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10 14:59:46
序论:在您撰写欧洲艺术论文时,参考他人的优秀作品可以开阔视野,小编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这些建议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热情,引导您走向新的创作高度。
罗马风格欧洲教堂的装饰艺术设计是指12世纪以前欧洲教堂的整体装饰风格。
1.以黑白色调的搭配为主罗马风格时期欧洲教堂的装饰艺术最具代表性的当然就是意大利的教堂,这一时期欧洲正处在罗马帝国的统治时期,因此这一时期的建筑体现了鲜明的古罗马特色。同时,这一时期战乱频繁,古罗马文化对当时文化的影响依然比较明显,天主教依然是最高的宗教统治者。因此这一时期的文化发展并不繁荣,受到战乱和统治者的影响,这一时期的教堂在装饰风格上主要是以黑白色调为主,其目的就是为了体现出罗马教皇的高高在上和主的意志神圣不可侵犯。由于当时战乱,主的仁爱思想受到很大的压制,而这也体现在教堂的装饰风格上。其中具有代表性的就是意大利的比萨大教堂,这座教堂建于1063年,教堂的外部与古罗马时期的建筑风格十分相似,采用的都是乳白色的大理石,在内部上与古希腊神殿的建筑风格也有很多相似的地方,内部有很多乳白色的柱子,既能起到一定的支撑作用,又能起到一定的装饰作用。走进大堂一眼就能看到高高耸立的柱子,以及两侧黑白条纹装饰图案,中央是一副正襟危坐的圣母装饰画,中间是著名的伽利略吊灯。整个装饰风格显得庄重、简约,又不失肃穆,很好地反映出了当时的欧洲文化。
2.多用精美的雕刻作为装饰众所周知,雕塑是欧洲艺术的杰出代表,在长期的发展历史当中,涌现出了大批优秀的雕塑家,如乌东、吕德、罗丹等,都是欧洲雕塑的杰出代表。雕塑最早可以追溯到古罗马时期,古希腊时期有关希腊神话的雕塑是其优秀的代表,而在古罗马时期,文化的繁荣让雕塑出现了第一个。欧洲最重要的宗教文化当中,当然也不可避免会涉及到雕塑艺术的应用。除了比萨大教堂大量地应用了一些雕塑艺术之外,其它的一些教堂也有很多著名的雕塑艺术作品。圣彼得大教堂建于326-333年,随后虽然经过了重建、修正,但是依然保留了很多带有古罗马风格的雕塑,其中就有雕塑艺术史上的无价之作——米开朗基罗雕塑作品《圣殇》,当然作品的风格与罗马时期的雕塑已经有了很大的变化,但是依然能够看到那种传神的风格,这也是整个教堂最重要的装饰作品。当然该教堂还保留了公元3世纪的一些浮雕作品,虽然有的雕塑作品时间已经无从考证了,但是依然能够看到鲜明的罗马时期的艺术风格。
二、哥特风格欧洲教堂的装饰艺术
哥特风格欧洲教堂的装饰艺术指的是12世纪到15世纪哥特文化流行期间,欧洲教堂在内外部的装饰情况。
1.装饰的色调丰富多彩从12世纪开始,欧洲社会逐渐步入了一个相对稳定的发展时期,在这一时期,繁荣的文化开始从希腊、罗马传递到欧洲各地,同时哥特文化开始兴起,这对欧洲教堂的装饰风格产生了重要影响。最明显的一个变化就是在装饰的色调上。从上文的分析中可以明显看出,在12世纪之前,欧洲教堂在装饰中主要使用了黑白相间的色调,虽然在一些绘画当中有别的颜色的使用,但是整体上呈现出黑白相间的特点。而到了哥特文化时期,欧洲教堂的装饰开始变得丰富多彩,最重要的一个变化就是金色的应用,当时教堂装饰中一般都是采用的纯金装,金色代表的是高贵和财富,正是因为金色的应用,让教堂变得金碧辉煌。其中作为梵蒂冈罗马教皇的驻地,圣彼得大教堂在改建以后,随处可见金色的应用,而多彩绚丽的绘画艺术让整个装饰色调显得更加丰富。比如说始建于12世纪末的丹麦奥尔胡斯大教堂,其主祭台上的神像几乎都是金色装饰的,然后用红色、绿色等其它颜色点缀,增强了一种神秘感,显得高高在上,不可侵犯。
2.多彩的绘画艺术大量出现在教堂装饰当中,除了雕塑之外,最重要的装饰作品就是绘画。12世纪到15世纪之间,欧洲的绘画艺术开始从黑暗向黎明迈进。在这一时期,绘画开始大量用于教堂的装饰,并且与雕塑艺术相互融合,主要用于教堂内部墙壁、屋顶的装饰。奥尔胡斯大教堂的边门中就有一个非常典型的带有神秘色彩的绘画,这组绘画虽然以宗教为内容,但是表现的并不是耶稣、圣母等传统的题材,而是一种神魔鬼怪的装饰。其中最著名的就是《西斯庭教堂天顶画》,这是15世纪最著名的画家米开朗基罗的作品,位于意大利西斯廷教堂。作品在教堂短廊式的500多平方米的天顶上,以圣经《创世纪》为主线,先后描绘了九个基督教神话场景,包括《神分光暗》《创造日月与动植物》《创造水和大地》《创造亚当》《创造夏娃》《原罪•逐出乐园》《挪亚祭献》《洪水》《挪亚醉酒》,全部作品总面积达到600平方米,天顶画的装饰图案全部绘以建筑结构的样式,这与教堂实际的建筑结构取得谐和,因而当人们仰观整个天顶画时,它更显得庄严华丽。在主题思想上,米开朗基罗确定所绘人物的内容时,不拘泥于情节的宗教依据,只着重于表现人的本质力量,蕴含着基督教深刻的精神与历史价值,可以说达到了宗教绘画的一个顶峰,与达芬奇的《最后的晚餐》一起被称为15世纪绘画中的不朽之作和无价之宝。
三、巴洛克风格欧洲教堂的装饰艺术
巴洛克风格起源于16世纪,从17世纪开始流行于欧洲,这种艺术风格继承了文艺复兴时期的一些艺术风格,如错觉的再现传统等,但是却追求一种繁复夸饰、富丽堂皇、气势宏大、富于动感的艺术境界,可以说是一种艺术的“浮夸”效果。
1.复杂而宏大的装饰应该说在罗马风格时期和哥特风格时期,欧洲教堂在内部装饰上是越来越复杂的,虽然说在哥特风格时期,装饰风格比较富丽堂皇,但这只是在一些局部地方的处理上,实际上在教堂内的大部分还是以单色调为主,当然圣彼得大教堂虽然有精美的壁画和大量的雕塑,但是整体上很协调,并没有复杂繁琐之感。但是到了巴洛克时期,不仅壁画的装饰范围越来越大,而且整个雕塑变得更加复杂,甚至出现了层雕等艺术手法,借助于建筑商的宏伟烘托出一个更加磅礴的宗教气势。如在意大利圣卡罗教堂的装饰当中,就使用了大量的几何图案,在装饰上讲究的是对称性,教堂的顶部是半圆形设计,在窗户的作用下,映照的是一层层的装饰画,可以看得到这些绘画当中有的描写的是圣经当中的场景,有的纯粹就是几何的装饰图形,与绘画交织在一起,烘托出整个教堂的宏伟
2.大量应用了烘托对比等装饰手法在巴洛克时期,艺术的自由,也让很多的教堂在装饰上借鉴了其它艺术表现手法,如绘画中的烘托与对比,这一点与哥特时期追求的全景式的艺术表现有了很大的区别,往往会用一种装饰来烘托、突出另一种艺术表现的主题,从而获得更强烈的艺术表现力。如单色调与绘画的烘托,装饰绘画对主题绘画的烘托与呈现等等。如圣尼古拉教堂,这座教堂的顶部装饰画表现了一个场景和主题,周围虽有一些几何形的装饰图案,但是也比较少,在柱子上面几乎没有什么装饰,一走进这里就会被中间的巨幅绘画震撼,我们不禁会称赞作者的高超技艺,也能看出他们在装饰上的煞费苦心,力求新意。在其它的这一时期的教堂装饰当中,也或多或少的体现出了这一特点。
一、罗马风格时期欧洲教堂的装饰艺术设计
罗马风格欧洲教堂的装饰艺术设计是指12世纪以前欧洲教堂的整体装饰风格。
1.以黑白色调的搭配为主罗马风格时期欧洲教堂的装饰艺术最具代表性的当然就是意大利的教堂,这一时期欧洲正处在罗马帝国的统治时期,因此这一时期的建筑体现了鲜明的古罗马特色。同时,这一时期战乱频繁,古罗马文化对当时文化的影响依然比较明显,天主教依然是最高的宗教统治者。因此这一时期的文化发展并不繁荣,受到战乱和统治者的影响,这一时期的教堂在装饰风格上主要是以黑白色调为主,其目的就是为了体现出罗马教皇的高高在上和主的意志神圣不可侵犯。由于当时战乱,主的仁爱思想受到很大的压制,而这也体现在教堂的装饰风格上。其中具有代表性的就是意大利的比萨大教堂,这座教堂建于1063年,教堂的外部与古罗马时期的建筑风格十分相似,采用的都是乳白色的大理石,在内部上与古希腊神殿的建筑风格也有很多相似的地方,内部有很多乳白色的柱子,既能起到一定的支撑作用,又能起到一定的装饰作用。走进大堂一眼就能看到高高耸立的柱子,以及两侧黑白条纹装饰图案,中央是一副正襟危坐的圣母装饰画,中间是著名的伽利略吊灯。整个装饰风格显得庄重、简约,又不失肃穆,很好地反映出了当时的欧洲文化。
2.多用精美的雕刻作为装饰众所周知,雕塑是欧洲艺术的杰出代表,在长期的发展历史当中,涌现出了大批优秀的雕塑家,如乌东、吕德、罗丹等,都是欧洲雕塑的杰出代表。雕塑最早可以追溯到古罗马时期,古希腊时期有关希腊神话的雕塑是其优秀的代表,而在古罗马时期,文化的繁荣让雕塑出现了第一个。欧洲最重要的宗教文化当中,当然也不可避免会涉及到雕塑艺术的应用。除了比萨大教堂大量地应用了一些雕塑艺术之外,其它的一些教堂也有很多著名的雕塑艺术作品。圣彼得大教堂建于326-333年,随后虽然经过了重建、修正,但是依然保留了很多带有古罗马风格的雕塑,其中就有雕塑艺术史上的无价之作——米开朗基罗雕塑作品《圣殇》,当然作品的风格与罗马时期的雕塑已经有了很大的变化,但是依然能够看到那种传神的风格,这也是整个教堂最重要的装饰作品。当然该教堂还保留了公元3世纪的一些浮雕作品,虽然有的雕塑作品时间已经无从考证了,但是依然能够看到鲜明的罗马时期的艺术风格。
二、哥特风格欧洲教堂的装饰艺术
哥特风格欧洲教堂的装饰艺术指的是12世纪到15世纪哥特文化流行期间,欧洲教堂在内外部的装饰情况。
1.装饰的色调丰富多彩从12世纪开始,欧洲社会逐渐步入了一个相对稳定的发展时期,在这一时期,繁荣的文化开始从希腊、罗马传递到欧洲各地,同时哥特文化开始兴起,这对欧洲教堂的装饰风格产生了重要影响。最明显的一个变化就是在装饰的色调上。从上文的分析中可以明显看出,在12世纪之前,欧洲教堂在装饰中主要使用了黑白相间的色调,虽然在一些绘画当中有别的颜色的使用,但是整体上呈现出黑白相间的特点。而到了哥特文化时期,欧洲教堂的装饰开始变得丰富多彩,最重要的一个变化就是金色的应用,当时教堂装饰中一般都是采用的纯金装,金色代表的是高贵和财富,正是因为金色的应用,让教堂变得金碧辉煌。其中作为梵蒂冈罗马教皇的驻地,圣彼得大教堂在改建以后,随处可见金色的应用,而多彩绚丽的绘画艺术让整个装饰色调显得更加丰富。比如说始建于12世纪末的丹麦奥尔胡斯大教堂,其主祭台上的神像几乎都是金色装饰的,然后用红色、绿色等其它颜色点缀,增强了一种神秘感,显得高高在上,不可侵犯(见图1)。
2.多彩的绘画艺术大量出现在教堂装饰当中,除了雕塑之外,最重要的装饰作品就是绘画。12世纪到15世纪之间,欧洲的绘画艺术开始从黑暗向黎明迈进。在这一时期,绘画开始大量用于教堂的装饰,并且与雕塑艺术相互融合,主要用于教堂内部墙壁、屋顶的装饰。奥尔胡斯大教堂的边门中就有一个非常典型的带有神秘色彩的绘画,这组绘画虽然以宗教为内容,但是表现的并不是耶稣、圣母等传统的题材,而是一种神魔鬼怪的装饰。其中最著名的就是《西斯庭教堂天顶画》,这是15世纪最著名的画家米开朗基罗的作品,位于意大利西斯廷教堂。作品在教堂短廊式的500多平方米的天顶上,以圣经《创世纪》为主线,先后描绘了九个基督教神话场景,包括《神分光暗》《创造日月与动植物》《创造水和大地》《创造亚当》《创造夏娃》《原罪•逐出乐园》《挪亚祭献》《洪水》《挪亚醉酒》,全部作品总面积达到600平方米,天顶画的装饰图案全部绘以建筑结构的样式,这与教堂实际的建筑结构取得谐和,因而当人们仰观整个天顶画时,它更显得庄严华丽。在主题思想上,米开朗基罗确定所绘人物的内容时,不拘泥于情节的宗教依据,只着重于表现人的本质力量,蕴含着基督教深刻的精神与历史价值,可以说达到了宗教绘画的一个顶峰,与达芬奇的《最后的晚餐》一起被称为15世纪绘画中的不朽之作和无价之宝。
三、巴洛克风格欧洲教堂的装饰艺术
巴洛克风格起源于16世纪,从17世纪开始流行于欧洲,这种艺术风格继承了文艺复兴时期的一些艺术风格,如错觉的再现传统等,但是却追求一种繁复夸饰、富丽堂皇、气势宏大、富于动感的艺术境界,可以说是一种艺术的“浮夸”效果。
1.复杂而宏大的装饰应该说在罗马风格时期和哥特风格时期,欧洲教堂在内部装饰上是越来越复杂的,虽然说在哥特风格时期,装饰风格比较富丽堂皇,但这只是在一些局部地方的处理上,实际上在教堂内的大部分还是以单色调为主,当然圣彼得大教堂虽然有精美的壁画和大量的雕塑,但是整体上很协调,并没有复杂繁琐之感。但是到了巴洛克时期,不仅壁画的装饰范围越来越大,而且整个雕塑变得更加复杂,甚至出现了层雕等艺术手法,借助于建筑商的宏伟烘托出一个更加磅礴的宗教气势。如在意大利圣卡罗教堂的装饰当中,就使用了大量的几何图案,在装饰上讲究的是对称性,教堂的顶部是半圆形设计,在窗户的作用下,映照的是一层层的装饰画,可以看得到这些绘画当中有的描写的是圣经当中的场景,有的纯粹就是几何的装饰图形,与绘画交织在一起,烘托出整个教堂的宏伟(见图2)。巴黎圣母院装饰风格虽然比较简约,但是巨大的柱子与灰色的色调,显得教堂庄重而又不失宏伟(见图3)。
2.大量应用了烘托对比等装饰手法在巴洛克时期,艺术的自由,也让很多的教堂在装饰上借鉴了其它艺术表现手法,如绘画中的烘托与对比,这一点与哥特时期追求的全景式的艺术表现有了很大的区别,往往会用一种装饰来烘托、突出另一种艺术表现的主题,从而获得更强烈的艺术表现力。如单色调与绘画的烘托,装饰绘画对主题绘画的烘托与呈现等等。如圣尼古拉教堂,这座教堂的顶部装饰画表现了一个场景和主题,周围虽有一些几何形的装饰图案,但是也比较少,在柱子上面几乎没有什么装饰,一走进这里就会被中间的巨幅绘画震撼,我们不禁会称赞作者的高超技艺,也能看出他们在装饰上的煞费苦心,力求新意。在其它的这一时期的教堂装饰当中,也或多或少的体现出了这一特点。
【关键词】形式 思想 古典 现实 现代
应该明确,艺术品的表现形式和思想内涵两者间无非是主次、渗透与融合的关系。这些关系独自存在、相互依存又逐渐演化,形成了无数的经典作品,表达了不同时期艺术家的深刻思想和探索、追求的勇气。
一、古典主义美术
在古典主义风格盛行的时期,各个民族和地区的艺术流派都呈现出独特的表现形式与精神意义。以古希腊、罗马神话、历史事件以及圣经故事为绘画题材,表现某种哲理观念和社会问题,宣扬一种理想化的崇高境界。
文艺复兴时代的画家形成了注重构思典型情节和塑造典型形象的艺术手法。与此同时,画家还分别探索解剖学、透视学在绘画中的运用、画面明暗分布的作用等,形成了造型的科学原理。这一时代的意大利画家比较注重明暗法的运用,画中景物的暗部统一笼罩在阴影中,明暗交界线呈柔和的过渡,造就了画面集中而浑然的效果。列昂纳多·达·芬奇(leonardo di ser piero da vinci,1452-1519)的《岩间圣母》就是这种风格的代表。
同时期的尼德兰画家则清晰地刻画画中景物各个细部,景物之间是色彩的差别而非明暗的过渡,安基利訶(fra angelico 1400-1455)的三叶祭坛画《受胎告知》就细致地呈现室内外的所有景物。wWW.133229.cOm
15世纪意大利大画家桑德罗·波提切利(sandro botticelli,1445-1510)的作品《春》,是意大利文艺复兴前期重要的代表作。它通过罗马神话故事中的人物表现了春天的美和典雅。代表春风的西风神从画面右端飘然而入,他的双手触及了大地的仙女,仙女的口中溢出了鲜艳的花朵,不知不觉地沾在了前面花神的身上,它象征着春天的来临。显然,诸神们是为春天的到来而欢歌。美的追求和爱的觉醒是这一作品的主题。它是一首讴歌维纳斯爱的胜利的赞歌,体现了文艺复兴时期对希腊、罗马古典文化的肯定和赞美。平面的装饰性的构图和生动细腻的人物描写,体现了波提切利独特的艺术风格。
1495年波提切利绘制了《诽谤》(calumny)——据说古希腊画家阿佩里斯(apelles)有一幅同题杰作,波提切利凭想象对它进行了复制。
早在 1435年,阿伯提(leon battista alberti,1404-1472)就在《论绘画》一书中称赞了阿佩里斯的《诽谤》。乍一看,波提切利的《诽谤》中的人物与阿伯提的描述完全相符。但究其实,这幅画非常有个性,充满了感情。画中被“诽谤”拖着头发的青年没有像异教徒那样把手伸向天空,而是像基督徒一样合什祷告。人们很容易想到,这幅画中隐藏着萨沃纳罗拉在那些不相信他能与上帝对话的批评者面前所作的辩解。波提切利的画具有强烈的感染力和美感,他的《诽谤》使美本身成了一种令人不安的威胁性力量,其中承载着深刻的个人恐惧……
二、现实主义美术
“现实主义”一词早在十九世纪初的哲学领域即已出现。现实主义要求正确、完全、忠实地描写当下生活的社会环境,譬如库尔贝等画家利用写实的技法,描绘当时不太被重视的农民和劳动者,所代表的理念恰巧与学院理念反其道而行,成为具有革命性的开创之举。
居斯塔夫·库尔贝(gustave courbet,1819-1877),生于法国南部小镇奥南,是19世纪法国现实主义的伟大艺术家,被称作“写实之父”。
库尔贝最欣赏17世纪西班牙画家委拉斯贵支的作品。在1846年间他创作了以自己为主题的《抽烟斗的人》。这幅画富有灵感,暗红色的背景,灰色的上衣,带有灰绿色阴影的白色衬衫,黑色的头发和胡子围笼着带有橄榄色阴影的微红脸部;这个脸画得犹如提香的手法那样有力,感觉柔和表现得极其雅致。这种雅致的感觉还带动了画面的深色调子,使得这个“得意而调皮、富有幻想的、似乎沉醉在熏污烟斗的烟雾之中的”脸,盖上了安逸而幸福的烙印。
可以说库尔贝的现实主义,是19世纪中叶法国垄断资本主义进一步发展的产物。社会上严重的两极分化、贫富不均和政治腐败的现象,使艺术家更自觉地认识到自己的责任;在思辨方式和认识方法上,他要求艺术家揭示事物的本质方面,而不仅仅停留在一成不变的形式模式上。因此,法国评论家认为:“没有库尔贝,就没有马奈;没有马奈,便没有印象主义。”所以说库尔贝在发现生活中平凡的美和朴实的外光技巧方面给予以后的青年画家们以重要影响。
三、现代派美术
快节奏的社会生活赋予了这些标新立异的现代派艺术家们以更多的褒贬和争论。印象主义(new impressionism)、表现主义(expressionism)、概念艺术(conceptual art)等等各个流派丰富多变。在这里传统的画面构成法则都被逐渐放弃,创造者的印象、感受成了主导画面一切的原动力。历史崇高感与现实生活的体会都不如当前生活即时赋予的感受来得更真实、鲜活!
所以我们看到,在十九世纪欧洲的艺术长廊里,独坐着一个保罗·塞尚(paul cezanne,1839-1906),还在用他的静物进行着传统画面形式的拙劣模仿,几乎就再没有人对传统投入过多的精力。而前进的时间已经不由自主地为现代派艺术树立了独特的纪念碑。
文森特·梵高(vincent william van gogh,1853-1890)是继伦勃朗之后被认为是荷兰最伟大的画家。他和高更、塞尚并称为后印象派。他们吸收了印象派的精髓,却反对印象派纯客观理性的描绘,提倡事物的实质和象征意念,是现代艺术最重要的先驱。
梵高漠视学院派珍视的教条,甚至忘记自己的理性。在他的眼中只有生机盎然的自然景观,他陶醉于其中,物我两忘。他着意于表现他对事物的感受,而不是所看到的视觉形象。梵高把他的作品列为同印象主义画家的作品不同的另一类,他说:“为了更有力地表现自我,我在色彩的运用上更为随心所欲。”其实,不仅是色彩,连透视、形体和比例也都变了形,以此来表现与世界之间的一种极度痛苦但又非常真实的关系。而这一鲜明特征在后来成了印象派区别于其他画派而独立存在的根本。
虽然梵高的大部分色彩观念用来表达对于人物和自然的爱,及其表现过程中的愉快,但他对较深的色彩十分敏感,所以在谈到《夜晚的咖啡馆》时说:“我试图用红色和绿色为手段,来表现人类可怕的激情。”《夜晚的咖啡馆》是由深绿色的天花板、血红的墙壁和不和谐的绿色家具组成的梦魇。金灿灿的黄色地板呈纵向透视,以难以置信的力量进入到红色背景之中。这幅画,是透视空间和企图破坏这个空间的逼人色彩之间的永不调和的斗争。结果是一种幽闭、恐怖和压迫感的可怕体验。作品预示了超现实主义用透视作为幻想表现手段的探索,但是没有一种探索,能有如此震撼人心的力量。
梵高是一位具有真正使命感的艺术家,梵高在谈到他的创作时,对这种感情是这样总结的:“为了它,我拿自己的生命去冒险;由于它,我的理智有一半崩溃了;不过这都没关系……”
论文关键词:格拉仄姆布鲁斯,爵士乐,宠儿
作为非裔美国黑人作家的代表,莫里森深受黑人传统文化及欧美文化的双重影响。她曾多次谈论音乐的力量以及音乐对她作品的影响,并认为音乐是一种理想的艺术形式。无论从叙述手段或是思想内容而言,莫里森的不朽巨作《宠儿》处处渗透着她对爵士乐的自如运用和发展。
当黑人从非洲大陆被带到美洲的那一刻起,贫困奴役的生活长期压迫着背井离乡的黑人们。1865年,虽然黑奴获得自由,但他们的生活依然贫困潦倒,他们唯一可以依靠的便是自故土带来的音乐,他们自娱自乐,吟唱自己的劳动号子、赞美诗、圣歌。黑人民间音乐遇上欧洲古典音乐,融合当时的流行音乐,创造出爵士乐的雏形。
19世纪末,拉格泰姆(Ragtime)盛行。拉格泰姆,称为散拍乐,其主旋律数量不固定,演奏略带即兴。贫苦的生活使的拉格泰姆演奏者没有机会学习到正统专业的乐理知识,但通过对欧洲音乐的效法,他们又严格按照音符节拍进行演奏。循规蹈矩又即兴的演奏给聆听者以节奏起伏的震撼,蕴含其中的挣扎表露无遗。正如法国爵士乐研究专家吕西安·马尔松所述:“好像在欧洲,一些为养老院家庭舞会或者茶舞会的老小姐,苦于找不到顽皮的表达方法”(吕西安·马尔松, 2005:33)
布鲁斯(Blues)由人声叙述,配以乐器伴奏,使演奏者与听众间形成微妙的沟通和情感的共鸣文学艺术论文,其旋律忧伤缠绵,包含对世事的感伤和内心的痛苦,对生活与爱的向往和摆脱束缚的渴求。
“爵士音乐直接来源于布鲁斯,它的特征也与布鲁斯有联系。爵士乐演奏者用乐器模拟演唱者的歌喉,风格和悲伤的情调…鼓励演奏者形成自己独有的风格,演奏者同时又是作曲家…便需要掺入演奏者的思想感情和演奏方式”(艾琳·索森,1983:420)爵士乐的曲谱仅有个轮廓,演奏者依据轮廓自由发挥。切分自由,演奏灵活,富于变化,激发了爵士乐自由开放的曲风。
一 格拉泰姆式的挣扎
1.爱而弑之
奴隶制下,奴隶及其子女都被归为奴隶主的私有财产,黑人女奴更被视为可再生产的一种工具。奴隶主往往已扭曲甚至丧失人性,将女奴当成是泄欲和繁殖新奴隶的工具。他们掌握奴隶的生杀大权,可以将奴隶买卖出租,储存典当。在了无人性的奴隶制下孕育出的浓烈畸形的母爱成为小说《宠儿》的中心线,贯穿故事始终。奴隶制畸变原本伟大的母爱,使母亲不得不用杀死孩子的极端行为来保护子女免遭奴隶制的侵害。塞丝对奴隶制充满仇恨,但根深蒂固的奴隶制使她无法保护自己的孩子,为使孩子不被奴役,她唯一的办法是杀掉自己的孩子,将他们送到安全的地方——上帝那儿。
杀死自己的婴孩有悖人伦,杀婴源于母爱更有悖常理。但发生在塞丝身上却可以理解。塞丝她深爱自己的孩子,没有孩子她就“无法呼吸”,她可以承受虐待毒打,却不能原谅学校老师的侄子抢走她的奶水。奶水是唯一能给孩子的爱,“除了我自己的孩子,谁也不能再得到我的奶水。”她对孩子的爱毋庸置疑,但就是母爱将她逼入两难的境地,没有孩子她“无法呼吸”,若孩子继续留在身边,他们又将经历她曾经的痛苦。她的“爱太浓烈”,她宁愿自己“无法呼吸”也要把孩子送往安全的地方。
2. 丹芙的矛盾情感
在塞丝逃跑途中,丹芙出生了。虽然过程惊险波折,但丹芙最终顺利活下并健康成长。但塞丝的弑婴行为使整个124号处于社会群体甚至是黑人群体的鄙视排斥中。外人的疏远加上塞丝的过度保护,使丹芙完全与外界隔离,“没有人跟我们说话。没有人来。男孩子不喜欢我,女孩子也不喜欢我”。在家中,怨恨的鬼魂吓跑了两个哥哥。自从哥哥逃跑后,祖母整天沉迷于色彩研究,母亲沉浸于对死去女儿的忏悔中。丹芙虽然在物质生活上衣食无忧,但在精神层面上,她却从未被真正的关怀。她被家人忽略,被外界孤立。无穷的孤独感使她将长期以来骚扰124号的鬼魂当作自己的唯一伙伴。这段一厢情愿的友谊看似诡异,但对于长期处在寂寞中的丹芙而言,那是唯一心灵的依靠。但是保罗·D来了,赶走了作乱的鬼魂,也赶跑了她孤独世界中唯一的伙伴文学艺术论文,他甚至将唯一还在乎她的母亲的注意力也转移了。被孤立的感觉使她将女孩宠儿当作另一精神寄托,她想要彻底得到宠儿所有的注意力。生平第一次,丹芙有了被需要、被重视的感觉。她将宠儿当作另一个自我。当她发现宠儿回归的唯一目标是塞丝,面对越来越虚弱的母亲,丹芙开始担心宠儿会杀死母亲。为了拯救母亲,她走出124号,向社区人求救,最终赶走宠儿。
塞丝畸变的母爱及丹芙和宠儿间矛盾的皈依,矛盾又成其自然,向读者展示了拉格泰姆式矛盾挣扎的风格。
二 布鲁斯的忧伤
1. 西克索的悲剧
西克索是《宠儿》中不甚起眼的人物,但他却是“甜蜜之家”男黑奴中一个特殊的存在,他是莫里森在《宠儿》中塑造的一个完美黑人的形象。莫里森形容他“靛青色的西克索长着火红的舌头”。靛青色是一种稳重沉静的色彩,让人联想到广阔深邃,但又不失孩童的天真。用这样的词来形容西克索实在恰当不过,西克索知道料理食物;知道作为人类追求爱的权利,他历经千辛万苦,只为见他那“三十里地女人”一面,“为了让他的血统后继有人”,“西克索是唯一不因渴望塞丝而瘫痪的人”。
西克索曾是温柔沉静的,而且说英语。在其他黑奴都甘于生活在“甜蜜之家”服从加纳先生的统治时,西克索已经预知他们的未来不会美满,现在的生活只是五彩泡沫。西克索深思熟虑、知识丰富。他们的逃亡是由西克索设计的,因为在每次和“十三里地女人”的约会中,他清楚记下了“甜蜜之家”以外的地形路线。只有西克索敢于质疑并反驳“学校老师”“定义属于定义者,而不是被定义者”的观点,他无疑是一个善于雄辩、逻辑清晰的智者。
西克索的舌头是火红的。红色是《宠儿》中大量运用的一个色彩意向。红色之于不同人物拥有不同的含义,对于宠儿,红色是死亡、暴力和奴隶制的残酷、人性的血腥;对于保罗·D,是自由与勇气的想往;对于爱弥尔是希望与光明。对于西克索,火红的舌头包含了正负面的所有情感。早期的西克索,对未来充满渴望,他火红的舌头代表对自由的向往。逃亡失败被抓时,他放任自己疯狂,用火红的舌头唱歌大笑,西克索从不笑,“他平生只大笑过一次——在生命的最后一刻。”
西克索没有坚持到最后,他最终仍被奴隶制摧毁。他不再说英语,这是对未来的绝望,亦是对英语这种白人语言的反抗。最终,他在大笑中被活活烧死。西克索微笑着迎接死亡,给人心酸悲伤的感觉。才为他自己乃至所有反抗非人性待遇的黑人保有了生的尊严。
2.贝比·萨格丝的含恨而终
贝比·萨格丝一共有八个儿子,虽然其他的孩子不是死了就是下落不明,但她还有最小的儿子黑尔陪伴在身边。相比其他女奴,贝比·萨格丝无疑是幸运的。加纳统治时代的奴隶们拥有相对稍宽裕的生活,甚至令黑尔可以出卖劳动力为贝比赎回自由身。
长期被奴役后突然获得自由,贝比被这种突如其来的自由震撼了。获得自由的第一件事便是改掉自己的名字。对于她来说,这是自由意识的实际象征。不仅自己拥有自由的意识,她还想要将这种意识传递给社区的其他人。她成为一个不入教的传道师。她在“林间空地”布道文学艺术论文,号召黑人热爱自己,热爱自己的身体。
然而,亲眼目睹社区人的背叛与嫉妒,看着赛丝被迫杀死自己的女儿被警察带走而她却束手无策,贝比心中刚建立起的信念彻底崩溃。最终她选择封闭自己,玩味无法对她造成任何伤害的色彩打发时间。终其死去,贝比也没能摆脱心中的恨意,找回迷失的自我。
西克索从未笑过,唯一一次大笑,却是在死亡之时;贝比·萨格丝拥有自由与自我信念的权利,却被推进虚幻的色彩世界,含恨而终。对西克索和贝比而言,死亡不是结束而是解脱,是新的开始,但就是这样不正常的死亡,现实而悲哀,传承了布鲁斯哀伤的风格。
三 爵士乐的开放
1.开放的结局
小说最后一字虽已完结,但情节却似乎没有完结。作者留给读者一个全然开放的结局, 一个想象的空间:宠儿是否真的是塞丝的女儿;黑尔是否真的死去;塞丝最后是生是死,与保罗的发展又是如何。
宠儿的到来和离去都充满神秘感,她没有交代她从何而来,只说她从水里来,她的脖子“周长不足一个茶碟”,她的名字和塞丝为死去女儿墓碑上刻的名字一模一样。种种迹象显示她就是塞丝的女儿。推断是如此,但小说却又暗示她好像只是一个逃跑的女奴。关于黑尔,我们只知道他疯了,失踪了,脸上涂满牛油和酸酪,自己在嘴上勒着铁嚼子。我们甚至难以确定他是怎么疯的,是因为看到了自己的妻子被,还是因为意识到自己作为奴隶的悲哀。他是活在世界的某个角落,或是已孤独的死去。
对塞丝和保罗·D,小说的最后一幕定格在贝比萨格斯的病床上,塞丝在等死,保罗·D努力劝说,希望她回到过去。保罗走出自己迷失的内心,编织着未来属于他们的美梦。但最终塞丝是否从宠儿离开的痛苦和杀死女儿的悔恨中走出来,并与保罗幸福的生活,都仍是未知数。
小说虽已完结,故事仍可持续,读者可以在反复阅读中寻找想要的答案。开放的结局,不同的读者心中自有不同的诠释。这就是爵士乐开放自由的体现。
2.最后的解放
贝比·萨格斯,塞丝,丹芙是美国黑人女性在认识自我,寻求自我,塑造自我旅程上的三代标志性形象。贝比开始产生自我意识,并期望通过传教的形式向其他黑人传递这一想法,但最终却在深受打击后崩溃文学艺术论文,预示了第一代黑人女性寻求自我意识的失败。
塞丝是个极富自尊的黑人女性。这或许可成为推动她寻求自我意识的内在特质。杀死宠儿后,她一直活在悔恨痛苦中,当宠儿到来之后,塞丝将已蠢蠢欲动的自我意识建立在宠儿身上。这是种危险的行为--自我意识怎能建立在她人身上。因此,当宠儿消失后,她好不容易才刚建立起的自我意识消失殆尽,第二代黑人女性自我意识的寻求也以失败告终。
丹芙从未受过奴隶制的摧残,虽然孤独的环境造压抑了她对自我意识的认知。但长期的寂寞锻造了这个孤独小姑娘勇敢坚强的内在。因此,为了保护母亲,她的自我意识逐渐觉醒。在寻求帮助的过程中,她的自我意识逐步累积。成功赶走宠儿,保护了母亲,她甚至还将去念大学,这昭示着第三代黑人女性的自我意识追求之路终于成功。
这种思想解放与开放的结局,体现了爵士乐自由开放的音乐特性。在成功地寻求自我意识变为可能之时,就是黑人女性甚至是整个黑人种族的民族意识得到解放之时。
爵士乐在非裔美国人心中的地位是崇高无可替代的。在深受爵士音乐特性的影响下,莫里森小说贯彻爵士乐发展三部曲的步调,从拉格泰姆挣扎矛盾性,到布鲁斯的悲伤基调,直至爵士乐的自由曲风,在《宠儿》小说中处处有所体现。《宠儿》的思想内容与黑人爵士乐发展历史的契合这一音乐特性,体现了莫里森对黑人传统文化的热爱,对黑人历史的缅怀,也让读者体会黑人民族文化的独特魅力。莫里森正是通过爵士乐的特点,向族人呼吁热爱自己文化的同时,弘扬自己的历史文化的。
参考文献:
[1]MUSIC - Mendi + Keith Obadike[DB/OL]./blacknetart.com/Morrison.html,
[2]吕西安·马尔松.严璐,冯寿农译.《爵士乐简明史》[M].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北京,2005.4:33.
[3]艾琳·索森.袁华清译.《美国黑人音乐史》[M]. 人民音乐出版社:北京,1983.3:420.
[4]腾金秋.《黑人女性主义批评视野中的<宠儿>研究》[D] :[硕士学位论文].山东:山东师范大学,2007.
[5]许晓萍.《论<宠儿>中色彩的象征意义》[J].宜春学院学报. 2010, 32(1)
论文关键词:格拉仄姆布鲁斯,爵士乐,宠儿
作为非裔美国黑人作家的代表,莫里森深受黑人传统文化及欧美文化的双重影响。她曾多次谈论音乐的力量以及音乐对她作品的影响,并认为音乐是一种理想的艺术形式。无论从叙述手段或是思想内容而言,莫里森的不朽巨作《宠儿》处处渗透着她对爵士乐的自如运用和发展。
当黑人从非洲大陆被带到美洲的那一刻起,贫困奴役的生活长期压迫着背井离乡的黑人们。1865年,虽然黑奴获得自由,但他们的生活依然贫困潦倒,他们唯一可以依靠的便是自故土带来的音乐,他们自娱自乐,吟唱自己的劳动号子、赞美诗、圣歌。黑人民间音乐遇上欧洲古典音乐,融合当时的流行音乐,创造出爵士乐的雏形。
19世纪末,拉格泰姆(Ragtime)盛行。拉格泰姆,称为散拍乐,其主旋律数量不固定,演奏略带即兴。贫苦的生活使的拉格泰姆演奏者没有机会学习到正统专业的乐理知识,但通过对欧洲音乐的效法,他们又严格按照音符节拍进行演奏。循规蹈矩又即兴的演奏给聆听者以节奏起伏的震撼,蕴含其中的挣扎表露无遗。正如法国爵士乐研究专家吕西安·马尔松所述:“好像在欧洲,一些为养老院家庭舞会或者茶舞会的老小姐,苦于找不到顽皮的表达方法”(吕西安·马尔松, 2005:33)
布鲁斯(Blues)由人声叙述,配以乐器伴奏,使演奏者与听众间形成微妙的沟通和情感的共鸣文学艺术论文,其旋律忧伤缠绵,包含对世事的感伤和内心的痛苦,对生活与爱的向往和摆脱束缚的渴求。
“爵士音乐直接来源于布鲁斯,它的特征也与布鲁斯有联系。爵士乐演奏者用乐器模拟演唱者的歌喉,风格和悲伤的情调…鼓励演奏者形成自己独有的风格,演奏者同时又是作曲家…便需要掺入演奏者的思想感情和演奏方式”(艾琳·索森,1983:420)爵士乐的曲谱仅有个轮廓,演奏者依据轮廓自由发挥。切分自由,演奏灵活,富于变化,激发了爵士乐自由开放的曲风。
一 格拉泰姆式的挣扎
1.爱而弑之
奴隶制下,奴隶及其子女都被归为奴隶主的私有财产,黑人女奴更被视为可再生产的一种工具。奴隶主往往已扭曲甚至丧失人性,将女奴当成是泄欲和繁殖新奴隶的工具。他们掌握奴隶的生杀大权,可以将奴隶买卖出租,储存典当。在了无人性的奴隶制下孕育出的浓烈畸形的母爱成为小说《宠儿》的中心线,贯穿故事始终。奴隶制畸变原本伟大的母爱,使母亲不得不用杀死孩子的极端行为来保护子女免遭奴隶制的侵害。塞丝对奴隶制充满仇恨,但根深蒂固的奴隶制使她无法保护自己的孩子,为使孩子不被奴役,她唯一的办法是杀掉自己的孩子,将他们送到安全的地方——上帝那儿。
杀死自己的婴孩有悖人伦,杀婴源于母爱更有悖常理。但发生在塞丝身上却可以理解。塞丝她深爱自己的孩子,没有孩子她就“无法呼吸”,她可以承受虐待毒打,却不能原谅学校老师的侄子抢走她的奶水。奶水是唯一能给孩子的爱,“除了我自己的孩子,谁也不能再得到我的奶水。”她对孩子的爱毋庸置疑,但就是母爱将她逼入两难的境地,没有孩子她“无法呼吸”,若孩子继续留在身边,他们又将经历她曾经的痛苦。她的“爱太浓烈”,她宁愿自己“无法呼吸”也要把孩子送往安全的地方。
2. 丹芙的矛盾情感
在塞丝逃跑途中,丹芙出生了。虽然过程惊险波折,但丹芙最终顺利活下并健康成长。但塞丝的弑婴行为使整个124号处于社会群体甚至是黑人群体的鄙视排斥中。外人的疏远加上塞丝的过度保护,使丹芙完全与外界隔离,“没有人跟我们说话。没有人来。男孩子不喜欢我,女孩子也不喜欢我”。在家中,怨恨的鬼魂吓跑了两个哥哥。自从哥哥逃跑后,祖母整天沉迷于色彩研究,母亲沉浸于对死去女儿的忏悔中。丹芙虽然在物质生活上衣食无忧,但在精神层面上,她却从未被真正的关怀。她被家人忽略,被外界孤立。无穷的孤独感使她将长期以来骚扰124号的鬼魂当作自己的唯一伙伴。这段一厢情愿的友谊看似诡异,但对于长期处在寂寞中的丹芙而言,那是唯一心灵的依靠。但是保罗·D来了,赶走了作乱的鬼魂,也赶跑了她孤独世界中唯一的伙伴文学艺术论文,他甚至将唯一还在乎她的母亲的注意力也转移了。被孤立的感觉使她将女孩宠儿当作另一精神寄托,她想要彻底得到宠儿所有的注意力。生平第一次,丹芙有了被需要、被重视的感觉。她将宠儿当作另一个自我。当她发现宠儿回归的唯一目标是塞丝,面对越来越虚弱的母亲,丹芙开始担心宠儿会杀死母亲。为了拯救母亲,她走出124号,向社区人求救,最终赶走宠儿。
塞丝畸变的母爱及丹芙和宠儿间矛盾的皈依,矛盾又成其自然,向读者展示了拉格泰姆式矛盾挣扎的风格。
二 布鲁斯的忧伤
1. 西克索的悲剧
西克索是《宠儿》中不甚起眼的人物,但他却是“甜蜜之家”男黑奴中一个特殊的存在,他是莫里森在《宠儿》中塑造的一个完美黑人的形象。莫里森形容他“靛青色的西克索长着火红的舌头”。靛青色是一种稳重沉静的色彩,让人联想到广阔深邃,但又不失孩童的天真。用这样的词来形容西克索实在恰当不过,西克索知道料理食物;知道作为人类追求爱的权利,他历经千辛万苦,只为见他那“三十里地女人”一面,“为了让他的血统后继有人”,“西克索是唯一不因渴望塞丝而瘫痪的人”。
西克索曾是温柔沉静的,而且说英语。在其他黑奴都甘于生活在“甜蜜之家”服从加纳先生的统治时,西克索已经预知他们的未来不会美满,现在的生活只是五彩泡沫。西克索深思熟虑、知识丰富。他们的逃亡是由西克索设计的,因为在每次和“十三里地女人”的约会中,他清楚记下了“甜蜜之家”以外的地形路线。只有西克索敢于质疑并反驳“学校老师”“定义属于定义者,而不是被定义者”的观点,他无疑是一个善于雄辩、逻辑清晰的智者。
西克索的舌头是火红的。红色是《宠儿》中大量运用的一个色彩意向。红色之于不同人物拥有不同的含义,对于宠儿,红色是死亡、暴力和奴隶制的残酷、人性的血腥;对于保罗·D,是自由与勇气的想往;对于爱弥尔是希望与光明。对于西克索,火红的舌头包含了正负面的所有情感。早期的西克索,对未来充满渴望,他火红的舌头代表对自由的向往。逃亡失败被抓时,他放任自己疯狂,用火红的舌头唱歌大笑,西克索从不笑,“他平生只大笑过一次——在生命的最后一刻。”
西克索没有坚持到最后,他最终仍被奴隶制摧毁。他不再说英语,这是对未来的绝望,亦是对英语这种白人语言的反抗。最终,他在大笑中被活活烧死。西克索微笑着迎接死亡,给人心酸悲伤的感觉。才为他自己乃至所有反抗非人性待遇的黑人保有了生的尊严。
2.贝比·萨格丝的含恨而终
贝比·萨格丝一共有八个儿子,虽然其他的孩子不是死了就是下落不明,但她还有最小的儿子黑尔陪伴在身边。相比其他女奴,贝比·萨格丝无疑是幸运的。加纳统治时代的奴隶们拥有相对稍宽裕的生活,甚至令黑尔可以出卖劳动力为贝比赎回自由身。
长期被奴役后突然获得自由,贝比被这种突如其来的自由震撼了。获得自由的第一件事便是改掉自己的名字。对于她来说,这是自由意识的实际象征。不仅自己拥有自由的意识,她还想要将这种意识传递给社区的其他人。她成为一个不入教的传道师。她在“林间空地”布道文学艺术论文,号召黑人热爱自己,热爱自己的身体。
然而,亲眼目睹社区人的背叛与嫉妒,看着赛丝被迫杀死自己的女儿被警察带走而她却束手无策,贝比心中刚建立起的信念彻底崩溃。最终她选择封闭自己,玩味无法对她造成任何伤害的色彩打发时间。终其死去,贝比也没能摆脱心中的恨意,找回迷失的自我。
西克索从未笑过,唯一一次大笑,却是在死亡之时;贝比·萨格丝拥有自由与自我信念的权利,却被推进虚幻的色彩世界,含恨而终。对西克索和贝比而言,死亡不是结束而是解脱,是新的开始,但就是这样不正常的死亡,现实而悲哀,传承了布鲁斯哀伤的风格。
三 爵士乐的开放
1.开放的结局
小说最后一字虽已完结,但情节却似乎没有完结。作者留给读者一个全然开放的结局, 一个想象的空间:宠儿是否真的是塞丝的女儿;黑尔是否真的死去;塞丝最后是生是死,与保罗的发展又是如何。
宠儿的到来和离去都充满神秘感,她没有交代她从何而来,只说她从水里来,她的脖子“周长不足一个茶碟”,她的名字和塞丝为死去女儿墓碑上刻的名字一模一样。种种迹象显示她就是塞丝的女儿。推断是如此,但小说却又暗示她好像只是一个逃跑的女奴。关于黑尔,我们只知道他疯了,失踪了,脸上涂满牛油和酸酪,自己在嘴上勒着铁嚼子。我们甚至难以确定他是怎么疯的,是因为看到了自己的妻子被,还是因为意识到自己作为奴隶的悲哀。他是活在世界的某个角落,或是已孤独的死去。
对塞丝和保罗·D,小说的最后一幕定格在贝比萨格斯的病床上,塞丝在等死,保罗·D努力劝说,希望她回到过去。保罗走出自己迷失的内心,编织着未来属于他们的美梦。但最终塞丝是否从宠儿离开的痛苦和杀死女儿的悔恨中走出来,并与保罗幸福的生活,都仍是未知数。
小说虽已完结,故事仍可持续,读者可以在反复阅读中寻找想要的答案。开放的结局,不同的读者心中自有不同的诠释。这就是爵士乐开放自由的体现。
2.最后的解放
贝比·萨格斯,塞丝,丹芙是美国黑人女性在认识自我,寻求自我,塑造自我旅程上的三代标志性形象。贝比开始产生自我意识,并期望通过传教的形式向其他黑人传递这一想法,但最终却在深受打击后崩溃文学艺术论文,预示了第一代黑人女性寻求自我意识的失败。
塞丝是个极富自尊的黑人女性。这或许可成为推动她寻求自我意识的内在特质。杀死宠儿后,她一直活在悔恨痛苦中,当宠儿到来之后,塞丝将已蠢蠢欲动的自我意识建立在宠儿身上。这是种危险的行为--自我意识怎能建立在她人身上。因此,当宠儿消失后,她好不容易才刚建立起的自我意识消失殆尽,第二代黑人女性自我意识的寻求也以失败告终。
丹芙从未受过奴隶制的摧残,虽然孤独的环境造压抑了她对自我意识的认知。但长期的寂寞锻造了这个孤独小姑娘勇敢坚强的内在。因此,为了保护母亲,她的自我意识逐渐觉醒。在寻求帮助的过程中,她的自我意识逐步累积。成功赶走宠儿,保护了母亲,她甚至还将去念大学,这昭示着第三代黑人女性的自我意识追求之路终于成功。
这种思想解放与开放的结局,体现了爵士乐自由开放的音乐特性。在成功地寻求自我意识变为可能之时,就是黑人女性甚至是整个黑人种族的民族意识得到解放之时。
爵士乐在非裔美国人心中的地位是崇高无可替代的。在深受爵士音乐特性的影响下,莫里森小说贯彻爵士乐发展三部曲的步调,从拉格泰姆挣扎矛盾性,到布鲁斯的悲伤基调,直至爵士乐的自由曲风,在《宠儿》小说中处处有所体现。《宠儿》的思想内容与黑人爵士乐发展历史的契合这一音乐特性,体现了莫里森对黑人传统文化的热爱,对黑人历史的缅怀,也让读者体会黑人民族文化的独特魅力。莫里森正是通过爵士乐的特点,向族人呼吁热爱自己文化的同时,弘扬自己的历史文化的。
参考文献:
[1]MUSIC - Mendi + Keith Obadike[DB/OL]./blacknetart.com/Morrison.html,
[2]吕西安·马尔松.严璐,冯寿农译.《爵士乐简明史》[M].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北京,2005.4:33.
[3]艾琳·索森.袁华清译.《美国黑人音乐史》[M]. 人民音乐出版社:北京,1983.3:420.
[4]腾金秋.《黑人女性主义批评视野中的<宠儿>研究》[D] :[硕士学位论文].山东:山东师范大学,2007.
论文关键词:格拉仄姆,布鲁斯,爵士乐,宠儿
作为非裔美国黑人作家的代表,莫里森深受黑人传统文化及欧美文化的双重影响。她曾多次谈论音乐的力量以及音乐对她作品的影响,并认为音乐是一种理想的艺术形式。无论从叙述手段或是思想内容而言,莫里森的不朽巨作《宠儿》处处渗透着她对爵士乐的自如运用和发展。
当黑人从非洲大陆被带到美洲的那一刻起,贫困奴役的生活长期压迫着背井离乡的黑人们。1865年,虽然黑奴获得自由,但他们的生活依然贫困潦倒,他们唯一可以依靠的便是自故土带来的音乐,他们自娱自乐,吟唱自己的劳动号子、赞美诗、圣歌。黑人民间音乐遇上欧洲古典音乐,融合当时的流行音乐,创造出爵士乐的雏形。
19世纪末,拉格泰姆(Ragtime)盛行。拉格泰姆,称为散拍乐,其主旋律数量不固定,演奏略带即兴。贫苦的生活使的拉格泰姆演奏者没有机会学习到正统专业的乐理知识,但通过对欧洲音乐的效法,他们又严格按照音符节拍进行演奏。循规蹈矩又即兴的演奏给聆听者以节奏起伏的震撼,蕴含其中的挣扎表露无遗。
布鲁斯(Blues)由人声叙述,配以乐器伴奏,使演奏者与听众间形成微妙的沟通和情感的共鸣,其旋律忧伤缠绵,包含对世事的感伤和内心的痛苦,对生活与爱的向往和摆脱束缚的渴求。
“爵士音乐直接来源于布鲁斯,它的特征也与布鲁斯有联系。爵士乐演奏者用乐器模拟演唱者的歌喉,风格和悲伤的情调…鼓励演奏者形成自己独有的风格,演奏者同时又是作曲家…便需要掺入演奏者的思想感情和演奏方式”(艾琳?索森,1983:420)爵士乐的曲谱仅有个轮廓,演奏者依据轮廓自由发挥。切分自由,演奏灵活,富于变化文学艺术论文,激发了爵士乐自由开放的曲风。
一、格拉泰姆式的挣扎
1.爱而弑之
奴隶制下,奴隶及其子女都被归为奴隶主的私有财产,黑人女奴更被视为可再生产的一种工具。奴隶主往往已扭曲甚至丧失人性,将女奴当成是泄欲和繁殖新奴隶的工具。他们掌握奴隶的生杀大权,可以将奴隶买卖出租,储存典当。在了无人性的奴隶制下孕育出的浓烈畸形的母爱成为小说《宠儿》的中心线,贯穿故事始终。奴隶制畸变原本伟大的母爱,使母亲不得不用杀死孩子的极端行为来保护子女免遭奴隶制的侵害。塞丝对奴隶制充满仇恨,但根深蒂固的奴隶制使她无法保护自己的孩子,为使孩子不被奴役,她唯一的办法是杀掉自己的孩子,将他们送到安全的地方——上帝那儿。
杀死自己的婴孩有悖人伦,杀婴源于母爱更有悖常理。但发生在塞丝身上却可以理解。塞丝她深爱自己的孩子,没有孩子她就“无法呼吸”,她可以承受虐待毒打,却不能原谅学校老师的侄子抢走她的奶水。奶水是唯一能给孩子的爱,“除了我自己的孩子,谁也不能再得到我的奶水。”她对孩子的爱毋庸置疑,但就是母爱将她逼入两难的境地,没有孩子她“无法呼吸”,若孩子继续留在身边,他们又将经历她曾经的痛苦。她的“爱太浓烈”,她宁愿自己“无法呼吸”也要把孩子送往安全的地方。
2. 丹芙的矛盾情感
在塞丝逃跑途中,丹芙出生了。虽然过程惊险波折,但丹芙最终顺利活下并健康成长。但塞丝的弑婴行为使整个124号处于社会群体甚至是黑人群体的鄙视排斥中。外人的疏远加上塞丝的过度保护,使丹芙完全与外界隔离,“没有人跟我们说话。没有人来。男孩子不喜欢我,女孩子也不喜欢我”。在家中,怨恨的鬼魂吓跑了两个哥哥。自从哥哥逃跑后,祖母整天沉迷于色彩研究,母亲沉浸于对死去女儿的忏悔中。丹芙虽然在物质生活上衣食无忧,但在精神层面上,她却从未被真正的关怀。她被家人忽略,被外界孤立。无穷的孤独感使她将长期以来骚扰124号的鬼魂当作自己的唯一伙伴。这段一厢情愿的友谊看似诡异,但对于长期处在寂寞中的丹芙而言,那是唯一心灵的依靠。但是保罗?D来了,赶走了作乱的鬼魂,也赶跑了她孤独世界中唯一的伙伴,他甚至将唯一还在乎她的母亲的注意力也转移了。被孤立的感觉使她将女孩宠儿当作另一精神寄托,她想要彻底得到宠儿所有的注意力。生平第一次,丹芙有了被需要、被重视的感觉。她将宠儿当作另一个自我。当她发现宠儿回归的唯一目标是塞丝,面对越来越虚弱的母亲,丹芙开始担心宠儿会杀死母亲。为了拯救母亲,她走出124号,向社区人求救,最终赶走宠儿。
塞丝畸变的母爱及丹芙和宠儿间矛盾的皈依,矛盾又成其自然,向读者展示了拉格泰姆式矛盾挣扎的风格。
二、布鲁斯的忧伤
1. 西克索的悲剧
西克索是《宠儿》中不甚起眼的人物,但他却是“甜蜜之家”男黑奴中一个特殊的存在,他是莫里森在《宠儿》中塑造的一个完美黑人的形象。莫里森形容他“靛青色的西克索长着火红的舌头”。靛青色是一种稳重沉静的色彩,让人联想到广阔深邃,但又不失孩童的天真。用这样的词来形容西克索实在恰当不过,西克索知道料理食物;知道作为人类追求爱的权利,他历经千辛万苦,只为见他那“三十里地女人”一面,“为了让他的血统后继有人”,“西克索是唯一不因渴望塞丝而瘫痪的人”。
西克索曾是温柔沉静的,而且说英语。在其他黑奴都甘于生活在“甜蜜之家”服从加纳先生的统治时,西克索已经预知他们的未来不会美满,现在的生活只是五彩泡沫。西克索深思熟虑、知识丰富。他们的逃亡是由西克索设计的,因为在每次和“十三里地女人”的约会中,他清楚记下了“甜蜜之家”以外的地形路线。只有西克索敢于质疑并反驳“学校老师” “定义属于定义者,而不是被定义者”的观点文学艺术论文,他无疑是一个善于雄辩、逻辑清晰的智者。
西克索的舌头是火红的。红色是《宠儿》中大量运用的一个色彩意向。红色之于不同人物拥有不同的含义,对于宠儿,红色是死亡、暴力和奴隶制的残酷、人性的血腥;对于保罗?D,是自由与勇气的想往;对于爱弥尔是希望与光明。对于西克索,火红的舌头包含了正负面的所有情感。早期的西克索,对未来充满渴望,他火红的舌头代表对自由的向往。逃亡失败被抓时,他放任自己疯狂,用火红的舌头唱歌大笑,西克索从不笑,“他平生只大笑过一次——在生命的最后一刻。”
西克索没有坚持到最后,他最终仍被奴隶制摧毁。他不再说英语,这是对未来的绝望,亦是对英语这种白人语言的反抗。最终,他在大笑中被活活烧死。西克索微笑着迎接死亡,给人心酸悲伤的感觉。才为他自己乃至所有反抗非人性待遇的黑人保有了生的尊严。
2.贝比?萨格丝的含恨而终
贝比?萨格丝一共有八个儿子,虽然其他的孩子不是死了就是下落不明,但她还有最小的儿子黑尔陪伴在身边。相比其他女奴,贝比?萨格丝无疑是幸运的。加纳统治时代的奴隶们拥有相对稍宽裕的生活,甚至令黑尔可以出卖劳动力为贝比赎回自由身。
长期被奴役后突然获得自由,贝比被这种突如其来的自由震撼了。获得自由的第一件事便是改掉自己的名字。对于她来说,这是自由意识的实际象征。不仅自己拥有自由的意识,她还想要将这种意识传递给社区的其他人。她成为一个不入教的传道师。她在“林间空地”布道,号召黑人热爱自己,热爱自己的身体。
然而,亲眼目睹社区人的背叛与嫉妒,看着赛丝被迫杀死自己的女儿被警察带走而她却束手无策,贝比心中刚建立起的信念彻底崩溃。最终她选择封闭自己,玩味无法对她造成任何伤害的色彩打发时间。终其死去,贝比也没能摆脱心中的恨意,找回迷失的自我。
西克索从未笑过,唯一一次大笑,却是在死亡之时;贝比?萨格丝拥有自由与自我信念的权利,却被推进虚幻的色彩世界,含恨而终。对西克索和贝比而言,死亡不是结束而是解脱,是新的开始,但就是这样不正常的死亡,现实而悲哀,传承了布鲁斯哀伤的风格。
三、爵士乐的开放
1.开放的结局
小说最后一字虽已完结,但情节却似乎没有完结。作者留给读者一个全然开放的结局, 一个想象的空间:宠儿是否真的是塞丝的女儿;黑尔是否真的死去;塞丝最后是生是死,与保罗的发展又是如何。
宠儿的到来和离去都充满神秘感,她没有交代她从何而来,只说她从水里来,她的脖子“周长不足一个茶碟”,她的名字和塞丝为死去女儿墓碑上刻的名字一模一样。种种迹象显示她就是塞丝的女儿。推断是如此,但小说却又暗示她好像只是一个逃跑的女奴。关于黑尔,我们只知道他疯了,失踪了,脸上涂满牛油和酸酪,自己在嘴上勒着铁嚼子。我们甚至难以确定他是怎么疯的,是因为看到了自己的妻子被,还是因为意识到自己作为奴隶的悲哀。他是活在世界的某个角落,或是已孤独的死去。
对塞丝和保罗?D,小说的最后一幕定格在贝比萨格斯的病床上,塞丝在等死,保罗?D努力劝说,希望她回到过去。保罗走出自己迷失的内心,编织着未来属于他们的美梦。但最终塞丝是否从宠儿离开的痛苦和杀死女儿的悔恨中走出来,并与保罗幸福的生活,都仍是未知数。
小说虽已完结,故事仍可持续文学艺术论文,读者可以在反复阅读中寻找想要的答案。开放的结局,不同的读者心中自有不同的诠释。这就是爵士乐开放自由的体现。
2.最后的解放
贝比?萨格斯,塞丝,丹芙是美国黑人女性在认识自我,寻求自我,塑造自我旅程上的三代标志性形象。贝比开始产生自我意识,并期望通过传教的形式向其他黑人传递这一想法,但最终却在深受打击后崩溃,预示了第一代黑人女性寻求自我意识的失败。
塞丝是个极富自尊的黑人女性。这或许可成为推动她寻求自我意识的内在特质。杀死宠儿后,她一直活在悔恨痛苦中,当宠儿到来之后,塞丝将已蠢蠢欲动的自我意识建立在宠儿身上。这是种危险的行为——自我意识怎能建立在她人身上。因此,当宠儿消失后,她好不容易才刚建立起的自我意识消失殆尽,第二代黑人女性自我意识的寻求也以失败告终。
丹芙从未受过奴隶制的摧残,虽然孤独的环境造压抑了她对自我意识的认知。但长期的寂寞锻造了这个孤独小姑娘勇敢坚强的内在。因此,为了保护母亲,她的自我意识逐渐觉醒。在寻求帮助的过程中,她的自我意识逐步累积。成功赶走宠儿,保护了母亲,她甚至还将去念大学,这昭示着第三代黑人女性的自我意识追求之路终于成功。
这种思想解放与开放的结局,体现了爵士乐自由开放的音乐特性。在成功地寻求自我意识变为可能之时,就是黑人女性甚至是整个黑人种族的民族意识得到解放之时。
爵士乐在非裔美国人心中的地位是崇高无可替代的。在深受爵士音乐特性的影响下,莫里森小说贯彻爵士乐发展三部曲的步调,从拉格泰姆挣扎矛盾性,到布鲁斯的悲伤基调,直至爵士乐的自由曲风,在《宠儿》小说中处处有所体现。《宠儿》的思想内容与黑人爵士乐发展历史的契合这一音乐特性,体现了莫里森对黑人传统文化的热爱,对黑人历史的缅怀,也让读者体会黑人民族文化的独特魅力。莫里森正是通过爵士乐的特点,向族人呼吁热爱自己文化的同时,弘扬自己的历史文化的。
[参考文献]
[1]吕西安?马尔松.严璐,冯寿农,译.爵士乐简明史[M].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
[2]艾琳?索森.袁华清,译.美国黑人音乐史[M]. 人民音乐出版社,1983.
[3]腾金秋.黑人女性主义批评视野中的<宠儿>研究[D].山东师范大学, 2007.
[4]许晓萍.论《宠儿》中色彩的象征意义[J].宜春学院学报, 2010,1.
金民合,国家二级演员;1987年考入河北省艺校,1990年在邢台市梆子剧团工作,曾获第四、五届河北省戏剧节表演一等奖;1999年他主演的《包公卖铡》获河北省“五个一工程”奖;他本人获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50周年河北省优秀剧目进京汇报演出表演一等奖。
金民合嗓音洪亮、能文擅武。是一位不可多得的优秀花脸演员。1999年加入北京市河北梆子剧团后,他与彭艳琴主演的《包公赔情》,获得北京市新剧目评奖小戏改编奖;他本人获表演奖。
2001年在大型河北梆子剧目《忒拜城》中,出演男一号克瑞翁。该剧赴希腊参加德尔菲国际戏剧节受到欧洲戏剧专家与希腊观众热烈欢迎;在第九届BESETO中韩日戏剧节开幕式上的演出获得中韩日戏剧专家好评。
2005年在新编历史剧《窦娥冤》中,团里决定让他扮演张驴,这对一向在舞台上塑造正面英雄和清正廉明、惩恶扬善的包公形象的金民合是一个自我挑战。他仔细揣摩刻苦钻研,凭着多年的舞台经验和身体条件实力,成功地打造了一个横行霸道、贪财好色的泼皮无赖张驴的形象,得到了广大观众的一致认同。
2006年,随剧团参加在哥伦比亚首都波哥大举行的“拉丁美洲国际戏剧节”。饰演《忒拜城》中克瑞翁一角。他是此次出演的主要演员中唯一没有B组的演员,在高原条件下他演满6场,获得了观众的强烈好评。
王洪玲:中国戏剧“梅花奖”得主
王洪玲,国家一级演员,第20届中国戏剧“梅花奖”获得者,1978年考入河北省艺术学校,师从著名河北梆子表演艺术家贾桂兰先生,主工青衣。1984年以优异成绩毕业分配到河北省河北梆子剧院。2004年调入北京市河北梆子剧团。她是中国戏剧家协会会员,中国戏剧文学学会会员。现为中国戏曲学院第四届中国京剧优秀青年演员研究生班学生。
王洪玲扮相俊美,表演细腻传神,嗓音高亢激越,身段沉稳娴熟,受到专家和观众的广泛关注和高度评价,并在各种艺术赛事中屡获殊荣。她大胆创新,广采博收,向声乐老师系统地学习声乐的发声方法,并科学地运用到河北梆子唱腔中来,形成了自己独特的艺术风格,得到专家的肯定和赞誉。