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13 11:2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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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十精神,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按照“一紧二增三保”(过紧日子,确保财政收入增长、确保向上争资增长,保正常运转、保重点支出、保民生)的原则,着力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增强财政发展活力;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高发展质量,壮大财政实力;调整优化支出结构,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保障改善民生;加强财政管理,提高理财水平和资金绩效,为全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贡献。
二、目标任务
1、收支目标:确保全年财政总收入完成7.04亿元,增长8%,奋斗目标7.5亿元,增长15%;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5.65亿元,增长7.6%,其中财政切块收入目标数1.3亿元,下降1.6%;市本级预算安排公共财政支出7.7亿元,较上年增长10%。
2、工作定位:确保2014年度市财政局综合考评前三名,全市综合考评第一名,行风测评前三名。
三、工作要点
(一)立足经济发展,着力培植财源。
1、支持旅游发展股份公司的上市工作,帮助其规范财务管理,积极配合其上市材料准备等工作;支持片区开发,积极筹措开发建设资金,整合项目资金,盘活国有资产,推进片区开发。
2、加大招商帮扶力度。一是协调、配合企业办理工商、用地、环评等手续;二是帮助企业对接财园信贷通工作,启动“财园信贷通”试点工作2014年分别在瓷城工业园、新城区工业园上报,落实5至10家中小微企业“无抵押、无担保”融资贷款5000万元以上,帮助企业化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3、全力以赴向上争资,争取更大支持。建立和完善项目库。吃透上级政策精神,拓宽争资视野,打好“”牌,做好向上争资立项工作,确保2014年向上争资金额达到7384万元,增长24.5%,争资项目共计36个。其中预算科争资额完成1730万元,主要有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均衡性转移性支付、革命老区专项转移支付、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县转移支付、城市维护费、农村改水改厕等6个项目;行文科争资额完成240万元,主要有“张氏宗祠”维修经费、文化体育与传媒资金、档案馆数字化建设经费、校舍维修资金4个项目;社保科争资额完成550万元,主要有原省属农垦企业科级及科级以下退休干部生活补贴资金、原宁冈县国有企业改制历史遗留问题职工社保资金、2010至2012年度新农保和城居保省级专项补助资金差额部分、乡镇卫生院危房改造、社保培训工作经费5个项目;经建科争资额完成2800万元,主要有农村环境整治(含美丽乡村示范点)、淘汰落实产能中央财政补助、工口企业技术改造、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资金、产油大县奖励资金、地质灾害防治、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水处理项目、饮用水源地保护、涉农贷款及定向补助资金、进局机关工作经费等10个项目。农业科争资额完成1800万元,主要有现代农业、小型农田水利建设、支农资金整合奖补、扶贫开发发展、林业发展5个项目;乡财局争资额完成52万元,主要有财政所建设资金、一卡通工作经费2个项目;综合科争资额完成212万元,主要有彩票公益金支持公办养老机构、社区示范点、农村幸福院项目、校外活动场所改扩建及运转等4个项目。
(二)狠抓收入征管,强化收入质量。
4、建立税收征管检查长效机制。由市征管办牵头,对反映较大或存在明显税收流失情况的纳税对象,适时开展税收检查;全年对1—2个行业税收征管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建立加强税收征管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协税护税职责,按照科学合理的原则协助税收征管办加强税源调查,摸清全市税源,将财政收入分解细化,落实到各征收部门和相关协税护税单位,强化目标完成情况的监督和考核,充分调动各个方面抓收促收的积极性。
5、合理安排,科学组织收入均衡入库,确保完成全年财政收入目标任务;加强非税收入征管,确保财政切块收入任务的完成。
6、规范非税收入征管,加强土地出让金、门票收入和其他基金的管理,进一步规范土地出让收支行为,编制好土地和门票收支预算,在5月底前完成我市土地收储存量情况摸底。
7、加强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一是加强国有资产统一经营管理,严格按井府办发[2010]5号文件精神,加强监督检查,扎实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经营管理工作;二是加大闲置资产处置力度,在2009年国有资产清查的基础上,在3月底前提交一份国有闲置资产处置报告报市政府审批后,将现有的存量资产进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拍卖,实现国有资产安全完整、保值增值。加大资产清查力度,重点对片区、茨坪片区的国有资产进行清理,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力争实现国有资产处置收入1亿元;三是对工业企业实现国有企业退出机制,加大国有企业改制力度和已改制国有企业剩余资产整合处置力度,对符合条件进行工业生产的通过招商引入民资,对不符合条件进行工业生产的企业资产予以处置,最大程度减少国有企业资产的流失。
(三)优化支出结构,推进公共财政建设。
8、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积极履行职责,认真实施民生工程。一是足额安排各项民生工程配套经费,进一步加大对社会保障、农村、教育、科技、卫生、文化等民生工程的财政投入,确保各项民生工程政策落到实处;二是逐步提高城乡医保、城乡基本养老保险等补助水平,推进并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9、大力支持“三农”工作。加大财政资金整合力度,统筹安排预算内外资金、上级补助资金和结余结转资金,支持现代农业、美丽乡村、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和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全力推进罗霄山片区连片扶贫开发,统筹城乡同步和谐发展;继续夯实农业基础,大力发展现代农业,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加大美丽乡村建设及生态环境保护的投入,大力推进“绿色通道,森林城乡”建设,完善农村基础设施。
10、积极推进“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及美丽乡村建设试点工作。一是做好村级项目资金和“一事一议”奖补资金的申报、监管、验收工作,确保项目档案管理数据真实,图片清晰,内容完整,11月底前完成决算验收工作;二是做好美丽乡村试点工作,按季向省市综改办报送建设进度报表,总结好试点工作的经验。
11、坚持厉行节约。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等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加强对各种公务费、会议费、接待费等财政支出的管理,在6月底前出台全市性会议费、接待费、差旅费管理办法。重点做好“三公经费”工作,坚持“过紧日子”的原则,从严控制一般性行政经费支出,勤俭办事,集中财力促发展,集中财力保民生,坚决抵制铺张浪费行为。
(四)深化财政改革,提高财政资金绩效
12、实施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强化预算约束,健全预算信息公开制度,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大力推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工作。
13、进一步完善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强化预算单位公务卡执行力度。4月底前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做好财政资金动态监管的上线准备工作,拟对预算单位大额现金提取和从零余额账户将资金转入实有资金存款专户再使用等项目进行预警监控;简化资金拨付程序,提高资金拨付效率,4月底前下发修改后的《财政资金拨付规则》。
14、全面推行财政绩效制度改革。一是扩大政府采购公共服务范围,在6月底前建立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指导性目录。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对新城区、茨坪、龙市及乡村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园林绿化养护、公共文化等实行社会化运作,职能部门负责考核评估和验收。二是不断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全面提升政府采购监管水平,积极推进和完善电子化政府采购工作。三是严格执行财政投资评审制度,对政府投资50万元以上的新建项目、20万元以上的修缮项目全部纳入财政投资评审范围,并按照重点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四是扎实推进财政预算绩效评价制度试点工作,根据部门单位实际,在编制预算时,要求预算单位报送预算规模、执行时间、执行效果、资金流向、绩效目标等绩效评价指标。从2014年起,选择对建设局、环保局、体育局、教育局等20个部门开展绩效评价试点,着重从市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的50万元以上建设项目资金和20万元以上的修缮项目资金以及上级补助50万元以上的项目资金开展绩效评价。
(五)强化财政监管,提升依法理财水平
15、进一步完善财政监督体系,健全财政监督机制。于3月底前以政府名义下发《2014市财政监督工作意见》,切实加强重点民生支出、预算执行和重大财税政策执行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财政内部监督,提高财政管理水平。4月底、8月底前要对局属各单位、业务科室、中心财政所2013年下半年及2014年上半年财务情况、资金拨付情况进行内审并出具内审报告。
16、加强会计管理和夯实部门单位会计基础。2014年4月31日前完成对全市相关单位无证上岗的会计人员的清理工作,3月底组织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及财政系统内部人员对《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国库集中支付相关业务进行业务培训。8月至9月对预算单位会计基础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并由各业务科室选择3个预算单位进行2013年部门决算试点批复。
17、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一是建立健全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体系,建立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规范政府性债务举借程序,确保政府举债规模与偿债能力相匹配,切实防范政府债务风险。二是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和财政资金安全管理,继续加大财政暂付款的清理力度,对以前年度暂付款进行全面清理。三是做好乡村垫付农业税化债工作,4月底前完成系统录入,5月底前结束;四是加强监督和管理外国政府贷款资金的使用,把好政府外债项目的监督关,规范政府外债管理,减少财政支出风险。
(六)加强部门自身建设,提高财政服务能力
18、加强财政“两基”建设。一是强化财政基础工作。加强对财政人员的教育培训。2月底前制订《市财政局2014年度学习计划》,按照计划组织干部职工进行培训,不断提高财政干部综合素质;二是强化基层财政建设,制定《2014年中心财政所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考评办法》,细化量化各项考核指标,组织2期业务培训,提高中心财政所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力争打造一支科学化精细化的乡财队伍。
19、加强财政法制建设。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规范财政执法和监督,使财政管理沿着法制化轨道发展;按照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要求,全面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制订管理,健全财政部门的内部、外部制约和监督协调机制,推进公共财政阳光运行,提升财政公信力。
20、加强财政政策宣传。6月底前编制好“2014年公共财政政策宣传手册”,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等活动组织党员及干部职工至各乡镇开展“财政政策宣传活动”,现场为人民群众宣讲财政政策、解答问题,征求意见,发放“公共财政政策宣传手册”。
21、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贯穿于财政运行的全过程,开展警示教育,“红包”专项整治工作,推进政务公开,加强源头控管,健全内部监督机制,确保财政资金安全以及财政队伍安全。
1、部署落实任务。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结合我市实际,提前谋划,尽早印发民生工程资金筹集方案和各项民生工程实施办法。分解落实目标任务,市政府与各镇(街)政府和市直各责任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责任,落实任务。确保项目早部署、早开工、早实施、早见效。
2、强化资金保障。坚持民生财政导向,积极创新民生投入机制,集中财力保障民生支出。民生资金优先安排、重点保障,确保民生工程配套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加快民生工程资金拨付和支出进度,确保工程顺利推进。完善各项民生工程资金管理办法,加强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严厉查处截留、挤占、挪用、冒领等行为。发挥财政资金带动作用,鼓励引导社会、企业和个人投入,加快形成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多元筹资机制。
3、抓紧项目实施。协调各责任单位加强与市直主管部门对接,落实工程类项目计划,提前做好工程类项目的规划选址、征地、设计、招标等环节前期准备工作,确保3月底全面开工、10月底基本完成建设任务、11月底完成竣工验收。统筹安排,超前谋划,确保培训类项目10底前培训结束、补助补贴类10月底全部发到到位。
4、完善会商机制。加强与市直主管部门、局机关业务股室会商,加强内外、左右沟通联系,注重统筹兼顾、点面结合,强化责任落实,协调解决问题,形成民生工程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5、强化监督检查。围绕民生工程目标任务,进一步强化民生工程监督检查。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民主监督作用,进一步完善民生工程特邀监督员制度,适时提请市人大、市政协开展民生工程巡视。会同市效能办,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落实。进一步加强民生工程财政审计监督,充分发挥审计“尖兵”和“利剑”作用,确保民生工程各项政策落到实处。
6、建立通报制度。聚焦重点,精准调度,按月梳理汇总分析民生工程进展。进一步健全和落实督促、通报等制度,对资金拨付、工程进度、政策执行等环节发现重大问题的,定期进行通报,督促整改到位。
7、推进建后管养。进一步完善民生工程管护细则,明确管护职责,深入推进“建、管、用”并举的管养模式。坚持政府主导,拓宽管护资金筹措渠道,逐步建立财政、社会、集体、个人“四个一点”筹资机制。巩固、完善农村清洁工程、公路村村通等项目建后管养政府购买服务成功经验,逐步拓展民生工程建后管养政府购买服务范围,不断创新民生工程建后管养模式。
8、完善考核机制。制定出台全市民生工程考核办法,量化考核指标,以考核为抓手,引导市直各有关责任单位和各镇(街)“同担当、共进退”,打牢精诚合作、主动作为的民生一盘棋,真正使考核成为反映民生状况的“晴雨表”,确保民生工程实施各个阶段、各个环节的工作在日常管理中就能落得实、考得准。
9、推行信息公开。按照“依法公开、规范统一、责任明晰、积极稳妥”的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全面推进民生工程信息全程网上公示。强化动态管理,根据民生工程政策变化和工作需要及时更新,确保公示信息真实、完整、有效。创新公开方式,充实公示内容,着力搭建多方位一体化的民生工程信息公示平台,主动接受社会全方位、长期化监督,努力让民生工程在阳光下运行。
一、开展“亲切服务”,创建文明窗口
根据中心开展亲切服务工作争创服务明星实施方案,加强为民服务教育,在服务大厅开展“亲切服务”活动,评选“服务之星”,努力将服务大厅创建为居民群众满意的文明窗口,提高中心公共服务部整体服务质量,全力打造中心优质服务窗口。
二、社会保障工作
1、创建充分就业星级社区。根据市统一标准,创造条件,力争将50%社区创建为市级“充分就业星级社区”。
2、居民医疗保险、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按照区人社局统一安排,在2015年11月前,完成居民医疗保险任务。建立规范的居民养老保险电子档案的。
3、退休管理工作。优化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各社区要制定年度退休人员文化娱乐活动方案,加强活动的组织。在4月至6月份,完成退休资格认证工作任务。严格执行“四个必访”、“四项服务”做好退管工作。
4、企业劳动年审工作。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及省厅、市局有关通知,按照“宣传动员、审查、综合评价”三个阶段,认真做好2014年度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和诚信评价工作。
5、创业培训和再就业援助工作。针对失业人员的情况和企业需求,适时开办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培训班,制定培训计划,有计划地组织失业人员培训,以提高失业人员就业技能,适应社会竞争需求。按照区局统一要求,各社区组织摸底调查,确定就业困难帮扶对象,有针对性地开展“一对一帮扶”、“六送”等再就业援助活动。
6、扶持自主创业工作。进一步扶持劳动者自主创业,鼓励劳动密集型小微企业吸纳就业,积极为小微企业提供小额担保贷款帮助,及时为各类初次创办个体及民营企业申报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地方留存部分奖励,为新录用登记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的初创企业申请岗位补贴发放,最大限度地扶持创业,促进就业。
三、民政工作
1、低保复核和保障信息工作。根据《关于开展2015年上半年度低保复核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严格程序和标准,按时完成低保复核工作。各社区要在2015年6月9日前,将低保家庭信息准确输入全国低保系统。
2、社会救助工作。做好各类救助家庭收入核定,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严格操作程序,加强入户调查,强化社会督查,健全各类救助档案,实施阳光救助。根据镜湖区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第74号文规定,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简化发放程序,对“两厂”人员实施补助。按照民政局相关文件规定,在2015年底前,各社区针对困难家庭,开展两节慰问、摸底、上报发放慰问金。
3、保障性住房工作。一是按照区宜居公司要求,在2个交房时间节点通知保障家庭签订合同、交纳租金,确保保障房交房顺利完成。二是严格条件标准和程序,对辖区在保家庭于6月20日前完成申报、审核,上报区相关部门审核后发放租赁补贴。三是在7至8月份开始保障性住房申请工作,各社区根据居民提交的材料,经过两网核查,公示后上报至中心审核。
4、双拥工作。一是开展双拥活动,做好“八一”、春节等节日慰问工作。二是认真落实优抚政策。三是按照往年区民政局部署,在8月1日之前对53年老兵进行慰问。
5、老年工作。创新工作方法和载体,创办日间照料中心,为空巢老人服务提供周到细致的服务。组织对辖区内老年公寓、社区托老所等各类养老机构进行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消除隐患,确保安全。严密组织辖区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免费体检工作,确保检查期间老年人的安全。在重阳节前对辖区内80周岁以上老人,进行登记发放高龄补贴。
6、地名管理工作。根据芜湖市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要求,积极区协助市普查办做好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登记、审核、校对工作。
四、科教文卫工作
1、无偿献血工作。根据中心《关于做好2015年度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要求,充分利用各类宣传阵地,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工作,动员社区职工、辖区适龄居民参与献血,保证献血任务的完成。
2、食品药品工作。成立公共服务中心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四员”制度和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工作政策措施,按照市区统一部署,积极参加创建全省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城市活动。
3、文化体育工作。积极开展各项文体活动,组织参加市区组织的各种文化体育赛事,活跃基层群众活动。认真组织开展文化、体育经营单位和文物保护单位消防安全检查,重点对KTV、游戏厅、电影院、网吧和经营性游泳场馆进行安全生产排查工作。
五、残联工作
1、贫困残疾人救助与康复工作。按时完成贫困残疾人生活救助、贫困残疾人康复(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复明手术、贫困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等2015残联民生工程。
2、开展全国助残日活动。围绕“关爱残疾人,温情满社区”为主题,因地制宜、小型多样地开展活动。
1。进一步扩大就业。全区城镇新增就业3700人,确保有就业能力的零就业家庭至少有一人就业。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400人,其中省内转移300人。加快推动“智慧就业”项目建设运用,充分借助信息化手段完善基础公共就业服务。(责任单位:区人社局)
2。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开展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3000人次,创业培训390人次。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力度,增加安排担保基金100万元,新增发放创业担保贷款6000万元,其中支持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占贷款总数70%以上。(责任单位:区人社局)
3。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选派“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4名,财政安排工作生活补助。(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财政局)
4。深入实施根治欠薪行动。严格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区人社局)
5。帮助残疾人就业创业。培训残疾人30名,为残疾人购买公益性岗位20名,为2名残疾人购买“农家书屋”管理员岗位。(责任单位:区残联、区委宣传部、区人社局)
二、社会保险
6.进一步扩大养老保险覆盖范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5.19万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1.53万人。按照国家和我省统一部署,为退休人员及时调整基本养老金。(责任单位:区人社局)
7.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将60周岁以上的参保人员最低基础养老金提高10元、达到120元,所需资金由当地财政负担。对符合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条件的贫困人员,由当地财政按每人每年100元的标准代缴保费,为符合条件的年满60周岁的贫困人员按月发放基础养老金。(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财政局)
8.完善失业保险政策。按政策规定提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继续落实失业保险金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政策和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政策。(责任单位:区人社局)
一、强化责任落实
(一)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全区安全生产相关会议要求和工作部署,深刻领会新时代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提高对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重要性的认识,研究部署、监督落实全区民政机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问题整改措施。
(二)推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清单。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谁主管,谁负责”和“一岗双责”及“三个必须”的要求,全面落实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清单,不留盲区和死角。进一步压实农村敬老院、民办养老机构、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儿童福利服务指导中心、社会救助福利中心、救助管理站、福利院、殡仪馆、万福公墓等民政服务机构负责人主体负责、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
二、突出工作重点
(一)加强民政服务机构日常管理。建立健全民政服务机构中服务对象的请销假、安全出行等制度。完善民政服务机构特殊情况相关应急预案,推动农村敬老院、民办养老机构、殡仪馆、社会福利机构建立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安全巡查和日常考评制度,提升安全管理能力和服务保障水平。
(二)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治理。重点整治局机关、农村敬老院、民办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殡仪馆等民政服务机构用电管理安全,消防通道、消防安全出口、消防设施、电气线路管理,安全制度不落实等行为,督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元旦、春节和元宵节期间,针对民政服务机构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等专项检查,深化农村敬老院、民办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殡仪馆等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三)深入推进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治理。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工作考核办法,深入开展民政服务机构食品安全与卫生检查。重点整治开设食堂的民政机构食品采购质量、储存方式、索要票据、留样制度等问题;指导农村敬老院、民办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殡仪馆等民政服务机构建立卫生制度、流行性疾病预防控制制度等。
(四)做好春节、清明节等特殊节日期间殡葬安全管理。严格落实殡葬服务安全管理责任制、节日值班制度,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预警机制和限流分流机制。组织人员对重点场所、关键服务环节、重要设备用品做到“三个必查”,建立整改清单,明确整改责任,整改完成限时。组织人员宣传鲜花、丝带、寄语卡片等安全环保祭祀方式,做好群众解释、劝导工作,着力营造文明、有序的祭祀环境。
(五)指导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健全汛期农村敬老院、民办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殡仪馆等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专项工作方案、汛期应急预案,隐患排查、落实防汛度汛工作制度及措施。加强灾害应对演练,健全避让转移、抢险救援工作措施,提升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
(六)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常态化疫情防控决策部署,按照民政职责,切实做好民政服务机构、民政服务对象疫情防控工作,保障民政服务机构安全,努力实现民政服务机构、服务对象“零感染”的目标。
三、加强宣传、培训教育与信息报送
(一)抓好安全生产宣传工作。在局机关、农村敬老院、民办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殡仪馆等民政服务机构内醒目位置设置安全生产宣传专栏,悬挂张贴安全生产宣传标语、安全生产系列挂图。利用电子屏滚动播放安全宣传片和安全警示提示。每年至少组织全体职工观看一次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定期组织安全反思活动。积极参加“6?16”等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
(二)落实民政机构安全培训工作。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安全知识学习培训,各业务股室要适时组织行业安全生产知识、消防安全知识、食品卫生安全知识等专题培训,指导区内各民政服务机构对服务对象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应急演练。
(三)加强民政服务机构信息报送工作。完善安全事故信息报送工作机制,按业务职责和工作流程督促农村敬老院、民办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殡仪馆等民政服务机构及时上报事故信息,指导做好事故应对处置工作。全区民政系统常态化开展民政服务机构安全隐患自查自改工作,并及时报送相关信息。
四、工作要求
(一)抓好工作结合。严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抓好本业务职责范围领域内的日常安全工作。在开展业务工作督促指导的同时,要履行安全工作的相关法定监管职责,做到业务工作和安全生产两结合两促进。
1.组织开展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宣贯教育活动。结合民政工作实际,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和干部培训内容,组织开展专题学习和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全面阐释加强新时代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真正做到入脑入心,切实提高民政系统干部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2.持续抓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学习培训。坚持每季度开展一次集中学习培训,今年着重抓好疫情防控和规范化管理、消防安全管理两个方面内容的集中培训。
3.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消防宣传日”等活动,通过悬挂条幅、张贴警示牌、出宣传栏、发放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多渠道宣传安全生产工作,增强宣传教育的覆盖面、针对性和实效性,营造安全生产人人皆知、深入人心良好氛围。重点抓好消防宣传教育工作。
二、着力压实工作责任
4.严格落实监管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全面落实各养老机构主体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在分管领域的安全管理责任,明确岗位职责,把安全工作贯穿于日常各项工作之中,使安全生产工作处于可防可控状态。
5.强化单位主体责任。各养老服务机构和局属单位要严格落实各自安全生产责任,健全和落实日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健全完善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持续深化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即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级火灾能力、组织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传教育能力)建设,落实“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三自主: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两公开: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一承诺: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防范措施)制度,加大消防设施建设运营和维护工作。
6.加强安全生产督查评估。坚持每季度对全县民政管理服务机构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一次督查,进一步完善考核评估方式方法,认真做好对各乡镇(街道)民政办、养老服务机构和局直属单位的2021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工作。
三、着力开展专项整治
7.强化消防安全整治。加强养老、殡葬、婚姻登记等机构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落实消防责任制,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配足灭火器、应急灯、烟感报警器等消防器材;要有消防水源、消防通道和消防车通道,规范设置明显的疏散示意标志;线路无、老化现象。
8.强化服务质量提升专项整治。建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食品安全责任人;食堂“三防”设施齐全,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餐饮从业人员要有健康合格证明,持证上岗;配备消毒、冷藏、保洁等设施设备;坚持饭菜留样制度;食品采购要有证明、登记。
9.强化项目建设安全专项整治。对年内开工建设的各个项目开展施工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抓好福利院消防改造项目、大考山提升改造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
四、着力健全工作机制
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加大安全投入,推进安全设备设施升级改造,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和“一岗双责”原则,强化主要负责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严格执行领导班子成员每月1次深入基层检查指导安全生产工作制度,提高现场安全管理水平。继续在3月份开展“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月”活动,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分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坚持安全生产季度例会制度,定期研究解决制约本单位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严格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和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追究制度,严格考核奖惩。继续加强和完善领导干部安全检查档案、干部职工安全学习档案、岗位设备档案、安全隐患整改档案。
二、纵深推进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一是深入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采取“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措施,围绕预防事故,针对不同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开展“两会、两节”、“夏季汛期”、“十一”、“冬季安全”等重要时段集中行动。当前要着重做好第一季度特别是全国、全省“两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各相关单位要针对本单位、本行业特点和重点,完善隐患治理责任、排查、报告、治理、挂牌督办和整改等制度,强化“会诊式”检查,按照等级登记建档,分工负责监控治理,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不断巩固、扩大专项整治成果,不断改善安全生产状况。
二是集中开展消防安全“基层基础强化年”活动。按照省安委会关于开展全省消防安全“基层基础强化年”活动的通知要求,开展经常性消防宣传教育,深入学习贯彻《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大纲(试行)》,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纳入全体民政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内容。进一步加强“清剿火患”战役工作,建立完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长效机制,深入开展“网格化”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确保排查到位、不留死角,并建立明晰台账;对已排查的区域定期组织回头看,不断巩固排查整治效果。
三是全面抓好“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强化年”活动。继续从单位班组、岗位入手,从深化提高方面着力,以班组和岗位安全责任全员化、制度建设规范化、现场管理精细化、教育培训常规化为目标,深入扎实地开展“基石工程深化提高年”活动。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探索推进班组规范化建设,真正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
三、强化应急管理和宣传教育培训,进一步提升安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