全宣传教育不到位。多年来农机安全教育对象主要是农机驾驶员,对广大农民群众和农村中、小学生的农机交通安全宣传开展较少,特别是边远村组由于信息不畅,成为农机安全宣传教育的盲区。

3建议

3.1做好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相关部门应该合理规划安全教育的宣传工作,做到“墙上有标语,报纸上有文章,电视上有图像、广播里有声音”,要把宣传教育工作贯穿于整个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始终。比如农机工具拖拉机,经常成为载人工具,这就存在很大安全隐患,而且一旦发生事故,存在的纠纷很难理清。因此,要以村委会为单位,组织机动车,农机手进行安全知识学习,进行全面的生产安全教育,使他们从心里绷紧“安全”这根弦。

3.2应该组织农机操作员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知识学习。尤其是针对驾驶员进行安全警示教育,提高安全意识。通过一些案例事故带来的教训对学员起到警示作用,也要严格要求学员在驾驶农机车辆前,一定要仔细检查车辆状况,重点检查刹车、方向等是否灵敏,还要在驾驶车辆时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不违法驾驶,不违章行车。教育驾驶员做好车辆的定期保养,做到勤保养勤检查。另外,还要注意安全行车。坡道上一定要低速行驶。要礼貌行车,不强超强会,当辆车并行时,如果一方有条件让路时,最好是让对方先行。途径弯道时,必须减速并鸣喇叭,以免发生事故。

3.3加强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尤其针对弯道、陡坡等容易发生事故的地方,要时刻提醒驾驶员注意路况。

3.4强化微耕机的安全管理工作。首先禁止微耕机挂斗上路,从事农业生产运输。禁止未成年人、孕妇、患有妨碍安全作业的疾病及过度疲劳、饮酒、使用国家管制的和品的人员操作微耕机。其次是微耕机手必须年满18周岁以上,身体健康。微耕机手视觉正常,嗅觉和触觉灵敏,手指、手臂灵活,肢体动作协调。微耕机手接受过微耕机使用技术培训,能独立安全地操作微耕机。微耕机手尽量穿着利落,严禁穿拖鞋作业,头发长的女同志要将头发盘起或掖在帽子里再作业。再次对微耕勤检查修查。使用前检查油门、离合器、倒挡拉线调整到位,操作灵活、有效,是否有可靠的安全保护装置。最后是在作业时要注意不得高速过田埂和障碍物,需临时保养、调整、清除杂草、更换刀具、加油等时必须熄火进行。在水田工作时,遇到翻车且进水后,要马上熄火,并及时排除缸套和进气通道中的水,然后更换油底壳机油,一切就绪后,还有再次确认机器处于正常状态正常,才能继续工作。

作者:李昌 单位:云南省丽江市永胜县羊坪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参考文献

第7篇

关键词:农机管理;农业机械化;农业

人们将运用先进的农业机械装备运用于农业生产,农业生产的经营条件得到改善,从而逐渐提高农业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生产技术水平的过程称之为农业机械化。农业机械化的重要作用随着农业现代化进程越显得明显。因此,为了促进农村经济持续发展、稳定和健康,就必须将加强农机管理的力度,将农机的作用发挥到最大。

一、我国农业机械化的现状

中国农业机械化在上个世纪七十年代末就已经迎来了一个全新的发展时期,一条适合中国特有国情的发展农业机械化的道路正在形成。经过农机人和党的优惠政策的常年努力下,我国农机管理工作的成就已经是有目共睹的:农机作用越来越突显,农机动力增长迅速,对农业产生的影响也越来越大。然而,要想从根本上使得农业生产力得到发展就要将机械化的进程建立在我国农业在集体化的基础[1]。但是,农机管理也在农机化飞速发展的过程中出现了一系列的问题。

二、农业机械化管理出现的问题

1. 农机技术专业人才缺乏。

继续教育培训少,农机专业人员少,知识老化就是我国当前农机系统呈现出来的负面状态,特别是在乡镇,农机管理的技术水平普遍偏低下,无法适应当前的农机管理工作,人数少,推广网点和农机维修网点规模小,农机服务维修人员水平不适应当前的水平,专业维修设备极度缺乏等。

2. 投入的经费不足。

我国农机管理中出现服务功能较差的根本原因是对农机管理的资金不够,一大部分的政府部门对农业机械机工作的投入不足、没有足够重视,使得农机管理工作效果不理想,农民的需求与农机管理差距越来越大。

3. 农业管理的机制不够完善。

有些地方农机队伍在近年来机构改革的浪潮中处于非常混乱的状态中,其中的原因包括相关的农机人员不能很好的适应农业新形式、新技术的发展要求,缺少危机意识,观念落后等越来越多不稳定的因素。

三、加强农机管理的措施

1. 加强政策方面的扶持。

(1)资金和物质上的扶持 在农业机械的补贴上要做到多购多补、优先补贴的原则,农机合作社理应受到更多的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的倾向;农机合作社的直接补贴来自农机深松整地补贴资金;农民只有得到足够多的政府补贴才能购买所需的农业机械设备;对农机设备在银行信贷方面的优先扶持;对于各级财政应该采取业务部门和场库棚建设必要的资金用于农机的管理。

(2)为农机合作社取得多渠道的各种优惠政策和建设资金,进行测土配方施肥的免费服务,基础设施条件的建设需要强化;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免除审检费和登记等。农机跨区作业享受免收道路通行费的优惠政策,石油部门则应对农机作业用油价格给予保证和实惠;各种农业机械化建设和发展的项目必须对农机合作社给予鼓励,实施各类科技研究推广项目、基本建设项目、农机财政专项的重要目标依赖于农机合作社这一主体的健康建立与发展。

2. 专业人员素质的提高。

以人为本是基层农机管理服务的核心。想要优化服务水平、依法办事,农机生产力得到提高,操作现代化农机具更加科学有效率,农业机械更科学地服务农村经济,实现真正的农业机械化,就必须将基层管理服务人员的素质提高一大步。所以,培养一支业务精通、知法懂法、品优、作风硬的基层农业机械化的管理队伍就必须在职业道德风范方面进一步优化,优化基层农机管理人员的专业知识和业务培训,更合理有效地服务于农业现代化的发展。

3. 用创新之道发展农机化的高效。

国家发展的各个方面只有做到与时俱进才能焕发出新的活力与生机,因此,在农机化的建设中,将创新原则加入其中,从以下各个方面发展农机化的管理工作。

根据农机安全生产实际,创新引进农机安全管理理论,来达到农机化的管理,最大程度发挥农机的作用。首先,管理队伍的建设要有所加强,然后农机管理体系建设的重点是引导农机户走社会化发展之路发展和培育农机大户,同时,由于乡镇一级的农机管理工作比较薄弱,因此,需要对其进行一定的加强和巩固。另外,适用于监理农机的设备也要保持更新换代。在农机安全管理中引进事故鉴定设备、违法鉴定设备、农机性能检测设备等的更新对于农机化的管理是至关重要的。最后,负责农机管理的专业人员也要注重在实践中总结经验,创新农机安全管理方面的理论,在理论与实际的转变中找到最佳的适宜理论,提高实际操作中的效果[2]。

做好农机的管理工作,对我国农业发展的多方面都有影响,关系到全面建设农村小康社会的发展,关系到农村经济的发展,关系到农业机械化的发展等等。推广的农机产品必须质优价廉、先进实用,服务意识的进一步加强,实行及时有针对性的上门服务。要想加强全面建设我国小康社会的进程就要重视农村经济的发展,注重农业机械化的步伐[3]。

综上所述,农业机械化是实现我国农业化可持续发展、快速有效发展的最佳途径,同时,农业管理工作应当要以当前的农业种植业结构调整为中心并将三农工作作为紧紧围绕的重点,提供农民需要的来自全方位服务,满足农民的基本需求,让农业机械人员和农民得到实惠的同时为建设当地政府满意、农民满意的管理机构,发挥农业机械在农业发展中的作用。

参考文献:

[1]蒲凤春.加强农机管理,发挥农机作用[J].吉林农业.2011,13(12):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