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13 1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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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绩效管理是企业衡量员工工作效能和提升工作效能的重要工具。为加强基层团组织工作的跟踪和评判,本文谨就企业团组织精简绩效管理体系做初步探讨。
关键词 团青组织 绩效管理 设计
绩效管理是企业衡量员工工作效能和提升工作效能的重要工具,而其最关键步骤在于实施过程。为加强对基层团组织工作的跟踪和评判,需要引入数字团建管理系统等管理工具和相关的绩效管理措施。考虑到共青团组织特征,在青年员工绩效管理制定方案的过程中,应当以简单易行为主。
一、团组织精简绩效管理体系设计背景及思路
基层团干、团员是企业的坚实后备力量。在建立绩效管理体系之初,需要对其绩效模式进行设计。对基层团员、团干来说,其工作重心是业务学习和岗位锻炼,因此对其的绩效考评及挂钩薪酬宜应侧重于行为;而对各级团组织负责人员,由于其要对团组织的工作业绩负责,因此对其绩效考核与激励的基础应侧重于结果。
基于既能评价团组织各级成员过往绩效又能指导未来行为的出发点,企业团组织精简绩效设计可由三个部分组成,具体为:①侧重于行为标准的评分表。评分表通过各级团组织下达的工作要求,并逐级接收基层团干、青年团员的工作反馈,对团干、团员的工作情况、优缺点、个人素质提升途径提出讨论意见。②侧重于绩效目标的评分表。将团青业务工作目标转化为绩效评分依据,上级团组织负责人通过控制和校正各级团组织的绩效目标,确保各级团组织负责人工作成果与上级团组织的希望目标一致。③各级团组织负责人对下属团干、团员的绩效奖励和推荐晋升后备团干的推荐表。推荐表作为团干、团员获得个人素质提升和管理经验提高的评价依据,由各级团组织负责人基于团干、团员的优缺点和工作业绩,对其提出绩效奖励和后备团干推荐意见。
二、基层团组织负责人绩效管理设计
在当前的工作实践中,各级团组织负责人是团组织的核心。企业团组织绩效做规划设计时,往往是各级团组织负责人与各级团干一起分析达到目标的潜在障碍,并设计战略来克服这些障碍。通过阶段性(一般为一年)讨论各级团干、团员的工作情况,记录和确认由于组织环境所迫而造成的目标方面的改动,依据标准来评价目标完成情况。作为对各级团组织绩效有效性的测量和评价手段。因此,对于团组织的考核也应更多的侧重于团组织负责人基于结果的推荐使用目标管理(MBO)和考核。
目标管理是通过指导和监控结果(目标)而提高团组织工作绩效,使各级团组织明确他们要干什么,从而把时间和精力投入到能最大程度实现重要的组织目标的行为中去。当目标具体而具有挑战性时,各级团组织又能得到目标完成情况的反馈以及当各级团组织因完成目标而得到奖励时,他们会表现得更好。
各级团组织负责人目标管理过程包括目标设定、规划和评价。设定目标开始于各级团组织负责人,他们提出组织年度工作安排和战略目标,然后通过组织层次住下传递至基层广大青年团员。各级团组织负责人目标的完成应最有助于团青工作战略目标的实现。一般而言,目标是由各级团干和各级团组织负责人相互讨论、共同制定的;在同时,他们也设置了绩效标准并决定如何测量目标的完成。目标管理相当实用且成本不高。同时还能使团组织在完成目标中有更多的切身利益,对工作环境认同感加强,也更愿意接受组织的控制,目标管理也使各级团组织及上级之间的沟通变得更好。
三、团组织精简绩效管理设计难点
如果企业团青工作绩效管理设计能够按照上述步骤实施,无疑可以使团青工作、团干部及团员三者之间产生良好的化学反应。但在实际的应用过程中,受各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和约束,团组织绩效管理工作开展可能存在难点:一是行为量表的开发不恰当。目前采用的图解式评定量表是一个较好但不是最好的路径选择,无法完全符合业务和人员的实际状况;二是各级团组织负责人评分不客观。团青工作的绩效评价也往往会依赖与人为评价,特别是上级团组织的考评,可能会出现心理性错误而导致主观评分不准。三是各上级团组织要求所属团干、团员对结果负责,却又没给与充分授权。目标管理要求只考核目标,而上级团组织又不能等到出现结果时再干涉,控制与授权之间的界限较难把握,需要跨越授权不充分带来的障碍。四是各级团组织管理人员缺乏必要的沟通技能。在各级团组织负责人与其上级一同设定工作目标时,可能会出现沟通障碍和“走过场”现象。
四、绩效管理体系下的奖惩机制
在做好企业的团青绩效奖励体系建设同时,还需要和激励体系相挂钩并联动运行。一是在操作上体现为把绩效考核系统中获取的结果导入绩效奖励,通过引入客观诚信的评价依据要和公平准确的绩效评估,最终确定各级团组织绩效激励方案。通过绩效评价与激励,让团员青年感觉自身的付出和报酬是“公平的”。二是考虑实施不完全的宽带激励,即团员获得的总绩效奖励,可以超过团干的绩效奖励,真正实现在职位之外,肯定每一个团员成员的贡献值。三是考虑设计非物质、货币化的精神激励方案,通过证书、仪式等方式,在替代物质、货币化的激励的同时;促进企业团组织文化的形成。
参考文献:
农村小额信贷的意义
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是指与各级团组织合作的农村信用社向农村青年(年龄在40周岁以下)发放的用于生产、经营等创业活动所需的小额贷款。
农村小额信贷的申请条件
申请农村青年创业贷款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年龄在40周岁(含)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有创业愿望和一定基础;在农村信用社辖区内有固定住所或经营场所;具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四)创业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五)在贷款发放机构开立个人结算账户;
(六)自愿接受贷款发放机构对其账户资金的监督;
(七)农村信用社规定的其他条件。
农村小额信贷的办理流程
办理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的主要流程是:
(一)申请,符合条件的农村青年因创业需要贷款的,可向当地基层团组织提出申请;
(二)初审,基层团组织接到农村青年创业借款申请人申请后,应及时对申请人的基本条件、创业项目等内容进行审查,并提出初审意见;
(三)推荐,经基层团组织初审符合条件的,基层团组织要及时推荐给当地农村信用社;
(四)调查,农村信用社接到基层团组织推荐的申请人名单后,应及时落实信贷人员进行调查,其中对经调查不符合贷款条件或不能全额满足农村青年资金需求的,要及时反馈借款申请人;
(五)评级,农村信用社根据调查情况,按照有关评级规定对申请人进行评级,其中对经调查、评级不符合贷款条件或不能全额满足农村青年资金需求的,要及时反馈给借款申请人;
(六)授信,农村信用社经调查、评级符合贷款条件的,及时按贷款程序对申请人进行审查、审批、授信;
(七)发放,农村信用社根据调查、审查、审批、授信情况,按有关贷款程序及时向申请人发放贷款;
(八)反馈,农村信用社要及时将创业贷款的发放情况给基层团组织,并定期将受理情况、授信额度、信用额度、贷款实际发放量等情况报当地团组织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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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我国农村小额信贷发展研究
2.农村小额信贷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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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小额信贷办法
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是指与各级团组织合作的农村信用社向农村青年(年龄在40周岁以下)发放的用于生产、经营等创业活动所需的小额贷款。
农村小额信贷申请条件
申请农村青年创业贷款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年龄在40周岁(含)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有创业愿望和一定基础;在农村信用社辖区内有固定住所或经营场所;具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四)创业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五)在贷款发放机构开立个人结算账户;
(六)自愿接受贷款发放机构对其账户资金的监督;
(七)农村信用社规定的其他条件。
农村小额信贷办理流程
办理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的主要流程是:
(一)申请,符合条件的农村青年因创业需要贷款的,可向当地基层团组织提出申请;
(二)初审,基层团组织接到农村青年创业借款申请人申请后,应及时对申请人的基本条件、创业项目等内容进行审查,并提出初审意见;
(三)推荐,经基层团组织初审符合条件的,基层团组织要及时推荐给当地农村信用社;
(四)调查,农村信用社接到基层团组织推荐的申请人名单后,应及时落实信贷人员进行调查,其中对经调查不符合贷款条件或不能全额满足农村青年资金需求的,要及时反馈借款申请人;
(五)评级,农村信用社根据调查情况,按照有关评级规定对申请人进行评级,其中对经调查、评级不符合贷款条件或不能全额满足农村青年资金需求的,要及时反馈给借款申请人;
(六)授信,农村信用社经调查、评级符合贷款条件的,及时按贷款程序对申请人进行审查、审批、授信;
(七)发放,农村信用社根据调查、审查、审批、授信情况,按有关贷款程序及时向申请人发放贷款;
(八)反馈,农村信用社要及时将创业贷款的发放情况给基层团组织,并定期将受理情况、授信额度、信用额度、贷款实际发放量等情况报当地团组织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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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我国农村小额信贷发展研究
2.关于农村信贷员的内容
3.小额信贷的业务流程
为进一步加强青工安全管理工作,创新青工安全生产活动方式,充分发挥团员青年生力军作用,推动我局安全生产稳步发展,局团委决定在全局28岁以下青工中推行《青工安全手册》,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推行《青工安全手册》的意义:
1.推行《青工安全手册》是团组织“融入中心、服务大局”的具体体现。“融入中心、服务大局”是铁路政治工作的重要原则,也是铁路共青团工作的指导方针,“融入中心、服务大局”就必须把安全生产放在各项工作之首。必须在安全生产主战场发挥作用,体现作为,推行《青工安全手册》就是落实这一思想的具体体现。
2.推行《青工安全手册》是团组织为争创一流铁路局发挥作用的重要措施。建设和谐铁路,争创一流铁路局,实现铁路跨越式发展是我局的奋斗目标,确保安全生产是实现这一目标的根本保证,也是各级组织的共同任务,各级团组织要始终把安全生产作为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推行《青工安全手册》就是新形势下局团委全力抓好青工安全生产所采取的一项新举措。
3.推行《青工安全手册》是团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活动的创新形式。成局以来,全局各级团组织围绕安全生产开展了一系列安全主题活动,局团委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按照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设计了《青工安全手册》。利用这一新载体,深化青工安全管理工作,促使青工安全生产活动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二、实施范围
根据《青工安全路风管理办法》规定,28岁以下青工是团组织的考核对象,35岁以下青工是团组织的工作对象。局团委决定在全局28岁以下青工中推行《青工安全手册》,各基层团组织也可扩大推行范围,鼓励和吸引35岁以下青工参与这一活动。
三、工作目标
通过推行《青工安全手册》,实现青工安全生产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安全,逐步使青工的“两违”问题减少,青工的业务技能素质得到提高,青工的安全管理达到有序可控。
四、内容和运作程序
(一)、内容
1.个人年度安全目标和措施
2.月度个人安全写实
3.个人季度安全生产分析
4.团支部考核建议
(二)、运作程序
1.《青工安全手册》由团支部(团小组)统一管理,由专人负责填写、管理《青工安全手册》。
2.《青工安全手册》实行百分制加减法考核,减分的项目以车间(班组)月度考核内容为依据,加分的项目主要是指青工参加各种、各级安全生产活动(如:参与青年文明号创建、包保设备、安全演讲、宣传、技术比武等安全生产活动)。各单位团委要根据本单位实际制定和细化考核办法,明确加减分各项分值。每年以100分为基础分,当月考核以上一个月得分为基础分进行加减,逐月滚动,12月份得分为本人年度最终得分。
3.每年初,青工本人结合本单位和岗位工作实际,制定和填写具体的“个人年度安全目标和措施”。
4.每月末,各团支部书记(团小组长)要主动掌握车间(班组)月度考核情况,收集青工安全生产情况,按照本单位制定的考核办法进行加减分考核,在《青工安全手册》逐项填记,由团支部书记(团小组长)和本人共同签字确认。并将个人考核情况在公示栏进行公示,接受青工监督,形成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
5.每季度末,青工要对本人一个季度以来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总结、分析,根据自己存在的问题,制定相应的措施,积极加以整改,并将有关情况记录在《青工安全手册》相应栏内。每季度末,团支部书记(团小组长)根据青工季度安全生产表现,和青工进行谈话,并对“青工季度个人安全生产分析”进行评定,签署意见。在此基础上,段团委、团支部要全面分析青工安全生产情况,撰写《季度青工安全生产分析报告》上报上级团组织。
6.年终得分是评价青工安全生产的主要依据,每年末,各单位团组织要根据青工得分情况,对排名前列的青工进行表彰奖励,可命名为“青年安全岗”或“青年岗位能手”,并向上级组织推荐表彰奖励。对排名靠后的青工可列为“安全关键岗”,进行“一对一”包保帮教,帮助青工提高保安全的能力。
7.各单位可根据本单位实际,建立青工安全风险抵押制度。采取青工抵押50元,单位拿出50元捆绑,建立“青工安全银行”,以百分制考核为依据,一分一元,年终根据个人得分情况,进行安全风险兑现。
五、有关要求
1.《青工安全手册》由局团委统一设计制作,各单位团委要对28岁以下青工进行摸底调查,确保一人一册。并对《青工安全手册》的填写、管理指定团支部委员或团小组长,进行分工包保。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营造全社会重人才、学先进、知荣辱、树新风的良好氛围,更广泛更充分地引导和激励广大青少年奋发成才,开拓创新,建功立业,充分发挥投身富民强省、建设两型社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省直团工委研究决定,开展第四届“省直十大杰出青年”和“省直优秀青年”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宗旨
开展第四届“省直十大杰出青年”和“省直优秀青年”评选活动,旨在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认真实践科学发展观,大力开发青年人力资源,宣传和表彰在文明建设中作出显著成绩和突出贡献的优秀青年,树立楷模,激励广大省直青年发奋学习、奋发成才、艰苦创业、开拓进取,为建设和谐**而努力奋斗。
二、评选资格
1.年龄18-40周岁(1990年1月1日以前至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省直各机关、各单位、各系统、各行业工作的青年(含在省直各单位下属机构工作的青年及外来务工青年)。
2.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具有较高的思想道德素质。
3.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锐意进取、开拓创新、自觉奉献,有突出业绩和重大贡献,具有鲜明时代特征,得到社会公认者。
三、评选机构
本次评选活动成立评选活动组委会,负责评选活动的组织、领导和评议审定工作。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省直青联秘书处),负责评选活动的具体实施工作。
四、评选办法与步骤
(一)推报人选(2月28日—6月20日)
推荐工作主要由省直各厅局、中央驻长各单位、省直各高校、武警**消防总队团组织负责。各团组织要从本单位、本系统的实际出发,开展杰出青年的评选推荐工作,由党委组织部门初审后,向组委会推荐2名候选人,并严格按照要求准备推荐材料,按时上报。各省直青联委员也可向组委会联名推荐,个人也可自荐,所荐人选须有自然情况和突出业绩的证明。首届省直青年“学习奖”、“创新奖”、“奉献奖”获得者自动进入候选人名单,无需再次申报材料。
(二)确定候选人建议人选(6月21日—7月15日)
评选组委会办公室对所推荐人选的推荐材料进行审核,将符合推报要求的人选提交组委会,推报材料不齐或不符要求的人选,将被取消参选资格。组委会根据人选的事迹材料,组织进行评委会审议投票,并考虑地区、界别、行业分布等因素,初审确定**名省直十大杰出青年的正式候选人、若干省直优秀青年候选人。在**机关党建网站上将正式候选人向社会公示,广泛征询社会各界意见,并进行组织考察,如遇异议,组委会办公室将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核实,并将结果提交组委会确定。
(三)考察、投票及评选(7月16日—8月**日)
组委会办公室将组织成立候选人考察小组,对省直十大杰出青年的正式候选人进行考察。邀请有关方面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正式提名候选人进行审议、投票选举。组委会根据考察和投票结果,确立考察情况和得票数综合排名列前10名的候选人,获得第四届“省直十大杰出青年”荣誉称号,组委会将评选出“省直优秀青年”若干名。
(四)宣传表彰(9月—10月)
公布第四届“省直十大杰出青年”和“省直优秀青年”的评选结果,并于适当时候举行颁奖仪式进行表彰,联合省内有关媒体进行宣传报道。
五、评选要求
1.省直各级团组织要大力宣传,广泛发动,积极参与。
2.在推荐候选人的工作中,要坚持择优原则。推荐的候选人,应是本单位和本系统成绩最优异、贡献最突出、青年中最具影响的青年代表人物和杰出青年。
3.各单位团组织对推荐人选要充分酝酿,并注意到各方面的代表性,推荐单位要对推报的人选进行考察,听取人选工作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领导的意见。
一、组织队伍建设,提升共青团战斗力
新建非公企业团组织71家,超额完成任务42%;街道累计管理团组织(不含社区)数已达到140个;新建启航驿站3处;做好乡镇实体化“大团委”规范化提升工作,新建直属团组织21个,顺利迎接团中央电话抽查,正确率达100%;创建农村工作片区团组织,对全市85个片区实现组织全覆盖和活动全影响;与市委组织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在城市社区中健全团组织进行换届选举的实施意见》,在13个城市社区启动健全团组织进行换届选举工作,完成向阳社区团组织选举试点;筹备镇村团组织换届工作,配齐配强基层团组织班子,强化基层团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强化“枢纽型”团组织建设,做好“青年公社”规范提升工作,新成立寿光市青少年教育研究促进会等3家团属协会组织;成立驻济南团工委。召开共青团寿光市十七届三次全委(扩大)会议,审议通过委员卸职确认案,递补8名十七届委员;积极参与党群部门公务员公开遴选,通过岗位技能测试、笔试、面试等程序选拔机关工作人员,配齐配强团市委干部队伍,实现满编制运行;起草农村团干部培训方案,将975个行政村团组织负责人纳入团干部培训计划。
二、品牌化活动开展,增强共青团凝聚力
畅想中国梦,深入开展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在全市青少年中全面启动“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开展“十大美丽少年梦”评选活动。组织开展“展望圣城美 畅想中国梦”口号征集活动。五四青年节期间,联合市委组织部在大学生村官群体中开展“青春助力中国梦”演讲比赛和“传承五四精神 奉献美丽乡村”庆五四主旋律活动,带领170多名大学生村官参观红色教育基地,重温入党誓词,并在双王城生态经济园区义务植树70余棵,建起寿光市大学生村官成长林。广泛深入地开展“爱祖国、树理想、讲道德、跟党走”主题教育活动和“弘扬民族精神 厉行勤俭节约”主题教育活动,邀请五老志愿者组成宣讲团,累计24300余名师生受到教育。推进志愿者组织规范化管理,统一制作服装、队旗和徽章,重新注册登记,建立志愿服务工作台账和QQ群、飞信群,实现组织化与社会化相结合的动员响应机制,目前已有800多名来自社会各界的热心公益人士积极报名参加。
三、就业创业,打造共青团公信力
全市新建潍坊市青年创业基地3处,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4处,开发具有就业创业指向的见习岗位350个,见习基地利用率、见习青年上岗率及满意度大幅度提升;有2个先进集体、4名优秀个人获得潍坊市农村青年创业行动表彰。组织动员优秀创业青年参加潍坊市第五届青年创业大赛,共有60名创业青年报名参赛,其中7名选手通过海选;3月份,寿光市作为潍坊示范县市率先开展“金种子项目”,第一批推荐创业青年31户,经潍坊银行评定授信20户,授信额度5350万元,已发放贷款3660万元,5月24日,潍坊市金融助力农村青年创业“金种子项目”工作现场推进会在寿光市召开。
为纪念“五四”运动八十七周年,用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青年,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取得的巨大成就鼓舞青年,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美好前景感召青年,引导广大青年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在实施“十一五”规划、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中贡献青春才智,健康成长成才,经研究,决定在“五四”前后,在全市基层团组织中广泛开展“我与胶南同发展,我与祖国共奋进”主题团日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以“我与胶南同发展,我与祖国共奋进”为主题,围绕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学习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等工作内容,结合本单位、本行业工作实际和团员青年思想实际,通过演讲(报告)会、考察调研、读书学习、技能比武、岗位建功、志愿服务、文体活动等各种形式,开展具有时代特征、符合青年特点的系列教育实践活动,从而引导农村青年踊跃投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引导青年知识分子和青年职工在推进科教兴国战略,建设创新型国家和创新型城市,推动工业结构优化升级中奋发有为;引导青年学生为报效祖国健康成长,使“我与胶南同发展,我与祖国共奋进”成为广大青年的响亮口号和自觉行动,为实现“十一五”规划提出的各项奋斗目标,为把胶南建设成为青岛西海岸都市新区、经济新区、科教新区、和谐新区做出积极贡献。
二、优秀团日标准
(一)主题突出。主题团日活动应紧扣主题,设计开展活动,通过活动引导广大团员青年积极建功,成长成才。
(二)形式创新。紧密结合行业实际,根据青年特点,设计形式新颖、富有时代特色的活动载体。
(三)内容求实。要按照党政关注、团员青年受益的原则,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设计好活动内容,抓好工作的落实。
(四)参与面广。能够根据团员青年所需,以团员青年喜闻乐见形式,吸引和凝聚广大团员青年广泛参与。
三、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全市各级团组织要高度重视这一活动,积极争取党政领导的支持,以此作为活跃基层、增强基层团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的有效载体,精心策划,周密组织,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引导基层团组织积极组织实施,确保每一个基层团支部至少组织一次主题团日活动,吸引更多的团员青年参与到活动中来,保证活动实效。
(二)加强宣传。各市直团组织要及时了解掌握基层活动开展情况,在此基础上,通过各种形式,及时宣传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以扎实有效的活动和深入广泛的宣传,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
(三)评选表彰。团市委将根据竞赛标准,结合主题团日活动开展的实际效果和各市直单位组织工作情况,评选“我与胶南同发展,我与祖国共奋进”最佳主题团日活动和优秀组织奖,并在新闻媒体上广泛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